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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全面提高审计工作的关键在于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审计队伍。作为审计战线的排头兵、领航人,***同志时刻注重做好榜样,提高自身素质。XX年9月他从区经济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到区审计局局长,不仅是一种工作角色的转换,更是一次履职内容的变换。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他清醒地认识到,“位居领头雁,须做排头兵”,要想带领好这支特殊的队伍,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必须首先提高自己的素质,在业务上过得硬,面对压力顶得住。
为了尽快掌握审计业务,他在加强业务知识进修的同时,主动要求与审计小组的同志一同外出审计。刚开始,大家对局长亲自参与审计有些不适应,什么活儿也不好意思让他干。他诚恳地对大家说:“对审计工作,我才刚刚接触,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请同志们一定要帮助我,什么工作最基础,什么事情最繁琐,都是我学习的重点。局长与大家一样,都是同一条战线上的战友。”同事们都被郭局长这种务实的态度深深打动了。就这样,从调查取证等审计最基本的技术性工作干起,以处处甘当“小学生”的精神,在审计一线一干就是几个月,业务水平直线上升。一年下来,***已从外行变成了精通审计业务的行家里手。
审计监督是经济监督的一道重要关口,要把住关,势必要顶得住压力,不怕得罪人。作为一局之长更是要首当其冲。面对各种压力,***一身正气,从不为此而惧怕和退缩,成为违纪单位人见人怕的“铁门将”。他经常告诫全局干部职工:不管什么关系,不管什么背景,不管对方怎么说,该怎么查就怎么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XX年,在对一区直部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对所属部门多拨资金近8万元,有关人员就开始攻关,先是请他吃饭,遭到拒绝,后又送购物卡,被他退回。***硬顶着压力将近8万元资金全部收缴区财政。
***这种勤奋敬业、敢于碰硬的精神深深折服了全局干部职工,而他却说:“在审计局,只有落后的局长,没有落后的员工。”对此,同事们深有感触:“有这样身先士卒的领导,谁会落后?谁敢落后!”
(一)监察任务
对上级部门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监督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执行及监管情况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二)监察重点
重点检查2008年至2013年4月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促进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履职,有效发挥监管职能,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二、专项执法监察的时间安排
(一)5月,县卫生行政部门对本级2008年至2013年4月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二)6月至8月,县监察局会同审计局及部分特邀监察员、民评代表等对全县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的发放和使用监管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三)9月,县监察局专项执法监察组对卫生部门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进行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书面向县政府和市监察局报送监察工作情况。
三、专项执法监察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上下联动。要加强各级监察机关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健全自下而上的检查机制和上下畅通的结果应用机制。主动报告检查过程中采取的好做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监察机关执法监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总结,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在审计事业的发展中,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可低估。
历任班子成员,均能坚持扑下身子,真抓实干,为审计事业倾注一腔热血,付出艰辛的努力。经常深入审计一线,与审计人员同甘共苦,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以实际行动破解一个又一个审计难题。2013年,在对某镇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该镇财务人员不积极配合审计组,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得知情况后,局长亲临一线,与审计人员同甘共苦连续奋战15个小时,使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2015年3月,为了查清某管委会资金拨付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领审计干部深入管委会及其资金拨付的村组了解情况,按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了审计结果。
班子成员换了一届又一届,他们在工作中注重创新思路,讲究方式方法,重视队伍建设,狠抓效能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从规范机关人员行为入手,逐步建立完善了机关考勤、学习、日常工作纪律制度,实行指纹双签与纸质签到并行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从制度上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从提高审计质量着眼,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现场审计管理办法、重大审计项目撤点验收办法,实行审计业务规范化管理;从提高机关效能出发,拟定了审计工作限时办结、审计质量控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审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建立了机关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脚踏实地 认真负责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牵扯到方方面面,具有承上启下的协调作用,面临的每项事情都非常具体与繁琐,同时也非常重要,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小处着手,尽职尽责的去完成每件具体小事。
艺术大师达芬奇,他进入艺术殿堂的大门,原来是从一个简单的鸡蛋开始。这个故事说明了,人生要高定位、低切入,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只有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的未来。因此,在办公室工作中,办公室人员对撰写的各类汇报、报告、总结、分析,填报的各类报表总是认真修改,认真核对每一句文字、每一个数字;对于审计业务科对外的法律文书,总是用心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无误;对于审计业务科上交的业务档案总是严格对照审计程序和法律文件逐档核对,决不让有问题的案卷进入档案室。
作为审计机关的一名干部,每项细小的工作都牵动着局里的每根神经,在其位,必须谋其政。因此,当工作与责任感、使命感、事业心联系在一起时,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吃尽多大的苦头,办公室人员都心甘情愿地去付出,决不因为苦和累而放弃。
机关的科室负责人是机关的业务骨干和中坚力量,他们一直承担着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及本级政府交办和局机关安排的重大审计事项,从不叫苦叫累。
2013年7月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审计中,市局需要抽调我们一名审计骨干配合审计。我们的一名业务科长踊跃报名参与工作,当时他还是我局一项重点项目的审计组长,又是主审,为了完成市局安排的工作任务,他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排除一切干扰,吃住在审计现场,战斗在审计第一线,连续作战一个星期,按照省上的要求完成了任务,而手头的工作自己利用晚上时间加班加点也完成了。
2012年,在对某区某单位的审计中,市纪检委、监察局聘请我局人员参加。按照局里的安排,我局一名业务科长带领其他两位同志,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昼夜劳作,分工操作,各把一关,提炼有用资料,将审计结果逐条列出,指出哪些属于经济问题,那些方面还存在疑点,是下一步应该深查的方向,为整个案子的查处起到了推进作用,受到市纪检委、监察局的好评。
依法审计 坚持原则
在工作中,审计人员善于利用被审计单位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以及自身内部不规范的会计核算,发现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线索,坚持原则,依法审计,不徇私情,一查到底。
