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传播范文

时间:2022-03-11 18: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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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文化传播

篇1

跨文化传播理念在当今提出,并非无缘无故,它是有着世界形势作背景的。在西方,曾有著名历史学家提出“文明冲突论”,预言未来世界的发展将是不同文明的冲突。诸如什么基督教文明与伊斯兰教文明的冲突,等等。当今也有人借反恐之名发动侵略战争,竟说是什么新的“”!

还有,当今中国正在和平发展,引起了世界的惊叹,第三世界的穷朋友都为之鼓舞,第二世界的一些人不无忧虑,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同时,当代霸主已有“后生可畏”之感,好像今日这个尚在摇篮里的婴儿一旦长大,自己就会有灭顶之灾,鼓吹“中国”,想抑制中国的发展。这种观念的根子就是所谓的“文明冲突论”。这是“冷战”思维模式的继续。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提出跨文化传播的新理念,以区别于对外宣传、对外传播的单向传播,而是跨越文化的相互传播,相互了解,具有深远的意义。

这一理念是植根于几千年来世界文明发展史的实际与规律的。

自古以来,不同文化与文明就是在不断冲突与交融中发展着走来的,既不是只有融合,没有冲突,也不是只有冲突,没有融合,实际上,冲突与融合总是交织着,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几千年来,人类的文明在交流中非但没有走向末日,而是越来越异彩纷呈、五彩斑斓。就以古印度的佛教传播为例。佛教东来,在中国与儒、道都是不同文化,也曾有过激烈的冲突与斗争。可是,两千年下来,儒、佛、道,哪一个被消灭了?不但没有,反而是取长补短,相互交融,共同发展。今日的儒佛道已远非昔日的儒佛道,在跨文化交流中都发展了。在中土,佛教与儒教交融,形成禅宗,即中国化的佛教。在印度,佛陀与老子也相互交融,形成新哲学。当今台湾佛教星云大师,尊从佛陀教化并吸收西方现代化、国际化、人性化的时代新观念,创建“人间佛教”,从东方传播到西方,成为遍布世界五大洲的新佛教。

当然,人类文化传播史上,也不乏借助铁蹄征服他人的一幕幕悲喜剧,武力征服者开始取得一时的优势,可是最后呢,一个只知武力征服他人的征服者大都被被征服者的文化所征服。最终是彼此交融,成为一个大家庭。古今中外,这类事例不胜枚举。

鉴古而知今,未来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也仍然是会有冲突的,没有矛盾不成世界。但在当今以电脑、网络为主要载体的信息时代,世界上不同的文明正迅猛地冲突与交融着。或者也可以说,当今世界已跨入了跨文化大传播的新时代。

世界文明总是与时俱进的。任何妄图以一种文化去征服所有文化的观念都是行不通的。设想一下,一种文明独霸世界,那不就如同全世界的人都穿同一款式、同一颜色的服装一样,单调而乏味吗?那不是人类文化的进步与繁荣,那是人类精神世界的悲哀与末日! 世界上未来居主导地位的文化,既不会是东方文化,也不会是西方文化,当是世界各种文化在冲突与交融中形成的多元的新文化。这种新的文化也不会停步,而是不断地发展与创新,沿着螺旋式的事物发展规律前进。

世界如此之大,矛盾又如此之多,未来发展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也会是曲曲折折的。但是,黄河九十九道弯,毕竟东流去!

篇2

以人的尺度为价值取向,人类的精神交往活动必然强调各主体思想与意见的自由传达。但是随着大众传播的出现,人类传播行为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转型,信息的自由流通逐步衍生出某些“非人”属性。由于印刷机、无线传输技术、光纤技术、电子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传播技术在传播领的广泛运用,信息的自由流通水平显著提高,大众传播由此逐渐发展成一个专门的职业,传播者随之演变成一个以传播为业的行为集团。在传播的这个结构性转型过程中,原始意义上作为意义互动协商的传播演变成大众媒介的独自发言、受众被动接受这样一个信息单向流动过程,具有主体性与参与意识的受者因此也演变成匿名的沉默的大众。与此同时,传受双方的关系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过去传播参与者之间的协商合作关系演变成传者主动信息进而拥有支配性地位、受者因接收信息而形成对传者的依附性这种不平衡关系。于是,众多普通社会成员由于成为传播受者而几乎完全失去了表达思想、交流其与他人及世界的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个体经验的可能性,他们作为社会行为主体的主体性地位基本丧失,其主体性作为的最高表现只能是选择某些特定的内容接受或不接受。

