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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而《再别康桥》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它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充分表现出了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下面我们就通过《再别康桥》来分析一下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点。
一、徐志摩诗的浪漫主义色彩
代表徐志摩艺术成就的,就是以《再别康桥》为代表的抒情诗。如诗人自己说,它们是“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陆小曼在《云游》序言中说:“有些神仙似的句子看了真叫人神往,叫人忘却人间有烟火味。”这些神仙似的句子正是来源于他的浪漫情怀。
徐志摩出身富裕商人家庭,早年留学美国后又到英国,深受西方浪漫主义的影响,要“诗化生活”。表现在作诗中就是想象丰富,比喻生动。在《再别康桥》中,诗人把自己对母校的深情,溶化进了悄然别离时刻那些富有特色的形象和想象中的“夕阳金柳,波光艳影,潭映彩虹,恰似旧梦”,因此诗人要在“康河”的柔波里,“甘愿做一条水草”。正是诗人真挚热烈的浪漫主义个性,形成了全诗轻柔、明丽而又俊逸的格调。
(一)造境中充分体现了诗人的理想主义浪漫情怀
近代美学家王国维说文学作品“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这里所说的“造境”,实际上就是指浪漫主义创作,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文学创作着重表现理想。尽管现实主义创作也表现理想,但现实主义的理想主要是通过对客观现实的描绘流露出来,而浪漫主义的理想则是作为描写对象而存在,就象诗人的《去吧》那首诗,它的浪漫主义的理想就是做为描写对象存在。
(二)一首《再别康桥》,把徐志摩热烈、真挚、轻柔、细腻又略带飘逸的浪漫主义个性,作了充分显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三)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
他实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
二、《再别康桥》体现出的新月派的三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诗歌是社会生活高度集中的形象反映,又是作者丰富感情的结晶,因此,它必须以高度精炼而又形象的语言来表达深广的思想内容。徐志摩在诗歌理论上同闻一多、朱湘等人一起倡导新格律诗,努力探求“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现。新诗格律化提出新诗应具备“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徐志摩的诗最大限度地挖掘并利用白话本身的节奏感,创造出音乐的旋律。所谓“节奏”,即相当于音乐中的节拍。在诗词中, 语音的起伏、高低和升降等特点,决定着音节的疾徐和长短;而把平仄不同的声音有组织地排列起来,使之具有间歇,显示强弱,这就是“节奏”。徐志摩的这种有节奏的诗读起来的确有诗的美感。
(一)绘画的美
所谓绘画的美,是指诉诸视觉形象的“词藻”的选择和使用,能充分体现我国象形文字在状形绘色上的特点,富于色彩感。
(二)音乐的美
所谓音乐的美,是对诗歌的音节而言,指音节朗朗上口,错落有致,具有诉诸听觉形象的那种音节美和旋律美。
(三)建筑的美
“建筑的美”也属于视觉形象,它主要指的是诗的形体结构,强调“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造成有规律的匀整或参差。
参考文献:
