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资金论文范文

时间:2022-06-29 0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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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资金论文

篇1

1.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现象严重目前,一些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混合使用,导致了一些支农资金被用作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严重挤占、挪用支农资金,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养人钱。2.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在与财政支农资金有关的项目执行和拨付上常常是十分滞后,难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尤其是在县、乡镇这一级时,支农项目的资金到位更为困难。

(二)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在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很小。按现行的财政资金投入体制,中央政府支出主要负责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政府支出也主要用于同中央资金配套搞大中型项目,导致大量支农资金难以“沉淀到底层”,使实际对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有显著影响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投入。

(三)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督

1.政企不分离,政府未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在支农资金管理基本上还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较为集中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会导致行政权力介入到工程项目中,政府难以履行监督职能,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腐败,造成资源的浪费。一些企业为了多赢得项目、多争取资金与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勾结一起。一些财政部门为了从中捞取好处,不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检查。2.资金发放不公开透明,群众难以监督目前,资金发放都是由上级往下拨付,发放公开透明度不够,信息公开不规范,造成一些地方多次发生侵占、挪用、截留、滞留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形,致使涉农专项资金流失严重,有限的资金没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与分配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

1.对支农资金进行整合资金整合,关键是打破各部门“固化利益”,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整合支农资金。在中央、省市和县三级,对分散在各级部委(部门)的资金进行横向集中,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根据支农资金的性质,将中央、省市和县级资金进行纵向整合,分配计划和标准确定后,由各级专门资金管理部门直接拨付到县级支农资金专项账户,将资金最终使用和管理设在县一级。这样,有利于建立清晰的支农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及时到达、专款专用。2.全面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模式把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分别以现金、存折等多种形式发放的惠农直接补贴资金整合起来,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多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指标下达,由乡级财政机构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以“明白册”形式通知到每一家农户。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

(二)优化支农资金投入结构

1.精简管理机构,压缩事业费支出我国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中,农林水气事业费占比很高,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和员工福利,绝大多数属于非生产性支出。优化农业资金投入结构,就需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轻财政负担,使支农资金更多用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2.压缩流通领域补贴,加强农业基础投资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中流通领域补贴份额较高,虽然对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粮食价格具有积极作用,但对国家农业长期发展促进作用不明显。国家支农资金运用应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如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和农村电网建设等。3.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农业科研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的关键因素,农业科研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确定,对私人资金缺乏吸引力,几乎完全依赖政府投入。因此,在未来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应更多地向农业科研投资倾斜,将支农资金运用的“现期消耗”转变为“储备未来”。

(三)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监督机制

1.建立支农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支农资金的管理,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理顺财政部门管资金和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双约束机制,明确双方权力与责任。财政部门要规范拨款程序,完善监督稽核手续,实现权力到人,责任到人。同时,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批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完工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做到项目未完不换人,将每一项目专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于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2.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分配原则,大力推行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逐步扩大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在互联网上公开,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另外,在基层更要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村到户支农惠农专项资金,都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上面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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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的部署,咸安区财政局提出了“围绕中心抓落实、提高效率促规范”的工作要求,及时制订了《咸安区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

一、以绩效考核为中心,有的放矢组织项目建设,促使支农资金使用科学化。重点推进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1411万元,其中:支农项目资金2845万元,整合土地整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低丘岗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资金8243万元,引导社会投入323万元。项目区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渠相通、连成片”建设目标,在全省中期绩效考评中评为第四名。

二、以基础管理为中心,努力夯实控制监督机制,促使支农资金使用规范化。一是制订了《咸安区重点支农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区级支农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和区级财政报账工作。二是努力夯实支农资金监管手段。主动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审计机关等做好支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和剖析,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章操作、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努力夯实监督管理手段。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扩大支农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增强支农资金投入的约束性。四是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以数据共享为中心,建立健全数据和信息报送共享机制,促使支农资金使用信息化。一是建设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线,金财信息工程为支撑的财政资金监控机制。通过细化财政系统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促使财政支农资金实现了“来得明白,用得清楚,管理精细,监督到位”的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区乡信息数据库制度和信息通达反馈机制。通过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统计联席报告制度,完成乡镇、村、企业、项目等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在各乡镇财政所和农财股建立支农资金监管台账,促使财政所和农口主管单位及时掌握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及时反馈和报告情况。三是建立区级信息统计和工作报告机制。实现专人专责,统一按照省厅农业处的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数据和管理工作情况,做好信息和调研论文的上报。

(湖北省咸安区财政局 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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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手段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我国政府逐年加强对财政支农力度,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发挥惠农政策效应。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关系到支农政策的实施和成果,是财政支农政策的资金保障,促进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试点实验已证明,支农资金整合问题是支农资金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其直接影响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效益的提高,关系到财政支农工作的落实,甚至逐步改变财政支农体制。整合支农资金有助于推动现代农业生产,保证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事业发展,提高支农资金整体的使用效率。

(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紧迫性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速度缓慢和规模效益低,急需规范和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第一,财政支农资金预算不到位。财政支农资金是我国政府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而提供的重要资金保障,应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做好做细支农资金的预算工作。第二,部门利益驱动而影响财政支农资金发挥作用,应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三,现有财政支农资金体制的限制。应突破现有支农体制,促成多渠道的支农方式,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效应,逐步扩大农业建设的投入规模,完善了政府公共财政支农政策体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优化布局。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现状分析

