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3 08: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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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浙南名医陈虬等人创办的利济医院及医学堂是我国最早一所新式的中医学堂,利济医派,在温州地区乃至全省都具有非常高的名望和地位,经过数代人的薪火相传、心血浇铸,瑞安市中医文化建设不断聚焦世人关注的目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的优惠政策,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了中医药在基层卫生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我们深切感受到“重思想引领,强文化内涵,求特色发展”是关键。
我院在“大医精诚”服务理念引领下,秉承“传承、更新、精实、至善”的院训,努力建构自己的特色文化,不断追求“简、便、廉、验”中医诊疗需求的发展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品牌,发展内涵,彰显特色,用独具个性的中医文化引领医院全面发展。2015年成功创建温州市第一批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瑞安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 重理念,传承利济中医文化
瑞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务人员中倡导“大医精诚”的奉献精神,让员工深刻理解“欲救人而学医则可,欲谋利而学医则不可”的道理,把一切为了患者的理念化为自觉的行动,取得良好的效果。经过多年的沉淀,中心发挥中医诊疗特色,打造自身品牌,开设中医内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治未病等科室,形成的独特中医药治疗骨伤科和胃肠科的优势,临床医生从多途径、多方面使用针灸、推拿、理疗、牵引、薰蒸等中医治疗方法,坚持做到能用中医药治疗的不用西医西药,能用非药物治疗的就用“中医外治法”的特色疗法,改变患者单一的治疗手段,进一步满足群众对“简、便、廉、验”中医诊疗的需求。
二、 重服务,塑造行为文化
院长说,“被规范的行为是制度,不言而喻的行为是文化”。文化则可以影响和引导人,可以形成人的习惯,铸就人的信念。文化决定着制度的形成,也影响着制度的实施和效用。
首先加强医德医风文化建设,在医院内部打造一面职业道行为规范形象墙,以《工作规范》、《对待病患礼仪规范》、《医德规范》、《同事相处礼仪规范》等各种行为规范提升医护人员的道德素质,继而把道德原则转化为医护人员的内在素质和自觉行为,帮助医护人员判断善恶、荣辱的界限,陶冶情操,明晓对病人、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形成强烈的义务感、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其次是职业道德行为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考核那些工作水平低、职业道德差的医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停职待岗、推行“末位淘汰制”等激励约束机制,增强竞争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感,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道德修养,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再次坚持职业道德行为与专题教育相结合。在医院范围内开展诸如“医德医风考评”、“医德医风大家谈”等一些专题活动和“怎样为病人服务”、“怎样做合格的医护人员”等大讨论,让医护人员了解病人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展现新时期医护人员形象。
医院的文化体现在每一位医护人员身上,体现在每一位职工身上,也体现在每一个管理人员身上。我们需要把这种文化弥漫在医院的各个场景、各个方面,每个患者和家属、每个进到医院来的人都能时时感受到这种扑面而来的文化的存在。
三、重提升,加强中医药特色服务
申报材料>
省级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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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四、创建任务分工
区双创办负责全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环保分局协助区双创办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审评和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其中绿色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社区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村庄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家庭由妇联组织实施,绿色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饭店由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标准
对照《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评审细则,依据市双创办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其它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六、审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3、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并自评打分。
4、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消费等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彻底,稳定达标。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县区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市级命名,达到市级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省级命名。
七、创建步骤
1、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相应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区级绿色单位”的,由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环保局审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的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区环保局审查合格后向市环保局“创绿”组委会申报。
3、环保局创建标准对创建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市“创绿”组委会对申报市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工作结束后,将负责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
八、申报与审查
1、单位申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单位到环保局领取并填写“绿色单位申报表”,连同申报相关材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各创建单位将申报各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经区环保局审查后上报市“创绿”组委会。
2、审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环保局,并对由其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查后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并由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3、现场评估: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书面审查达到要求的,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表彰命名或向上级推荐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环保局配合市“创绿”组委会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拟定表彰名单以及拟向上级推荐表彰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市“双创”办审定。
九、表彰命名
区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区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绿色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有效期为5年。市级绿色单位由市组委会负责。
