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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有17个教学班,共有学生571人。从学生生源情况来看,全部为农村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家庭。班主任老师经过认真调查后,及时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家庭贫困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确定救助对象。其中父母有病或离异至困家庭的25人、低保家庭的5人、孤儿1人,建档立卡的157人。要真正的抚养一个孩子完整的从小学读到大学毕业不容易,尽管省吃俭用,努力挣钱,避免不了上学的孩子中途辍学的可能。
二、自查情况
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学校专门成立了贫困救助领小组,贫困生资助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许振海是学校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均为小组成员,是本班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资助办公室设在工会,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15193548835,设立了校长校长热线,对学生举报投诉的事情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确保整个资助评审、公示发放程序的公平、公开、公正。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
(一)建立了三级认定组织。运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工作小组。学校资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围准学生的认定工作,由主管资助工作的中层领导全面员责学校各项资助工作,设立了资期办公室,由主管资助的中层领导主管,各现级成立班组评议认定小报,由各班主任员责把关,做好本班级贫围学生的认定上报工作。
(二)规范工作程序。 每学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落实新学期各班家庭经济英团学生的认定工作,及时建立贫困学生信息档案。要求班主任对贫围学生进行家访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动态调整。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贫国学生贫困等级认定和信息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使真正贫困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确保贫困学生安心上字。
四、资助资金评审发放和管理
每项资助项目开展前,学校都召开班主任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在班级宣传学习,利用学校网站向学生家长进行宣传,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和发放。
(一)个人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对享受政策学生的条件、对象、标准公开进行资格排查摸底,做到万无一失。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既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
(二)班级严格评审程序。先由学生如实填好“申请表”“调查表”,按照流程采取自评、互评、老师评、学校评的方法,由全班同学根据申报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评议, 拟定学生必须到所在地的居委会、镇政府出具家庭贫困证明。
(三)班主任审核,资助办公室复核,资助领导小组审查班主任根据申请理由、申报人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及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初次审核。班级评好交资助办公室,经学校资助办公室复核后再交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查。认真核实每一个学生的上报材料并通过个别询问学生、召开学生座谈会、家访等方式审核上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宣传到位、准备充分、要求严格”的工作思路, 做到班级到年级到校级等层层落实,逐个把关,真正的把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到位。审核结果不低于 5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批示。由镇教委工作人员负责资金发放。受助学生(或家长)签字,照相、建立资助发放档案。我校各类学生资助按照教育局的要求,严格遵循各项程序及要求及时发放和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二)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相关资料都是录入电脑信息化管理,因此,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三)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不到补助。
1、资助对象为全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职业初中学生,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供养人口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两免一补”资助范围。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申请资助,但在排序时应本着品学兼优贫困生优先的原则。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孤儿学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资助贫困生工作主要由县级政府负责,所需资金构成:中央提供贫困生免教科书费用;市、县(区)两级承担贫困生杂费,免杂费以市级为主,市负担比例(根据各县区可用财力凡人均可用财力超过2万元的,市负担60%,不足2万元的市负担70%,余下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补助贫困生寄宿学生生活费由县负担。20*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35%,20*年资助面积达到贫困生的70%,到2007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享受免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目标。
二、资助方式及标准
1、资助贫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包括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具体资助方式按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选择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资助。特教学生(包括残疾、孤儿)必须享受免全部教科书费,基本免除杂费。
2、学生享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按国家规定应优先选用经济适用版教科书,如果选用彩版书超出的费用由县(市)区承担,但所有学生必须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书。今年春季由县(市)区统一采购,已收取书费的一律退还给学生。秋季后由省统一采购,不许再向贫困生收取书费。中央财政对贫困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必设科目的教科书,小学包括品德与思想(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初中包括品德与思想、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20*年享受免教科书费的贫困生,20*年春季应继续予以资助。免费的教科书扉页上须标明“本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字样。免杂费按省规定的“一费制”标准:农村小学1-2年级每生每年130元;3-6年级每生每年18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35元;特教生每生每年200元。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400元掌握,特教生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
