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审计论文范文

时间:2022-11-30 21:22:39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债务审计论文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债务审计论文

篇1

关键词:遗产、继承、债务清偿、处理

一、概述自然人死亡的遗产和债务处理

人的死亡除因生理上的衰老以外,有时是突发性的,如暴病、车祸,不可抗拒的自然力、意外事件等。公民(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引起继承的开始,继承人取得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公民死亡之时或多或少要留下遗产:一是财产,二是财产权(债权);同时遗留下债务:一是死者生前所负的债务,二是死者身后因丧葬、遗产管理等所生之债。在外国和我国地区继承法中,均把死者的债务当作遗产,我国继承法中的遗产是将债务排除在外的。把清偿死者债务和缴纳死者所欠税款作为继承人的一项义务加以规定,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超额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和清偿债务是在继承人之间以及继承人和债权人之间没有受托人管理遗产并进行清算的情况下进行,在遗产转移过程中,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本身就有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缴纳税款的义务,但经常发生将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割开,对债务以欠债人已死亡等种种借口拒绝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在债权请求遭拒绝,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行使诉讼上的请求权,寻求司法保护。

人民法院应如何从诉讼程序上和实体上保护债权人合法债权并实现之,使继承法律关系的内容所指向的义务由法院依法律予以司法保护,这应当是司法和立法应予重视的课题。笔者从债务人死亡案件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确定、债务人死亡的公告制度、债务清偿顺序和比例等相关法律问题入手,着重探讨一下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所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二、债务人死亡案件中适格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应重点审查被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适格的是否都参加了诉讼。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四个必备的实质要件之一,原告起诉,必须指明具体的被告,明确指出告谁,谁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争议。债务人死亡案件牵涉到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参与人和他们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原告(债权人)、集体组织、其他公民之间发生的析产、遗产管理、清偿债务、继承、遗赠等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权利能力是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将数个继承人中一部分列为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应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的规定,通知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在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权利至遗产分割前这段时间内均归继承人共同共有。我国继承法对此虽无明文规定,但从我国国情出发,我国财产继承存在着分割前的共同共有阶段,共同共有人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各共同共有人应参加诉讼。审查主体时,只有遗产未分割,应通知各继承人停止分割。我国继承法没有详细规定债务清偿的时间问题,但是根据继承法的原则精神,应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对剩余的遗产在继承人中间进行分割。这样可避免遗产分割后,在债权人有数人时,哪个债权人的债权由哪个继承人负责清偿的难题,也可以避免因继承人生活困难,其继承得来的遗产处理掉,难以估价,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按一般的民法原理讲,它的生效时间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放弃继承的内容既包括放弃遗产的继承,又包括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从继承开始时到遗产分割结束与放弃继承者无关,也就谈不上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

(五)遗产管理人参加诉讼问题。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夺”。这一立法精神表明遗产管理人是存有遗产的人,按照我国生活习惯,存有遗产的人一般多是继承人,在有几个继承人并存的情况下,存有遗产的继承人为遗产管理人。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同时又是遗产管理人的,应是债务人死亡案件的被告。

(六)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人民法院应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七)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本案被告。但死者的遗产没有人管理时,我国继承法虽无明文规定,但习惯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所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负责保管遗产。对争当或拒绝充当遗产管理人,会造成对遗产的损坏散失,直接损害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的,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遗产管理人。债权人在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拒绝清偿债务时,可以遗产管理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三、诉讼中适用向未起诉的不确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的问题。

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向不特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继承立法均有规定,在遗产分割前,用立法规定了公告制度,采用登报的方式告知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及时报明债权,以便对遗产作出处理,逾期不报明债权的,可以视为放弃债权。各国继承公告期限有长有短,有不少于两个月的(如日本),也有以六周至六个月为限的(如联邦德国),还有以不少于一个月的(如瑞士),我国台湾地区规定不得在三个月以下。我国继承法对此未作出明文规定,没有将公告制度设定为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的一个必经程序,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是否发出公告取决于自己根据情况需要,而不是取决于法律。债务人死亡后,知道权利得不到保护的债权人及时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为弥补这一立法上的缺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将适用向不确定的债权人发出公告作为审理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必经程序,符合立法精神和我国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债务人死亡后,一个或数个知道其死亡的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债务人死亡前对外欠债务总额多少及债权人有多少均不确定,我国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一个或数个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不适用公告制度,法院判决后,一个或数个债权人将死亡的债务人的遗产分割,尤其在遗产少而债务大时,会严重损害没有起诉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审判实践,公告应采用登报的方式告知债务人死亡,法院正在审理某债权人为原告提起的诉讼,告知不确定的债权人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登记,报明债权,并申请作为本案共同原告参加诉讼,逾期不申报债权的,丧失诉讼上的优先受偿权。公告的期限可以比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法人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四、关于债务人死亡案件的债务清偿

(一)税款和债务清偿概述

债务人死亡后只有一个债权人时,不会发生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既便债权人有多个,债务人的遗产大于债务,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务的清偿顺序也无多大意义。但债权人是多人而死亡的债务人的遗产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全部债款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按债权的性质来确定先后顺序是必要的。债务人死亡时所遗留财产是个总体,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它们在继承开始后同时按照规定移转给继承人。继承人放弃继承,即是对权利的抛弃,自可不再承担相关义务。遗产中的财产义务有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这是被继承人对国家所承担的义务。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依照法律纳税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为了保障国家利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缴的税款,自应由继承人依法清偿。另一方面是一般的财物债务,即被继承人作为债务人对相对的债权人所负有的给与债务。劳务债务不在其内,因为它是一种行为债务,一般不能由第三人履行。这些财物债务多数因合同关系而产生,也可能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而产生。由继承人依法清偿这些债务,既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是维护一定的秩序,保障正常的民事流转的需要。

人死亡案件债务有两个显著特点:其一,它是自然人个人所应承担清偿义务的债务。它包括纯属用于个人需要所欠下的债务和共同债务中应由其清偿的份额。这里的共同债务可能是夫妻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也可能是在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关系中所形成的债务,还可能是在合伙经营中所欠下的债务。其二,它是自然人个人生前所欠付的债务。遗产既然系自然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财产,其债务自应以其生存时所负为限。因此,自继承开始后因殡葬及处理继承事务所形成的债务,不应列入自然人个人债务之中。

(二)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原则与清偿

我国继承法关于被继承人(债务人)债务的清偿原则有三项,即:一是有限清偿原则。即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人)应缴税款与所欠债务不负无限清偿的责任,而仅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负有限的清偿责任。有限继承(又称限定继承)原则虽已被当代多数国家的法律认同,但不少国家规定了繁琐的程序。与此相反,我国继承法将它作为一项当然原则,既无需继承人另外作出意思表示,也无需为此而开出遗产清册,明确而易行。二是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原则。我国的继承制度体现着养老育幼的精神,不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中,法律都要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并不得取消他们必要的遗产分额。与此相一致,在清偿税款和债务方面也应保护他们的权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61条强调:“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三是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原则。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目的在于防止公民利用遗赠形式转移财产,从而损害国家和债权人的利益。

我国继承法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方法是这样的——当继承人只有一人时,自应单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务的责任,而在共同继承中,除遗嘱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原则上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责任。在清偿方法上可以在下列两种中选择其一:第一种是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在分割剩余遗产时把偿还债务的份额一并在内,从而作到各个继承份额中权利与义务的均衡。第二种是先行分割遗产,然后由各继承人分别清偿按比例分担的债务。但各继承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果在同一继承关系中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贯彻《继承法》的“意见”第62条规定,首先应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确定这样一种先法定继承后遗嘱继承的清偿责任顺序,既是为了对债权人的利益加以保护,也体现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表现出对被继承人的意愿以及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的尊重。

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债务的清偿顺序,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规定,如匈牙利民法典中规定,债权人对某件遗产拥有抵押债权或拥有请求特别满足权的时候,有权按保证数额得到全部满足,殡葬开支、继承开支应优先于其他债务。按照我国民法,债务人死亡案件债权清偿顺序分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质权等情形的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债务人死亡的任何而先于普通债权得到清偿。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仍可以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到清偿。优先债权清偿完毕后清偿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清偿应包括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

债务人遗产扣除优先债权后,不够清偿法院已确定的普通债权,多个债权人对遗产的请求份额标准怎样确定,我国继承法没有规定,而世界各国民法中几乎都有规定,如日本民法典中规定,必须用继承的财产按各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偿还。我们应按照民法理论的公平原则确定份额标准,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确定清偿数额。

五、其他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死者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及为继承人欠下的债务等特定债务的法律责任不同。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清偿责任是限定责任,对特定条件下遗产债务的清偿未做明文规定,国际上有的国家有立法例,继承人对某些特定债务清偿方面应负无限责任。根据我国继承法的一般理论和审判实践,个人债务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家庭共同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家庭全体成员共同负担;为了继承人的生活需要,如为继承人娶亲,供给继承人上学等欠下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因生活困难欠下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住院欠下的生活费、费等,由继承人负清偿责任,这种清偿义务来自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家庭共同债务,为继承人的需要所欠的债务和继承人应尽扶养义务所欠的债务,继承人应负无限清偿责任。

(二)案件审结后在公告期间内未进行申报登记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出债权清偿诉讼的应酌情处理。在被继承人的优先债权、普通债权经法院审理判决并清偿完毕后,如仍有遗产,该债权人可就剩余的遗产获得清偿,如果没有剩余,也就无法了结。因为不能将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撤销,不能对死亡债务人的人全部遗产重新进行遗产债务的再清偿和遗产的再分配,这是诉讼中实行公告制度的本质要求。但继承人主动清偿的,债权人因此而获得的利益受法律保护。 参 考 文 献 资 料

1、巫昌祯主编:《婚姻法讲议》,中国政法大学函授部,1990年;

2、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

3、张贤钰主编:《外国婚姻家庭法资料选编》,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

篇2

    广大朋友们,关于“浅谈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是由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由于地方建设性融资需求过快增长,客观上形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为控制债务规模、防范金融风险,中央下发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约束性措施,分级次、分年度摸清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深入分析债务成因和偿债风险,揭示和反映债务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促进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风险控制机制。

