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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法治宣传工作和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企业单位迅速成立了法治县领导小组,把法制工作纳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法治县工作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同时不断健全法制工作年度考核责任制,通过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了大家学法用法水平和能力。
二、全面发动,积极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培训
各企业单位按照法律进企业要求,确定重点学习内容,坚持“以点带面”和多种有效形式和途径强化普法宣传,建立企业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组织企业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和与安全生产实际相关的法律培训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学习和工作氛围,参与组织依法治企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领大家正确地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观念,使企业员工的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极大提升。并打造电力公司和甑子湾水电站为法律进企业示范点。
(一)把依法治县与节能减排工作相结合
我局积极向社会和企业普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国家节能降耗政策法律法规,完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污染控制和监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
(二)把依法治县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
我局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特别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扩大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面和影响力。依法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大危险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依法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的上岗资质培训,切实有效杜绝生产安全隐患。
(三)把依法治县与扶贫帮扶困难企业解困工作结合
根据县法宣办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的部署,为顺利开展五五普法和法律进企业宣教工作,我们制定了“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基本途径。同时,成立了“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xx组长,分管保卫工作的公司领导xx、工会主席xx任副组长,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初具形成上下联动组织机构,加强对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了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本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宣教活动。
2010年10月25日“法律进企业工程”组织实施伊始,公司成立“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组成学习中心组,把企业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活动重中之重。首先,组织党、政、工领导班子及公司中层干部认真学习了《企业法》、《公司法》,党委书记xx主持学习并认真作了讲解,共有40多名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中心组学习活动。其次,坚持“多措并举”,围绕着建立企业、家庭、社会的宣传教育体系,立足于职工本身的特点,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活动。在职工生活区利用广播准时播放中央新闻,利用黑板报向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宣传xxxx“正义、和谐、效率”的企业文化内涵,同时设“厂务公开栏”,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制作“有疑难拨打12348,职工维权拨打12351”等长期性法制宣传标语,引导职工懂得寻找解决法律疑难的途径。在生产区制作以“树立正义、构建和谐、提高效率”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栏,分四期宣传《中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争议调解仲裁法》、《海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意见》、《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条例实施细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海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13个法规、条例,并安排2个半月内,由车间、科室用5个半天的时间组织员工学习以上法规、条例。通过车间组织学习、职工自学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有较大的提高,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在企业已形成良好的氛围。在抓好企业内部员工的法律宣传教育的外,公司还十分重视职工家庭、农民工、周边社会的法制教育,积极配合昌城派出所在耐村中学举办大型“远离,关爱生命”法制宣传活动,为耐村中学禁毒宣传活动制作横幅3条,公司内制作悬挂横幅2条,张贴计生、禁毒画展共40张,通过这一活动,有效遏制在厂区的蔓延,使职工家属子女受到一场深刻的教育,也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与此同时,我们结合制糖行业特点及本企业的实际,在员工中开展行业职业道德教育,着重以“改善工作作风,杜绝坑农、卡农、伤农,努力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作为重点,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自省自律,注重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努力塑造“正义、和谐、效率”的南华优秀企业文化形象,为构建和谐昌江,平安企业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三、经验与体会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 特别是通过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企,勤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企业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参与社会加强对周边学校学生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家属子女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通过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法》、《生产安全法》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依法参与企业生产管理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从而维护了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企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们在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车间科室领导法律水平低,普法教育效果差;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认为业务是实的,普法是虚的,重实轻虚;宣教硬件落后,与普法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总之,我们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对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决心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确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企业依法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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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今后努力方向
一是加强党委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政、工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普法工作格局,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同筹安排,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增加普法教育经费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的人、财、物保障。二是完善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重点对象的学法制度,同时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工作激励制度。三是巩固阵地,创新载体,扩大法制教育的覆盖面,在继承一切有效传统形式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广大职工的法律需求。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努力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法律信息服务。五是坚持普治结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坚持学用结合,通过加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努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兼职法制宣传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党工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水平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
(2)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平安创建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
全市平安泰安建设工作会议后,我们马上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围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开展“平安泰安”建设活动,明确“平安泰安”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党委会、委平安泰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紧紧围绕平安泰安建设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把平安泰安建设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平安泰安”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紧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部门平安泰安建设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地参加市综治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综治活动和平安建设活动,配合开展严打整治等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全面推进平安泰安建设工作深入健康地开展。经过全委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真抓实管,委机关、基层单位未发生任何案件或事故,全面达到了平安标准,较好地促进了全市工业流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二、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平安泰安建设工作