2013年12月,在审计水利系统某下属单位时,因一张原始凭证的支出和收入不配比,引起了业务人员的重视。在与局领导沟通后,审计人员埋头账表、凭证和合同之中,迎着凛冽寒风出没在田间地头查看工程,五次深入农村村组调查,寻找线索,寻求当事人提供证据;和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唇枪舌剑,斗智斗勇;抵制金钱诱惑,坚持原则,依法审计,力顶说情风,毫不妥协,终于挖出了该单位设置的7套账、3个基本存款账户,涉及金额522万元,存在少交税金15万元、不合理开支32万元,挪用专项资金38万元等问题。并以此为原型,写了《深查细究,刨根问底--由一张原始凭证查出的数套账》审计案例,先后被《城市审计》和《现代审计与经济》杂志登载,并被《城市审计》编辑部评为当年优秀论文。
2014年3月,在对某行政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针对该单位罚没资金量大、下属单位多、业务特殊的特点,对其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四个下属部门进行了重点审计和延伸。发现该单位及其下属部门无证收取管理费、协调费等100多万元,应缴未缴财政资金90多万元的事实,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工作完成了一件又一件,成绩和荣誉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而审计人员在这些成绩和荣誉面前从不自满和骄傲,从没向领导伸手要过待遇和职务。
在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以“亚青会”的举办和区划调整为契机,按照“稳步扩面、强力推进、抓住机遇、着力提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评估考核,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意识,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1、到2013年底,完成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
2、全面推进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区级机关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其他社会单位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街道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等宣传垃圾分类;妇联、团委等部门要将垃圾分类宣传纳入各类公益活动中,持续广泛地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
2、强化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提升居民参与意识。以社区为单位,各街道定期组织开展以垃圾分类工作为主题的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区要通过设立垃圾分类指导站、在楼道告示栏张贴宣传画、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利用宣传橱窗和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渗透的宣传,实现宣传活动“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做到居民入耳、入脑、入心。
3、推进校园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区教育局要安排各中小学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垃圾分类——心泉行动”、“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垃圾分类融入中小学、幼儿园的相关实践活动中,从小培养爱护环境、自觉分类的环保意识。
(二)强化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1、适时邀请市垃圾分类办公室的领导、业内专家讲课,对区垃圾分类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街道及辖区内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
3、街道负责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分类指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家政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能力。
(三)稳步扩大分类覆盖范围
1、有序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根据2013年度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70%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料,量化指标,按月推进,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要充分做好垃圾分类前的宣传发动、人员培训、设施配置和分类收运等各环节的衔接工作,做到有序推进、扎实有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2、积极推进社会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区级机关全面推开垃圾分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等社会单位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模式。区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
(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率
1、深化试点工作成果。在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分类流程,优化分类模式,创新管理方式,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形式扩大成果,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率途径。要注重示范典型的树立,把工作推进扎实、管理得法、效果明显的街道、社区作为标杆,引导全区工作的整体推进。
2、加大垃圾分类指导力度。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制定指导员工作制度,落实指导员分片包干工作责任机制。街道、社区干部每周不少于一次进小区监督、指导垃圾分类工作。
3、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各街道要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责任,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做好员工培训和所服务小区的居民宣传引导,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区住建(房产)局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评体系。
(五)深化服务保障工作
1、引导居民增强环保意识。宣传引导居民购买可降解的厨余垃圾袋,鼓励居民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垃圾容器。
2、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城洁公司、清诚露洁公司根据各自的服务保障范围和工作特点,制定收运方案,落实运输车辆,确保垃圾按规定分类收运,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监督。
3、进一步完善全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区商务局按照市商务部门统一部署,加强回收站点的建设。
(六)完善考核机制
