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爱国卫生范文

时间:2022-12-09 02: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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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爱国卫生

篇1

街道目前有一类街巷12条,面积161410㎡;二类街道23条,面积178980㎡;三类街巷2条,面积15900,所有街巷合计面积356290㎡。按照年初提出的打造“最清洁街道”的总体要求,主要做到:1、目标明确制。今年的主要目标就是进全区前三,为此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信心,并召开了大会层层动员和宣传。2、实行考核制。出台奖惩措施,重奖重罚。3、落实责任制。明确城管科、社区书记、卫生主任、快速保洁员的监管任务,做到层层负责,不留死角。4、实行培训制。对120名保洁员现场培训和观看录象,明确竞赛规则和检查标准。5、实行淘汰制。对在日常检查中迟到早退,脱岗偷懒、清扫不净的的不合格保洁人员一律进行淘汰。6、实行抄告制。每天城管科人员对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并拍照留档,做好当天记录,对保洁不到位的社区进行抄告,并按照分值扣除保洁员当月奖金。7、实行值班制。城管科全年无休,每个双休日和长假检查人员都对社区进行督查和抄告。

通过加大管理力度和创新管理机制,我街道的分类保洁清洁度有了较明显的提高,从落后全市第3名的清洁度-7分到连续3个月正加分,其中2月份名列全区第二。

二、以“序”为本,努力实现街面保序工作大提升。

首先成立“打造最清洁城区”领导小组,对街道保序工作进行协调,并明确进前三的工作目标。主要做到:1、加大保障投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想方设法为执法中队解决办公用房,以保障一线保序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的后顾之忧,并为各社区配备7名快速巡查人员。2、加大奖励资金。对行政执法中队实行捆帮式考核,分别月度、季度、半年度、全年保序工作达到制定考核要求的,分别实行重奖。3、完善保序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制定《**街道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实施对城管科、行政执法中队的量化考核,建立例会制度,实行一天一报、一周一通报、重点难点及时通报制度,对未整改的序化问题进行抄告,对整治工作末位的单位进行问责,总结经验。把责任落实到路段,职责落实到队员,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事,责任到岗。4、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结合辖区特点,一方面花大力气抓好车载水果、无证游商、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人行道违章停车、偷倒渣土以及户外广告整治等6项工作,实施严管重罚,通过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开展,不断提高街面保序的管控能力和执法能力;另一方面加大办案力度。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以“扣分必立案,立案必处罚、处罚必执行”为要求,以扣分点、重复点、曝光点为抓手,对违章店家实施严管重罚措施,强化执法办案,形成高压态势。在实际工作中,突出重点,主动应对,以“白+黑”、“5+2”为要求,变事后管理为前置监管,变应对检查为迎接检查,变常规管理为常态整治,注重超前管、超时管和超常管,注重点线面的系统管理,注重教、管、罚的综合运用,通过堵一批、疏一批、罚一批、整一批,真正实现全区域、全时段、全实效覆盖。5、联合执法注重长效。成立由行政执法中队、街道城管科、派出所及所在社区等为单位的联合执法队伍,对重点路段,突出问题,进行专人布控、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整一项成一项;同时,为确保整治成果的长效性,在执法中队一线人员巡查的前提下,同样要求路面快速巡查人员每天不定时回检整治道路街巷;6、科学管理有序推进。加强停车收费人员队伍管理,积极配合交警、区道路停车收费中心,对各主要道路路面科学划分泊位,保证车辆有序停放,从而进一步巩固保序工作成效。

三、继续做好停车管理工作,序化路面环境。

今年上半年,我街道辖区的停车情况继续朝好的方面发展。主要是停车泊位不断增加、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收费名列全区前例。主要工作:1、做好调整泊位及人员布置工作。现街道停车收费站收费泊位点由2009年的11处增加至14处,停车收费泊位476只;招收停车收费管理人员2人,配备大班长2人,停车收费人员26人;辖区内包月车辆为443辆,比去年增加110辆;结合辖区情况通过三结合,新增宁波街、湖州街、上塘路1095号等停车泊位142只。2、积极开展创收工作。自元月1日至5月31日街道停车收费站共计收取停车包月费用179125万元;停车收费款项185423元;合计停车收费金额:364557万元;比09年下半年停收费率提升43.7%,收费金额跃居停车收费中心前列。3、加强人员管理,合理处理投诉。注重塑造“一流”停收费人员形象,加强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考核。涌现出如李随动等爱岗敬业苦候车主的收费人员,得到上级停车收费中心的表彰;接到各类投诉34件,及时处理34件,处置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数字城管事部件处理率成效显著

