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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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行政执法体系中最直接最关键的环节。目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已进入一个重要时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考验和挑战。
1县级农业行政执法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绝大多数专职执法人员原来从事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人员不善执法和不敢执法的现象。
1.2管理相对人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
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往往在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性质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目前,县级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属于行政机关的比例不高,均是按“不增编制、理顺体系”的办法组建起来的,属事业性质,农业行政执法分散于各个基层单位。有的没有解决农业执法办案经费,农业行政执法没有专项经费保障,导致执法手段落后,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缺乏相应的配套和保障,以致于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1.4行政执法面临的难点
农业行政执法由于起步晚,经验不足,相对人、执法人和行政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不同,导致执法难,难执法。有些由于认识不到位,行政执法难以放到应有位置,执法中取证难,处罚决定难以实施,执法机构履职无法独立完成,干扰因素多,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落实;在少数地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日趋严重,管理机构重标识、轻质检,重处罚、轻管理,重外地、轻本地产品现象普遍存在。
2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2.1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将分散在各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能统一起来,单立机构,专司执法工作,单独行使职能;把农业行政执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人头经费、日常办公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保障体系;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清政廉洁、秉公执法、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2.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管理相对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只有努力学法,真正懂法,才能守法。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一些长期有效的制度。使普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法律化、制度化。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全社会依法治农氛围的形成。
2.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通过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澳大利亚有机农业之所以繁荣发展,是因为其有众多致力于研究有机食品的机构、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及完善的管理和法规体系。有机食品研究与开发机构澳大利亚活跃着很多致力于研究有机食品生产与市场发展的机构和组织。如致力于产业组织、教育和发展研究的非营利机构有机农场主联盟(BFA),可持续发展农业协会(NASA)和新南威尔士州的新英格兰大学环境与乡村经济学院;致力于研究有机政策改革创新的墨尔本MOBIUM小组;致力于行业发展研究的澳大利亚园艺协会(HAL)、有机草药栽培协会(ORGANICHERBS)、饲养者协会(ALFA);致力于研究澳大利亚国内有机标准的制定工作的澳大利亚公平竞争和消费委员会(ACCC)和澳大利亚有机联盟(OFA)。农村产业研究与开发公司(RIRDC)开展了一项有机研究与开发项目,自1996年开始平均每年投入约30万澳元(1澳元约合6.44元人民币,2012),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研究与开发社团组织及公司提供的项目资金,有机生产者也通过政府新产业发展项目和区域食品加工项目等获得资金支持。
有机农业管理架构澳大利亚政府主管农业的部序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以及进口国的相关要求。DAFF下属的食品与农业司负责统筹有机农产品国内产业政策法规的制定。AQIS下设的市场维护组负责与国外有机产品进口市场谈判,AQIS组建有机产业出口咨询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作为澳大利亚有机和生物动力产业与政府间正式交流平台。有机农业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澳大利亚建立有较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分为强制标准和非强制标准。强制标准实际上就是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技术法规,它是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政府部门制定的技术要求规定,如《营销法》对产品的标识作出了规定,《出口控制法》包含了出口产品要求等。非强制标准是由政府委托的或自律性行业协会制定和管理的,并得到社会普遍承认的技术性和管理要求规范,它是澳大利亚农业标准体系的主体,如农产品等级标准、种植养殖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等。目前,澳大利亚联邦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产品法》、《规范食品法》、《出口控制法》,《澳新食品标准法》等基本法,以及《肉类及家畜产业法》、《农药兽药管理法》等,各州/地区根据《规范食品法》制定的相应规章等。
澳大利亚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一)发展现状
我国一直就有自发形成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但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加快,农业难以单独应付市场行情,于是相继组建了一批专业市场、专业生产合作社、专业生产经济合作组织、农民联合体、经营大户牵头联办的互助合作经济组织以及由企业或技术服务单位牵头的产供销服务的经济组织,同时还涌现出专门从事农副产品营销专业户或经纪人,这些组织虽名称各异、形式不一,功能相同、组织层次有高有低,但在帮助农民进入市场,缓解产销矛盾,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深受农民的欢迎。
(二)主要形式
据调查,经济合作组织中,专业生产协会(学会),专业生产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三种形式,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
1、专业生产协会主要是挂靠科技、农业、林牧等部门,依托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一般围绕某个集中产品,开展技术和经营,内部比较松散,一般不具实质性。如清苑县蔬菜协会,挂靠清苑县农业局;清苑县回鱼加工协会,挂靠在清苑县林牧渔业局,经费来源主要是社会集资、会员交一定的会费和从销售额提取费用等三个方面。
2、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是围绕某一产业或产品的经营服务,为农民自愿投资入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合作组织。一般实体性强,内部联系比较紧密,多数具有产供销全过程服务的功能,是目前农业中介经济服务组织中层次最高的合作组织。
3、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一个独立的法人,虽不具备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真正含意,但要经营加工的产品都是农民生产的某项产品,因而发挥着集聚吸纳农产品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巨大效应。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一般采取公司+合作组织+农户,或公司+基地+农户,以公司+农户模式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同时预付订金或提供种申彩虹刘巧茹汤红娜子,交货时实行货款两清。
二、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主要经验与问题
(一)主要经验
1、领导重视一个好的协会往往都是领导重视的结果,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更是如此,这是因为协会没有刚性的约束机制,在内部存在一定的松散性,外部存在法律地位、经济地位等不确定性,领导历来重视协会在三农工作中的作用。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清苑县2005年实施了强龙行动计划,该计划中重点培植了一批农业经济合作协会和龙头企业,例如以合利的丰裕糖业公司为龙头的粮食协会,以宁富食品公司为龙头的生猪协会和以海马食品公司为龙头的水产业协会等。
2、部门参与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些典型的好的协会一般都有县级部门的挂靠,比如清苑县农业资源开发局扶持的清苑县加工蔬菜协会,已经突显其协会作用,会员从中得到不少利益,在县级部门中,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工办等单位都帮扶了不少协会。
(二)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结果看,各类中介经济服务组织,组织程度还处在初始阶段,存在各项制度不健全,服务领域不广,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经济运作质量不高,经济基础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自我保护力差;内部管理松散,综合素质不高等诸多问题,就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角度看,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协会的规模不大,发展不平衡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更新太慢,很多农业合作组织都是近年来才成立的,一般规模不大,很难形成聚合效益,例如甜瓜协会,主要是因为成立时间不长,规模不大导致效益上不去,难以吸引新的会员。
2、内部管理不严。外部环境不好有些农业中介组织发展不规范,章程不明确,规模较小,组织松散。主要表现在不照章程办事,理事会、监事会活动不正常,组织经济实力不强,只收取一定的会员费,销售一定数量的产品,吸引力不大。