1、加大考核力度。依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垃圾分类考核暂行办法》和《市垃圾分类检查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加大对各街道、夫管局、新管办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2、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市垃圾分类办公室制定的《垃圾分类先进社区和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努力开展创建“垃圾分类先进社区”和“垃圾分类示范单位”活动。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逐级考评机制,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小区,按照知晓率、参与率、正确投放率、减量率、回收率、厨余收集率等指标评价出分类收集工作的成绩。区、街道设立一定数量的考核奖励基金,对市检查中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好、考核督查成绩优秀的社区,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区长胡洪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孙小忠、区副巡视员蒋兆友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住建(房产)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夫管局、区旅游局、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各街道、新管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城管局局长冯尧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区爱卫办主任焦安宁、区城管局副局长罗勇具体分管区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和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责任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媒体,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对全区垃圾分类宣传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团区委负责在全区青少年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活动。区妇联协助各街道进单位、社区、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区监察局负责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的行政监察工作,重点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
区政府办负责指导和帮助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管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各项工作;负责在区级机关推进垃圾分类。
区发改局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垃圾分类相关的配套政策。
区住建(房产)局负责指导协调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和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单位、房地产管理建设单位按照标准建设(改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区教育局负责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审计局负责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基础建设项目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区环保局负责有害垃圾的监督管理和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协同区委宣传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区城管局负责厨余垃圾的收集、转运;负责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监管和考评;指导和督促下属单位按要求处置垃圾。
区商务局负责可回收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对接市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的建设、管理、处置和协调等工作。
区卫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爱卫办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宾馆、酒店、机关单位院校食堂、农贸市场等饮食相关行业餐厨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系统垃圾分类工作。
交警二大队、交警三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行业管理问题及专用车辆的管理、运输通行等工作。
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街道开展垃圾分类的社区,在街道垃圾分类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工作;督促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按时上岗履职,引导辖区居民、驻区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定期组织垃圾分类情况评比;及时上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档案。
五、垃圾分类工作模式
垃圾的源头分类、分类投放和收集、运输、处置,按照宁政办发[2011]125号文件、宁政发[2013]153号文件的要求实施。六、实施步骤
2013年度垃圾分类工作分三个阶段:
1、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5月)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巩固40%覆盖区域的垃圾分类工作成果。同时,按照市下达2013年垃圾分类收集达到70%覆盖率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
全面启动新增社区、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上门入户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宣传画册、手册等材料,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强化居民的参与意识。要通过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展开。
3、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7—11月)
从2013年7月份开始,全面启动新增社区、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要求建设垃圾分类宣传阵地,配备垃圾分类桶等硬件设施,加强对垃圾分类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作,确保到11月底,严格按照市下达的目标,完成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各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作为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抓出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新管办、夫管局、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如何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抓紧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我局领导班子由5名成员组成。局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干事业、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注重自身的
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认真学习审计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领导本局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荣辱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己任,以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审计工作之中。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高质量地开好每年不少于1次的民主生活会。凡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都落实了对“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组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组织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在职责履行上分工不分家,积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其位,谋其正,思其职,尽其责,坚强领导,理性思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上有新的成就。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贵武同志因年龄到杠改任调研员后,积极协助新任局长的工作,不计得失,不讲价钱,一直默默无闻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现任党组书记、局长卢佳林同志到任后,刻苦钻研审计业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加班加点,勤奋工作,被机关人员称为“我们的好带头人”。