    地方政府性债务听起来与普通百姓关系不大,实际上关系密切。比如政府进行的项目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多是举债而来。但是,地方政府借债不一定是坏事,关键是看效果。对于地方大力举债而且多以土地作为抵押的情况,这种形式目前已经很普遍。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整体风险还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尚没有达到危机状态。然而,现在也必须开始介入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以消除隐忧加强管理防范风险。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地方债有多大规模,将会造成什么风险”等问题,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到现在仍然没有权威的统计数字。这主要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认定标准还没有形成一个共识,同时没有统计指标体系。

    从大量的审计信息中可以看出,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包袱日益沉重,债务风险日趋加大,给地方经费的持续发展带来潜在的隐患。这是由于某些地市经济基础薄弱,自然环境恶劣,公共产品水平极其低下,经济发展实力薄弱,产业结构单一,非农产业产出所占比重低下,地方经济发展滞后,长期以来不断投入发展,可产出效益不明显,这是形成政府性债务的根本原因。另外,由于这些债务发生年代久远,这期间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更迭频繁,原欠债单位有的破产或改制,有的债务人已死亡或离开本地无法联系,债权人模糊不清,合同约定的使用及还款计划也不清楚,使债务清理核实起来很艰难。

    通过进一步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资金投向、管理现状等情况,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偿债责任归属,分类评价政府性债务的偿债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财政安全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审计在维护经济安全、防范财政和金融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方面的“免疫系统”作用。

篇3

 

我国的债务重组准则,是一种旨在在化解债务危机,改变债权人和债务人原有的合同关系,并对双方利益进行重新分配的技术规范。论文大全,利润操纵。然而,债务重组准则往往演变为上市公司进行利润调节的“利器”,通过债务重组活动达到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2007年1月1日首次在上市公司推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债务重组准则有了原则性变化。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更加准确,并且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使得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会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减少了利润操纵的空间。然而,新准则仍客观存在利润操纵的隐患,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一、新债务重组准则存在利润操纵隐患

(一)利用重组损益的确认来操纵利润

旧准则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使得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债务,不确认为当期损失,而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将其改变为确认债务重组损益,并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首先,对于债务人来说,特别是那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豁免,该收益交直接反映在其当期利润表中,使其账面业绩大幅度提升,这就为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操纵利润打开了方便之门。其次,对于债权人来说,虽然遭受了一定的损失,仍然有可能通过安排债务重组的期间来转移利润,比如在债务重组的前期可以对准备进行债务重组的应收债权多计提减准备,然后债务重组当期转回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从而实现将利润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期间转移到债务重组的期间。论文大全,利润操纵。值得注意的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债务重组,如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谋,将债权人利润转移到债务人账面上,就可以达到粉饰财务报表的目的。

(二)利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来操纵利润

新准则在非现金资产等业务中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旧准则主要使用账面价值)。从理论上讲,我国采用公允计算量,一是能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二是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趋势。但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化程度偏低,难以为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鉴证提供十分可靠的相关证据。大多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定只来源于双方的协商,使得公允价值难以“公允”。在不存在活跃市场且没有公允价值的情况下,会计人员以职业判断来确认公允价值,增加了主观判断的影响。因此,在实施中,公允价值往往成为企业控制利润的手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企业措助关联交易,滥用公允价值来编制利润、粉饰财务状况。第二,一些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受自身利益驱使滥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和会计造假。论文大全,利润操纵。第三,企业人为高估或低估所持有资产的价值,以少量资产抵偿大量债务,操纵企业利润。

(三)利用债务重组其他条款来操纵利润

比如以修改其他债务条款的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在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如果涉及或有应付金额,并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准则中关于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须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责金额之和的差额,应作为债务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应作为债务重级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论文大全,利润操纵。此条款的规定也为企业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二、针对利用新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利润操纵问题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债务重组法律法规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是专门规范债务重组的规范,对债务重组业务的处理有重要意义。然而,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实质上是一种技术规范。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对债务重组进行归置的法律法规,对债务重组事项涉及的法律方面规定分散在《企业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债务重组的专门法律,使其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相结合,“双管齐下”,保证债务重组活动有序、有效地进行。一方面,从法的高度对债务重组进行规范,增加了威慑力,加大了监督力度,提高了处罚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立法的形式,迫使企业管理者加强对财务报告的责任制,通过完善的财务制度,强化企业控制度的管理,提高企业各种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并采取措施弥补各种缺陷,从而增加了企业的操纵成本。

(二)加大会计监督的力度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企业利润操纵的管理和限制,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改善:第一,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重视建立和完善会计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国家审计部门、证监会、注册会计师的职责,依据法律的规定和授权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论文大全,利润操纵。特别应警惕部分和授权对方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特别应警惕部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主体的经济操纵等违法行为,保证会计准则执行到位。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因此,在监管政策的实施中需全面考虑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影响。第二,注册会计师作为会计监督的重要部分,一方面,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加强对企业盈余质量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以职业谨慎态度进行审计工作,对于濒临亏损、亏损的上调公司存在的异常波动的营运资金项目及异常的应计收益项目,应给予特别的关注。另一方面,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首先水平,增强注册会计师实质上的独立性,使其能客观公正的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提供鉴证服务,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注册会计师应尤其关注关联企业之间债务重组交易的公允性审查,以此规范债务重组交易的公允性。第三,从公司治理角度,加强内部控制能够从源头上保证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保证会计监督到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从三方面进行改进:其一,需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权。扩大监事会和监事的职权,提高其地位,增强其工作的独立性,从而保证其能真正担负起监督职能。其二,需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论文大全,利润操纵。独立董事成员可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层级获取第一手信息资料,并通过对比分析,对内部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其三,需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管理者与企业的目标相一致,消除激励管理者的利益障碍。

(三)增加会计信息披露

债务重组业务的信息披露尚待完善。现行债务重组准则下,报表使用者不能单单凭借利润表中“营业外支出”项目提供的债务重组损失,就完全确定债务重组的相关信息,而应该与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因此,从一致性原则出发,将债权人由于债务重组所承担的损失统一反映在利润表项目中,以便能正确分析其利润构成,提高企业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利用价值,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此外,债务人不权要披露债务重组事项产生的利得总额,还要披露债务重组利得对所得税的影响,披露债务重组得得产生的每股现金流量以及股东权益报酬率等重要财务指标,披露会计政策选择对利润的影响程度。以此,充公全面对债务重组事项进行披露,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保证该债务重组活动健康有效地进行

(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依据新准则,会计人员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尤其是对公允价值的确认的计量,要求会计人员有很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为此,需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第一,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求会计人员坚持诚信原则、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准则。遵守诚信既是会计人员上岗工作的基本条件,也是防止会计虚假信息的基本前提。会计人员须本着诚信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对其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断。第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会计人员除了具备基本的会计专业知识还要熟悉与会计相关的国际贸易、经济、金融等相关知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蓬勃发展,会计人员还需放开视野,学习国际通行的一些会计方法与准则。第三,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分析能力,要求会计人员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广泛的知识面。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要企业的经济运行情况,还要熟悉本行业及相关类型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市场情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新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

三、结束语

新会计准则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不仅适应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且趋同于国际会计惯例,顺应了全球经济发展的潮流。对于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同时,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深刻理解新准则的内容,贯彻执行新准则中的规定,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提高企业信息的可靠性,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⑴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人民出版社,2008:193-198.

⑵刘茂盛,刘晓霞.浅谈公允价值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⑻:12-13.

⑶梁邵华.论企业债务重组准则的变化及启示[J].当代经济,2008⑵:18-19.

篇4

在日趋规范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对于内控信息的披露以及成为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2002年,美国萨班斯法案第404条,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应当对内控报告进行披露并对此作出自我评价,并由审计师对报告进行鉴定。2008年和 2010年我国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审计署、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签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元月1日起,境内外同步上市公司”及“自2012年元月1日起,境内上市国有控股公司”,进行内控报告披露和审计报告披露。这一规定表示国内审计领域已经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间建立起有效连接,并逐步达到国际要求水平,信息披露也有自愿方式转变为强制方式。

政府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控信息,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市场信息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失灵问题。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的内控信息披露,能够准确判断该公司的市场盈亏以及后续发展状况,同时对市场风险有较为全面的把握,这些都是投资者进行判断的主要依据。与股票投资方式相比,债券交易者在信息掌控方面已经处于相对劣势。如果某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投资者主要通过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对其进行初步了解,这样才能充分掌握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如果披露信息不完整,则会造成投资者风险判断能力下降,对于风险控制的把握不足。因此投资者往往会才会高回报率进行信息不对等造成了经济损失,这也为上市公司提高了一定债务成本。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考虑我国现有国情及我国企业经营现状,怎样高效地将国外较成熟的成功经验融入到我国现有的内控管理体制中,做到既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又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体制规范,这是学术界一直讨论的课题,同时也是政府竭力解决的难题。

一、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对债务成本的影响

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与政府强制性披露不同,是一种在“市”场作用下,上市公司与外部信息需求者间进行内控信息配置的行为。但伴随着内控信息披露而产生的披露成本的显著增加,即使是内部控制较健全的公司也可能存在自愿性内控信息披露动机不足的问题,而那些本身就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就更缺少动机主动披露其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了。理论指出,相关利益的结合构成了企业组成的元素,而债权人优势企业关系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契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而这些风险将由债务人承担,这就使债权人对风险成本进行提升,所以企业方面的债务 成本也会随之增加。同时信息失衡理论指出,由于信息传递的不均衡,掌握一定信息者会进行利益剥夺,而未掌握信息者将处于被动位置,从而使未掌握信息者提高收益率以弥补信息失衡造成的损失。债权人不具备信息优势,只能够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其它相关数据进行评价判断,以此判断投资效益以及回报率,最终会对公司的债务成本造成累积。如果上市企业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披露制度,那么信息失衡现象将大幅度降低,投资者根据相关的信息情况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进行把握,就会对债务成本要求较低。反之,如果上市企业的内控披露较多,投资者将对公司的财务风险有更全面认识,债权人会由此要求高于原来成本的风险补偿,从而造成公司承担更高的债务成本。由此可得出结论: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与债务成本之间成正比例,即披露信息越全面,则公司的债务成本越高。