社员的素质低,只顾眼前利益,市场行情好,不管合作组织订合同与否都往外销,市场行情不好,就找经济合作组织,致使运行困难。加之外部环境不宽松,主要表现在人才、资金、市场和优惠政策等方面,如果政府不出面协调,事情就很难办到,这也制约了中介经济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3、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地位不明确现有的中介经济合作组织,一但遇到经济纠纷时,不善于用现有法律保护自己。
同时,我国到目前为止,对农业经济合作服务组织的性质、宗旨、服务等方面,在法律法规上缺乏具体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也未出台法律法规,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组织也未明确注册登记的部门,法人主体不明确,这不利于有序竞争和发展。超级秘书网
三、对发展中介组织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配套政策,如积极的优惠政策,信贷支持政策,用地优惠政策,项目优先政策。同时,每年要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中介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训和招商引资活动的补贴及必要的仪器、办公设备的添置。
(二)加快招商资力度
农业经济协会和龙头企业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清苑县的农业产业基础非常好,同时有了协会的指导,已经形成了良好的氛围。目前,清苑县的蔬菜种植面积和粮食种植面积均在省内占有一定的优势,而生产能力严重不足,急需招引农产品加工企业,既能够促进协会的完善和发展,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三)建章建制,加强内部管理
1、建立规范的组织章程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统一的经济合作组织示范章程,搞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内部组织运行机制和操作管理办法,使其走向规范化发展道路。
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过程中,各级农业部门均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狠抓统防统治工作落实。
(2)社会化管理是保障
①运行模式和职责
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或“专业合作社+农户”形式开展工作,建立统防统治示范区,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程承包防治和一般承包防治以及突发性病虫害的应急防治,县级植保部门,镇乡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引导、协助专业合作社搞好宣传发动、技术培训、新农药试验示范,防治效果和产量评估工作。公司或合作社具体负责实施地点以及示范点涉及的村组数、农户数和实施面积情况的统计,并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书,合理收取施药作业费用,负责组织机防手,提供防治农药,开展承包防治,并在每次防治后要及时通知植保部门开展防效评估。
②规范管理制度
提高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植保部门积极指导和帮助防治组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流程、规程等上墙公示,对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建立登记备案,对服务合同(协议)签订、从业人员资质、技术条件、安全用药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对开展防治区域内的村组、农户以及开展防治用药等情况张榜公示。
(3)部门配合是基础
强化资源整合,集中人力物力、大力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使频振式杀虫灯、色板诱杀等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应用增添了新的活力,降低病虫害的发生程度。在病虫害发生达药剂防治指标时,能快速的通过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三统一”的形式,统一购药、统一配药、统一时间集中施药,确保了防治效果显著,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
(4)植保实用技术是着力点
植保部门根据病虫发生情况,确定防治对象,用药品种,用药时间指导开展防治,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田间绿色防控技术、新型植保器械和安全施药技术,提高了防治效果和效益。
(5)企业、合作社参与是推手
目前我市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主要有三种组织形式:
①专业合作社或协会型
这一类主要是由种植业、农机等专业合作社以及一些协会和小型个体农药农药经营户,在农业部门的扶持下,组建专业化防治队伍,提供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占总体构成的75%左右。
②企业型
由农药经营企业购置机动喷雾器、组织专业化防治队伍(合作社),不仅为农户提供农药销售服务,同时还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点总体构成的15%左右。
③应急防治型
这类主要是应对在大范围发生的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由县植保站组建的专业机防队,主要开展对公共地带的公益性防治服务,占总体构成的10%左右。各地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服务方式上主要有三种方式:
①代防代治
占总体构成的80%左右,专业化防治组织为服务对象施药防治病虫害,收取施药服务费,一般每亩收取5~10元。农药由服务对象自行购买或由机手统一提供;专业化防治组织和服务对象之间一般无固定的服务关系。
②阶段承包
占总体构成的15%,专业化防治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承包部分或一定时段内病虫害防治任务。
③全程承包
占总体构成的5%,专业化防治组织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作物生长季节所有病虫害的防治。开展全程承包与阶段承包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均在县植保部门的指导下,统一购药、统一配药、统一时间集中施药,防治结束后由县植保部门监督进行防效评估。上述可以看出由于企业、合作社的参与,通过有偿的社会化服务方式,开展规模化和规范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的现代农业生产性技术服务,有效解决病虫综合防治技术普及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于提高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农民增收是目标
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出现,既解决了农村缺劳力、缺技术的矛盾,又提高了防治效果,防治效益,防治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确保了粮食生产安全,据2013年在余庆、凤冈、道真、习水4县实施的水稻、茶叶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全程承包和一般承包所涉及的16个镇42个村调查统计,受益农户6987户,户均受益832.08元,调动了受益农户的种田各级性,促进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摘要: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以及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更高要求,现代农业生产对植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为顺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我市近几年在推进和发展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关键词:农业发展;推进植保;专业化防治
(7)专业化统防统治是方向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较好地解决了因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生产者老龄化和女性化的突出问题,防治病虫日趋困难等方面的难题。
②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行区域统一、快速、高效、准确的防治,极大的避免了“漏治一点,危害一片”的现象出现,最大限度的减少病虫危害损失。
③推进专业化防治,可以实现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用量,降低农药残留污染。
④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出现,大大降低培训面,增强培训效果。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规范化的植保专业化组织数量较少,我市成立的230个防治组织中真正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只有38个,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2)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面不高,群众自觉参与意识不够。
(3)专业化合作社组织服务范围窄,服务内容单一,总体经济效益不高、风险大。
(4)以代防代治为主的防治组织,仅能解决劳动力缺乏的问题,无法确保实现安全、科学、合理用药,谈不上提高防治效果和防治效益,降低防治成本;机手赢利不足,服务愿望不强;不便于技术部门开展培训、指导和管理。以承包防治为主的防治组织其组织管理较为费事,收费较为困难,容易产生纠纷;机手流动性较大,增加培训难度。
(5)扶持政策有待加强。目前我市有部分县、市(区)在此项工作上力度不够,每年仅靠中央、省、市下拨的专项资金来维持工作运转,难以满足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需要,难以调动农民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
(6)抗风险能力较弱。防治组织在服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突发性的病虫害,以及农资价格变动等不确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防治成本核算,影响了承包服务收益和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
3打算和建议
(1)在支持环节上,突出发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
(2)在防治模式上,突出发展阶段承包、全程承包服务。
清洁生产概念从一提出,就已经涉及农业领域,考虑到化学肥料的清洁施用。但从总体上看,农业环境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与关注,清洁生产的重点还是放在T商业领域。事实上,无论对自然环境的破坏还是污染程度,农业都不亚于工业,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了工业。因此,将清洁生产的概念引入农业,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1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现状
2002年通过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使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有了法律依据,在这之前,我国在农业法律制度建设上没有直接提到“清洁生产”.也没有专门的农业清洁生产法规.农业清洁生产的思想只是分散在一些法律法规中。
1.1相关法律规定
