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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支农资金被挤占现象严重目前,一些专项资金没有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混合使用,导致了一些支农资金被用作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严重挤占、挪用支农资金,政府为农民办事的钱成了部门养人钱。2.财政资金迟拨、滞留在与财政支农资金有关的项目执行和拨付上常常是十分滞后,难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尤其是在县、乡镇这一级时,支农项目的资金到位更为困难。
(二)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在农业生产能力建设资金投入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很小。按现行的财政资金投入体制,中央政府支出主要负责大中型基础设施项目,省级政府支出也主要用于同中央资金配套搞大中型项目,导致大量支农资金难以“沉淀到底层”,使实际对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有显著影响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投入。
(三)支农资金缺乏有效监督
1.政企不分离,政府未起到监督的作用我国在支农资金管理基本上还是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较为集中的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会导致行政权力介入到工程项目中,政府难以履行监督职能,这样就很容易产生腐败,造成资源的浪费。一些企业为了多赢得项目、多争取资金与政府部门的一些官员勾结一起。一些财政部门为了从中捞取好处,不对项目建设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检查。2.资金发放不公开透明,群众难以监督目前,资金发放都是由上级往下拨付,发放公开透明度不够,信息公开不规范,造成一些地方多次发生侵占、挪用、截留、滞留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的情形,致使涉农专项资金流失严重,有限的资金没能真正发挥作用。
二、加强支农资金管理与分配的对策建议
(一)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模式
1.对支农资金进行整合资金整合,关键是打破各部门“固化利益”,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来整合支农资金。在中央、省市和县三级,对分散在各级部委(部门)的资金进行横向集中,成立专门部门负责管理;根据支农资金的性质,将中央、省市和县级资金进行纵向整合,分配计划和标准确定后,由各级专门资金管理部门直接拨付到县级支农资金专项账户,将资金最终使用和管理设在县一级。这样,有利于建立清晰的支农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及时到达、专款专用。2.全面推行惠农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模式把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分别以现金、存折等多种形式发放的惠农直接补贴资金整合起来,从中央到省、市、县、乡多级财政部门,统一进行指标下达,由乡级财政机构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以“明白册”形式通知到每一家农户。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采取“一卡通”、“一折通”等手段,及时足额地兑现给农民。
(二)优化支农资金投入结构
1.精简管理机构,压缩事业费支出我国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支出中,农林水气事业费占比很高,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和员工福利,绝大多数属于非生产性支出。优化农业资金投入结构,就需要精简机构、裁减冗员、减轻财政负担,使支农资金更多用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求。2.压缩流通领域补贴,加强农业基础投资目前,我国农业补贴中流通领域补贴份额较高,虽然对提高农民收入和稳定粮食价格具有积极作用,但对国家农业长期发展促进作用不明显。国家支农资金运用应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如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和农村电网建设等。3.加大对农业科研和推广的投入农业科研是解决我国农业生产力落后的关键因素,农业科研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不确定,对私人资金缺乏吸引力,几乎完全依赖政府投入。因此,在未来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中,应更多地向农业科研投资倾斜,将支农资金运用的“现期消耗”转变为“储备未来”。
(三)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监督机制
1.建立支农资金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支农资金的管理,必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理顺财政部门管资金和主管部门管项目的双约束机制,明确双方权力与责任。财政部门要规范拨款程序,完善监督稽核手续,实现权力到人,责任到人。同时,项目主管部门对审批项目必须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对完工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做到项目未完不换人,将每一项目专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于审计查出的违规行为,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2.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的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分配原则,大力推行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逐步扩大支农资金分配使用在互联网上公开,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另外,在基层更要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村到户支农惠农专项资金,都应当在村务公开栏上面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开展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的部署,咸安区财政局提出了“围绕中心抓落实、提高效率促规范”的工作要求,及时制订了《咸安区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支农资金规范管理年活动。
一、以绩效考核为中心,有的放矢组织项目建设,促使支农资金使用科学化。重点推进中央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1411万元,其中:支农项目资金2845万元,整合土地整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低丘岗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资金8243万元,引导社会投入323万元。项目区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渠相通、连成片”建设目标,在全省中期绩效考评中评为第四名。
二、以基础管理为中心,努力夯实控制监督机制,促使支农资金使用规范化。一是制订了《咸安区重点支农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区级支农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和区级财政报账工作。二是努力夯实支农资金监管手段。主动配合财政监督机构、审计机关等做好支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和剖析,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章操作、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努力夯实监督管理手段。三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扩大支农项目财政投资评审范围,增强支农资金投入的约束性。四是开展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三、以数据共享为中心,建立健全数据和信息报送共享机制,促使支农资金使用信息化。一是建设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线,金财信息工程为支撑的财政资金监控机制。通过细化财政系统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促使财政支农资金实现了“来得明白,用得清楚,管理精细,监督到位”的工作目标。二是建立区乡信息数据库制度和信息通达反馈机制。通过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统计联席报告制度,完成乡镇、村、企业、项目等相关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在各乡镇财政所和农财股建立支农资金监管台账,促使财政所和农口主管单位及时掌握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做到及时反馈和报告情况。三是建立区级信息统计和工作报告机制。实现专人专责,统一按照省厅农业处的要求,准时上报相关数据和管理工作情况,做好信息和调研论文的上报。
(湖北省咸安区财政局 李兵)
一、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手段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我国政府逐年加强对财政支农力度,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发挥惠农政策效应。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工作关系到支农政策的实施和成果,是财政支农政策的资金保障,促进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试点实验已证明,支农资金整合问题是支农资金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的关键,其直接影响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效益的提高,关系到财政支农工作的落实,甚至逐步改变财政支农体制。整合支农资金有助于推动现代农业生产,保证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事业发展,提高支农资金整体的使用效率。
(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紧迫性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速度缓慢和规模效益低,急需规范和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第一,财政支农资金预算不到位。财政支农资金是我国政府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而提供的重要资金保障,应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做好做细支农资金的预算工作。第二,部门利益驱动而影响财政支农资金发挥作用,应对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三,现有财政支农资金体制的限制。应突破现有支农体制,促成多渠道的支农方式,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政策效应,逐步扩大农业建设的投入规模,完善了政府公共财政支农政策体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优化布局。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现状分析
(一)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必要性主要由于当前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支农资金拨付环节多,成本高,资金难以完全落实到农村经济建设当中。一些地方财政部门由于自身存在财政资金困难,在拨付支农资金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占用和挪用,这种违规行为造成了农业生产经济发展缓慢。二是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监管不严,对资金的使用效率缺少评估反馈,没有形成资金的事前控制和合理规划,一方面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另一方面支农项目也无法达到预期的质量。三是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还存在着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造成部门不能有效配合衔接,实际工作中责权不明确。四是财政审计部门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支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低,导致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按照标准程序运行。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试点效果显著
近年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试点工作在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展开,以福建省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为例,其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成果显著。财政部将福建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主要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上交流。2011年,福建省财政厅立足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理财观念,创新资金监管方式,从六个方面强化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和完善“三农”投入政策。例如,福建省自2000年始实施以行政村为主的村级供水工程建设,2008年前采取定额补助办法,2009年起,采取人均补助的办法。按照中央规划,东部人均投资标准487.5元,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260元,其余由市、县及群众自筹解决。二是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惠农管理平台。福建省对“造福工程”搬迁群众给予财政补助,2009年人均2500元的标准,对全省6万人搬迁群众进行补助。对计生户增发1个人的补助金,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每人增加300元,对老区基点村的整村搬迁,每个村补助2万元,用于搬迁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构建支农资金安全高效的运行通道。四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管理。五是积极建立财政政策绩效考评制度。2011年,财政部全国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师资培训班在福建省举办,培训班围绕财会知识等内容进行讲解,并开展研讨和交流。六是全面落实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基本原则
