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02: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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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局执法办案工作的基本体制,从机构设置上:市局下设的三个直属分局,直接以市局名义查办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公平交易分局,负责重大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登记注册分局,负责企业登记类和企业年检违法行为的查处;消费者保护分局,负责农资、重要商品违法行为和重大维权案件的查处。基层行政分局,负责辖区违反“二例一法”和市局委托办理的其他违法案件。从办案人员上,由各分局各自按照监管工作需要,确定执法办案人员,办案人员由各分局管理。从审批上,基层分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由分局自己核审和审批;以市局名义作出的处罚和基层分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由市局法规科核审,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公平交易分局对以市局名义的立案审批、实施强制措施和扣留物资实行统一管理。这种体制存在的弊端:一是虽然有相对的职能分工,但仍容易造成多头办案、交叉办案;二是执法办案各自为政,分局间都是办案单位,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难以形成;三是办案人员以各分局为单位,考核评价尺度难以统一;四是集中专项整治,力量整合不够,难以达到整治效果。鉴于此,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调整各分局监管事权,实行二主二辅的监管办案模式。即以公平交易和基层分局办案为主,登记、消保分局辅助办案。
1、对直属分局办案职能的调整。登记、消保分局不再作为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登记注册分局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权下放到基层分局履行,由基层分局全权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的年检、验照和日常监管,登记注册分局只负责监管范围内的牵头指导工作。消保分局在农资、食品和重要商品监管上,履行检查、抽检商品质量职能,商品的质量状况分析,指导基层分局办理商品质量案件,同时,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公平交易分局作为全市系统案件的主管单位,重点履行案件办理的三项职能。一是指导基层分局办理案件;二是负责案件的协调管理;三是组织实施自办案件。
2、放权扩大基层分局办案范围。基层分局实施辖区综合监管,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监管职能,依法查处辖区市场主体违反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是办理以分局名义的案件;二是办理以**市局名义的案件;三是调查宜昌市局委托办理的案件。
3、公平交易分局与基层分局的办案关系。公平交易分局负责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和案件指定办理,基层分局的办案工作受公平交易分局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分局在辖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积极作为,并按照案件管理权限调查、报批和处理:一是以分局自己名义的案件,案件实行备案制。处罚金额5000元以上的,由公平交易分局审批;二是办理以**市局名义的案件,立案、处罚由公平交易分局审批;三是以宜昌市局名义的案件(含外资),须经公平交易分局同意,方可办理委托调查。
4、登记、消保分局与办案分局的关系。登记、消保分局对办案分局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协办。一是登记、消保分局在履行职能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交办辖区行政分局办理,重大案件转办公平交易分局,办案分局将案件处理情况反馈交办、转办的分局;二是办案分局办理的涉及登记、消保分局业务范围内的案件,应将处罚决定书报其备案(对企业和商广案件报注册分局,重要商品、投诉案件报消保)。三是办案分局对查处带有政策性、行业性和商品普遍性的案件,应征求业务主管分局的处理建议,服从业务指导。
二、改进执法案件统一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管理,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能。
现行的集中办案体制,主要存在案件的集中管理性不强,立、销案管理流于形式,案件线索的收集和运用能力较差,缺乏指导性,案件查处被动,机制不活。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机构,实施管理职能。所以,在改进案件统一管理上,应组建案件管理中心,定岗定责,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管理。
1、收集、处置案件线索,向办案机构提供办案指导。一是建立案件信息收集平台,与12315申投诉平动,广泛收集媒体、网络、群众投诉举报等多渠道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登记台帐;二是分析案件线索,将收集的案件线索整理分析,为办案机构提供案件思路和线索;三是处置案件线索,对符合案件条件的线索,批办调查;四是制定专项行动意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批办的意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实施;五是分析案件动态,定期汇总、通报案件办理情况,为领导提供执法建议。
2、严格立、销案管理,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一是严把立案标准关,坚持立案条件,防止随意立案,多头立案,久立不查,销案不及时和不按程序销案;二是严格案件网上办理,监督案件及时录入网上,实行网上审批;三是严格实施强制措施审批管理,防止滥用强制手段,加强公务仓管理,确保扣留物质安全;四是严格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建档,及时归档。
3、实行案件督办制度,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案件管理中心对各办案单位查办的经济违法案件实行督查制。一是对一般性案件,按期未办结或销案的,实行督促办理;二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案件,实行限时办结;三是对大要案件,实行跟踪办理,确保案件高效有序进行。同时,对疑难和跨区域案件,及时帮助办案机构,调配办案力量,提供办案帮助。
三、改进办案单一联动工作机制,利用内外资源,提高工商执法办案的水平。
