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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局执法办案工作的基本体制,从机构设置上:市局下设的三个直属分局,直接以市局名义查办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公平交易分局,负责重大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登记注册分局,负责企业登记类和企业年检违法行为的查处;消费者保护分局,负责农资、重要商品违法行为和重大维权案件的查处。基层行政分局,负责辖区违反“二例一法”和市局委托办理的其他违法案件。从办案人员上,由各分局各自按照监管工作需要,确定执法办案人员,办案人员由各分局管理。从审批上,基层分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由分局自己核审和审批;以市局名义作出的处罚和基层分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5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由市局法规科核审,市局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公平交易分局对以市局名义的立案审批、实施强制措施和扣留物资实行统一管理。这种体制存在的弊端:一是虽然有相对的职能分工,但仍容易造成多头办案、交叉办案;二是执法办案各自为政,分局间都是办案单位,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难以形成;三是办案人员以各分局为单位,考核评价尺度难以统一;四是集中专项整治,力量整合不够,难以达到整治效果。鉴于此,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需要调整各分局监管事权,实行二主二辅的监管办案模式。即以公平交易和基层分局办案为主,登记、消保分局辅助办案。
1、对直属分局办案职能的调整。登记、消保分局不再作为办案单位办理案件,登记注册分局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权下放到基层分局履行,由基层分局全权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的年检、验照和日常监管,登记注册分局只负责监管范围内的牵头指导工作。消保分局在农资、食品和重要商品监管上,履行检查、抽检商品质量职能,商品的质量状况分析,指导基层分局办理商品质量案件,同时,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公平交易分局作为全市系统案件的主管单位,重点履行案件办理的三项职能。一是指导基层分局办理案件;二是负责案件的协调管理;三是组织实施自办案件。
2、放权扩大基层分局办案范围。基层分局实施辖区综合监管,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履行监管职能,依法查处辖区市场主体违反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一是办理以分局名义的案件;二是办理以**市局名义的案件;三是调查宜昌市局委托办理的案件。
3、公平交易分局与基层分局的办案关系。公平交易分局负责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和案件指定办理,基层分局的办案工作受公平交易分局的领导和指导,基层分局在辖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积极作为,并按照案件管理权限调查、报批和处理:一是以分局自己名义的案件,案件实行备案制。处罚金额5000元以上的,由公平交易分局审批;二是办理以**市局名义的案件,立案、处罚由公平交易分局审批;三是以宜昌市局名义的案件(含外资),须经公平交易分局同意,方可办理委托调查。
4、登记、消保分局与办案分局的关系。登记、消保分局对办案分局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指导和工作协办。一是登记、消保分局在履行职能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交办辖区行政分局办理,重大案件转办公平交易分局,办案分局将案件处理情况反馈交办、转办的分局;二是办案分局办理的涉及登记、消保分局业务范围内的案件,应将处罚决定书报其备案(对企业和商广案件报注册分局,重要商品、投诉案件报消保)。三是办案分局对查处带有政策性、行业性和商品普遍性的案件,应征求业务主管分局的处理建议,服从业务指导。
二、改进执法案件统一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管理,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效能。
现行的集中办案体制,主要存在案件的集中管理性不强,立、销案管理流于形式,案件线索的收集和运用能力较差,缺乏指导性,案件查处被动,机制不活。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相应的机构,实施管理职能。所以,在改进案件统一管理上,应组建案件管理中心,定岗定责,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管理。
1、收集、处置案件线索,向办案机构提供办案指导。一是建立案件信息收集平台,与12315申投诉平动,广泛收集媒体、网络、群众投诉举报等多渠道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登记台帐;二是分析案件线索,将收集的案件线索整理分析,为办案机构提供案件思路和线索;三是处置案件线索,对符合案件条件的线索,批办调查;四是制定专项行动意见,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批办的意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实施;五是分析案件动态,定期汇总、通报案件办理情况,为领导提供执法建议。
2、严格立、销案管理,规范办案工作程序。一是严把立案标准关,坚持立案条件,防止随意立案,多头立案,久立不查,销案不及时和不按程序销案;二是严格案件网上办理,监督案件及时录入网上,实行网上审批;三是严格实施强制措施审批管理,防止滥用强制手段,加强公务仓管理,确保扣留物质安全;四是严格案件档案管理,规范建档,及时归档。
3、实行案件督办制度,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案件管理中心对各办案单位查办的经济违法案件实行督查制。一是对一般性案件,按期未办结或销案的,实行督促办理;二是对群众反映的热点案件,实行限时办结;三是对大要案件,实行跟踪办理,确保案件高效有序进行。同时,对疑难和跨区域案件,及时帮助办案机构,调配办案力量,提供办案帮助。
三、改进办案单一联动工作机制,利用内外资源,提高工商执法办案的水平。
以往我局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办案机构倾向于独立办案,联动办案也局限于直属分局与基层分局,形成监管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也造成办理的案件领域窄,社会影响力不大。加强联动办案,整合监管资源,借力拓展监管领域,对提升工商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一、维护农户利益。合理承担风险,靠让利于民来巩固基地。企业要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千方百计规避化解市场风险,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本是天经地义,无可指责的正常行为,而“无利不起早、亏本就撂挑”又是农民传承多年难以改变的信条与习惯,这就构成了长期存在于合作双方之间,又必须给予妥善解决的矛盾。在市场形势看好,体现利益均沾时,矛盾表现的并不十分明显,一但行情走低,需要风险共担时,这一矛盾势必会凸显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巩固千方百计创建起来的原料基地、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有效化解合作双方利益分配上的矛盾,是龙头企业无法回避而又必须作出正确回答的课题。我认为,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在确保产业“少挣不赔”的前提下,由企业尽量多承担风险。对确实赔本的农户要合理给予补贴。在这一方面,如文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一些企业,分别采取了诸如:体现让利—直接补;兑现承诺—诚信补;反哺基地—间接补等一系列补贴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他们能在市场行情走高时,由于省去了原料生产环节的再组织和减少因临时采购造成的高额支出而抢占先机,获取更大的效益。
二、探索有效途径,协调各方力量,共同辟建原料基地。龙头企业要摆脱无米之炊的困境,就必须把辟建原料生产基地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给这个“第一车间”以应有的位置。我认为在辟建基地上应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利益驱动。当前要特别注重把原料生产所能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效益放在中央对农民实行“两免一补”的大环境中在与传统产业的经济收益相比较,通过算账对比,只要使农民从中看到确实有利可图,有钱可赚,就会使他们在可观的经济收益驱使下,改弦更张,从事新的产业。二是典型引导。企业要在强化新项目宣传的同时,必须把典型的培养、选树、宣传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使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做为择业前提的农民,在身边典型的引导下,在看着眼热、想着心动的环境中“照着学,跟着干”。三是全力推进。在抓原料基地辟建上,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辟建稳固的原料基地是龙头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通过辟建工业原料基地,加快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又是乡村两级组织的愿望与职责。只要能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实现两个积极性的迭加,必然会产出11>2的工作效果。
三、实现多方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基地生产能力。以种植业产品为加工对象的龙头企业的原料生产,因农田基础设施的相对薄弱,时至今日仍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如何建设一个抗灾能力强,原料产量高、产品质量好的原料生产地,来保证企业生产需要呢?可靠的出路就在于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除此别无选择。个人认为,投入的主体应由三个方面组成。一是从业农户自身利益出发,以劳代资投一块;二是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反哺基地投一块。三是政府相关部门、从早日致富农民的目标出发,把握机遇向上争一块。如果这项工作能做到位,那么兴企、富民的目标何愁不能实现呢
四、树立诚信意识。严格兑现承诺,在精诚合作的氛围中,建立起龙头企业与农户的依存关系。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诚信经济。在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十分完善的条件下,以诚实、守信为纽带把原料生产的供需双方紧密切联系在一起、使龙头企业和农户在精诚合作的氛围中建立起相互支持,争取双赢的依存关系就显的尤为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合作双方就必须用签订所规定的相关条件来自觉地约束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龙头企业要不折不扣地兑现在企业能承受、农户能接受的前提下作出的所有承诺,就是在受到市场风险冲击的情况下,也应当以牺牲企业部分利益来避免农户受到伤害。用诚实、守信的人格魅力来保护农户的从业热情,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原料基地。农户则应当自觉履行订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认真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杜绝掺杂使假、坑害合作方利益的现象发生。用说到哪、做到哪的实际行动,给“人无信不之”的千年古训以新的诠释。我想,农、企双方真正做到了这一点,哪么,合作关系稳定,共同受益的产生链条必然会越来越粗壮,越来越牢固。