3、各县(市)区要积极筹措资助资金,并将资助贫困生资金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按责任承担免杂费资金,逐步安排寄宿生生活费,不得降低资助比例,减少资助人数,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资助资金或轮流资助贫困生。
三、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家庭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资助贫困生及时做出调整,保证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每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资助形式和公示情况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资助学生填写《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后领取补助资金。
4、免杂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原则上不发给学生本人。免杂费的资金由学校集中使用,补充学校公用经费;免教科书费的资金要集中掌握。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原则上由学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发给学生。
四、资助情况上报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首次提出了“互联网+”的概念。同年12月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宣布“十三五时期,‘互联网+’行动计划将成为中国网络强国战略中的重要一环。”由此,“互联网+” 必将成为未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高校资助工作亦是如此。1952年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正式开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体系。而在“互联网+” 的时代背景下如何优化资助工作,帮助贫困大学生更好完成自己的学业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现在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合理
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基础是科学有效地进行贫困生认定,当前我国多数高校贫困生认定的依据是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多数高校仅仅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自我称述以及本班同学的民主评议等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由于缺少合理的标准和监督机制,经常出现漏报和谎报的现象,使得真正的贫困生没有得到应有的帮助,偏离了资助工作的初衷。
2.贫困生心理疏导与思想政治教育不到位
贫困生在高校中往往要承受来自经济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他们属于特殊群体,在经济资助的同时应该进行心理辅导,但高校中少有针对贫困生的心理疏导工作。自卑是目前高校贫困生最常见也是最突出的心理问题。由于新环境下各种诱惑和对贫困生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的影响,加上自身条件的限制,部分贫困生很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和不适应大学生活的现象。再如消极依赖心理,部分贫困生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无偿帮助后而变得懒惰,将“贫困”作为经济来源的手段,消极坐等资助。所以,高校在进行经济资助的同时,应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疏导与思想政治教育,让贫困生能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健康成长。
3.贫困生的跟踪管理工作不细致
当前,为了能让贫困生在高校正常地学习生活,除了政府,社会各界也都加入到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队伍中,然而资助工作重视了社会给予,却忽视了贫困生的社会回报。部分贫困生没有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求学机会,滥用资助金,浪费社会资源。部分贫困生受利益的驱使,甚至铤而走险,缺乏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高校层面虽然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但没有对贫困生进行细致有效的跟踪管理,缺少对贫困生经济行为的监督,不利于培养贫困生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更不利于贫困生今后的发展。
4.贫困生的动态关注和人文关怀不明显
首先,资助工作一般是在学年初开始,并且后续的资助是以一开始的认定为主要依据,缺乏动态认定机制。但在高校学生现实学习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意外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危机。类似这样的学生并不能及时纳入资助的名单,一学年后,可能会由于经济和心理压力而严重耽误学生的学业。其次,需在资助工作的公示阶段加强人文关怀。虽然,公示的初衷是为了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但将贫困生的姓名甚至是家庭经济情况公之于世的同时,应考虑贫困生的心理感受,照顾他们的自尊心。
二“互联网+”对高校资助工作的新要求
1.资助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是关注“互联网+贫困生思维”
当下,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如影随形的“伴侣”,贫困生也不例外。贫困生同样已经习惯用互联网来便捷地获取信息与资源;对资助的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特征,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学生相对于现实更愿意在虚拟环境中表达自己的想法,在微信、微博、QQ等交友平台流连忘返。通过网络,个人交友空间迅速扩大,不同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也在激烈碰撞 。所以,通过互联网全面了解贫困生的时代特征和实际需求,才能真正完成资助工作,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
2.资助工作可持续进行的保障是审视工作盲点
从之前分析的高校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中可以看出,现阶段单一的贫困生认定模式;机械的贫困生管理方式;虎头蛇尾的运作机制;闭塞的宣传渠 道、有限的资金来源渠道和单一的资助平台大大削减了资助工作的成效。所以,运用“互联网+”的思维模式管理资助各项工作,突破工作盲点,才能有利于资助工作的持续高效运转。
3.资助工作改进的有效途径是选择“互联网+”的工作路径
依据贫困生新的特征,利用“互联网+评议”“互联网+思政教育”“互联网+跟踪监督”“互联网+动态管理”等模式,改革贫困生管理与监督工作,创新资助工作的实现机制与路径,将会大大提高资助工作的成效。
三、引入“互联网+”创新Y助工作的路径
1.“互联网+大数据”完善贫困生认定体系
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生家庭情况的动态变化不同,对大学生贫困程度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因而在贫困生认定的工作量大,效率低。准确掌握贫困生的家庭情况、生活方式、心理状况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是做好认定工作的关键。
“互联网+大数据”为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大数据在这项工作上的运用,通过采集、整理和分析大学生的交友、学习、消费、活动等方面的数据,可以得出大学生实际的经济状况,为贫困生的认定提供依据。大学生的数据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消费、消遣记录获得,也可以从大学生日常的生活表现、学习情况等方面获得。另外,这些整理的数据应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并由专人维护,定期更新数据,运用专业软件为每位贫困生打分,对学生的贫困程度进行分类与评估。