二、注重队伍建设,为首府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作用明显发挥。
审计工作开展和审计质量的提高需要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和形象良好的审计队伍,我们把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引导审计干部积极开展学政治理论、学业务技能、学科学文化、学实践与管理的活动,大力提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爱岗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勇于创新”的奋发进取精神,按照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广泛深入地开展“守法、文明、诚信”活动,倡导自觉履职尽责,树立法律与公德意识,自觉养成讲道德、讲秩序、讲文明的行为习惯;倡导在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在单位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在家庭中做一名模范成员;倡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廉洁从审意识、以人为本意识。坚持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坚持自身行业的文明执法,始终围绕“擦亮服务窗口,争创文明行业”这—主题,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在提高各项工作的服务质量上做文章、出实招、求实效。坚持廉政勤政,我们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二条生命线,为廉洁从审提供可靠的组织纪律保证,相继制定了《审计组廉政纪律公示制度》、《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建设审计组长负责制》、《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审计纪律监督卡反馈制度》、《礼品上缴登记制度》、审计组长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报告制度》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扶贫、救助、捐赠活动。近年来,为清水河县、武川县的贫困乡镇村投入扶贫资金15万元,为土左旗把什乡民族小学捐赠桌椅20套,清水河县暖泉村委会捐赠桌椅、沙发10套(件),号召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为灾区、红十字会、捐款3200元,捐献衣物1485套(件),在与土左旗察素旗镇水泥厂社区的“访民情、解民难”活动中捐献款物3000元,与锡林南路电前居委会的结对共建活动中,资助电脑、打印机款8000元,慰问贫困户和贫困党员款7000元,特别是在这次5·12地震发生后,局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积极为灾区捐款18820元、交纳“特殊党费”35500元。
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础上,十分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牢固确立“文明树形象,文明出效益、文明促繁荣”的全新观念,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夯实文明创建的基础,努力建设“学习型”、“道德型”、“文化型”、“服务型”的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诚信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适合审计工作特点、行业条件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具体可行的措施,广泛开展诚信单位、诚信行业争创评比活动,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首府环境献计献策,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大力推进首府文化事业发展发挥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快审计转型,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
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敢于碰硬的精神支柱。审计人员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权,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要坚定信念,恪尽职守,增强“三种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增强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审计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敢于碰硬是民心所向。如果审计监督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对违法行为不严格查处,不严肃追责,正如批评的那样“打个哈哈就过去了”,让违法乱纪者逍遥法外,就是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对党和政府未尽职责。要心里装着群众,时刻想着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敢于抛开私人感情,不计较个人得失,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民生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有效贯彻落实,向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答卷。
(二)增强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审计的工作方针,敢于碰硬是形势所需。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必将遇到各种困难和阻力。审计人员要自觉置身于深化改革的大形势、大环境之中,坚定信心、敢于担当,有所作为,为推动深化改革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要敢涉“险滩”、啃“硬骨头”,敢于向影响深化改革、阻碍科学发展的违法违规行为“亮剑”,敢于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假改革”的不良现象较真碰硬,当好助推改革的“勇士”和保护改革的“卫士”。
(三)增强法制意识。审计是宪法赋予审计干部的一项神圣使命,敢于碰硬是法律所定。审计执法行为代表着法定的职权,体现着法律的威严,审计人员一定要怀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法治的崇尚,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履好职,尽好责。一要认真学法。把《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这3部审计机关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熟练掌握法律条款,深刻领会精神要义,同时还要全面学习掌握会计法、预算法、公司法、银行法、保险法、税法等财经法规,努力提高法律素养。二要正确用法。坚持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行使法权,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内容、标准、权限、责任开展审计工作。三要真心护法。弘扬审计精神,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隐瞒、不妥协,敢于直面矛盾,秉公执法,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四要严格守法。增强公民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善于用法治的思维解决问题,用法律的方式化解矛盾,做公正执法、文明守法的表率。
二、质量第一,掌握敢于碰硬的有力依据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是敢于碰硬的前提。审计干部只有把问题查清、查实、查准,拿出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才能在依法做出处理、处罚时较真碰硬。
(一)程序要合规。审计执法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工作,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都对审计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审计实践证明,严格的审计程序是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基础。审计干部要严格按照规范的审计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认真搞好审前调查,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完成审计事项。要注意工作细节,严格落实审计质量五级复核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在时间节点的把握、法律法规的运用上,注重一致性、完整性、连续性,尤其是在采取查封、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告之救济途径,避免审计程序上的疏忽,影响审计结果的执行力。