[1]孙小兵.文学作品赏析—中国现代文学[J].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4,3:19
[2]宋炳析.徐志摩作品赏析[M].海南出版社,1997,9:11-12
[3]吴奔星.徐荣街.现代抒情诗讲选[M].江苏教育出版社, 1985:100
[4]王迅.论徐志摩诗歌意境的空灵[J].美丽水学院报,2006,2
中图分类号:1207.25
文献标示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08]09-001-03
作者:杨林昕,河西学院中文系教授;甘肃,张掖,734000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追求是与性灵美,意境美,音律美,中和自然之美,含蓄蕴藉之美分不开的。他将若干传统审美趣味巧妙地结合起来,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以整体的美感出现在诗中。他的诗中,性灵美常常是通过富有个性特点的意象来体现的,而意象又是借助于音律的美去完成的,音律又总是附丽于性灵美和意境美的,中和与自然又是相互交融的,对赋比兴手法的继承传达出了诗歌的含蓄蕴藉之美。各种诗歌美学思想的有机契合,凸现了徐志摩诗歌的审美特质,体现了他诗歌创作独特的艺术追求。
徐志摩这种独特的艺术追求与他所受的东西方文化的影响及独具个性的艺术气质是分不开的。东西方文学的情绪和格调造就了他独特的艺术追求。
首先,徐志摩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徐志摩的家乡海宁,不仅是山清水秀的鱼米之乡,而且也是人才辈出的文化之邦。著名国学大师王国维、《辞通》作者朱起凤、数学家李善兰、军事家蒋百里、书法家张宗祥等等均出自他的家乡。他出生于一个富商家庭,从小勤奋好学,5岁进私塾,接受传统的封建文化教育,即打下了坚实的国文功底,也受到了中国儒家济世思想的熏陶,同时中国道家顺应自然、不辨彼此、天人合一的思想也对徐志摩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直至渗透到他的血液之中,体现在他的诗歌创作中。庄周梦蝶的故事人人皆知,这是道家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也是无为无不为的必然结果,徐志摩的诗中常有人格“物化”、于漫不经心之中消失了具体人与物的界限,这并非普通意义上的拟人修辞,而是真正的“忘形”与“忘情”的“两忘’,状态。“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假如我是一朵雪花》)想象在世俗中羽化飞升而去,遁入混沌的空灵境界。雪一般自由、晶莹、飘飞,轻盈洒脱、无所依托、不曾附着,恰如《逍遥游》之妙境,“羽化为雪”与“庄周梦蝶”都达到了“坐忘”的地步。抛苦乐喜忧于身外,融自身于“大道”。如一瓣风中的落花,遇水则流、遇风则舞,缘起缘落绝无自怨自怜,所有的情绪都如一江春水,来则来、去则去、来去一任天机。
少年时期的徐志摩阅读了大量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文学观还未脱离“文以载道”“五四”前夕“救亡”思想的影响,使他充满了爱国热情和民族自尊心,他急切盼望祖国强大,立志学成报效国家,具有那个时代进步知识分子所具有的共同特征,“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儒家思想对他影响极大。良好的家境与顺利的生活使志摩乐观向上、自由任性、充满浪漫情怀;也就很自然地接受人道主义、民主主义、个人主义思想,追求个性发展,这些思想渐渐构成了志摩思想的基本内核,继而为日后接受欧美思想奠定了基因。郁达夫曾回忆到“而尤其使我惊奇的是那个头大尾巴小,戴着金边眼镜的顽皮小孩,平时那样的不用功,那样的爱看小说――他平时手里的总是一卷油光纸印着石印细字的小本子,而考起来或作起文来却总是分数得的最多的一个,”这些“石印细字的小本子”传播的无疑是五四时代的新思想、新观念,最新的时代信息和脉搏。生性洒脱的他少年时代就具备了积极的理想追求和个性解放的情愫,为他追求性灵美铺垫了思想底蕴。同时,在“五四”精神的感召下,他积极致力于个性文学,在个性文学的园地里积极寻找着表现真实的人、人生和人性的艺术。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基础上引进西方进步思想,执著追求西方人道的文学,在本土文化的土壤中生出新的“枝叶”,正是这种文化心态的驱使,使徐志摩努力追求,形成了自己个性化的诗歌艺术特色。
