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7 13: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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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培养保安精兵。(一)严把进人关,狠抓基本功。首先,在保安招聘过程中公司一直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保安员招聘、培训和使用机制。对公开招聘和定点定向输送来的男青年从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严格把关,经严格检查后才能进入公司,在入职后试用期一个月,培训期间满后采用考核的方式,考核合格才能正式上岗。从此使上岗队员能尽快的熟悉工作情况,进入工作状态。
(二)有为才有位,实行带班、队长竞争上岗制度。竞争上岗是一种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它有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选人导向,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过去挑选班长,实行的是一种“伯乐相马”的用人方式,难免存在看关系、讲来头、凭交情、论亲疏的情况。而公开的竞争上岗是一种“赛场比马”的用人方式,它为广大保安员提供了一试身手,一比高低的平等机会,这有助于保安员勤奋工作创出成绩。今后只要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在公平竞争中就有获得留用或晋升的机会。采取科学用人的机制。同时物业部将根据公司的要求,适当拉开保安员、班长、队长的工资待遇,便宜层级管理,稳定员工。
(三)保安食宿训练一体化。为了便于日常管理,公司物业部将实行保安员统一住宿、统一就餐、统一训练,达到了公司半军事化管理的目标。内容具体化,要求每天定点、定时训练,适时有序。
三、细化内部管理,提升安全服务品质。(一)实施保安管理标准化。面对目前轻纺城与建材城严峻的治安形势,为了使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创建X一流保安队伍的管理目标。物业部将制定《员工手册》和《保安管理制度》等,其标准化的主要内容包含了物业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标准化;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执行标准化;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执行标准化;安全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标准化;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及奖惩标准化等。标准化的实施有效的推动了整体安全工作的提升,使公司安全管理更加规范和细致。
(二)强化技防系统运用,将人防、技防有机结合。在做好人防管理的同时,物业部将运用各类技防系统做到操作规范、及时报修。对物业部的技防系统实行了统一管理,由姚主管主抓,建立各小区技防设施档案,对规范操作、问题报修、维修养护等,使技防设施的有效利用率得到充分提高。同时为了使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要不定期组织进行各类综合演练,通过演练与培训增强保安员的实战能力,保障了宿舍楼与办公楼与在管区域内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三)加强消防管理,减少火灾隐患。在消防管理过程中,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思想。首先从物业服务的特点出发,在宿舍、办公楼与房屋装修巡检等日常性工作中,始终把消防问题作为一个主要标准进行控制,确保防范在先。其次建立完善的公司保安管理档案,落实目前租户的紧急联络方式和联络人,使租户在消防管理要有认识,在第一时间能与物业服务人员,特别是保安的联系。第三,制定适应九园工业园区实际、实效性强的火灾应急处理方案,使整个项目的灭火救灾工作处于有序的运行状态。第四由保安主管负责制订消防月检查的制度,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维修及更换、更新,使消防系统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一、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部署
4月23日,我县召开了全县各乡镇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政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全面安排部署了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发了肃北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他宏山副县长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进一步的指示和要求,强调要坚决克服“完成任务、走走过场”的形式主义,把检查的立足点放在对排查出事故隐患的整改上。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再次明确了检查组的工作任务,并对检查时间、责任分工和检查的重点进行了具体的时间安排和工作部署。抽调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南山、北山两片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矿商贸、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安全,水电、车站、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以及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等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展开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的整改工作
(一)、加大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力度。出动人员20余人次,深入金庙沟、牛圈子、五峰山、七角井、狼哇山、柳沟峡等重点矿区,对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重点检查矿山企业21个,查出事故隐患13余条。针对部分矿山事故隐患突出,采区工作面无两个安全出口、高边坡作业,现场无人监管,以包代管、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存在问题,一是发出整改指令书的单位和企业,检查整改情况,责令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资金、人员督促各矿山限期整改;二是跟踪督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止生产活动。进一步规范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使矿山的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狠抓在中小企业重点在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共检查在建重点建设项目9个,其中:矿山项目1个、水电工程8个。发出整改指令书3份,查出事故隐患10条,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虽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但仍存在部分事故隐患,如水电站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机坑开挖未分台阶开挖、松石未及时清除;部分房屋建设工地存在临时用电线路零乱,未做到“一机”、“一问”、“一箱”、“一漏”,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点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问题。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和指令书,限期整改;对安全意识淡薄、隐患较多的施工单位,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进行了相应的经济处罚。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在主要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各管理处切实加强对中秋和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促进社会安定。
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管理处应安排专职人员带队对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检查人员应该填写《防火检查纪录表》并按有关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物业部。
(二)突出重点,各负其责。
防火、防盗、防事故、公众聚集场所治安安全、全面检查,落实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1、防火检查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等。
2、防盗、防事故及治安安全一定要严格制定安全方案,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人流疏导、维护好现场秩序、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三)安全检查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全员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管理处要认真开展一次节前安全教育,对重点岗位的人员要行重点安全教育;对参加节日值班人员及设备维修保养检修的人员,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及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坚持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加强巡回检查。
(一)各管理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建立节日期间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联络畅通、措施到位。
(二)节日期间加班检修的人员,要认真制定检修计划、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每个参加检修人员
的安全责任,值班领导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2014年上半年,我酒店认真学习分公司《2014年效能监察工作意见》和公司纪委《建立效能立项通知》等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效能监察工作要围绕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的工作部署与工作精神,着力加强对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开源节流,降本增效,规范操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发挥效能监察的效益、效率、效果评价和监督保障作用,为实现我酒店2014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在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我酒店按照“实施效能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管理效能”的要求,紧紧抓住“选题立项、工作实施、效果评价”三个环节,构建高效的领导体制,保持完整的责任体系,形成综合的监控机制,立足完善配套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确立公平合理的评审标准。把效能监察工作和酒店日常经营工作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管理中加强监督,在监督中提升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把效能监察工作融入酒店的日常管理中,为强化酒店内部管理、提高酒店经济效益,打造本质廉洁型酒店发挥效能监察作用。
二、结合实际,立足重点,认真做好效能监察工作
2014年上半年,我酒店在分公司统一立项的基础上,结合酒店实际,选立物资采购、安全管理、财务经营核算三项专项效能监察,以此为重点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并通过三项专项效能监察带动全酒店整个效能监察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在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建设和谐酒店中的作用。
1、强化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效能监察
我酒店在强化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效能监察上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紧紧围绕“保经营、保供应,降成本”的目标,理顺物资采购管理程序;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把《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到物资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真正实现阳光采购。二是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管理。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公开、公平招标,建立了定期市场询价制度,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物资采购、验收流程、以及材料使用合规、合理。在实施物资采购过程中,要严把供应商资质关、采购评审关、合同签订关,主动接受各方的监督。要加强供应管理,控制材料成本,比价采购、货比三家,做到同质的买低价,同价的就近买,努力降低采购成本。要加强物品管理,降低物化劳动消耗。实行成本率控制和目标管理,防止浪费。三是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在物资采购前,多了解、多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到采购的物资能符合使用要求。对已经采购过的物资,经常向使用部门了解使用情况、部门满意程度、需求状况等,解决使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为做好下次采购工作获取经验,打下基础。上半年我酒店物资采购工作做得较好,没有发生大的违规情况,职工群众基本满意,保证了酒店经营工作的需要。
经过效能监察,我酒店在物资采购工作中把好四个关。一是把好采价、报价关。会同质检、财务和使用部门的代表到银川各大批发和农贸市场,进行价格采集工作,同时要求供货商报价,并对采价和报价的原始资料进行保存。二是开好定价会。由参与采价的全体成员和供货商共同参加。采购部依据采集到的市场价格结合参考供货商的报价,综合考虑运费和税费因素,进行合理的定价,并充分考虑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三是执行好价格。定价结束后,打印成册,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财务库管员执行。四是确定各类物品定价的周期。蔬菜、水果—15天,水产品、牛羊肉、禽肉—30天,实际执行时若在规定的周期内市场价格变化较大,可适当调整缩短定价周期。
