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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以来,继四大行成功完成数据大集中后,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加入数据大集中的行列,“科技兴行”、“科技引领”等理念不断冲击人们对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的固有认识,电子银行渠道持续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流转也越来越依赖于信息系统的支撑。这些变化一方面使得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中的作用不断凸显,另一方面也使得商业银行的信息科技风险进一步放大。
继2006年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范畴后,2009年银监会又正式《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下文简称《指引》),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2012年银监会宣布设立信息科技监管部,负责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风险防范,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不断细化、深入。监管部门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日趋重视,客观上提高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一、信息科技内部审计范围
《指引》提出了商业银行IT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即IT管理、IT风险管理和IT风险审计。IT风险审计作为第三道防线分为内部审计、外部审计两方面。按照《指引》要求,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设立足够资源与具有专业能力的IT内部审计人员,并独立于银行的日常活动。商业银行IT内部审计应该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是指对IT安全事件进行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涉及重要业务系统、信息安全或审计部门认为必要的特殊事件都有必要展开IT专项审计。
(二)全面审计
应定期实施全行范围内的IT内部审计,应充分考虑业务性质、规模及复杂度,区分总行信息部门(数据中心)、分行、支行等各个层级,制定全覆盖的IT内部审计计划。
(三)重要项目审计
在进行大规模系统开发时,内部审计部应对系统开发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控制。包括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需求分析,项目开发,项目正式上线后的业务及运维。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对各项目里程碑展开相应的审计工作。
可以看出,IT内部审计既有全面审计,也有专项审计,还包括重大项目审计,涵盖了银行IT的方方面面。
二、信息科技内部审计面临的困难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从上述三个方面入手,检查评估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系统和内控机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出整改意见并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近年来,商业银行根据《指引》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信息科技内部审计方面仍然存在诸多困难。
(一)缺乏IT审计人才
银行普遍存在着IT审计岗位编制不足、IT审计人员招聘培养困难、IT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不强等情况。IT审计力量的薄弱,极大地影响了IT内部审计的成效,甚至会出现IT内部审计过分依赖信息科技部门的尴尬局面。
(二)缺乏IT审计方法及规范
缺少规范的IT审计方法论,缺乏对整个银行信息系统的全局认识,在IT内部审计中会存在不知道审什么、不知道怎么审,不容易把握IT内部审计的重点,无法触及部分风险隐患。
(三)缺乏IT审计方向
现阶段银行的IT内部审计都是为了满足监管要求,没有站在业务驱动的角度,缺少为“科技引领”提供保驾护航的力度。
三、商业银行如何加强IT内部审计
面对上述困难与挑战,银行应当充分认识IT内部审计对银行的重要作用,内部审计部门主动加强与信息科技部门的共同协作,加强IT审计专业队伍的建设。
1.管理层及信息科技部应当认识到,IT内部审计作为IT风险审计的重要一环,是IT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重视内部IT审计部门及岗位的建立,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对IT内部审计的有效管理,可及时评价IT整体风险管理的水平,可对开发项目进行事中控制,分析IT事件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信息科技部应该认识到,IT内部审计不是故意“挑错找茬”,它可以积极发现IT潜在的管理疏漏,有效降低IT风险发生概率,提高IT全员的风险意识和认知。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加强与信息科技部的沟通与协助,可以进行各种形式的、有益的探索与尝试。比如,在IT风险源的制定与风险库的建立方面充分发挥信息科技的能动性,甚至以信息科技部的意见为主。在此基础上,内部审计部通过各类IT事件的分析、IT专项审计等手段不断来丰富完善风险源。比如,加强与信息科技部的沟通,由其讲解IT最新技术发展、整体架构、变更管理与运行维护等,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对本行IT工作的了解。比如,加强与信息科技部的沟通,从审计及监管的角度向管理层反映IT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难题,解决信息科技的实际困难。
3.银行应当加强IT审计队伍的建设。在内部审计部内设专门的IT审计岗,有条件的银行可以设立独立的IT审计部门。不仅要学习审计的方法论、沟通技巧,还要积极学习相关的信息技术,专业的IT审计人才应当掌握较为全面的信息技术,对银行IT的各方面都要有所涉猎。加强IT审计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一、 构建IT支持体系的原则与重点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主要分为三类:集团及战略客户、一般机构客户、中小企业及零售客户。其中,集团及战略客户属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重点客户。当前,受到信息科技部门资源有限的约束,在IT资源不足的条件下,应按照客户的贡献度、重要程度等指标进行客户分类管理,为不同类别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信息,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客观上,信息科技部门的发展通常会经历单项应用阶段、跨部门整合阶段和战略规划阶段。在不同阶段,IT支持体系的原则也有所不同。
1. 单项应用阶段。在单项应用阶段,商业银行对信息科技部门的要求集中于技术层面,包括软件系统、硬件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软件系统、硬件系统故障的排除,即“消防队员”的角色。此时,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创新的原则为:(1)保障全行业务安全平稳运行与发展;(2)优先保障重点客户的需求。
2. 跨部门整合阶段。在跨部门整合阶段,在保证数据库安全与稳定的同时,信息科技部门还需要满足用户对高级技术支持和信息及时到位的需求,信息科技部门的目标逐渐转向管理职能。此时IT支持体系创新的原则为:(1)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根据成本和效益相匹配的原则,尽力解决自身和内部其他部门的新的IT需求;(2)在满足重点客户的需求下,解决绝大多数客户普遍的需求。
3. 在战略规划阶段,信息科技部门从技术服务部门转变为跨信息技术和业务的管理部门,并逐渐从支持保障部门过渡到战略部门。此时信息科技部门已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客户的需求,并以IT支持驱动业务的发展。(1)保障所有客户提出的合理需求。(2)能够根据信息科技的最新发展,主动提升对客服的IT服务与支持,提升内部管理的效率,增加业务的附加价值、延长业务价值链。
我国银行业正处于从单项应用到跨部门整合的过渡阶段,兼具两个阶段的特点,此时的客户管理与服务创新的重点应该是提升信息部门的效率,以保证信息科技部门能够在保障全行业务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解决客户的普遍需求。
二、 IT支持体系的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根据现代银行业的实践,在上述IT支持体系构建原则的指导下,我国商业银行应该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与信息科技建设等几方面构建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的IT支持体系。具体地,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首席信息官制度;在组织建设方面能够准确定位并且提供高质量、高效信息服务的信息科技部门;在信息技术建设方面建立能够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1. 制度建设。
(1)人力资源管理。①明确人力资源计划目标。科学制定与信息规划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计划,有利于改变IT部门人力分配不合理,知识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为银行业务信息化建设提供人力保证。②合理的人才需求结构。合理的、相互匹配的人才需求结构有利于互不专业人才群体的形成,同时高度细化分工的信息科技团队可以实现商业银行经营信息化的目标。③持续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信息人才的素质和能力需要企业管理层与信息部门有计划地进行开发与培养,,我国商业银行可使专业人员通过实践,通过持续学习培养信息科技人才。