坚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工作,需要遵循几个基本原则:首先,坚持公共财政的原则。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运行机制的作用,财政资金的用途要限于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公益性、公共性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引导社会资源对农业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方向。其次,要坚持比较优势原则。优先发展那些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大,地区优势明显,能够拉动农业收入增加的新产业,以带动地区农业生产和经济的发展。再次,要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依据地区特色产业发展为主导,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的使用,形成具有规模经济和优势产业聚集的区域布局,推动农业向绿色科技含量高、产业效益好的方向发展。
三、财政资金支农整合的对策建议
(一)从预算环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政府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够,有必要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全过程的整合和监督管理,防止出现支农项目资金被挪用、占用等情况。从源头上控制支农资金用途、渠道、总量不变,对财政支农项目从申报、批复、资金划拨、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控制各环节对资金处理情况,以项目资金使用为主线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根据项目开展的需要,对用途相似的项目资金支出编制预算,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分配资金,深入整合,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活动合理化、科学化。
(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形成联动模式,推进农业发展
区域内各级政府要保持财政支农政策对象和目标的一致性,形成区域农业特色,调整和完善农业产业结构,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顺序,全面考虑地区发展的重点产业项目,推进优势产业的优先发展。在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进程中逐步建立起政府联动机制,相互合作,相互制约,促进区域农业、农村的和谐发展,共同推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互动式”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模式,推动创新性农业产业
我国的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用途和管理通常是由地方政府决定的,缺乏群众的监督和指导。而农民、农村是财政支农资金服务的对象,因此,应建立农民对政府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反馈机制。政府要关心农民的意愿,给农民话语权,对财政支农项目的审批制定过程充分考虑农民的需求和意见。在政府与农民互动式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基础上,推动创新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布局,进一步整合农业的综合发展,促进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等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健全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加强支农资金整合监管力度
财政支农资金是国家对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财政支持和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和整合工作,科学制定财政支农项目,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管理模式,以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逐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监管制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的监督和反馈机制,让政府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情况和使用方向。各级政府应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切实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树立服务“三农”的理念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需要建立严格的法律法规制度约束,对政府的违规行为应给予纠正和惩处,强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约束机制。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正在不断深入落实,试点工作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为各地区全面开展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整合树立了典范。各级政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管理和监督,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形成服务三农的理念和法律规范。本文从描述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现实意义入手,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思路和对策,旨在促进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不断完善,最终实现财政支农惠民政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彭克强,陈池波.改革以来中国财政支农能力的实证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
[2]匡远配.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发展现代农业问题研究[J].南方农村,2009.3
农业财政政策是国家财政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进解决“三农”问题一系列政策的总和。通过运用农业财政政策,为我国“三农”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财政支农政策的存在不仅具有必要性更具有重要性以适应现阶段我国农业的发展。而现行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体系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尽快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迫在眉睫。
一、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来的不断调整、创新,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以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新型财政支持“三农”政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该体系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财政农业绝对两周增加,相对量趋于下降。表现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呈现出下降、徘徊和增长缓慢的趋势。二是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主要方面:1.财政支持对象不合理;2.农业内部支持结构不合理。三是财政农业投入体制不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投资渠道较多,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面、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有相当程度的重复和交叉,造成重复投入等问题,这种投入体制使整体目标不明确,有限的资金无法形成合力。四是财政支农力度小一些。这必然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农民收入差距日益扩大,影响到农业的均衡发展。
二、财政支农政策的完善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必须立足稳定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促进农民收入增加这两个主要目标,不仅要保持必要的支出增长幅度,体现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向农村倾斜;而且要合理确定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配嚣公共财政资源。
(一)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展望
1.切实加大国家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倾斜力度。
加强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资,建立公共财政与WTO框架相适应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切实加大国家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2.建立规范的支农资金管理机制。
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的,积极创新财政支持和民办公主的机制,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3.着力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扩大“省直管县”、“乡财县管”财政体制和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县乡财政收入体系,加强县乡财政管理。
4.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现代税收制度。
统一城乡税制的目标是:强化城乡税收协调,公平城乡税负,规范和统一城乡税收管理体制,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税制结构,最终实现农业、农村、农民与工商业、城市居民适用税制的完全统一。在税收政策上体现对“三农”的扶持,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水质环境,为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投入。
(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的具体措施
1.稳定农业投入政策,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
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人,必须建立在用法律、法规进行制约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依法投资,真正落实。同时,各级对农业的投资总额、投资方向、资金匹配额都应制定具体标准和办法,以分清责任,强化对农业的投入。要积极利用政策作用,引导集体、农民和其他有关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2.改革农业补贴政策。
要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的政策法规,使财政对农业补贴成为一项长期稳定的制度。要改变目前国家对农业补贴绝对额逐年减少、相对数明显下降的状况,逐步增加对农业的补贴额度。
3.利用好财政贴息政策。
财政贴息作为一种特殊的财政补贴方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配合的一种形式,它既能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又能发挥银行信贷资金的优势,它是在市场基础上维持有效率的农业需要。目前,我国的财政贴息只要用于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贴息。但因为政策性银行的资金是有限的,远远不能满足全部政策性贷款的需要,故还有必要对一部分商业银行的农业贷款进行贴息。财政通过贴息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地投资到农业上,以解决当前农业投资整体资金不够的问题。但应注意的是,按照wI’o规则,财政贴息是属于应予减让的政策,这一数额不宜过大。
4.整合农业税收政策。
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税费改革,建立新的农业税制,然后做好新农业税制试点的配套改革。
5.加强财政扶贫开发的力度。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而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减慢,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全省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海拔高低相差极大,地貌类型多样,气候类型复杂,比起国内的其他省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欠发达。同时又由于经济政策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农业的投入少,农村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要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先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变投资结构,使投入主体、投入渠道以及投入形式更加多元化,不断完善农村产业投资体系。
一、云南省农业产业投资构成
云南省涉农产业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金融机构、社会投资等。其中,政府担负着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职责,故应重点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大、收益期长,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和促进作用的大中型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起到的是调节社会余额资金的作用,因而对农业的贷款主要应用于生产经营用的暂时周转资金;而社会投资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多方面的原因,投资额还比较小。
目前,云南省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主要有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农业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拿出来的农业产业化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农田的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维持农业发展外围环境的作用。2007、2008两年全省的财政支出总额为1135.22亿和1470.24亿元,而财政支农支出分别为 127.60亿和177.77亿[1],农业支出所占财政支出比例分别是11.24%和12.09%,表明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略加快。
各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是农业投资中另一个较大的来源。2007和2008两年,我省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分别是444.6亿元和747.2亿元[1]1,这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说明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中对农业投资的主体。
