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时间:2022-05-18 13:03:5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选任干部考察材料

篇1

科学考核评价干部,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2003年,我市抓住被省委确定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契机,针对过去考评办法突出政绩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制定了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民意测评两个百分制考评办法,建立完善了一套切合实际、全面客观的干部考评体系。一是实行定量考评。根据工作实绩考评指标的重要程度和难易程度、民主测评要素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不同档次标准分值。对市级领导、基层单位领导等8个层面的测评主体,实行定量考核,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等可以量化的指标,由统计部门综合分析,提出评价意见。其他难以量化的指标,整合到民意调查中进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来检验。二是科学评价政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考核评价内容重新进行了设计,内容涵盖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制度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在乡镇领导班子实绩考评中,我们不仅运用当年的绩效考评结果,而且运用以往的考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实绩分析,既看财政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情况,又看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是否符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既看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建设等发展质量和效益,又看安置就业、社会事业进步、改善人居生活质量等成果;既看班子取得的成效,又看干部个人作用的发挥,全面、客观、历史、公正地评价班子和干部的政绩。三是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成立专门考评机构,除绩效办外,又吸纳了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参与,对考察对象任期内取得的成绩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评价性意见,增强了考察评价主体的权威性。同时,运用计算机自动处理系统综合分析,确保了考评结果的准确性。

二、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在坚持以往差额选任、任前公示、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干部等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干部选任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是实行立体考察制。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既考察本班子的情况,又考察系统所属单位和部门的情况;既考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又考察班子队伍建设情况;既听取本班子成员的评价,又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市级主管领导以及市直职能部门的评价;既对本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又对所属班子和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解决了过去就班子考察班子、了解情况的渠道狭窄、由少数人评价少数人的问题。二是推开行政正职公开推荐。为有效解决在科级正职领导干部选任上存在的“在少数人中选人”问题,我市扩大初始提名权范围和选择面,赋予市委委员和市级四大班子成员每人一票的同等推荐权,在全市范围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特别重要的岗位,推荐权扩大到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层次。之后由组织部门依据民主推荐结果、绩效考评结果、岗位需求情况、全市干部队伍整体情况等六项要素,按1:2比例确定提名人选,通过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达成共识后,最终由市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几年来,通过这种方式共选任了17个单位20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三是推行任职试用期制。明确规定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市委派出考核组对试用期干部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真正将那些能力强、素质高、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上来。四是实行考察结果反馈制。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市委主要领导分别组织召开集体反馈会议,将领导班子以及科级干部的考察评价、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排名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反馈。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市委先后对科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59次考察结果反馈,接受反馈的领导干部达到241人次。五是实行了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循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的程序和方法,在全市党政群机关全面实行了竞争上岗,营造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六是改进了拟任人选的介绍形式。常委会票决前,将拟任人选的个人照片、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竞职演讲制作成录像,向与会常委作介绍,使常委们能更加直观地审察拟任人选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对拟任干部有了更感性、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篇2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篇3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__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四是严把领导职数关,把职权还给组织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和县级部门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以及平常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了领导职数的规定。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31名。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40名。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采取“转、退、调”等办法,减少领导干部29人。去年以来,机关没有违规调入一个人,财政供给人员第一次出现负增长。

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把决定权交给常委。严格程序,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这个基本程序,做到“四听取”和“四不”。即认真听取考察人员的考察意见、认真听取组织部门的使用意见、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没有经过组织部门民主推荐程序和材料不齐全的人选,不上会讨论;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人选,不提拔任用;多数常委对任免对象情况不了解的,不上会表决。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没有出现减少程序的现象。严格纪律,坚持常委会票决制,集体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和“家长制”。

篇4

年初以来,深入贯彻*思想,大力推进人才战略,树立以“实干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工作理念,突出政治“硬指标”、把好选任“风向标”、用好考核“指挥棒”,注重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一线考察选用干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完善。

一、突出政治“硬指标”,建立健全素质培养体系

始终聚焦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从党员干部的入职宣誓开始抓,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工作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准确把握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这个根本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过程,使选出来的干部党组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今年,共参加各类素能培训班X人次。

二、把好选任“风向标”,建立健全知事识人体系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日常考核抓在经常。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党员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一贯表现,注意听取普通工作人员、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从街谈巷议、群众口碑中考察识别干部,切实掌握每名干部的优势特长、缺点不足。分类考核突出差异。根据干部所在岗位分类设置考核指标,把干部的“勤”和“绩”相结合,把“显绩”和“潜绩”相结合,杜绝“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套办法打天下”的思维定式,让考核更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近距离考核观察细节。从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对复杂问题的处理等角度出发,查看干部的能力水平。同时,把考核延伸到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切实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干事的人心寒、不让一线的干部失落、不让带“病”的人提拔。目前,向市委组织部查阅干部人事档案X卷次、发放测评票数X余份,征求纪检监察意见X次。

三、用好考核“指挥棒”,建立健全选拔任用体系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选拔任用干部,履行好《条例》所赋予的职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政治标准。强化对党员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的审核把关,通过控制编制职数、调整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六道关口”,确保按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截止目前,向市委组织部管档中心补充干部材料X余份,完成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备案X余人。坚持任人唯贤。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注重在三大攻坚战、XX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和业务一线中,发现、锤炼和使用干部,不断拓宽优秀年轻干部来源渠道,注重发现优秀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坚持人岗相适。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多岗位锻炼、中心工作磨练和急难险重任务考验相结合,注重从XX事业发展考虑“该用谁”,凭实干实绩考虑“谁该用”,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将就凑合。

四、建立干部“预备队”,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历练体系

把做好年轻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进一步选拔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实施意见》,加快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注重梯队建设。对年轻干部的成长历程跟踪记录、全程留痕,抓好调研摸底,着眼未来五年到十年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统筹考虑专业和行政管理职级配备标准,了解掌握一批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形成结构合理的梯队。在机构改革中,XX局新提任X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正科级X名,副科级X名。调整后,环节干部平均年龄由原来的X岁降为X岁,下降达X%,我局机关干部年轻化趋势明显。注重培养历练。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村、重要岗位接受考验、磨练意志。注重实干担当。建立机关人才库,加强专门人才的选拔、储备、培养、使用和管理,目前进入人才库人员达X人,正向激励作用明显。

篇5

二、干部监督情况交流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局。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由县委组织部牵头.