(2)首席信息官制度。首席信息官制度,即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首席信息官一职,直接对行长负责,领导信息科技工作,并制定和实现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战略,使信息科技因素能够成为各项相关业务的决策依据,从管理的角度提升信息科技的重要性。首席信息官的具体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制定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技术方案;②实施企业信息化战略、规划和技术方案;③开展企业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2. 组织建设。从组织建设来讲,科学的IT支持体系的核心是商业银行合理定位IT部门。对于现代银行业来说,IT部门终将成为战略部门。因此,IT部门与业务部门是“鱼和水”的关系。在未来的发展中,IT部门不应仅仅充当“消防员”的角色,而是应当围绕建设客户中心型的信息化银行这个目标做出变革。
在“互联网+”时代,全社会的经商环境更加信息化,这就要求必须尽快建成全面信息化的银行。也就是,IT部门除了要负责领导银行的信息化和系统运维之外,还要拟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的发展作为全行发展的战略任务。同时当好银行的“智囊”,承担传统信息科技技术职能和决策支持部门的职能。
IT部门的职能应当符合目前金融信息化的战略目标,科学划分各职能之间的界限,缩小部门间由于信息传递损失导致的沟通不畅。按照信息科技部门作为我国商业银行决策支持部门的定位,应当将承担传统信息科技技术职能和决策支持部门的职能划分为:(1)IT系统基础设施的运营与维护;(2)维护IT系统数据库;(3)规划IT系统总体功能结构;(4)为企业决策提供IT支持;(5)规范与标准化相关技术标准;(6)企业职员信息化培训;(7)制定、完成企业信息化战略;(8)领导企业信息化工作,再造企业工作流程,推动企业变革。
3. 信息技术建设。“以客户为中心”是银行开展业务的出发点和归宿。我国商业银行要想从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比较优势,营销理念就必须从传统的关系营销向现代的服务营销转变。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外延不短扩展,金融机构内部的界限也逐渐模糊,银行业金融机构也逐渐向横管银行、证券、保险行业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发展。在传统金融业面临着具有较低成本优势的的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金融业日益开放的背景下,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拓宽客户服务渠道,必将成为IT部门信息技术建设的重点。
(1)建设科学高效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是银行最重要的资源,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商业银行越发重视市场拓展与维护,相应的,识别客户贡献度、吸引有价值的客户并维护好客户管理就成为银行利润最大化的必由之路。因此,开发包括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ACRM)系统和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OCRM)在内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对客户数据整理、分析并用其做出响应的决策,开展相关业务就势在必行。一个具有完备功能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通常在以下几方面能够帮助商业银行进行客户关系管理:①促进银行产品创新、再造工作流程、提升营销服务水平;②批量处理、分析客户相关信息;③根据不同需要从数据库中提取数据进行分析;④整合分散在各独立系统中的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⑤通过多渠道综合比对分析形成统一客户视图。
①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数据整合。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将各独立交易系统中的数据以合意的方式整理、加工、保存、更新,使得各个信息系统的协同运作成为可能。
②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流程再造。CRM的理念就是要以“客户为中心”,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从运营、决策等多方面再造流程,对工作方式产生了根本性变革。
③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服务创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使得企业可以根据客户的行为习惯、偏好、运营特点等有针对性的提供差异化服务。
(2)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有利于银行更好地服务客户,进一步拓展银行业务的价值链。不少著名的跨国银行已经将大数据技术应用至风险评估、产品创新、决策支持、差异化营销等多个领域。①风险评估。银行可以利用大数据增加信用风险输入维度,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动态管理客户的信用风险,降低违约概率,同时预防信用欺诈。②差异化营销。银行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预知企业客户未来资金需求,提前进行预约,提高客户体验。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报告,进行差异化营销,提高客户满意度。③需求分析和服务创新。可以利用整体样本数据,如从客户行业,收入,所在地,行业,资产,信用等各个方面对客户进行分类,依据其他的数据输入维度来确定客户的需求来定制产品。④运营效率提升。大数据可以展现不同产品线的实际收入和成本,帮助银行进行产品管理。还可以帮助市场部门有效监测营销方案和市场推广情况,提高营销精度,降低营销费用。⑤决策支持。大数据可以帮助商业银行为即将实施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也可以依据大数据分析归纳出规律,进一步演绎出新的决策。
(3)增加客户服务的渠道。对于银行业来说,电子银行服务能够在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提升客户体验,有效降低服务单位客户的成本,是实现多渠道客户服务的重要手段。
电子银行业务较之于传统柜面业务有如下特点:①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子银行突破了物理条件对银行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和服务能力的限制,使得大量银行业务的办理脱离了银行网点,从面对面的服务方式改为用户通过事先获得的电子证书获得更为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②用户的便捷自助操作。电子银行业务将商业银行从大量的固定资产与人力成本中解放出来,降低了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从客户角度来看,电子银行业务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电子渠道,客户可以自主办理金融业务,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同时,电子银行服务使得客户摆脱了时间和空间对办理业务的限制,解决了全球一体化下金融交易可以全天进行,而金融机构还处在8小时工作制下的茅盾。③科技含量的投入使得边际成本低。对于电子银行来说,所能提供的服务种类和服务功能越多,所提供的服务越安全和便捷,客户黏性就越大,所能吸引到的客户就越多,因而为单个客户提供服务的成本随着客户规模的扩大也逐渐趋于零,形成正反馈。④电子银行的发展提升了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而电子银行是信息科技与银行业务结合的产物,因而随着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更加需要既懂金融业务,又懂IT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三、 我国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IT支持体系的实现路径
当前,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构建科学高效的客户服务与管理创新的IT支持体系,应该通过以下路径来实现:
1. 建设一支高素质、复合型IT人员队伍。(1)培养一支高素质、懂银行业务、IT技术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在前台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以及一些关键岗位配置信息科技部门人员。(2)完善信息科技人员业绩激励机制,拓宽信息科技人员发展空间。建立职务、职级与职称并行的薪酬体系,打破信息科技人员晋升的“天花板”。(3)明确核心能力发展要求,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基于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明确信息科技人员核心能力要求,科学制定信息科技人才培养方案。做好需求管理,加强专家级领军人才的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4)针对不同岗位的需求,制定更为细分和差异化的培训目标,建立涵盖入职与履职全方位、立体的培训体系。并结合业界最新变化调整培训方案与培训目标。
2. 向首席信息官制度过渡,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息化水平。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已经可以满足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的绝大多数需求,正处于从“单项应用”阶段到“跨部门整合”阶段的过渡期。为了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化水平,实现银行业务向信息驱动模式转换,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客户需求新变化,继续保持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优势,应当考虑建立起首席信息官制度,负责领导IT部门制定、完成企业的信息化战略。
增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涉及很多需要考虑的因素,同时还要履行相关的组织程序和法律程序,审批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因此,可采取渐进式方式向首席信息官制度过渡:例如,设立银行信息科技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任委员会(领导小组)主任(组长),由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信息科技工作。
