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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不仅影响到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改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状况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应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摆上同等重要的地位,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业和农村不仅为全社会提供了粮食和肉、蛋、奶等农产品,而且是国家的生态屏障,因此,生态文明必然首先基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功能不断拓展,除了传统的食品供给等经济功能外,其生态维护和生物能源等多重功能也在不断凸显。
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不可分割。农村和城市都处在地球生态系统中,当地球生态系统出现问题时,不仅影响城市,也会影响农村。例如,由于目前气候变化的原因,城市和农村的生态环境都发生了改变。在一些地方,城市的发展污染了农村的河流和土壤,农村又因为土壤等被污染只能为城市提供劣质的农产品。城乡之间的环境问题相互制约,不仅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造成了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虽然一些地方的GDP看似增长了,但其污染治理的成本更高。因此,只有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城乡生态环境良性互动,才能不断地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城乡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差距大,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由于公共财政长期忽视对农村的投入,造成村庄公共设施短缺,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欠账严重,农村人居环境面貌落后。根据原建设部的相关统计,2007年我国城市用水普及率为89.7%,城市燃气普及率为81%,污水处理率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一定水平,而在2006年底,乡政府驻地用水普及率为60%,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则较低。
农村生态环境形势总体上比较严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突出。畜禽粪便、水产养殖和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造成污染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不容忽视。在我国广大农村,乡镇企业污染较为普遍,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缺乏。全国仍有近2.5亿农村居民喝不上干净的水;农村每年产生的90多亿吨生活污水基本上是任意排放,2.8亿吨生活垃圾也是随意倾倒;化肥年施用量达到4700多万吨,有效利用率不到35%;我国单位农田使用的农药比发达国家多出30%~50%,造成土壤和水体污染加剧。一些地方乱采滥挖、毁林开荒、超载放牧等行为屡禁不止。农业生态系统退化、植被破坏、土地退化严重,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2007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的水土流失面积为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7.08%。耕地质量退化趋势加重,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
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我国正处在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期,从工农和城乡关系看,总体上处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要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应该增加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发展生物质能源。
1.1水污染严重
1998年,全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已达到55.6亿t,这些废物水中大部分末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河流和水库,造成地面水的严重污染。流域现状地表水的污染河长比例高达75%,2/3站井的地下水达不到饮用水要求,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
1.2河道干涸、功能退化
由于用水大量增加,造成河道干涸断流、河道功能退化等问题。现状流域各河大都成为季节性河流。据初步统计,在流域一、二、三级支流的近10000km河长中,已有约4000km河道长年干涸。一些河道虽然有水,但主要是由城市废污水和灌溉退水组成,基本没有天然径流,“有河皆干,有水皆污”已成为海河流域的一个突出问题。河道干涸还引发河道内杂草丛生、土地沙化、土壤盐分累积。山前平原与河道两岸附近的浅层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地区,河流冲积沙地和砂质褐土、砂质潮土、砂质草甸土等耕地沙化趋势严重,沙土随风迁移造成覆盖沙地。近30年来,流域内“沙化”土壤面积不断扩大。由于缺少人海水量,山区进入平原的径流、引黄水量和降雨中带来的盐分不能排出,引起区域性的积盐。
1.3入海水量锐减、河口生态环境退化
统计表明,90年代与50年代相比,流域年平均入海水量减少了72%。90年代年平均入海水量只有68.5亿m3,只相当于总水资源量的18%,而且40%集中在滦河及冀东沿海地区。由于入海径流减少,各河河口相继建闸拒咸蓄淡,引起闸下大量海相泥沙淤积。据统计,闸下总淤积量达9500万m3,致使海河流域骨干行洪河道泄洪能力衰减40%。另外陆源污染也给河口近海地区造成很大影响。渤海湾受纳天津、北京两大城市的污水,无机氮、无机磷、化学耗氧量等指标严重超标。由于入海径流减少和严重的污染,河口地区具有经济价值的鱼类基本上绝迹,渤海湾著名的大黄鱼等优良鱼种基本消失。近10年来,渤海赤潮频频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1.4湿地大幅度减少、生物多样性消失
50年代海河流域有万亩以上的洼淀190多个,洼淀面积超过10000km2。现今,除白洋淀和部分洼淀修建成水库外,大部分的洼淀都已消失或退化,即使加上30多座大型水库和100多座中型水库,湿地面积仅剩2000多km2。在区域湖泊洼地演变过程中,人类活动干扰是其中最重要的驱动因素。以白洋淀为例,50年代以后,白洋淀上游兴建了总库容达36亿m3的水库,大大减少了入淀水量,1964~1981年,白洋淀因围垦造田减少了90%的湖面面积,导致1966~1995年出现5次干淀,1990~2000年又多次面临干淀的威胁,依靠定期补水才得以维持。
1.5地下水严重超采
海河流域地下水大规模开采始于70年代。到1998年,扣除补给量后,全流域已累计消耗地下水储量896亿m3,其中浅层地下水471亿m3,深层水425亿m3。地下水过度开采造成了地面沉降、地裂和塌陷等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天津和流域中东部平原已发生区域性地面沉降。至1998年,河北平原累计沉降量大于300mm的面积达1.82万km2,天津市累计沉降量大于1500mm的面积133km2。平原区已经发现地裂缝近200多条。地下水位下降还引发海水入侵和咸水入侵等问题,使得成淡水边界向淡水区移动。
1.6水土流失严重
水土流失是海河流域主要自然灾害之一。海河流域年降雨量虽然不大,但多以暴雨形式出现,而另一方面流域内山区地面坡度较大,且土质疏松,植被覆盖率低,加之人口密度大,生产落后,广种薄收,陡坡开荒等人为因素,导致流域内山丘区存在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
1.7污灌造成环境污染和健康危害
由于水资源短缺,海河流域排放的废污水很大一部分被用于农业灌溉,绝大部分灌溉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给周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危害。
2海河流域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关联分析
流域的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天然联系,千万年来大自然所形成的自然水循环造就了一个地区特有的稳定水生态环境。而近几十年来由于人类对水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改变了水的自然循环,使一些地区稳定的水生态环境趋于不稳定,并出现流域水生态环境整体退化现象,海河流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南水北调工程直接对流域进行大规模补水,加大了流域水循环通量,虽然其直接主要供水目标不是流域生态环境,但也会对流域的水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了定量研究评估这种影响,首先需要研究流域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之间的自然关联。
2.1流域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关联分析方法
为了比较简单清晰的描述流域总体水循环的状态及其与水生生态环境的关系,本研究不着眼于流域内降雨、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水之间的转换关系,而以整个流域为一个单元,以年为尺度,重点描述流域各种水量变化与各种耗水之间的关系,以揭示水循环过程、状态与水生态环境演变的宏观关联。
研究的方法是在水平方向以流域边界为界,在竖直方向以深层地下水上隔水层为下边界,以地表及其附属物、植被为上边界形成一个封闭的单元。首先分析年度间进入单元的总水量,单元内的总蓄变量和总消耗量,摸清水循环过程中各种水量之间的转化关系,然后分析各种水量对不同水生态环境子类的驱动关系,以此分析和判断流域水生态环境的现状和对未来的水生态环境进行分析和评估。水循环的过程可通过水量均衡方程式来表示。
Twe-TWs=TWc
式中:Twe——进入单元的总水量;
tWs——单元的总蓄变量;
TWc——单元的总耗水量。
在水量均衡方程式中,进入这一单元的水量有降雨形成的当地水资源总量(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量并扣除二者的重复计算量)、从外流域调入的地表水水量和从深层开采的地下水量三项;平衡方程中的总蓄变量是当年在单元内增加(或减少)的水量,包括水库蓄变量和浅层地下水蓄变量;总耗水量是指通过不同方式排出本单元的总水量,主要包括水平排出单元的入海水量和竖直排出的蒸发消耗量。总耗水量又可以根据其消耗性质分为经济社会耗水量和非经济社会耗水量。经济社会耗水量是指由人工供给的用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所消耗的水量,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市生活和农村生活用水的消耗。而非经济社会耗水可视为水生态环境消耗水量,包括维护河口生态环境的入海水量,水系生态环境耗水量和陆地生态环境耗水量。其中水系生态环境耗水量包括天然河道水面蒸发量、湖泊湿地水面蒸发量和城市河湖水面蒸发量。陆地生态环境耗水是指平原区和山区河谷盆地陆地上地下水的腾发量,但不计灌溉回归地下水的腾发量。
应用以上方程式可以描述流域单元的整个水循环过程和状态,同时由于水循环中的各项几乎都与水生态环境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通过水循环中各项的分析就可以反映出流域水生态环境的状况。上述水量均衡方程式中的各收支项可以对三类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分析评价:第一类有关地下水超采问题,包括进入单元的总水量中的深层开采量以及浅层地下水蓄变量。从多年平均来看,如深层开采量过大形成深层超采或浅层地下水蓄变量小于零形成浅层地下水超采时,水生态环境就受到破坏,超采量越大,受破坏的程度就越深,直至出现地面沉降、地裂和塌陷以及引发海水入侵等各种环境问题;第二类是水系生态环境耗水量和陆地生态环境耗水量减少问题,如果二者特别是水系生态环境耗水量不能达到一定要求,则会出现河道干涸,湖泊萎缩,湿地消失、土壤沙化、生物多样性消失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第三类是入海水量衰减问题,如果入海水量不能满足河口生态环境要求,则河口海区会出现盐度升高、升温迟缓、松散的底质消退,进而影响鱼类产卵、生长,导致近海渔业资源的衰退。此外,入海水量减少还造成泥沙淤积、河道萎缩、河道自然功能下降。
在流域水循环中,水量平衡方程两侧收支各项是遵循流域水循环的规律相互关联的,即来水。蓄存和消耗量之间存在此消彼涨的关系,比如经济社会耗水增加,非经济社会耗水必然减少;河道、湖泊湿地耗水增加,入海水量也会减少。因此区域水循环的状态可能会因为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而被改变,从而引发严重水生态环境问题;但另一方面通过区域水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与优化配置,甚至采用跨流域调水,可以重新调节水循环状态而使区域水生态环境得以改善。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流域水循环的收支平衡关系直接影响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因此既可以利用水循环的状态来评价水生态环境情况,还可以通过分析预测不同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情况下的流域水循环状态去预测流域水生态环境未来情景,进而从流域水生态环境的角度去调整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以实现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协调,这就是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关联的分析方法和思路。
在此需要特别补充说明的是,由于本单元将深层地下水上隔水层作为单元的下边界,对深层地下水的开采作为系统的输入处理,因此关于地下水超采问题并不放在循环过程当中进行研究,而是利用深层地下水补给相对稳定的特点,通过直接比较单元该部分输入和深层地下水补给量的大小来进行判断。
2.2海河流域现状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关联分析与评价
根据以上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关联物理模型的分析,建立了相应的流域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关联的数学模型。应用1994~1999年水资源公报和海河流域水资源规划的相应数据,对单元水量平衡方程各项进行了计算,得到相关的水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见表1。
表1海河流域1994~1999年流域水循环相关数据与计算结果(单位:亿m3)
数据来源:1994~1999年《水资源公报》和《海河流域水资源规划》。
从表1中进入单元总水量栏可以看出,进入单元的总水量主要受降雨影响。如降雨最小的1997年和1999年,年降雨量分别为366mm和385mm,进入单元的总水量分别为329.6亿m3和317.6亿m3;降雨量最大的1995年和1996年,年降雨量分别为609.0mm和599mm,进入单元的总水量分别为556.5亿m3和635.1亿m3。进一步考察表1数据总体构架和变化,由于流域降雨年际变化大,因此不同年份进入流域的总水量变化很大,变幅可高达300亿m3,导致相应的蓄变量和总耗水量变化也很大。当流域单元在输入减少条件下,总耗水量也减小,同时蓄变量也呈现为负值,说明枯水年份会消耗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蓄存量以支撑国民经济的发展。
另外从表1输入栏和蓄变量栏间的数据波动关系看出,总水量加外调水量与深层开采量加浅层超采量之间有非常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前者越小,后者就越大,说明在当地水资源与外调水量不足的情况下,对深层地下水的开采量和浅层地下水的开采量成为满足区域用水需求的主要途径,从而发生超采并引发相关生态环境问题。
考察枯水年份的各分项耗水,可以发现尽管总耗水量大幅度减少,但在一定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下经济耗水量的变化不大,变幅大多在10亿m3以内,而非经济社会耗水会大幅度减少,与总耗水量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这进一步说明了即使在降雨小、水资源量少的情况下,经济社会用水并未因此受到较大幅度的影响,仍然通过超采深浅层地下水、挤占非经济社会耗水等手段来维持,总耗水的减少几乎完全转嫁为非经济社会耗水量的减少。在非经济社会耗水项各栏中,水系生态耗水目前所占比例很小,非经济社会耗水的大量衰减主要是减少了入海水量,从而对河道内和入海口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比较非经济社会耗水和入海水量,可以发现二者之间存在良好的正相关关系(图1)。对非经济社会耗水量和入海水量进行回归得到方程:
式中:x——流域非经济社会耗水量
y——入海水量
该关系式相关系数R2=0.9381,相关关系极为显著。因此在得知非经济社会耗水的情况下可由此式推求入海水量,反之亦然。
图1入海水量与非经济社会耗水量关系图
以上探讨了海河流域近年的水循环状态,从它与生态环境的关联中可知,目前海河流域地下水超采严重,虽然全流域浅层地下水蓄变量6年平均衰减8.9亿m3,但由于超采区比较集中,因此超采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另一方面流域水系生态环境耗水量很小,说明流域内河道干涸、湖泊湿地萎缩现象由来已久,水系生态系统长期处于破坏状态,给今后流域的河流、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带来很大困难:现状入海水量在偏旱年份仅有十几亿m3,在一般年份也只有几十亿m3,河口生态环境堪忧。
3不同情景下海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预测
通过以上水循环与水生态环境关联分析方法的介绍和现状生态环境评价案例分析可知,只要对水量平衡方程式两端的若干输入和输出变量进行界定和计算,并确定好状态约束条件,即可根据未来不同时段流域水循环收支项变化去预测同期的水生态环境的情景。
作为情景分析,本报告中拟定对两种类型的四种水资源配置方案下的水生态环境进行预测,简要分析如下:
(1)无南水北调条件下的水生态环境预测。包括两种情景,一是延续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包括保持现状外调水水平、继续保持现状深层和浅层地下水超采水平以尽量满足经济社会耗水需求;二是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包括停止深层浅层地下水超采,恢复湖泊、湿地等水系生态面积;
(2)南水北调工程实施条件下的水生态环境预测。包括两种调水方案相对应的两种情景,其中基本方案2010和2030年调水总规模分别147.0亿m3和223.0亿m3,其中调入海河流域片分别为61.0亿m3和96.0亿m3;高方案2010和2030年调水总规模分别164.0亿m3和249.0亿m3,其中调入海河流域片分别为69.0亿m3和103.0亿m3。两种调水方案情况下均采用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包括停止深层浅层地下水超采、恢复湖泊、湿地等水系生态环境面积。
3.1计算条件和输入变量
3.1.1无南水北调情景
在无南水北调工程供水时,水量平衡方程式两端各项输入和约束条件如下:
(1)进入流域单元的总水量
水资源总量:为反映出海河流域现状水资源衰减的实际情况,水资源总量按1994~1999年6年平均值358.0亿m3考虑。
外调水量:目前海河流域实际平均引黄水量一般在54.3亿m3,但实际配水定额只有41.0亿m3,因此按41.0亿m3计算。
深层开采量:
情景一仍保持目前深层开采水平,年均深层开采量为62.0亿m3。
情景二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停止深层地下水超采。目前海河流域深层地下水年均开采量为62.0亿m3,但对超采量的认识差别很大。《海河流域水资源规划》提出深层超采14.8亿m3,另外此规划认为承压水开采量为25.0亿m3;《海河流域环境用水研究》提出深层超采41.0亿m3;水文地质研究所海河流域地下水现状评价提出深层地下水补给量仅13.0亿m3,则按现状开采量计算超采49多亿m3;也有认为深层地下水全部属超采。根据本次研究成果,以超采量占41.0亿m3考虑,可以开采但要逐步替代的开采量按22.0亿m3考虑,因此计算中深层开采量以22.0亿m3计。
(2)流域的蓄变量
水库蓄变量:水库蓄变量取为零。
