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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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论文

篇1

2《企业政治学》的建构及其内涵

一门学科能否构建和独立存在,不仅取决于是否有其研究之对象和解决之问题,还要取决于有其独立之理论,因为理论是经过整理的关于此学科的研究对象及答案的知识,是围绕学科结构体系将相互依存的概念和原则合理组合起来的知识体系。如此同时,一个新型学科的构建除了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面、系统、完整的分析之外,还会由于此学科的研究深度、广度和力度的需要必然涉及到毗邻学科的相关知识的支撑,甚至对于某些特殊的学科而言,其毗邻学科的研究成果还会在根本上对其构建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业政治学》当然也不例外,如果要想构建一门新型的《企业政治学》学科的话,那么也就自然而然地需要描述“企业及其活动”的其它相关学科的支持。围绕“企业及其活动”业已形成企业会计学、企业经济学、企业组织学、企业行为学、企业管理学、企业伦理学等一些相对成熟的学科,这些学科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及其活动”的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并分别在各自的领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则天然地构成了《企业政治学》的理论支撑。因此,建构《企业政治学》除了对其研究对象和学科问题进行广泛深入地展开之外,也必须学习和借鉴其它关于企业及其活动的相关学科的理论和实践的成果,这些学科包括企业经济学、企业管理学、企业行为学、企业伦理学等。

企业经济学主要研究企业的经济运行规律,属于微观经济学范畴,是我国的一门新兴的经济学科,其主要内容包括筹集资金、购买生产要素、组织生产、销售产品、分配收入、扩大再生产以及扭亏为盈等活动。除此之外,由于企业经济的运行离不开社会和整个国民经济,企业经济学还涉及与企业经济运行的外部条件相关联的一些内容,如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作用和影响、宏观对微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指导,企业对国家的遵从和调整等。企业管理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综合性的科学,其研究的目的就是通过合理利用人、财、物、信息等资源来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就是以提高生产力、协调生产关系来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企业在进行任何一项管理活动时都直接体现为两个方面:即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管理主体必须是人,而管理客体可以是人,也可以是财、物、信息等。这种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形成的管理关系就是企业管理中“本源”的管理关系,它与社会关系、技术性关系、法律性关系、经济性关系不同。企业伦理学是当代西方企业管理学流派中的一个重要流派,是一门研究企业伦理现象和规律的学科,是因管理学与伦理学的双向互动和交叉而产生的,属于应用伦理学的一个分支。所谓企业伦理就是企业活动中的伦理,即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构成的各种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企业伦理现象则包括企业的伦理行为、伦理选择、伦理评价、伦理悖论和伦理意识等;而企业伦理规律则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构成的伦理关系种类及其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及处理所有关系应遵循的道德法则。通过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领域的“企业及其活动”的比较可以发展,作为政治实体的企业在政治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尚没有充分地进行挖掘和研究,还缺少通过政治学来界定“企业及其行为”的内涵和外延,从而导致《企业政治学》的缺位。为了更好地找准企业在政治市场中的位置,更好地发挥企业的政治功能,就必须使企业真正纳入政治学的研究范围并进行政治学的学科定位来构建《企业政治学》。

篇2

那么,我们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什么缺陷呢?

一般说来,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或者说在对社会、政治问题的观察中,有两种基本的方法,一种是“应然”的方法,一种是“实然”的方法。所谓“应然”的方法就是研究事物应该如何如何的方法,所谓“实然”的方法就是研究事物实际上如何如何的方法。所以,“应然”的方法是一种从原则出发进行演绎和推理的方法,而“实然”的方法是从实际出发进行分析、综合和概括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在研究中本来是可以互相补充的,但这种相互补充必须要以“实然”的研究为基础。而我们在研究工作中的缺陷正是片面地强调“应然”方法的结果。

长期以来在我们的理论研究中充斥着“应然”的方法。人们在研究某方面的问题时,先是怀着某种愿望,然后从某些原则出发去推论出为了实现愿望应该如何如何的一系列结论,并以为这样就达到了研究的目的,而不管实际上情况如何。但是实际的情况往往是按照“不应该”的方向发展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理论与实践的严重矛盾。面对这种矛盾,从应然出发只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把应该如何如何的结论变成空洞的说教,表面上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对实际问题根本不起作用;一种是就问题解决问题,而把应该如何的结论丢在一边不管。显然,这两种办法都不能解决“应然”的方法所造成的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形成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结果。这就极大地败坏了理论的名声。我这里不想分析人们之所以陷入这种教条主义研究方法的原因,我想,原因可能是很复杂的、多方面的,分析这些不是我这篇文章的任务。在这里只要提出问题就可以了。总之,这种研究方法的特点就是或者从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拿来几条原则,加以推论和演绎,得出某些结论,指出在某个问题上应该如何如何;或者从西方某些学说中搬来几条原则,加以推理和演绎,得出另一些结论,指出应该如何如何,等等。例如关于民主问题的研究就是如此。人们从经典作家那里搬来关于民主的阶级性原则和关于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原则,推论出社会主义民主优于资产阶级民主的结论。由于我国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我国所实行的民主也是优于资产阶级民主的最高类型的民主。由于从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中引申出多数人对少数人统治的概念,从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因此可以进一步推论出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结论。因此,一切权力应该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机构应该是最高权力机关。因此各级领导者都应该是人民的公仆。为了使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就应该制度化、法律化;就应该建立各种参政制度和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就应该树立民主的作风。为了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水平,就应该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质,等等。所有这些应该如何如何,听起来都是很好的,也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一定的规律。但是如何去实现这些“应该”,特别是如何解决在现实中发生的与之相反的一系列“不应该”的情况,这种研究方法就无能为力了。

“应然”的方法在对西方民主的研究中也存在着同样的缺陷。他们也是从西方政治思想中搬出一些原则来推论出一系列的应该如何如何,而对于西方民主的发展中,究竟是一些什么因素在推动着这一历史进程的发展并造成当今西方国家民主发展的现状的,“应然”的研究方法也是无能为力的。

由此可见,无论是对于社会主义民主还是西方的民主,“应然”的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与民主的实际发展状况都没有什么真正的联系。

为了推动和预见社会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实际发展,我认为应该提倡和强调“实然”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要求:1.首先要弄清所要研究的问题的各方面的现实状况到底是怎样的;2.探讨这种现实的状况是怎样造成的?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在造成目前状况的过程中每一种因素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这些因素之间是如何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其相互作用的过程是怎样的?3.再进一步就是要研究这些因素是怎样产生的?它们产生的各种具体的条件和背景如何?4.在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中,这些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又会发生什么变化?人们可以和应该如何影响这些因素的状况以及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状况,并通过这种影响来达到人们的某种目的?5.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概括出一些理论上的结论,揭示出一些规律来。

这样一种研究方法显然和“应然”的研究方法不同。但它并非就事论事。它不但需要理论指导,而且还需要有驾驭和运用各种理论的高超的能力,并通过研究而概括出一些真正的理论来。这种研究还要吸收“应然”研究中的某些积极的成果,以使研究能和实现人们的一定目标结合起来。

进行“实然”的研究,第一步就是要如实地、正确地描述现实的状况。这个问题看起来容易,做

起来却是很难的。它不仅要有很高的理论水平和洞察力,而且还要有很大的勇气。现实虽然是每个人都生活在其中,因而每个人都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但是人们对现实事物的观察从来就要受到观察工具的影响,而在观察工具背后则又有某些理论在支持着它。这方面在社会科学中尤其如此。因此,若没有一定的理论作为分析框架,要想如实地、正确地描述现实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对现实的描述往往又可能触犯人们某种既成观念,特别是这种观念背后的利益,因而带来政治风险。这就需要人们有相当的勇气。从以上两方面即可看出,要想如实地描述现实的状况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了这一步,我们就为“实然”的研究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再进一步分析各种影响因素和这些因素可能的发展状况,也就比较容易了。

所以,如实地、正确地描述现实乃是一项最重要的工作,特别是当我们要揭示现实的运行机制时,更是如此。为了要很好地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有一个适宜的理论分析框架。这一框架的宏观层次的理论是经典作家早已为我们准备好了的,这就是唯物辩证法。它的最基本、最核心的观点就是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之中不断地向前发展的。这种发展的过程经历着从量的变化到质的变化,而且循着螺旋形的路线曲折前进的。这种发展的轨迹是由各种力量相互作用的合力表现出来的。这种发展的动力是事物内在矛盾的对立和统一。这就是我们进行“实然”分析在宏观上的理论指导。

