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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我局建立稽查支队之后的第*次全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也是新的监察稽查体制建立之后的第一次稽查工作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三年多来,稽查队员们和系统全体同志一起,为××的药品市场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完成支队组建、建立内部机构方面,在增强人员素质、提高稽查技能方面,在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在处理投诉举报、严格依法办案方面,在推行执法公开、加强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开展日巡夜查、实施举报投诉无休日方面,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方面,在探索处队合作、推行监管稽查相结合方面,在开展志愿者活动进社区方面,在规范药品储运、邮购方面,在加强与公安的合作,建立联动机制方面,在打击社区非法药品交易方面,在整治药品违法广告方面,都形成了独特的经验!在这次新的体制变动之中,大家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组织不散、精神不涣,按上级的要求,在顺利变革体制的同时,保持了工作的连贯。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和全系统三百名同志,向稽查队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成绩是已经的辉煌,面临的任务是当前的责任。随着国家食品综合监管新体制的建立,对地方药品监管体制和食品监察稽查体制也带来了相应的变化,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局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开始运作,这一新体制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组织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建立的,是适应××市食品药品市场特点的,是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相一致的。对于这个已经建立的新体制,我们要从思想观念、组织结构、队伍建设、事权划分、职能规范、制度制定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去适应它,研究它,细化它,完善它,充分发挥它的体制性优势,更好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赋予我们的责任!
刚才,××同志已经代表局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前几年的工作,提出了下阶段的任务,这是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过的,请大家务必贯彻好,这里,我再谈几点意见。
一、新体制已经建立
1、七个县(市)、区局新组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主要承担稽查职能,撤销原县级药检所,一批熟悉药物专业的人才进入稽查队伍。
2、六个城区在建立分局的同时,增挂稽查队的牌子,承担稽查职能。
3、市局稽查支队调整职能,在药品监督稽查基础上增加食品监察稽查职能,并与城区分局划分稽查事权,共同承担城区稽查职能。
4、市局规范稽查工作管理体制,在法规处增挂稽查处牌子,在实际运作中则实现稽查处和稽查支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由支队承担食品药品稽查的工作职能,由稽查处承担支队和十三个县(市)、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合作和必要的统一指挥工作。
新的稽查体制的建立,不仅仅是我局新增食品综合监管职能的需要,也是为了解决我市在药品稽查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的需要,也是推进监管稽查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实施预防在先的需要,也是药品监管两网、食品监管三网建设的需要。新的稽查体制达到了以下效果:
1、增强了力量。原体制有支队38个编制监管老城区,有七县(市)、区30个编制监管七县(市)、区,合计68个。现在有支队19个编制,六城区45个稽查队员,七县(市)、区76个稽查编制,合计140人。
2、下移了重心。新建区稽查队和县稽查大队与街道、乡镇、社区、农村接触密切,了解情况快捷准确,反应处理迅速。
3、整合了资源。虽然从人员力量上讲,老城区的稽查编制没有增加,但19个稽查编制融入45个分局总人数之中,可以综合调配,在食品药品之间、监管稽查之间实现互补,提高人员的时间安排效率。
4、提高了效果。药品的监管与稽查是药品安全的两个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环节,是原支队与局机关处室的沟通重点。现在在分局层面,完全合在了一起,实现了管查联动,将更有效地监管好食品药品安全。
5、规范了行政。市局建立稽查处之后,可以有效地协调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的稽查工作,不再采用市局委托支队协调各县(市)、区局的变通办法,更加名正言顺。
6、贡献了人才。在这次体制变动之中,我系统从市局机关提拔的中层干部有14名,其中,从支队提拔了7名,占了一半,比例很高。
二、新问题需要研究
在新的体制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它、解决它,从而保证新体制蕴藏的体制能量充分发挥,欠缺得到弥补。当前我们要重点关注并化大力气解决的有:
1、处理好稽查处与稽查支队的关系。稽查处是机关处室,承担局在稽查方面的职能,不承担稽查队员的指挥工作,不承办案子。支队是独立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稽查职能。要划分好彼此的职能并在具体实施中协调好。
2、处理好支队与大队、区队的关系。现在支队与大队之间的事权划分基本上沿革原支队与县局的关系确定,比较成熟。当前是划分好支队与区队之间的事权,划分时可以考虑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原支队的职能要有一半放到区队,因为原支队有一半编制到了分局;二是分局中应有40%的力量用于稽查,因为编制分类是这个比例;三是责任和权力必须配套;四是监管和稽查必须协调;五是支队和区队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动要有制度明确和保证。
