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7 19: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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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地税局作风建设大会和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以推行“一评五制”为重点,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引领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务实创新,努力实现税务机关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确保地税系统作风行风建设继续走在前列,为建设更高水平的“三个一流”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优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各级专项评议活动。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排查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作风建设措施,创树地税“效能地税”作风建设品牌,确保在省局、市局网上勤廉测评、基层站所评议中名列前茅。(责任部门:监察室、机关总支、纳服局;参与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二)切实做好保持党的作风纯洁各项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把维护好群众和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作为纯洁性的试金石;坚持求真务实、民主公开、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谋划好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的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党员开展走基层、转观念、改作风实践活动,务求作风建设有新的作为新的突破。(责任部门:机关总支、监察室、分局各支部)
(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优化工作作风,市局党组成员在全年累计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基础上,带领分管科室人员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时间到基层一线分局进行调研。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接待群众,走访地方党委政府、中小企业、弱势群体、一线干部等方式,紧紧围绕基层和纳税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访民情、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中层干部必须熟练掌握本职岗位信息系统操作业务,及时分析处理业务流程推送的工作业务,适应专业化管理的需要。(责任部门:人教科、监察室;参与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四)积极落实“一评五制”各项工作。在全系统推行作风建设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失职追究制和干部交流换岗制等“五项制度”,促进全员“在岗、在行、在状态”。力争在全市“万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以优质的作风,树立一流的形象。(责任部门:监察室、人教科;参与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五)在全市地税系统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纳税人满意办税服务厅创建活动,积极推进“阳光地税”服务品牌建设,在重点评议的执法部门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先进集体”创建活动。通过进一步组织培训竞赛、优化服务举措、开展“双述双评”等方式,增强地税窗口单位服务能力与水平,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责任部门:各基层单位)
(六)着力建设“三服务”活动品牌。围绕开展“三服务”,深入组织开展“局长问税风”、“政风行风热线”、“地税一日”、“地税专家志愿服务团”、“关爱蒲公英志愿服务”等活动形式,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并在总结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活动载体的制度建设,建立打造地税特色的活动品牌。(责任部门:人教科、监察室、机关总支、纳服局;参与部门:各部门)
(七)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教育纠治活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预防、严明纪律、落实整改”的原则,大力整治“庸懒散”、“中梗阻”、“过山车”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着力提振税务干部职工的精气神,确保工作作风取得新的优化。(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八)扎实推进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地税作风行风建设督查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邀请行风监督员等加大对本系统工作人员制度执行、服务态度等明查暗访的力度,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推动作风效能建设不断提升。(责任部门:监察室、各基层监督委员会)
(九)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两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对网上权力运行进行监控,适时分析整理和研究运用相关数据,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电子监察工作,切实落实过程监控、预警纠错、督察督办的各项工作要求,从源头上提高工作效能,防止腐败发生。(责任部门:监察室、征管和科技发展科、税政法规科;参与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十)强化典型引领,持续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服务创新,不断完善效能作风机制建设,积极参加市行政服务创新评比活动和南通地税系统“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以及“我身边的好税官”、“学习型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努力打造地税系统“比学习、比能力、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利用《地税视窗》《动态》等媒体广泛宣传,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地税系统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责任部门:人教科、机关总支、办公室、纳服局)
三、具体要求
为确保今年全市地税系统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各单位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务实创新,工作上精心组织。
1、继续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意见》,努力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改革创新的模范、务实拼搏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
2、督促各市卫生系统认真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检查,并于年底前将检查结果逐级报告上级部门。
3、督促各市卫生系统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卫生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工作情况,结合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督促其迅速行动,认真执行;对打折扣、搞变通的,坚决纠正,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4、纵深推进“治庸、治懒、治散”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治脏、治乱、治堵”工作;积极参加“人民满意公仆”评选活动。
二、积极营造赣南苏区卫生事业振兴发展的良好环境
5、严格执行涉医项目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认真落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6、按照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已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及时制作并公布事项目录;坚决纠正该取消的不取消、该整合的不整合、该上网的不上网、该进行政服务中心的不进中心,以及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等问题。
7、认真落实全市“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8、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扩大政(院、站、所)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工作,建立“评价—整改—反馈”的测评机制,做到“评改结合,以评促改”。
9、围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以及优化卫生事业发展环境的便民措施、服务标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0、组织具有执法权、审批权和管理权,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设科(股)室或二级单位积极参加内设机构测评活动。
11、认真清理各类收费项目。按照要求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对不合法、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的,要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受理投诉工作质量
12、认真制定市卫生系统机关作风效能投诉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投诉受理的范围和内容,规范投诉受理工作,提高投诉受理水平;认真受理各级各类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
四、强化监督检查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持续推进“清减压”。动态调整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推动流程相近、材料相同、结果关联的多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聚焦群众办事高频事项,查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人社扶贫等领域痛点堵点,确定一批事项明确要求、加强调度,开展“服务事项快办”行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认真总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广开来,切实减少证明材料。要千方百计压缩办事时限,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社保关系转移、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事项办理时限长等问题,要主动在流程优化、材料简化和服务优化下功夫,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三、完善标准规范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即将的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标准清单,加快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大宣传贯彻实施力度,推动人社审批服务事项标准统一。健全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促进信息系统整合,加快部门内部业务系统整合,强化数据共享和数据质量,实现更多人社业务全程网办。充分运用人社大数据、电子社保卡等优势资源,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着力解决“网通数不通”问题,推进“一网通办”和社保卡“一卡通办”。着力加强风险防控,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力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规范认定并设立人社领域失信“黑名单”,大力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一)强调严明政治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党要管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的宣传、教育以及监督检查,营造统一思想,团结奋进、政令畅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政治环境风清气正。
(二)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结合全党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研讨。
(三)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以加快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时修(制)订和完善各类党风廉政、行风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新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工作、亲自主持专题会议、亲自研究工作方案、亲自进行履职报告,加强监督,狠抓作风建设,当好表率;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进行责任传导,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抓好日常的检查监督,带头讲纪律讲规矩;各处室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条贯彻落实;监察室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自觉自律。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年要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廉政工作汇报不于2次,研判苗头性问题2次,调研1次,每次都要有谈话和汇报、调研记录。
二、齐抓共管,创新创优,着力开展统计系统行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梳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研究、部署、总结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市局行风建设考核办法,制定《全县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三)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行风建设活动,及时报送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信息动态、征文、总结汇报等材料。
(四)坚持创新创优。及时总结统计系统在行风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先进人物的培养塑造,弘扬统计正能量,争取在市级以上媒体对行风建设特色工作和典型事例进行的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在全县牢固树立起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科学统计的良好形象。
三、执纪监督,严格考核,着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实施年度考核。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安排年度述职述廉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做到公职人员严守法纪、秉公执法、励精务政,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