但是,用宏观的理论直接地分析各种具体的现实事物还不行,因为它太抽象。由于太抽象,在分析具体问题时每个人都会有不同于别人的个人的理解,其结果往往陷入片面的和错误的认识。例如长期以来,人们把哲学上的对立统一规律直接用于分析具体事物,把哲学上的矛盾的斗争和矛盾的统一简单地等同于现实生活中具体事物中的斗争和统一。于是便片面地强调事物的斗争性,到处人为地设置对立面,用所谓的两分法去对待一切复杂的事物。其结果便造成长期的人与人之间的分裂和对立,对社会发展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特别是所谓的两分法,已成为人们思维的定势,其危害是很深远的。它使人们在思考任何事物时都只注意两端,而忽略了更为复杂也更有意义的中间地带和中间环节。回顾我们多年在政治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中所发生的错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滥用对立统一概念引起的。这就说明,把宏观理论直接用于分析具体事物的不可行性。所以我们可以说,揭

示的世界发展的宏观理论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它缺乏一个中观和微观层次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合于一般人分析具体事物的分析工具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理论框架。这就需要寻找适合于这个要求的分析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中、微观层次的理论框架。

寻找适合的概念工具,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工作,它必须符合一些必要的条件:它必须能体现宏观理论的精神,又必须能如实地反映事物在中、微观上存在的状况。宏观理论的精神已如前述,就是承认事物都是处于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不断向前发展的。而事物在中、微观上存在的状态,一是表现为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既互为条件、相互依赖,又因利益的和意志的差异而互相作用的状况;二是表现为事物相互作用在形式上的多样性和方向上的确定性;三是表现为事物相互作用中各方在地位上的不平衡性。这就是说,我们所寻找的概念工具必须符合上述的要求。我认为,当代社会科学的深入发展已经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合适的概念,这个概念就是“权力”。

权力这个概念过去我们理解得比较狭窄,即仅仅是指国家政权及其派生物。但是当代社会科学的研究已经把这个概念的涵义大大地扩展了,并已形成共识。那就是把权力作为一种广泛的影响力来看待。因此认为,一般地说可以把权力定义为:根据自己的目的去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这就是说,权力是一种力量,依靠这种力量可以造成某种特定的局面或结果,即是使他人的行为符合于自己的目的性。这样就赋予这个概念以广泛的适应性和极大的灵活性,因而它也就被引入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军事学、国际关系学等社会科学的多种领域,成为人们分析该领域内事物相互作用的普遍性工具了。在政治学领域中使用权力的概念,就应将它具体化为政治权力,以区别于其他领域中的权力。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就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的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这个定义中包含着政治权力的如下一些要素:第一,权力主体;第二,目的性(即利益);第三,强制力(亦包括非强制力的借用);第四,权力作用的对象(即权力客体);第五,权力主体对客体的一定作用方向与方式;第六,权力格局;第七,权力关系的稳定程度。

由此可见,政治权力所反映的是各种政治体(群体或个体)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状况,并强调这种影响、作用和制约的方向、不平衡性和实际结果。只要我们不把各种政治体看作是孤立的和静止的,那么在其相互关系中就必然贯穿着权力现象。所以用政治权力这一概念工具去研究和分析政治现象,既符合于宏观理论的精神,又能如实地反映事物存在的基本状态。因此,不但不应排斥政治权力概念,而是应该把它吸收进来作为自己在中、微观层次上的基本分析工具,并以此来建立新的政治学体系,即体现着“实然”研究方法的政治学体系。这样,我们就为“实然”的研究方法找到一个好的、有效的分析工具。

但是为了进行“实然”的研究,仅仅有政治权力这个概念工具还不够,还必须以此为基础来构造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我认为,这个基本理论框架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政治权力的主体;第二,政治权力行为;第三,政治权力关系;第四,政治权力运行机制。

政治权力主体所涉及的是政治权力能量的源泉问题。政治权力之所以能在政治过程中作用于他人,就是因为它具有一定的能量。这种能量是权力主体的能动性通过其结构而转化的。因此就应该研究主体的特征和结构,结构与功能的关系,以及各种具体的政治权力主体的状况。

政治权力行为所涉及的是权力主体如何作用于客体以及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问题。这就要研究政治行为产生的条件和过程,研究政治行为和政治心理的关系,研究各种政治行为模式。

政治权力关系所涉及的是各种政治体之间以政治行为为中介所形成的特定格局。研究这种格局所体现的客观实在性,及其形成的现实条件,进而研究各种政治关系模式等等,就使我们能进一步认识政治权力的运动及其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

政治权力运行机制则是要研究政治权力运行的总的规律,包括政治权力运行的原理、政治权力能量形成的机制、结构与功能转化的机制、政治行为的运行机制等,从而使我们对政治权力的认识达到更深的层次。

把上面这几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所构成的政治权力的理论分析框架,就为“实然”的研究方法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理论工具。并可能对我国政治学研究的新体系的形成产生直接的影响。

作为新的认识工具,它应能使我们认识原来认识不到的东西,犹如显微镜和望远镜那样。

例如关于民主的问题,如果我们从权力现象的角度去观察,我们就会看到,民主主要表现为一种自下而上运行的权力。它是在政治管理系统中处于被管理地位的多数人对于处于管理地位的少数人的制约。这种制约一般地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决定由社会上的哪些人去充当管理者,这是以选举和授权形式实现的;二是影响政府的决策和政策的执行,这是人们运用政治权利采取选举之外的其他形式实现的。如下图所示:

(附图)略

篇3

在不同地方,这种单一性的表现尽管不同,但单一性的特征却显而易见,类型相异的文明中各种制度、设施、生活方式,甚至是思维习惯在很大程度上均表现出单一性的一面。特别是在政权组织形式方面,就每一个历史阶段而言,古代社会似乎毫无例外地印证着某种同一性:或者民主政治,或者纯粹的君主政治,或者神权政治,几乎每一种政体都能在某一时期轮流占据统治地位。只是到了近代,这种单一性特征才宣告结束并开始向多元化发展,“近代欧洲给了我们一切政体、一切社会组织试验的样本。纯粹的或混合的君主政治政体、神权政治政体、共和政体、或多或少的贵族政治政体,曾这样同时繁荣昌盛地存在着。”“社会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虽然在性质上旧制度是落后的,但就体系机制的完备程度而言却是比较高的。演化发展出一套先进的制度体系是制度文明演进的题中之义,在制度体系内部各个制度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关联、相互依存、衔接有序,这样制度文明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整体效用。17-18世纪以前,欧洲的君主政体占据绝对优势,世袭制与君主制相伴而生。随着时代的进步,君主制逐渐走向衰朽,世袭制则强化了此种罪恶与落后。美国独立战争的启蒙思想家托马斯•潘恩指出,世袭制的罪恶在于它因循每个君主承继者性情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依靠偶然性的事件、冲动的情感进行统治,使生气勃勃的大自然秩序被颠倒,“世袭继承制是对君主政体的讽刺”,“它把君主变成一个任何儿童或都能担任的职位,从而使君主政体显得再荒唐可笑也没有。”不仅这些,他还认为君主政体、世袭制所祸害的决不只是某个国家,还包括整个世界。共和制政府则站在君主政体的对立面,其设置纯粹是为了关照集体和个人的公益。大革命洗礼之后,共和政体逐步取代了君主政体。正如与君主政体相伴生的是世袭制,在潘恩看来代议制也和共和政体如影随形,“它无需同任何特定的形式相联系,但是它却很自然地同代议的形式结合起来,因为代议制最适合于达到国民要付出代价来支持的目标。”

