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范文

时间:2022-08-08 18: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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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篇1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xx同志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2008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篇2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桂农厅办函〔2021〕32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执法检查,突出重点产品

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等方式,开展主要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为重点的肥料产品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肥料产品登记证、备案信息及包装标识、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或非法添加等情况,并对2020年抽查产品有不合格的广西肥料生产企业(附件2)进行质量跟踪检查抽样。

二、强化执法办案,打击制售假劣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生产经营者限期整改;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必要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办。

三、强化监督抽查,提高产品质量

(一)抽查任务。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市农资市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36个(含跟踪抽样1个),本次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组织实施,并承担具体抽查任务,各县区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完成时间。要求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抽样和送检。具体抽样的范围及数量见计划表(附件1)。

(三)抽样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抽样,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样品一式三份,一份送往检测单位,一份由抽样单位留存,一份由被抽样单位留存。抽样时,填写抽样单内容必须与所抽产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一致,并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单位当事人(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

(四)抽样结果确认。按要求收到检验报告后,应对生产企业进行样品及检测确认,向被抽检单位反馈检验结果(附件3)。应以当面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书面通知(附件3)产品标签标称的生产企业,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确认,逾期不予回复或拒不签收的,视为标称企业确认为其产品及检验结果;标称企业认为不属于其产品的,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标称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向抽样单位提出书面复检请,说明复检理由。在接到被抽查单位复检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确需复检的,按要求安排复检。复检采用封存的备检样品,经申请复检单位当面验视外观完好无损后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申请复检单位承担;合格的,由初检单位承担。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五)及时报送抽检结果材料。市支队务必于 2021年9 月30日前将检查总结材料、《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5)、《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附件6)、《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附件7)盖章后一式 2 份,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县区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给市支队汇总。

(六)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督查组,负责检查、指导辖区内肥料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检查抽检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肥料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抽派 2 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1 名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附件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抽取的肥料样品统一送至自治区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检测机构(后期有送检通知),市支队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内送检,检测费用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统一结算。抽样人员依法依规按照相关肥料产品标准抽样,并做好完整的记录。

未尽事宜,请与市支队联系。联系人:陈善杰,联系电 话:18207772929,电子邮箱:qzdj12345@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及数量计划表

2.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名单

3.肥料监督抽查结果确认通知书

4.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组名单 5.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6.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

7.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21年全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及数量计划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市场抽检数量

(个)

质量

跟踪

数量

(个)

小计

抽样时间

1

灵山县

9

9

5月30日、7月31前完成,任务各半。

2

浦北县

9

9

3

钦南区

8

1

9

4

钦北

9

9

5

合计

35

1

36

 

 

说明:1.肥料抽检种类包括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等。

      2.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是钦州市天地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肥料产品是复混肥料。

      附件2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肥料产品

1

南宁迦姆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宁)

水溶肥料

2

南宁市聚隆肥业有限公司(南宁)

复混肥料

3

广西多得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

复合肥料

4

广西沃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

微生物肥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崇左)

水溶肥料

6

柳州市福田化肥有限公司(柳州)

复混肥料

7

桂林花信植物组培苗有限公司(桂林)

水溶肥料

8

北海立地肥业有限公司(北海)

有机肥料

9

钦州市天地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钦州)

复混肥料

附件3

肥料监督抽查结果确认通知书

 

                  :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抽查了标称你企业生产的     肥料,商标为:    、登记证号为:       、检验结果为:      ,检验报告附后(检验报告编号: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肥料样品检验结果确认书》反馈给我单位。

    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我单位提出复检申请。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视为对结果认可。

                                    抽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肥料样品检验结果确认书

                     :

我单位对你单位检验报告编号为             肥料样品的检验结果有/没有异议,现予以确认。

(如勾选“有”,须陈述相关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按“没有异议”处理)。             

确认肥料生产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组名单 组别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 系电 话

督查区域

备注

 

 

 

 

 

南宁市、

 

 

黄文校

组长

13877157782

崇左市、

 

 

 

 

 

百色市、

 

唐秀宋

副组

13407734828

河池市、

一组

 

 

 

柳州市、

 

 

 

 

 

桂林市、

 

 

 

 

 

贺州市

 

韦鸿雁

联络

15977100889

 

 

 

 

 

 

 

余焘

组员

13878178654

 

 

 

 

 

 

钦州市、

 