2.“互联网+资助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助力资助工作
互联网是当代大学生必不可少的生活内容,也深深影响着贫困生的生活、学习、价值观和人生观 。通过互联网搭建资助平台,向贫困生提供国家政策解读、申请资助流程解析、社会资助信息、心理疏导、兼职信息等,可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各方信息,缓解经济压力,也能为未来的就业作准备。资助平台能够实现资助者和被资助者面对面,资助资源和被资助者面对面,相关资助信息也能及时公示。
资助主体不仅仅只是政府和高校,还应包括社会组织、慈善人士等在内的所有社会力量。资助的形式可以是直接资助,即直接向已经确定的贫困生进行资助。也可以是间接资助,即提供资金、物品和相关服务等,再由主管部门依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和学生申请进行统一分配。正是网络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资助主体和资助资源聚合在一起,最大化资助成效。
另外,政府和高校还应将工作重点放在为贫困生提供心理疏导、思政教育、学习辅导、提供兼职机会上。首先,通过打造专业的心理中心,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贫困生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同时通过微信、QQ、微博等网络平台为贫困生建立交流空间,使他们能够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其次,政府应作为媒介,加强高校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将相应的兼职信息在资助平台上,指导贫困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爱好选择合适的岗位兼职。最后,还可以通过资助平台招募志愿者,为贫困生提供线下的学习辅导,考虑到部分贫困生心理较脆弱,辅导的形式和地点由志愿者与贫困生自定。同时,也可通过资助平台搜集整理各学科的学习资源,供贫困生网上自学。
3.“互联网+动态管理”保障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
高校应成立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资助工作监督管理机构,管理贫困生认定,资助,兼职帮扶、心理疏导、资助平台运营管理等工作。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需要用动态的思维及时更新资助对象信息并给予应有的帮助。首先,资助金是政府向贫困生直接发放的经费,为了监督资助金的使用是否合理,可将一部分资助金以校园卡、购物券、餐券的形式发放,另一部门的资助金可作为专项基金,支持贫困生以后的就业与创业。其次,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团,通过社团模式,加强区域贫困生的交流,教育贫困生学会感恩,在获得帮助的同时应该积极发展自我素质,早日回馈社会。让贫困生做到资源共享,共同进步。最后,通过资助平台定时定点将资助信息在官方网站和公告栏内,接受大众监督。
另外,除了管理,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也是资助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建立政府、高校、社会的三级监督体系,有效地确保资助发挥最大作用,即政府监督高校,高校监督学生,社会全面监督。通过网络联合社会设立共通的举报渠道,方便管理者与监督者沟通,管理者应及时将举报及处理信息告知监督者,保证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互联网+隐性资助”保护贫困生隐私
我国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即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但在实际资助过程中,有的高校为了保证资助的公平性,将贫困生的所有个人信息公之于 世;有的企业为了提高知名度,甚至将贫困生搬到银幕、报纸上。这些做法都是不妥的,保障监督者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护被资助者的隐私权。首先,应该取消现有的张榜公式的做法。其次,通过互联网的数据处理技术进行隐性资助,通过互联网数据分析,专家会谈认定贫困生,略过申请公示环节,直接为贫困生提供资助。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布高校资助工作成果,这样既保护了学生的隐私权,也能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加资助工作的人文关怀。
四、结论
高校贫困生资助是一项复杂而又必须做细的工作,关系到国家、社会、家庭、人等多个方面。在现阶段的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传统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资助工作。依据当代 大学生的生活学习特征,结合“互联 网+”的理念,探索一条新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路径,涉及贫困生的认定、帮扶、管理监督等多各方面,可为贫困大学生缓解经济、心理压力,使高校资助工作落到实处。
一、自查自检范围:
本学院2016—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二、自检自查工作主要内容:
(一)资助对象基础信息核查。重点核查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认真排查是否符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6]30号)中所规定的6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认定工作流程。具体内容为2016—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情况:
1.认定依据:认真核查2016—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困难等级排序装订存档;
2.认定标准:认真核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与认定等级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认定不精准问题;
3.认定程序:认真核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否符合程序,认定结果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
(二)学生资助补助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内容为2016—2018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开展情况:
1.评定依据:认真核查奖助学金评定是否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是否存在应助未助情况;
2.评定标准:认真核查学生资助补助等级是否与困难程度相符;
3.评定程序:认真核查学生奖助学金评定是否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程序进行,评定结果是否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自查自纠工作流程
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处主任赵东威老师为组长的自查自纠小组。学生工作处在老师的正确领导下,在部门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各年级负责人的积极协助下,自检自查工作顺利开展,有条不紊进行。我院认真核对2016—2018年学生贫困信息备案表以及相关照片档案;认真整理核查纸质版学生贫困材料,贫困材料是否具有实时性,所盖公章是否具有相关效力;认真统计各年级各专业同学2016-2017年所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哈尔滨师范大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情况并合计相关金额。后由学生工作处汇总。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致力将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完善。
四、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1.由于时间问题,早前照片文件档案出现遗失。及时重新拍照,整理档案,妥善保管。
2.由于经验不足,在评选应善良助学金时,将受助同学贫困材料原件上交前,未留备份。将照片档案的照片打印后添加至纸质版档案中。
3.享受低保的同学不一定困难,父母双农的同学也不一定困难。加强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将资助落实在更需要帮助的同学身上。
