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调查报告范文

时间:2022-05-15 08: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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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调查报告

篇1

说起公务员的午餐,很多人会联想到大排筵席,大鱼大肉。然而,当我第一次和他们一起吃午饭的时候,看到的情境实在令我感动。在广州市人民政府里面,公务员中午都在政府大院的饭堂打卡用餐。一般情况下,他们在三楼打饭,那里的饭菜,我看来,和中大饭堂的也不是很大区别。吃饭的方式也和我在大学一样,一人一份,吃完了各人把自己的饭盘碗筷拿到统一的地方清洗。要宴请客人的话,可以到二楼,那里设有餐厅和包厢。这一切,让人着到政府改善公务员形象的努力,让人感受到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政之风,看到了党和政府这些年来廉政建设的成效。

政府公务员形象的树立,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人本身的自觉。有好几次我都看到,一些其他局和单位的领导来市政府开完全之后,都只是去三楼的饭堂,和其他人一样吃一人一份的快餐。本来,他们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资格到二楼,甚至到外面的地方吃饭,但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廉洁已经成为了他们一种自觉的自我要求。这样的改变,的确让人欣喜。除了从“吃”中看到了公务员的廉洁形象,从“行”中,也可以体现出公务员的新作风。在政府中,只有局级以上干部,才配有汽车和司机。其他的官员要用车,都需要想有关部门申请。有一次,我跟一位处长到外单位开会,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只是坐着一部空调有问题的面包车。今年的夏天特别热,路面温度绝对超过40摄氏度,然而,我观察身边的几位同行的公务员,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并没有抱怨什么。

这一切,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也许,我还会和很多人一样,对公务员抱有某种偏见。我想,很多群众都对政府工作、公务员素质有着种种意见和置疑。这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府与群众在沟通上存在障碍造成的。如果政府提高运作的透明度,让群众更真切地了解政府官员的行为,也让官员行为接受群众的监督,相信,对政府威信和形象的树立,对公务员队伍建设,都会有着良性循环的作用。

二、公务员都干些什么

人们常常用“一杯茶,一张报纸”来概括公务员工作的内容。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来到了市政府工作,接触得最多的,就是会议。每天都有大大小小不同内容的会议,在不同的地方举行,需要不同的人参加。做领导,往往半天就要赶好几场,往往连饭都顾不上吃,一点也不容易。而开会之前,要看许许多多的资料,要准备每一场的发言,这些工作往往都在8小时之外才能完成。开会,并不是轻松的事情。

但是,这却引起了我的思考。其实,作为政府,作为政府的公务员,其工作的实质应该是什么呢?会议繁多,反映出政府仍然担当着“决策人”的角色。但事实早已证实,政府应该起引导、宏观调控的作用。如果凡事都由政府决策,难免会有人治的影子。在如此决策的制度下运作的政府和社会,必然存在隐患。此外,决策过程的简单化,也是导致腐败的根源。相信,政府也早已意识到了问题的存在,然而改革的道路必定是漫长而困难重重的。政府改革,是中国发展道路上,关键的一步。

三、政府与公众的沟通

这一个话题,应该是与我所学的学科最贴切的了。在我实习期间,我参加了几次接待群众上访的会议,也参与了由政府组织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会议。可以说,是从实践上进一步领会了自己在课堂上所学的东西。

维持社会稳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难免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如何输导和安抚这一部分人,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点。其实,在这些群众与企业的冲突中,政府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政企分开。对于企业的决策,政府不能再插手去管了。但是,企业往往会沉迷于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将社会效益、与群众沟通这一部分的问题留给了政府。到底,这一一个皮球应该怎么接才接得好,成为了政府的大难题。现在,政府往往分两部分做工作,一方面,接待上访群众,在感情上给予同情和支持;另一方面,召开企业间的协调会议,引导企业兼顾社会效益,承担企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这种与群众沟通、组织企业间沟通的工作正是政府公共关系,但却并未为许多人所认识。记得当初,我刚来到实习单位,里面的人还说:读公关的不是应该到酒楼去吗?

我们政府不需要这样的人吧。想起来,真的为他们的无知感到可悲。

篇2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深化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市检察机关21项工作指标年终对口考核中,有17项进入前3名,其中8项连年保持第一。连续四届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今年4月份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一)完善设施,检务公开工作渠道日益畅通。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争取专项经费补助、自筹资金等方式,建设完善了有关硬件配套设施,为深化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先后投资260万余元建成了集便民服务、接访处访、密谈约见、公开听证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大厅。在大厅内安装了LED大屏幕,设立了案件办理自动查询平台,将法律允许公开的案件信息及工作流程输入案件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通过屏幕显示了解案件信息,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同时,设立了多种检务公开信息窗口,提高了检务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还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立检务公开、党建动态、法律法规、队伍建设、检察文化、举报须知等10余个栏目,及时向社会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促进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立了检务公开专栏,依法公开检察机关受案范围、立案标准、诉讼期限、办案纪律等业务工作信息,积极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宣传检察职能方面的知识,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二)健全制度,检务公开推进机制逐步完善。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务公开工作,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推动工作进展。一是健全了工作制度。推行了“办案告知卡”制度,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及时告知;建立了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对影响重大的不、不抗诉和上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落实了阳光鉴定制度,依法全面公开司法鉴定的受理、标准、程序、过程及结论,特别对涉及当事人有异议的案件,邀请当事人及法定人、委托的律师和专业人员全程见证鉴定过程;探索建立了“一五五”工作法、网络舆情监测研判等5项工作机制,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控。二是创新了服务机制。构建了集大厅接访、阅信处访、热线受理、司法救助和积案化解“五位一体”的民生诉求表达和受理渠道,建立完善了民生诉求分流、办理、督办、反馈等联动协作网络。完善了“检察服务进社区”制度,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在全市部分镇街区建立了社区检察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了监督体系。实施了以“两个考核办法”为主导的工作决策落实机制,深化完善了“一案三卡”、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等制度。认真执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拟作撤案、不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以及立案不当等“五种情形”,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提出意见。四是落实了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定期主动报告、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及重要会议、事项和活动,认真听取意见和指示。自觉接受人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先后就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法律监督等3项工作开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三)加强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实现常态化。市人民检察院加大了检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农村、学校、社区、工厂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利用每年一度的法律宣传日,组织干警到城区主要街道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材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在群众中大力宣传司法活动的法律依据、接受立案侦查案件的范围和立案标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检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群众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取得很好的效果。组织开展了“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接待群众观看检察工作成果图片展和多媒体演示、赠送检务公开宣传资料、参观办公办案场所等形式,促进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深化了检务公开工作成效。近三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全市28个单位5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了检务公开大厅、办案工作区、警示教育展厅等,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促进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工作人员对开展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案件质量、轻检务公开的思想,影响了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二是公开形式有待规范。目前的检务公开仅是一种单向的宣告式公开,公开什么、公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公开等,均由检察机关自由决定,导致检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时间和方式方法等还不够规范。三是内容落实不够全面。目前,检察机关能及时公布检务执行的结果,但对于如何落实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怎样通过检务公开促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等问题的处理,距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步工作建议

深化检务公开,推进检察改革,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是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高检察部门办事效率,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务公开的知晓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扩大检务公开的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监督检察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举行座谈会、案件监督工作会等方式,强化外部监督,多方采纳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纠正检务公开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侦查、审查、出庭公诉等阶段要主动邀请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等进行监督,既能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又能提高检察人员的公正执法意识。要保证检务公开的全领域、全员性、经常性、长期性,在组织检察人员走街上市搞好现场宣传、接受咨询的同时,研究探索检务公开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切忌形式主义,力求工作实效,用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要通过加大检务公开宣传力度,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篇3

在问及“对当前城市生活的习惯程度”时,表示“非常习惯”的占17.5%,“比较习惯”的占43.5%,“基本习惯”的占32.7%,三者比例相加为93.7%,另外表示“不太习惯”的占3.6%,“很不习惯”的占0.7%,“说不清楚”的占2.0%。

市民化意愿:农村户口比城镇户口更有优势

当问及受访进城务工人员“是否愿意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时,明确表示“愿意”的只有10.7%,表示“视今后情况而定”的占32.7%,表示“不愿意”的占56.6%。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不愿转为城镇户口的主要原因,表示“农村户口比城镇户口更有优势”的比例明显较高,占51.6%

从不同人群分组看,各类人群不愿转户的首要原因均为“农村户口比城镇户口更有优势”,选择比例第二位的原因中,年龄较小的进城务工人员中选择“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没多大区别,没必要”的比例排第二位,年龄较大的选择“想保留家中土地承包权为自己留一条后路”的比例排第二位。