他进一步指出,代议制建基于社会、文明之上,以理性、经验和自然为指导,因而代议制增加了共和制的优势,这种制度不仅能够尽可能地延揽人才、创制符合理性的法律、集中全社会所需要的知识和整体利益,使政府始终保持成熟、稳定的状态,避免知识和权力的相互脱节,而且也预防了世袭制下个体的偶然对整个国家所造成的持续性消极后果。基于此,共和制远非君主制所能比拟。君主制为共和制所取代,世袭制为代议制所替代,已经成为近代欧洲制度文明演进的必然结果和确定不移的发展趋势。第三,时代性特征比较显著。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类在特定的历史阶段都会产生认识、改造世界、社会及自身的成果,反映在调整和改善社会关系方面的成果即是制度文明。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所处的环境和任务各异,产生制度文明成果的类型也就不同。在不同历史时期和社会发展阶段,先进制度成果的诞生即意味着制度文明的演进。这些制度成果为何会在此时代、时期而没有在彼时代、时期产生,可以说是特定时代、时期孕育的结果。由此看来,制度文明成果不可能不打上时代演化的印记。在西方古典民主时期,在奴隶制的城邦政治背景下,妇女、奴隶、外邦人被摈弃于政治生活之外,民主只为少数人所享有,因此这一时期的制度文明可以被概括为奴隶制民主文明;在神学笼罩的中世纪,尽管神权统治一切,压抑和窒息思想进步以及社会发展的活力,但同时也正是由于宗教的保护,使古老的希腊、罗马文化遗产得以留存,避免了由于罗马帝国后期战争频仍的破坏而导致西方文化断裂的危险,从这种意义上说,这一时期的制度成果可以称之为神权制文明;到了中世纪后期,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神权体系日趋成为欧洲社会进步的严重障碍,近代制度文明的演进自然应运而生。托克维尔指出,西欧社会到了中世纪末期已经呈现出变乱纷繁的情势:各个国家之间相互了解、交流,相互学习和模仿,但又相互观望、倍感困惑,主要原因在于许多民族一方面对自己历史上沉淀流传下来富有特色的制度失去了信心,而另一方面又感到别的国家的制度与自身的制度相比并不具有多少优势。“于是很自然地就出现一套共同制度的设想,这种制度正因为它既非本国的,也非外国的,所以能适用于无论何时何人。”这种共同制度设想的出现即预示着欧洲制度文明终将突破神权政治体系的羁绊而发生演进。作为时代产物的宗教改革运动应时而生,在形形的国度和各种非常不同的环境中,欧洲到处弥漫着制度变革的风气。“如果我们发现,尽管运动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而它追求的目的是一个,获得的结果是一个,保持的特性是一个,那么很明显,这一特性超越了条件的差异和机会的不等,它必然是这一事件的基本特性,而这一结果必然是它的基本目的。”12至16世纪,欧洲一直发生着缓慢而又不易被察觉的变化,似乎有一种力量要将整个社会引导到某种具有崭新形式和发育成熟的阶段。在这一时期,君主制逐渐代替神权制而成为制度文明演进的潮流,君主政体在欧洲不同地区纷纷建立,“君王就像一个可以安装在许多异样躯体上的头颅,不同种子结出的同样果实。”

篇4

墨子确认客观存在的真实性,主张“以名举实”。他说“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2]346“举,告以文名,举彼实也。”[2]349这就是说,客观世界是实实在在的,由这种客观世界的实在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才构成“名”,(概念、观念),“名”是由“实”而获取的。墨子认为,人类的知识是从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得到的,进而强调实践的重要性。梁启超著《墨子学案》,有云:《经》“知,材也。”(《经说》),“知也者,所以知也。而必知,若明。”(即指思维的神经系统)《经》“慮,求也。”(《经说》),“慮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齯。”(即指思维)。《经》“知,接也。”(《经说》),“知也者,以其知道物而能齯之,若见。”(即指客观的反映)《经》“忽,明也。”(《经说》),“忽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著,若明。”[3]3215(即指认识事物)认识事物的4个要素:感官、思维、感觉、推理,作为不可或缺的过程有机地联系起来了。墨子以重实为条件来认识客观世界。他主张耳闻不如目见,目见不如亲自动手实践。他强调“以察知耳目之实”为“察知有与无之道”[2]252。然而墨子何以从“以实举名”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又跳到了“天有意志”的“天命”论呢?他不过是将自己的意志说成“天”的意志。他说自己的意志,是完全符合天的意志的。他自己说:“子墨子之有天之意。”[2]234“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2]221“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之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2]234孔子否认鬼神,墨子则坚信鬼神的存在。墨子的“天志”,即天老爷之意志,亦即“天下之明法”,是他的规矩。“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賊,必得罚。”[2]217“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2]251墨子一方面重实际,一方面又把“天志”、鬼神当作信条,这是怎么统一于他的学说中的呢?原来墨子认为:“今若使天下之人,皆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天下岂乱哉?”[2]251他是为了借宗教鬼神当作推行他政治主张之万能的工具。故他说:“当若鬼神之赏贤如罚暴也,盖本施之国家,施之万民,实所以治国家、利万民之道也。”[2]266在他看来,这样去扩大宗教的作用,将宗教的作用现实化,就可以取得人民大众的服依。墨子为实现其政治改革运动,组织了一个宗教团体。一方面宣传教义以扩大其政治影响,另一方面借籍其教义去训练信徒,“以自苦为极”的精神去履行教义。《淮南子•泰族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1]1204在当时,墨家学派人数众多,多具社会活动能力。《墨子•公输篇》说:“臣之弟子禽滑离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2]472《孟子•滕文公下》说:“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即归墨。”[4]155由此可见,墨家学派的势力及其社会活动的能量是很大的,支配了当时社会的一面。墨子信徒的坚定性、纪律性、实践性及其以“自苦为极”的牺牲精神,尔后都存于中国农民乃至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构成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兼相爱”、“交相利”和“尚贤”、“尚同”的政治学说

篇5

(一)发展型地方政府与空气污染治理的困境一般认为,中国现今环境问题的一个重要体制性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特性。由于地方政府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环境问题的产生和环境治理两者在空间尺度上具有较大不一致性。正如白雪梅分析城市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困境一样(BaiXuemei,2007:15-29),把类似空气污染的环境问题整合进地方政治面临着两个基本困境:首先,在紧迫度方面,发展中的地方面临着更加紧迫的地方经济发展问题;其次,在尺度方面,环境议题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关注范围,地方政府处理环境问题在空间、时间和制度三个维度都是困难的。空间维度的困难是指,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环境问题超出了其管辖范围,应该交由全国性政府去完成;时间维度的困难是,地方政府一般会认为处理环境问题超出了其任期范围。环境问题的出现不是一朝一夕的,其治理更是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段,因此,政府官员并没有强烈的动机去在自己有限的任期内应对环境问题;制度维度的困难是,由于地方政府在纵向上要受到更高层级政府的约束,在横向上要面对地方经济社会组织的压力,因此环境治理对于它们而言已经超出了自身的职责范围。地方政府的发展主义和其在治理污染问题上的激励缺乏当然也反应在空气污染上。如果浏览中国近30年空气污染治理的历程,就会发现,空气污染的防控和治理总是在“疲惫地追赶”高速发展和变迁的经济状况。20世纪70年代,空气污染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烟尘;到了80年代,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以酸雨治理为核心的第二阶段,重点转移为对硫等污染物进行集中控制。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成为全世界聚焦的一个中心,温室气体的减排使得中国如何在能源消费方面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效率、调整工业结构成为新的问题。最近10年左右,中国大气污染的复合型特征日益增强,高浓度的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存在,城市灰霾天气不断增多。这种新的空气污染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特别是从近两三年起,二次污染、复合污染、区域污染等这些名词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环境绩效构成了较大的社会压力。但二次污染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未被列入空气污染物指标体系,因为一旦列入则意味着中国七成城市的空气质量不达标,环保部门近30年来的空气污染治理又将面临一份“满纸黯然的成绩单”。总体而言,不同阶段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使得污染的控制策略不得不相应地发生变化,但是这种“倒逼”机制始终太过滞后和低效。因此,要从目前的总量控制真正转向质量改善,真正从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公众的健康出发进行污染治理,把空气污染的议题维持在公共议程中,就需要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的议题变成国家性的议题,在这个过程中,国家需要发挥首要作用。

