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哲学论文范文

时间:2022-12-26 03: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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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哲学论文

篇1

中国音乐学院谢嘉幸教授做了题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全球多样化音乐社区》的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为什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是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哲学意蕴?并从民族音乐传承三个标志性阶段说起,深入剖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对当代中国音乐教育的哲学意义。并提到:“朝向全球多样化的音乐社区,在哲学意义上多样性的概念突破唯一性或两极论的宏观表述。社区则澄清这一概念在具体时间层面上的存在。哲学观念并不完全是形而上的,它是和具体时间行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动态的、多样化的、在具体时间中体现的哲学观念在这个时代是有生命力的。”马达教授从近10年三次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看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10年,通过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实践音乐教育哲学”、“其他多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围绕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音乐教育哲学观讨论”、“有关如何建立中国特色音乐教育哲学体系的讨论”五大部分代表性文献的分析与述评,梳理出这期间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发展脉络和特点。此外,管建华教授《新轴心文明时代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文明复归》也极为精彩。

在大会史学板块部分,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马东风分析了中国音乐教育史学的发展态势与趋向。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褚灏从社会转型与文化思想转型,教育转型与音乐教育重新,近代音乐教育思想主体及特征与意义等角度对中国近代音乐教育思想进行述评。中国音乐学院余峰教授作了题为《中国音乐教师教育的苦命与使命》的发言也极为精彩,现场掌声不断。在专题报告会议上,哲学组张业茂、黄剑敏、吴跃跃、周世斌四人了报告。张业茂《音乐教育哲学的“身体”转向:身体哲学的思考》从当今音乐教育哲学“身体”的转向,探寻音乐教育中自在之身体与自为之身体的哲学意蕴,对身体哲学进行思考。黄剑敏《孔子与老子音乐教育思想比较研究》从乐教的对象、方法、准则、核心、目的和社会功能轮六个方面对孔子和老子音乐教育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吴跃跃《音乐材料、存在方式、音乐释义、主客关系———对音乐欣赏教学的哲学思辨》站在音乐哲学、音乐美学的高度,从音乐材料的特殊性、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特殊性、音乐释义的特殊性以及审美主客体关系的特殊性四个方面对音乐欣赏中的诸多要素进行分析、论证,以哲学思辨的方式帮助人们处理好音乐欣赏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探讨审美主体重要性的理论根源。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周世斌作了题为《21世纪中国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的回顾、反思、创新探索与实践》的发言,回顾了中小学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研制与实施,反思了中国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版和修订版存在的问题,对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理念与高师音乐人才培养改革理念与实践进行探索,并应用于北川中学支教和北京农民工子弟校援助。史学组崔学荣、马骁、杨健、陈永四人做了发言。鲁东大学艺术学院崔学荣作了题为《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发言,以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作为研究对象,从培养类型与目标、招生考试与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教育资源、教学方式与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其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比较研究,分析其培养模式各自特点,为我国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进与提高提供借鉴。马骁《中国近代女子音乐教育发展述评》通过对近代女子音乐教育进行梳理,探寻历史根源,从中汲取历史经验和教训,为我国当代女子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陈永《中国音乐教育制度史研究构想》对“中国音乐教育制度史”这一学术对象的理论基础、学术现状和研究设计等问题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构建有关音乐教育制度史的学科体系,探究音乐制度在各种外生性志愿影响下的动态形成机制与功能机制。此外杨健对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策。音乐教育哲学分会场由吴跃跃、柳良、李嘉栋、吕屹主持,全国音乐教育史学分会场由刘咏莲、徐旭标、黄剑敏、冯巍巍主持。期间每个会场的讨论都十分热烈,众多同学老师云集对话,碰撞出多重智慧火花。研讨会期间,曲阜师大音乐学院师生还为与会人员精心准备了专场音乐会,音乐会上集中展示了富有日照地方特色的岚山号子、夹仓锣鼓、鲁南五大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音乐学院近几年的教学成果。“第三届全国音乐教育哲学学术研讨会、第二届全国音乐教育史学研讨会”会议的召开对于音乐教育史学和音乐教育哲学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音乐教育史是音乐教育发生、发展的历史,是教育史与音乐史相互交叉、融合的一门新兴学科,是音乐教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从史学的视角探索音乐教育思想、音乐教育与教学的理论与实践规律,为当代音乐教育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理论依据。而音乐教育哲学是一门研究音乐教育的本质和价值的学科,是音乐教育学的基础理论。音乐教育哲学对一切音乐教育教学现象进行高度的概括和总结,揭示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对各种音乐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作者:颜妍 单位:中国音乐学院

篇2

关键词:教师威信;形成;维护

人们历来看重“威信”一词。古语云:“威信者,天下之结也”,意思是说要把天下人集结起来靠的是威信。在学校教育这个集体性活动中,要把师生凝聚起来,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同样离不开教师的威信。那么,何谓教师威信?它形成的机理怎样?如何维护发展?究其学理,得之法度,自觉践行,确实是和谐师生关系、提升教育质量的基本要件。

一、教师威信的基本特征

威信是社会心理学研究的范畴,指人的一种影响力。“威信”与“威严”、“权威”有所区别,从师生关系处理的视角看,威信指教师能够使学生感到有尊严、值得信服。对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产生一种精神感召力。威严是一种威逼力量。只能引起学生的惧怕心理。威严使学生敬而远之,威信使学生亲而近之。权威往往与教师的地位和角色有关,可能使学生感到“高不可攀”。权威有时使学生口服心不服,威信能够使学生心悦诚服。马卡连柯曾肯定地说:“威信本身的意义,在于它不需要任何证明,在于它是一种不可怀疑的长者资望及其力量与品质。可以说,这种资望、力量、品质,连在单纯的儿童的眼里也是明白的。”可见,威信比威严或权威在教育活动中所产生的影响力要深远的多。有威信的老师就是学生的典范和榜样,能够生发出“亲其师,信其道”的效果。

实践证明,教师威信体现在学生身上,表现为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学生坚信其传道、授业、解惑是真实可信的,愿意主动接受教师的帮助和教导。二是学生相信、爱戴、敬佩、崇敬教师,善于把老师的要求转化为内在的需要,会不断增强追求学问、谋取进步的能动性。三是教师的表扬或批评更能够唤起学生愉悦的情感体验。真正有威信的教师,或表扬或批评,甚至是合理的惩罚,在学生看来都是善意之举,对自己有益,其情感共鸣是积极的,进而会深入领悟自己的优缺点,并努力谋求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的可行办法。如果教师威信不足,对学生的表扬或批评,哪怕是真诚实意的,也会使学生认为这只是一种形式,是虚伪的,对己之无益,自然引起不了快乐的情感体验,甚至会与老师“唱反调”,把老师的表扬或批评当作“耳边风”。四是学生从内心把有威信的教师当作自己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一旦成为学生心目中的真实榜样,学生就会时时处处接受其思想。方方面面模仿其言行。

二、教师威信的形成机理

教师威信的树立不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即使具有老师的资格和经历。也不一定就有威信。教师威信的形成和发展,要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诸如社会对教师劳动的重视和关怀,尊师重教风尚的树立,教师政治经济地位和待遇,学生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等,都是影响教师威信形成的外部客观因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真正起到作用,教师的内因及其积极的实践对教师威信的形成和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首先,高尚的师德、高度的责任心和高超的教育艺术是教师威信形成的根本条件。调查发现,教师的体貌特征、家族背景等对其威信的树立无直接重大影响,而知识能力、道德品行、工作技巧等才是教师赢得威信的要害所在。

其次,保持与学生良好的交往和沟通是教师威信形成的有效途径。教师的威信是在师生不断的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个有威信的教师,一定是与学生保持有良好交往的教师。疏远学生。故意“摆架子”,与学生少有往来。很少与学生沟通,学生无法了解和理解老师,老师的威信也就无从谈起。

第三,仪表端庄、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是教师威信形成的必然要求。一个人的仪表与他的精神风貌紧密相连。教师朴实无华、衣着整洁、自然大方,表现出内在美与外在美的和谐统一,可以给学生以精神饱满、积极向上的感知,能够增强对学生吸引力。当然,只注重仪表,而生活懒散、作风漂浮,甚至有不讲卫生的坏习惯,学生会认为老师表里不一,教师也就无威信可存。

第四,“先入为主”是教师威信顺利形成的一个关键点。教师能够给学生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威信的打造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因为教师在第一次与学生接触时,学生往往对新教师抱有一定的期望和新奇感,对老师的修饰、言谈和举止特别敏感,这些都将成为影响教师威信树立的重要心理因素。如果教师从一开始,就能够赢得学生的好感,产生先入为主的理想效果,威信就会初步树立。实际上,若是教师给学生留下了惊慌失措、语无伦次、言不由衷的初步印象,威信将会丧失大半,并且恢复起来也更为困难。第五,严格要求自己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教师威信形成的精神动力。教师严以律己,始终保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时时处处注重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威信的形成和提高就会日生日成。当然,一个人的过失和错误是在所难免的,教师也不例外。老师有了过失和错误,敢于自我暴露,善于作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赢得学生的崇敬,本身就是有威信的外在表现。

三、教师威信的维护发展

教师威信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稳定是相对的,只要教育对象和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教师威信就会受到影响。因此,维护和发展已经形成的教师威信也应该与时俱进。

教师威信的维护和发展主要包括:一是巩固已经获得的威信;二是发展不全面的威信为全面的威信,促进低水平的威信不断上新的台阶;三是防止威信的下降和消退;四是提升威信的教育影响力。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教师要具有全面的威信其实很困难。维护和发展教师威信,应从以下方面着紧用力。

1、历练胸怀坦荡和求真务实的态度。

威信较高的教师并非没有一点错误,也并非不会犯错误。关键是有了错误和过失以后,能够正视,勇于修正。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自己,积极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仅不会降低威信,而且还会使威信不断提高。

2、能够正确评价和合理运用自己的成信。

威信是相对的,它与威严有着本质的区别,教师要对自己的威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评价。否则,威信的维护和发展将会遇到大的阻力。比如,有些教师为了维护自己的威信,运用高压的威逼手段,甚至恐吓、体罚学生,从而损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对教师的亲近感、信赖感与尊崇心理,其结果也只能使教师的威信大打折扣。

3、铸造开拓进取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培育人是教师的“天职”,要求教师必须根据社会要求和工作对象的变化,更新知识水平,完善素质结构,提高教育能力,才能不断满足学生发展变化的需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永不满足,勇往直前,不断完善自我,这就是教师的敬业精神。有了这种精神,就会唤起学生对教师的敬佩之情,从而使教师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得到巩固和提高。4、树立表里如一和言行一致的形象。

在学生心目中,教师就是自己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发展的榜样。如果教师的外在表现与学生的内心印象不一致,那么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也会随之降低。相反,如果教师表现出来的形象与学生所期望的教师形象具有高度一致性,那么教师的榜样地位就可能会进一步巩固,教师对学生的暗示性和影响力就会不断增强,教师的教育功能也就会发挥得更为充分,从而使教师的威信得到更好的维护和提升。操作的熟练工,自主性、反思探索的动机与投入感较差。

2.结果与过程

从科研导向上来看,音乐教学研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许多教师把教育行动研究等同于“写论文”,认为研究主要是靠“文笔”的功夫。事实上,所有的理论都不是“写”出来的,它必须经过研究的每一个过程,通过行动的观察、思考、总结、提炼,是“研究”出来的。这一艰苦的探索过程在教育研究中经常被省略或敷衍,以至于不少音乐教育论文观点雷同,缺少个性亮点。另外由于受功利思想的影响,不少音乐教师急于求成,把局部经验任意拔高,盲目构建理论框架。这些都使音乐教学研究无法真正深入,使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