目前,有市体育训练中心一处,为副县级全额事业单位,教职工及教练员93人,在校生300人。12个县市区有县级业余体校11所(任城区名存实亡),其中正科级两所,副科级六所,股级三所。现有在校生约700人,其中,初中部约640人,小学部约60人。从目前办学情况看,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独办“三集中”体校。有一定的教学训练设施,教练员、文化课教师齐全,开展正常的教学训练,为学生提供住宿和就餐条件,在校生数量不等。属于这类情况的有市体育训练中心、市、县、市和县五所体校。二是联办“三集中”体校。以教学为主,有一定的训练设施,教练员、文化课教师齐全,教育局负责教学,体育局负责训练,为学生提供住宿和就餐条件,生源相对充余,属于这类情况的只有县体校。三是竞训式体校。有一定的训练设施,有从事部分项目训练的教练员,开展正常的训练活动,学生学籍在中小学,没有教学、住宿和就餐设施,有一定生源。属于这类情况的有、县、市、县、县和县六所体校。四是名存实亡的体校。属于这类情况的只有任城区体校。造成任城区体校的现状有其历史原因,在2001年机构改革时,任城区政府把体校教学、训练以及设施划归了区实验中学,教练员成了体育教师,无法招收参加业余训练的学生,只负责高考体育生的培训,事实上已经名存实亡。近几年,为了拓宽办学渠道,谋求生路,不少体校与教育部门攀亲结友,走联合办学的路子,取得明显成效。如、、体校与当地一中或实验中学联办了高中体育班,通过积极争取,体校被曲师大体育学院列为体育人才培训基地,体校被吉林体育学院列为体育人才培训基地等。
二、市市县两级体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县村级班子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县1180个行政村(居委),共有村干部4948名,其中35岁以下的891人,占18%。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的1179人,占23.8%。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县在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方面卓有成效。一是班子整体结构不断优化。各乡镇党委在选拔和任用村级干部时能坚持“以人为本”,勇于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选人用人观念,全方位启用人才,及时将优秀人才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近3年来,全县先后调整村支两委成员1984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548人,村主任492人。村级班子整体结构逐步得到了优化。二是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大多数两委班子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按章理事。特别是近年通过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村干部们的廉洁自律,拉近了干部、群众的感情距离,改善了干群关系,强化了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也促进了村干部作风转变。大部分村干部能勤政务实,兢兢业业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村级班子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三是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县、乡两级将村干部的培训教育纳入了干部教育规划。近3年来,全县共举办村级干部各类培训班386期,受训的村级干部达26840人次。特别是通过村级“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全县村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党性党风和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四是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大多乡镇对村级班子实行了岗位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村干部报酬全面实行了统筹,推行了“基础职务工龄村类别绩效”的结构工资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使村干部干有目标,管有依据,评有尺码。同时,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能做到用真诚与亲情联络村级干部,在感情上与村干部真心交朋友,工作上及时为村干部撑腰壮胆,生活上尽力为村干部排忧解难,村干部不安心的思想不断淡化,工作积极性普遍高涨。五是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壮大。近3年来,全县共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党员750名,其中已任村干部的164名,已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的达415名。
调查也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村级班子建设中出现和存在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一是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全县4948名村干部中56岁以上的达756名,占15.3%。有的乡镇56岁以上村干部的比例高达30%以上。江南镇老屋村和百花村支部书记年龄已满70岁。全县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503名,占30.4%。有的村干部连自己的名字、同意开支等简单的字都不会写。由于文化程度不高,部分村干部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往往理解不透,认识不深,贯彻不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二是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仍然不够。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缺乏依法行政、按章理事的自觉性。墨守成规,不求改革创新。一些村级班子缺乏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收入方面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据各乡镇党委评定,全县村干部能力一般和较弱的达2696名,占54.4%;村级班子能力一般和较弱的673个,占59.3%。三是部分村两委班子关系不协调,工作合力不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能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存在拉山头,闹派性的现象。有的支书与村长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班子不协调,思想不统一,无法发挥出村级班子应有的工作合力。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无所事从,经济无从发展,基本失去了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凝集力。四是村级干部队伍难稳定。农村工作环境艰苦,任务繁重,村干部待遇低、难落实,不少村干部不安心本职工作,人心思动现象较普遍,甚至干脆“撂担子”。东山乡高星、下茶两个村共有党员51名,曾任村组干部的22人,近三年来辞官不做的12人,现任村干部中外出打工的10人。五是部分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近年来,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转型,青年新生力量处于分散、流动状态,村级组织难于对他们开展有效的教育和培养。部分地方对村干部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缺乏硬性措施,真正有文化、有素质、有培养前途的人才很难选拔,后备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局面,有的村甚至找不到合适人选出来担任村干部。
二、当前农村基层班子建设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第一,个别乡镇对加强村级组织的建设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只把经济工作视为主要任务,使基层班子建设与经济建设脱节。忽视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忽视对基层干部和党员管理与教育,不注重后备力量的培养与发展。有的村甚至近10年没有发展一名党员和后备干部,组织生活基本没有正常开展。
第二,缺乏健全的村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党委、政府对于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上缺乏完善健全的工作机制。靠家族、帮派势力当选村干部的现象仍然存在,那些觉悟高、观念新、能力强,善于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优秀人才难以被选拔到村级班子领导岗位上来。有的乡镇对村干部重使用轻培养,对于村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抓得不力,资金和精力投入不够,村干部出现思想问题时,主要采取调整的办法而很少采取教育的办法解决,客观上难以建起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三,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弱化了村级班子作用的发挥。实行后,多数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弱化。据调查,安化县80%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万元,60%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几乎是空白,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少。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三提五统”等收费项目取消,乡(镇)、村两级财力进一步减弱,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矛盾更加突出,村级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条件受限。群众长期得不到实惠,对干部缺乏认同感和信任感,导致不少村班子软弱涣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很大的抑制,出现基层干部难选、难当、难留的“三难”问题。
第四,待遇偏低难保障,抑制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任,但许多情况下他们的责权利并不明确,也不平衡,存在着对基层干部责任上严格要求,但权力上无相应保障,经济待遇上又不够关心的情况。这使农村基层干部难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任务上,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只是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影响了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责权不一,心理难平衡。计划经济时期,村干部手中掌管着生产的领导权、劳力的调配权、收入的分配权、实物的支配权、资金的使用权等,“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找,当地有威信”。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不断调整和发展,村级干部原有的工作权力实际上变空或大部分丧失,而责任却越来越重,计划生育工作以村为主、“三收”任务完成情况与村干部报酬挂钩等等,责任与权力的不统一,使部分村干部心理上难平衡。部分村干部认为,有本事外出打工赚钱,当村干部是“要蠢不化的人”搞的。许多村干部存在一种经济上的“危机感”、感情上的“遗弃感”、政治上的“压力感”。二是经济待遇低、难兑现。据调查,目前我县村支书年平均误工在200天左右,最多的达300天以上,村主任、文书和计生专干年平均误工180天左右。而年平均报酬收入为:村支书1180元、村主任1120元、村文书1038元、村计生专干854元。全县60%的村干部年报酬收入在1000元以下。这样的工资待遇使许多村干部无法养家糊口,村干部普遍认为不划算,即亏了自己,又亏了家庭。即使按这样的标准许多村也不能及时足额兑现。全县有40%的村因无法完成乡镇的工作任务,村干部领不到足额的工资数。有的村干部的工资完全用于填补上交缺口,最多的村一年用村干部工资垫补达5000多元。三是政治待遇上无奔头。以前,优秀的村干部可以招聘为乡镇合同制干部,甚至还可以考录国家公务员,对村干部鼓励很大。政策取消后,一些有能力的农村青年认为村干部在村任职,最多干到村支书,既不能进事业单位,又不能进入公务员序列,感到当村干部政治上没有奔头,不愿当村干部。有的在职村干部则认为“劳多,酬少,前无出路,后无退路”,工作上得过且过,有的甚至干脆“撂挑子”。四是卸任后生活难保障。卸任村干部生活贫困的现象较为普遍,全县6413名卸任村干部中,生活处于特困状况的达1308人,占20.4%。为探求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县曾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但由于保险体制变化和存款利息大幅下调,不得不于2000年将已收的保险金连本息退还给乡镇。县每年下拨6万元专项经费到各乡镇,由乡镇根据财力状况适当解决。各乡镇虽然根据卸任村干部的任职长短,每年给予了适当补贴,但仅仅是表示意思而已。目前,卸任村干部的待遇不如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复员军人和特困企业下岗职工。