二、内部控制缺陷披露对权益性资本的影响

从内部控制产生的原理来看,委托与内部控制之间有着必要的市场联系,做好内部管控,能够有效降低人道德风险指数,同时也使逆向选择风险有所下降,人与委托者之间的矛盾将得到环节,同时这也是股东权益得到保障、企业运营效益提升的重要途径。内部控制不到位,则会无形中加大管理者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的概率也会大幅增加,从而加剧委托发与方的矛盾激化,企业管理行为缺乏有效监控,从而使企业运营效益呈现下降趋势,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样的企业将被划归到高风险行列。由此可见,对于投资方而言,内部控制不完善的企业,主要表现为问题不过关,它将造成运营风险不断增加,投资者对企业风险评估的调增,同样会使权益资本大幅上涨。

三、内控审计对债务成本及权益性资本的影响

内控审计作为一种外部监控手段,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自身获取信息的缺陷,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债务成本。在信号传递这一理论基础上,上市企业会更倾向于对外界披露积极信号。所以,为了是外界接收到更多关于企业内控的积极信息,企业出具内控监督报告的几率会大大增加。内控审计是较为有效的外部监督方式,具有独立操作性,较少受到外界因素干扰,能够使信息传递更到位。投资方通过内控审计信息,对上市企业内控信息具有充分了解,会增强投资者信息度,从而有效把握风险评估,减少由于风险溢价形成成本变动,最终达到债务成本下降的目的。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企业债务成本与内控设计之间具有负向相关,也就是说企业实施内控管理会有效降低债务成本。

信息传递理论指出,上市企业如果具备高质量的财务信息披露行为,那么对于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也会更加积极。作为有效的外部监督形式,内控审计是较为有效的外部监督方式,具有独立操作性,较少受到外界因素干扰,能够使信息传递更到位。投资方通过内控审计信息,对上市企业内控信息具有充分了解,会增强投资者信息度,从而有效把握风险评估,减少由于风险溢价形成成本变动,最终达到债务成本下降的目的。

四、内控审计的调节作用

强制性内控信息披露给市场带来了增量信息,促进了股票市场和债权债务市场等的资源配置优化。而市场的资源配置优化效应,势必会反过来激励上市公司加强自身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尤其是改善公司治理,以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上市企业决策层应当对内控评价负责,同时也决定是否对外披露内控缺陷。如果披露过程完全处于自主状态,缺乏外界监督,信息受众必然会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产生质疑。内控审计行为能够对企业内控信息披露作出有效的外部监管,企业引入内审机制,将使信息受众对企业的信息披露保持信任。同时,内审制度的实施,会减少投资方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失衡,从而对企业的权益成本形成良性影响。内控审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缺陷披露多造成的权益成本增加,主要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内控审计,信息接收方会对投资方企业的内控缺陷有更多认识,这种认知会有效降低投资方风险系数,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备的内审机制,上市企业的信息缺陷风险将转化为投资者的信心下降,所以投资方对于风险补偿成本要求会进一步增加,最终造成上市企业权益成本的增加。第二,内控审计制度能够有效提升投资方对于上市企业的财务信心,从而对于回报率要求有所下降,这样就形成了上市企业权益成本的下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内控审计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也就是说,上市企业的内控审核会加大内控信息缺陷对企业造成的成本附加影响。

上市企业决策层应当对内控评价负责,同时也决定是否对外披露内控缺陷。如果披露过程完全处于自主状态,缺乏外界监督,信息受众必然会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产生质疑。内控审计行为能够对企业内控信息披露作出有效的外部监管,企业引入内审机制,将使信息受众对企业的信息披露保持信任。同时,内审制度的实施,会减少投资方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失衡,从而对企业的权益成本形成良性影响。内控审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缺陷披露多造成的权益成本增加,主要影响有两个方面:第一,通过内控审计,信息接收方会对投资方企业的内控缺陷有更多认识,这种认知会有效降低投资方风险系数,如果企业没有建立完备的内审机制,上市企业的信息缺陷风险将转化为投资者的信心下降,所以投资方对于风险补偿成本要求会进一步增加,最终造成上市企业权益成本的增加。第二,内控审计制度能够有效提升投资方对于上市企业的财务信心,从而对于回报率要求有所下降,这样就形成了上市企业权益成本的下降。

五、结论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从上市企业、投资方和监理机构三个方面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上市企业应当在内部控制上加大管理力度,同时跟进内部审计控制,提升内控信息质量,尽量较少企业与投资方的信息失衡,从而提升投资方对企业的信心,通过内控信息的完善和披露,使公司有效降低权益成本。内控缺陷信息的披露,与企业的权益成本成正比例,内控信息披露不完全会造成企业权益成本的直线上升。

第二,投资者应认真判别和分析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对企业信息进行客观评价和全面理解,从而对投资回报率有客观认识。在企业内部,债务成本与审计结果两者间并不具备吗,明显的负相关联系,如果市场对企业披露的内控信息不予认可,则企业内部的审计结果不会增加投资方对于企业信息的接受度,从而获得债务成本的明显下降。

第三,监管机构在监督过程中,有权利强制执行企业信息披露要求,保障上市企业信息的高质量披露。对于审计市场操作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治,同时加大质量监督力度,这样才能有效提升投资方对于审计结果的信任度,从而实现资本市场整体信息高度透明。这样行为也假发信息披露制度从自愿到强制的明显改变,是内控监督作用得以积极发挥。监管机构应当对上市企业的信息披露作出明确的制度规定,逐步扩展内部监控体系范围,同时还要将监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长远,是资本市场意识到监管机构对于审计与信息质量的重视程度。审计质量的不断提升,以利于建立投资者的市场信心,同时对审计师的信任度也会相应提升,最终形成上市企业自主自愿型嘻嘻披露,并出具更为真实客观的审计报告。审计信息能够形成披露缺陷与债务成本之间的制衡作用,但是效果不甚明显。如果上市企业没有完整的进行内控信息披露,通过审计行为企业债务成本会相应降低。如果上市企业对内控缺陷进行披露时,审计结果反而能够提升企业的债务成本,但是提升成都并不明显。

总之,内控信息披露的轻质执行制度,对上市企业的内控管理、内控体系、监督体系、成本回笼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内控信息的逐步转型,要做到稳定、谨慎,保障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完备,取得更为显著的实际效用,使资本市场的有效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篇5

审计学论文参考文献:

[1]赵悦.管理层股权激励与企业投资效率关系的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

[2]伏艳辉.ERP环境下的会计业务流程重组[J].会计之友(中旬刊).2009(01)

[3]李瑞科.河北水勘院内部控制体系研究[D].天津大学2010

[4]郭振东.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基于现金流量的财务业绩评价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

[5]石磊.企业公允价值内部控制基本框架构建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0

[6]夏勇.ERP环境下内部控制系统建立与实施要点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8(14)

[7]阎达五,张瑞君.会计控制新论--会计实时控制研究[J].会计研究.2003(04)

[8]李广丰.免征农业税后哈尔滨市乡镇财政运行问题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

[9]理查德·L.莱特里夫(R.L.Ratliff)等编着,《内部审计原理与技术》翻译组[译].内部审计原理与技术[M].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10]雍凤山.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研究[D].合肥工业大学2008

[11]吴岚.会计信息及时性与内部控制成效关系分析[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

[12]郑卫国.国有转改制企业的内部控制应用研究[D].复旦大学2008

[13]梁志坚.华北铸成工程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D].河北工业大学2008

[14]李毓珂.格拉默车辆内饰(长春)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研究[D].吉林大学2009

[15]代亚涛.嵌入衍生工具的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3

[16]鲍国明等编着.审计环境[M].中国审计出版社,2000

[17]廖洪着.新编会计制度设计[M].中国审计出版社,1996

[18]刘志远,刘洁.信息技术条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J].会计研究.2001(12)

[19]连彬.大庆TT公司基于EVA-BSC的业绩评价体系设计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

[20]董玉娟.黑龙江省低温研究所中试基地外加剂产品营销策略的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

审计学论文参考文献:

[1]姜伟毅.华电能源第二发电厂内部控制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4

[2]李汀.A公司财务风险控制研究[D].南昌大学2014

[3]李洁.GN公司基于风险管控的内控体系建设与实施研究[D].南昌大学2014

[4]张继伟.上市公司基于股权再融资的盈余管理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

[5]孙奇淼.分税制下哈尔滨市财政转移支付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

[6]郭峻.管理层股权设置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关系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

[7]郑洲.粮食物流系统成本优化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

[8]樊娟.作业成本法在A灯具制造公司的应用研究[D].西安石油大学2014

[9]谭明辉.建筑安装企业成本控制模式的研究[D].沈阳建筑大学2012

[10]周光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股利政策影响的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

[11]张幻彬.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农户小额信贷风险管理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

[12]吴纪忠.基于供应链视角ZQ集团营运资金管理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

[13]王亚鸣.社会人假设下企业利益相关者诉求与财务绩效关系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

[14]王书涛.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投资规模关系的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

[15]卞晓雯.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价格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

[16]严德俊.我国装备价格形成机制问题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

[17]钟姗.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经营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

[18]沈雯雯.基于灰色系统理论的粮食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9

[19]李威.声誉对控股股东侵占行为的约束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

[20]范钦亮.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系统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0

审计学论文参考文献:

[1]孙光国,杨金凤,郑文婧.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理论框架、关键概念、运行机制[J].会计研究.2013(03)

[2]孙光国,杨金凤.财务报告质量评价研究:文献回顾、述评与未来展望[J].会计研究.2012(03)

[3]王颖.高等学校内部审计运行模式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8

[4]张宁.关于中国电信战略转型的内部审计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07

[5]谢涤宇.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与企业内部审计的演进[D].湘潭大学2007

[6]王玉兰,简燕玲.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履行职责情况研究[J].审计研究.2012(01)

[7]程新生,孙利军,耿袆雯.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改进了财务控制效果吗?--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当代财经.2007(02)

[8]程娟.内部审计机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定位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9