3.个体与合作

音乐学科在普通学校属于小学科,在校音乐教师一般仅为1、2名,势单力薄,少有机会能够分享群体的智慧。教育研究需要个人的反思和探索,也需要同行间甚至非同行间的相互启发。因此,采用横向与纵向的联合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横向上,可以在有共同研究方向和志趣的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合作关系,随时定期进行交流,共同提高研究能力。纵向上,可以邀请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联合研究更身层次的课题或进行理论的总结与提炼。

篇3

2008年5月12日下午,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惊动了整个中国。就在这非常时刻,上海音乐学院系统音乐学理论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分会的五位教授暨博士研究生导师(韩锺恩、杨燕迪、洛秦、萧梅、曹本冶)正在该院图书馆电教大楼623室(上海市第二期重点学科音乐文化史特色学科办公室)进行2008年音乐美学与音乐人类学博士研究生入学口试。

本人的2006级音乐美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孙月,在通过硕博连读申请审核之后,参加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已通过考试,成为2008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继续随本人攻读博士学位),并作为进入口试程序的唯一一名音乐美学方向考生。口试过程中,考官主要就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选题内容,让她谈谈以此为基础向博士学位论文扩充的条件。在她回答之后,我进一步追问并请她思考两个问题:第一,究竟通过什么方式路径去解决真理置人艺术作品问题,是描述还是论述?是美学还是哲学或者别学?第二,分别从本体论、认识论、语言论不同角度去考虑真理能否置入艺术作品问题。

几天之后,我在给她上课时进一步和她讨论了这个问题。我坦率地对她说,尽管她的这次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但我对她那天口试的状态并不满意,除了她与其他考生普遍存在的学科意识淡薄这一点之外,仅就问题本身而言,她的回答基本上是模糊的,至少,也是缺乏自信的。于是,我和她再次从一个提问开始讨论相关问题。

2008年1月24日,杨燕迪教授在写给孙月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上的书面意见中,提出的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是:看不到解决问题的路径。显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这个问题来自于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集中可见其专论《艺术作品的本源》。当然,这仅仅是一个命题,对她而言,关键在如何通过音乐研究去揭示这个命题。一般而言,可以通过描述与论述两种方式去进行,但就音乐而言,似乎用美学的经验描写方式的可能性不大,那么,余下者哲学的思辨推论方式则就成为主导。

然而,凭我的学术直觉,运用哲学推论方式需要逐步构筑理论中介。就目前而言,可利用资源大致有:汉斯立克(Eduard Hansliek,1825-1904)幻想力,茵加尔登(Roman In-garden,1893-1970)非声音因素与纯意向性对象,布伦塔诺(Fmnz Brentano,1838-1917)心理现象,我在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的意向存在(intentionalit Sein)以及语言意义通过文字与语音呈现,杨燕迪关于立意问题的音乐理解途径,等等。

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一系列理论中介的逐步转换,比如:实体一物像一概念一意义。

看样子,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关联音乐意义问题。为此,我提请孙月在注意已有相关研究之外,最近中央音乐学院宋瑾教授发表的长篇论文《音乐的意义》,通过外观信息:音乐“相貌”提供的辨识信息;结构信息:音乐形式提供的辨识信息;内部信息:音乐的意蕴性内容;联结信息:在和其他事物联系中的音乐意义四个部分,表明音乐的意义是音乐理解的对象,而理解则是审美的基础;以及范晓峰教授前不久在南京艺术学院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音乐理解现象研究》,。以可信性起点切入,通过理解本身、理解途径、理解结果三部分,表明音乐意义的生成及其同一性问题,也都是一些值得关注的研究成果。

返回过来,结合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似乎可以这样命题: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并及真理置入艺术作品的形而上学研究。

可见,无论是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还是音乐意义存在方式,在我目前的学科地图中,都具有垫后并折返前端的性质,因此,我希望她在做这个研究的过程中,尽可能有一些原创。

至于这个命题中的主项: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究竟是否成立?除了需要深入细致地研究之外,仅就其给出的陈述逻辑而言,至少,它是已有相关命题一音乐存在方式,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音乐作为人的一种存在方式――的合理扩充。如前所述,作为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相关的已有概念:幻想力,非声音成分,纯意向性对象,立意,音乐意义的形而上显现,意向存在,无疑,是一些不可回避的可用资源,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加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1900-2002)《真理与方法》作为哲学诠释学的经典著作,在讨论哲学问题的时候,竟然以“艺术经验里真理问题的展现”(其著作第一部分)作为问题开端。

关于音乐意义存在方式,2008年10月14日上午,在本人与2005级音乐美学方向博士生徐昭宇进行个别课讨论的过程中,他提到了通过演奏生成(becoming)意义的问题,并提到了法国哲学家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的相关理论。由此,加上我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依据胡塞尔提出通过意向显现形而上学意义,孙月打算依据海德格尔研究真理置入艺术作品,应该说,有关音乐意义存在方式的研究会有进一步的推进。至于说,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想,在各自研究有了一定结果之后,也会逐渐清晰起来。重要的是,各自的研究如何才能充分有效?尤其是针对与围绕音乐问题展开,可见,有关这方面的讨论应该摆上我的议事日程。

对此,我的学术直觉再次告诉我,当声音与感性直接关联的时候,即通过艺术敞开真理。

毫无疑问,这里的主要问题是:艺术中真理存在与否?真理如何置入艺术作品之中?艺术作品之中的真理是什么?以及由此引申的艺术作品中的真理的意义又是什么?

返回上述推论方式。2001年末,我曾经应《人民音乐》编辑金兆钧先生约请,撰写《“问题意识”与“前瞻性”预设――由音乐美学学科建设“长时段”叙事所引发》,在讨论有关20世纪语言论转向问题的时候,提到:继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面对实事本身(Zur Sache selbst)、海德格尔:面对思的事情(Zur Sache des Denkens)之后,自然是:面对语音还原(Zttr Reduction Phonem)的出场。从来被西方世界奉为不可道之道的逻各斯(Loges),一再被胡塞尔悬置,被海德格尔隐匿,至此,终于被还原的语音替换:逻各斯中心主义让位于语音中心主义。

今天,如果还是将其中的事思诗作为本体(即事本体、思本体、诗本体)去面对的话,那么,是否能够可以通过本体论、认识论、语 言论的多重路径或者本体论、现象论、语言论的多层台阶去切中它,以至于不断去接近“音乐意义的存在如何成为可能”这个具哲学触底性的问题。

与此相应,再一个设想则更加冒险,即除了哲学推论方式之外,是否还可以借鉴神学论理方式驱除理性遮蔽的可能性?于是,我给孙月布置作业:通过美学描写与哲学推论,以及之后的神学沉思。显然,这不仅是一个胆大妄为的设想,而且,如何突破学科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警戒,合理跨越认知与信仰、理性与灵性黄线,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

二、由真理置入艺术作品进一步关联音乐内容问题

近十年前,大约在临近20世纪末的时候,有一个问题,又重新进入到了音乐学研究的视界与论域之中,即:相当长一段时间被20世纪音乐形式极度凸显所大面积遮蔽的音乐内容问题,尽管形式与内容的二元关系逻辑,在我看来依然需要重新审视并加以调整。

2004年10月25日至28日,在上海音乐学院举行的“2004音乐学学科回顾与展望研讨会”上,俄罗斯音乐学家瓦・尼・赫洛波娃作为特邀代表与会,并发表专题演讲。当时,在她的正式发言中,有关音乐内容问题研究的思路与程序,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我的浓厚兴趣。后来,通过钱亦平教授的翻译和整理,正式编入其《音乐分析,学海津梁――钱亦平音乐文集》当中,以《音乐内容研究是21世纪的科学》(第349-359页)命题。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她通过数字0、1、2、3、5、9表示所形成的一个音乐内容集群:

0:表示音乐的总体情况,音乐概念的内容。而音乐概念的内容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以及不同的历史时期具有非常不同的内容。

1:表示音乐内容作为单一的范畴。而不是两种(形式/内容)或者三种(题材/形式/内容)的哲学组合。

2:表示专业的和非专业的音乐内容。被称作是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在本质上仅仅是音乐艺术,可以从美学的角度来定义(如音乐创作所有元素的“美学和声”),比如:声学系统,旋律的调式、和声音响和体系,节奏和节拍组织,旋律、织体、复调,主题结构,音乐形式;被称作是非专业的音乐内容的作用,既存在于音乐之内,又存在于音乐之外,比如:思想观念,外部世界的事物,人类的感情。

3:表示音乐内容的三个方面。情感,描写,符号。

5:表示音调的五种类型。情感型,描绘型,体裁型,风格型,结构型。

9:表示音乐内容的九个水平。整体的音乐内容,历史时代的音乐内容,民族艺术学派的音乐内容,音乐体裁的内容,音乐形式的内容,作曲家个人风格的内容,作品的独特构思,演奏者演绎的内容,听众理解音乐作品的内容。

至于。这里所说是否就是音乐内容?以及相关研究能否成为21世纪的科学?内容又是否等同于真理?完全可以再讨论。但仅就这里列出的诸多事项而言,不仅有助于对真理置入艺术作品问题的研究,而且,对切中音乐感性直觉经验问题,同样具有实质性的意义。

三、由理论效应以及感性与理性关系引发的问题

在2008年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之后一个月,我的硕士生于亮和博士生吴佳先后顺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如同在先预料的那样,答辩过程中提问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如是研究给出的结论是否有效?是否普适?以及感性与理性的关系。

关于有效性问题,于亮的答辩非常直截了当,明确表示有效。至于普适性问题,显然并非一件乐器(琵琶)能够涵盖,她的答辩是声况部分主要限于琵琶,而情况与意况部分则可部分涵盖其他乐器。由此引申的概念来源,显然,是通过对古典文献的发掘并结合其自身演奏实践经验综合所得。

关于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的关系问题,提问主要针对人在面对音乐的感性体验过程中理性认知的介入与否,吴佳的答辩一是肯定的,二是有条件的,即人在进行音乐感性经验的过程中自觉地把理性认知转换成为感性能力,从而使感性声音结构的可能性得以实现。

说实在的,我对她们俩的这些答辩表示满意,之所以有这样的自信与机智,并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禀性在先,应该说,还是合理运用多种理论资源,并通过较为充分有效的推论而成就的。尤其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据理力争甚至于强词夺理的理念,在这里得到了合式的彰显(她们在学期间我一再灌输,平时也许并非完全理解,至少不是自觉接受)。

除此之外,吴佳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感性声音结构和于亮论文中围绕声情意三况提炼出的数十个叙辞,不仅具一定的原创性,更重要的是依据音乐本身特性逐一给出的,因此,其实际效能无疑是确凿的。

对此,之所以如此肯定的依据在我的学术统觉,一种应该经得起理性认知论证、感性经验实证乃至超感性理性觉悟洞察的多重范型。

进一步,通过2008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让我再生成就感的还有,就像我二十年前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新源里斗室中不停写作时经常想到的一个问题,理论学术研究不仅仅是一种事实探寻,而且,还应该是一种意义考掘,尤其,通过据理力争与强词夺理,往往会在一个必然出现的意外瞬间得到一个别有洞天的发现。这种别有洞天的瞬间发现,科学以灵感顿悟解释,佛学以开启天眼导读,神学以圣灵充满修辞。

篇4

(一)选题的范围具有以下特点:

1.选题基本上是立足于对音乐素质教育的认识和实践方面。字面上出现“素质”二字的文章就有3篇,即《素质教育――面向21世纪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改革》、《对中学生大面积音乐素质测试的思考与实践》、《谈音乐教学体现素质教育的策略》。其它文章虽标题中未出现“素质”二字,但其内容亦是围绕音乐教育的某一领域该如何贯彻素质教育来阐明自己的观点。

2.以“……实践与思考”冠名的文章居多。如《钢琴集体课的教学实践与思考》、《高师专科音乐教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对中学生大面积音乐素质测试的思考与实践》、《器乐教学的实验与研究》等。另外,标题中含“美”字的文章也不少,如《音乐教学审美功效研究》、《音乐教学要善于创造美》、《构筑音乐与心灵之间美的桥梁――浅谈小学音乐教学与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等。