经贸委作为全市综治委成员单位,承担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治理公路“三乱”、铁路道口安全监护、民爆行业安全监管等项职能,工作面广量大,需要尽心尽责,下真功夫才能确保万无一失。我委结合经贸工作实际,对相关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制订工作措施,扎实细致地做好工作。一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扎实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案件35起,查获病害肉4019斤,取缔私屠窝点16个。加大加油站和二手车市场的管理,认真做好年度审验、日常整顿等工作。积极参与市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狠狠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整顿农资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兽药、饲料、种畜禽市场的监管,积极开展配合税务稽查执法活动,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力度,开展规范旅行社经营活动,保证了旅行社经营规范、竞争有序。二是加大了对非法收费站点的治理整顿工作,上路明察暗访20多次,行程2000公里,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严重的公路“三乱”案件。积极配合铁路部门做好铁路道口监护工作,确保了无责任事故。三是落实纵向分级横向归口的办法,开展部门内矛盾纠纷排查,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人次,处结率100%。四是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做好了民爆器材及电网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积极主动地为大企业发展、大项目建设搞好服务,扎扎实实地帮助企业、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我委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创新、节能等一系列政策;开展以创建“平安企业”为载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地企共建活动,加强协调,及时化解矛盾。适时对企业驻地周边的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自觉维护企业生产生活秩序,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工作
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对委机关全体同志进行法制宣传、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全委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既活跃了学习气氛,又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教育大家依法行政,学会用法律武器保卫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泰安市经贸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总结了《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今年被市普法领导小组评为“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
五、真抓实干,夯实平安泰安建设工作基础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措施,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民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各级各部门、各公用事(企)业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觉悟,认真查找本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本单位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和社会事务统筹能力;要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维护群众利益,不断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全县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健全机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考核。
各街镇、各部门、各公用事(企)业单位要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配备专(兼)职人员1—2名具体负责,并落实专门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持续、有序的开展。
三、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及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单位)
政务公开的主体是制作和保存政务信息的单位,具体包括:
1.县政府;
2.县政府各部门;
3.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4.在管部门;
5.各公用事(企)业单位。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2.县政府各部门、在管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
(1)部门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2)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
(3)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
(4)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5)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和期限,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行政主体资格公告情况;
(6)由部门行使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经费支出,特别是接待费、车辆管理费情况;
(8)部门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情况;
(9)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重要物资和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情况;
(10)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3.各街镇(含各街镇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内容:
(1)领导干部分工和机构职能划分;
(2)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各项工作方案和措施;
(3)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
(4)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收缴情况;
(6)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债权债务情况;
(7)上级政府下拨的专项经费及其使用情况;
(8)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9)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10)与村务公开相对应的事项:计划生育情况,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情况,救灾救济救助款物发放、优抚情况等;
(11)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12)群众信箱、群众投诉及其处理情况;
(13)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
(14)依法应当公开的的其他事项。
3.县级各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各街镇应当在内部公开下列事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单位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包括会议费、接待费、通讯费、印刷费、公务车费、领导干部差旅费、出国考察费等费用及其明细;
(3)干部交流、考核、任免、奖惩和事业单位专项拨款、职称评聘情况;
(4)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4.公用事(企)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事项:
(1)本单位职能、职责;
(2)领导干部分工和机构职能划分;
(3)服务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收缴情况;
(4)单位内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承诺;
(5)投诉监督电话;
(6)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5.下列政务信息依法不向社会公开:
(1)涉及国家秘密的;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3)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
1.网站;
2.新闻会;
3.新闻媒体;
4.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
5.办事场所(政务窗口)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
6.政务公开指南。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
1.政务公开信息收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根据本单位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
2.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收集、整理好的政务信息,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审查同意签署意见后,按公文处理要求存档。
3.政务公开信息。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及时通过相应形式予以公开。
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开政务信息,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的通知》(府办发〔2004〕107号)要求执行。
四、分工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行政机关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行政机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常态化,建立机构,安排人员,全面及时落实到位,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成立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4项制度,制定《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办法》,实现我县政府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责任单位: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县政府政务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责任机制,保障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权利,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三)扎实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1.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载体
(1)建立网上公开平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负责向公众公布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在管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子网站或者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2)建立政府新闻会制度。由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一组织,定期不定期县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处置等相关政务信息。
责任单位:县政府新闻办公室。
(3)设立新闻媒体“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县新闻传媒中心要在县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上开辟“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主要用于公布全县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需要让群众周知的事宜,涉及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面、收费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管理活动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后报县新闻传媒中心予以公开。
责任单位:县新闻传媒中心。
(4)举行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行政机关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前,要根据相关规定,召开群众座谈会、专家咨询会和专题听证,广泛听取相关专家、社会群众和有关人员的意见。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5)设置办事场所(政务窗口)公开栏和电子显示屏。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要在本单位公开场所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各街镇要强化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建好电子显示屏,办好政务公开专栏。要及时更新电子显示屏和政务公开栏中公开内容,保障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各级各类政策和重大事项。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6)制定政务公开指南。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编制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指南,明确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在公开办事场所免费发放印有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办事须知”,指引公众办事。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2.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在产生或者接到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责任单位: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
