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7: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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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是保证。无规矩不成方圆,班长认为班组安全管理必须有一套严密完备的规章制度作保证。规章制度的不完善是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班组安全管理,就要在不断完善和充实规章制度上下工夫,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执行规章制度要严在贯彻落实上,严在过程坚持上,严在全面管理上,严在事故发生前,使其真正起到导向和制约作用。
2、现场管理是重点。在班组安全讨论会上,我们发现:大量的事故多发生在作业中和作业现场。因此,班长说要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定为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班长和安全员还经常给我们分析生产工序和作业现场的危险因素,还要求我们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对策,按岗、按班、按日检查落实情况。
3、重点部位是要害。对我们班组来说,安全管理的重点在于防范划伤、夹伤、飞溅烫伤,还有就是注意过往叉车,以及班组旁边的那个行车。为此我们还开了几次安全讨论会,讨论了怎样预防这些易发生的伤害。
4、跟踪控制是手段。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力度,明确每个层次、每个岗位工作职责,达到分工规范化、作业程序化、管理标准化,实现精细管理。对事故苗头狠抓不放、跟踪控制,从事故苗头中寻找薄弱点,制定管理对策,杜绝重复性事故发生。
5、全员参与是关键。班组安全管理是一种群体行为,必须发挥集体的力量,群策群力,采取宏观和微观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自主管理相结合,特别要注意发挥员工的自主能动性和积极性。只有班组全员行动起来,做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过程无危险,才能实现班组安全生产。
此外,班组还采用了一些奖惩手段,让每位员工都能对安全重视起来。比如考核和班会上公开道歉就是班长常用的手段。
一、遴选原则
我省精品教材建设遵循“分类指导,科学布局;择优建设,突出导向;示范带动,共建共享”的原则。一是实行分类评议,差别竞争,强化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特色。二是注重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强化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与创新能力。三是坚持公平竞争,资源共享,强化精品教材共享的网络平台建设,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教育资源。
二、遴选范围
评优精品教材: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未设主编则为第一编著者),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高专使用的各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出版时间为20*年*月1日至20*年*月*日(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至少经过一届以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良好。
立项精品教材:已有较好的建设基础,经两年建设能够出版并达到省评优精品教材要求的,可申请参加省立项精品教材遴选。
三、遴选数量
2009年度全省共遴选评优精品教材200部,立项建设精品教材200部。依据限额择优申报。“*”重点建设高校与综合大学推荐评优精品教材6部,申报立项建设精品教材6部;其他本科院校与示范性高职院校推荐评优精品教材3部,申报立项建设精品教材3部;一般高职高专院校推荐评优精品教材2部,申报立项建设精品教材2部。跨校联合推荐的基础性、综合性以及充分反映实践实验教学特色的精品教材可不占推荐名额。
四、申报要求
请各高等学校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简洁精炼,并请于5月11日至15日将以下材料报至省教育厅1519室:
1.申报评优精品教材相关材料:
(1)《*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申报表》(1式15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申报汇总表》(1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3)教材样书1套。
(4)有关附件材料1套(包括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按序装订成册)。
2.申报立项建设精品教材相关材料:
(1)《*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1式15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1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由国务院部委认定或批准为国家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国务院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3%。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5-2%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1.5-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沪府办发〔2008〕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统计局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间,并配备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
2、管理规范,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3、在该机构提供的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对孵化器建立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为入孵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等,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费用10%—30%的支持,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孵化器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务发生的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20%的相应补贴,同一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其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十、加强孵化器建设(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营业时间不满3年。
(二)扶持标准
企业租赁指定孵化器的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当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50%的房租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当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十一、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一)申请条件
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级、市级科学技术奖。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00%的匹配奖励。
2、对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对地方的贡献情况给予50%的匹配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奖励金额分别给予10%的匹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获奖批文或获奖证书、上级资金拨款凭证复印件。
四十二、奖励区科技成果奖
(一)申请条件
项目经区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有关要求评定为区科技成果奖一、二和三等奖。
(二)扶持标准
1、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3万元。
2、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2万元。
3、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1万元。
(三)申报材料
区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奖凭证复印件。
四十三、资助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购房
(一)申请条件
在本区企业签约服务两年以上。
(二)扶持标准
院士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房款总额的20%,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院士与本区企业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2、院士的专家证明复印件;
3、院士购房合同(房产证)与购房发票复印件。