由于我酒店在物资采购工作中认真把好四个关,采购部按照采购计划的要求,按照计划的标准,先行进行市场调查,在充分了解采购物品性能和质量规格的前提下,制作价格对比表,分别从质量、价格、性能及售后服务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对比。然后召开质价评议会,质价评议会的成员按照采购部提供的对比材料,进行评审,其间可针对所采购物品的各个方面进行审查,最后各方都认可的进行购买。凡是单价在2000元以上物品需经过质价评议委员会,按照质价评议的程序进行审议通过后,再实施购买。采购部1至5月份,按照采价定价管理制度的要求,水产品、禽肉一共进行了5次定价,牛羊肉进行了2次定价,蔬菜进行了8次定价,水果进行了5次定价,杂粮进行了3次定价。通过这些工作,对常用大宗物品进行限价定价,在一定时期内稳定了供货价格,防止供货商擅自提价,保证酒店的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方便库房管理员核算经营成本,提高收货验货效率。在今年上半年物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较好的对供货价格进行了控制。在今年餐饮部包间液晶电视机和前厅部打印机的采购过程中,都经过了质价评议,最终选取了性能价格比最高,最符合酒店实际需要的产品。
2、强化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
我酒店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强化效能监察,一是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精神。1月份下发了《太阳神大酒店关于2014年安全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成立酒店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控制措施,制定印发《太阳神大酒店2014年本安体系建设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酒店二季度重点安全工作安排》等安全工作文件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九项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与酒店所属单位、部门逐级签订了2014年安全目标责任书,全体员工写出了自主保安责任书,与承租单位补充签订了《出租房屋安全使用协议》,把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精神落实到位。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从3月上旬开始,先后组织员工对各项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认真开展“安全月”活动,6月1日在酒店门口举行了“安全月”宣誓、签字启动仪式,6月13日举行了安全咨询宣传日活动及“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三是加强员工安全管理工作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管理工作意识,增强安全管理工作能力,确保做到酒店安全。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周密安排、严格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了九个项目的电气设备春检和五个项目的雨季“三防”工作。投入近2万元对贺兰山宾馆后厨电源、太阳能电源主控箱进行了更新改造。加强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机电设备、燃气设施、食品安全等项目的监督检查。上半年共进行安全质量专项检查15次,现场查出供水、供电、供暖、消防、食品安全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341项,下发整改通知单29份,98%的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同时严格奖惩兑现,上半年共对相关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6人次,处罚金额816元。奖励3人次,奖励金额600元。通过强化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各级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觉性提高,安全基础工作更加牢固,上半年我酒店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了员工身体与酒店财产的安全。
3、强化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
我酒店强化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贯穿到会计核算的整个过程,主要监察会计核算流程是否合理合规、内控机制是否建立健全方面,降本增效有否实现,费用节约有否做到。从监察结果看,会计核算工作基本能满足核算要求,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收益,内控机制健全,各方面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一是在财务管理方面,能够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未发生擅自对外借款担保、投资,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现象。二是能根据公司下达的财务预算指导意见,进一步搞好预算管理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费用预算指导与预算管理,认真做好预算的分析、分解与落实工作,使全面预算管理真正成为全员预算管理,让预算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财务部门首先对欠款情况每月进行分析,将分析情况及时通报。做好现金预算的编报,防止资金的积压。其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将各单位收入按要求及时上交酒店财务。严格控制物资采购资金占用量,降低财务费用,提高酒店经济效益。四是加强内控管理,强化监督机制,完善内控机制,要求各项业务工作有制度有标准,做到一环扣一环,每一环实现双人、双职、双责的配置,使内控链条运转流畅。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以岗定责,各司其责,行为规范,相互监督,防范风险于未然。五是加强降本增效工作。在思想意识和组织管理上双管齐下,强化成本核算,把餐饮、客房、物业成本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工资、固定费用等每一项费用细化到部门,使成本核算进班组,到人头,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格局。强化营销管理,降低销售成本,把增强销售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加强销售管理相结合,销售业务发生前,对客户的营运状况和承付能力认真调查核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定额控制,建立健全财务监督体系,避免用钱无计划、开支无标准,变会计算帐为人人当家理财,使酒店各项费用支出较计划有所下降,达到了降本增效的目的。
通过强化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效能监察,在节约费用、勤俭办酒店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车辆、业务招待、差旅、办公、会议、宣传等六项费用,本年计划XX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XX万元,同比节支XX万元。其中车辆费用本年计划8.12万元,上年同期支出19.17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5.24万元,与计划比增支1.18万元,与同期比节支0.02万元。业务招待费本年计划5万元,上年同期支出27.58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7.7万元,与计划比增支5.2万元,与同期比节支15.32万元。差旅费本年计划3.5万元,上年同期支出5.57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4.91万元,与计划比增支3.2万元,与同期比节支0.60万元。办公费本年计划4.38万元,上年同期支出17.39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3.95万元,与计划比增支1.76万元,与同期比节支0.03万元。会议费本年计划0万元,上年同期支出0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3.12万元,与计划比增支3.12万元。宣传费本年计划3.4万元,上年同期支出0.09万元,上半年实际支出0.2万元,与计划比节支1.5万元,与同期比节支万元。在控制费用、减少浪费的基础上,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工作,使“省下的就是自已的”理念被员工所认可。截止上半年5月底,用电量比计划减少2.64万度,用水量比计划减少5803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1845吨。天然气用量比计划减少3587立方。
三、效能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文化、教育、建设、房地产管理、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旅游部门要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基础安全力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和有关部委关于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管理,维护机关、单位、物业、商贸、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场所安全的需要。各有关部门要正确理解严格规范保安服务市场、取缔非正规保安工作与发展经济、服务社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开展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全市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公安局局长任召集人,市公安局、文化局、教育局、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旅游局、商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公安、文化、教育、建设、房地产管理、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与配合,根据本地实际,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一是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要逐个单位、逐个小区、逐个学校、逐个场所摸排,准确掌握辖区内所有自建保安组织(安全防范队伍)情况,全面进行清查,重新审核登记自建保安组织(安全防范队伍)和保安(安全防范)从业人员情况,并统一纳入公安机关监管;依法查处单位、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物业管理公司、居民社区雇用的维护安全人员殴打侮辱群众,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查处违法生产、销售、穿着“**0式”保安服装和仿“99式”警服的行为。二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保安服务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凡未经工商登记和公安机关批准或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经营保安服务的,要依法处理经营人员,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坚决取缔。三是各级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物业安全防范规范化工作的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设立物业安全防范队伍,也可以雇请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设立物业安全防范队伍必须到公安机关备案,全面登记从业人员情况,并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物业安全防范队伍只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对外提供有偿保安专项服务。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加强对安全防范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安全防范人员值勤时须着装统一,佩带统一的标志;对物业安全防范队伍拒不纳入监管、且管理混乱,发生从业人员监守自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行为的,要坚决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对物业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四是各级公安、文化部门要严格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派驻保安员规定,在今年底以前完成娱乐场所的派驻工作。对不按照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娱乐场所,要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五是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的学校或幼儿园可请求政府支持给予适当补贴。六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在清理整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中,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政策,优先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如确不胜任保安员岗位的,由原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其他适合岗位,尽可能避免由于清理整顿活动造成已经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下岗或失业。
三、规范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各级公安机关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对一些管理严格、服务规范、无违法违纪现象的单位自建保安组织,可采取并入、加盟和委托管理的方式,纳入保安服务公司管理。保安服务公司要在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下,对纳入管理的自建保安组织保安员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轮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颁发全省统一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着公安部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佩带统一的标志。纳入管理的自建保安组织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自建保安组织和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负责,以自建保安组织为主,保安服务公司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纳入管理的自建保安组织辞退保安员要报保安服务公司备案,新招保安员要经保安服务公司审核培训后,方可上岗。自建保安组织保安员的工资、福利、交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购买服装的费用,由自建保安组织承担。对不愿并入、加盟保安服务公司管理的单位自建保安组织,各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安)管理部门可以按管理正规保安的要求,纳入监管,委托保安服务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纳入监管的标志是“四统一,两到位”:即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落实到位。