我是南京市的一名中职学生,来自一个农村家庭。父母双方都有病,我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小学到初中的学费都是爷爷他们出钱,现在他们老了。我也不相在问他们要太多的钱读书。
我还清楚地记得要中考的时候,学校的老师告诉我,我上职业高中不要家里的一分钱,就是自己出生活费时,让父母又惊又喜,他们从心底里感谢国家对我们这些贫困家庭学生的关心。
就在这一年,南京市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出台了职业教育资助措施,资助中专贫困应届的毕业生,南京市只有26名学生可以每个学期免学费。我就幸运地成为了这26名中享受资助政策学生中的一员。
国家的资助政策让我安心地在学校读书,远离辍学的噩梦,改变了我的命运,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的帮助,我就不能像这样平静的学习,更不可能有丰彩生活。如果没有国家的资助,可能一年前我就已经回家待业了。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这句话真说到我的心里去了。免除学费之后,2007年秋天,国家又启动了中职资助政策,现在我每个月可以领到150元的国家助学金,这笔助学金为我继续接受职业教育,提供了更多的生活保障。为了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政府和学校还进行广泛的宣传。学校利用家长会,学校的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进行宣传,还有在国旗下讲话等进行宣传,让我们每个学生和学生家长都知道国家的资助政策。受资助学生的名单在校内公示,包括学生受资助的经费也被公示。如今,我的三年学业已经过半,我对自己所学的专业很喜欢,成绩也经常受到老师的夸奖。
二、广泛宣传,扎根建档立卡贫困户,切实做到精准、细腻、到位。全面落实资助救助政策,做到应享尽享。每周教师、班主任召开一次家长会,宣传资助、救助政策,不漏一户。对照区外、市外、省外建档立卡学生,发资助涵,让每位学生及其就读学校熟悉资助、救助政策。每位负责的老师通过走访、电话、微信、QQ等等密切联系,做到万无一失,确保每位建档立卡学生及其家长知晓,每月安排全体教职工下村入户,了解、熟悉贫困户家庭情况,加深与贫困户的感情。
三、坚持“应度尽度”,不让一个小时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开学初抓好入学报到注册工作,做好学籍,召开入学动员报告会,制定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加大排查力度。开好家长会、学生会、教师会,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向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汇报,与村支两委密切联系,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几年来,无一人失学、辍学。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活动,让学生享受校园快乐。学校先后开展“我为建档立卡学生做一件好事”、“我为建档立卡学生讲一个励志故事”等活动,加强对贫困学生的教育、激励、关爱。同时还开展了让贫困学生制作感恩励志卡,教师写好扶贫心得体会,家长在扶贫工作上有回音等活动,让学生及贫困户感恩于党和政府。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下发以后,我县立即召开了县财政局、教体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职校校长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与会同志提高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力协作,精心准备,严格把关,切实把好事办好,让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好政策惠及每一个贫困中职学生,让他们充分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教育体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股、基财股为成员的***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教育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职校也相应成立了学校领导小组,切保了职校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规范管理,杜绝漏洞。
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的管理,我局制定了《***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行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细化了贫困生标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城市学生,可纳入资助范围进行评审和认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的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是规范了申请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8月,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应一并递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章和填写身份证号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交家庭困难的证明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要及时受理学生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于9月底前报至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批;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向学校批复审核意见。
三是明确了助学金发放时间。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按 10个月发放,7、8两个月不发放。学校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受助学生资助金发放花名册,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资助资金汇入发放机构。
2、确保资助对象资金足额到位。
我县是一个贫困县,财力有限,但县政府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非常支持,按时足额支付了国家助学金县财政一块经费,确保了国家助学金足额到位。2007--2008学年度上半年资金已全部下发,346人,每人770元,共26.642万元。
3、加大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
除国家助学金以外,***职校每年还拿出不少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资助在贫困学生,今天就拿出8000元用于资助贫困生。
存在的问题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国家部分于7月份就到了位,而国家助学金省部分到现在还没有到位。
建议:
(一)目标任务。年,省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350户。根据上级要求,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考虑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重点保护区域的贫困村。
(二)工作原则。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最贫困、最危险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与“两区同建”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自愿自主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补助对象、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补助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财政平均每户补助7500元。
(三)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原则上以农户自建、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结合“两区同建”,在社区集中建设安置房。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
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
