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范文

时间:2022-05-05 20: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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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总结

篇1

 

一、项目提出

按照路局安全管理新机制“一个制度、两个办法”(干部现场量化检查制度、站段月度安全管理排序办法、站段安全质量考核办法)规定,全局所有干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都要围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落实考核”,建立每个人、每个部门、每个单位(站段、车间、班组)基础档案,实现干部管理履职、职工按标作业和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管控的动态管理,大量数据信息处理,必须依靠建立覆盖全局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才能确保路局“安全管理新机制”的顺利实施,并不断深化。

二、项目目标

依据路局安全管理新机制办法,依托路局办公网络系统,研发建设“安全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局干部现场安全检查(检查计划、现场写实、问题整改、月度分析)、职工标准化作业(问题考核)及站段、部门安全管理、风险控制的统计、分析,确保安全新机制实施要求得到落实。

三、项目实施

鉴于路局安全管理新机制实施时间紧、标准高,本项目采取总体规划设计,边研发、边运行、边完善,是个“短平快”项目,于2013年4月份启动、5月份试运行、6月份正式运行,确保了路局安全管理新机制的按期、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主要包括: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与软件编制、系统测试和软件的优化、基础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用户培训、系统试运行和功能完善以及系统投入运行。

四、系统结构

“安全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是按照实施“安全管理新机制”要求,根据系统用户数量、使用频度、在线时长、数据传输、数据存储、计算能力等各方面性能需求,在考虑充分共享路局办公网络资源的前提下,设置数据库服务器2台、Web应用服务器3台和负载均衡器1台,以保证系统的响应速度和可靠性。

五、系统功能

1.问题闭环管理

实行安全检查信息分类、分层管理,实现路局、站段、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问题的发现、处理、整改、反馈、销号等自动流转、跟踪盯控。

2.检查计划管理。

提供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计划管理平台,具有检查计划录入、查询功能,有利于提高检查计划的针对性、均衡性、全覆盖,以及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

3.干部写实管理。

开发“现场检查写实”和“月度检查写实”模块,提供各级管理人员如实记录管理履职平台,可实现对管理人员履职过程管理的规范化、网络化和责任追溯,促进安全压力有效传递。

4.综合查询统计

按照业务需求,提供安全问题处理、考核的综合查询、多维度查询功能,可自动生成各级干部量化检查、问题处置,以及各层面安全质量问题考核、干部规范化管理、职工标准化作业奖励等统计报表等。

5.基础数据维护

按照路局、专业部门、站段、车间信息管理员(站段劳资员)管理职责,分别赋予系统维护权限,实现组织结构、人员信息、干部检查量化指标、作业人员奖励系数等基础信息的动态维护。

六、特点和创新

1.系统结构开放。该系统构建路局、专业部门(站段)、科室、车间、班组、个人6级管理结构,涵盖了路局机关各专业部门、各站段、多经和建设等单位,纳入全局15万名干部职工,且可以随生产力布局调整、生产组织变化进行扩展,较好满足了管理实际需要。

2.页面显示直观。采用SOA多层次架构和工作流、数据异步传输及页面模板技术,各专业处室、站段、车间、班组和每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均有一个页面,使考察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状况和干部、职工履职十分直观,实现了“一人一档” 管理。

3.信息查询便捷。依托信息系统6级组织结构,对《安全检查问题单》、《安全监察通知(指令)书》和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月度写实,量化指标设置等,按照时间、单位、人员、内容等条件,提供单项和组合条件查询功能,方便信息数据的查询。

4.问题闭环管理。突出“问题考核到人”和问题整改分析,优化调整处置流程。一是运用“模糊搜索”引擎,极大方便了问题录入、查询。二是设计“问题飘窗”,及时提醒处置突出问题,促进了安全问题闭环管理。

七、取得效益

本项目充分利用路局办公网等资源(“铁路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利旧服务器),科学进行方案设计,投入节省,但是所产生的管理、经济及潜在效益是不可估计和巨大的。

1.促进了安全问题有效解决。安全新机制实施以来,全局月均检查录入“信息系统”检查问题4万余件,其中A类以及上问题9千余件,及时检查发现和盯控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安全的隐患问题,统计全局各类事故、设备故障发生件数,同比均呈现大幅度下降趋势,有效促进了现场安全管控。