所有从事保安或安全防范的组织招录的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故意犯罪记录和精神疾病,并必须逐一地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逐人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安机关一律不予登记,所有保安或安全防范组织一律不得录用。已经在岗在位的,所在地公安机关应督促有关保安或安全防范组织予以清退。所有保安组织未经专业培训的保安员,都必须按规定接受专业岗位培训,由所在地的保安服务公司按照“先骨干,后队员”的原则,采取脱岗轮训、在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分期分批进行专业培训。其中,班、队长以上骨干原则上都应实行脱岗轮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使其熟练掌握《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以及相关业务知识。对新招录的保安员,按照《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第85号令)规定的培训课时培训。所有从事保安职业培训、学历教育的机构,都必须严格依照国务院第412号令、公安部《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第85号令)等有关政策法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逐级报经省公安厅批准后,方可从事保安培训业务;原经省公安厅批准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要按照《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第85号令)规定,重新履行审核登记手续,申请换发新的《保安培训许可证》。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的,由所在地公安机关会同工商、教育、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安机关治安员队伍专项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立足本地实际,着眼长远建设,逐步将目前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有经费保障的各种辅警、协管员以及政府出资聘用的治安员等进行整合改制,经过培训、考核后转为保安员,统一纳入保安公司管理。
****把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根本原则,围绕“第一要务”全面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2004年,******工程、**养护、**绿化、**标线、**标牌、**广告、物业管理、机械租赁等各项**产业开发工作累计实现产值约*万元,利润*万元,分别同比增长23%和26%。
二、始终坚持“三个文明一齐抓”的方针,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机制进一步巩固
****始终坚持“三个文明一齐抓,三个成果一起要”,顺应“**产业开发是**事业发展的生命线”和市局“创建全国文明行业”的总体要求,紧扣“五个一工程”的实施,鲜明地提出了“掀起建设新、实现管理新突破、打造行业文明建设新气象”的“三新”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把行业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制订了年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意见,明确科室、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创建目标,纳入综合考核范围,始终做到文明行业创建和**产业开发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召开各种形式的创建座谈会、评议会、恳谈会,建立不文明行为责任追究、行风监督员访谈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并与考核打分挂起钩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巩固。
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导”的方针,企业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导,广泛开展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两个务必”、“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培训和以“高效率运转、高要求管理、高质量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机构、人员调整等热点问题和职工个人的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区分层次、对症下药,把问题和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三八”、“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节日,结合经济建设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在我心中”、“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我为**添光彩”、“一个党员一面旗帜”、“警示教育月”、“读书思廉”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生活服务站、**大酒店、职工食堂本着“方便职工生活,服务**建设”的宗旨,牢固树立“您的满意就是我的追求”的信念,从水电暖供应到机关、宿舍安全保卫,从迎接“节日”“检查”到清理环境卫生,从来客来访接待到低于成本价的自助午餐,无一不体现着****“全心全意为**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显示着****系统“文明、诚信”的品牌形象。
四、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题,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三支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以“讲文明、塑形象”为核心的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实现了整体文明水平的显著提升。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进内部团结,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决策水平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突出抓好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举办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多个培训班,组织开展了“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理想信念、廉政纪律”教育、“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加强业务培训,选树先进典型,在市局组织的“庆祝建国55周年职工文艺汇演”中,以施工一线先模人物为创作原型的相声和歌伴舞分获二等奖、优秀表演奖,展示了****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五、始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方针,文明行业创建的整体水平有了新提升版权所有
经中心会议研究决定,家属院成立物业办公室,进行全面托管服务,前期我们已对家属院具体服务工作以及各项收费进行整理,结合目前家属院物业办运营情况,现拟做出如下调整:
一、管理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厅机关家属院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管理、优质的服务,导入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家属院物业办将按照陕西省及《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确保高效服务年度测评全体业主综合满意度达到95%以上,各项收费率达到90%以上。
二、岗位职责
1、物业经理负责协调管理物业办全面服务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指导工作意见,房改办督促工作落实,物业经理结合一周一月向房改办汇报工作内容、工作实施进展及家属院工作面临的矛盾问题;
2、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合理化提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3、成立家属院物业办公室,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4、在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进取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5、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
6、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7、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供给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8、人员构成及岗位设立,经理兼收费1人,保安组4人,清洁组2人,水电组1人,共计8人。
三、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公共服务项目(全体业主能够享受的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费):
①房屋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维护;
②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③小区内清洁管理,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
④公共绿化的养护;
⑤公共秩序维护;
⑥消防管理;
2、有偿专项服务项目
①有偿维修类;
②代办;
③中介类服务;
四、档案资料管理
加强档案资料建立,便于房屋及公共设备的检查维护、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1、管理资料:
①工程档案:建立从接管家属院小区开始的所有工程技术、维修、改造资料、水、电、暖管道线路图及各类设施设备资料等;
②业主档案:全体业主房产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及使用人的租房合同(复印件),建立业主及使用人的基本信息表;
③文件档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物业办文件等;
④管理资料:绿化资料、日常巡查(清洁、维修、保安)记录、值班记录,车辆管理记录、监控记录、荣誉资料等。
2、管理措施:
①制定档案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专人管理(由物业经理担任),专室专柜,编目造册,存放有序并且尊重业主及使用人的保密,保守秘密;
③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
④建立健全资料的电子管理,掌握基本信息,提高管理水平。
五、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管理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直接影响到物业的使用年限及使用安全,以及业主、使用人的安全。
1、管理资料:
①加强装修管理,对违章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情节严重者,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②业主装修期间,应及时进行房屋公共部位的保护,确保房屋的安全可靠。
2、设备设施维护:
①公共设施设备定期巡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②水泵、变电箱等设备定期巡查维护;
③智能化系统采用日常巡视与定期保养相结合,制实时运行档案;
3、管理措施:
①加强装修户管理,督促业主及使用人做好装修前期申报工作,并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②对维修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清楚各隐蔽线路的具置确保设备系统的操作及维护;
③对设备设施中所有的器件、配件建立技术档案,以便查询设备的各项参数,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④对所有设备及配件建立详细档案,确保最快速度取得所需配件,并跟踪产品的更新换代;
⑤建立维修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维修及时,且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⑥采取日常巡视及定期保养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
六、绿化保洁管理
1、管理资料:
①绿化养护:绿化工应做到管理日常化、养护科学化。
②根据气候,给花木适量浇水;
③根据花木长势,给花木适量施肥,适当松土;
④制定预防措施,防治病虫害;
⑤及时清除杂草、枯枝,定期修剪花木,对遭受损坏的花木及时扶正、整修或补种适宜的苗木、花草;
2、清洁卫生:经过日常保洁工作,使小区公共环境和公共部位整洁,公共设施干净卫生、无异味、无破损。
①楼层公共区域每三天清扫一次;
②小区道路、小品、绿化带等公共部位一天打扫一次。
③每天检查垃圾分类,严格按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行,定期对垃圾桶清洁、消毒;
④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并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3、管理措施:
①建立绿化保洁制度,制订养护计划,按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②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专业技能,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养护;
③落实“三查”(绿化清洁工自查、管理人员巡查、物业经理抽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七、治安管理
运用现有的科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维护物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安全,采取人防与技防24小时保护家属院小区内的安全防范。
1、管理资料:
①人防:由门卫与巡逻执勤及时查看外来人员证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防止和制止影响物业、业主及使用人安全的行为。
②门卫责任:
1)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做到停放有序;
2)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