3.配套设施。水、电、路等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置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县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技术服务。各乡镇(含街道办、红云高新区,下同)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信息管理。
四、实施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村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村组)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报乡镇审核。
(三)入户审核。各乡镇接到村(村组)的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核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四)县级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各乡镇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进行房屋鉴定核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资助方式及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签定协议。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各乡镇后,组织乡镇(甲方)、村(乙方)、农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六)组织实施。县政府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七)竣工验收。改造住房竣工后,县住建局牵头,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合格报告表,并向市住建局提交验收情况报告。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县住建部门与资助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各乡镇组建机构,确定补助对象,将任务落实到农户,建立工作台账和农户档案,落实补助资金,配合住建部门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金额。
第二阶段。各乡镇根据建设任务,组织拆旧建新和修缮加固等工作。
第三阶段。对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我于20xx年9月入学之初就向学校递交了相关贫困证明,可是至今未有资助下发。经过相关咨询,得知是贫困生名额有限,未有及时审核。
特此,我向学校领导递交我的贫困生资助申请,望学校领导予以批准!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上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申请农村低保,一般由户主向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民政部门要采取措施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意见,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1、户主申请:持有当地农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民政部门、劳动部门、残联颁发的伤残证、指定医院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
(3)用工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性收入证明;
(4)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营性收入及承包或承租的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耕地、山林、水面等生产资料数、质量情况证明;
(6)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7)其它证明材料(下岗证、退休证、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2、村委会评议:受乡镇政府委托,村委会组成由村干部、乡镇村低保待遇评议小组,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评估与计算的初审工作,召开村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并将评议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劳动能力状况、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符合规定条件且经公示后群众无异议的,发给并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由评议小组负责人签属意见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乡镇政府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和证明材料退还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提请乡镇政府复审。
我按照个人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方案,以义务教育保障为核心,在改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加强控辍保学、建立健全资助体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先后深入到***等6乡镇6个贫困村进行实地调研,实地走访了75户贫困户,召开乡镇层次座谈会6次、教育局全体领导班子座谈会1次,村级座谈会6次。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共征求意见建议6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8个。通过调查研究,我县教育扶贫取得决定性进展,实现了贫困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一)控辍保学措施有序实施。一是强化行政控辍。多次召开教育保障指挥部、教育局党委会等相关会议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县教育局、各学校以及乡镇均成立了控辍保学工作领导组织。实施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制,建立了辍学台账,按照“一生一案”的要求,实行周报告制度,随报随分析,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县教育局把派驻各学校的教育督导员作为控辍保学督导员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强化依法控辍。开学前印发了《致家长一封信》,让每个家长知道送子女入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家长主动送子女上学。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特别是义务教育儿童家长的思想认识和法制观念,使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责令限期改正。同时,积极与公安、司法、人社、市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各部门在控辍保学工作中的作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强化情感控辍。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积极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学生乐于参加的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防止弱势群体学生因入学权利受到侵害而辍学。通过家访、谈心交流、单独辅导等方式,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耐心细致做好因基础差而厌学、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思想有问题、行为失范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切实将帮扶关爱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扶贫控辍。认真落实教育各项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到位。积极动员不愿到普通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到职业学校进行初中渗透职业教育,强化技能学习,让学生学到一技之长。紧紧抓住齐市技师学院对口帮扶我县的契机,为贫困学生争取了“六免一优先”的优惠政策,为贫困家庭学生寻求升学和就业提供了保障。为切实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实施了送教上门服务,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上学的学生,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制定了专门的课程表,安排相关教师进行送教上门。