2.促进了安全压力有效传递。该系统实现了干部履职公开透明,促进了干部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了检查问题落实到人,作业问题不联责考核。有效促进了干部“认真负责、严格管理”和职工“遵章守纪、按标作业”。

3.促进了干部履职评价完善。依托“信息系统”中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写实,月度检查写实等功能,实现对各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科学、公正地评价,促进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实现安全风险的超前防控。

篇2

但从部分现场检查情况以及实际效果来看,各分部及各承包商现场安全管控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开工报审、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方案编制审批及措施落实、现场过程管控、变更管理、分包管理、监理履职、问题整改落实、违章惩处等方面,不同程度上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问题总结如下:

1、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待落实

部分标段管理处力量不足,难以实现日检查周覆盖,履职尽责有客观的难度;部分单位安全生产费未按照合同足额及时支付;EPC管理模式不成熟,EPC客观上不能够以及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安全管理承包商责任;

2、开工报审流于形式

现场检查各承包商施工报审资料,开工报审普遍把关不严。主要问题有:部分承包商组织机构存在明显不合理;入场人员数量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入场施工设备未实现本质安全;工器具配备不齐全,未检定或者检定证书过期;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过期、甚至造假;报审施工方案不具备指导意义等。

3、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或者长期履职不到位

部分单位项目经理长期缺位;安全负责人没有持合格有效的证件;技术负责人能力、职称均不满足要求;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者证件失效。

4、专项方案编制不具指导意义,审批不及时,现场措施落实不到位。

深基坑、临时用电、山区施工、顶管施工、隧道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没有坚持方案先行,一些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不可行,定向钻、顶管等固定施工作业现场缺乏统一规划,投入不足,现场管理混乱,标准化现场建设不到位。

5、现场过程管控不到位,低老坏问题频发。

安全投入不足,对安全生产费的专项投入没有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追踪落实;现场管理不能持之以恒,作业机组不能养成良好习惯;作业工人经常违反操作规程;现场作业条件差,劳保鞋等个体防护不到位,焊工不能实现绝缘操作;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

6、变更管理不到位

部分承包商队伍不稳定,各方面对主力工种的进退场疏于管理;部分配合工种随意进场,失于管理;施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施工方案不能及时变更;部分单位有不按图施工、先干后变、甚至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

7、分包管理失控

没有从法律角度界定清楚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未正确履行分包管理程序,部分单位肢解分包,部分单位违法转包;分包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力量严重不足。

8、监理履职不到位

部分监理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专业能力差;设备及车辆配备不足,不能满足监理巡视工作的要求;旁站点设立不合理,巡视频次达不到,自身文件编制水平低,更没有能力对施工单位的文件尽到审查责任。

9、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篇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排隐患、治风险、保平安”要求,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思想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落实集团安全工作责任制,以有效防范较大责任事故为主要着力点,坚持单位自查(分公司)与专项督查(集团安全生产办公室)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大检查,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漏洞,为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集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集团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集团三防建设情况、防火抗灾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岗位、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等。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近年来各级安全自查、巡查、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等。

篇4

【正文】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要求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工业园区业主、物业管理、园区企业等单位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建立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罗湖区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积极开展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第一时间印发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制定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组织区应急、工信、科创、发改等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召开了工业园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会上研讨了市安委办制定的三个清单内容,逐一对照工作方案和清单内容,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时间节点,严格落实整治工作。

按照各项任务分工,开展了罗湖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初步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罗湖区无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现有罗湖区政府挂牌的工业园区1个,园区内主要为服装加工、电子、网商等类型企业。行动开展以来,结合现场安全管理整治的要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及各街道办事处,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679家,发现隐患1394项,立案23宗,罚款16.49万元。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园区管理单位指导。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照三个清单和路线图内容,多次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指导,目前园区已设有安全管理办公室作为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采取了封闭式管理,采取园区企业信息建立基础台账,建立园区公共区域安装有摄像头,对园区道路、重点位置进行实时监控。

