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7: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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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三、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情况: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保管室工作,包括卫生、食品原材料的分类保管是否合符要求,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制度,每天加工供师生食用的饭菜是否按要求留样;
3、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学校是否经常性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5)03C-0039-02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现状
(一)资金投入量少,食品卫生环境差
通过对学校超市、食堂、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单位的调查,发现目前经营单位商业化、私营化现象严重,大多数商家为了获取利益,运营过程中减少成本支出,降低对设备资金投入,导致食品卫生环境达不到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例如,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工作间的面积小且房间数量少;洗菜池和洗碗池混用;有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没有消毒橱柜的现象,食堂工作人员对食用餐具简单清洁后让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我们通过对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84%的学生认为校园的食品卫生环境较差,需要改善的方面还有很多。校园周围的夜市、早市等多类饮食流动摊点没有清洁消毒餐具的固定场所,使用后的一次性餐具随意丢弃,无基本的卫生防护设备,严重影响环境卫生。
(二)部分摊点无证经营,取缔工作难以开展
学校部分小卖部、食堂、小型摊位依旧存在无照经营现象,这些商家多为学校领导的亲属,和学校的关系较为复杂,对于一些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管理人员由于顾及一些上级关系不能加以治理。学校周围无证营业的流动摊位屡禁不绝,流动摊位的经营者大多是一些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或是其他低收入人群,他们经济条件差只能靠经营食品、小吃保障生活,因此就算工商部门多次劝阻,他们仍然没有能力达到办证资格,为了生存继续经营。无证经营的主体流动性、随意性较强,工商部门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学校周边的摊位营业时间大多是在学生放学和上学这两个时间段,监管部门未处于上班状态。假设分配固定的工作人员每日到场监察,也因为工商部门基层人力的缺乏难以实现、工商部门实施临时突击性检查只能起到短期作用,流动摊点的设备简单,发现检查便可以快速离开,给执法监管工作加大任务量。
(三)食品进货渠道混乱,食品质量问题严重
学校自办的食堂总体上可以根据有关的标准实施索证索票和配送制度,保障食品材料的来源透明。但学校内个人营业的食堂和小吃摊位由于缺少监控,在进货时优先考虑成本支出,不关注食品生产厂家条件以及食品质量是否合格。只要是货源价格较低就买,有利可图就卖,根本不考虑食品的质量。学校周围的流动摊点食品材料的来源更加难以判断,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食品保质期这些基本信息都难以弄清,很容易造成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学校周边的小卖部、超市、食品摊位由于面积较小,有些食品摆放没有顺序、堆码随意,容易引发食品之间的交叉污染,很多食品露天摆放时会受到阳光直射导致食品还在保质期内就已经发生变质。
(四)学生消费意识差,经营者食品安全思想薄弱
根据调查可知学校周边95%的经营者属高中以下学历,文化水平比较低,没有受过食品安全教育,缺少食品安全意识。例如学校周围的流动摊点,大部分经营烧烤、油炸食品、奶茶、麻辣烫等。食品经营者过分注重食品加工后的味道,忽略了食品原料的采购、保存、加工、制作。学生由于自制力差,食品安全意识差,对食品只是根据个人喜好选择,忽视了食品的质量,很容易受到一些不合格食品的伤害。
二、维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措施
(一)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控制食品来源
我们要严格检查校园周边各类食品的经营主体资格,做到数字准、情况实、经营户口资料齐全;取缔和疏导相结合,对无证经营户责令停业,必须在获取经营证件后才能营业;加大力度监督学校食堂日常经营活动,添加食品卫生设备,确保食品安全;应规范食品流动摊点,设立流动摊点的食品卫生制度,从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保存、制作、销售等环节严格把关。
(二)增加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对食品的安全意识
学校应开展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对假冒伪劣食品进行辨别,进而实现学生对食品的理性消费、合理饮食,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增加食品安全意识。
(三)改善各项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完善制度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处理,防止过期食品流向市场,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变质、过期食品要及时下架处理;其次要构建食品控制制度,检查食品经营者、原材料供应商的证件,并对经营者所售食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进行查验,对食品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查。
(四)加大执法力度,形成社会监管
我们要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构建由工商、食监、质监、卫生、城管、文化等多部门参与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的综合管理机构,改变政出多门的现状,实施联合执法,保障食品安全。借助社会群众的力量,改善举报机制,形成关注食品质量问题的社会舆论,通过12315网络平台曝光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实施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只要发现食品经营违反相关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参考文献:
[1] 张春海.铁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现状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 2012,09(05).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是就餐人群最密集的场所,学生在学校就餐可选择行很小,学校学生又是弱势群体,一旦校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国家、给社会、给家庭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针对我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和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学校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使一些食品安全隐患有所消除,截至目前无一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但是学生食堂及周边餐饮环境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山区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还很差,就连最基本的一般许可条件都达不到,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的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二是一些学校食堂周围环境比较差,使用地表井水作为食品加工用水,个别学校学生就餐后到村子周围有可能污染的小河里洗碗筷。三是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个人饮食卫生有待提高。四是一些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个人素质低,食品安全意识差。五是有的学校缺乏辨别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技能。六是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还不够规范,食品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七是校园周边一些餐饮摊贩以利益为目的,以次充好,加工场所简陋,个人卫生极差,不懂得食品安全的一般知识和食品加工操作技能,没有接受食品安全培训,违规加工供学生食用的食品等等问题,给在校学生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就得不到保证。因此,加强学校学生食品安全的稽查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长期而光荣的任务,我们每一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稽查人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上下一盘棋,把大部分的人力、精力和物力,用到校园及周边餐饮业的监管上,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首先我们将成立校园及周边餐饮环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稽查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办公室、食品药品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次由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抽调八名稽查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队,分片包干,落实任务和责任,每年至少开展四次专项整治,对全县所有学校及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集中整治,彻底改变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不良的局面。三是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把校园周边餐饮环境作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加强治理,突出重点