担心三大问题:养老得不到解决、住房没有保障、失业找不到工作

在问及“如果转为城镇户口,最担心哪些问题”时,表示担心“养老得不到解决”的比例最高,占50.4%

希望政府为转为城镇户口提供相应条件

在问及“如果转为城镇户口,需要政府提供哪些相应条件”时,表示希望“能够及时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比例最高,占57.3%;其次是“简化申请程序,门槛条件(如户籍限制、社保缴纳年限等)不要过高”,占44.5%

16.4%的进城务工人员将家中土地闲置

在问及受访者“进城务工后,家中承包土地的耕种情况”时,表示“由家里其他亲属耕种”的比例明显较高,占45.3%,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表示家中土地“闲置,无人耕种”的占16.4%

在不同分组人群中: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将家中土地闲置的比例为22.3%,较其他城市高7.4个百分点;年龄较小、进城务工累计年限较短的进城务工人员将家中土地闲置的比例较高;学历越高、平均个人月收入越高的进城务工人员将家中土地闲置的比例越高。

如转为城镇户口,希望家中土地维持现状或有偿流转的比例占59.3%

在问及受访进城务工人员“如果转为城镇户口,希望家中承包土地最好怎样处置”时,表示希望“维持现状不变”的比例最高,占35.7%;其次是“有偿流转给其他人承包”,占23.6%;第三是“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农业开发合作社、公司”,占18.2%;另外,选择“存入土地银行分红领息”的占13.9%,选择“村(社)集体有偿回收承包权”的占7.3%,选择“其他”(主要表示“没考虑过”或“随大流”)的占1.2%。

如转为城镇户口,希望农村住房维持现状的占57.4%

在问及“如果转为城镇户口,希望农村住房如何处置”时,表示希望“维持现状不变”的比例明显较高,占57.4%;其次是“确定产权可以上市自由买卖”,占21.1%;第三是“以房屋产权入股农业开发合作社、公司”,占11.9%;另外,选择“村(社)集体有偿回收房屋产权”的占8.3%,选择“其他”(主要表示“已被占”或“租给他人”)的占1.3%。

综合分析篇:保障权益待加强加速推进市民化

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有较强的稳定性

调查显示:目前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平均累计时间较长,为6.6年;与配偶、子女一起生活在务工城市的比例较高,占48.5%;在务工城市拥有自购房的比例占22.5%,没有在城镇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中,未来三年有城镇购房意愿的占23.7%,以上结果反映出,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生活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对政府帮助的两大诉求:改善生活工作住房条件、遇到特殊困难时进行救济

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对政府帮助工作的诉求以选择“帮助改善生活、工作、住房条件”的比例最高,占34.3%(详见图5,此题为多选,相加不等于100%)。

进城务工人员对进一步做好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待遇,提高工资水平,降低工作强度,享受带薪休假。

二是做好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工作。

篇4

1.调研前期开会商议调研整体框架,进行具体分工。

2.调研的前一天晚上开会制定出第二天具体的调研细节,路线和内容。

3.调研当天回学校之后整理当天资料。

4.针对每一个泉,我们都会放上一张网上的照片和我们调研照的照片以进行对比说明。

5.7月12号晚上我们团队开会制定7月13号的具体调研内容,列出11个泉的地理位置和特征,方便寻找。并查询最近的交通路线。

6.7月13号早上8点准时出发,乘坐66路公交车在西门站下车,往北走大约150米到五龙潭公园。

接下来介绍一下我们对五龙潭内各个名泉的调研:

五龙潭

五龙潭又称龙居泉、灰湾泉,潭水深达6米余,是济南最深的一处泉水,水流常年不涸。五龙潭曾列为金、明、清三代七十二名泉。五龙潭泉群为济南四大泉群之一,周围有泉29处。

相传,昔日五龙潭水深莫测,每遇天旱,到此祷雨辄应。元朝初年,潭边建庙,内塑五方神龙,后人便称其为五龙潭。关于五龙潭的形成,历史记载和民间传说很多。元代散曲家张养浩在《复龙祥观施田记》中说:“闻故老言,此唐护国公秦琼府邸遗址,一夕雷雨,溃而为渊。”北魏时,五龙潭边建有“客亭”,唐代称“历下亭”。

关于五龙潭的传说,是众说不一,但是大家对于五龙潭是秦琼的府邸这一说法没有质疑。五龙潭水面宽阔,比较清澈,从远处看像是一面镜子,但是那并不是说水澄澈如镜,而是那狂阔的湖面对光的反射,仔细看看潭水,虽然能比较清楚的看见鱼在游动,但是也能看见泉水的浑浊。潭的西面有亭台楼阁,东侧有假山林立。比较有一番意境。

这两张图的最大不同不是拍摄角度的不同,而是我们进行调研的时候五龙潭的泉水已经不是像网上这张照片那样水源源不断的注入五龙潭里面了,是几乎没有水流出来了。而且我们拍到的这张照片中五龙潭的水似乎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清澈了。

古温泉其泉如名,古朴而温润。和五龙潭一样,古温泉也是金明清三代名泉。之所以叫做古温泉是因为即使在寒冬季节,该泉水温常年保持在18°c左右,泉水有水汽散发,水面仍然暖气飘袅。古温泉被东侧被规则的修葺着,北侧则和竹林相接,西侧与亭台相连,泉水与亭台楼榭交互融合,更显古色古香。古温泉是五龙潭公园内比较浅的一个泉了,而且泉水十分清澈,一眼能忘到底部,泉内的金鱼都能数的非常清楚。

古温泉南侧就是党政机关旧址,在这文化政治底蕴比较浓厚的地方,原本清秀的泉也变得深刻了。

过去,这里是东流水街,所以古温泉在古代又称“东流水泉”,历代沿泉多有建筑。清代康熙年间,历城人张秀在此建一庭院,名“漪园”,当时的诗人汪士慎曾作《游漪园记》,描述古温泉的景致:“济南发地皆泉,而其奇尤在城西。温泉者,七十二泉之一也。”

很容易看出这两张照片的最大不同是拍摄的季节不同,上一张是冬季,而我们拍的是夏季。

人们往往走到贤清泉跟前还在寻找贤清泉,看不出眼前这泓沉静的碧水就是贤清泉。我们也是那人们中的几员。我们也是走到贤清泉跟前还没有意识到它,要不是通过贤清榭我们还真不敢确定那就是我们要找的贤清泉呢。贤清泉北侧紧挨着贤清榭,南侧杨柳垂荫,贤清榭两侧柱上的题字“茶仙”鹤“烹茗”似乎透露出此处是品茶休闲的好去处,隐约中流露出了贤清泉的幽静之特点。也挣说明了这朴实无华的贤清泉确有圣贤隐居山野之风。

贤清泉不仅具有归隐之风而且水势很好,早在清代,按察使沈廷芳曾在《贤清园记略》中赞道:“济南名泉甲天下,旧传七十有二,其著者为趵突、为珍珠,而贤清实具二泉之体而微焉者也。”清乾隆时期(1736-1796)利用悬清泉建成一所水景园“朗园”,景色怡人。现在,朗园早巳湮没,清泉仍在。和五龙潭,古温泉一样也是金明清三代名泉。

在网上这张贤清泉的照片中可以看见泉底了,这样看来贤清泉并不是很深,我们拍到的贤清泉是水还比较多的时候。而且这两张照片拍摄的地方并不一样,是选择了房子两个不同的面。

天镜泉水面平静如镜,日月星云倒映池中,如天垂镜,天镜泉也因此而得名。用“天光云影共徘徊”来形容天镜泉是再合适不过了。但可惜的是我们是白天去调研的,无法感受天光云影共徘徊的美景和意境了。

天镜泉是五龙潭泉群中的第二大泉,不仅盛水期水势很好水很清凉,而且地势也很好,现在已经被“包裹”在饭店的院内了,饭店在盛夏时节把成箱的啤酒直接放在泉里,似乎天镜泉已经变成天然的冷藏室了,虽然泉再饭店内,可以提高客人用餐的愉悦性,还可以为饭店提供便利,但是这也使得天镜泉的观赏价值降低了,不仅使游客们找不到它而且即使知道它在这里,又有谁愿意跑到饭店里去看泉呢?虽然清澈见底,鱼如穿梭,上下荡游,好像在琉璃池中,很是好看。而且有诗描写天镜泉,“池涌千珠乱,天垂一镜明。”但是如果一直被包裹在饭店里边,渐渐地天镜泉就失去了它原本天然特性了吧。

天镜泉的这两张照片最明显的区别是,它的用途不同了,第一张的它还是“自由的”,第二张的它已经被酒店包裹着了,第一张的它还是用来为游人观光的,第二张的它已经为酒店冰啤酒了,已经为酒店服务了。