以往我局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办案机构倾向于独立办案,联动办案也局限于直属分局与基层分局,形成监管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也造成办理的案件领域窄,社会影响力不大。加强联动办案,整合监管资源,借力拓展监管领域,对提升工商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一、维护农户利益。合理承担风险,靠让利于民来巩固基地。企业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千方百计规避化解市场风险,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本是天经地义,无可指责的正常行为,而“无利不起早、亏本就撂挑”又是农民传承多年难以改变的信条与习惯,这就构成了长期存在于合作双方之间,又必须给予妥善解决的矛盾。在市场形势看好,体现利益均沾时,矛盾表现的并不十分明显,一但行情走低,需要风险共担时,这一矛盾势必会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巩固千方百计创建起来的原料基地、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化解合作双方利益分配上的矛盾,是龙头企业无法回避而又必须作出正确回答的课题。我认为,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在确保产业“少挣不赔”的前提下,由企业尽量多承担风险。对确实赔本的农户要合理给予补贴。在这一方面,如文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一些企业,分别采取了诸如:体现让利—直接补;兑现承诺—诚信补;反哺基地—间接补等一系列补贴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他们能在市场行情走高时,由于省去了原料生产环节的再组织和减少因临时采购造成的高额支出而抢占先机,获取更大的效益。
二、探索有效途径,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辟建原料基地。龙头企业要摆脱无米之炊的困境,就必须把辟建原料生产基地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给这个“第一车间”以应有的位置。我认为在辟建基地上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利益驱动。当前要特别注重把原料生产所能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效益放在中央对农民实行“两免一补”的大环境中在与传统产业的经济收益相比较,通过算账对比,只要使农民从中看到确实有利可图,有钱可赚,就会使他们在可观的经济收益驱使下,改弦更张,从事新的产业。二是典型引导。企业要在强化新项目宣传的同时,必须把典型的培养、选树、宣传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使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做为择业前提的农民,在身边典型的引导下,在看着眼热、想着心动的环境中“照着学,跟着干”。三是全力推进。在抓原料基地辟建上,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辟建稳固的原料基地是龙头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通过辟建工业原料基地,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又是乡村两级组织的愿望与职责。只要能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两个积极性的迭加,必然会产出11>2的工作效果。
三、实现多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基地生产能力。以种植业产品为加工对象的龙头企业的原料生产,因农田基础设施的相对薄弱,时至今日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如何建设一个抗灾能力强,原料产量高、产品质量好的原料生产地,来保证企业生产需要呢?可靠的出路就在于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除此别无选择。个人认为,投入的主体应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从业农户自身利益出发,以劳代资投一块;二是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反哺基地投一块。三是政府相关部门、从早日致富农民的目标出发,把握机遇向上争一块。如果这项工作能做到位,那么兴企、富民的目标何愁不能实现呢
四、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兑现承诺,在精诚合作的氛围中,建立起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依存关系。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诚信经济。在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的条件下,以诚实、守信为纽带把原料生产的供需双方紧密切联系在一起、使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精诚合作的氛围中建立起相互支持,争取双赢的依存关系就显的尤为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合作双方就必须用签订所规定的相关条件来自觉地约束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龙头企业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在企业能承受、农户能接受的前提下作出的所有承诺,就是在受到市场风险冲击的情况下,也应当以牺牲企业部分利益来避免农户受到伤害。用诚实、守信的人格魅力来保护农户的从业热情,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原料基地。农户则应当自觉履行订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杜绝掺杂使假、坑害合作方利益的现象发生。用说到哪、做到哪的实际行动,给“人无信不之”的千年古训以新的诠释。我想,农、企双方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哪么,合作关系稳定,共同受益的产生链条必然会越来越粗壮,越来越牢固。
目前,有市体育训练中心一处,为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教职工及教练员93人,在校生300人。12个县市区有县级业余体校11所(任城区名存实亡),其中正科级两所,副科级六所,股级三所。现有在校生约700人,其中,初中部约640人,小学部约60人。从目前办学情况看,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独办“三集中”体校。有一定的教学训练设施,教练员、文化课教师齐全,开展正常的教学训练,为学生提供住宿和就餐条件,在校生数量不等。属于这类情况的有市体育训练中心、市、县、市和县五所体校。二是联办“三集中”体校。以教学为主,有一定的训练设施,教练员、文化课教师齐全,教育局负责教学,体育局负责训练,为学生提供住宿和就餐条件,生源相对充余,属于这类情况的只有县体校。三是竞训式体校。有一定的训练设施,有从事部分项目训练的教练员,开展正常的训练活动,学生学籍在中小学,没有教学、住宿和就餐设施,有一定生源。属于这类情况的有、县、市、县、县和县六所体校。四是名存实亡的体校。属于这类情况的只有任城区体校。造成任城区体校的现状有其历史原因,在2001年机构改革时,任城区政府把体校教学、训练以及设施划归了区实验中学,教练员成了体育教师,无法招收参加业余训练的学生,只负责高考体育生的培训,事实上已经名存实亡。近几年,为了拓宽办学渠道,谋求生路,不少体校与教育部门攀亲结友,走联合办学的路子,取得明显成效。如、、体校与当地一中或实验中学联办了高中体育班,通过积极争取,体校被曲师大体育学院列为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体校被吉林体育学院列为体育人才培训基地等。