(二)选题的意义及原则:

这些论文选题都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都是围绕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幼儿、中小学、高师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同时,选题很有新意,体现为:善于从实践中挖掘音乐教学的基本规律;以音乐教育审美为核心,以育人为本;从心理学、教育学、美学、哲学等范畴加以研究,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凸显了音乐教育论文的基本特点――强调论文的科学性、学术性、创造性、理论性等。

二、从论文类型上看

大多属于问题性论文。当然,亦有综述性论文,如《柯达伊音乐教育思想探析》;亦有争鸣性论文,如《关于音乐教育的几个认识问题》;亦有调查、实践性论文,如《器乐教学的实践与研究》。此外,还有兼具问题性、争鸣性论文,如《钢琴集体课的教学实践与思考》。

三、从论文写作质量上看

虽然获奖作品数量不少,但这些获奖作品也良莠不齐,其中相比优秀的篇目,也不乏缺陷。下面就获奖的部分优秀论文作一些评析。

1、《素质教育――面向21世纪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改革》(作者:马达、陈雅先)

文章论点鲜明,作者着眼于全球人才素质的视角,着眼于教育大系统的气候,抓住了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关键,提出了具有深刻实际意义的见解。而后,从三个分论点来论证中心论点的正确性。

论据具有真实性、典型性、新颖性等特点。如,在论述第一个分论点的过程中运用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教育报告――《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以及现代教育观、学习观和心理学的理论作为理论论据;在论述第二个分论点时,运用了国家教委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音乐教学大纲》中的有关规定作为理论论据;在论述第三个分论点时,运用了教育心理学、美学等有关理论作为理论论据。全文还大量运用了事实论据,这些论据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值得一提的是文中论据的新颖性。如,“智力是一种适应力”,“维持型学习”变为“创造型学习”,“与其说是练习动作,不如说是练习脑,即练脑对动作的控制”,“美育还应包括自然美和社会美的教育内容”等等。

论证主要采用例证法、引证法、因果论证法、对比论证法,且常将几种论证法交织在一起使用,以增强文章的论证效力。如,在论证“学会学习――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关键”这一分论点的过程中,就综合运用了四种论证方法。同时,作者对第三分论点的论述显得非常巧妙,即在论述第三分论点行文的第二段材料上,其论据看似游离,而在结尾一段又“班师回朝”到高师音乐教育的视角上,由此可见,前面乃后面之铺垫。

本文是按并列式结构来构思写作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亦可以看作在并列式的基础上兼具有先后逻辑式的关系(或者说承接关系)。即首先是要学习(学会自我学习),然后是锻炼实践能力(自我实践能力),最后,才能更好地培养素质。

本文从选题原则上说有三个方面。一是理论方面,本文在音乐教育哲学理论方面进行探究,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改革具有指导意义。二是选题原则与作者长期从事高师音乐教学工作所具备的主观条件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即与作者占有比较丰富、翔实、生动、典型的资料有一定的关联),因而具有可行性。三是作者创造性地概括出素质教育背景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应具备的三种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审美能力,这便于读者理解学生应具备的三种素质:文化素质、教师素质、审美素质,因而选题还具有创新性、哲理性原则。

总之,本文具有规范性、实用性、创新性、哲理性等特点。

2、《音乐教学审美功效研究》(作者:金亚文)

本文中心论点明确,意义深刻,行文规范,构思精巧,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其“物”主要是指作者善于发展、践行前人的理论和实践,文章多处运用教学过程中生动典型的实例;其“理”主要是综合运用了当代美学、心理学,尤其是教育美学、教育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不仅挖掘出其在音乐教学中的审美功效,而且亦使其在文章中产生审美功效。同时,还体现在对审美功效理论的研究上。本文的成功之处还在于将抽象的理论化为具体的事例(将理论细化),将深奥的理论化为浅显的道理(将理论通俗化),用语恰当,娓娓动听(将理论美化)。这就是如前所说的在文章中产生审美功效,令人信服。

3、《谈音乐教学体现素质教育的策略》(作者:马胜利)

⑴从论述的外观上看,本文体现了章法的合理性。如开头第一自然段便抛出了中心论点:“素质教育的本质,在教学过程中的内部,而不在其外部。” 接着,在第二自然段对什么是人的素质下了一个较为科学的定义,从自然和科学的角度,从影响人的行为、意识、品格等方面揭示人的素质特征,进而阐明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随后,作者围绕它共谈了音乐教学体现素质教育的五个策略,即五个分论点:一是体现在教学审美上;二是体现在多角色多维度等因素上;三是体现在教学内容上;四是体现在教学形式上;五是体现在教学时空上。同时,在论述上结合运用了例证法、引证法、反驳论证法、因果论证法等进行论证,使论证严密而灵活。

⑵从论述的内核上看,本文彰显了内容的科学性。如其中运用了教育家奥苏泊尔的研究发现来支撑分论点三,并以巴班斯基的教学最优化理论和综合拟定教学目标的建设为论据,对分论点三进一步展开论证,如此渗透了许多音乐教育学的理论,亦增强了文章的可读性。

另,文章中尚有用词不妥,如“挑拨”一词应改为“激发”,因“挑拨”一词的色彩是贬义,用在这不妥,用中性词“激发”更贴切。(见《第一、二届全国音乐教育获奖论文精选》,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第96页第4行)

此外,其它相对一般的一等奖文章中还存在写作上的基本问题:⒈论点上的问题。如《器乐教学的实验与研究》(作者:孙智玲)一文,稍加结合我国国情和音乐教学的具体情况进行思考,便会让人觉得有些言过其实。⒉论据、论证上的问题。如《加强音乐欣赏教学中的认知教育》(作者:冯效刚、周晓梅)一文,文章论据多且杂,未能很好地围绕中心论点展开论述。其实,这一课题的写作应该围绕两个方面来进行:第一,为什么要加强认知教育,即把认知教育的重要作用讲清楚;第二,提出怎样在音乐欣赏教学实践中加强认知教育,摆出一、二、三等具体做法即可。这样,文章脉络会更清楚,材料更集中,对中心论点也更能发挥有力的支撑作用。写音乐教育类的文章,占据材料固然重要,但怎么去提炼有用的材料则更为重要。⒊文章表述上的问题。如《幼儿园音乐欣赏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作者:许卓娅)一文存在的问题有:⑴用语不够简练,有多余的文字杂糅其中;(见第5页)⑵用语不够具体,如第6页的第3行中的“形式上”,这里的“形式”指的是旋律的形式、节奏形式,还是演唱形式?作者没有指明;⑶有些地方论述过于抽象,如第5页的儿童“可感性”,应该举例说明哪些是具有可感性特征的作品。

结语

综上评析,笔者认为,在这些获一等奖的音乐教育论文中,水平好的皆具备以下特点:

⒈在选题上下工夫,尤其要考虑选题是否对音乐教育实践有指导意义。倘若只想在音乐教育这块艺术园里摆弄花草,则难以写出好文章。

⒉善于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如马达、金亚文、马胜利等人的文中处处渗透了教育哲学、教育美学、教育心理学等学问,丰富了对音乐教育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这亦是他们的成功之处。

⒊准确把握论文所要阐明的中心论点,分析独到,有创见,能挖掘出问题所蕴涵的哲理。

⒋力求发散性思维与逻辑思辩能力的统一。

篇5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人对现实生活的心理感受,尤其是情感态度的艺术。19世纪音乐艺术在浪漫注意思潮的影响下进入了“情感美学”,这个时代由崇尚理性转向崇尚情感。舒曼以一句格言概括了这个时代的普遍心理:“理智有时会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

一、音乐美的特殊规律—音乐美学

“科学意义上的美学和音乐学,是随着近代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在18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作为它们下属分支的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当然是在此之后。”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1750年,德国的哲学家亚历山大·鲍姆加敦出版了以“美学”为名的美学专著第一卷,这是他首次以“美学”为名出版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1784年,德国音乐学者丹尼儿·舒巴尔特首次将“音乐”和“美学”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自此产生了“音乐美学”这个术语。

自从音乐美学这个学科被独立起来,由于人们对此的认识角度和研究角度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人们各执一端,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从各个角度丰富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为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音乐美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在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词典》中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属性:“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部分……可以按其来源,将音乐美学分为主要两派:哲学家的音乐米学,他们从中的思索出发,也探求音乐;音乐家的音乐美学,他们从他们的音乐出发,力图达到一个总的思索—这是由于本身不同的立场区别所形成的结果……”而日本的神保常彦在《标准音乐词典》里又曾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的属性:“音乐美学,作为关于音乐的美学方面的研究,与一般美学相对而言,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另一方面,当人们把音乐学按体系和历史进行划分时,则又可以将音乐美学看做是按体系划分的音乐学中的美学部门。”虽然上述的对音乐美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属性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强调了它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性。

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也相当的广泛,主要有三大体系:音乐美的本体、音乐的审美经验和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美学与哲学、音乐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哲学的思辩方法是音乐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而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形态分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音乐美学研究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构成、音乐的创造、音乐的鉴赏、音乐的价值的一般规律的。”

二、音乐美学中的“感情论”

在西方十九世纪以前的漫长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关于音乐美学的探讨大多是在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从十九世纪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音乐美学领域被哲学家独占的时代结束了,音乐家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而德国的音乐家舒曼是勇敢地进入这个领域的先行者。

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欧洲一种源远流长的音乐美学流派,成为十九世纪最主要的音乐美学思潮。情感作为音乐的内容,决定了在音乐中的重要地位,舒曼就将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取向表达的非常鲜明,他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在西方的音乐美学史中称舒曼是个“感情论”者。因为在舒曼大量的音乐评论文章里都贯穿着“音乐是感情的表现”这样的一个观念。舒曼身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位音乐家,常常把现实同幻想对立起来,在艺术中为自己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用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精神上的寄托和感情上的慰籍。用舒曼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艺术的幻想中寻找现实的幻想的代替物。在舒曼强调的感情表现及其所具有的幻想因素之中,有很强烈的主观性。“这不仅表现在他的音乐别注重个人内心生活和感情世界的发掘,而且更体现在题材本身常常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有直接的关系。爱情往往在这种经历和体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舒曼的声乐套曲《妇女爱情与生活》是他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品,其情感论音乐美学特征是显而易见的。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审美取向。舒曼的艺术歌曲大多是以德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的。舒曼将音乐与这些诗歌结合的天衣无缝。正如很多人描述的:“这些歌曲的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达到了水融的程度。他对诗词的敏捷而直接的洞察力,使他的歌曲形式富于变化、表情亲切,旋律热情而富表现力。”“也许由于舒曼有着更高深的文学修养,他在歌词选择方面非常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希望通过音乐的手段,使诗歌焕发出了更加动人的诗意情趣来。”《妇女爱情与生活》这部声乐套曲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注重音乐情感内容并将音乐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美学观。

19世纪是各种音乐体裁极大发展的一个世纪。“舒曼的‘感情论’美学是在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同这个思潮有血缘关系。然而,可贵的是舒曼的美学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浪漫主义所束缚和被它所俘虏。舒曼不但在许多方面克服了浪漫主义的某些消极因素,而且还能有所突破,同新的文艺潮流相接近。”

三、舒曼认为的音乐

“在舒曼看来,一部有价值的音乐作品必须是高尚的思想感情内容同独创的艺术形式的结合。”那到底音乐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什么样的音乐才是好的音乐呢?舒曼坚持认为“音乐决不是供人娱乐,供人在茶余饭后消遣解闷的东西。它必须是一种更高尚的东西。更高尚的东西是什么呢?用舒曼的话来说就是能”照明人类心灵的深处”的东西,能提高德国人的思想”,能像贝多芬的音乐那样以“伟大的思想启导我们国家”的东西。这正是舒曼对于音乐的社会作用的理解和要求。无非是要求音乐应该具有真正能触动人们内心感情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内容。对于艺术形式的要求,舒曼指出:“艺术家必须上升到卓越的精神高度,把掌握技术性普遍知识不当作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必须具有的手段。”

舒曼之所以对音乐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他的创作里有很多让人难懂的东西,甚至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的评论都那么生动泼辣、尖锐犀利。问题大概就在于他的性格,他是那样一个自由而孤独的人,他的所有音乐创作都是来自与灵魂的创作,他的音乐美学包含着明显的唯物主义因素。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改变,然而,舒曼对于音乐的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对于我们以后研究音乐美学还是具有很现实的历史价值的。

参考文献

[1]帝姆·道雷.《舒曼》,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斯特.《李斯特论肖邦和舒曼》,音乐出版社.1962.