三、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主要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为主。

四、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主要内容

(一)县纪委监察局对科级干部进行审查和立案的通知、有关问题的审查结论、处理决定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受理的举报和领导批办件,经过初核初查确有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廉政谈话、警诫等以上处理的,以及建议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的意见,应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二)县委组织部对受理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查、审查时,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在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考察时,向执纪执法机关及有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

(三)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涉及科级干部的以下信息,应及时报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

1、县公安局的侦察结论、处理决定、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通知书;

2、检察院的立案决定书、决定书;

3、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

4、对科级干部调查审理后认为构不成违法犯罪,没有给予行政和刑事责任处罚,但确实存在问题的情况;

5、对科级干部为犯罪嫌疑人说情、提供伪证、营私舞弊等有干扰办案行为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情况;

6、服刑罪犯主动检举、交待问题时,涉及科级干部问题的情况;

7、办案工作中掌握和发现的违纪政纪和社会道德等问题的情况。

(四)县政法委(综治办)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部门和单位的考评结果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五)县审计局在完成科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上级指令的专项资金审计事项或召开审计联席会议后,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结论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经审计发现构成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

(六)县人事局掌握的有关科级干部违反人事纪律的情况,及时将情况向县委组织部通报。

(七)县局受理的有关科级干部的举报情况,应及时向县纪检委和县委组织部上报。

(八)根据县委选任干部工作的需要,各成员单位可随时提供有关干部监督的信息。

五、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程序与办法

(一)交流程序。各单位原则上每月向本单位相关科室收集一次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并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进行交流。

(二)交流方式。各单位拟交流的监督信息,都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单位名义进行交流,重要信息也可先用电话和口头通报,事后立即补报书面材料,一般情况下,每月十日前交流上月的综合信息,涉及重要情况或特殊需要的信息,要及时传递交流。

六、明确职责,严格纪律,保持监督信息准确和交流渠道畅通

篇6

一、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教育和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及建议

(一)教育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强化宣传教育的意见和建议教育是基础。近年来,一些曾为党和人民做出过有益工作的领导干部,由于不能自律,经不起诱惑,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甚至锒铛入狱,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究其原因,主要是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思想深处感染了“病毒”。而出现这种情况与我们的教育不到位也有着密切的关系。

利用上党课、政治学习日、定期培训等形式,长期坚持不懈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学先进、找差距,经常进行反省检查,不断加强道德修养;同时通过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学习等形式进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加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结合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能够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从政。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还存在制度设计的系统性、建设的前瞻性、执行的操作性、执行的约束性等薄弱环节。

要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让品行不端者无法拥有权力,让有权者不能腐败。主要从这几方面着手:以《实施纲要》为指导,不断提升制度建设的体系化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预见性;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实效性;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1、有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2、有些单位廉洁自律工作不够到位;3、有些部门对廉洁自律监督不够。针对这些问题相应的治理对策有:1)健全制度,不断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2)执行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3)完善制度,让领导干部的权力在阳光下进行:一要按照要求,为每一个领导干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应是动态性的,其记载的事项和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廉政档案记载的内容来源渠道也应多种多样,如领导干部自报、组织考察材料、有关来信来访等。二要改革干部的选任制度,打破干部任免的神秘化,努力实现干部任免的透明、公开。采取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全程差额选拔等多种方式选任干部,适度公开有关信息,加强对干部选任的全程监督。三要加强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和促进党政管理方式转变、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源头治本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政务为载体,以网上政务大厅为平台,推动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三、深化改革,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深层次问题

(一)加强教育,夯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健全制度,构建运转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行之有效的廉政教育是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础性工作,有助于使领导干部形成正确而稳定的价值取向,不断激发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内生动力,使领导干部遵守规定的自觉性逐步提高。针对现行有些制度约束力不足的问题,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制度,逐步形成一套整体的制度链,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行为的落实。如尝试对公务接待实行明示;减少行政支出项目;建立重要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公开通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激励机制等。同时,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制度,不断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二)创新思路,妥善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强化监督,把领导干部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中。

篇7

自*年6月起至今年3月,我市市、县两级已推出公示干部27批190人。其中,市级5批16人,县(市)区22批174人。县级推出的174人中,正职34人、副职138人,非领导职务2人。经过公示,市县两级共任用被公示干部184人,暂缓任用6人,没有取消任职资格的。

综观市县两级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情况,有以下几个共点:

