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证明范文

时间:2022-04-01 09:37:55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验资证明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验资证明

篇1

被告人:“我没有想到他们给我的材料是伪造的。”

林华杰因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于2002年6月12日被刑事拘留,6月21日被逮捕。羁押期间他向警方供述:我身为注册会计师,职责就是按照审计准则办理。没有去银行核实询证函的真伪,是因为我以为所里的经办人员会去做这项工作。我看他的银行询证函及其他手续都齐全,就签字盖了章。另外,我作为会计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没理由不相信自己的下属,所以没有再亲自进行核对。

2002年11月,林华杰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说:我是一名主任会计师,我的职责是对属下的验资报告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及文字、数字上有无错误。2000年7月期间,丁明忠将验资材料托由中间人交给我时,我没有想到他们给的材料是伪造的,就交给经办人办好后由我签发。事务所对银行询证函规定只要有“两证一单”就行了,没有规定那么细。我出具了验资报告后,一直到2001年5月公安分局的经侦大队来查时,才知道那些材料都是伪造的。

当初林华杰也许万万没想到,就是区区这么一次“没想到”,给社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据辩护律师陈自杰介绍,林华杰自1962年参加工作以来,几十年如一日,在审计工作战线上勤勤恳恳、努力工作,多次受到表彰。他退休后,本想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再为审计工作贡献余热。可是,在验资工作中,他没有摆正感情与原则之间的关系,过分相信朋友、熟人,导致违反法定职责。但事后,林华杰认罪态度很好,并主动要求家属交罚金5万元。鉴于其悔改决心及过去的一贯良好表现,且已61岁高龄,身体又虚弱,于是,陈律师建议法院合议庭考虑对他适用缓刑。

法院:被告人违法后果严重,不适用缓刑

2002年11月20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林华杰犯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2年12月30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9条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林华杰因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入狱1年。据本案林审判长介绍,法院也考虑到他只是过失犯错,认错态度良好,且年事已高,但他的行为违法,后果严重,故适用缓刑不妥。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叶知年指出,在市场经济日益活跃的今天,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愈来愈重要。近几年来,一些中介机构故意造假,被判刑的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还比较罕见。此案说明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触犯刑律,任何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

福建省会计师协会一位负责人认为,此案的判决给广大会计师一个前车之鉴。注册会计师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独立审计准则,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否则,一旦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自己也将吞下苦果。

相关法律链接

篇2

在这里做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知道说你的那个罪恶的双手的话会不会做出不一样的结果。

不用想的时候的东西最终都会有人打开看到,虽然不一定会给你点赞,但是他们会有着自己各种各样的目的来接触你。

所以一直以来你都想着和他们一起去斤斤计较,也没有任何的途径你不要管这个钱是别人怎么来的,你只需要管自己该如何去获取。

要这样的途径是名正言顺吧。

但是在之后的生活当中你会知道很多的东西都有这不一样的途径和场所吧?还是一直以来大家的我明白。

所有人都会被真的珍惜这样一种情况。

篇3

2、 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孔子

3、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孔子

4、 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兵不逼好。——孔子

5、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

6、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孔子

7、 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孔子

8、 君于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孔子

9、 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知及之,仁能守之,不庄以莅之,则民不敬。知及之,仁能守之,庄以莅之,动之不以礼,未善也。 ——孔子

10、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孔子

11、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孔子

12、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孔子

13、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孔子

14、 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孔子

15、 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孔子()

16、 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孔子

17、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孔子

篇4

简单来说,电子证据就是通过电子形式而保留下来的能够证实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资料。在目前而言,使用比较多的电子证据主要包括电子监控、电子聊天及邮件资料等,其中电子监控对于案件的侦破最为有效,它能够以图像的形式记录案件发生的过程,比较清晰,视频资料具有很强的分析价值。此外,围观者手机所拍的视频也能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一定的信息。

1.2电子证据的特点

电子证据和传统证据相比,它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电子证据科技含量较高。电子证据虽然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它的形成和传输需要运用到计算机技术、数据存储技术、多媒体技术等,使得它的形成本来就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提取和运用也需要掌握丰富的网络技术,并要对视频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甄别,观察是否有篡改和删除等痕迹。第二,直观性和简单性。电子证据能够通过文字、图像、声音等因素的结合来展示其具体情况,便于人们直观感受。而且它的提取和保存都比较容易,减少了工作负担。第三,电子数据极易遭受破坏。火灾具有突发性和毁灭性的,能够使距离较近的监控资料快速毁灭。

2电子证据证明力不强的原因

2.1电子证据具有不稳定性

电子证据以文字、影像等综合形式呈现出来时就已经是二次资料了,导致它的效力不足。在对电子证据进行提取的过程中难免会运用到复制、修改的手段,再加上设备的性能和技术人员的水平不同,对电子证据的最终呈现结果也有所不同。因此,电子证据不具备稳定性,使得其效力大打折扣。

2.2电子证据不具备直接性

一方面,电子证据在未提取前容易遭到自然和人为的双重破坏,使得其真实性遭受怀疑。另一方面,技术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技术不同,对电子证据的理解不同,最后所收集到的资料加工程度不一样。这使得我们无法直接使用原始的电子证据,也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它的效力。

3电子证据在火灾调查中的意义

电子证据在火灾调查中的运用主要是快速了解火灾发生的具体情况,以便追究责任,处理后续事务。因此,电子证据的意义重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确认起火的时间点。在监控视频和聊天记录中有时间显示,能够大致推断出火灾发生的时间,这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直接性的证据。二是确认起火的地点。这包括最初起火点和起火的范围,能够使相关人员在分析火灾原因时缩小排查范围。三是确认火灾的类型。火灾一般分为阴燃起火、明燃起火、爆炸起火三种类型,根据电子证据中的时间显示,能够大致了解火灾的起火时间和持续时间,从而推断出火灾类型。四是确定火灾性质。通过分析电子证据记录的证据,能够判断出属于放火、失火还是意外起火。

4增强电子证据证明力的策略

4.1提高电子证据提取的透明度

电子证据的提取要保持一定的透明度,才能最大限度保持证据的真实性。首先,火灾电子证据的提取要依法进行,对提取的过程实施严格的监督,最好将整个过程用视频记录下来。其次,电子证据的提取要通过电子技术专家开展,在提取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原有资料的损坏。另外,在电子证据提取后,要对证据提取的时间、地点、方法等一一记录,以便作为证据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4.2提高对电子证据的审查

对电子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是保证其有效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手段,对其审查体现在两个阶段。一方面,技术人员在提取的过程中,要注意对电子数据进行甄别,观察是否有损坏和篡改的现象。另一方面,是要对技术人员提取后的电子证据进行审查,这个审查是贯穿在整个提取过程中的。要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排除故意破坏的情况,在提取后要审查最终结果的有效性。

4.3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众所周知,电子证据的提取需要依靠先进的网络技术,因此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其职业素养。一方面,要增强其网络技术,能够对电子证据进行辨别和修复,最大限度还原真实的信息。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责任感培养,使其严肃对待取证工作,不要做破坏数据的事情。

4.4提高对电子取证工作的关注度

首先,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取证机制,让各项工作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提升合法性。其次,要将电子证据和传统证据结合起来,共同为火灾的分析做出努力。另外,要将电子取证的工作向民众展示,实现其大众化和普遍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