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2:32:33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保密工作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一、完善保密组织体系
调整充实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重点处室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职责。建立了“岗位处室领导局办公室专人审核局领导把关”的双层保密管理工作体系,严格岗位工作的程序化管理,将定密、保密、检查等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二、健全管理制度保障体系
结合我局实际,对原有的保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缺项部分重新制定,以健全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了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镇江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保守国家秘密规定》、《镇江市民政局和非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和非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镇江市民政局涉外工作保密管理制度》、《镇江市民政局宣传报道保密工作规定》、《文件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文件资料的传阅、使用、保存、销毁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保密宣传、培训、教育制度,进一步严格规范日常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保密制度落到实处。
三、彻底清理载体
组织专业人员对局机关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存储处理电子文档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确保不遗漏一台机器,并建立日常保密工作台帐。
1、立即将办公网络与互联网断开,并抽调懂技术的人员对机关所有台式机、笔记本电脑的情况和感染木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分两批对部分计算机开通网络连接。
2、对存在问题的计算机,按保密要求进行清理和删除,并升级为计算机用于岗位,严格遵守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的规定。
3、明确机数量,在我局现有计算机的基础上,为保密重点处室配备机和保密u盘,根据目前工作情况,我局计算机数量增加到6台。并加大经费投入,在以后工作中根据需要逐步增加。
4、对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清理。对、办公、信息传递等不同用途的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严格区分、登记,建立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台帐,加强动态管理。对报废机硬盘及介质按保密规定存放,待日后销毁。并将局办公网络oa系统与互联网断开,结合明年机关搬入新行政中心大楼,着手对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重新布局。
根据国家保密局印发了《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国保发〔201x〕14号)文件,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对照《工作规则》各项规定,此次保密自查内容为领导责任制落实、保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等十四个方面50项。各部门通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强日常保密管理。
二、自查自评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注重实际效果。
2.按照《长安大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时间安排,请各单位对照《2016年度长安大学保密自查自评任务分解表》各项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自查。(相关材料已下发各单位)
3.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前报送《部门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及《工作检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至保密办。
支行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为促进全行各项保密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近日,农发行南城县支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全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排查保密工作中的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点,以推动全行保密管理工作再迈上新台阶。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该行成立由行领导任组长的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全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规范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选配熟悉保密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以确保此次全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全面检查,确保质量。该行严格按照《农发行县级支行保密自查自评检查表》,对包括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保密制度建设、保密宣传教育培训、人员管理、国家秘密确定变更解除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计算机网络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涉外保密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保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保密工作记录及材料等13个方面47项具体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检查,避免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保密自查自评检查工作扎实、到位。
按时完成,认真整改。该行严格按照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自查时限要求,认真细致按时完成保密管理各环节自查自评检查工作,掌握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认真整改,探索进一步做好全行开展保密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通过此次全面开展保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对于不断提升全行保密管理工作水平必将起到积极有效促进作用。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开展的保密自查自评工作。
二、工作原则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工作要求
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并将有关情况列入年度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四、自查内容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本机关、本单位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
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坚持保密委员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并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及时组织查处泄密事件和违规行为;
3.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支持保密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
4.内设机构负责人掌握本部门保密工作情况,对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1.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定密管理、人员管理、国家秘密载体管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会议和活动管理、涉外活动管理、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等各项保密制度;
2.保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明确具体;
3.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保密制度。
(三)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对年度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并组织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有关法规制度;
3.组织人员保密知识技能培训,或者按要求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人员管理情况
1.准确界定岗位和人员的等级;
2.人员上岗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人员进行审查和培训,使其了解相关保密法规制度,掌握相关保密知识技能,并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
3.人员在岗期间,所在部门督促其熟悉相关保密事项范围,履行本岗位保密职责,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人员因私出国(境)等事项履行审批手续;
4.人员离岗前,机关、单位及其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其清退载体,确定脱密期管理措施。
(五)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1.依法明确定密责任人及其定密权限;
2.依法确定并标明国家秘密事项密级和保密期限;
3.不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
4.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密级。
(六)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1.国家秘密载体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等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2.密品的研制、试验、使用、运输、保管、维修、销毁等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3.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知悉范围,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作出书面登记。
(七)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1.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维护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