篇2

现在,我将20__年度全站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评议。

一、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一)抓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一年来,我站坚持把学习、理解、领会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努力提高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注重在提高领会力,增强把握力上下工夫不断提高职工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能力;通过不定期的大会、上课、培训、宣传栏等方式,教育和引导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了理想信念,清晰了工作思路。有效地提高了全体职工运用新理论、新思想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站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迅速掀起学习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热潮,充分运用专题课、座谈会等形式,组织职工用心学习、用心领会、用心把握、用心落实,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破“空”排“难”,自我加压,提高境界;与本职工作相结合,要求职工根据学习情况写心得、谈体会、找差距、表决心。政治思想教育凝聚了人心,鼓舞了斗志,激发了热情,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和后劲。

(二)建章立制,强化行风廉政建设。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站行风廉政建设,保证市局行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我站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根据市局行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行业工作特点,我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行风廉政和法制法规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运用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谈话方式,广泛了解和征求职工对全站行风廉政建设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不良苗头的人员提醒和诫勉,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我站严格按市局制定的廉政措施办事。在人员管理方面,凡对职工的表扬、奖励、扣罚、批评等事项以及工勤临时工的招用,都经站务会研究决定,并将研究结果进行公示,不搞“一言堂”,力求秉公办事。在经济问题上,严格执行集体议事纪律,全站大宗物品购置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事项,都经站长办公会研究,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我站在收费广场设立了收费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公示了投诉电话,设立了意见箱,将收费员的工卡号、大副照片悬挂在收费厅的醒目位置,直接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聘请社会有关人士担任我站行风监督员,注意收集过往驾乘人员的建议和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指导和监督。为通行费征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履行职责情况

我站是全市公路系统第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又是我全市的西大门,我站的整体形象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全市公路系统乃至政府部门形象,通过充分发挥收费站“窗口”单位的社会属性和服务特性,来展示滨州公路的优质品牌形象和传播公路行业文明,面对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我站重点采取了以下六方面措施。

(一)以通行费征收工作为中心,狠抓内部管理。收费站正式运营后,我站及时将工作重点调整到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上来。首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将管理的触角延伸至全站方方面面;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军事化的形式规范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秩序。使内部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了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突出加强收费稽查的管理,制订详实的奖惩办法,做到按章有序、职责清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围绕“文明执勤、礼貌服、票款相符”实行了日常检查百分考核制度,切实规范了征收执法行为,杜绝了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突出行业特色,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我站始终把“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树立滨州公路优质品牌形象”放在首位,将提升服务质量工作与通行费征管工作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收费伊始,我站就制订了“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制度管理、严格照章收费,服务两个文明”的治站方针,着力塑造全体收费人员“两个形象”。一是环境形象。我站制定详实的《卫生达标和扣分标准》,要求人人自觉打扫和维护环境卫生,做到站容站貌的清洁优美,收费广场一尘不染,年如一日。职工宿舍内务实行军事化管理,被褥叠放整齐,物品统一摆放,所有宿舍整齐划一。二是语言形象。要求收费人员来有迎声、问有回声、走有送声,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尊重每一位过往驾乘人员,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热心为驾乘人员排忧解难,使提升服务质量工作落实到收费第一线。通过“两个形象”的教育和引导,使文明服务意识深入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头脑,收费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能够自觉地做到用政策理论说服人,用热情服务感化人,全站上下形成

了“文明收费、热情服务”的浓厚氛围。

(三)抓职工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速公路征收队伍,是我站工作的现实需要。尽管我站人员少,工作量大,但对职工队伍建设一刻也没放松,月份收费站筹建前期,我们组织职工参加了为期天的封闭式军事训练,提高了职工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月份,我站组织部分职工利用休班时间,到兄弟地市收费站参观学习,交流经验,对照差距,弥补不足。月份,我站开展了以“假钞识辨、车型辨认、内务整理”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和劳动竞赛活动,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月份,“国庆中秋”两节和我市“六节两赛”系列旅游文化活动期间,我站抓住车流高峰有利时机,深入开展了“质量月”活动。有效促进了我站服务质量的提升。月份,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了整体素质。月中旬,我们克服了工学矛盾,采用分阶段轮训的办法,组织机关后勤人员和中队收费人员参加了为期七天的冬季职工培训,并印发了试题,组织了考试,收到了预期效果。通过这一系列的培训和教育,我站职工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提高了业务技能和素质,激发了工作热情,形成了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站风站貌。