原则上只有获得下级政府命名且达到一年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上一级命名,但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创绿”组委会同意也可以越一级申请命名。
原则上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命名称号。
十、要求
认真总结年全省首批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创建一批硬件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人民群众满意的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㈠坚持培育、创建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断加强综合能力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㈡坚持科学、先进、适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科学制定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确保活动的先进性与导向性。
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建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创建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的有效性。
㈣坚持多方参与、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动性,广泛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按年度分步实施。
三、基本条件
㈠在城市范围内设置、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第一名称注册,设置独立或相对独立的财务账号,独立核算。
㈢服务人口少于5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于7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150平方米。如设置病床,以护理、康复病床为主。
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㈤政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按照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能及时、足额拨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㈥机构两年内未发生任何责任医疗事故或违法违规事件。
四、星级(省级示范)机构标准
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环境温馨,人事、财务、资产、药品管理有序,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注重文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
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医药费用控制良好,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㈢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满意,反映良好。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满意度高。
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探索总结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实践经验。
㈤按照《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考指标体系》分数达到950分以上。
五、创建活动安排
㈠创建阶段(5月11日-6月30日):各市组织所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活动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开展创建活动。
㈡自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参加创建活动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查,经自查达到标准的,填写《省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表》和机构评分表、撰写创建自评报告及提供相关的影像资料(照片、幻灯片或视频),向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评定申请。
1、项目申报单位是区属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2、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区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符合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并在区内实施。
第三条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报、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创新发展,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医疗单位开展相关课题的研究,突出学科带头人的作用,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学科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补助经费立项和验收后各拨付一半。
第五条为促进教育事业的提升发展,鼓励创建一批科学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和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学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和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对获得年度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比赛、信息学联赛的一、二等奖的学生所在学校,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2万元、1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同一学校奖励额度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计奖。
第六条为促进科学普及事业的蓬勃发展,着力推进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普示范社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对新建的科普网站、科技活动室、科普主题公园等科普场所和设施,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区科技局申报,每年择优选取1至2个项目按实际投入的30%予以补助,原则上最高额不超过30万元。
第七条为促进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的提高,重点鼓励针对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的软科学研究,对由区软科学评审小组评审的项目,按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第八条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并经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同意申报后,提供全套申报材料。区科技局全年受理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的申报,采取分批方式组织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要求。