四十四、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监护人为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监护人持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下同)或市居住证。
3、符合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相关标准
1、受惠对象享有本区同龄户籍学生同等优惠待遇。
2、选择本区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解决。
3、选择本区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或根据家长要求,提供适当的公办学校给予选择。
4、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在校期间的评优、奖励等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入读小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预防接种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入读中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毕业生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小学毕业证书)、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3、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学籍档案(转学证明、学籍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四十五、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医疗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一年以上。
(二)服务方式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咨询和特定项目的体检,提供常备、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导及个性化的就医指导及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2、区域医疗中心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提供专家级的“健康卫士”服务,区内二级甲等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与研发机构高级人才结对,根据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及其直系家属的需要及时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指导和服务。
3、研发机构的高级人才直系家属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予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化验、优先收费、优先配药、优先住院的“六优先”服务。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六、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家属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受聘于本区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
2、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在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
(二)服务方式
1、对有市场就业能力的优先积极推荐实现就业。
2、对就业条件差难以通过市场就业,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接受就业援助的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3、对需要了解各项劳动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专人进行职业指导。
4、需要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提供指导并对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职业培训帐户卡。
5、个人想创业的提供专家咨询、辅导。
6、其它就业服务方面的按有关规定提供帮助。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
2、已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称号;
3、列入《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名单;
4、已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重点新产品;
5、企业已实施的被市有关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产品;
6、已被国家或市重大工程项目中采购使用的企业产品。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区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计划,加强自主创新产品采购管理。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区招管办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优先采购、合同优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产品被市有关方面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八、附则
(一)申报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区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或个人。
(二)操作流程
1、申报对象在区政府网站()或区科技网下载表格,按本操作办法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区科委在区证照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接收各项申请材料;
3、区科委根据各项目操作办法的主管部门分工情况,分别送达主管部门在区证照办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受理登记。未在区证照办理中心设窗口的主管单位,需指定人员到区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记;
3、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标准函送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划拨,每月将《区科技政策扶持奖励申请表》及对应的专项资金拨款单反馈给区证照办理中心的区科委服务窗口。
(三)受理时间
为推动原创漫画发展,鼓励扶持创作、推广和传播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中国文化底蕴与时代精神、承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漫画作品,2009年文化部扶持10部优秀原创漫画作品,支持其进一步提高作品质量,扩大作品影响扶持10个漫画创作者(团队),支持其进一步投身原创漫画事业,提升创作水平。
一、申报时间7月10日至10月10日
二、申报人,在我国注册成立的以漫画创作为主业的法人单位(不含外资企业),长期固定组合的漫画创作团队(工作室),从事漫画创作的我国国籍的自然人。
三、作品形式:
1.以叙事为主的连续性分镜头故事漫画。
2.以四格或多格及拥有主题的系列独幅作品形式表现的幽默漫画。
3.具备故事功能、独立成册的绘本漫画。
4.由个人创作者彩色单幅漫画结集而成的个人插画作品集。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扶持的原创漫画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鲜明的时代精神,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2.具有创新精神,体现漫画艺术的特色与风格。
3.作品需为2007年1月1日以后创作并在国内外市场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4.未获得“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8)”原创漫画作品扶持。
(二)申请扶持的创作者(团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的漫画艺术创作实力,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创新意识,已经创作并出版完整的漫画作品,在市场上具一定影响力。
2.个人创作者每年创作作品不少于1部,每部独立完整作品不少于1册或1部作品在刊物连载不少于10个月或10期,创作团队有不少于2名主笔,每年创作作品不少于1部,每部独立完整作品不少于1册,或1部作品在刊物连载不少于10个月或10期。
3.已获得“原创动漫扶持计划(2008)”原创漫画人才扶持的,需提交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成果。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扶持原创漫画作品须申报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包括创作和传播该漫画作品的基本情况。
2.《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请表》(样本附后)。
3.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4.漫画作品出版物样品。
5.申请者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6.获奖证明复印件。