(二)结论要准确。审计结论是审计成果的核心,是敢于碰硬的重要砝码。一个审计项目搞得轰轰烈烈,最后发现不了几个问题,提不出几条建议,或者查出的问题不准确、提出的建议不靠谱,就起不到监督作用,发挥不了预警作用。审计干部一定要严查细审,明察秋毫,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漏掉一个细节,坚持做到稳、准、狠,切实把问题查清、查实、查全。在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上,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定性准确,轻重适当;提出审计意见建议时要切中要害,符合实际,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要重视审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留好第一手审计证据,使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整改要到位。审计监督效果主要体现在整改落实上,敢于碰硬就是要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认真进行审计整改,从而达到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的效果,真正发挥好“免疫系统”功能。审计干部要落实审计整改监督办法,加强审计整改的指导、监督、检查,对那些有法不依、有错不改、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追究责任,拒不整改的要上报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请示汇报,主动与纪委、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建立审计成果共享机制,增强综合监督能力。
三、严守纪律,锤炼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
练就过硬作风,是敢于碰硬的保障。审计人员如果在作风上不过硬,即使业务能力再强,也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攻击,不但不能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而且自己也容易犯错误。
(一)严守组织纪律。审计执法是一种组织行为,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审计人员必须经过组织授权,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审计,不能以个人的名义、个人的好恶搞选择性执法。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保守组织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听从组织安排,服从组织决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不能搞变通,打折扣。各级党委、政府要做审计机关的坚强后盾,维护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人、财、物上给予有力保障。
“人大审了四轮,我们也进行了两次大修改,这样的预算草案提交人代会,我们心里也更有底。”几位列会的部门负责人表示。
提得坦然,审得从容。这都得益于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去年起试行的“渐进式”财政预算审查模式,它既是应新预算法提出的新要求所推出的新举措,更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在预算监督方面的新探索。
起自全体代表重点审查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对县级财政预算审查批准的程序做出了新规定:在人代会召开前,将本级预算草案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向人代会提出审查结果报告。
“新预算法要求延长会前审查时间,扩大收集意见的范围,让代表广泛参与、充分发表意见。要实现这一目标,原来的财政预算审查规程就得修改。”2015年8月,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审查规程修改问题,决定将预算草案审查提前至人代会召开前两个月,让全市254名市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部门预算进行提前审查,尤其是每年选定的重点审查部门。
2016年元旦伊始,离海宁市人代会开幕还有两个多月,海宁市250多名人大代表陆续收到了市民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昌街道办事处等重点审查部门的预算草案。
1月11日,市环保局局长姚卫东带领财务人员来到长安镇,亲自向该镇市人大代表汇报环保局预算草案编制情况。与此同时,其他重点审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都上门向市人大代表汇报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并接受询问。
“随着群众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对环保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适当增加与环保执法相关的资金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在对环保局的预算草案进行初审时,长安镇的24名市人大代表特别关注专项资金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中,包括了市区乱张贴乱涂写清理保洁、市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等服务外包费用,那局里原来的人员、经费是否已相应核减?”硖石街道的市人大代表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部分草案内容提出了质疑。
1月中旬,同样的场景在许村、斜桥、盐官等海宁市各乡镇、街道集中上演。全市15个市人大代表小组分别对5个重点审查部门预算草案提出了百余条意见建议。为此,每个代表小组都形成了各自的书面意见稿,经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财政局和各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促使市政府相关单位开始了第一轮预算草案大修改。
将预算审查提前至人代会前两个多月,这在海宁市是第一次。让全市15个代表小组254名市人大代表一起提前审点部门预算,这在海宁市也是一次新尝试。对5个部门的预算草案,竟提出百余条意见建议,这在海宁市更是史无前例的。
承在专业小组专业审查
在全市代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1月26日,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财政预算审查工作会议,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决算咨询小组成员,对市政府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进行了专业审查,尤其是5个重点部门的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
据介绍,财经工委的预决算咨询小组是海宁市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的专家小组,组成人员大多从事各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在代表就钱“该不该花”进行重点审查的基础上,他们将侧重于“该如何花”进行审查,比如一些预算科目的编制是否符合上级政策,一些专项资金的切块分配是否合理。
曹智慧,市人大预决算咨询小组副组长、市审计局副局长。审查会上,她的发言针针见血:“一是审计结果和财政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于预算草案的力度还要加强。比如2015年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审计发现基础数据不准,存在滞留镇级财政、难以核拨下去等问题,这些都未反映到2016年该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中;二是经常性专项预算与上一年度专项执行情况对接不够;三是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预期40亿元,同比增长90%,增幅较大,应进行说明。”
与此同时,其他咨询小组成员也从各个角度先后提出了60余条意见,涉及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合法性、数字勾稽关系的正确性等诸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梳理这些意见、建议后,正式以书面形式交市财政局和5个重点部门研究处理,要求与代表初审意见一并进行修改,并于一周内将修改结果反馈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对应的代表小组。
一周后,相关单位按期反馈了意见落实的情况:财政局对土地出让收入同比增长90%情况增加了相关说明,细化了各地块预计出让收入,并对照预算草案和2015年度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及绩效评价结果,调整了部分专项资金的安排;环保局的预算安排中适当增加了环保执法人员的工作经费;综合行政执法局对3个服务外包项目中重复计算的人员和经费作出了核减……