(四)关心职工生活,改善工作环境。我站坚持“立足站情、以人为本、深化提高、服务群众”的方针,从制定各项后勤行政管理制度入手,着重加强了机关环境建设。建站以来,先后投资近万元,改善了基础配套设施,完成了收费区厕所修建,建起了院墙照明灯,购置了花草和绿化苗木,极大地改善职工工作、生活环境;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机关环境综合治理,狠抓了卫生清洁和伙房食堂工作,使文明之风在全站得到了弘扬光大;修建了洗澡间、洗衣房,解决了职工后顾之忧;为了增强职工体质,购置了较为完备的健身娱乐器材,职工随时可以健身娱乐,使他们既锻炼了身体,又从中找到了生活的乐趣;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安装了卫星接收天线及电视,配备了羽毛球、篮球、象棋、跳棋等文体生活用品,受到了青年职工的欢迎;为不断巩固和加强思想阵地建设,在办好阅报栏和宣传栏的同时,克服房间紧张、资金短缺的困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了义务捐书活动,既陶冶了情操又完善了学习场所。同时,组织青年职工积极参加了由市局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为公路职工争得了荣誉。

(五)抓安全,为通行费征收工作营造一个高度稳定的营地。建站以来,我们始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和“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思想,把安全摆在生命线的位置,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逢会必讲,时刻绷紧安全弦,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们重视加强了安全生产的教育,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对票据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做了防火、防盗、防潮等防范措施;对伙房、配电室、发电室、锅炉房等易燃场所,配备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并进行了现场灭火演练,使职工掌握了消防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六)抓创建,坚持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建站初期,尽管急需理顺的业务十分紧迫,但我们对创建工作从未放松,拿出抓收费工作的热情和干劲抓好创建工作,始终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作为反映本站全貌的重要工作来抓,真正做到了“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目标一起定,两个成果一起要”;不断研究探讨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注重创建效果,努力实现硬件上档次,软件上水平;结合上级要求不断规范内业标准,在创建文明行业检查中得到了上级一致好评。我站十分注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以典型带全体,使创建文明行业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积极支持、热情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三、20__年工作目标

20__年,我站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有些方面也有较大突破和创新,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管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深化。二是我站建站时间短,路域经济开发思路还不宽,办法还不多,投入还不足,起色还不大,有待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大招商力度,拓宽引资渠道。

20__年是我市社会和经济更快发展,辖区高等级公路大幅度建成通车的机遇年,也是我站车流持续高峰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局20__工作目标紧跟市局党委步伐,锁定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不动摇,准确把握抓创建,突出特色抓窗口,文明收费创业绩,优质服务树形象,大力发扬成绩,勇敢正视不足,坚决克服困难,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牢牢抓住强化管理不放松。切实强化管理和制度意识,努力形成人人讲管理、人人抓管理和有章必循、有制必依、照章办事、违章必纠的良好氛围;按现代化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模式,重点完善好征收、安全、行风廉政、产业开发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各项管理,努力形成全站岗岗职责分明,事事章法清晰,好坏奖惩兑现,管理严格规范,工作运行高效的管理机制;突出抓好监督考核,加大检查力度,加大奖惩力度,努力形成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工作提速提效的良好局面。

——二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行风廉政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收费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发生任何贪污票款的现象,杜绝只收钱不给票或废票出售行为。切实提高收费员的执法水平,坚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禁私放人情车、关系车;杜绝向驾乘人员吃、拿、卡、要钱物现象。

——三是继续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营造洁、绿、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在机关环境硬化、绿化的基础上,栽植一批苗木,树高品位、现代化机关形 象,创一流设施,机关环境达到硬化、绿化、美化、亮化。