3)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小区;
4)落实防疫要求,扫码、登记、测温;
5)会使用防爆器材,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处置突发事件。
③巡逻岗的任务:
1)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
2)巡查车辆停放秩序,维护道路畅通、车辆安全;
3)巡查可疑人员,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4)巡查楼内安全、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5)对正在装修的房屋安全检查;
6)配合公安部门处理治安案件;
④技术防范:
利用监控系统、对小区内实施24小时巡查。
1)对可疑和不安全行为采取跟踪监视和定点录象,并及时通知值班秩序维护员现场排查,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或报警;
2)配合公安机关抽取监控录像。
2、管理措施:
①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定管理和奖惩制度,严格实施,增强秩序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心;
②强化内务管理,提高秩序维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③加强秩序维护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服装统一,持证上岗,语言礼貌,举止得当;
④严格执行巡逻制度,确保巡逻质量;
⑤监控系统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监控设备完好;
⑥保证监控、值勤记录详细完备,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八、消防管理
消防管理是物业安全管理的重点,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小区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管理资料:
①建立消防工作站,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②经常性维护消防设施、器材;
③严格监管消防通道的畅通;
④严禁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⑤严禁携带、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⑥经常性检查电路,排除隐患。
2、管理措施:
①制订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职责制,做到职责落实,器材落实,检查落实;
②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防患于未然;
③定期进行消防检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④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保养,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⑤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⑥经常性的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向业主讲解消防知识;
⑦发生火灾,及时组织补救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九、物业办运营费用
1、人员工资
物业经理月薪4800元,
保安4人月薪3000元,共计12000元;
卫生工2人月薪3000元,共计6000元;
水电工1人月薪4000元;
2、全年其它费用支出
清洁工具日常费用、人员服装标识及给各类指示标牌、水电工具日常支出、监控及停车系统设备维护、家属院公示栏设置等预计支出费用10000元。
(一)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组织编制、实施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与目标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究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范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二)分管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分管副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县长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
2.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
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
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三)其他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副县长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5.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
1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公安部门职责
1.对消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督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
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考核比重。
7.督促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
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
(三)消防部门职责
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其中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
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
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
(四)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改部门职责
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计划安排。
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安排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
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八)住建部门职责
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
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制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
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竣工验收。
7.对未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九)质监部门职责
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政府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十)安监部门职责
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
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十一)工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
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督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
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
2.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
3.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
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
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
旅游企业是旅游市场发展和完善的基本载体。我们在工作中积极为旅游企业出谋划策、优化环境、搭建平台、对上联系、加强安全管理,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2009年旅游企业发展可喜可贺。
一是助推上档升级。2009年我们下大功夫,发挥职能作用,积极联系省旅游局对我市申报AAAA级的景区和高星级的酒店进行指导。珏山青莲寺景区、蟒河景区、柳氏民居景区荣膺AAAA级景区称号,加上原有的皇城相府、王莽岭两家AAAA级景区,我市的AAAA级景区达到5家,数量居全省第二。棋源山庄和兰花大酒店荣膺四星级称号,金缘大酒店今年初四星级验收通过。针对部分景区门票价格过低,旅行社与之合作无利润空间的现状,应景区的申请,我们积极与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予以调整门票价格。
二是积极出谋划策。郭峪古城资源丰富,在开发过程中因村民外迁问题陷入僵局,2009年市、县两级旅游部门经过调查,提出“重点开发,逐步开放,整体推进”的方法,绕过了村民外迁的障碍,另辟蹊径,使一部分经过整修后具备接待条件的景观率先开放。郭峪在第二届旅游月期间进行了试营业,结果收益良好,村民开发旅游的热情也受到了鼓舞。珏山景区近两年主打“赏月”牌,市场开拓成果喜人,经过调查研究,我们提出珏山应主打“七张牌”,即宗教、赏月、夜景、演艺、美食、相亲、登高,进一步打造城郊休闲精品,拓宽了珏山景区的发展思路。借省旅游局开展全省旅游规划实施评估试点工作检查之机,邀请检查组的规划专家对洞头村进行实地考察指导,对洞头村下一步发展提出了准确定位、功能分区、做精做细等指导意见。指导具有极大旅游开发热情的聚寿山景区编制了旅游规划并通过了评审。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和改进机关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业监管,不定期进行市场检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优化了旅游发展环境。在旅行社设立审批上,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不卡不拖,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的准入条件,就批准设立,鼓励发展。这与新的《旅行社条例》降低旅行社准入门槛、减轻旅行社经营负担的修改是不谋而合的。2009年初对旅行社和星级饭店进行了年检和复核,通过年检、复核,对企业按营业收入、接待人次予以排名,并将排行榜在太行日报、《神奇太行》刊物上刊登,鞭策旅行社、星级饭店争先创优,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管理,做大做强企业。妥善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旅游投诉结案率达到100%。认真组织导游资格认证和考核工作,对全市的250余名导游人员进行年审培训,对新颁发的《旅行社条例》进行了培训宣贯。
四是加强安全防范。经过认真研究,市旅游文物业发展领导组出台了《晋城市旅游文物系统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全市旅游文物系统自上而上每个岗位,提高了每个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市局印发了《晋城市旅游文物局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汇编》,帮助企业检点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专门研究、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并在其他会议上也经常强调安全,在第三次文物普查、南部工程建设、旅行社年检、星级饭店复核、导游年审培训等活动中渗透安全教育,强化旅游文物系统全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专项活动,检查排除隐患,确保了全年安全无事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环境。
总体来讲,经过市、县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的共同努力,2009年旅游景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星级饭店和旅行社数量增加。全年主要景区投资2.4亿元,推进了景区建设。皇城相府景区根据5A级景区创建的要求,投资5000余万元,用于商业区、四星级宾馆等的建设,旅游接待及配套交通、游览、餐饮、住宿、休闲等功能日趋完善,景区品位进一步提升,“国家优秀旅游目的地”产品体系建设工作进展顺利。与九女湖、生态园两景区捆绑销售,统一市场营销,统一对外宣传,实行了三景区联票运行机制。王莽岭景区积极打造国家优秀旅游目的地,投资8000万元用于二期工程建设,卧龙山庄已基本完工,商贸区、锡崖沟南大门室内外工程已完工,申报“国家地质公园”一举成功。珏山景区投资30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还荣膺了“中秋赏月示范基地”、“中国百家避暑名山”、“省级森林公园”和“省级地质公园”的称号。蟒河景区投资2500万元成功创建国家4A级景区。柳氏民居景区于2009年底成功通过了国家4A级景区评定验收,目前我市4A级景区数量位列全省第二。郭峪景区恢复了街道明清建筑风格,设置了一些民俗文化展示点,配备了安全设施,试营业期间收益良好。围滩景区、开化寺景区、聚寿山景区完成了旅游规划。继棋源山庄、兰花大酒店被评为四星级饭店,我市高星级饭店达到9家,位列全省前茅。珏山宾馆被评为三星级饭店,沁水宾馆升格为三星级,2009年底,我市星级饭店总数达到23家。旅行社年内增加2家,总数达到41家,发展速度全省第一。
二、大力宣传,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随着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的逐步到位,景区的宣传促销高招不断,除采用重点客源地人员营销、邀请媒体记者采风、媒体和户外广告、网络营销、回馈旅行商等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外,还很注重利用新闻事件进行宣传,比如举办全国村官论坛、冠名各种比赛、举办摄影比赛、建设写生基地、举办研讨会、制作《白马少年》动漫片等活动,宣传声势大,效果明显。
为延长游客滞留时间,扩大旅游总收入,我们不遗余力对晋城旅游的整体形象进行了全方位宣传。坚持常年编发《晋城旅游文物情况》和《神奇太行》刊物,不间断在报纸、电视、网络信息,编印《神奇太行·经典晋城》、《山水晋城》等多种大型画册、制作旅游宣传专题片、组团参加各种旅游交易会、赴外地进行旅游推介、举办旅游文物灯会、做好世界旅游日等节日宣传、发行《晋城旅游年票》。