(一)慎重推出公示工作。对干部的任用既要通过公示,让社会群众监督,又要使干部工作能够经得起社会群众的监督,是实行这项制度起码的要求。为此,市县党委和组织部门都慎之又慎。从首批公示推出的时机看,市县都抓住县、乡两级换届结束,干部任用转入了个别正常调整的有利时机,此时试行公示制,一方面工作量比较小,便于稳妥实施,不断完善;另一方面也使各级各类干部有一个心理调适期,为下步的逐步推开起好步,打好基。从首批公示的时间、人数、拟任职务看,首批公示时间较早(*年6~7月)的,公示的人数往往较少(如宁海3人,余姚、慈溪4人,鄞县2人),拟任的也都是副职;首批公示时间相对迟些或第二批公示,由于有了借鉴,公示的步子就较大,如奉化、北仑首批公示的时间较迟(*年12月,*年1月),人数就较多(分别有13人,18人),宁海、余姚第二批公示了24人,25人,且拟任职务也包括了机关、乡镇,副职、正职的所有县管领导岗位。镇海推行这项制度既早且慎。他们从去年3月起,分3批,先后在公安、财税等系统对中层干部实行任前公示,9月份再向区管拟提拔副职推开;市里处在副省级城市的层面上,当时又值“三讲”,全面总结干部工作的经验教训,因此对局部性的干制改革是小步稳进,5批公示对象都是拟任副职,人数也不多。从公示对象的确定看,市县组织部门和党委都进行了比以往更为严格细密的考察酝酿。公示期间,正逢对干部任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试行,被公示对象们都再次被严格地把了一次关。

(二)正确引导公众舆论。拟任干部公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热烈的反响,但也有少数人怀疑这是否只是一种形式。针对这种情况,市、县(市)区委十分注意正确引导公众舆论。首批公示对象一推出,市里就在宁波日报头版头条用较大篇幅报道,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并以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答记者问形式,对群众关心的五个问题予以阐释。嗣后,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多次就这项制度及其意义作用、社会反响及有关问题,从公示部门、各界群众、被公示对象的不同视角进行专题“焦点报道”,跟踪报道。各县(市)区也都在新闻媒体的醒目位置或黄金时段进行报道、评论和宣传。所有这些对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引导干部群众关心参与公示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市县27批公示期间,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来访129件(次),其中不少是对如何改进、完善这项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有48件署了真实姓名,署真名率(48.7%)远高于一些实行这项制度的外地单位。

(三)严肃公示期间纪律。公示期间,市县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同时告诫广大干部群众,要本着对党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公示期间,实行全天候值班,所有来电、来信、来访都有专门值班处(科)室接待处理,经统一编号记入《干部任前公示反映受理记录单》后,及时进入公示专项处理流程。受理公示反映期限结束后,还要求被公示干部所在单位,将单位内外的反映情况向组织部门反馈;同时做好群众的材料建档工作。

(四)认真受理群众。受理群众,是实施公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直接关系公示成效的一个重要方面。市县大体上是这样把握的:一是认真分析梳理。凡针对公示工作的有益建议、善意批评,及时吸纳其正确合理成分,改进完善公示工作。

二是分类处理干部。一般:①反映中有实质性问题的,不论是否匿名都作调查核实。经查证,“问题”不存在或虽有一些但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任命;“问题”一时难查清、影响公示干部形象的,暂缓任用。我市暂缓任用的共6人,主要有二个方面问题:一是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民事纠纷,形象不佳。二是反映经济上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问题”存在且影响任用的,取消任职资格,并视“问题”轻重移交执纪执法部门处理。②对反映的“问题”组织上已经掌握且不影响任职、或无实际内容的,不论是否匿名,一般不作调查核实。③对恶意诽谤、诬告者酌情予以查处。

三是注意把握调查范围。如宁海的查证原则是:能向组织了解清楚的,不再向本人了解;能向本人了解清楚的,不再扩大了解范围。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统一编号登记入《干部任前公示反映核查处理单》中。

四是认真搞好反馈。①向被公示干部的反馈。对无群众反映、决定任命的,反馈中提醒本人没有反映不等于没有问题,以示警策;对有反映、组织核查后“问题”不存在或不影响任用的,在讲明查证结论的同时,原汁原味地反馈群众反映,以示提醒;对暂缓或取消任用资格的,反馈查证结论,进行谈话教育及采取相应措施。②向署真实姓名的者反馈查证结果,视情引导和解释。市里还填写《向署(留)名举报反映者反馈情况表》。

(五)动态把握操作规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尝试,不可能在一夜之间一蹴而就,一步到位。因此,市县组织部门对公示工作的每一步每一个环节既慎重严谨,又不固守定规,注意总结吸纳每批公示推出后的经验、建议,动态把握操作规程。如市里首批公示对象推出后,针对一些提出公告中应“介绍被公示对象的任职意向、毕业学校和专业”、“对举报人作保密的承诺”、“注明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讲明双休日是否受理公示反映”等有益建议,市里即在第二号公示公告中予以采纳。宁海县在首批公示公告中,曾有:(来信来访反映情况)不准怎样怎样,如果怎样怎样,就怎样怎样查办等的提法。但他们意识到,在公示制才刚推行,还需社会广泛关注支持时,这样的提法不利于广开言路、营造氛围。于是在以后的公示公告中,类似的提法未再出现。不断吸纳方方面面好的意见建议,既体现了公示部门的诚意,使这项工作更获社会的关注与支持,也改进了工作,便利了实施,使之逐步完善。

二、主要难点及探因

从公示工作在我市初步的实践看,也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

一是社会反响趋向平淡。干部工作特别是选谁用谁,本是社会普遍关注、议论的敏感话题,但在全市27批190名对象的公示中,共收到群众129件(次),人均0.67件(次),社会反响比预期的要小得多,且呈趋淡态势。市里首批公示共收到31件(次),其中,针对公示工作的18件(次),针对个人的13件(次),人均2.6件。但到第4批公示,竟未接到一个电话或。县(市)区更为平淡,对174名公示对象的来电共81件(次),人均0.47件(次)。慈溪、江东首批公示对象推出后,竟遇未接到一个电话或的状况。奉化的同志说,原担心公示后的会应接不暇,没想到反映的人这么少。与江西吉安、河南开封、新疆及海南等地相比,我市公示的人均量也明显偏低。