——四是牢牢抓住产业开发和招商引资不放松,努力创新产业开发思路,重点抓好路域经济开发;结合招商引资合作项目,依托区位优势开发产业,力争招商引资有新突破。

——五是大力抓好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强化创建意识,完善创建机制,加大创建投入,努力形成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硬件不断上档次,软件更加上水平,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成绩。

——六是宣传信息工作要有新亮点。充分发挥滨州日报、渤海晨刊和滨州公路报等舆论阵地的作用,加大与新闻媒体配合力度,保证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同时推出亮点,力争利用互联网强大覆盖优势,把我站简介和站容站貌搬上网站。

篇3

住宅小物业管理是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各街道(镇),要将职能延伸到住宅小,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以属地街道(镇)为主的,职能部门、街道(镇)、社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形成职责明确,多方联动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

(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负责物业行业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制定全住宅小物业管理配套政策;物业企业资质初审及备案;住宅小首次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增值、使用管理;住宅小物业用房归集及备案登记;制定开发住宅小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协助物价部门核定住宅小物业收费标准;组织物业企业行业检查评比、培训和考核;会同街道(镇)协调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会同规划建设局、街道(镇)划分物业管理域,监督建设单位移交住宅小建设及管网设施资料;负责下达全商品房住宅小的年度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二)街道(镇)负责对辖内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会同建设单位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负责竣工住宅小的规划、建设、质监、管网等资料备案;受理核准建设单位或业主成立首届业主大会申请,参与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改选和换届;负责业主委员会的备案工作,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并办理印章备案;监督、检查辖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服务工作,按照《大连市物业管理企业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负责辖内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备案;督促住宅小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街道(镇)可责令其组织召开或直接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负责处理物业服务中的业主投诉工作;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指导社居委会协助物业企业收取物业服务费;监督物业企业对维修资金的使用,并对住宅小物业企业上报年度维修项目计划进行初审,参与维修项目验收;定期对物业企业服务项目进行检查,监督物业企业定期对住宅小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指导住宅小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监管物业项目的交接工作;及时制止住宅小内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并向城管执法部门通报,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规划建设局具体负责:按规定在审批规划建筑方案时,对住宅小物业用房的位置、面积予以确定;监管建设单位履行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将住宅小环卫、绿化、道路、停车场、门卫等设施配套建设纳入规划验收范畴。负责物业管理域的人防工程设施管理。

(四)城管与执法局负责:行使规划、建设、房产等专项执法职能;按规定查处住宅小内破墙开门(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范围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损绿毁绿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清理查处户外广告、乱设摊点、乱堆乱放等行为。

(五)工商局负责:依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住宅小内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处理;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住宅小内的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等无照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取缔;对利用住宅或车棚(库)、地下仓库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异地设立经营(办公)场所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制定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相对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会同国土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受理和处理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咨询及投诉,调解矛盾和纠纷;住宅小的各种设施管网的升级改造的立项工作。

(七)公安局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的保安人员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指导落实物业服务域内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及时查处治安案件;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治安协助工作;对物业服务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阻塞交通、阻碍消防通道以及强行停放大型车辆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对住宅小内外来人口和宠物饲养进行规范管理。

(八)财政局负责:对住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存储、分户管理、专款专用、以及资金的增值、使用、核算的监督;统筹解决动迁住宅小物业服务费补助和维修所需资金。

(九)环境保护局负责:对物业服务域及周边的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域内的噪声、油烟、废气等超标行为的监督管理。

(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物业服务域内的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督促、监管做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查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处理物业服务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十一)教育卫生局负责:对物业服务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发挥爱卫会作用,指导住宅小居民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

(十二)消防大队负责:指导辖公安派出所对物业服务域内消防水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与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调整分工,理顺关系,搞好物业企业与专业公司分工

专业管理公司是住宅小设施管理的重要部门,按照专业分工,密切合作的原则,搞好住宅小各种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管理,理顺关系,分工协作,确保住宅小各种设施运行质量。

(一)供水设施管理。建筑物墙外一点五米以外的供水设施及用户室内明装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修管理。建筑物墙外一点五米以内的共用部分由物业公司负责。