三、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班子建设的重视和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认真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镇党委的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成员要齐心协力抓。二是出台有关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县委要根据上级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特别是鼓励村干部建功立业的倾斜性政策,吸引优秀年青人才从事村干部工作。三是营造有利于村干部工作的良好环境。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村干部的工作,执纪执法部门要强化措施,确保村干部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新闻媒体要加大村干部的正面宣传,在全社会推介一批优秀村干部典型。市县乡三级建立定期评比表彰先进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健全村干部选任机制,致力提高队伍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通过全面推行村支部“两推一选”的办法,选拔懂经营、善管理、能带领一方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村级班子,并有重点地进行帮带、培养。一是把好政治素质关。要把那些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有文化、有本领、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二是优化队伍结构。要围绕支书这个“主角”优化群体结构,配好支部班子,选好行政班子。村干部队伍要形成以40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为主体的年龄梯次结构,每个村级班子至少配备1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人。三是拓宽村干部的选配渠道。既要注重在致富能手、复员军人、回乡知青中选配,又要动员在外打工或经商的能人返乡任职,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国家干部下派任村干部与从回乡下岗职工中选配村干部的用人机制,使村干部的来源渠道不断扩大。四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重点是培养有一定知识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回乡知青、退伍军人和外出打工返乡的优秀青年在农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为村的干部储备人才。要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选送他们接受各种职业和专业培训,参加实践锻炼,并定期进行考核、考察,能够使用的,尽快进入村干部实职岗位。
调查执行:北京鹰之健企业形象策划中心
文字整理:刘增禾
调查说明:本次调查使用网上调查、入户访问、媒体问卷回收的方式进行。整个调查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以广大消费者参与调查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本次调查共采集样本245205个,有效样本243260个,问卷来自全国各地,参加活动的包括国家公务员、在校学生、公司员工、个体劳动者等各行各业的从业者。
调查结果:
被调查对象电话费节约方式被调查对象手机更换的频率不知道6.8话费套餐44.7给对方发短信73.3拨打IP电话75.6半年左右3.4半年至一年12.8一年至两年24.4两年以上7.2没有换过52.2
七成多的被调查对象把短信作为节约话费的一种方式;五成多的被调查对象从未换过手机
由于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早期应用的都是GSM网络,联通新建的CDMA网络在20__年1月8日刚刚开始试商用,原电信长城发展的CDMA用户仅为60万用户。因此,现中国大部分手机用户选择的都是GSM制式的手机。本次调查显示,97.4的用户使用GSM手机,1.4的人选择CDMA手机,选择GPRS手机的被调查对象最少,只有1.2。
本次调查中,68.6的用户选择中国移动,31.4的用户选择中国联通。调查显示的用户比例与中国移动与联通的实际用户比例大致相符。
此次调查显示,中国的手机市场仍以国外品牌为主,中国国内品牌手机份额依旧很小,市场占有率不足7,仍无法与国外厂商抗衡。
此次调查中,半年左右换一次手机的用户比例为3.4,这部分基本为高收入或对手机时尚比较敏感的客户;半年至一年换手机的用户比例为12.8,一年至两年换手机的用户比例为24.4,在换手机的用户中,一至两年换一次手机的用户的比例为最高;两年以上换手机的用户比例为7.2。从未换过手机的用户比例为52.2。
为了更好地节约电话费,不同的消费者有不同的方式。IP电话是消费者的首选方式,它被绝大多数手机用户认为是节约长途电话费的最佳方法;其次,短信作为节约话费的一种方式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部分比例为73.3;除此之外,44.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话费套餐是节约话费的一种方式,这部分用户大体上是一些高端用户群体。
二成半的被调查对象认为上网价格太高;四成多的人认为如果解决了上网速度、上网资费、网络内容等问题,一定会用手机上网
手机若想在市场上被消费者认可,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功能的实用性,本次调查显示,用户认为最实用的功能是来电/接听时间显示,选择这部分比例的用户占63.9,其次是多种铃声,占50.8,这也反映了用户对手机个性化的要求。同时,选择中文输入的用户比例为47.9,由于短消息方便易用和可以节约话费,42.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群发短信也是比较实用的功能。
随着数据业务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服务内容逐多样化,手机传递移动图像或多媒体方面的应用将成为可能。因此,彩屏手机将得到消费者的青睐。本次调查显示,61.4的被调查者认为手机应用彩色显示屏非常有必要,25.3的人认为无所谓手机是否是彩色显示屏,只有13.3的人认为没有必要。这说明在手机的功能性逐渐完善的情况下,在色彩方面给人以不同的感受的彩屏手机将更能吸引消费者的目光,获得消费者的喜爱。
手机辐射对人体的影响程度尚在研究之中,目前尚未有全面、权威的科学结论。但与手机带给人们沟通上的方便相比,大部分用户对手机辐射表现出了较为包容的态度,本次调查显示,28.6的被调查对象能接受手机辐射,48.3的人选择无所谓,不能接受的人相对较少,比例为23.1。
虽然认为移动互联网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但至今,手机上网在速度、价格、内容提供、费用等方面仍不能令消费者满意,这其中,上网速度是制约用户上网的最主要因素,没有了速度,手机上网的快捷便无从谈起,其次上网价格太高也是一条重要的原因,手机上网收费包括通信费和信息费,如果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手机上网查询一条新闻信息,最少也要支付一分钟四毛钱的话费,因此有25.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这一因素,同时,现在移动互联网内容还不够丰富,同时屏幕太小也是制约用户上网的重要原因,这使得浏览一些内容非常不方便,15.1的被调查对象选择此因素,最后一个原因就是现在没有形成一个合理的运营商、ICP、ISP的价值链体系,许多移动ICP对移动互联网内容建设持谨慎的态度,内容太少,用户自然提不起兴趣。
虽然应用手机上网现在还存在诸多缺点,但它随时随地可以得到有用的资讯这一点仍然非常具有吸引力,所以现在消费者对于是否应用手机上网还持观望态度。本次调查中,非常明确表示会用手机上网的人与不会用手机上网的被调查用户比例都是27.2,另外45.6的人说不定,这说明在解决了上网速度、上网资费、网络内容等问题的情况下,手机上网一定会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
近四成的消费者认为时尚是影响购买行为的因素;四成多的人选择互联网来了解的手机信息;三成多的被调查对象被价格因素左右。
由于价格的不断下调,手机现已不再是奢侈品,当各个品牌的手机功能相差无几时,手机的外观设计与时尚品位就成为左右人们购买行为的第一要素;同时,品牌对人的影响也深入人心,对购买行为的影响不可小视。本次调查显示,39的消费者认为时尚是影响购买行为的因素,认为品牌是影响购买行为因素的用户比例为30,人们十分看重的价格与功能现已退居其次,分别占被调查者20与11的比例。
生活在信息时代,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多种多样,对于手机信息的获取方式人们更倾向于可以全面充分获取信息的媒体。本次调查显示,可以快捷、全面地收集到手机各种信息的互联网在手机 宣传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40.3的人选择互联网来了解的手机信息,这说明互联网正在对传统媒体形成有力的冲击;人们了解手机的第二个途径是报纸,占32.7,选择电视的比例为14.5,仅居第三位这可能是因为电视广告主要是应用于品牌推广或某种型号的广告宣传,它时间较短,不可能全面介绍某种手机价格、性能等诸多方面。其他广告方式,如杂志与广播与它们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选择杂志的被调查比例为10.3,选择广播的被调查者最少,仅为2.1。
为了取得更好的市场占有率,获取更多利润,手机销售商在促销方面煞费苦心,花样繁多。本次调查显示,在所有促销手段中,价格上的实惠仍然是让消费者最为动心的方式,有38.8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这一方式,在所有促销方式中居于首位;其次送礼品也颇得消费者青睐,35.4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这一方式;再次,折价换购这一变相降价方式也得到了一部分消费者的欢迎,选择这部分被调查对象的比例为11.1;与运营商捆绑销售的比例为8.4,最后,抽奖的比例最低,为6.4。这说明,越是实实在在的优惠手段,越能打动消费者。
由于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移动电话价格不断下调,人们对于手机的价格承受能力逐渐增强。在手机价位方面,人们并非单纯强调低价格手机或追求高档新潮手机。本次调查中,20__至3000元价位占到41.8,居第一位;34.6的人购买1000到20__元价位的手机;除此之外各个价位的被调查者比例都低于10,1000元以下和3000元以上的总和只有23.6。可见,中档手机是未来用户选购的主要对象,1000—3000元是绝大部分消费者比较认可的价位。
半数多的用户认为手机应具备蓝牙功能;四成多的人认为应该单向收费。
在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用户已不满足于手机现有语音与网络功能,人们希望它能具备更多的功能:51.3的用户认为手机应具备蓝牙功能,希望手机具备即时翻译功能的有50,有37.1和24.7的人认为手机应具备MP3播放功能或收音机功能,认为手机可用来照明的人有20.1,希望手机能玩游戏的人有20.1,看来,消费者要求手机不仅仅是一种通信工具,而应该是一种娱乐工具以作日常消遣。用户新需求的提出,一方面给手机厂家带来了新的商机,另一方面也给厂家的技术革新带来挑战。