月牙泉位于五龙潭公园东南隅,有不规则形状的自然石围成,四周垂柳。刻在难免石头上的月牙泉三个字比较奇特,我们差点没有认出来,经过询问最终才得以确认。

网上曾说:济南各种形态的泉水都有,但没有一个如月牙泉般奇妙。

见到月牙泉的人无不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泉水从高出地平面近三米的山石上飞泄而下,在山石的碰撞下,激溅起蒙蒙雨丝,飘者如练,断者如珠,撒落在一池碧水中。

清人王培荀在《乡园忆旧录》中记载:“月牙泉,在西北外北巷中,故名。月牙泉泉水极其清澈,有王氏宅临泉,隔一墙,内有巨池,蓄红鱼数十头,长几尺余,粗如巨桶,不知养自何年。”古人也曾赞过月牙泉,但是我们看到的月牙泉并非如此奇特,虽然月牙泉中有高出水面三米多的蘑菇云状山石,但是已经不再往外流水。是因为7月的济南还没进入丰水期还是因为人为原因水位下降导致蘑菇云状山石不往外喷水?这就将是我们要研究的了。

西蜜脂泉虽然是属于五龙潭泉群,但它并不在五龙潭内,而是在五龙潭南门西侧的关帝庙内。该泉水势良好,盛水期泉溢池清,泉水汨汩自池底涌冒,从池北壁石洞中往东北方向注入五龙潭,蜜脂泉分东西蜜脂泉,因泉水甘甜似蜜,故名,明朝晏璧曾赋诗赞美西蜜脂泉道:“西池泉味比东强,何必天寒割蜜房。莫道脂甘能悦口,试将一饮胜天浆。”

做一个假设:如果让你在济南名泉中选一泉饮用,你一定会首选蜜脂泉,因为蜜脂泉名给我们的印象太甜美了,它的名字非常吸引人。但是现在是不是还是“泉如其名”呢?我们调研的过程中,发现东西蜜脂泉的泉水水质都不一样,西蜜脂泉比东蜜脂泉稍微清澈一点,但是水中青藻漂浮,还有一直乌龟和非常少的几条金鱼,看见这样的泉水是不是还敢拿起来喝呢?虽然现在的蜜脂泉不像诗词里形容的那样“甜蜜”但是作为金明清三代名泉,还是需要保护和研究的。

虽然蜜脂泉外表没什么变化,可是它的“内容”已经不是以前那样了,泉水不再像以前“何必天寒割蜜房”了。但是现在的西蜜脂泉充满了关帝庙内的文化,在南侧的墙上都是中外交流文化的纪念照片。关帝庙内还汇集了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关公文化资料,包括各种关帝庙、关帝像等,并有很多国际文化交流学者前来交流,蜜脂泉在文化的熏染下也变得更加深刻,但是似乎它原本名泉之名很少被记起了。

官家池听起来很有些官宦世俗之气,但泉池自然生成,周围更是自然石驳成。颇有自然的味道。

官家池泉名的由来,是因为相传古时为一官宦人家居住,此处泉水水质甘美,取自池内泉水生出的豆芽与其他地方的完全不同,本地居民多到此取水,官家池因而得名。

官家池泉眼众多,水质清澈甘美,冬温夏凉,泉水周围桃花戏水,绿柳夹岸,茅亭翠竹,小桥卧波。正如诗中所述的:“池是官家汇众泉,涌出珍珠纯天然。游人赏泉不知醉,茅亭翠竹到泉边。”管家池泉水是非清澈,能清晰的看见水中游鱼。而且在官家池旁边有一块写有“禁止泡脚”的警示牌。这不仅说明了对管家池的保护,还说明了泡脚现象曾经有出现过,我们希望人们可以自觉的保护泉水,而不是靠这样的明文规定来强行制止。

我们拍到的官家池并不像给你显示的照片那么虚幻,那么美,只是觉得我们的更显示一点,获学士拍摄工具的不同造成效果不一样,但是第一张中的官家池泉水更加清澈。

回马泉位于五龙潭公园内南侧,条石砌池岸,十分规整。水面与“净池”相连,池中间建一曲桥回廊,设有座栏,供游人凭栏观鱼赏泉,名“曲池观鱼”,南岸石壁上嵌“回马泉”石刻。

回马泉地势较低,水涌旺盛,池中有几十处泉眼,池底水清见底,虽然睡眠和净池相连,但是游鱼却很少在回马泉内“徘徊止步”都集中在净池内。

看似简单的回马泉,其实背后有着动人的故事。

相传五龙潭内建有唐朝武将秦琼府邸,一日秦琼在此遛马,战马腾空,马蹄落地处出现泉眼,故取名为回马泉。这一个个传说一个个故事更能让人们相信五龙潭公园是神秘的。

虬溪泉位于五龙潭公园内东北方,或许因为它的位置亦或许因为它的“与世无争”虬溪泉不像其它的泉那样引人注目,来这里的人很少,但是看过虬溪泉的人,无不为它的清幽而动心。

虬溪泉为假山石垒砌的不规则泉池,泉边绿柳翠竹环抱,池水碧透,池中央有一条弓形石,石中部有一泉眼。它不是天然泉而是20世纪60年代,水文地质部门在此钻探,钻孔中涌水甚盛,遂作为一处泉眼保留。于是才有了今天的虬溪泉。虬溪泉意境十分清幽,前面介绍的贤清泉是让人有种想隐于世的感觉,而虬溪泉的安静则是让人有种想在此排忧的“冲动”。

这两张虬溪的照片基本上没有什么很大的变化,只是可能因为光的不同和水底绿苔的映衬显得第二张的虬溪更加清澈灵动。

位于五龙潭公园东南侧的玉泉,用自然石垒筑驳岸,形状十分奇异,上刻玉泉二字。泉边假山,翠竹,泉自石下流出,溶入水溪与月牙泉相汇后流入五龙潭。

玉泉是我觉得在济南的最特别的一个泉,不仅在于它泉水外涌的独特,还在于它让帝皇和平民共饮一泉水,共烹一壶茶。

玉泉泉水玉洁冰清,为优质矿泉水,可以直接饮用,饮后有涤尽尘嚣,令人心旷神怡之感。清乾隆南巡路经此地,品尝玉泉水后题诗曰:“灵泉清霖涤烦疴,功德由来利物多。”常有附近居民至此汲水烹茶,形成一道独特的景观。

我发现玉泉水是五龙潭内唯一有游人直接接来饮用的泉水,这应该是对玉泉水质的极大肯定。但是,也真是由于这样,很多游人在周围聚集,造成周围人群太过拥挤,我们进行取水都十分困难,这样的现象并不利于游人的参观。

濂泉地处五龙潭公园西北隅,泉池由自然石砌垒,形状是非不规则,北岸水边石上刻濂泉名,四周垂柳成荫。

濂泉池面积广阔,水质清澈。水中游鱼清晰可见,濂泉池中立一小亭,名“寒玉亭”,亭接水廊,廊接“濂轩”。这里似乎是整个五龙潭内人最多的地方,濂池不是五龙潭最大的泉,不是水最深的,也不是鱼最多的,甚至更不是最清澈的,为什么会有最多的游人呢?其实不难理解,濂池是整个五龙潭内最适合孩子玩耍的地方,寒玉亭和濂轩都为孩子们提供了广阔的空地来玩水,而且泉水使得周围空气清凉。所以濂池几乎成为了五龙潭内最受欢迎的地方。

这两张关于濂池的照片给人的感觉就是明显的不同,第一张不像是夏天的濂池,而且周围没有人,濂池内似乎也没有鱼,相对于第二张就想的生动的多,第一张是从濂池背面像南拍,第二张则是从濂池南面像北拍。方向不同,角度不同,给人的感觉就很不同。

我们团队和济南大学西校还有山东建筑大学的同学在五龙潭的合影

在旅游景点内的泉水的保护比较到位,污染的现象相对较少。

篇5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2.13.091

弗劳地枸橼酸杆菌(citrobacter freundii)广泛存在于自然界,既是人肠道内的正常菌群,又是条件致病菌;当机体抵抗力降低、肠道菌群失调或细菌总数剧增时,可引起胃肠道感染而导致腹泻、败血症及多组织炎症等,病菌随患者粪便排出体外可污染环境及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1-2]。2008年7月19日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因食用被弗劳地枸橼酸杆菌污染的食物而发生食物中毒,本文将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流行病学资料

1.1 概况 2008年7月19日5时许,大连开发区卫生监督所接到开发区医院电话报告,称自7月18日4时左右开始,有数人因恶心、腹痛、腹泻等症状前往开发区医院急救中心就诊,怀疑为食物中毒。大连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随后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某港口内,该公司近期在东北各地新招员工240人;自6月1日起,该公司租用大连某专修学院场地进行岗前培训,每天由该专修学院食堂为240名新员工和3名管理人员提供三餐。