(二)供电设施管理。高层住宅变电亭低压开关及以上、多层住宅楼前低压分电箱及以上、计费用电表由电业局负责维护、管理。

(三)排水设施管理。住宅小内地下排水设施,化粪池(含化粪池)以前管网设施及化粪池清污由排水公司负责清理维护和养护;化粪池至进户排水管网由物业公司负责。

(四)供热设施管理。采用集中供热的物业域,其公共供热管线及供热设备、设施均由集中供热专业公司负责维修、养护管理。供热公司也可委托物业企业代为维修、养护,其委托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

(五)燃气设施管理。管道燃气设施统一由燃气经营单位负责组织检查维修,其维修费用按产权界定承担。小内如发现有管线占压、损坏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等异常现象,物业公司必须及时制止并报告燃气供应专业企业。

(六)环境卫生管理。住宅小内纳入市政管理的城市道路,由所在地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小内其它道路及绿地、公共场地及楼内公共部位等,由物业企业负责。居民生活垃圾由物业企业从住宅楼运至垃圾转运站或与环卫部门商定的地点,垃圾清运由环卫管理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非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卫管理部门直接管理。

(七)绿地、公共广场设施管理。住宅小规划红线内的树木、绿地及绿地设施,由物业企业负责养护、管理。

(八)公安消防设施管理。市政供水管网及管网上设置的地下室消防井、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室内消防栓以及防火门、消防电梯、轻便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等,由物业企业负责维修、管理,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有线电视设施管理。有线电视设施及线路的维护、管理,由有线电视经营单位负责。

(十)住宅小内各种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的维护管理。由地下设施检查井(除排水设施检查井)的专业公司负责。也可委托物业企业维护、管理。

(十一)通讯、网线管理。住宅小内通讯、网线由经营单位维护至用户终端。

三、突出重点,系统研究,分类解决各类住宅小的物业服务存在问题

住宅小的物业管理工作,目前还处于规范和探索理顺之中。早期物业管理由于法规不健全,不同时期执行标准及管理模式不同,使得一些建之初建设的小积累了很多的矛盾和问题,影响百姓的日常生活。本着为百姓高度负责的精神,逐步解决住宅小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做好小配套设施管理移交。做好住宅小高压电力设施维修养护工作。由规划建设局牵头,对住宅小高压电力设施及管网,组织维修改造,改造后按现行政策统一将资产移交给电业公司负责维修养护;自来水二次加压泵站尽早进行移交改造完善,确保百姓生活用水质量。新建住宅小在竣工验收前,应移交给专业公司管理的设施设备,必须在移交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负责单位:规划局、城管与执法局,年底前完成)

(二)做好弃管住宅小的物业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是没有选聘物业企业的住宅小和被弃管的住宅小,由属地街道(镇)组织业主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对暂时选不到物业公司的暂由街道(镇)安排代管。(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年底前完成)

(三)做好动迁住宅小物业管理。动迁房屋物业管理费统一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动迁住宅物业费暂行管理办法》(开财基发〔〕号)文件核定,由各街道负责管理。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会同各街道(镇)做好动迁房屋域情况的确认工作,由各街道(镇)向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各街道(镇)严格管好物业费补贴资金,不准挪用、占用。动迁居民将动迁安置房屋转让变更后,新业主不再享受物业费补贴。

动迁房屋维修费。年以前建设的参照开发财政局年《关于开发动迁房和机关大厦、教师大厦物业维修管理问题的批示》意见,动迁房屋维修费由财政局按现行商品房维修资金标准和管理模式,设定虚拟账户,按银行五年最高存款利息标准确定维修资金额度,由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按照现行管理模式安排动迁房屋维修资金使用计划。

提高动迁住宅小建设标准,加强动迁小房屋建设质量监督,搞好设施配套。规范动迁住宅小的物业管理用房,凡新建动迁小,建设单位按照商品房小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用房。(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街(镇),年底前完成)

(四)做好商品房住宅小房屋维修工作。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要进一步理顺商品房住宅小的维修程序,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制定维修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和维修管理使用配套办法,做好房屋维修资金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管理作用,监督管理物业企业对维修资金使用。凡物业企业报修事项及范围,由街道(镇)对年度维修计划进行审核,并对具体维修项目会同社、业主委员会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房产管理部门按程序拨付工程款。细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完善维修资金使用方式,建立维修计划上报备案制度,审计制度,确保房屋及其设备设施完全使用。各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应急突发事故抢修资金,做为各种设施抢修费用。建立物业管理应急托管制度,对住宅小突发抢修事件,委托专业公司负责抢修,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局,10月份前完成办法措施的制定)