3、处理好药品监督稽查和食品监察稽查的关系。按照人员编制这次支队没有增加食品编制,而县(市)、区局是综合增加食品编制,不分监管与稽查,是因为考虑了药检所人员转为稽查大队人员这个因素。按照食品综合监管三句话的新职能,具体的食品监察稽查现在职能尚未明确,目前食品稽查执法办案的工作量不会很大。但既然名称有了改变,就要注意这方面的职能变化(主要是上级对职能的解释)和上级工作部署(比如保健品广告监测),保证完成。尤其是各县(市)、区局、分局,更要合理调配力量,安排工作,不可偏废。
4、处理好老办法和新办法的关系。稽查支队在三年多的实践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外部稽查、内部管理、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办法,,应当坚持和发扬光大。同时,对新形势要有新的适应办法,比如在稽查组织上,原支队按业务分为四个大队,支队指挥大队如臂使指,非常顺畅,现在如果共同处理城区的稽查问题,支队指挥区队就与以前不一样,其间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就要靠新的办法来运作。诸如此类的问题,支队和区队都要研究,提出一个有效的办法来。
三、努力奋斗,开创稽查工作新局面
1、要承前启后,保持支队的优良传统。原支队同志三年多来在创下功绩的同时,形成了一种事业为重、责任在肩、坚韧不拨、团结奉献的精神,这种精神要继续下去,将其化为种子,在各分局生根发芽,作为稽查队员的传家宝。
2、要搞好市局与分局之间的稽查事权划分。稽查事权划分是市、区两级局之间整个事权划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已经下发的文件草案中作了初步的规定,希望通过半年左右的运作,稽查处、支队和分局能结合实际,既完成工作任务,又形成规范分工的要求,对文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局将正式下文公布。
3、要明确稽查处和支队的职能分工。稽查处是市局的一个处室,支队是直属市局的一个独立行使稽查执法权的执法机构,名称不同,性质不同,职能不同,人员安排上也不同。根据现有体制,实质上是丙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是两块牌子,所以,职能要划清:处负责局的相应职能,比如提出规划和计划,起草政策和制度,协调支队和县(市)、区局、分局,指导案件业务等。支队负责具体的市场稽查,人员指挥,案件查处,指导大队、区队等。名义要划清:对外行为该用处的用处的名义,该用支队的用支队的名义。同时,由于是一套班子,处又只有处长一个人,所以,处的日常事务要由支队办公室承担,当然不是通过定岗定编,而是通过定责任定任务来承担。这种分工明年年初也要通过局下文来确定。
4、整合稽查力量。按现有稽查体制,稽查力量的整合体现为三层。第一层是分局。现在分局接受原支队分拆的19人,新增承担其他职能的26人组成稽查队,这样的体制,整合得法,力量会加强,整合不得法,力量反而削弱。第二层是支队和分局,要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把分散的力量宜集中的集中,宜分散的分散。第三层是全市力量的整合。现在全市挂稽查队员牌子的人员已经有140人,原先由市局委托支队行使的协调职能也已名正言顺地由稽查处来行使,要树立稽查的理念,科学地把握这支力量,提高其运作效率,完成法律赋予的任务。
5、突出管查结合,预防在先。监管和稽查密切结合,是市局在稽查支队成立之初的要求,是被市和七县(市)、区局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原则。现在建立了城区分局,在十三个县(市)、区层面上全面实现了组织上的管查一体,使得工作上的管查结合成为顺理成章的事,必须全力做好。管查结合的目的在于信息共享,提早介入,在于预防在先,防患未然,在于处理联动,协调一致,所以要把市场准入、审核认证、检查验收、突击检查、专项整治、处理举报投诉等监管、稽查工作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发生不安全问题的可能。
6、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是原支队的一个工作亮点,这个优良传统也要保持下去,和监管相比,稽查在宣传方面具有更多的由工作特性决定的优势:常在基层,了解情况多;接受举报,发现问题快;直接办案,进入程度深,常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果再加上人为的优势: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寻找较准确的宣传报道角度,培养较快速的写作速度和较高的写作水平,稽查的宣传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每一位稽查队员都要谁做、谁写,努力成为能想、能干、能说、能写的多面手。
7、继续做好广告监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药品违法广告整治的牵头工作由我局组织,我局将此项工作放在了稽查支队,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成绩斐然,有效遏制了药品非法广告的。现在,根据省局的部署,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也将由支队承担,支队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要研究具体监测管理药品食品非法广告的办法,明确支队、县(市)局、区分局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切实把这件事抓好。
8、逐步形成预警机制。稽查处于和社会、市场相接触的第一线,绝大多数违法乱纪、制假售劣的行为,往往在稽查中被首先发现,所以,稽查人员不仅要依法制止、打击违法行为,而且要见微知著、亡羊补牢、防患未然,及时地提出警告,及时地提出工作建议,举一而返三,尽量使问题能在萌芽状态即被消除,并逐步建立能防止、杜绝或减少问题产生的机制,建立减弱问题危害社会程度的机制。
一、证券交易所应加强市场监察工作的制度建设,证券交易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市场监察工作。证券交易所应当对市场监察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作出详细规定,建立健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和岗位责任制。要增加市场监察部门的人员和设备,充实市场监察部门的力量。
二、证券交易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建立市场监察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和总结每日的市场监察工作,包括当日市场价格或成交量波动较大的股票及初步分析、接受客户的举报或投诉及处理情况、对重点股票和重点股票帐户的监督情况、需要进行重点调查的事件、需要继续跟踪分析的股票或帐户,当日提交上级的调查报告或案件处理意见等。
2.对每日涨跌幅度在7%以上的全部股票,应当将每只股票成交金额前5位的营业部名单和当日买入、卖出数量最大的5个股票帐户存档备查;上市公司公布财务报表、分红配股方案及其他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告时,或者出现关于某公司的市场谣言时,应当将相关时段内买入、卖出该公司股票数量较大的营业部名单和股票帐户存档备查;对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或个人要进行专门调查并作出结论,短期内不能确认的,应当进行跟踪分析。
