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文

时间:2023-02-08 23:22:3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篇1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篇2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其资金的相关阐述

近20年来,我国的农村学龄少年儿童的健康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由于全国各地经济的差异,很多偏远农村的学龄少年儿童营养状况仍不理想,膳食种类较为单一,影响了优质教育的目标完成。我国很早开始就关注农村学生的营养改善问题,从2011年9月开始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了有效地执行这个计划,国家成立专项资金来支持这个时间较长、影响较为深远并且利国利民的阳光计划。在执行这项计划之后,95%的县区开始提供学生营养餐,对于促进教育改革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是指政府为了有效贯彻执行该项政策所批复用于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资金,主要是用于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及营养状况,需要注意的是所批复的资金应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及时结算、年度平衡”的原则,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随着改善计划实施范围的逐步扩大,资金的管理有效性、科学性以及合规性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1.规避资金浪费,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益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主要是为了保证这项政策的顺利落实,改善学生单一的膳食种类,切实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所批复的资金,属于专款专用,因此,在政策的落实过程中,资金的合理规划,有效管理至关重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资金拨款是否到位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例如,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某地区用于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的资金从省政府到达县市时间跨度长达一个月,学校的相关管理者没有将相关资金及时用于学生膳食的改善,并且在资金分配上,教育条件较好的中学接受的补贴高于教育条件较差的中小学,导致差距越来越大,不能真正发挥政策的积极作用。其次,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人为套利的现象。举例来说明,某农村小学采购的鸡蛋、米面等价格往往高于市场两成左右,而采购的成本与清单也不会及时公布,定期审查,社会各界也不能进行定期的监督,这些都会导致资金浪费严重,影响政策的实施效果。最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能够保证资金使用有度,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调查发现,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使用过程中,少数学校将申请的资金用于建设具有食堂、会议厅以及娱乐功能的大型综合项目,甚至一些学校将申请下来的欠款用于建设家属楼,偿还以前的欠款等,没有把钱用在刀刃上,这与资金是否有效管理是分不开的。因此,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一方面可以将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当资金审批手续下来之后,及时督促资金到位,尽早落实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加强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通过制定资金使用制度,监督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规避资金滥用、人为套利等现象,实现通过这项计划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促进教育发展的良好远景。

2.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目前,教育改革也在通过颁布各项优惠政策稳步前进,教育改革的目标已经从之前单纯地要求量的目标,转化为“质”与“量”并重,更加看重农村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因此,颁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可以大幅度提升农村学生的营养水平,使得学生有充分的精力放在学习上,有利于教育改革的深化,资金的合理使用,高效运营对深化教育改革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资金进行合理的筹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加快资金运转,提升农村学生营养水平,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最终推进教育改革的稳步实施。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建议措施

通过以上阐述,可以得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一方面有利于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是教育改革的要求;另一方面,能够规避各种资金风险,保证专款专用。但是,目前,由于学校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的划拨使用、专款专用的特性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资金浪费严重,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本文针对这些情况,从观念、制度、建设以及员工业务层面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

1.观念层面

应该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一方面,意识到这项资金是属于专款专用,明白其特性,杜绝资金到位之后用作其他用途。学校的管理层应该以身作则,通过学校内网宣传,组织相应的讲座明确资金的特征,杜绝资金浪费,提升员工整体的资金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应该提升相关领导以及员工的资金管理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平,从思想道德层面严格要求员工,并且制定合理的惩罚措施。当发现有资金浪费、人为套利等现象时,应该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杜绝上述现象,有效规避资金风险,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有效管理,合理使用。

2.制度层面

制度是资金合理使用、高效运转的保证。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到位之后,需要制定相应的资金使用制度,考评制度以及监督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首先,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套取和冒领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其次,制定资金使用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依法健全学校财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切实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以往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中,由于账目不公开、不透明导致监督效果较差,存在人为套利的现象。因此,学校可以定期将资金的使用明细情况予以公示,选派一位老师或者家长作为检查员,定期公布资金的使用动向;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以提升资金管理透明度。再次,制定资金监督管理制度。需要注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的监督与管理需要遵循全环节、全方位的监督,确保资金到位至资金使用评价阶段的全环节管理。一方面,设定相应的内控部门与内控人员,对于资金的使用全阶段开展审计。例如,食堂的建设情况投入资金数目,购买食材投入的资金数目,食材的购买是否有人为套利、空闲资金的流转情况,资金是否账实相符等,监督工作做得越细致、越到位,资金管理工作的效果也就越好。另一方面,为了保证监督管理效果,可以开展循环监督、轮岗监督以及交叉监督等形式,提升资金监督透明度。最后,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由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具有专项性,因此,地方的财务部门与教育部门应该专门制定一套与其管理相适应的绩效考评制度。不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绩效考评的指标应该包括资金到位情况、食堂建设情况、交付使用情况、财务状况等几个方面,这些方面应该涵盖从资金审批到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从而提升绩效考评科学性,为后续的资金管理优化提出合理的建议措施。