在移动电话资费的收取方面,40.9的人认为应该单向收费,以秒计费的被调查者比例为41.3,以6秒为时段计费的被调查比例为11.4,认为应该按分钟计费的用户最少,仅占6.5。
移动互联网应用方面使手机的多方面应用成为可能,手机已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通话终端,同时也是一个信息终端、信用终端、娱乐终端。综合分析,用户希望移动互联网可以带来三方面应用:
首先,可以方便地接收网络信息。一方面是E-MAIL的收发,这或许可以使人们随时随地接收任何图形和文本信息,使人们生活与办公更为轻松,这部分被调查对象的比例为61.7,居于首位,39.4的人们希望手机可以实现增值软件下载,38.3的被调查对象希望手机能查看娱乐新闻;网上购物与生活资讯的比例各为20.6和19.8。
二、开展纪检监察主动融入业务监管的主要做法
(一)主动融入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科学有效监管。作为业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习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有及法律法规,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对各项审批许可事项要了解,否则就很难抓住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制订出来的制度也很难保证切实管用。为此,我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融入业务知识的学习。去年重点组织学习了gmp、gsp认证程序、主要内容,参加了行政执法案例的分析讨论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使纪检干部对药监部门行政执法、认证、审批的一些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为融入监管业务,开展监督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融入业务监管制度的制定,促进科学有效监管。良好的制度和机制是保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高效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缺乏良好的制度就谈不上科学有效的监管,也谈不上有为有力的监督。建立健全纪检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定期督查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建立廉政建设信息定期反馈或公开制度,及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本人或科室,切实加以整改;建立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财务审查制度,加大对机关财务工作的监督,促进财务公开;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对纪检监察员赋予责任,体现奖惩,提高责任心。主动参与业务监管工作制度的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梳理、排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gsp认证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或者漏洞,负责制订了一系列较为完备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机关效能“三个规范化”制度。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角制度、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度等,积极推进“服务规范化、监管规范化、监督规范化”,切实提升机关效能。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行为暂行规定》,对局行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礼仪、言语举止、举报受理、行政审批、现场检查、廉洁自律、日常学习等十个方面做出详细的要求和指导;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暂行规定》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情节、类别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规则》,对自由裁量从重从轻处罚的具体情节分四个等级予以细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和监督,杜绝执法腐败。三是建立健全办案制度。制定《行政处罚案件主办人制度》,由案件承办处(科)室负责人建议,并经分管局长批准,指定两名执法人员负责具体办理案件并承担案件质量责任。同时,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单制度》,记录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点、发现问题及处罚措施,由相对人和稽查处各执一份,避免执法工作人情化、随意化和滥用执法权限。
1、缺乏强制性。纪检监察建议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延伸,目前没有相关的条规对纪检建议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行政监察法》对监察建议有一些规定,但由于纪检监察建议本身仅仅是一种建议的形式,而不是命令,所以在效力上缺乏一定的强制性,往往被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当作一般性的公文看待,执不执行、认不认真执行都无所谓,有的甚至认为是纪检监察机关小题大做,吹毛求疵,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积极的配合。
2、缺乏建设性。由于办案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往往就现象谈问题,未能透过现象分析深层次的原因、规律和特点,指出的问题雷同,提出的措施大同小异,对改进工作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痛不痒,肤浅单薄,力度深度不够,指导性不强。
3、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纪检监察建议内容空洞、笼统、虚泛,讲大道理多,缺乏让被建议单位可立即着手实施整改的实质性内容,让被建议单位难以进行具体操作。
4、缺乏严肃性。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本身对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认识不足,重查处轻整改,或对案件一查了之不提整改意见,或对建议一发了之没有进行事后回访与跟踪检查,导致被建议单位或个人忽视整改,要么应付了事、敷衍塞责,要么无动于衷、置之不理,起不到预期的效果,严重影响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
5、缺乏平衡性。纪检监察建议在运用上不太平衡,如就个案发建议的较多,就面上的问题归类分析发建议的较少;就单位发建议的较多,对个人发建议的较少;有的以纪检监察结论代替纪检监察建议,导致纪检监察建议的使用越来越不受重视,作用越来越减弱等。
二、对策
任何问题都具有可防性。纪检监察建议的作用,在于超前预防,及时制止,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小腐败酿成大腐败。因此,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重视和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事先防范的功能,将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一个载体、一种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对症下药,提高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在提出建议前,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潜在的漏洞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把情况搞清,将问题找准,并通过表面问题挖掘深层次的原因,力求提出的问题准确、切中要害,发出的建议有的放矢、一针见血。如针对交警部门在向违章车车主收取暂扣车辆停车费但未事先向车主告知,导致车主认为交警部门乱收费的这一管理漏洞,有针对性地建议交警部门增加向车主发放《暂扣车辆停车收费告知书》这样一道程序,让车主事先享有知情权,那么就能达到一条建议堵塞一个漏洞、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的良好作用。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2012年12月以及2014年5月X年着两年期间我院对我控制中心内不同性别、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员进行的健康体检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我单位群体的体检资料以及疾病谱的变化规律等情况,并将其疾病情况按照国际级并分类标准进行具体的分类。调查体检项目包括:血压、肝肾功、血脂血糖、乙肝两对半、EB病毒、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脾、泌尿系),女性增加妇科、乳腺B超等。此调查将我控制中心在2012年参加体检的123人与2014年参加体检的130人中的两份体检单子进行了相应的对比分析,并将患有某种疾病或某项检查中存在有阳性指标的体检人员统称为异常,对其进行集中分析,以此来检测和统计该单位人员患有疾病人员在总体中占有的比例。
二、调查基本情况
在本次调查中按不同性别,年龄段,岗位,工作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对我单位职工健康数据资料进行了分类,以具体的统计和分析。
在2012年12月份的体检人员中,应检人数128人,实检123人,包括有男性职工66人,占体检总人数的53.7%,女性职工57人,占体检总人数的46.3%。其中,其中30岁以下XX%,30-39岁XX%,40-49岁XX%,50岁以上XX%。在职务分布上,科级以下XX%,正科级XX%。在2014年5月的体检人员中,应检人数136人,实检130人,包括有男性职工67人,占体检总人数的51.5%,女性职工63人,占体检总人数的48.5%。其中,其中30岁以下XX%,30-39岁XX%,40-49岁XX%,50岁以上XX%。在职务分布上,科级以下XX%,正科级XX%。
调查结果发现,在2012年度,参加体检的123人中,有XX人的体检结果异常,异常率为XX%。其中,男性在30岁以上者体检异常率明显高于在31岁以上职工。而女性职工则是在30至40岁之间年龄段的患者体检异常率较高。在2014年度,参加体检的130人中,有XX人的体检结果异常,异常率为XX%。其中,男性在30岁以上以及在50至61岁之间者体检异常率明显高于在31岁以上职工。而女性职工则是在同2012年度一样,在30至40岁之间年龄段的患者体检异常率较高。而在2012年体检人员与2014年体检人员体检单调查中发现,级别较高的职工体检异常率也较高,其中科级人员体检异常率为XX%,科级以下人员体检异常率XX%。
对数据处理后我们发现,在不断深化发展的形势下,广大职工在承担着责任的同时面临了很大的挑战,在社会环境的影响,精神和心理的负担,工作的压力等因素下,致使许多职工身体和心理都处于亚健康状况态,需要很好地去疏导和调理。
三、调查疾病指标情况
1、疾病检出情况,综合本院对我单位职工两年的体检结果发现,总体患病率交稿的疾病由高到低分别是:脂肪肝XX%、心电图异常XX%、胆固醇偏高XX%、高血压XX%、高血脂症XX%、甘油三脂血症XX%、女性中妇科B超变化率也占有XX%。
2、慢性病检出率情况
从调查的本单位北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两年体检结果发现,脂肪肝、高血压、糖尿病等项体检异常率有所增加,慢性疾病的检出率均出现递增趋势,而高血脂症的体检异常率则呈现下降趋势。根据调查分析表明,男性职工存在高脂血症、脂肪肝、高血压等疾病的检出率较女性职工而言较高。
3、体检结果对比分析
根据两年的体检情况,本出了具体的数据对比,根据以下数据显示,部分疾病会随着人年龄限度的增长而恶化,例如:肾错构瘤,它会随着时间的在增长而逐年增大,在某为职工2012年体检结果中其左肾错构瘤大小为15×10mm,而在2014年的体检结果中发现其左肾错构瘤大小为19×13mm。而对此类数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发现,高血压、妇科B超异常以及前列腺异常等状况大多在30岁以上人群中检出,以此,做好此年龄阶段的疾病预防工作极为重要。