3.加强对行政机关重要信息公开的督查。各行政机关要及时准确公开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及住房、物价、环保、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等情况,抓好社会矛盾和重大事故事件处置情况的公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房管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等涉及上述内容的单位。
督查单位:县监察局。
4.加强对公用事(企)业单位重要信息公开的督查。对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等公共领域,要重点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等内容。
责任单位: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等公共部门和事(企)业单位主管部门。
督查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一是探索制定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相配套的管理与服务事项)工作的考核办法。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除县政府批准不进驻中心外,所有审批部门和所有审批事项均应进驻中心集中办理。进一步授权窗口,确保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审批业务骨干进中心到位,强化中心集中审批和现场办结率,切实解决审批部门中心外接件的问题。三是积极推进并联审批,不断提升建设领域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效能。四是积极统筹协调,强化外来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手续代办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优化投资环境。五是建立完善街镇政务服务(便民)中心,强化基层便民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各审批职能部门,各街镇。
2.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和相关规定,对我县现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能改为备案的改为备案;对各审批事项的要件进行彻底清理,能减少的要减少,能合并的要合并;创新行政审批模式,积极推行多领域并联审批,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
3.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强化现有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将该系统延伸到各街镇政务服务(便民)中心,将街镇及基层站所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不断完善和强化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考核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实现与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联网。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配合。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规范行政决策权的运行。建立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实行行政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和执行结果的公示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完善专家咨询和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论证。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街镇。
2.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行。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清理执法依据,按照全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定,严格处罚程序,从实体、程序、监督等方面对全县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处罚行为的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
责任主体:各行政执法单位。
督查单位:县监察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配合。
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理顺公共资源交易决策层、监管层、操作层之间的关系,创新运行机制,实行统一进场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专家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建立电子竞标系统、远程电子评标系统、班次标专家电脑随机抽取系统、现场音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交易公开、公平、公平。
责任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县监察局协助。
五、加强指导监督,切实保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统筹协调
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把政务公开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进程中总体谋划。一是指导各责任单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二是统筹协调全县重大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制定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指导全县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规制度规定,统筹安排,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执政能力,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二)加强业务指导
一、继续完善相应规章制度,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规范
化,落实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根据我们规划的规范体系,本年度,我们通过深圳律师网上广泛征询了全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定并实施了《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费用使用标准》,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继续建立和完善业务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发展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能很好的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培训计分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年度,我们对平时的考核登录都作了具体要求,在今年年检注册前,我们对全年的情况进行了统计,统计显示大部分律师都能积极参与、认真完成《计分办法》的各项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师未能完成继续教育的积分要求,甚至有个别律师全年没有参加过一次培训。为此,我们紧急召开了发展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协商,把律协全年组织的培训情况向全市律师进行通报,并组织律师进行补课,在规范考核工作的情况下,保证了年检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律师业务培训的途径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培训体系
(一)2004年9月,我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2004年度实习律师岗前教育培训”,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新执业的律师进行了系统化专项培训,这次岗前培训包括3名香港律师在内共有290名实习律师参加并全部通过了结业考试。我们还就培训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效果等进行了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本年度共举办由专家学者针对新法颁布、理论前沿、律师实务热点等重大课题所作的大型讲座22场,各专业委员会研讨会28场。公司、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委员会这方面的工作比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积极参与进行刑事律师的执业环境的改善工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金融法律业务委员会对零售商与银联的纠纷把握时机及时召开研讨会讨论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训计划,业务部也参加了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基本上已经通过《深圳市律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把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纳入到律协业务培训体系
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大型讲座、专业委员会研讨会、律师事务所内部业务培训为主线,并且通过《业务培训学分计分办法》鼓励律师参加全国性、地区性业务培训、研讨的多层次、多方位培训体系。
(二)本年度,我们加强了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交流和研讨,先后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联系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国洛杉机县高等法院法官分别进行了国际仲裁、英美证据法、公司法及美国律师制度的主题讲座,与美国律师协会等机构联合举办了房地产交易研讨会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讲座大多数主讲人都不要报酬,作为相互交流进行的。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关于深圳律师留学人员情况问卷调查,希望在律师队伍中发现、培养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语的师资人才。
(三)为更好的服务会员,我们联系中法图深圳分公司在举办大型讲座时进行主讲人专著及与专题讲座相关的著作展销。中法图还现场向律师免费赠送会员卡,对购书的律师进行8.5折优惠,并向律协资料室赠送了一批价值近2000元的法律图书,为律师购买专业图书、到会所查阅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受到律师们的欢迎。
2004年8月,我们面向全市律师进行了2004年度大型讲座综和评价问卷调查和业务培训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共收回问卷1000余份,律师对一年来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认为满意的为68.8%,对律协的培训工作不满意的为2.2%。业务部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我们对数据进行了分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加强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我们不断加强专业委员会对律师的业务指导,组织专业委员会对一些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提供咨询意见。同时,推动制定律师业务操作规范和律师收费指引。我们还确立了以律师在国企改制,农村城市化建设中发挥作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为切入点逐步确定重点课题深入研究、不断拓展深圳律师业务新领域。我们向市政府、国资委提交了《关于申请律师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请示报告》、律师在国企改革中的具体业务规范、《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国企改革的报告》。目前,国资委正在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暂行规定》,我们也组织专业委员会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我们计划联络深圳国资委联合举办一次关于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方面的研讨会,加强双方的沟通积极推进深圳律师参与国企改革。我们通过组织律师为行业协会和市民讲课,专业委员会联系各行业协会举办研讨会、律师所参加香港“中小企国际市场推广日”博览会等方式,扩大交流,为开拓律师业务创造条件。我们推荐律师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专家团,扩大深圳律师影响面,积极开拓律师业务新领域。
四、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性立法及政策制定活动。