3.员工层面

人力资源是单位发展的重要资源,为了保证资金管理效果,应该提升财务人员的资金管理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首先,招聘并且选派有经验的资金管理人员。资金管理人员不仅需要有专业知识,还能够根据资金的专项要求正确使用资金,编制科学的资金预算。例如,有的学校食堂建设面积不达标不能够使用资金,对于已经完工的建设项目及时办理竣工结算,认真及时地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对,做出资金的明细账目,并且根据资金的划拨情况以及学校的具体情况合理规划资金,制订科学的资金预算,使资金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其次,可以通过定期的培训,考核等提升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对员工进行定期的讲座,加强员工的资金管理业务水平与风险管控意识,规避资金风险。

四、结语

为了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将学校的食堂列为重点发展的对象,批复资金给予支持,启动并且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无疑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与需要巨大资源投入的系统性工程。本文基于资金管理视角,阐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的背景与资金管理的概念,然后针对现状及资金管理必要性做了相关的阐述,最后通过合理的建议以促进这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文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研究――以江西省为例.江西农业大学,2016(11).

篇3

一是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该县制订了《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萧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资金管理文件,严格执行“日记、周核、月结”制度,明确资金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使用范围,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虚报、套取、冒领、挤占和挪用资金的行为。

实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校长负责制,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会计、出纳、采购、保管等工作岗位职责。先后开展了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和食堂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培训会,对全县748名食堂管理人员、专职财务人员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管理使用培训。

二是集中管理,规范收支核算。该县在县财政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户,将省级拨付、县级配套的膳食补助资金、从业人员薪酬费纳入国库专户,集中管理;学生自缴“X”部分和陪餐教职工餐费全额上缴到县财政局非税账户。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全部使用国库支付系统,对膳食补助专项资金、从业人员薪酬费、师生自缴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各供餐学校每天将食材消耗情况记入“日记、周核、月结”表,每周核算支出平衡情况,每月月末由供货企业根据食材实际消耗金额开具报账发票进行结算。同时全县28所中心学校、县直农村学校在账务管理系统中设置营养餐账套,实行分类支出、分月核算国库支付系统和会计记账系统使用,实现了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集中管理,减少了支付流程,降低了资金风险,有效防止了资金挪用、虚报现象的发生。

篇4

1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现状

1.1营养餐供应内容与形式营养改善计划针对的是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涉及范围较广,人数较多,所以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时,必须因地制宜,依据农村地区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良好的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供应形式主要以午餐、加餐、课间餐等,而供应食品必须以牛奶、鸡蛋、水果及蔬菜等为主,禁止以乳制品、保健品代替。

1.2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标准从营养改善计划主要集中在农村贫困地区,每个学生每天均效用3元的营养补助金。同时自2011年10月开始,将每天生活补助金提高1元,小学生每天生活补助金达到4元,中学生每天生活补助金达到5元,而小学生每天营养补助金达到7元,中学生每天营养补助金达到8元,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膳食需求。

1.3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投入营养改善计划作为改造计划的重要组组成部分,能够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学校的餐饮设施。从改善计划资金投入情况来看,共计投入169亿元,大部分用于建设食堂。而自2011年至2013年,政府又相继投入大量资金,让每所学校都有食堂。同时学生水费、电费及煤气费等公共开支,食堂人员薪酬也由政府承担。

2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问题

2.1通过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目的向学生供应健康、营养的食品,以改善学生健康状况。本文就对农村义务教育224740名初中学生,107003名小学生因病缺勤情况进行调查发现,224740名初中学生中,有68名学生出现消化道系统疾病,有164名出现呼吸系统疾病;107003名小学生中,有32名学生出现消化道系统疾病,有78名出现呼吸系统疾病,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学生饮食营养健康状况相对较差。

2.2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物摄入量达到建议量的百分率调查情况来看,食物分类主要包括粮谷类、蔬菜、禽兽肉、鸡蛋、豆腐、牛奶及植物油等,而学生实际摄入量与推荐摄入量存在很大差异,达标率仅在0.61%至3.26%间,表明学生食物摄入量严重不达标,学校营养改善计划未得到有效落实。