二是群众匿名居多。尽管公示部门在各批公示公告及有关的载体中反复强调,来电来信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但收到的电信仍是匿名居多,市、县分别达54.2%和67.9%;甚至不少为公示工作建言献策的电信,也不愿署真实姓名,匿名率达40%。这样不仅使一些反映的问题难以查证,也使有些查证的结果无从反馈,降低了工作的透明度,减少了公示部门与社会群众沟通、引导的渠道。

三是反映的问题难以查证。这是实行公示工作前,各级公示部门谈的最多,也最难解决的问题。主要:一是匿名居多,无法查证。二是线索不明,无从查证。针对个人的反映中,虽然属恶意诽谤、诬告,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只是极少数,30%左右是由于不了解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任用条件,而致盲目反映的,但仍有60%左右的有一定的可信度而又线索不清。对这些问题,不查无法给自己一个明白,给群众一个交代;查又的确无从查起。三是条件所限,难以查证。受理公示反映的时间一般为7—10天,难以保证调查核实的需要;但时间过长,不仅影响效率和工作,且易引发各种不必要的猜测;同时为尽量减少负面影响,调查的范围往往比较谨慎、有限;组织部门的力量,有时也难以保证调查核实的需要,等等。

上述难点,集中反映了二个问题:一是公示制推出前就已充分估计到的,即反映的问题难查实、难认定;二是公示制推出后逐渐凸显出来的,即社会群众欠热心、有疑心。

社会反响不热、群众存有疑虑,不乏存在三种可能:一是我们的干部工作、公示工作已经很完善,公示干部经过全面考察和层层把关,即使是从群众局限、挑剔的眼光看,也的确无懈可击,提不出任何意见。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成立,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少存在;二是群众对干部工作、公示工作、公示干部不了解,无从反映意见问题。这种情况存在。如市里第四批公示干部中,有几位是长期在机要或科研岗位工作,工作接触面小,群众不了解、提不出;三是部分干部群众不懂、不敢、不愿参与这项工作。这是问题的症结,并引发我们对公示工作主、客观环境现状的多方面思考。

从客观上说,主要:一是民主政治的氛围欠浓。群众对积极、正确、有效地参与监督党的工作、干部工作的意识、愿望还不够强烈。二是不正确的思维定势。如怀疑。部分干部群众依然认为用干部是领导的事、凭“长官意志”,即使公示,也只是做做样子、走走形式,进言反映了也没用;担心。怕反映了问题后被泄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反映了问题也不愿署真实姓名。三是价值观趋向多元。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使人们对实现人生价值有了多种选择,而非主要靠走“仕途”。官本位观念的逐步趋淡,使人们对选谁用谁的关注也渐趋平。我市某地反映,该地一个年轻的财税局副局长前段刚刚辞官下海,这在市场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内地是较难想象的。

从主观上分析,我们工作的自身也存在许多亟待改进完善的地方。

一是思想上的局限和偏颇。在探索推出公示制之初,各级公示部门,往往只是把它作为对干部考察环节不足的一种补充,以防止用人的失真失察。但在实际运行中,公示制已经突破了这一狭窄的功能定位。如市里通过对首批公示所反映意见建议的积极吸纳,为正确贯彻把握好干部工作的四化方针和用人导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些地方虽也实行了公示制,但主要也为顺应趋势、做出姿态,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并未完全与民主、公开的要求接轨,认识深处的抵触、担心等也并未真正化解,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机械、放不开手脚。一遇棘手问题,即习惯以本位的、行政的、暗箱作业的方式方法来对待。如有的县(市)区在公示制中规定:“凡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核查”,理由之一是怕挫伤干部们的积极性,却不愿实事求是地正视当前的言论环境的确存在让人顾虑重重、不敢露“庐山真面目”的多种因素,公示的门开的很小很勉强,却不怕挫伤群众的积极性,不怕影响公示工作的信誉、初衷和效果。

二是公示的力度还不够大。从干部管理环节看,公示仅局限于对干部任命之前的公示;从公示的对象看,主要用于拟提拔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少数县(市)区对拟提任正职也实行了公示;从公示的内容看,主要是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或再加任职意向;从公示公告的次数看,一般只在当地新闻媒体上登播1天,每天1—2次。这与河南新蔡县在长达20天的公示期限内,每天都在新闻媒体的黄金版面、时段上登播比,相差太多;从公示的结果看,公示干部的任用与否不再向社会公示反馈,这在很大程度上使这项制度给人一种不够完整的感觉,减少了社会关注的兴趣点,也易使群众和反映人感到他们的反映被重视不够,甚而会怀疑公示部门的诚意,客观上不利于这项工作获得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我省湖州、河南开封则将公示干部的任用结果也公示于社会。

三是方法制度还不够完善。实际操作中,市县两级常常遇到这些问题,如:怎样解决一些群众因对干部工作、干部政策不了解而盲目,且后,因愿望未达而对干部工作更不理解甚至误解的问题;对反映人的责任应如何明确;如何规范对反映问题的查处程序;怎样合理界定查证中与纪检部门的职能交叉;怎样做到既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查证清楚,又不暴露反映人,不给被公示干部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查证后,对的确存在问题的,怎样合理界定暂缓任用或取消任用的界线与期限;对推荐考察中的失察现象如何追究,等等。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必然影响到公示工作的信誉、力度和效果。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上述分析使我们不难得出两个结论:加大公示力度的时机已经成熟;解决操作中的难题十分迫切。

从必要性说,对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是为了防止把那些原本素质不高、存在问题的人带入领导干部队伍中去,但这并不意味着进入领导干部队伍就等于进入了保险箱,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们就不再需要民主、公开的监督了。不少县(市)区反映,拟提拔干部毕竟还不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由于资历浅、权力小、工作接触面少,公示后,对他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的人也少;而已经在位的领导干部,资历长、权力大、社会工作接触面广、权力被拉拢腐蚀的机会也多,公示后,能反映出的问题也多。这些年,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事实也说明:领导干部更需要公示。公示的重点,应该是已经在位的现职领导干部。