3. 明确IT部门的定位,构建能够动态满足客户主要需求的组织架构。本质上来说,企业信息化的程度要与企业信息科技部门的定位相匹配。企业信息化程度与信息科技部门的不匹配会造成企业资源的错配,降低了企业资金运用效率与企业的工作效率,对企业信息化发展无益,因此应合理调整IT部门在银行业务与经营中的定位。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IT部门的定位不应当只是“救火队员”的角色。IT部门在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必须更多地了解业务部门的状况,积极疏通业务部门进行信息化整合后的业务流程,为各个业务部门提供一个共享的数据与信息平台。除了保障基本业务正常运行外,银行业务流程和客户关系管理再造也应该作为IT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同时还应优化信息科技组织定位,根据银行业务部门的发展需要明确信息科技发展策略,依据内部控制与合规性的要求,建立涵盖IT风险管理、IT审计、IT专业技术的职能部门。提升信息科技的业务支持和决策支持功能。
4. 全面建立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以使用操作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主,多个系统间的数据形成了信息孤岛,数据价值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因此,应当全面使用能够对数据价值深度挖掘的分析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ACRM),为业务运营和决策提供支持。
在统一的系统下建立相互联系的子系统模块,模块之间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在统一系统下共享数据相互联系。建立数据仓库,为识别客户贡献度,细分客户类型,管理层决策储备相关数据。同时参照国际通行模型开发符合本行情况的客户贡献度模型,综合考虑与收入成本相关的多个因子,为提升决策水平、开展营销服务提供依据。
5. 运用大数据技术强化我国商业银行的IT服务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营销服务水平。一是拓展客户资源。通过对大数据的获取与处理,我国商业银行可有效扩展客户信息接触面,获得更多市场机会;二是获取全面的客户画像,真实呈现客户身份、资产、喜好、情绪、行为、社会关系等“立体视图”。三是开展精准营销。
利用大数据技术强化风险管理能力,通过对大量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可以有效识别授信人风险,提升整体的风险防控能力。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可以利用大数据提高决策效率、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对市场的反应速度。
6. 强化电子银行渠道,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安全便捷服务。(1)提高呼叫响应系统的服务质量。在未来我国商业银行电话呼叫中心和网络平台咨询服务体系应拓展为跨多种终端设备的交互系统,能够向电话、PC和移动端等多种终端设备提供咨询投诉等服务;(2)提升电子银行的客户吸引力。随着客户对全能银行服务的要求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所能提供服务数量和质量都会影响资金的沉淀量。因此,银行信息科技部门需要与业务部门共同努力丰富网上银行所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使商业银行能够提供更多元的电子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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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本分摊
1.成本分摊的概念及意义
成本分摊指银行将特定会计期间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根据受益关系细分到机构、条线、产品及客户等不同维度的责任主体,以反应各维度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成本。
成本分摊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性方法,承载着管理层以成本为导向经营管理理念,体现了全行各个经营管理单位的成本控制情况。它不但为银行精细化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成本数据,而且在预算管理和绩效考评方面到枢纽作用。分摊结果不仅是商业银行多层次盈利性分析、部门绩效评价的基础,同时也为产品和客户的定价提供成本方面的依据。
2.成本分摊的一般原则
为了提高成本分摊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分摊应该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1)成本分摊在可操作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遵循公平、合理、准确的原则。
(2)提高成本分摊的透明度,使成本接收者更好地理解分摊到其自身的成本。
(3)促进银行对于机构、条线、产品、客户全成本盈利分析的可理解性。
(4)应尽可能以发生该成本所对应的管理、支持或服务职能活动为分摊依据。
(5)重视组织的业务管理,而不仅仅是成本数据。
(6)分摊因子要与所分摊费用发生与否及其金额大小有一定的关联性,而且数据易于取得。分摊因子的选择没有绝对的正确,只能尽可能合理。
三、科技成本分摊
1.科技成本分摊的概念
商业银行科技成本主要是指根据业务正常开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信息科技部门在建设和维护和使用IT系统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成本费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人力成本,具体包括信息科技部门所有岗位人员的行员工资、效益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相关人力成本;
二是场地成本,包含水电费、房产租赁费、物业管理费、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房屋及建筑物、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相关场地成本;
三是IT成本:包括软硬件设备、通讯服务的采购、折旧或摊销费用、维护保养费用、IT风险成本、软硬件产品安装或实施费用、外包测试费用等;
四是其他业务及管理费,指除上述三种成本以外的其他成本,如信息科技部门进行外部咨询服务费用,办公、会议、培训等管理费用。
科技成本分摊是指,在对科技成本投入进行全面梳理和精细核算的基础上,将其在各科技服务接受方之间、产品和服务之间、客户之间等多个维度上进行分摊,作为成本因素纳入全行各个维度的绩效考核体系,从而对科技资源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跟踪和分析,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2.科技成本分摊的价值所在
作为商业银行成本分摊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成本分摊除具有成本分摊的一般意义外,对于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信息化建设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能够节约科技资源投入,提高银行整体盈利水平。通过对科技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摊,能够较为清楚地分析各项成本的构成,通过与具体工作任务产出的比对,可以更加有效地识别哪些成本存在浪费的现象,对科技资源使用方也是一种约束,让其能清晰地看到占用的科技资源及其成本,能促进科技资源使用方主动探索成本节约方案,从而节约信息化建设投入。
其次,有利于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在科技成本被合理分摊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各项科技工作的投入产出比,提供科技部门的决策人员更好地决策依据,基于对科技成本这个合理认知的基础上,各方努力提高成本收益比,从而达到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
再次,有利于完善科技部门绩效考核机制。科技部门作为成本中心,与本部门历史数据做对比,为部门考核提供纵向指标;通过梳理科技部门内部各单位间的服务关系和服务成本,细化内部成本分摊机制,为部门内部的绩效考核提供横向成本视角。
最后,有利于为科技服务的转移定价提供依据。集团化将是未来若干年商业银行的主要发展趋势。为促进集团内部科技资源的共享,科技服务在各集团子公司间的转移定价体系建设将日趋迫切。科技成本的精细化核算和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分摊,将为集团化科技服务定价体系的搭建提供合理的服务定价依据。
四、商业银行科技成本分摊普遍方式及分析
对于科技成本的分摊,国内各家银行普遍将其作为管理成本的一部分,采用全部分摊的方式,将所有成本都分摊至最终的每个账户或交易,并可根据账户或交易的维度属性,实现多维度的成本分析和盈利性分析。但分摊的方法和路径却有不同。目前实施较广泛的分摊方式主要为顺序分摊方式和直接分摊方式。
1.顺序分摊方式
顺序分摊方式的简要思路为:科技成本在最终分摊到分析维度前,依据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服务关系,选择一定的分摊因子,先分摊至所有接受科技服务的部门或单位,然后作为其他部门、单位成本的一部分,根据分摊的顺序,逐步分摊至最终的经营机构及其所属的逐个账户和交易。具体的分摊路径如下图所示:
顺序分摊方式首先要确定科技部门在顺序分摊序列中所处的位置。在分摊过程中,科技部门的成本分摊完毕后,将置于关闭状态,不再接收其他单位分摊来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在向其他部门、单位进行分摊时,一般以成本接收单位的人员数量、处室数量、业务规模等作为分摊因子。
顺序分摊的好处是每个接受服务的中间部门都会接受费用的分摊,使分摊路径显得较为清晰、合理,并且可以相对准确地反映成本中心的分摊情况。但在操作过程中,科技成本向各服务接受方分摊均基于一定的分摊因子进行,其公平性和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分摊因子的选择合理性。从目前各家银行所使用的分摊因子来看,其合理性仍不尽如人意。
2.直接分摊方式
与顺序分摊方式不同,直接分摊是将上述全部科技成本进行打包,根据一定的分摊因子直接分摊至银行全部的账户和交易,得到逐账户、逐交易应承担的科技成本。具体分摊的路径如下图所示:
分摊因子的选择可以是客户账的日均余额、账户数量、中间业务的交易笔数、收入金额等等,或者是多个分摊因子的加权平均值。
直接分摊方式由于操作简单,便于实施,可实现科技成本分摊的一步到底,目前已经成为国内实施成本分摊的银行中主流的分摊方式。但该方法的不足也显而易见,完全不考虑中间过程,或者说不考虑其他各单位、部门对科技资源的占用情况和科技服务的使用情况。而且,以业务量等指标作为分摊因子,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且效率较高,但由于科技资源的使用量并非与业务量正相关,据此进行的成本分摊的公平性将大打折扣。
五、基于服务分类的科技成本分摊框架
实际上,不同性质的科技服务特征不同,适用的成本计量方法、分摊因子和分摊方法也不应相同。科技服务的对象类型不同,适用的分摊方法也应有所区分。基于科技服务细分进行的成本分摊,将在具有可操作性的同时,提高科技成本分摊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1.科技服务分类