(五)做好新建动迁房屋质量保修工作。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组织街道对全新建动迁住宅小进行普查摸底。将存在质量问题统一汇总分类,属于施工质量保修问题,由规划建设局负责落实该小的施工单位,限期进行维修,质监部门跟踪检查确保保修质量。住宅出现透寒等属于设计规范问题的由规划建设局制定维修方案,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维修改造。进一步清理住宅小内无照经营工作,由工商局牵头,提出解决方案,各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这项工作。(责任单位:规划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各街道(镇),年底前完成)

(六)做好住宅小违章行为的整治工作。由属地街道(镇)牵头会同综合执法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全面清理住宅小违章行为。各街道组织社、物业公司逐个小进行调查并将情况通报城市综合执法局。组织联合查处,净化小环境。(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城管执法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年底前完成)

(七)做好住宅小电梯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随着开发高层住宅增多,电梯维护、养护等问题已经显现,有些地方已经出现停运现象,为了尽早解决这一问题,避免出现停运现象,建立住宅小电梯维护专项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部电梯10万元标准,为业主缴纳部分电梯专项维修费。由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统一招标选聘专业公司,实行辖统一维修、养护。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要建立统一台帐,做好资金监管。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该费用可以列入成本。由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统一归集管理。具体实施由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联合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明年开始执行)

(八)做好物业费收缴协调工作。目前,影响物业企业发展主要问题,是物业收费难的问题。各街道(镇)帮助物业企业做好物业费收缴工作。协调法院定期在街道社设立小法庭,用法律手段解决物业收费难的问题。发挥社楼长作用,帮助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宣传,动员业主主动交费,使住宅小物业管理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发展改革局会同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制定全物业管理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提高住宅小的管理档次。

各街道(镇)积极协调各专业部门,探索建立社综合收费站,实现各种交费不出社。(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九)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调整维修资金归集方式。由现在业主办理产权证时缴纳,变为购房交易登记合同备案前缴纳。按住宅小开设住宅分账户,购房业主在到房产部门交易备案前,先到房管部门指定银行按规定标准交维修资金。否则,房产部门不给交易登记备案。(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十)做好早期住宅小改造规划。把改善早期小物业管理质量作为城建设的重要内容。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对年前建设小全面进行设施维修改造。由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系统提出组织实施方案,逐项、逐步进行实施。抓好这些民心工程。(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规划局、发改局)

四、加强监管,提高质量,切实抓好住宅小物业管理的规范运作

进一步加强住宅小物业管理基础工作建设,发挥业主委员会管理主体作用,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规范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的工作行为,完善工作系统,使物业管理逐渐地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规范新建住宅小的前期管理。凡达到规定规模的住宅小,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补充要件。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住宅小建设工程质量的跟踪,根据物业管理的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擅自变更设计方案、降低建设质量和配套标准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

(二)规范物业资料交接。住宅小竣工交付前,建设单位要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将物业图纸资料等移交给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向属地街道提供各种移交资料备案。水、电、暖等设施按照专业分工移交给专业公司。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必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证明和街道备案证明。

(三)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不论采取何种管理模式,所有住宅小都要依法建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一时难以建立的或不成立的,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可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委托给物业管理域内的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报属地街道部门备案。为及时掌握了解业主意见,业主委员会可聘请社工作人员作为业主委员会执行联络员,负责街道、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作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

(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必须明确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向街道(镇)社居委会备案。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服务义务,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要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坚持明码标价并按规定办理备案等手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以及业主、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五)规范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程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服务合同的约定追究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因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续约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所在街道和社居委会。在前期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且建设单位无法承担重新选聘负责的,由社居委会临时代为管理。

(六)规范农村都市新村物业管理。随着开发经济发展,凡各镇建设农民都市新村的村庄,参照城市物业管理规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和村委会可以同为一个机构。

五、齐抓共管,多方扶持,推进和谐社建设

物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每一项事物影响百姓生活。各职能部门、街道(镇),发挥作用,多方扶持,全力推进和谐开发建设。