其次,受西方文化的熏陶和英国浪漫派诗人的影响。徐志摩是中国20世纪初的浪漫主义诗人,他的思想主要是英国留学生活的影响和当时国内现实生活的体验的结果。1920年,徐志摩受英国哲学家罗素的吸引,横渡大西洋到英国康桥(即剑桥)大学深造。他热爱康桥,因为康桥给他启迪和灵感。两年的英国生活,对他的一生有着重要的影响,是他思想变化的转折点。这期间,他受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兴趣逐渐转向文学,并开始从事新诗创作。徐满怀爱国壮志海渡西学,弃美利坚金元帝国的物质文明而辗转英伦,受康桥文化的洗礼,使他对性灵的发现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境界,康河岸边的生活,诱发他去寻找美的所在:即人与自然的和谐融洽,物我统一的灵肉一致。理想的人生境界促成了他清逸性灵的文化心态和追求真善美的强烈的人生欲望。而这种强烈的人生欲望恰恰是封闭状态下的封建时代所无法满足的。所以他的“单纯信仰:自由、爱、美”,为他思想自由和个性解放提供了一个崇高而伟大的信仰。这种追求自由的生活方式与中国社会囚禁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封建囚笼中的人性戕害形成鲜明的对比,为冲破这种束缚,获得个性自由,在诗歌创作上展现出对性灵追求的真切流露。康桥园中思想文化的熏陶,对美的感悟与体会,诱发诗人对性灵美的渴望与追求。
徐志摩灵气鲜活的自然天性在剑桥特定的文化氛围浸染下,淳化为崇尚自由,追求美感、渴求艺术的浪漫气质;在其升华过程中,浪漫主义的华彩诗篇和魅人情调唤起了徐志摩无羁无限的情感。他的诗作一往情深地倾注了对爱、自由与美的理想追求和赞美,自觉努力于西洋诗歌体制的输入和试验,引进了格律体、无韵自由诗、沉思体抒情诗和十四行诗等韵律形式。因此,就艺术渊源来说,徐志摩从英国19世纪浪漫派汲取了最多的创作灵感和艺术营养。爱、自由与美三位一体的人生追求是徐志摩浪漫气质的内核,康桥文化孕育的结果也成了他安身立命的根本。感情上追求纯洁自然,生活中渴求真正倾心的情义,创作上力求美的实现,这三位一体的模式在当时社会不失为积极的生命意识,只是万难得以实现。
同时,英国浪漫派诗人雪莱、拜伦、济慈、华兹华斯及哈代等人极大地激发了他身上潜藏着的艺术灵性,浪漫主义思想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徐志摩,由此他的思想走向了开放、进步,诗歌创作打破了中国传统格律的束缚,有了飘逸的情思、音乐的美感,形成自由灵活,不拘一格的诗歌形式。他的性格像拜伦,气质像哈代,他的“理想社会”明显留下了雪莱“空想社会主义”的痕迹,他的哲学思想深受卢梭“返回自然”的影响。众多文 化名人的影响致使徐志摩充分吸收和借鉴了西方文学的情绪和格调,形成了他诗歌创作中追求性灵美、意境美、音律美等诗美趣味的独特的艺术追求。
再次,诗人独具个性的艺术气质是促成他独特艺术追求的源泉,徐志摩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的理想曾受了希腊主义的影响,求充分的完全的生命。他要追求生命中最丰富的经验,而不是哲学家寻求理智,他是一个艺术家,寻求情感的满足……他所爱的是人生的美丽。徐曾在《迎上前去》一文中曾说:他要的是筋骨里进出来,血液里激出来,性灵里跳出来,生命里震荡出来的纯真的思想。他追求气韵和灵异。他主张要多多接近自然,因为自然是健全的、纯正的,自然当中有无穷尽的性灵的滋养与启发。他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写尽了性灵所得到的美的陶冶。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在上下河分界处,有一个小水坝,水流得很急,就是在那里,在星光下听水声,听邻近小村的晚钟声,听河畔倦牛刍草声,顿时生出了最神秘的一种康桥式的体验:大自然的优美、宁静、调和在这星光与波光的默契中不期然的淹入了你的性灵。