二、市市县两级体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县村级班子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县1180个行政村(居委),共有村干部4948名,其中35岁以下的891人,占18%。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的1179人,占23.8%。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县在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方面卓有成效。一是班子整体结构不断优化。各乡镇党委在选拔和任用村级干部时能坚持“以人为本”,勇于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选人用人观念,全方位启用人才,及时将优秀人才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近3年来,全县先后调整村支两委成员1984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548人,村主任492人。村级班子整体结构逐步得到了优化。二是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大多数两委班子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按章理事。特别是近年通过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村干部们的廉洁自律,拉近了干部、群众的感情距离,改善了干群关系,强化了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也促进了村干部作风转变。大部分村干部能勤政务实,兢兢业业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村级班子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三是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县、乡两级将村干部的培训教育纳入了干部教育规划。近3年来,全县共举办村级干部各类培训班386期,受训的村级干部达26840人次。特别是通过村级“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全县村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党性党风和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四是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大多乡镇对村级班子实行了岗位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村干部报酬全面实行了统筹,推行了“基础职务工龄村类别绩效”的结构工资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使村干部干有目标,管有依据,评有尺码。同时,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能做到用真诚与亲情联络村级干部,在感情上与村干部真心交朋友,工作上及时为村干部撑腰壮胆,生活上尽力为村干部排忧解难,村干部不安心的思想不断淡化,工作积极性普遍高涨。五是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壮大。近3年来,全县共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党员750名,其中已任村干部的164名,已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的达415名。
调查也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村级班子建设中出现和存在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一是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全县4948名村干部中56岁以上的达756名,占15.3%。有的乡镇56岁以上村干部的比例高达30%以上。江南镇老屋村和百花村支部书记年龄已满70岁。全县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503名,占30.4%。有的村干部连自己的名字、同意开支等简单的字都不会写。由于文化程度不高,部分村干部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往往理解不透,认识不深,贯彻不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二是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仍然不够。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缺乏依法行政、按章理事的自觉性。墨守成规,不求改革创新。一些村级班子缺乏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收入方面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据各乡镇党委评定,全县村干部能力一般和较弱的达2696名,占54.4%;村级班子能力一般和较弱的673个,占59.3%。三是部分村两委班子关系不协调,工作合力不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能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存在拉山头,闹派性的现象。有的支书与村长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班子不协调,思想不统一,无法发挥出村级班子应有的工作合力。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无所事从,经济无从发展,基本失去了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凝集力。四是村级干部队伍难稳定。农村工作环境艰苦,任务繁重,村干部待遇低、难落实,不少村干部不安心本职工作,人心思动现象较普遍,甚至干脆“撂担子”。东山乡高星、下茶两个村共有党员51名,曾任村组干部的22人,近三年来辞官不做的12人,现任村干部中外出打工的10人。五是部分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近年来,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转型,青年新生力量处于分散、流动状态,村级组织难于对他们开展有效的教育和培养。部分地方对村干部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缺乏硬性措施,真正有文化、有素质、有培养前途的人才很难选拔,后备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局面,有的村甚至找不到合适人选出来担任村干部。
二、当前农村基层班子建设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第一,个别乡镇对加强村级组织的建设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只把经济工作视为主要任务,使基层班子建设与经济建设脱节。忽视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忽视对基层干部和党员管理与教育,不注重后备力量的培养与发展。有的村甚至近10年没有发展一名党员和后备干部,组织生活基本没有正常开展。