跨文化传播的双重鸿沟。作为现代现象,跨文化传播主要表现为大众媒介的跨文化信息传递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间的个性差异及其文化中人的顽强种族中心主义意识成了跨文化大众传播的阻碍性力量,为了越过这个障碍,生产某种迎合人类普遍文化需要的媒介产品也就成了实现媒介经营全球化战略的必由之路,而真正能够超越文化差异性、体现人类普遍性的,只能是那些满足感官生理愉悦与浅层次需求的娱乐化媒介产品与消费性大众文化。在实践中,精于生产这种文化产品的正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大众媒介。经济发达国家和它们的媒介大公司在当今世界文化领域和文化市场中拥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它们强有力地支配着全球大众传媒市场。

从这个意义上说,跨文化传播面临着双重鸿沟:一方面,世界化的大众传播对受众主体性的剥夺使传播的交流协商机制受到损害,单向度的传播销蚀了受传者的个体主动性和丰富性,而使其成为跨文化传播语境中一个极度同质化的抽象符号;另一方面,不同质的文化差异构成了跨文化传播的天然屏障,加上意识形态、经济利益、文化认同的心理需求等因素的作用,以及不同文化体系在世界文化地图上的位势差异以及由此引起的文化渗透与抵制、曲解与误读,信息自由流通的合法性地位作为跨文化传播的文化伦理基本准则已经动摇。

跨文化传播的文化悖论

跨文化传播的文化历险不仅仅发生在个体层面,文化群体如民族、国家以及其他更大的文化群落同样会面临文化隔膜、文化误解的跨文化情境。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类社会进人某种冷战后时代,以意识形态差异为分野的世界格局被打破,诸种以文化差异性与文化误解为根源的跨文化冲突日益成为跨文化伦理的叙事主调。正如美国学者亨廷顿所说,现代社会“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穷人和富人之间,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之间人民之间的冲突”。如果当代最具高度组织性的文化实体—民族国家、区域性国际组织等再以其文化本位意识介人甚至煽动文化对立情绪,这种文化冲突就表现出更大的危险性。

实际上,民族国家等文化实体将跨文化传播尤其是跨文化大众新闻传播作为有效手段纳人其对内对外政策体系、以谋求政治经济利益与文化威望,正是20世纪以来政治文化现象的典型特征,跨文化传播也因此成为国际政治学创建者摩根索所说的“文化帝国主义”国家政策的核心内容。在摩根索看来,文化帝国主义是一种与军事帝国主义、经济帝国主义并列的政策手段,实施这一手段的国家通过向他国人民兜售、散播本国的意识形态、核心价值与文化形式,努力“征服和控制人们心灵”的方式,以“改变两国之间的权力关系”。这样看来,世界各国都有文化帝国主义的政策倾向,以谋求本国的基本价值观在最大范围内的广泛认同。为达到这一目标,宣传性传播在以国家为主体的传播活动中被普遍使用,跨文化传播也因此沦为宣传,即“通过故事、谣言、报道、图片以及社会传播的形式,来控制意见”。基于此,20世纪被德国学者韦尔克称为“宣传的世纪”。

但是,由于世界各国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个性及其发展水平的差异,他们推行“文化帝国主义”政策的文化结果迥然不同。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其在世界政治经济领域内拥有的主导与支配地位在推行的“文化帝国主义”政策过程中也获得了极大程度的成功,透过他们的文化视野所描述的世界几乎成为世界的真实面貌。通过把自己描述的世界现实化,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与阐释世界的方式也在跨文化范围内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同。