地下水蓄变量:
情景一按近年年平均蓄变量一8.9亿m3计算。
情景二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停止浅层地下水超采。浅层地下水具有以丰补枯的能力,因此超采与否按多年平均的蓄变量来考虑。从流域平均概念出发,地下水蓄变量为零即可满足不超采。但由于海河流域超采主要集中在海河南系,而其他区域如滦河和徒骇马颊河地下水开采较少,流域片内各区来补平衡必需考虑这种来补地域不均衡现象。全流域实际年均蓄变量仅为-9.0亿m3,而实际局部地区多年平均超采量为20.0亿m3,因此只有全流域在蓄变量为11.0亿m3条件下,才能实现海河南系等严重超采区的采补平衡,实现全流域各片均不超采的生态环境目标,因此地下水蓄变量按11.0亿m3考虑。
(3)消耗水量
经济社会耗水量:本次研究当中,单元的经济社会耗水量是按流域片的供水量和耗水率相乘求得。今后供水增长主要用于工业和生活,二者目前的耗水率很低,通过节水耗水率会有提高;而农业用水由于节水措施的实施,耗水率也将有所提高。根据分项分析计算,2010年总耗水率比现状0.667提高至0.687,2030年提高到0.705。
水系生态环境耗水量:
情景一不考虑水系生态环境的改善,耗水量按目前年平均值2.7亿m3计算。
情景二以实现生态环境目标所需的耗水量为标准。根据海河水利委员会的“海河流域环境用水研究”所提出的保护目标,流域片水系生态环境用水目标必需在2010年“保证南运河、清凉江等骨干输水河道用水,重点补充京津石等大城市周边和东部地区1900km河道用水,恢复水面面积445km2。湿地修复,重点做好白洋淀的保护,改善团泊洼、大浪淀、千顷洼三个湿地的生态环境,4处湿地面积471km2”。另外兼顾考虑北京、天津、石家庄及河北11个省辖市的河湖用水,水面面积100km2左右。根据以上水面面积、蒸发量、降雨量计算水系生态耗水量。2030年在2010年基础上增加滹沱河、滏阳河、唐河、子牙河干流、大清河干流等河道的水面使恢复水面的河道长度达到4100Km,面积达到1023Km2。湿地计划全面恢复,包括宁晋泊、东淀、青甸洼、西七里海;大黄铺洼、思县洼等6处湿地,面积559km2,加上2010年恢复的白洋淀等4处,共计1023km2。城市河湖补水面积达到373km2。三项总计水系面积达到2426km2。
3.1.2有南水北调情景
在有南水北调供水时,水量平衡方程式两端各项输入和约束条件如下:
(1)进入流域单元的总水量
水资源总量:按近6年平均值358.0亿m3考虑。
外调水量:目前海河流域实际平均引黄水量一般在54.3亿m3,但实际配水定额只有41.0亿m3。按41.0亿m3计算。另外在高方案中需要扣除被置换出去的那部分引黄量。再加上南水北调进入海河流域的水量则外调水量是:
情景三在2010年为99.4亿m3,2030年为1345亿m3。
情景四在2010年为108.2亿m3,2030年为142.0亿m3。
深层开采量:同情景二,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停止深层地下水超采,深层开采量以22.0亿m3计算。
(2)流域的蓄变量
水库蓄变量:水库蓄变量取为零。
地下水蓄变量:按情景二,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停止浅层地下水超采,地下水蓄变量按11.0亿m3考虑
(3)消耗水量
经济社会耗水量:按流域片的供水量和耗水率相乘求得,2010年总耗水率比现状0.667提高至0.687,2030年提高到0.705。
水系生态环境耗水量:同情景二,以实现生态环境目标所需的耗水量为标准,2010年达到各类水面面积共1016km2,2030年达到各类水面面积2642km2,以此计算耗水量。
3.2不同情景下的流域水生态环境预测分析
将以上各情景下的输入变量和总体约束条件代入模型进行计算,得到2010年和2030年有天南水北调条件下四种配置方案的运算结果(表2)。
根据以上运算结果,2010年和2030年
表22010年、2030年海河流域不同方案水循环(单位:亿m3)
不同方案的水生态环境预测结果分述如下:
情景一:无南水北调工程且延续现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在这种情景下,2010和2030年外调水量维持现有的41.0亿m3,深层地下水保持年超采41.0亿m3,即开采水平62.0亿m3,加上多年平均水资源量358.0亿m3,进入单元的总水量为461.0亿m3,全流域深层地下水超采22.0亿m3,水系生态耗水保持目前水平。在这种条件下,2010年和2030年经济社会耗水量分别为298.8亿m3和320.8亿m3,较1994~1999年的平均水平分别增加16.2亿m3和38.2亿m3,增长幅度为5.66%和13.52%。在经济社会耗水增长的同时,2010年和2030年非经济社会耗水较现状平均值分别衰减15.5亿m3和37.5亿m3,减幅为7.67%和18.56%。在非经济社会耗水子项目当中,水系生态耗水继续维持现有的极低水平,区域陆地生态耗水无明显变化。入海量较现状平均水平进一步下降,2010年和2030年分别衰减17.1亿m3和33.5亿m3。另外单元年平均水资源蓄变量为-8.9亿m3,为浅层地下水年均蓄变量,年均深层超采量为220亿m3。
从以上分析可知,在无南水北调工程条件下,继续采取现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2010年和2030年经济社会耗水虽有增长但仍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需求相距较大;而水系生态系统继续维持现有的病态,陆地生态系统无明显变化,入海水量进一步有所下降。更为严重的是,按目前开采规模,浅层地下水在80年内所有浅层含水层将完全枯竭,深层地下水10年左右将会完全疏干,从而必将造成无可挽回的生态环境灾难。
综上所述,本情景分析中模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对于区域水循环过程来说无异于杀鸡取卵。为了经济发展进一步破坏了自然水循环状态,既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对水的需求,又将直接导致生态环境的全面退化,直至区域生态系统的崩溃,从而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性。
情景二:无南水北调工程但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
在这种情景下,2010和2030年外调水量继续维持现有的41.0亿m3,停止深层地下水的开采41.0亿m3,加上多年平均水资源量358.0亿m3,进入单元的总水量为449.0亿m3,较现状平均水平减少25.2亿m3。另一方面,为保证浅层地下水不超采,浅层地下水蓄变量必需维持在11.0亿m3。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2010年和2030年水系生态耗水量分别达到6.4亿m3和13.2亿m3,较现状耗水量增加1.37倍和3.89倍,水系生态系统有很大程度的恢复,到2030年基本上可以实现流域提出的水系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陆地生态耗水主要受区域气候背景影响,无明显变化。本方案下2010年和2030年入海水量分别为47.1亿m3和32.5亿m3,较1994~1999年的平均水平低39.9%和58.5%,介于1998年和1999年之间。可以看出,本方案下的入海水量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有较大幅度地衰减,入海口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
本方案中2010年和2030年的经济社会耗水量分别为256.9亿m3和277.8亿m3,较1994~1999年的平均水平低25.7亿m3和4.8亿m3,这表明在今后的二三十年当中,经济社会耗水不但没有上升,而是在现状水资源短缺的基础上进一步下降,从而转化为经济损失量。以上数据和分析表明,在实施本方案情景下,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甚至出现倒退。
综上所述,本情景中模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虽然对于地下水超采、水系生态环境等问题有较大的改善,基本能够实现既定环境保护目标,但入海水量仍将进一步减少,河口生态环境得不到改善。更为突出的是,将大大限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如果不依靠调整产业结构,社会经济甚至有可能倒退,人们生活水平将会降低。但如果打破原有产业结构,势必要放弃原有的一些优势,如土地资源等。可以看出,本情景是一种典型的以经济换生态的方案,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符合。
情景三: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基本调水方案
本情景2010年和2030年南水北调工程调水规模分别为147.0亿m3和233.0亿m3,其中调入海河流域单元的水量分别为61.0亿m3和96.0亿m3。在有外调水条件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将停止深层和浅层地下水超采。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下,2010和2030年进入流域单元的水资源总量分别为479.0亿m3和515.0亿m3,较现状平均水平高出8.8%和13.5%。
在这种调水规模下,2010年和2030年水系生态耗水量分别为6.4亿m3和13.2亿m3,水系生态系统有很大程度的恢复,到2030年基本上可以实现流域提出的水系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同时,2010年和2030年入海水量分别为55.8亿m3和51.5亿m3,比1994~1999年平均入海量要低22.8亿m3和26.9亿m3,可以看出这一规模的调水对于入海水量的增加没有明显效果,河口生态环境状况仍然较差。陆地生态耗水与与无南水北调工程时没有明显差别。
本情景中2010年和2030年的经济社会耗水量分别为291.0亿m3和332.0亿m3,较1994~1999年的平均水平要高出7.0亿m3和50.0亿m3,比情景一高出0.3亿m3和11.0亿m3,比情景二高出33.0亿m3和54.0亿m3。可以看出,南水北调工程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区域经济社会耗水增长需求与区域水资源形势的矛盾。
综上所述,本情景中模拟的外调水方案,对于深层和浅层地下水超采、水系生态环境等问题都有较大改善,2030年基本能够实现既定环境保护目标,但对于入海水量的增加无明显效果,河口生态环境不会因为南水北调工程而出现明显改善。另一方面,本方案经济社会耗水量较现状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对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情景四:实施东中线调水高方案
本情景2010年和2030年南水北调工程调水规模分别为164.0亿m3和249.0亿m3,其中调入本流域单元的水量分别为69.0亿m3和103.0亿m3。在该调水规模,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将完全停止深层和浅层地下水超采,另外仍需利用引江水置换出相关引黄水退还给黄河流域。基于上述前提条件,2010和2030年进入流域单元的水资源总量分别为488.0亿m3和522.0亿m3,比现状平均水平高出14.0亿m3和47亿m3。
在这种调水规模下,2010年和2030年水系生态耗水量按水系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分别达到6.4亿m3和13.2亿m3,大大改善了水体生态系统状况,到2030年基本上可以实现流域水系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另外,2010年和2030年入海水量分别为57.9亿m3和53.1亿m3,虽然较情景二和情景三略有增加,但由于经济用水的挤占,与1994~1999年平均入海量相比仍低20.5亿m3和25.3亿m3,可以看出这一规模的调水对于入海水量的增加依旧没有明显效果。陆地生态耗水与与无南水北调工程时没有明显差别。
本情景中2010年和2030年的经济社会耗水量分别为297.0亿m3和337.0亿m3,较1994~1999年的平均水平要高出14.0亿m3和55.0亿m3,2030年较比情景一高出17.0亿m3,比情景二高出40.0亿m3和60.0亿m。依据前面研究结果显示,在这一规模的调水情况下,海河流域2010年和2030年缺水率为6.8%和3.4%。可以看出,南水北调工程基本上能够满足区域经济社会耗水增长需求。
综上所述,在高方案调水规模情景下,海河流域单元内深层和浅层地下水超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水系生态环境问题也有较大程度的改善,2030年基本能够实现既定环境保护目标,但对于入海水量的增加仍然没有太大效果,河口生态环境不会因为南水北调规模的加大而出现明显改善。另一方面,本情景经济社会耗水量较现状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基本能够满足经济社会耗水增长的需求,从而保障了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但与基本调水规模方案相比无大的差别。
4结论
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价值观念主要有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和可持续发展三种,呈现一种嬗变的过程。伦理观为环境立法提供伦理基础;环境基本法的立法目的也应当体现某种伦理观。
一、以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人类中心主义强调人对自然的统治地位,是生物圈的中心,主张以人类的价值尺度来解释和处理整个世界。这种伦理观认为只有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而具有内在的价值,其他存在物仅具有工具价值,它们存在于人类伦理关怀和道德共同体的范围外。在这种伦理价值的支配下,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也仅侧重于人的权利。对于环境法的目的通常存在“一元”论和“二元”论。目的“一元”论即环境法的目的以保护人体健康为其唯一宗旨;目的“二元”论即认为环境法的目的应该是双重的,其一是保障人体健康;其二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的一元论’的环境法立法是一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产物。”其实质是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为人的利益服务。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不完善的,生命和自然界既有价值,也有利益,它们按照自然生态规律生存和发展,非人生命体和自然界都是可以获得道德待遇和道德权利的,应该把人道主义的关怀对象扩大到对非人生命体和自然界。“目的二元论”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同作为环境法的立法目的,那么是否存在谁优先的问题,如果以经济发展优先,那么环境将得不到保护,如果以保护环境优先,又何必多此一举,在环境保护之后加上经济发展的目的。从本质上看,“目的二元论”的环境立法体现的也仍然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共同错误在于割裂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环境立法上表现为对环境权与健康权保障不充分。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追求生活质量和美好环境,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环境立法目的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
二、以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环境危机促使人类对自己的行为模式以及生产、生活和消费的方式产生了怀疑。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的环境学家们对人类中心主义予以了深刻的反省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开始探讨“生态中心主义”的理念。生态中心主义是指主张自然客体具有自身价值,应和人类具有同等的存在和发展权利,把“价值的焦点定向于自然客体和过程”的一种环境伦理学。生态中心主义把人类道德关怀和权利主体的范围扩展至整个生态系统,是基于对人类所面临的现实环境危机的忧思,是对人类中心主义以及近代以来征服自然理性意识的合理性的一种质疑。“生态中心主义强调每一系统都对整体的健康存在起着重要作用,并要求在此意义上评价物种的价值。”弥补了“人类中心主义”只关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缺陷,把人类关心的领域扩展至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但在处理现实世界中两大重要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时),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生态中心主义反映到立法上则表现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标。环境学家汪劲认为,环境立法的终极目标,是人类对自然事物关系认识的一种抽象的价值观念与价值判断,是人类通过立法所拟达到的一种崇高的思想境界或理想的目标。终极目标主要考虑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突出的是生态利益。这种理想目标与社会现实相去甚远,因而在环境立法目的上表现出一种超前性。生态中心主义看似理想,但却很难在实践中真正落实。以生态中心主义为基础的环境立法对人与人之间的现实关系重视不够,这种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对实践的指导意义不强。
三、以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为基础的环境立法
可持续发展观源于人类对长期以来不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诘问和反思。可持续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发展。《我们共同的未来》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而且,我们现在对“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的正确诠释:“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之一,将在我国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
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处理发展问题时应遵循以下三项原则:第一,可持续性,使人类社会发展具有一种长久维持的过程及状态,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一般被描述为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三个方面。第二,公平性,即强调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应给所有人平等的机会,实现他们过较好生活的愿望。这里的公平具有两层含义:即同代人之间的横向公平及代际之间的纵向公平。第三,系统性,即把人类及其赖以生存的地球看成一个以人为中心,以自然环境为基础的系统,系统内自然、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是相互联系的。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有赖于人口的控制能力,资源的承载能力,环境的自净能力,经济的增长能力,社会的需求能力,管理的调控能力的提高,以及各种能力建设的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发展观所追求的是人类之间的融洽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可持续发展包括生态可持续性、经济可持续性、社会可持续性,它具有多元的指标体系。它不仅包括经济的、社会的,也包括生态环境的;不仅包括物质的、技术层面的,也包括制度和文化价值层面的。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与人类中心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承认其他生物、物种、自然和生态系统具有内在价值。与生态中心主义相比的进步意义在于强调了人的主体地位,在对待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问题上,可持续发展伦理观指出了隐藏在人与自然之间对立的背后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导致当今生态危机的深层次原因,这更是对生态中心主义伦理观的扬弃。
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对环境法学有着广泛、深远的影响。可持续发展观把环境法的理念提高到了新的境界,是人类在同大自然融合过程中得出的珍贵经验,是维护整体生态利益、实现环境正义、构建和谐生态系统的理论升华。
参考文献:
[1]汪劲.中国环境法原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37-40.