市环保局局长姚卫东认为:“这样的审查有‘挑刺’,也有‘栽花’,对规范我们的财务管理很有好处。”
2月2日,海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依法对拟提交人代会的财政报告进行预审,第一轮初审和修改情况同时提交会议。
“有了之前代表和专业小组的初审,感觉今年的会前预审更有针对性,审议时也更有抓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新规程带来的新变化表示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邓灿阳认为,有初审做基础,人大常委会的预审更加全面,财经工委则可以把精力主要放在初审意见未落实或落实不全面的部分内容,为常委会提供更精准的参考。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预算草案进行再修改、再完善, 并继续完善财政预算审查结果报告准备提交市人代会。
合于人代会审查
3月6日,海宁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正式开幕。在此之前,大会秘书处已将第二轮修改完毕的市本级和部门预算草案,提前10天通过“浙江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发至全体市人大代表审查。
“两个月前初审时,我曾提出,市级财政安排118万元专项经费,用于为7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但没有明确具体人数。这次提交会议的草案中,我看到已经补充了具体人数,但据我走访了解,这项惠及全市老年人的政策知晓率并不高,如何确保该政策落实到位?对该专项资金是否有绩效评价?”来自丁桥镇的市人大代表姚明祥,对民政局的部门预算草案提出了质疑。这也是他两个月来第二次就该项资金提出质疑。
“这两个问题其他代表小组和预决算咨询小组都提出过,所以从1月份至今,我们已经按照意见对预算进行了完善。”市民政局局长刘纪清显然有备而来,回答问题时底气十气,“我们将会同承保单位通过电视台、报社定期向社会宣传该政策,同时将保险宣传册发放到户,确保符合政策的老人都能知晓和享受该项政策。另外,我们计划在今年下半年就该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
为使代表审得更到位,海宁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海宁日报》以整版图文的形式,就今年预算审查规程调整的背景、目的、变化,以及会前两轮审查、修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解读。
一、扎实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执法监察工作
(一)充分理解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是市政府今年加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这项工作有三方面的必要性:一是有错必纠。有错必纠,这是我们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初衷。长期以来,我市市、乡两级政府(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在民政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总体看是安全有效的,为维护好受灾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高度关注民生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民政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对象不断扩大,范围不断延伸,资金不断增多。在这种大形势、大背景下,我们原有的工作制度和管理方式逐渐暴露出一些与形势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在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我们一些地方、一些干部已经暴露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二是防微杜渐。防微杜渐,这是我们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的。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他们民生权利的最后一道兜底防线,尤其是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更是老百姓的救命线,是一条高压线,各级各有关部门绝不能挤占、截留、挪用。但我们个别地方、个别干部,却明知此行祸,偏向祸趋之;只看当前,不看长远;只晓得蝇头小利,不知道民间疾苦。一旦资金调度困难,就想打民政资金的主意;一旦资金明确到具体救助对象,就清查其有无历史欠帐,以前政府代其垫付资金现象,希望以此抵扣。这些都是极端危险,极端错误的。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只有通过开展执法监察等一系列过硬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才能有利于教育和保护干部,才能确保民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才能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三是规范管理。规范管理,这是我们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目标。民政事业要实现科学发展,一条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必须要加强民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核心要把握三条:第一条,必须及时。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安排春荒或冬令救助资金时,市必须在5日内办结,乡镇办必须在10日内将救助资金发放到灾民手中。第二条,必须真实。资金的发放必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村委会在接到乡镇办救灾粮款分配数后,必须在1日内完成救济对象的确定和救济数量分配并对其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无异议的方能发放救济粮款。同时,乡镇办及村委会要大力推行临时救助卡制度,妥善保存灾民申请书、村民代表评议会议记录、救济人员公示榜、发放救济粮款灾民签领表等原始资料,不准代领救灾粮款,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可由村委会指定人员领取,并监督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户、落实到人;第三条,必须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建立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严格控制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规范、有效,防止出现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防止出现优亲厚友、、悖理违法等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组织人员督促检查下级救灾款安排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不按时分配下拔救灾款物、截留、挪用上级下拔救灾款物、发放救灾款物帐目不清,手续不完备、短斤少两、导致发生非正常情况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民政资金管理,历来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由于历史、地理等多方面原因,我市自然灾害多,受灾程度深,需救灾救济面广,上级每年都会下拨大量的救灾款物。对这些救灾款物如何管理使用,上级高度关注。特别在今年我市遭受五十年不遇的雪凝灾害情况下,目前上级已经下拨了大量救灾款物,下步还会下拨更多的救灾款物帮助我市恢复重建。在整个恢复重建中,如果我市在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出了问题,我们难以向老百姓交代,难以向市委、政府交代,也难以向上级交代。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牢记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开展好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畅通渠道,快速拔付,确保安全,提高效率,为建设“阳光民政、廉洁民政”提供重要保障。
(二)切实增强做好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主动性