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2002年修订的《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对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作了一般性的要求。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清洁生产促进法》第l1条规定:“……环境保护、农业、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有关行业或者地区的清洁生产指南和技术手册,指导实施清洁生产”:第22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应当科学地使用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无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用作肥料或用于造田。”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农业清洁生产作出明确规范。
1.2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2000年农业部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国家鼓励研制、生产和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肥料产品:第l3条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肥料产品,登记申请不予受理。2001年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27条对安全使用农药、防止污染农副产品作了规定,同时第38条对销售农药残留量超标的农副产品作了禁止性规定。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目的就是防止畜禽养殖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2002年农业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及1993年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专门对农产品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1.3相关地方性法规
2002年福建省颁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对农药、化肥、薄膜合理使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均有所涉及,还涉及农产品质量建设,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风险。此外,该条例第19条还规定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应当定点堆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利用生物和工程技术对农村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2我国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有关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梳理.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在农业清洁生产立法上已有一定进展,但还难以真正将清洁生产的要求贯彻到农业生产之中,清洁生产还难以成为农业生产的一项基本制度。
2,1农业清洁生产理念未得到完整体现
农业清洁生产的一些要求只在部分农业法律条文中有所体现,不够完整全面,清洁生产的思想理念也未能全面反映到立法当中.导致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及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首先,农业清洁生产不是单纯的环保措施,而是融环境保护于生产建设之中,兼顾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生产模式,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和对人类与环境危害最小化;其次.农业清洁生产不是仅仅指清洁的产出,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只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且还须解决农业自身产生的污染及资源的浪费,即清洁的投入和清洁的生产过程;最后,实践中对清洁生产的领导力度不够,由于立法方面存在不足,《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至今,全国还没有建立起强有力的包括农业、服务业在内的协调清洁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使清洁生产仍游离于主要经济活动之外。基本没有改变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分离的局面[21。
2.2有关农业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农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在现有立法中仅仅只是附带性的规定,多只根据需要,在立法中增加一些条文。同样的内容在相同或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中多次出现,创新的内容不多,可操作性的措施很少。而且,从整个农业立法内容和政府的工作重点来看.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还没有引起普遍重视。现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对生产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却关注不多。实际上。许多地方尤其是工业不发达地区农产品受污染的罪魁祸首不是工业“三废”。而恰恰是生产中使用的农用化学品。不重视清洁的投入、清洁的生产过程,很难保证有清洁的产出,生产出优质安全的农产品。
其次.实行农业清洁生产会导致生产经营者成本增加,只有通过采取措施,将其转化为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动,清洁生产目标才能得以顺利实现。从农业现行立法情况看.与清洁生产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则性较强,主要以引导、鼓励和支持性的法律规范为主要内容,直接行政控制和制裁性规范条文很少。《清洁生产促进法》也是一部鼓励性特征极为明显的法律,强制性、处罚性规范的缺失,使得生产经营者很难自觉将清洁生产的技术措施主动应用到生产过程之中。
2.3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经济激励机制
首先.现阶段我国对清洁生产的建设、改造项目的资金保证.以法规性的规定、政策性的鼓励和原则性的文件为多.清洁生产保证资金来源匮乏、渠道不畅、优惠不明显.农业生产经营者自身难以解决。因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关资金支持的政策和法规。
其次,现行的自然资源、水电、农药、化肥等定价过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废物最少化的动力。而且,由于受到现有的经济技术的限制,推行清洁生产可能会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就会降低。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对农业生产经营推行清洁生产的激励机制.加之很多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实施清洁生产的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获取清洁生产信息的渠道不畅.缺乏技术力量和管理力量,致使农业清洁生产推行不力。
2.4缺乏推动农业清洁生产的社会合力机制
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农业清洁生产的实行,离不开政府、社会和公众多层次、全方位的推动。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的法律措施,也有公众的积极参与。然而,由于教育、宣传境意识、环保组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限制了从社会角度推进清洁生产的能力建设,多阶层、多行业推动清洁生产的机制在我国尚未形成,主要表现为环境教育培训不足,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不高,有关环境的社会团体发展不足等。
3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制度的建议
3-1切实落实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
农业清洁生产是指既可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又可合理利用资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农业生产技术和措施。其实质是在农业生产的全过程中,通过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绿色”农用品(如绿色化肥、绿色农药、绿色地膜等),改善农业生产技术。减少农业污染物的产生,减少农业生产和产品使用、服务过程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
3.1.1明晰理念农业清洁生产贯穿两个全过程控制:(1)农业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即从整地、播种、育苗、抚育、收获的全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污染的发生;(2)农产品的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即从种子、幼苗、壮苗、果实、农产品的食用与加工各环节采取必要措施,实现污染预防和控制。
农业清洁生产包括三方面内容:(1)清洁的投入,指清洁的原料、农用设备和能源的投入,特别是清洁的能源(包括能源的清洁利用、节能技术和能源利用效率):(2)清洁的产出,主要指清洁的农产品,在食用和加工过程中不致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3)清洁的生产过程。采用清洁的生产程序、技术与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化学农用品,确保农产品具有科学的营养价值及无毒、无害。
农业清洁生产追求的两个目标:(1)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代用、二次能源利用、资源的循环利用等节能降耗和节流开源措施,实现农用资源的合理利用,延缓资源的枯竭,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2)减少农业污染的产生、迁移、转化与排放,提高农产品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与环境的相容程度,降低整个农业生产活动给人类和环境带来的风险。
3.1.2落实理念首先.要丰富和提升农业清洁生产这种创新性思想,从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高度,将农业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之中,从源头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其次,应将立法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将农业清洁生产的理念切实落实到农业立法当中.使我国农业法律体系同时也是一套反映清洁生产的法律体系,使农业清洁生产的实施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再者,要把清洁生产作为提高农业整体形象、增强农产品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来对待.从而把污染预防及治理贯穿于农业生产全过程嘲