农业投资中社会投资目前规模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农户投资仅限于种籽、化肥、农机具等方面,由于资本积累额的限制,他们往往没有能力开办第二、三产业,故农户投资对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所起作用不大[2]。因而要通过投资结构的变动来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主要还要依靠财政支出和银行农村信贷。
二、云南省农业产业资金来源:
(一)财政投入
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主要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对农业发展提供的资金支持,既包括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用于农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如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等,也包括政府通过其他渠道安排的间接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如各种用于农业的财政补贴支出、农业税收减免等[3]。财政投入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财政对农业的有效投入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之一。历年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投资方式,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从1998年的34.6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77.77亿元,上涨了约5.13倍,其中涨幅最大的为2007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较上年增长了52.16%。涨幅最小的为2005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仅比上一年增长了2.23%。从农业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看,财政农业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在不断上升,1998年为10.57%,2000年为9.47%,到2003年这一比例降到了8.34%,2004年出现恢复性增长,为10.83%,到2008年为12.09%。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农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每年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均小于20%,由此可见,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依旧较小,不能够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
表1云南省历年财政总支出与农业支出对比情况
年份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支出(亿元)
农业支出
(亿元)
农业支出增长
比重(%)
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1998
328.00
34.66
2.48
10.57
1999
378.05
36.59
5.57
9.68
2000
414.11
39.20
7.13
9.47
2001
496.43
45.26
15.46
9.12
2002
526.89
46.35
2.41
8.80
2003
587.35
48.99
5.70
8.34
2004
663.64
71.90
46.76
10.83
2005
766.31
73.50
2.23
9.59
2006
893.58
83.86
14.10
9.38
2007
1135.22
127.60
52.16
11.24
2008
1470.24
一、农业信息化
(一)农业信息化
农业信息化是一个内涵深刻、外延广泛的概念。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是农业经济发展到某一特定过程的概念描述。中国关于农业信息化含义的认识还处在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多数学者认为,农业信息化就是农业全过程的信息化。
农业信息化将改变中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过程的盲目性,促进农业经济协调发展;加速农民增收的进程;促进中国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农业科研成果的迅速推广和普及,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使中国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发生变化;农业信息化还可以促进中国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发挥比较优势,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发展
邓培军、陈一智的《中国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增长相关性研究》得出结论:农业信息化水平对增加农业生产总值具有正向影响。其相关系数为0.733,说明农业信息化水平每提高1%,农业生产总值将提高0.733%。农业信息化指数每提高1%,农业投资资金投入、农村城镇化水平、农村工业化水平、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提高0.1318%、0.157%、0.469%、0.096%。wWw.lw881.com在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业劳动力投入、农业资本投入、农村城镇化、工业化水平是影响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而农业信息化却是促其发生质变的重要因素[1]。
(三)农业信息化的现状
中国农业信息化的现状不容乐观,存在诸多问题。如:农产品市场信息不畅通,群众信息利用能力较差,信息观念淡薄,缺乏高素质的信息服务人才农业信息化服务建设滞后于农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滞后,难以形成有效的信息需求等等。
(四)加强农业信息化的策略
1.提供多样型信息服务。农业信息服务类型应多样化,如文献信息,数据库检索,及时传递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各种与农业生产有直接关系的信息;对网络资源进行分类、主题标引及多层次描述,建立各种索引,为三农用户提供优质、快速的信息咨询、网上导航和专题检索等服务。及时更新,农业专题数据库建成后,最重要的是数据更新,才能保证它的可用性、连续性和竞争力,数据库才有活力。
2.加强农业信息人才培训。加强农业信息人才培训,人才资源是所有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农业信息是一种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尤为重要,需要有一支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素质队伍,加强三农用户的网络信息素质教育。目前虽然农村用户对信息有较强需求,但是中国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信息意识薄弱,接受信息能力不强,农业信息化应从提高用户的网络信息检索技能人手,借助现代视听设备或网络设备对农村用户开展信息素质教育。
3.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在今天信息就是生产力。农业与农村信息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区域信息站要借助于现代化传输媒介,实行远程信息服务,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拉近农业技术、农业信息与农民的距离,在农业生产与需求之间搭建起一座新桥梁,帮助农民跨越“数字鸿沟”实现农业新的跨越。
由浙江师范大学承担的主要研究领域及所取得的成果有,作物优异基因的发掘:开展作物优异基因的遗传分析、定位、克隆等相关研究;通过自主克隆或横向合作获得并利用有价值的功能基因。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sci收录20余篇[2]。这些新技术成果需要通过农村信息化,及时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中,转变为真正的生产力。
4.为政府农业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农业信息化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的信息调研和信息决策,为行政决策部门提供全局性、方向性、预测性的综合信息和可供选择的方案。
此外,农业信息数据库应逐步加大农业数字化资源比例,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有计划、有目的满足三农用户的网络信息需求。
二、农业信息化与支农资金
支农资金是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
中国政府自2000年以来,提出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从惠农政策颁布以来,各级政府对三农的投入不断增加,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一)利用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发展农业数据库建设
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内容是以反映当地各类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产品供求信息为主;政府投入这部分支农资金支持农业信息资源建设,加大投入农业信息化建设,制定有效的政策和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农业信息网络的建设,更好地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农业信息化为支农资金整合高效利用导航
农业信息化帮助政府为支农资金的整合高效利用提供有效的信息资源,为合理调整和优化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提供依据,为整合支农资金提供导向。改变支农资金不同渠道的政府支农投入重复、交叉,支农资金支出科目设置不够科学现象,力求支农资金投资效益最大化。让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真正体现出对三农的倾斜,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其由分散式的项目建设转变为集中的产业建设,把地域性优势农业与延伸发展产业链衔接起来,推进规模农业,从广泛性扶持向择优集中扶持方向发展,发挥支农资金的导向作用,实现规模效益。
三、农业信息化与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一)农业区域经济现状与发展趋势
法国经济学家佩鲁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著名区域经济增长极理论。根据区域经济增长极理论,培育出农业区域经济的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使之产生区域经济的聚集和辐射效应,带动其他相关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农业区域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国农业区域经济城镇化发展滞后、高等资源要素缺乏、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区域中的工业未能有效地支援农业及其他产业的发展,农业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程度不高,还有农业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的现象依然存在。农业区域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发展农业区域经济应把培育支柱产业、培育专业市场与实施“走出去”战略紧密结合起来,顺应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大趋势,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和开放型经济的思路来提高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同时,要提高农业区域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推动产业集群,培育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创造农业区域经济增长的新模式。
随着农业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业区域将是生产生活资料和加工最理想的环境和基地,农业区域的经济质量、环境质量、人口质量和生活质量将全面提高,因此,创造最佳投资环境和最佳人居环境,将是农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这就要求必须以现代化眼光来总揽农业区域经济发展的全局[2]。
(二)农业信息化在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农业信息化为农业区域经济提供特色数据信息支持。农业信息化要积极推进地方特色数据库建设为农业区域经济发展导航。由于农业地方文献具备鲜明的区域性特色,农业信息化特色数据库应根据当地的地域状况、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立足当地农业发展的特点。如农作物品种数据库,畜禽养殖、蔬菜种植、农业商情等2.为特色农业区域经济产品提供推广平台。如浙江省有平原、丘陵、山地各种土地利用类型,土地类型多样决定其农产品类型多,品种丰富,可向旅游者提供当地农副产品多样,为观光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省内农村观光资源类型多样,有乌镇、南浔、西塘等江南水乡古镇[3];区域信息站可以利用自身网络平台推广特色农业旅游产品及其他农业区域经济产品,以此带动相关农业区域经济的发展。
3.为农业区域经济的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湖南师范大学王爽英等的《基于主成分分析方法的湖南省农业区域经济评价及发展方向》:以湖南省14个市州为研究单元……借助dis数据处理系统,提取出代表各市州的农业发展现状的3个主成分,在此基础上得到各地州市的综合得分,据此将各地州市分为农业核心区、农业优势发展区、农业综合发展区和农业生态发展区,并提出相应的发展策略[4]。这样的信息应依赖农业信息化及时反馈给农业决策部门,为农业区域经济的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地方农业信息数据库建设要做好地区农业基础资料的调查与分析工作,正确确定区域农业发展的方向和规模、部门结构及作物结构;为区域农业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转型升级作出一定贡献。
4.为龙头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的聚集和扩散效应。农业信息化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生长区为基础,为区域经济选择开发潜力大、后续产业链长的产品为重点,确立主导产业,培植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建基地。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由兼业经营向专业经营过渡,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的聚集和扩散能力。
四、结语
中国农业经济要积极适应世界经济的需要,谋求与全球经济发展的对接点,寻找农业区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和立足点,全力在全球经济竞争中争得一定份额。要想实现这洋的目标,都离不开信息支持,因此农业信息化对支农资金的整合高效利用与农业区域经济发展起到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邓培军,陈一智.中国农业信息化与农村经济增长相关性研究[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0,(4):338-340.
