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

时间:2023-01-12 16: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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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篇1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立足峰会,“三改一拆”出实效

1、围绕圆心,专项整治。街道围绕峰会保障圆心,启动四大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彩钢棚专项整治。4月街道启动彩钢棚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农居点彩钢棚进行拆除,对高新企业符合要求的彩钢棚进行色彩改造,截至行动结束,共计拆除4114处,176100平方米,色彩改造193处,面积160707平方米。其中联庄一、二区彩钢棚专项整治工作,历时35日,拆除违建495户,面积35000平方米;二是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建专项整治。自年初工作排摸后,街道稳步推进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建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杭州华英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博凯机械有限公司等18家工业企业严重影响消防安全部分违建进行拆除,共计拆除面积12790平方米;三是违建出租房整治工作。对江南大道以北沿线、新浦路沿线等区块开展违建出租房整治工作,同步实施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绿化及停车场配套设施,共计整治356处,拆违54600平方米。四是之江大桥周边拆违整治。作为第一类峰会项目之一,对之江大桥沿线103户农户违建开展拆违整治,于3月5日全部完成,拆违面积14000平方米,并于整治完成后实施覆绿工程,美化东桥头入城口。

2、上级督办、点位清零。完成省、市问题清单中“两路两侧”、“四边三化”4个问题点位积极整改,拆违近4000平方米。对4月22日杭报督办的4处点位进行整改销号。在积极整改市级问题点位的同时,开展南环路沿线问题点位自查排摸,将沿线环境脏乱、违建等17个问题点位纳入街道自查整改点位,并于6月底完成全部整改清零工作,整改面积2119平方米。对照市、区“两路两侧”于7月开展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启动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工作,耗时45日,完成浙赣铁路南环路沿线34162平方米占地构筑物拆除工作。

3、面上铺开,拆违控违。一是街道以常态拆违为抓手,即查即拆为手段,强力控违。截止目前,今年已拆违4675处,面积653053平方米,其中即查即拆134处,面积9738平方米。1月15日,对江南大道沿线新生棉场区块违建构筑物清理,面积260平方米;10月开展万科璞悦湾小区连片拆违工作,开启城市小区连片拆违新模式;10月21日对东冠新农村11处违法构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拆违690平方米,为新农村改造提升注入强大动力。二是通过联合执法铁拳促进拆迁区域丈量签约工作。对新生、浦联、杨家墩、冠二等整村连片拆迁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共计拆除195处13649平方米,有效助推丈量、签约等拆迁关键环节。

(二)全面从严,“五水共治”誓夺鼎

1、深化责任制,加强日常巡查。街道对各级水体责任人责任再落实,严格要求各乡镇级河长、联络员做到一日三巡,从思想抓重视,做好日常巡查。依托杭州河道水质APP、微信群等媒介,完成河道巡查结果报送、抄告回复等;社区河长、池塘长每周巡查,对发现问题每周上报街道“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问题整改情况完成区、街道科室、社区的三级抄告,同时对整改项目跟踪督查负责到底,成效显著。

2、全民总动员,群众参与治水。组织开展“清洁河道”大扫除,“迎动漫”、“四边三化”环境整治,通过大型节日,对辖区9条河道、社区池塘管理从严,定期进行清理整治,让辖区居民能够自觉参与到治水中来。今年于4月29日、8月1日组织开展两次河道清理、环境卫生千人大整治活动,共计参加2000余人次。

3、办民生实事,推进治污建设。2016年区“五水共治”项目中,浦沿街道涉及“治污水”项目1个:浦沿科技园截污纳管工程,且该工程项目为街道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设手续正规,要求从严。该工程已于12月2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总量的10%。

(三)善用方法,市容环境再提升

1、市容工作扎实推进。街道全年投入210万,在狠抓道路日常保洁长效管理的基础上,街道不懈坚持推动环境秩序质量提升。同时深入推进垃圾直运工作,实现垃圾不落地。顺利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辖区中兴和园、彩虹城小区、景江苑等6个小区积极争创杭州市垃圾分类示范小区,银爵世纪开启垃圾定时定点模式,为明年示范争创打下坚实基础。现已完成中兴和园、彩虹城小区、滨文苑3个示范小区创建工作。