从可行性说,公示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民主监督、群众公认的原则和操作要求。作为干部管理中的一道环节,它可嵌入对各级各类干部的管理之中,有着广泛的适用性。因此对拟提拔干部在任前可以公示,对现职领导干部在定期考核、试用期满转正、岗位交流、提任正职前也都可以公示;对委任制干部可以公示,对选任制干部也可以公示。不少县(市)区已在机关和乡镇的选任制干部中,进行了成功尝试,且先公示、后提交人大酝酿,其工作更好做,通过率和选任率也更高。

从操作性来说,原来最为担心的公示后骤然而增的工作量会使组织部门难以承受的情况并未出现。不少县(市)区反映,推行公示制后虽然增加了不少工作量,但工作进展平稳,“浪花”并不大,且还有潜力可挖。而操作中的疑难问题则已是引起公示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在积极探索解决的。

从有效性说,要把对“公示”制的预期放在适当的位置。“公示制”是对干部工作、干部本人进行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一种手段,但非惟一手段,有它自身的局限性。除了我们在“公示制”推出之初就已对它的“利”、“弊”进行过的分析外,“公示”在发现干部的实质性问题、评价干部的思想作风、体现群众公认方面的效果较好,但对干部的能力素质相对就较难把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示制不是万能钥匙,不能预期过高。只有积极探索解决公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与其它制度有机配套,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

上述分析启示,使我们对进一步推进公示工作有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加大公示力度。

就我市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1、公示的环节。

一是考察公示。即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届中、届末、定期考核及经常性调整的考核前实行公示。

二是任前公示。即对拟提拔的正、副职领导干部在任前实行公示。

三是试用期满公示。即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在试用期满前的考核中实行公示。

2、公示的对象。

从任用方式讲,主要是二种:一是委任制干部,这在我市已经实行:二是选任制干部,这在部分县(市)区已经实行。其他的如考任制、公开选拔、聘任制、聘用制等,其实是对干部上任前的一种选拔方式,而非任用方式,其本身还是要和委任制或选任制方式对接。

从级别讲,拟提拔副职、正职、平级调动、交流的干部都应公示。中层干部的公示可因单位而异。但重要部门、与社会群众接触联系密切部门的中层干部也应实行公示。

有四种对象不宜、不必公示:军队转业干部,挂职干部,拟任某些特定职务干部,非领导职务。

3、公示的范围。

一般,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对拟提任干部在其现工作地区、系统、单位进行公示。拟提拔正职、平调的副职应其原任职所在地区向全社会公示;拟跨地区、系统、部门提拔的副职,应在原任职的地区、系统、部门内公示;拟从单位内提拔的副职,可在所在单位、部门、系统内公示;对热点部门或重要岗位干部的提拔,原则上应向全社会公示。

4、公示的形式

①社会公示。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公示。

②系统、部门、单位公示。通过文件、会议、单位公告栏、橱窗等公示。

③住宅地公示。在被公示干部住宅所在区域内张贴或发送公示公告,进行公示。

5、公示的内容

除了现已公示的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及任职意向外,还可视情逐步扩大公示的内容,如干部的政绩,特长,奖惩、荣誉情况,初步考核结果,拟任岗位的任职条件等等,真正把监督、评判干部的依据交给群众,使群众不仅履行反映问题的职责,更能履行起全面评价、监督干部工作和用人导向的职责,切实体现“公示”的初衷。

6、公示反映受理期限和公示次数。

目前我市和大多数县(市)区公示反映的受理期限为7~10天,还是比较适当的,但公示的次数应增加。按受理公示反映期限的倒计时,寄送平信一般最多3天,那么报纸、电视、广播公示公告至少应持续到第7天,每天至少一次。

7、公示的要求。

公示中应明确要求:凡以集体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办法;应实事求是、具体地反映问题等等,但不应提“否则不予受理”之类的话。

8、公示结果的反馈。

公示结束后,对干部的任用情况应通过原来的公示渠道,向社会、系统、部门或住宅地作公示反馈。暂缓任用、取消任用资格的公示干部,其名字可以不出现,不解释。

(二)完善操作方法

1、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公示工作的介绍、宣传力度,一方面提高各级组织、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克服抵触思想和畏难情况,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一方面引导群众关注、支持、参与公示工作。同时教育群众,要出于公心、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

2、扩大政务公开。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同时把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用人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通过有效载体公之于社会,使群众能经常性地了解干部工作的动向、干部的勤廉状况,能大致上掌握应以什么样的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干部工作、评价被公示干部,减少盲目,更积极有效地参与公示工作,使公示工作能够真正完全地置于社会群众的有效监督、检验之下。

3、把好调查核实关。对群众的反映,不能以是否匿名而定是否调查核实,而首先要看反映的问题是否有一定的依据、线索或苗头迹象,能查证的要尽量查证。要谨慎把握好查证与为反映人保密和不损伤被公示干部的关系。一旦三者难以调处,应先保证查证和保护反映人。对被公示干部来说,有“问题”,查他是咎由自取;没有“问题”,查后才能还他清白。

篇8

一、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严把了《条例》的学习关

我们党委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在《条例》正式下发之后,我们翻印了《条例》全文,做到局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人手一册。首先,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组织了学习,并联系干部培养、选择任用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提高了党委一班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其次,利用每月的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并在机关走廊开辟了宣传栏,大力宣传《条例》精神。把《条例》的学习纳入财政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在每次调整干部前,组织考察组成员集中学习《条例》有关内容,确保干部调整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进行。