2.网络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安全保密防护策略配置、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和信息流转控制等措施,投入使用前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测评和审批,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3.确保网络不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4.确保不在非网络(含非工作内网)、互联网门户网站、互联网邮箱、即时通信工具及境内外服务商提供的公共云服务平台等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5.按照有关规定对互联网接入口数量采取控制措施;
6.计算机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身份鉴别、访问授权、违规外联监控、病毒查杀、移动存储介质管控等安全保密措施,不安装使用具有无线功能的模块和设备;
7.确保计算机不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8.确保非计算机不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9.确保信息设备与非信息设备之间不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10.保持保密技术防护设施设备的防护性能;
11.建立健全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登记台账,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粘贴密级标识,明确责任入、设备编号等;
12.使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13.使用普通手机和专用手机符合保密管理规定。
(八)场所及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情况
1.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和调整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2.按照有关规定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护措施;
3.落实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所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规定。
(九)会议、活动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项目管理情况
1.会议、活动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设施、设备;
2.主办会议或活动的内设机构指定人员负责保密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保密措施。重要会议或活动制定保密方案并报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备案;
3.对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单位进行保密审查,提出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十)涉外工作保密管理情况
1.负责对外交流、合作等活动的内设机构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提醒;
2.对外提供文件、资料和物品按规定经过保密审查审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与外方签订保密协议;
3.出国(境)团组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进行行前保密教育,落实各项保密措施。
(十一)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1.对外宣传报道履行保密审查审批程序;
2.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3.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各环节保密制度措施;
4.确保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5.建立网站信息登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网站保密检查。
(十二)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查处情况
1.发生泄密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2.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及时组织调查;
3.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十三)保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经费保障情况
1.按规定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2.保密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密技术检查装备和工具;
3.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机关、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或者收支计划。
(十四)保密工作记录和材料
机关、单位及内设机构建立保密工作记录,各项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材料翔实完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密法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根据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加强对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领导,确保学习宣传活动的顺利进行,我们及时召开了会议,结合单位实际,对今后如何做好保密工作做出了相关部署,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二、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为确保此次宣传教育活动达到预期目的,我们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一是召开了保密法宣传活动会议,会上,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保密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今后保密工作的开展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重点强调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保密知识测试;三是通过板报等方式对《新保密法》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牢固树立“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的思想;四是在活动期间,举办了一次保密法专题培训。内容涉及涉密与非涉密文件、设备界定标准、信息公开审查指定、文件处理等保密工作专业等知识,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管理
在保密宣传月活动中,我们从严格制度入手,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一是重新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二是严格保密制度。严把密级文件的“收文、发文、登文、送转、清退、借阅、保管、销毁”八个关口。三是加强涉密设备的管理。所有设备均加贴标签,严格登记在册,内、外网物理隔离,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严防涉密文件、非涉密文件混储,涉密设施外出修理须领导批示并有专人看护或请人到单位修理。四是加强对废弃秘密文件的销毁和管理。对废弃文件、资料、信封、文件余页、废页,都及时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较好地堵塞各种失泄密渠道。五是签订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新《保密法》实行在初步阶段,本单位新制定的制度中尚有不完善之处,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补充、修订。
二是随着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保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本单位现行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相对紧促,部分工作成果尚未展现,党员干部职工个人保密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整改措施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实现信息的国际交流,同外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三条凡进行国际联网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户),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主管全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保密制度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第九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十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第十一条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对其管理的邮件服务器的用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际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互联单位与接入单位、接入单位与用户所签定的协议和用户守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条款。
第三章保密监督
第十三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有相应机构或人员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督促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用户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对于没有建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或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或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依法查处各种泄密行为。
第十五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保密工作部门查处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六条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发现国家秘密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保密工作部门或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和机构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密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有关单位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四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