3.2完善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
首先,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着手制定农业清洁生产的专项法律法规。必须尽快完善以农业清洁生产为核心的相关的产业鼓励政策、风险分担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金融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将政策法规作为推行农业清洁生产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并尽快建立相关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农业清浩生产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此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应从农业生产的特点出发.根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清洁生产推行计划和促进工作。通过各项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完善.为清洁生产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更好应用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其次,应由国务院组织制定并颁布有关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为加强清洁生产工作颁布有关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以此增强农业清洁生产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清洁生产立法对农业生产经营者要求分为一般性要求、自愿性规定和强制性要求等3种类型。一般性要求是指导性的.不附带法律责任,要求农业生产经营者优先考虑采用清洁生产措施.主动采用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自愿性的规定主要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采取行动实施清洁生产强制性的要求规定农业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不得使刚对环境有害的高毒、高残留投入品,不得生产加对人畜有危害的农产品,不得焚烧农作物秸秆,必须及时对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农产品的产地环境必须符合卫生标准等
3.3建立农业清洁生产经济激励机制
多样化是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的主要特点。我国的农业产业结构包括林业、养殖业、水产业和畜牧业等很多形式。受产业结构多样化、分布不平衡和政府扶持资金不充裕的影响,我国的农业标准化水平较低。尤其在养殖业方面,不仅养殖技术水平低下,而且专业技术人员十分缺乏,缺乏实质性目标引导技术创新与发展,这就使得我国的农业产业难以形成比较集中的结构,产业化经营无从谈起。
1.2农业技术方面
我国在农业科研方面的投入一直十分有限,技术创新缺乏力度。从现阶段的养殖技术发展实际来看,我国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养殖技术十分有限,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机械化、自动化发展水平低下,缺乏环境控制能力,专业养殖技术人员短缺。个体养殖农户的整体素质较差,整体经营缺乏实力,这些都成为制约养殖技术发展的影响因素,难以适应现代化农牧业发展的要求,难以生产出高品质的畜牧养殖产品。
1.3市场经营方面
受养殖技术水平低下的影响,养殖业整体结构十分分散,基本属于个体农户经营,难以形成规模,这就为实现产业化经营带来了制约因素,难以推动农业发展。养殖业缺乏龙头企业,难以产生有效的辐射带动能力。与国际市场比较,养殖产品规模化出口产量太低,养殖业产业化程度低。同时,养殖户对市场缺乏深入了解,很多时候属于盲目养殖,难以形成比较稳定的收益,承担的风险比较大,并且缺乏专业化组织能力,没有形成集中管理,主体地位缺乏明确性,缺乏市场竞争力。
2加强养殖技术提高的策略与积极作用
2.1政策上
加强养殖技术管理组织结构构建,制定养殖业发展的统一规划,出台与养殖技术建设的相关标准。从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与当地养殖业相适应的技术标准。大力倡导养殖技术人员的自主创新,进一步扩大外资引进。积极发挥先进养殖技术设备的作用,对陈旧的设备及时更新。重视从技术层面对养殖户进行指导,对现有的技术水平加强巩固与发展,熟练掌握新技术,通过养殖业产业化的发展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
2.2养殖技术上
结合我国不同种类的畜禽养殖推广相关的养殖技术,加强配套设备的建设,推进养殖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降低环境污染,采取有效的环境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应用推广产品冷藏保鲜设备。各地区应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举办养殖知识、养殖技术和职业素质等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加强监测系统完善,为提升养殖产品质量安全创造可靠的条件。
2.3经营方面
过硬的技术水平是养殖业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基础条件,也是打响地方特色品牌、促进农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一方面要加强养殖业组织化和规模化发展,更要对一些技术水平低的专业户加强养殖技术指导,克服狭隘的小农经济思想意识。强化和完善产业链建设,促进养殖专业化水平提升。加快养殖产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宽养殖产品销售渠道,转变养殖户经营方式,为实现我国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
副伤寒是由沙门氏菌引起的仔猪传染病,又称猪沙门氏菌病. 急性者为坏死性肠炎,有时发生卡他性或干酪性肺炎,给养猪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给公共卫生也带来较大的危害。
仔猪副伤寒是由沙门氏菌属引起的一种严重危害仔猪生产的传染病。临诊上多表现为败血症和肠炎,也可使怀孕母猪发生流产。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革和强化仔猪副伤寒的预防措施,可以收到明显的效果。
一、病原体
各国、各地分离的猪沙门氏菌病病原体血清型很不一致, 其中主要有猪霍乱沙门氏菌和猪伤寒沙门氏菌。 此外,鼠伤寒沙门氏菌、德尔俾沙门氏菌和肠炎沙门氏菌等也常引起本病的发生。
二、传染源
病猪和带菌猪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从粪便、尿液、乳汁以及流产的胎儿、胎衣及羊水等排出大量的病菌。本病主要经消化道感染。还可以通过或人工授精等途径发生感染。由于沙门氏菌的菌型很多,并且几乎温血动物均能受到感染,因此病菌分布面很广,能从各种途径传入猪群。
二、症状
急性型(败血型):仔猪发病初期多为急性,体温升至 41 ℃ 以上,食欲不振,精神萎靡,喜藏于垫草内农业论文,寒颤,鼻、眼有粘性分泌物,初便秘,后腹泻,排出淡黄色恶臭的稀粪,但有时不见腹泻。在鼻端、耳、颈、腹部及四肢内侧皮肤上出现紫斑,此时病猪迅速消瘦,行走不稳,呼吸困难,衰竭而死亡论文提纲怎么写。病程 3~5 天,死亡居多。
慢性型:病猪主要症状是下痢,粪便呈粥状或水样,灰白、黄绿、黄褐、灰绿或污黑色,恶臭,有时混有血.液。严重时失禁,在吃食、躺卧、起立或行走时都可出现拉稀,使尾部及整个后躯粘污,有时便秘与下痢交替进行,有的病猪还发生肺炎、咳嗽和呼吸加快,体温稍高或正常,后期食欲废绝,喜喝污水。有的病猪皮肤上出现湿疹样变化,由于长时间持续下痢,病猪日渐消瘦、衰弱,被毛粗乱无光,行走摇晃,最后衰竭而死,病程多在半个月以上,有的甚至长达 2 个月。不死的病猪生长发育停滞,成为“僵猪”。
三、病理变化
急性败血型:体表皮肤有紫红色斑,全身粘膜、浆膜有不同程度的出血斑。脾脏肿人,呈紫色,韧度增加,触之如橡皮样感觉,脾脏不软化。有的肠系膜淋巴结呈条索样肿大,切而潮红,肝、肾充血和出血农业论文,胃肠粘膜卡他性炎。
慢性型:身体消瘦,有纤维素性坏死性肠炎。在盲肠、结肠、回肠末段、粘膜上附有单个或弥漫性的灰黄色或黄褐色不易剥离的糠鼓样痴状物。肠系膜淋巴结呈索状肿大,切面灰白色或干酷样坏死。脾脏肿大,多数病例肝脏可见灰白色或灰黄色针尖、针头至粟粒大的坏死灶。有时并发感染还出现肺炎、咳嗽等症状。
四、鉴别诊断
仔猪副伤寒与猪瘟很相似,有时难以区别,两者不同之处是:猪瘟不论大小猪只均可发生,用猪瘟兔化弱毒苗免疫后则不再发生;而副伤寒只发生于 1~4 月龄仔猪,往往通过实质器官可分离到沙门氏菌。在症状及病理变化中,猪全身充血和出血较明显,全身淋巴结边缘出血似大理石样,肾、膀肤有出血点,脾脏有出血性梗塞,慢性猪瘟有钮扣状溃疡;而副伤寒则淋巴结成索状肿大,脾肿大似橡皮样,人肠肠壁增厚,出现大小不一的弥慢性溃疡。在发病后,仔猪副伤寒及时应用抗生素及磺胺治疗,能达到治愈目的;猪瘟则无法用抗生素治疗。
五、防治措施
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防止传染源传入,加强饲养管理,消除发病诱因,对水、饲料等应严格按照兽医卫生规定管理。病猪和病死猪均不可宰食,以免污染环境并引起食物中毒。 被病菌污染的场地要全面彻底地消毒。
1、免疫接种
目前使用的主要有多价副伤寒灭活菌苗和仔猪副伤寒弱毒冻干菌苗,后者以氢氧化铝作佐剂,其免疫效果优于前者。现在多用猪副伤寒弱毒冻干菌苗口服或肌肉注射。 出生后1 个月以上的哺乳健康仔猪均可使用。 本菌苗注射免疫时,有些猪只可能出现较大的反应。口服免疫时,应空腹喂苗,使每头猪均能吃到足够的菌苗, 菌苗的稀释和拌法要按规定执行,以免失效论文提纲怎么写。 如用本群或当地分离的菌株制成的自家灭活菌苗,其免疫效果更好。
2、发病后处理措施
⑴隔离病猪,及时治疗。呋喃唑酮(痢特灵)、氯霉素、磺胺类药物,均可用于治疗。无论采用何法,都必须坚持改善饲养管理及卫生条件相结合,才能收到满意效果。
⑵圈舍要定期清扫、消毒,特别是饲槽要经常刷洗干净。粪便堆积发酵后利用。
⑶根据发病当时疫情的具本情况,必要时农业论文,对假定健康猪可在饲料中加入痢特灵或抗生素饲料进行预防。
⑷死猪应深埋,切不可食用,防止人发生中毒事故。
3、药物治疗
大批发病时,最好将分离的菌株作药敏试验,以选择最有效的药物。
⑴抗菌素疗法的首选药为氯霉素,其次为土霉素和新霉素。氯霉素、土霉素每天每千克体重60~100 毫克, 或新霉素每天每千克体重10~15 毫克,分2~3 次口服,连续用药4~6 天,其后剂量减半,继续用药7 天。
1.1智慧农业特点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慧农业是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新潮流,传统农业的模式已远不能适应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农产品质量问题、农业资源不足、普遍浪费、环境污染、产品种类需求多样化等诸多问题使农业发展陷入恶性循环,而智慧农业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一条光明之路。智慧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最大的特点是以高新技术和科学管理换取对资源的最大节约,它是由信息技术支持的根据空间时间,定位、定时、定量地实施一整套现代化农业操作与管理的系统,其基本涵义是根据作物生长的土壤性状、空气温湿度、土壤水分温度、二氧化碳浓度、光照强度等调节对作物的投入,即一方面查清田地内部的土壤性状与生产力,另一方面确定农作物的生产目标,调动土壤生产力,以最少或最节省的投入达到同等收入或更高的收入,并改善环境,高效地利用各类农业资源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丰收。
1.2智慧农业系统架构
