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5 2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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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国一名受伤的智障流被送到市中医院,医生进行简单包扎后,一名副院长竟然指示:“从哪来的扔哪去!”随后,工作人员将其拉到荒郊野外,导致流死亡。目前,副院长等5人已被刑拘。
从表面看,这是一个医德滑坡问题。在第一起事件中,医生撕裂的不仅是伤口,也是本已脆弱的医患信任;在第二起事件中,医生抛弃的不仅是病人,也是白衣天使的道德良知。这些行为既违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也突破了社会的伦理道德底线,理应受到舆论的谴责。
然而,从深层看,这又是一个医疗制度问题。当贫困患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时,医院是免费救治,还是放弃治疗?如果免费治疗,无人承担欠费;如果放弃治疗,背离医学精神。因此,在谴责医生的道德“冷血”之余,我们似乎更应反思制度的“冷血”。
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公民,无论贫富贵贱,当生命健康受到威胁时,都应得到基本的医疗救治。孟德斯鸠说:“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国家。”这句话的含义是,国家是为了保障每个具体个人的人权和尊严而存在的。所以,在一个国家的医疗制度设计中,越是贫困的弱势群体,越应享有较多的免费医疗资源,这样才能体现政府的“兜底”作用。然而,我国医疗制度的最大缺陷是公平性差。越是强者,占有的医疗资源越多;越是弱者,占有的医疗资源越少。这就使得少数弱势群体陷入了经济与健康的双重贫困。
其实,一个国家的真正贫困,并不体现在经济上,而是体现在公共政策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院在遇到紧急危重病人时,必须先抢救后收费。但是,由于一些贫困病人既无医疗保险、又无支付能力,导致医院无法收回欠账,或者赢了官司讨不回钱。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医院的病人欠费超过百亿元,大部分成了“死账”。因此,很多医院出现推诿和拒收贫困病人现象,甚至把流浪病人抛弃荒野。这些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暴露了医疗救助制度的缺失,不仅损害了医疗行业的声誉,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
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
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
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
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在构建指标原则上,操作性好是主要原则。查阅了大量相关文献基础上,笔者深度访谈了五位我省多年来一直从事新农合管理工作的相关专家,形成的指标构建与筛选的思路大致如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评价主要在于运行过程和实施效果,在运行过程中,将纳入资金筹集、基金运行和管理能力三个方面的指标。在实施效果上,引入“利益相关者理论”[4~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农民、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等,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而广大农民是核心利益相关者,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问题,消除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才能真正实现新农合的目标。因此,对运行效果我们纳入受益面、补偿程度、缓解因病致贫、满意度等主要指标。最终确定的指标如表1。
2标准值、评分方法和权重系数的确定
标准值是度量各单项指标实现程度的一把尺子,对于标准值和评分方法确定基于下面几种方面:一是根据最近一年度全省各县市该指标的平均值;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三是结合新农合管理者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对所拟订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德尔菲法进行专家咨询。课题组把设计好的指标以及准确的解释请我省长期从事农村卫生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与实践工作的25名专家进行咨询调查,然后把每个专家的权重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各指标的权重。
3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评价应用
按照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第一步按照2008年筹资水平进行分层,分高(人均筹资水平在200元以上)、中(人均筹资水平在100-200元)、低(人均筹资水平在100元以下)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约包含30个县市,第二步按照单纯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每个等级中抽取3个县市作为本次调查的样本县。通过各样本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度报表获取评价所需要的大部分数据,并调查了30名当地参合农民,获取其满意度和继续参合意愿。表3显示了被抽中的9个样本县评价指标的具体信息,通过以下这些信息,课题组结合各指标的标准值和积分方法,对每个指标的得分进行计算,再乘以相应的指标权重,最终获得每个样本县的最后总得分并进行排序。结果可见,B县筹资水平要远少于A县,绩效得分排在第一,明显高于A县。可见,筹资水平的高低对新农合的绩效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最根本的,实施绩效好坏还取决于补偿率、受益率和基金结余率等关键指标。
4小结
筹资困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能力不强。根据规定的合作医疗标准,2006年在政府提高补助标准后,新农合的人均筹资也只有50元,与城镇职工医保人均筹资1000元的标准差距明显,这直接表现为最后补偿比例、最高限额等方面的差距。即使国家、地方政府、集体、个人筹资的钱全部用于村民的医疗支出,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调查统计,村民一次住院的平均花费是7000多元,而有的大病住院动辄就是上万元,合作医疗只保住院,政府出资部分主要用于住院费用报销,农民自己出资部分多数试点区县全部或大部分用于农民门诊费用报销,现有的大病统筹制度实为“杯水车薪”。另外,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操作性的法律仍很缺乏。目前,国家虽已出台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但是还没有具体的指导实践的法律法规。
家庭账户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家庭账户在解决农民门诊需要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特别是这种做法减弱了统筹基金的规模,影响了患大病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额。农民家庭账户资金沉淀现象比较普遍。沉淀资金过多也会导致不少问题:一是弱化了制度的共济功能,从而增加了动员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二是存在着家庭账户空账运行的隐患等。医疗合作资金缺乏保障。一方面表现在资金筹集难度较大。农村合作医疗经费除了一部分来源于政策允许的已列入村提留公益金的范围外,其余大部分必然是以农民个人缴纳为主,客观的经济发展水平,过多的农民负担项目制约了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从而决定了合作医疗资金收集的分散性、参加对象的波动性和工作的复杂性,致使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一直很难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另一方面表现在财政资金很难到位。参合农民医药费不能及时报销,将严重影响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不利于参合率的提高。
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低,无法满足农民多样化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