第九条对列入区科技计划经费安排的社会发展领域内项目,由区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项目合同书并按照规定拨付经费。过期未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一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活动。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活动联系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联系挂钩的村、企业和社区进行认真调研,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认真制定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服务民生的思路和方法,积极帮扶农村进社区的困难户,落实定期联系走访慰问制度,认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卫生环境整治。2014年,领导班子成员共走进基层10次,走访困难户9户。解决永丰镇四塔村帮扶资金3万元,五岳社区共建资金5000元,9户贫困户每户500元扶贫资金。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为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稳步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中心”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基本准则常抓不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教学活动,增强了“中心”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防腐能力。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培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不办事行为。今年以来,“中心”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和行为发生。全面树立了高效、廉洁、文明的服务新形象。
“中心”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管理。在中层干部任用中,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程序,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有效提高了用人质量,推动了干部任用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共选拔任用中层干部4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3名。形成了以群众公认为基础、以德才表现为准则、以工作实际为尺度的干部选拔机制。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不够到位。个别进驻单位人员进,业务不进,对窗口授权程度不高,个别窗口存在办事群众“两头跑”现象。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职能交叉,部门强调各自的办事程序,并联审批工作推进较慢。
三是少数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个别部门不严格要求选派窗口人员,人员述职参差不齐,给“中心”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窗口审批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努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中心”新办公用房的建设进度。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开始建设,到2016年搬入新大楼办公。二是加大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和规范。
(三)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
,全面实现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权力事项向网上大厅集中;许可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四)强化审批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服务现场管理,推行亲切服务,规范服务行为。二是教育引导窗口人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发挥考评工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1.“一窗口”受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会办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办理牵头组织工作。取消涉建项目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岗位,由受理窗口统一受理,并在审批办结后统一发证。
2.“一票制”收费。全面清理涉及项目建设中各类审批收费事项,进一步规范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实行“一票制”收费制度,将各部门的收费事项进行“打包”,统一优惠标准,统一票据、统一结算,节省收费办理时间,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3.“一枚章”审批。(1)实行“委托审批”。将市级机关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审批权以“委托”方式交予市政务办行使,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入驻中心的有关部门履行审核手续,审批办件统一使用“__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专用章”。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审批决定事项,有关审批手续需加盖各部门行政公章的必须无条件办理。(2)实行并联审批。按照“流程整合、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结”要求,将“串联”递进模式改为“并联”推进模式。使并联审批从一事一议性的个性化服务变为有章可循的正常化制度。(3)实行“容缺预审”。涉建项目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市政务办可先予以受理预审,待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4)试行“模拟审批”,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谋划,联合预审,能办的事提前办,能走的程序提前走好,最大限度节省审批时间,全力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创建理念,逐步形成各区人民政府主导,街道办事处主管,各社区居委会实施,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创建机制。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改善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2—3年的时间,把我市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宜居社区(20**年创建100个宜居社区)。为实现建设“亚心之都、国际都市、商旅名城、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我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宜居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政策措施、具体方案;协调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行政执法、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宜居社区的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冯旗兼任,副主任由秦继军和张德中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掌握全市宜居社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创建工作动态,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创建工作信息,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评优和表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做好创建宜居社区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
(一)园林绿化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嵇广江兼任;
(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指导组,组长由乔泉兼任;
(三)环境保护行业指导组,组长由张晨兼任;
(四)物业管理指导组,组长由唐庆令兼任;
(五)社区容貌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晓鹏兼任;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指导组,组长由李宏斌兼任;
(七)社区服务行业指导组,组长由王凤云兼任。
社区专项行业指导组职责是:按照行业分工和各专项创建标准、计划,指导并协调各区、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范围
**市行政辖区内的482个社区。
四、创建标准
(一)园林绿化。