1.2 流行病学调查 (1)发病经过调查: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发病高峰时间、末例发病时间,主要临床症状、体征,就餐人数、发病人数,进食情况等。(2)病例调查:首先确定发病者、可疑发病者和非发病者定义,然后排除消化道疾病复诊患者和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及其他疾病患者。凡7月18日在该学院食堂就餐,且有腹泻(指首次腹泻后24 h内腹泻次数≥3次、大便性状发生改变)或有腹泻并伴有腹痛、恶心、呕吐等一种或几种表现者定义为发病者;有腹泻(首次腹泻后24 h内腹泻次数

1.3 现场卫生学调查 (1)现场卫生勘验:大连某专修学院食堂采取内部承包管理模式,委托他人负责食堂的全面管理。食堂冷荤配餐间无上下水设施及制冷空调,主食库无防鼠设施(挡鼠板),且库房内米、面均就地存放;副食加工间内的各种食品容器无分类标识及生、熟标识,盛放食品的容器为回收再生塑料制品。因学生已经放假,仅为大连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培训的员工供餐,但7月18日早、午、晚三餐食品均未留样。(2)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调查:学院食堂共有从业人员6人,均持有效健康证明,近期均无化脓性皮肤病和腹泻等病症。(3)现场采样及控制:现场采集发病者大便标本4份、肛拭标本9份、血标本2份,采集员工剩余晚餐主食2份,送实验室检查;对所有剩余食品及原料、食品用具、容器等进行了封存控制。

2 调查结果

2.1 发病时间 首例发病时间为7月19日0时,患者发病高峰时间为7月19日3时,末例发病时间为7月19日6时;潜伏期为7~13 h、平均10 h。

2.2 临床情况 本次共有发病者17例、可疑发病者2例;表现有发热3例(15.8%)、头晕8例(42.1%)、头痛1例(5.3%)、恶心13例(68.4%)、呕吐6例(31.6%)、腹痛17例(89.5%)、腹泻17(89.5%),多为上腹部阵发性疼痛、水样便,发病24 h内腹泻次数多在4~6次。经医院对症治疗后19例患者很快康复,预后均良好,无死亡病例发生。

2.3 发病与饮食的关系 7月18日共有207人在大连某专修学院食堂就餐,早餐时间为7:10,主食为煎鸡蛋、大米粥,副食为拌黄瓜花生米、拌大头菜;午餐时间为12:00,主食为米饭、馒头,副食为红烧肉土豆、芹菜炒肉、西红柿炒鸡蛋;晚餐时间为17:00,主食为海蛎子包子、大米粥,副食为黄瓜拌猪耳朵。根据平均潜伏期推算,引起中毒的可疑餐次为7月18日晚餐。19例患者均食用了晚餐的主、副食品,而未在该学院食堂就餐的员工无一人发病。

2.4 实验室检验结果 2份剩余晚餐主食标本和13份患者粪便标本均检出弗劳地枸橼酸杆菌,2份患者血液标本未检出弗劳地枸橼酸杆菌。

3 讨论

3.1 调查结论 本次中毒事件发病急骤,患者局限在该公司的员工中,发病者有共同饮食史、临床症状相似,发病高峰呈一过性,相互之间物传染,符合食物中毒的特点。根据患者的主要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结果及临床治疗效果,确定本次事件是一起由弗劳地枸橼酸杆菌引起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再依据平均潜伏期推算,引起中毒的可疑餐次为7月18日晚餐,可疑食品为“海蛎子包子”及“黄瓜拌猪耳朵”。

3.2 中毒事件特点分析

3.2.1 临床特点 (1)潜伏期较短,患者在进餐后6~15 h内发病,平均潜伏期10 h,基本符合弗劳地枸橼酸杆菌所致食物中毒的潜伏期特点[3]。(2)临床症状相似:患者均有腹痛、腹泻表现,腹痛多为上腹部阵发性疼痛,大便为水样便;败血症及多组织炎症表现少见,仅较重患者外周血白细胞轻度增高并有发热症状,基本符合弗劳地枸橼酸杆菌致病的临床特点[4]。(3)实验室检测阳性率高,采集患者9份大便标本和1份食品标本均检出弗劳地枸橼酸杆菌。

3.2.2 流行病学特点 (1)集中发病,中毒者占就餐人数的21.09%,均在进餐后7~13 h内集中发病,可排除个案散发。(2)污染食物易确定,中毒者均无外出就餐史,均在食堂内食用同一类食物发病,而未在该学院食堂就餐的员工无一人发病;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均饮用同批出厂的桶装矿泉水而仅少数人员发病,可排除饮水污染所致。(3)现场存在卫生学隐患,食堂在卫生管理方面有欠缺,冷荤配餐间无上下水设施及制冷空调;主食库房内无防鼠设施,米、面就地存放;副食加工间的各种食品容器无分类标识及生、熟标识等。

3.3 防控措施与建议 (1)责令该学院加强对食堂的日常卫生管理,搞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对所有剩余食品进行销毁处理,餐具、食品容器、设备等用1%~2%碱水煮沸或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擦拭、清洗消毒。(2)责令该学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出入食品生产加工间,预防食品意外污染。(3)要求该学院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4)卫生监督机构对该学院食堂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应及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参考文献

[1] 吴坤,孙秀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367.

[2] 焦凤兰,石淑霞,李永强.一起弗劳地枸橼酸杆菌引起的食物中毒调查[J].预防医学论坛,2009,4(4):224-226.

篇6

1 调查背景、对象和调查方法

1.1 调查背景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国内企业经营模式也随之发生着巨变。激烈的市场竞争已经表明:谁拥有核心人才,谁就拥有了未来市场的主导权。

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快速发展为企业招聘提供了大量有益思考,但现实的经济生活又是如何运行的?企业的招聘职能发展究竟如何?企业是否有自己的招聘计划和有良好的招聘渠道?这些招聘渠道各自的优劣势和成本如何?如何提高招聘的信度和效度?这些都已经成为企业界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此,我们以我国中部最大最具代表意义的城市――武汉为例,通过对其各类企业人员招聘渠道与方法的深入调查,综合分析各影响因素及内在原因,以此为依据建立一系列与企业相匹配的“低成本、高信度、高效度”的人员招聘方案,并有待在实践中加以验证,使理论更好地为实践服务。

1.2 调查对象和调查方法

本次调研对武汉市的22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调研所抽取的样本,从企业的规模来看,大型企业一共7家(其中包括4家外资企业),中型企业5家,小型企业10家。

从行业类别方面来看,包括工业企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培训、商贸企业、零售业以及网络等其他一些服务业。涉及的范围较广,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武汉市企业的行业类别特征。

2 主要调查内容及结论

2.1 招聘渠道方面

在招聘渠道方面,使用较多的渠道有互联网、熟人介绍、校园招聘、报纸广告、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

互联网招聘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遍应用而兴起的一种相对较新的招聘方式。网络招聘有许多其他招聘方式所不具备的优点。其最大的特点是速度快,效率高;成本较低,可以节省费用。此外,网络招聘还具备网络测试的功能,这是其他选拔方法所无法相比的。但网络招聘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可能会收到较多不合格申请者的申请,许多简历需要检阅,电子邮件需要处理,会加大人力资源部的工作。

校园招聘适合招聘专业的人才,但校园招聘的缺点是应聘者一般不具备工作经验。

人才市场一般用于招聘素质较高的人才,但往往成本较高。

劳动力市场上一般是一线的员工,例如招聘保安、保洁员等一般是在劳动力市场进行。

除了较常规的一些渠道之外,在调研中还有两家企业提到了一种新颖的渠道――拈内。拈内是指公司高层(如总经理)在其他公司发现优秀的人才后引进企业的方式。

采用猎头这一方法的是一家大型外资企业。使用猎头的成本较高,并非每个企业都适用。

2.2 选拔方法方面

不同选拔方法在各类规模企业招聘中使用状况如下表所示:

(1)使用选拔方法的种类数与企业规模大小正相关的规律及其原因。

由不同选拔方法在各类规模企业招聘中使用数量表可以看出,选拔方法的使用种类数量随企业规模而变化。大中小型企业平均使用种类数分别为:3.7家、2.6家、2.3家,呈递减规律,与企业规模正相关。

大型企业的选拔方式丰富一些,除了常规的笔试、面试,还较多地运用了心理测验、背景调查、评价中心等方法。40%以上的企业在招聘过程中运用了心理测验和背景调查,近30%的企业用到评价中心,这是与中小型企业在选拔方法上主要的不同之处。