(二)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形态和治理体制的困境中国近30年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得多种空气污染问题在30年内集中出现。这些污染问题并不是国外上百年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污染问题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污染状况。因此,中国目前的空气污染呈现出“复合型”和“区域性”①两种特征。首先在“复合型”特征方面,中国现今的空气污染是发达国家各个污染阶段的浓缩体,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使得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同时集中出现。其次在“区域性”特征方面,关于空气污染这个议题到底更具有地方性特征还是更具区域型特征,其实在国外就早有争论(Switzer,1998:191-192)。空气污染在其源头上可能更多地来自固定点源污染,具有很强的地方性,但是空气污染物会随着气象条件而长距离传输,因而经常呈现出跨行政辖区界限的区域性特征。然而,相较于复合型和区域型的污染形势,中国现行的大气污染控制策略和管理体制却暴露出严重的弊端。首先,现行的空气污染控制是一种量化控制。在现行官员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下,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考核一般采用、同时也被认为最便捷高效的办法就是量化考核,抽象的、难以测度的指标往往无法被采用②。在这种指挥棒下,地方官员的目标是对上负责,完成指标、做足数字。就空气污染而言,政府关注的始终是“排放量”而不是“空气质量”。这也就是说,目前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管理只是需要各级政府对现下有明确规定的某种污染物进行排放量的控制,完成其减排量。而这些污染物的选取并未见得反映空气污染的真实状况,真正的空气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无人负责的。这种单一总量的考核机制很难用以应对复杂的污染现状,因此空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其次,中国的空气污染管理模式是行政辖区区隔的管理模式,以行政区划为基本单位进行考核和管理,各地之间难以进行真正的协调治理。空气污染监测数据表明,高速发展的城市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使得中国地区空气污染一体化现象日趋明显,各城市的大气污染正逐渐从局地污染向区域污染演变。尽管大气污染越来越呈现出明显的区域特征,但是现行的环境管理还是没有太多突破行政辖区区隔化管理的窠臼。近几年,虽然中国也出现了一些区域性大气污染的试验,比如中国的四大城市在近几年的大型事件中,都不同程度地采取了“联防联控”,通过联合相邻城市采取共同措施控制城市的空气质量。但是,这种区域性空气污染治理目前还远远没能形成一种长效的机制。目前,面对空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中国现有的制度架构和政府体制中还没有一种相对常态和成熟的制度安排以解决这一问题。复合型、区域型空气污染时代的来临意味着治理尺度怎样的变化?它们对于现行空气污染治理体制,乃至整个治理体制会产生什么样的冲击呢?首先,复合性的空气污染形态意味着以“指标”为核心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将面临“失败”的局面。诸如PM2.5这种二次污染指标无法用单一污染物排放量限定的方法来控制,如果说原来的污染治理尚可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在的情况则是连这一点都难以为继了。也就是说,传统的通过指标、配额方式进行治理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低效;其次,区域性的空气污染也意味着以行政辖区为区隔的治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将不得不被打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看到中央政府仍然试图在现有的考核体制下去解决辖区间的交互影响问题③,但是这种努力可以期待的绩效和适用性是值得怀疑的。在遭遇更复杂议题的情况下,这种区隔化的管理方式不可避免地走到尽头。空气污染就是这样一个议题:一个辖区的污染源可能对诸多其他地方带来污染,同时,任何地方也不可能视其他地区的污染为于己无关。各地之间互相污染、交叉污染,并且这种交互影响的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要强过水污染等其他跨域环境问题。

(三)风险社会及其民主意涵空气污染是一种典型的生态风险。风险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更是一个社会和集体建构的过程。虽然风险必定部分地来自于事实,但其更重要的部分在于大众通过社会的公共交流对风险进行阐释、界定和认知的过程(Strydom,2002:84)。也正因为如此,空气污染对思考当今中国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形态也提供了很好的一个切入点。现阶段的中国,在空气污染控制和防治方面,出现了一种“民意已过河,政策摸石头”的现象,民众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走在了政府的前列。以PM2.5为例,民众是促使政府将这项污染物纳入污染评估指标体系的直接推动力。早在政府作出反应之前,民间就已经开始了各种形式的空气质量调查,公众、环保NGO和媒体持续关注PM2.5数值变动,甚至走上街头自主去监测PM2.5数据;一些活跃的民间环保人士通过社会媒体引导公民参与空气污染的测量,推动政府的污染数据公开以及空气污染立法进程。环保人士潘石屹等人在微博上发起关于空气质量立法的动议,倡议应该对清洁空气立法。社会的压力最终促使环保部拿出了空气污染治理的时间表,拟定在2016年前分阶段地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体系。为什么空气污染这个议题突出地展现了这一点?传统上,政府可以利用其对科学技术的掌握及其对话语的垄断,来阻止污染等风险事实进入公众的视野。对于政府而言,总是希望很好地去“管理风险”,对民众的风险意识进行引导,通过专家垄断技术知识的定义和解释,进行“安全叙述”(郭巍青、陈晓运,2011:95-122)。但是,在面对空气污染这样的新型治理问题时,民众却并不会一味受制于国家对风险的管理,民众作为环境风险的直接感受者,能够用自身的日常性知识,也就是“社会文化理性”(Fischer,2000:40-44),来对抗国家对于科学和技术理性的垄断。国家与公民社会的这种新的力量格局,再加上长期以来国家对于公民表达的行政压制、体制运作中的协商不足等等,都更进一步地导致了公民对政府不信任的累积和发酵。从这个角度讲,我们看到了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下移,更重要的是,类似空气污染这样环境风险议题的出现赋予了人们加深和拓展民主的机会,推动人们去更加积极地进行政治参与、公开讨论和民主协商,理性面对危及公民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全的风险,增强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于自然问题以及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发言权,争取公共决策者、技术专家以及普通公民之间更加平衡的权力-责任的关系。

二、保障型国家———国家角色再认识

治理的尺度是一个描述性概念,但它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价值意涵。通过尺度的讨论,这一概念将治理的跨域化、在地化以及协力治理等多种治理的趋势整合起来。同时,这一概念也促使人们去思考:在面临诸如空气污染这类新的议题时,怎样在新的治理实践中对尺度和空间进行新的定义,治理的边界怎样被实体地和社会性地重构?而这些又为我们改进公共政策提供了怎样的启示?更重要的是,面对现代国家治理尺度的变迁,国家需要在治理的实践中怎样做出回应和应变?这一问题没有一个简单的答案,但是,本文认为,事实上吉登斯所提出的“保障型国家(EnsuringState)”(吉登斯,2009:9)概念已经为我们思考这个问题提出了一定的框架。“保障型国家”囊括了空气污染治理过程中我们所需要面临的最重要的三个维度的思考,即:国家独立于利益集团来倡导环境政策的自主性、中央政府对于环境政策的贯彻力以及在环境议题上国家与社会的有序互动问题。“保障型国家”是吉登斯在《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中提出的概念,“气候变暖的问题很多人都在谈,但很少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把自己的行为与气候变暖的问题联系起来”———吉登斯将这种现象命名为“吉登斯悖论(GiddensParadox)”(吉登斯,2009:2)。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吉登斯提出了“气候变化的政治”的概念框架。这个概念框架主要由两个概念构成:“政治敛合(politicalconvergence)”和“经济敛合(economicconvergence)”。吉登斯认为,如果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两者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就会系统性地推动气候问题的解决。为此,吉登斯提出了一种更为积极的国家的概念———“保障型国家”。他认为,国家应该在应对环境问题时扮演“催化剂”、“协调员”的角色,鼓励和支持多元的社会团体共同推动好的政策,同时确保环境治理的切实成效。为此,国家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要全力去提高政治和经济敛合度,比如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就是两个具有高度关联性的公共议题,是寻求政治经济敛合的一个典型例子;二是要让气候变化的关切深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当中;三是要避免让政治资本流出这个政策领域。因为对抗气候变化需要长期的政策,那么就需要把这些政策一直置于政治关切的最前端,把它牢固地锁定在政治议程中。

保障型国家对于我们讨论中国的空气污染治理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首先,中国环境治理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这个问题在本质上是吉登斯悖论的一种表现。保障型国家应该在这种矛盾中担当起环境议题倡导者的角色,致力于克服经济发展的盲目性。事实上,空气污染从一个地方性议题变成国家性议题也的确经历了一个过程。吉登斯在其语境下思考保障型国家的出发点是希望国家改变“去监管化”的态度,加强实质性的国家调节。对于中国而言,保障型国家首先是确保国家公共政策相对于地方保护主义利益、产业部门以及能源行业的自主性。其次,正如吉登斯特别提到的,中国治理气候变化的政策遇到的最大障碍就是中央政府试图加强“政治敛合”和“经济敛合”的各项政策在上令下达的过程中,往往经过层层官僚制的过滤,再次被简化为GDP崇拜。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环境政策的贯彻执行问题,是中国环境治理中关键的一环。在中国,量化考核和目标责任制是国家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路径,国家希望藉此控制地方官员的晋升机会,从而确保国家的重大政策在地方的执行以及地方官员对上级政府的忠诚。但事实上,现有方式并不能适应环境治理中的诸多问题。一方面,环境指标很多时候是复杂的、不可量化的;另一方面,地方官员为了达到考核目标往往操纵和扭曲真实的环境信息,在缺乏公民参与以矫正这些信息扭曲的情况下,重大的治理问题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量化管理和目标责任制等管理方式事实上是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国家的能力(Gao,2009:21-31)。这也正是“保障型国家”的第二个意义向度。以空气污染为代表的环境议题为我们重新检视国家治理能力,加强国家能力建设提供了一个场域。环境治理需要政府努力寻求环境政策的政治和经济敛合,使得环境意识和环境政策能很好地与国家其他政治经济政策结合起来,保障环境政策的实现。