关于如何开展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会前,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大家一致认为,由于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意义重大,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采取纵向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这是开展好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的关键。为此,我强调三点:一要主动加强领导。此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我们的指导思想是要加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领会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二要主动履职。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刚才,明高同志在宣读《方案》时,已经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具体明确,我不再重复。在主动履职的问题上,今天我只强调一点,民政部门作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正确认识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做到在思想上不抵触,在自查自纠上不隐瞒,在整改落实上不敷衍,在对待问题上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完善机制上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要主动配合。在本次执法监察活动中,无论是自查自纠、全面检查还是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明工作纪律,主动配合执法监察组工作,如发现在自查自纠、纠偏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甚至违法违纪的,有关部门必须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
(三)务求民政资金执法监察工作取得实效性
这次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动员大量人力和财力,精心组织,才能保证工作成效。为此,我强调三点:一要确保政治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体现出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出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体现出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政治觉悟,体现出以民为本、为民执政的高尚政治品质。二要确保社会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广大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的浓厚氛围,把党和政府对民政对象的关心真正落到实处。三要确保工作效应。就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通过这次执法监察活动,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系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工作形象,进一步树立全市民政干部特别讲政治、特别讲正气的工作作风,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进一步争取上级对我市民政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努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和乡镇及工矿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摸底调查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的基础,是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建设,也是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扎实组织开展好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迫切需要。去年以来,我市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全面建立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绝大多数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在总结以往做法、巩固已有成果、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的基础上,开展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就是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达到改进工作、完善制度的目的。
二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促进农村低保政策更好地落实,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管理的重要措施。由于我市农村低保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不少地方在家庭收入核查、保障对象认定、低保金计算、民主评困、张榜公示、定期审核、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统计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办法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同时,农村低保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开展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就是为了在准确判研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管理,确保农村低保制度真正惠及农村困难群众。
三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确保农村低保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实施,为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发挥了“兜底”作用。我市农村贫困面相对较大,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繁重。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地方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还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开展此次全面核查工作,就是为了找准“应保未保”的原因,核准“需保障困难群众底数,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使农村低保金真正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四要充分做好此次全面核查工作,是对农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措施、扶贫工作以及各项惠农政策效果的一次检验。农村低保和其他社会救助措施、扶贫工作以及各项惠农政策措施,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其实施效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制度建立起来了,政策规定出台了,资金也层层下拨了,实施效果究竟如何?困难群众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村入户,才能得出真实全面的答案。此次进村入户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就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与困难群众“零距离”和“全方位”接触,也是对我们的工作效果的一次检验。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
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好核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注意抓好重点环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努力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抓出成效。
一要突出核查工作重点。此次核查,是一次农村低保工作的全面核查,要掌握各地农村低保工作实情。短短一个月时间,要把所有情况弄清、摸准,难以做到,也不现实。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和抓住两个重点:一是对各地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进行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这两条收入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底数。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农村低保核查的标准问题,也就是哪些收入需计入纯收入的范围,哪些收入不计入纯收入?比如,农民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经营性收入以及务工收入就要计入纯收入的范围,而抚恤金、学生奖学金、独生子女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医疗救助金等就不应当计入农民纯收入的范围,这个标准在下发的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统一标准。二是对已保障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准确掌握他们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从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掌握方法,核查到位。简要概括,也就是八个字:排查、审核、检查、督导。