2、卫生迎检注重投入。今年街道在迎五一、迎国庆、国卫复评、文明指数测评等卫生迎检整治上共计投入230万元,重点加强氛围营造,引导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各式迎检活动,引导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公德意识和责任意识,迎检工作进展顺利。

3、“路长制”注入活力。街道结合“路长制”工作,对辖区主要道路分段包干,责任落地。街道整治办不定期对辖区道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抄告,全年共计完成22条道路129个问题点位整改工作,真正意义上实现全域整治,环境提升。

(四)严阵以待,防汛防台保平安

1、物资储备再充实。在顺利完成基层防汛防台规范化体系建设验收基础上,对现有防汛物资进行清点,对器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适时补充编织袋、救生衣、救生圈等易损物资,确保物资充实。

2、严防死守度汛期。在台汛期间,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应对。今年以来共预警信息30条,Ⅳ级应急响应14次,Ⅲ级应急响应5次,成功抵御尼伯特、鲇鱼、莫兰蒂等强台风3次,及时处理滨盛路、西浦路等处积水,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居民财产损失。通过实施山北河、新浦河阻水点改造及河道拓宽工程消除现有河道阻水点,减轻汛期压力。

3、宣传教育上台阶。街道结合世界气象日组织各社区气象信息员到杭州市气象局参观,夯实气象基础知识,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用。积极组织气象信息员参加预案演练,让气象信息员熟练掌握水泵等专业设备操作应用。

(五) 准确切入,“小城镇”整治提升

1、组织机构引领。推进全域城市化、景区化,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相关班子领导为副组长、条线中层干部为组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完成以规划设计引领、卫生街道创建、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治理和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等6个专项行动任务。

2、部门巡查联动。依托智慧城管平台,交警、城管、公安等部门紧密联动,对小城镇范围内东冠路、浦沿路、新浦路、镇前路、规划支路5条主要道路进行“道乱占、车乱停”治理专项行动,截至12月24日,共计发现整改乱停车现象8次,劝离乱摆摊现象5次,清理乱堆积物1处。

3、治理有序推进。制定浦沿街道小城镇环境卫生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浦联、新浦、东冠、明德4个相关社区各自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其中浦联社区于12月2日对大同公寓东侧空地垃圾进行清运搬离,并按时启动坂里虞区块征迁推进工作;新浦、明德社区对楼道内堆积物进行清理;东冠社区对社区改建停车场处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运,保障基建工程平稳启动。

二、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街道城市管理将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在后峰会时期真抓实干,实现城市管理质的飞跃。主要工作思路是:

篇2

*年*月,*市工商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宣传动员入手,拉开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序幕。首先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商场、超市、食杂店等批发商、零售商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与各工商所(分局)领导以及各巡查组进行探讨,认真分析整治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市场、社区、街道、乡镇和村组展开调研,总结过去三年落实《工作规范》的经验,寻找落实《特别规定》的切入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经过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起来,大家一致认为,要实现吴仪总理提出的可追溯的目标,就要调查清楚该市流通领域商品流通的整个环节链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一是要调查清楚流入商品源头,管好批发企业,正本清源;二是要调查清楚零售企业,摸清经营现状的底子,规范经营;三是要调查清楚流通环节存在的漏洞,特别是要调查清楚假冒伪劣商品流入的渠道和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弥补漏洞,实现所有商品*%可追溯,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抓住批发、零售两大环节,从制定制度入手,确保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制定批发环节管理制度、零售环节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顺向及逆向追溯管理的“三大制度”。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座谈,在局、所、组以及经营者之间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并且积极研究制定“三大制度”,完善具体落实办法,直指监管目标。

二、建立健全三大制度,直接瞄准整治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了*大任务和*项工作目标。其中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牵头,其它*大任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相关部门来完成。*项工作目标中工商部门有*项,即从*月份开始到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整治目标具有很大的挑战性,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摸清本地市场运行特点和管理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管理的思路。该局的“三大制度”,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实践,确立了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基本框架。