最后,保障型国家区别于早期环境主义以及环保运动中“对抗国家”的思想,认为应该从现有的体制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对在中国现有的政治体制下思考空气污染等环境治理问题有着很重要的启示意义。虽然社会运动、抗争政治似乎是一个古老的政治话题,现有学术研究也有很多集中于关注环境抗争,但是这并不一定能反映问题的全貌,尤其在诸如空气污染这类的环境问题上,公民的相关行动很多时候并不是高度政治指向的。公民所诉求的并不是挑战现有政治制度的权威和合法性,而是希望帮助国家、也从国家那里寻求帮助,以改善自身基本的生活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社会和国家在这类议题上的关系更接近于合作主义或者协同治理。因此,在保障型国家的框架下,国家寻求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和互强,通过理性的协商和审议以共同推动高效的环境政策的产出和执行是解决环境治理问题的应然路径。这也是现有政治体制之下中国环境治理的应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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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出以人为本之后,引起了人们强烈的关注。这是一种历史进步。但在理论界和社会上也存在着这样或那样一些需郑重申明-文秘站网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为本文原创网站要澄清的认识。有人认为,现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准还不是很高,提出以人为本有点为时过早;有人指出,以人为本具有人本主义的嫌疑;有人强调,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的同义语,最好用以民为本代替以人为本。

一、什么是“以民为本”。

“以民为本”或者说“民本”思想,在不同历史时代是有不同含义的。在封建社会中,“以民为本”即“民本”,这里的“民”是与“君”相对的,有时“民”则是与“官”相对的。封建社会开明人士所说的“以民为本”,没有超出维护君权统治的范围。在现代社会中,使用“以民为本”的理念,或者用“民本位”提法,是有其特定含义的。我们目前的社会主义中所说的“民”一般也是与“官”相对的。所谓“民”就是人民群众,而“以民为本”或者“民本位”这样的表述是要说明,在我国社会中干部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以这样的原则来正确处理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这里说是“民”,并不是指全体社会成员,而是指社会成员中的“人民”这一部分人。在目前我国社会中,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称之为“人民”的。一个人能不能称之为“人民”的一分子,这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是有一定限制的。因此,就是在目前我国社会中,“以民为本”与“以人为本”这两个提法也是有明显区别的。

二、什么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中的“人”应包括:类存在意义上的人、社会群体意义上的人、具有独立人格和个性的个人以及一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劳动者。以人为本中的“本”,主要有三层含义:第一,相对于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而言,它把人当作主体。在今天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人的依赖和物的依赖现象。所谓人的依赖,就是人对狭隘的“人情关系”和权力意志的依赖,人丧失其独立人格,成为依附性的人。物的依赖,就是人对金钱、物质财富和交换关系的依赖,人成为物的奴隶,成为只为物而存在的人,见物不见人。这两种人的存在方式阻碍人的健康发展,也对社会发展产生着消极影响。社会发展的必然性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郑重申明-本文来自文秘站网本资料权属文秘站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站网更多资料的主体性。当然,这里的主体,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责任的主体。第二,相对于人被边缘化而言,它把人看作一切事物的前提、最终的本质和根据。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人被边缘化的倾向,许多人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缺乏人的意识、人的观念和人的维度。其实,人是一切活动的主体和承担者,又是一切事物的最终根据和本质。社会的发展,内在地要求明确把人理解为一切事物的根本和本质。第三,相对于把人作为手段而言,它把人作为目的。过去我们往往较多地关注人以外的世界,而对人本身的世界关注不够,认为人总是为人之外的某种东西而存在,而不是为自己而存在。社会发展进一步要求关注人的生活世界,关注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的命运。

所谓“以人为本”的本来意义就是以人为根本,就是以人为中心,因为人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马克思语)。今天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要求人们更加充分认识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保护人的生命,保障人的幸福,促进人的发展,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政党来说,都是第一位的任务。“以人为本”,从其近代形成以来,本身一直包含着这样一个实质性内容,即不能把人仅仅看作是工具,更重要的是必须把人本身看作目的。尊重人的人格尊严,在任何场合中,都要把人作为人来对待。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从“尊重人”这个最基本的要求做起,对于提高我国社会的文明水平具有深远意义。

三、“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

(一)“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是反映的主体的内涵不同。“人”和“民”这两个概念,“民”是人相对的、特殊的概念。作为一种社会主体,它是特指的,或者说“民”是整个社会中的一大部分人。而“人”是个普遍性的概念,它是指任何一个现实的、有自然生命的、从事着实际活动的个人。这就是说,“以人为本”中的“人”没有社会身份、不分社会等级,没有“官”“民”区别,所以,“以人为本”理念中“人”这个主体,是指任何一个人而言的,是所有的人,它比“以民为本”更具包容性,外延更宽。

(二)“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是理论基础不同。“以人为本”是以人人平等的唯物史观为基础,它是唯物史观的一种价值取向。“以民为本”是以“君权神授”思想为其理论基础。现在提出并坚持“以人为本”从根本上摆脱了历史局限性,对于反对特权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极为重要的。

(三)“以人为本”与“以民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的区别是出发点不同。“以人为本”包含着对个人价值的尊重,它意味着对任何个人的合法权利都应给予合理的尊重;也意味着对人的活动所面临的对象,都应注入人性化的理念。“以民为本”维持严格的封建等级秩序,发展“民”的群体性,限制“民”的个性的道路,并以此为“民”建立生活原则和行为规范。

下面结合结合新交通法的争论说明“以人为本”怎样落实在制度建设中。

今年5月1日起,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连日来,全国许多城市都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给中国老百姓带来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对守法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的惩戒。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些规定否定了“撞了白撞”,体现了对行人的充分尊重,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同时,为了敦促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更好地遵守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幅提高了相关处罚标准。

为体现 对生命的尊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基金将用于抢救车祸中的伤者。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这些条文都充分体现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这一交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为了保障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行驶的汽车驾乘人必须系安全带,否则罚款二百。守法的驾驶人将受到奖励。一年内没有违章,无累计积分的司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驾照的审验期。

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员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北京青年报在评论新交通法行人通行为先这一原则时是这样写的:“《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体现。对行人在人行横道以及没有交通信号的情况下赋予优先通行权,主要是考虑行人是道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在我国人口众多,城市人口高度密集,目前大多城市还是以混合交通为主的交通现状下,行人作为弱势群体相对于机动车来讲,没有相应的保护设备和防护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将受到巨大威胁。从立法本意的角度来讲,相对于机动车的通行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则是更为重要的。”其实,更重要的是对生命和人格的尊重。

北京市在制定新交通法实施细则时召开了首次立法听证会,其意义深远,它标志着北京在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政治参与、保证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方面,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对新交通法中大多数的规定是应该得到大家的肯定的。至于最敏感的是第76条,即有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方面的规定,还是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既然这次立法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为何还有如此之大的争议?我想,以人为本的理念是积极的,是应该提倡的,但新交通法在这方面的处罚和责任判定,令车主们牢骚满腹。我们不应该以此来全面否定新交通法。但是,严格约束机动车不应该等于放任行人和非机动车,否则,交通法就真的成为机动车法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交通法的实施还应有相应的宣传、教育相辅。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交通意识和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行人和非机动车人员的交通意识,加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目前,在我国只有司机学习交通规则,而行人、非机动车均不用学习,以至于他们成为交通法盲,经常违反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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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教学改革的基本理念

1.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政治学原理”作为行政管理专业的基础课,概念多、理论性强。例如,、政治、国家、权力等概念均是对人类政治社会中某些共同特征的归纳,在现实中几乎很难找到完全符合的对应物,学生在接受相关知识时就容易感到空洞,兴趣寥寥。在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往往采用“填鸭式”的教学,学生只是“洗耳恭听”,是机械的记忆和记笔记,教师和学生不是处于对等的地位,好像平行的两个世界。现代教育理念要求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以学生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课程教学改革应该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不再是知识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知识的主动获取者。诚如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所说“,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而没有兴奋的情趣怎么能激动人,没有主动性怎么能唤醒沉睡的人,没有生气勃勃的精神怎能鼓舞人呢?”