我们决心立足校园,着眼未来,本着关心下一代,对下一代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治理工作,在对餐饮单位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和距学校200米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做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针对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食品原辅材料与添加剂、购进台帐、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状况、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加工环境和存贮条件进行检查,重点查看猪肉食用油牛奶等特殊品种以及餐饮单位使用的原、辅料产品是否具备正规商标、批准文号、产址、日期,是否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及非食用添加剂,是否存在使用“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等情况。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不合格产品及疑似产品当场销毁,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上岗证的食品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对无证经营及不符合餐饮业基本要求的饮食摊点将一律取缔,对不按要求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处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和身体健康。
三、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确保校园及周边餐饮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操作规程、食品安全知识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从餐饮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每年将利用七、十月两个月全县餐饮业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整治面对面培训等,使餐饮业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知识,同时开展一系列有规模、有影响、有效果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及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督促经营者格守职业道德,明确校园及周边餐饮业规范操作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通过整治,使全镇各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周边饮食摊点的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建立和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内容
整治工作由镇卫生院防保所牵头,学校、工商、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一是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特别重视对校园内食堂、小卖部、小饮食店的管理,认真落实校园内饮食单位准入制度,规范食品原辅料采购行为,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对卫生不达标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加大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力度。继续开展学校食堂卫生达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食堂硬件设施的完善和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是加强校园内外饮食环境整治。对校园内及周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实施规范管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四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普及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实施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5-6月份。5月1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牵头单位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进行责任分工;5月中旬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实施;6月底前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报牵头单位汇总,汇总情况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严把主体关。对学校周边以及学校内的经营摊点、门店,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的法定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对从事餐饮业的业主严格按照前置审批的条件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从而确保了经营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是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日常监管。各工商所以经营者主体资格和食品质量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店及企业和个体户使用童工的检查,重点检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看是否有证照不全、过期、非法出租、出借证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看是否有前置许可不全或无前置许可手续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看是否实行亮照经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或过期食品及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着力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我局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民办院校和中小学校内及周边饮食摊点、食品商店为重点,全面清查儿童食品销售网点,重点查处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儿童食品;加强对上市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者主体资格的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经营___户次,食堂__户次,没收不合格食品__公斤,查处案件_起,罚款____元;以食品质量为重点,对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以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等制度为重点,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诚实守信的自律机制,强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各工商所指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主动退市等制度,确保进入学校周边市场食品质量合格。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卫生监管责任,确保我区学校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周边食品加工作坊、饮食店、副食品店、流动饮食摊贩等,重点为民工子弟学校、城乡结合部学校等。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内部和周边的饮食环境,督促学校规范和落实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学校内部建立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促使学校及周边地段的食品、餐饮经营单位(点)守法经营,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中旬前)
教育主管部门应组织辖区内各类学校根据《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进行自查自纠,并与各相关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饮食用药安全进校园”做好指导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进行自我整改,没有建立的制度要尽快建立,对已建立的制度要进行完善和落实。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的自查覆盖率要求达到100%。