诗人崇尚自然,要从自然中寻求生命的意义和自我存在的价值,寻求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有了这种自觉而强烈的个性追求,性灵美也就在这种自觉个性中体现出来。热情为人类事业之原动力,世上从没有一桩大业的成功,不需热情。文艺的创作,若缺乏热情,便如炼铁成钢时缺乏火力。要我哭,你先得自己哭,以“白热”比诗人之感情,再恰当不过。总之,凡是诗人,无不是热情的化身,而徐志摩更是热情化身之化身。热情最具体的表现,在他的诗中是关于两性的情爱。
正因为他自己所寻求的都是阳光、暖和、甜蜜、美丽,一切人生的美。他永远设法避开人生的丑陋,正如小儿避开状貌狰狞的偶像一般。他不单是怕看丑陋或蠢笨,他是不看,不加理会……他永远希望他所寻到的是神奇、新颖、奥妙、聪明、美丽,一切人生的宝贝,而不愿有与它们相反的出现;他更希望他所寻到的,永远保持着它们的神奇、新颖、奥妙、聪明、美丽,而不愿他们露出使他失望的破绽;即使露出,他也不看。幻灭是志摩所不能忍受的。“他的诗,永远是愉快的空气,不曾有一些儿伤感和颓废的调子,他的眼泪也闪烁着欢喜的灵光。”有人因为他文笔优美,称他为唯美派,其实,他是理想派。唯美派的文人对于俗众以为不足与语,把自己深深藏闭在“象牙之塔”里,或高坐艺术宫殿上,除游心于古代希腊或异国文艺之外,与现实世界非常隔膜。理想主义者不然,他们看定了人生固然丑陋,但其中也有美丽;宇宙固是机械,而亦未尝无情。况且他们又认为人类“心灵力”可以创造一切。宇宙是个舞台,人类是这舞台上的表演者,我们固然可以排演出许多毫无精彩恹恹欲绝的戏剧,我们也可以表现出许多声容荼火,可歌可泣的戏剧,只看我们肯不肯卖力罢了。
所以徐志摩寻求人生的美,不但为了慰安自己,还想借此改善人生。他以一支生花妙笔,写明月、星群、晴霞,山岭的高亢、流水的光华;写那朝雾里轻含闪亮珍珠的小花草;写那像古圣人祈祷凝成似的五老峰;写爱、写光明、写真美善。甚至雪中哭子的妇人,垃圾桶边捡煤屑的穷人,深夜拉车过僻巷的老车夫,跟着钢丝轮讨钱的乞儿,沪杭车中的老妇,蠢笨污秽的兵士,都予以无限的同情。他说:“贫苦不是卑贱,老衰中有无限庄严”(徐志摩《古怪的世界》),在这些里面也可寻着人生美的。他写精神上的最高境界,比如:“他的前面有无穷的无穷;他在有限中见着永恒;他的精神似一粒无形的埃尘,追随造化车轮不停地前进;他的灵海中常常啸响着伟大的波涛,应和更伟大的脉搏,更伟大的灵潮。”沈从文说,在徐诗《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中,作者的文字简直成为一条光明的小河了。不如说作者的思想,成为一条光明的小河之为恰当。
但在这龌龊的、缺陷的、平庸的、罪恶的世界里,诗人的幻梦常常被打破,况且军阀时代的中国更是一个天昏地黑,罪恶横行的场所;一个刀山剑树,鬼哭神嚎的地狱,理想主义者想在这里生活是更难上加难了。所以乐观的诗人也常常喊着:“可怖的梦魇,黑夜无边的惨酷,苏醒的盼切,只增剧灵魂的麻木。”(《多谢天,我的心又一度的跳荡》)“又是一片暗淡,不见了鲜虹彩。希望,不曾站稳,又毁了。”(《消息》)又说:“爱和平是我的生性,在怨毒、猜忌、残杀的空气中,我的神经每每感受一种不可名状的压迫。”(《自剖》)。又说:“我们靠着维持我们生命的不仅是面包,不仅是饭,我们靠着活命的用一个诗人的话,是情爱、敬仰心、希望,就是说世界的人类是能承受我们的爱,值得我们的敬仰,容许我们希望的。现代是什么光景?我们看得到听得到的到底是怎样人性的表现,除了丑恶、下流、黑暗。太丑恶了,我们火热的胸膛里有爱不能爱。太下流了,我们有敬仰心而不能敬仰。太黑暗了,我们要希望也无从希望。太阳给天狗吃了去,我们只能在无边的黑暗中沉默着,永远的沉默着!这仿佛是经过一次强烈的地震的悲惨,思想、感情、人格,全给震成了无可收拾的断片,再也不成系统,再也不得连贯,再也没有表现”(《秋》)。在《毒药》那首散文诗中,也有同样沉痛的话。
但是徐志摩还没有完全灰心,对于人类热烈的爱,使他又说出这样的话:但我却不绝望,并不悲观,在极深刻的沉闷的底里,我那时还摸着希望。所以在写完《毒药》之后,他又有《白旗》,想这罪恶的人类――尤其是罪恶的中国人――用眼泪,嚎恸,激起悠久酣彻的忏悔,接着就希望那伟大的婴儿出世了。