2.以现实为依托,突出鲜明的时代特色。

政治学是研究人类政治活动规律的科学。通过对原理的学习有助于增强公民意识、政治认同感和政治信任感;有助于借鉴和吸取外国政治的合理因素,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助于提高广大干部的管理才能,实现政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有助于增强学生对中国政治生态的了解,提高对现实社会政治问题的认知水平。因此,学生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原理和方法是必要的。然而纯理论的教学会比较枯燥并且容易和实际相脱节。这就要求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能及时关注现实政治生活中发生的具有重大理论意义的实际问题,要密切地关注时代的发展,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和政治问题,通过教学让学生深入了解社会,关注社会的现实问题,从而使“政治学原理”充满鲜明的时代特色。

3.以发散思维为主,培养学生思维方式。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思维总是同人们的认识过程相联系,它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运用判断和推理的认识过程。发散思维是人们在一段时期内不拘一格地朝着多种方向去探寻各种不同的方法、途径及答案,呈散射型或分叉型的思维模式。发散思维具有开放性的特征,它有助于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去观察事物、思考问题;有助于打破思维定式,摆脱传统的知识或经验的束缚,开拓新的知识。同志曾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发散思维鼓励人们不要墨守成规、由此及彼大胆想象、勇于探索,可说发散思维是创新的必经途径和特征。心理学家吉尔福特也说过,“人的创造力主要依靠发散思维,它是创造思维的主要部分。”大学阶段的学习,学生掌握必要原理、具体的专业知识当然重要,但是笔者认为更重要的是要有意识地进行思维模式训练。一些具体的知识学生可能没出校门就忘记了,但是一种良好的思维模式一旦形成,可能会对其一生产生巨大的影响。作为一个大学生要学会思考、敢于思考,要培养一种发散型的思维模式而不是“漏斗”型的思维模式,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开阔视野,兼收并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政治学原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政治在现实生活中与人们息息相关,作为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对于社会的突出政治问题不要做预设性的结论,而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思考去探索,最后再运用知识去分析。此所谓“,带着知识走向学生”,不过是“授人以鱼”;“带着学生走向知识”,才是“授人以渔”。

4.以角色转变为切入点,培育多元互动的课堂。

角色一词原来是指规定演员行为的脚本,社会心理学家把它引入到社会心理学中用来解释人的社会行为特征。人在社会关系中的状况决定了人的社会行为,和脚本规定了演员的行为相似,人的社会角色受到一个人在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发挥作用的影响。同时角色理论也说明,一旦所处的环境或者影响的条件发生改变就需要及时改变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课程教学改革要求教师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及时转变自己的角色,在不同的角色下教师应当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以及不应该做什么。组织行为学认为,任何行为的产生都是由动机驱使的。其中需要是动机的基础,没有需要一定不会产生动机。在课程教学改革中只有教师有了改革的需要并有意识地去研究时才会对其行为产生影响。当然,这种需要不是外力强加给教师的,而是教师内在的激励所形成的。此外,一旦教师有了这样的角色需要,那么其自身的行为也就有了一定的目标指向。为了实现这种目标,教师就需要有意识地选择将如何去行动,应该承担和扮演怎样的角色。

三、课程教学改革面临的挑战

1.课程教学改革要有激发性。

所谓激发性就是在“政治学原理”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教师要给予学生一定的自由和学习的方法,让他们就自己所喜欢的内容进行深入的钻研,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培育学生属于自己的观点和方法。激发性的目的归根结底还是要培养学生对政治学的兴趣,挖掘学习的潜能,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为实现此目的,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课题的选定、方法的采用、问题的设计、考核的方式等环节均需要认真思考、精雕细琢。

2.课程教学改革要有针对性。

首先要紧紧围绕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方案的目标,譬如对于新建地方性本科院校要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因此课程教学改革要突出应用性。其次要针对课程的性质“,政治学原理”毕竟是属于专业基础课,教学改革中不能顾此失彼,不能忽略了学生对基础理论的学习。最后要针对学生的特点,有的放矢。教师在授课及课余应通过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对课程的要求和偏好,根据学生的一些不良思维定式和对政治课的偏见,有针对性地逐步转变学生的观念。要解决学生轻视课程的心态,培植他们对专业的兴趣。

3.课程教学改革要有互动性。

所谓互动性,就是教师在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指导下,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变以教师为主的单中心模式为以学生、同事、督导等参与的多中心模式。在“政治学原理”教学改革中要欢迎其他教学主体的参与,集思广益,在与他人的沟通交流中取得好的改革思路。笔者以为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教师可以尝试转化为学生中的一员,与他们平等沟通和切磋。利用课堂讨论,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见解。遇有争议性的问题或社会热点、焦点问题,自己不先做预设性的结论,鼓励学生人人参与讨论,互相交流。

四、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路

1.教师要有课程教学改革的意识。

改革的意识就是忧患意识和问题意识,它对于课程教学改革同样具有指引作用。教师作为课程教学改革最主要的主体,必须要有改革意识,这是教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首要因素。

2.教师要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

20世纪末,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就提出面向21世纪教育的四大支柱是要培养学生学会四种本领: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在这一目标指引下,教师不仅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有较高的实践能力;不仅要教给学生学习的方法,还要教给他们做事技巧、与人沟通合作、生存的技能。为实现此目标,教师需要不断地学习,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在质和量上都要不断提升。就“政治学原理”而言,该课程难度系数很大。教学的过程中会涉及历史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这就要求教师不断学习,扩大自身的阅读量,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以期在授课的过程中做到有广阔的发挥空间。

3.合理使用现代教学方法。

首先,可以尝试任务驱动法,指学生在教师的引领下,在问题动机的驱动下,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并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引导学生进行一种学习实践活动。该方法让学生的学习活动必须与大的任务或问题相结合。以问题来引动和维持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学生带着真实的任务学习。其次,合理使用讨论法。讨论法是一种较为开放式的教学方法,它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讨论法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口头表达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使学生通过讨论来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使用讨论法的过程中,教师要尽可能发现和掌握讨论的时机,选择好讨论的主题,合理地设计讨论程序。最后,合理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把具体的理论知识和社会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有助于学生深刻理解“政治学原理”的核心概念,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阔学生的视野,打破学生的思维定式,有利于实现教与学的统一。在实施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注意要选取适当的案例、问题的设计要有启发性和可辩论性、教师要恰当进行角色定位并且做好案例教学的过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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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对于政治审美化的研究,是当下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课题,正如德国学者韦尔施所说:“美学丧失了作为一门特殊学科,专同艺术结盟的特征,而成为理解现实的一个更广泛、也更普遍的媒介。”这导致审美思维在今天变得举足轻重起来,美学这门学科的结构,随之等待改变,以使它成为超越传统美学,将“美学”的方方面面全部囊括进来。美学对人类其他生活领域的关注不仅是现代美学学科自身发展的必然走向,也是美学实践品格得以完满实现的重要途径。

本文通过文献法,分析法等研究方法,期望通过对“政治美学”概念的多元化的阐述使大众更加能认知“政治美学”这个概念;期望通过对“政治美学”这种概念诞生前的历史追溯,发掘它所存在的社会基础与美学价值;期望通过“政治美学”美学结构分析的阐释,展示其历史存在中的价值体系;最后通过前面一系列的阐述找寻它存在的美学功能价值。达到使人们正视“政治美学”,认识到其积极的社会价值,从而促进它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作用,让人们认识到它存在的合理意义。

二、何为“政治美学”

政治美学,不是指政治化了的美学,而是对“政治本身所蕴涵的美学方面进行研究,探究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政治权力运作、政治变迁等方面所包含的美学奥秘”。1政治美学概念的提出并非心血来潮,政治与美学的联姻自古而然。

政治本身就是审美的一种特殊表现,政治意识形态、政治制度、权力运作、政治家的风格,所有都表现出美学的精神和其美学价值。意识形态对于现实与未来构建了种种“想象的共同体”,把特殊群体、阶级、集团的利益、情感与意志、观念净化与升华为人类的普遍理想与共通情感。政治统治的美学奥秘在于使权力成为魅力,权力结构进入情感结构。政治的等级结构深刻地表现为审美的一种价值结构。政治权力渗透着人的感性生存实践的各个方面,成为人们视、听、言、动的根据和规范;对权力的视觉分析可以推及到人的整个感性活动之中。