(二)整治提高阶段(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切实改善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具体分工是:
1、卫生部门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组织专项整治。整治活动应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加快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重点检查范围为食品卫生信誉度为B级和C级的学校食堂,以及学生营养餐集中供餐单位;重点检查内容是食堂原料采购、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食品加工用工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卫生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检查中发现未经QS认证的食用油、大米等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应追查其来源并及时通报质监部门。
2、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校内超市、商店及校园周边(50米内)副食品商店的检查,加大对“三无”产品的清查,敦促经营单位(户)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实施索证、验证、供证。加强对经营单位(户)的规范管理,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3、质监部门应加强对已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第一批5类产品(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的监管,对未经QS认证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坚决查处。
4、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者的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饮食摊点。同时要加大日常管理和巡查监控力度持续管理,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5、教育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将食品安全问题列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应加强对学校在食堂、商店经营上的管理,纠正和防止在学校食堂、商店经营上出现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食品质量的现象。在学校食堂、商店的经营上,鼓励引进连锁企业。各级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应主动加强与卫生、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沟通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信息,加强联合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共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上旬)
1、有关部门和学校根据整治情况,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有效落实。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1.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查看文件办理流转单或者已经印发的文件,了解市局接收省局通知、开始落实、研究部署的时间;市局已经印发文件的,查看对是否明确市局监管网格,以及对县级部署要求。
2.经营者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可在县级局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查看集中培训或其他方式记录、影像等资料,解警示教育开展时间、范围、场次等,是否包含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内容。
3.责令整改办理情况(重点查看县级局),查看是否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是否明确整改期限、到期后是否进行复核并记录、有无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的等情况。调取县级局或监管所档案,必要时到经营场所现场核对。
4.案件查办情况(重点查看县级局)。查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档案,了解自8月以来是否有案件(立案文书)、案件数量、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罚没金额多少、有无吊销许可证等)。
5.整治效果情况。随机抽查5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对照检查表(附件),重点查看“三区”不分,“三无”食品等问题整治情况。
6.省纪委察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到青岛市城阳区、烟台市、高唐县实地检查。
(二)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问题
1.首批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到县级局调取办案档案或文书,检查是否核查来源、通报当地农业部门,有无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农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和责任人,涉嫌犯罪的,有无移交公安部门。
2.对经营者开展教育培训情况,查看有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义务的内容。
3.其他情况。挖掘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及做法,有无取得可评估、可验证的整治成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汇总督办
检查过程中记录存在的问题,在记录表上由相关人员签字,汇总形成督办单。督办单经省局和市局人员分别签字后,将记录表作为附件,复印一份交市局办理,原件省局人员带回存档。
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记录表时间:年月日
内容
情况记录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
经营者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责令整改办理情况
案件查办情况
整治效果情况
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问题
首批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对经营者开展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
省纪委察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省局人员:市局人员: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现场检查表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
检查内容
存在的问题
1
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经营场所是否分开设置(包括是否做到生活区与食品销售区分隔,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生食与熟食等隔离,其他)
3
经营环境是否整洁(包括地面是否硬化,是否离地、离墙贮存,墙面、地面是否有污渍、水渍,是否有防蝇、防尘等设施,其他环境问题)
4
有无“三无”或过期食品
5
有无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6
是否建立供货商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档案
7
实际经营项目是否与经营许可一致
8
销售散装食品是否按要求进行标示
9
是否按照规定销售需冷冻、冷藏的食品
10
大包装食品拆分销售,单独销售的食品标示内容不完整
11
经营者是否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
注:被检查的经营者不涉及的内容,视为合理缺项并注明。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查单位人员签字:
调研检查发现问题督办单
市市场监管局:
年月日至月日,省食品流通处派员对你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详见检查记录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你局(检查记录表共页复印件交市局接收人员),对于现场检查经营者存在的问题,请依法进行处置;对于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不足,请予以整改。请于月日内将书面报送省局食品流通处。
省局联系人:,联系方式: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针对学校师生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生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饮食摊点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使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1.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要求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合法经营。