(二)开展建筑物安全排查。区住房和建设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业园区建筑物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违规改造承重结构,破坏内部原有结构等行为进行了检查,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进行隐患整治,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采取必要手段严防事故发生。

(三)清退回收工业园区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等多部门联合对已不符合工业园区用地的中金辐照工业区管理单位及园内企业,采取劝导、执法、拆违等多种手段,回收该用地并对园区地上建筑进行拆除。

(四)开展交叉执法。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力量集中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工业园区内企业开展整治。

(五)促进标准化建设。整治期间,区应急管理局派出安全专家,联合街道安监中队,为工业园区诊断把脉,要求工业园区开展划线行动,健全园区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和事故处置能力,指导推进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三、多措并举,增强整治效果

(一)推进企业负责人履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强化园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工业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强安APP,进行学习考核,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集中约谈。10月份,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区工信局、莲塘街道办对工业园区管理单位及21个业主单位就严格园区项目准入把关事项进行了集体约谈,会议对园区内存在“散乱差”的企业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业主、园区管理单位对园区引入企业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把关,不得将物业租赁给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三)强化督导检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工信、街道、园区管理单位及园区企业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部分工业园区单位对三年行动工作不够了解,未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已将文件精神、工作要求、推进时间等内容,现场传达并指导工业园区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5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life safety, the current rapi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build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has always been our priorities, but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is still high, as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production i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subject more explicit legal responsibility, but also to of the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的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度的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责任,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行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加强建立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经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第二道防线。

四、抓好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测。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5、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6、安全防护用具配置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续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必需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把“人”作为培养安全文化的对象和立足点,工作的开展围绕着“人”的安全需求出发,凡是责任到人,杜绝安全管理缺位现象。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增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取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检机构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检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安检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指导,我们一定会开创关爱人、尊重人,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篇6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我国建筑业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建筑施工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尤其是近年来频发的安全事故,给国家及众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安全施工已经成为业内,乃至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这一现实情况下,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进行探讨,来寻求相应的优化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对于我国建筑业的长足、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建筑施工特点概述

我国建筑施工具有诸多特点,集中表现在以下方面:作业高度高;交叉作业多;需要大量工作人员的参与;施工工期长;对施工质量有要求,有着严格的质量规范;有施工进度要求,不得延期。正是因为上述特点的存在,才使得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二、当前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分析

(一)工程各方在履职上存在问题

建设单位方面,部分建设单位未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程序办事,存在签订霸王合同、工程肢解发包、拖欠工程款、要求垫资施工等情况,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安全费用的投入,使得施工现场防护能力严重削弱,加之对工期的强制压缩造成疲劳作业和交叉施工,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监理单位方面,部分监理单位只重质量,不重安全,未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容严格履职。甚至一些仍停滞于老的工作要求和内容上,如“三控二管一协调”等,造成法律法规中对于安全监管、监理职责方面的规定作用十分有限;施工企业方面,部分施工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责任制未落实或不健全,目标管理不到位,缺乏技术保障和技术交底。存在将施工任务承包给缺乏相应资质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队伍和人员,给建筑施工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方面存在问题

首先,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安全管理人员在数量和素质上不足,难以满足工程要求,造成安全管理工作处于薄弱状态;其次,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方面,以农民工居多,整体素质不高,在工作方式、知识结构、意识习惯等方面,还不能与建筑业特殊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很好地适应;此外,工地从业人员未经基本培训直接上岗的情况十分普遍,他们在安全知识与安全防范意识上十分欠缺,从而给自身与他人的安全带来隐患。

(三)恶劣的施工环境

据相关统计表明,在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当中,因恶劣施工环境造成的安全事故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其恶劣的施工环境:临边没有防护栏杆搭设,作业面为全封闭,搭设的安全网低于作业面高度;部分电梯井口的防护设置未各层,无护栏;通风口、采光井、预留洞口没有防护盖的设置。这种施工环境下,极大地增加了坠落事故发生的概率。此外,建筑施工环境具有高空、露天、工种交叉作业等因素,且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较为庞大,立体的交叉,狭小的场地,加大了建筑事故安全事故诱发的概率。