(二)学生资助政策得到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资助体系。成立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教育资助工作,落实上级有关资助政策文件精神,各个学校也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了《拜泉县教育扶贫资助实施方案》和《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逐步建立从学前至大学各个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提升知晓率。通过县电台、宣传手册、主题班会、宣讲团和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精准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申请办法,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内容,明确申请方式,清楚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三是规范资助程序,狠抓政策落实。严把个人申请关。要求各级学校申报贫困生一律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扶贫部门和民政部门审核把关。严把资助条件关。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执行,班级、年级、学校评议 ,年级组、学校审核,班级、学校公示。严把材料建档关。资助中心和各级学校都要规范建档。严把公示公告关。学校不仅要把资助政策在学校进行公告,而且要把享受资助的名单、对象及标准在学校进行公示,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名单公开。严把信息录入关。把贫困生资助与学籍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按时将贫困学生基本情况和贫困生受助时间、金额、资金等情况录入到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
(三)基本办学条件有效改善。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新建维修公立幼儿园20个;大力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有效地缩小了城乡教育差距,标准化学校达到100%,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均衡,通过了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验收;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第一中学、第四中学的校舍进行维修改造;逐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职教中心拟建的10800平方米的综合实训楼,完成前期图纸设计、地勘等工作,明年开工建设。
(四)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大力实施师资队伍优化工程,2015年以来招录特岗教师和安置90年代末师范生451名,交流中小学校长29名、教师229名,逐步实现了教师资源配置校际间相对均衡;大力实施优秀校长培养工程,组织中小学校长赴北京大学、上海宝钢中学、浙江绍兴鲁迅中学、重庆巴蜀小学等名校,学习先进教育思想和全新办学理念,建设了一支专家型、创新性、务实型校长队伍;大力实施教师成长摇篮工程,培养学科后备带头人33人、第三梯队成员52人、骨干教师300人,开展国培网络校本培训、专任教师培训、特岗教师培训、跟岗位实践研修和送教下乡培训等各类培训2564人次,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五)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活动由支援学校和受援学校形成长期合作协议的形式实施“一对二”的结对帮扶活动。农村学校根据地域和交通划分成6个片区,片区联合开展活动。片区学校共建教学资源库、共同探讨教学设计、学进度、同步实施学业监测等实现教学资源的充分整合;通过网络开展专题讲座、共办教研活动、课题研究等形式,为片区学校搭建教科研平台,加快各学校校园网的建立和完善。片区内教学进度统一,集体备课统一,教研活动相互观摩,教育质量统一评估;片区内定期集体备课,定期进行教学交流”,教育片区共同体的建立,有力的促进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了贫困学生学习积极性,满足贫困学生享受优质资源的需求。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群众要脱贫,教育要先行。虽然我县在教育扶贫中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教育面广、人多,在教育扶贫中也存在一定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留守儿童管理有待加强。我县中小学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的12.4%,留守及单亲儿童基本由隔代监护,缺乏父母的保护和教育,学习成绩差,辅导跟不上去,对学习没有兴趣,进而产生了厌学心理,存在辍学风险。
(二)农村教师队伍有待加强。受特岗计划政策的影响特岗计划是我县补充教师唯一的渠道,近几年,由于特岗计划不断减少,达不到教师“退补想当”的要求。我县每年退休教师在150人左右,招录特岗教师在几十左右,造成了教师队伍年龄结构非常不合理,形成了年龄大、知识结构单一、教育理念老化的教师占绝大数,年富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占比较少。
(三)家长法律意识有待加强。在走访调研过程中发现,家长对《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基本上都没有概念,不了解学生辍学后,家长应该负有什么法律责任,加大了学生辍学风险。
(四)心理健康教育有待较强。受多种因素影响,留守学生、学困生、贫困生出现自卑、孤寂内向,甚至厌学心理。同时,政府、慈善机构及爱心人士层面在关爱这些学生时,多数注重进行物质资助,忽略了情感交流,导致一部分受过捐助的学生缺乏感恩和上进心。
(五)贫困代际传递有待破除。多数贫困家庭的学生家长自身的文化素质不高,思想观念陈旧,对孩子的培养教育能力和意识不足,认为赚钱比上学有用,多数孩子完成义务教育就选择辍学,这种现象恶性循环、周而复始,加大了贫困家庭代际传递。
(六)企业用工管理有待加强。未满16周岁辍学的学生,由于刚刚步入社会,没有一技之长,大多数都从事餐饮、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这些私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给辍学学生提供生生存空间,同时,缺乏对私营业主有效监管,加剧了辍学几率。
(七)寄宿制学校建设有待加强。我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29所,有贫困寄宿生的只有8所,因住宿条件差等原因,所以大部分住宿学生都在校外住宿,导致贫困寄宿生总数少、占比低。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贫困学生心理教育。在控辍保学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这部分学生“物质上的贫困”,更要关注这部分学生“精神贫困”,要将物资资助与精神激励、情感交流和心理关怀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贫困学生自信心和发展动力。加强推行师生“一对一结对帮扶”措施,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家校合作”,携起手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孩子形成健康的心理。同时,组织受助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党员主题活动等方式,创造和拓宽贫困学生回报社会的途径,让他们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价值观教育。
(二)持续加大教育事业投入。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学校配套设备。继续推进职教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谋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强学校食堂和宿舍建设;继续推进公立幼儿园建设,新建兴农镇幼儿园和丰产乡幼儿园,达到公立幼儿园覆盖每个乡镇。同时,实施学校燃煤锅炉改造计划,改善学校周边空气质量;继续推进职教中心建设。