第一大制度:批发企业备案制度

从两个层面进行建设:一个层面是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对*市辖区内的所有批发商进行登记造册,摸清楚商品的来源和批发商品的走向,建立健全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另一个层面是对进入*市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的流动送货车进行摸底调查,与周边县市工商部门协调勾通,要求外县市送货车来我局进行备案。同时,要求所有从事批发业务的本地、外地经销商到销货地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实行一户多档制度,对本地批发商,由工商部门统一设计了销货单的格式,要求使用由工商部门统一设计的批发票据,在票据上公示工商部门的举报电话和有关提示。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商品源头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以往比较难以管理的兰州水产批发商发来的水发产品,鲜活水产,冷冻生熟食品都较好地提供了索证索票的所有手续,从酒泉市、瓜州县和嘉峪关市来*市进行批发的经销商也纳入了他们的监管,从而提高了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二大制度:零售企业“四对口”、“三统一”、“一认可”制度

在流通环节,要求城市所有商场、超市,乡镇、街道、社区的所有食杂店全部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并要求落实“四对口制度”即:进销货发票、索取的证照及其它相关资料、进销货台帐与购进销售的商品一一对口,并且索取的票、证、照、检验报告等手续,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证据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一律由供货商加盖红色印章,否则不予认可。“三统一”制度即:每一户经销商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索证索票档案盒,使用统一的进货、销货台帐格式,按照统一的装订模式和装订顺序进行装订,以期达到保存*年以上的目的。“一认可”制度即:经营者在每一批次的进货或者销货业务发生后,要按照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这项工作由巡查人员和经营者在台帐上签字进行认可后,方可存档。

第三大制度: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

这项制度有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两层含义。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制度即:商场、超市、食杂店以及批发企业,在购进商品时,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索取供货商的相关票证,并在进货台帐中如实记录。不准购进无照供货商的商品,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索证索票逆向索取制度即:本地批发商和外地送货车在*市辖区内送货时,必须索取销货对象的加盖红色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销货台帐中如实进行记录,并在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不准向无照经营者批发商品,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以加固流通领域商品购销链条机制为目的,有效杜绝了无照经营行为。

三、充实完善其它制度,确保三大制度有效运行

为确保三大制度有效运行,*市工商局又充实完善了十项制度做保证。

*、联席会议制度。目的是解决索证索票链条中断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市工商局已经与食药局协调,解决了药店在药品经营中对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的监管问题;与农牧局协调,解决了兽药、饲料、农资经销商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的监管问题;与商务局协调,解决了市场内生猪销售厂场挂钩问题;与质监局协调,解决了本地生产加工企业检验报告的索取问题;与卫生局协调,解决了市场内卤肉摊点索证索票销售问题。

*、食品检测制度。目的是掌握市场食品质量现状,查处不合格食品,保证索证索票与食品抽检工作相辅相成,“并驾齐驱”。

*、定期督察制度。制定了领导小组每月一督察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交叉巡查制度。市局定期不定期在各工商所(分局)之间,工商所(分局)定期不定期在内部各巡查组之间进行交叉巡查,及时发现工作不足,弥补工作漏洞。

*、典型引路制度。与商务局,食药局配合,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在各乡镇、街道,社区、市场内部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索证索票工作。

*、“一会两站”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在各乡镇、村组的市场监督作用,及时举报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消费投诉分析制度。每月对*网络投诉举报和“一会两站”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寻找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确立消保维权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信息工作奖励制度。对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新闻报道和上报信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确保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家喻户晓。