三、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问题的相应对策

(一)强化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首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层层签订,确保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如电工组人员应确保线路布设的合理性,对电器设备防护性能进行仔细检查,杜绝触电、漏电等问题的发生。又如机械组人员应于施工前做好机械各项性能的检查,施工中依据规程严格操作,施工后落实维修保养工作,从而将安全事故隐患尽可能地消除,最大程度上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性;其次,落实安检制度,配备安全员于每个分项工程当中。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为依据,同现场情况相结合,来进行逐项的检查与评分。每天安全员应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隐患的整改应及时。每月安全管理小组应进行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并落实评分与奖惩;最后,强化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与管理,严禁业主方就一个项目的肢解分包与多次转包。施工企业应细心总结,结合建筑施工实际,来进一步补充完善法规、制度,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有所依据,且更具制度化、规范化。

(二)强化培训,促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强化管理层人员方面,企业应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做定时、定期、分批的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安全生产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与法规,从而使他们对安全施工不但能管、会管,还能管得好;监理人员方面,应进行统一安全监理标准、内容、程序的制定,对安全监理行为不断进行规范,以促进监理单位安监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确保监理人员到位的监理意识、能力和监督;施工人员方面,企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保证其对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熟知,特别是对于从事爆破、焊接、登高架设作业、起重、电气、汽车驾驶等特殊内容的工种,专业培训必不可少,且应当将“持证上岗”制度有效地贯彻落实。

(三)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建筑施工环境是否良好对于施工的安全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恶劣的施工环境当中,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坚持“以人为本”,落实良好施工环境的创造,是施工企业必须重视的。此外,在安全事故频发季节,如高温、严寒等条件下,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安全措施一定要做好,最大程度上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

(四)落实先进科研成果的应用

强调对新材料、新方法、新工艺的积极应用,对施工工艺作进一步完善,努力促进建筑施工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转变。生产力获得解放,机械作业替代手工操作,地面操作取代高空作业,劳动生产力大大提高的同时,不安全因素也大幅度减少。

结语

建筑施工是百年大计,安全高于一切,在建筑工程的现实施工中,借鉴上述对策,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实施,从而为建筑安全施工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建筑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罗菁华,赵延林.建筑施工安全问题浅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8(4)

篇7

2承包商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不足和难点

1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矿区服务事业部规定,建设单位在与承包商签订工程合同时,同时要签订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主体,明确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直线责任部门要求多、落实少,属地单位监管责任缺位,项目管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造成了现场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加大了对承包商安全管理难度。2施工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首先,由于集团公司“三控制一规范”及矿区业务收缩的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有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专业人员配置不足,不能满足承包商安全监管需要。其次,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注重突击性的安全大检查,忽视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注重施工过程实体安全检查,忽视承包商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的检查。再次,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及安全知识,履职能力有限,对于存在的问题难以有效查出及准确处理。3承包商安全业绩考核困难。在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建筑行业信用体系缺乏,资质挂靠、随意分包、违法转包等乱象大量存在,承包方和实际施工方不统一,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不明确,部分实际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管理水平或施工技术,造成施工现场管理失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得不到落实。但建设单位是与被挂靠方直接签订合同,对承包商的各类业绩考核也只能针对被挂靠方,难以真正落实到实际施工方。

2.2承包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问题

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设备的流动性,造成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1承包商人员素质不高。一方面,施工工人绝大部分是农村劳动力,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现象频发,他们往往成为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和受害者。另一方面,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按要求配备,一是不按中标文件中明确的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二是中途更换频繁,三是由现场施工员或技术人员替代。部分管理人员认识存在偏差,重效益、重进度、轻安全,认为花过多的时间在安全工作上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认为安全和工期是矛盾的。2承包商安全投入不足。现行的施工招标,尤其是土建招标,大多是低价中标,虽然在合同中要求安全费用单列,而且单独制定了安全合同,但是在承包商低价中标之后,因为缺少对安全资金使用的监控,不少承包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负效益,能省则省。安全投入不足,还体现在承包商聘用尽可能廉价的劳动力,对所辖的施工人员缺少有效的安全教育和训练,以及设备设施简陋、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数量不足,且质量低劣等。更有甚者,由于一些企业对陈旧老化机械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造成带病运转,给施工作业带来了安全隐患。3承包商内部管理混乱。由于矿区建设项目多、规模小的特点,承包商施工现场有“工头式”管理现象,没有建立或者部分机构没有设立,一些对口联系无法建立,没有形成顺畅的管理链,使很多工作没有办法进行对接,存在管理死角。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等多流于形式,尤其是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所以在施工前就没有办法对施工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一些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施工行为,不能得到及时的发现和纠正,如作业现场劳保防护用品穿戴使用不正确、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规范、临时用电违规搭接的现象时有发生,作业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彻底的消除。