[2]裴广川.环境伦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43.
2经济内涵———可持续发展
在工业文明形态下,人们多以牺牲自然环境谋求经济发展,环境管理工作也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但在生态文明视野下必须处理好环境管理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使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1)环境管理应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推动力。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社会所提倡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所以在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时应注重整合信息流、技术流及知识流,并由此提高利用能量流及物质流的效率,从而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实现提供有效的助推力。另一方面,应将建设“两型社会”作为环境管理的出发点与立足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能够与经济持续发展能够实现相互协调。此外,应将制定环境污染治理对策,处理收入与环境服务需求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结构效应及规模效应作为环境管理的重点。(2)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在于有效激活创新意识。保证社会经济实现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不断创新,因此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应注重充分激活创新意识,将建设具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作为管理目标,通过实施环境管理工作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4]。
3制度内涵———管理工作的创新化
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环境管理制度内涵主要指管理工作的创新化,环境管理工作的创新化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即绿色化、生态化及主流化。(1)绿色化主要是指树立起绿色化政绩观,将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考察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工作效能及效率的重要指标,同时保证环境管理工作考核的制度化、真实化及透明化,从而为环境管理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上的保证。(2)生态化管理指的是,在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应将生态化的方法作为基本原则,建立起符合生态系统秩序的管理制度。(3)主流化指的是确保环境管理工作可以得到社会大众的理解与支持,并确保公众能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了使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更多的支持,则不但要强化宣传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有效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模及结构的环境管理制度,从而充分发挥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主观能动性。
关于徽州棚民问题的研究,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尚嫌不够深入。本文拟通过对徽州方志、家谱、档案、碑刻和文书等材料的分析,对棚民进入徽州山区后,给徽州山区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与破坏,以及徽州本土官民的应对措施,进行系统剖析和论述。
一、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和数量分布
关于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清代安徽道宪杨懋恬在《查禁棚民案稿》中云:“查徽属山多田少,棚民租垦山场,由来已久,大约始于前明,沿于国初,盛于乾隆年间。”[4]对照上面所引康熙《婺源县治》的序文,杨懋恬关于徽州棚民起源于明代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正如杨懋恬所指出的那样,徽州山区棚民最盛的时期是清代中叶的乾隆时期。婺源县棚民有明确记载的最早时间是乾隆三年(1738),其他如歙县、休宁、祁门、黟县和绩溪等大体也介于乾隆初年前后。考虑到祁门地当徽州府往安徽省盛会安庆孔道,故安庆进入此地的棚民应当不会晚于婺源。
进入徽州山区垦殖和经营的棚民数量,以毗邻的安庆等府为最多,其次为邻省的江西和浙江,远者甚至还有来自福建的棚民。“该民等籍隶(安庆府)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桐城等处,间有江西、浙江民人,徽属距伊等原籍甚近。”[5]
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租地种植苞芦和挖山烧炭等活动,曾经和当地土著居民产生了严重矛盾,导致纷争和诉讼不断,但这种矛盾都还是小范围的。直到嘉庆十二年(1807)才因休宁县耆民程元通赴京控告棚民方会中等逞凶酿成命案,棚民和土著居民的矛盾方才引起朝廷的重视。但徽州山区究竟聚集了多少棚民,不同的记载,数量也差异较大。据办理抚剿徽州棚民事宜的高廷瑶估计,约有万余人,“棚民之多,以万计也”。[6]还是高廷瑶,在办理棚民事宜后,他又说:“余思徽郡属境,俱有棚民,不下数十万人。”[7]而据杨懋恬饬令徽属各县确查,其具体数字8681丁口。徽州府六县棚民的具体分布如下表:
所在县|棚民所搭棚数|棚民丁口数
歙县|334|1415
休宁|395|2522
婺源|74|295
祁门|579|3465
黟县|9|69
绩溪|172|915
合计|1563|8681
以上统计相对较为精细,但由于徽州是高山纵横,加上棚民本身想方设法隐匿不报,因此,其数据难以完全与实际完全一致。至少黟县的数据就不够准确。根据黟县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嘉庆十年(1805))和嘉庆十六年(1811))连续颁布的四份关于严禁棚民造窑烧砖、水口烧煤、租山开垦和开煤烧灰等禁令的情况来看,黟县的棚民之害应是相当严重的,其棚民数量绝非表上统计的69丁口。又据道光四年(1824))安徽巡抚陶澍编查皖南棚民保甲事宜统计,此时,在大量棚民已被驱逐和勒令退山回原籍的情况下,编入保甲的徽州棚民依然还有156户,具体分布是:[8]
所在县名|棚民户数|选充棚头数|备注
歙县|156|17|
休宁|231|24|
祁门|432|24|
黟县|10|1|
绩溪|12|——|居住分散,不便编设棚头。
合计|841|66|
不管是数万还是数十万,清代中叶以后徽州棚民的数量不会是一个小数字。我们今天在徽州调查期间,发现很多以“棚”为名的村落,如祁门乔山,休宁回溪、南塘,以及歙县柘林、蓝田等地,都有大量以“棚”为村的村落。这些棚村在乾隆以前是没有的。更为要紧的是,这些棚民聚居村,至今竟然还能操着一口流利的安庆方言。可见,当年棚民的数量是极其可观的。
二、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进行无序甚至野蛮开开垦与开发,给徽州原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徽州“郡之地隘,斗绝在其中。厥土骍刚而不化,高水湍悍,少瀦蓄,地寡泽而易枯。十日不雨,则仰天而呼,一骤雨过,山涨暴出,其粪壤之苗又荡然空矣。大山之所,多垦为田,层累而上指,至十余级不盈一亩,快牛剡利不得田其间。”[9]如此恶劣而脆弱的生态环境,使得徽州的粮食生产始终不能自给。“徽介万山中,地狭人稠,耕获三不膳一。即丰年亦仰食江楚十居六七,勿论岁饥也。”[10]因此,徽州经济结构中,以养山植树、贩运木材为主的山林经济产业占据着很大的比重。这一经济结构早在宋代即已形成,“山出美材,岁联为桴,下浙河。”[11]“祁门水入于鄱,民以茗、漆、纸、木行江西。……休宁山中宜杉,土人稀作田,多以种杉为业。杉又易生之物,故取之难穷”[12]山场林木不仅是徽州人赖以维生的主要资源,而且,由于它们可以涵养水源,使徽州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始终保持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健康状态。
棚民的大规模进入,并进行无序的垦山种田和煤炭等矿物开采,造成了水土流失,使得徽州山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乾隆年间,安庆人携苞芦入境,租山垦种,而土著愚民间亦效尤。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利,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山既尽童,田尤受害。雨集则砂石并陨,雨止则水源理竭,不可复耕者,所在皆有。大溪旱不能蓄,涝不能泻,原田多被涨没。一邑之患,莫甚于此。”[13]休宁人程元通在赴京控诉棚民罪状时,就曾声泪俱下地陈述棚民对休宁山区生态的破坏。他说“我们住居地方,环抱皆山,祸遭流匪方会中等向无业地棍程金谷等盗租山场,搭棚纠集多人,私行开垦,种植苞谷,以致山倾石泻,涨塞河道,山上坟茔尽行挖掘,山下田庐皆受其害”。[14]
在徽州一府六县棚民聚集人数最多的祁门山区,因棚民租山种植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灾难也最为剧烈。祁门西乡箬坑,向为王氏宗族聚居地,在棚民到来之前,这里的居民安居乐业,过着一种相对富足的生活,“我环溪基迁于宋,迹发于明,聚族而居,历年有所。向来田少山多,居人之日用饮食,取给于田者,不敌取给于山。当年兴养成材,年年木弃取,络绎不绝。所以家有生机,人皆乐利,……无不衣食余饶。”[15]然自乾隆三十年(1765)棚民进入之后,这里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居民平静富有的生活环境也如明日黄花,“自乾隆三十年以后,异民临境,遍山锄种,近日地方效尤。每遇蛟水,山崩土裂,石走沙驰,堆积田园,国课永累。且住后来龙山场,合族公业,亦尽开挖锄种。人居其下,命脉攸关。此日坑河满积,一雨则村内洪水横流,祠前沙石壅塞。目击心伤,人皆切齿。”[16]祁门北乡的程氏宗族聚居村善和也是倍受棚民之害最烈的地区之一,同箬坑一样,山场林业是善和经济的命脉,诚如《窦山公家议》所云:“田之所出,效近而利微;山之所产,效远而利大。今治山者递年所需,不为无费。然后利甚大,有非田租可伦。”[17]就是这样一个仕宦、商贾辈出的山村,清代乾嘉时期,也遭遇到了棚民的大肆侵袭。为此,全族父老集议,由程钝根主笔撰写了程氏宗族驱逐棚民的檄文——《驱棚除害记》。在这篇驱逐棚民的檄文中,程钝根历数了棚民的九大危害,其中前三项均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危害。“伐茂林,挖根株,山成濯濯,萌蘖不生,樵采无地,为害一也;山赖树木为荫,荫去则雨露无滋。泥土枯槁,蒙泉易竭。虽时非亢旱,而源涸流微,不足以资灌溉,以至频年岁比不登,民苦饥谨,为害二也;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排,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18]
可见,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租山垦殖苞芦和赁山挖煤烧灰,直接造成了徽州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据有关史料,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植被的大量破坏。徽州历史上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境内山峦重嶂,河川纵横,森林植被面积广阔,所谓“重冈複岭参天际人,岩谷幽阻林莽丛茂”。[19]茂密的山场林木,不仅涵养水源,使徽州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还给徽州带来丰厚的财富资源。清代中叶以降,棚民的大规模入境,进行野蛮的垦殖与开采,使得徽州大量的山场林木遭到砍伐,植被覆盖率急剧降低,特别是在一些棚民聚居较为集中的山村,不少林木丰茂之山被砍削殆尽。“自棚民租种以来,凡自棚民租种以来,凡崚嶒险峻之处,无不开垦,草皮去尽,则沙土不能停留。……不但不植不留,而且根株尽掘,甚至草莱屡被烧锄,萌芽绝望。”[20]在黟县,棚民“或开土党凿石,或租种苞芦,草木不留,山石立断,一邑之生灵受害。”[21]
其次是水土流失的加剧。植被受到破坏的直接后果,必然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黟县知县吴甸华在嘉庆十六年七月颁布的《禁租山开垦示》的禁令中,对棚民租山开垦所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有着深刻的揭示,禁令指出:“石山戴土,一经垦松,适遇暴雨,沙石滚下,其势猛悍,山下成熟田亩,多被冲压,以致失业。邑境内现有虚粮,或因此故。其为农田害,一也;山坡溜水,有涧达溪,垦后夹沙带石,壅滞滩河。舟楫难行,竹簰亦碍。其为水道害,二也。”[22]水土流失不仅使得徽州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而且阻碍了道路的畅通,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徽州府通往省会安庆的必经之路——祁门大洪岭山道,就因棚民于道路两旁砍伐树木、种植苞芦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而一度变得“木濯草斩,泥松沙削……积塞道途”。[23]至于因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更是触目惊心。如果说祁门社景村嘉庆九年(1804)的《奉府宪示禁》所说的“棚内有祸人之,每逢霉雨,河壅溪涨,遂使良田高平低没,……将来住宅墓址难免无虞”,[24]还只是一种预测的话,那么,在祁门箬坑和休宁田,由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则已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在箬坑,箬溪“水为一村血脉,屡岁洪水暴涨,人则栖息无所,物亦渍湿难堪。且祠内污泥壅积,灵爽何所凭依?沿坑屋宇,长在水中,居者宁无痛恨?”[25]在休宁浯田,因遭棚民开垦,导致“溪圳尽塞,河水泛滥,田园交涨,房屋冲坍。”[26]
最后是自然灾害频繁。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徽州的自然灾害逐渐变得频繁起来,尤其是在棚敏为害最烈的山区僻壤,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在歙县北乡,“迩为外郡流民赁以开垦,凿石刨山,兴种包芦。土人始惑于利,既则效尤。寝致山皮剥削,石阞沙倾,霉月淋,乱石随水而下,淤塞溪流,磕撞途径,田庐涨没。”[27]祁门在棚民涌入山区进行野蛮开垦最烈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曾经发生了一次大洪灾,这次洪灾一共造成了六千人溺毙。这年五月,“初六日,夜大风雨。初七日清晨,东北诸乡蛟水齐发,城中洪水陡起,长三丈余。县署前水深二丈五尺余,学宫水深二丈八尺余。冲圮谯楼、仓廒、民田、庐舍、雉堞数处,乡间梁坝皆坏。为从来未有之灾”。[28]虽然这次祁门历史上最严重的水灾不一定全部因棚民垦山而发生,但棚民滥砍乱伐开山种田所导致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降低,至少说是引发这次损失惨重的洪灾的重要因素之一。
棚民在开发徽州山区、发展山区经济方面是有贡献的。但是,比起其对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来,这一开发山区活动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它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消除,直接导致了徽州山区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三、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
徽州社会原本是一个宗族聚居的社会,宗族和乡村民间会社组织,在当时的徽州乡村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如赵吉士所指出的那样,新安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礼,彬彬有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数十世不改。”[29]徽州乡村这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在棚民大规模涌入下,发生了变动。社会治安形势也变得异常的严峻起来。
概括而言,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徽州平静的社会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乱。在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之前,徽州人按照历史上沉淀下来的相沿数十百世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过着一种以宗族血缘组织为共同体的乡村社会生活,“农力最为勤苦,缘地势陡绝。……大山之所落,力垦为田,层累而上十余级不盈一亩。刀耕火种,望收成于万一。深山穷民,仰给杂粮。早出偕耕于山,耦樵于林,以警狼虎;暮则相与荷锄,负薪以归。……家多故旧,自六朝唐宋以来,千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谊,讲世好,村落家构祖祠,岁时合族以祭。贫民亦安土怀生,虽单寒亦不肯卖子流庸。婚配论门第,重别臧获之等”。[30]棚民来到徽州山区后,相当地宗族成员私自租山耕种或开采,并与当地居民通婚,所谓“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31]棚民初来时,由于徽州山场大部分实行宗族成员股份制经营,故族中一些贪利之辈,便将自己的股份租与棚民垦种、开采,“初起于租山者之贪利,荒山百亩,所值无多,而棚户可出千金数百金租种。棚户亦因垦地成熟后,布种苞芦,获利倍蓰。是以趋之若骛,或十年,或十五年,或二十年至三十年。迨山膏已竭,又复别租他山,以至沙土冲泻,淤塞河道农田。伐木搭棚,毁伤坟茔薪木。本不利于地方,历来奉文查禁,无如人情见利必趋,不肖之土民阳奉阴违,无业之异民遂争先恐后,日聚日多”。[32]这种局面最终导致了当地土著居民和棚民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先宗族社会的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破。
第二,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棚民的野蛮开垦与开采,在经济与社会文化上,与当地土著居民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各种土棚纷争与诉讼事项增多,加上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异籍赌棍、乞乞丐组织也随棚民一道进入徽州,致使赌博、盗窃、强讨强索事件屡屡发生,直接造成了徽州社会治安形势的恶化。棚民“越境租地,开垦山场,其人刁玩成习,强悍为多,居民每不胜其扰。是以占地侵山,动成讼案。……近年以来,棚民恃无所钩稽,故智复萌,斗殴、抢夺之风又炽”。[33]乾隆中期以来,举凡祁门洪迎瑞、洪大由案,休宁程金官案,直至休宁程元通赴京呈控等土棚相争案件,都是徽州社会治安恶化、土棚矛盾激化的直接反映。至于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赌博、乞讨、盗抢之徒,更使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在休宁,“迩年,时有无籍游民,多属少年壮丁,结党成群,借丐为名,强讨恶索。小窃叉鸡,其名曰单。其单有首,散则莫其踪,聚则难清其数。一遇婚娶丧祭,遂行纠集男妇,户开则升堂入室,户并则抛石击门,强索酒食,议折银钱。稍不遂欲,动辄滋端”。[34]祁门新安,“地当孔道,商贾往来,行李络绎。向则肃然,安居无事。近则恶丐结党联群,有号石埭陈贵地方王喇子、庐州王陈草包等等,名为甲头,以约束丐为辞,实则四党扰害,眷党旬肥。……外来匪徒,以讨乞为名,恃强滋扰,最为民害”。[35]祁门多通包括新安、彭龙、桃源等地立于嘉庆、道光年间的禁止赌博和流丐入境碑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棚民以及随之而进入徽州的乞丐、赌徒和黑社会组织,给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所造成的影响。