3.发现涉嫌违反证券法规或交易所业务规则的事件,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并在证券交易所职权范围内予以处理。案件情节较为严重或涉及范围超出证券交易所职权的,应当在继续进行调查的同时,上报中国证监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一年一度的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民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首都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春运工作作为开年一项利国利民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均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要设立办公机构,派专人负责,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春运值班、带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等方式,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组织,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负责协调有关科室做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
二、开展广泛的政策宣传活动。春节前,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并及时将政策下发宣传到辖区或所属各用人单位。同时,要选择本地区1~2处民工流动频繁的火车站、长途站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设立标语宣传栏、散发《致外地务工人员一封信》、咨询解答等形式进一步做好春运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1月9日至3月17日春运期间及春运过后1个月内,本市将暂停用人单位招用新民工,市、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暂停办理《外地来京人员就业证》等有关手续。企业在此期间因生产、经营特殊需要,需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必须提前15天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用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用,并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加强民工流动的监测和监控工作。为了加强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的管理,及时准确把握民工离京、返岗的时间人数,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选择10家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百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动态监测,重点了解离京、返岗的时间人员安排。并将有关情况分析整理后于1月9日至2月17日期间每周五将情况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市建工集团、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局、市二商局等重点监控企业也要将所属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的变动情况按上述时间进行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设在本市崇文、海淀两区的民工流动监控点要按照部里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百名民工流动的监控工作,并将监控信息按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五、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工作。为了维护春运期间本市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春运期间组织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重点对私招乱雇、拖欠克扣民工工资、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等违法问题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劳动监察。
六、在春运期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民工流动的动态信息的收集、信息上报工作,对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各企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所属企业务工人员的休假、返岗工作。企业对于留京工作的务工人员要做好工作、生活的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务工人员的节日生活。
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重点监控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的工作总结,并于2月15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做好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各项工作,现将《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请于2001年1月5日前 将你厅(局)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号码传报我部。
联系人:贾丽、黄华波
联系电话:(010)84201056,84201656
传 真:(010)84227798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计划
2001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地区间、部门间合作,确保春运期间民工流动安全有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0年12月~2001年1月上旬