(一)进一步发挥各街道各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要认真履行好分工责任,将住宅小的物业管理作为社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协调小组(可与城管科一套人马),要安排专人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进一步抓好物业企业管理。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对街道社、物业企业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组织开展创新文明小活动,制定考核标准系统对物业企业和住宅小物业管理进行检查考核。组织现场经验交流会,增强从业人员的工作自觉性。

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发挥物业企业作用,对发生在小内的各种违法行为主动管理,及时向各有关部门报告。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合同街道(镇)制定严格考核标准,并实施动态考核。

(三)进一步扶持物业企业发展。凡由政府及职能部门承担的费用,不得转由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各专业公司经营收费,不得向物业强行托收;物业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代付的,委托单位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新建小竣工验收移交后,其未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企业承担。物业企业办理物业用房使用、出租登记时,免征房产各种租赁税费。各街道及时按标准拨付动迁小物业管理费,保证小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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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是展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发展的窗口,县委、县政府决心把打造成郴州一流的县级城市,重塑湖南"南大门"的形象。当前,我县城市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快速融入郴州市"两城"建设,向郴州市次中心城市的目标迈进。同时,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扩大对外开放、加快新型城镇建设及构建和谐社会,都要求我们站在更高的起点,加快城市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县城区各单位一定要从促进跨越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县城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县城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领导,理顺体制,建立城镇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成立县城镇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县城镇管理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局、县煤炭局、县水利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畜牧水产局、县规划局、县房产局、县工商局、县公路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场服务中心和城关镇政府、城南乡政府、沙坪乡政府、白石渡镇政府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要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构建和完善城市管理网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共管、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协调联动,把县城城市管理引入规范化轨道。县城区各单位,特别是县城镇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深化对城市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要建立城市管理网络,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确保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各责任单位要依法履行各自的管理职能,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城市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力度。科学制定城市专项规划,做到防洪、避灾及人防工程和地下管网等市政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倡导推行高楼低密布局,增加公共空间和绿地面积。强制推行先定点规划公共设施(尤其是环卫设施)、后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控制推行城市周边的山头绿化禁采和城区自然水系保护利用,抓紧推行划行归市区域布局,规划建设公共广场、节点景观、城市雕塑,加强大型建筑、节点建筑景观的规划和设计,逐步形成城市的建筑风格和色彩。

(四)强化"门前三包",建立城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门前三包"(包卫生洁净、包门前人行道畅通、包绿化管护和补种)制度,在县城开展文明卫生单位和园林单位创建活动。机关单位要带头实行"门前三包",并于每周五定期开展爱卫义务活动,对各单位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情况要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在电视台公布。建立城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强化城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县城区各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把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作为部门领导干部的任期考核指标之一,加强考核监督,严格实行奖优罚劣。

三、规范管理,严格审批,切实改善县城市容市貌

(一)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对府前街、兴路、南京路、玉溪街、环城西路等街道及107国道城北收费站至黄土山互通口路段、民主路县消防大队至县八中路段实行严管。对严管街的交通、泊车、环境卫生、广告设置、建(构)筑物的外观、门面经营类别实行严格的限制管理。

1.严格街道泊车管理。城区107国道城关一完小至俊丰印染厂段、府前街县电信局至县政府大院段、兴路县政府大院至兴桥段、玉溪街县公安局至西门桥段、民主东路长冲互通口至107国道段道路两边严禁停靠机动车辆;兴路兴桥至三角花园段、南京路、环城西路、民主西路、玉溪商业街等街道实行单边泊车;南京路禁行超载超重大型货车;货运车辆在府前街实行限时通行,确因经营需要,需往府前街运送货物的,应在7时30分前或18时30分后进行。

2.加强对停车场和泊车位的建设管理。新建的开发小区和大型公共服务场所要建设停车场,并规划足够的泊车位,不得挤占公共道路和空间。

3.加强对长途客运车、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过境长途客车和农村班线车必须进站停车上下客,不得站外设站,不得在城区随意上下客。公交车辆必须定点停靠、定时营运,严禁随意停靠上下客。出租车必须在指定区域泊车待客。

4.加强城区交通标识标牌管理。交警部门要在现场勘察、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城区交通标识标牌进行规划设置。对城区废旧、破损的交通标识标牌要及时进行清理更换,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禁止涂抹、破坏、损毁交通标识标牌的行为。

(二)强化环境卫生管理

1.明确城区清扫保洁责任

(1)主、次街道的环境卫生,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

(2)小街小巷、未形成专门管理小区居民楼的环境卫生,由社区负责;

