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4 2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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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建立领导机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先博为组长、镇长谢仕英、副镇长王冬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二)科学划分网格,整合资源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县级网格划分要求,县一级为一级网格,乡镇一级为二级网格,村一级为三级网格,各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相应人民政府。我镇共设立1个二级网格为镇环境监管网格,以村为单元,设立16个三级网格。严格划分网格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落实监管任务。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按照包村包片责任划分,各片区领导、包村干部为各片区和村责任人,及时向上级反馈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组织监管检查、巡查,处理日常事务。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村委会,责任人为各村村委会负责人,三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监督和自治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发现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二级网格汇报,协调解决群众投诉举报。(三)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为有序完成今年网格化环境监管任务,我镇制定了今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计划,计划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严格划分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二是按照巡查频次要求对重点监管对象名录中的企业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环保氛围。
二、存在问题
2020年1季度,生态环境局将125家企业纳入了双随机检查,建立健全“一企一档”基础数据库。根据省上随机抽查制度,生态环境局1季度开展双随机检查17家,通过“双随机”监管方式,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二、结合疫情开展工作
因疫情影响,生态环境局要求网格监管部门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掌握企业动态,结合实际开展工作。今年1季度,生态环境局积极配合省、市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1季度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起,处罚金额12万元,限产停产1起。
三、加强调查处理
卫生服务宣传和治理方面:积极开展春两季灭鼠活动,上半年为辖区住户发放鼠药共计200余袋,重点向平房居住区、公共厕所投放,做到定时定点投放,有效地降低了鼠密度,为居民生活环境的卫生安全提供了保障;规范商铺管理,与辖区内的商铺签订了《门前五包责任书》。
为了保障辖区内居民的食品安全,便于开展工作,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管所,设立了办事处和社区食品药品监督员。积极配合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把任务安排到各社区,各社区抽调人员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进行仔细摸排,并将摸排结果及时上报。
为了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切实保障辖区环境方面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环保所制定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及网格化环境管理考核体系图,成立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组织机构,按时上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简报。协助区环保部门在冬季奥运会申办及反法西斯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期间,对办事处辖区内燃煤的茶炉、浴炉进行监控。在10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燃煤茶炉、浴炉的关停及改造工作。
(一)安办和中队认真贯彻落实区、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街道大力支持配合下,多次组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大行动,加强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检查力度,对40家烟花爆竹经营户存在的安全隐患都要求立即整改,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多次组织烟花爆竹经销户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对每家经销户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烟花爆竹经销户通过教育规范一批、打击关停一批、扶持办证一批,“无证、超量”现象得到了根本好转。经过多次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安监局职能科室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现场勘查认定,严格的按照上级的要求与规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辖区原有零售经营户达到85家,现合格通过现场认定符合办证条件的为51家。
(二)按局安排,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摸清了辖区特种设备种类,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数量、分布及现状。并对企业宣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整改。。
(三)持续不间断地开展了“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覆盖、持续不间断对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等所有行业领域进行认真细致全面地检查,严查彻改各类事故隐患。1至6月份共检查工商贸企业40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文书19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28起,复查40家企业,整改隐患120起(其中申请延期整改8起)。
(四)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与落实。受国内、国际经济大环境影响,普遍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是,多处于维持生产的状态。安办和执法中队通过摸底了解,充分理解企业的难处,重宣传、服务轻处罚。组织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消防器材不足,未进行应急演练,电线乱搭乱盖,仓库、车间违规停放车辆,工人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未设置警示标志,产品堆码过高或靠墙,高温设备未设置防烫安全警示标志等等,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该采取的处理措施以及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与每个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得到了企业的理解和欢迎。让每个企业负责人心中能把“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把“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置于心中,不仅要抓效益更要抓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