7.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申请扶持创作者(团队)须申报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包括创作者(团队)受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创作作品情况,主要作品情况及正在创作的作品策划方案等相关材料。
2.关于本人(团队)原创漫画创作与市场开发的报告。(陈述漫画创作与市场开发理念、创作与市场开发实践和创作与市场开发计划,不少于3000字)
3.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4.《原创漫画创作者(团队)扶持申请表》(样本附后)。
5.漫画作品的出版物样品。
6.版权证明和出版发行机构出具的出版发行量证明。
7.申请者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8.获奖证明复印件。
9.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扶持资金使用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与作品获得扶持的作者和获得扶持的创作者(团队)签订《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创作生产责任书》,并加强对获扶持项目的监督。文化部有权对获得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户口所在地(单位注册地)或者现工作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文化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文化部设立“原创动漫扶持计划”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动漫艺术委员会
联系人:吕康
联系电话:010-80410801 15901257939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民大街1号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
邮编:101318
本扶持计划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原创漫画扶持计划(2009)
2.原创动漫演出演出扶持计划(2009)
3.原创网络动漫扶持计划(2009)
4.原创手机动漫扶持计划(2009)
第三条重点项目验收委员会由省高新办、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等的有关人员和同行专家组成,一般5-7人。
第四条重点项目的验收标准和依据是经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批准的《##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能力等指标确需调整,须经过省高新办批准。
第五条申请验收的重点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已按领导小组批准文件全部建成投产,生产能力已经达到申报时的计划指标;
2、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生产工艺先进,可完成申报时预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产品质量检测设备齐全,产品质量稳定,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4、安全生产措施完善;
5、三废排放达标。
第六条重点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审批书》;
2、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3、项目贷款合同复印件;
4、《##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书》;
5、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质量水平评价证明;
6、项目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
7、医药、食品、通讯产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设备等许可证制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项目验收月份前几个月财务报表;
9、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环保、安全、奖励等)。
第七条重点项目验收程序如下:
1、重点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审批书》相关材料,经所在市地高新办或项目组织申报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省高新办;
2、省高新办项目管理部对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省高新办派员与市地有关人员组成测试组,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重点项目进行生产测试,出具生产测试考核报告;
4、验收委员会按照领导小组批准的重点项目申报书和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对重点项目进行会议验收。经过听取企业汇报和考核组生产测试考核报告、查看生产线、审查材料、质疑、答辩和充分讨论后,验收委员会作出验收结论。
第八条验收结果经省高新办批准后生效。对验收合格者,颁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合格证》;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分别予以责成整改或取消重点项目资格的处理。验收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告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第九条省高新办要本着勤俭高效的原则搞好验收工作。为减化程序,减轻企业负担,对曾列入其他计划的重点项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验收工作可与其他部门合并进行。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如实填报验收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重点项目资格,三年内不予安排新项目。
公司品牌设计、销售渠道两头在外,仅靠贴牌生产,市场竞争充分。一旦其大客户通过上市申报材料知道公司迪斯尼服饰毛利率超过50%,真的不会刻意压价或者转移订单吗?或许公司为了满足新增产能,自己就不得不首先妥协,低价接单。
服装业“富士康” 代工命运难改
美盛文化主要生产动漫服饰,其动漫服饰销售占比超过八成,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全球主要动漫服饰供应商美国Disguise是其重要客户。公司对Disguise销售占比。2008年至2011年1~9月分别为72.38%、69.30%、56.63%和52.81%。
Disguise等客户属于动漫服饰供应商,他们会根据各类动漫形象的流行程度及消费者的接受程度,从迪斯尼等形象授权商处获取相关动漫形象的使用授权,然后再设计,下单给外包制造商。制造商生产后将成品交予Disguise等供应商,并由其下游渠道销售。
美盛文化的迪斯尼产品订单就是由此而来。2008年以来,公司迪斯尼形象动漫服饰的销量由2.38万套上升至257.67万套,占动漫服饰总销量的比例由0.90%提高至61.57%。
公司非动漫服饰的毛利率,与整个A股服装类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平均30%的毛利率相差不大,但公司的综合毛利率要远高于此,主要得益于迪士尼形象动漫服饰的毛利率较高。该类型产品销量占比的大幅提高带动同期动漫服饰毛利率乃至公司综合毛利率强劲上升,2008年至2011年1~9月其综合毛利率由27.61%提升至45.42%。
服装行业出现如此之高的毛利率甚为少见,这甚至高于在H股上市,拥有自主品牌生产童装的蛙博士(01698.HK),后者近期毛利率为44.3%。
从这些数据看,美盛文化目前似乎生意不错。但其高度依赖大客户,需要“看人脸色吃饭”。联想投资投资经理王勇表示:“目前中国服装服饰产业最缺乏的就是设计能力,前端看原料采购,中端看设计,后端看供应链。”
美盛文化动漫服饰的人物以迪斯尼动漫为主,其版权掌握在迪斯尼以及Disguise等大客户手中,订单样式主要来自客户的设计图样,销售上又依赖这些大客户,这与浙江、福建、广东等地遍布的外贸制衣企业并无本质区别。
由此看来,美盛文化在服装制造业的地位与富士康在电子制造业的地位颇为相似,都是品牌设计与销售渠道两头在外,是名副其实的代工厂。一旦客户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将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产能“” 大客户恐压价
美盛文化申报材料显示:IPO募投项目主要为“动漫服饰扩产建设项目”。2010年公司动漫服饰销量为446.99万套,募投项目完全达产后将新增1000万套动漫服饰产能。
根据其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预计扩建产能达产后,其销售净利润率为28.88%。《投资者报》统计了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率,2008年至2011年1~9月的净利润率全部低于扩建项目。
这就是说,如果要募投项目效益达标,公司不但要释放全部1000万套新增产能,满负荷运转,而且需要维持或者进一步提高高毛利授权产品的占比,而不能一味接低价的普通订单。
中国是Disguise动漫服饰主要供应地。Disguise在国内目前有4家主要制造商,美盛文化仅是其一,2010年采购占比25%左右。若公司1000万套新增产能投产,短期内势必改变4家代工厂“四分天下”的格局,涉及与三家竞争对手争抢订单,甚至出现与原有产能“左手搏右手”的情况。
同时,大客户需求增长平稳,但仅美盛文化一家的动漫服饰产能就快速扩大,供需失衡背后可能爆发激烈价格战,公司的高毛利可能就此不保。
另一方面,在中国多数服装代工企业在人工成本上涨、汇率升值等多重打击下渐入微利时代的时候,美盛文化的迪斯尼系列代工产品居然有着超过50%的毛利率。Disguise这样的大客户看到这样的数据不知作何感想,这些素来强势的“苹果”们难道不会向“富士康”压价吗?