[9]庄江波.内部审计职业化建设与发展[D].厦门大学2001

[10]张欣.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主要问题探析[D].江西财经大学2006

[11]傅黎瑛.公司治理的重要基石:治理型内部审计[J].当代财经.2006(05)

[12]王光远,瞿曲.公司治理中的内部审计--受托责任视角的内部治理机制观[J].审计研究.2006(02)

[13]耿建新,续芹,李跃然.内审部门设立的动机及其效果研究--来自中国沪布的研究证据[J].审计研究.2006(01)

[14]刘国常,郭慧.内部审计特征的影响因素及其效果研究--来自中国中小企业板块的证据[J].审计研究.2008(02)

篇6

关键词:资本市场 审计选择 股权融资成本

一、引言

内源融资由于风险小,资金容易获得,所以成为企业融资的首选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企业技术的进步,仅仅依靠内源融资已经难以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因此外源融资也逐渐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成本以及逆向选择等问题的存在使得外源融资的成本高于内源融资的成本。

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是解决信息不对称、成本以及逆向选择的重要方法之一,高质量的审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中传递着积极信号,为投资者提供了监督和保险等功能,能有效降低资金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等问题。伴随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情况的改善,企业的股权融资能力会变强,从而股权融资成本也会下降。

本文从理论、信息理论和保险理论这三个角度来说明审计选择对企业股权融资能力的影响,一方面高质量的审计报告能够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二、企业融资成本与审计质量内涵

企业融资是指企业资金的筹集过程,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来源。由于市场环境变化、技术进步和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仅仅依靠内部融资已经难以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显然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能帮助企业融资和降低股权融资成本,这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影响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审计师选择的动机。

审计质量有两方面内涵:审计师是否能够发现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审计师是否能够报告已发现的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目前学术界对审计质量的衡量主要有如下几个替代变量:(1)审计规模。审计规模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质量可能越高。(2)收费与佣金。注册会计师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收费和佣金,因此其收费标准直接影响审计质量。(3)事务所品牌。声誉高的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质量通常要高于普通的事务所。(4)审计师的专业性。审计师越专业,提供的审计质量越高。

三、审计选择对企业融资成本的影响机制

(一)基于审计需求理论的研究

审计需求理论认为高质量的审计需求产生于企业中的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生产分工的细化而产生的。它通常表现为两种问题,第一种是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问题,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由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成为委托关系,但其二者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管理层的行为是可以被观察到的,股东可以根据观测到的管理层的行为对其进行奖惩和激励。然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股东知识经验的不足等导致股东对管理层不能有效的监督,股东不能直接观察到管理层的行为。当两者利益不一致时,管理层有动机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作为反映管理层财务质量和经营状况的有效手段成为股东对管理层报酬激励契约的基础,所以管理层有动机和能力操控会计信息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管理层通常会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增强股东对管理层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信赖程度,这就产生了企业对外部审计的需求。在我国现阶段,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和审计,管理层只能寄希望于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其舞弊等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因此,审计需求转化为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

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很多公司股权都相对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也存在问题。大股东掌握的公司经营的信息要远远多于中小股东,随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上升,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有能力也有动机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督,同时随着他们对管理层控制能力的增强,极有可能完全控制管理层,因此大股东通常会通过关联方交易、资产转移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侵占并逐渐掏空上市公司。为了防止其利益侵占行为被发现,大股东会有粉饰财务报表或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由于高质量的审计师发现违法违规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控股股东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就会降低。

可见,高质量的外部审计是一种有效的外部监督手段。从企业管理层的角度来说,管理层有选择高质量外部审计的动机来减少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冲突和道德风险,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和成本,提高企业的价值。而从企业控股股东的角度来说,为了防止其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控股股东不太愿意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通常情况下,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问题,成本越大的企业对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就越强,所以企业更倾向于聘请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基于审计需求信息理论的研究

审计需求信息假说的观点认为,财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可以向外部投资者传递关于企业价值的信息,而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可以使企业财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能够减少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行为,还可以增加会计信息的价值,进而提高会计信息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的有用性。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能否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因此,投资者为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率,会要求管理层选择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一般情况下,会计信息质量较高的企业通常也会选择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从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声誉,以期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能力。

此外,该理论还认为,投资者如果不能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他们将会以市场上全部企业的平均价值来确定目标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这就会导致价值高的目标投资企业的市场价值被低估。价值高的目标投资企业为了防止市场价值被低估和吸引潜在的投资者,他们通常会采用信号传递的手段,向外部潜在投资者传递其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信号,以此来区别于价值低的企业,从而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和更低的融资成本。信号传递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并且由于高质量审计师的审计收费通常较高,价值高的企业较价值低的企业更有能力支付较高的审计费用,因此这种行为不容易被价值低的企业所模仿,由此产生了对高质量的外部审计的需求。投资者不能直接观察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只能根据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来进行投资决策,因此审计质量的高低成为他们判断企业价值高低的重要信号,投资者通常认为审计质量越高的企业其企业价值也较高,因而价值高的企业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会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进行审计,以便向外界传递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良好的信号,从而吸引投资者的投资,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基于审计需求保险理论的研究

基于审计需求保险理论的观点认为,高风险的企业更愿意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企业通过聘请高质量的审计师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一方面为了降低财务报表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另一方面将外部审计作为一种投保的方式,主要为外部投资者提供保险担保,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实现风险的分散和转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失职导致未能发现被审计企业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而投资者根据财务报表信息进行投资导致了投资损失,除了企业外,注册会计师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相应的损失。这种连带责任使得高质量的审计师和企业合谋的可能性小,因此高质量的审计师可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提供一定的合理保证,改善财务报表的质量,增强外部投资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

高风险的企业一般会倾向于选择高质量的外部审计师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吸引潜在投资者的投资。高质量的审计师通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相应的审计意见,提高了企业声誉,为投资者做投资决策时起到了参考作用,降低了投资人与企业之间的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四、结论

高质量的审计师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起到降低信息不对称、监督以及保险的作用。审计所具有的降低信息不对称功能,可以减轻企业融资前的逆向选择问题,监督功能可以减轻企业融资后的道德风险问题,而当企业出现经营失效时,审计保险功能则可为投资者追偿投资损失提供可能。

选择高质量的审计师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吸引潜在投资者;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的能力。因而,为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需要从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加强对企业选择高质量外部审计的激励与约束,为企业治理提供有效的外部监督环境。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国家在制定相应政策时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方面多倾注力量,从而在法律上确保审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的融资需要,也保护了企业外部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的研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只是分析了审计师选择对企业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而对于审计师选择对企业债券融资成本的影响并没有涉及,未来可以在这一方面展开深入研究和分析。J

参考文献:

[1]荣桂范.我国系族企业债务融资与公司绩效关系研究[D].广东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11.

[2]李明辉.成本与审计师选择行为研究综述[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28).

[3]解梦文.家族企业高管出身、审计师选择对盈余质量的影响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论文,2013.

[4]张嘉兴,余冬根.产权性质、审计师声誉与债务融资能力――基于中国2010―2014年A股IPO公司的经验证据[J].财经论丛,2015,(11).

篇7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高校的办学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教学、科技等活动也变得更加频繁,经费的多元化投入和名目众多的支出促使高校财务管理理念也要随之改变,即传统的核算管理逐步被会计预算与核算管理所替代。原有的财务内控机制已不能适应复杂多变的财务环境,为保证教学、科技等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高校财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纠正错误和预防、惩治腐败,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的内控机制,降低财务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高校财务内控机制的运行现状

近年来各高校都在加大财务内控制度的建设,但大多数高校的财务内控制度依然存在不健全、不严密的问题:一是内部控制环境存在局限性;二是风险评估系统不完善;三是内部控制信息不畅通;四是内部监控力度不够。

(一)财务内控制度运行的环境存在局限性

我国高校从经费筹措渠道上划分为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公办高校绝大部分采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治理机制。财务由校长主管或由副校长协管,通常校长分管财务,机构设置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譬如相当一部分高校分管财务的领导受其专业的限制,他们并不是学财务管理专业的科班出身,有些由于缺乏基本的财务知识或者没有从事财务工作的相关经验,往往会误解为高校财务内控是财务部门的事,思想上不引起重视,行动上就会大打折扣。还有,教学科研设备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有重叠的部分,这样的设置容易导致管理重叠,在权责的划分和执行上容易产生混乱。其次,由于历史原因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部分老员工和高层次人才的家属财务素质不高,致使其从事与财务相关工作效率低下,增加了高校财务内控工作的难度。再则,学校在员工绩效考评上过于重视干部业绩和教师的科研成果,没有综合考虑科研经费绩效考核等其他相关指标,容易以偏概全,同时还会导致部门和个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和忽视教学与科研质量。

(二)财务风险评估系统不完善

虽然据财政部、教育部财教字《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财教[2010]568号),各地方财政以及高校努力化解30%-60%不等的贷款,但银行贷款成为高校负债后,能否“按期还本付息”是其存在的主要债务风险。我国高校公办学校居多,实行的是部省共建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它的管理模式和经费支出方式不像企业那样――运作不下去直接破产,如资金确实周转困难,国家还可以伸出援助之手,国家与高校在经费支持上就像“父与子”的关系一样,只因为这种管理模式的存在,就造成了部分高校领导和财务主管形成错觉:他们所做的事是为国家的,欠下的债务学校还不起理应国家来承担,因此就造成了所有高校没有不负债的。另外,国家与高校在经费支持上也像“一父多子”关系,相对个别高校而言过重的银行举债影响了其在银行中的信誉,同时也严重影响了自身在教学科研上的进一步投入、正常基建和后勤工作的维系以及教职工的同比收入,从而严重阻碍了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高校举债风险评估系统亟待完善。