宁夏农村信用社作为宁夏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自从2004年8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深化改革,完善金融服务系统,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也促进农民增收,大力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截至2006年年末,农信社在全区金融机构中的农业贷款增量占比达95.8%,存量占比达到95.4%,有力支持了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缺陷,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效果。
一、宁夏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自身经营能力较差,影响到了支农效果
(1)业务单一,组织资金困难
农村信用社由于结算渠道狭窄、结算手段落后、金融工具品种单一、老化,汇路不畅等硬件制约,加之建社50多年来身份多变,牌子不硬,始终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2)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占比高,且清收艰难
由于信用社历史上贷款粗放经营,“三查不严”、行政干预等原因,造成信用社资产质量低下,资金沉淀多。
(3)金融产品获利能力不强,客户小而分散,经营成本大
信用社主要经营的是传统农业贷款,利率相对较低,期限较长,而传统农业受自然因素制约程度高,不确定因素多,使很多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其客户绝大多数是经济承受能力极为有限的个体农户,居住分散,贷款易放难收,成本居高难下,导致效益低下甚至亏损。
2.支农再贷款使用的效果有限
(1)利率居高不下,加重了农民负担
支农再贷款是1999年开始实施的旨在支持农村信用社改进支农信贷服务,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促进“三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一项新的货币政策。
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专项款的法定利率是0.5575%。据统计,宁夏农村信用社发放的支农再贷款的利率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浮,有些上浮50%,有的甚至上浮100%。高额的贷款利息,就信用社而言,是增强了盈利能力,但却加重了农民负担,无法充分体现国家对农业、农民的扶持和减负政策,直接影响了国家货币政策在农村的传导效果,丧失了支农再贷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初衷。
(2)限制支农再贷款的用途与对象,与农业产业化与规模化的要求不相符
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对象是个体农户。它重点支持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资金需求、以及农民从事农副产品出口加工业、储运业和住房与子女助学贷款等需求,而在新型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法人、农业合作组织却不属于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范围。当农民生产经营发展壮大,由自然人向法人升级后将不再是支农再贷款的扶持对象,得不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这对农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利。
(3)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
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适应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不适应农业生产季节性需要,贷款发放过多地采用年内发放、集中于年末收回,而许多种养业或是秋后销售而要求提前还贷,或是腊月销售而要求延期还贷。另一方面,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及反季节种植、养殖技术的推广,农业生产资金由季节性需求转向常年性需求,“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信贷模式显然已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生产对资金的需要。
(4)支农再贷款偏离支农方向
虽然支农贷款面向三农,但长期来农民贷款难的矛盾仍相当突出。
①个别信用社以信贷支农为借口,要求央行发放再贷款支持,事实上并没有用于农户贷款,而是用于补充存款下降引起的支付缺口或置换出其他高成本资金。
②农村信用社用商业贷款挤占支农贷款。农村信用社为了回避风险,追求流动性,使支农资金未能投放到农业实体,而是投向了企业以及其他的实体。
③国家公职人员和内部员工贷款屡禁不止,他们凭职业特权和人情关系挤占支农贷款。支农贷款偏离三农主旨垒大户,在服务对象上存在贷款歧视。
二、浅谈提高宁夏农村信用社支农效果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1.提高自身的业务经营能力,保证支农资金的充裕
(1)农村信用社树立人力资源意识,实施人才战略
加大人力资源建设,从三个方面入手吸引人才、重视人才、用好人才。
①大力招聘人才,应抓住当前应届毕业生就业矛盾,有计划地把那些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以最合理有价格吸引到农村信用社来,满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需要。
②下大气力留住人才,应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为人才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并以人本管理的理念,充分重视人才的发展需求。
③要对员工进行恰如其分的培训教育,结合岗位需要,实施分层次、阶段性培训计划,使多数员工成为岗位能手,这将是一项回报迅速的短期投资。
(2)增加其他中间业务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①大力开发无风险及低风险的中间业务,重点是搞好代收、代付、代汇、代管、代存、代受、代卖等业务,通过培植稳定的个人客户群体,推动中间业务向纵深发展。
②是大力发展性和结算性中间业务,诸如担保性、服务性、融资性和衍生性中间业务,不断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③借助农村信用社大额支付系统的开通,积极与开发银行、农发行及人险和财险公司签订全面业务契机,系统地开展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宣传营销活动,向社会推荐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项目和业务品种,在公众中树立全新的整体形象。
四是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要设置理财业务的“值班经理”和咨询专柜,为客户介绍业务品种的安全性、便利性和收益性,力争能够在一个网点提供存、贷、汇、兑、结算、咨询、分析等“一条龙”的整体服务,全方位的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
(3)国家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帮助农村信用社吸收资金
面对农民把大量资金存入其他国有银行和邮政储蓄这一现象,国家应构建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
(4)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信用社看成是促进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用一系列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①要废除少数部门出台的针对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鼓励各单位将农业政策性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将存款帐户设在农村信用社,并向农村信用社积极推荐投资回报稳定、风险较小的涉农基础设施项目,帮助农村信用社拓宽资金组织和信贷服务领域。
②要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和农村信用社品牌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并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发展能力,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向可持续发展,彰显生机和活力。
③是要继续降低农村信用社税收,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信用社自身积累。国家财政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予以补偿,因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开办保值储蓄支付的保值贴息,无论当年是否亏损,都应由国家财政予以拨付,冲抵历年亏损,加速化解历史包袱。
2.发放支农贷款,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确定合理的支农贷款利率,减轻农民负担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在兼顾农村信用社盈利的基础上应突出的降低农民利息负担。
首先,要本着让利于农民的原则,实行明确的有差别的浮动利率政策。在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上应明确规定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发放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浮动幅度,使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户都能享受到支农再贷款的好处。制定具体的有差别的浮动幅度依据可以是农户贷款的额度大小和贷款具体用途。
其次,还要本着让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原则,采用更加优惠的政策,降低现行的支农再贷款利率,推行低微利率支农再贷款,给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比较大的盈利空间,扶持农村信用社逐步消化历史包袱,扭亏增盈,走出困境。
(2)扩大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对象与范围
农村信用社应适当扩大支农再贷款使用对象和范围。及时修订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引导农村信用社从支持经济发展出发,只要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的项目,都应纳入支农再贷款支持的范围,并尽可能地满足他们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这样以来,那些在新型的农业产业化建设中起带头作用的农业企业法人及农业合作组织便可以得到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调整。
(3)制定相对灵活的支农贷款期限,使其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
宁夏农村信用社应灵活的制定支农贷款期限规定,促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适应。在支农再贷款期限规定上应延长期限上限,使支农再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协调。
(4)合理使用和管理支农的专项资金
①从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方面说,要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如贷款、投资管理责任规范操作流程和岗位监督,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②从在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和监督方面来说,信用社对所发放的再贷款对象、条件、用途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各县人行、农村信用联社、建立了资金总台帐、台帐、并以农户为单位建立了有详细内容的明细台帐,从一开始就把支农再贷款引向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安全运营的轨道。
3.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保证支农效果良好
(1)央行要合理的确定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保证支农信贷资金供应到位
央行要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支农再贷款要适应农村经济的展实际,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以一年以上为宜,并允许跨年度使用。且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应允许延期归还,或只还本不付息,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
(2)支持信用社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
完善结算渠道、方便信用社灵活调剂资金、增加融资通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3)要调整金融布局,彻底把农村阵地真正还给农村信用社
要进一步收缩商业银行的农村基层机构,目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已逐步转向大中城市和大中企业,对农村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弱,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农村资金用于农业要求。
(4)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力度,做好农村信用社的风险防范工作
①要摸清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等各个方面的真实情况,为金融监管工作打下基础。
②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合法的经营防范新的金融风险,帮助农村信用社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其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对已经形成的高风险贷款进行跟踪监控,并逐步化解,并严格审查农村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对于不合格的不予批准,彻底的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总之,宁夏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作用,不但要通过自身的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增加中间业务、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支农贷款,政府还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央行要加大支持和监管的力度,帮助农村信用社做好支农工作。只有这样,农村信用社才能真正的服务于“三农”,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参考文献:
[1]陈锡文:中国政府支农资金使用与管理体制研究[m].山西经济出版社.2004,256~278
[2]张旭路:农村金融现状与农村信用社改革[j].农业经济,2005(5)50~51
[3]苏士儒:宁夏金融支农中的主要举措、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j].西安金融,2005 (2)15~18