二、从严格基本条件入手,严把了用人标准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党委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除《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外,我们还对财经所长的任用条件作了规定:①专科以上学历;②有会计从业经历;③任副所长3年以上。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择任中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又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加大了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年9月新提拔副股级干部及以上干部33人中,大专以上学历29人,占新提拔干部的88%,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还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对那些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甚至投机取巧、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也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坚决不用,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从严格程序办事入手,严把了用人环节关

《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各个环节,作出严密的程序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严把用人的各个环节: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推荐,考察组都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专门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明确要求。单位对民主推荐的干部,要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局推荐后备干部。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得不到所在单位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提拔任用对象。二是严把组织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张贴考察通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工作任务完成资料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集体决定关。在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篇9

一、首提责任制的基本内容

首提责任制,就是领导班子集体或个人,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党委推荐提名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人选;首次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或个人为首提责任人,首提责任人对推荐提名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如违规推荐提名或推荐提名失误,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首提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个人向市委推荐提名干部人选,推荐者个人为首提责任人;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党委(党组)的主要领导为首提责任人;由市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和领导干部队伍状况,集体研究首次推荐提名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为首提责任人。

《首提责任制》规定了6种责任追究情形。在推荐提名过程中以及推荐提名人选提拔使用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追究首提责任人的相关责任:推荐提名人选在提拔使用后,被发现提拔前存在严重影响任职问题的。推荐者出于个人原因搞假推荐、人情推荐、许诺推荐,或搞权钱交易推荐的。党委(党组)违反规定程序进行推荐的,或明知干部人选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和资格,仍然推荐的;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时意见不一致,违反有关规定,以个人意愿强行通过推荐的。组织部门因主观原因造成失察、失真推荐的。有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的。其他原因造成推荐不当,产生严重后果的。干部选拔任用首提责任追究,凡构成违纪,需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落实首提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初步成效

我们在工作流程中重点把握好6个环节:一是全部实行书面提名推荐,填写《提名推荐表》。二是市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配、班子调整计划,对各类提名推荐人选是否进入民主推荐环节进行综合分析、统筹核定。三是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得到多数群众拥护、认可的,组织部门才将其列为考察对象。四是向书记办公会、市委常委会介绍首次提名情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人选的酝酿提名产生全过程。五是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进行任职前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六是提名材料存档备查,对已经提拔任用的,在提名推荐表上注明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用的时间;对未列入干部任用方案的,提名推荐在一年内有效。

《首提责任制》实施以来,已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明确了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提名的责任心。首提责任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对提名行为起到了警示规范作用,也使被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增强了自我约束力。二是突出了人岗相适,进一步保证了提名人选质量。提名推荐者从一开始就必须考虑提名人选的综合素质,并针对岗位提出提名推荐理由,加上组织部门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的综合分析、比较与审核,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选的质量。三是体现了民主公开,进一步强化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在讨论干部中,将提名情况、提名过程公开,增加了提名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暗箱操作”的生存环境,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同时,有利于加强监督,追究责任。据统计,制度实施至今,我市市委常委会已讨论决定提拔任用12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首提责任人127人次。这些干部提拔上岗后,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三、完善首提责任制的几点思考

首提责任制还处于初步探索实践过程中,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深化。

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首提责任制的“纠错”功能与“促优”功能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深化责任内涵。为防止规避首提风险而逃避首提义务,需要进一步强化首提责任制“促优”的正面导向功能,强化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不提名是失职,没有高质量的提名是未尽职,违规提名是渎职”的意识,将推荐提名干部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篇10

一、学习方面

认真学习了《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条例》、省委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汇编》、《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制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中央、省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理论修养,提高运用政策的水平。

业余时间,结合工作实际,阅读了《学哲学,用哲学》、《体制迷强-大学问题高端访问》、《大学人文教程》、《韦伯论大学》、《给青年的十二封信》等书籍,拓宽了视野,在读书的过程中,也平和了心境。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xx年1-2月完成的主要工作

筹备召开了学校科长工作会议。全校科级领导聘任以来,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经学校领导同意,组织召开了学校科长工作会议。会议就这次科长聘任的过程进行了说明,学校领导对科长(副科长)们如何加强学习、勤奋工作、端正作风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组织了春节慰问工作。春节前夕,对“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的驻村干部、卫生厅“智力扶持山区计划”的挂职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组织部分离退休校领导和部分三级教授春节会餐并发放了慰问品。

拟订了参加省委组织部的主体干部培训计划,完成了参训干部的选派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的培训计划,我们结合我校干部转制地方急需培训的实际,多争取了部分培训指标,并多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报校领导同意,选派了11名干部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等单位的培训。

参与了援疆工作的部分协调工作。积极协调学校和医院与哈密中心医院的联络,参与协调了哈密中心医院部分科室主任来校参观调研工作。

组织了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同志到“十百千万”驻村点调研考察,确定了援助项目及金额。?月?日,按照“十百千万”驻村工作的要求,组织了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到我校挂钩点揭阳市揭东县月城镇新围村调研,文义民书记给全村党员上了党课,学校领导分头慰问了孤寡老人、80岁以上老党员以及贫困户、贫困学生,经过现场调研和座谈,确定了资助新围村的项目方案和资金支持。

与人事处劳资科进一步理顺了为院士服务的机制。与广东省院士服务中心取得了联系,并在为院士服务工作上与人事处劳资科进行工作分工,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了院士管理和服务的工作。

(二)xx年3月以来完成的主要工作

xx年3月,受学校的委派,我被抽调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帮助工作。在这段期间里,我白天在省委组织部上班,晚上和周末抽时间回到办公室,与何明军副部长、彭浩等同志一起研究、落实工作。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参与组织了学科带头人考核任命工作。在前期学科带头人任职条件制定的基础上,组织机关部分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学科带头人情况进行审核,提出了任职的初步意见。