篇6

一、前言

音乐美学的研究在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程,自19世纪20年代萧友梅开创音乐教育事业及对音乐的大力推广,中国有了专门的音乐院校、音乐教科书和音乐论著。青主的两本音乐美学著作《乐话》和《音乐通论》的问世,开创了音乐美学专业研究的先河。近年来,音乐美学的研究论域涉及许多方面,诸如音乐美学的研究对象、音乐的存在方式、自律论与他律论、音心对映论、现代西方音乐哲学等,为创建中国音乐美学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成长,音乐美学的研究在我国正向更广阔、更深入、更全面的维度和视野发展。每五年举行一次的全国音乐美学会议,更是有力地推动了音乐美学研究的发展进程,而与此相关的音乐美学会高层论坛,对于音乐美学的研究和音乐美学年会的举办,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0年11月19―20日,由中国音乐美学学会举办,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办的“2010年全国音乐美学会高层论坛暨专题笔会”在金华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行。出席此次会议的有来自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浙江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台州学院艺术学院、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等各兄弟院校音乐美学专业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研究生们。

2010年11月19日上午,开幕式在浙江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举行,会议由宋瑾主持,张前、韩锺恩、罗艺峰、邢维凯、冯长春、刘承华、杨和平分别向大会致辞,并就各自提交的论文进行了概括性发言。19日下午和20日上午会议在分会场就音乐美学课程教学相关问题进行研讨。20日下午,会议在分会场进行“自由论坛”研讨活动,由杨和平主持,罗艺峰、邢维凯、韩锺恩等各与会代表就音乐美学学科建设相关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大家争先恐后、各抒己见,将研讨推向了。研讨结束后,会长韩锺恩做了总结性发言,对学科建设问题提出了设想,并对2011年在西安召开的全国音乐美学年会提出了会议论题和任务。在热烈的学术争鸣,以对下一次音乐美学会议和音乐美学发展的期待中,大会胜利闭幕。

二、教材建设与课程教学

对于高等音乐院校和综合大学相关院系的音乐美学学科的教材建设与课程教学问题的探讨,是这次会议论题的重中之重。张前教授对于目前音乐美学教材提出了十五个需做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包含在几个大的框架之内:关于音乐本体的问题、音乐的功能和价值问题、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的概念和关系问题、对现有概论性的音乐美学教材的讨论。韩锺恩教授在19日上午开幕式上,对其向大会提交的《音乐美学课程建设与教学问题讨论》论文纲要做了解释性发言,分别从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方案、个案分析、学科关切等七个焦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看法。上海音乐学院的杨婧博士代为宣读其导师杨燕迪教授提交的论文《中国音乐美学教学问题讨论之我见》,其中针对普通的音乐系科学生、音乐学专业本科生、音乐美学专业的研究生的教学,以及音乐美学研究生的培养与选题提出了一些颇具参考价值的意见和看法。罗艺峰教授就“音乐美学课程的教学特点来自于学科性质”这一话题展开论述。冯长春教授关于高师音乐美学教学提出了几点感想,认为音乐美学教学中师范性的突出,重点在于对音乐美育理论的讲解与运用;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实施从具体问题开始到一般原理结束这个基本策略;避免把音乐美学课开设成音乐欣赏课;希望编纂更富针对性的教材。刘承华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的教学应以理论思维和阐释能力的培养为教学目的,在教学内容上应注重从知识性陈述转向学理性呈现,在授课时应注意强化问题意识、展示逻辑张力,以及个性化的语言表述。杨和平教授针对目前音乐美学教材与教学问题,提出了一些批评性的意见及富有建设性的建议,认为音乐美学教学必须基于经验而超于经验又最终回到经验,必须以强化学科特性为己任,必须建立在人的音响感性体验的基础上,并强调主次轻重难易的层次。宋瑾教授以音乐美学教学的首要问题:什么是“音乐的美学”为出发点阐述自己的观点,认为音乐美学学科建设需要的人才,应具有相关领域的学理的知和亲历的知,音乐美学的发展,应朝着多元并置的方向,依靠集体的力量,鼓励学生开拓音乐美学的领域,将视野扩展到世界音乐的广大领域。罗小平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程应形成比较完整的教学系统,有自己编写的教材,能够因材施教,并将其作为这一课程的特色及最终追求目标;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思维能力的提高及整体素质的提高。彭永启教授以音乐美学课的实际教学及历史意义为出发点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音乐美学的教学应该从观念上升到史论,从史论角度出发会更加切合实际。马卫星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推进了教育消费;应进一步探索针对大专、本科及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音乐美学应加入哲学关切。

杨易禾教授就课程教学及音乐美学的一些基础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认为对于音乐美学课来说,教学对象是很重要的;音乐美学抽象思辨的属性,应该充分运用到表演美学中去;音乐美学课要保持贵族风格吗?临响是体验还是直观?音乐美学一定要形而下还是形而上?这一系列相关问题的提出,引发了参与研讨的代表们更深的思索与更热烈的反应。黄汉华教授认为目前的音乐美学教材种类繁多,编写杂乱,不能适应音乐美学课程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于音乐美学这一学科的发展,建议编写出一本更加实用的教材。叶明春教授主张音乐美学应回到感性学;音乐美学课程在教学理念问题上某些题例表述不够简明。云南艺术学院申波教授立足本土,谈音乐美学学科如何与少数民族特色结合起来,在其独特的文化生态视野下认知与解构音乐美学教学的“方言”。

中央音乐学院何宽钊在其发言中讲道,法国是从初中就开设哲学课的,建议国内的音乐美学课也可以开始得更早些,且应从其他学科吸收资源;并提出问题:音乐美学究竟是自律的还是他律的?音乐美学的任务是什么?等等。四川音乐学院陈思关于本科《音乐欣赏》教学中主体性建构实践谈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学生主体性建构中,首先要树立敏感意识;培养合理联想的能力对于音乐欣赏的重要性;增强审美主体的再创造能力,等等。武汉音乐学院汪申申关于开设音乐表演美学课谈了自己的看法,其中包括作曲专业应开设音乐美学基础课,并在其研究生招生时加入中西方音乐史的基础知识考核。陈新坤教授认为音乐美学课应结合音乐作品的听赏,且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听不同的版本。周雪丰教授就音乐美学本科教学的教学内容与教学形式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建议编写音乐美学科目的词条,以方便教学与研究。

四川音乐学院何弦则从西方音乐史的教学谈其课程所涉及的音乐美学的教学,认为音乐美学的教学对于学生是一种引导,而不是规定;并对音乐美学的生存方式提出质疑。西安音乐学院苏小龙结合课程目标,就如何使音乐美学课生动起来侃侃而谈,并对涉及音乐美学学科的基本问题做出了自己的回答:音乐美学即美的音乐的学问和音乐的美的学问。

三、研究生的培养

关于研究生的培养,是各与会代表非常关注的问题,也是讨论的热点。张前教授在会议发言及其向会议提交的论文《关于音乐美学教材编写与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的一些回顾与反思》中,重点谈到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指导问题。认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很重要,其关键问题在于鼓励学生选择自己比较喜欢和熟悉,且有一定积累并具有创新意义的题目,同时还要考虑与选题相关的文献的条件。通过学位论文的写作,既要使研究生学会如何写学术论文,又要锻炼其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在为论文确定题目后,进一步查找资料的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对材料的比较鉴别、辨别真伪及确定重点,最好编排出与题目相关的文献目录,并在头脑中时时构思写作提纲。进入论文写作时,应集中思想、精力、时间,进入写作状态,其中一个关键问题是要将搜集到的资料上升为理论,并不厌其烦地反复修改与琢磨。最后谈到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应注意写好论文摘要、确定关键词、列好论文目次、注释及参考文献。张前教授所谈到的上述方法和意见,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邢维凯教授在会议发言及其向大会提交的论文提纲《学术共同体在研究生论文选题与指导中的作用》中,总结了几点目前研究生论文选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诸如导师研究领域对学生选题范围的限制、导师指导经验的不足、师生配比不均所导致的问题等,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为与当前的人才选拔机制与学术思维定式有关。提出解决问题的设想与思路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的难点分析。

刘鸿模教授在发言中谈到了音乐美学方向研究生的入门教育问题,从分析近年来研究生新生的特点入手,进而指出研究生在入学之初就应明确学科性质、特点,以及能力培养的目标,摒弃学生考研的功利目的,引导学生读书,通过读书培养对本学科的兴趣,并在读书的同时,安排写作与学术研究的任务,在此训练过程中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热爱。刘鸿模教授还指出要注重对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教育,在论文写作过程中避免抄袭现象,凡是引用别人的文章内容,必须加以注释。罗艺峰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在研究生教学中应注意三个问题,即问题意识、材料功夫、写作技巧,在平时的教学中应注意对研究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吉林艺术学院的孙佳宾教授在其向会议提交的论文《培养研究生的几点体会》中指出,在研究生的培养中应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和水平;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意识;围绕专业方向,建立合理的结构化知识,拓宽知识结构体系;在读书的过程中,做好读书笔记,并开展问题讨论,引发学生的思考并形成对相关问题的重新认识。

四、相关问题之“自由论坛”

篇7

德国在世界教育史上最先开辟了现代意义上的“研究与教学结合”的大学教育模式,学术自由,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独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德国大学的特色。音乐学这门发源于德国的学科在这样的一个教育体系中,长期以来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与它的教育模式与人文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作者结合自己在德国长达17年的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两个专业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在介绍欧盟“博洛尼亚教育改革”的基础上,以笔者学习过的维尔茨堡大学和工作过的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为例,就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与理念做一介绍,以此为中国音乐学教育发展提供一些借鉴与反思。

一、“博洛尼亚进程”下的德国音乐学建构制度

1999年欧盟29个国家的教育部长在意大利博洛尼亚联合推出欧洲高等教育改革一“博洛尼亚宣言”。这一改革的目的是:整合欧盟的高等教育资源,育体制,最大化的推动欧盟各大公立大学的教育合作,提高欧盟与国际的竞争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计划到2010年实现“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加速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整体教育水平和科技发展。由于47个国家的参加,计划庞大,耗时漫长,因此该计划被称为“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Process)。德国作为欧盟的发起国与核心国,深知欧洲一体化的实施为提高欧洲整体与国际抗衡能力的战略重要性,而教育是提高欧盟实力和推进欧洲一体化的必经之路,对此德国义无反顾地推动“博洛尼亚进程”,并对其教育体制进行改革。这一改革的推出,也是德国自二战结束后40年里的最大一次教育改革。音乐学这门在德国具有百年历史的学科随着改革的推行,无论是学制还是考试制度都做了大幅度的调整。具体的措施是:

(一)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制度

德国的教育犹如它的制造业属于慢工出细活。在“博洛尼亚进程”之前,德国大学的两级学制是硕士和博士,没有学士制,大体分为理科和文科两种。硕士学位分为初级和高级两个学习阶段,在积攒够学分后才可进行初级升高级阶段的考试,以及最后的毕业考试。通常硕士阶段的学习需要4-6年,但一般学生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造成延长学习时间的弊端,致使德国劳工市场人才短缺。“博洛尼亚进程”推出的三级学制,既3-4年的本科教育和1-2年的硕士教育,以及之后的博士研究生学习,类似美国的三段式体制。这个改革对于只想掌握专业技能,之后很快进入社会工作的学生提供了快速通道,也有助缓解德国长期以来人才匮乏的市场需要。