1.制定上报工作方案。分析预测本地农村劳动力流动数量、方向及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2001年1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方案报劳动保障部。
2.部署春运期间重点监控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监控地区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做好检查网点设置,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必要的调控预案等项准备工作。2001年1月9日开始,上报春运期间民工流动信息。
3.开展流动就业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准备情况;农村劳动力就地安置和有序流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控工作准备和进展情况;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以及保障民工权益情况等。检查方式:以各省(区、市)自查为主,1月中旬劳动保障部派出检查组到有关地区督查。
二、2001年1月中旬-2月中旬
1.开展宣传工作。输出、输入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城乡就业形势,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就地安置政策等。宣传工作要开展到农村劳动力流动量较大的乡村、企业和车站码头。
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返乡民工疏运工作。输入地要调查了解企业春节期间放假安排和民工返乡情况,并通报相关输出地,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民工返乡运输组织;输出地要了解民工返岗时间及数量,做好本籍返乡民工的输运接应工作;中转地要积极开展疏导分流工作。
3.做好春运期间信息调查预测。重点开展春节期间百名民工抽样调查,指导重点监控地区开展信息监测和通报。随时上报民工流动动态。
4.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返岗民工输送工作。输出地与铁道、交通部门配合,采取组织专车(列)、预订团体票等措施,组织好民工返岗工作;输入地与有关部门配合,帮助返岗民工及时安全到岗。要集中力量做好正月初一后和正月十五后的民工返岗工作。
5.开展疏导分流和调控,劝阻劝返盲目外出人员。输出地要发挥基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返岗民工不携带新民工外出,劝阻盲目外出人员;输入地、中转地与民政、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盲目外出人员的疏导分流、劝阻劝返和收容遣送工作。重点监控地区要开展对外出民工流动的调控。
6.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输入地要加强劳动监察,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严厉查处私招乱雇、非法职业中介行为。
7.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工作。各主要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带班制度,搞好值班工作安排,保证春节期间信息畅通。
关于实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意见
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00〕9号)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2000年底前,我市将对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单位中80%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此项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先行试点、滚动推进”的原则,今年7月份在西城区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逐步实施。现就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步骤
对按规定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逐步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2000年要在原行业统筹之外所有参统单位中实行。2001年在原行业统筹单位中实行。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二、社会化发放的内容和形式
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内容为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在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形式主要是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工商银行和邮局代为发放,为方便离退休人员领取、查询,可自主就近选择发放网点。
(一)居住在本市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工商银行和邮局发放;
(二)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邮局寄发;
(三)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本人申请和实际情况,委托邮局上门送发。
三、统筹外养老金发放形式
企业支付的统筹外养老金不属于基本养老金范畴,应由原资金渠道解决。其中离休人员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发放的各种补贴应给予保障。单位可以委托工商银行、邮局在发放基本养老金时一起发放。
四、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
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提前发放。为保障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金,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各级财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拨付基金,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发放。
五、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