特别是我们把各县(市、区)的旅游节庆活动进行整合,连续两年举办了“神奇太行·经典晋城”旅游月活动。2009年市委、市政府高屋建瓴,将第二届“神奇太行·经典晋城”旅游月活动与中原经济区第二十届市长联席会同台举办,大大提高了晋城旅游的影响力。旅游月精心推出了“四会六节”十大活动,可谓精彩纷呈。开幕式晚会群星荟萃,迭起;中原经济区旅游交易会突出了中原十三市全方位立体化旅游推介展示、旅游年票展卖、旅游图书展卖、旅游纪念品展卖等内容,为提高我市旅游品牌知名度,加强中原经济区旅游合作提供了良好平台。中国古堡旅游节将古堡游与红色旅游、民俗文化体验相结合,增加了旅游的观赏性、趣味性和参与性;柳氏民居文化旅游节、陵川金秋红叶节、珏山青莲寺中秋赏月节暨晋城旅游美食节、白马禅寺祈福节等活动让人目不暇接、回味无穷。尤其是首届太行风光摄影节举办的规格高,参与的范围广,将整个活动推向了。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张桐胜、著名摄影家、艺术大师陈长芬、摄影理论家李少白、《中国国家地理》首席编辑马洪杰等国家级知名摄影家出席活动。中原十三市的摄影家协会主席及会员计七百余人参加了活动,北京、河南、河北、广东、内蒙古等七省市、自治区120余人投稿1800余幅摄影作品参赛。摄影节授予13名摄影作者“太行风光摄影节”优秀摄影家光荣称号,评选出285幅优秀作品。这些作品丰富了晋城旅游文物图片库,为下一步广泛宣传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曲唱响天下”晋城首次旅游征歌活动圆满完成。从8月20日活动开始,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三百多首歌词、谱曲。经层层评选,《紫薇花语》、《神奇的蟒河》、《眷恋,映在你画里》等歌曲脱颖而出。《紫薇花语》、《眷恋,映在你画里》两首获奖歌曲在2010年3月26日“唱响晋城”大型演唱会上唱响。旅游征歌活动借助音乐这一艺术形式将晋城如诗如画的自然风光和厚重的历史文化进行了生动诠释,提升了晋城旅游的影响力。
《神奇太行·经典晋城》画册获得广泛好评。该画册是《山西旅游宝典》分册之一,由市委书记张茂才、市长王茂设作序。正文收录了近500张图片,涵盖了晋城市的主要旅游景区,体现了太行、沁河、城郊、丹河、历山五大旅游区的山水自然、人文风光与城市新貌,附星级酒店通讯录、旅行社通讯录、旅游景区(点)名录、旅游线路、市区导游图、交通示意图等。设计装帧上乘,品质优良。值得称道的还有画册中几乎每幅图片都配有文人的诗词、名句,从而使该画册文化内涵增色不少。堪称“一册在握,尽览晋城”,受到广泛好评。
发行了《晋城旅游年票》。年票定价198元,包含我市主要的19家景区,门票总价为501元。年票将热点景区与“温冷”景区联合营销,给了游客实实在在的优惠,增加了热点景区的人流量,拉动了“温冷”景区游客量。
参加了各类旅游交易会和贸易洽谈会。组织旅游企业参加了大连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合肥第四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烟台第十四届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昆明2009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有效巩固了“神奇太行·经典晋城”国内旅游市场。
文物宣传增强了全社会文保意识。为了展示我市的人文魅力和灿烂神韵,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我们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和“世界博物馆日”大作宣传,制作文物保护成就展览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专题展览,在太行日报刊登文物保护宣传专版,在市电视台播放《古文明的呼唤》、《文物保护巡礼》专题节目,开办了《晋城新发现》栏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三、扎实推进,文物普查成绩优异
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20*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截止2010年3月底,我市文物普查实地调查乡镇到达率为100%,覆盖率100%,完成率100%。共计普查文物点6829处,其中,新发现5250处,复查1579处,县均1138处,新发现率76.9%,县均完成量全省第一。目前六县(市、区)实地调查登录已全部顺利通过省文物局验收。陵川是山西省验收第一个数量过千的县,泽州、高平、阳城登录数量包揽了山西省前三名,其中阳城普查文本质量名列全省前茅。城区、沁水普查中发现了大批珍贵文物点,脱掉了文物少的“帽子”。遗址普查队遗址发现总量名列全省前茅。文物普查调动了民间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和卫林同志在普查发现的遗址旁发现了一件战国早期的青铜器,积极向文物部门报告并捐赠。刘三茹、崔堆胜同志发现了大型古生物化石,向文物部门报告情况,使珍贵文物得到及时保护。
三普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一是落实资金,做好保障。共争取到市级财政资金240万元,用于购买车辆和普查设备、支付队员工资等。同时关注队员们生活,为每个普查队员添置了羽绒服、旅行包、帽子、手套、运动鞋、拖鞋、雨鞋等,极大地调动了队员们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大力宣传,争取支持。在《太行晚报》刊登普查专版,在市电视台《晋城新闻》、《太行风情》栏目进行系列报道,举办《晋城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阶段成果展》、承办《山西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要新发现图片展》晋城站工作,向全市人民印发《晋城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印制《神奇太行》三普新发现专刊和古文化遗址调查专刊,向四大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发送,极大地扩大了三普工作的社会影响。三是创新机制,提高效率。按照省局要求,结合我市文博人力实际情况,按照县域组建了6支普查队,后又成立了遗址调查队。普查队主要由市、县两级文物部门的专业技术骨干组成,并向山西大学历史系借用了10名研究生,邀请文物爱好者裴池善等同志加入普查工作,大大提高了普查效率。
四、加强管理,南部工程进展顺利
2006年南部工程立项以来,市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组,多方呼吁、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2006年以来,市县两级前期工程经费到位91万元,其中市级65万元,高平15万元,陵川6万元,阳城5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南部工程34处项目,完成总体保护规划16处,占47%。其中,11处已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复,5处正在征求专家意见或正在修改中。完成修缮设计方案25处,占74%。其中,22处已得到国家文物局批复,3处正在等待审批公示或正在征求专家意见。此外,还完成5处消防方案、2处地勘方案、1处技防方案、2处基础设施方案,为南部工程立项奠定了项目基础。府城玉皇庙、晋城二仙庙、泽州大阳汤帝庙、泽州冶底岱庙、高平二郎庙、高平开化寺、高平清梦观、陵川龙岩寺、陵川崔福君庙9处经过招投标,选定了施工单位,陆续开工维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文物局的要求,加强了对专项资金、施工过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资料的管理。
对国家发改委20*年、20*年抢救性文物保护项目晋城青莲寺、晋城文物研究所周转库房、泽州县冶底岱庙、泽州县大阳汤帝庙、陵川县龙岩寺、陵川县西溪二仙庙、高平市开化寺,晋城市政府、泽州县政府、高平市政府、陵川县政府共到位地方配套资金1567.2万元。
五、落实责任,党风廉政情况良好
今年以来,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贯彻中央反腐倡廉四个文件精神,结合旅游文物工作的实际,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旅游文物业务工作之中。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二是着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清政廉明。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坚持勤俭,公道办事。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三是落实责任,强力贯彻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与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责任书的层层签订,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使反腐倡廉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四是加强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制定教育计划,改进方法,围绕重点,实现惩防体系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同步发展,互相促进。五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防体系建设全过程,从管好“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细化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六是强化监督,抓牢关键环节。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星级饭店复核、旅行社年检和南部早期建筑保护工程实施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扩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各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将消防安全与本行业、系统工作一并部署、考评,完善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横向互通、上下联动的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全民”消防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积极规范和发展公益消防组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
(二)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实施。总体规划中没有消防规划专篇的,规划、住建部门不予审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消防站位置和用地,规划部门应严格予以控制。主城区超过本区消防队保护半径的大型商业街区、高层建筑密集区规划建设时要同步考虑规划建设“微型消防站”。供水部门应根据城市建设进度,建设消防给水管道和供水设施,并加强各类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挤占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
(三)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各区县要推进“消防之友”俱乐部建设,对社区消防监管工作站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1—3名消防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搭建消防工作沟通交流平台。全市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全部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乡村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四)加强建设工程消防源头管理。本市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公安消防部门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进行审核验收,并建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规划、住建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监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文广新、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园林部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每年针对辖区火灾易发、高发和频发的区域、场所和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整治力度,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城中村”等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纳入城乡改造、综合治理范畴,实行挂牌督办,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各区县政府在接到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后,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督促整改。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及时查处受理的火灾隐患。
(六)完善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各级财政应将同级武警消防部队作为预算单位,并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经费、招聘的合同制消防员、文职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对因公伤亡的非现役消防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抚恤待遇。提高经费保障标准,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七)健全消防工作量化考评机制。各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建立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消防安全指标体系,对消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消防工作任务具体量化,纳入任期责任目标考评、年度责任目标考评、政绩考评、政务督查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区县政府要加大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力度,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市政府每年组织对各区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八)健全消防工作表彰奖励机制。设立政府消防安全专项基金,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及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消防慈善捐赠,有关部门对捐赠的社会单位和个人支持落实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二、落实单位场所消防监管责任
(九)加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公安、商务、教育、卫生、文广新、民政、旅游园林等部门应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社会福利机构、烈士纪念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铁路、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合理划分临时办公、生活、生产、储存、作业等功能区,设置符合规定的临时消防设施、消防车道,严格动火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消防安全。