第三,良田受损,物价特别是米价腾贵,给徽州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了困难。徽州本来就是一个山多田少的山区,粮食不能自给,每年居民所必需的粮食要有三分之二靠从境外输入。棚民入境垦山、挖矿,不仅使居民的良田受损,赋税、柴薪供给受到影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所需的粮食(主要是大米)因为河道被棚民垦山造成的水土流失所堵塞,致使境外粮食不能即使运进徽州,导致粮价飞涨,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正如《驱棚除害记》所列举的棚民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九大灾害中所指出的那样,“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牌,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山河田亩多被{上为“入”字,下为“水”字}积,欲图开复,费倍买田。耕农多叹失业,贫户永累虚供,穷困日甚,为害四也;久之衣食无出,饥寒为非。法律虽严,莫可禁止,为害五也;河积水涨,桥崩屋坏,往来病涉,栖息遭危,为害六也”。[36]“柴薪价值,较之数年前顿增几倍。居民樵苏之利,当然无存”。[37]显然,因棚民对生态的破坏,给徽州土著居民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接导致了他们生活的贫困化。
第四,精神生活受到严重伤害。徽州向来重视阴阳居处环境的选择。在他们精神和内心世界里,祖先的坟墓风水直接关乎到后代子孙的幸福与否。棚民的滥砍乱伐,使土著居民祖先坟茔龙脉和荫木受到了破坏,“至于龙脉之伤戕,丁财折耗;古冢之平毁,坟墓遭殃,此尤祸之惨烈者。”[38]而且,在信仰和讲求风水堪舆风水的徽州,不仅是宗族祖先的坟茔,而且各县的县龙也因棚民的大肆砍伐而倍受荼毒。于是,休宁、婺源、祁门和黟县等士绅和官府,都纷纷发出了保县龙、禁棚民的呼吁和告示。棚民这种对徽州人精神和心灵世界的伤害,是直接导致土棚矛盾激化的一个最为直接的要素。正是这种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使得黟县知县吴甸华在连续发出三份禁令之后,还赋《安龙吟·禁种巴芦烧石煤以筦山脉钥水口也》诗,以示对棚民的憎恨与忿懣。诗云:“兹土安且敦,扶舆积之厚。连山络其脉,曲水环其口。秦县直至今,宁宇阅年久。如何牟利徒,甘受外奸诱。赁山恣垦发,邻患于焉狃。(休邑、祁门近奉宪驱逐棚民——原注。)不知崔嵬巅,冲沙裂石陡。石壅逈溪流,沙板失畦亩。山越况匪驯,是用驱之走。保民旧田河,完我好冈阜。或又石焚石,山骨目击剖。岂忘名在碑,何贪利斯薮。(嘉庆十年,有呈请示勒石——原注。)水驶山停之,钤束亮非偶。肯使郁厜(“厂”头下“義”字),化为缺培塿。渍言共惊诧,公吁来耆苟。任天即民福,因地乃官守。筦钥吾弗严,翳谁执其究。去弊当拔根,汛防议干掫。(屡禁烧煤,业已停止。恐日久废弛,因晋省请于抚宪,准移驻墩铺,分兵看守,为久远计。——原注。)但期长谧宁,无复自纷纠。两禁不可捍,有如山水寿。”[39]
总之,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是深刻的,即使在道光年间根据朝廷制定的章程和规定,大部分棚民被驱逐回原籍,少数棚民定居下来,他们也未能完全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他们的住宅还保留着原籍的建筑样式,“低小之屋,或以土为墙,或以草为瓦,四都源瑶、碣源之棚民,以及烧炭挖栲、种山蔔苞芦者,大率类此。不讲光线,仅蔽风雨,床与灶接,人与畜居。或一室一妇也,或十室八室而无二三妇也。”[40]他们的语言也基本保留着家乡的乡音方言。
四、徽州官府和乡绅对棚民的态度及其处置方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开进徽州山区,开垦与开采以后,引起了徽州地方官府和乡村士绅阶层的震动。如何对待和处置棚民这一陌生的社会群体,成为摆在徽州官府和士绅面前的一件棘手的问题。同时,僻居徽州深山老林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宗族社会社员,面对陌生棚民的无序开垦和野蛮开采,无论在心态和行为上,也都出现了急速的变化。
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对待和处置棚民的态度是有分歧的,即使是在嘉庆十二年(1807)休宁土棚相争酿成命案、程元通赴京控诉之后,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也对棚民持有不同的意见。就休宁、祁门、黟县和婺源知县而言,他们偏重于对棚民进行驱逐,以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而就办理棚民事宜的芜湖道宪杨懋恬和高廷瑶,他们在奉命对棚民进行调查后,一方面坚决执行朝廷查禁棚民的政策,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棚民与传统的强租霸耕之凶恶匪棍不同。因此,杨懋恬认为,“各县寻常控案,每县不过数件、数十件而止。至黟县、婺源历久,土棚相安,从无控案。可见,各棚民俱系种地良民,并非凶恶匪棍,亦无不法扰害实迹。”[41]高廷瑶在会同芜湖道宪杨懋恬率兵四百前往徽州擒剿棚民时,就对棚民抱有深深的同情。他认定程元通赴京呈控棚民之案有诬,并与诸知县协商,暂时驻兵县城,待廉得其实后再行定夺。他说:“此辈虽棚居,然力农事、长子孙,由来历久,迥与游民托名种山、支棚匿奸者不同。况附郭不及百里,果其聚众肆行,胡被害者不闻一人?而闾长里胥又皆毫无觉察?夫岂无畏牵连之祸?赴诉长官者,乃独不远数千里而京控?此其挟仇诬陷情弊彰矣。今不按虚实,而遽加之兵,彼被控者心怀疑惧,铤而走险,势将激成抗拒。兼以众兵涌入,难免秧及池鱼。我辈为县司牧,可不计出万全虑而后动乎?”[42]于是,高廷瑶亲自轻骑进入山区,“于是,保甲来迎,诸棚民跪谒者踵至。其远近男妇纷纷千百人夹道欢呼,绝无惊惧情状。……余与县尹留宿数日,徐察其迹,亲阅各棚民家,全无影响”。[43]
当然,由于聚居休宁浯田的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以“棚民方会中等纠集多人、踞种山场、逞凶酿命等情”,于嘉庆十二年亲自赴京呈控。引起了清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不安。尽管安徽巡抚初彭龄奉命委勘后,认定程元通所控之词多有不实,“程元通系族长,年已七十六岁。程怡仁所递之词,系祠长程绍兰主意。词内所称掘濠筑垒、祖墓遭掘、程柏押毙、尸匿不交、程靳被捆无踪等情节,均属架捏”。[44]但是,清王朝中央和地方政府还是采取了以驱逐棚民退山回籍为主、编查棚民入保甲为辅的政策,制定了《棚民退山回籍章程》,这就是所谓的“十二年递解之法”。“除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编入保甲者,另册送部备查,毋庸勒令回籍外,其余棚民以租典地契内年限为断。其载有年限者,概俟限满后退山回籍。现在年限已满,及不载年限、承种已久者,令再种二年,于嘉庆十四年退山回籍。其近年承种,不载年限者,应令该抚转饬地方官,谕令严立年限,至迟不得逾十年各等语,并经修《户部则例》,一并载入在案”。[45]对租山招棚之山主,清王朝更采取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用《酌议棚民退还山场章程》制定者安徽巡抚初彭龄的话来说,就是“棚民固利其土膏,若无山主召租,亦无从托足,是棚民与山主实表里为奸。此次查办之后,若不严定专条,有犯从重科罪,恐日久玩生,复蹈故辙。应请嗣后如将山场混召异籍之人,搭棚开垦至五十亩者,无论公业私业,均照子孙盗卖祖遗祀产至五十亩者,照投献捏卖祖坟山地例,发边远充军。不及五十亩者,减一等,租价入官。承租之人不论山数多寡,照强占官民山场律,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减一等。父兄子弟同犯,以凡人首从论。族长、祠长失于查察,照不应重律科罪。令该族族长、祠长勒石公祠中,庶棚民绝迹,土民益臻宁辑”。这条规定不久即以例的方式,载入《大清律例》之中。
徽州乡村宗族社会中的士绅阶层对棚民的蜂拥而至,采取了坚决的严禁和果断的驱逐举措。可以说,在清代中叶的驱逐棚民活动中,他们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包括清王朝中央和徽州地方官府最终能够下定决心驱逐棚民,这批乡绅们所做的努力是不可低估的。或者说没有乡绅的疾首顿足般的呼吁和影响,中央和地方官府在对待棚民的问题上或许不会那么坚决、果断和严厉。我们在文书、碑刻、谱牒和其他相关文献中,发现了数量可观的关于乡村宗族、会社和在野乡绅在禁止和驱逐棚民方面的史料。
在棚民潮涌动的初期,徽州宗族、会社和乡绅即发出了强烈的禁止和驱逐的呼声。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二月,休宁北乡儒村吴氏宗族族长吴懋长、吴世宗、吴钟溪、吴家漳、吴世茂和监生吴地保、吴兴等即以棚民“匪数潜滋。或曰行究,或夜起狼偷,砍树药鱼,肆无顾忌”的名义,呈请到徽州府和休宁县,由恳请徽州府颁发禁示,“勒石永禁,保荫保族,以杜侵害”。[46]乾隆四十六年(1781),黟县知县在阖邑士绅的强烈请求下,以棚民“江西窑匠邹国仲等于芙蓉嶂山下窝僻之处、县龙正身地方,觅租北向地业,将来龙山塝劈入,造窑烧砖,火灼龙脉”为由,勒石颁布《保县龙脉示》,严令“有关县龙之处,永远不得自行出租与人开砌劈挖泥土、烧造砖瓦。附近居民,亦不许凿挖有关县龙石土,并种山药、种苕、埋苕窖等项损伤龙脉,一概禁止”。[47]乾隆五十年(1785),婺源汪口俞氏监生俞大璋等因汪口向山自“乾隆四十三年,无藉之徒盗行砍伐”,而集体向婺源知县彭家桂恳请颁示勒石严禁。[48]次年七月,汪口俞氏宗族族长、监生俞奎茂等十数名乡绅,再次就蓄树垂荫之向山林木,遭受“旦旦斧金,害及数十年冢也。累累鍬锄,坑逾数仞;天根斩削,地脉陵夷,所以财赋萧条,人文寥落。”敦请婺源知县予以勒石严禁。[49]在棚民为害最剧、土棚矛盾最烈的休宁浯田岭,乾隆五十九年(1794),聚居于此的程氏宗族乡绅程华苍等,“因异地棚民挖山垦种、地方无知贪其小利,滥召妄租”,使得“山遭残废,樵采无资,砂石下泻,田被涨荒。……深山大泽,异族盈千,啸聚成群,恐贻害匪浅”为由,恳请休宁知县“吁恩示禁、宁民杜害”。[50]
在棚民规模最大、为害最剧的嘉庆时期,徽州一府六县乡村士绅纷纷以各种不同方式,发起了禁逐棚民、保卫家园的运动。
在休宁聚居棚民最多的地区——浯田岭、江田村、岭南、牛岭、青山、方圩和横源七村,以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祠长程绍兰为首的乡绅组织,不远数千里,亲赴北京呈控棚民方会中等。在祁门,善和程氏宗族以附贡生程国华为首的乡绅,邀集合族父老,以棚民“开垦锄种为虑,嘉庆年间,恐请张宪驱逐棚匪五十四座,合境胥安”,[51]并亲撰《驱棚除害记》,历数棚民九大危害,云“棚匪之害地方也,甚于兵燹”。[52]在黄古田、环砂、渚口、社景、箬坑等棚民垦山最烈的地区,宗族和乡绅都奋然而起,组织起了规模庞大的乡村力量,对棚民进行驱逐。宗族、乡约和会社在这一时期发挥了积极的基层堡垒作用。祁门善和、环砂和休宁浯田岭的程氏宗族、休宁商山和儒村的吴氏宗族、祁门黄古田的汪氏宗族和箬坑的王履和堂养山会,祁门侯潭和婺源汪口的乡约,都在驱逐棚民、捍卫家园的运动中,起到了中坚的作用。
不过,在论述针对棚民这一社会问题时,我们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徽州乡村社会宗族和乡绅组织,必须借助地方官府的力量。无论是诉诸词讼,还是敦请官方出示严禁,这些组织和力量都离不开官府的支持。正是宗族、乡约、会社等组织与封建地方官府的协调与互动,才最终将棚民这一社会问题加以解决。尽管这种解决方式不一定完全满足宗族、乡约和会社以及乡绅的全部要求,但至少通过对棚民事件的处置,我们看到了徽州社会中的民间组织和乡绅势力在处理基层事务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清代中叶的棚民,作为徽州历史上最后一次可称为是移民的运动,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他们对徽州山区的滥砍乱伐、对徽州生态环境的破坏,直到百余年后,依然使徽州承受着这一恶果。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在探究徽州由富变穷的根源时,就曾把深林资源的破坏当成了最为主要的原因,并将“兴树艺”作为振兴徽州经济的头等事务。他说:“自唐宋以来,(徽州)便号富州,今何忽贫瘠如此?当务之急,莫要于讲树艺之事。”因此,在肯定棚民对山区经济开发的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忽视他们对山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的破坏及其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实事求是地复原历史、阐释历史。
注释
[1][明]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六十一《赠程君五十叙》。
[2]康熙《婺源县志》卷首《旧序·詹养沈序》。
[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6][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7][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8][清]陶澍:《陶澍集》上册《奏疏·日记·编查皖省棚民保甲折子》,岳鹿书社1998年版,第425页。
[9]康熙《徽州府志》卷二《舆地志下·风俗》。
[10]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汪伟奏疏》。
[11]淳熙《新安志》卷一《州郡·风俗》。
[12]淳熙《新安志》卷二《物产·木果》。
[13]同治《祁门县志》卷十二《水利志·水碓》。
[14]《嘉庆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赓音等为安徽休宁耆民程元通呈控棚民占山扰害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1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6]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7][明]程昌:《窦山公家议》卷五《山场议》。
[1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19]同治《祁门县志》卷三十六《杂志·祥异》。
[20][清]方椿楚《颂山房杂著》,转引自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21]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年知县苏禁水口烧煤示》。
[22]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禁租山开垦示》。
[23]《清道光二年十一月祁门大洪岭道路两侧山场永禁种植苞芦碑记》,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大坦乡大洪岭头。
[24]《清嘉庆九年五月十七日祁门社景黄一本堂奉府宪示禁碑》,原碑现置于安徽省祁门县横联乡社景村。
[2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26]《清嘉庆八年十月休宁浯田岭严禁棚民入山恳种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浯田岭一家杂货店墙壁上。
[27]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28]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一《杂记·祥异》。
[29][清]赵吉士:《寄苑寄所寄》卷十一《泛叶寄·故老杂记》。
[30]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3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32]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3]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4]《清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休宁县奉宪严禁无籍游民强讨恶索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镇唐头村。
[35]《清道光五年闰六月初二日祁门奉宪永禁匪丐入境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新安乡政府。
[36]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7]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9]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六《艺文志·诗》。
[40][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民情习惯·休宁风俗之习惯》。
[4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42][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4]《嘉庆十二年五月初二日安徽巡抚初彭龄为休宁县浯田岭等七处棚民已拆棚退山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4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46]《清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休宁县儒村奉赋宪禁示棚民砍树药鱼等不法事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儒村乡。
[47]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乾隆四十六年知县顾保县龙脉示》。
[48]《清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婺源知县严禁盗伐汪口村严禁盗伐向山林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49]《清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婺源汪口村奉邑尊示禁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50]《清乾隆五十九年四月休宁浯田岭严禁召租棚民种山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一杂货店墙壁中。
文/孟伟 孙启宏
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中广泛关注的议题。本文主要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出发,结合新修改的《环境保护法》精神,探讨环境管理制度的若干创新思路。