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一直存在着有关当代跨文化传播文化伦理的激烈争论。西方发达国家尤其是英美等国及其知识分子一直坚持信息自由流通以实现文化普世价值,他们反对建立信息壁垒以阻挠文化与信息在文化间的自由流通。发展中国家以及英美以外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大力鼓吹以信息主权和保护世界文化多元体系为中心价值的世界信息新秩序理论,以反对美国化文化的跨文化蔓延。但正如以解读迪士尼产品的美国支配性而著称的马特拉所指出的,这种新秩序理论同样存在着“道义可靠性不足”:“有些国家的政府一方面大声疾呼一种新的传播秩序和以文化身份的名义创建统一信息的通讯社,同时也不放弃在内部压制言论自由、拘捕记者、禁演电影或电视节目。”马特拉看到,对于某些国家来说,新秩序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成了其国内藏污纳垢的避难所。作为文化相对主义正当性的反证,吉登斯注意到阿富汗所奉行的伊斯兰教法对于妇女着装、举止及私人事务的严苛规定。他问道:“文化相对主义是否意味着所有的习俗和行为都同样合理?”通过对当代文化简单考察就可以发现,在世界某些文化体系内,种种否定个体价值、否定人的主体性意义的反现代文化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这样,如果在跨文化传播中片面强调文化多元主义,实际上就意味着对这些反现代现象伦理价值的肯定。而且,由于文化多元主义强调每个文化体系的文化价值与文化尊严,在当代跨文化传播中存在着信息不对等流动的现实情境下,以文化多元主义为价值诉求的低位势特定文化所能采取的反应,就其消极表现可能是关闭文化边界,以杜绝外来文化对本土文化的侵蚀;就其积极表现则可能是把维护本文化的绝对尊严推向极致,从而走向种族主义以抵制、对抗甚至攻击一切异己文化。

跨文化传播的文化目标

在当代情境下建设符合“为人”的跨文化传播伦理基本准则,我们必须在信息自由论与文化多元主义基础上超越其片面性并寻找新的道路。但是,由于传播参与者强烈的种族中心主义意识以及不同文化间的差异性挑战其种族中心主义意识所带的心理不适,避免种种外在和内在的文化冲突,实现真正体现人的主体和意识的跨文化传播也并非易事。因此,强调“为人”的传播,强调传播中人的主体性地位,首先必须克服文化身份所赋予传播参与者的种族中心主义意识,放弃自身文化作为评判他人及外部世界唯一标准的优先性地位,努力实现克里夫兰所说的“对差异的愉快承认”。

另外,传播参与者的主体性同样在跨文化传播中通过移情及相互移情发挥积极作用。就其最直观的意义来看,移情是指用自己的感觉去“体验”他人的感觉,因此在跨文化传播中的移情也就是传播参与者暂时悬置自我的文化视界而通过他种文化的生活思维方式感知、认识、判断世界,体验他种文化的身份认同,然后再回到自我文化的情境中审视这一过程。显然,移情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过程,需要个体主体性的极度发挥。凭借移情,个体在文化界河两岸来回往复,从而获得某种超越自我文化与他种文化各自局限的新的品性,双脚平稳地踏行在文化界河的两岸。

“为人”的传播强调每一个传播参与者的主体性地位,谋求在传播者之间建立某种具有主体间性的相互关系,这一目标在大众传播成为跨文化传播主要形式的今天,显得尤为艰巨,但也尤为迫切。这一方面源于当代跨文化传播文化处境,另一方面也源于当代社会现实为我们设置一些与以往历史截然不同的全球性议题。史蒂文森(Nick Stevenson)把它们归结为四种与文化传播有关的人类需要。史蒂文森认为,当代生活诸如全球经济的运作、全球变暖的科学论证、全球性疾病如艾滋病的预防等复杂性尽管远远超出了一般公众的理解能力,但文化内爆使它们成为平民百姓的文化世界,现代公民需要知道这些专业知识的当今信息,大众传媒有责任提供相关专门知识及专家的指导。这种需要为信息的自由流通提供了明确的合理性依据。但同时史蒂文森表明,即使遥远的“他人”也有表述自己需要的权利,对于我们而言则有着倾听这种表述的需要。忽视了这种需要,“我们”就无法判断什么是我们真正的长远利益。因而,即使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的信息主权也应受到充分的尊重。

篇3

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交流活动。美国“新文化地理”的代表人物之一詹姆斯·邓肯((James Duncan)把文化景观与书写文本、口头文本并列为人类储存知识和传播知识的三大文本。旅游者作为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承载着其所在国家和地区,即客源地的语言、服装、行为方式、思想观念等一系列的有形或无形的文化元素持续不断地来到旅游目的地,对目的地的文化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同时旅游目的地使旅游者在欣赏不同种类风格的建筑、文物古迹、宗教文化、民族风情、神话传说中,能充分领略当地的历史文化知识,以满足他们的文化心理需求。在整个旅游交流活动过程中,导游作为跨文化旅游活动的媒介,将旅游者和旅游接待者之间的交流形成了旅游实践中的跨文化交流。因此,旅游本身就是跨文化传播的方式之一。学界对“跨文化旅游”的定义是指荷载着至少一种文化的旅游者到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旅游目的地从事旅游活动所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1992年世界旅游组织提出的主题是“旅游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增进各国人民了解的途径”,2001年的主题是“旅游业—为和平与文明之间的对话而服务”。以上旅游主题反映出,旅游已成为跨文化交流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跨文化旅游的主要表现形式和传播特点