(三)完善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不断补充教师队伍,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达到教师“退补相当”。在整顿上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教师进行教育和警示力度,坚持日常监督和集中整治相结合,重点抓好寒暑假期间教师有偿补课,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畅通举报渠道,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在制度建设上保持健全规范。按照市里关于师德师风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师德师风,做到制度管人。在培训学习上保持经常持续。发挥进修学校作用,对教师培训达到制度化和经常化,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式,学习更新先进教学理念,提升教师自身素质。
下面先通报我县贯彻落实新机制的基本情况:
*年11月10日,*市召开了全市教育财务工作会议,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11月16日,我县召开全县中心校长会议,就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从改革的补助范围、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的配套措施三个大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传达,特别是就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开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更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免除杂费政策实施后,严禁对学生杂费、贫困生的课本费实行先收后退等一些红杠政策进行了解读。12月21日,在*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宣召开了由各乡镇财政所所长、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参加的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重申了新机制框架下特别注意的4个政策界限,就收费问题、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支出问题,对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问题和教育经费的管理问题,再次进行了解读和说明。12月29日,为贯彻落实新机制和“校财局管”的规定,积极谋划筹建*教育支付中心。*年2月26日教育支付中心正式运转。*年2月27日,在由各中小学校长参加的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我们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精神,免除学杂费的问题、公用经费的补助问题、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问题、校舍维修改造问题、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问题、制止乱收费等六个方面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就规范中小学预算编制、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规范各项教育经费的支出、规范学校物品的采购、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3月4日,为迎接国家教育督导团、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市的三次督导检查,我们又专门召开各中心校长会议,就迎检工作中需要把握和准备的九个问题进行了强调和安排。3月9日接受了*市的检查。3月12日对各乡镇的报账员进行了专题培训,13日对各乡镇中心校长进行了专题培训,为确保培训的效果,专门印发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明白纸。为督导检查各中小学的贯彻落实情况,由督导室牵头,纪检监察室、财务科配合分三组从3月19日至23日利用一周的时间,抽查了初中19所,小学57所,县办初中2所,下发调查问卷100多份,并就各乡镇各学校落实新机制改革工作专项督导情况进行了通报,进入四五六月份,我们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教育经费资金管理规范上和收费工作的规范上,并及时转发了《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中小学收费问题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收费问题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机制改革资金用途的通知》,在精文减会的大背景下,我们仍然以红头文件转发这三个件,足见这三个件所载内容在我们新机制改革工作中的重要性。
各位校长,我们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过程中干的每项大的工作、每一个重要事件从时间上、内容上进行了详细地回顾,就是向大家表明,*教育局党委在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项工作上是高度重视的,是一丝不苟的,是认真负责的。可是,我们在一系列的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我们的各个乡镇,各个基层学校却不是这样,在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六个字——思想上不注视;究其根源:十个字——一点政治敏感性都没有;有可能出现的后果:九个字——被政策的高压线击倒。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在中小学收费政策上①只知道按规定可以代收课本费、作业本费;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向参加中考的学生代收中考报名考务费。不知道收费得给每个学生开正式票据;不知道取消规定以外的其他各种代收费,如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仍然还在代收着。②不知道“严禁任何部门、学校、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学校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他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的政策。导致国家一边免杂费,而我们一边在乱收费。这些高压线性质的政策是校长不懂?还是老师们不知道?是中心校把我们下发的通知、培训内容、开会精神私自截留,不向基层学校传达贯彻?还是基层学校的校长们和老师们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什么原因?出了问题,处理了人谁来担这个责任?
——在免费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上,①不清楚贫困生的界定程序,那么你是如何来定的贫困生?②贫困生资助表上没有资助的金额,没有资助的时间,没有学校负责人的签字,表上领取学生的姓名反复涂改,这些很常规的东西都做不到,可见我们的资助水平。③被资助的贫困生的家长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资助,被资助的贫困生在资助的问题上和收费的问题上前后矛盾。④只清楚对贫困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不清楚严禁对贫困生收取教辅材料款和乡土教材款,在收书款时对贫困生严禁先收后退。这些问题说明了什么?说明国家对贫困生资助的政策你给歪曲了,国家对贫困生的温暖你给截留了。
——在新机制改革工作的宣传上,基层校长对新机制的内容一知半解,校长知道多一点,班子成员少一点,老师和学生更是知之甚少,问到中小学校长,不知道今年的中小学进行了试编预算。问到学生,学生知道不收杂费了,但再问还收其他费吗,学生马上把收书费、教辅材料费或是校服费等一一说出来;问到学生家长,不知道有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真的不懂不了解,说明我们对基层校长的培训没有做到位,说明我们对基层班子成员和老师的培训根本没有搞,说明我们对学生的宣传工作没有搞。如果培训了,宣传了,如果真的培训到位了,宣传到位了,我们的基层校长,我们的基层班子成员,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学生很容易掌握的掌握不了?真的那么笨?什么原因造成的?