3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策

3.1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不可忽视的问题,也是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学生饮食安全,要求每个试点学校都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以规范食堂工作人员行为,及时发现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让社会大众都能够对食品安全进行有效监督。资金安全也是影响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求试点学校必须安排专人对资金安全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定期对资金账本及学生用餐情况进行有效监察。

篇5

实名制学生信息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校基本信息、报表信息等。实名制学生信息实行分级录入、分级审核。学校和学生基本信息由学校负责组织采集和录入,经系统和审核,报县级教育部门确认入库。在初始使用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时,学校应及时录入当前所有在校学生的基本信息。在每年9月20日之前,学校应完成新生信息的录入与核对工作。学校应根据学生基本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学校于每年9月25日前按照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的要求上报常规报表至县级学生营养办。由县、市审核汇总后报省级学生营养办,各地省级学生营养办于每年10月中旬前将电子数据和书面报表汇总上报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复核后,对各地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进行拨付。

目前,实名制学籍系统建设进展如下:

1.2012年5月2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与基础一司、全国学生营养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了项目启动会,开发单位进场开发。

2.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数据采集指标和统计报表以签报形式送基础一司、基础二司、全国学生营养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征求了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体现到系统设计中。

3.2012年5月18日,召开了学籍业务专家研讨会,进一步征求对数据采集指标、统计报表和系统原型设计的意见。

篇6

在这些文件中,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厘清了政府、部门和试点学校各自的管理职责,明确了供餐内容和模式,并重点对食品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和食堂建设管理等主要方面提出了要求。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管等多方面,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

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重点对监测对象、监测指标、评估方法、评估管理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领导、应对要求、信息报告和等做了详细规定。此外,全国学生营养办还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监督举报制度,同时,利用新媒体宣传政策、信息、回应社会关注的问题并试点学校建立膳食委员会。

志愿者制度保障营养餐

8月27日,全国学生营养办要求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服务制度,招募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并对营养改善计划志愿者主要工作内容、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据了解,志愿者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参加相关会议、开展相关调研、参与营养健康教育、帮助制定营养膳食食谱。监督营养改善计划执行,监督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跟踪了解和监督学校供餐、监督信息公开。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参与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解释说明和宣传、搜集相关舆论并提出引导意见和建议,以及了解、总结和推荐工作典型等。全国学生营养办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6个月,志愿者每年认定一次。全国学生营养办常年接受志愿者的报名申请,特别鼓励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参与。申请者登陆教育部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志愿者备案登记表,经全国学生营养办审核合格后即可成为志愿者。

全国学生营养办还要求,各相关省于2013年底前,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制定可行的志愿者管理办法,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志愿者的管理工作,为他们从事志愿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确保志愿者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利用学籍系统监管

我国自2011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就餐的健康计划。中央财政先后拨款160亿元用于解决2600万贫困地区学生吃饭经费,利用公益组织的希望厨房、桂馨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免费午餐等项目,为我国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基础。

篇7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

(一)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学生食堂建设资金和“校安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把学生食堂作为学校建设的主要内容,科学规划,落实资金投入,逐步使食堂供餐成为营养餐实施的主渠道。同时,要为学校营养餐的实施配备留样柜等必要设施,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

(二)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和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相关配套政策,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工资、水电煤及运输费等成本全部纳入县区财政预算,由县区财政承担,确保每生每天3元营养餐补助足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

(三)合理配备营养餐工作人员。各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公室,配备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专干。各学区、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小学要配备一名营养餐专干,村学、教学点由学区安排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策,依法规范管理

(一)执行国家制度办法。各县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和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事件处理暂行办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办法,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

(二)落实校长负责制。校长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对营养餐资金安全、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各县区教育局要会同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利用暑假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所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相关的工作。

三、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一)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作用。牛奶、鸡蛋等学生营养餐主要原辅料必须由县级政府统一招标,集中采购,严禁学区或学校独立招标采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营养餐采购、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监管。

(二)规范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必须有必要的防鼠、防蝇和防潮设施。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由学校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建立和实行查验制度。学校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三)严格落实食品留样等制度。食品贮存应该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该在存贮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食品加工必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营养餐实施学校必须建立营养餐留样制度,留样食品不得少于100克,盛放在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并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信息,放置在留样柜中必须满48小时。