3承包商安全管理对策及建议

3.1建立项目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工程规模和作业风险将工程项目进行分类,规模大、风险高的项目设置专门安全管理监督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开展日常巡检,严格审查其作业方案,重点加强现场监管;规模小、风险低的项目进行属地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培训,告知其作业风险,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进行监管。

3.2健全安全监管考核制度

建设单位是项目安全责任主体,严格配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统一协调、监督参建各方的安全工作,明确直线部门、属地单位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完善安全监管单位、个人考核实施细则,对成绩突出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形式的表彰奖励,对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处罚,对不能正常履职的安全监管人员及时撤换,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现行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将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依据。

3.3理顺承包商管理链的衔接

承包商安全管理贯穿于项目各个阶段,时间跨度相对较长,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部门多,要科学统筹整个管理过程,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每个环节,在管理链上形成无缝闭环对接,做到既有合理分工又有沟通协作,实现投资、工期、安全、质量的协调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3.4优化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太多的标准会让人无所适从,适合自己的标准比正确的标准更重要。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特点,在项目分类管理的基础上,以矿区服务事业部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及审核清单为依据,编制适宜于自身管理需要的工作指南和工作表单,化繁为简,增强制度文件的可操作性。对一些内容涵盖面较广的安全标准编制针对矿区建设项目的执行程序,建立矿服系统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标准。

3.5抓好现场监督人员及承包商培训

1抓好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只有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提高了,才能对更好地对承包商进行监管,打造和培育一支承包商安全管理的专业队伍。各建设单位可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并在矿区服务系统内部进行经验分享,为兄弟单位借鉴参考;可组织各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培训的课件开发,开展经验交流评比活动,通过交流、学习,集大家的智慧,共同提高矿区服务事业部的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2抓好承包商的培训。一是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严格按分公司要求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二是施工单位逐级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查资料,抽查员工;三是在施工区域张贴安全文明警示语,处处提醒,采取公示栏对单位之间或民工主动遵守或违反规定给予公示等方式营造安全文件氛围;四是通过培训将成熟的安全管理方法推行到承包商内部日常管理中。将企业的安全文化植入到承包商员工心中,只有承包商员工真正树立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安全理念,才会筑牢矿服系统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根基。通过触动承包商员工的灵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改变观念,由被动接受检查变为主动抓安全管理。

3.6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1人员、材料、设备入场管理。核查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材料、设备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的、工程合同约定的一致,变更项目(或施工过程中变更必须承包商提出书面申请,尤其避免人员频繁更换对项目不熟悉,造成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断档。审查承包商入场人员的职业健康证明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核查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项目清单,承包商的报价中应当单列此项费用;重点检查承包商列入概算的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是否按规定使用、是否专款专用,关键是确保专款专用,制定安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合同中增加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条款,使安全专项资金的支付与对承包商的日常检查评价及总体评价挂钩,并在项目完工后对实际使用明细经各责任方确认,最终与项目结算挂钩,从而有效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3施工过程抓关键、保重点。矿区服务事业部安全管理资源有限,工作应有的放矢,找到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控制点,就会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有研究表明:在建筑施工中有五类伤害造成的事故占建筑行业事故总数的95%以上,它们分别是: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因此,对建筑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可以放在对这五类伤害事故的防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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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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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电力建设基建工程管理的建议

2.1注重基建工程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基建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基建工程各参与单位应具备法律观念,做到依法经营。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各条款进行认真审核,并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履行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并对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和分析,进而明确问题的原因、性质和责任,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减少因合同引起的各种纠纷问题,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2.2注重管理人员的素质