(十一)加强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安监、住建、人防、公安等部门对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应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采用先进适用的消防技术,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十二)加强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监管。质监部门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应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工商部门应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消防部门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应依法从严查处;公安经侦部门对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者未销售货值金额达15万元的,应依法从严查处。
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十三)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动态考核机制,按照公安消防部门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评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逐步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应按要求配备急救和防护用品,按照《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商业步行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住宅区应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的单位应建立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十四)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各项规定,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联网。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程序规定,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
(十五)严格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自律。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单位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并符合新修订的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实施建筑室内装修单位所用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属于公共建筑的单位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负责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四、加强灭火应急救援基础建设
(十六)加强消防站和救援中心建设。各区县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每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多渠道推进消防站建设。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完成消防应急救援中心建设任务。新建消防站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配齐所需的消防装备,并按照每站30人配备合同制消防员。
(十七)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2015年前,消防站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年均接(处)警超过300次的消防队辖区;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或者居住人口达5万人以上的镇;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密集的镇;全国和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全部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
(十八)加强消防水源设施建设。2015年前,全市增补市政消火栓4616个;各行政村消防水源建有率,目标值达到90%。新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消防水源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共同规划,统一实施。在玄武湖、内秦淮河流域、长江流域等处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取水平台(码头)。
五、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十九)深化消防宣传教育。贯彻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各区县应对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消防队(站)、博物馆、文化馆、公园、学校,建成1个以上功能设施齐全、同时容纳50人以上参观的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并积极申报“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消防志愿者俱乐部、高校消防志愿者联盟等民间社团建设,吸收经济、科教、党政等社会各界热心消防事业的代表人士参与,搭建交流互动平台。
(二十)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公安部门应根据消防安全形势需要,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教育部门应分级实施消防安全教育,指导各区县培育2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指导中小学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民政部门应指导居(村)委会协调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卫生部门应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伤员救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文广新部门应指导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利用互动电视等媒介,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安监部门应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内容。
(二十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在职培训和社会再就业培训内容。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培训,积极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十二)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消防规章体系。市政府法制部门要牵头组织调研建设工程防火设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和市场准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制定《市消防监督重点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市消防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符合地方实际的消防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十三)建立消防安全评估申报制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
(二十四)建立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探索建立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职业经理人等制度,推进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试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制度。
(二十五)建立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体系。金融系统、有关行业要将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火灾隐患、火灾事故、消防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重要内容,增强社会各方做好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二十六)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研发。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以消防工作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展新型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关键技术及新型防火材料、新型灭火剂、新型消防装备的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消防安全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以科技手段为降低火灾风险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措施
年初,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和剖解存在不足,及时部署新年度安全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分别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各条线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街道办事处与各条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2份、消防安全责任书22份、食品和药品安全责任书22份,街道办事处马雪峰主任与5位分管副主任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各条块与监管对象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583份、消防安全告知责任方(出租人)296份、承租经营方750份、食品药品安全告知承诺书420份,发放区安全生产告知书297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监管对象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深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相当重视,上半年先后3次在班子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确部署,有效确保了各条线、部门“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同时,我们还着重抓好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预审和告知工作,督促指导新进企业落实好各项前置工作,第一时间确保其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街道共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17次,其中安委会成员单位专题会议2次,安全工作例会4次,“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次。九个方面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基层队伍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等会议5次,食品、特种设备安全、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落实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相关精神等各类专题会议4次,其中街道主要领导亲自参加5次,分管领导全部参加。及时印发各类文件和工作材料19种750余份,确保各项阶段性工作措施及时得到落实。
二、加强监管检查,确保节日和重要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网上填报工作。累计督促企业完成网上注册315家,隐患填报1025家次,发现隐患971条、完成整改969条,累计投入整改经费51万余元。
(二)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安监办共检查、复查企业单位54家78次,开具现场检查记录54份,发现一般隐患123条、整改隐患123条,责令立即改正47条,开具限期整改指令书22份、开具复查意见书22份,相关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①开展“厂中厂”等集中出租区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刻吸取“2.16”开关厂火灾事故教训,街道安委会召集14个集中出租区域负责人、属地社区主任、安全员以及消防大队、两个派出所、城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下发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牵头责任单位。5月11日,街道组织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各相关企业、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社区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听取并讲评了各区域推进落实情况,观看了安全生产警示录像,丁主任及各责任部门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文博公司龙山路出租区重大消防隐患问题,安委办专门协调公安、消防等部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推进整治落实,目前,该区域住户已基本清理完毕,室内外违章格档及房屋门窗正在拆除中,预计本月底可全部完成人员清理和房间拆除工作;其他各区域整改推进情况良好,预计6月份可完成验收结案工作。②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办先后组织专项检查40多次,检查有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15家,查处超量存放、异地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17次,查处无证烟花爆竹经销点5个,3月初,对全街道11个临时销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回收了销售许可证件,对4家长期经销户逐一进行了上门告知,进一步规范其储存和销售行为。③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安全风险作业普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召开安全例会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普查表格和专项整治考核细则,目前,企业排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涉及企业有5家。④开展汽车4S店、汽车修理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完成10家单位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⑤开展全国“两会”期间燃气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燃气供应点和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安监办对10个民用燃气供应点进行了普查,对使用燃气的餐饮行业由社区负责,结合商贸企业底数调查,下发“燃气使用安全告知书”300份,收回回执288份。⑥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印发专项整治方案,召集各商、住区域物业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各社区安全员召开专项整治会议,市、区质监部门电梯安全负责人到会并作重要讲话。6月将完成全街道所有商、住及生产企业电梯基础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⑦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重点督促涉及危害的企业开展网上申报,今年已完成新增申报备案企业13家、累计41家。⑧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查处非法“三合一”场所3处,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四)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上报区级挂牌督办企业1家(兴源钢结构1台行车),街道发文确定本级挂牌督办企业5家(特种设备单位3个、较大火灾隐患场所1个、“三合一”场所1个),目前,已有4家单位完成整改,预计6月份可全部完成摘牌销号。