社区公园、游园绿地、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绿地、公共绿地、小区、单位庭院等乔灌木、花草搭配合理,绿量充足;小区绿化率达到30%;社区绿化景观整洁优美、环境宜人;绿地养护、病虫害防治等措施及时有效,绿地灌溉系统配置齐全;绿地内草坪、道路、水体等设施的日常保洁管理制度完善,督促检查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没有垃圾死角、无杂草杂物和漂浮物;栽种花草、浇水、清掏等作业无污染道路现象。
(二)环境卫生。
有健全的保洁队伍,有保洁工作制度,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密闭中转,无焚烧垃圾、沿路洒漏现象;积雪污物及时清运,果皮纸屑及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保持社区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干净整洁;有完善的早、夜市管理制度,中心城区没有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开设市场的现象,巷道内的经营摊点要划行归市,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有专人负责卫生保洁,专用垃圾容器干净,垃圾实行袋装,无乱堆乱放,闭市后,及时清扫,垃圾及时清运,市场周边环境干净,环境卫生达标,管理规范有序;小区房屋的公共走道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占用或堆放杂物;拆建施工工地设置遮挡尘土和安全防护设施,运输、装卸、堆放、使用泥土和砂土等散体材料不得污染周围环境,进出工地车辆不得带泥运行。
(三)环境保护。
道路两侧店面、公共场所、单位、居民院落的废气、废水、废渣要达标排放,无工业、医疗、有毒有害等危险废物排放;无噪音扰民,及时协调解决居民对噪音污染的投拆;无露天烧烤、违章燃煤锅炉、露天煤厂、废品收购站等污染环境现象;工地夜间施工作业符合环保要求。
(四)物业管理。
协调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制度,认真解决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单位排忧解难。
(五)社区容貌。
社区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单位院落、居民楼外立面及楼道干净整洁,设施完好无损,设置门面招牌、灯箱广告不断字缺亮,灯饰功能完好无损、美观整洁;居民住宅设有明显的楼院幢号标志;无违法建设,违反规定乱搭乱建现象;建(构)筑物墙体、设施上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无乱占道摆摊设点、乱设广告牌匾、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现象;无违反规定放养家禽、阳台乱吊乱挂、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和占用破坏绿地树木,占道洗车等现象。
(六)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供、排水井盖齐全,管道畅通,无因管理失误造成停水、污水跑漏污染环境等现象;路面铺装硬化达90%以上,道路平整、无破损、无坑洼积水;所建公厕为二类以上水冲式,标志及指示牌按国标要求设置,做到无味、无蝇、保持清洁;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单位、居民院落按规定标准设置果皮箱和环卫设施;路灯装灯率达到100%,亮化率和完好率达到97%以上;无废弃的电杆、灯杆、电箱及管线;供暖和天然气设施齐全,安全可靠,检修维护和服务保障工作到位,确保正常供暖、安全供气。
五、创建程序
宜居社区创建采取“社区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年初各区制定创建宜居社区工作计划并申报(申报数不少于各区社区总数的30%);年终由社区在自查的基础上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各街道办事处初审,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后,报区人民政府,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创建标准,在查阅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有关部门审议和居民评议情况进行评定,将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考评,办公室评定后将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命名为宜居社区并进行表彰。
六、创建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年3月10日—3月20日)。
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市创建宜居社区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宜居社区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20**年3月21日—3月31日)。
各区负责组织所辖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内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容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全面、详细、准确地掌握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现状,为全面开展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提供依据。
(三)制定措施阶段(20**年4月1日—4月15日)。
各区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需要改进、完成和集中整治的项目,提出所需资金的数额和筹措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年4月16日—10月31日)。
根据宜居社区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建设基本程序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20**年创建宜居社区工作任务指标。
(五)自查自评阶段(20**年11月1日—11月15日)。
各社区对创建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将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初审,经街道办事处初步审核确认后,报所属区人民政府,由区人民政府将审核达到创建标准的社区统一报领导小组。
(六)检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16日—12月15日)。
领导小组组织七个社区专项行业指导工作组对各区上报的宜居社区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定20**年命名的100个宜居社区。
(七)总结表彰阶段(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将通过验收达到宜居社区创建标准的宜居社区报市人民政府审准,并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命名和表彰。
七、创建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创建宜居社区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区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本年度城区建设工作的重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和创建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理领导具体负责,各区和街道办事处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广泛宣传,勇于创新。
宜居社区的创建关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属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使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各单位、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和实践。要注重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的创新,通过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各种关系,健全社区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途径,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区把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加强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搭建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基础、社区为网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
(一)认真清理,切实精简,加大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精简力度