现代跨文化旅游有多种表现形式,大致可归纳为四个主要方面。一是发达国家之间的跨文化旅游。这是一种己延续了几百年的传统的跨文化国际性旅游,主要发生在西方国家内部。17,18世纪是这种形式的早期表现,至20世纪50,60年代时己发展得极为成熟,目前仍是世界上跨文化国际性旅游的主体。二是发达国家旅游者到发展中国家旅游。这也是跨文化旅游的一种传统方式,延续了几百年,但过去多是事务性的旅行和考察,因而人数较少;现代则是大众性的、大规模的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在国际旅游中占有很大比例。三是新兴发展国家旅游者出国旅游。近二十年来,在东亚、东南亚,在南美洲,出现了一批经济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也较快的国家,旅游以及出国旅游逐渐形成热潮。四是国家内部各文化区域之间的跨文化旅游,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游客到‘经济欠发达而人文景观或自然景观资源丰富的地区旅游休闲。如近来青藏铁路的开通,北京、上海、香港深圳以及沿海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游客都纷纷到西藏去观光旅游。

跨文化旅游的主要传播特点表现为:以人际传播为主的传播方式和潜移默化的传播效果。与大众传播媒介的跨文化传播比较,两者最显著的差异就是,大众传播媒介的跨文化传播通过媒介信息产品的生产和输出来影响接收这些外来媒介产品的受众,这种影响仍然属于通过媒介产品而发生的影响;而旅游业中的跨文化传播则是一种直接接触“真实世界”而非“媒介世界”的传播方式。它是文化与文化之间、人与人之间亲身的、直接的、互动的、即时的、感知的交流与传播,而不是那种通过媒介来间接、外在的获得真实世界映像式的交流和传播。因此,旅游中的跨文化传播主要是基于人际交流的传播形式。

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人际交往中,有三类与之发生人际交往的行为主体:一是旅游服务人员,是旅游者最直接和频繁接触的人;二是当地居民,是旅游者在旅游地接触到的人员中,除旅游从业人员以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其他旅游者,是来自不同客源地的旅游者彼此之间也可能的发生人际交往,进而发生的旅游者与旅游者或者说是客源地与客源地之间的跨文化传播。中国人民大学郭庆光教授认为人际传播,特别是面对面的人际传播具有以下传播优势:传递和接收信息的渠道多,方法灵活;传播的信息的意义更为丰富和复杂;双向性强,反馈及时,互动频度高;传播双方主要建立在自愿和合意基础上具有自发性、自主性和非强制性的非制度化传播特点。

跨文化传播还具有潜移默化的传播效果。在一次旅游的历程中,旅游活动是有声有形的,而伴之发生的跨文化传播却是悄无声息的。具体地说,旅游活动由出游、游览及人际交往等具体活动组合而成,这些活动都是可见、可闻、可感觉的活动;而其中的跨文化传播实际是在上述旅游活动的过程中,两种文化在碰撞时发生相互传播,即语言的沟通、思想观念的相互交流等。这种旅游的跨文化传播具有无声、无形的特点,它以旅游为载体,使旅游地居民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游客挟来的文化(包括游客自身母文化,也包括虚假的次文化),而游客本身也在旅游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了旅游目的地当地文化和民俗风情的熏陶。

二、跨文化旅游中,中国人和西方人的文化心理和旅游消费行为比较

中国人跨文化旅游讲究“游必有道”,“游有所得”。中国强调顺应自然,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崇伦理关系,把旅游和道德规范相联系。人们更倾向于在平静的环境中“相安无事”,“知足常乐”,所以中国人在旅游行为中提倡适度旅游,反对过于张扬和冒险,古有“孝子不登高”,“父母在不远游”之说。另外,中国人对于故土有一种执著的认同感,不易融人异乡社会。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决定了中国人缺乏冒险的旅游猎奇需求心理,对旅游活动中复杂性、多样性的追求有一定的限度,对极具冒险性质的旅游活动甚至予以拒绝。