我们组织专业委员会先后协助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修改意见;接受广东省律师协会委托起草《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组织专业委员会召开主题研讨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学者拟制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务院《专利条例修改草案(送审稿)》、中国证监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深圳房地产条例(代拟稿)》出具修改意见,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受到社会好评。;
五、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去年,深圳律师事务所出现了重组整合的趋势,不少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方面进行了的尝试。为了积极引导,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交流,2004年12月,我们组织召开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经验与问题”第二届深圳律师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深港两地十三名律师进行了发言,就各律师事务所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入研讨。此后,在徐建会长的倡导和直接领导下,律协先后组织多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专业化发展的交流会,前不久还召开了晟典律师事务所内部分配模式经验交流与研讨会,积极推动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编撰、筹备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案例集
为加强深圳律师对理论及实务方面的研究,我们决定编撰出版深圳律师论文集,在去年4月份和6月份就发出通知,面向全市律师公开征集论文和案例,还对各专业委员会做了具体要求。此次共征集到到论文73篇,案例26篇,由发展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审稿,并将刊登的文章进评定为优、良、一般三等,论文集最后选稿共77篇,保证了深圳律师论文集的质量。期间,业务部联系了中政、海天、民主法制、法律等四家出版社,会长办公会从整体费用、影响力等各方面考虑,决定将文集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现文稿已送至法律出版社,不久就可以与大家见面。
七、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了大力推动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同时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我们于2004年11月19日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业务委员会。其主要的工作在于推动和指导全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律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预防进行专门的研究与实践,组织深圳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立法、宣传和咨询活动,研究和推动深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深圳律师志愿者网络,关注公益事业,积极树立深圳律师正面形象。
八、建立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
2004年12月份,深圳律协成为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在全市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首批挂牌成立的15家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工作站之一,深圳律协wto事务工作站的工作重点包括:一是业务培训,包括举办大型讲座、专业研讨会,加强与其他行业协会的联系,组织有执业经验的律师对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培训;二是反倾销与产业损害预警信息传递;三是相关情报收集,由律师收集客户即相关行业、企业的在贸易过程中的不公正待遇等信息,由律协传递到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采取应对措施、收集相关数据提供依据。我们积极依托wto事务工作站,加强与政府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的交流与沟通,扩大深圳律师的影响,以更好的为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提供服务。
九、加强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港台地区的先进经验
我们积极落实深港两地律师协会合作协议,与香港律师
会联系将港方律师所专业特长进行收集整理,为深圳律师办理相关案件提供可选择的合作对象。经协调沟通,我们将选派12名律师赴香港实习;组织深圳律师赴台湾考察,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学习港台同行的先进经验,以促进深圳律师的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所作的工作,我要感谢各位理事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发展委员会郭星亚、张改梅两位主任、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们和秘书处的同志,是他们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我们的工作才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还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包括:
一、业务培训工作方面有:其一:业务培训专业化、系统性不够,非法律专业知识的讲座也鲜有涉及;其二,对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的监督不够,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培训流于形式;其三,建立由深圳律师组成的自己的业务培训师资队伍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
二、业务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及业务拓展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大力加强。
二、总体要求
在全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好字当头、好中求快、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升和发展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制造业,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确定的各项质量目标,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名牌产品和支柱产业,使主导产业的质量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地位,努力满足全社会多层次、高水平的质量要求。
三、基本原则
(一)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作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的根本宗旨。
(二)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强化企业的主体地位和质量责任,加快技术进步,推进技术创新。制定鼓励和扶持政策,为全面提高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环境。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把解决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质量问题、全面增强我区产品的竞争能力、努力提高全区整体质量水平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
(四)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社会形成“共筑质量大堤、共享和谐生活”的良好氛围。
四、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的目标任务
(一)全社会质量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培训,使质量知识在全社会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质量文化和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公众质量投诉和维权渠道畅通,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参与质量、监督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通过“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推进全区品牌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和自主品牌,不断增加我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数量。
(三)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标准计量质量管理工作,督促企业采用先进管理方式,开展产品质量认证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事故处理应急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小事故损失。质量问题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得到有效整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辖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质量损失率达到全市水平;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得到杜绝,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各类房屋建筑和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工程及工业、交通、电讯等项目的新建和改造工程,都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执行;竣工交付使用的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机械综合试验和验收一次合格,确保连续生产或正常使用。
(六)服务质量明显改进。服务行业积极推行国家标准和服务规范,拓宽服务空间、提高业务技术、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争创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先进单位,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七)生态与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重点污染源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率和达标排放率均达到90%以上;年内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人为生态破坏事件。
(八)旅游景区、旅游产业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在全区旅游景点推行旅游标准化工作,以秦陵博物院、华清池旅游有限公司为龙头的旅游景点服务质量的大幅提升,带动全区旅游景区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标准,创旅游名牌,建旅游强区。
五、工作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质量振兴为己任,积极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调动和组织各行各业持续推进以提高质量、振兴经济、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质量兴区”和“质量兴企”活动。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领导,由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负责争创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检查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质监分局副局长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质量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争创活动实施情况。联席会议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研究审定争创活动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工作计划、规划、远景目标,研究实施争创活动有关政策措施、总结汇报、表彰先进等。联席会议的联络员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研究实施争创活动日常工作,布置具体任务,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了解质量工作情况,研究协商有关事宜,提出工作建议。