第二,缺乏健全的村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党委、政府对于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上缺乏完善健全的工作机制。靠家族、帮派势力当选村干部的现象仍然存在,那些觉悟高、观念新、能力强,善于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优秀人才难以被选拔到村级班子领导岗位上来。有的乡镇对村干部重使用轻培养,对于村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抓得不力,资金和精力投入不够,村干部出现思想问题时,主要采取调整的办法而很少采取教育的办法解决,客观上难以建起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三,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弱化了村级班子作用的发挥。实行后,多数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弱化。据调查,安化县80%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万元,60%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几乎是空白,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少。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三提五统”等收费项目取消,乡(镇)、村两级财力进一步减弱,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矛盾更加突出,村级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条件受限。群众长期得不到实惠,对干部缺乏认同感和信任感,导致不少村班子软弱涣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很大的抑制,出现基层干部难选、难当、难留的“三难”问题。
第四,待遇偏低难保障,抑制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任,但许多情况下他们的责权利并不明确,也不平衡,存在着对基层干部责任上严格要求,但权力上无相应保障,经济待遇上又不够关心的情况。这使农村基层干部难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任务上,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只是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影响了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责权不一,心理难平衡。计划经济时期,村干部手中掌管着生产的领导权、劳力的调配权、收入的分配权、实物的支配权、资金的使用权等,“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找,当地有威信”。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不断调整和发展,村级干部原有的工作权力实际上变空或大部分丧失,而责任却越来越重,计划生育工作以村为主、“三收”任务完成情况与村干部报酬挂钩等等,责任与权力的不统一,使部分村干部心理上难平衡。部分村干部认为,有本事外出打工赚钱,当村干部是“要蠢不化的人”搞的。许多村干部存在一种经济上的“危机感”、感情上的“遗弃感”、政治上的“压力感”。二是经济待遇低、难兑现。据调查,目前我县村支书年平均误工在200天左右,最多的达300天以上,村主任、文书和计生专干年平均误工180天左右。而年平均报酬收入为:村支书1180元、村主任1120元、村文书1038元、村计生专干854元。全县60%的村干部年报酬收入在1000元以下。这样的工资待遇使许多村干部无法养家糊口,村干部普遍认为不划算,即亏了自己,又亏了家庭。即使按这样的标准许多村也不能及时足额兑现。全县有40%的村因无法完成乡镇的工作任务,村干部领不到足额的工资数。有的村干部的工资完全用于填补上交缺口,最多的村一年用村干部工资垫补达5000多元。三是政治待遇上无奔头。以前,优秀的村干部可以招聘为乡镇合同制干部,甚至还可以考录国家公务员,对村干部鼓励很大。政策取消后,一些有能力的农村青年认为村干部在村任职,最多干到村支书,既不能进事业单位,又不能进入公务员序列,感到当村干部政治上没有奔头,不愿当村干部。有的在职村干部则认为“劳多,酬少,前无出路,后无退路”,工作上得过且过,有的甚至干脆“撂挑子”。四是卸任后生活难保障。卸任村干部生活贫困的现象较为普遍,全县6413名卸任村干部中,生活处于特困状况的达1308人,占20.4%。为探求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县曾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但由于保险体制变化和存款利息大幅下调,不得不于2000年将已收的保险金连本息退还给乡镇。县每年下拨6万元专项经费到各乡镇,由乡镇根据财力状况适当解决。各乡镇虽然根据卸任村干部的任职长短,每年给予了适当补贴,但仅仅是表示意思而已。目前,卸任村干部的待遇不如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复员军人和特困企业下岗职工。
三、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班子建设的重视和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认真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镇党委的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成员要齐心协力抓。二是出台有关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县委要根据上级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特别是鼓励村干部建功立业的倾斜性政策,吸引优秀年青人才从事村干部工作。三是营造有利于村干部工作的良好环境。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村干部的工作,执纪执法部门要强化措施,确保村干部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新闻媒体要加大村干部的正面宣传,在全社会推介一批优秀村干部典型。市县乡三级建立定期评比表彰先进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健全村干部选任机制,致力提高队伍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通过全面推行村支部“两推一选”的办法,选拔懂经营、善管理、能带领一方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村级班子,并有重点地进行帮带、培养。一是把好政治素质关。要把那些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有文化、有本领、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二是优化队伍结构。要围绕支书这个“主角”优化群体结构,配好支部班子,选好行政班子。村干部队伍要形成以40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为主体的年龄梯次结构,每个村级班子至少配备1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人。三是拓宽村干部的选配渠道。既要注重在致富能手、复员军人、回乡知青中选配,又要动员在外打工或经商的能人返乡任职,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国家干部下派任村干部与从回乡下岗职工中选配村干部的用人机制,使村干部的来源渠道不断扩大。四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重点是培养有一定知识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回乡知青、退伍军人和外出打工返乡的优秀青年在农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为村的干部储备人才。要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选送他们接受各种职业和专业培训,参加实践锻炼,并定期进行考核、考察,能够使用的,尽快进入村干部实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