以徐志摩个人行为而论,他的离婚及第二次结婚,也无非为了贯彻“人生美”追求的目的。虽弄得家庭关系断绝,亲友责难纷至,而他始终不悔。他之殉身这个追求,竟似飞蛾投火的勇敢。他的一生是美的象征,爱,是他的宗教,他的上帝;他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的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一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他的一生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实现的历史。
我们的诗人永远像春光、火焰、爱情。永远是热,是一团燃烧似的热。他燃烧自己的诗歌发出金色的神异光,燃烧中国人的心,从冰冷转到温暖,如一阵和风,一片阳光,熔解南极高峰的冰雪,但是可怜的是最后燃烧了他自己的形体,竟如他所说的像一只夜蝶飞出天外,在星的烈焰里变了灰。
中图分类号:I06 ?摇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087-02
徐志摩从1921年开始写诗到1931年离世,在整整十年间共出版了版了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和《云游》,共计诗作290余首。有些人认为徐志摩的诗作内容空泛,用词过于矫揉造作。虽不认同但也不能否认,徐志摩的诗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颇受人们的喜爱。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
一、徐志摩诗歌的意象之美
1.复叠美。这里所说的复叠指的是同一次与反复多次的出现。如《康桥西野色》中的第四节:“晚霞在林间里,晚霞在原上的溪底,晚霞在风头风尾,晚霞在村姑的眉际,晚霞在艳喉鸦背,晚霞在鸡啼犬吠。”这里共出现了6次“晚霞”。这六次并不是单纯形式上的重复,而是在不同场景下对晚霞的不同描述,极力表现晚霞之美,给读者带来全方位、立体化美的享受。诗人巧妙地用了这种复沓变奏的手段来抒感,通过不同的表现方式,从一个角度出发最终又回归原地,但每次的循环往复都能够给人以新鲜之感,让我们在感受到这意象的复叠美的同时,也能够体会到诗人的深深情感。
2.动态美。动态美是一种有生命力的美,意象中最有吸引人的也是这种流动性的事物。因此,徐志摩的诗歌好似是一个个跃动的水滴组成了川流不息的河流,极具动态美。比如《语》所描写的:“我亦愿赞美这神奇的宇宙,我亦愿意忘却了人间的忧愁,像一只没有挂累的梅花雀,清朝上歌唱,黄昏时跳跃。假如她清风似的常在我左右,我亦想望我的诗句清水似的流,我亦想望我的心池鱼似的悠悠;但如今膏火是我的心,再休问我闲暇的诗情。上帝!你一天不还她生命与自由!”在这首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诗人描摹的一副生机勃勃、声色俱佳的画面,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1]。
3.轻柔美。徐志摩诗歌中多喜欢采用轻柔的意象。比如《雪花的快乐》中描写的就是“雪花”在半空里翩翩起舞,四处翻飞,他经过“冷寞的山谷”、“凄清的山麓”但却都不进去,不去感受这荒凉的惆怅。徐志摩在进行诗歌创作时不愿意过多地使用厚重感的意象以给人压抑之感,相反的,他的诗歌意象用柔软的意象,仿佛羽毛般沾住人们的衣襟,融化到人们的内心。“雪花”这个意象轻盈、活泼、明丽,加上“女郎”的美丽、生动、多情,一起组成了一幅柔情、生动的画面,使内在的灵魂也含蓄着柔软的养分。诗人高洁、伟岸的身姿,坚韧不拔的意志,变化多端的艺术手法,将轻柔的意象融化在诗作的字里行间中,柔美仿佛成了每个字的灵魂,生生不息,无法剥离,最终营造出一种柔和恬美的氛围。
二、徐志摩诗歌的色彩之美