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现状及存在的不适应性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我国首先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征收排污费制度。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1989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进一步提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环境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集中控制制度。三大政策和八项制度形成了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和制度框架。近年来,我国又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环境监察和应急管理制度,针对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监管问题,成立了六大区域环保督查中心;三是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循环经济规划制度,推进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和过程控制;四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机制,不断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及环评中的公共参与等工作力度;五是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初步构建了包括绿色信贷、保险、贸易、电价、证券、税收等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框架。
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部署,提出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这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具有深远的意义。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坚持节约优先和保护优先、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严格生态环境监管,这些基本要求为今后创新环境管理制度指明了方向。为适应我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新的《环境保护法》在许多方面给出了新的法律规定。
当前我国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环境问题愈加复杂,环境问题的现状与人民群众对优质环境质量的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很好的制度保障。对照生态文明的建设要求,我国的环境管理制度还存在着一些不适应性:
第一,传统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是围绕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而设计的,不能适应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一是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多年,行政性和主观性强,因与区域环境质量不挂钩,难以真实反映污染控制的效果。二是作为控制企业污染排放最直接手段的排污许可证在我国未全面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的技术方法不完善,如何根据技术水平、排放标准、区域环境容量分配、发放和管理排污许可证是其关键。三是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但缺乏有效的手段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目前的环境管理工作主要是针对常规污染物的控制,针对那些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污染物控制缺乏制度安排。
第二,现行环境管理制度常常游离于宏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之外,不能适应“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一是环境保护不能主动参与宏观决策,不注重源头控制,造成体制和制度效率不高。例如,近年来京津冀地区严重的雾霾天气,很大程度上就是经济结构失调、产业布局不合理、主体功能区执行失位造成的,突出表现宏观决策缺乏环境保护的应有考虑。二是缺少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和有效监管,资源消耗量大,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大量废弃物污染环境。三是环境保护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缺乏市场机制,造成环境外部不经济性。环境税、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不健全、不到位,不能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四是环境保护的责任人不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难以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
第三,现有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现象突出,不能适应国家开展统一环境监管的要求。一是生态系统层面,目前缺乏针对山水林田湖这一“生命共同体”的统一保护、统一监管的体制和机制。二是某一环境问题层面,如“九龙治水”问题,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相割裂,部门各自为政,弊端突出。海洋环境缺乏综合协调和联合执法的机制和手段,海洋资源利用与环境管理实行单项和部门管理。三是区域、流域层面,存在协调、联防机制不健全,一些区域协调机制,如奥运期间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由于缺乏法律和政治经济基础,可持续性不强。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基本原则和基本框架
基本原则
随着环境保护重心逐渐由污染治理向改善环境质量和提升服务功能转变,我国的环境管理正由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环境保护模式也应从“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向保护优先、构建保护一修复一再保护体系、着力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提高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新模式转变。为此,环境管理制度创新必须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环境管理转型原则,坚持生态系统整体论和协调统筹原则。
基本框架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对比我国环境管理制度的不适应性,进行我国环境管理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本文尝试依照环境保护“总量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的思路,对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主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改革和完善现有面向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面向质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面向风险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其中,共识别出11项需要加强、改造和新建的环境管理制度(表1)。这些制度的目标可能是多重的,具体可区分为直接制度目标和延伸制度目标。例如,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是从总量控制出发,但在目标确定上需要紧密结合环境质量控制的要求;环境基准一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在生态风险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环境基准,并根据基准值制定环境标准;环保目标责任制度、部门统一协调监管和区域联动机制、公众参与制度等则涉及总量控制、质量控制、风险控制三方面的内容。
环境管理制度创新方向
改革和完善现有面向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在欧美国家,污染物排放许可是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制度。目前我国排污许可管理尚未有效开展,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少相关上位法规定。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解决了这一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今后要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尽快出台《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明确发放范围与条件、持证排污者的权利和义务、环保部门对排污者的监管以及法律责任等问题。要加强制度间的协调,有机整合环评审批、“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排污交易、环境监测、环保设施监管、排污口设置管理、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制度以及违法处罚等方面的规定,实施一证式排污管理。
改革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仍然是目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和抓手,但需要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科学性、公平性等问题进行制度和方法上的改革。最突出的问题是,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断取得成效的同时,部分地区的环境质量却出现反弹趋势。在总量分配模式上,要改变主要以目标总量为主的模式,逐步向容量总量转变。在控制指标的确定上,要紧密结合区域环境特征和质量控制要求,筛选重点控制的污染物,特别注重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总量控制。要更加严格制度设计,对工业开发区、广大农村等总量控制的盲点地区,要科学确定排放总量,加强考核和监管。
建立健全面向质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考虑生态系统本身的敏感性、服务功能在空间布局上的差异性,以及自然环境对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划定并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一是从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角度,分别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以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对重要的生态系统,实行强制性保护,加大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二是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三是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保障国家和区域的生态安全,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建立地方政府环境质量责任制。依据《环境保护法》,强化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支持地方在优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原则下,实施不同的引导指标、控制要求和环境政策。坚持保护优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区域核心竞争力,把环境质量作为区域发展质量的核心指标,把环境质量反降级作为经济建设活动的刚性约束条件,确保区域的环境等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下降。
建立符合国情的环境基准一标准体系。环境基准是制定环境质量标准乃至整个环保工作的重要基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明确了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目前,我国环境基准工作非常薄弱,需要加强基础性、创新性研究。要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国家环境基准体系,形成完善的环境基准理论、技术与方法学和支撑平台,制定能够支撑我国环境标准制/修订和环境管理的环境基准值。应明确和设立专门的环境基准管理部门,负责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到环境基准研究中,构建规范性的基准研究和应用指南,并借鉴国外环境基准的模式和经验,逐步建立我国环境基准的和管理机制。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制度。十报告提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保护自然放在了优先位置,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监管,使保护生态环境更加具体化。要把自然资源资产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核心内容和切入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核算制度。要清楚识别自然资源资产的用途和产权,明确其价值,依据各种自然资源特性和用途特点,辨识哪些是国家必须保护的资产,建立国家、地方政府和各级主体的资产管理链条。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和方法研究,加强制度设计。
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建立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是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模式。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将该制度进行了法律固化,明确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科学制定环保考核体系、考核目标和奖惩机制,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避免环保目标责任制度执行上的困难。考核目标要全面体现辖区环境要求,特别是对环境质量的考核。要基于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做好领导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建立部门统一协调监管和区域联动机制。针对部门、地区间生态环境保护的不协调,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这项工作涉及现有体制机制的深层次改革问题,需要积极探索。辽宁省根据辽河环境治理中的需要,将水利、环保、国土等7个部门涉及辽河管理的职能划归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流域治理和保护提供了行政、法律保障。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为治理大气污染,建立了区域联动机制。这些都是很好的探索。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决定性作用,尽快建立与现代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环境经济激励政策体系。遵循“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着重解决开发和生产活动背离价值规律和自然规律,公共资源沦为特定群体的私产,以及资源开发造成环境破坏、质量降低等普遍存在的问题,实现机会和规则的公平。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各种自然生态空间;尽快《生态补偿条例》,统一补偿标准和管理机制,推动跨地区、跨流域的生态补偿;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面向风险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首次涉及环境风险的控制,分为两个角度:一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我国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对环境风险管理重视不够,环境风险的科学评估不够,“一刀切”的环境评价和管理方法难以实现对具有不同环境风险区域或流域的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的科学评价和管理;对环境风险的预防和预警性不足,综合决策性不强。要建立基于科学决策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将环境风险管理理念融入到现行环境管理中。要研究针对不同污染类型和污染物的人体健康和生态风险评价、预测和预警技术,制定环境风险评价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风险管理模式。
强化公众参与制度。公众是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公众参与水平也衡量着一个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现阶段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尚处于较低水平,一是公众环境意识总体上不高,二是环境信息透明度不够,三是缺乏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四是非政府组织不能发挥独立有效作用。要加强宣传教育,扩展信息披露渠道和范围,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从建设项目的环评到政府重大决策,都要有效和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要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主要
参考文献:
[1]张世秋,中国环境管理制度变革之道:从部门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15(4):90-94.
[2]夏光.再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J].环境保护,2012,(23):19-22.
[3]周生贤,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N].人民日报,2014-2-7(07).
[4]李干杰.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J].环境保护,2014(1):10-14.
[5]段菁春,云雅如,王淑兰,等.中国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现状调查[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37(11):16-20.
[6]孟伟,张远,张楠,等,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与质量目标管理技术研究的若干问题[J].环境科学学报,2011,31(7):1345-1351.