参与协调了德江同志来学校作报告的工作。在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省领导到高校作报告以来,按照学校党委关于邀请张德江同志来我校作报告的意图,紧密跟踪事件的进展,给学校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成功邀请张德江同志来我校作报告争取了时间上的主动。

参与组织了省委组织部部分同志来我校进行的“七一”党日活动的筹备工作。6月30日,省委组织部部分同志来我校开展党日活动,参观了“军区”惠侨科,听了健康知识讲座,与我校部分人员进行了联欢。进一步密切了我校和省委组织部的关系。

参与组织了我校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参与了收集材料、制定方案、考核组织等方面的工作。

参与组织了我校新聘党政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按照学校领导关于对新聘党政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的要求,认真组织了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在时间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保证了培训班在暑期前开班。这期培训班的开班,将在一定程度上扭转我校对党政工作人员“重使用、轻培训”的局面。

参与了战友联谊会的筹备工作。按照学校领导关于组织我校历年转业干部回学校开展联谊活动的要求,在部领导的带领下,制定了活动方案,参与了部分人员的联络沟通工作。

(三)在省委组织部完成的主要工作

借调到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工作以来,主要负责内勤工作,负责日常的文件登记、收发、保管、会议记录、网络信息维护及内务卫生等工作,参与了华南农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的***推荐和考察谈话工作,起草报部长件、考察材料、讲话稿20余份。将省委组织部的办文格式(类似于我校的“呈批件”)引入我校,并在干部科试用。

三、存在的不足

篇11

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 抓住“五个环节”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决策是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正确进行决策,是各级领导的职责,民主决策则是作出正确决策的生命线。民主集中制是我党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是保证决策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作出决定。领导干部要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必须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求全面忌片面。在确定了酝酿事项后,就要掌握它的全面情况,了解它的发展过程,做到准备充分,言之有物。二是求深入忌飘浮。对酝酿的议题,要善于“一杆子插到底”,深入到议题的源头和矛盾的症结处,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三是求科学忌随意。要通过对酝酿议题所涉及的具体事物和具体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科学论证,做到既有的放矢又不失偏颇。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别酝酿,确保酝酿的质量和效果。 四、会议集中作决断。会议决定是党委集体决策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是通过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后实现党委集体领导作出决策的时机,直接关系到决策的正确与否和质量高低,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关键环节。只有坚持会议决定,才能保证党委决策的合法性和正确性,才能体现民主集中制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会议决定,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如果说一个人的深思熟虑有助于正确决策,那么,几个人、更多的人的深思熟虑更有利于正确决策,在多数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更为正确,少数服从多数无疑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有利于领导作用的发挥。领导不仅是做出决策,更要推动决策的执行。实践证明,少数服从多数,有利于政令畅通。多数人赞成的决策,执行顺利,效果也会更好。在会议决定中,党委书记作为“一班人”的班长是会议的主持者,对形成正确决策负有重要责任。对此,“班长”在会议决定过程中必须体现出高度的党性修养,努力做到沉着冷静,宽容大度,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坚定的组织观念和调动积极因素、循循善诱的领导艺术。当“班长”对决策的议题胸有成竹或轻车熟路时,切忌过分自信而抢先表态、急于定调,要善于启发每个班子成员开动脑筋想问题,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以完善自己的意见,形成集体决策,以便使决定的事项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当会议决定出现“冷场”时,切忌急躁、盲动,匆忙表决,要善于抛砖引玉、开阔思路,使会议讨论由浅入深,逐步引向深入;大家对议题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或提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时,切忌不冷静,打断别人的发言,大讲自己的观点,要善于择机休会,深入交换意见,待下一次会议决定时,从中发掘合理的成分,善于将“议”中所闪现的思想火花和意见精华给予充分肯定和吸纳,以充实正确的意见。班子的其它成员在会议决定时,要有全局观念,自觉地站在党委工作大局上提意见、谈看法,不能只讲分管工作重要,更不能搞本位主义。这样,会议决定所要作出的决策就会随着决策时机的准确把握而顺利作出。 五、加强监督作保障。加强监督是集体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执行保证。要保证领导集体议事和决策规则的顺利执行、作出的决策科学民主,还必须加强监督。合理地公开重大问题决策的过程与结果,扩大对议事过程和结果的知情范围,接受群众、班子内部和上级领导的及时监督,对决策有着很好的预防和矫正功能,一旦决策过程在哪道程序违规,或者决策出现错误、潜在弊端,还有机会及时发现和纠正。对一个问题的决策,随时可能掺合领导成员个人的道德风险,就是完全出于公心,也难免发生错误,多几道监督关口,可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水平。为此,一要扩大群众监督。领导集体议事的重大问题的范围、形式、程序、决策的结果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大问题决策让群众知情,是把群众监督从抽象监督变为具体监督的前提,如果有哪个重大问题没有实行集体议事和决策,群众就可以质疑,或者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群众监督,有利于督促领导集体严格按规定程序决策。干部选任是一个较敏感的问题,也是群众关心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在干部的选任决策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的任用程序办事,将决策的形式、范围和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特别是严格实行了任前公示制,扩大了群众监督的范围,社会反响良好。同时,还加大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形成了较好的用人机制和风气。二要完善班子内部监督。班子成员对每一道议事程序的要求不清楚,对所“议”的事项情况了解不透,议事时就只能被动地例行公事,无法有效地行使作为领导集体一员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班子内部监督关键是做到两个公开,即议事程序和议事材料向班子成员公开。这样,决策一旦违规,班子成员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反对也才有制度依据,在具体的某一决策中才能比较优劣、发现问题、有的放矢地讨论问题,对解决问题的方案作出主动抉择,集体议事的机制才能达到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要强化上级监督。上级领导的监督是权威性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集体议事和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上级一旦发现下级重大问题不按规定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就做出决定的,要立即纠正。通过上级部门的有力监督,能促使基层领导集体的决策权力运行纳入程序规范的轨道。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篇12