物联网智慧农业平台系统由前端数据采集系统、无线传输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数据处理系统和专家系统组成[3]。前端数据采集系统主要负责农业环境中光照、温度、湿度和土壤含水量以及视频等数据的采集和控制。无线传输系统主要将前端传感器采集到的数据,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传送到后台服务器上。远程监控系统通过在现场布置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实时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电脑或3G手机即可随时随地观察现场情况、查看现场温湿度等参数和进行远程控制调节。数据处理系统负责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和处理,为用户提供分析和决策依据。专家系统根据智慧农业领域一个或多个专家提供的知识和经验,进行推理和判断,帮助进行决策,以解决农业生产活动中遇到的各类复杂问题。
2物联网在智慧农业中的应用
物联网技术是新生事物,是多学科技术的集成。随着世界各国对物联网行业的前景看好和企业的大力投入,物联网产业正飞速的发展,并渗透进每一个行业领域。可以预见的是,越来越多的行业领域以及科技、应用会和物联网产生交叉融合,传统农业向智慧农业方向的转变也已经成为了大势所趋。
2.1物联网定义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英文名称叫“TheInternetofThings”,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体与物体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目前公认的物联网定义是通过智能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激光扫描仪、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等信息传感设备及系统和其他基于物-物通信模式(M2M)的短距无线自组织网络,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巨大智能网络[5]。物联网被公认为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物联网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全面感知、可靠传送和智能处理[6]。它是以感知为前提,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全面互联的网络,其原理和实质是在物体上植入各种微型芯片,用这些传感器获取物理世界的各种信息,再通过无线传感器网络、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交互传递,从而实现对世界的感知。
2.2物联网架构
物联网架构可分为以下三层:感知层、传输层和应用层。
2.2.1感知层
采用各种传感器,如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光照传感器、二氧化碳浓度传感器、风向传感器、风速传感器、雨量传感器等来获取作物的各类信息。其中的一项关键技术是射频自动识别,射频识别(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RFID)技术是一种利用射频通信实现的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RFID技术与互联网、通讯等技术相结合,可实现全球范围内物品跟踪与信息共享[7]。感知层是物联网识别物体、采集信息的来源。
2.2.2传输层
传输层由各种网络,包括互联网、无线传感器网络、移动通信网和云计算平台等组成,是整个物联网的中枢,负责传递和处理感知层获取的信息。其中无线传感器网络是农业领域应用较广泛的一种网络。无线传感器网络(WirelessSensorNetwork,WSN),是由监测区域内随机分布的大量种类繁多的微型传感器组成,它们通过无线通信方式迅速自行组网,对网络覆盖区域中被感知对象的动态信息进行采集、计算和处理[8]。由于可以对特定的区域进行大面积监控,单个节点成本低,使得传感器网络非常适合于农业领域的信息采集工作[9]。
2.2.3应用层
应用层是物联网和用户的接口,与行业需求相结合,实现物联网的智能应用。例如在农作物大棚或园区,利用无线传感器网络获取作物实时生长环境中的温湿度、光照强度等信息,收集每个节点的数据并进行存储和管理,实现整个监测区域的信息动态显示,并根据各类信息进行自动灌溉、施肥、喷药、调温控光等操作,对异常信息进行自动报警。
2.3物联网在智慧农业中的应用案例
对土壤水分及其变化的监测是生态、农业和水土保持等研究中的一项基础工作[10]。蔡镔等[11]针对棉花茎杆直径变化的测量参数,结合Zigbee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设计了棉花精准灌溉监控系统。该系统由无线监控网络和远程数据中心2个部分组成,给出了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开发了无线传感器网络节点,并给出了软件流程。该系统使人们随时获得棉花作物精确的需水信息,并实现精准灌溉。由于采用了无线数据传输方式,该系统解决了有线通信方式存在的难以扩展、难以升级等问题,具有低功耗、低成本、扩展灵活等优点。赵玉成等[12]针对我国农业生产活动的特点,提出在农田土壤肥力监测领域应用无线传感器网络的方案和思路,实现把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与土壤肥力监测相结合,达到提高土壤肥力的目标。将无线传感器网络应用于土壤肥力监测,可实时、动态地测定土壤中养分和肥料的含量,从而有效地指导施肥,使肥料得到更高效的利用。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农田土壤肥力信息的监测、采集与处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将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应用在土壤肥力监测,分布在农田土壤中的大量传感器节点通过无线通讯网络与汇聚节点进行信息交换,能很大程度地提高土壤肥力监测的实时性、可靠性,且实施成本较低廉,性价比高,维护简单,节点的扩展也非常容易,提高了农田作业中土壤肥力信息采集、监测的自动化程度。滕红丽等[13]提出了一种基于ZigBee无线传感网络的作物环境监测系统的设计,该系统在ZigBee协议和CC2530芯片基础上,通过对系统软硬件设计,实现了作物环境的温度、湿度、光照度、CO2浓度等参数的实时监测,为作物产量提高提供了有效保证。在农业温室环境下,温室环境测控系统可对温室内外环境进行自动检测、显示;可按不同作物的要求进行多因子综合调节与控制;还能对温室内各环境因子的数据长期存储,满足科研和生产的需要,为智能农业专家系统的开发积累丰富的资料数据。将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应用在温室环境测控系统,极大地提高了系统的实时性、可靠性,且系统开发成本较低廉,性价比高,维护简单,节点的扩展也非常容易,提高了温室环境下农作物种植环境信息采集、监测和控制的自动化程度[14]。朱伟兴等[15]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发了保育舍环境可视化调控系统,采用Zigbee无线技术将舍内各保育床及周围设备组成无线网络系统,系统依据分布于各保育床内的传感器获得的环境参数,精确调节各保育床内的小气候环境。通过WIFI无线技术将服务器与IN-TERNET无缝连接,使用户端延伸并扩展到猪舍及室内设备,实现环境与设备之间,环境与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换。该系统性能稳定,信息无线采集、环境自动调控及远程可视化调控均达到实际需求,适合保育猪舍环境智能化精准管理,可应用于自动化、智能化的牲畜养殖中。王文山等[16]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研究了果园环境信息监测系统总体结构,将系统分为数据采集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和数据管理模块三部分,研究了数据传输模块,实现了无线组网和数据的远距离传输,在山东栖霞果园的实际应用效果良好。顿文涛等[17]针对国内的食品安全问题,对构建食品安全物联网体系进行了研究,设计了一种食品安全物联网管理体系,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分别为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监管及食品追溯。利用物联网技术收集食品产业链数据、构建食品安全物联网体系,对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进行追踪监管,能有效加强食品安全。在农业资源利用方面,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北美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卫星监测来收集国家土地利用信息,然后再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处理,最终实现了大范围内的农业统筹规划管理。近年来,我国运用GIS、传感器和GPS定位相结合的技术,通过WSN与无线通信实现了对农业资源的规划管理。为了更加准确地获取农田状态信息,在作物施肥、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土壤养分监测等农田信息采集、管理,以及农业环境变化和农业污染监测等方面都使用了GPS定位技术[18]。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13亿人口.其中农业人口9亿多人,农业劳动力超过4.5亿人。“三农”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三农”问题既是困扰我们多年、但又不得不面对的世纪性问题,其影响的严重性和全局性已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三农”问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来想办法、出点子、拿措施。农村职业教育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宗旨,以培养新型农民为主要目标,以反映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科学、新技术、新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在服务“三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将为实现科技兴农、科技创新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奠定坚实的基础,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探讨农村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的新思路、新模式,使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更为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农民的发展,成为当前一个极为紧迫的课题。
一、“三农”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
加快解决“三农”难题,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途径,又是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也应相应的得到提高,而我国的农村还很落后,农民重视教育的意识还很淡薄,加之广大农村地区科教事业落后,农民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普遍较低。因此,发展农村职业教育迫在眉睫,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和基层教育工作者勇挑重担。
1.1农村职业教育对农业人才培养的贡献