三、政治美学的历史追溯

3.1 社会阶级的意识形态

中国古代政治结构与意识形态结构受儒家思想影响甚深,从儒家政治思想入手,应该是研究古代政治思想史之首选。

从政即意味着“士”将自己所学到的伦理道德规范运用到政治领域,教化一方百姓。举凡研究古代政治思想史的著作或论文,在论及儒家政治思想时,也大都以“德治”视之。因此儒家政治思想被归之为伦理政治学。然而,如果仅仅局限于这种“伦理政治”的思维范式,儒家政治思想的研究便很难有新的突破。众所周知,在国家的治理与政治运作上,与名家、法家过于硬性的制度、法律规范相比,儒家则显得柔和得多。不管我们对中国历代社会政治的共同特征“儒表法里”做怎样的评价,儒家与法家截然不同的政治理念却是显而易见的。儒家的政治伦理是一种由夫妇到父母,到君臣,继而参赞乎天地宇宙的政治文化设想。在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国同构思想的政治架构下,渗入以礼乐文化的政治运作。这种政治伦理建构不仅取决于中国古代的农耕文化,实际上也体现了由内而外、由亲而疏、由己及人的情感表达,最终展现出来的是超伦理而入审美的天地境界。这也是天人合一的和谐之境,是“和合文化”在儒家政治思想中的最高体现。

四、儒家政治美学结构分析

4.1 仁:儒家政治意识形态的美学特征

在政治形象工程的设计中,意识形态的构建应是首当其冲的。所谓“得人心者得天下”,意识形态即是一种“人心工程”。意识形态乃至政治的重要因素,任何政治学说体系都有其所依赖的意识形态。正是意识形态的不同,决定了不同政治学说的性质。儒家政治学说的意识形态,我们认为就是“仁”的思想,所以,儒家的政治思想通常又被成为“仁政”。“仁政”作为术语是由孟子第一次提出的,这是对孔子“仁”的思想的一次在政治领域内的推进与提升。

五、政治美学的功能

5.1 政治美学的秩序感

正如中外思想家所共同认识到的,政治产生于人类生活的缺陷,也可以说是产生于人性的缺陷。在中西方的古代著作广泛论述中,往往认为政治产生于“恶”之中,是“恶之花”。

儒家政治与美的任务就是给人类建构这种良好的秩序。儒家政治与美学,就是参照同一事物的不同角度,或者说描述相同事情的不同话语和方法;由于参照、描述的角度和方法的不同,它们所掌握的内容当然也不同。儒家正是体现人的感性生存的一切方面,都与具体而微的形形的权力分不开,它制约着、规范着、熔铸了人的感性结构,把权力统治深入到人的神经末梢。

5.2 政治美学对现代的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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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性学习与高中思想政治课整合的必要性

1、深化政治课改革使研究性学习成为一种必然

政治课的教改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作指导,学习方式应有所改变。在教学中传统的传承式、接受式教学方式曾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这种传统的预成性学习方式中,是以预定的政治理论知识的传授与习得为目的的。教师传授以及学生的学习结果也是可预见的。这是我们现在的政治课,尤其是高中政治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不强的原因之一。因此,以创新性学习取代维持性学习,以参与性学习取代被动式学习也就成为一种必然。研究性学习是一种以经验为本位的探究式学习方式,学生既是学习结果的创造者,又是学习目标、内容、活动的安排者和制定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带着自选的现实问题,通过自主的研究、探索活动,悟出理解知识,培养探究技能和探究气质。可见,研究性学习具有开放性、参与性、创造性和生成性。而将这种学习方式与高中思想政治课进行整合,部分地改变目前的学习方式,无疑可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开放性,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激发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2、研究性学习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的核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而研究性学习的特点有助于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高中思想政治课中的培养。

首先,研究性学习的自主性有利于主体意识的培养。它鼓励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探究,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为其个性充分发展创造空间。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的、内容及方式,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而教师在研究性学习中是组织者、参与者和指导者。教师的作用体现在帮助学生完善其自主选择意识,而不是代替学生选择,这样,有利于学生主体意识的充分培养。

其次,研究性学习的开放性和生成性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研究性学习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关注学生的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同时,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新的目标、新的主题不断生成,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兴趣盎然,认识和体验不断加深,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

再次,研究性学习的实践性有利于学习实践能力的培养。

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为基础挖掘课程资源。它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体验’,“创作”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研究性学习与高中思想政治课整合的策略。

1、挖掘思想政治学科教学内容,培养发现问题的意识和习惯

“问题”是研究性学习的载体,提出问题是研究性、探究性活动的首要问题。然而,许多学校在实施研究性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许多学生要么提不出课题,要么课题太大而无法实施。实际上学科教材本身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的“问题库”。教师通过对教材挖掘引导学生从客观上探索教材体系,把握政治学科领域中的教学重点、难点、热点、思想教育点,并结合现实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提出研究的问题。如从“五一”、“十一’,黄金周看当地旅游业的开发;从超市兴起看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学生消费面面观;中学生上网情况的调查与分析;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哲学视野中师生关系等等。

2、将研究性学习方式渗透到教学全过程,激活思想政治课堂教学

长期以来,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死气沉沉、枯燥乏味”,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问题。将研究性学习引人思想政治课教学,打破传统单一的教学模式,无疑给政治课教学注人了一股活水,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将研究性学习方式渗透到教学过程:一是改进教学过程的预习环节。指导学生进行“背景式”预习和“相关式’。预习,要求学生收集新知识的背景材料和相关内容。二是改进课堂教学。坚决摒弃教师“一言堂”,教师讲学生听被动接受知识的传统教学方式,实行“精讲多议”的教学方法。三是改进课后作业环节。可拓展课后作业的类型、增加课后作业的层次、改进作业方式,除个人独立作业方式外,可适当组织“小组式作业”、“自由合作式作业”等。

3、加强综合研究,循序渐进地采用多层次、多形式的实施模式

综合性是研究工作性学习的显著特征,因此要构建研究性学习与思想政治学科整合的教学模式,必须加强学科内综跨学科综合以及与生活实际综合的研究,这也有助于适应高考考查的方式。另外,研究性学习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以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生在生活经验、知识、思维等方面的差异性,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高中阶段则可以采取“全研究书性学习”,让学生自定研究目标、自拟问题、自主进行研究,教师只是“适时指导”。同一年级、同一班级的研究性学习也应有不同要求。从便于操作上看,最好是围绕一个“大主题”,学生分成小组将大主题细分成若干子课题,最后全班进行交流。如围绕着“人生机遇的探索”这个主课题。可分成“什么是机遇”、“人世给予教育带来的机遇”。人世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的机遇”、“如何正确对待人生机遇”等子课题。

三、研究性学习与高中思想政治课整合的实践

1,创设研究情境,激发研究热情

创设研究情境是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前提,特别是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多为抽象、理性的概括,因此创设正确合理的研究情境就更为重要。

2、加强“内联”注意学科间的结合和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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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课堂教学中激发学生写作兴趣:时政教育与教材内容相结合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它能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潜能。高中生普遍对课堂所提到的时事政治感兴趣,课程标准也指出,课堂教学要与“与时事政策教育相互补充”,现在教材的内容都很重视生活化,坚持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时事政策教学和实例教学,因而教师选择教学内容要突出时政性,培养学生关注时政的态度,提高学生分析时政的能力。学生投身于时政学习,往往热情高涨,感到政治课的原理离他们并不遥远,从而增强了写小论文的信心。如果平时在课堂上教师不注意引入时政案例,学生因知识面过窄,缺乏社会生活的积累,写小论文时就会手足无措,或者出于交差了事,或者难以写好。课堂与时政教育相互补充,一方面为将来小论文积累素材,另一方面提高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

二、在阅读评论中增强学生写作信心:时政评论与常规教学相结合

经过上一环节后,学生对教材的理解和时政的关注有了进一步的增强,愿意就热点问题口头谈谈自己的看法,但若诉诸文字,他们则会普遍对如何撰写政治小论文感到陌生,甚至有畏难情绪。这时,有必要指导他们阅读含有政治小论文元素的文章资源。正如课程标准指出的那样,“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各类社会科学,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的报刊、书籍、图片、录音、录像、影视作品等,也是思想政治课程的重要资源”。