四、疾病异常原因分析
经调查分析发现,在大多数存在有各类体检结果异常的人群中都存在有以下几类特性:肩负家庭与社会责任压力较大、工作竞争力度较高、体力劳动较少、饮食不合理、睡眠不规律等。由于以上原因导致了疾病的快速漫延,而高胆固醇、高血压。心血管病等疾病都可能成为引发死亡的危险因素之一,而进食量过大,过量饮酒、缺乏锻炼等则会容易成为疾病产生的原因,同时体内激素分泌失调、抗病能力减弱也会导致脂肪肝。心电异常登疾病产生。
五、疾病管理对策及建议
1、建议加强健康教育力度
经研究发现。高血脂、脂肪肝、以及心脏病等高发性疾病的产生都与精神心理因素以及不规律的生活方式、不良的生活习惯有着直接的原因,因此建议本单位加强健康宣传力度,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2、强化指导,大力推广平衡膳食
客观上讲,这种双重领导机制建立以后,对整个国税系统的行风工作、源头治腐、查办案件、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等一系列工作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产生过一系列重大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各种外因的变化,这种体制的薄弱环节也逐渐显现出来:一是职责不明,这种体制虽然说是以上级领导为主,但实际工作中,上级纪检监察对下级纪检监察的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对机构管理工作如人员编制,负责人的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方面几乎是空白,双重领导实际上变成了以本级党组为主的单独领导;二是地位不高,在似乎朗朗的乾坤下,大多数纪检监察机构,大部分时间内都可以说是清净无为,无为则无位。三是力量不强,从笔者所了解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纪检监察机构,尤其是基层,都存在职数偏少、年龄偏老、学历偏低、素质偏差的情况。四是绩效不显,主要表现在:其一是办案主动性不高,所办案件大多数上级交办或纪委检察机关在查办其他案件时引发的案件或责办的案件,有的是事前不及早预防查办,等到纸包不住火了才勉为其难进行查办。其二是办案数量少,不善于挖眼找蛇打,平常疏忽跟踪监督,自侦案件少,在为数不多的案件中大多数是交办案件。其三是从所办案件的性质看大多数送上门来的“死老鼠”,一般为违反计生案,司法机关、检察院、纪委责成或移送的案子,涉及个人的多,涉及单位的少,涉及税收执法权的多,涉及行政事务权的少,缺乏全方位的监控。造成上述不足,其成因是交叉而复杂的,相对独立而又普遍联系着的,因此不能单就某个环节简单的讲,应该辩证对立统一的看待,综合起来说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运行体制的缺失不容忽视。双重领导下的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实际上是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党组成员和中层骨干。纪检监察干部也都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其工资福利、考核、编制和人事关系都在原单位。他们与被监督的对象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甚至难免形成“有福同享,有腐同败”的局面,如果单位领导强势,作为纪检组长未必有法实施监督,未必就能有效监督。从最近几年,国税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不难看出这点。
二是思想认识模糊,工作中怕字作祟。作为与单位有血肉联系的一员,其一是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腐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怕反腐会影响单位的发展,怕反腐会影响中心工作,怕单位有了违纪违规现象会影响争先创优,怕违纪违规曝光后受到追究,影响政绩,怕单位领导不高兴,影响班子团结,因此除非单位领导开口布置或上级有明确指示,一般无所作为,致使工作不主动,行使职责不充分。其二是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反腐与保护干部的关系,以致于视偏袒为保护,视庇护为保护,怕揭发查处干部后担当恶人的名声。其三是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反腐与单位和谐的关系,怕反腐影响单位和谐,影响与同事的关系,怕在各方面的考核测评上对个人的政治、经济利益有损。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分析的现状及成因,我们建议当务之急是要变革现行纪检监察体制,其核心是改双重领导由上级统一派驻管理,即下级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收编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直接管辖单位进行派驻管理。其二是派驻负责人不再担任党组成员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其三派驻干部的工资、人事、编制与驻在单位彻底脱钩。其四是异地任职,定期轮换。
三、实施统一派驻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有雄厚的理论和政策依据。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同时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其中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就是要求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好的制度可以管住坏人,不好的制度可以带坏好人,因此,税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迫在眉睫。
(二)有充足的实践经验可供借鉴。这种管理体制并非我们首创,自20*年起全国有许多地方和行业就开始这种管理体制的试点工作,他们的实践至少为我们提供了三个方面的成功经验。一是派驻机构领导干部不再担任部门党组成员和接受党组分工,这样既提高了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又增强了派驻机构的权威性,对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实现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分离。二是派驻干部人事关系、编制、考核收归上级统一管理,彻底解决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后顾之忧,增强了工作积极性的主动性。三是实行轮换制,可以摆脱地方复杂的人事关系,杜绝人情案和关系案的发生。
(三)先天的优势条件。国税系统属垂直部门,无复杂的人事编制、工资关系的束缚,为实行统一派驻管理提供了先天的优势条件。
四、实施派驻统一管理必须树立三种观念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要树立大局观。派驻工作人员要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与驻在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机结合起来,为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更好的保驾护航。
二是要树立服务意识。要立足本职,参与驻在机关的重大业务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业务,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努力作为有作为,有威性,有地位。
三是树立责任意识。消除顾虑,大胆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排除干扰,秉公执纪,并以良好的形象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嬴得驻在机关的领导和同志们的信赖。
要注意处理好如下三种关系:
xx县人民法院认真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高度重视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以监督求公正,以监督保质量。按照“从严治院、制度建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思路,确立了制度建院的理念,修改完善了37项管理制度,给干警建立了《案件质量档案》、《机关效能建设档案》、《廉政建设档案》,基本形成了案件流程管理体系、案件质量监督体系、机关效能考核体系、廉政建设管理体系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审判行为。
xx县辖区面积1599平方公里,共辖5个乡镇、2个农牧场,1个街道办事处,2个工业园区。xx县人民法院有在编干警62人,平均年龄41岁。20xx年,xx县法院确定为“制度建设年”,20xx年确定为“案件质量年”,并以此平台,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勤廉自律保证金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施办法》等3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符合xx县法院审判工作实际、体现审判工作特点的监督管理模式,形成了人人有目标、事事有监督、层层抓落实的制度体系,促进了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连续四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综治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xx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集体。20xx年以来,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被评为“银川市文明单位”、“银川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银川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银川市总工会职工之家”、“xx县实绩工作突出单位”。
xx县法院“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它是把对内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责融为一体,是一个以提高审判质量为目的,以审判工作规律为依据,以指标体系为导向,以考评机制为动力,将案件流程管理、违法审判监督管理,法官岗位目标管理和法官考评管理等加以有机整合的综合性审判监督机制。
一、审判流程管理体系。
xx县法院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执行流程管理制度》、《立案规则》、《信息输录管理办法》、《审判公开、执行公开实施意见》等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体系。
一是发挥立案庭、审监庭的职能作用,做到“卡两头、抓中间、重协调”,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立案庭就案件的审限、程序等进行审核,强化审判人员的审限意识、程序意识。审监庭建立健全法官审判质量档案和书记员技能考核档案,做好案件评查工作和法律文书评比工作,强化审判人员质量意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把“八率”作为考核重点“抓中间”。即将依法公开开庭率、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率、调撤率、结案率、执结率、服判率、上诉率、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做为各庭半年、年终考核依据,实行了月统计、月分析、月通报,以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重协调”,坚持全院工作一盘棋的原则,建立了各庭之间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整体合力。