(二)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1、质监分局要认真履行质量兴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职责,从源头抓好质量工作,督促企业加强标准、计量、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开展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引导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及质量体系认证,积极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抓好名牌产品和名牌服务企业的培育、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抓好特种设备、食品、建材、农资产品和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给予通报、曝光和行政处罚,对个别屡教不改的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落实打假责任制,积极组织联合打假、专项打假和日常打假行动,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网络,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积极推广质量兴区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把质量兴区活动引向深入。
2、区农林局要积极开展调整农产品结构和农业结构的相关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开展各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及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农药、兽药等投入品及包装、储藏、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力争农产品品种改良,档次提高,结构合理、质量效益明显。
3、工商分局要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商标监管,积极开展“驰名”、“著名”商标推荐和管理工作,查处假冒、仿冒商标等侵权行为,依法实施合同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命名活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及市场商品质量监管、监测工作,加大打假维权力度,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加强商品和服务诚信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4、区委宣传部要加大对质量兴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区财政局要根据质量兴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财力上给予必要支持,安排一定的质量兴区活动经费,并按时拨付打假专项经费。
6、区食品药监局要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食品及化妆品的质量监管,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故。
7、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提高全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卫生的宣传和监督检查。
8、区科技局要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农产品、工业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提高质量,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提供支持。
9、环保分局要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治理工业“三废”,严格新、扩、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行环境体系认证,巩固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0、区建住局要督促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完善质保体系。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其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引导、培育和推荐企业争创优质工程;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工程质量,杜绝质量隐患,防止质量事故。
11、区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质量,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区发改委、区经贸局、区商贸总公司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辖区工业企业及商贸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教育;抓好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广泛开展质量兴企,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广泛开展商务系统诚信宣传,提高商贸企业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积极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13、区旅游局要在本辖区各旅游景区(点)组织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加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14、公安分局要密切配合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采取极端行为阻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事件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
15、各街办要把质量兴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辖区质量兴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假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促进辖区各行业的质量工作,为质量兴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突出重点,狠抓关键环节
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必须在深化质量兴区工作中狠下功夫,创新方法,突出重点,抓出实效。质量兴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部门要统筹规划,通力合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质量兴区活动深入开展。
1、以发展名牌产品带动相关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市场机制和行政手段相结合,切实做好企业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工业产品及农产品名牌的培育、扶持和宣传力度,着力打造辖区优质服务和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的质量效益;有计划地选定一批品牌声誉好、生产规模大的企业作为争创名牌产品的重点扶持单位,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力;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和企业,建立争创名牌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名牌争创活动。
2、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开展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活动为契机,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全区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区争创质量强市先进区荣誉称号作出贡献。
3、加强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督促企业严格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消灭无标准生产,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帮助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计量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企业配备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生产检测设备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严格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工作,确保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鼓励生产定量包装产品的企业积极取得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深入开展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普及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帮助企业应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4、推动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完善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制假售假的企业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探索建立质量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企业失信行为。
5、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制假售假严重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切实解决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许可证、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
(四)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1、加强质量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将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增强群众质量法制意识。
2、加大质量建设投入。引导企业增加质量建设投入,切实加强新产品研发和科技创新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保障全县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生活稳定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保护原则,实现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与保障人民生活稳定相统一,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协调。
(二)总体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参加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两级公安等部门和电力企业紧密合作的政企长效机制,依法有效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建立健全以技防、物防、人防和其他有效防范保护措施组成的内部安全防范网络,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在全县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依法保护、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机构及部门的工作职责
(三)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加强督查与指导,协调解决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编发工作简报以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动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参与领导小组工作调研和督查;负责处理各类危害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案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五)相关部门职责。
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条例》和电力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和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与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意见,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加强督导检查,严格兑现奖惩。
⒊人民法院。负责对进入司法程序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案件,及时进行审理;针对涉电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适用法律指导意见;根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申请,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⒋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批捕和工作;监督公安机关涉电案件的立案工作,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
⒌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销赃行为;健全警企联防工作长效机制,依法协调查处各类涉电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电力建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审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土地利用项目用地时,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要求;对非法侵占电力设施保护区土地的行为,应依法查处。