*、企业承诺制度。要求流通领域所有经营者,向社会做出两方面的承诺:即商品质量承诺和杜绝与无照经营者进行商品购销活动的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中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篇3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工贸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县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县委宣传部安排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各工贸企业要组织员工集中观看学习。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工贸企业要把学习贯彻重要论述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县应急局将安排专题学习,分批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工贸企业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本单位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车间、进班组、进家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企业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三是以设备设施风险源头管控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设备设施的源头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四是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五是以专业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为重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三)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题。一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对标对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鼓励引导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断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范围。二是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构建“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力争到2021年底全县各类工贸企业基本建成本质安全体系并持续完善。三是加强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坚持把“农民工培训成合格的产业工人”的理念,巩固深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员工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提升”的理念,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四是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深入开展“人人都是班组长”活动,激发各层级各环节各岗位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你管我”为“我管我”和“我也管你”;通过随手拍、举报、相互监督等形式,引导员工当安全生产“啄木鸟”;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31日前)。各工贸企业要按照县应急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3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工贸企业对本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会诊、咨询专家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借鉴学习其它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先进经验做法,挖掘本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总结企业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着力将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工贸企业于8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报县应急局政策法规股;2020年、2021年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于相应年度11月20日前报送县应急局政策法规股;2022年11月20日前,各企业要对三年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工贸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相关企业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行动态检查和过程督促,协调推动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篇4

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水平,决定从20**年12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

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按照**省和**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大监

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污染整治和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

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二、基本要求

依法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科学严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

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范围

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

相对集中的地区。

四、工作目标

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集中整治、淘

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集中。通过三年的整治,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全面达到环保标准;认

真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

发展。

五、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查清化工生产企业违法违规问题

要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现状进行全面摸底,逐个排查,重点从产业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技术质量、人员资质以及土地、能耗、项

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等方面,查清全市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在自查自纠阶段,市相关部门暂停为任何企业补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土地、工商登记等手续。

1.产业准入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违反产业政策或发展规划;是否仍在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是否违反其他市

场准入标准等。

2.安全生产方面:重点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布点在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化工生产

企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定期进行安全评价;20**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是否通过安全审查,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经**市政府批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对存在的重

大安全隐患是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等。

3.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是否通过环评审批;环保设施是否配套,使用运行是否正常;项目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编制

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配置比较完备的应急处置设施;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做到废水集中处理;废水是否排入达到地表

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等。

4.质量技术监督方面:重点查清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的化工产品,是否领取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注册登记并

经定期检验合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是否落实;气体充装单位是否依法经过行政许可等。

5.土地审批方面:重点查清是否越权审批用地预审;是否越权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特别是越权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是否越

权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是否“以租代征”用地,用地是否依法办理供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书等。

6.能耗方面:重点查清单位产品能耗是否符合限额规定。

7.项目审核程序和工商登记方面:重点查清项目是否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是否越权审批或核准;是否以备案代替核准;是否未经用地

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已审批或核准;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是否未经相关前置许可办理工商登记等。

8.人员资质方面:重点查清化工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并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经

过法定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过法定培训并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依法淘汰违法化工生产企业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市安监部门提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1)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4)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5)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

内拒不整改、无法完成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市环保部门报请市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1)《**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应当关停的;

(2)超过我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或环保设施不配套、运转不正常,在限期治理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

(3)本意见实施之日前,我市已下达限期治理决定的化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治理任务的;

(4)在居民集中区附近排放恶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气体,群众长期、集访,短期内无法解决的;

(5)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

(6)危险废弃物不能自行安全处置,又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造成环境重大污染事故的;

(7)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

(8)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

(9)其他依法应当停产或关闭的。

3.凡未取得工商登记注册的化工生产企业,由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凡实施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却未在规定期限内领证的化工生产企

业,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市政府依法取缔。

4.对于应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经有权部门批准后,依法取缔、注销或吊销企业相关证照,拆除相关生产设施,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属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对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吊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从事多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有关危险化

学品生产活动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提出转产或解散的企业,变更或注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关闭的企业所占用的土地,鼓励企业利

用土地重新转产,但原则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企业确实不能重新利用的,可由市政府收回。

5.对被责令关闭但又擅自恢复生产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按非法生产论处,由市政府组织公安、监察、环保、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

依法强制取缔。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向化工集中区集中

1.全面清理和重新确认现有化工集中区。尽快完成化工集中区的规划定点,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尽快完成化工集中区的区域环评与环

保规划,报省环保厅审批。

2.加快化工生产企业集中进区步伐。鼓励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到化工集中区。所有新建化工项目必须