使用选拔方法的种类数与企业规模大小正相关的规律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

①大型企业组织机构及招聘工作的特点要求其采用较多形式的选拔方式,这是其必要性。大型企业一般人员和层级较多,组织机构较为庞大,不同岗位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差别很大。特别是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则非常高,要求其不但目前在知识和技能上相当优秀,还必须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非常强的心理等其他素质,并且这些岗位的应聘者往往都比较优秀。所以对这些素质的测评,如果仅通过传统的笔试和面试,不足以区分应聘者,对人员素质的高低也不足以充分判断,必须用到一些更为适合的测评方式。例如在选拔中高层管理岗位的应聘者时,用评价中心的方法就能更好地对应聘者的管理能力作出比较和判断。

②大型企业在制度和经费方面的优势使得其运用较多的选拔方法具备可能。心理测验、背景调查及评价中心的使用需要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时间和资金的成本也远远大于笔试和面试,有一些企业在需要运用这些方法时干脆找一些专门的机构进行外包,这样所花费的成本可能更大。大型企业在这些方面的优势远大于中小型企业,加上其招聘工作对这几类选拔方法的必要,许多大型企业就在招聘环节中运用了更多种类的选拔方法。

大部分小型企业招聘高层管理者的机会较少,加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也不够完善,许多企业中甚至没有专门和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招聘成本也有限,因此其招聘过程中就较少地运用其他招聘方法。

(2)面试流程有待规范化。

面试在企业招聘过程中的应用最为广泛,是最常用的测评技术之一。通过让应聘者与主试面对面交流,可以将履历、申请表、笔试和推荐信等提供的信息整合起来,并观察应聘者的应对和表现,从而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应聘者。但是有效面试也不是自然发生的,必须经过精心设计,并遵照一定的流程,才能对应聘者作出科学准确的判断。

调查样本中的许多企业在使用面试这一测评选拔方法时操作并不规范,以至于面试在招聘中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在面试之前既没有制订规范的任职说明书,又没有设计明确的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虽然这在招聘时会节省一部分招聘成本,但如果不能保证效果,企业的长远利益将会受到更大的损失。

(4)试用期是选拔过程的重要补充。

根据调查,超过一半的大中型企业重视试用期的使用。人员试用期可以作为选拔过程的一个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即使企业有严格的招聘选拔体系,也不能保证100%的效果,有一些人员素质在较短的招聘时间内无法准确判断。而在试用期则可以明显地表现出来。一家企业的招聘负责人表示,应聘者的一些素质在15到20分钟的面试中可能看不出来,但加上一个试用期,人员的主动性、沟通表达能力、反应能力、管理能力以及其他一些非智力因素就可以鉴别了。

3 招聘渠道评估

企业认为效果较好的招聘渠道中,共有8家企业认为最好的是熟人介绍,其次,分别有4家认为是校园招聘和报纸广告,再次是互联网招聘。熟人介绍这一渠道在招聘中也是被使用频率最高的渠道之一,这一途径在企业招聘过程中有着很多独特的地方。

熟人介绍包括企业管理层熟人的推荐和企业员工推荐,不管是大型还是中小型的企业,大部分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都会运用,而且通过这一途径招聘的员工的比例较高,在一部分企业中这一渠道所招聘员工的比例甚至占所招员工总数的80%之多。这是招聘渠道中一个重要的渠道。

这一渠道有很多优势。首先,通过这一渠道进行招聘所花费的成本较低,只需简单的通讯和联系,有时几乎不花费成本。其次,很多企业认为这一渠道招聘的效果较好。熟人介绍的员工大部分会比较胜任,而且因为是熟人,对员工比较熟悉,了解比较深,在工作中也更容易磨合,这一渠道招聘的员工通常也会比较稳定,流失率较低。

但是这一渠道同样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在于渠道的不稳定和偶然性,企业不是随时都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招到需要的人才,在需要的时候可能临时招不到,因而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第二这一渠道不够规范,可能会影响招聘的公正性、产生用人上的腐败。通过熟人介绍的人员在测评过程中可能与其他渠道的人员有所不同,通常会简化测评程序,比如缩短试用期,这样就可能影响到招聘的公正性;第三这一渠道可能会影响人力资源部功能的正常发挥。通过熟人介绍的一些人员,企业仍然会进行测评考核,但是一部分通过企业中高管理层介绍的员工就省略了这一步骤,这样就影响了人力资源部招聘选拔功能的正常发挥;第四不是每个企业运用这一渠道招聘的效果都很好,有一些企业正好相反。原因是认为通过这一渠道招聘的员工心态不好,通过熟人介绍进企业的员工很多有依赖和惰性心理或者容易情绪化,他们认为工作有了保障,因而不再努力,所以工作态度不好、主动性也不够。

参考文献

[1]冯忠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篇7

XXXXX物业有限公司地处XXXXXXXXX,成立于XXXX年XX月XX日,是我县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的领跑者,注册资金XXXX万元(由XXXX出资入股XXX万元、XXXXX出资入股XXX万元),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中征码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引进全新管理服务概念,拥有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素质高的员工队伍,以“成就至尊服务,打造行业品牌”为服务宗旨,全心全意实现对客户的承诺。

二、经营情况

XXXXXXXXXX物业有限公司,与城区大型小区(XXXXXXXX、XXXXXXXX)签字了长期的物业管理服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1、借款情况:根据征信数据报告,该公司无借款记录。

2、该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3、根据报表数据情况分析,该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总体看来,该公司经营管理正常,随着内部管理的不断加强,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

三、抵押物

该笔贷款提供房屋产权抵押的担保方式;

以XXXXXXX个人所有的商铺房产做抵押,建筑面积XXXXXXX平方米,位于XXXXXXXXXXXXXXX,(产权证号;XXXXXXX权证XXXXXXX字第XXXXXXXXXXX号)办理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产权清楚。

四、贷款用途

该公司申请短期流动资金XXXX万元,贷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该公司作为一家物业公司,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县域的大型小区,现处于发展阶段,资金需要量大。

五、还款来源

还款来源为县域几个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入,收入稳定,做为此笔贷款的还款保障。

篇8

7月12日,香港立法会财委会通过公仆加薪幅度,中及低层公务员可获加薪3.92%;首长级及高层则加薪2.55%,生效日期追溯至4月1日。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表示,港府会优化及检讨薪酬趋势调查的机制,与相关团体加强沟通,稳定公仆的士气。对于这次加薪,很多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没有引起较大的反对声音。

根据现行机制,香港公务员的薪酬每年讨论一次,由香港公务员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进行的年度薪酬趋势调查是重要参考因素。薪酬趋势调查一般会根据香港的大中型企业员工过去一年的薪酬变动水平给出每年的建议变幅。

以2013年为例,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调查了香港109家公司超过18万名雇员在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期间薪酬的变动,其中包括82家规模较大的公司(员工总数在100人以上)和27家规模中等的公司(员工总数50至99人)。所选的公司都是所属行业内稳健良好的企业,加上都有一套合理和系统的工资管理方法,相信具有代表性。2013年薪酬趋势调查报告根据多个指针,并经过一系列的计算,最终得出中高级公务员建议加薪2.55%,低级公务员建议加薪3.92%。

香港公务员实行统一加薪的模式,同一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一致。按照薪级的不同,香港公务员分为高、中、低三级,月薪54566港元以上的属于高级公务员,17835至54565港元的属于中级公务员,17835港元以下的属于低级公务员。

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是影响公务员薪水调整的重要因素,但是公务员薪酬具体变幅最终还需多重考虑。今年公务员建议加薪幅度公布后,香港各界对此意见不一。部分公务员对加薪幅度不满意,对加薪幅度太低感到极度失望,因为加薪幅度低于通胀率。

数据显示,香港2013年第一季度基本通胀率是3.8%,预测全年通胀率为4.5%。根据现行机制,公务员最终加薪幅度将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共同决定。除了薪酬趋势净指标之外,香港经济状况、政府财政状况、生活费用变动、员工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和公务员的士气都在综合考虑的因素之内。

薪酬趋势调查报告中的建议是重要参考,但随着通胀压力加大等因素,特区政府最后决定时也会根据社会意见适当调整。最后,在综合因素的权衡下,特区政府决定,将中级公务员和低级公务员的加薪幅度定在3.92%,而高级公务员维持2.55%的加幅。

香港浸会大学政治学教授丁伟对现行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表示认可。他表示,公务员工资每年一调已成惯例,一方面有助减少社会争议,另一方面也可以保持公务员吸引力。

丁伟介绍,香港公务员的薪酬福利完全透明,除了工资,津贴福利都严格按照法定标准执行,没有隐性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定期调整薪酬有助于稳定公务员士气和减少社会争议,社会对公务员加薪的认可度也高。

同时,公务员薪酬调整的参照对象是大中型企业,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市场上薪酬水平的变动。公务员起薪水平不低,稳定性强,每年再按市场水平调整,对维持公务员的吸引力是不错的。

居民为何支持涨薪

公务员涨薪不但市民不反对,还非常支持,但是在内地,某些地方每当公务员涨薪的时候,社会质疑声不断,网络骂声一片。香港居民为什么支持公务员涨薪呢?