⒎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预留出电力设施保护区和输电线路通道。
⒏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在审批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绿化、路灯等)建设项目时,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要求,征求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意见;在审批跨越道路电力设施建设项目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协调处理已建或在建公路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问题,协助对相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⒐水利部门。负责在报建水利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时,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阶段,应当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协助电力设施和电力安全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水利工程与电力设施相互妨碍的处理和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
⒑林业部门。负责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林木种植纳入林业规划和林业行政执法及管理检查范围,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符合电力设施保护要求;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林木清障工作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⒒工商部门。负责取缔无照经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管理电力计量工作,规范和监督电力计量行为;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规定纳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内容。
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将电力设施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
⒕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政府及政府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会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承办政府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
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且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
⒗电力企业。负责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运行和管理,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在县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经常性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重大事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三、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范围与内容
(六)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按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10千伏为5米;35至110千伏为10米;22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800千伏和1000千伏为30米;电力电缆线路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和110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内取土、开挖、打桩、钻探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电力设施周围500米的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公安机关批准后实施。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十一)公路、水利、电信、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管线等设施后于电力设施建设(包括改建、扩建)的,不得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确需迁移电力设施或者采取必要保护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与电力产权单位达成协议,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十二)根据城市绿化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的,园林部门在征得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种植低矮树种,并使树木生长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十三)遇自然灾害或者重大突发性紧急情况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时,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先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危害,在24小时内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并依法补办有关手续。
(十四)禁止在供电设施或者其他用户的用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绕越电能计量装置用电;使用未经检定的电能计量装置;伪造、开启法定或者经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用电;故意损坏电能计量装置用电;故意使电能计量装置失准或者失效用电;故意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电的其他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胁迫、指使、协助他人窃电或者向他人传授窃电方法,不得制造、销售窃电装置。
(十五)供电企业应当依法配备查电人员,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检查人员对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的窃电行为,有权制止和保护现场;对现场的窃电装置及相关事实,可以录像、拍照,并立即向供电企业报告,由供电企业及时提请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十六)电力用户应自觉遵守供用电秩序,维护供用电安全。不得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四、加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主要措施
(十七)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窃电违法活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涉电违法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检查、清理和整顿,对违法收购电力器材、设备的废旧物品站(点)要坚决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从源头上堵塞违法分子的销赃渠道。
(十八)建立办理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和电力行政管理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促指导大案要案的查处,对进入司法程序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重大或疑难案件,依法进行指导、督办;研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适用法律指导意见,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时通报信息资料;加强对重大刑事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高办案水平。
(十九)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工作,着力解决好违章建房、植树、侵占电力线路廊道施工等影响电网安全的突出问题,对长期存在影响电力线路安全隐患的违章建房和树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予以清理。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提高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自防能力。电力企业要不断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人防、物防、技防和资金投入,增强电力设施抵御外来侵害的能力。加强输电线路设备巡视、检查和维护,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避免大面积停电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用户业扩工程依法不予办理报装用电。
(一)经济总量不断攀升,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质量不高
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考核评价结果看,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全省13位,经济社会发展指数居49位,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全省第一集团(前二十名)中等靠后水平,并且下滑的趋势相对比较明显。这些充分说明,过去单纯依赖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做法,已经走到难以维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边缘。
(二)经济体系不断完善,但各次产业比重和结构不合理
我县的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变化、社会发展态势与全省平均水平十分相似,是一个国民经济体系相对完善的县份,基本能体现出经济结构大而全的特点。以地区生产总值统计分析,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3:63:24,从产业贡献看,三次产业均持续增长,一产增长5%,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仅为4%,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不到1个百分点;二产增长21%,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达到80%,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超过12个百分点;三产增长8%,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为16%,拉动GDP增长不到3个百分点。可以看出,二产是全县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增长极,三产虽然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相对比较明显,但二、三产业互动性较差。
(三)主导产业不断扩张,但产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全县工业保持了年均20—30%的超常规增长速度,发挥了带动全县经济增长的主体作用。但是,我县主导产业高度依赖煤焦等资源性产业,而这类资源性产业的税费首先要体现资源的国家权属,产业税赋具有突出的“国税重、地税轻”的特点。这也正是我县经济总量和财政总收入较大,而县级可用财力偏弱的重要根源之一。
(四)产业化经营不断加快,但对农村经济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偏弱
我具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发展壮大了水塔老陈醋、森泰牛肉等,组建了葡萄、芦笋、蔬菜、畜产品等农字号龙头企业和—批从事农畜产品加工的民营企业。通过狠抓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最大限度地规避了市场风险,订单农业稳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整体水平较低,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五)服务业发展不断推进,但第三产业对地方可支配财力增加的贡献不足
全县已基本形成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优势服务业。此外,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趋势较好,结构逐步优化,领域不断拓宽。同时,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推进,近年来,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服务业快速起步,服务领域逐步扩大,旅游业呈现出一定的发展态势。但从三次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情况看,“十五”期间二产提高了20个百分点,以服务业为主的三产却下降了12个百分点。行业间的税收留成政策特点,使得我县成为财政大县,而不是财政富县。另外,服务业质量有待提升,新的业态急需壮大。