(二)欧洲学分互换体系(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简称ECTS)

为了使欧共体参差不齐的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欧盟建立了容易理解的、统一的、可以相互比较、互认学分和学位文凭的体系,其中欧洲学分互换体系就是这一体系的基石。一个ECTS学分需要花费25到30个小时,这其中包括上课时间,课外作业和社会实践,老师辅导与考试。针对不同的学位对其学分的要求也做出了规定:(1)学士学位三年期180个学分,4年240个学分;(2)硕士学位一年60,两年120学分;(3)博士学位,没有具体的学分要求,通常是3-4年的全日制学习。学生在学习期间至少应该在国外学习一学期。

在“博洛尼亚进程”之前,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除了学习一门主专业外,还必须选学与主专业不同的两门副专业。所选的专业跨度可能很大,即使主专业是音乐学,在一些综合性的大学里,在没有特别前提条件约束的专业范围内,选学理工科作为副修专业的也大有人在,例如笔者的同学主修音乐学,副修数学和哲学专业。通常情况下,以音乐学作为主专业的学生相对选修文科类的专业较多,例如笔者本人主专业音乐学,副专业神学伦理教育和德语作为外语。主副专业只是学习强度和要求上略有不同。这种制度为的是培养复合型人才,通过对不同专业的学习,拓展了学生的知识面,培养了学生利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交叉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决定主副专业,所以每个学生的情况也就不同,开学时学生要自己花一定的时间为其制定本学期的课程安排。完全没有国内的同班同学和同年级的概念。所有的学习计划是根据自己的情况量身定做,有很大的自。

由于整个学习以学分制为主,每个学生所学专业又有所不同,所以没有像国内专门将学士、硕士和博士的课程按部就班的分阶段统一安排出来。除了专门给硕士与博士生开设的研讨课有要求之外,学士、硕士与博士阶段的学生同时一起上课,尤其是同上研讨课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只是考试要求不同而已。

“博洛尼亚进程”后,德国各个大学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以180个学分为标准的制度下,推出了不同的学习方案供学生选择,例如笔者学习过的维尔茨堡大学就有几种:(1)将180学分只用于一个主专业的学习,(2)用于两个主专业,(3)一个主专业和一个副专业的组合。对学士学位需要4年也就是240个学分的学习也做了相应的要求。硕士学位的学习方案也像学士学位一样,可只修一门120个学分的主专业,也可修两门主专业或是一门主专业加一门副专业。相对维尔茨堡大学来说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的音乐学专业只提供180学分的单专业学习,在这里由于篇幅有限就不在详细介绍。

通过欧洲学分互换体系可以对不同国家的同一个专业较容易的进行比对,为欧洲高等教育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学生在这个体系下可以自由的选择大学,为教师的交流也扫清了障碍。不同国家的高校间也可共同创建一个硕士课程,学生可以同时获得两个大学共同颁发的学位证书,为培养跨国型人才开创了一个新的教育模式。

所有必修部分的课程,都可以在选修课部分深入和展开。在1-4学期时建议先选学“音乐史”的基础课程,以及“体系音乐学导论”和“民族音乐学导论”、“乐器概论”、“文化语境化”、“音乐与媒体”、“音乐与区域”和“音乐社会学”模块中的课程。对于模块“历史句式”课最好在学过调式必修课后再进行学习。

多种多样的模块选修课大部分放在3-6学期学习。在对音乐媒体和文化历史、音乐社会学、音乐心理学、民族音乐学和音乐原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后,就可以通过应用音乐学提供的实践课深入到文化实践和具体的工作中。除此之外还要参加相应的学习小组为毕业论准备。课程中有一半必须有考试分数,剩下的没有具体分数只是考试通过与否来评定。论文必须是有成绩的。在选修课中一共要写8篇论文,3个有分数的课堂记录,在那些除了没有分数要求的讨论课上也可以以写论文的形式代替课堂记录。如果学生完成了考试要求之外更多的带有分数的考试,将选取11个最好的考试成绩作为总分。至于学士的毕业论文,一般必须在考试中心申请,从申请之后算起8周时间内必须提交论文,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在65000到80000字之间。

硕士120学分由必修15学分、选修75学分和最后的毕业论文20学分以及口头答辩10分组成。前提条件是:(1)大学毕业(通常学士180个学分或者等同的成绩)或者即将毕业的学生,在申请时已有120个学分或者最迟在硕士的第三学期入学时出示证明。(2)必须在历史音乐学,和/或者体系音乐学和/或者民族音乐学领域已有10个学分,在音乐学和/或者音乐教育和/或者在音乐专业(例如,乐器,声乐和乐理)板块有20学分。满足这两项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习,无需入学考试。前3个学期的必修课是研究生专门的研讨课。除此之外,在覆盖24个学科模块以及一个职业实践模块和一个其他专业模块的总共26个模块中必须选修15门课程。每个学期要完成30个学分的学习,一般安排是1个模块的必修课和5个模块的选修课。第4学期主要是毕业论文的写作和口头答辩。24个学科模块要涉及5个不同的学术视角,既历史、作曲技术、文化与交叉文化、美学、社会学与心理学,或者也可以按照自己的重点选择去发展。一个必修模块。15个选修模块,一个职业实践模块和一个其他专业模块总共18个模块都要通过考试完成。其中一个必修模块,两个选修模块的考试必须以有分数的论文形式完成,其余的15个模块的考试形式多样,不必有分数。在此也提供机会在必修和选修课部分中可以选择多个有考分的课,最后的总成绩则可选各科最高分来计算。

对于3-4年全日制的博士没有具体的学分要求,但是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完成6个高级研讨课的口头报告和论文写作,每篇论文必须在25-30页之间,口头报告30分钟。只有通过后才允许提交博士论文,博士论文被学术委员会认可后可进行论文答辩。当博士论文正式出版后,才可得到博士学位证书。由于很多人博士论文不能及时出版,所以出现即使博士论文和答辩通过也不能马上得到博士学位证书的现象。由于繁重和严格的要求。一般在德国的博士学习3-4年很难完成,通常情况下需要6-8年,这也导致了很多人无法坚持,半途而废的局面。与国内博士学习不同的是,在德国没有博士入学考试,学生只需提供硕士学位证书以及提交导师一份非常详细的课题研究计划书,如果通过就可入学。

从课程的设置、安排和学分要求上,可以看出选修课在整个学士180学分和硕士120学分的学习中占了主要比重。这充分的说明大学有足够的实力,提供充足的资源以满足学生的兴趣要求,将培养有个性差异,独立学术人格的学生放在首要地位。正是由于以科研带动教学,鼓励扶持老师以个人兴趣为出发点的创新研究,才可以在课程的不断更新,资源的积累上满足学生的需求,使得供需环节达到良性循环。

(四)以著作论文为主的学习教材

由于上课的内容以老师的研究为主,所以每门课上很难找到统一的教材,而是做研究必不可少的资料,诸如学术专著和各种论文。通常在课程开始时,老师会发给学生与这门课相关的参考文献,少则三五十个条目多则百种不等,阅读书单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课程本身,对这门课有启发的书籍和论文也会被收集进来,跨学科的特点非常强烈。老师会对参考文献逐一作出介绍,也会对该领域当前的权威人士,研究水平,关注重点等等进行综述。

在涉及经典原著的课上都是围绕问题进行原著选读,并作课堂讨论。一般意义上的材被与之相关的大量针对性强的学术专著和论文替代,一两本教材的观点和知识含量被多角度和富于思辨的学术文献覆盖。其实这种大量阅读文献的要求在中学就以开始,因为德国的中学本身就没有所谓的全国材,而是各个中学由老师自己从种类繁多的教材中挑选和编写符合自己学生情况的教材。甚至国内统一的高考在德国也不存在,除了巴伐利亚州统一的高考制度外,其他各州的高考都由中学自己负责出题和考试。

一般来说,如果学生在课下不做大量的阅读,就无法参与到研讨课上的讨论中来。所以广泛大量阅读是德国大学的特点,课前准备,课后复习是学生必做的功课。由于没有材,反而扩大了获取知识面的可能性,调动和锻炼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学习能力,在每一节课中练习着查找,阅读和逻辑分析的能力。

(五)从理论到实践为主的应用转化

为了教育兴国,重整普鲁士雄风,洪堡在当年建造柏林大学时。就提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理念。学生不仅要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以致用才会为社会做出贡献,所以提出了“实习”这样一个由理论向实践转化的学习方式。“博洛尼亚进程”更是将培养学生的重心放到应用性人才上来。在笔者工作过的埃希施塔特天主教大学,从2006年起将音乐学专业与音乐教育合并,推出德国唯一一所提供“应用音乐学与音乐教育学”专业的大学。

在这个课程设置中,突出的一点是一方面音乐学与音乐教育专业的结合,另一方面的重点是课程的应用。所谓的应用重点就是学生在学习期间,通过项目实习获得实际能力的考验――例如独立掌握乐谱制版,音乐会的组织策划,实施介绍音乐的项目活动或者自己创立一个网络视频节目等等。除此之外,在第一学年学生就已经与相关的职业实习单位取得联系,做过一个小实习并且在第5学期的实习学期中完成工作实践。音乐学和音乐教育的结合不只是为了很多德国音乐厅和歌剧院新近推出的教育计划或者介绍音乐的节目而显得重要,学生们在这里一方面从老师那里学习如何将他们的知识有目的的传授出去,另一方面在掌握了两个专业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使之相辅相成的利用起来。

“应用音乐学和音乐教育”这个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包括:(1)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以及音乐理论;(2)音乐教育方法与理论导论;(3)贯穿学习期间的音乐表演;(4)职业实习;(5)交叉学科的补充。课程的设置力求根据学生对音乐相关活动的兴趣,结合科学理论,音乐实践,以及通过对音乐活动的策划,项目实践和实践学期中的职业培训完成。

除了以上的领域外,学校还为学生配置了自己的电脑音乐实验室,学习合成器的使用,各种音乐软件的操作,录音录像装备的使用等等。尤其那些在学校或业余时间一直与音乐表演打交道的学生,可以很好的演奏一种或两种乐器的学生,让他们的音乐实践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了落实“博洛尼亚进程”中,学生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这一改革措施。老师在学期末时,会对学生发起问卷调查,征询他们的意见和今后想听到的课程内容。在整个教学计划中,还有一项是学生直接参与到科研项目中,例如在笔者2013年开设的民族音乐学课程“传统音乐与音乐工业”中,就将对巴伐利亚国家广播电台传统音乐频道的调查项目交给学生负责。学生从资料的收集、整理、到对该栏目的发展历史和未来走向、收听率的调查、听众的反馈等等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并直接参与栏目的播出,整个项目调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学生的积极性极大的调动起来。

同样维尔茨堡大学在4/5学期也有相关应用音乐学方面的课程,帮助学生参与到与音乐有关的行业领域的实习中。例如广播电视、网络媒体、音乐厅/歌剧院、书籍与乐谱出版社、音响工业、文化机构、职业学校和大学。

结语

以上是“博洛尼亚进程”后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的一个简短梳理。虽然德国作为此项改革的发起国,坚定的推行这项计划,并对自己的教育制度进行了调整,但之后的反响并不令人满意。在这项计划推行后的几年,欧洲各地大学就纷纷出现了大学生抗议游行的事件。奥地利与德国这两个原先教育体制基本相同的国家,大学生们对“博洛尼亚进程”的三段式体制提出强烈不满,认为将原来4-5年的学习内容压缩到3年,学生疲于应付考试,缺少了自由支配的时间去消化内容。原先一直推行的主副交叉跨学科专业学习越来越被单科学习所取代。同时大部分人质疑这种以市场化为导向,只注重成绩和结果的教育是否已经偏离了教育的目的。虽然“博洛尼亚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暴露出他的弊端和问题,但就笔者的观察,这一改革并未动摇承载德国教育体制的核心思想和驱动力――“人文关怀”。