国内试水授权产品 渠道开拓失败
传统服饰终端价格一般为生产企业售价的3~5倍,而公司动漫服饰终端价格一般为出厂价格的8~10倍,看到Disguise等客户在海外市场的丰厚利润,美盛文化也打起了迪斯尼产品内销的主意,但内外市场显然有着天壤之别。
在我市各级党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本次申报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止,凡在此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业务条件
宁波党校系统教研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业务条件详见甬党校〔2013〕34号文件附件。
(二)学历要求
市委党校教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并进修硕士研究生4——6门主干课程;县(市)区党校教研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历取得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仍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外语要求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继续教育要求
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者,近三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或年度考核中有一年为优秀。
(七)破格申报
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但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浙党校职改办〔1992〕4号、5号文件规定从严执行,不得越级破格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任职年限的提前最多不能超过1年。
(八)转岗人员申报要求
因人才流动或岗位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转岗一年后应及时申请转评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前后专业技术聘任年限可以累加,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
(九)公示要求
学校应对申报人的评审材料以一定方式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曰,以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公示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十)其他
1.对下基层锻炼、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等一年以上的教师,其当年的教学工作量可放宽要求。
2.上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未获通过者,本年度需有新的研究成果,否则不得申报晋升。
3.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等厅级及以下项目、课题必须结题后,才能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晋升的成果。
4.年、年连续两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未获通过的人员,根据浙党校职改办[]2号文件的规定,须隔一年方可再次申报,今年不得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和送审时间安排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和电子版照片。
(二)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三)申报对象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
(四)《评审表》一式三份,市委党校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复印装订整齐,缩印至16K纸);县级党校教师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复印装订整齐,缩印至16K纸)。各种相关证书复印件必须按表中对应栏尺寸缩印,并粘贴在《评审表》中规定的位置,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受理。
申报人必须将所、著作的刊物名称、刊号(书号)、刊物期号、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填写清楚,所有科研课题项目需注明立项号。各党校对申报者的教学、科研情况要进行核实,由各教学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专家鉴定意见、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和研究生主干课程成绩等复印件都需粘贴在《评审表》内。
(五)《评审综合考核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县级党校教师填写)用计算机打印,所填写的内容要与《评审表》内容相一致。与《专家鉴定意见》一并装订(《专家鉴定意见》附后),一式30份,统一用A3纸复印。
(六)送专家鉴定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必须是申报者任现职以来至2013年8月31日前在公开期刊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送专家鉴定的论文和著作必须是独著或第一作者,并已经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用稿通知的论文和著作清样一律不予送审)。送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可以用复印件,要求封面、目录、版权页、文章内容复印齐全。评审时报送的科研代表作必须是原件,著作必须是已正式出版的。其他表中所填论文,须送复印件,论著送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由各党校审核并盖章。
(七)代表作送专家鉴定时复印3份,并填写《专家鉴定表》和能反映申报者业绩的材料(可自行设计表格或依《评审综合考核表》中一、二项内容填写)3份。代表作送审阶段填写的《专家鉴定意见》要用8K纸打印(专家鉴定意见返回后评审时再上报的《专家鉴定意见》要用A3纸复印30份上交),上述材料分3份独立装袋,并填写好《评审论文、著作送审清单》粘贴于每份文件袋正面,于6月19日前报送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八)现任职务《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课题立项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各党校审核并盖章。
(九)“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册”应分学科填写,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十)破格申报者须报“破格事迹材料”及“破格推荐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份,并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
上述材料中,原职务《评审表》、学历学位证书、聘书复印件装订一册;各类获奖证书、课题立项材料、代表作复印件装订一册。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社会评价、政府指导”的改革方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标准,严格评审条件和范围,优化档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职称外语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免试按省人事厅《全省职称改革工作意见》(青人专字[2004]30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1)2004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国家级职称外语合格证书长期有效,省内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2)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国家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省内合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2004年1月1日后取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国家级证书有效期为4年,省内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3)职称外语等级划分仍按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专字[2003]153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报考职称外语时,不得跨级别报考。(4)2004年起按规定参加汉语文考试的,其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
(二)控制申报推荐数量,已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地区和单位,在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切实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进行申报。