按照省、市的要求,××区对区级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2008年9月统计,区属各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经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保留实施181项,精简189项,在精简的189项中,取消20项,改为备案登记50项,区级初审转报82项,暂不审批37项,清理精简达到51.0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决定保留67项,精简68项,精简50%。2008年10月14日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批准,目前已向向社会公告,正式实施。
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从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注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
(二)建立网络,夯实基础,切实抓好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政务中心就是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流程再造,达到简化审批程序的目的,解决审批程序繁多,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8年12月,位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面积300平方米。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目前共有5个部门入驻办公,包括××区林业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窗口工作人员6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4项。2009年1-4月共受理和审批1294件,提供咨询1500余人/次。
2、大力推进部门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38个,除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5个部门以外,目前已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和相对集中服务窗口的有15个,包括劳动局、水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农机局、质监分局、发改局、商务局、档案局,设有服务窗口44个。未设立服务大厅的有18个,包括农业局、畜牧局、经济局、交通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煤炭局、药监局、粮食局、旅游局、气象局、体育局、地震局、民宗局、保密局、人防办。
3、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和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按照“服务重心下移、增强服务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区11个乡(镇)、街道中有4个设立了“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包括寥廓街道、建宁街道、越州镇、珠街乡,有4个在社区、村(居)委会和所辖部门设立了服务窗口,包括南宁街道、白石江街道、西城街道、东山镇,共有28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站。这些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接件受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窗口,不断延伸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涵,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寥廓街道于2005年5月成立了失地农民失业人员服务中心,经过不断健全和完善而演变为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现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农林科技、文体、民政扶贫、城建、综治、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12个窗口,提供34项服务;2008年共办理服务4500多起,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共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193万元,办理生育证540多份,为妇女提供孕检8378人次,完成“两移交”5228人,医保13000多人,推广农业科技25项,提供法律援助56人次,办理林权证350份。
建宁街道投入15万元在街道办公楼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并将街道的五办(中心)集中办公。
越州镇按照“大统一、小集中”的原则,建立了以党政办为主体的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在党政办、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办、民政所等窗口服务部门建成“一站式”服务点5个,推行定人定岗、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全面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越州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半年来共办理服务200多人次,办证600多人次,办结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8%以上。
在社区建设中,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办事,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区在全区全面推进“九星”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软环境建设。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区党发〔2007〕42号)的精神,积极整合社区现有资源,在社区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去年已建成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6个,占全区36个城区社区的17%;正在建设的5个,有11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列入2009年建设计划。
白石江街道在丰登社区、麟东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六站”综合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该街道幸福社区、保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近尾声。
西城街道多方筹措资金35万元,在冯官桥社区、三岔社区建成便民服务中心;至2008年7月以来累计办理各项服务300多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南宁街道建立了花柯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向阳社区、潇湘社区等便民服务站也在建设中。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证各项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保证。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区对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严格的配套实施办法,制定了中心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心和窗口单位的职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奖惩办法,制定了中心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区逐步建立了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一些执法部门对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制度汇编成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确保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