二、票决公推,广聚众智选英才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面对众多的自荐者,如何优中选优?又一个难题摆在新县县委面前。全程差额票决!新县县委以果敢的勇气,把选才的决定权放心的交给群众,广聚众智选英才。

第一票:县委常委扩大会票决。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由县委常委和其他所有县级领导干部参加,按照1:5的比例,从自荐人员中差额票决产生县委扩大会票决的人选。整个过程在省、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的指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全程监督下进行。投票前,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正厅级巡视员宁建华、县委书记詹玉锋明确要求各位县级领导要本着对新县发展负责、对组织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以公心待人、公正选人,科学行使手中的权力,帮助县委把好选人用人关。投票时,组织部门将每一位自荐者的简历和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分发给每位参加推荐的领导,供大家了解自荐干部的情况。投票过程公开透明,没有引导性讲话,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保证了票决的公正性。42名干部成为首轮胜利者。第二票:县委扩大会票决。全体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以及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党政主职、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会议,采取1:3的比例,进行第二次差额票决,42名票决对象有24名二轮胜出。第三轮票决在县委常委会议上进行,按照每个职位1:2的比例,县委常委差额票决出了16名进入考察的人选。第四轮票决仍在县委常委会上进行,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抽调的得力干部组成8个考察组,按同职位同一个考察组进行考察的办法,对16位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同时对考察人选提前进行公示,并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监控部门的意见,根据考察情况,部长办公会认真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提交县委常委会再次进行票决,分职位从两名候选人中决出一名拟任人选。最后一轮票决,将县委常委会确定的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全委会投票决定。7月21日,张彬等8名干部成为最终的胜利者。

与此同时,县委在正科级干部选用方式改革的基础上,采取“双议双推双考”的方式,“双议”即公开选拔前县委常委会议任用原则、考试后议具体人选;“双推”即实行干部群众大会民主推荐和单位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人选;“双考”即对拟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文化理论知识测试,根据文化理论测试成绩提出拟任职人选,在全县选拔了60名副科级干部。

三、多措并举,缜密程序保公正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公正用人的本质在于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关键在于严格规范竞争过程,创造一个信息对等、机会公平的环境。新县多措并举,缜密程序,创新用人方式,确保选才公正。

1、突破常规。“常格不破,人才难得。”新县打破选人用人的常规程序,不拘一格选人才。县委常委会在进行民主决策时,先议原则,不议人选,把用人的提名权交给群众,广纳民意,用群众的慧眼选才。同时,程序作为共同遵循的比赛规则,是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为了“断绝拉票的念,堵住跑官的路”,此次新县创新选才的每一步程序在实行前严格保密,只有县委常委会少数几个人掌握,防止跑风漏气而影响公正。一旦程序开始执行立即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新县还打破传统的公示方式,变常规用人的单一拟任前公示为差额考察、差额公示同时进行,为第四轮票决提供了高质量的依据。此外,创新选才的细节也打破常规,一改由组织部通知与会领导的惯例,直接由县委办公室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通知。

2、阳光操作。“天下事,坏于偏私,成于公明。”新县在本次创新选才实践中,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严格实行“阳光”操作。一方面公开岗位,扩大“阳光”覆盖面。对岗位、人数、参与竞争的资格和条件通过各种形式向全县公开,认真宣传发动,制定了细致周密的工作方案,确保选才工作有章可循、稳步推进。给全县符合条件的干部一个公平参与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建立“阳光”监督网络。在选才过程中,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全程跟踪并及时报道,对每一次票决、每一个考核现场、每一选才细节,都进行录像,以保障有异议时有据可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干部监督部门,选派专人对自荐票决选拔干部的整个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整个选贤任能过程一路阳光。

3、把好关口。为了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地考准、考实公选对象,全面扫描干部的真实形象,不仅考核掌握干部工作业绩,而且还须考察公选对象的生活、社交情况,避免选用带“病”干部。群众是干部任用的“第一批准人”。在考察环节,运用座谈、民主表决等形式,充分听取被考察干部的领导、同事、服务对象和工作单位老干部的意见和评价,原则上,座谈的的代表应来自不同方面且不少于30人,以便真实了解干部的道德修养、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让群众把关。其次是计生、纪委、、审计和司法等部门联动把关,认真查看相关档案,对于经济、计生等方面确有问题的公选对象决不手软,一票否决。其三组织把关。结合公选对象的常规考核情况,对其在单位的工作作风、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职责能力等进行考核把关,把他们的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考准、考实,确保选才公正。

四、彰显公信,风清气正凝人心

“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新县这次实行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实践,凝聚了人心,彰显了公信。

1、扩大了影响力。纵观此次公选,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它所创造的多项纪录,影响空前。此次,县委共拿出8个县直单位正职职位进行“自荐票决”、60个副科级职位进行“双议双推双考”,这在新县选拔任用干部历史上是职位最多、参与人数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全县共有204人报名参加8个正科级职位自荐,181名干部通过了资格审查。其中正科级干部47人,副科级干部134人,女干部26人。自荐职位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平均比近1:23。符合“双议双推双考”条件的干部有313名,最终有140名干部参与能力角逐。同时,也创下了新县选拔任用干部最高社会关注度。消息一公布,全县上下反响强烈,电话咨询不断,现场咨询络绎不绝。一时间,干部“自荐票决”、“双议双推双考”成为当地干部群众热议的话题。新县创新选才的成功尝试,得到了省市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兄弟县区纷纷来电、来人咨询学习新县的做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