“课程资源不会自动进入教学领域,需要能动地去寻找、认识、选择和运用”。教师平常应注意收集与学生生活实际密切相关、生动有趣、短小精悍的时政评论,在全班面前介绍,指出其中的作者观点、论证方式、文章结构、语言特色等,让学生熟悉别人的文章是怎样写出来的,可取之处在哪里,值得商榷的地方在哪里,并且张贴出来让感兴趣的学生阅读。这样,既能揭开像时政类评论等政治论文的神秘面纱,消除学生对小论文的陌生感,又能拓展学生阅读的视野。推荐学生阅读评论,向他们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政治小论文的写作并不是高深莫测、可望而不可及的难事,只要你留心观察、开动脑筋、勇于尝试,就能写出独具特色的政治小论文。

三、在综合探究中提炼学生朴素观点:社会现实与课本理论相结合

陶行知先生曾经表示,“我们要极力地锻炼学生,使他们得到观察、知疑、假设、实证、推想、会通、分析――种种能力和态度,去探求真理的源泉”。课程标准指出,“本课程要引领学生在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实践活动中,感受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应用知识的价值和理性思考的意义”。如今的高中课堂,都开设有综合探究课,课题组成员分工合作,各施所长,或形成课件,或形成提纲,或形成手抄报等。在这里学生运用所学认识社会现象、适应社会规范、融入社会圈子,探索精神得到了充分的展示,学习潜能得到了很大的发挥。教师应关注学生提到的初步观点,引导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将点点滴滴记录下来,及时给予分析、评价,在师生、生生间的互动中碰撞出思维火花,使其在将来的政治小论文写作中得到进一步的明晰和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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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政治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是每个中学政治课教师非常关心和必须面对的问题。尤其在今天,中学生的价值观念、道德面貌和心理素质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更给思想政治课教学增加了难度。从学生成长方面来说,政治课确实起着其他学科不能替代的作用。而要提高中学政治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恰当引证,启发学生积极思考

大家也许都有这样的体会,如果政治课教学就是老师教条条,学生背条条,是激发不了学生兴趣、激活不了学生思维的,当然教学效果也就可想而知。而要激活学生思维,增强教学效果,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要“寓教于乐”。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活动,使学生感到无比的乐趣,能够在轻松愉快中增长知识,增长才干。如用学过的知识组织辩论会、演讲会、故事会、哲学小漫画创作展评、社会调查等。尤其是辩论会和哲学小漫画创作展评非常受学生的欢迎,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极高,一开展这样的活动,笑声此起彼伏,学生收获很大。由于政治课以其深刻的理论内容涵盖自然、社会、人文各个领域,这就要求教师应有多方面的知识素养,要广识博览,取精用宏,恰当引证,才能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如在讲授”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时,向学生朗诵托夫勒《第三次浪潮》中的一首短诗:“要想当美国总统/需要有一种多么好的耐性/逢人拍肩装热情/婴儿脸蛋亲又亲/初选会上假惺惺/如醉如狂募美金/火车旅行站站停/到处演说念选经/电视广告频露脸/天花乱坠献殷勤。”通过这首短诗,学生对资本主义国家“选举”闹剧便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而报以一阵嘲笑。如果没有这首短诗的形象描述,仅靠教师抽象的讲述恐怕难以达到这样的效果。再如在讲述辩证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时,朗诵一首西方人的短诗《钉子》:“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铁蹄坏了一只铁蹄/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国家。”几乎不费口舌,就能使学生对这一哲理豁然贯通,而且印象深刻。在这方面,古今中外的名篇佳作、警句格言、寓言故事都可加以撷取,供我所用。同时,也可以运用直观教具,如:电影、电视、录像、录音、投影等教学手段,调动学生一切视听感觉,使抽象的知识尽可能地具体形象、生动,这样可促进学生理解知识,激发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形成良好的内驱力。如讲初一《思想政治》“孝敬父母”这一节时,教师可以先放《常回家看看》这首歌,在歌曲所营造的气氛中开始本堂课。又如讲初二《法律常识》时,教师可放一些案件审理的录像,学生根据录像的内容用已学过的知识解开谜团。同时通过对具体案件审判过程的观看,使学生对法庭的环境布置、合议庭的组成、法庭审判的程序等整个审理过程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并在法庭审理录像播放结束后,让学生和教师、学生之间一起就开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广泛的讨论,提出有关我国法律和法庭审理方面的疑问,这样可以学到不少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大大增加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既能较好地达到教学目标,又能对学生进行生动的道德、法制方面教育。

二、立足教材,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应该看到:创新能力不是抽象的,更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从“一般能力”中升华而来的。特别是对中学生而言,他们处在打基础的阶段,根深才能叶茂,务实才能出新。因此,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是至关重要的。真正想提高一节课45分钟的效率,不仅是让学生掌握知识,而且还要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目的。需要教师吃“透”教材,加深理解。政治课是一门严肃的学科,来不得半点马虎。在教学中一定要理清头绪,深入理解,句句吃透,层层分清。如讲“物质”这个概念,可把它划分为以下几层:(1)哲学的“物质”概念,不是其他学科对“物质”的解释。(2)“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说明物质是第一性的,是客观的。(3)“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说明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这里“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不等于“已为人的意识所反映”。它只表明意识能够反映物质,不是意识已反映了物质。(4)“客观实在”,是对实实在在的物质的具体形态的抽象和概括。分层理解的目的,是让学生细细领会,这样一个抽象难懂的概念就牢牢地烙印在学生的记忆深处了。再如有些学生在预习“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时,“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这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大惑不解。为了解释这个问题,可用电脑制作一个《拉力》的动画,上课用多媒体播放。动画的内容就是兔子、大雁和鱼儿同拉一辆车,兔子在地上往前拉,大雁起飞往空中拉,鱼儿往水里拉,大家都出了力,流了汗,但是车子没有向前进。如果让三只兔子都往同一方向拉这辆车,也出力、流汗,车子一定会拉得飞快。看完动画以后,学生恍然大悟,都深深地被哲学的道理所折服。原来是当部分无序、欠佳、方向不对、目标各异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各部分原有的性能得不到发挥,力量削弱,甚至相互抵消,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然后还可因势利导,比如就我国的“神舟”五号飞船载人成功这类事例,可向学生提出“飞船是一个人生产出来的吗”?学生都清楚,这是千千万万个人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攻关的结果,由此,学生更能明白“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的真正内涵。同样建设小康社会,也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这样就能把哲学的道理嵌在了学生的灵魂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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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学生害怕政治课堂与政治作业、考试,觉得课堂内容晦涩难懂,作业需要书写的内容太多,考试前需要背诵记忆的东西太多、太枯燥。归根结底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没有参与感,只是一味遵从教师与教材的权威,没有提问、分析、思考的过程。

2.仅将考试分数作为教学效果评估的唯一标准

这个唯一标准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在乎如何让学生背诵更多的知识,忽视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导致学生和家长并不在意创新能力,从而导致应试教育的恶性循环,学生的问题意识泯灭,素质教育流于形式。

二、在政治课堂上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途径

1.创设有益于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情境

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是任其自然即可得到发展的,有效的教学情境是能够为每个学生提供自由思想的空间,让学生进行大胆想象的情境。教师首先要为学生创设一个自由、宽松的交流情境,消除学生独立思考的心理负担。其次,要让学生具有一定的对学习内容自主选择的自由,使学生的提问与教师的回答成为最好的教学过程。再次,使师应该多为学生创造表现机会,使学生在自我表现的过程中增强提高创新能力的自信心与积极性。

2.注重课堂教学对创新性人格的培育

创新性人格是具备创新能力的基础,人格形成的最佳阶段就是在中学阶段。在课堂上,教师仅仅提出问题,通过问题去引导学生回答是不够的,还要注重引导的方式和学生的心理状态,如在提问后要给予学生足够的思考时间,不要强迫学生在没有充足思考的情况下做出回答;在学生回答错误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否定,给出正确答案,而是要引导学生说出思考的过程,带领学生找出正确答案。

3.采用相关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对学生来讲,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很大的不同就表现在课堂和课后作业的形式上,过去的政治教学注重背诵,但注重创新能力培养的政治课堂作业应该是具有独立分析要求和能够进行发散思维的作业。在作业中,要多设置探究性问题,多创设悬念,用问题激发学生迫切探究的认知心理,达到学会自我探究的目的。这个探究的过程也就是创新能力形成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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