目前,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对外提供的科技服务,从服务性质上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大类:IT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和运维及数据信息服务。
IT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简单来说,就是为实现服务对象的业务目标而进行的从需求开发到软件研发再到交付使用的一系列IT服务(为表述方便,下文中以A类服务表示)。
运维及数据信息服务:即为保证IT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利用IT系统数据资源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以下简称B类服务)。
除了两大类对外服务外,科技部门也有一部分服务是对内提供的(以下简称C类服务),如:综合管理、风险管理、资源管理、数据标准化等,其所发生的成本应首先从全部科技成本中剥离,然后再作为科技部内部的间接成本根据一定的规则分摊至两大类服务。
科技成本的归集和分摊首先围绕不同类型服务数量以及成本计量进行。
2.基于服务分类的科技成本归集
一般情况下,不同的服务类型由科技部门内不同的单位提供。因此,可通过对各类服务提供单位的成本进行归集,得到不同服务类型的成本情况。
具体来说,根据国内银行科技部门的一般组织架构,A类服务提供主要由科技部门下属的需求、研发、测试等单位分工合作进行,B类服务主要由运行、数据等单位负责提供,因此,A类、B类服务的各类成本可由相关单位成本归集得到。最后,将科技部门全部成本扣除上述两类服务成本后的余额均作为C类服务的成本。
3.基于服务分类的单位成本计量和初步分摊
(1)IT解决方案服务单位成本计量和初步分摊。A类服务的单位服务成本计量方面,根据业内的普遍共识,可以将功能点作为A类服务的计量单位,通过标准的功能点估算、决算流程,计算出以功能点总量表示的A类服务数量,与已经归集的成本相除,可得到单位标准功能点服务所耗费的直接成本。需要注意的是由于A类服务可以有多种服务方式,可根据一定的折算系数将不同服务方式下的功能点数量折算为标准的功能点数量,即:
单位标准功能点直接成本=各相关单位成本支出总额/Σ各解决方案涉及功能点数量×折算系数
之后,根据A类服务的接受方,汇总得到各单位应承担的A类服务直接成本。
(2)运维及数据信息服务单位成本计量和初步分摊。B类服务单位服务成本计量方面,该类服务中包含的子类服务更加多样和复杂,不同子类服务首先应选择不同的计量单位。例如:计算资源服务的计量单位是虚拟CPU数,存储资源服务的计量单位是存储量,单位为T,机房资源服务的计量单位是机柜占用的U数,专业技术支持服务、数据挖掘服务的计量单位为人天数等等。
由于B类服务中各子类服务之间差异较大,需采用特定的折算方法,将不同的计量单位折算成可比较的业务量。可采用的折算方法可以为人员工时数、硬盘存储空间等,本文简单表述为折算系数。
由此,B类服务的标准单位直接成本为:
标准单位服务直接成本=各相关单位成本支出总额/Σ各类服务折算系数×服务数量
各服务接受方应承担的该类服务直接成本为:
某服务接受方B类服务直接成本=标准单位服务直接成本×Σ各子类服务折算系数×接受的各子类服务数量
(3)科技部门内部服务成本的归集和分摊。C类服务的成本,可以各服务接受方分摊的A类、B类服务直接成本为分摊因子,直接分摊给各服务接受方,作为其科技服务间接成本。
至此,全部科技成本均分摊至各服务接受方。
4.各科技服务接受方的科技成本后续分摊
为实现多维度的成本分析和盈利性分析,各种成本需最终分摊至商业银行最小粒度的盈利单位――账户和交易。因此,分摊至各服务接受方的科技成本,也需要与各单位自身发生的成本一起,根据自己的分摊路径和方式,最终分摊至逐个账户和逐笔交易。
六、后续实施建议
管理的精细化不可避免的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管理成本的增加。科技成本分摊的精细化也不例外,有其实施的基础和前提。而这些工作,不仅是科技成本分摊改进的前提,也是推动商业银行科技治理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手段。
基于服务分类的科技成本分摊实施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这份报告指出,科技创新型企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但融资瓶颈对其制约却越来越严重,为了让科技和金融有效结合,有必要建立专业的、国家级的科技发展银行。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内部会议上多次表示,全力支持设立国家科技发展银行。金融监管层领导也对此积极评价,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报告上签署了“此建议很好,望有关部门抓紧时间研究设计”的意见。
科技发展银行呼之欲出。科技部相关人士表示,今年3-4月份,科技发展银行将进入具体设计阶段,包括银行的职能、组织架构、运行机制等。
弥补缺位?
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对本刊记者说,国家科技发展银行是针对可金融化科技资源设立的专业银行,基本职能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育成、高新技术园区的壮大和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化等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在目前的银行体系中,恰恰缺乏与科技资源融资结构相匹配的银行。政策性银行没有针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开发的业务;全国性商业银行没有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而区域性商业银行也根本就没有把科技创新活动纳入业务范畴之内。
我国现在有小企业800多万家,其中科技型小企业占了很大部分。这些企业创造的新增价值占到GDP的40%多,是除农业之外的第一大就业领域。如此重要的一支科技与经济创新力量,却在国家的金融制度安排上缺位。
北大教授萧灼基是科技发展银行的坚定支持者。他说,应该成立中国科技发展银行,最好放在北京。
刚从亚洲金融中心新加坡考察归来的萧灼基认为,我国科技领域“金融很落后”,科技企业的成长缺乏金融支持。如果设立一个兼顾科技资源特点和金融特点的专业化银行,有一支既熟悉科技又深谙金融的经营团队,则可以通过该银行的平台消除很多不对称信息,有效解决金融和科技结合的难题。第一家金融行业的上市公司“深发展”对深圳特区经济发展的巨大贡献就是明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也向《财经界》表示,发展中小企业已不能完全依靠现有商业银行,必须进行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的创新。科技发展银行的设立,意味着以国家科技发展银行为主导、各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科技融资体制将浮出水面,从而打通科技与银行之间的通道。
开发银行,可以有效地弥补因现有银行体系及银行功能上的缺陷,“刘燕华说:”它既可以对商业化、产业化的科技资源提供针对性极强的商业金融服务,又可以通过金融创新调动社会资源投入科技创新领域,还可以为国家投入科技领域的财政资金与完全市场化的民间资本找到衔接平台。“
更为重要的是,在WTO规则约束下,政府投入在科技成果产业化环节的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政府需要从直接投入转为间接投入,而设立专业化的科技发展银行,为科技成果产业化提供融资便利,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另类生存?
据透露,科技部对科技发展银行的规模已有大致规划:初始资本金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资本金的来源大致为:科技部通过整合和调整资源,认购5亿元股本;中央财政认购5亿元股本;53个国家高新技术园区认购15亿元股本;金融机构认购5亿元股本。在经过2-3年左右的成功运作后,科技发展银行可以进行定向增资,包括考虑把资本金从30亿元增加到60亿元。
规模易定,定位难求。据悉,科技发展银行定位在国家政策性银行,形成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并重的专门为科技资源服务的银行。
有人提出,如果定位在政策性银行,这是不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政策性银行改革”的组成部分呢?而如果定位在商业银行,那么是否会引发资本金来源、吸纳外资机构等新问题?
刘燕华说,科技发展银行一旦设立,其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金融机构,政府可以通过立法、投资等方式在其中发挥作用。在科技发展银行的运作中,政府只扮演推动者角色,真正的经营运作要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这一点可以参照印度小企业银行的一些做法。
科技部认为,在目前的科技资源中,可进行金融化的科技资源很多,比较适合运用银行工具的科技资源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重大科技专项的投融资安排。故科技发展银行的服务对象也应该锁定在这三类。
研报告负责人房汉廷告诉记者,科技发展银行作为一个特殊的银行,为有效地落实其在发展和支持科技创新中的特殊作用,业务计划可以设定为强制计划和非强制计划两类。
强制计划包括为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科技工程、科技创新行动等提供融资安排。在执行这些业务计划时,科技发展银行必须完成国家设定的目标,通过其桥梁和杠杆作用,提高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扩大社会资金参与国家科技创新活动的规模。对于这类业务计划,政府要把科技创新的政策性与科技发展银行的商业化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非强制计划主要是科技发展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些经营指标。
出,可以参照美国的经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贷款持股。商业银行贷款目前不能占有企业股份,目的是防止“关联交易”,防范金融风险。但是,由于高科技企业本身的特点,信息高度不对称,银行不持股就很难掌握。如果这样的话,银行贷款实际上已经含有股权投资的味道,将出现一定程度上的混业经营。这已经突破了现有的金融体制框架。
难忘“中创”?
对科技发展银行的市场前景,科技部表示乐观。目前无论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还是国家53个高新技术园区,以及重大科技专项,其对投资的需求和可为金融资本带来的回报,都足以支撑个性化、专业化金融机构的稳定健康运营和发展。
有反对者认为,我国的科技资源与美国相比差得很远,而现实是连美国也没有科技发展银行,我国目前不能支撑这样一家金融机构。
另外,政策性银行也未必希望增添一个“新兄弟”。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士明确告诉记者,“将业务拿给我们做不就行了,何必再麻烦重新申请?”
记者采访时还发现,科技部的中下层官员对当年的“中创”一直心有余悸:“这家银行会不会成为又一个中创?”