(五)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明确上报2013年拟达标企业30家,组织企业自评员参加市级培训,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告知书”和“2013年创建工作意见”100份,完成走访规模企业30家,逐一和企业老板进行了告知和相关政策宣传。重点督促已启动的20家企业,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配合咨询公司快速推进创建工作。与未启动的8家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基本确定启动时间。对2家自行组织创建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华意德恒温和华盛印刷),先行开展软件建设。
(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①全面开展监管对象普查工作。由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工贸企业、商旅服务业及个体工商户底数调查。截止3月25日,共完成统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576家,其中个体工商户832个,相关核对和录入工作于4月中旬完成,为更新监管数据库,摸清培训底数打好基础。②开展社区安全工作座谈。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次序,逐一对社区主任、分管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座谈,研究解决各社区在工作中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能力。③组织4个社区(桃源、梁溪、荣巷、新峰)和1家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恒源模塑)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参加区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会议。④街道召开安全示范社区创建专题会议,印发安全社区创建标准,部署9个社区创建工作,重点指导今年上报区级示范的2个社区(荣巷、新峰)开展创建工作。⑤现场指导恒源模塑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⑥按照4月份街道安委会成员会议部署,督促各成员单位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履职报告的上报工作。⑦组织全体安监办人员及相关社区安全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区消防大队给街道配备专职消防协管员1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收集整理辖区内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及重点企业单位信息;完善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基本信息(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简介及照片);设置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职责”的类别,并制定具体内容;录入维护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包含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单位专职(志愿)消防队装备配备情况、重点岗位人员及其他人员),并报消防机构备案;录入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建筑基本情况、建筑入驻情况、单位毗邻情况、消防设施、图纸信息、单位危险品等建档工作;开展区域内二级重点单位安全报告备案(包括人员备案、维保合同、消防设施维保备案、火灾隐患整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情况等)。
三、加强宣教培训,提高主体责任单位安全监管水平
(一)结合检查进行宣教。始终把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职工教育培训等活动内容作为检查台帐资料的主要课目,不失时机地在受检企业中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责任、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着实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
(二)结合会议进行宣教。结合社区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别在青龙山、勤新等工业集中区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宣讲4次,234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共45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荣巷社区组织企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社区50多位居民代表和辖区内工、商企业法人代表约40余人参加学习。
(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①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员培训1次,参训企业215家,另有60家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市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②组织开展行车操作工培训1次,参训人员71人;③组织危化品从业单位负责人、采购员及保管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2期,共计51人参加了培训。④组织企业安全员任职资格复(新)训班一期,参训单位107家。⑤组织消防安全补学补训22家,今年共完成组训339家,重点防火单位参训率100%。
(四)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街道、社区组织指导17家消防重点企业和场所开展了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五)组织开展其他宣传活动。①各社区结合安全生产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分别组织居民小区开展以消防及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宣传教育11场次,受教育人数380多人;②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补充通知要求,街道拟发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明确了各社区及相关条线部门工作任务。③组织开展标准化咨询公司送安全文化活动。3家咨询公司共完成征订各类宣传挂图145份、1160幅,目前正在各标准化创建企业中张贴和悬挂。④制作各类安全宣传展板20余块,供各社区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展示。
四、加强专项整治,消除和解决各类事故隐患
(一)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安委办印发《2013年区生产(仓储)租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集中开展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各类专项整治及排查治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54份,检查监管单位367家(处),较好地摸清了各条线监管对象底数,及时消除和解决了各类事故隐患。
(二)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从2月初开始,街道先后2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街道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对新年度首批确定的6家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目前,相关隐患除2家仍在整改之中外,其他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街道安监办已着手办理相关单位审核验收和结案工作。
(三)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辖区12家常压热水锅炉(茶炉)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全面落实质监局关于简易升降机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发现隐患能够立即排除。
(四)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上半年,共处理和解决燃气供应、消防、食品安全等相关、举报案件5个,查处商业“三合一”场所3家。违规使用过期液化气钢瓶1起。完成新峰史巷无证卤菜作坊取缔。
安全情势分析和存在问题
6月份以后将进入高温多雨季节,高温中暑、台风、雷击、淹亡、触电、燃气泄漏、群体性食物中毒等季节性伤害事故发生机率增大,企业忙于生产、疏于安全防范,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会有所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
纵观上半年安全情势,表面上看来基本稳定,但安全工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一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厂中厂”等“边缘地带”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从业人员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差,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等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高层建筑和商业用房的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管理水平低下,相关职能部门和产权单位的管理和治理力度不足。三是建筑、拆迁任务还很重,安全监管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四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数据库有待进一步完善,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五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无证作坊此消彼长,监管查处难度明显增大。六是监管队伍力量配备、工作素质和工作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继续抓好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继续开展九个方面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夏百安活动”和国庆节日等重要活动期间、上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之机,切实指导和督促企业搞好自查自改工作,促使主体单位正确履行安全主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企业本质安全。街道、社区两级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抽查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场所和零隐患单位,确保重点监控全覆盖。继续重点实施好“厂中厂”等七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如期达效。狠抓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单位隐患的督促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做好排查和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对2个已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单位实施整改和整治,确保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
一、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推进消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工作格局,各镇区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监督、协调全市消防安全的非常设机构,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各镇区相应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监督协调机构,机构成员名单应报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镇区每季度应向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评价体系。把消防工作列为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和镇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文明镇、村、社区)、平安*考评范围,实行定期考核。市政府制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每年对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由市消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实施。