其一,高度法治的社会,政府廉洁度高,公开透明。一方面香港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公开透明的,公务员有多少工资都是公开的,公民可以查得到。如港府2013至2014年度财政预算显示,特首梁振英年薪为422.256万元,特首办配有7名专职司机提供驾驶服务,月薪在13085元至22405元间。而内地有些地方把公务员薪酬当做机密,即使市民申请了也不公开。另一方面加薪的理由、过程也公开透明。

其二,香港公务员的工资是根据香港的大中型企业员工过去一年的薪酬变动水平给出。当经济好,企业员工收入上涨时,公务员工资也上涨,当经济不景气,企业员工收入下降时,公务员工资也下降。而且在调查企业上,这些被调查的企业很有代表性,以2013年为例,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调查了香港109家公司超过18万名雇员。公务员薪酬调整的参照对象是大中型企业,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市场上薪酬水平的变动

其三,香港公务员廉洁奉公,无隐形工资福利。香港的廉政建设卓有成效,公务员大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在法定的工资福利之外没有隐形的工资福利,也几乎没有权力寻租的机会。我们内地一些地方的公务员除了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外,各个单位还有自行发放的津贴福利,此外还有各类奖金、灰色收入等。

香港公务员涨薪的启示

公务员作为社会的一种普通职业,理所当然和国家全体公民一道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并且做为激励手段,加薪在公务员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公务员工资收入分配行政色彩浓厚,加薪往往通过行使行政权利来实现。当前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取向很难从理论上加以完整地描述,如何使公务员的收入分配同市场领域的个人收入分配保持动态平衡,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和衡量尺度。为了体现出公平分配原则,在公务员的加薪制度中应该多增加一些市场因素,减少一些行政色彩。因此,国家需要设立和定期工资指数,依据指数变动情况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

加快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也是重要前提。财产申报制度作为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许多国家都已经建立起来,并被证明是有效规范公务员行为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国际惯例。

篇9

为应对大学生就业难,11月21日教育部下发通知,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首次提出要让中小企业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教育部长称,要大力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南都评论:

如北大教授李零说“大学不是养鸡场”。一些专业就业低迷,却对国家人才配置和学科人才储备必不可少。而就业率早已成为数字游戏,“专业淘汰制”意图不管多好,但易客观形成“高就业率”虚假繁荣。

@青年时报:

专业应为研究学问、为求学者、为有特殊爱好者而设。所谓“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的专业,将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办”,折射出的是高等教育理念依然停留在“专科”层次上。恐怕连“专科”也不如,只有职业高中与技校的专业设置,才与就业率挂钩。

@熊奇:

这60%如何衡量?这些就业数据,大学给出的数据,注意是“大学给出的”,也就是说大学自己给出的,有没有很好的监督机构、审计机构?哪个专业哪个大学不都是贴出来的就业率99.9%或98.8%?记得以前误入某国内名校官网,上面展示:本班级50人,就业48人,待业2人,就业率99.8%。

公务员招考之罪――歧视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所《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调查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政治面貌、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

@新秦商务咨询:

针对“国考被指存在严重就业歧视,岗位全设年龄门槛”的新闻调查:国考存在严重就业歧视吗?49.10%的受访者认为是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21.39%的受访者认为不是的,因为设置门槛是为了提高该岗位的工作素质。

@王旭明 :

东方卫视说应当批评招录公务员歧视现象。假想有一个部门被所有遭到歧视的人组成,我敢说这个部门一定是最高效、最为民、最廉洁、最勤政的一个部门,只因为他们受到过歧视,他们不会再去歧视他人!

@窗儿的围脖:

什么都不去做,就什么都实现不了。看到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公务员歧视的调查报告,慨叹不公平的事儿只有通过权威机构的认定,才能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微语录

@黄健翔:

中国就这么点儿踢球的人,好像大熊猫一样,虽然有点儿笨笨的,但是珍稀物种啊。所以,无论什么结果,对球员们真没什么可抱怨的。他们的青春和血汗,都是实实在在地洒在那的。输、赢,最直接关系的就是他们的生活。

@王旭明:

篇10

[李祖华解析]:第一,由这副漫画,我联想到个别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对待群众意见的态度;

第二,个别政府部门及公务员由于责任心不强,公仆意识较弱,对群众的意见不论正确与否都采取关门主义态度;或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的群众产生抵触甚至对立情绪,只注意对上负责,忽视群众满意度,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追求所谓政绩的不实作风

第三,对待群众的意见,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要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要辩证考试,大收集整理看待群众给我们提出的意见,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如果群众对你没意见,那就不正常了。因此,不要消极地对待群众意见,不能因为群众提意见了就不敢做不敢为了。要听了群众的意见后,加深对群众的感情,激发出工作热情。不能因为群众有意见就缩手缩脚,在辩证分析群众意见之后,要切实改进,要使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正确对待群众意见,就是要坚持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统一。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为人民服务的关键。

第二题:领导给你一个计划,你到各单位去征求意见后,领导又提出修改意见,各部门反映强烈。问你怎么做?

[李祖华解析]:第一,这件事说明在工作计划中,如何处理基层(群众意见)的关系。

第二,要弄清第一个计划与领导修改意见的不同之处;

第三,我要对基层(群众意见)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基层(群众意见)的原因;

第四,把调查研究的情况向领导汇报(反映),劝说领导恢复第一个计划。

第三题:有群众反映,县政府出台乡政府绩效管理办法,将安全环保一票否决责任全部推给乡政府,领导安排你对做个事进行调研。你该怎么办?

[李祖华解析]:第一,吃透绩效管理办法的内容;

第二,理解组织(领导)意图,了解调研的目的、意义;

篇11

编译:小溪

导语:面对减负难题,政府要努力说服本身就是改革主体角色的组织及个人,而没有这些公务员联合机构的同意与配合也是难的。法国这场改革能成功吗?

法国总统尼古拉・萨尔科齐竞选时承诺的公共机构整改已经开始。这次改革首先从减员开始,教育部门、国防部门、财政部门……所有公共部门“无一幸免”,这引发了许多公务员联合会的焦虑。

当个法国的外交官是何等乐事!审计法院调查报告显示法国拥有发达国家中最稠密的外交网络系统。大使与领事总数达到了251名,甚至超过了美国(238名)。然而美国的财力又远远超过法国。让我们惊奇的还有:农业部,其公务人员在1982年至2003年间增长达8%,与此同期,农场数竟减少了近30%!海关,在欧盟统一市场自由流通使国界障碍逐渐消失之时,海关职员仍有20000名。审计法院的这一系列调查数据很容易使人们批评公共事业部门,说他们存在管理混乱等问题。这让许多公务员联合机构叫苦不迭,毕竟,责任不在他们,以往政府的管理不利才使现状至此。

十年间,三个公共部门(政府、医院、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增长了70万人。这是一个让国家难以应付的增长速度。法国如今共有510万公务员,如果再加上公共组织的受薪人员,例如社会保险部门、国有企业,法国的公务员总数竟达680万人。

篇12

在过去五十年中,英国政府随着社会发展和职能变化,通过多次改革,公务员人数逐步减少,行政方式不断调整、完善,行政成本逐步降低,行政效率也得到了提高。通过培训考察,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英国政府在行政过程中,其队伍建设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行政过程政府部门法律机构的咨询与把关、行政方式合同管理的有效运用以及重视发挥独立机构的作用等,无一不体现出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英国政府部门自觉依法行政的强烈意识和较高水平,其规范并富有特色的做法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一)英国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

十九世纪中期,为加强英国公务员的法制化管理,有人提出:(1)公务员应该是一个稳定的终身职业;(2)公务员应该保持中立性,政党的变更不能影响公务员队伍稳定;(3)公务员不应承担任何决策责任,只是执行决策。这三个观点成为英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1931年英国通过《公务员总则》,明确“公务员的工资由议会提供”、“英国首相是英国公务员的最高领导”。1968年英国成立了公务员管理部,由首相兼任部长。在撒切尔夫人任期内,英国现代公务员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目前,英国的公务员基本上是实行终身制,多数人员是大学毕业后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加入公务员行列,直至退休。