1985年,中国成立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当时的国家科委、财政部分别持股40%和23%。中创是一家以金融业务为核心,以投资国内外市场的新技术、新型管理及新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三新”产业为支柱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是,1998年6月,中创因“严重违规经营,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中国人民银行关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部的李佐军博士尖锐地指出,科技发展银行不能定位于国家政策性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现在也要改革,事实将证明,如果定位于政策性银行,可能会重蹈中创的覆辙。”
李佐军说,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把风险转嫁到国家财政,最后再转嫁到全体纳税人身上,是典型的“小集团”思想。他认为,国家成立科技发展银行是个好事,不能搞国有独资,也不必全部实行民营,最好采取混合所有制。股权结构要多元化,而且股东的引入可以采取竞争方式,不必设限。
以新金融工具促科技成果转化――专访科技部副部长刘燕华
本刊记者萧荣
《财经界》:科技部作为主要领导部门,如何解决科技企业的“资金之渴”?
刘燕华: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主管部门,在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推动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大量科技成果一直存在不易转化的问题,尤其是转化链条中金融工具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是被我们忽视的主要因素。
《财经界》:在新形势下科技部怎么考虑进行资本运作,怎样用好国家有限的资金投入,以获得科技促进经济发展的最佳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8-0067-02
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现状
(一)现有业务应用项目
近三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新建各类系统约50个,其中科技部门负责建设、维护的系统46个。具体情况如表1。
在以上46个系统中,按开发类型划分,属于总行统一开发推广的17个,占37.0 %;天津分行与其他单位、公司联合开发的21个,占45.6 %;独立自主开发的8个,占17.4%。按系统的类别划分,属于网站类的4个,占8.7%;属于业务应用系统的42 个,占91.3%。系统使用范围覆盖全行81.8%的处室,有力推动了业务创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今年以来系统自主开发工作
今年,各处室共申请开发系统24个,其中,已通过科技部门立项审核,完成开发和正在开发的13个,未通过审核的11个,审核通过率为54.2%。
天津分行一贯倡导自主开发,今年已独立完成的系统有以下6个:金融信息交换系统、日志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后勤服务中心工资管理系统、反假币网上考试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监督系统。使用部门涉及天津市各商业银行、科技处、清算中心、调查统计处、外汇检查处、后勤服务中心、货币金银处等。联合开发的系统有以下7个:反洗钱监管系统、廉政档案信息系统、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二期、稳定监测评估指标分析系统、科技综合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分行补丁分发系统。分别涉及反洗钱处、纪检监察一处和纪检监察二处、办公室、金融稳定处等。
在这些系统的开发、维护过程中,科技部门主要负责前期的组织和规划,实施阶段的代码编写、质量控制和进度、投资控制,运行阶段的环境搭建、服务器操作系统及数据库的安装、系统优化和各项参数的设置;业务部门负责培训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在工作中,科技部门根据这些应用系统各自的特点采用了不同的需求管理和后期维护方案。
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经验
在业务应用项目开发过程中,科技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开发工作,使得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得到充分体现。
一是抓组织领导。为了做好开发工作,科技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项目专题会议,就重点难点项目与相关人员反复沟通,明确申请开发项目的目的、作用、业务流程以及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对项目的合理设计及顺利开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是抓制度建设。为规范分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的管理,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机关业务应用项目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旨在明确项目开发的运作程序,使项目开发管理工作更为规范化、制度化,保证项目开发的质量和应用效果。
三是抓沟通协调。在自主开发工作中,科技部门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深入了解业务需求,采取多项技术手段,满足业务需要。及时发现开发过程中存在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并认真分析、适时总结。对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项目,加强了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开发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时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功能与性能的缺陷。建立了较好的与项目开发单位沟通协调渠道,既起到引导作用,又起到规范、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开发工作按预算、按进度完成。
四是抓开发效果。为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易用性,在开发工作中,特别强调系统测试工作。在系统初步开发完毕后,科技部门与业务部门积极配合,模拟业务环境,进行全面测试。在测试工作中坚决做到保证人员、保证设备、保证进度、保证效果。
三、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今年以来未通过审核项目的分析,目前,天津分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业务需求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需求由业务部门提出,明确业务需求是最基本、也是难度极大的工作。有时业务人员对需求的概念比较模糊,突出地表现在未能清楚地理出并且准确地把握系统的业务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开发人员要想从业务人员的描述中整理出重点和难点,是有困难的。
二是需求多次变化。原则上说,系统一旦通过审核进入开发阶段,业务需求就不能再变更,尤其不能有重大的变更。但很多项目启动后,业务需求还一变再变,开发人员不得不修改设计、重写代码、修改测试用例、调整项目计划等,这样不仅会给项目开发带来困难,甚至还可能成为导致项目失败的原因。
三是科技部门人力不足。现有系统的维护、工程推广、新系统建设、科技管理等工作占用了科技部门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业务应用项目开发是个复杂的工程,整个过程分为项目计划制定、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程序编码、软件测试、项目评审、运行维护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需投入大量工作。如金融信息交换系统,仅在程序编码阶段就需编写代码5万行,工作量估计为30天/人。在不影响总行推广系统的建设和分行其他上线系统的正常运转情况下,科技人员难以安排充足的时间进行新系统自主开发工作。
四、做好业务应用项目开发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业务需求的质量
项目需求是整个项目开发工作的关键环节,需求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变化性和主观性的特点,建议业务人员在编写需求书时要准确、周密、详细,减少错误或遗漏。注意影响项目需求的主客观因素,描述需求在什么情况下可能发生变更,并补充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提高需求的完备程度和细致程度。
(二)做好项目开发的变更控制
IT固定资产按生命周期可划分为上线、服役、退役三个阶段,包括立项、建设、验收、实物管理、台账管理、资产报废共六个过程,每个过程顺序关联,并形成闭环(如图1所示)。
1.立项
立项是对IT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需求统计、审核以及对项目配套资金申请、批复的过程。银行的IT资产需求主要源于业务系统新增资产需求(包括新业务投产和已有系统扩容)和到龄设备(即进入报废阶段设备)替换两方面。对于业务系统新增资产需求,应重点考虑需求的合理性、投入资源数量与需求的匹配度,同时也应将资源需求与相关的技术方案和工程实施计划统 筹考虑,确保投入资源上线的时效性。对于到龄设备替换,为规避业务运行风险,应于资产报废前1~2年内,确定即将到达安全使用年限的设备种类和数量,并依据承载业务的优先等级和影响范围,分批次替换,以保障业务系统运行不受影响。在预算制定中,考虑到IT固定资产资金指标额度封顶,应对预算进行科学编制,控制预算精度,减少浪费。
2.建设
建设是完成IT固定资产采购、部署和上线的过程。银行的IT资产采购包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依据为科技部门提出的技术需求书,技术需求书从技术指标、硬件配置内容和服务等方面对拟购产品提出要求,其制定和更新依赖于科技部门对相关技术领域发展与产品演进的持续跟踪,应建立起银行所用产品的企业级技术标准,达到总分行科技条线各部门对同一类型产品所提技术需求的统一。
3.验收
验收是对IT资产部署效果及IT资产自身功能、性能的评价的过程。资产上线经过指定时间的稳定运行后进行验收,支付首款并进入维保期。在此过程中资产相关的财务信息将被录入财会管理系统,开始财务折旧。同时应对资产的品牌、型号、序列号、部署位置等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形成IT资产台账,为后期的实物管理和资产报废提供依据。
4.实物管理
实物管理是包含对IT固定资产入库、维修、巡检、备件更换、软件升级、调拨等操作的过程。IT资产使用部门,即科技部门,应制定IT资产实物管理的制度、规范,例如数据中心实物管理规程等,作为各项实物管理操作的依据。IT资产的相关操作应严格遵循流程并做好留痕。应定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实物资产盘点,掌握存量资源的应用现状,保证IT资产的管理质量。
5.台账管理
台账管理是对固定资产价值的核算管理。对于银行,财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分别有一份固定资产台账需要管理。财务部门主要从价值管理角度设置台账,科技部门从资产使用、维护角度设置台账,财务部门的台账和科技部门台账中的关联信息定期同步。对于科技部门,固定资产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编码、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详细配置、原值等;台账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资产使用过程中各种状态变化进行记录,如备件更换、资产调拨等,并作为统计维保到期资产,提出维保需求的数据基础。应通过每件资产从入库到报废全程细节跟踪的手段,实现资产档案化管理。6.资产报废资产报废是依据固定资产台账,对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同时维保成本高于新产品购入成本的资产(或依据IT固定资产的财务折旧规定和安全运行使用规定)所做的产权注销。应建立有效的报废管理机制和设备状态评估机制,避免资产过早报废、报废利用率低等所造成的资源浪费。报废资产清单应于替换前一年统计,报废处置动作应与到龄资产替换同步进行,避免老旧设备超龄服役引起的系统运行风险。
2.农村信用社网间“脱接”。许昌全辖农村信用社286个营业网点,采用2MSDH光纤,构建了快速的数据传输网络,借助综合业务系统,实现了辖区系统内的通存通兑。但是大、小额支付系统与综合业务系统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系统,由不同的软件公司开发,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两个系统没有进行有效对接。大、小额支付系统且没有推广到农村信用社前台网点,仅限于联社营业部6个网点,大、小额支付系统方便、快捷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跨系统异地资金结算,要通过CCPC转社营业部,再通过手工操作,对接综合业务系统来实现,手工操作成为制约农村支付结算的一个瓶颈。