2.持证经营户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资料,各种安全制度,按规程操作,同时要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3.加大对无证经营和不规范的营业单位的执法检查,责令其整改到位,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经营单位、个人和现象将按相关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且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组织领导
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一)安监所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工商分局、食药监办、派出所、中心初中、城管中队等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对全镇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流动摊点开展综合执法检查。负责对以学校食堂或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生产食品的黑窝点。
(二)工商分局负责对学校周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的小商店、小吃店、餐饮店,依法予以取缔。
(三)食药监办负责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检查,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提高师生食物中毒预防和应急水平;对达不到卫生要求的餐饮单位实行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停业并吊销其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中心初中负责对学校内部食堂管理,开展校内餐饮卫生安全自查,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城管中队负责加强对学校门口附近占道经营的流动食品摊点整治,流动食品摊点应符合设置要求。
(六)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学校及其周边专项整治综合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妨碍、阻扰专项整治工作的行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五、时间部署
2月28日至3月5日由安监所牵头,组织工商分局、派出所、中心初中、城管中队、食药监办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联合执法。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户,责令停业,限期整改到位。
六、整治内容
根据相关部门平时执法检查的情况,我镇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校周边存在设施简陋的无证无照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作坊等;二是在学校门口存在流动烧烤店、食品摊;三是部分学校及周边的商店内存在“三无”及劣质食品。
重点整治内容:
1.加强学校食堂检查。主要检查学校食堂基本设施建设情况,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掌握个人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由食药监办牵头,中心初中积极配合)
2.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商店检查。主要检查食品商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来源、进货渠道和进货台帐记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情况。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由工商所牵头,中心初中、城管中队、派出所、安监所、食药监办积极配合)。
3.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摊点的检查。主要检查餐饮摊点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由城管中队牵头,中心初中、工商分局、安监所、派出所、食药监办积极配合)
4.学校及周边食品加工企业、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单位设施设备情况、经营加工流程、卫生环境、原材料进购、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由安监所牵头,中心初中、工商分局、城管中队、派出所、食药监办积极配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按照“谁主管、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务求工作实效。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学校周边环境,有效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涉及校园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成立潭山镇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商分局、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安监站、中心小学、三中、居委会、潭农公司负责人及各村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由党政办副主任吴恩求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工作协调、督促、信息、宣传等日常工作。
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非营运的接送学生社会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校(园)车营运行为;
2.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以及校园电子监控设施、路灯等的配置;
3.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社会治安进行整治。
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1年11月18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摸排阶段(11月18日至20日)。
组织召开动员工作会议,对本次整治行动进行集中安排部署,迅速统一思想、明确意义,制定并下发专项工作方案。会后,全镇立即展开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摸底排查。具体安排如下:
1.摸排内容:①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②学生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③校(园)车及其驾驶人的情况;④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
2.摸排要求:①逐一登记接送学生关于车辆、车主及驾驶人、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②逐一登记学校周边治安情况;③11月2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26日)。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全镇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到校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做好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与校(园)车驾驶人签订承诺书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2.协调交警、公路、交通部门,在三中、中心小学及教学点出入的主干道上设立好道路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在必要的地段安装好减速装置。
3.督促接送中心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社会车辆和潭鑫幼儿园园车司机,自觉接受交警、交通部门的督查和整改。
4.对校园电子监控设施、校外路灯进行维护完善,对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进行认真整治。
5.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整改,其重点主要是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情况,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
6.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同时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7.对中小学校、各幼儿园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要求每所学校于寒假前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1月27日至12月底)。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部门工作情况,并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后每月进行一次摸底整改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环境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密切配合,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把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主体自律与部门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有机结合,要加大食品抽样监测的品种和数量,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食品安全监管较为薄弱的广大农村校园及周边地区,要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一)加强校园食堂检查,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检查学校食堂基本设施建设情况,加工环境、餐饮具清洗、消毒和防护措施达标情况;落实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情况;食物原料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掌握个人卫生知识及培训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食品商店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流通进货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各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加强学校周边餐饮店(摊)的检查。