第一是排查,就是要抓好年人均纯收入在800元和820元以下的农村困难群众人数的摸底排查工作。各地要结合农村实际,按照自下而上原则的和简便易行的操作办法,在指导村民委员会自查和上报贫困农户花名册的基础上,乡、镇、办要组织力量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市人民政府要抽调力量深入乡、镇、办加强指导,搞好复查工作。
第二是审核,就是要抓好已保障对象的年度审核工作。入户核查保障对象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和收入情况,根据其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提出是否继续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以及相应调整保障类别和档次的意见,按程序及时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低保金的手续,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第三是检查,就是检查基层农村低保工作实际落实情况。检查各地是否按照个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也可由村组提名)、村民委员会民主评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和“三榜公示”确定农村低保对象,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检查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划拨和发放到户情况,基层落实农村低保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情况。
第四是督导,就是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此次核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当地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各地要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此次核查工作的关键和重点,要力戒形式主义、核查过后无实质性效果的现象。在核查过程中,要抓好督促检查,及时指导各地解决共性问题,研究破解难点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要注意发现培养典型,总结成功经验,为规范完善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市人民政府将抽派人员组成农村低保督促检查组,分赴各乡、镇、办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办也要组织农村低保督促检查组,对辖区内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要注重宣传引导。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借助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的机会,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宣传,进一步向群众和社会全面介绍、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的主要内容,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标准、补助水平、申请审批程序、分类划档、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情况,引导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协助政府共同做好工作。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使他们认识到,这只是一项针对生活常年困难群众的救助制度,基本目标是保障缺少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要走向脱贫致富道路,提高生活水平还要依靠自身的努力。
四要认真抓好核查数据统计汇总会商工作。核查数据是此次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成效的体现。数据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因此,要高度重视核查数据汇总会商工作。对乡、镇、办上报的数据,市民政、财政、监察、农业、农办、统计等部门,对照当地农村低收入和绝对贫困人口数据认真进行会商,发现数据失真或有疑问的,要抓紧重新核查。最终确定后,要经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市民政局对各乡镇办上报的数据不能简单汇总上报了事,更不能随意调整。
五要严肃核查工作纪律。核查中,不得错统、漏统、虚报、瞒报,人为缩小或扩大相关数据。要坚决纠正层层分指标、“一户一保”、轮流救助、二次分配等错误做法,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平均发放农村低保金的行为。监察部门要全面做好核查工作全程监督,对核查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督察,严肃查处核查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或干扰核查工作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贪污、挪用、截留、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要把做好此次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核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靠前指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各级领导干部和核查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牢固树立为困难群众服好务的思想,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托与困难群众的期待。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农村低保工作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很多。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真正形成合力。市民政局作为农村低保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具体组织核查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指导基层做好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低保资金预算落实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农业部门要做好农村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引导有劳力农村低保家庭调整农业结构,提高生产效益。监察、审计部门要研究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统计部门要配合做好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统计信息。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政策措施与低保制度的衔接工作,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和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农村低保的基层部门和组织,承担着逐村逐户调查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繁重工作,直接面对困难群众,需要处理群众之间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农村低保这一德政善举能否真正取得成效,最后还要看基层的这“最后一道关口”。因此,要着力强化基层服务网络,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科学整合市、乡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真正做到有机构理事、有人员做事、有条件办事,确保农村低保规范、细致和可持续发展。农村低保涉及人口多、信息量大,要加强农村低保管理的基础工作,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建设相关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减轻基层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