进入化工集中区,否则不予环保、安全审批。化工集中区外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再批准任何形式的改建、扩建项目,努力创造条件,加快搬迁

进入化工集中区。

3.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进度。位于城市中心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20**年底前要迁出主城区;与周边安全距离

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制订搬迁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逐步实施搬迁。企业搬迁异地重建的,必须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的标准、要求和程序等办理所有审批手续。

(四)严格化工生产企业市场准入

1.严格执行产业准入门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制造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属于淘汰类、限制类的项目,禁止投资;对属

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严格项目审核程序,我市范围内的化工项目均须经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讨论通过后,上报**市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已备案的项目必须通过环评、安评、征地、能耗评价等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严格项目准

入门槛,禁止新建单个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以下的所有化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

的投资项目,须由**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其合理用能作出评价,达不到行业节能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要求的,将不予

核准。

2.严格执行安全准入门槛。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经市安监部门组织安全审查。其中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必须设立在市化工集中区内,其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并按审批权限,由**市以上政府批准后,方

可凭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立在市化工集中区内,经市政府同意,按新办企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其投资额按**市政府

《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政发[20**]23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市化工集中区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擅自进行改、扩建。但为了整改安全隐患、安全环保升级的,在原企业范围内,在周边环境符

合环保、安全要求和不增加生产规模、品种的前提下,经市政府同意,按新建项目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对企业内部总体布局进行

调整,对生产、储存作业场所建筑物结构进行改建或拆除重建,对生产装置、设备、设施进行更新和改造。

化工生产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其中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要通过市安监

部门组织的审查,并严格按初步设计进行施工,正式投产前安全设施要通过市安监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对20**年以来新、改、扩建的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凡未经设立批准、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的,如已建设并竣工投产的,由市安监部门提请市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建或已建成尚未投产的,如果不符合安全、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由市政府依法关闭或取消项目。符合安全、

环保、土地规划等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后限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3.严格执行环保准入门槛。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体的项目;禁止建设废水排入现状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水域的所有污染项目。

4.严格规范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化工生产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经法定培

训并持证上岗,操作人员要进行强制性的岗位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

5.化工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6.提高化工生产企业的产品档次和技术含量。严格执行省经贸委组织制定的化工行业技术规范,明确各阶段必须淘汰的落后工艺、产品和

设备名录。

7.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部门会同经贸部门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对污染物排放

超过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

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年为集中整治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2月1日—12月10日)。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负责组织辖区内

化工生产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按照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抓紧部署实施,并将实施方案于20**年12月10日

前报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12月11日-12月31日)。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查清辖区内

化工生产企业的现状,确定本辖区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于20**

年12月15日前向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化工生产企业自查现状情况,并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提出依法关闭的意见和限期

整改处理的意见。

(三)限期整改阶段(20**年1月-6月)。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

,一律依法关闭。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分阶段组织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20**年7月-12月)。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按照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目标任务,认真进

行验收和总结,并将验收总结报告于20**年7月20日前上报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镇

(开发区、临港新城)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全市。

20**、2009年要在继续深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化工生产企业的入园进区和改造提升工作,从根本上消除安全和污染事故隐

患,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生产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七、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市政府成立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的同志

和有关专家参与指导、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

各镇(开发区、临港新城)要成立以镇长(经发局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责任和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市发改、经贸、工商、安监、质监、国土、环保、税务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

实情况的监察检查,对隐瞒不报、不查、不整改的,要严肃处理;对纵容、包庇非法从事化工生产活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要依法依

纪从严追究责任;对违法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的要从重处罚。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严肃处

理。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要大力宣传普及安全和环保知识,使有关单位

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要发动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专项

整治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设立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

(四)综合治理,夯实基础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把集中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与调整产

业结构、推进技术进步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措施和途径,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和环保投入,采用安全、环保性能高的技术装备和生产

工艺,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促进企业的安全和环保技术升级。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化工

行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个环节,进一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制订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尽快消除污染源和安全

隐患,把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五)加强考核,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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