所谓生态环境意识是人类对自己所生存的生活和活动环境的自觉保护及使其美化的意识,即人们在生态环境方面的适应和追求。生态环境是人类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维吾尔人是生活在中亚和新疆这个干旱地区塔里木——吐鲁番盆地上的绿洲上的古老民族之一。他们自古以来,从追逐水草、土地和环境的游牧阶段逐渐地进入了稳定居住的农业——园艺经济阶段。该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养成了适应自己生存条件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意识。维吾尔族的传统的生态环境意识在他们在原始时代的崇拜自然和万物有灵论的观点基础上形成并逐渐发展,与他们原始时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密切相关,在他们的生活实践过程中深深地生根发芽,并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同时它在他们的生命意识、民间文化、道德观念和日常生活习俗中生动地表现出来。
维吾尔人从远古时代起就认为客观世界和生命由水、空气(风)、土地、火等四个因素构成的,并且对这些客观物质对人类生命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依赖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结果他们不仅把自己关于客观世界和生态环境方面的科学和人文性的观念,在自己创造出来的语言、文学、生活习惯道德和审美观点上具体地再现出来.而且把这种传统意识代代相传;与此同时把生存环境看作是对生命产生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性影响的重要因素,对其时刻予以维护。
一、维吾尔人对绿色植被的关爱意识
维吾尔人自古以来,在广阔的田野中自由生活。他们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认识到作为自然界的资源的森林和植物不仅给人类提供物质能源和生活资料,还认识到它们在生态环境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把森林和苔藓看成生命的重要标记之一。维吾尔人的这种环境意识在他们的古代文学艺术遗产中表现得十分突出。比如在英雄史诗《乌古斯汗的传说》中,叙述了作品的主人公乌古斯可汗某一天在一个神秘的湖中的一棵树孔中看见了神性美女,并娶她为妻的情节,其中森林风景的描述特别值得一提。《牟羽可汗的传说》叙述了盖世英雄布谷出生于非常神秘的两棵树之间的土丘和他长大后与他的同胞弟兄们向这两棵树顶礼膜拜的情节。维吾尔人对树木和苔藓植物的爱护,甚至把它们与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观念,在后来的农业和园艺经济阶段中表现突出。在维吾尔人的古代族源和图腾神话中,存在着有关崇拜树木的神话。如回鹘可汗被认为是从神树诞生的。据(元)募集<道园学古录》卷二十四《赤都护高昌王世勋碑》记载,多桑<蒙古史》(伊朗)志费尼所著<世界征服者史》引证:维吾尔人祖先居住的土拉河与色楞格河交汇的地方,并排长着两颗大树。一天,树中冒出一个土丘,一道亮光从天而降,照在土丘上。从此,土丘慢慢长大了。维吾尔人怀着敬畏虔诚的心情走进时,听到一种象唱歌一样美妙悦耳的声音,而且总有一道天光照射在土丘周围。后来,土丘裂开了,中间有5个帐篷似的内室,每间室内都坐着一个孩子。部落首领们以为他们是神,都来顶礼膜拜:当风吹拂到孩子身上,他们变得强壮起来开始走动。终于,他们走出了石室,被交给乳母照管,同时,人们举行种种崇拜的典礼。他们断了奶,能够说话,马上就询问他们的父母,人们把这两棵树指给他们看,他们走进树中像孝子对待父母一样跪拜,对生长这两棵树的土地,也表示恭敬和尊敬。这时,两颗树突然出声:“品德高贵的孩子们,常来此走动,克尽为子道。愿你们长命百岁,名垂千古!”
高昌汗国时期古维吾尔语诗歌中对树木和绿色环境的描述也十分突出。维吾尔人对绿色环境的爱护,甚至把它们与自己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观念,在后来的农业和园艺阶段表现得更为明显。如:为了改良自己耕种的沙滩地和盐碱地并减少污染土地的物质,维吾尔族农民习惯于村庄和田堤上栽种胡杨、红柳、梧桐、垂柳、沙枣等树木。他们通过实践认识到这种树木有改良土壤.分解土壤中的各种有害物质并减少其危害等作用。
历史上生活于典型的内陆地区的维吾尔人在古代时用柏树、香树、骆驼蓬等树木点火或者点香,利用其香味给人治病或者表示对诸神的崇拜。这方面的一部分内容除在《突厥语大辞典》中有详尽的表现外,在维吾尔民间故事中也有所呈示。上个世纪8o年代我国考古学家们从新疆孔雀河一带挖掘出的“具有4千年历史古尸《楼兰美女》旁曾发现一捆麻黄和其他东西”,这说明古代维吾尔人的先民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认识到一些树木和植物具有净化环境和杀灭病菌的作用,因此把其看成是神圣树木并已知道多方面使用这些树木和植物的方法。由于维吾尔人历史上靠农业园艺业和畜牧业生活,他们便自觉地认识到树木和植物具有防风治沙,美化、净化生态环境的作用,因此他们养成在村庄和路边植树造林的习惯。他们无论在何处建房居住,都要在住房庭院内修造果园,种植葡萄瓜菜大搞绿化,还在农田周边种植桑、沙枣等果树,他们把这一作法看成是行善积德。维吾尔族聚居的南疆地区,各地人们特别重视果木园甚至有些乡村的名称也与果园有关系。例如:多来提巴格(幸福之园)、夏马力巴格(空气好的园地)、比依稀巴格(象天堂一样的园地)等。另外,维吾尔人的美化自然环境和绿化意识还突出表现在他们的传统服装和住房装修习惯上。如:维吾尔人的传统服装布料图案有的就采用了一些农作物和果树的图案(尤以在他们戴的帽衣图案表现得特别突出)。
维吾尔人古代时期特别崇拜自然。如萨满教就认为蓝色象征神理,崇拜蓝天和蓝色,同时还把绿色看成是兴旺和从政的标志。这种原始信仰和概念在他们创造的神话传说中表现得很明显。因此该民族农民至今十分倚重村庄,注重庭院的绿化,出现损害树木和植物的现象.就会受到谴责。
二、维吾尔人的土地意识
土地至高无尚是古代维吾尔人的主要信仰之一。这一信条在他们传统风俗习惯和多种原始宗教信仰中表现得十分突出同时,伊斯兰教认为“人来自于土地,其生命与给养也跟土地息息相关”。他们对土地推崇的在萨满教流行的时期创作的一些神话传说中可见一斑。如在《艾司玛女神》神话中,讲述了这样一个内容:据说天上的天使之皇长得比所有的天使都漂亮,她住在七重天上。自然界的各种自然现象都是由这个天使的情绪变化中产生的。天使睁开眼睛,太阳光便普照大地;天使睡觉整个世界变得一片漆黑,天使哭了就会下雨,笑丁就下雪.天使呼吸便会刮风.天使张嘴便会狂风大作,天使翻眼皮天气就变坏.天使发火便会发生地震.天使皱眉头,天空便会出现彩虹。
维吾尔人对水和土地的这种推祟意识在鄂尔浑时期产生的碑铭上也有所表现。例如《阔特勤碑铭》上有“腾格勒(天),乌迈女神,土水神保佑我们”的字样。维吾尔人把人类和大自然看作是一个整体,而推崇大自然、爱护土地的意识,在伊斯兰教传人后出现的《福乐智慧》《先知者传》《君子神往》《世事记》等文学遗产中也有突出的表现,甚至认为这种精神是做人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维吾尔人中自古以来就有类似“土地伟大,人也伟大”“土地吃不饱,人也不会吃饱”的谚语。古代维吾尔人还在发生旱灾时公众集中在某一地举行求雨活动。在历史上维吾尔族农民就是再穷也从不挖甘草、麻黄等这些保护土壤的植物去卖钱。就是到现在维吾尔人为死者送葬时将死者尸体放人墓穴并盖上后,就开始诵读《古兰经》,这时送葬的人,每人都抓一把土放在手里,当诵经完毕后,所有人手中土都被集中起来,向墓投去,表示人们向死者亡灵祝福,这些土被称为“崇敬土”。维吾尔族手工业经营者往往把刚开业赚到的钱扔到地上,让钱沾上地上的土后,然后再装进口袋。这样做是希望自己的生意越来越兴旺。当前在解决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减少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之间的矛盾处于严峻形势的情况下,保护好土地和自然环境,这具有更大的科学价值。
三、维吾尔人的水资源保护意识
维吾尔人自古以来就认为水是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质之一,从原始社会阶段起,他们就把水看成是神圣的东西并将它神化,还把它看作幸福、兴旺的象征。他们把自己的城市和居民区建在河边。在古代夏季发生旱灾的地区他们搞求雨活动;冬季他们搞降雪庆祝活动,打雪仗。这个习俗一直延续到今天。维吾尔人推崇水的信仰观点具有悠久的历史.这一观点在英雄史诗《乌古斯汗传》中有突出的表现.史诗叙述了英雄乌古斯汗娶一个从湖中树上出现的女子为妻,还叙述了乌古斯汗,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海”(dengiz)的情节。维吾尔族民间故事《会破开的山》则叙述了一个受虐待的孤女的妹妹因喝了“神秘的水”而变成了鹿,而孤女本人在“水神”的帮助下摆脱了敌人的控制的故事。这种故事情节明显地彰显着古代维吾尔人对水的原始信仰。
历来把水看成无比神圣的先辈们在给子女们取名字时往往使用“阔力”(维文意:湖)这个词构成“阔尔特勤”“阔尔毕伽…‘阔尔塔尔汗”(koltarhan)等名字。维吾尔人居住的地方大多数是干旱地区,因此他们先民们特别崇尚水,保护水域和水源已成为他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并认为可与人道主义精神联系起来。维吾尔人历来就有诸如“水伟大,人也伟大”“水是土地的血液”“一口水应得到四十年的敬意”等谚语或传统习惯。维吾尔人不仅禁止在沟渠湖边洗衣服梳头和带牧畜进渠堂饮水,而且还严禁向水中乱倒脏水、垃圾、炉灰等肮脏的东西,甚至把这种行为看成是罪孽,对少年儿童从小就进行上述教育。维吾尔人的英雄史诗《英雄勤钦木尔》中的主人公马合图木苏拉不听其哥哥劝阻去河边梳头.被卡力玛克人首领抓走及后来他的悲残生活遭遇就可以充分地说明这一点。现今水的问题已成为当今人类所经常遇到的世界性的大问题,我们为先辈们为保护水资源而作出努力的这种环境意识和人道主义精神而感到无比的骄傲。
四、维吾尔人对住房和生活环境的改善
追求美、爱护美和再创美是人的本质,也就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种表现方式。维吾尔人特别重视住房建筑设计和美化自己的生活环境,盖房前考虑房屋的位置、阳光、空气等环境。维吾尔人在古代就认为空气是构成世界和生命的重要因素。过去他们的传统居住环境主要是“露天、自在的环境”或“半野外环境”。农民在建房前要充分考虑建房环境,房前要修建前廊,庭院内要栽种果树和花卉。任何~处住房的门窗都要认真、周密地设计,以确保光线明亮,空气流通。维吾尔人中有“新鲜空气治百病”和“清洁环境使人健康聪明”的谚语箴言。因此在维吾尔人中早晨起床后立即开门窗换气已成为他们的习惯,他们甚至在冬季的白天开窗换气。他们认为“在清新的空气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将成聪明的人”“在清新的空气中生活的人是健康的人”。著名学者麻赫穆德·喀什葛里在《突厥语大辞典》中提供一部分维吾尔人居住的古代城市的信息时,对这些城市的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作了详尽的论述。维吾尔人一般除了院落外还特别重视房内装饰和室内卫生,他们用图案、雕刻和各种饰物将住房装饰得很漂亮。历史上维吾尔人不仅重视美化自己的住房环境,而且还特别注重清真寺或大礼拜堂的装饰。维吾尔人中还有“不看女人的眉毛而看她的碗边”的谚语。这里的“眉毛”是指女人的外表美,而“碗”的引申义则是指女人所拥有的住房及家具的卫生和质量。平时维族妇女每天很早就起床,先把房内和院子收拾好了以后,再做其他事情。他们在传统的日常生活中禁止周边随地倒污水和垃圾的行为。
五、维吾尔人的动物保护意识
动物是大自然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人类永远的朋友。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动物界的作用。维吾尔人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教育以及他们保护动物和鸟类的传统美德和风俗习惯在民间文学作品里表现突出。维族古代神话传说故事绝大多数都是与动物有关的标题,他们都以人和动物的亲密关系作为主题。例如维吾尔文学早期出现的《狼的图腾神话》中.描述了一只母狼将一个古代部落中遇难的十几岁的男孩救了出来,后来这个男孩与这只狼结成伴侣后.狼生了九个男孩.使维吾尔人不但没有绝种.反而继续得到发展的情节。《属相的传说》中则描述了传统的属相年鉴中的12种动物的名称及称呼的原因。在维吾尔民间文学中关于动物的传说故事中.描述人将一些野生动物或传说中的凤凰等救出,后来这些它们做好事报答人类的情节也是较多的。当今维吾尔族传统乡镇居民除了养殖牛羊外还有用鸡、兔、狗、猫等与人作伴的习惯。认为大自然与人类生活同样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于是热爱和保护大自然的宠儿——动物和鸟类就成为维吾尔人的传统美德和生活习惯。维吾尔人不管在佛教、摩尼教或是伊斯兰教文化的环境下.都没有为满足消费和谋利的需要而随意猎杀捕捉部分飞禽走兽的习惯(边远地区例外)例如在古代西域除了《投身饲饿》《舍头施人》《挑眼施人》《割肉贸鸽》等故事外,还广泛流传《金光明经》等佛教文学作品宣扬佛教禁杀生的教义。伊斯兰教文化环境中产生的巨作《先知者传》也具体表现出爱护动物和鸟类的人文思想。维吾尔人给已去世的亲人扫墓时,为了鸟类的食用或出于行善积德的用心,往往在墓前撒上麦粒、玉米粒或大米等谷物。另~方面他们认为墓前撒上的麦粒、玉米粒对死者来说起到减少罪孽的作用。在维吾尔人居住的农村普遍禁止捕杀猫、兔、狗等家养小畜,也不得捕捉各种鸟类尤其是燕子、麻雀等。维吾尔人认为无故的虐杀动物是一种造孽行为。在维吾尔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中描述人将一些野生动物或凤凰、山鹰救出,后来这些动物飞禽做好事报答人类的情节很多。维吾尔人保护树木、将土地视为至高无上、崇拜和保护水资源、保护动物和鸟类等古代民俗习惯起源于他们祖先原始时代的万物有灵论和萨满教的影响。现代科学更进一步证明动物和鸟类在保护环境、保持生态平衡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
从哲学观点来看,社会存在物决定于人的社会意识。因维吾尔人历史上生活在典型干旱地区,而他们的生态环境意识具有与悠久的民族传统,长期以来这种意识不仅表现在他们所创造的民间文学遗产、生活习俗中,而且这种意识在历史上他们所创造的有文字记载的文献上也表现得较突出。例如根据关于在塔里木河流建立的楼兰王国去卢文文献看,大约2千年前维吾尔等民族中曾有正式的保护森林法和关于管理水利的规章制度。
一、绿色营销及其特征
绿色营销是在绿色消费的驱动下产生的。所谓绿色消费,是指消费者意识到环境恶化已经影响其生活质量及生活方式,要求企业生产、销售对环境影响最小的绿色产品,以减少危害环境的消费。所谓绿色营销,是指企业以环境保护观念作为其经营哲学思想,以绿色文化为其价值观念,以消费者的绿色消费为中心和出发点,力求满足消费者绿色消费需求的营销策略。绿色营销是现代市场营销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传统营销的延伸与扩展。绿色营销的目的是可持续发展,绿色营销进行的前提是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与传统营销相比,绿色营销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
1、绿色消费是开展绿色营销的前提。消费需求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是不可逆转的客观规律,绿色消费是较高层次的消费观念。人们的温饱等生理需求基本满足后,便会产生提高生活综合质量的要求,产生对清洁环境与产品的需要。满足绿色需求,是绿色营销的出发点。
2、绿色观念是绿色营销的指导思想。绿色营销以满足绿色需求为中心,为消费者提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能有效防止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及损害健康的产品。绿色营销所追求的是人类的长远利益与可持续发展,重视协调企业经营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力求实现人类行为与自然环境的融合发展。
3、绿色体制是绿色营销的法制保障。绿色营销是着眼于社会层面的新观念,所要实现的是人类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在竞争性的市场上,必须有完善的政治与经济管理体制,实施环境保护与绿色营销的方针、政策,制约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短期行为,以全社会和全人类的共同努力,维护全社会和全人类的长远利益。
4、绿色科技是绿色营销的物质保证。技术进步是产业变革和进化的决定因素,新兴产业的形成必须要求技术进步;但技术进步如背离绿色观念,其结果有可能加快环境污染的进程。只有以绿色科技促进绿色产品的发展,促进节约能源和资源可再生、无公害的绿色产品的开发,才是绿色营销的物质保证。
二、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的障碍
绿色营销是市场营销的发展趋势,虽然我国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尽管理论上已具备了可能性,但在实施过程中,我国绿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尚处于萌芽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从政府方面看,主要采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执行过程中,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难执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经济手段标准模糊,行政干预手段难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发展区域经济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从局部利益出发,忽视环境保护,使企业没有外部压力去实施绿色营销。同时,由于绿色产品的营销涉及到供应、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涉及的环节多,内容复杂,最终导致政府不能从客观上有力调控企业实施绿色营销。
第二,从企业方面看,绝大多数企业仍未确立绿色营销理念,企业的生产管理方式落后。我国企业由于生产方式滞后,投入高、产出低,不仅浪费能源,同时还产生大量的工业“三废”。如果继续沿用这种旧的生产管理方式,必然对环境造成更大的污染,所生产的非绿色产品也将逐渐失去市场。
第三,从消费者方面看,绿色产品由于相对而言成本高,从而价格高。由于我国消费者整体消费水平不高,再加上政府和企业对绿色产品宣传力度不够,致使目前大多数消费者还没有把环境保护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缺乏环保意识,对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还不能做到自觉抵制和进行有理有力的监督。同时,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人口素质偏低,绿色消费意识淡薄,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选择。
三、企业实施绿色营销对策建议
1、增强环保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绿色营销,培育企业的绿色文化。企业承担环保义务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如果企业仍然无法摆脱“外部不经济性”的束缚,不仅与绿色营销,更与时展相悖。因此,要开展绿色营销,企业首先要转变自身观念,加强环境管理和对污染物的治理净化,促使外部不经济的内部化,积极主动出击,适时适地地调整营销战略,树立全新的绿色营销观念。
2、潜心开发研制绿色产品,加快绿色产品创新。所谓绿色产品,指对社会或环境的改善有所贡献的产品或减少对社会和环境所造成损害的产品,或指对环境及社会生活品质的改善优于竞争者所提供的产品。绿色产品同传统产品一样,具有下列三个表现:第一,主要表现——核心产品成功地符合消费者的主要需求;第二,技术表现——是指产品各种技术质量标准;第三,策略表现——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而且有利于企业实现赢利目标。绿色产品除具有上述三种表现外更重要的是加上第四个表现,即绿色表现。
从产品能否维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及从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来评价,绿色产品必须体现以下四种绿色理念:一是企业在选择生产何种产品及应用何种技术时,必须考虑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二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要考虑安全性,产品在消费中要考虑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三是业设计产品及包装时,要降低原材料消耗,并减少包装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四是产品整体概念考虑产品的设计、产品形体及售后服务,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3、加强对绿色营销组合的研究,灵活运用绿色营销组合策略。企业的绿色产品需求与绿色价格、绿色通道、绿色促销相互配合,才能引起消费者广泛注意。绿色价格的制定要树立“环境有偿使用”的新观念,同时注意绿色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利用人们求新、求异、崇尚自然的心理来定价;绿色渠道的通畅是成功实施绿色营销的关键,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选用中间商,如选择则要考虑中间商的绿色信誉;绿色促销则需要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绿色形象,要与环保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支持,并积极参与各种与环保有关的活动,以扩大企业绿色影响。
4、积极采用环境标志,认真贯彻执行国际环境公约、ISO14000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和绿色标志制度。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是由政府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按照一定的环境标准颁布的特定图形,用以表示某种商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等也符合环保标准。要想在国际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企业必须花大力气发展符合“绿色标志”的拳头产品,同时认真贯彻执行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标准,实行清洁工艺生产,在国际上为我国企业赢得良好的海外形象。
当今,在可持续发展日益成为世界主题背景下,实施绿色营销战略,树立企业绿色营销和品牌形象是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之一。它有助于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国内市场,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泰锋.绿色营销与我国企业发展[J].上海企业,2000.6.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以往过度透支环境和能源的粗放发展模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资金是经济活动的血液,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社会资金融通枢纽的银行业也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把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努力推进生态文明,为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做出贡献。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确立环境准入门槛,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资金来源,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对我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绿色信贷及绿色信贷产品