为保障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行,××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政务服务工作多方位全面监督,一是区监察局设立了投诉窗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效能督查,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区监察局投诉窗口将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窗口办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监督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承诺时限到期的,按照效能建设规定严肃处理,使整个许可办证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立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群众举报电话,加强了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今后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按照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的要求进行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四是在××电子政务网上设立投诉平台,实行网上评议投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开创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和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重点在“95531”工程上狠抓落实,即:
推行九项服务新举措:一、扩大公示内容。各政务服务大厅在原来的受理窗口、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等对外公开的基础上,将增加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结果等公示内容。二、完善投资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缩减承诺件办理时限。三、增加服务项目。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范围以投资类审批为主向便民类行政许可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方面拓展。四、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为申办者提供项目申请网上预审和预核准登记等服务。五、有效组织联办联审活动。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和登记的项目,设立联办窗口,进行联合审批。六、实行全程陪同或报批服务。凡是经上级政府批准或区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投资者需要,服务窗口可以全程陪同或报批。七、推动服务礼仪规范化。各服务大厅必须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提供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和热情服务。八、建立快速审批、急办项目制度。对于特急事项,各服务大厅受理后,只需要件齐全,有关窗口帮助特殊处理,快速办结。需在节假日服务的项目,只要预约,服务中心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处理。九、拓宽意见征询渠道。中心通过主动回访网上评议和电话采访申办者等多种形式,动态跟踪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中心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服务的重要途径,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手段。
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区把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作为政府加强服务、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搭建了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龙头、部门及乡(镇)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为基础、社区为网点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二、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
(一)认真清理,切实精简,加大行政审批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精简力度
按照省、市的要求,*区对区级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20*年9月统计,区属各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3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经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保留实施181项,精简189项,在精简的189项中,取消20项,改为备案登记50项,区级初审转报82项,暂不审批37项,清理精简达到5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决定保留67项,精简68项,精简50%。20*年10月14日经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批准,目前已向向社会公告,正式实施。
在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区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点,从规范审批程序和环节上下功夫,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服务手段上下功夫,从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管理制度上下功夫,注重加强对项目的后续监管。
(二)建立网络,夯实基础,切实抓好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政务中心就是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流程再造,达到简化审批程序的目的,解决审批程序繁多,收费不规范,服务质量和水平不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及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1、进一步完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年12月,位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面积300平方米。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年度工作经费6万元。目前共有5个部门入驻办公,包括*区林业局、*区建设局、*区文化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窗口工作人员6人,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4项。2009年1-4月共受理和审批1294件,提供咨询1500余人/次。
2、大力推进部门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38个,除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5个部门以外,目前已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和相对集中服务窗口的有15个,包括劳动局、水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烟草公司、卫生局、计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农机局、质监分局、发改局、商务局、档案局,设有服务窗口44个。未设立服务大厅的有18个,包括农业局、畜牧局、经济局、交通局、安监局、财政局、教育局、统计局、煤炭局、药监局、粮食局、旅游局、气象局、体育局、地震局、民宗局、保密局、人防办。
3、积极推行乡(镇)街道和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
按照“服务重心下移、增强服务实效”的工作要求,全区11个乡(镇)、街道中有4个设立了“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包括*街道、建宁街道、越州镇、珠街乡,有4个在社区、村(居)委会和所辖部门设立了服务窗口,包括南宁街道、白石江街道、西城街道、东山镇,共有28个社区、村委会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站。这些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集中办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和接件受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区、乡、村(社区)三级服务窗口,不断延伸政务服务工作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涵,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街道于20*年5月成立了失地农民失业人员服务中心,经过不断健全和完善而演变为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现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新型合作医疗、社会保障、、农林科技、文体、民政扶贫、城建、综治、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等12个窗口,提供34项服务;20*年共办理服务4500多起,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共发放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193万元,办理生育证540多份,为妇女提供孕检8378人次,完成“两移交”5228人,医保13000多人,推广农业科技25项,提供法律援助56人次,办理林权证350份。