徐志摩的诗作尤其强调色彩的心理效果,也就是体现出丰富的色彩情感。众所周知,诗人在选择词藻的时候,要考虑到色彩的生理和心理需求,从而使人产生情感的共鸣感。通常意义中,红色代表的是“激烈”、“兴奋”、“喜庆”的感觉,若是象征鲜血时,又使人感到壮烈悲惨;黄色给人以“明丽”、“温暖”的感觉,但若是象征落叶,就会给人萧条、孤寂的感觉;蓝色给人以“宁静”、“深远”的感觉,但有时又会感到犹豫、庄严[2]。如《灰色的人生》中就这样描写道:我一把揪住了西北风,问它要落叶的颜色,我一把揪住了东南风,问它要嫩芽的光泽;我蹲身在大海的边旁,倾听它的伟大的酣睡的声浪;我捉住了落日的彩霞,远山的露霭,秋月的明辉,散放在我的发上。”这首诗中,作者将人世间的残酷经历比作是“冷嗖嗖的风”,把刚出芽的绿芽比作是“光明”。徐志摩通过一项色彩的选择来传达某种情感,用落叶的枯黄色来表达现实的残酷,用绿色的嫩芽的光泽来比喻生命的希望,用落日的红辉来比喻生命的逝去,用黄橙的秋月比喻家乡的思念,但当这些又掩盖上一层黑灰时,读者有会感受到心里的沉闷和压抑,情感色调陡然变得灰暗,表达出作业对于现实的无奈和愤慨。这都是由于作者所追求的希望和理想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导致理想终于寂静如死灰。因此我们能够发现,若是能够熟悉运用色彩意象,就能够表现出诗歌的绘画美,以色感人,以色抒情[3]。此外,徐志摩的作品中的色彩意象也渗透着强烈的主观情感色彩,这种客观事物在主观思想中反映出来的色彩情感,能够为作者在诗歌创作中的主题基调,让读者产生强烈的共鸣。
三、徐志摩诗歌的音乐之美
中国民族诗歌和音乐一直以来就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继承这一民族传统,新月派诗人们归纳并整理出一套系统的诗乐理论,并付诸了实践,徐志摩也不例外,深有贡献。诗歌作品中的音乐性实际上指的是节奏感,节奏是音乐的核心,在设个作品中的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高低、长短和疾徐相呼应等手法[4]。徐志摩这样评价法国象征派诗人波特莱尔:“诗的真妙不在它的字字面意义上,而是内涵深刻的音乐表现力上。”他认为“一首诗中最难以捉摸的,就是内含的音乐的匀整与动态感”。因此,他要求在创作实践中,要求“诗作在整体的躯壳之中要放入各种表现诗文美的手法,音乐美也包含其中”。由此可知,徐志摩注重在诗作的创作过程中融入音乐之美,寻求一种优美的内在节奏和旋律。比如说《沙扬娜拉一首》中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沙扬娜拉。”这短短五句极为押韵,共有“柔”、“愁”、“羞”三个韵脚,仿佛如同短笛声声,吹奏倾心,绵绵流长,婉转悠扬,整首诗洋溢着轻柔的轻微舒缓的起伏节奏,仅仅用两句就将女郎的青春美貌和依依惜别描写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第三句用了一个复沓,生动形象地将时频频叮咛的情形表现出来,全诗虽然短小,但却言简意赅,意味深长,是诗人感情的浓缩精华。节奏的轻柔表现出一种委婉反转、低回往复、浅吟低唱的情致。尤其是长短句的交错交融,使短诗旋律更为柔软多情,最后一句读完,使得读者更能体会到余音绕梁、回荡不休的情致,感受到诗作之外的无穷意境。再如,《半夜深巷琵琶》中,作者通过抱韵的手段,两场两短相互跌价,仿佛是深夜里无尽的吟唱、吁叹,又好似琵琶的哀怨悲切之音,被世人称作是音乐中流淌的诗歌。还有被众多人赞誉过的名作《再别康桥》也是音乐创作的典范。那份飘逸,那种洒脱,简直是诗人风度的音乐化。
诗歌作为过程就是艺术的创造过程,也是人性本质中的感性爆发。徐志摩的诗是激情与冷静的耕耘的收获,其诗表现出的意象之美、音乐之美、色彩之美,让读者从视觉、听觉和触觉的感官中体会到自然和谐之美,产生强烈的共鸣。
参考文献:
[1]王迅.论徐志摩诗歌意境的空灵美[J].丽水学院学报,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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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代才子,被茅盾称作“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年仅三十五岁就遭遇空难去世。其创作生涯虽然只有短暂的十年(1922―1931),却一直是现代文坛一个众说纷纭的热点,作为其代表作的爱情诗也备受争议,褒贬不一。徐志摩的爱情诗在中国诗歌发展史上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无论从思想内涵上还是艺术形式上来说都有独特的魅力。