1.公务员的人员范围和级别划分。英国公务员的范围,仅限于中央政府范围之内,而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只是当地政府的雇佣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之初,公务员的人数为79万,经过近20年的改革,1997年为48.3万人,其中高级公务员为3000人。关于公务员级别划分,首相是公务员的最高领导,对议会负责,内阁大臣接受首相领导并对议会负责。各部门均设永久第一部长、第二部长,第一、第二永久部长初任时由首相指任,是永久公务员,以后各届政府一般在无空缺时不做更换,第一、第二永久部长的职责是负责对所属部门内部公务员进行指导、监督。英国公务员一般分为高级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两类,高级公务员又分为3级,一般公务员分为8级。

2.公务员管理的法律制度。根据英国《公务员准则》及《部长工作程序规定》,各部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公务员法律制度。(1)公务员行为规范。如规定公务员应当忠于政府,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客观,帮助政府制定政策,执行决定,管理公共事务等。(2)公务员义务。如必须对议会负责,向议会和公众通报尽可能多的关于政府政策、决定和活动的有关信息,不得欺骗和故意误导议会和公众,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务员准则相冲突的活动等。(3)公务员的录用。公务员的录用、包括其内部调动均适用《就业法》,采用与社会其他机构、单位相同的录用程序。英国议会设立公务员服务委员会直接对议会负责,高级公务员的录用必须得到该委员会的认可。

3.公务员的绩效评价及监督。公务员绩效评价首先是由本人对前一段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检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并与直接上司讨论同意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将评价结果报人事部门。每3个月或者6个月考核一次,年终由部门负责人作出评价报告,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公务员本人收入。公务员晋升不仅仅根据工作年限,同时根据工作表现,通常由上一级主管推荐,越级提拔必须经过难度较大的考核。

(二)政府部门法律机构的地位和职责

在培训考察中我们了解到,英国政府部门都设有专门的法律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机关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的审查;公司登记、商标注册的有关法律事务;根据本部门的不同职能所具有的相关法律事务。

1.法律办公室的专业人员组成。该办公室的专业人员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即成为政府高级专业人员,不属于一般公务员序列。但其级别设置与其他公务员一样,基本工资是固定的,享受特殊津贴。即使这样,其收入与社会律师的收入还是有明显差距(一般而言,比伦敦当地律师收入低、比外地律师收入高),其优势主要是工作较为稳定。办公室的编制人数根据政府机关法律事务的需要设定。在法律办公室之外,英国政府部门通常还设有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公众的投诉,类似我国的行政复议。但这个专门机构及公众投诉的受理程序,并不是专门法律规定的,而是英国行政机关的通行做法。受理投诉专门机构的名称不一,有的称为“直接联络部”,有的称为“公共请求办公室”。

2.英国贸工部法律办公室的情况。该部设有部长1人(内阁成员)、副部长7人、常任秘书1人,下设12个部门主任,有4000多人在总部工作,还有6000多人在分属部门工作(有些人属于人)。该部法律办公室下设三个咨询处和一个调查诉讼处,其中负责咨询的法律工作人员有96人,负责调查诉讼的有22人。法律办公室的工作是保证贸工部依法履行职责。从法律咨询服务上看,其主要对象是贸工部所属各部门、部长级官员、政府其它部委法律机构等,法律办公室要在政府制订政策之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比如,英国公司尽管享有很大的经营自由,但在以下三个方面仍然受到政府监控:(1)国内角度,如公平竞争、特殊行业的管制(电力、电信、液化气、水、邮政、电讯、电子设备、原子能等)、消费者合法权益、进出口管理、标准化等;(2)欧盟角度,涉及私有化、企业兼并和与政府有关的法律案件,可直接提交欧盟审理;此外还包括与WTO的关系,英国公司要遵守有关规定;(3)涉及其他公共事业角度,如土地、卫生健康、金融保险等。法律办公室通过法律咨询服务,为决策人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论证,防止越权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确保贸工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上述三个方面作出决定,依法行使职权。

从行政诉讼上看,法律办公室的工作重点是保证行政执法中法律程序得到遵守。比如,英国行政法律程序强调:公司、个人提起的诉讼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争议部分确实存在;原告、被告均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开庭时要有2-3名法官参加,当事人双方就证据、法律依据等展开辨论。如何遵守并做好这些程序要求,需要法律办公室严格把关。在涉及欧盟法律时,法律办公室还要特别关注英国企业商贸权益的维护。在与WTO的关系上,贸工部是作为英国的主要决策部门之一开展工作的,法律办公室的职责是依法维护英国公司和国家利益。

(三)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合同方式

英国政府在机构改革、精简人员的过程中,为了把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推向市场,在政府内部广泛采用了合同方式,保证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和完善。英国的学者、官员乃至行业协会均对此做法给予肯定,有的人甚至赞誉有加,这是我们在培训考察中感受特别突出的一点。

1.合同方式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范围。英国是高税收、高福利国家,英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0%是由政府投资产生的。国家的宏观调控除采用税率、利率等经济杠杆外,主要由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来实施。而政府机关落实这些政策以及对一些公共事业(如高速公路、国家级供水、供电系统、石油管线的铺设等)的管理,一般都通过与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从高速公路的监管到英中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举办“深圳高科技活动”,他们均按照严密的法律运作机制,与当事人签订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这种合同的签订是政府作为平等民事主体与企业之间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通过合同明确规定企业的义务和责任,确定项目所应达到的指标,并根据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分阶段履行自身承担的付费义务。

2.运用合同方式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通过采用与企业签订合同的方式,合理使用公共资金,同时加强管理、监督。其特点是:第一,政府机关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对于国家重点扶持或者重大公共项目,通过合同规定了明确、具体、公开的项目指标,公务员只是执行合同,基本没有自由裁量权。第二,对公务员要求较高。公务员不能仅是“通才”,而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不仅要知晓企业是否符合条件,而且应当懂得企业如何能实现项目指标;此外,合同的谈判和制定,本身就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务员要依据相应法律进行。第三,有效运用招标体制。政府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企业,企业通过竞标争取项目合同。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企业会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从而在政府财政资金的运用中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机制。第四,有利于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职能分设,分别由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实施,避免了暗箱作,同时责任明确;二是行政机关对合同项目的监督。行政机关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公众也可以对项目进行监督和举报,行政机关根据监督结果和公众的举报,对项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行有效控制。第五,有利于对公务员的考核和评价。在项目合同管理中,公务员不仅负责合同的签订,而且要负责合同的履行,项目的最后落实情况,直接反映了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成为考核和评价公务员业绩的硬指标。

总之,英国政府和公众普遍认为,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和公共事业管理中,通过合同方式增强了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对公共事业的管理能力和对市场运作的监督能力。

(四)政府部门之外的独立机构

在英国政府组织结构中,政府部门之外的独立机构是一个非常特别、作用突出的序列。目前,英国有130多个独立机构,大多设立于90年代,这些独立机构规模不大,专业性较强,人员精干,效率较高,成为英国政府行政的一个特色。

1.独立机构的起源及性质。1968年英国工党的一份剖析国防部组织结构的报告提出,国防部部长是通才而不是专家,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影响了国防部行政管理效果,因此建议增加专家管理。撒切尔政府采纳了这个建议,在调整经济政策、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时,将工商界专业性人士吸纳到政府中,同时将各部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业务独立出来,按市场化模式运作,成立具有一定特殊职能的独立机构。独立机构的性质属于行政机构,其主管人员由所隶属的政府部门的部长(或大臣)任命,其工作人员大部分是公务员,也有一定比例的非公务员。独立机构的经费由议会提供,以保证独立机构区别于政府部门的相对独立性。

实践中,鉴于独立机构的主管人员由所隶属的政府部门的部长(大臣)任命,因此其应向部长(大臣)负责。但长期以来,由于独立机构业务的专业性,在议会问及独立机构业务范围的问题时,一般是由独立机构直接向议会报告,而不是由其隶属的部门报告,因而在议会、政府部门、独立机构之间产生了矛盾,英国议会也对此有一定争议。因为按照英国政府的管理体制,应当由部长向议会报告(大臣)工作。为了解决这类矛盾,英国最近规定,独立机构不能出席议会会议,所涉及问题一律由政府部门部长(大臣)向议会报告,政府部门同时对独立机构的运营负有监管责任。

2.英国贸工部的独立机构情况。该部主要设有6个独立机构:公司协调机构,负责公司注册、收集法定文件、向公司提供有用资料等方面的工作;雇佣法庭服务机构,对企业和雇员向法庭提供行政帮助;破产服务机构,负责破产、清算方面的事务、为制订破产政策提供建议;国家计量、测量办公室,负责贸易方面的计量、测量、标定工作;专利办公室,负责专利、商标、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管理;无线通信机构,负责管理有关无线电讯业务。