电力基建工程施工项目繁多,且对管理人员的能力要求较高,因此,在配置管理人员时,应聘请那些具有相应资质和管理经验的人员。此外,也可从外部引进管理人才,避免出现一个监理师同时管理多个工程的情况。企业要及时解决人员老化和缺编的问题,并通过加强人员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同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严肃处理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渎职等不良现象,而对于未达到管理资质要求的人员,则不予以录用。

2.3加强工程的成本管理

施工的成本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应做好责任成本管理工作。企业应对所有资源进行动态的优化组合,争取用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另外,由于施工的每个环节都需要投入一定的成本,因此,有必要对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成本控制。而成本管理的关键是进行成本核算,为保证成本核算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应在施工生产的同时进行成本核算,以保证时间上的一致性。项目前期(项目规划、施工设计方案等)的成本控制也非常关键,项目负责人应从技术、组织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成本。例如,在购买施工材料时,要货比三家,争取达到“物美价廉”的效果;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定额领料制,杜绝资源浪费。加强工程的成本管理,可以降低项目成本,最大程度地提高经济效益。

2.4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

工程的质量管理是电力基建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电气装置试运行中的质量管理。在完成电气的安装工作之后,需进行试运工作。在试运行中加强质量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先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气装置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在通过验收交给使用单位后,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在保修期内对电气装置进行质量跟踪服务。

②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在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和图纸进行施工,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工程竣工后,也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③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也应保证施工的进度。质量与进度是互相关联的整体,两者既矛盾又统一。做好施工的进度控制工作,即依据施工任务委托书进行进度控制。在编制进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项目特点,做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项目”。

2.5注重工程的安全管理

保证施工的安全性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为此,应注重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包括:

①进一步完善各项体系的建设,包括事故应急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安全保证体系等。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风险情况和进度情况,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使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预见性和超前性。同时,对危险源要有一定的辨识性,确定重大的风险因素,并对其进行分级控制,实现动态管理。

②强化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分级控制和管理,各项目部门应签订安全责任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设置安全专责,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履职。同时,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并进行统一的协调和安排。

③为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力度。各项目负责人每个月要上报基建安全信息月报,并针对上报的安全信息进行安全风险项目辨识,以及时掌握基建中的各项安全风险问题,提前制订防范对策。同时,细化防范对策,以将其切实落实到各项安全施工方案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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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这一年主要工作井筒注浆、巷道掘进以及提升系统改装等项目,由于项目工期比较紧张、施工人员严重缺人、管理人员少,安全管理难度危险性系数大大增加。我针对项目的特殊性,及时调整各岗位人员配置,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以施工安全可靠为中心,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二、进度第三”为原则,以质量标准化工作为重点,以技术人才培养为手段,通过狠抓安全和进度管理,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安安全全、保质保量并按期完成2020年各个工地的生产任务。

一、虚心学习、努力进步

2020年我调到井巷项目部对掘进一无所知,我清醒认识到我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通过与同行业精英沟通学习但实战经验缺乏,掘进的现场经验匮乏,所以我在这一年工作中,不断向班子成员、领导及职工学习,加速补充自己的实战经验,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掘进的每一道工序,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恪守本职、扎实工作

我深知煤矿管理工作的艰难与重要性,所以开始就要求对自己严格一点、只有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才能做到优质高效。为此我把履职岗位职责、虚心学习作为自己的核心任务。在掘进生产期间,经常跟随作业人员一起进出井,现场观察、记录作业人员作业过程,获得了许多重要的一线经验,这些都是不可多的经验和知识,为我以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使得自己能够更快的进入角色,干起来得心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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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建筑业发展的非常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率仍然是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维护好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的建筑施工项目为什么会事故高发呢?一个非常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较低,“无知者无畏”,缺乏安全意识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在新工人的三级安全 教育 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付公司、公司应付主管部门,工人的教育流于形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事故高发。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的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安全生产成了行业管理部门的事,而不是“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安全工作要搞好,企业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 经济 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负责,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强化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其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随意降低工程造价,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建设市场的主导优势,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监督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等基础设施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其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形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突出监理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如施工企业未做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却做了“好好先生”、逃避主观现象,以个别客观现象掩盖一切,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加上自身不加强标准规范的熟悉,对方案的审批也仅仅停留在文字上,审批后施工企业是否按方案施工督促甚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落实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四、抓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就是企业负责,企业应该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查。作为管理部门应该要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①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⑤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⑥安全防护用具配备及使用情况。 总结 检查情况,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发挥新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让“企业负责”。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 体制