二、我县推进绿色转型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色发展理念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导向,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要手段,以构建县域特色绿色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实施绿色转型战略;全面推进“绿色清徐”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彰显城市特色,为我县建设“一城两区三基地”,打造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通道;将我县建设成为自然禀赋与历史文化相互融合、“山、水、城、林”交相辉映的现代化中西部生态强县,为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
二要坚持自我调整与借力发展统一共进的原则。
三要坚持短期突破与持久推进协调一致的原则。
四要坚持绿色转型与增加地方可支配财力同步的原则。
三、实施“三大重点工程”,为绿色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一)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节能方面:2007年全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6%以上,到2010年全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低30%;分类建立重点用能行业能耗标准,力争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能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
减排方面:严格项目核准,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提高达标标准和监控水平,采用依表计费和安装在线监测、在线监控设施为手段,有效监察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和偷排行为。淘汰落后工艺,取缔土小企业,削减非法排污量。要不断改变燃料结构,减少耗煤量,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主要任务:全县范围内禁止新建焦炭、炼铁、电力(余热发电或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除外)、冶金、化工、水泥、铁合金等重污染企业;大运高速公路两侧各2公里、青银铁路、307、208国道、榆古路、清东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各1公里,汾河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严格禁止新建炼焦、制浆、造纸、冶炼、洗煤、选矿和生产建材、耐火材料、铝矾土、电石、硫磺等重污染项目;在划定的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示范区、食品工业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等区域内以及居民区和村庄周围1000米范围内,不再审批重污染企业。
主要目标:到2010年,大气、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容量和总量计划削减。其中,烟粉尘排放量减少30%,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50%,工业废水排放量减少50%。
(二)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工程
加大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改善和提高我县环境质量。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县水资源,努力实现水环境质量的全部稳定达标。
总目标:到2010年,县城Ⅱ级和Ⅱ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240天;建设白石河流域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保护区饮用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标准。
具体指标: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30%,二氧化硫削减5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以上,污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5%以上。城市集中供热率达到65%以上。城市气化率达到70%以上。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0%以上。
(三)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
提高对造林绿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造林绿化工程作为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打造省城南部绿色屏障为总体目标,按照“年初规划、常年绿化、形成精品、四季常绿”的指导思想,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镇绿化和乡村绿化,有重点、有计划、分阶段推进工程建设。2007年,完成通道绿化、城市绿化、企业绿化、村庄绿化等四项重点工程,2008年5月底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标准,2010年建成全省林业先进县,2011年建成全国生态旅游观光林业先进县。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以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快提升主导产业素质和水平,走清徐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主要任务:建设成为全省的工业经济循环发展示范基地、生态型煤化工产业基地、以镁合金和新型建材为主的材料工业基地、铸造产业新型化改造示范基地和承接省城中心区及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使工业经济成为促进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经济绿色转型,打造实力清徐、生态清徐、和谐清徐的主导力量。
发展目标:2010年,全县工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培育5个年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的大企业、大集团,10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核心竞争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县域主导产业总体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行业核心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耗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做优焦化产业,延伸发展煤化工业
主要任务:一是认真落实各项产业政策要求,继续加大技术改造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二是深入研究焦化产业政策,找准政策支点,变压力为动力,通过产业延伸发展,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层次。
2、整合煤炭资源,推进煤炭工业集约化发展
主要任务:一是自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以产权股权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整合中小煤矿,尽快培育一到两家符合国家、省煤炭行业准入要求和扶持标准、符合即将建设运作的“太原市煤炭交易中心”会员资格的大型煤炭企业。二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推进9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煤矿技术改造,并抓紧向资源综合利用、煤炭深加工、煤基化学工业一体化企业发展,力求在政策夹缝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3、提升金属镁工业,壮大其它新型材料工业
铝镁工业和新型材料工业是省市重点鼓励发展的四新产业之一。我县镁工业基础雄厚,原镁产量占全国的20%左右,是我省重要的镁工业基地之一。今后发展镁工业的主要任务,一是全力提升镁及合金制品工业;二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进优质钢铁等其它材料工业科学发展。
4、推进铸造工业二次创业,大力发展精密铸造业
铸造产品在省产业政策中被归入机械装备制造业,属于省市重点扶持的产业领域。今后的主要任务,依托和发挥好产业基础雄厚、市场网络健全、熟练劳动力和营销管理人才密集的优势,加大产品和技术研发、引进力度,提升产品档次,并逐步由单一的暖气片铸造向汽车零部件等精密铸造领域转型。
5、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发展新兴产业
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是我县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推进资源型经济向技术效益型经济转型,乃至建设绿色工业体系的基础和必然选择。今后的主要任务,一是本着尊重市场选择、立足县域要素禀赋特点的原则,找准比较优势,明确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二是发挥好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迅速壮大产业规模。
(二)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我县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以太原都市消费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粮、果、菜、畜、林”等五大特色基础产业优势,打造中国醋都、特色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三大基地。
发展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成有利于比较优势发挥,有利于结构调整优化,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的都市农业(城郊型农业)发展体系。力争形成3—5个有较强的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扶持壮大5—10个在省内外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2—3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绿色食品”知名品牌。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比例达到40%。
主要工作:培育整合壮大六大产业体系。
l、整合壮大“老陈醋”优势产业
促进全县醋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多元化、科技化方向发展,建设水塔老陈醋食品工业园,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辐射力的醋文化品牌。到2010年,全县食醋产量达到45~60万吨以上,占全国食醋市场的份额达到30%左右,形成5—10个高端醋系列产品。
2、玉米及深加工产业体系
大力扶持卫文等玉米深加工龙头企业。到2010年,80%的玉米实现县内加工转化。
3、葡萄、红枣及深加工产业体系
加快恒丰二期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外资尽快到位、及早开工。扩大壶瓶枣种植规模,重点扶持小武精品红枣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示范基地,打响全国优质高档葡萄生产基地、全国红枣生产示范基地品牌。到2010年,全县优质无公害葡萄生产发展到10万亩,壶瓶枣的种植面积扩大到1万亩以上,规模以上加工企业达到5—10家。
4、畜产品及深加工产业体系
以森泰牛肉产业化发展项目为龙头,进一步扩大和完善肉牛集约化养殖公司、优种牛技术公司、肉牛屠宰厂和肉牛交易市场的规模与功能。到2010年,全具优质高档肉牛存栏量达到6万头,肉牛出栏量达到15万头;全县奶牛存栏量达到2万头,年产奶6万吨,乳品年加工能力达到5万吨。优质瘦肉猪年出栏量达到40万头,年猪肉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
5、蔬菜及深加工产业体系
瞄准国际国内市场,发展绿色精品蔬菜和深加工蔬菜。以龙头蔬菜加工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为突破口,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丰富新品种。到2010年,蔬菜栽培面积达到3万亩,主要蔬菜品种达到50—60个,新品种、新技术覆盖率达到90%,蔬菜产业科技贡献率达到80%,商品菜总产量达到80万吨左右,5%特色精品蔬菜和加工蔬菜打入国际市场,骨干蔬菜加工龙头企业达到10家。
6、休闲观光农业产业体系
重点加强白石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综合开发,可在上游林牧区设计开放狩猎场,在下游葡果区发展观光、采摘和休闲度假项目。同时,加强观光线路公路的拓宽改造及相应附属基础设施建设、沿线村庄绿化美化,开通高速路东于服务区游客进入度假村通道,搬迁重点观光区工业企业,改善旅游线路生态环境。
(三)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提高三产的发展规模水平和质量,努力促进全县“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
我县现代服务业的基本任务是,优先发展生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挖掘整合文化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即:建设三大基地,形成“一二三”发展格局,重点培育五大产业。
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县服务业总投资达到l0亿元以上,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5%以上,年均增长2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超过30%。
三大基地: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基地——打造太原都市“后花园”,建设太原市1小时休闲健身度假和工农业旅游目的地。