各州市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根据现有人员结构状况和工作需要,严把推荐审核关,使专业技术人员总量有序增长,结构比例构成趋于合理。严格控制副高、正高级别申报人员数量。中高级聘任人员已达到岗位设置数的事业单位,单位申报推荐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数的15%以内;待聘人员已超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同级专业技术岗位数30%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今年不再申报推荐。
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贡献较大的拔尖人才,确需超比例申报的,要从严把握并控制数量,须由单位提出申请,并附本人业绩等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申报时不受岗位数、岗位级别的限制。
(三)允许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申报职称,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将服务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在服务年限内,经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认定相应的初级职称。
(四)取消职称专题推荐工作,允许具有大专、中专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任职年限大专满7年,中专满9年。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同时还要达到任职年限的规定。
(五)严格控制不同系列资格转换评审。原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转换系列。确因专业技术岗位转换,并有岗位设置的,申报转换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专业技术转换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并按所转换岗位评审条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后方能转换转评,申请时必须提供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说明书和其本人的《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一份。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各单位对转系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严格把关。非档案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转评;已实施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按照岗位设置进行转评和聘任,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转系列评审。凡已进行事业单位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需转评系列的,申报单位要向系列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说明书复印件,并经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能转评。转系列后需要申报上一级职称时,应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按资格条件提交反映现岗位本人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不得用原岗位的业绩成果申报现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审管理的专业系列,一律不得转评。
(六)凡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且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允许参加考评结合的专业以外,一律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对同时兼任行政和事业单位职务的人员,以其现行工资类别为标准确定身份。
(七)为了严格评审条件,凡对提交的论文作出需公开出版、中文核心期刊(包括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上被收录的论文)要求的,其刊物必须具有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正式刊号,凡未标明公开出版刊号,以及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能作为评审条件。
(八)推行公开透明的评审工作。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在获得评审条件时,各单位应进行双公示,即申报材料前和取得资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专业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审批,评审结果不复议。
(九)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必须如实提供本人的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获奖证书和各类证书的人员,一经查处,取消其评审资格,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抄袭、剽窃论文、著作的,一经查处,除取消其评审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申报。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论文、业绩成果、奖励项目,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职称的依据。时间以版权业所载日期为准,发表在刊物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集体奖励项目要提供个人参与程度的相关证明。
(十)专业技术人员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留用察看行政处分的,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其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从受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其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从解除处分的次年起重新计算。
(十一)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意见》(青政[2008]52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平均每年应累计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或认定职称时,需提交《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今年申报职称所提供的各类业绩成果、论文证书等原件,其发表和取得的时间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任职年限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前。
三、申报程序
各地区各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经本地区本部门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初审合格后,申报初级的报本地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中级以上职称的,或本地区未成立初级职称评委会需委托省档案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评审的,需开具本地区人事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其评审材料报省档案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由省档案系列职改领导小组组成档案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委会进行评审;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由省档案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共同审查,符合评审条件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后,报送本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
四、呈报评审材料
1、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函1份,初、中级填报《推荐评审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15份,高级填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0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简表可自行复制,印章不得复印)。
2、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当地人事部门申领),高级一式4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均贴一寸免冠照片。