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邓聿文,2007)。国际上普遍认同的绿色信贷规范是2006年7月重新修订的赤道原则,该原则适用于项目资本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项目,这也将是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标准的蓝本。毕业论文
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采取“三重底线”的方法管理其业务,即商业银行开展业务不仅要满足合作伙伴(客户、股东、员工、供货商、社会)的需要,同时还要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必须对社会以及生态环境负责。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信贷产品一般包括(UNEPFI,2007):
1.住房抵押贷款(homemortgage)。如花旗集团旗下的FannieMae于2004年针对中低收入顾客推出的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EnergyEfficientMortgage),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再如英国联合金融服务社(CFS)自2000年推出生态家庭贷款(Eco-homeloan)以后,每年为所有房屋购买交易提供免费家用能源评估及二氧化碳抵销服务,仅2005年,就成功地抵销了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2.商业建筑贷款(commercialbuildingloan)。如美国新资源银行(NewResourceBank)向绿色项目中商业或多用居住单元提供0.125%的贷款折扣优惠;美国富国银行(WellsFargo)为LEED认证的节能商业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贷款和再融资,开发商不必为“绿色”商业建筑物支付初始的保险费。
3.房屋净值贷款(homeequityloan)。如花旗集团与夏普(Sharp)电气公司签订联合营销协议,向购置民用太阳能技术的客户提供便捷的融资;美洲银行则是根据环保房屋净值贷款申请人使用VISA卡消费金额,按一定比例捐献给环保非政府组织。毕业论文
4.汽车贷款(autoloan)。如加拿大VanCity银行的清洁空气汽车贷款(CleanAirAutoLoan),向所有低排放的车型提供优惠利率;再如澳大利亚MECU银行的goGreen汽车贷款,是世界公认的成功的绿色金融产品,也是澳大利亚第一个要求贷款者种树以吸收私家汽车排放的贷款,此项贷款产品自推出以来,该银行的车贷增长了45%。
5.运输贷款(FleetLoan)。如美洲银行的小企业管理快速贷款(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Expressloans),以快速审批流程,向货车公司提供无抵押兼优惠条款,支持其投资节油技术,帮助其购买节油率达15%的SmartWay升级套装(SmartWayUpgradekits)。
6.绿色信用卡。如欧洲的Rabobank推出的气候信用卡(ClimateCreditCard),该银行每年按信用卡购买能源密集型产品或服务的金额捐献一定的比例给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再如英国巴克莱银行的信用卡(BarclayBreatheCard),向该卡用户购买绿色产品和服务提供折扣及较低的借款利率,卡利润的50%用于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项目。
7.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ing)。对绿色项目给予贷款优惠,如爱尔兰银行对“转废为能项目(energy-from-wasteproject)”的融资,给予长达25年的贷款支持,只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废物处理合同并承诺支持合同范围外废物的处理。
二、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已是大势所趋
1.推行绿色信贷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商业银行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中介角色,决定了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UNEP,1997;EuropeanCommissionDGXI,1998)。商业银行根据持续期、规模、剩余额度和风险等要素进行资金的配置,其高效的审贷体系使其在风险衡量和定价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因而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投向有利于环保的产业、企业和项目,可有效地促进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以帮助企业提高经济和环境效益为重点,使企业努力达到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而自觉地进行无害环境的实践,增强控制风险的能力,创造条件积极推行绿色信贷,进一步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毕业论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也有利于商业银行摆脱过去长期困扰的贷款“呆账”、“死账”的阴影。
2.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环境风险。
据全球金融界估计,1970-1979年气候天灾水灾给金融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500亿美元,1988-1997年更暴增为3000亿美元(UNEP,2000)。这些数据揭示,环境破坏不仅直接增加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甚至可能危及银行业的可持续经营和生存。在我国,“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由于各国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银行业若不加强其环境风险管理,一旦发生给予贷款的企业发生污染事件时,不但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推行绿色信贷,把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融入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就为商业银行通过保险和衍生金融市场等转移环境风险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3.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
推行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或产品)的收益具体表现在:扩大市场份额;利润增长;吸引顾客并获得顾客忠诚;高员工满意度及保留率;声誉收益(提升品牌形象);媒体的正面关注;环保意识和收益;获得更多的经营许可;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等(UNEPFI,2007)。实证研究亦表明,环境绩效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获得竞争优势。Feldmaneta1.(1997)、Schalteggeretal.(2000)、Repettoetal(2000)检验了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如银行、保险公司、投资者)绩效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的环境管理战略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可持续资产管理公司(SustainableAssetManagement,SAM)对58个产业的2006年可持续年报披露的可持续风险与机会进行分析亦支持了这一观点。SAM提出,商业银行从环境生态或社会议题的风险与机会(如气候变迁对企业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将极大地增强竞争优势。
4.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益相关者环境关注的重要举措。
商业银行将环境因素纳入贷款决策,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政策和环保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及来自利益相关者——如NGO、股东和员工的压力。例如,美国银行之所以成为最早考虑环境政策、特别是与信贷风险相关的环境政策的银行,是由于1980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CERCLA,ComprehensiveEnvironmentalResponse,CompensationandLiabilityAct)。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法案颁布实施以来,一些银行甚至因此而破产。
5.推行绿色信贷已成为国际银行业的营运规范。
20世纪90年代早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计划项目(UnitedNationsEnvironmentalProgramFinanceInitiative,UNEPFI)就发表了银行业《金融业环境暨可持续发展宣言》(StatementbyFinancialInstitutionsontheEnvironment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强调要把环境因素纳入标准的风险评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标就是要求银行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并且鼓励民间部门投资于有益环境的技术与服务。而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金融公司倡导的赤道原则(EquatorPrinciples)更是为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提供了一个框架,包括不同类型项目的风险分类,还列示了与环境评估流程、监控和后续指导相关的议题。目前,已有包括花旗、渣打、汇丰等在内的56家金融机构成为赤道原则金融机构(EquatorPrinciplesFinancialInstitutions,以下简称“EPFIs”),这些金融机构遍布全球,占全球项目融资市场的90%以上。
三、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内在要求
为应对信贷中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商业银行将环境标准纳入其整体信贷战略及贷款项目评估之中,并发展出风险管理体系,强调客户的环境风险和银行责任,作为绿色信贷尽职调查(duediligence)的基础。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或内在要求在于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政策、贷款文化和贷款管理流程之中。
(一)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制定相应的环境信贷政策
环境信贷政策通常由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制定,并作为银行员工及顾客的工具和指导信号长期存在。完善的环境信贷政策将有助于:①为员工及顾客提供商业银行关于环境风险及有关环境议题的清晰指南;②向员工及顾客阐明商业银行如何通过特定的程序、毕业论文承担哪些责任来实现其经营目标;③确保与环境风险相关的贷款以一贯且公平的方式承做;④为与环境风险相关的银行业绩的评价提供明晰的标准。
很显然,银行环境信贷政策应具有可操作性及成本效率,同时还应考虑环境风险敞口、人力资源限制和市场限制,并对以下问题作出回答:银行现有的贷款及投资组合在哪些领域暴露于环境风险之下?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贷款的风险敞口是否具有较大的差异?环境风险管理需要哪些人力资源、需要对他们进行哪些培训?银行环境信贷的主要竞争者有哪些?环境信贷产品价格及质量层面的竞争程度如何?环境风险调查及转移成本是否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竞争地位?哪些细分市场的顾客对交易成本的增加更为敏感?等等。
(二)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进行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环境及社会风险可分为三类:①直接风险(directrisk),指的是银行因清理被其借款人污染土地所蒙受的直接法律责任(如借款人破产)。②间接风险(indirectrisk),反映了借款人的环境负债可能影响其偿付贷款能力而造成的风险。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企业必须在环保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政策要求,从而可能影响借款人的现金流继而影响其偿贷能力。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③名誉风险,反映的是银行因与环境问题投资关联而遭受的名誉损失(Thompson,1998)。勿庸置疑,声誉与形象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随着政府、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对银行信贷政策关注程度的日渐提高,银行在贷款项目环境风险审查上有失谨慎而导致的环境及社会影响将会对银行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继而影响银行的市场价值和业务开展。
实践证明,有效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有助于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继而改进银行的经营绩效。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辨识、评价、控制、转移和监测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过程,不仅适用于单笔贷款,而且适用于集合贷款和投资组合。其目的在于使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敞口最小化的同时,对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提供足够的保护。商业银行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时,必须重点关注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环境风险的级数(严重程度)、环境风险影响的持续期、环境风险的敏感性和不可逆转性、环境风险和收益的社会影响(即特定的环境影响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是否有助于环境风险和收益的均衡分享)、是否符合相关立法特别是环保法的要求等因素。
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流程可分为环境及社会风险识别、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环境风险控制及转移、环境风险监测等。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
1.贷款项目按环境与社会标准进行分类过滤。
根据赤道原则,贷款项目发起时,EPFIs应当参照IFC的环境与社会标准将贷款项目分为A、B、C三类,分别代表环境或社会层面的高、中、低风险。A级及B级的贷款申请者必须完成社会及环境评估,且在与当地利益相关者磋商后,须备妥环境管理企划书,说明如何减少或监测项目在环境与社会方面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为了提高审贷效率,往往会结合具体情况,按贷款项目环境风险高低进行分类(如加拿大皇家银行将贷款划分为三类,参见表1),不同环境风险类别的授信项目,其风险识别和评估、内部研究及外部专家认证亦有所不同。如果贷款项目落入表内所列的范畴,则贷款申请将提交至地区分行或总行,视具体情况请外部咨询人员进行评估。对于I类项目,银行有选择地请外部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II类项目需请外部专家提出行业的具体风险;III类项目则需请资深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调查。
2.贷款项目进行环境及社会评估。
根据赤道原则,贷款项目的环境及社会评估应针对以下项目:社会及环境条件基准评估;更符合环保及社会责任的可行替代方案的考虑;东道国法律法规及适用的国际协定及协议的要求;人权和社会健康、安全及保障的保护(包括风险、影响及保障个人使用项目安全的管理);文化遗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包括变更自然或重要居住地或法定保护区域中的濒危物种与敏感性的生态系统);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使用(包括通过恰当的独立认证体系认证的可持续资源管理);危险物质的使用和管理;重大灾害评估与管理;劳工问题(包括四项核心劳工标准)、职业健康和安全;防火与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影响;土地的取得和非自愿安置;对社区和弱势群体的影响;对原住民及其特有文化体系和价值观的影响;现有项目、建议项目及未来预期项目累计影响;项目设计、评估及执行中受影响方的协商和参与;能源的有效生产、运输及使用;污染预防、减废、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商业银行根据这些项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贷款提交、贷款审批或贷款发放。图1为加拿大商业发展银行(BDC)的环境评估决策树。毕业论文
3.借助环境保险及金融衍生品转移贷款风险。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保险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为环境风险的转移提供了有利条件。商业银行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保险政策实施风险保护:一是要求顾客考察使其免于环境责任的保险;二是要求顾客以银行为受益人,购买环境责任险;三是以第一方保险将商业银行全部贷款组合的环境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四是要求环境顾问掌握专业保险赔付知识。除保险市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亦为包括环境风险在内的信用风险的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4.进行动态的环境风险监控。
由于在贷款持续期间或投资期间,环境风险可能会发生重大变化,加之借款人有可能违反环保法规及贷款约定,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对贷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动态监控。贷款环境风险监控对象包括单笔贷款和整体贷款组合,监控方法包括口头询问、信息披露以及对项目或场地的实地考察等。
四、我国银行业推行绿色信贷的相关举措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了环境蕴含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例如,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加合国环境署金融计划项目(UNEPFI);兴业银行因在能效融资产品开发和推广方面的优秀表现,荣获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可持续银行奖评选活动中“年度可持续发展交易奖”,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中国商业银行。然而,也必须看到,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初步制定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指导意见,但我国银行业在实施绿色信贷方面仍有待于更新知识、积累经验。特别是,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的环境恶化与个别地方政府官员腐败、法规执行不力、缺乏公众透明度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广绿色信贷,推动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的顺利推广、实施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为实施绿色信贷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国际经验来看,毕业论文商业银行要发展成为可持续银行一般需经过四个阶段:防御阶段、预防阶段、进攻阶段以及可持续银行阶段(Jeucken,2001)。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还处于防御阶段,对环境风险的认识还有待加强。而要从防御阶段逐步推进至可持续银行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至少要就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做好准备:一是战略准备,要把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确定环境目标,确立标竿和报告制度,明确决策者必要的沟通职能。二是政策准备,要结合实际制定商业银行的环境信贷政策,编制环境风险管理方案,用以指导信贷活动及其他业务。三是人才准备(包括内部人才准备和外部人才准备),由于环境风险评估的专业性强,我国商业银行能够担当此重任的内部人才并没有特别储备,因而需要加大引进此类人才的力度;外部人才准备则是需要对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的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四是组织机构准备,从职能和公司治理方面为绿色信贷提供支持。Ganzi&Tanner(1997)调查显示,许多银行均设立了环境部门,并开发了环境友好产品,如英国合作金融服务(CFS)设立了道德政策部门(EthicalPolicyUnit),并赋予该部门业务否决权;再如瑞士信贷银行建立了环境执行委员会(EnvironmentalExecutiveBoard),由董事会直接领导,监督、记录绿色信贷业务,并就与环境相关的议题提出战略对策建议。五是产品准备,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融入环境及社会责任理念,而且要吸取传统信贷产品的成功经验,如弹性、友好度、便于个人管理、捆绑或低风险等等,这些特征均应成为绿色信贷产品设计的核心,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