(四)科学合理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参照学生营养标准和配餐指南,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质量。学校食堂要不断丰富供餐内容,增加花色品种。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每周或每月更新轮换食谱,调节营养餐供应品种,提高供餐质量。

四、完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一)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各县区、各学校要建立以学生学籍号和身份证号为依据的详细的营养改善实名登记制度,由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县区营养办备案。县区营养办和学校要对学生人数、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禁套取、冒领资金。

(二)建立营养餐公示制度。学校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及时公布受益学生名单、经费账目、供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并必须每天对营养餐食谱和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建立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学校必须建立学生营养餐发放登记制度,登记表每天都要由学生签字确认。学校要每周组织学生对营养餐供应情况作出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认真听取学生的建议,不断完善营养餐食谱,确保孩子们吃的营养,吃得满意。

(四)建立营养餐成本核算制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从学生营养餐中赚取不正当利润,确保营养餐真正达到“等价优质”的标准。学校所提供营养餐要便于量化核算成本,尤其要明确粥类、汤类、炒菜和水果的量化标准和成本核算标准。

(五)建立营养餐资金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要单独管理,单独核算,严禁将营养餐补助资金与“一补”资金放在一起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篇8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提升普及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营养改善计划的知晓率,大理市采取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齐上阵的“立体报道”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发动,各中小学发放宣传册6万多册,同时加强对营养餐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系统全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及制作学生营养餐的技术及专业知识。

因地制宜,分级管理。大理市教育局及各中小学主动作为,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破解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补助资金有限、食堂基础条件差、食品安全监管难的“三大难题”,结合各校实际,合理确定供餐方式。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该市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采取食堂供餐或营养加餐两种方式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有食堂并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按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集中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没有食堂或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采取“牛奶+鸡蛋或牛奶+糕点”的方式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或课间加餐。

篇9

(一)党政高度重视。为全面实施好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确保其安全性和实效性,我县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落实了以政府为主体的责任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二)部门协调配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是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事关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我县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县卫生局对学生健康状况作了健康监测并建立了学生健康档案,指导学校进行卫生防疫和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县卫生监督所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每学期都要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对食品的留样、进出货登记、定点采购、操作流程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同时对操作不规范和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的现象进行现场培训纠正;县质监局不定期的到学校进行食品质量监督,严格控制有问题食品进入校园,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三)制度建立健全。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过程的管理,我县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预案》、《学生营养计划档案管理办法》及各项目标责任书,保证学生营养计划工程质量和资金的规范运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春季开学初,县教育体育局与各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签订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学校与班主任和营养餐管理人员层层签订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提高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安全性。

二、加强责任监管,确保用餐安全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2013和2013年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和鸡蛋的采购均严格按照政府招标程序进行,挂网采购价格的确定由县政府采购办、县财政采购股、县纪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结合市场价格论证而定。牛奶的中标企业是成都伊利乳业有限公司,鸡蛋的中标企业是省市明仕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而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实行定点采购,定点采购的供货商的准入证由县质监、药监、卫生、教育四家单位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审批。学校和食堂食品定点采购准入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程序合法、规范。食堂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环节均按上级要求执行。对于原材料供应企业,我们严格质量、安全、卫生,确保与学校营养餐管理人员做好交接,加强营养餐配送、保管、发放等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多措并举,合力确保安全,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严格食品质量监管。我县的营养供餐模式为“牛奶+鸡蛋”。为确保学生营养餐的质量安全,每期开学初,落实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工作组,对学校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营养餐储存室是否规范、是否卫生整洁;食品储存是否安全妥善、有无过期变质食品;学生是否卫生使用营养餐;营养餐的垃圾回收和处理是否妥当等。检查结果显示全县学校均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条例和全县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范操作。各校伙食团均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学校卫生从业人员每年都进行了健康体检,并持证着装上岗,做到了规范有序。

(三)严格敦促检查考核。一是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学校每期开学“安全第一课”,老师们均结合学生营养餐讲解牛奶的饮用、鸡蛋的食疗以及营养搭配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常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二是统一标志规范管理。统一设置并在学校醒目的位置上悬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标志牌,各校均要求班主任认真管理和有效指导学生规范用餐,不得将学生营养餐流于校外,确保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三是建立起膳食委员会。各学校均建立了由学生、家长、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拟定了膳食委员会的管理制度与主要职责,对学校实施营养餐的各项措施和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四是定期抽查严格考核。2013年来,我县先后两次召开营养餐培训会,各学校校长、食堂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县卫生、畜牧、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等单位人员就如何确保食品安全和如何检测食品卫生,食品加工程序、储存方式、质量与安全、营养配餐等有关内容进行了培训。同时,定期抽查学校执行营养餐的情况,及时处理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纳入对学校的年终评估考核内容。截至目前,全县学校无一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食堂建设,完善就餐模式