(三)构建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及联合执法机制,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广东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分级分类依法负责实施。市*消防局对各消防大队、*分局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各级*消防机构和派出所要协助出租屋管理机构做好对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将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保障我市消防事业经费足额划拨及合理增长;市规划、建设部门将消防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与城镇其他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市政、通信主管部门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市教育部门将消防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计划,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教育课程;市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部门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培训和科普工作内容;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四)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或火灾事故承担法律、经济和行政责任。各责任单位应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61号),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强化防火检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二、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火灾预防控制能力
(一)加快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和*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坚持“政府负责、落实规划,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快完成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市镇两级规划部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一并编制消防规划。市政府不批准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镇建设规划。各镇区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要按消防规划要求保留消防站规划用地。城镇新建、扩建、改建和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其它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按照*部、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89]公(消)字第70号文件),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直接关联并由*部门使用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维修费用,在城市维护费列支;城市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因工程建设等原因损坏或拆迁的市政消火栓,其修复费用全部由损坏、拆迁单位负担。*年底前,各镇区要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落实消防站规划用地,分期分批建设消防站;要按照补齐旧帐、不欠新帐的要求,依照国家标准补齐所有应建市政消火栓;要按《消防指挥中心设计规范》(GB5031-*)完善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系统,实现各镇区*分局专职消防中队接警终端与市消防指挥中心连接;要加快市*消防特勤中队建设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建成一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二)加快推进消防装备器材建设。全市*专职消防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配置装备。大力加强特种消防装备建设,全市*现役消防中队、有条件的*专职消防队*年底前要配备大功率水罐(泡沫)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和举高消防车等车辆装备及个人防护器材。市镇两级在*年底前要建立健全应对化学灾害事故、建筑物坍塌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反恐等突发性危机事故的救援体系。要重点加强*消防部队应急抢险救援的能力建设,为*消防部队配齐处置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有关装备,配备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装备。
(三)加强社区消防建设。认真抓好消防组织、制度、宣传、检查、设施、档案建设等社区消防6项基础工作。要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居委会专职队伍的作用,在居委会或住宅小区设立消防宣传专栏、防火公约栏,依托物业公司、社区保安队、联防组织等专业性和社区治安志愿者等义务性防范力量,配合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按城区4-7平方公里必须建立消防站的要求,健全城区灭火救援网络。消防工作不达标的社区,不得参评“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示范社区”。
(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各镇区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范围,由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统一实施,*消防机构、*派出所抓好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范畴。大力加强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五)继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市政府每年9月份组织市*、消防、教育、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制订全市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消防宣传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市*消防机构统筹使用。每年11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每年11月9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应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各镇区、各部门要经常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和户外广告等载体,采取专版、专栏、专题等形式,对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予以曝爆光。要按照《转发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电〔*〕10号)要求,在道路交通站点、学校内外、各类公众聚集场所醒目位置、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人员聚集场所等设置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牌,开展公益消防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提高农民群众识灾防灾能力。
(六)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设计和施工人员、维修保养、监理、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场所管理人员、消防产品检验维修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人员、公共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其他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应有50%以上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各镇区、有关部门每年要制定流动人员、农民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并分批安排到*消防机构参加培训。*消防机构要认真组织消防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消防在检查单位消防工作时,应一并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检查安全生产、劳动安全环境时应协助*消防部门检查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情况。要依托市*消防特勤中队驻地,加快建设集灭火抢险救援模拟训练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于一体的市消防培训基地。各镇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各自的消防培训基地,切实提高市民的消防安全水平。
三、整治火灾隐患重点环节,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
(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的早期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城中村”及其他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执法部门发现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改正,对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重大火灾隐患要根据《转发市*消防局关于我市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05〕45号)精神,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消防部门依法报请对单位处以停产停业的意见,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要及时给予明确批复,并协调处理好停产停业遇到的问题。
(二)严格消防行政许可管理。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许可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企业或其他组织设立的审批和登记注册、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临时建设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娱乐经营许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营业性演出许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新建燃气企业审批等,相关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属大型公共建筑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由*消防机构对规划总图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条件的,不予批准。有关部门在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的监督检查中,应密切配合,发现消防安全问题需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的,应及时移送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并做好备查记录,接受部门应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三)大力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抽查和日常监督工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大消防协会、消防志愿者组织等民间消防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消防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引导行业自律、单位自警,建立消防产品企业诚信机制。要努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社会火灾防范预警体系,从今年起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出租屋等场所要严格依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应用智能报警逃生门锁、多用途消防救生梯、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等新技术新产品,从根本上提高防控火灾能力。
(四)建立健全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各镇区要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举报受理单位名称、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形成人人关注身边消防安全、积极举报火灾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大力推进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灭火抢险救援水平
(一)加强现役*消防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逐步增加全市现役消防力量,建立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队伍。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市*消防局要结合全省统一招收合同制消防员工作,会同市编委办制定全市合同制消防员编制计划,从*年起分批招收合同制消防员,用3年时间逐步替换*专职消防队临时消防员,并将合同制消防队纳入*消防局统一管理。
(三)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市*局、*消防局要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广东省*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共同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指导,。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和上级*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以及其他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