3.缺乏现代化的ATM、POS终端。ATM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POS刷卡消费能有效降低居民手持现金,减少流通中货币。许昌农村地区缺乏ATM、POS终端,如棉花百强县、花卉大县鄢陵,现有ATM机3台,分别由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邮政储蓄安装,现有POS机12台,这些ATM机和POS机全部集中于县城。加之操作知识和经验的缺乏,鄢陵1.3万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数十万农民为了支付方便,不得不准备大量现金,为了汇笔资金,不得不奔波几十公里。
4.科技力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农村地域广阔,通信线路遭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的可能性较大,网络稳定性较低。一线操作人员微机应用能力不高、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给科技部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与之对应的是,服务于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的科技人员明显不足。从许昌情况看,各县农村信用社平均拥有科技人员3人,其中大专以上1人。各县邮政储汇局平均拥有科技人员3人,其中大专以上1.5人,不但要负责邮政储蓄业务系统的维护,还要负责邮政汇兑业务系统的维护。近期我国网上银行诈骗、ATM诈骗的频繁报道,增加了客户对网上银行和信用卡的恐惧和担心,在农村地区推广网上银行、信用卡等业务,无疑是对科技队伍的考验。
鉴于上述,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化的支付结算网络。
1.架构现代化的支付结算体系。以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基础,成立国家清算银行,使其成为我国支付结算体系的核心。国家清算银行机构延伸到区域性的经济中心城市,以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清算银行分支机构为节点,连接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联等支付结算网络,成立网络覆盖城乡地区的同城清算中心,共同架构我国现代化的支付结算体系。
2.农村地区安装ATM、POS终端,提供自助支付结算服务。借助农村地区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有利时机,结合小城镇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建议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村镇安装ATM机,原则上一个乡镇安装一到二台,由人民银行协调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农业银行等机构进行布局。考虑ATM机投资成本较大,建议国家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在农村地区推广银行卡的最初几年,农村金融机构要免费为客户办理银行卡。同时鼓励居民刷卡消费,减少现金使用。目前,许昌农村地区已建农家超市近500家,银联要积极与农家超市结合,在农家超市安装POS机,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刷卡有奖活动,培养人们的刷卡习惯。
3.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网络。近阶段,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支付结算网络建设向前跨出一大步,预计近期内将实现省内通存通兑,并发行自己的银行卡。下一步,农村信用社要考虑网络统一全国的问题,解决其受制于人的不利局面。国家邮政储蓄银行已获批筹建,邮政储蓄要借助成立邮政储蓄银行之机,尽快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积极参加当地同城清算,改变其“一长三短”的局面。
4.依托互联网,在农村宣传推广网上银行。互联网已覆盖许昌城乡所有地区。许昌农村地区15-25岁的年轻人大都知道互联网,50%的年轻人在上学、务工期间通过QQ聊天、网游等方式接触和应用过互联网,成为网上银行的潜在客户,为推广网上银行奠定了基础。网上银行是发展大趋势,在经济发达国家已得到普遍应用,我国商业银行几年前也已开办此业务。作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目前尚未开展,但已有此意向。建议国家加大有关网上银行的立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和制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网上银行在农村地区的积极应用;科技部门要加大科研投入,提高网上银行的安全性。
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的核心是金融电子化,这决定了科技部门在支付结算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门要在农村支付结算中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人民银行系统已逐步建立了安全、快捷、规范和高效的电子化服务体系。核算主体上移、数据集中进程日益深化,带来的是央行网络、信息系统、IT运营环境等从上到下的巨大技术架构变革,央行基层行科技部门怎样适应变化,以做好支持与建设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以前,系统软件开发在基层科技部门工作中占有相当比重。但目前大型业务系统基本上都采用B/S模式,由总行统一组织公司进行开发调试,基层科技部门负责推广与日常运维,开发任务主要集中在业务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数据集中后各个重要系统的服务器集中到了总、分行或省会中支,网络成为所有业务系统运行的平台基础,需要24 小时不间断运行,对网络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使用效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国库信息处理系统、货币金银管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业务必须登录总行服务器才能进行业务处理, 实时性要求很高,网络设备的任一环节出现故障, 或者网络通讯速率达不到预定的要求, 都有可能使当天的业务无法开展, 进而影响到全国业务的正常日终处理,因此基层科技部门的日常工作侧重点逐步转移到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方面,网络运行稳健成为基层科技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面对工作重心出现的变化,基层央行科技工作有一些关键点尚待完善。首先,在内联网安全防护上,一些银行依旧使用早前的防病毒、非法外联监控、内联网入侵检测等系统,而存在风险隐患。而且,个别系统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与计算机某些资源存在冲突,导致系统崩溃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现在的业务系统不再经过本级科技部门进行安装使用,上级行对口部门下发业务系统使用指南时不抄送科技部门,业务系统相关业务培训时也不要求科技部门人员参加,导致基层科技人员对系统整体构架、细节设计一无所知。业务部门对技术问题的似是而非,向科技人员说明问题时的片面、模糊,使得遇到系统故障时,科技人员不能准确把握问题症结,只能凭借经验进行维护,处理效率大为降低。
此外,目前地市中支网络管理岗位一般仅一名网络管理员,一旦该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员调离时,新接任的网络管理员在短时间内很难胜任,造成巨大的缺口风险。而县支行则完全没有专职科技人员,大多为兼职,缺乏专业知识与经验,难以适应网络管理需要。再者,随着系统模式的改变和数据资源的集中,越来越多的业务系统逐渐采用B/S 模式,基层央行系统维护工作的技术含量日益减少,工作重点转向机房基础设施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客户端操作系统维护等基础维护工作,使得科技人员容易将自己定位为一个技术方面的后勤人员,工作成就感远没有做项目那么强烈,因而逐渐失去钻研科技业务的兴趣和动力。
经过多年的电子信息化发展,央行几乎各项工作都要通过计算机展开,网络是否稳定、可靠、安全,直接影响到全国业务的正常处理。央行各基层行需要从建立巡查机制、制定相应规范、根据本地业务进行培训与特色开发等方面加强管理。例如,可以针对性地组织有关专家、研发人员为科技人员讲授数据集中后的大型业务系统的整体构架、细节设计等知识,并通过科技人员进驻业务科室短期学习日常业务操作,与业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以实现有效的多部门联动。还可以设立涵盖在日常运维过程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及解决方法的知识库系统。对知识库未尽内容,可以向科技部门提交运维申请,在问题解决之后,将解决方案在系统中,以便日后业务人员查询。金融科技管理是基层科技部门重要职能,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的管理与指导。(作者单位:人民银行咸阳市中心支行)
银行科技工作中,安全为首要任务,科技工作的成果就在于各种银行业务都能正常无事故的顺利开展。首先,保障安全的最有力手段就是制度,我本着这一原则,多次与部门内部人员讨论制度的问题,对原有的岗位责任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新的岗位责任制度,强调了岗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岗位责任细化,责任到人,在管理层面有了明确的管理分工,使科技工作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并且,在部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保障了各项修订后制度和新建制度的贯彻执行。其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科技部工作的命脉,只有整个信息系统保持稳定、连续、高效的运行,我们才能在这个基础上谈下一步的发展,才能够充分发挥已有的和新开发的业务产品的作用。为保证系统的安全运行,在年初时,为部门内部配备了移动值班电话,从而缩短了故障产生时的延滞时间。在年初时,我提出了保障atm及pos的银行卡地区网系统整体可用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尽管我们的地区网系统在XX年时频繁出现波动,但通过我们对系统的二次改造后,今年的系统运行一直都是非常稳定的。我在加强管理、保障运行方面付出的努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 科技项目、重点实施
在科技项目方面,XX年由总行推出的新产品和对原有业务系统的更新的项目很多。首先,我们要支持业务部门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总行为满足市场竞争需要而开发的产品在各种信息渠道中已经介绍的很多,但就沈阳的地区特色和我行的特点,各业务部门提出了一些项目需求,如:银证通系统、薪加薪系统、单证中心系统等。在行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各支行的配合下,这些新产品得到了及时的上线,丰富了我行的产品线,增强了服务功能,逐步建立了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对于将来改善我行的客户结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和支撑作用。
以往我行的系统中由于总行的滞肘,有些不利于市场开拓的方面。通过我们以及其他分行的相关反馈,总行今年已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相应的改进。如:atm、crs等自助设备的客户操作流程更新,由原来的先吐卡后出钞的方式改为先出钞后吐卡,方便了客户取款操作;自助查询机系统改造,增加了查询机中的理财一互通的功能等。
三、 把握全局、团结协作
在国外,事件研究法已被广泛应用于金融经济领域、会计领域、法律和经济领域等等。正如Fama所言:“近几十年来出现的有关事件研究方面的文献已成为金融经济文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外学者提供了多种对于信息科技风险及其事件表现形式的视角[4]。Campbell等、Kannan等在其数据和安全漏洞的研究中广泛应用了机密-完整性-可用性框架(C.I.A.),该框架已经被大量应用于组织数据和信息资产的风险评估中[5-6]。在此基础上,Whitman将信息科技风险事件主要归结为机密性事件、完整性事件及可用性事件,而这些事件大多产生于恶意行为及突发因素导致[7]。Cavusoglu等依靠严密的企业资源基础模型与信息传递理论,试图建立理论模型来分别验证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对大型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影响[8]。Im和Baskerville认为,实际上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均由人为因素导致[9]。Willison和Si-ponen调查了1280家金融机构,发现绝大多数的风险限于蓄意电脑滥用、数据隐私侵权以及其他一些恶意威胁[10]。Goldstein等利用资源脆弱性理论和声誉-质量保证理论,阐述了关于信息科技风险事件的战略问题[11]。