建宁街道投入15万元在街道办公楼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和综治维稳中心,并将街道的五办(中心)集中办公。
越州镇按照“大统一、小集中”的原则,建立了以党政办为主体的便民服务中心示范点,在党政办、派出所、计生办、卫生院、办、民政所等窗口服务部门建成“一站式”服务点5个,推行定人定岗、公开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全面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越州信息网,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半年来共办理服务200多人次,办证600多人次,办结率95%以上,群众满意率98%以上。
在社区建设中,为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和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方便居民办事,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区在全区全面推进“九星”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软环境建设。各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见》(区党发〔20*〕42号)的精神,积极整合社区现有资源,在社区全面推行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去年已建成社区“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6个,占全区36个城区社区的17%;正在建设的5个,有11个“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列入2009年建设计划。
白石江街道在丰登社区、麟东社区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计生卫生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体活动服务站、环境卫生服务站、社会化管理服务站“六站”综合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该街道幸福社区、保度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近尾声。
西城街道多方筹措资金35万元,在冯官桥社区、三岔社区建成便民服务中心;至20*年7月以来累计办理各项服务300多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南宁街道建立了花柯社区便民服务站,*社区、向阳社区、潇湘社区等便民服务站也在建设中。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是保证各项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保证。为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区对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严格的配套实施办法,制定了中心管理规定,明确了中心和窗口单位的职责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奖惩办法,制定了中心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全区逐步建立了政务服务制度体系,一些执法部门对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指南制度汇编成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四)多措并举,加强监督,确保审批和服务公开透明
为保障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推行,*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对政务服务工作多方位全面监督,一是区监察局设立了投诉窗口,对进入服务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及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监督,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效能督查,加大对项目和收费应进不进、多头受理以及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区监察局投诉窗口将建立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对窗口办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监督各窗口单位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承诺时限到期的,按照效能建设规定严肃处理,使整个许可办证过程“看得见、行得正、管得住”,提高行政效率;二是各部门、乡(镇)街道及社区的“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立内部民主监督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设立了举报箱和群众举报电话,加强了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今后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都要按照公开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的要求进行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四是在*电子政务网上设立投诉平台,实行网上评议投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投诉处理机制。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努力开创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服务群众和提高效能的总体思路,重点在“95531”工程上狠抓落实,即:
推行九项服务新举措:一、扩大公示内容。各政务服务大厅在原来的受理窗口、项目名称、申报材料等对外公开的基础上,将增加设定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结果等公示内容。二、完善投资审批流程。进一步整合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缩减承诺件办理时限。三、增加服务项目。政务服务大厅服务范围以投资类审批为主向便民类行政许可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方面拓展。四、推进网上审批。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为申办者提供项目申请网上预审和预核准登记等服务。五、有效组织联办联审活动。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和登记的项目,设立联办窗口,进行联合审批。六、实行全程陪同或报批服务。凡是经上级政府批准或区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只要投资者需要,服务窗口可以全程陪同或报批。七、推动服务礼仪规范化。各服务大厅必须进一步规范服务用语,提供文明服务、礼貌服务和热情服务。八、建立快速审批、急办项目制度。对于特急事项,各服务大厅受理后,只需要件齐全,有关窗口帮助特殊处理,快速办结。需在节假日服务的项目,只要预约,服务中心将安排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处理。九、拓宽意见征询渠道。中心通过主动回访网上评议和电话采访申办者等多种形式,动态跟踪服务质量。
2、社区中心、街道办事处初选后,向管委会申报。
3、由区市容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依据区级园林式单位(生活区)标准,对初选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审查。
4、由管委会对审查合格的园林式单位(生活区)进行审议批准,予以通报和授牌。
二、区级园林式单位(生活区)标准
(一)园林式单位标准
1、单位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年度计划落实。
2、现状绿地率不低于3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绿地分布合理,乔、灌、花、草配置得当,景观效果良好,园艺水平较高,特色明显。