为进一步强化营养改善计划配套的学校食堂建设,2013年,我县根据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食堂学校改造精神,规划建设四所学校食堂,建设面积1291平方米,总投入2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0万元,县投入118万元。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的有关程序进行,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等方面,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目前,大堡中学食堂已动工修建,其余三所食堂建设已挂网招标。对其他食堂条件较好的学校,我们将进一步听取膳食委员会等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和有利于学生营养健康的原则,逐步完善就餐模式。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实施

篇10

问:主持人好!我是XX报社(电视台)记者XXX,我想请问发言人的问题是:我市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又有怎样的打算?

答:感谢记者朋友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下面我代表市教育局谈一谈营养改善计划在我市实施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程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营养改善计划因覆盖面广、涉及环节多,而且是从最贫困地区起步,基础条件比较差,管理能力比较弱,又没有先例可循,实施过程中的确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规范管理问题。个别学校责任落实不到位,食材质量得不到保证,资金管理不严,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二是食品安全问题。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采购链条长、环节多,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有限;工勤人员配备不标准,临聘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专业营养膳食知识,也给食品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三是我市农村地区学校点多面广、交通不便,个别学校食堂简陋,食堂供餐受到局限。

营养改善计划是事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营养健康、事关教育扶贫攻坚、关义务教育公平发展、事关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重大工程。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更好的惠及孩子,让人民群众有切实的获得感。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让学生吃得营养又安全”的目标,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狠抓关键点,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抓牢两个责任。抓牢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的主体责任,明确局长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校长的直接责任、食品安全员的具体责任,建立完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中心校、试点学校和学生家长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责任制,纳入各级纪委监督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抓紧“两个安全”。抓紧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两条线。完善并严格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食堂管理、实名制管理、信息公开公示、安全应急预案、食品安全监管、食堂建设等制度,以高标准严要求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借助互联网、公示栏等促进食堂原料储存、食品加工、供餐、食材价格、带量食谱、受助学生名单等数据信息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实名制系统管理要求操作,对计划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据实拨款,坚决防止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行为。

篇11

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发展,我县于2012年4月份启动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教育局积极探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现将一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共19所,其中小学12所,初中7所,学生共有7487人,其中有小学生4370人,有初中生3117人,采用食堂供餐的学校有19所,其中小学12所,初中有7所,全县学校没有向企业(单位)购买供餐。按照每生每天4元的生活标准,供餐模式为“鸡蛋+牛奶+等价食品”。到目前为止,学生食用情况良好,无不适、中毒事故发生。

二、 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了“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人任成员,制定了《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教育局和各校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和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制订学生营养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立体化的管理网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2、宣传教育,提高认识。我局要求各学校必须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并通过板报、橱窗、课堂、专家讲座等形式培养学生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各学校结合校情因地制宜开展了系列教育活动,每校均开展了营养知识专题集会或主题班会教育活动。教育局组织各学校校长和营养餐管理人员,邀请蒙牛公司专业人员进行营养安全知识讲座,收到很好的效果。

3、规范流程,保证质量。要求各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营养餐工作,有专人接收,登记造册,查看并索取票证,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严禁不合校食品进入校园;学校必须有单独合适的营养餐存放间,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防止食品感染和安全事故发生。每所学校都有专人值班,做好双休日及节假日的防盗工作。

4、检查整改,规范运行。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定时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学期,教育局联合卫生、食品等部门对全县学校食堂管理和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了营养改善计划运行有序、操作规范。

三、 存在问题

    1、厂家供货运输难。我县是山区,交通复杂,加之学校布点分散,供货企业运输难。一次送5天的食品,这样不仅要增加对学校储藏室、冷藏设备、加热设备等基础性建设的资金投入,而且也大大增加了食品在储存中的安全风险度。

    2、食堂改善达标难。过去建设的食堂,由于当时投入少,标准低,大多不能达到国家食堂标准。实行营养餐以来,绝大多数食堂需要重要改造,需要大量资金,县财政和学校资金压力特别大。

    3、营养食品浪费现象较重。营养加餐总体上还是牛奶、鸡蛋、馍片、水果,时间一长,有些学生就出现了厌食、挑食现象。虽想尽办法,在不影响营养前提下,照顾学生口感、口味,但众口难调,还是有个别学生乘老师不注意的时候,把营养食品扔掉不吃,造成浪费现象。