(二)商业银行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着力,构建绿色信贷激励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由于国资部门仍未完全实现公司化,股东本身对于长期利益以及短期利益的关注存在一定的矛盾。加之各银行均实行分行制,管理链条较长,且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并未将环保绩效纳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无视总行关于实施绿色信贷要求的可能。2007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就显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业累计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4.1%,均呈逐季加快趋势。基于这一背景,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这里面,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的政策。另外,绿色信贷评估涉及面广,评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从短期来看,银行对企业竖立绿色屏障时,也就意味着有可能丧失部分优质客源。然而,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政策要求支持对环境有益的项目,通常的办法就是降低利率、优惠贷款,加之从现有的经济利益角度来考量,绿色信贷所支持的项目,有相当一部分是经济效益并不太好的项目,如风电和垃圾发电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业银行的盈利。鉴于此,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以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毕业论文
(三)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为绿色信贷的推行扫清地方保护主义障碍
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03-2005年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EconomyandLieberthal,2007)。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以各种方式对银行进行信贷资源的争夺并试图转嫁改革成本。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以各种名目、各种形式干预商业银行的业务,进而导致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扭曲。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部门行为的调整和约束、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是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同时,可以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促成商业银行与各级地方政府就共同环保事项或流域性事务进行结盟或签署环保协议,形成书面契约约束。
(四)加强与环境利益相关者的联系与互动,营造良好的绿色信贷实施环境
环境管理体制是指国家有关环境管理机构设置、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划分等方面的组织体系和制度。它具体规定了中央、地方、部门、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利益以及相互关系,核心部分是关于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管理机构的职权分配以及各机构之间的相互协调等问题。一些西方学者在对环境管理体制问题进行讨论时,往往会把公众参与的问题考虑进去。他们认为,在环境管理体制的结构关系中,除政府的行为之外,还有社会利益团体和管理行为人,它们都是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环境保护事业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具有较高的社会化程度,企业和公众在环境管理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这方面,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较长时间以来,我们所说的环境管理体制仅指政府内部机构的设置,而公众的监督和参与则被视为是外部作用机制,一般不纳入进来。
一、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由地方政府通过计划、组织、调节和监督,来协调社会中的各种关系。这一体制的优点在于能够很好地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逐步形成了“五级管理”、“四级机构”的组织体系。这种管理体制对于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自然资源相对较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也比较晚,正处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管理手段较为薄弱、环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的转轨时期,因此该体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它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部门分散、地方分割、条块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管理手段相对滞后,很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阻力。
我国政府对于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大体上是一个倒“金字塔”的结构,即中央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数量较多、规模较大、人员充足、技术设备好,对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比较强;相对中央管理机构来说,各地方设置的环境管理机构,越往下数量越少、规模越小、人员越缺乏、技术设备越差,环境监管的执法能力也越弱。就拿我国的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来说,它的技术人员编制较少,但实际工作人员的数量却严重超编,大多数人员没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专业知识,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在机构改革中被分流到了环境保护部门,同时又没有较好的方法对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环境保护部门的技术设备配置也比较落后,缺乏基本的监测手段,不能有效地对排污总量和违法排污现象进行监测,有些甚至还需要将监测项目送到市一级部门进行分析。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手段,监管人员在现场进行执法主要依靠自己的感性认识和已有的工作经验,这样及时取证就有一定的困难。由于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与通信工具,一旦发生违法排污现象很难及时到达现场,从而做出快速应急反应[1]。我国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环境管理体制,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存在行为差异。
中央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把保护环境上升到了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从中央政府的角度来看,由地区间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所带来的外溢效应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都意味着整个国家的环境质量在不断提高。但从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对于环境保护的态度就比较复杂,因为环境本身具有外溢性和跨区域性等特点,该地区对环境问题加大投入进行治理,可能得到收益的并不是该地区而是邻近的其他地区,这样就使得一些地区忽视环境保护而片面地只追求经济效益。在发展与环境的目标选择上,地方的目标函数与中央存在差异。中央政府强调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而地方政府的目标则明显偏重于局部、眼前的经济发展。在环境保护政策的决策与实施上,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着“讨价还价”和“对抗”的倾向。地方政府在落实环境管理的具体政策时,会与中央政府的要求产生一些矛盾与冲突,而地方政府则会凭借自身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和信息优势,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式,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自身利益的损失[2]。所以,在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存在一定的行为差异。有学者认为,从环境保护的纵向管理上来看,我国是以地域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只对本级政府负责,在环境保护机构内部上级与下级之间只是一种业务指导关系,上级对下级缺乏应有的制约力,执法过程中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3]。由于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同地区对于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也不相同,因此,在资金投入上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有些地区投入了较多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而有些地区则投入较少。这种现象必然造成地区之间环境管理力度上的不均衡,时间一长可能就会导致一些原来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向不重视环境保护的地方政府看齐,减少资金投入。即使某些地方政府一些有远见的官员真的下大力气治理本地区的环境,但由于环境的特殊性,我们也很难全面衡量其治理环境的业绩,这就使得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二)地方环境管理机构在设置上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目前全国有不少环境保护部门,特别是县级环境保护部门仍挂靠在城市建设系统上,仅属于城市建设系统的一个部门,这种现象给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城市建设往往引发一定的环境问题,而作为城市建设系统内的机构自然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环境监督管理,环境监管难免会流于形式。因为没有独立的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也都难以保障。有些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内的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者根本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而环境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是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部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反映在机构的设置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都应该进行强化,不能侧重于任何一方。有些自然保护任务非常繁重的资源或农业大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有的省有自然保护监督管理机构但力量薄弱。在一些县和农村,环境和自然保护工作仍然很繁重,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编制则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甚至还有些地方出现了没有人管理这方面的工作的情况。
(三)行政区划的地方环境管理体制,不利于跨区域环境问题的协调。
环境问题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和区域性,一个地区的环境污染可能会影响到周边其他地区,往往会超越行政区划的边界,不受行政辖区界限的限制,如酸雨污染、流域水污染、海洋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等问题,都具有跨行政区域的特点。针对这一现象,设置相应的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同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流域环境保护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建设还很不够。虽然在几个大的流域建立起了水资源保护委员会,但从隶属关系、职责、权限的配置和法律地位上来看,该类机构并非强有力的流域环境管理机构。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环境管理体制,地方环境保护局隶属于地方政府,这就使得一个有机的整体被这种体制分层切块,个别地区为谋求经济的发展而不惜损害其他地区的利益以及阻碍环境管理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跨区域执法难度比较大[4]。
(四)中央政府监督乏力,难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制。
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也就是说,环境质量的好坏,地方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但相关法律既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如何履行其责任,如何保证其履行责任,也没有明确规定如不履行职责应承担何种责任[5]。在经济增长水平仍然是衡量和反映各级政府和领导政绩的主要标准的情况下,考核干部实行的是自上而下、以GDP增长为依据的体系。在对地方政府官员进行政绩考核时,各种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仍然是重要的内容,尤其是GDP的增长,把本地区的经济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企业规模、招商引资情况等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性指标,而对于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与党的建设等方面则没有硬性要求。这种考核体制某种程度上鼓励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热情,挫伤了地方提供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的积极性。“这就促使一些地方将完成经济指标作为本地区发展的首要任务,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地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发展才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GDP增长才是硬道理,不顾资源、环境的可承载能力,盲目上项目,搞投资,造成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现象十分严重”[6]。地方政府中的部分领导从个人和本地区的短期经济利益出发,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紧迫感,甚至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错误认为要大力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就会阻碍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影响政绩目标的实现,甚至出现干扰环境执法行为,明目张胆地保护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在地方政府的默许甚至支持下,一些企业采取暴力手段阻止环境执法,甚至抗法。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政府是否依法履行对本辖区环境保护质量负责的义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仍然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进行监督和制约。
二、实现地方环境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发展的思路。
(一)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部门职能。
国家应将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由微观管理转为通过宏观调控进行指导和服务,转变工作理念,由单纯的管理转为真正的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总局在宏观决策管理方面的职能,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的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与经济发展部门的关系,初步建立起科学的行政运行规范。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在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同时,运用必要集中和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标准等的制定权集中到中央,同时又要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根据各个地区发展存在的差异,环境标准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而对于跨区域的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的处理权限都应该集中到中央,将局部性的环境问题,如噪声、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问题的处理权限放到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问题其处理权限应该放到中央,而环境保护合作项目则可以放到地方,环境主管部门在工作中所起到的只是引导或指导的作用。
(二)加强人员和机构方面的建设。
精简机构主要针对的是非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而政府部门职能的部分不但不能精简,反而要不断加强。从整个国家的发展趋势上来看,在对其他国家机构进行精简的情况下,对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国家机构应该不断加强。因为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只注重发展经济,对于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导致环境污染欠账较多。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仍然需要投入较多的资金对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但环境的改善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现有的生态环境可能还会进一步不断恶化,在将来的20年甚至30年里,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能仍然不会有明显好转,所以,从整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来看,要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加强环境保护。
(三)健全环境保护跨部门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机制。
环境保护政策离不开部门发展政策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责任,而不单单是某个部门的职能。要把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对资源的消耗、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纳入统计指标,使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要建立国民经济绿色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不仅要有经济指标,而且也要有环境指标、人文指标,用这些指标来衡量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水平,全面、科学、合理地评价地区、单位和干部的业绩。要改变不平衡的管理体制,形成综合权力机构,就需要顺应政府机构改革的潮流,通过计划、预测,综合考虑潜在影响因素,协调各部门间综合处理经济、环境和社会的问题,加强跨部门的统一规划与管理。在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上,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存在一定的矛盾,健全环境保护的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制度就显得尤为紧迫。
参考文献:
[1]胡双发,王国平。政府环境管理模式与农村环境保护的不兼容性分析[J].贵州社会科学,2008,(5):91-96.
[2]邓志强,罗新星。环境管理中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分析[J].管理探索,2007,(5):19-21.
[3]游霞。环境管理体制若干问题探讨[J].科技管理研究,2007,(10):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