二是通过将审判流程管理的实施与法院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通过电脑网络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审判、执行流程环节进行有效的跟踪管理,规范了审判、执行程序;庭审记录实行了计算机录入,庭审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同步阅读书记员的记录,保证了书记员记录的准确性。
三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公开、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从立案到执行全面实行阳光审判、阳光执行,给当事人免费发放诉讼指南、风险告知书,公开法院办事程序及本院相关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加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强化了审判监督庭的职能作用,完善申诉、申请再审监督机制,实行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登记制,及时调卷复查,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依法纠正,对申诉无理的依法驳回。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听证制度,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20xx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7件,进入再审程序的有6件,占85.7%,现已审结6件,结案率为100%。
五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监督机制。成立执行局,实行监督权、裁决权、执行权相分离的工作机制,针对执行人员执行不力、执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制定《执行合议制度》、《委托评估拍卖制度》、《构建执行大格局制度》等制度,采取内部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更换承办人、严格执行款物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监督,规范了执行行为。
二、案件质量监督体系。
1、案件质量评查监督。xx法院制定《案件质量评比办法》,对案件实行 “三评查”原则(即审监庭评查、专职审委会委员复查、审判委员会抽查)。设置包括调阅卷宗、填写评查表、责任认定、案件通报以及异议、反馈在内的 一系列程序,使案件评查工作由抽象变具体,由概念变数字,保证评查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可操作性。
一是立案庭、审监庭常规评查。各业务庭当月审执结的案件必须于当月的25日前交立案庭报评,由立案庭对案件程序性事项进行审核,无超期报评及超审执限等情况的,转交审监庭参评,审判监督庭每月对全院审结、执结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经审监庭评查后,对照本院《案件质量评比办法》的评查标准打分确定等级,常规评查材料包括评查标准、案件质量百分考核登记表、补正通知书、案件评查归档表四种。
常规评查的标准是对存在的问题按百分制采用累积扣分制,不计上限,根据问题的程度,分别扣2分至10分,得分为85分以上的为一类案件,70分至84分的为二类案件,70分以下的为三类案件。另外规定了直接确定为三类案件的18种情形。在评查中,如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或存在质量问题,由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类别。
案件质量百分考核登记表记录的是评查中发现的审判质量及不规范的问题,比照本院制定的评查标准逐项列举并扣分。补正通知书是对列举出的问题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各业务庭,限期对存在的不规范的问题予以补正,但对于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则严格按照评查标准予以扣分确定类别。案件评查归档表是将评查完毕的案件登记并归档,未经审监庭参评的案件不得归档。
二是专职审委会委员复查。xx县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力度,每月由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审监庭参评的案件进行复查,发现问题报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对承办人处罚,对审监庭双倍处罚的评查方式。20xx年以来,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对1672件案件进行复查,切实增强了案件承办人的办案规范,强化了审监庭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三是审判委员会抽查。审判委员会针对审监庭每月评查卷宗,对已参评归档的案件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确保案件质量。对抽查出现问题的卷宗,不仅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处罚,还要按照规定双倍处罚审监庭,通过严格案件评查制度,杜绝了案件“带病”归档。同时为确保案件质量,对发回、改判、再审案件实行审委会复查制。主要针对发回重审、改判、再审等案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的评查。为确保遗漏,各业务庭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由立案庭登记。所有发回、改判、再审案件先由庭室、承办人自查,再由审判监督庭核查,最后由案件承办人提交审判委员会复查讨论决定,追究责任。20xx年以来共有发回、改判案件 件,经过复查共有 件发回、改判案件被审委会确定为三类案件,并对 名审判人员进行了经济处罚,有效地避免了定类的随意性。
2、审判质量跟踪监督。xx县法院以《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裁判文书评比办法》及《庭审考核实施办法》为标准,在案件流程中设多个监督点进行跟踪,形成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动态监控机制。
一是定期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每月由审委会委员对当月参评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评查,评查出合格法律文书、优秀法律文书或最差法律文书,对评选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法律文书予以展示并奖励,对最差法律文书进行处罚,杜绝裁判文书带“病”出门。
二是开展庭审评议活动。成立由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庭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庭审考核工作,开展形式分为现场观摩、网上查看和对庭审过程全程录像,由审委会委员及中层领导干部定期观看。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对庭审礼仪、庭审内容、庭审效果等进行考核,看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是否按照到庭,着装是否规范,语言是否简炼,庭审是否清晰等,对庭审不规范行为提出指正,规范庭审活动,增强司法透明度。
三是开展查案件讲评活动。由审委会委员定期结合本院发回、改判、再审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讲评,提出整改意见。由审判监督庭总结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带着问题组织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分别学习,从而使暴露的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现的错误随时得以纠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四是制定《案件质量责任倒查办法》,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对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经本院评查发现有瑕疵等十类案件列入倒查范围,实行案件责任终身制,坚持围绕案件查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对出现问题的案件追究承办人、庭长、审委会委员、执行人员、主管院长的相应责任,并成立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负责案件责任倒查工作。今年结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历年旧存积案逐庭进行了清理,对查出的14件积案,严格督办,已全部清结,对存在拖案、压案的审判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交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
五是注重总结、利用案件监督管理成果,每月编发通报,包括案件审限情况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裁判文书评查情况通报、庭审考核情况通报、案件质量倒查情况通报等六种。案件审限情况通报是案件报送立案庭后,由立案庭对案件送达、开庭审理、宣判等是否超期或超审限进行审核,对超期限或超审限的予以通报并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是审监庭每次常规评查后,根据评查情况,将各种审判质量问题向全院予以通报,供全院干警查阅补正,并引起重视。裁判文书评查情况通报和庭审考核情况通报是审判委员会根据对裁判文书的抽查情况和对庭审考核的情况,对法官裁判文书和庭审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提出需规范和整改的意见。案件质量倒查情况通报,
对出现问题的裁判文书,追究撰稿人、签发人的责任,并连带处罚;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实行复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兑现奖惩,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实行审判管理通报制度,每月对全院收结案情况,审判人员个人办案数、调撤率、服判率、实际执行率等指标进行动态分析,审判委员会委员将裁判文书考评情况和不定期抽查庭审情况向全院干警通报,便于领导、庭室和法官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加强监督管理。
三、效能考核体系。
制定了《岗位管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司法环境实施意见》、《禁酒令及执行办法》、《考勤制度》等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效能考核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三个档案”。建立干警业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干警业绩评价办法,建立审判人员案件质量和书记员技能、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档案”, 做到一人一档,做为对干警考核、晋升的依据。
二是层层签定责任书。将工作要求、目标任务、职责要求和制度要求等内容分解量化到《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层层签定责任书。庭室考核主要内容包括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内务管理和审判业务四项,其中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内务管理占30%,审判业务占70%,审判庭和综合部门分别考核。实行季度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任务的责任网络体系。
三是实行末位整改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法院依据三个档案记载数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干警工作业绩,真正把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立功受奖、评先选优、提职晋级、经济奖惩的主要依据,激励大家勇于争先。无论是案件审理、执行,还是宣传、调研工作,干警在完成基本任务后,超额完成部分都可以得到奖励。同时结合相关制度,定期考核、定期通报。