四、2014年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等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确保此项工作稳步实施;二是继续做好食堂建设工作,落实规划,明确进度;三是继续做好宣传工作,把握政策,明确方向,使这项惠民工程真正深入人心;四是做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利用假期,对有关学校的校长、总务主任、财务经办员等进行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今后工作更规范、更专业;五是稳定和加大后勤队伍建设,要求从县营养办工作人员到学校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后勤管理队伍要相对稳定,便于科学、高效工作;六是严格要求各校认真做好营养改善计划档案整建和管理工作;七是做好学生营养监测和身体监测工作。

总之,县教育局将以努力把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放心工程”、“营养工程”、“满意工程”为目的,做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教育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篇12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组长,党政办、监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担任,社会事业发展局学生营养改善管理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实施。

2.建立责任体系。新区管委会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

(1)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对学生营养食谱和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2)监察局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审计。

(3)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拨付、监管及食品配送招投标监督工作。

(4)经济发展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生产成本调查和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5)工商分局负责供餐服务企业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管理。

(6)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及托餐家庭(个人)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

(7)质监部门负责对供餐企业食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

(8)各镇政府负责本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

(9)各镇中心校对本镇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及时报告食品配送异常情况,统计核对当天、当月学校学生食品发放数量,建立专项资金账目并负责核算。

(10)各有关学校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安排专人领取营养食品,妥善存放,每天按时、按标准发放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并做好实名登记工作,按月汇总上报。

3.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细化目标要求,靠实工作责任,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各镇政府和中心校要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供餐方式和流程

(一)供餐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2012〕5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对试点贫困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校200天计算,每生补助600元。补助资金不得发给学生或学生家长个人,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

根据《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全省可选用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三种供餐模式,结合新区目前学校食堂供餐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为了尽早为学生供应营养餐,启动阶段新区先采取通过各中心校招标确定企业统一配送、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模式,供餐内容为早餐或课间加餐。当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能具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条件时,新区托管乡镇学校将逐步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供餐流程

1.制定学生营养食谱:参照《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方案》中“营养配餐标准”,为便于操作,确保尽快实施,新区暂时确定为: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早餐供应:牛奶1袋(200毫升)、鸡蛋1个,烤花卷1个(100克);星期二、星期四早餐供应:伊利优酸乳1盒(190毫升),小烧锅1个(100克),苹果1个。当启动正常后,在供餐品种、营养成份、价格相当的情况下,适时予以调整,逐步完善营养配餐标准。

2.食品采购及配送接收。按照甘政办发〔2012〕27号文件中关于“鼓励学生营养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建立食品生产供应基地”的精神,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牵头,通过镇中心校公开招标,确定供餐企业及采购品种、价格,并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及质量安全保证协议,由中标企业统一为新区托管镇学校供餐配送,各中心校在招标时必须发招标通知,竞标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经销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清真食品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配送食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学校要确定专人接收供餐企业配送的食品,并按时、按量分发给学生。要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接收、保管、发放登记工作,建立食品收发台账。

3.存贮、加工食品。供餐企业和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严禁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流向学生餐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严禁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提供。食品添加剂应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要求的范围、用量和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不得向学生提供隔餐食品、腐烂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食品在烹饪后至学生食用前的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得向学生提供冷荤凉菜。

4.供餐。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伙房)统一提供食品。学校校长或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企业和学校食堂(伙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5.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个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保存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记录。

三、建立管理系统

1.建立学生实名制管理系统。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要求,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实行联网式电子化管理,项目包括:“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生电子照片、家长姓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所在学校”等内容。校长对学生资格审查负全责,学生信息由班主任登记造册,校委会成员分工负责审核学生信息登记情况。

2.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制度。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牵头,会同镇卫生院、中心校建立学生健康检测指标体系,对学生身高、胖瘦、贫血率等指标进行跟踪调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测评估小组调查了解学生营养状况,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资金管理制度。新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各镇中心校、各学校要建立独立帐户,严格帐目管理,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营养餐费用直接发给学生及家长个人,不得用于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

1.农村学校食堂(伙房)现状和供餐能力

新区托管乡镇5所寄宿制学校,食堂仅能够对寄宿学生供餐。面向全体学生供应营养餐存在一定困难,需要进行扩容改造。其余43所学校没有食堂(伙房),需要新建或改造。

2.新建、改扩建食堂(伙房)建设规划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