论文摘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然而,我国现阶段农村的金融现状却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本文立足于这个现实,分析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现状,和中国农村目前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前人的基础上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及成因,并对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出路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直以来,以“农业、农民、农村”为代表的“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缺乏有效的农村融资金融产品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急需构建相应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体系。但从我国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资金的投入是重点。于是,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资金有效地使用与投放,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便成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公共产品的投融资制度,建立有效的多元化农村资金分配与公共产品投融资渠道体系才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核心和关键。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与问题
1.1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据统计资料,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特别是1992年以后,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以百亿元的规模上升。1990—1994年保持在9%~10%,l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1998年以来尽管国家把国债投入的30%用于了农业和农村,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2000-2003年继续下降至7%左右。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l-2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从农业投资内部而言,我国农业投资主要由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及其他费用这几部分构成。据统计资料,我国政府农业投资的使用方向特征十分明显,即农业投资中的主体部分投向了农业事业费、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业基本建设,这几项所占比重超过了按这一口径计算的90%,投向农业科技(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只是农业科研投资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和其他方面的项目很少。农业基本建设中,主要投向了大中型水利建设。例如,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450.3亿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费占73.1%,基本建设占20.9%,科技三项费用占0.8%,其他占5.1%。而不同的投资方向对农业增长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1.3区域差别大,西部地区资金支农力度低
从区域来看,由于历史以及当前的经济发展程度等原因的影响,比较而言,西部及中部地区对农业投资的力度相对薄弱,资金运作的效率总体上也低于东部地区。据统计资料,除人均财政直接对农业项目支出外,其他指标同东部相比,西部都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人均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当年净增存款额、当年净增贷款额、农业贷款余额、外商对农业的实际投资额差距都在50%以上。
1-4金融支持不够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问题:(1)农村正规金融供给增长不足。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但从发挥的作用看,这四家机构在农村的作用并不明显。中国农业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的存在,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一放弃农村,进军城市;邮政储蓄仅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于单一;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已演变为“收购银行”,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主体地位不突出。于是,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2)农村信贷需求满足度不高,民间借贷现象突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现却异常活跃;虽然屡遭政府取缔或禁止,却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融资渠道狭窄。以重庆市为例,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采取的可融资方式主要限于间接融资,尤其是短期、小额贷款,且涉农贷款多为1年期以下,按农户养殖的生产周期,年均利润40%~50%计算,若贷款1000元1年后到期还本利,农户无法实现简单再生产,更不能进一步滚动发展,再加上额度偏低,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市场发展需要;农村企业债券尚处于空白状态,重庆27家上市公司中仅2家间接涉农。
2农村金融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融资。农村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落后,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仍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区域经济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需用的固定资产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技术进步滞后,特别是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了对农副产品低价收购的政策,更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导致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因而投资农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润;农业投资经营规模在现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制度下上不去,不易取得规模报酬。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特点非常明显,不仅难以吸引非农业部门资金,就是农业部门自身即便产生了利润也不大可能转入农业进行再投资。
2.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一些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造成基层政府事权大于财权。而基层政府财力不断萎缩,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地(市)级占17%,而有着2千多个县级财政、4万多个乡级财政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就从客观上限制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2.3投资环境不理想,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
由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外部性和社会性,基于资金的趋利性原则,除了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财政资金外,其他的农村金融机构、企业和国外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制度的对策建议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并且逐步调整财政支农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主要是农村基本建设投入占计划内基本建设投入总额的比例、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还要适应WTO规则,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政府扶持农业政策。改变传统的以高关税和价格支持为主的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向通过“绿箱”政策进行的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转变,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减少农村农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3-2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与力度
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和力度,纠正中央和地方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的范围与结构偏差,抑制地方投资规模盲目扩张。根据地方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对政府投资领域逐步进行分类界定,明确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非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对有收费机制、收益稳定的公共产品投资项目(如供水等),完全交给社会投资者投资;对一些有收益机制但效益难以做到投资收益平衡的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适当的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规范、有序地投入。一般认为,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领域,由市场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如农业生产中农民使用的农机具、农药、化肥、薄膜等流动资金的投资适宜由农民来承担。因为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效益分割,成本与效益对比关系比较明显。
3-3完善农村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目前亟待需要解决的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通过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实现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政策性贷款的指导和统一管理,以确保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支农的主导作用,增加农村农民收入,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构造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金融支持体系,逐步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农业银行为两翼,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机构为有效补充的稳定的活跃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
当前制约新农村建设的因素很多,突出之一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农村经济发展必需的资金支持缺乏。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更好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笔者想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的风险意识增强,农村金融体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农村金融服务供需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是:
1.1农村金融机构布局结构日益单一,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支持“三农”的任务
随着竞争总成本核算意识的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纷纷缩减其在基层的营业机构,尤其是乡镇一级,造成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减少。以樟树为例,樟树市属县级市,1995年以前,农行樟树支行全市乡(镇)营业所有21个,网点布局基本上是一乡一所的格局,至2005年9月份,营业所的个数被压缩到13个,撤并的营业所几乎占到撤并前的1/2。由于信用社结算手段落后,人员素质相对偏低,以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很难应对“一农支三农”的局面。
1.2商业银行资金大量上划,影响到对当地“三农”的支持力度
为了规避风险,基层商业银行大量信贷资金上存到上级行,基层银行营业网点成为事实上的“储蓄所”。从樟树市4家国有商业银行1999~2003年资金营运情况看,形势也不容乐观,存款大幅上升,贷款增长一直处于低位徘徊,资金流出量上升趋势:2000年4家有商业银行存款为45 882万元,其中上存资金为26 489万元,资金上存分别占存款额的57.73%和53.59%,大量资金上存,弱化了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
1.3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使用仅仅限于发放收购资金,使用量大大减少,支持农业发展的功能在弱化
近几年,我国的粮棉油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粮食总体上供大于求,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收购量已明显呈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功能过于单一,不能为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政策资金扶持的项目提供信贷报务,其支持农业发展的功能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近年来粮食购销价格倒挂,粮食企业顺价销售困难,库存逐年增加,致使农业发展银行按计划性供应给粮食收购企业的资金不能按时回笼,其贷款逾期问题严重。另外,农业发展银行在服务理念、服务手段、管理水平方面与其他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致使在农产品领域效益好、利润高的客户资源被其他银行拉走,这势必会影响到它的效益。
1.4邮政储蓄对农村储源分流明显,农村信贷资金流失情况难以遏制
樟树属劳务输出大县,每年的劳务收入3亿多元,这些资金绝大部分通过邮政部门的电子汇兑转化邮政储蓄存款。据测算,每年大约有近1亿资金流出农村。储源分流使一些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减少,给农村信贷投入带来冲击。
1.5农业银行的政策性扶贫专项贷款逾期问题严重,信贷投入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由于行政干预严重、经营缺乏自主权、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不良贷款急剧上升,潜伏着较大的经营风险,这些资金沉淀的现状也制约着专项贷款的投放。
2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矛盾
2.1支持农业产业化与寻求安全信贷的矛盾