建设太原经济圈现代物流基地和环渤海区域性物流吞吐中心。依托开发区和中卫火车站,配合即将建设的太原武宿物流园、太原高新开发区物流园,加强与环渤海地区的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空间对接,建设专业物流基地,力争成为太原经济圈副中心县区的重要板块。
打造信息化宜居物业。借助太原经济圈内外交融趋势和太榆同城化契机,将我县建成为省会太原消费者在郊县的首选居住地之一。
形成“一二三”发展格局:在服务业发展的空间结构方面,“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形成以县城和开发区为一个主轴,东西两条旅游线路并行,建设商贸金融物流、休闲度假与工农业旅游、民俗与晋商文化三大功能区的“一二三”发展格局。
县城和开发区主轴:联合清源镇、东于镇,建设县域商贸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居民宜居城市,加强城市的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
东西两条旅游线路:融合醋文化、晋商文化、贯中文化、民俗文化、历史文化,依托中国醋都、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工业三大基地,贯穿旅游景点,形成“吃、住、行、游、购、娱”要素齐全、“休闲、健身、度假、观光”功能多样的现代旅游业发展格局。
东线以208国道为脉络,以葡萄庄园、徐沟背铁棍、大常秦家旧宅、尧庙、水塔“中国醋城”、明清醋坊、恒丰枣业、森态牧业以及蔬菜深加工等资源为依托,链接乔家大院等,打造民俗文化游、工农业旅游特色线路。
西线以307国道、大运高速公路为脉络,以县城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和“醋都水乡文化城”建设、东湖醋园、罗贯中故里、三国城、清泉寺、葡峰山庄、马鸣山自然风景区、香岩寺、都沟石窟、狐突庙、宝梵寺、东于生态度假村、李家楼生态农村建设、贾兆晋商民居为依托,打造历史文化游、休闲健身度假游特色旅游线路。
三大功能区:以县城和开发区为中心,各乡镇所在地为重点,形成商贸金融物流区;以马峪、东于、孟封为重点,依托相关景点和工农业企业、基地,建设休闲度假和观光旅游区;以清源、徐沟为重点,弘扬民俗文化,挖掘整理“清太徐”晋商旅游圈功能,形成文化展示区。
重点工作:培育五大重点产业
1、建设太原经济圈现代物流基地
规划建设开发区物流园和火车站吞吐中心,加快搭建森态中国牛产品交易网络平台,抓好孟封小武蔬菜物流中心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建设晋韵楼生鲜产品加工及物流配送中心以及水塔老陈醋及土特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农机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全国有影响、辐射北方地区的农机交易市场。
2、建设省城太原旅游休闲度假基地
举办“醋文化节”、“葡萄采摘节”、“工农业体验游”等,借势造势,打响“中国醋都、葡萄之乡、晋商发源地和贯中故里”四个文化旅游品牌,吸引客源。以工农业旅游为主,精心打造农家休闲游和生态观光游系列产品。重点建设葡萄沟、龙林山等精品景区,建设以“一山一沟”为重点的生态旅游产业带。精心推出历史文化游、民俗风情游、休闲度假游和产业观光游等系列产品,扩大我县在省内外“历史文化城、观光休闲地”的知名度。
3、打造信息化宜居物业
通过合理的规划优化城镇环境、塑造城镇形象、吸引外来投资,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新建三星级以上现代化酒店1个,加大东南坊、东于和大北等村一批高标准住宅小区建设速度。
4、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以促进商品流通、繁荣县域商业为目标,引入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机制,发展百货店、专卖店、配送中心、超市、便利店等多种业态,拓展城市商圈,调整网点布局,建立网络化、低成本、高效率的流通产业。
5、提升金融服务业
紧紧抓住国家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机遇,积极支持和吸引境内外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我县农村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推动县域金融体系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四)以清徐经济开发区建设为重点,加快生产力布局的优化和调整,打造大太原经济圈新的增长极
经济开发区的主要任务:建设以煤化工产业为主导,集清洁能源、精密制造、新型材料、物流商贸为一体的新型生态工业园区,太原经济圈乃至中部地区新的工业增长极,工贸物流互动发展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试点园区,绿色转型的主战场。
开发区发展重点工作:
l、优化布局,促进开发区产业关联与组群配套
按照“同业入园,形成循环,绿色发展”的要求,打造以煤化工为主导,精密制造、新型材料、商贸物流等为核心的绿色产业集群“高地”。
2、扶优扶强龙头企业,凸显其在产业集群中的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美锦煤气化、梗阳实业等企业在产业集群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偿试组建大型产业集团。按照“引进一个龙头企业,形成一个产业集群”的思路,着力引进具有产业带动能力的大企业集团,增加这些企业在开发区的植根性,形成持久竞争力,从而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
3、着力打造品牌,提高产业集聚优势和竞争能力
开发区要努力实施好“品牌强区”和“品牌兴企”战略,加快推进品牌培育和认定工作,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培育出更多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推出更多技术领先、管理高效、形象良好的企业群。
4、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升资源集约利用效益
重点抓好煤焦产业链的循环延伸,积极构建以煤炭—焦炭—煤气—化工、焦炭—煤气—冶金、煤气—合成氨、尿素以及副产品甲醇、煤焦油—碳黑—轮胎、煤矸石—电—硅铁—镁、煤气—硅—原镁—镁合金—镁深度加工—水泥—余热发电、原镁—铝镁合金制品—重型机械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零部件为主的产品深加工产业链条,形成深加工、清洁化、低排放、资源化的产业循环链。
5、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区内生产、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按照“六通三化一平”标准和生产、商务、生活、物流“四区一体”要求,坚持“大配套一次到位、小配套围绕项目集中进行”的原则,采取财政投入、社会投资、部门引资、银行融资、企业垫资等多种融资形式,分期分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区内外道路、能源供应、供水及污水处理、商贸文化、通讯设施、环卫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管委会办公楼、入区道路、3平方公里起步区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要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6、构建园区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开发区产业整体竞争力
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建立产学研互动合作模式和技术研发联盟。偿试建立产业发展公共技术平台。构建专业化、网络化、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在开发区设立1—2个与主导产业相关联的博士后工作站。完善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形成由政府引导资金、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与投资管理机构、金融机构、担保及其他中介机构组成的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绿色转型的科研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省城院校、科研院所众多的优势,加强合作,加快绿色转型各方面工作人才培养,面向企业法人和经营者进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工业等理论培训,促进与绿色发展相关生态技术的研究与攻关,研究开发一批对生态保护、生态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开展污染防治、生态重建、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农业、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在我县建立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研发中心。
(二)树立绿色转型的发展理念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基层文化阵地,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发展绿色文化,鼓励绿色消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生态理念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县人民的绿色文明素养。积极培育企业绿色文化,将绿色转型的理念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提倡生产经营的生态化,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帮助企业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
(三)强化对绿色转型各项工作的领导
成立县推进绿色转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绿色转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绿色转型长远建设和当前建设的各项任务,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绿色转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绿色转型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各责任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要根据绿色转型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尽快制订实施细则,确定年度工作计划后报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牵头出台全县推进绿色转型年度工作方案。
(四)加强绿色转型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实行绿色转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建立绿色转型工作年度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逐级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绿色转型任务的全面落实。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绿色转型规划和工作计划。
(五)搭建经济绿色转型招商引资和引智平台
尽快制定出台《清徐具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在利用世行、亚行和其他国家金融组织贷款方面有一个量的飞跃。充分利用好国际清洁生产机制(CDM),推进清徐大企业在污染总量减排等方面更大范围地参与国际合作,争取国际减排资金。
(六)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绿色产业的发展
1、财政优惠政策
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积极运用财政政策支持来我县鼓励类产业发展。
一是鼓励老陈醋产业做优做强,促进全县醋业向产业化、规模化、多元化、科技化方向发展,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辐射力的醋文化品牌。对拥有企业注册商标,稳定的市场供应,带动示范性强,实际生产能力在5000吨以上,并已形成较完善的老陈醋产品体系的老陈醋酿造企业扩产、新上的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根据企业税收地方贡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二是以太原市加快建设不锈钢生产基地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做大做强优质冶金工业,大力推动不锈钢园区发展,开发高档制成品,打造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不锈钢工业城为契机,鼓励支持发展不锈钢及其制品业。对此类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在1000吨以上,从经营获利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根据企业税收地方贡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三是以太原市加快铝镁合金加工制造基地建设为契机,研发和生产高端产品,不断提高铝镁加工的深度和档次,依靠富士康尽快把太原建设成为世界的“镁都”为契机。鼓励发展镁合金及其制品业,对此类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在10000吨以上,从经营获利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根据企业税收地方贡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四是以我县建设特色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为契机,大力引进、鼓励发展特色煤化工产业。对此类企业,实际投资在8000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从经营获利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根据企业税收地方贡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五是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和环保项目投资在8000万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对此类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实际效益、税收贡献,从经营获利之日起3年内,由县财政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