受长期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的影响,农业、农村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民在某种意义上讲还是弱势群体。农民整体素质低于城市市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较短,文盲率较高。因此,需要“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业新型劳动者,即新型农民。农村职业教育,以培养适合农村经济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为目标,以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基础职业技术素质和掌握适当的专业实用技术为着眼点,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和对初中级人才的要求与成长规律,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致富带头人.为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实践表明,职业教育不仅能塑造现代的新型劳动者,培养出大批技术型、工艺型、管理型人才,而且职业学校还是科技传播的重要阵地,是推广科技成果的重要纽带。它能通过教学和多种宣传途径,把新科技传播、普及、推广到全社会,利用自己的优势搞“实验田、示范田”,建立科技辐射联系点,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形成多层次、多功能,遍及整个社会的科技推广网络,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农村职业学校已成为农业人才培养的摇篮和基地。
1.2农村职业教育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
农村职业教育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举办的一种重要教育类型,一个地区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成度决定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高低。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按照各层次人才需求的比例来培养各种不同层次的应用型人才,改变劳动力结构,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与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的协调发展。实践表明,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受教育程度高的劳动者占有很大优势.贫富的差距不仅仅因为勤劳和懒惰,而缘于知识的差距。古语说“天道酬勤”。现在还应加上“天道酬智”,因为劳动者的文化程度、知识结构、专业技能与经济效益有直接关系。因此,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对发展第三产业、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作用,是振兴区域经济的必由之路。
1.3农村职业教育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作用
农村职业教育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围绕农村产业结构变化,调整专业设置,优化课程内容,面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需要开设课程,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力推广新型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科技转化效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已探索出一些较好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2)通过推广科技项目和实用技术,服务“三农”。农村职业学校一方面围绕当地支柱产业,实施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推广农业新技术;另一方面开展对口支援活动。进行实用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送科技下乡。这极大地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了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结合教学模式改革,实行产教研结合,农村职业学校已成为农村实用新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基地。我国的农业科研。仅靠高等农业院校和科研所远不能够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它们多半远离乡村,有着诸多的不便。而农村职业学校扎根于农村,能及时了解“三农”的需要。并依靠农村职业学校的人才和资源优势,实施产、教、研结合,针对“三农”的实际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加以解决.并通过基地示范迅速推广,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
1.4农村职业教育对农民继续教育的作用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农村人口多、文化素质低,满足广大农民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的需求.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农村职业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民对学习和培训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对知识和技术的渴求将是农民群众的重要需求.因此.在满足农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构建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扮演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
二、“三农”背景下的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对策
发展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对此社会各界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同时,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在注重教育发展规律的同时.更要结合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特别是结合“三农”问题实际.才能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1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
健全的农民职业教育法规,不仅能使农民职业教育的制度自身得以稳定。还能直接或者间接的作用于政府行为和教育投入。因此,法制建设能够有力地保障农民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已颁布了《职业教育法》,但关于农民职业教育方面的专门立法还是空缺,建议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开展农民职业教育的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农民职业教育法》,作出系统的、可操作性的规定。首先是对农民职业教育的适用范围、实施机构、管理体制、农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的鼓励、奖励等具体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其次,应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力度.有效地理顺和整合职业教育的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紧密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的沟通。第三,政府要加大经费的投入,对经费来源和其他保障措施进行强制性规定,以保证农民职业教育能够全面、有效、持续地开展。
2.2明确农村职业教育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
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就是为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建设服务,为“三农”服务。只有端正了办学方向,农村职业教育才能健康稳步地发展。在现阶段,农村职业教育要明确办学方向。要突出农村职业教育的文化内涵,重点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
农业要发展,农民要致富,农村要发展,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基础。新农村的核心在于它的新文化,教育本身是文化建设的手段.农村职业教育要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继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必须突出自身的文化内涵。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快的农村地区的经验来看,文化建设的作用日益明显。因此,农村职业教育要培养和造就新型农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不仅要注意对农民生产技能的培养,更重要的是要把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所需要的文化、健康、卫生、环境保护、民主参与等知识传授给农民,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形成农民自身健康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构建农村社会主义新风尚打下坚实的基础。
2.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特色人才
农村职业教育无论是在培养人才、社会服务还是技术创新与转让,都要以市场为杠杆。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多层次、多规格、多类型人才的需要,要创新培养机制.采用多层次分流、与高校学分互相沟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机制,强化弹性、多级、灵活、高效的特色。因此,农村职业教育要充分依托行业、企业优势,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具体模式有:1)“订单式”教育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其对不同人才需求情况提出订单,学校按照用人单位提出的标准、数量进行培养,切合实际设置专业,根据岗位要求制定教学计划。设计知识和能力结构,确定培养方案,构建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2)“产教结合”培养模式。把整个学习过程分离为学习和T_作交替进行的过程。它是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应用技术人才的基本途径。(3)“校企合作”培养模式。企业和学校联合共同培养人才,企业作为学校的实习基地,接受学生实习并优先安排他们就业,学校为企业提供职工培训的场所。
2.4结合人才市场需求,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