而西方人在旅游观念上提倡冒险、勇进,表现出一种创新、征服的欲望,在旅游行为上,西方人崇尚对外探索,喜欢探险旅游,性格外向,喜欢表现自我,所以西方人在旅游中不断地求新求异,且多具主动、热情,不畏艰难的特点,这使得西方人较中国人更愿意出游,更愿意探求和认知外面的世界。

中国人与西方人在思维模式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具体表现为:中国思维模式具有归纳性、模糊性、直觉性、意向性、整体性等特点;西方思维则具有演绎性、精确性、逻辑性、实证性、分析性等特征。不同民族的思维方式在表达时起着重要作用,于是在旅游跨文化交际时,旅游者对于旅游资源的布局、风格和异质性等的选择都有一定的影响。 三、求异质文化的旅游动机和跨文化旅游中文化交流的不平衡性

求异质文化动机是旅游的基本动机之一,旅游者在选择景观时,专爱挑自己文化里所不具有的文化内涵的景观、目的地,旅游者以具有特定内涵的文化心理结构作为内在参照系去选择旅游目的地。文化的多样性导致旅游者选择旅游目的地的多样性,追求异质文化是旅游者重要动机之一。

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相互接受过程的不平衡性。在理想的条件下,游客与旅游地居民之间的文化交流与传播是对等的、互动的,其结果是文化、人与环境的和谐,及文化生态的某种意义的平衡;然而由于文化的发展水平各异,出现了强势文化和弱势文化两种类型,因此在不同文化的交流与传播中常会出现强势文化更多地将自己的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标准施加于弱势文化,使弱者屈从。从文化的影响和接受模式来看,文化交流又分为水平接受和垂直接受。许多旅游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提高旅游业的收益,往往屈从于游客的态度和观念,从而导致旅游跨文化传播中垂直接受现象的发生。旅游者受其常住地域强势文化的影响而产生对强势文化上的地域认同感,从而决定了其在目的地的言语和行为,这对处于弱势文化地位的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心理、行为及语言等产生深刻地影响。

四、跨文化旅游中文化冲突的表现和融合的趋势

篇4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跨文化传播学的研究已经有了很多成果,比如爱德华・霍尔(Edward T.Hall)的高语境/低语境理论、古迪孔斯特(William B.Gudykunst)的焦虑/不确定性管理理论、汀・图梅(stellaTing-Toomey)的面子协商理论以及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的大众文化传播理论等。但是对于跨文化传播学的核心理论问题――跨文化传播的性质却缺乏专门深人的研究,很多中外学者大多注意到了这个现象,比如萨默瓦(Larry A.Samovar)、波特(Richard E.Porter)和麦克丹尼尔(Edwin R.McDaniel)说:“对跨文化传播的研究已经揭示了跨文化变迁的多样性,也产生了大量的应用性理论,尽管有了这些进步,但是对于跨文化传播的知识主体来说,还远远没有完善,从其他学科获得的关于文化多样性的数据,还没有被充分的整合。已有的很多信息更多的是关注当下社会的、种族的和民族问题的反映,而不是试图去定义和解释跨文化传播。”这是跨文化传播学作为一门学科的重大欠缺。对跨文化传播的性质缺乏深度认知,跨文化传播理论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就失去了判断的依据和标准,跨文化传播学的多学科整合就会失去学术一致性。

本文在中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跨文化传播活动的特性,提出跨文化传播的三大本质特征,由此确立跨文化传播的基本性质。需要说明的是,认识和阐释跨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它不仅要求对已有文献和经典理论进行深入的参阅,而且要求对各种形式的跨文化传播活动做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为此,本文的分析和讨论只是一种尝试性的解释。