二、关于英国行政法律制度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行政机制

(一)英国行政法律制度的特点

英国传统法学中行政法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它虽然属于公法的范畴,但这种公法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具有浓厚的私法色彩,既缺乏明确而独立的公法体系,也没有统一审理这类公法争议的行政法院。我们在培训中了解到,英国法院在受理行政诉讼时适用一般的法律规则,即行政机关和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公民之间法律关系适用的法律。长期以来,英国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一样,都由普通法院管辖。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和政府职能的法定化,英国法院成立了行政法庭,并明确了较高的层级管辖。

英国行政法的渊源包括:宪法原则,普通法精神,大量的习惯法和司法审查判例、国内成文法和欧共体(欧盟,下同)法。欧共体法中有关条约、法规可以直接适用,如《罗马条约》、《欧洲共同体法1972》等,而欧共体的法令则不能直接适用,必须按其精神制定国内法。

英国法院的组织结构主要有治安法院、郡法院、巡回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上议院(最高法院)以及欧共体初级法院、欧共体法院。其中行政案件一律由高等法院的行政法庭负责审理(类似于我国的一审),当事人对审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上诉法院,再不服还可以上诉至上议院。

英国行政司法审查制度,比较典型地体现出其行政法的特点。在这次培训考察中,我们通过了解其具体内容和做法,对英国行政法治的基础、特别是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有了一定的了解。

(二)英国行政司法审查制度

英国行政司法制度是指英国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使公共权力的组织或个人侵害时,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的法律制度。其中司法审查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问题。

1.司法审查的基本情况。英国行政司法审查是由高等法院对负责行使公共职责或权力的团体或个人进行的司法监督,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或法院作出决定的过程,而不是看其决定本身。高等法院有25名专职法官负责处理行政案件,具体由行政法庭进行审理。行政法庭每年审理的行政案件有5300多件,其中4400多个案件与司法审查有关。

2.司法审查的条件、依据。司法审查的条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司法审查的对象必须是行使公共职责或职能的团体或个人。同时,如果存在其他法律救济方式,法院通常不会准予司法审查。二是司法审查的申请人要有“足够的利害关系”。提出司法审查有四个依据:(1)不合法。行政机关或法院在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无权作出决定或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均为不合法。(2)程序不当。即违反自然公正法则、程序不公或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自然公正法则包括由不具偏见的机构进行公平审理,为每一方提供足够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3)不合理。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个决定是合理的,法院不干涉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4)违反人权。行政机关或法院的决定不能违反欧洲人权公约和英国人权法。

3.司法审查的程序。(1)提讼。人必须遵守诉前行为议定书,根据英国民事诉讼程序规定,民事诉讼开始前,必须经过一个程序,即双方当事人相互交换信息,协商、和解。如果通过该程序能解决问题,就可以避免诉讼。申请人在提起司法审查诉讼前,也应写信给政府机关,告诉其的依据和理由,使行政机关有时间作出解释或改变其决定。(2)许可。法官一般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后(未听取口头陈述前),决定是否给予提起司法审查的许可。实际上很多司法审查案件在这一阶段就被终止了,每年4400多司法审查案件中只有2000多件正式进入审查过程。如果法院拒绝给予许可,或所给予的许可附带一定条件,申请人可以要求法院开庭听取口头陈述,重新考虑其决定。如果法官听取口头陈述后仍拒绝给予许可,申请人可以在7天内向上诉法院上诉。如果上诉法院仍拒绝许可,申请人就不能再上诉了。一个案件从提起到许可大约要8个星期时间。(3)审理。司法审查案件一般由高等法院一名法官公开开庭审理,法官主要审查双方提交的书面文件及证据,听取双方律师的陈述。如各方同意,法院可决定以不开庭方式审理案件。一个案件从许可到审理结束大约要20个星期时间。

(4)上诉。上诉法院在审查上诉申请时,只针对原审法官是否有法律适用错误进行审查,而不再审查案件事实本身。

(三)英国市场竞争立法和竞争委员会(CopetitionCommission)

英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区别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但在反垄断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英国成文法已有50多年的历史。

1.反垄断的政府机构。194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专门法案,成立了调查垄断和企业合并问题的机构――垄断与合并委员会(MMC),专门负责调查公共事业管理机构提出的有关垄断与其企业合并的案件(如有关通讯、燃气、水、电力等方面),并向政府和有关管理机构提交调查报告,由政府作出决定。九十年代又在此基础上改组成立了专门的竞争管理机构。

2.维护公平竞争立法。1998年英国通过了竞争法案,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将英国竞争法律制度与欧洲委员会的有关法律相衔接;二是赋予政府竞争管理机构新的权利,如有权调查卡特尔和优势企业阻碍竞争的行为,有权对被认定有阻碍竞争行为的企业处以年营业额10%以下的罚款等;三是成立了竞争委员会上诉法庭。此外,竞争法案还规定,竞争委员会由政府提供经费,向议会负责。

3.竞争委员会。英国新的竞争法案把MMC和新成立的上诉法庭合并成立了现在的竞争委员会(CC)。其主要职责是:对政府、公平贸易办公室和公共事业管理机构提出的的有关垄断和有碍公平竞争的企业合并等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报告。该竞争法案同时明确规定,由英国贸工部对竞争委员会进行监督。竞争委员会委员有50名,任期3年,可重复连任,由国家贸工秘书负责任命。竞争委员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三个机构:一是由董事会主席直接负责的调查机构,负责对各案件的调查和报告的起草、提交、公布与出版;二是由董事会成员负责的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对公平贸易办公室及其他管理机构作出的有关卡特尔和优势企业阻碍竞争行为处理决定不服而上诉的案件;三是由董事会成员任行政长官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专业组、案件组、战略计划、上诉案件的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

4.竞争委员会工作程序。(1)对每个案件组成专门调查组,委员会工作人员分别参加各调查组的工作;(2)进行事实调查,包括由相关利益团体提供证据、听取被调查主体的陈述;(3)根据调查的有关情况、事实、证据进行综合分析;(4)就是否有损公众利益作出结论;(5)提出纠正措施,包括禁止合并、要求拆分业务、价格控制等;(6)起草、提交调查报告;(7)出版、公布调查报告,并接受议会、媒体的质疑。被调查对象和相关利益团体如果对竞争委员会的结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如果认为竞争委员会报告不合理、行为违法或者报告的措施不当,有权报告结论。

除竞争委员会外,英国还有公平贸易办公室作为处理竞争与垄断一般性问题的行政机构。一般说来,竞争案件首先由公平贸易办公室进行审理,只有在案件比较复杂时,公平贸易办公室才提交竞争委员会进一步调查。2001年,公平贸易办公室涉及的企业合并案件有300多个,其中只有5个案件提交竞争委员会处理。

据了解,英国将于明年4月出台新修订的竞争法案。届时将依法赋予竞争委员会对所调查案件的决定权,而不仅仅是提交调查报告。同时,对调查内容和标准也将作出新规定,重点是调查认定企业合并是否会导致实质性的减弱竞争;调查认定是否存在阻碍、限制或者扭曲市场竞争的可能等。

三、几点启示与建议

英国政府的行政方式,特别是在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方面的做法具有一定的特色。尽管我国的国体、政体、所有制结构、法律体系以及所处的发展阶段与英国相比有很大不同,但从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手段来看,他们的许多做法和经验,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经贸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推进经贸系统依法行政等,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启示。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该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的新方式

近年来,英国政府广泛运用合同方式规范行政管理的做法是很有创意和特色的。我国在进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制度改革时,从上至下都把精减行政审批项目作为主要目标,这在近期是十分必要的。但也应该看到,我们还未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根本转变。因此,在下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对经贸领域取消47项行政审批后,如何有效地保证政府对经贸活动的必要调节和监管,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借鉴英国政府多种手段并举的经验,我们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决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量大面广的政府管制、审批的陈旧方法,树立市场经济的新理念,使经贸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重点,以是否符合和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为衡量标准,真正集中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维护公平竞争、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来,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手段的灵活运用,在产业政策和经贸立法引导、税收杠杆调节、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以及政府采购、合同招标等方面探索新途径。

(二)加强经贸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应该高度重视公务员的队伍建设

借鉴英国公务员管理的经验,加强我国经贸系统公务员队伍的培训与监督,不断提高经贸执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这是做好经贸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的组织保障。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务员知识更新和专业培训制度,尤其是对具有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职责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实行培训考核制度。二是要加强对公员务执法队伍的监督,通过建立经贸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责任;确立内部机构的执法权限,执法责任及执法目标;制定对内部机构和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职责的考核办法,举报、控告的受理、查处办法等。三是应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应该重视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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