目前,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从过去农产品短缺年代的单纯追求数量,转移到调整和优化结构以提高产品的质量上来,把农产品变为最终商品推向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达到的最终目标。而我市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在某些方面还比较薄弱,产业化条件还不够充分,结构调整需要巨大的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投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有相当多的农民仍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知该种什么和养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盲目上马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可能导致效益不佳,资金风险大。
2.2农村信贷资金质量低下与支农资金需求面扩大的矛盾
农村金融组织高比重产生不良贷款严重地制约着支农资金量的扩大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速度。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实体的发展壮大,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增加的趋势。目前,我市扩大了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推广优质畜产品和特种养殖,确立和规划了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同时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提出了增加技术含量、扩大经营规模的目标,这一切,都需要农村金融组织注入大量的资金。但由于信贷资金质量低,使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制约着农村金融组织支农信贷投入的加入。
2.3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民的经济效益观念逐步增强,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客观上也产生了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全方位的需求。如“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拓宽了龙头企业的业务领域,其对结算、票据贴现、资金融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只要求农村信用社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再生产环节提供全过程信贷、结算等服务,甚至还对农村信贷人员政策、法律咨询、市场经济信息、实用农业科技指导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大多数金融机构却仍停留在传统业务上,金融创新意识明显滞后,中间业务管理较为粗放,制度不健全,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态势不相适应。
3农村金融发展对策与建议
3.1把握“三农“方向,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是个广阔的大市场,农户贷款是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业务,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户进行经营生产、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融资机构。党的以来20多年的农村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带来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农业发展新阶段给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经济发展的最终要求是增 加农民收入,而增 加农民收入又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就是要在资金方面全力以赴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具体来讲,就是要大力促进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改变农户的单一种植业生产方式,在实行种植业、养殖业复合发展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农村市场繁荣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就有了盼头,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就有了更广阔的前景。
3.2抓住两个重点,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运作中,应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作为重点和改革方向,注重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引导主导产业优质、高产、高效地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组织筛选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有龙头效应、有发展潜力、有联动其他企业和农户能力的重点骨干企业作为信贷支持对象,掌握企业资金脉搏,找准信贷切入点。在完成支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优质客户群,为信用社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突出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要积极支持培育支柱产业,农村金融组织应把支持这一新的经济增 长点放在重要位置。对为“三农”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的资金需求要注意适时、合理解决。对个体私营经济要坚持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符合贷款条件等原则,有重点地扶持。
3.3坚持金融经营创新,营造发展农村金融的良好环境
金融经营创新和营造金融环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金融经营创新是农村金融领域内各种要求的新结合,是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生事物。农村金融组织一定要树立起永久的创新意识,具备营销的理念和服务的理念,对客户应提供信息咨询和科技服务,不断创出有特色的金融经营品种,唯此,才能最终推动金融经营业务的全面发展,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另一方面,要多方面、多渠道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保证农村金融组织健康成长。要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以弥补农村金融机构的亏损和支农资金的不足。要进一步落实支农信贷资金保全措施,将优化盘活农村信贷资金纳入各级党政工作日程或部门管理目标,形成行政、司法合力,确保支农资金良性循环。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也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解决结算领域存在的问题。
3.4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要全面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环境。对农村信用社,除国家出台一定的税收、利率等优惠政策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执法职能部门必须为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保驾护航,如法院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依法起诉的案件要坚决依法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部门的风险损失;要以全国整顿社会信用环境为契机,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大力整治信用环境,全面开展创建信用镇、村、组活动,规范农村信用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和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3.5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中心,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稳步推行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理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关键就是解决农村信用社“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问题。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农业发展银行要重新定位,完善功能;规范发展邮政储蓄业务,加强资金转移支持力度。适度控制邮政储蓄发展,消减邮政储蓄机构,以遏制邮政储蓄给县域经济造成的“失血”现象。
当前制约新农村建设的因素很多,突出之一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农村经济发展必需的资金支持缺乏。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更好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笔者想就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的风险意识增强,农村金融体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农村金融服务供需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是:
1.1农村金融机构布局结构日益单一,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支持“三农”的任务
随着竞争总成本核算意识的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纷纷缩减其在基层的营业机构,尤其是乡镇一级,造成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减少。以樟树为例,樟树市属县级市,1995年以前,农行樟树支行全市乡(镇)营业所有21个,网点布局基本上是一乡一所的格局,至2005年9月份,营业所的个数被压缩到13个,撤并的营业所几乎占到撤并前的1/2。由于信用社结算手段落后,人员素质相对偏低,以其自身的资金实力很难应对“一农支三农”的局面。
1.2商业银行资金大量上划,影响到对当地“三农”的支持力度
为了规避风险,基层商业银行大量信贷资金上存到上级行,基层银行营业网点成为事实上的“储蓄所”。从樟树市4家国有商业银行1999~2003年资金营运情况看,形势也不容乐观,存款大幅上升,贷款增长一直处于低位徘徊,资金流出量上升趋势:2000年4家有商业银行存款为45882万元,其中上存资金为26489万元,资金上存分别占存款额的57.73%和53.59%,大量资金上存,弱化了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
1.3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使用仅仅限于发放收购资金,使用量大大减少,支持农业发展的功能在弱化
近几年,我国的粮棉油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粮食总体上供大于求,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收购量已明显呈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功能过于单一,不能为农业产业化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政策资金扶持的项目提供信贷报务,其支持农业发展的功能在农业结构调整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近年来粮食购销价格倒挂,粮食企业顺价销售困难,库存逐年增加,致使农业发展银行按计划性供应给粮食收购企业的资金不能按时回笼,其贷款逾期问题严重。另外,农业发展银行在服务理念、服务手段、管理水平方面与其他银行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致使在农产品领域效益好、利润高的客户资源被其他银行拉走,这势必会影响到它的效益。
1.4邮政储蓄对农村储源分流明显,农村信贷资金流失情况难以遏制
樟树属劳务输出大县,每年的劳务收入3亿多元,这些资金绝大部分通过邮政部门的电子汇兑转化邮政储蓄存款。据测算,每年大约有近1亿资金流出农村。储源分流使一些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减少,给农村信贷投入带来冲击。
1.5农业银行的政策性扶贫专项贷款逾期问题严重,信贷投入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由于行政干预严重、经营缺乏自、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不良贷款急剧上升,潜伏着较大的经营风险,这些资金沉淀的现状也制约着专项贷款的投放。
2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发展的矛盾
2.1支持农业产业化与寻求安全信贷的矛盾
目前,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从过去农产品短缺年代的单纯追求数量,转移到调整和优化结构以提高产品的质量上来,把农产品变为最终商品推向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要达到的最终目标。而我市以传统农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在某些方面还比较薄弱,产业化条件还不够充分,结构调整需要巨大的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投入,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有相当多的农民仍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知该种什么和养什么,在这种情况下盲目上马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可能导致效益不佳,资金风险大。
2.2农村信贷资金质量低下与支农资金需求面扩大的矛盾
农村金融组织高比重产生不良贷款严重地制约着支农资金量的扩大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速度。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经济实体的发展壮大,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呈增加的趋势。目前,我市扩大了经济作物和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推广优质畜产品和特种养殖,确立和规划了主导产业,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同时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提出了增加技术含量、扩大经营规模的目标,这一切,都需要农村金融组织注入大量的资金。但由于信贷资金质量低,使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制约着农村金融组织支农信贷投入的加入
2.3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金融服务滞后的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农民的经济效益观念逐步增强,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客观上也产生了对农村信用社服务全方位的需求。如“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方式拓宽了龙头企业的业务领域,其对结算、票据贴现、资金融通、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只要求农村信用社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再生产环节提供全过程信贷、结算等服务,甚至还对农村信贷人员政策、法律咨询、市场经济信息、实用农业科技指导能力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大多数金融机构却仍停留在传统业务上,金融创新意识明显滞后,中间业务管理较为粗放,制度不健全,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态势不相适应。