四、廉政建设管理体系。
xx县法院把廉政监督机制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贪赃枉法的人和事,维护司法廉洁,逐步健全完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一是年初与干警、干警家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家庭助廉责任书》,召开家庭助廉会议,加大落实力度,将党风廉政工作的各项要求量化细化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规范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接受当事人邀请出入娱乐场所、接受吃请等不廉洁行为。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召开庭室负责人会议讨论制定了院长、副院长、专职审委会委员、庭长工作职责,明确了院长、庭长抓工作、管队伍的双重职责,强化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制定《审委会议事规则》强化了审委会对案件监督,明确了审委会、主管院长、合议庭、独任审判员职责,理顺案件审判监督关系。
2005年9月,____区监狱局出台了《____监狱系统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细则》,要求各监狱单位在所属押犯500人以上的监区设置纪检监察员;监区纪检监察员为监狱纪委派驻监区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监狱纪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监区党支部的领导;监区纪检监察员兼任监区党支部副书记或者党支部委员,为监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监狱局纪检监察室调查统计,到2013年底为止,我区监狱系统有15个监狱单位实行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派驻纪检监察员共81人。派驻范围有:向押犯500人以上监区派驻;向押犯不足500人的监区派驻;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派驻形式有:一对一派驻、一对二派驻、一对三派驻。
就目前而言,认真执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的监狱单位警察职工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或没有发生,没有设置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往往是警察职工违法违纪多发易发的监狱单位。可想而知,派驻纪检监察员在派驻单位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等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当前____监狱系统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体制滞后,制度机制没有及时修订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2005年,____区监狱局出台了《____监狱系统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这项制度一试行就是9个年头的时间,没有进行过修改和完善,明显已跟不上监狱发展的步伐。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体制滞后,因此出现了各监狱单位对该制度执行不规范、不统一,难免各行其是、自由随意的弊端了。当前,不少监狱单位会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监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统一。在派驻的范围方面,有的向押犯500人以上监区派驻;有的向押犯不足500人的监区派驻;有的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在派驻的形式方面,有的是一对一派驻;有的是一对二派驻;有的是一对三派驻等。甚至有的监狱单位根本就不贯彻执行该制度,没有设立派驻纪检监察员。各监狱单位我行我素,各行其是的混乱局面,没有做到规范统一,与监狱局制定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影响了监狱建设和发展。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在当前基层警力紧张的形势下,有不少监狱单位充分利用上级政策,变相贯彻执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想方设法争取给基层单位设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员,这样一来可以充实基层的警力,二来把派驻纪检监察员当作监区副职来使用,分担监区日常管理工作。监区一般会安排派驻纪检监察员承担了监区党建、队伍建设、值班或者顶班等工作任务,这就与纪检监察员的职责不相符,不该管的都管了,分散了派驻纪检监察员对派驻单位和警察执法监督的时间和精力,应有的监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因此,派驻纪检监察员形成了“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甚至是摆设。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素质和能力不高,影响到监督职能的发挥。由于监狱基层一线的工作量大,任务重,警力紧张,纪检监察员在派驻单位被当作了一个分管领导来使用,承担过多的工作任务,每天都在一线值班忙于工作疏忽学习。虽然上级有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但是纪检监察员能接受正规培训教育的机会甚少。有的纪检监察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思想观念陈旧,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没有创新意识,开展工作还是凭借老经验老做法,没有用新知识新理念科学的分析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纪检监察员的素质和能力得不到提高,在履职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当前是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化建设时代,有的纪检监察员连电脑办公自动化操作都不熟悉,做一份报表还需要别人来帮忙才能完成。有的纪检监察员在工作上存在着领导交待什么就做什么,上级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特别是领导问到对工作情况有何看法时,很少主动对工作的开展或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个问题也是当前绝大部分领导干部的通病。
(四)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得不到重视和支持。从2005年____监狱系统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出台至今已经有9年时间了,有的监狱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视为可有可无,纪检监察干部更新速度缓慢,不换岗交流也不提拔任用,部分纪检监察员在这个岗位上一呆就是7年、8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年龄老化的趋势,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考核评比方式上跟其他领导干部一样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因为派驻纪检监察员在派驻单位开展工作过程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容易得罪人,所以在考核评比活动中得到的满意票数比较少,公众评价也比较低,误导外行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看法,认为派驻纪检监察员在派驻单位不接地气,与同志之间关系不融洽,工作表现不好等现象。同时在推选领导干部时不投你的票,派驻纪检监察员得到的选票显然比其他人低,组织以选票高低决定提拔任用对派驻纪检监察员很不公平。这些问题使派驻纪检监察员感到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干头和奔头,失去了信心。年轻、优秀的党员警察看到这种状况了也不愿意加入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来,该队伍自然也就没有了生机和活力。
(五)部分监狱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相挂钩,影响监督职能发挥。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福利待遇、生活关系等受制于派驻单位,也可以说与派驻单位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开展工作时不能克服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放弃了纪检监察员的职责和使命,不敢大胆管事、管人,失去了监督的职能,使派驻单位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都很难做到抓早抓小,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____监狱系统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虽然规定派驻纪检监察员的政治待遇为副科级干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只是给个副主任科员待遇,在领导层面上而言连个分监区领导都不如,要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还需通过重新推荐、考察、任用公示等程序,如果说要从纪检监察员岗位上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那是更加艰难了。三、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机制。《____监狱系统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细则》作为规范、指导各监狱单位如何正确执行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和派驻纪检监察员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它必须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补充,才能成为完备的制度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当前的发展新形势,只有修订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细则,加以规范的内容体现原则性,使其内容更适合形势需要,才能真正保证监狱及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统一才能得到实现。纠正一些监狱单位存在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监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规范、不统一的做法。从目前情况看,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既面临制度缺失的一面,也面临着制度虚置的一面,一些监狱单位落实起来步履艰难,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既要重视制定和修订,又要重视落实和执行。