(一)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主要由于当前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拨付环节多,成本高,资金难以完全落实到农村经济建设当中。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由于自身存在财政资金困难,在拨付支农资金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占用和挪用,这种违规行为造成了农业生产经济发展缓慢。二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对资金的使用效率缺少评估反馈,没有形成资金的事前控制和合理规划,一方面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另一方面支农项目也无法达到预期的质量。三是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还存在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造成部门不能有效配合衔接,实际工作中责权不明确。四是财政审计部门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支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低,导致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按照标准程序运行。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试点效果显著

近年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试点工作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展开,以福建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为例,其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成果显著。财政部将福建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主要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上交流。2011年,福建省财政厅立足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理财观念,创新资金监管方式,从六个方面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和完善“三农”投入政策。例如,福建省自2000年始实施以行政村为主的村级供水工程建设,2008年前采取定额补助办法,2009年起,采取人均补助的办法。按照中央规划,东部人均投资标准487.5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260元,其余由市、县及群众自筹解决。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惠农管理平台。福建省对“造福工程”搬迁群众给予财政补助,2009年人均2500元的标准,对全省6万人搬迁群众进行补助。对计生户增发1个人的补助金,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每人增加300元,对老区基点村的整村搬迁,每个村补助2万元,用于搬迁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构建支农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通道。四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管理。五是积极建立财政政策绩效考评制度。2011年,财政部全国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师资培训班在福建省举办,培训班围绕财会知识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开展研讨和交流。六是全面落实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基本原则

坚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工作,需要遵循几个基本原则:首先,坚持公共财政的原则。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运行机制的作用,财政资金的用途要限于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公益性、公共性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对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方向。其次,要坚持比较优势原则。优先发展那些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大,地区优势明显,能够拉动农业收入增加的新产业,以带动地区农业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再次,要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据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为主导,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的使用,形成具有规模经济和优势产业聚集的区域布局,推动农业向绿色科技含量高、产业效益好的方向发展。

三、财政资金支农整合的对策建议

(一)从预算环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政府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够,有必要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全过程的整合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支农项目资金被挪用、占用等情况。从源头上控制支农资金用途、渠道、总量不变,对财政支农项目从申报、批复、资金划拨、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控制各环节对资金处理情况,以项目资金使用为主线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根据项目开展的需要,对用途相似的项目资金支出编制预算,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分配资金,深入整合,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活动合理化、科学化。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形成联动模式,推进农业发展

区域内各级政府要保持财政支农政策对象和目标的一致性,形成区域农业特色,调整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顺序,全面考虑地区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推进优势产业的优先发展。在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进程中逐步建立起政府联动机制,相互合作,相互制约,促进区域农业、农村的和谐发展,共同推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互动式”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模式,推动创新性农业产业

我国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用途和管理通常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的,缺乏群众的监督和指导。而农民、农村是财政支农资金服务的对象,因此,应建立农民对政府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反馈机制。政府要关心农民的意愿,给农民话语权,对财政支农项目的审批制定过程充分考虑农民的需求和意见。在政府与农民互动式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基础上,推动创新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布局,进一步整合农业的综合发展,促进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加强支农资金整合监管力度

财政支农资金是国家对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财政支持和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和整合工作,科学制定财政支农项目,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管理模式,以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监管制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的监督和反馈机制,让政府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情况和使用方向。各级政府应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切实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树立服务“三农”的理念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需要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度约束,对政府的违规行为应给予纠正和惩处,强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约束机制。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正在不断深入落实,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为各地区全面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整合树立了典范。各级政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形成服务三农的理念和法律规范。本文从描述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现实意义入手,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思路和对策,旨在促进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不断完善,最终实现财政支农惠民政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彭克强,陈池波.改革以来中国财政支农能力的实证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

[2]匡远配.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发展现代农业问题研究[J].南方农村,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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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财政政策是国家财政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进解决“三农”问题一系列政策的总和。通过运用农业财政政策,为我国“三农”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财政支农政策的存在不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以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而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迫在眉睫。

一、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以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该体系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财政农业绝对两周增加,相对量趋于下降。表现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呈现出下降、徘徊和增长缓慢的趋势。二是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1.财政支持对象不合理;2.农业内部支持结构不合理。三是财政农业投入体制不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投资渠道较多,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面、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造成重复投入等问题,这种投入体制使整体目标不明确,有限的资金无法形成合力。四是财政支农力度小一些。这必然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影响到农业的均衡发展。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完善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嚣公共财政资源。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展望

1.切实加大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倾斜力度。

加强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立公共财政与WTO框架相适应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切实加大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2.建立规范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积极创新财政支持和民办公主的机制,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3.着力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扩大“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和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县乡财政收入体系,加强县乡财政管理。

4.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现代税收制度。

统一城乡税制的目标是:强化城乡税收协调,公平城乡税负,规范和统一城乡税收管理体制,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税制结构,最终实现农业、农村、农民与工商业、城市居民适用税制的完全统一。在税收政策上体现对“三农”的扶持,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水质环境,为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投入。

(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措施

1.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必须建立在用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依法投资,真正落实。同时,各级对农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资金匹配额都应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以分清责任,强化对农业的投入。要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2.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要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政策法规,使财政对农业补贴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要改变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绝对额逐年减少、相对数明显下降的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

3.利用好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它是在市场基础上维持有效率的农业需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贴息只要用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贴息。但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全部政策性贷款的需要,故还有必要对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进行贴息。财政通过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资到农业上,以解决当前农业投资整体资金不够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按照wI’o规则,财政贴息是属于应予减让的政策,这一数额不宜过大。

4.整合农业税收政策。

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税制,然后做好新农业税制试点的配套改革。

5.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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