农村职业教育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力措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脱贫致富的重要标志。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就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而一定的产业结构需要相应的人才结构和劳动力结构作为保证,一定的人才结构和劳动力结构需要相应的教育结构作为基础。职业教育应根据产业结构现状与发展趋势,设置相应的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培养各产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有文化、有技术的劳动者,从而促进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通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可使他们掌握一定的专长和技术,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加获取参与人口流动的条件和机会,顺利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流动,而且通过教育和培训的劳动力收入较高,职业也更加稳定,不至于造成转移劳动力的“回流”。因此,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职业教育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通过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通过非农业职业技能、安全常识和公民道德规范培训,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的择业、就业和创业能力,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有序转移。这是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根本保证.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
2.5开展绿色证书和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教育和培训
绿色证书制度是农村一种新型的劳动就业制度,这一制度通过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对农民就业进行技术培训.绿色证书作为一种从业资格证书,有其严格的岗位规范和质量标准。按照岗位规范进行培训,严格加强管理,保证培训质量,才能体现绿色证书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茶黄螨,又名白蜘蛛、嫩叶螨,是世界性的主要害螨之一。以前主要在茶树上危害,现已成为蔬菜特别是保护地蔬菜一种新的害虫。
茶黄螨食性杂,寄主范围广,包括多种农作物、观赏植物和野生植物等近30多科70余种。农作物中主要危害茄果类、豆类、瓜类等,特别是番茄、辣椒及茄子、马铃薯、黄瓜、萝卜、菜豆等,尤其在保护地蔬菜苗期发生严重。
形态特征及发生规律。茶黄螨身体粗小,雌螨长约0.21毫米,雄螨长约0.19厘米,肉眼难以观察识别。以雌虫螨 的个体或群体在避风的寄主植物的卷叶中、芽心、芽鳞内和叶柄的缝隙中越冬。在长江流域一年可发生20代左右,在温室条件下全年都可发生。但在冬季繁殖力较低,辣椒上一般6月份发生,危害盛期7-9月,10月份以后气温下降,虫口数量逐渐减少。茶黄螨喜温好湿,卵和幼螨对湿度要求较高,只有在相对湿度80%以上时才能发育。高温可以加速繁殖,28-30℃时4-5天便可完成一个世代农业论文,在温室中,12月 份仍能取食危害,甚至产卵。茶黄螨的传播蔓延,除靠本身爬行外,还可借助风力远距离传播。
危害症状。茶黄螨以成螨、若螨集中在蔬菜作物幼芽、嫩叶、花、幼果等处刺吸汁液,尤其喜在嫩叶背面栖息取食。受害叶片背面呈灰褐色或黄褐色,呈油质光泽或油浸状,叶片边缘向下卷曲,叶片异常增厚、变硬、变脆;受害嫩茎、嫩叶扭曲、畸形,严重时植株顶部干枯,生长点不能正常发育;受害后的花蕾,重者不能坐果、开花;果实受害后表皮木质化,有些果实甚至发生不同程度的龟裂,严重的种子裸露,失去食用价值。
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表现
(一)我国保险业整体发展迅速,农业保险却渐趋萎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总体发展迅速,但是,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却非常滞后,特别是1993年以后,农业保险出现渐趋萎缩的尴尬局面。在保费收入方面(表1),总保费收入由1992年的378.0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4318.1亿元,年均增长超过22.5%,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却由1992年的8.17亿元逐年下降到2004年的3.96亿元,年均负增长5.9%;在经营主体方面,我国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商业化保险市场已经形成,截止2005年底,共有保险公司82家,财产保险公司40家,但是,除了2004年后相继成立的数家地区性农业保险公司外,长期只有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原新疆兵团财产保险公司承办农业保险业务,势单力薄;在险种方面,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例,农业保险由原来的60多个险种下降到2004年的不到30个险种(张祖荣,2006)。相对于整个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来说,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
(二)农业风险损失日益严重,农业风险保障却日趋减少
我国是农业大国,工业化程度较低,人口城市化速度缓慢。截止到2004年底,我国农村总人口仍然超过7.5亿,接近总人口数的60%;2004年农业占GDP的比重仍高达15.2%(美国约为2%)。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据国务院新闻办2006年1月5日的消息,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042.1亿元。在自然灾害损失中农业最为严重、最为广泛,而农业承受灾害损失的能力却最为薄弱,因此,农业更为迫切地需要保险保障。但是,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灾害损失,我国农业风险保障却日趋减少,1992年农业保险赔款达8.15亿元,而2004年仅2.87亿元(表1),不到农业灾害损失的1%;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到2%(庹国柱,李军,2005)。保险保障的不足,给恢复生产与灾后重建带来极大的困难。
对于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原因,学术界多归于农业保险的商业性经营方式,即缺乏政府的支持。本文认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既有外在因素,即缺乏必要的法律、经济、行政等政策支持;更有内在因素,即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
二、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一)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
农业保险标的大都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农业风险大多来源于人类难以驾驭的大自然,如洪灾、旱灾、虫灾、疫灾等,具有风险单位大、区域性强、发生频率高、损失规模大、可保性差等特点。因此,农业保险经营有其独特的技术要求,普通财产保险经营技术难以奏效。但由于我国开办农业保险的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还非常落后。主要包括:
1.农业风险监测。农业风险监测包括农业风险的识别、度量、预测、预警以及信息统计与管理等,是农业保险经营的基础环节。科学监测农业风险不仅有利于直接控制和减少农业风险损失,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而且也是其他农业保险技术(如定价、定损、产品开发等技术)有效运用和发挥的前提与基础。我国农业风险监测技术非常落后,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例如,由于没有建立自然灾害全程动态预报警报系统,致使防灾防损变得十分被动;由于没有建立灾害损失信息的统计分析与管理系统,以致农业保险定价所要求的历史风险损失资料难以满足。农业风险监测技术落后,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形成了很大的制约。
2.农业风险区划。由于农业风险具有显著的区域性,因此,开展农业保险必须进行风险区划。风险区划是以农作物历史产量、气候条件、土壤及地形地貌、农作物种类、水利及其他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等为依据,按照区内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的原则,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业保险标的所面临的风险划分为若干不同等级的区域,目的是保证同一区域内的风险程度基本相同,使投保人的保费负担与其风险责任保持一致。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都客观存在着风险的区域性差异问题。风险区划是农业保险经营特有的重要技术之一,它不仅是科学厘定保险费率的重要前提,同时也是合理界定保险责任,减少逆选择的主要手段。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都曾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风险区划,无论是单一风险责任险还是农作物一切险,都划分了严格的风险等级,从而形成科学的费率分区。但是,风险区划是一项科技含量高、成本大的工作,我国风险区划技术非常落后,进行风险区划的实用指标体系尚未建立。目前除了山东德州对农作物单一责任险和陕西泾阳县对棉花一切险进行过风险区划外,其他地区的风险区划几近空白。
3.农业保险定价。首先,保险定价以科学的精算理论为基础。我国保险精算人才奇缺,现代精算理论及应用研究十分落后,而农业保险领域的精算技术则更为原始。其次,为使保险价格与其风险水平保持一致,农业保险定价必须以风险区划为前提,但我国尚未进行全国范围内的风险区划。再次,由于有关农作物和畜禽生产的原始记录和统计数据很不完整,长时间的、准确可靠的农作物及畜禽的损失数据资料难以搜集,耕地面积资料也很不准确,由此计算的平均保额损失率与真实的损失率偏差很大。因此,农业保险费率的厘定和应用既缺乏科学的理论基础,又缺乏必要的现实依据,带有很大程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保险费率相对较低,管理成本又高,致使农业保险连年亏损。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有关资料,我国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一直存在高风险、高赔付的特点,从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里,除了2年微利以外,其余18年都处于亏损状态,综合赔付率高达120%。
4.防灾减损。完善的防灾减损体系是有效的保险体制存在的前提——如果潜在损失过大,保险公司就不得不收取投保人难以接受或无力承担的保险费,并对承保条件加以严格限制,使保险难以成立(孙祈祥,锁凌燕,2004)。由于农业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大、覆盖面广、经济损失严重,因此,农业保险中防灾减损更为重要。农业保险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防灾减损技术的应用。我国农业防灾减损技术相对落后,主要表现在,用地管理不科学、防御工程设施落后、灾害预警预报服务体系不健全、气象卫星等高科技的应用水平低。5.定损理赔。农业保险的标的大多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在生长期内受到损害后有一定的自我恢复能力,从而使农业保险的定损变得更为复杂,尤其是农作物保险,往往需要收获时二次定损。对于特定风险保险,定损时还要从产量的损失中扣除约定风险之外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技术难度大。目前,我国不仅对灾害发生频率及强度的测定、灾害损失程度的测算等很不准确,而且没有制定统一赔偿标准,理赔中出现很大的主观性和盲目性,引发严重的道德风险。据统计,我国农作物保险中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占保险赔款的20%以上,牲畜保险中更为严重(庹国柱、李军,2005)。