一、特定异文化群体间的传播

人们通常把跨文化传播解释为“不同文化之间的传播”,很多学者都有大致相同的表述,比如中国学者关世杰先生说:“跨文化交流是一个涵盖面比较广的通用术语。它通常是指一种文化背景的人、群体与另一种文化背景的人、群体所进行的交流。”美国学者萨莫瓦和波特说:“跨文化交流指的是拥有不同文化感知和符号系统的人们之间进行的交流,他们的这些不同足以改变交流事件。”跨文化传播是不同文化之间进行的传播,显然是毋庸置疑的,但问题的实质在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传播”只是跨文化传播的偶然特性,或者说外在特性,不能揭示跨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因为我们可以在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中发现不同文化之间进行传播的特性。我们以大众传播为例,进一步讨说明个问题。按照大众传播的一种常识,大众传播的受众是“庞大的、异质的、及分散的”因此,从传者和受者的文化关系上看,大众传播的传者与受者之间既可能是同文化关系,也可能是异文化关系。就文化差异存在的普遍性而言,严格地讲,任何一种大众传播活动,必然会在某个领域、某个层面上构成传者和受者的异文化关系,也就是说,大众传播活动必然经常是“不同文化之间的传播”。因此,不同文化之间的传播不是跨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

笔者认为跨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是传者和受者双方的特殊指向性,即跨文化传播是在特定的异文化群体之间进行的传播。我用“特定的”这个词语,想要强调的是,在跨文化传播活动中。传者和受者对彼此的文化身份有明确的认知。

我们观察和研究大量的跨文化传播活动时,可以发现,跨文化传播的传播主体――传者和受者――既分属于不同的文化群体,又对彼此的文化身份有明确的认知。比如中国和美国之间的跨文化传播(当我们把中国和美国看作是两个文化群体的时候)、两者之间的跨文化传播或者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之间的跨文化传播。传者和受者分属于不同的文化群体意味着跨文化传播是在不同文化之间进行的传播;传者和受者对彼此文化身份的明确认知,意味着跨文化传播必然是在两个特定的文化群体之间进行的。也就是说跨文化传播的传者和受者非常明确我们是谁、他们是谁,非常明确在文化群体意义上的谁在和谁进行传播。这种特定的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传播构成了非常特定的传者与受者的文化关系。换句话说,只有当传者和受者明确对方所属的某一个特定文化群体的时候,跨文化传播活动才能产生。比如2010年初在中国上演的美国电影《阿凡达》,从传者(制作者)的角度讲,《阿凡达》在全世界的播放是一个大众传播活动,不是跨文化传播活动,也就是在电影拍摄和发行的时候并没有针对任何一个特定的文化群体。但是,当某些受者把《阿凡达》看做是一部美国电影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受者确定了传者所属的文化群体的时候,并且受者也同时明确了自己所属的特定文化群体的时候,比如中国文化的受者,播放和观看《阿凡达》成为了一个跨文化传播活动,我们可以在跨文化传播的范畴内讨论《阿凡达》这部电影。

传授双方的文化身份确认是跨文化传播的要素之一,如果传者和受者不能确认对方属于哪一个文化群体,不能确定彼此的文化身份,就不能构成跨文化传播活动。因此我们可以说跨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在特定异文化群体之间进行的传播。

二、跨越特定文化差异的传播

跨文化传播从传者和受者的文化关系上看是是特定异文化之间的传播,这样一个特性意味着影响跨文化传播活动的核心要素是某种特定的文化差异。

人们通常把文化看作是影响跨文化传播的核心问题,其实是不准确的,因为跨文化传播之所以为跨文化传播,不是文化影响了传播过程,而是文化差异影响了传播过程。从拉斯韦尔开始,人们在研究传播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文化对传播的影响,比如施拉姆的经验场论。但是,跨文化传播的发现和研究,是因为发现了在两个特定的异文化群体之间由于存在着巨大的文化差异而导致了传播的失败。跨文化传播的奠基人爱德华・霍尔在一次访谈中,曾经根据他的切身体验说:“不同文化的成员在感知现实方面的基本差异是最根本性的传播失效的原因。”可以说,没有文化差异,就没有跨文化传播。

在跨文化传播的范畴内,文化差异不是两种文化的总体差异,也不是某一文化要素的程度差异。而是维度差异。不同的文化只有从不同的维度上才能进行比较,发现差异。文化差异是在价值判断上的,或者用霍夫斯泰德(GeertHofstede)的说法是在心灵程序(mental programs)。上的分歧和对立。就两个特定的(比如精英文化群体和大众文化群体)不同的文化群体而言,他们在某个维度上可能有差异,比如权力距离维度;但在另一个维度上就可能没有差异,比如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维度。因此,在传播的条件下,当传者和受者在某一个维度上有差异的时候,而且这个维度的差异影响到了传播过程,那么这时候,我们就可以把这个传播活动看作是跨文化传播活动。