通过对德国音乐学教育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与国内大而全的,单一的通史概论课相比,德国音乐学注重小而精的,灵活多样的专题选修课;与国内老师讲,学生听的大课相比,德国注重学生参与的研究讨论课;与国内教材的统一,全面性相比,德国更注重学习材料的个性化和多元化。与国内注重知识点的学习和掌握相比,德国更重视的是学生综合研究能力的培养。而这种教育管理制度和学科的建设没有围绕个人价值,自我意识,自我超越等等人文思想是很难展开的。正如德国著名音乐学家汉斯・亨利希・埃格布雷特(Hans Hein-rich Eggebrecht)在他的旷世名著《西方音乐》一书的自序中提到的,他书中的音乐史并非是尽最大可能完满地写书本里的东西。而是他多年来自己与历史事件打交道后的体验音乐史,“最后是体验音乐史所促发的反思”@。在提到他书中强调主观介入,也许有人会对此提出异议时,他写到“科学不允许错误,谬误,出轨,任意和曲解,它们(在科学里)没有机会,但科学也许容忍有人出来抵制作为最高箴言的所谓客观”。我想这种尊重研究者特立独行的人格和思想环境也许是造就德国大学涌现大批影响世界的思想家、哲学家、科学家和艺术家的一个原因。就像中国哲学家邓晓芒认为的那样,自由的研究是建立在好奇心上的。当人将自己的好奇心作为探索的目标时。才有自我超越的可能。

除此之外,让笔者感触最深的是德国大学老师传递给学生的工匠精神,精炼有效的大学行政管理机构,设施一流,服务周到的图书档案馆,丰富灵活的交叉学科学习,全民读书,资源共享的社会意识和自我反思的公民责任感等等,这些也都是促成德国教育长盛不衰的条件,也是成功教育不可缺少的环节。

篇8

内容

重点

1

音乐教育的历史

历史线索和人物、事件

2

音乐教育的哲学原理

主要流派的观点

3

音乐教育的哲学原理

各派观点的合理和局限

4

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

主要流派的观点

5

音乐教育的美学原理

各观点与音乐教育价值

6

音乐教育的社会学原理

社会学对象与音乐教育

7

音乐教育的社会心理学原理

社会心理影响音乐教育

8

音乐教育的心理学原理

主要流派的观点和角度

9

音乐教育的心理学原理

其他概念与音乐教育

10

音乐教学中的心理学应用

目标分类学及其运用

11

音乐教育的课程原理

课程分类、功能、要素

12

音乐教育的课程原理

原理与现实的课程改革

13

音乐教育评估的原理和实践

工具、类型、用途、过程、

14

音乐教育研究

研究型教师、方法类别

15

音乐教育研究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16

音乐教师教育

历史与发展趋势

17

音乐教师教育

国际比较、音乐教师标准

篇9

显而易见,中国音乐教育学者习惯以“专业(方向)”这样的定势思维对本学科展开分门别类的研究,侧重于对单一专业方向的挖掘却似乎忽视了不同方向、不同学科之间的关联。音乐教育作为介于音乐学和教育学之间的一门交叉性学科的性质决定了音乐教育领域的研究者和学习者必须具备宽阔的研究视域和较高的观察视角,必须时刻关注音乐学科和教育学科乃至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手册》的合理之处在于其目录中所呈现出的良好的多学科研究倾向和独到的学科关联,下面将以本书为主体,结合我国音乐教育研究现状选取部分章节进行比较研究。

近十年来,学界对于音乐教育哲学这一议题展开了持续而激烈的争论,但是对比《手册》中“政策和哲学”而言却显得眼界不够宽阔。众所周知,我国新一轮音乐教育哲学议题引起争议的主因之一便是音乐“新课程”标准中关于“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这一论述。政策和哲学都属于较为宏观的层面,而政策的制定又直接由参与政策制定的学者的哲学观念所决定。反之,国家政策中的文字表述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校音乐教师和音乐教师教育课程的哲学导向,将这两个议题纳入同一章节统筹思考可谓是十分的精准。说到“音乐教育政策”,中国音乐教育学者在此方面也作了一定程度的研究,并取得了一批较具深度的学术成果⑦。不过一方面这些成果多为史学方面的汇编和研究,且对于音乐教育政策法规的学理、法理构建和当代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体系构建以及我国音乐教育政策制定的趋势和规划涉及较少,还未能真正对这一领域进行有效研究。对比《手册》,塞缪尔・侯裴(Samuel Hope)《政策框架、研究和K-12学校教育》(Policy Frameworks,Research,and K-12 Schooling)分别从政策(Policy)、框架(Frameworks)、结构和复杂性(Structures and Complexities)、政策力量和技巧(Policy Forces and Techniques)、政策和音乐研究的性质(Policy and the Nature of Music Study)、研究问题(Research Questions)等方面结合K-12学校教育标准对音乐教育政策的法律框架建立、有效性运行、相关组织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进行了全面且极具深度的剖析,对本章起到了导论性的作用。此外,约翰・J.梅林萌(John J. Mahlmann)的《MENC:一个恰当的案例》(MENC?押A Case in Point)、拉尔夫・A.史密斯(Ralph A. Smith)的《政策制定的近来趋势及问题》(Recent Trends and Issues in Policy Making)、约翰・W.里士满(John W. Richmond)的《音乐教育和法规研究》(Law Research and Music Education)等文也都在各自的侧重方面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论述。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在以上文章中大量出现的“推广”(Advocacy)一词。西方世界尤其是美国特别关注音乐教育推广(Music Education Advocacy),推广即意味着需要音乐教育者及音乐教育相关组织通过游说、宣传等途径取得政策制定者、富人和公众对音乐教育的认同和支持,从而获得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更好地提升音乐教育的学科地位,展开音乐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如何发挥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等相关组织的作用,在更广泛的层面取得学科认同和支持是十分值得各位同仁思考的议题。目前我国音乐教育遇到的困境较多来自于公众的不认同,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孩子能够多学习一些音乐,尤其是器乐技能,然而如何使这样的愿望转变为对于包括学校音乐课程在内的学科认同还十分遥远。同时,虽然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九大音乐学院也相继开设了音乐教育专业,然而其地位依旧十分尴尬,“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行”的偏颇认识大有市场,这是需要同仁们进行反思的。“推广”一词不仅需要获得外界的认同,更需要明确学科定位,寻找学科自身价值,提升本学科从业者对于自身职业的认同,这才是至关重要的。余丹红曾言:我国音乐教育学科依旧未能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在于学科定位未能厘清,学科准入门槛较低。单纯的哲学层面的争论似乎并不能解决这一看似简单实则艰深的问题,如何使音乐教育学科合法合理?从音乐教育政策和法规这一角度出发不失为一条可行之路。

自从1980年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Arizona State University)人文系副教授、美籍华裔音乐治疗专家刘邦瑞先生在中央音乐学院系列讲学中首提“音乐治疗学”开始,我国音乐治疗学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纵观我国的音乐治疗领域和相关论著,其研究视野都集中于对普通人群心理和生理疾病的音乐治疗方面,偶尔涉及到专业音乐人群也是诸如对舞台焦虑等方面的关注。在《手册》“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这一章节中,克里斯・齐斯基(Kris Chesky)、乔治・康德拉克(George Kondraske)、米丽娅穆・亨诺克(Miriam Henoch)、约翰・希普尔(John Hipple)和伯纳德・卢宾(Bernard Rubin)等人通过联合撰写《音乐家健康》(Musicians' Health)一文,从音乐教育的角度对专业音乐人士的健康问题予以关注。他们在国际交响和歌剧音乐家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Symphony and Opera Musicians)、北德州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 )等相关机构组织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单簧管和小号的实例分析展开音乐教育视角下的相关论述。撇开其文章内容,尽管音乐治疗学同音乐教育之间的关联早已为学界所认同,上海音乐学院更是将音乐治疗列于音乐教育系的专业序列,然而音乐治疗和音乐教育之间的交集更多的局限于特殊儿童的音乐教育、矫治以及通过音乐教育对中小学学生进行良好的心理和人格塑造这一领域。通过《手册》的相关文章,我们认识到,在音乐教育和音乐治疗学科的交集里,我们有着更为广泛的研究领域。

诸如此类尚有很多,笔者认为,《手册》的意义除了其实质性的学科知识之外,更具价值的是本书的章节划分和选题所传递出的与众不同的学科研究理念和新的学科走向。本书用一个章节来专题论述神经科学、医学和音乐的重要性,尽管刘沛教授在本世纪初便提出“脑科学将会成为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⑧,慕尼黑音乐和戏剧学院(Hochschule für Musik und Theater München)音乐教育系主任沃尔夫冈・马斯特拉克(Wolfgang Mastnak)教授多年前在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也曾提醒要关注音乐教育研究中神经科学理念。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在此方面取得的成果甚微,究其原因,学者的学术背景单一可能是最主要的。如马斯特拉克教授拥有心理学、数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四个博士学位,他在应用神经科学的相关理论进行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时就显得游刃有余,而我国学者却只能感到力不从心,这需要反思我国现行音乐教师教育的培养体系。受制于我国整体的高校培养体制,如何在大规则束缚之下尽量培养本专业学生对于多学科(尤其是心理学、脑科学、统计学等理学知识)的学习,就需要我们好好加以思考规划了。值得欣喜的是,在近日教育部下发的《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拟从2014年起,提高艺术类招生文化课的控制分数线,其中音乐专业学生不能低于同批次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的65%⑨。教育部此举就是希望能够提高艺术类人才的综合素质,为培养更高层次的跨学科高水平人才做准备。

在阅读《手册》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作为西方世界音乐教育领域的一本重要著作且汇集了众多知名学者参与撰写,在其目录中却未能发现“Pedagogy”一词,也没有出现国内每一本音乐教育学专著必会提及的奥尔夫、柯达伊、铃木镇一、达尔克罗兹等国际著名教学法。笔者联想到马斯特拉克教授在授课过程中曾言,西方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并不专门学习这些教学法,因为它们太老太落后了。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的音乐教育学科长期远远滞后于西方,需要对奥尔夫等教学法补课学习,但是30年过去了,如果我们还仅只停留于这些半个多世纪前的音乐教学法的话,那就真的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了。我们必须逐步将学科从前科学主义向以心理学、脑科学介入的科学主义阶段过渡,通过相关途径同西方同仁一道展开对当代音乐教学法的研究。当然,不可否认,有一批同仁已经意识到了我国音乐教学法研究的弊端,如谢铭磊对约翰・法尔阿本德(John M.Feierabend)音乐教学法的研究⑩以及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于近年展开的同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11}的交流合作都是这些努力所取得的成果。

尽管本文只是选取了几点进行较为粗浅的比较研究,但笔者希望通过对于本书的介绍以及相关目录的摘抄和研究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音乐教育界同仁对于中西音乐教育差异的思考,在突破传统音乐教育体系思维脉络的同时,以一种更加关注学科之间内在关联的理念展开音乐教育的相关研究,更好地推动我国音乐教育学科实质性的内涵建设。

①Richard Colwell,Carol Richardson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②据余丹红所说,本书已于2011年进行了再版工作,不过笔者目前尚未看到有发行售卖信息。

③在进行相关搜索时皆以″ The New Handbook of Research on Music Teaching and Learning ″为关键词,由于不同的中文翻译方式无法进行精确检索,故并不排除有作者引用时只注明其中文译名的情况。

④杨艳迪主编《音乐学新论――音乐学的学科领域与研究规范》,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余丹红执笔第十一章“音乐教育学”延伸阅读;覃江梅《审美与实践之维:当代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上海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