徐志摩虽然生命短暂,他的一生却执拗痴迷地追求“爱、自由、美”――现实中的和梦幻里的。徐志摩出身于一个封建、买办的富裕商人家庭,但受西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和“五四”精神的濡染,使他成为一名反封建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追求一种“爱、自由、美”的理想。
谈到徐志摩,不得不谈他的爱情诗。有人说他的爱情诗正是他的诗歌里最有特色的部分;事实上,徐志摩的爱情诗也正是其爱情生活的真实体现,是人之天性自然真率的流露。
(一)
1915年,由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励为自己的妹妹张幼仪提亲,徐志摩把从未谋面的新娘娶进了门。张幼仪出身显赫富贵却不娇纵,相夫教子,恪尽妇道。而徐志摩对这桩“无爱的婚姻”始终心存疑虑,在英国念书时结识林徽因更促使他决心离婚。1922年3月两人在柏林离婚,11月还在国内发表了离婚通告,成为当时的头号新闻。
和张幼仪的爱情终结,对于徐志摩而言“共解烦恼结”,督促张幼仪“快努力”,解散后“容颜喜小,握手相劳”“一片声欢”,由此可见封建包办婚姻给诗人带来的痛苦,以至于诗人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解除婚约。徐志摩借此诗痛斥封建礼教后说:“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
(二)
1920年3月,徐志摩与林徽因在英国相识相恋。林徽因秀外慧中,是有名的才女,其父林长民也是社会名流。她与徐志摩相识时只有17岁,诗人第一次感受到了爱情的力量。
诗人说“夜莺,从低音唱到高音,从黄昏唱到黑夜。它一声连一声地呼唤着爱情”。诗人对爱情充满了期待。这一时期的徐志摩爱情诗歌主要是描写爱情的美好,诗人对爱情的热烈追求可见一斑。比如诗人该时期的作品《情死》:
玫瑰,压倒群芳的红玫瑰,昨夜的雷雨,原来是你发出的信号――真娇贵的丽质!
你的颜色,是我视觉的纯醪;我想走近你,但我又不敢。
青年,几滴白露在你额上,在晨光中吐艳。
你颊上的笑容,定是天上带来的;可惜世界太庸俗,不能供给他们常住的机会。
你的美是你的命运!
我走进来了;你迷醉的色香又征服了一个灵魂――我是你的俘虏!
你在那里微笑!我在这里发抖,
你已经登上了生命的峰极。你向你足下望――一个无底的深潭!
你站在潭边,我站在你的背后,――我,你的俘虏。
我在这里微笑!你在那里发抖。
丽质是命运的命运。
我已经将你擒捉在手内!我爱你,玫瑰!
色,香,肉体灵魂,美,迷力――尽在我掌握之中。
我在这里发抖,你――笑。
玫瑰!我顾不得你玉碎香销,我爱你!
花瓣,花萼,花蕊,花刺你,我――多么痛快啊!――
尽胶结在一起,一片狼藉的猩红,两手模糊的鲜血。
玫瑰,我爱你!
此诗作于1922年,时诗人年二十五六。1922年6月在英时作《情死》,是年8月离英回国。据邵华强徐氏年谱:“(1922)三月,在柏林提出与张幼仪离婚,遭家人和老师梁启超的反对。”因此,《情死》与《再别康桥》,决不是凌虚之笔,都是寄爱之诗。诗人年少血气方刚,对爱的遐想和热烈追求是在情理之中的。
然而尽管徐林二人相知很深,林徽因还是嫁给了梁启超之子、后来的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他们的姻缘也是一段佳话。从此林徽因成为徐志摩梦中可望而不可及的一个完美身影,从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诗中我们可以看到。
诗中“云”是林徽因,“水”是徐志摩。云自在轻盈在空际上随风飘移,偶尔与地面上的一流涧水相遇,于是便产生了投影关系。这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自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阴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