 

伍华远

组长

13877191711

北海市、

 

 

 

 

 

防城港市

 

 

 

 

 

梧州市、

二组

李节法

副组

15078820872

玉林市、

 

 

 

 

贵港市、

 

 

 

 

 

来宾市

 

 

 

 

 

陈燕丽

联络

13877161680

 

 

 

 

 

 

 

阮坤良

组员

18077782833

 

注:各小组开展督查工作前联络员提前与相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附件5

 

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检查县(市、区)     

个(次)

抽查市场      个(次)

 

检查乡、镇           

个(次)

检查生产企业   个(次)

 

检查经销单位         

个(次)

查处假冒伪劣肥料(吨)

 

受理案件               

(起)

办结案件         (起)

 

肥料样品抽查情况

肥料种类

抽查样品

(个/批)

代表基数(吨)

涉及生产企业数量(个)

涉及经销单位数量(个)

样品合格率(%)

单质氮肥

 

 

 

 

 

单质磷肥

 

 

 

 

 

单质钾肥

 

 

 

 

 

复混肥料

 

 

 

 

 

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

 

 

 

 

 

有机肥料

 

 

 

 

 

水溶肥料

 

 

 

 

 

微生物类肥料

 

 

 

 

 

其它肥料

 

 

 

 

 

合计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完成表

内容

全   年

市场抽检

质量跟踪

任务数量(个)

 

 

完成数量(个)

 

 

完成率(%)

 

 

填表人:               审批人:

附件6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报告号

生产企业名称

受检单位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生产日期    (批号)

抽样基数(吨)

结      果(%或者g/kg)

判定

 

N

P2O5

K2O

总养分

有机质

水分

pH

 

 

 

 

 

 

 

 

 

 

 

 

 

 

填表人:               审批人:

 

附件7

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报告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受检单位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生产日期    (批号)

抽样基数(吨)

结      果(%或者g/kg)

判定

 

备注

 

 

 

N

P2O5

K2O

总养分

有机质

腐植酸

氨基酸

Ca

Mg

S

B

Mo

Cu

Zn

Fe

Mn

Cl

有效活菌数

 

 

 

 

 

 

 

 

 

 

 

 

 

 

 

 

 

 

 

填表人:               审批人:

 

 

 

 

 

 

篇3

一、工作目标

以民生计量、能源计量为重点,通过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模式,着力强化企业计量主体意识,主责意识和主动意识,自觉加大计量工作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管。使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显著提升,使市场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观,使利用计量器具作弊,销售商品量短斤缺两坑害消费者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建立起诚信、守法、公正、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开展2020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由计量股、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和县计量检定测试中心全体人员及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计量股,办公室主任由XX副局长担任,负责计量监督管理检查的监察、协调、推进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

检查范围:本县辖区内计量器具使用单位,集贸市场。

检查内容: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和管理情况,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

检查方式: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县局监察工作组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检查到位,全面客观,务求实效。

四、工作内容

(一)计量器具检定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配备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申请了强制检定;是否具有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有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的情况;其他非强检计量器具是否自行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等。

(二)计量器具管理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计量器具报废、更新制度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

(三)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数据进行分析、指导生产。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指导企业从实测能源数据入手,从以下不同角度展开分析:(1)能源计量数据测量及采集的准确性分析、如何通过提高能源计量检测体系的有效性实现能源计量数据准确度的提高。(2)能源计量数据的平衡分析(可选择局部车间、分厂或某类具体能源),并通过平衡分析指导实际生产活动。(3)当前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存在的缺陷分析及改进方式研究。

(四)严厉打击缺斤少两现象,规范市场计量行为。

对各镇集贸市场固定摊点贸易结算衡器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区域为各镇市场、各大超市、各摊点等,规范集贸市场的计量行为,如发现有缺斤少两行为,责令立即整改。

五、工作要求

篇4

一、时间安排

从2019年4月9日开始,集中利用4天时间开展督查。

二、督查方式

采取实际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四、检查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学习贯彻、会议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查看班子会、支委会、职工会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线索排摸核查、台账管理情况。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4.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建档管理情况。

5.围绕加强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重点督查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综合治理,重点督查安全警示教育“十项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师德师风整顿等

五、督查人员

组 长:张金福  县教育党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  琦 县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成    员:苟灵福  李志峰  薛兴海 杜荣辉

六、筹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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