主要检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使用状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制品的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四)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加工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和黑窝点,重点检查设施设备情况、经营加工流程、安全防护状况、原材料进购、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等。对达不到要求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占道经营的摊点,按规划对不得占道经营的,由综合执法局牵头依法予以取缔;可占道经营无证照的,由工商局牵头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目前,我支队执法区域共有各类职专、高、中、小和公办幼儿园44所,分布在辖区各个街道。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是我支队的重要工作之一。2020年春季复学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城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出行环境和学习环境,根据《2020年北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常态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北教组秘通〔2020〕2号)和《2020年郴州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工作实际,制定了《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针对校园周边乱设摊点、小摊小贩、超门面经营、乱停乱放、乱搭乱建、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劝导校园周边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128处,立案处罚1个。劝导整治流动摊贩52个,其中食品摊点8个;整治散发小广告行为120次,规范门前三包行为80次;人行道机动车乱停劝导28台次,抄牌84台次;规范非机动车停车462台次,暂扣56台次;规范学校周边占破道施工行为18处,整治乱堆乱放4处,有效确保了校园周边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支队领导对辖区校园周边常态化环境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复学以来就把其列入支队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支队一项重要执法工作来抓。为了搞好学校周边市容综合管理工作,特成立了学校周边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黄卫国同志担任组长,李正翠、伍军、刘旭鹏、唐国梁、李发善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大队大队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支队长刘旭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支队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强化教育,积极引导。一是为有效规范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开展整治做好铺垫。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在辖区所有学校周边开展城市管理法规宣传,特别是对校园周边存在的食品安全、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等存在问题进行摸底,并建立专门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相关当事人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做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宣传。自4月份开展整治以来,我支队积极宣传校园周边整治工作成效,累计上稿林邑城事3篇,城管来了2篇,有效对校园周边违章行为进行了曝光,对违章行为给以震慑。
(三)严格管理,定岗定责。一是为了做好辖区44所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我支队要求各大队对每所学校都要明确一个责任人,且至少是中队长以上。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校园周边环境容貌秩序管理标准要求,把上学、放学时段的中小学周边作为重点,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食品摊点作为重点,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熟食、烧烤、油炸等无证摊点。并把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支队对辖区各大队平时督察、考核内容,进行严格奖惩。三是对校园周边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管理责任制,并严格区域责任落实,加强对该定点人员管理效果跟踪督查,对管理情况进行问效问责。四是实行轮班倒班错时上班制度,确保校园周边在城市管理上不出现空档,实现全时段监管。
(四)针对重点,集中整治。一是为巩固日常管理的成效,根据《北湖执法支队2020年城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工作方案》, 支队要求各大队根据校园周边日常管理中出现重点、难点情况不定期集中力量开展整治。今年以来各大队累计开展校园周边整治12次,劝导超门店经营476起,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2258台次,整治流动摊点124处。二是规范校园周边车辆管理。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安排执法人员定点值守,对接人、载客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规范,及时制止电动三轮车、出租车、私家车等车辆乱停乱放,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五)加强联合,齐抓共管。由于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为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我支队积极与交警、公安、工商、食药、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工作,有效推动校园周边环境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在主城区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取得很好的效果。一是开展了校园周边联合整治。5月11日至14日,由北湖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城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文体等部门对辖区高中、中小学校周边开展了联合整治。二是针对市平安办和区教秘组交办的个别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和连停乱放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积极联系辖区学校相关负责人和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交流学校周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重点整治的问题。
三、 存在的问题
一、整治时间
8月27日至9月27日
二、整治目标
对全区校园食品店及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者做到底数清,状态明;掌握全区中小学食堂主要食品原料(米、面、油以及调味品等)的供应商,督促其把好进货质量关,及时索要“票证通”,做到见票进货;通过电子溯源系统强化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店向广大师生出售合格、健康的食品,不销售假冒伪劣、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三、整治内容
(一)对全区所有中小学重新进行排查,进一步核实食堂、校园食品店的基本信息(调查统计表附后),主要核实学校食品店最新情况,校园食堂主要供应商信息等。
(二)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强化监管。对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户通过手机和二维码进行实地电子巡查,重点对经销不合格食品、不规范食品、不按贮存条件销售食品、不按要求销售散装食品等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无证照经营食品、超范围销售食品依法查处。
(三)加大对校园食品店低价格食品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店五角钱食品,一元钱食品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其票证通是否正常,对有票证通的食品重点检查其上传的检测报告是否为有效证件,对未上传有效检测报告的,予以从严查处。整治期间,每个分局力争办理不少于2起的校园食品案件。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