(三)财务内部监控力度不够

但随着高校收入来源的复杂化,高校支出也日趋复杂。由于审计部门对经济行为多发生事后审计,很少参与事前和事中的监管,因此不易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目前审计队伍人员普遍缺编,所有收入\支出审计不太可能及时跟上,加之高校现有审计部门不独立,部分审计工作很难到位,甚至为了简化程序,省略审计环节。造成高校审计监督和评价名不副实,加上高校财务管理层存在着“重改革,轻治理”、“重分配,轻监督”等一些不正常现象,从而导致了费尽周折得来的有限办学经费的严重浪费。另外,随着高校无纸化办公的普及和数字化会计系统的应用,财会系统软件更新、删除部分信息不留蛛丝马迹,已经变得轻而易举,数字化舞弊行为很难被发现。相对于数字化会计技术的发展,高校内部财务审计手段的基本还停留在纸质文档核对上,以上因素都严重阻碍了高校财务审计的质量。

二、加强高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高校财务内控环境建设

1.调整高校财务治理结构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广泛深入,高校办学经费投入日趋多元化,原有依法建立起来的法人治理结构也应该发生变化。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财务治理结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治理结构,校长全面负责行政事务,并主管财务。为加强高校财务内控机制,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建议调整为党委和董事会共同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和校董事会平级,党委主要把握高校办学方向和党的核心领导地位、负责干部的任免,而校董事会主要负责高校行政事务的重大决策,校董事会主席通常由校党委书记兼任,成员有校长、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社会团体与校友会代表等组成。校董事会行使财务决策权,校长负责的教务委员会行使执行权,而教代会、审计和监察委员会等行使监督权。由于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受到广泛的监督并能及时反馈,从而能降低高校财务风险,改善财务治理状况。

2.推行总会计师制度

根据新的高等学校财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应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其职责是协助校长分管学校的财务工作。财务组织机构为校长主管财务、总会计师协管财务、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财务。从现实需求来看,高校经过规模扩张,其财务管理工作已经扩展到教务、科技、基建、产业等部门,这样内容庞杂巨细、业务量翻番的工作再由财务部门负责,已经不很科学,另外经过规模扩展后的高校亟需提高质量,尤其办学经费的使用需要加强绩效考评、不当追责等企业化运作模式,这也要求财务管理的专业化、系统化,而施行总会计师制能够顺应这种要求。推行总会计师制,可以使财务部门专门从事预算、核算、分析、决策、跟踪分析等财务专业性强的工作。只有加强了制度建设,才能改善高校财务运行现状。

3.加强全员内控意识

高校首先应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会计机构,科学配备会计人员,坚决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高校定期安排财务人员出去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培养与时俱进和统揽全局的能力,不断提升财会专业素养,熟练掌握国家财税法规,及时掌控高校自身的财务状况。高校除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培训学习外,财会人员也应加强自学能力,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其次,高校高层和中层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财务工作,高校各级领导要主动了解财经法规和财务内控制度。再则,高校应定期向全体员工尤其承担科研项目和教研任务的员工宣传最新的财务法律法规和宣讲违反财务纪律而触犯刑法的案例,以增强全体职工的财经纪律和财务内控意识。

(二)完善高校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1.严格执行项目借贷制度

高校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面临财务风险和债务压力。规避财务风险和缓解债务压力,首先要合理控制扩张的速度,其次要分析高校所有工程实施所需资金以及资金来源渠道和偿还方式及能力,还要严格执行一套有关贷款立项、使用、控制和评价的制度。对于举债项目事先要充分论证其可行性,进行严格评审,严格控制负债规模,对贷款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避免因后期难以偿还贷款而导致学校资金运转不畅、项目停滞,影响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在使用贷款资金的过程中,要确保专款专用,绝不能挪作他用,及时跟踪检查和定期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避免资金的浪费,并正确评价资金的使用效果。

2.完善风险监控评价机制

科学合理评价高校举债项目的风险,除了通常建立的严格控制负责规模、清晰偿还能力等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外,从政府层面,也应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从银行层面,应该建立高校借贷信用评价机制。从高校自身层面,也应建立决策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追责制度。

3.建立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利用报栏、橱窗以及办公信息化等宣传场所,高校应定期向全体员工公布财务年度预算、决算以及实际收入与支出等信息,尤其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开,让全体员工知晓并参与管理,真正起到高校全员参与监督的作用。

(三)强化高校财务审计监督职能

1.调整高校审计、监察部门的组织结构

高校的审计、监察部门应该实行垂直领导,高校董事会下的审计、监察委员会分别归属省教育厅审计部门、省教育厅监察部门领导,高校审计、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实行委派制、流动制。其职责是代表上一级组织对高校的财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2.加大高校外部督查力度

审计师事务所是高校以外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审计机构,通常由具有独立的财产权益、独立的人员和独立进行财务活动且具有高校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组成。审计师事务所等高校外部审计机构主要由上级财政部门负责聘请,代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定期来校开展财务审计等活动,目的是增强外部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高校外部形成有效的监督力量,对高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和审查意见,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指导。

3.完善财务活动的审计监控过程

改革高校财务内控偏向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并重控制。事前控制首先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保障财务活动有效开展;各机构工作人员的选任应与其职位要求相匹配,完善员工的进修、考核以及职务晋升机制,做到事前信息公开、透明,进行业务活动预算经费审计。事中控制就是要对高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经费进行审核确认,对会计信息和有价凭证等进行审查,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事后控制就是对高校业务活动、会计信息的核算进行检查评估而实行的事后监督。

4.建立强有力的问责制度

高校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案件时有发生,就是因为高校各级领导在财务工作中的一岗双责履行不够,的情况一直存在,出了事对领导的追责往往流于形式,很少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为规范高校财务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减少贪污舞弊行为的发生,高校就必须执行问责制度。

三、结语

本文针对我国高校财务内控环境欠好、财务风险不易控制等现状,提出党委领导下高校财务董事会制的行政决策治理结构,高校借贷由政府、银行、高校三方把关,共同防范借贷风险的评价机制,审计部门由校长直接领导、外部审计机构参与、教代会监督下的高校财务运行内外部监控机制。这样促使高校财务安全、高校运行,为高校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韩东.高校财务管理的创新思考[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3,(11):22-24.

[2]耿娜.我国高校财务内部控制评价方法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燕山大学,2010.

[3]杨磊.我国公立高校财务治理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江苏科技大学,2010.

篇8

CFO承担的越来越多的董事会的责任使其有资格成为CEO,从近几年的调查来在全球知名企业中有三分之一的CEO是从CFO发展而来的,并且这个比例还在增长,如惠普公司的罗伯特·伟曼(Robert Wayman)、家乐福的琼斯·杜丹、毕博公司的哈里·尤等(Harry You)。图1是CFO和高管团队其他人员的行为指南。

·法律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负责人

负责人 ·市场部负责人

·计划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

负责人

·CEO/COO

·计划部 ·财务部负责人

负责人

·财务部负责人

·公司所有者

·CEO ·投资者

·董事会 ·债权人

·法律部负责人

·法律顾问

图1 CFO的十种角色

一、会计、税收政策角色

先从会计核算开始,因为这是CFO的传统职责。CFO最基本的职责就是带领财务部门实现公司的财务目标。但是CFO不但需要会编制几套会计账簿,一套编制的目的是为纳税,一套编制的基础是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一套编制的目的是为内部决策所用,除此之外CFO还要有清晰地和税务审计师、股东和公司其他的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的能力。通常CFO和CEO一起为股东分析公司的财务业绩。

二、资本结构和成本控制角色

CFO也要负责筹募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为了企业的良性、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他必须计算出公司的债务权益比即公司的资本结构以此来降低公司的资金的加权平均成本,从而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企业价值。企业融资最困难且最复杂的决策之一就是确定公司的资本结构,Modigliani and Miller也是因为做这个课题得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许多决策很难做出,如一个公司的债务和权益资本该如何组合,债务资本中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又如何分配战略,是否应该使用项目去融资,利率应该采用固定利率还是可变利率,债务是否应该从国外借,债务是可立即偿还的还是可转换债券,长期债务是有优先偿还权的还是仅仅持有到期的?

三、投资角色

投资决策推动公司的发展。这主要由公司的CFO和其他的管理人员尤其是相关部门的业务主管进行评估决定,投资包括合资企业的对外投资、兼并和收购,也包括公司内部的投资,如购买新的生产设备等。对这些项目的评估主要采用净现值方法(NPV),首先预测一个项目的预期自由现金流量,然后减去每年运营成本的折现值,并减去出示投资金额,由此得出的数字称为项目的净现值,净现值是对股东财富增量的估计,因此CFO必须熟悉这些计算的方法。但是他也必须知道当前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法对这个项目投资决策的影响。同时CFO也可以使用实物期权分析来评价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这与净现值相比更具有灵活性。因为净现值是有缺陷的,管理人员通常忽略当净现值为负值的时候。每一个项目的净现值通常都被低估,只是数量多少的问题。

在大多数大型且资本密集型的公司中,只有非常大的项目才会采用净现值的分析方法。其他的要么用于对环境、健康和安全等没有经济理由的分析,要么按管理层的判断进行预算。有研究发现通过专注于资本效率CFO可以减少资本支出计划的10%—25%,但这中永恒不变的是不降低对顾客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和数量。因此,资本效率的研究也是CFO的十大工作之一,CFO有效的提高了资本效率将会提升公司的价值。

四、预算和业绩评价、激励计划

绩效测量和激励设计一般由CEO和CFO负责,当然要有人力资源部主管进行汇报怎么写论文。Monitor研究发现股东的总回报与传统的每股收益或每股收益增长没有或者很少有联系。例如,1998年10月英特尔公司宣布其盈利增长了19%,但是它的股票价格却下跌了6%。为什么?经过调查发现多数人预期它的盈利将增长24%,因此,当英特尔公司的盈利没有达到这个预期值时,所以它的股票价格下跌。十大角色中的一个就是强调CFO在制定内部管理团队的业绩期望时要尽量与现实贴近。这样可以保证激励计划能得以实现。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现价值管理战略,提升经营内涵作为绩效评价的原则。CFO可通过平衡计分卡等手段进行业绩评估。业绩管理是各管理层理解与贯彻企业长期战略的重要保证,能确保各业务单元的目标与总部协调一致。