因建筑施工它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的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 企业 不愿投入培训经费。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措施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不深入。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目前,国家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虽有一些统一的要求,部分施工企业也建立了民工学校,但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还不明显。要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真正起到效果,必须充分发挥企业民工学校的作用,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提问职工,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所在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培育发展 安全生产管理中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中介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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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社会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单位是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尽管如此,从大量的火灾事故案例分析,造成火灾的原因有很大程度上是单位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许多社会单位负责人没能清楚地认识到肩上担着消防安全责任的担子,责任意识十分淡薄,主观上认为消防工作和单位(企业)的生产经营主业相比,可以靠后,能够稍等。甚至少数单位负责人还认为消防工作只是政府和消防部门的事情,自己不是主角,配合做做工作就可以了。

1.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操作性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中,不难发现,很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措施在具体的操作执行过程中效果会大打折扣,一方面是制度效能先天缺陷,制度保障安全的实际效果打折扣,这主要是因为在制定制度措施时没有进行科学调研,没有充分结合本行业的实际特点,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相关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相对缺乏,制定出的单位内部消防管理程序、制度,不能把握重点、切中关键。另一方面是管理制度动态调节能力偏弱,相关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改变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优化。引进了新设备,未能根据参数指标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未能及时重新确定重点部位;在?挝蝗嗽钡髡?后,又时常出现管理断层现象。

1.3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管理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不足;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未能做到及时的检查、维护和更新,直接导致单位内部消防器材、设备长期处于损坏或者半损坏状态;消防设施、系统的管理也处于低水平状态,缺乏应急响应机制。今年发生的南昌“2.25”重大火灾事故中,装修施工队切断了酒店的消防系统,竟然没有管理员制止、发现。这样的状态,一旦发生火灾,这些设备设施往往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无法对初期火灾进行及时有效的扑救和控制,使得火灾往往进一步蔓延扩大,造成较大损失。

1.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许多社会单位的员工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存在严重的消防知识缺乏、消防专业技能偏弱的问题。一些社会单位考虑人力成本,在招聘员工时,门槛较低,标准要求不高,招收入职后,定岗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往往不再筛选、把关和培训。这样招入的单位消防管理人员对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都掌握不足,难以胜任岗位。此外,部分社会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培训不够积极,往往处于缺失或瘫痪状态,难以有效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技能,再加上社会单位内部员工的流动性,各项培训机制和措施显得难以持续,单位工作人员难以参加系统有效的培训。

2 火灾事故追责背景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2.1 建立完善单位消防责任体系,明确岗位人员职责

从安全管理的层面来看,社会单位内部必须建立完备的消防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社会单位在对每个岗位本职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的同时,将涉及单位消防安全的部分职责并入岗位职责,专职的消防安全工作岗位上的员工明确专门职责,一般岗位员工明确共同职责,让每名员工在承担本职岗位职责外,都承担起部分的共同消防安全责任。在顶层设计上,国家层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社会单位消防责任体系的建立提供理论依据和支持,推动社会单位将消防安全责任履职在绩效考核、年终考评标准中赋予相当权重,以此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全方位运转。

2.2 调整、优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针对当前一些社会单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乏实用性、操作性、科学性的问题,需要各个单位在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的情况下,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调整和优化;行业特征明显的单位,应组织本行业、本单位的骨干力量,梳理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重点,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根据要点、重点有的放矢地调整、优化单位内部的消防管理体系;同时,在出现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更新时,要及时分析研判,调整消防安全管理的流程或模式,确保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时效性,避免消防管理系统落后于单位的实际变化和发展。

2.3 提供完善的消防技术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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