国内方面,缺乏专门研究信息科技风险事件的文章,多数集中于对操作风险事件的研究。盛军对国内银行级别和案例类别、损失事件数目和金额的地域分布、损失事件发生年份和案例类别进行了交叉分析,并与国际上的分析结论进行了比较,得出了定性的区别[12]。何茂春将影响信息系统事件级别的影响度、紧急度等关键因素的基本属性进行评估量化分解,以多因子事件等级量化方法,按照加权处理的原理,同预先设定的对应等级数值表对照比较,准确地给出事件等级的定级,为风险计量与控制提供了量化依据[13]。谭诤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的时间特征进行了研究,得出如下特征: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历年分布频率呈现先升后降态势;隐蔽性越强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发生频率相对越低;操作风险事件越隐蔽,损失越大,处理时间越长;操作风险事件管理呈现明显时滞性[14]。陈平、戴伟光从事件类型、业务类型、地域分布等方面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的特征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引起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的主要原因以及操作风险易发区域、易发业务线和各业务线的风险易发环节[15]。
由此可见,国外学者对于信息科技风险事件的研究已十分成熟,国内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多集中于定性分析层面。本文以中国银监会信息科技风险评价体系为基础,将其每一个指标看作一个事件,建立了基于风险事件的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模型。
2模型构建
该评估模型从结构上可以分为横向比较(按照时间先后对商业银行自身风险状况进行比较)和纵向比较(按照同一地区对同行业间风险状况进行比较)两个维度。风险评估的主要参与者是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风险部及审计部。其中,信息科技部处于核心地位,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风险部及审计部的参与能够最大程度上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及准确性,从而及时发现问题。风险评估的对象是风险事件,通过一定的风险事件发生频率来衡量固有风险;通过一定的风险事件控制情况来衡量控制有效性。风险评估的目标在于确定固有风险及控制有效性等级。模型具体描述如下:
首先,商业银行以中国银监会信息科技风险试评估体系中的固有风险四级评价指标作为事件,调查其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的发生频率。由于固有风险属于成本类指标,故风险事件的发生频率从小到大依次分为五个等级,即从无、偶尔、一般、频繁及很频繁。其次,商业银行以信息科技风险评价体系中的控制有效性四级评价指标作为事件,调查其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的控制情况。由于控制有效性属于收益类指标,故风险事件的发生频率从大到小依次分为五个等级,即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及很差。最终,结合前两步得到的固有风险得分及控制有效性得分,结合中国银监会给定的指标权重,可以依次得出三级指标残余风险、二级指标风险等级及一级指标综合风险水平。通过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可以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动态水平及行业地位。
2.1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价体系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主要通过固有风险和控制有效性两个二级指标进行评估。其中,固有风险可以理解为科技基础的完备性,下设5个三级指标、17个四级指标;控制有效性可以理解为风险管理情况,下设8个三级指标、36个四级指标。
2.2风险指标量化
对于固有风险,发生事件意味着风险增加;对于控制有效性而言,发生事件意味着风险降低。固有风险得分越高,风险越大;控制有效性得分越高,风险越低。根据表2,按照找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放大问题,选择固有风险得分区间的上限作为得分固有风险发生频率的量化值,选择控制有效性得分区间的下限作为控制有效性比例的量化值,
3案例分析
问卷的收集与分析
课题组选取了辽宁省某X银行进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针对该银行的现状,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来获得风险指标的得分。首先,对该银行的信息科技部门经理、风险管理部门经理及审计部门经理分别进行了个人访谈。通过访谈,针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价体系中的各项风险指标,得到了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现状及目前存在问题,为风险评估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其次,由调查者根据调查目的,结合新《指引》中的有关规定设计调查问卷,并辅以相关解释说明。再次,根据概念模型中的要求,由银行的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风险部、审计部分别独立完成调查问卷的填写。最后,调查者通过邮件的方式收集调查问卷样本,共收集有效调查问卷36份。从统计结果可以归纳出以下特点:
(1)参与本次调研的人员知识结构较为互补。其中,信息科技部有效问卷占到了50%,风险管理部有效问卷占到了16.7%,审计部有效问卷占到了33.3%,后两个部门合计50%。这说明信息科技部在本次评估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两个部门处于辅助地位,这与模型描述一致。
(2)参与本次调研的人员经验较为丰富。其中,10年以上从业人员占到了55.6%,大于50%。这说明参与本次调研的人员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与行业背景,能够为本次评估提供较为科学、客观的样本数据。
(3)参与本次调研的人员职称较为分散。其中,中级和其他基层业务人员均占到了33.%,初级、副高级、正高级依次占到了16.7%、11.1%、5.6%。这从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样本数据的广泛性,能够从各个层级获取真实有效的数据。
(4)参与本次调研的人员职务较为合理。其中,总经理跟副总经理合计50%,经理占据了另外50%。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司高管对本次调研的重视程度,保证了本次评估的顺利实施。
4结论
(1)本文以事件研究法为理论基础,结合中国银监会信息科技风险试评估体系,提出了基于风险事件的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模型。本方法适用于没有建立风险事件分布数据库的中小商业银行,能够为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决策工具。
(2)通过风险评估,商业银行既可以从细节上掌握本行存在的残余风险,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又可以从整体上把握信息科技风险的可控程度,从而确定本行风险控制的战略及规划。
硅谷经验表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尤为重要,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经济的推动者。曾有一项调查这样断言,美国电子产业在上世纪的迅速发展,完全得益于当时美国完善的资本市场。
早在2006年,在科技部的支持下,中关村开始建设有“新三版”之称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为中关村中小企业构建“场外”股权流通转让交易平台。科技部于2009年颁布的《关于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三板”的全面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转让系统的相关制度,加快扩大在国家高新区进行试点”。
更为业界所关注的是,“十年怀胎”的中国创业板也已落地,在创业板开张仅半年多的时间,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达到了70家。
200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颁布,正是中国证监会给中国创业板的一纸“准生证”,在其6章58条的详尽条款中,证监会对拟到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发行条件、发行程序、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部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到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 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 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 000万元。
可以看到,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低门槛”和“高成长”的特性,对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尤为适合。事实也证明,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对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资本退出机制,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上风险资本效能,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了多方位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
推动金融创新,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由科技部等部门牵头发起的2007年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以下简称“07中关村”),被业界视为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在债券市场上获取“发言权”的破冰之举。
众所周知,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新颖性和不确定性,受到发行规模和信用等级严格考量的债务融资模式,对高新技术企业接纳程度极其有限。就集合债券模式而言,实际上,“07中关村”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再担保服务,而后由于银行对企业债的担保业务被叫停,导致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信用增级缺位,“07中关村”被继续复制的空间大幅缩小。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在债券市场上,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打包”融资的模式依旧可圈可点。
直到2009年,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协会制定颁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打包”融资随即有了一条绿色通道。
《指引》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和流通。《指引》为集合票据制定了标准,明确指出,集合票据是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当年11月25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首只集合票据,由北京银行主承销的“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成功发行;以后中关村高科技中小企业2010年集合票据上市发行……种种迹象表明,与集合债券相比,集合票据正在成为一项发行灵活度更高,政策空间更大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债务“打包”融资工具。
构建金融保障体系,险资护航高新技术产业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于2006年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发科技保险险种,并积极创新科技保险发展模式。
据资料显示,在2007至2008年间,科技部与保监会在支持政策比较具体、条件比较成熟的城市率先开展试点。先后推出两批共12个国家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包括北京、天津、重庆、武汉、深圳和苏州高新区等。
由地方科技部门出台配套鼓励政策、保险公司参与试点的新模式,有力地调动了保险公司和地方科技部门的积极性。实践证明,随着科技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大幅提升。
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保险的功能作用,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科技部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关于进一步做好科技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开展科技保险创新业务,要求全国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
随着《通知》的,科技保险的区域性政策门槛不复存在,科技保险不再局限于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机构,根据科技领域需求和保险资金特点,研究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机制和具体措施,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以及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投资的方式方法,并推动相关工作。不难看出,《通知》为险资进入高新技术产业,预留出了不小的政策空间。