五、风险管理

CFO最重要的角色是公司的风险管理。它涵盖了一系列的风险,从外汇风险到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这对金融机构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必须要控制信用风险、利率波动的风险及其本身业务的风险。巴林银行在1994年破产时其设于香港的政府债券交易是导致其风险管理体系的失败问题之一。风险管理是十大角色中的一个重点领域,关注风险管理,可以实现减少风险并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价值的目标。CFO必须要转变风险管理的思维方式,选择最佳的顾问,并建立最大化的风险管理政策。

六、小结

正如我们看到的一样,现代CFO的角色是全面的,涉及到很多且一些是相当复杂的决策,它们可能是相互联系的。例如一家公司有太多的债务可能要错过一个良好的投资机会,即资本结构的决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如果公司有一个有效的套期项目,但是同样数量的债务可能不会影响投资决策。结合这些复杂的管理和会计方面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税收政策尽量减少税收是CFO的工作之一。财务部、计划部、设计部、人力资源部、法律部等的负责人向CFO汇报工作。与此同时CFO向CEO汇报工作,CFO通常是董事会成员。他还必须处理好公司与外部的关系,如审计部门、税务机关、银行、信用评级机构等。

篇9

中国电煤紧张状况缓解,煤炭价格开始下降。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了解到,自今年初冰冻雪灾以来一直持续的电煤供应紧张状况目前已经得到缓解,发电企业的存煤周期普遍达到15天左右,煤炭价格也开始下降。

据介绍,随着节日期间停产和检修煤矿的陆续恢复生产,目前中国每天的煤炭产量已经从400万吨增加到500万吨左右,而随着冬季取暖期的结束,每天对煤炭的需求减少约30万吨。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调查预测,今年全国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主要用能企业对煤炭的需求比去年大约增加2亿吨,而全国的煤炭产量今年也会增加2亿吨以上。(摘自中国新闻网)

中国第一季度交易创历史新高,材料制造业最活跃。据面向全球金融界提供信息及技术解决方案的著名汤姆森金融最新公布的中国市场2008年第一季度并购交易统计结果显示,中国第一季度交易创历史新高,材料制造行业表现最为活跃,中国在今年第一季度公布的并购交易金额达到了破纪录的431亿美元,这创下了今年第一季度交易的历史新高。同时,材料制造行业最为活跃,其交易总额为218亿美元,市场占比为五成多。而金融与能源行业分别以总额72亿美元和60亿美元紧随其后。

此外,中国今年第一季度的跨境并购交易总额几乎相当于去年同期的四倍。而海外收购的总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其比率则为12:1,达到了244亿美元,而国内交易的总额则为41亿美元。(摘自中国新闻网)

中国通货膨胀压力直到年底方可减轻。亚行报告称,中国的通货膨胀将越发明显。这一状况直到今年年底,才能有望减轻。

去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达到了4.8%。亚行预计,今年的平均通货膨胀率将达到5.5%,明年则会达到5%。

受极端天气影响,今年前两个月中国的通货膨胀率达到了7.9%。为了缓压力,政府临时“冻结”了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规定只有经官方批准才可以提高其他物价。 (摘自新浪网)

当前土地违规违法反弹压力大。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主持召开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第五次扩大会议时强调,土地执法监管任务艰巨,任重道远。土地执法难,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问题。当前,土地违规违法反弹压力大,换届效应突出。发展路径依赖明显,建设用地需求强劲。土地违规违法手段不断翻新,方式更加隐蔽。对此要高度警惕,对于土地违规违法反弹一定要有敏感性,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摘自搜狐网)

经济增长面临过热风险,要坚持好字优先。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最新一期《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中国存在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价格由结构性上涨转为全面通胀的风险。面对这样的情况,只有坚持好字优先,坚决摈弃盲目攀高求快的指导思想,坚决遏制争投资、抢项目的扩张冲动。

文章指出,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严把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加强对投资新开工项目的控制,从紧把握货币信贷总量和投放节奏,维护金融稳定。要加强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努力增加有效供给,稳定物价上涨预期。同时要增加对因基本消费品价格上涨导致生活困难的低收入群众的补助。

(摘自腾迅网)

上海酝酿社保金网上实时监管。上海市政府网站消息说,目前,上海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建立本市社保基金(资金)网上实时监管系统,对各类社保基金(资金)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对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实施对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据新民网了解,该项措施一旦施行,上海有望成为全国首个网上实时监控社保金账户收支的省级行政区。(摘自新民网)

多家企业提涨价申请,涉及食用油、方便面、牛奶。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提高小包装食用植物油价格申请已经获得批准。与此同时,顶新国际集团、统一企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和白象食品集团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方便面提价申报。此外,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九三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了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调和油等小包装食用植物油提价申报。

除了已经获批纯牛奶提价的光明、三鹿公司外,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已经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提价申请。(摘自《北京晚报》)

人民币升值加速未追上美元贬值速度。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樊纲认为,人民币升值是必然的,至于升值多快、均衡点何在,则主要看美元能够贬值到何种程度;就目前来看,人民币加速升值的步伐还没有追上美元贬值的速度。就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而言,中国从2005年实施一次性汇改伊始,就一直处于海外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之下。但是从人民币具体的升值速度看,显然还是遵循了“以我为主”的策略。从具体的升值幅度看,人民币汇率加速升值,对于长期投资者而言,不过是预期趋势的延续,并不会改变其操作策略;而对于短期投资者,也就是市场所谓“热钱”而言,汇率的快速上扬意味着短线市场走势的风险,反而有助于遏制热钱的进入。在此背景下,人民币在今年一季度升值达到4.5%,创下汇改以来的最快速度。(摘自《证券日报》)

中石化反驳“炼油业务今年将亏损140亿美元说”。国际能源署在下调了全球石油需求预测后,对外表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今年全年炼油业务亏损将达140亿美元。中石化集团内部人士对此表示质疑,认为IEA预测并不准确。

中国石化去年营业收入为1.20484万亿元,相比2006年1.061万亿元增加了13.5%;其每股收益达0.634元,同比增长5.5%。不过,中国石化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96.22亿元,相比上一年的501.35亿元人民币略有下降。

(摘自《第一财经日报》)

同 业 视 点

审计署武汉办积极参与“四城同创”活动。去年以来,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积极参与武汉市开展的“四城同创”(创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活动,有效地促进了特派办精神文明建设和审计业务工作。其具体要点如下:

一是广泛宣传“四城同创”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二是积极参与“四城同创”活动,展示文明礼貌的市民形象;三是大力倡导文明审计风尚,展示文明执法的职业形象;四是严格实施机关内部管理,展示文明高效的机关形象。

河南省审计厅紧盯大案要案线索,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近年来,河南省审计机关在全面建设上成效显著,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的好评。但党组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要强化审计监督的力度,必须在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在案件查办的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为此,经党组研究,首次把查出大案要案线索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厅机关各业务处年内没有上报大案要案线索,年底考核时将取消评先资格,并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审计署南京办稳步提高机关内部管理水平。2008年,如何在较高的起点和平台上找准管理创新的重点,进一步提高机关内部管理水平,是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党组近期一直考虑的问题。近日,办党组就此问题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务公开和透明力度,增强大家共同理财、厉行节约的意识;二是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项目,严格预算执行;三是实行精细化管理,创新节约措施,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四是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署西安办改进本地审计项目实施方式受到好评。今年以来,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办在实施涉及陕西省的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支农专项资金等几个审计项目中,该办改进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现场审计方式和审计思维,改各个审计组分头进点为集中进点分头调查,改层层联系资金流转单位为上下级一次性衔接,改单纯审计监督为监督与服务相结合,节约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审计机关审计成本,降低了被审计单位行政成本,增进了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配合程度,被审计单位认识到了审计服务的客观、公正、便捷和现实性,变被动配合为积极协助,增加了审计调研深度,在微观审计中发现了许多涉及全局的普遍性问题,积极主动地为被审计单位排忧解难,受到被审计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审计署深圳办全面开展保密检查工作。根据审计署保密委员会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切实提高全办保密管理工作水平,近日,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办将在全办范围内开展保密检查工作。该办保密委员会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成立了保密检查工作机构,制定了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并通过逐条讲解、专门培训等方式,使全办干部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保密管理的工作要求,明确计算机与非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与非移动存储介质的区别,明确保密工作行为规范。

黑龙江省部署审计13个地市262个行政村“村官”。本次审计的对象为现任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而且对村支书和村主任进行“捆绑式”审计。近年来,黑龙江省部分市、县对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2006~2007年,审计123人,查出违法违规资金587万元,处理处分38人,免职14人。实践证明,开展这项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促进了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职责,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提高了资金、项目管理使用综合效益,为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使用管理级组织主要负责人提供了参考依据,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湖北武汉市将村级“普九”债务审计结果作为市委1号文件决策依据。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于去年对全市63个街乡镇、1 798个村1995年至1997年村级“普九”债务情况展开专项审计,审计认定的0.98亿债务被市委1号文《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的意见》作为化解村级债务,促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依据。据了解,明确将审计结果作为重大决策依据写入市委1号文件,这还是第一次。该举措得到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和地方村民的一致肯定,认为审计认定工作细致扎实,为市政府划转债务提供了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为农民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赣 审 动 态

江西省审计厅厅长伍自尧、副厅长桑昌武非常关注“普九”债务审计工作。伍自尧在第二次审计组长会议上要求审计工作做到“三见”:即见账、见物、见人,把审计工作做细做实。桑昌武到九江、景德镇、上饶、鹰潭、南昌市及永修、德安、星子、乐平、余干、万年、余江、南昌县督导“普九”债务审计工作,期间召开了五次座谈会,召集5个市审计组和24个审计小组的审计组长进行座谈,了解审计进展情况,解答审计中遇到的难题,对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3月9日,他又在南昌主持召开了萍乡、新余、赣州、宜春、吉安、抚州审计组组长和联络员会议,确保了“普九”债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江西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

江西省监察学会、江西省纪委调研法规室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研究,日前组织专家认真评审2007年度调研成果(论文),江西省审计厅监察室撰写的“浅谈如何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一文荣获三等奖。

(江西省审计厅监察室)

江西省审计厅法规处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取得可喜成绩。近日,该处被省直机关工委、省妇联授予首届省直“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叶 敏)

江西省审计厅始终坚持把党内统计工作作为机关党的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了上报报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被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评为“全优报表”单位。(何永清)