⑤在非正式出版领域,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自2004年首次招收音乐教育各方向硕士研究生开始便将此书列为参考书目之一。同时,如谢嘉幸等学者也曾在不同场合对此书有所提及。

⑥在此以曹理所著《音乐学科教育学》(曹理等,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为例加以比较研究。选择此书并不是批评曹理或其著作,而是因为曹理作为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学科的奠基人之一,其著作及思想对我国音乐教育学界影响深远并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

⑦诸如姚思源《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献》(1949―1995),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章咸《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1840―1949),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张援《中国当代艺术教育法规文献汇编》(1990―2010),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金亚文《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教育探究》2009年第3期;邬美洪《我国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法规的历史演进》,《文教资料》2010年第2月号上旬刊;薛南《建国前音乐教育法规研究》,《北方音乐》2010年第5期;杨和平《清末明初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交响》2011年第4期;代苗《20世纪以来中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发展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方骞《清末明初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08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李宁《新时期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法规建设研究》,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等。

⑧刘沛《脑科学:21世纪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新基石――围绕“莫扎特效应”的科学研究和展望》,《中国音乐》2000年第3期。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3年印发《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篇10

在中国似乎任何一个学科都没有象音乐美学这门学科一样,从诞生之日起到现在一百多年的时间里,一直都为学科的名称和他的定义争论不休。在各种教材和专家的论文中,音乐美学和音乐哲学的名称都频繁的出现,两者在很多的地方都是通用的,但是又好像有不同之处,只是这个“不同之处”却从来都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在本文中分两个部分来论述,一个是关于学科的哲学基础,另一个是学科的应用与发展。

学科的哲学基础

现在所讨论的这一学科的名称不管是音乐美学还是叫做音乐哲学,经过这么多年的讨论,在学科的哲学基础上基本是达成了一致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名称的争论,在此笔者先明确几个概念:

1.“大”哲学还是“小”哲学

哲学是什么?可能很难给一个标准答案。通用的说法是:哲学是研究世界的普遍本质和规律的学科,是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所以在西方早期社会,哲学似乎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凌驾于其他学科之上的一个“万能”学科。但在现代,哲学已不占据全部学科的统治地位,哲学和其他学科一样都是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最主要的研究事物的本质属性。至此,问题出现:音乐哲学中的哲学是涵盖所研究对象的所有方面(即所谓大哲学)还是只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即小哲学),如果有人说,研究对象的本质规律就包括了对象的所有方面,这其实是“哲学万能”的另一种表现而已。

于润洋先生在《当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的后记中有一段话:

笔者之所以在本书中采用“音乐哲学”的这个术语,是基于以下的认识:音乐美学这个名称的外延较容易引起一种误解,以为其对象主要是探讨“音乐美”的问题;而音乐哲学的这个名称的外延较宽,他既包含音乐美的问题,更涵盖一系列更为广泛的设计音乐艺术本质的问题。①

在这段话中,于先生认为音乐哲学的外延比音乐美学的外延更宽,或者说音乐哲学包括音乐美学。但是在书中涉及的内容几乎都是哲学视野下的音乐本质等问题,对音乐美这一美学中的重要问题却提及很少,也就是局限于上文所说的“小哲学”,而名称却是“大哲学”的外延范围,有自相矛盾之嫌。

2.理性的还是感性的,理论的还是实践的,

哲学和美学都有自己的理论体系,也都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但对于实践的反作用却并不完全相同。哲学需要寻找对象的共性,在实践之中形成理论体系之后,可以在理论内部进行单纯性思辨的活动来发展,以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形式再对实践起指导作用。而美学则要把更多的目光注视在艺术对象的特点上来,对于音乐美学,也就是要把目光更多的注视在人如何用声音——这个感性材料创造艺术的过程之上。美学要更多的依赖实践,依赖具体的音响作品。音乐美学的研究决不能脱离音响本身,不能从音乐的外围谈论音乐。

哲学和美学在这几个特征上是有区别的。在韩種恩《释(Aesthetics)并及音乐美学“论域”建构》②一文中在例举了18世纪鲍姆嘉通、19世纪《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以及20世纪《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对“美学”的定义后,总结说“以上诸解……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了‘美学’与人的‘感性’和‘经验’的关系”,在第四届全国音乐美学会议上的发言也说出“音乐美学是人用理论的方式去研究人把握(以经验的方式)音乐世界的实践现象,而音乐哲学则是人用理论的方式去研究人把握(以观念的方式)音乐世界的理论现象”。陇菲老师在《有关“音乐哲学”》③一文中也引用了这段话,但他认为:“‘区分’混淆了问题的实质”,因为他认为所谓“音乐哲学”主要意指有关音乐本质属性、存在方式、展开状态的哲理运思。而有关音乐本质属性、存在方式、展开状态的哲理运思,都既涉及“音乐世界的实践现象”,也涉及“音乐世界的理论现象”。而我认为陇菲老师与韩種恩老师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即他们所认为哲学的外延是不同的,也即上文中所说的“大哲学”(陇菲)和“小哲学”(韩種恩)。

学科的应用及发展

1.学科的应用

早在1982年求真同志就对音乐美学学科发出疑问:

我不明白……研究音乐的美的学问是那么的枯燥无味,所用的语言是那么的晦涩难懂…大段大段的令人费解的“哲学语言”,好像这个领域只能为少数理论专家们服务的,不是为了广大的音乐工作者服务的。其次,…找不到(或极难找到)跟我们现实群众音乐生活中所提出的、跟大多数音乐工作者的工作和音乐爱好者所迫切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和分析。④

而现在几十年过去之后这个问题解决了吗?没有!音乐美学仍然只是少数音乐理论研究者的专利。不要说业余的音乐爱好者,就连专业音乐院校的学生也对音乐美学这个学科知之甚少。难道音乐美学只能有如此少的受众吗?这并不正常。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作品美的产生和规律的,能感受到音乐美的人和想了解音乐美的人简直太多了,可是有多少人对哲学、尤其是对近现代哲学非常了解的,恐怕为数不多。

陇菲老师对音乐美学在中国的发展现状颇为担忧,认为已经偏离了西方的哲学传统。从辩证的角度看,不见得是一件很坏的事情。首先,国内外的教学体制并不相同。国外的音乐美学专业大多设在文学院或者哲学系,而中国几乎都设在专业的音乐院校里,学术的背景就有很大的差别,研究的侧重点自然也有区别。其次,注重美感和审美,可以说是现在中国音乐美学的特点之一,这样的结果就是可以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喜欢音乐美学这一学科,应用面自然也就可以更加广阔。再次,现在学科之间的交融性越来越强,尤其是在音乐学科内部,美学已经渐渐成为其他学科借鉴研究的学科,如演奏美学、表演美学等等。如果单纯的强调美学的哲学性质,就音乐哲学的这个名字,就可以吓跑很多人。因为音乐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感性的东西,而哲学太过理性化,美学刚好折中了这两者,成为感性和理性之间最好的桥梁。

2.学科的发展

一个学科没有受众,就很难得到很大的发展,而学科发展方向的思维模式是发展的首要问题。

在何乾三老师的第四届全国音乐美学学术讨论会的总结发言⑤中提到了对音乐美学研究对象的争论,她大体上分了三类:第一类,强调音乐美学的哲学性质;第二类,强调音乐美学的审美心理性质;第三类,强调音乐美学的文化人类学性质。

其实这三个性质都可以说是音乐美学的性质特点,至于应该强调哪一方面,我认为应根据各个研究者的不同特点去决定。因为不管事那一方面都与美学有深刻的联系,但是如果每个研究者都要面面俱到,那简直就是一件不太可能的事情,每一个方面要学习的东西都能成为一个深奥的学科 。也许有人会问,那音乐美学学科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有没有相对确定的答案?笔者认为这正是这个学科的魅力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学也应该与哲学一样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充实发展的学科,在学科内部也应该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要有人去搞纯思辨的哲学意义上的美学,但更多的人应该尽可能的开拓音乐美学的视野。

在学科的研究方法上,也应该使用多种方法——哲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人文学的等等。这样音乐美学的发展就可以不局限于少数的音乐学家,而是可以惠及到更多的喜爱音乐的人。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音乐美学有自己相对的学科独立性,它并不是依附哲学存在,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也有可能突破现在已有的模式。总之,音乐美学的叫法比音乐哲学更具准确性和科学性。

注释:

①于润洋.《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后记.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版

②韩種恩.《释(Aesthetics)并及音乐美学“论域”建构》,载《音乐学习与研究》1990年第四期

篇11

文艺复兴发生于14至17世纪上半叶它是人类文明史中的一大飞跃.人们不仅对世界和自然美有了崭新的认识.人性也得到了复苏.在文学艺术领域中人们尽情地歌颂美、抒发自己的情感,积极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当时自然科学哲学探索、文艺创作等都空前活跃、繁荣。笔者旨在阐释该时期美育思想的内涵及对当今美育和音乐教育的现实启示。

一、文艺复兴时期羹育观的特点

1美育思想核心和美育教育目标

人文主义是当时美育教育思想的核心.其思想精髓是对现世人生的重视把个性自由人生幸福,甚至感官快乐看成是人性的理想。人们提倡人性人权和个性自由,要求文学艺术表现人的情感科学为人生谋福利、教育发展人的个性提出一切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的利益自由”平等博爱等口号.赞美人、歌颂人和培养全知全能的完美的人是当时文学艺术美学和教育的中心内容与主要职责。人们逐渐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并顺应自然本性生活才能达到幸福的境界,一系列的思考带来了哲学思想和文学艺术创作的繁荣。

2美育教育途径和方式

(1)注重文学艺术作品的美育功能该时期的作家、艺术家以及思想家、理论家深切感受到文艺的强烈美感教育作用并善于运用文学艺术的特点来宣传和培育人文主义思想代表作有《巨人传》《抒情诗集》《十日谈》《愚神颂》《堂吉珂德》等这些作品有的鞭挞了经院教育思想的弊端,有的热情歌颂了大自然以及人世间真挚美好的情感,有的塑造了向往自由世界,具有斗争精神的青年形象,很好地浸染了人们的心灵。wwW.133229.cOM西班牙现实主义作家塞万提斯认为,艺术作品应该既有趣又有益.既可以娱人又可以教人它们应该是人生的镜鉴风俗的范型和真理的假象”。莎士比亚的系列作品则更是创造了人类文学艺术史的高峰.他通过诗歌及悲、喜剧等多种形式尽情抒发对美的感受以及人类高尚而美好的情感。

(2)把文艺的认识、教益作用融合于”和娱乐、消遣之中德智体美结合采用直观生动、适合儿童特点的教育方式。他们认为悲剧有和“净化”作用指出诗是模仿的艺术.是一种指向教益的娱乐,能够娱情悦性。他们注意教学的吸引力和学生的兴趣尽可能调动儿童的积极思维能力,让儿童在游戏中进行学习,并注重儿童的个性发展和培养,认为学习音乐、舞蹈等知识和技能尽管看不出直接的使用价值.却可以给人们带来奇特的享乐,并得到丰硕的成果,也即有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二.文艺复兴时期美育思想的现实启示

1美育教育是以人为本”思想的体现

笔者认为,进行美育教育本身就是以人为本.学校教育日益提升美育教育的地位,体现了人们对生命的珍视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对推进社会发展的深刻而又全面的哲学认识。如果说几百年前的文艺复兴提出人文主义是对人性的复苏和回归,那么现在的以人为本就是这一思想的成熟和发展。如我国的政治教材中已明确提出: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