3、各项养护、管理制度完善,措施有力,配有专业园林绿化管理人员,园林植物生长良好,修剪美观,无毁损景物和破坏绿地现象,环境整洁。
4、全面完成单位义务植树任务。
5、文明创建成效显著。
(二)园林式生活区标准
在普遍绿化的基础上,做到树木、花草布置合理、四季有花、绿草如茵,结合开辟小花园或小游园,有适量的园林设施及小品,有活动场地,创造绿化、美化、整齐、清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
1、规划编制:有或居住小区绿化规划和绿化设计。
2、绿化指标:新建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区居住小区绿化率不低于30%,并按居住人口人均1平方米以上标准建设公共绿地。
3、绿化程度:凡能绿化的地方都已绿化,做到黄土不露天,占可绿化面积的100%。
4、绿地布局:绿地布局合理,坚持以绿为主的植物造景,乔、灌、花、草配置得当,花园或小游区内搭配花坛以及园林小品和休憩设施,如亭、廊、花架、桌椅等。
5、绿化施工:绿化工程应由相应园林绿化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且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6、绿化养管:养管责任制明确,有专人管理,养管资金落实。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枝干钗,无死树及枯桩残留。
7、绿地计算:除按绿地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外,摆花按盆径28CM的4盆折一平方米计算绿地面积,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阳台绿化不计入绿地总面积,只作为衡量小区绿化档次和水平的重要内容。
8、整形修剪:适树整形修剪,树形完整美观;绿篱无缺挡、修剪整齐;草地及时拔除杂草,修剪良好。及时检查防治病虫害。
9、环境质量:环境整洁卫生,绿地内无堆放杂物,无倾倒垃圾和污水。在绿地内无摆摊设点,无停放车辆,基本实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
10、绿化意识:经常性宣传绿化、美化环境的意义作用,提高群众绿化意识,培养爱树、养树、护草的自觉性。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完成法定植树任务。
11、其他要求:防盗网、空调、烟道、遮阳板等设置整齐、规范、美观。
12、本标准所称居住小区是指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住宅楼5座以上的小区。
三、评选时间安排
二、全镇目前医疗卫生的现状及问题
全镇现有公立医院和卫生院各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社区服务站7个,卫生室8个,民营医疗机构19家,民营药店56家(其中藏书7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人员670余名。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下,正常运作,从医疗机构的数量和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的数量来看,作为乡镇已是很可观的了。党委、政府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方面已作了很大的努力(如人民医院建设动迁、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合作医疗逐年提高结报比例,大病救助等),但是由于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较快,吸引了二十几万外籍人员入住全镇,使得上述医疗机构仍不能满足大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而使非法行医有机可乘,近两年虽经反复打击取缔300余家次,但据统计全镇仍有100余家非法行医单位,非法行医单位的大量存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木渎的安全稳定,几年来虽未发生过重大事故,但事故苗头不断、医疗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三、*年医疗卫生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1、建立和完善镇级公共医疗卫生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情况,能够做到迅速处置和有效控制。
2、择地建立木渎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将涉及医疗卫生的条线和行业,如:卫监、计生、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全部纳入其中,既能改善办公设施和条件,更能方便服务大众。
3、调整全镇社区卫生服务站(室)设置规划,按30万人和居住结构的实际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室)。
4、卫生监督分所增设5—8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强化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强势打击非法行医单位,同时能更有效地对全镇特别是农村食品卫生的监管。
落实非煤产业工作会议精神讲话稿同志们:
这次非煤产业“保增长,调结构”的工作会议,是在我们非煤产业直面全球经济危机冲击的非常时期召开的。刚才领导为我们细致地分析了20*年非煤产业的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非煤产业的重点工作,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制定了目标。希望非煤产业各单位回去以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新的一年,我们的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我们要主动作为,化解危机,把危机当成极具机遇的挑战,要制定长远的规划,抓好当前的重点。通过解放思想,改变观念,创新创优,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下面,我就非煤产业近期主要任务和相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培育拳头产品
为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非煤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非煤各单位培育拳头产品,切实做优做强做精非煤企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要进一步减少同类产品内部供应厂家,采取了份额向优势企业集中。原则上选定20*年集团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标单位,个别生产能力、20*年经营业绩及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原中标厂家的,经本单位申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后,可列入备选,申报材料要提前报送多种经营部工厂科。集团公司成立内部评委会,制定评分标准,对备选厂家实地考察评分筛选后进行实施。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对中标产品和申报产品的细致备检工作,抓住内部市场对内部产品优先政策的大好机遇,从规模、质量上狠下功夫,要确保供货时间,做好售后服务的预案,切实培育好企业的拳头产品。
二、积极提升主营业务
按照集团公司2009年党委工作会议精神,今年集团公司将改进非煤企业考核体系,重点考核非煤企业主体业务,各单位要突出做好主营业务,着力发展非煤主导产品,原则上每家不超过3种产品,达到减少业务工作范围,提升产品技术含量,积极培育龙头企业的目的。各单位要做好主导产品上报工作,报到多种经营部工厂科,经集团公司审查后确定。集团公司重点扶持可以做大做强的产品,集团公司内部市场也优先使用。因此,各单位要集中精力培育亮点,全力打造品牌和新的竞争优势,实现产业、产品在价值链条上不断增值。要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核心技术,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通过不断增加主营业务收入完成集团公司适当调减后的计划任务。
三、积极抓好安全工作
今年,非煤安全管理的中心任务就是要到打造本质安全型职工队伍。各单位要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舆论氛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事故公开追查、安全理论法规学习等教育活动。深入落实“手指口述”操作法,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积极培养职工自觉执行岗位行为规范的良好习惯,做到正规上岗,按章作业,把打造安全型职工队伍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各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对标找差工作,向样板化车间场所学习,认真总结样板车间场所的优点和先进的管理模式,按照高档次车间场所标准培育自己的样板化车间场所,进一步促使全集团非煤企业的安全质量现场管理跨进更高层次,实现车间场所的现代化。认真细化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抓好事故易发点、管理薄弱点、岗位危险源等重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