3、年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原件各1份。
4、担任现职务的,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外语或汉语文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档案教育岗位培训证书、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统一使用A4纸)。
5、任现职期间的著作、论文、专题档案史料汇编、参考资料、获奖证书的原件。并对著作、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统一使用A4纸)并装订。
6、担任现职务以来的业务自传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重点写明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业务自传须经所在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并加注审核是否属实的意见,同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7、符合外语(汉语文)、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统一使用A4纸张)。
“校园红丝带”是天津市高校范围内开展的预防艾滋病系列公益宣传活动。2021年,天津市将开展第六届“校园红丝带”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三、活动形式
(一)防艾讲师培训及选拔大赛
为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以青少年的视角反映青少年的防艾及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需求,以青少年喜欢的方式表达青少年的防艾性健康困惑,培育和选拔优秀的同伴教育学生防艾讲师,在全市高校范围内举办防艾同伴教育讲师培训班及第二届学生预防艾滋病同伴教育讲师大赛,遴选优秀的同伴教育学生防艾讲师。
1.学员招募
(1)由本校老师进行推荐,原则上每所学校推选不超过2名选手;
(2)“津门红丝带”高校防艾志愿者联盟成员;
(3)自愿报名。
2.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
(2)需为在校大学生。
(3)能够正确认识艾滋病,不恐惧,不歧视。
(4)对防艾宣传工作有热情、有见解。
(5)经学校或学院同意,能够协调一定的课余时间参加相关比赛及培训。
3.活动安排
本活动分为报名、海选、培训和初赛、复赛集训、复赛、决赛集训、决赛7个环节。
(1)报名
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按照要求命名为“讲师报名+学校+姓名”,例“讲师报名天津医科大学张三”,上传至网盘。通过“津门红丝带”微信公众平台获取讲师培训报名链接,或扫描附件1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网盘链接及密码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星期三)13:00。报名材料包括:
①防艾及性与生殖健康主题课件,内容可涉及“身体形象与自我认同”、“恋爱观”、“性行为与决定”、“避孕与意外怀孕”、“性病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控”、“性骚扰与害防范”、“新型与药物滥用”等;
②演讲视频,时长10分钟以内,包括简单的自我介绍。
(2)海选
报名阶段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60人则由主办方进行海选,经筛选演讲表现优秀、课件完整的60名选手参加防艾讲师集训。
(3)培训和初赛
通过海选的选手参加培训,培训采取线上直播、录播和互动形式进行。选手经过培训后将进行初赛,遴选出20名选手参加复赛。
(4)复赛集训
20名入围选手进行线下集训,为复赛做准备。复赛选手每人制作一部防艾相关话题短视频,用于复赛人气投票使用。
(5)复赛
复赛为20进10的比赛,由专家评委进行实时点评并打分,得分最高的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阶段,结果当场告知。比赛形式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另作安排。
(6)决赛集训
进入决赛阶段的10名选手将接受线上线下一对一训练和实操演练。
(7)决赛
决赛现场,专家评委为选手们点评打分,当场决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另设最佳组织奖1至2个,最佳防艾短视频6个。决赛当天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选手及其指导老师、最佳组织奖获奖团队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决赛全程直播,关注微信公众号“津门红丝带”可观看和互动,参与短视频在线投票评比。
4.版权和其他规定
(1)参赛学生必须保证其所用到的参赛辅助资料不涉及侵权,如有涉及,由参赛者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学生所展示内容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3)主办方对入选复赛学生讲师的个人教案、PPT、视频和其他相关展示材料有使用权,并在其宣传、开发中不再付酬。
(4)凡报名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获奖学生讲师在比赛结束后至少一年内应积极配合、参与主办单位组织的我市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的教育活动。
(二)学生社团艾滋病预防控制项目申请
通过支持有关社会团体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促进行为改变,动员艾滋病检测咨询和转介及消除歧视等活动,提高学生艾滋病防范意识和知识、自身警惕性、自觉规避高危行为能力,同时,促进社团艾防工作经验分享和推广,为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模式的建立提供借鉴。
1.支持对象
本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可在学校或单位管理部门的组织与监督下,以学生社团为主体申请项目。
2.申请要求
(1)每个学生社团最多可申请 1 个项目,每个学校中标项目不超过1项;
(2)每个申请项目的社团应开展的工作:
①组织针对学生群体开展适宜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高危行为改变及检测;
②设置至少一个校内HIV自我检测试剂发放点位;
③完成HIV自我检测和结果反馈5人份以上;
④报名参加防艾讲师赛至少1人。
(3)每个项目填写一套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sjkzxxbazbyfkzs@tj.gov.cn,申报材料格式和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津门红丝带”微信公众平台的《天津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2021年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指南》。
(4)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三)健康教育防艾大讲堂
1.时间地点
在秋季新生开学期间,每所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专题讲座1场,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2.有关要求
(1)以专家演讲为主,主持人提问、观众代表分享等环节为辅。每场讲座时长为40分钟至60分钟;
(2)健康教育师资由各区疾控中心或各学校负责安排(联系方式见附件2);
(3)健康教育防艾讲座应覆盖本校全体新生,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非新生年级参加;
(4)每个学校可根据教学情况安排一场或多场讲座,听众以学生为主,同时要组织部分学生辅导员参加;
(5)各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本活动;
(6)各区教育局于11月30日前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填报完成情况。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辅导员标准化防艾培训
1.时间地点
初定5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1)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辅导员老师、学生工作相关老师、社团辅导老师、卫生和心理相关老师均可报名。
(2)请每所学校选派一名老师加入“学校老师防艾培训通知”QQ群,群号为201816366。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及报名事宜将在该QQ群内通知。
3.培训形式
(1)以专家演讲的形式为主,辅以现场互动;
(2)根据报名人数安排1-3场标准化培训讲座,每场内容相同,占时一天,报名的老师可以自行选择场次。
4.培训内容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在学校中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等教育工作。
(五)高校防艾宣教与自检模式建立项目
紧密围绕我国艾滋病防治重点工作,依托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信息交流和数字化防控工作委员会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来自艾防专业机构、高校、媒体等专业委员的作用,结合相关省份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针对青少年人群开展宣传、干预工作,建立促进青年学生自检的模式,结合项目实施开展针对性调查,收集一手信息为指导针对性开展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技术策略和政策建议提供依据。