(二)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包括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多年来,随着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业不断地变化和调整,惩处、监督、教育和保护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有些工作超过了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范围,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之中。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纪检监察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主业越来越宽,只有准确把握主业为政令畅通扫清障碍,才能使监狱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纪检监察员要处理好主副业关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其他班子成员去管,排除干扰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坚持以最大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全程参与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产业结构调整、罪犯日常奖惩、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离监探亲、安排罪犯特殊工种等执法环节的监督。监督检查警察是否存在违反“六条禁令”为罪犯传递违禁物品、保管银行储蓄卡或者现金等问题。发现问题就及时汇报及时约谈当事人尽快搞清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监督检查派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有力促进派驻单位严格执法,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抓好落实,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在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应该集聚各类专业人才到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和改善人员结构,增强队伍力量配备,提高队伍战斗力。同时,要坚持按照“打铁还需要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各监狱单位要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和外出学习,参加监狱执法监督和办案等业务实践锻炼,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 基层检察院书记员的现状分析
相对于法官、检察官而言,作为同样从事法律实务的书记员却很少被人冠以职业的称谓。在大多人的眼中,书记员只是一个阶段,而非一种职业。在这里,书记员职业化的属性遭到了广泛地漠视。不仅如此,对于在各级检察机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书记员群体,至今仍未有一套相应的管理办法出台。而关于检察机关书记员工作的法律规定也相当匮乏,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27条第一款中有所提及:“各级人民检察院设书记员若干人;书记员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
针对这一状况,目前大多数检察机关的书记员管理模式均是参照检察官的标准加以规范和执行的。它们的做法基本相同:首先,对书记员实行分散管理,将其放置于批捕、起诉、反贪、渎侦、控申、民行等各业务部门乃至综合部门,并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书记员日常工作和事务;其次,将书记员作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的后备人才库,将其晋升方向明确地指向检察官序列,书记员岗位只不过是进入检察官队伍的一个过渡性的阶段,从而从某种程度上暗示了书记员工作的暂时性;再次,检察机关书记员没有自己独立的职务序列,并且书记员职务实行“一刀切”,其队伍内部也没有再划分等级。
而现实中,检察机关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案件材料的保管、装订和归档工作,制作并处理各类公文以及在检察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对各类证据进行分类保管等。这显然与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内容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需要我们尽快地总结出一套适合书记员群体的管理体制,将这群体的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而妄想生搬硬套检察官的管理、运作体制便可一劳永逸的态度,也势必会遭遇种种尴尬,凸现一些问题。
二、 目前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应当承认,原有的检察机关书记员管理、运行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也对检察工作产生过积极的影响。但随着检察工作改革的日益深入,原来旧的模式已不能适应如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面对。
首先,检察官与书记员权责不清、人员布局不合理,影响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近几年案件数量的不断上升,各基层检察院办案人员承办案件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在原来人员配置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工作则变得愈发困难,角色的错位也就在所难免。有些检察官便不得已要承担部分原本属于书记员工作范畴的事务,从而造成人力资源的相对浪费。而同时,一些书记员也不得不勉强应付某些自身难以胜任的检察官的工作。这样一来,原本存在于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明确的工作划分便朦胧起来,同时两者之间的权责归属也愈发模糊,所以出现了有些起诉部门的检察官只是阅阅卷就出庭,其他一切工作均由书记员代为完成的怪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如此,办理案件的质量和工作的效率就很难得到保证,而且案件一旦出了纰漏,也很难归责。
其次,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缺乏监督制约,不利于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检察机关内部也同样需要监督。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应当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监督制约的关系。检察官作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书记员对其的监督制约应是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而在原有模式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是一种行政命令与被动执行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书记员很难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再加之分散于各业务科室的书记员在相应检察官长期的传、帮、带的作用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会产生一定的私人感情方面的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一种所谓的 “师徒”关系,这样使得这种自下而上的监督不同程度地被削弱。而这种依附关系的产生也会使得工作中个人感情的过多掺杂,从而造成执法过程中监督不利,影响司法公正,更有甚者会出现因为某些共同利益而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再次,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难以发挥,队伍的稳定性无法保障
检察机关内部对于书记员的具体职责,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规定。书记员一般跟随检察官办案,听从检察官的指挥,工作内容完全由检察官安排决定,其自身价值难以体现。加之,在当前的体制下,书记员往往将自己的职位视作是担任检察官 前"不得已"的过渡,而将目标和晋升的方向锁定在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这一方面是因为在检察机关工作,拥有检察官的称号无疑体现了自身较高的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从物质上讲,检察官根据《检察官法》而享有相应的职级、职称待遇,而书记员则没有相应的规范化的职级评定和待遇。所以,造成了书记员难以安于本职工作,思想极不稳定,容易失去钻研工作的动力,专业素质、专业技能也很难得以提高。现实中,大多数书记员只重视法律业务的学习,为向助理检察员晋升打好基础,而忽视记录、归档等书记员基本素质的训练,难以为检察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以,虽然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书记员工作的重要性,但实际中书记员的工作并未得到足够重视,书记员们得不到真正独立的、属于自己的发展空间,因而缺乏安定感,无法激起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也正是由于传统体制下对书记员工作“暂时性”的根深蒂固的理解,使得这一群体失去了自身应有的活力,并逐渐演变为检察官的“后备人才库”。目前,大多数检察院均是从书记员中选任检察官,此举使得很多刚刚熟悉书记员业务的同志离开了这一岗位。我们应当认识到,书记员工作与检察官工作是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而从书记员中选择检察官也势必会带来检察官与书记员比例失调的问题,同时也会给书记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队伍的稳定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
显然,传统的书记员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已捉襟见肘,并很大程度上有碍检察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所以,改革势在必行。
三、 书记员职业化模式构想
建立适合自身运作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不仅需要充分认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同时也需要广征博引,借鉴先进的理论和经验。国外的书记员管理体制中大多都实行书记员终身制度,不存在向检察官过渡的问题;还有不少国家通过在各级检察院内单独设立由全体书记员而组成的工作部门来构建书记员管理体制,并同时在这一部门设立书记长统管书记员工作。
笔者认为,借鉴这些做法,在我国实行书记员职业化、专业化是适时可行的。对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关于检务人员分类管理的思路,我们可以尝试建立独立的检察书记员序列,考虑到书记员是辅助检察官工作的,书记员最低职级的设立可以低于检察官最低职级一级,并且可以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助理书记员、书记员、副主任书记员、主任书记员、书记长。并实行书记员职务终身制,根据其工作实绩、工龄变化、学历层次等按序晋升,对于工作业绩突出的可以破格提升职级。同时,针对现在书记员分散管理的局面,可以实行书记员统一管理制度。在各级人民检察院内设立书记员办公室,作为书记员的主管部门,其地位与其他内设机构平行。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集中管理和分散使用相结合”的方式。所谓“集中管理”就是,书记员隶属书记员办公室,书记员办公室对书记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培训。所谓“分散使用”就是,按照检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结合书记员岗位设置,把书记员分为若干小组分配到各业务科室协助检察官做好各项法律辅工作。如此以来,不仅保持了传统体制下的优势,即书记员仍遍布于各科室从事业务工作,保证检察工作的方便、快捷、高效。同时,也摒弃了原有模式下的弊端,书记员只对书记长负责,而无需依附于检察官,书记员同检察官的工作关系从以往的上下级隶属关系转变为辅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