3农村金融发展对策与建议
3.1把握“三农“方向,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是个广阔的大市场,农户贷款是农村金融组织的主体业务,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户进行经营生产、获得信贷支持的主要融资机构。党的以来20多年的农村改革,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带来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农业发展新阶段给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农村经济发展的最终要求是增加农民收入,而增加农民收入又成为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就是要在资金方面全力以赴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具体来讲,就是要大力促进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改变农户的单一种植业生产方式,在实行种植业、养殖业复合发展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农村市场繁荣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就有了盼头,农村金融的发展也就有了更广阔的前景。
3.2抓住两个重点,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运作中,应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作为重点和改革方向,注重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引导主导产业优质、高产、高效地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组织筛选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有龙头效应、有发展潜力、有联动其他企业和农户能力的重点骨干企业作为信贷支持对象,掌握企业资金脉搏,找准信贷切入点。在完成支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优质客户群,为信用社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突出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要积极支持培育支柱产业,农村金融组织应把支持这一新的经济增长点放在重要位置。对为“三农”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的资金需求要注意适时、合理解决。对个体私营经济要坚持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符合贷款条件等原则,有重点地扶持。
3.3坚持金融经营创新,营造发展农村金融的良好环境
金融经营创新和营造金融环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金融经营创新是农村金融领域内各种要求的新结合,是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新生事物。农村金融组织一定要树立起永久的创新意识,具备营销的理念和服务的理念,对客户应提供信息咨询和科技服务,不断创出有特色的金融经营品种,唯此,才能最终推动金融经营业务的全面发展,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另一方面,要多方面、多渠道优化农村金融环境,保证农村金融组织健康成长。要争取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以弥补农村金融机构的亏损和支农资金的不足。要进一步落实支农信贷资金保全措施,将优化盘活农村信贷资金纳入各级党政工作日程或部门管理目标,形成行政、司法合力,确保支农资金良性循环。同时,农村金融机构也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解决结算领域存在的问题。
3.4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要全面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环境。对农村信用社,除国家出台一定的税收、利率等优惠政策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执法职能部门必须为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保驾护航,如法院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依法的案件要坚决依法执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村金融部门的风险损失;要以全国整顿社会信用环境为契机,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大力整治信用环境,全面开展创建信用镇、村、组活动,规范农村信用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和金融健康协调发展。
3.5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中心,构建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稳步推行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理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关键就是解决农村信用社“谁出资,谁管理,出了问题谁负责”的问题。要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农业发展银行要重新定位,完善功能;规范发展邮政储蓄业务,加强资金转移支持力度。适度控制邮政储蓄发展,消减邮政储蓄机构,以遏制邮政储蓄给县域经济造成的“失血”现象。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农业发展的趋势。西部地区有着丰富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引导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现代农业发展中资金投入的重要作用表现在:现代农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要求有大量的资金做保障;现代农业由传统农业的单一初级生产发展为种、养、加、储运、销以及包括一系列 社会 化服务在内的一体化经营,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来支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先进设备的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都需要资金的投入;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 人力 资源 开发及减少自然风险和 市场 风险对现代农业的制约等,都需注入大量资金,因此,有必要探讨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状况,以期为西部地区农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1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现状
1.1 资金来源 西部农业融资渠道主要由 财政 和信贷投入构成。财政支农资金从 1978~2006年增长了21倍多,而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由 1978年的 13.4%降至2oo年的7.85%。从 1999~2o07年,农业信贷占国家信贷总额的比重一直在3.5%左右浮动,各 金融 机构 农业贷款总量虽然有所增长,但是农业贷款在金融机构信贷总额中的比重过小,且呈逐年缩小之势。以四川省为例,近年来尽管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长幅度较大,但投入总量与农业发展的需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为:①财政支农投入稳定性差。财政支农资金总量增加,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逐年下降,根据2000—2006年 统计 资料计算,四川省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的年平均增量仅占地方财政支出增量的5.16%。②支农信贷比重呈下降趋势。③ 农村 资金外流日益严重。
1.2 融资组织 为现代农业服务的金融组织主要包括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3大金融机构。政府对现代农业的信贷支持主要是通过这 3个金融机构来实施。贷款方向包括需扶持的行业、农户、龙头企业等相当部分的农户资金由民间借贷提供。但民间借贷形式单一,且不具备相关 法律 效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以血缘、亲缘作为借贷依据,由于出于自发、规模小等天然的制约因素民间借贷者至今没有建立专门的民间借贷组织。因此,目前西部地区农业的发展资金来源还是相当有限。
1.3 融资 环境 农业投入高风险、低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制约了资金向现代农业项目的流动。西部地区农业生产总体条件比较恶劣,自然灾害多,2006年西部地区 l2省市受灾面积 17 212.2千 hm ,占全国的比重为 41.9%;成灾面积10 661.5千 hm ,占全国的比重为43.3% 。同时,农产品的供需价格缺乏弹性,致使农业产出的不确定性和农业 投资 的市场风险加剧。另外,现代农业中龙头企业具有经营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晰的特点,并且现代农业龙头企业一般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所需的流动资金量比较大,而可用于贷款抵押的资产却严重不足。同时伴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化,各金融机构都在努力降低不良贷款率、提高资产质量、撤销乡镇网点、集中贷款权限。据统计,西部地区很多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有空白,目前我国2 868个乡镇没有一家金融机构,西部共有2 645个‘‘零金融机构乡镇”,占我国总数的8o%。
2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困境
2.1 制度安排存在缺陷 西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融资困境主要是没有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农村金融制度的不完整以及制度变迁的强制性和不彻底性。金融是现代 经济 的核心,农村金融制度是支持服务“三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目前的金融供给还不能有效地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其主要原因受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特点影响,具体表现在:一是强制性的特点,农村金融制度的变迁每一步都源于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性供给行为,难以反映和满足微观主体的制度需求;二是不彻底性,对在现有农村金融制度面i临深层次问题时,政府采取了一种回避和拖延的态度,把改革的矛盾和困难后移,如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产权结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以及资产质量等。这些问题的累积无疑会加大改革深化的难度,堆积整个农村的金融风险。
2.2 投入总量少 。结构不合理 农业 投入不足主要是指 财政 支农资金与国家财政总支出之比、农业信贷与国家信贷总额之比、农户农业支出与家庭总支出之比均呈明显下降趋势。国家财政和信贷对农业的投入少,具体表现在: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不足。从近些年财政支农支出数据来看,增长幅度较大,但与全国农业生产状况和发展要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欧美国家的财政预算用于农业的开支,一般占财政总支出的2o% 一50%,但是我国只是在 10%左右浮动。从财政支农资金占整个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可以看出,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②投入结构上,财政对 农村 公共 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仍需加大。在财政支农支出的投入结构中,用于 行政 费用、人员支出多,真正用于农业建设性支出的少;用于大中型带有 社会 性的 水利 、 交通 、供电等方面建设支出比重较大,而农民可以直接受益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的比重较小;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支出过高,而一些关系到农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实用性项目,如农业品种改良、科技投入、重大病害控制、食品安全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支出比重偏小;传统农业产业领域投入多,与现代农业相关的科研、信息、第三产业等领域投入少。目前我国每年对农业的科研投入为 60多亿元,约占家2.37%与发展中国家 0.7%一1.o%的平均水平 。直接 投资 多,引导性投资少。这些措施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所需的资金投入。
2.3 信贷组织不完善 农村信贷组织体系不尽完善,信贷支持现代农业的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农业发展 银行 政策性 金融 业务单一,服务范围仅限于种植业中的粮棉油收购环节,服务农业产业化功能残缺。农业银行作为商业银行,收缩农村地区的网点和收回县级网点的放贷权等行为导致其失去了大部分存款和中小客户。2007年 2月的股份制改革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治理结构更加突出了农业银行的商业化性质,短期内其资源会远离投资回报率较低的以小农 经济 为主的西部农村地区。 市场 定位于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以小额农户贷款、农村个体 工商 户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从期限、额度和方式上很难满足现代农业中龙头企业的信贷需求。其结算体制不健全的问题难以满足龙头企业全国性、畅通性、快捷性的结算要求。新成立的村镇银行虽然是独立法人,但从 调查 情况看,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都是商业银行,且持股比例均达到51%,从高管人员的委派到银行业务的经营,商业银行对村镇银行都有绝对话语权。村镇银行的贷存比仅为30% ~4o%,大部分资金上划给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的这一发展模式很有可能使其成为新的农村资金“抽水机” 。
2.4 环境 不优化 具体表现在:一是西部很多地区都没有建立农户贷款信用担保机构和农业 保险 机构,缺乏对农业贷款的信用保障和风险补偿机制;二是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民大多经济实力弱,缺乏可供抵押的有效资产,增加了贷款风险;三是农村金融客户分散,流动性大,贷款金额小农村 金融机构 依法维护金融债权的难度大, 成本 高;四是农业企业的逃债行为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存在政府干预和执法不利的情况,使得金融债权的维护缺乏外部保障。正是因为西部地区的 融资 环境较差,不良贷款率高,银行才会较少在区域内提供贷款,而是通过各种渠道将资金转移到其他地区或资产上,从而形成西部农业越是需要资金却越得不到资金的悖论。
3 西部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的融资制度规划