2音乐教育是艺术教育的重要一环是美育的重要途径

艺术教育的效应主要在两个方面,即个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和提高、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建设,可以看出其与文艺复兴思想的渊源关系。艺术教育因其比其他事物的审美含量充盈、集中而成为实施美育的最根本或主要的形式它涉及人生的各个层面和人文社会的各个领域。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教育家中有不少对音乐教育有着较高的评价和认识。维多里诺就非常重视音乐的美育教育作用.认为音乐的旋律和节奏对提高感觉和知性的能力都有好处维尔吉利奥则认为音乐这类学问是超脱于实际的利益而自身成为自由的科学,弗莱佛认为.音乐舞蹈对发展人的身心健美有重要意义今天的音乐教育越来越多地强调以审美为核心让生活变得非富多彩,人类变得文雅和充满爱心的内在目的.它从感性入手,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效应和教育的愉悦性,随着音乐教育研究的推进和改革的实施日益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

三.对音乐教育方式和理念的再思考

1注重学科的交叉、融合和渗透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教育中人文主义倾向十分明显,教育内容及教育形式都出现了多元化、自由化、分工化发展的新趋势同时音乐教育与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的联系更加紧密。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学家雷默提出了综合艺术教育的观点。他认为音乐教育只有和其他姐妹艺术结盟,才能够朝学校的核心课程迈进,更好地发挥美育教育的作用。美育教育也离不开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养料,这一点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家已给我们启示。例如他们认为音乐与数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达·芬奇丢勒等艺术家们把艺术作为~门科学来进行研究。历代音乐流派众多很多都得益于其他学科或是人文哲学思想的启示.如德彪西创立的印象主义音乐风格来自于印象主义诗歌和绘画的启示:中国古琴艺术讲究清、微.淡远的意境有着深刻的哲学内涵。今天环境音乐医疗音乐等概念的出现也证明了不同学科领域间的融合渗透,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用性。

2寓教于乐”的同时注重创造性是美育工作者不懈追求的目标文艺复兴的教育思想是我们今天“寓教于乐思想的前身,同时,我们今天讲求寓教于乐也是以人为本思想在教学中的体现。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在审视音乐课程价值时指出音乐课程能有效开发个体潜能,激发创造冲动.升华精神境界.提高生活质量作为人类的巨大潜能,当今世界创造潜能的开发被日益得到重视,人们的教育思想和方式也随之而发生着改变。创造能力与美育教育之间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方面美育教育能开发创造潜能,创新能力需在感受和创造性实践中培养,另方面好的文学艺术作品又有待于人们将时代精神给予创新性的运用不断创造出新的、好的艺术作品,使人们从中汲取营养、升华心灵,并从中获得灵感,进一步激发人的创造力。文艺复兴距今已经过去了3o0多年的时间.但它的美育思想精华却至今仍影响着人们值得我们不断去思索继承和创新运用。

参考文献:

篇12

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俄罗斯HERZEN国立师范大学)创立于1797年,至今已经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是俄罗斯历史最悠久、唯一冠有俄罗斯国家名称的师范大学,也是当今世界著名的师范大学之一,为俄罗斯培养了大量的社会人才。近年来,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和中国、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芬兰、荷兰、挪威等多个国家、地区的大学和科学中心合作办学,在教育界扮演着开拓者的角色。

一、科学严谨的培养体系

音乐教师的培养是一项艰难而复杂的工作,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需要长期严格的系统性理论及专业训练。俄罗斯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根据对本专业各层次的不同社会要求设置不同的培养内容,定位培养人才的类型。笔者在俄罗斯高等师范完成了硕、博士阶段的学位进修并留校任教多年,对俄罗斯的高等师范类音乐教育有着更为全面的接触。下面,笔者以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为例(以下简称俄师大),根据俄罗斯对本专业各层次的不同社会要求,简述其设置的不同的培养内容。

俄罗斯高等师范类本科学制为四年制,相当于我国学士学位水平,为“强制性公共音乐教育”,即为普通学校中的传统音乐课培养任课教师。音乐课有统一的教学大纲,以音乐知识、音乐欣赏和合唱为主。在这样的需求下,俄师大音乐学院把课程设置定位到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职业技能上。本科阶段的课程安排涉及面广,专业多样,钢琴、声乐、合唱、指挥等成为贯穿大学四年的必修专业课,教育学、心理学,各类教学法及英语音乐教学从二年级开始同样也要学习两年以上。以上这些课程也是俄罗斯所有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系的必修课,这就要求学生在四年的学习中,能够较为熟练地掌握各项专业技能和丰富的理论知识。除专业课之外,学校还会定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合唱、独唱、乐器演奏、各类音乐会等实践活动,并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在学校的安排下定期去各地小学实习。

俄罗斯高等师范类硕士阶段为两年,为“补充性音乐教育”,即为儿童音乐学校和中级音乐专业学校培养师资人才。中级音乐学校是俄罗斯学生升入大学或音乐学院之前必经的过渡性学校,学制为四年,以器乐、声乐等专项专业学习为主,因此,在硕士阶段的培养内容上,除四项基本专业技能仍然是必修课程外,公共课的层次也更加深入,如开设音乐创作心理学、现代音乐教育问题、现代音乐教学实践、现代世界音乐教育发展史、技术专项教学法等课程。此外,学校也非常重视增强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一年级为模拟实践课,二年级转为中学实践课,每周分别去音乐学校实习,使学生在学习期间就熟练掌握专业音乐教师的职业技能,力求毕业生将来既能在普通小学任教,也可以在中等专业音乐学校就职。

俄罗斯高等师范类博士研究生则为高等音乐院校、音乐研究院所培养高水平的音乐师资或音乐研究人员 ,故课程设置进入专项专题研究阶段,侧重学术性,要求研究者对音乐研究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研究能力。

二、丰富、科学的课程设置

在课程设置和内容上,俄罗斯高等师范在本科、硕士阶段都由公共课、专业技能课和实践三部分组成,在课程内容上与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相差不多,只在重要的课程上有些区别,下面笔者详细说明。

(一)公共课的设置

公共课的课程是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根据音乐教育这一特定学科设置的必修公共课,是学生毕业后从事教育事业的专业理论基础。通过学习哲学、美学、历史、外语、教学法、电化教学等课程,使学生获得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视野。

俄罗斯教育界认为:教授音乐是一个多方面综合的行为,同许多领域紧密相连,如史学、哲学、美学、心理学和各类艺术理论等,这些知识横向决定着音乐的本质和方向。在这个指导思想下,针对音乐学科,近年来开设了音乐哲学、音乐培养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创作心理学、艺术美学等新兴课程,并且迅速地占到了重要的地位。

教育学心理学教研室,根据各年级的不同,由浅入深地分别开设各类相关课程,如高校心理学、教育学、现代教育史等科目,并针对音乐学院的专业特殊性开设了音乐心理学、现代音乐教育问题、现代音乐教学实践、现代世界音乐教育发展史等课程。而且,学生可以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在教育实践课的教育实践环节上,把心理学、教育学用于教学实践的经验。这种能力在未来的教学实践中无疑会成为调节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热情的有效手段。

哲学是唯一一门在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的本科、硕士、博士学习阶段中贯穿始终的公共学科,学习内容从哲学简史、西方哲学史、音乐哲学、音乐培养哲学等逐渐加深,也是各个学习阶段最终“国考”的重点课程。

(二)专业课程的设置

专业课程的设置由音乐理论、合唱、器乐演奏、声乐表演四个教研室来完成。音乐理论史学教研室为学生开设音乐史、视唱练耳、和声学、音乐曲式分析、作曲、音乐评论等大量的理论课程,此外,俄罗斯高师音乐系里通常会有个书籍储藏丰富的图书馆,便于学生随时查阅资料。

音乐评论的专业技巧被认为是一个音乐学者的专业化特征,因此,音乐评论课成为非常重要的、使学生掌握音乐认知能力与技巧的实际应用课程。在这个长达两年的过程当中,学生要完成对当代音乐主要趋势的分析评论、大型器乐作品的评论,以及对综合型复杂音乐即歌剧作品的分析评论三个阶段的学习,这就要求学生接触大量的音乐作品,收集阅读音乐界专家的著作和论文,并定期将收集到的材料进行分析、整理,写出总结,撰写不同类型评论文章,并围绕自己所选择的主题,较广泛地关注各种音乐活动,通过学习音乐评论理论和参加音乐评论实践,使学生得以把基本理论课程、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技能技巧课的内容密切联系起来,学以致用,为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合唱和合唱指挥课也是一门十分重要的专业必修课,是本硕学习期间两门“专业国家考试”的课程之一,可见其在俄高等音乐教育中的受重视程度。他们采取大小课结合的上课方式,合唱指挥课采取一对一的导师制,并搭配一个钢琴伴奏,同时以大课的方式,在合唱课上,锻炼学生的实践性,将指挥技法、合唱、作品分析等相关理论与技能知识融为一体,针对学生合唱指挥的排练与组织能力进行重点培养,是检验学生对综合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际应用能力的主要课程。

专业技巧课可以说是本硕学习阶段课时量最多、最重要的科目之一,以技巧课和室内乐课的形式同时进行,每周六课时,其中室内乐课四个课时,可见学院对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重视。授课教师对学生的要求非常严格,除了教授专业技能外,还会给学生讲解相关的教学方法,跟学生一起讨论和分析。以教师自身为例,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的教学设置使学生在专业技巧进步的同时,还可以掌握相关内容的教学方法,为以后学生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在毕业考试时,主修专业课将参加俄罗斯国家学位考试委员组织的“国家考试”,以音乐会的形式和成套的音乐作品,身着演出礼服参加,这是对学生几年专业学习非常重要的考核和展示。

音乐实践课一般在音乐教学法的课程结束后开设,作为专业课的具体实施课程,在课程编配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般由学生的主项专业技能导师担任指导,与专业技能课搭配进行。其上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由导师亲自示范上课过程,学生在旁边学习,这个过程通常与技能专业课同时进行。二、由学生自己给同学上课,导师在旁边指导,上课的人数一般为3—5人不等。音乐实践课与专业技能课相辅相成,从而为学生以后步入专业技巧的实践教学打下良好基础。

三、紧张的成绩考核

俄罗斯高校的考试形式和打分制都与我国不同,他们分考查、考试和国家考试三类。“考查”只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记录分数;“考试”则采取五分制,三分为及格,四分良好,五分优秀,其中可用加减号来区分学生成绩的不同,如“5+”“4-”。考试不采取像我国通用的卷面考试制,而是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个别课程在开学伊始,由任课教授根据该学科的要求,给学生预留出几十道相关的论题,学生任选其中的两到三个论题自行准备考试内容。考试一般以师生小型答辩的形式来进行,学生在所准备的几个题目中现场抽选出其中一道,宣读自己准备的论文提纲,然后由1—3个导师以自由提问的方式进行答辩。在答辩的过程中,这个论题会被横向延伸,除音乐领域外,甚至会涉及到史学、哲学等相关学科,这就要求学生在准备过程中,不但要积累平时学到的专业知识,还要大量地查阅资料,进行与论题相关内容的学习和整理,这样,既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了学习能力,也避免了死记硬背就能通过考试的弊端。

所谓“国家考试”则是由俄罗斯国家学位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由国家学位考试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评委来进行的考试,简称“国考”。俄罗斯师范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都有四门课程必须进行“国考”,其中基础课考试为外语和哲学两门,专业课考试为合唱指挥和专业技能(器乐和声乐自选一门)两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的主修乐器课和合唱指挥课均以音乐会的形式和成套的音乐作品,并要身着演出礼服才能参加。

结语

俄罗斯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以其严谨的治学态度,合理的课程安排,丰富的课外实践,保证了音乐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培养出的教师实践能力强,具备教学、演奏、演唱、合唱及指挥等较为全面的能力,对音乐教育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这种培养模式,对普及全民音乐素质教育、奠定音乐艺术广泛而坚实的社会基础也产生了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Tatiana“Music of the People”.World Music,Vol. 1: Africa,Europe and the Middle East[J].2000.Broughton:p 248-254.

[2](俄)Marina Ritzarev.Eighteenth -century Russian music[M].Ashgate Publishing,Ltd.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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