——在新机制改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们以沧教通字9号文和12号文的形式分别转发了《河北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教育支付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办法是我们指导管理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依据,这些办法是否传达到基层学校?为什么还存在大额支出不审批,大宗物品采购不审批而先斩后奏的现象?各位校长,教育局在中小学公用经费的管理上要求各校按照有关规定去执行,不是在卡各校,也不是我们在耍特权,我们是在认认真真地落实“校财局管“的规定,深知在新机制框架下管理好国家拿出的这笔数额巨大且专门用于教育的公用经费的责任。
各位校长,以上所列问题发生的根源是什么?大家琢磨了没在?深思了没有?是我们这项工作难搞,难于上青天?还是这项工作教育局不重视,没有讲到位,没有强调到位,没有抓到位?都不是。而是我们各级各类校长思想上出了问题,校长不重视,让班子成员来重视?让老师来重视?让学生们来重视?可能吗?俗话说:打铁看火候。校长也好,老师也好,教书育人,不错。但落实好新机制是我们各位校长,各位老师,尤其是各位校长在义务教育农民办改变为国家办之后义不容辞的天职,违反政策甚至丢职。张家口怀安事件(卖血求学、克扣两免资金)足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当校长的,既要当一个明白业务的校长,更要当一个懂政策的校长。
下一步怎么办?回头看。回头仔仔细细地查摆问题,认认真真地搞好整改。结合9月10日至9月30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查摆:
1、收费情况。
各个中小学①是否只收取了课本费、作业本和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开具了收据。②是否还存在收取学杂费、教辅材料费、校服费、学具费、补课费、办班费和其他变相收费。③是否存在免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资金“先收后退”的现象,是否收取了地方教材费。④是否存在统一为学生征订教辅用书问题。(以上各项要通过调查老师、贫困生、非贫困生来验证)
2、经费使用情况。
各中小学①校长是否明白本学校公用经费的金额,已支出多少。②公用经费支出是否严格遵守规定。③经费支出情况是否定期公开。
3、预算管理情况
①学校的预算是否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共同参与下完成。②学校是否按要求编制了*年预算是否规范,是否在预算之外保留了收支项目。③学校预算中是否按比例安排了教师培训经费,是否按计划进行培训。④学校是否存有全县统一印发的全年可支配资金额度,是否有本年预算批复。
4、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问题。
①贫困生是如何界定的,有没有按期限公示。档案资料是否规范,保存是否完整。②贫困生和寄宿贫困生人数是多少,教科书是否加盖了免费章。③是否有向贫困生收取教辅材料费和地方教材费的问题。④寄宿贫困生生活费是否及时足额发到学生手中,是否存在挪用问题。
(一)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在编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时,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发展规划,“十二五”末我县规划民办幼儿园31所,在园幼儿约5,900人,约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40%。我县为了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健康稳步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纳入学前教育整体规划,重点发展规范性的小区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合理,改善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为适龄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二)在县级财政教育总投入中,设立县级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60余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报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办园质量高、信誉好,有发展潜力的民办幼儿园,优先给予补助或者奖励。
(三)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对民办幼儿园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保教费,按照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同时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对规范、合格、低收费的民办园给予扶持,对办园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给予的奖励。
(四)加大财政投入,扶持民办幼儿园。2014年我县共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62所,在园幼儿6,542人。2014年对提供普惠的民办幼儿园,按幼儿园购置设备设施、资助贫困学生等,总投入资金73万元,其中:中省奖补资金17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6万元。
(五)2015年工作安排。一是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民办幼儿园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要取消办园资格。二是改善办园条件,中省奖补资金和县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园舍维修和教玩具购置、教师培训,鼓励举办者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园条件。三是加强资金管理,要求民办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特别是财政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
二、“三儿”资助情况
(一)落实川财教〔2011〕224号关于“三儿”资助的政策。春季资助88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7.8%,秋季资助1,120人,占在园幼儿总数10%。
(二)将“三儿”资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014年县财政预算资金54.8万元先行资助,中省资金到位后,实际支出54.8万元。2015年县财政年初预算资金54.8万元用于幼儿资助,待中省资金到位后结算。
(三)2015年工作
1.进一步完善幼儿资助制度,成立幼儿资助基金,解决“三儿”因家庭经济困难入园难问题,保证每个幼儿都能接受学前教育。
2.将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计划安排资助资金60万元先行资助,待中省资金到位后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