1.支持对象
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共5所学校
2.项目内容
参与该项目的学校与疾控部门建立联系,经协商后签订项目协议。项目学校应开展的工作内容有:
(1)每所学校开展覆盖学生不少于1000人的防艾宣传,宣传材料和内容由疾控机构统一提供;
(2)每所学校完成大学生艾滋病知识、行为和自检需求情况调查问卷600份以上,问卷由疾控机构统一提供;
(3)每所学校组织1次启动会及政策倡导培训班,由校领导、学生部老师、教师、辅导员、校医、学生会及社团组织代表参加,不少于30人;
(4)每所学校组织1次学生社团同伴教育骨干培训班,不少于50人参加。
(六)京津冀大学生防艾辩论赛(依照京津冀相关组委会安排另行通知)
四、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的筹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团委负责系列宣传活动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组织有关院校社团开展相关活动。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和定期督导;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相关系列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并配合市级工作安排。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承办防艾讲师培训及选拔大赛。
(三)各有关院校
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及本校学生社团宣传活动和高校防艾宣教与自检模式建立项目的具体工作实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本次系列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共青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协调有关单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特色宣教活动,配合市级工作安排。
(三)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推动系列活动具体实施。
(四)本次系列活动经费由我市艾滋病防治经费和高校防艾宣教与自检模式建立项目列支。
(五)本次系列活动有关时间安排和线下活动形式会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相关调整,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六、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刘昕 23521729;
市教委体美劳处 高占山 83215107;
团市委 赵思瑶 28236859;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轶 24333573。
附件:1.防艾讲师培训报名链接
2.各区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联系方式
3.天津市学校健康教育大讲堂举办场次报送表
附件1
2防艾讲师培训报名链接
附件2
各区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联系方式
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和平区
张宇
13207611369
河东区
赵甲戌
13102975295
河西区
时同鑫
13821275803
南开区
郑雅静
13682140923
河北区
张辉
15222241719
红桥区
张新颖
13389080320
滨海新区
高洪艳
13920785655
东丽区
张冬
18622693575
西青区
刘楠
13821462052
津南区
罗红彬
13652174717
北辰区
吴玉丽
26823633
武清区
刘杰
17627796200
宝坻区
刘春长
15122120223
蓟州区
闻志强
13389050155
宁河区
冯克昌
13752325615
静海区
元哲梅
28916110
附件3
天津市学校健康教育大讲堂举办场次报送表
(区教育局填报)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上工作涵盖了我局的绝大部份重点工作,做好这些工作对扩大我县工业经济总量、培育新的增长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市场竞争力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将更加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制订了责任分解细化表,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对每项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限。并每旬按时向县委督查室上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以工业经济服务年为契机,深入开展落实整改工作。为了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项目推进年”和“工业经济服务年”活动,我局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每位机关干部联系一家企业,要求每月到企业一次,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存在困难。以此为契机,加强了整改工作落实进度,及时了解掌握整改工作第一手材料。
3、加强部门配合,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在全面落实以上工作中,我局还积极主动与财政、电力等有关部门加强横向联系,搞好协调,保证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整改事项主要成效
1、群策群力培育中小企业发展。
(1)完善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了深入实施“工业强县、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我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今年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又配合审批中心和发改局出台了《企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制度》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都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全程跟踪服务。同时我局还出台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制》,《工业投资项目审议协调制度》也即将出台,我县中小企业发展软环境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优化。
(2)努力搭建银企合作交流平台。为了加快银企合作步伐,充分发挥政府在企业和金融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我局于3月份和县工商银行联合举办了银企洽谈会,于4月份和县建行举办了金融产品推介会。今年1-9月份,我县各金融部门对全县各中小企业新增贷款6000多万元,已超额完成了“全年新增贷款5000万元以上”的整改目标任务,今年各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问题得到了明显缓解。同时我局还积极努力为我县的工行、建行两家金融机构争取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下拨的2005年度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14.7万元,及县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为金融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提供了效益支撑。
(3)做好培育扶持,力促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按照我县“两轴三圈”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我局对全县20个乡镇的工业经济发展考核目标作了调整,加大对资源禀赋良好乡镇规模以下企业培育扶持力度。目前北界、应村、三仁等毛竹资源丰富的乡镇竹篾制品加工业渐成气候,妙高、大柘、石练等主要产茶区茶叶加工在逐年增加,全县现有竹篾加工户2000多家,茶叶加工户500多家。1-9月份全县乡镇工业完成产值100148万元,同比增长22.41%,其中云峰、石练等7个乡镇产值增幅在30%以上。全年有映山红木业、(神牛涂料等11家企业有望成为新的上规模企业。
2、举全县之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006年县委、县政府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号工程”来抓,努力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3月中旬从乡镇、部门选派9名年青干部到永康、温岭等地挂职锻炼3个月;4月下旬和5月中旬副县长尹建中带队前往温岭和温州等地召开了招商引资洽谈会;5月下旬县委书记陈建波带队前往台州地区就招商引资、新农村建设、旅游发展等工作进行考察;6月初县长陈景飞率有关部门领导前往永康考察;7月初陈县长、尹副县长率队在温州召开了“××县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9月份在“汤公文化节”之际邀请了比利时、奥地利、台湾、杭州、宁波、温州等地的企业家来*举行投资洽谈会。通过努力,截止9月份我县共引进市外内资项目23个,合同总投资21580万元,完成市政府任务指标(2.65亿元)81.43%,实际到位11255万元,完成任务指标(2亿元)56.28%。10月初通过以商招商及积极争取,一家投资1.5亿元的温州铜制品生产企业已与我县签订了投资协议,该项目投产后将达到年产4万吨铜制品生产能力,年产值将达到30多亿元,目前具体事宜正在洽谈中。今年我县的外资引进工作进展缓慢,目前才引进项目1个,合同投资83.76万美元,实际到位61.1万美元,与市政府下达的考核任务:合同550万美元,实际利用150万美元相距甚远。