(3)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4)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以及公共绿地、停车场及公路的环境卫生,由管理单位或经营单位负责;

(5)商场、超市及其他经营店面的环境卫生,由经营业主负责;

(6)玉溪河城区段的环境卫生整治,由城管部门负责;

(7)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及庭院的环境卫生,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8)市场及市场与街道连接部分各街巷的环境卫生,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

2.强化环卫设施建设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对旧街旧城进行改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卫设施专业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县城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概算,做到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先行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办理房屋预售证,须经县城管局对开发楼盘公用设施验收合格后,由县房产局按规定办理;不发预售证的开发楼盘,需出具县城管局的公用设施建设竣工合格验收单,方可办理房产证。

(2)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损毁、关闭、停用、拆除或移动环卫设施。确需关闭、拆除、停用、移动环卫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城镇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关闭、停用、移动环卫设施影响环境卫生。因工程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环卫设施的,在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先建后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就近建设相同规模和标准的设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城区环卫设施的分布和数量要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城区学校、医院、市场、机关单位、企业、宾馆、酒店要自建垃圾屋或配备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垃圾倒向街道或占用公共垃圾收集设施。单位院落面积小、居住人口较少的,经城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建垃圾屋,但必须自备垃圾斗。根据因需、因地制的原则规划建设公共垃圾屋和公厕,有条件而未建设公共垃圾屋或公厕的县城区机关单位,要无偿让出土地进行建设,有杂房或门面的单位要腾出杂房或门面进行改造(单位和社会可以共用)。必须腾用临街门面作环卫设施而单位拒不配合的,由县财政全额收缴该门面租金,或将门面或房屋产权、使用权收归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强化环卫费用征收

由财政拨款的县城区单位,其环卫费由县财政代扣;市民、个体工商户、企业和财政拨款以外单位的环卫费,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直接征收。

(三)严格各项行政审批

1.严格占道经营审批。县城区文明路、民主路、府前街、兴路、环城西路、南京路等主要街道,一律不得占道摆摊设点。对次街小巷长期以来形成的民生市场或小摊点,要逐步进行清理规范。

2.严格户外广告审批。对城区广告进行规范管理。根据街道实际,对户外广告进行整体规划,统一设定各商户的门头招牌尺寸。凡新建街道一律按统一标准设定门头尺寸,旧街旧巷的同一建筑物各门面的户外广告和招牌,标准要统一,相邻建筑的广告招牌应尽可能协调一致,做到美观大方。严禁在文明路、民主路、兴路、环城西路、南京路等主要街道设立跨街横幅。其他街道经审批设立的横幅,要限时清理。对过时、破旧的广告招牌,要责令业主按时清理。

3.严格城区破道审批。禁止擅自占用和挖掘城区道路。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挖掘县城区道路的,应事先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缴纳占道费。开挖跨街的城区道路或人行道,应交纳等额造价的修复保证金,修复后经市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予以退还,修复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新建、扩建、改建的县城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县城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街道现有"拉链"路全面清理,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限期修复。因应急抢修需要,必须先行开挖破道的,应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手续。

4.严格部分行业在城区生产经营的审批。严格控制在中心城区的主要临街门面经营钢筋、水泥、石材加工和废旧物资回收行业,露天洗车、露天修车行业不得在主要街道经营。洗车、修车行业不得占道经营,必须有相应的作业厂房,杜绝污水污油直接排向街道路面;经营石材加工行业的要设置三级沉淀池,未经沉淀的石材加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向城市排水管网。临街和城区出入通要道旁禁止设立废旧物资收购经营站点。对城区现有钢筋、水泥、石材加工和废旧物资收购行业要进行清理整治,工商等相关部门在审批城区洗车、修车、钢筋、水泥、石材加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时,应先征求县城镇管理办公室的意见。对以城区天桥为中心、方圆5公里范围内的煤场,要进行清理取缔。

5.加强城区畜禽饲养经营宰杀管理。禁止城区居民饲养畜禽,饲养宠物必须到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并严格实行动物防疫措施。鸡鸭畜禽的经营和宰杀要到指定的场所进行,农民自产自销的畜禽不得穿街走巷贩卖,须经检疫后进入农贸市场规定的区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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