2003年以来,江西省审计系统广大档案工作者在省档案局、审计署、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忘我工作,在档案为审计服务中做出了新的贡献,涌现了一批优秀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为表彰他们做出的突出成绩,省档案局决定,授予省审计厅档案科“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南昌市审计局徐林、抚州市审计局李青、上饶市审计局严春华“全省优秀档案工作者荣誉称号”。

(王克刚)

江西省审计厅2007年对省属10所民办高校2005~200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提出了明确核准民办高校自学助考班学费标准的意见。省发改委、省教育厅针对审计意见进行了讨论研究,下发了赣发改收费字[2007]1043号《关于对有关学校调整学费问题的复函》件,重申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即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高于5 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不高于4 500元,由学校在规定学费限额内确定具体的学费标准。

(张珊珊)

瑞金市审计局新的领导班子积极思索改变方案,希望重新焕发瑞金市审计机关的昂扬斗志、激起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增强时不我待的时间观念。该局出台了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新措施,全面扫除不利于审计事业发展的不良因素。(闻绥衢)

丰城市审计局2007年根据市政府安排,联合市纪委等单位对全市22家房地产企业和74家资源型生产企业2005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的规费进行了清理,分别查出漏缴规费1 404.13万元和1 715.68万元,已上缴财政专户802.97万元和1 590.54万元,为该市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该局荣获了丰城市组织财政收入突出贡献奖。

[又讯]丰城市审计局在某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一笔“证证不符”账,即该单位2006年5月支付一笔试卷及教辅用书款,记账凭证转付金额30 867.25元,而报销发票金额为10 867.25元,经审计人员调查核实后,确定为该单位多付供货方书款贰万元整,于是为该单位追回了长达一年半的多付款,挽回经济损失贰万元。(饶慧琴 葛名德)

吉安市政府高度重视“普九”债务审计工作:一是市长周萌、副市长左继生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审计局关于“普九”债务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普九’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财政、农业等部门一定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切实把“普九”债务审计工作做好;三是专门召开全市、县(市、区)教育局长会议,并特邀部分县(区)长参加,要求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工作;四是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整合审计资源,组织精兵强将,举全市审计之力,做好“普九”债务专项审计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曾宣洋)

樟树市审计局努力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是在审计计划上,优先安排、突出重点;二是在审计手段上,转变观念、创新方法;三是在审计纪律上,严守规程、廉洁从审;四是在审计环境上,加强沟通、提升绩效。(黄 涛)

新余市审计局纪检组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抓好廉政宣传,突出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廉政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廉政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在该市六届纪委三次全体会议上,被市纪委、监察局授予2007年宣教调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刘波同志被授予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称号。(张梅保 胡小红)

萍乡市代市长陈卫民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陈市长充分肯定了审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用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主题,突出审计重点、关注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大举措的落实情况,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出有比较优势的重点审计领域,形成审计工作特色。二要着力保障民生,规范权利运行,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要注重严谨细致,提升审计质量。必须把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作为审计的首要准则,牢固树立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把审计队伍打造成一支“忠、精、真、廉”富有战斗力的品牌队伍。四要加大绩效审计力度,监督各部门,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五要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审计实绩。要把问题的整改与促进制度完善结合起来,查原因、补漏洞、不重犯。(苏 青)

赣县“普九”债务审计组严格按照省厅审计工作方案,采取“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工作方法,一审:就是通过审阅债务资料与实地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将非“普九”债务进行核减;二帮:就是对真实存在,但债务资料不全的“普九”债务项目,通过债务张榜公示、询问、函证债权人等手段来帮助债务人认定债务;三促进:就是 对债务项目真实存在,由于种种原因漏报的债务项目,促进债务人健全债务资料,审计组再给予确认。

(吴才全 高联民)

篇10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乡镇财政基本情况

涉及调查的有6个乡镇。2008年底现有村(街)125个,总人口约1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5%,约16.2万人,乡镇财政供养人员504人,其中行政人员177人,事业人员220人,离退休人员107人。6个乡镇2007年度总收入319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860万元.占总收入的89.4%,预算外资金收入307万元,占总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的l%。2007年度总支出325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79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6.1%,预算外支出2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上界支出17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2%,其它支出4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5%。

从收支情况看,结构极为不合理,乡镇本级预算收入微不足道,为了完成任务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转、税收买入和争资跑项来弥补不足,乡镇收入中上级补助收入占绝对多数,支出中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占绝对多数。用于固定资产,特别是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当前乡镇财政存在的问题

1、财政收支失衡,财政赤字比较严重

乡镇财政赤字具体表现为收入与支出的缺口。从收入方面看,中国大部分乡镇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缺乏有力的产业支撑。乡镇收入以前主要靠农业税为主,缺乏其它税源,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微弱。自从取消农业税后,乡镇财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支柱税源,仅能依靠一些小的税种。这些税种税源零散,结构复杂,征收成本较高,征收难度较大,增长潜力微弱。并且伴随着新一轮的税费改革的深入,我国逐步取消了农村教育集资、乡统筹费等向农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与费用,取消了屠宰税等税种,使原本并不宽裕的财政收入更加紧张。从支出方面看,自从农业税改革后,在乡镇财权减少的同时,而乡镇的事权却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如农村的社会保障的支出,农村医疗卫生、教育的支出,农村的公共设施的建设,都需要相配套的乡镇财政的支出。随着管理难度的加大,乡镇各级职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费用也在不断增多。在财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乡镇财政收入却逐年锐减,必然造成乡镇财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债务负担沉重,财政风险不断积累

目前我国大多数乡镇都有着债务的包袱,这些债务大都是以前的债务积累和收支缺口越来越大所造成的。乡镇债务一般包括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两类。显性债务包括所欠上级财政部门、银行、企业及个人的贷款和其他借款;隐性债务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资、公务费和欠付的修路修桥费用等债务。尽管部分债务是在税费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随着税费改革的推进,财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资等管理费用的刚性约束,使原本遗留下来的债务问题非但不能及时解决,反而加重了乡镇的债务负担。随着债务负担的不断加大,财政风险也在不断积累,使乡镇政府对债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干扰了财政收支结构的规范化,阻碍了税费改革的进程。

3、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乡镇财政处于我国财政体系中的最底层,财政的税费改革和“乡财县管乡用”模式使乡镇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这要求工作向更加细致化方向发展。但是乡镇大都处于农村等艰苦地区,交通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比较艰苦,常年出现经费紧张,拖欠工资等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乡镇财政没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加上办公自动化的缺失使乡镇机构的运行效率偏低。乡镇条件的艰苦导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乡镇财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偏低。乡镇财政开始执行以来,乡镇财政人员的年龄偏老化,年轻的高素质人才未得到及时的补充,使得人员配置不能合理地适应新时期财政的管理需要。

三、乡镇财政面临问题的对策

1、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

(1)对实行“乡财县管”或“镇财县管”的乡镇,坚持“五不变”原则。一是预算管理权不变。乡镇财政所负责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执行本级预算。二是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镇所有,县财政不集中、不平调。三是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财务审批程序按各乡镇目前实行的审批制度执行。四是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五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2)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治理方式。一是预算共编。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具体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二是账户统设。统一开设乡镇财政收支账户,各乡镇财政所按县财政局的批复在镇金融机构开设“国库基本结算户”、“工资专户”、“非税收支专户”等财政银行专用账户,办理乡镇财政资金的收支业务。三是集中收付。即乡镇财政税收收入全部上解县级库,纳入预算管理,乡镇收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直接缴入县财政专户,由县财政根据乡镇收入类别和科目,分别进行核算。支出由财政专户拨入乡镇财政收支账户,以年度预算为依据,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进行分配。四是采购统办。即镇采购支出凡属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提出计划和申请,报县财政局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采购资金从“财政专户”直接拨付给县政府采购办或供应商。五是票据统管。即乡镇使用的财政票据,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由镇会计核算所到县财政局领取,发给各预算单位使用,严格实行“限量领用、定期核销、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办法。

2、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队伍建设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要重视乡镇财务人员队伍的建设,人事部门在对乡镇财务人员调配时要将熟悉财务知识、精通业务、素质好的人员选拔到财务工作岗位上来;为财务人员自身学习,更新知识提供机会和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考试考核等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核算水平;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建立互相制约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严格执行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动。

4、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一是加大监督广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增加乡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内部监督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二是加大监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乡镇领导离任交接制度,加强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运用,把监督与管理干部结合起来。三是纪检、监(检)察、财政、税收、审计等执法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和制衡机制,对于监督检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对单位收缴违纪违规资金、罚款的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个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李飞 乡镇财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期刊论文]-财经界(学术)2009(3)

篇11

 

一、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合并、兼并、联营等现象日趋增多,这使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变得越来越广泛。关联企业之间为了达到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可能存在相互转移收入和费用,操纵关联方交易价格,内部资产转让,费用承担不符合配比原则,相互融通资金费用分担不合理等问题。这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出现决策失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关联方交易过程中,不能将关联交易等同于一般交易进行测试,否则极可能落入被审单位设计的陷阱。因此,如何对关联方交易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成为注册会计师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关联方交易概述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类型有: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租赁通常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等,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是主要的交易事项。 

7、。主要是依据合同条款,一方可为另一方某些事务。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方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所研究与开发的项目会由于一方的要求而放弃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9、许可协议。当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关联方之间可能达成某项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商标等,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薪酬。企业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也是一项主要的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风险大。这种审计风险表现在周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上。从固有风险看,由于我国某些上市公司没有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约束机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除对关联方及其交易要求披露之外,未作其他规定,造成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固有风险很大。从控制风险看,由于局部利益的驱使,关联方交易存在相互转移收入和费用的行为,并利用价格调节利润,使资金使用不遵循有偿原则等,造成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控制风险大。从检查风险看,由于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大做文章,使关联方交易量大且复杂,给注册会计师设置了障碍,加大了获取审计证据的难度,提高了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的检查风险。 