跨文化传播的文化维度差异,不是抽象的,独立于传播过程之外文化维度差异,而是某个特定的讯息将传受双方带入某种特定的文化情境中引发出的某个特定维度的文化差异。如图:

比如我们向法国传播中国的茶文化,那么“中国的茶文化”就是这项跨文化传播活动的特定讯息。为了让法国人认识和理解'中国的茶文化,我们要研究中国的茶文化和法国饮食文化、酒吧文化或休闲文化的特定文化差异,并在这个特定文化差异的基础上,确定向法国传播中国茶文化的途径和方法。再比如,某企业总经理要向员工讲解该企业的奖金制度,假定这个总经理属于一个文化群体,而该企业员工属于另一个文化群体,那么该企业的奖金制度就是跨文化传播的特定讯息,为了有效进行跨文化传播,该项跨文化传播活动不是要跨越总经理和员工这两个文化群体的文化差异,而是这两个文化群体在“奖金”问题上的文化差异。这样才能有效进行跨文化传播活动。

总之,超越特定文化差异意味着(1)跨文化传播的研究对象是两个特定异文化群体的特定维度的文化差异,而不是两个特定异文化群体的总体文化差异;不仅如此,与之密切相关的是(2)跨文化传播的还要研究特定维度的文化差异对传播的特定影响;并且(3)研究超越特定维度文化差异,是实现有效跨文化传播的途径和方法。关于跨文化传播的研究对象,笔者另有专门讨论,这里仅仅是特定维度的文化差异必然会引出的一些结论。

三、实现意义共享的传播

从传播活动的过程上看,传播是一个信息编码、信息交换和信息解码的互动过程。从这个过程上看,跨文化传播活动与人类的其他传播活动没有什么差别,但是,如果我们关注传播过程的有效性和传播效果问题,我们就会发现跨文化传播的本质特征。

传播过程的有效性取决于信息接收和意义解读的一致性。信息接收的一致性是指接收的信息与发送的信息相同;意义解读的一致性指的是受者对某一信息意义的理解与传者对信息意义的理解相同。这两个一致性程度越高,传播的有效性就越高。当然这里所说的“相同”只是理论上的设定,在传播实践中只可能是一个程度问题。但无论如何,传播的有效性都需要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对传播讯息/文本,或者说对传播符号的一定程度的意义共享。没有一定程度的意义共享,传播的有效性就无从谈起。比如中国人之间打招呼常说的“你吃了吗?”这句话,无论说这句话的时候传播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无论有多少个人的、组织的或政治的、经济的、知识的或技术的因素介入,对这句话基本的意义共享是存在的,否则就不能理解这个讯息(你吃了吗?)传达了什么样的信息(打个招呼),更不可能理解这个信息的意义(表示友好)。但是,在跨文化传播活动中,恰恰没有构成有效传播前提的这个一定程度的意义共享。研究跨文化传播活动的实践,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行为方式和规范,不同的象征符号系统,导致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几乎是必然的会出现:其一,是讯息/文本意义的缺失;其二,对讯息,文本意义的误解。讯息意义的缺失指的是受者接收到了讯息/文本中的信息,但是没有发现该信息有什么意义,也就是接收到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信息,中国俗语说“对牛弹琴”就是意义缺失的极端表达。对信息的误解就是受者解读出来的讯息,文本意义与传者的意图总是缺乏一致性,经常出现的是协商式解读和对抗式解读。

传播效果是某一信息对受者的影响,有影响就是有效果,没有影响就是没效果。而所谓影响描述的是一种因(信息)果(认识、态度或行为的改变)关系,而这种因果关系包含着这样一种假定,即受者可以理解信息的意义,也就是说只有在受者能够理解信息意义的前提下,才有传播效果的产生。但是,如果把这个逻辑置换到跨文化传播活动中就完全不适用了。跨文化传播的目的不是追求认知和态度的改变,更不是影响或支配人的行为,而是能够用恰当的讯息,准确地传递信息,并且能让受者理解和认可信息的意义,也就是说,对于人类其他传播活动而言,意义共享是传播活动的前提,而对于跨文化传播活动而言则是传播活动的目的。跨文化传播必须在传播的过程中才能构建共享的意义,这是跨文化传播活动和其他人类传播活动的本质差异。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差异,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汀一图梅把跨文化传播定义为“分享意义的象征符号的交换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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