3、加快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增长方式转变。
(1)以“项目推进年”为抓手,努力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投入。1-9月份我县共有工业投资项目53个,其中省重点项目1个、市重点项目6个、县重点项目12个。共投入资金2404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66.78%。根据“项目推进年”活动要求,我局深入企业对投资项目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项目进程过程中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已有22个项目完成全部投资进入正常生产,2个项目尚处设备安装调试阶段,其余项目进展顺利。
(2)积极申报省级资金补助,为中小企业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1-9月份我局已帮助企业完成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品种专项资金申请1个,省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申报2个,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3个,中药现代化省级财政专项补助1个,2006年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1个,2006年重点乡镇企业农副产品贴息和补助资金申报1个,上报省级技改贴息项目8个,国家商务部机电产品技改贴息项目1个。
(3)认真做好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我县工业企业绝大多数还处在发展的成长期,产品单一、科技含量低、研发投入非常有限,但今年仍有凯恩特种材料公司的高透晰双面胶带原纸、池禾化工公司的造纸涂料流变性改良剂和碧岩竹炭开发行的纳米活化长效多功能竹炭制品研制开发申报了省级技术创版权所有新项目。其中高透晰双面胶带原纸和纳米活化长效多功能竹炭制品研发已通过了省级专家的鉴定和认证。虽然离整改目标还有差距,但是从我县工业经济的实际基础来看成绩还是值得肯定的。
4、抓好清洁生产和节能降耗,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1)抓好清洁生产企业和绿色企业的审核、验收工作。目前我县的浙江元立集团镀锌分厂已委托浙江大学清洁生产中心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预计在11月底进行验收。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池禾化工有限公司的清洁生产正委托浙江省清洁生产中心进行审核,预计在年底前完成审核报告。××绿源木业有限公司绿色企业申报材料已上报市局,正在等待验收。
(2)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了水箱拉丝机电控制及线材轧钢加热炉技术改造,项目投入运行后每年能节电265度,节煤7500吨,增效300多万元,该项目已经申报了省级节能补助。
(3)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由于统计部门单位gdp能耗的权威数字还没有出来,目前我们只能计算出规模以上企业1-9月份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是0.35吨,比去年同期减少20.3%。根据市里节能降耗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已着手摸清了用能大户企业,将于近期召开规模以上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与我县的用能大户签订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同时积极配合电力部门搞好部份企业的谐波治理工作,保障安全、有序用电。
(4)做好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复核工作。2006年5月22日,××绿源木业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通过了省、市有关专家认定。
三、整改工作存在问题
我局的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招商引资方面虽然较好地完成内资引进整改任务,但是目前我县的实际利用情况仍然偏低,有的项目进展速度仍然缓慢,外资项目引进方面情况也不理想。随着土地政策调整,我县可供的工业用地仅剩金岸畈的400余亩,今后招商引资工作制约因素会更加突出,压力会更大,工业后续发展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2、工业技改投入仍显不足。近年来我县的工业技改投入随着凯恩(总投资4亿多元)、绿源(总投资3亿元)等大项目的相继完成,主要集中在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上,今年虽然有50多个技改项目,但是大多数是中小企业的改建、扩建和更新改造项目,投入都不大。园区新建的20多家企业由于开工时间大多数集中在下半年,到目前实际的投入还不多,关键要看第四季度的进展速度。
3、由于我县规模企业少,绝大多数又是粗加工型的企业,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屈指可数,每年要培育一定数目的技术创新项目难度很大。
4、我县的工业是以金属制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的,近几年招商引资项目也以建筑五金类为主,到目前为止金属制品加工业产值已占了我县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今后节能降耗工作任务会更重。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1、举全县之力完成金岸畈区块土地征用工作,为新的投资项目争取尽可能多的发展空间。同时努力为已落地建设的项目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帮助企业早投产早见效。
中国摄影界首张“摄影家银行卡”在京发行
9月30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和中国工商银行在京举行“摄影家银行卡”的发行仪式。中国摄影界首张专属银行卡的面世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这意味着中国摄影版权保护事业站上了新的起点。
第14届露西奖在纽约颁发
2016年10月23日,有着国际摄影界奥斯卡奖之誉的第14届露西奖(The Lucie Awards)在纽约卡耐基音乐厅举行了颁奖典礼。
英国摄影师西蒙・布鲁缇(Simon Bruty)获运动摄影特别贡献奖,美国人安东尼・赫尔南德斯(Anthony Hernandez)获艺术摄影特别贡献奖,美国女摄影师罗莎琳德・所罗门(Rosalind Solomon)获肖像摄影特别贡献奖,著名摄影记者唐・麦库林(Don Mccullin)摘得新闻摄影特别贡献奖。今年8月逝世的著名摄影师、摄影教育工作者内森・莱昂斯(Nathan Lyons)被授予视觉特别奖。获得过格莱美奖的传奇音乐人、摄影师格雷汉姆・纳什(Graham Nash)获得双重曝光奖,此奖项旨在表彰在不同领域都有着杰出表现的人物。日本第一位女性摄影记者、百岁高龄的G本恒子(Tsuneko Sasamoto)被授予终身成就奖。焦点机构奖则颁给了位于瑞士洛桑的爱丽舍摄影博物馆(Musée de l’élysée),这座博物馆的馆藏作品包括19世纪到21世纪超过10万幅的摄影原作。
过去的14年里,包括塞巴斯提奥・萨尔加多(Sebastiao Salgado)、约瑟夫・寇德卡(Josef Koudelka)、威廉・克莱因(William Klein)、安妮・莱波维兹(Annie Leibovitz)、大卫・伯耐特(David Burnett)等人在内的50多位摄影师获得过露西奖的表彰。2013年10月,中国摄影家李振盛获得露西纪实摄影杰出成就奖,成为获得露西奖的首位华人。
谷歌宣布将关闭Panoramio图片分享服务
11月4日,谷歌正式关闭旗下的图片分享服务Panoramio,Panoramio社区此前已向用户了最后的关闭通知。尽管很多用户对此很不满意,但关闭一事已然板上钉钉。
Panoramio于2005年上线,其服务类似于雅虎的Flickr,允许用户上传标有位置数据的照片以确认拍摄地点。不过,Panoramio在经营上一直未有起色,最后在2007年被谷歌收购。被收购后的Panoramio转型为谷歌地图提供图片支持,但之后谷歌开始打造自己的图片分享服务Google Photos,Panoramio的地位逐渐被取代,直至今日寿终正寝。
北京国际摄影周2016开幕
从1995年7月开始,我先后在档案管理科、技术科工作。自1996年1月至今一直在声像科任职。多年来,我的工作可以用三句话概括:档案整理一丝不苟,外出拍摄兢兢业业,编辑制作精益求精。由于工作积极投入,我被评为1997年基层先进个人和XX年局先进工作者。
我来竞聘,是因为我具有以下优势:
第一,善“学”。七年来,我善于学习和思考,并不断地自我提升。工作给予了我学习探索的动力,学习赋予了我工作的激情。我的硕士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是多媒体技术和数字图象的水印算法。照片盗版的泛滥是当前声像工作中的一大困扰。我以城建档案馆的标志作为水印,设计了一个新型算法,嵌入到数字图像中,作为版权的保证。实践证明算法是相当可行的。学有所用,用有所成,那一刻,我充满了激情。我的论文在答辩中被评为唯一的优,不久又被第十一届全国多媒体学术会议录用。工作和学习的互相促进,使我找到了自我提升的价值。
第二,会“管”。我具有组织管理才能和团队合作精神。1995年底声像科成立,我是伴随着声像科一块成长的。七年前,声像科还没有一卷照片档案,没有一份电子文档。我主要负责照片档案的整理和数字化工作。1996年我参与了广州城建声像档案分类方案的制订,1998年起草了《声像档案接收内容和编制要求》。通过我和全科同事齐心协力、分工合作,今天,我们拥有声像档案1XX多条,电子照片档案6000多张,图片库的数据量超过 80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