(二)审计难度大 

1、由于关联方的界定不清使审计难度加大。

2、不正常的交易使审计难度加大。 

3、未予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也使审计难度加大。 

(三)审计具有连续性。在关联交易的主要事项中,如购货、销货、应收应付款项等,一般应当披露连续两年的比较资料。这使得在今后年度审计过程中,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初期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证据的取得,应该和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确认方法一致。从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实践中,也体现出审计连续性的特点。 

 

四、关联方交易审计的重点 

 

(一)关联方的识别。关联方审计的难点在于发现关联方关系,只要找到了所有关联方,审计也就有了清晰的线索。注册会计师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制定审计计划时,要对被市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实施以下程序来确定被审单位存在已知或潜在的关联方及其交易: 

1、审查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以前年度工作底稿中确认的关联方,在本期如未发生变动,则仍视其为关联方;而以前年度未作为关联方记录的其他企业则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关联方。 

2、了解、评价被审单位识别和处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程序。 

3、查阅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名单,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正确判断他们与企业的交易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4、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使注册会计师能认别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审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5、询问前任注册会计师,从而提高审计效率,但仍要对询问结果审核。 

6、审核所审会计期间的重大投资业务或债务重组业务,确认投资和重组的性质是否构成新的关联方关系。 

7、审核所得税申报资料。若被审单位报税过高或过低,说明可能存在以转移利润为由的关联方交易。 

(二)对关联方交易的识别。判断关联方交易存在的标准不是金额大小,而是会计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由于被审单位可能会故意隐瞒关联方,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专门审计程序来识别关联方交易。 

1、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2、询问有关当局重大交易时的具体情况。 

3、审阅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说明书。 

4、了解被审单位与其主要顾客、供应商和债权人、债务人交易性质及范围。 

5、了解是否存在已发生但未进行会计处理的交易。 

6、查阅会计记录中数额较大的异常或不常发生的交易。 

7、审阅有关存款、借款询证函,检查是否存在担保。 

(三)对被审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1、了解、描述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 

2、查明并确定已授权或拟授权的关联方交易。 

3、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的原始凭证。 

4、检查董事会和关键管理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从而确定关联方交易的完整性。 

5、审查机器设备或建筑物等购销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 

6、审查关联方之间的、租赁、资金借贷业务。 

7、审查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的金额和方式有无不合理。 

8、评价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如果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较好,可以减少实质性测试,否则应增加实质性测试。 

(四)对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进行实质性测试 

1、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销活动、劳务支出、租赁业务,确定其交易价格是否公平,相关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2、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有关合同、文件,核实资金是否被无偿占用,检查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审查有关担保、抵押协议,查看担保抵押品是否存在。 

4、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研究开发项目及其项目转移价格是否偏离真实价格。 

5、审查被审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对关联方交易予以披露,披露是否完整。 

(五)检查已确认的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 师在根据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目的、性质、范围和对报表影响程度形成审计意见前,还需检大关联方交易,并考虑执行附加的审计程序: 

1、向关联方询证交易的条件和金额。 

2、检查关联方所持的证据。 

3、向与经济业务有关人员证实有关问题。 

4、从重大往来款及抵押物中获取被审单位关联方的偿债能力。 

(六)向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声明书,以明确注册会计师与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各自应负的责任。 

(七)审计意见的形成。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审计结果形成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或保留意见、拒绝意见或否定意见。 

 

五、关联方交易审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突出重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审计工作。在关联方交易的审计中应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实质,即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其别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购销价格反常,售后短期内又重新购回,低价售给无须经手的中间企业,贷款拖欠不还,贷款未取消又赊购等购销业务。 

2、资金拆借高于市场利率,借给不具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和逾期不还款等资金融通业务。 

3、劳务、咨询、管理费价格不合理,对不存在或无法实现的咨询服务付费。 

4、反常的投资收益、租金和利息收入。 

(二)采取切实措施,降低审计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企业可能因不披露关联方交易而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误情况,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下列几种方法降低审计风险: 

1、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 

2、向被审计单位的管理部门获取书面证明。 

3、聘请行业专家鉴定。 

4、实施必要的函证。 

5、若出现意外事项,可重新确定审计范围或追加实施审计程序。 

(三)正确评价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对给财务报告带来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交易事项,应在审计报告中作出客观、恰当的披露,从而提醒财务信息使用者。然而,由于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复杂性及内部控制、审计测试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发现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所有错报、漏报,关联方交易的审计风险是不可能完全避免的。因此,注册会计师要慎思明辨,更加合理、有效地对关联方及其交易进行审计。 

 

篇12

一、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合并、兼并、联营等现象日趋增多,这使得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变得越来越广泛。关联企业之间为了达到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目的,可能存在相互转移收入和费用,操纵关联方交易价格,内部资产转让,费用承担不符合配比原则,相互融通资金费用分担不合理等问题。这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出现决策失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关联方交易过程中,不能将关联交易等同于一般交易进行测试,否则极可能落入被审单位设计的陷阱。因此,如何对关联方交易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成为注册会计师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关联方交易概述

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类型有: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租赁通常包括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等,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是主要的交易事项。

7、。主要是依据合同条款,一方可为另一方某些事务。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在存在关联方关系时,有时某一企业所研究与开发的项目会由于一方的要求而放弃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9、许可协议。当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关联方之间可能达成某项协议,允许一方使用另一方商标等,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薪酬。企业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也是一项主要的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风险大。这种审计风险表现在周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上。从固有风险看,由于我国某些上市公司没有建立关联方交易的约束机制,而现有的法律、法规除对关联方及其交易要求披露之外,未作其他规定,造成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固有风险很大。从控制风险看,由于局部利益的驱使,关联方交易存在相互转移收入和费用的行为,并利用价格调节利润,使资金使用不遵循有偿原则等,造成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控制风险大。从检查风险看,由于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大做文章,使关联方交易量大且复杂,给注册会计师设置了障碍,加大了获取审计证据的难度,提高了关联方及其交易审计的检查风险。

(二)审计难度大

1、由于关联方的界定不清使审计难度加大。

2、不正常的交易使审计难度加大。

3、未予披露的关联方交易也使审计难度加大。

(三)审计具有连续性。在关联交易的主要事项中,如购货、销货、应收应付款项等,一般应当披露连续两年的比较资料。这使得在今后年度审计过程中,当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时,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初期有关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审计证据的取得,应该和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确认方法一致。从关联方交易的审计实践中,也体现出审计连续性的特点。

四、关联方交易审计的重点

(一)关联方的识别。关联方审计的难点在于发现关联方关系,只要找到了所有关联方,审计也就有了清晰的线索。注册会计师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制定审计计划时,要对被市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实施以下程序来确定被审单位存在已知或潜在的关联方及其交易:

1、审查以前年度审计工作底稿。以前年度工作底稿中确认的关联方,在本期如未发生变动,则仍视其为关联方;而以前年度未作为关联方记录的其他企业则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关联方。

2、了解、评价被审单位识别和处理关联方及其交易的程序。

3、查阅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名单,这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正确判断他们与企业的交易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4、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使注册会计师能认别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审单位实施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5、询问前任注册会计师,从而提高审计效率,但仍要对询问结果审核。

6、审核所审会计期间的重大投资业务或债务重组业务,确认投资和重组的性质是否构成新的关联方关系。

7、审核所得税申报资料。若被审单位报税过高或过低,说明可能存在以转移利润为由的关联方交易。

(二)对关联方交易的识别。判断关联方交易存在的标准不是金额大小,而是会计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由于被审单位可能会故意隐瞒关联方,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专门审计程序来识别关联方交易。

1、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记录。

2、询问有关当局重大交易时的具体情况。

3、审阅被审单位管理当局说明书。

4、了解被审单位与其主要顾客、供应商和债权人、债务人交易性质及范围。

5、了解是否存在已发生但未进行会计处理的交易。

6、查阅会计记录中数额较大的异常或不常发生的交易。

7、审阅有关存款、借款询证函,检查是否存在担保。(三)对被审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1、了解、描述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

2、查明并确定已授权或拟授权的关联方交易。

3、抽样检查关联方交易的原始凭证。

4、检查董事会和关键管理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从而确定关联方交易的完整性。

5、审查机器设备或建筑物等购销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

6、审查关联方之间的、租赁、资金借贷业务。

7、审查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的金额和方式有无不合理。

8、评价关联方内部控制制度。如果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较好,可以减少实质性测试,否则应增加实质性测试。

(四)对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进行实质性测试

1、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销活动、劳务支出、租赁业务,确定其交易价格是否公平,相关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

2、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的有关合同、文件,核实资金是否被无偿占用,检查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3、审查有关担保、抵押协议,查看担保抵押品是否存在。

4、审查被审单位与其关联方之间研究开发项目及其项目转移价格是否偏离真实价格。

5、审查被审单位会计报表附注是否对关联方交易予以披露,披露是否完整。

(五)检查已确认的关联方交易。注册会计师在根据被审单位关联方交易目的、性质、范围和对报表影响程度形成审计意见前,还需检大关联方交易,并考虑执行附加的审计程序:

1、向关联方询证交易的条件和金额。

2、检查关联方所持的证据。

3、向与经济业务有关人员证实有关问题。

4、从重大往来款及抵押物中获取被审单位关联方的偿债能力。

(六)向被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声明书,以明确注册会计师与被审单位管理当局各自应负的责任。

(七)审计意见的形成。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审计结果形成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或保留意见、拒绝意见或否定意见。

五、关联方交易审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突出重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审计工作。在关联方交易的审计中应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实质,即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其别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购销价格反常,售后短期内又重新购回,低价售给无须经手的中间企业,贷款拖欠不还,贷款未取消又赊购等购销业务。

2、资金拆借高于市场利率,借给不具有偿债能力的企业和逾期不还款等资金融通业务。

3、劳务、咨询、管理费价格不合理,对不存在或无法实现的咨询服务付费。

4、反常的投资收益、租金和利息收入。

(二)采取切实措施,降低审计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企业可能因不披露关联方交易而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误情况,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下列几种方法降低审计风险:

1、收集更多的审计证据。

2、向被审计单位的管理部门获取书面证明。

3、聘请行业专家鉴定。

4、实施必要的函证。

5、若出现意外事项,可重新确定审计范围或追加实施审计程序。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