3.1 进行制度创新 西部地区现代农业的融资状况面临的体制障碍,必须要通过制度创新(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才能有效解决。按照西方 经济学 的一般解释,制度创新就是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存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变革,从而产生一种更有效率的制度的变迁过程。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正式制度包括明确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的发展领域,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担保公司和全面的个人征信体系,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农村金融的非正式制度主要是指民间金融组织应规范和发展民间金融组织,从 法律 、制度、政策完善人手,积极引导民间金融组织的发展,将其纳入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加以监管,使其规范运营,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中多层次的融资需要。
3.2 规范 管理 体制 建立隶属国有独资形式的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农司”)和隶属现代农业担保公司,改变传统政府投资农业的方式,农司应实行“改拨为投”的投入方式,以市场配置资源取代行政审批分配,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投资现代农业,引导和集聚信贷和社会资金投入现代农业建设中。农司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取得财政资金的放大效果,且区县一级的农业投资公司在取得市农司投资后,又可以实现二次放大,形成一种几何级增长效应。第一次放大是在市级农司,根据相关金融政策,银行对于担保贷款能发放相当于担保资金5~8倍的贷款金额。第二次放大是在区县级农业投资公司,市农发公司将给予每个区县农业投资公司2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区县农业投资公司可以发放给企业和项目,也可以放在银行作为担保资金取得更多资金投入农业。具体可以采取 4种方式为投资者、企业提供扶持:一是担保贷款。即按照 担保法 ,因抵押物或质押物不能够满足银行贷款要求的企业,现代农业担保公司对其按贷款担保程序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供贷款。二是信用担保。如果项目投资大、发展前景好,但实施业主实力一时较弱,市农司可为其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三是直接投资。即农司视项目具体情况,按照项目投资总额 l%~100%的比例进行直接资金投入,并在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回收投资和资金成本后,视情况继续经营或退出经营的投资方式。四是贷款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建设期间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
3.3 创新投、融资体制 在资金投入的数量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积极的 财政政策 ,创造条件,吸引东中部资金和外资参与西部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农业项目的信息制度,以正确引导社会投、融资活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加大资本运作力度,采取多种政策促使成长性高的中小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通过进入 上市公司 获得更大发展;按照境内外 证券 市场上市条件,积极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使其进入资本市场,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健全出资人约束机制 。在资金的投入结构上,资金投入重点着眼于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的优质粮产业工程;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农村流通领域中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同时加大对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投入,包括农村义务 教育 、劳动力培训、 文化 建设等方面。
3.4 重构 农村 金融 体系 根据现代 农业 经营主体的需要,
重塑新型的现代农业金融体系,力求建立起以政策性金融为主导、合作性金融为主体、商业性金融为补充的金融体系,实行有差别的金融制度安排。首先,政策性 金融机构 的转型。借鉴国外的经验,拓展农业发展 银行 的业务领域,除继续做好粮棉油的政策性业务工作,同时提供建设生产资料 市场 产品及加工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社会 化服务市场,以及 交通 仓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所需的资金,扩大服务功能,为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建立长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凡属农业政策性支农资金都应通过农业发展银行并由其支付,将来自农村的邮政储蓄存款存入农业发展银行,各类养老基金、医疗 保险 基金和农业发展基金等应有农业发展银行拨付。第二,大力发展合作性金融,恢复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金融性质,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的贷款形式,立足于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第三,商业性金融机构应服务于农业市场化、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支持小城镇建设、农村商品流通体系的建立,支持县域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以此带动农民的兢业,支持农撞大交通网络的建设。
3.5 培育 融资 环境 良好的融资环境是引导资金进入现代农业的关键。在市场准人上,应实行有差别的市场准入政策,在我国目前银行业整体上资金流动过剩,农村地区有资金需求,但金融运行渠道单一,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下,降低新设金融机构的门槛。在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上,应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构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广泛开展信用评级活动。在保险制度方面,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由国家投入资金组织实施,将国家对自然灾害的救济、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方式。对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的农业保险给予政策优惠。借鉴国外经验,引导建立互助保险组织,建立农村金融存款保险制度。在微观组织的培育上,应着力培育掌握现代农业知识的新型农民、拥有现代企业制度的龙头企业和以技术支持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
[1]国家 统计 局.中国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 土,1978-2006.
[2]国家 十局农村社会 经济 调者查司.中国农村金融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2000.
[3]四川省现代农业发展研究课题组 四川省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思路及关键突破[j],农村经济,2008(5):61~64.
[4]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金融统计年鉴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5]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eb/ol].(2008-08-05)http://news.hexun.tom.
[6]周静 质基础[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69—72.
[7]黄俊,王雅鸭 财政 农业科技投入与产出关系的实证研究[j].商业时代,20o7(3):105—107.
[8]高小琼.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 调查 与思考[j].中国金融,2008 (17):71—72.
[9]成都市观代农业发展 投资 有限公司,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现代化农业发展投资指南实施细则[ell/ol].http://www.cdnt~.coid.
关键词:农业投资;农民收入;实证研究;湖北
1湖北农业投资的动态分析
一般而言,农业投资主体包括:政府、集体合作组织、农户、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和外商。对经济欠发达的湖北而言,政府的投入主要是财政农业支出;集体合作组织的投入主要是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的投入包括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简单再生产投入);金融机构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主要是指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农业的贷款。
1.1政府财政投入的变化
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总额在不断增加,但所占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见表1)。从总量上看,1991-2005年间,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以平均每年大约14%的速度递增,大多数年份在绝对数上都有所增加,其中仅有1992年的财政支农支出为负增长。而且财政支农资金年度间增长幅度差不多,从1994-2002年间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连年下降,从2003年开始又有所回升,看来从2003年开始政府又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更加关注农民问题。
总体而言,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够且不稳定,还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以增加农民收入。
1.2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的变化
(1)从农村固定资产的投入变化看(见表2),1991-2000年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在逐年增加,2003-2005年间一直下降,其中2005年降到了26.55亿元,比2004年下降了59.52%。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在逐年增加,1991年为24.47亿元,2005年达到了135.95亿元。看来,各年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基本均高于当年农村集体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1991、1992、1995、2000和2005年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是当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的2.2、2.6、1.3、1.1和5.1倍,说明农户是农村固定资产主要投资主体。
(2)从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情况看(见表2),1991-1996年湖北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是逐年增加的,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年均增长率为18.5%,1997-2000年呈逐年减少趋势,2001年后又开始逐年的增加。而从1991-2005年这15年间,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的年均增长率为10%,说明2001年以后,虽然投资总量的整体趋势在增加,但增速却比较缓慢。这说明农户对家庭经营投资的兴趣下降,农户的资金投向多元化。
1.3从农业比较投资率的角度来分析其变化趋势
农业比较投资率,是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与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之比率。由主要年份农民收入情况以及表3可以看出,2001-2004年间,农业比较投资率均在0.5以下,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这与世界农业的一般规律(在工业化中期,农业比较投资率的值应接近或超过1)的差距很大,说明湖北农业投资相当不足。
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的对比分析
由表4可知,在未扣除物价因素情况下,“七五”、“九五”及“十五”时期,各个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均低于GDP的年均增长率,1981-2005年20多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低于GDP年均增长率约4个百分点。这说明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一直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
3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间的相关性分析
3.1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间的变动关系
由表5可知,湖北农业投资总体呈上升趋势,由1990的189.03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1114.0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3.5%;而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539.16上升到2499.33元,年均增长率为11.6%。这说明了随着农业投资的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也随之增加。但收入的增长速度却低于投资的增速,这一点可以由图1看出,收入曲线比投资曲线显得更为平缓。
通过运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3.0对农民人均收入与财政农业投资、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和农业贷款间进行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农户人均纯收入与上述投资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28,0.677,0.979,0.858和0.893,经统计检验均达到0.0l的显著水平。这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财政农业支出、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和农业贷款均有极大的关联性。下面再对其进行回归模型的设定,以确定各投资主体的农业投资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具体影响大小。3.2回归模型分析
根据可获得的数据,运用E-views3.1计量经济分析软件,对1991-2005年湖北省农业投资与农民人均收入的关系运用C-D生产函数进行回归分析。
Y=Axα1xβ2xγο3x4
其中:Y为人均纯收入(元);x1为财政农业支出;x2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x3为农户对农业的总投资;x4为农业贷款额。YCX1X2X3X4
回归结果如下表6。
YCX1X2X3X4
解释变量系数t-Statistic值
常数项30.6691.264
财政农业支出(x1)55.1874.492
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x2)7.5752.889
农户总投资(x3)13.7104.593
农业贷款(x4)3.6282.764
调整后的R^20.987
F-statistic19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