立足产业集群,构建金融服务体系
2009年5月,银监会与科技部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出,科技部将整合现有科技资源,推动各级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定具体的补贴或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
6月,科技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科技金融全面合作。不久后,双方联合颁布《关于科技部与中国银行加强合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科技部与中国银行建立多层次合作模式。要求中国银行选定分支机构与地方科技部门(国家高新区)开展科技金融合作共建,科技部门制定有关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中国银行制定专门的服务策略,为共建的高新区及区内企业提供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
7月,科技部制定颁布《关于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银行在国家高新区的分支机构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和奖惩制度。推动银行贷款模式创新,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
建立科技和金融结合协调机制
2011年科技部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
文件指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建立科技和金融结合协调机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与机制。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科技计划和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引导、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后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和民间资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地方可以参照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建立和完善科技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财税部门、国资监管机构的科技金融协调机制。重点围绕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目标制定和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强中央层面与地方层面的科技金融工作联动,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文件又指出,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重要作用。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综合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地方规范设立和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逐步形成上下联动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引导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促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创业投资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创业投资的重要作用,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科技型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探索整体或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引入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资本等,组合各类社会资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治理结构,创新发展体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行业。探索科技项目与创业投资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进入工业、现代农业、民生等领域。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文件还指出要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把落实自主创新战略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对重点科技工作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强与科技部门合作,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以及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国家高新区基础设施及地方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科技型企业孵化抚育、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重点科技工作领域内,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
引导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原则下,积极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出口的支持力度,在其业务范围内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模式、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通过风险补偿、担保业务补助等增信方式,鼓励和引导银行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形成政府、银行、企业以及中介机构多元参与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综合运用资本注入、业务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和积极性,创新担保方式,加快担保与创业投资的结合,推进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3-0-01
一、背景情况
为加强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缓解科技型小企业融资难问题,2009年10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与银行合作,以引导银行向企业发放项目贷款的方式支持科技型小企业发展。
该专项资金来源于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有偿使用的回收资金,首期省级风险补偿资金额度为5000万元,作为信用保障资金,鼓励银行向科技型小企业按一定放大倍数发放贷款,用于补偿银行在支持科技型小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所发生的贷款损失。
资金使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其风险责任由省、各市县、项目单位及贷款银行共同承担。省对所贷项目承担70%左右的贷款损失风险,市、县承担30%左右的贷款损失风险。
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依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了“江苏省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以确保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运作;合作单位江苏银行具体承担该项业务,负责将地方科技部门推荐并评估合格的项目报至省风险补偿管理服务中心,并在项目经省科技厅、财政厅审批通过后,负责贷款企业的财务、经营等状况的跟踪和监督检查。
二、取得的成效
1.带动了银行和地方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型小企业
2009年我省安排首批风险补偿资金启动资金5000万元,以10个市、县(区)作为试点,共带动银行贷款资金2.14亿元。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四市分别配套资金300万元,带动银行贷款1.2亿元;镇江、南通、扬州三市分别配套资金257万元,带动银行贷款7713万元;太仓、常熟、宜兴三市共配套资金172万元,带动银行贷款1716万元。
2.引导了社会资金关注新兴战略产业的培育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发展创新型经济和实现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也是江苏省抢占未来制高点和争创发展新优势的关键举措,省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引导了社会资金关注江苏新兴战略产业的培育。第一批通过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审批的69个项目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46项,占总贷款项目的66.67%,其中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项目29项,新材料产业项目10项,生物技术与新医药产业项目4项,节能环保产业项目3项;涉及贷款金额8420万元,占总贷款额的66.72%;共带动社会总投资6.81亿元。各地科技部门组织并向银行推荐第二批项目61项,申请贷款总额1.25亿元,据统计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占75%左右。
3.整合了省、市、县三级科技资源
省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项目的组织实施,从源头设计就是整合省、市、县三级科技资源的方式,一是整合了市、县资金资源,由省风险补偿资金占比70%,市、县风险补偿资金占比30%组成风险补偿资金,带动银行放大贷款倍数,扩大了科技部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范围,增加了地方推荐项目的责任;二是整合了科技部门的管理资源,由市、县科技部门组织项目,报至省级主管部门把控审批,并由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共同对已立项项目进行日常跟踪管理,相互通报情况,形成省、市、县科技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撑的全方位合作模式。
三、几点体会
1.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途径
近年来,尽管国家开始重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问题,不少银行也都成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但中小企业仍面临融资难问题。一是中小企业贷款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时间紧、次数多、额度小、风险高,且贷款的周转期难以准确测算,逾期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因此银行信贷积极性不高;二是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企业信息透明度低,且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申请贷款比较困难。江苏省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贷款设立以来,不需要银行要求的有形资产等额抵押,主要采用自主知识产权质押,简化了贷款程序,降低了贷款门槛,自试行至今吸引了试点地区数百家中小企业的关注与积极申报。
2.加强了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技术创新的主要载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创新带动就业、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有着巨大的潜力和成长空间。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结合,由政府资金为信用保障,引导银行放大放贷资金倍数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不仅促进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为合作银行储备了具有发展潜力的未来重点客户。
3.探索了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