6.产品开发。农业保险产品开发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出适销对路的新险种或改造老险种,以期达到合理配置农业保险资源、增加有效供给。它不仅涉及保险、精算、金融、法律等理论,还涉及栽培学、畜牧学、气象学、灾害学等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是一项综合性“知识工程”。我国在农险产品开发方面人才匮乏、技术落后,集中表现在产品数量少、质量低,产品单一,缺乏针对性,真正根据农民收入水平、风险状况设计的产品少之又少,难以满足农民的保障需求。
7.再保险。再保险作为“保险的保险”,是一种有效分散和分摊原保险公司风险损失的重要方式,它对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拓展业务领域、提高风险保障能力的风险保障能力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农业风险单位大、灾害损失关联性强,容易形成巨灾损失,保险公司难以独立承担与消化。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对再保险的依赖更为强烈(张祖荣,2006)。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再保险市场很不成熟,农业再保险尤为薄弱,无论是技术,还是能力,都远不能满足处理农业巨灾风险的需要,严重制约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仍主要采用普通财产保险技术来开发与经营,忽视了农业风险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农业保险经营技术落后,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关键因素。
(二)农业保险经营缺乏政策支持
国内外理论与实践表明,农业保险是准公共物品,带有明显的公益性,它是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农业保险的开办,不仅对于管理农业风险、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而且还发挥着保证农业再生产顺利进行和稳定国民经济的宏观作用。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政府在法律、经济、行政上给予政策支持。但由于我国一直实行以价格补贴为主的农业保护制度,发生农业灾害时由财政拨款救济灾民,而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很少。
1.法律法规建设的缺位。各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表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美国、日本、法国等农业保险发达国家都是在开办农业保险前先颁布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农业保险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但是,我国自1982年恢复农业保险业务以来,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至今没有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法律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农业保险经营一直无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缺位,极大地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这是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最根本的环境因素。
2.缺乏必要的经济支持。农业保险发达国家无一例外地给予农业保险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费用补贴以及再保险支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以直接的农业补贴和价格补贴为主的农业保护政策,发生自然灾害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救济灾民,对农业保险的投入很少。除上海等少数地区外,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仅限于免交营业税,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农业保险几乎是纯商业性保险。国内外农业保险实践证明,由于农业保险高风险、高费用、高赔付的特点,没有政府经济上的支持是不可能持续经营的(庹国柱,李车,2005)。
3.缺少必要的行政支持。开展农业保险离不开政府的行政支持。首先,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农民缺乏风险与保险意识,需要基层干部进行宣传引导;其次,农村广阔,农户分散,农业保险的展业承保、防灾防损、定损理赔等环节都离小开政府特别是乡镇、村政府的支持与协助;同时,基层干部更了解当地农民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损失情况,有利于配合保险公司防范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再次,开展农业保险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如,与防灾减损、灾害救济等有关的政府部门)、保险公司、投保农户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在这些方面支持不力,我国农业保险实践中出现很多混乱与纠纷,有的地方甚至指责农业保险为“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阻碍农民投保,或者发生灾害损失后,要求保险公司多予赔付,严重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公信力,削弱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抑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简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提高农业保险经营技术水平
1.充分利用现达的科学技术,包括气象卫星技术、通讯卫星技术、网络媒体技术等,建立农业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农业风险监测水平,夯实农业保险经营的基础。
2.根据我国气候、土壤、地形地貌等特点以及灾害发生的历史数据资料,合理划分风险区域;在严格风险区划的基础上,建立公平合理的多档次费率体系,减少逆选择。
3.借鉴国外经验,创新保险产品,特别是开发新型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区域产量指数保险等多功能高新理赔技术产品,减少道德风险,降低理赔成本。
4.健全防灾减损体系,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观念。实行积极的用地管理、建立必要的防御工程、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避免或减少灾害事故的发生;加强灾后管理,控制灾害事故蔓延,减少灾害损失;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如人工降雨、人工防雹等为防灾防损服务。
5.建立健全的再保险机制,有效分散农业风险。针对某些特殊的巨灾风险如洪灾、飓风等,建立由政府管理的巨灾基金,条件成熟时成立国家专业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农业风险转移机制,逐步完善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
(二)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而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必须实现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我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总体水平还处在初级阶段,发展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缺失的问题。本文在认真剖析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的同时,从现代金融发展理论和功能视角出发,提出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行金融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制约
(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缺乏金融扶持
从产业经济和金融经济相关联的角度来看不同的产业性质决定不同金融机构的滋生和发展…。我国目前农业的生产特点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迫切需要与此产业性质相对应的金融机构产生,农村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要素的缺失,恰恰是农村金融机构缺失的充分体现。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创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从现行农村金融机构来看,其市场定位虽然是为“三农”服务的,但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服务方式上很难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更不用说需要大量资金支撑的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发展。同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一直处于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后调整了其发展战略,在县域及农村的分支机构向中心城市收缩,信贷业务向大中城市倾斜。据统计,4家国有商业银行从1998年开始至今,共撤并3.1万个县及县以下机构,上收了贷款权限,县域网点功能萎缩。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融资特别是直接融资制度缺失
尽管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农村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很小,间接融资仍然占主导地位。一是股权融资渠道狭窄,占比较低。我国较严厉的企业股票上市条件,只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上市有利,导致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严重不对称。据有关部门统计,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人增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上市的仅有10%,绝大多数国家龙头企业资金供给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二是债务融资渠道单一。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严重滞后的情况下,长期以来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农村企业,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是债务融资,而债务融资的90%以上来源于银行。在不能获取信贷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农村中小企业就不得不以非正规金融形式融资,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影响了其发展。
(三)农村金融利率市场改革缓慢,致使大量信贷资金从农村流出
农村经济因受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影晌,生产效果和经营效益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和难估测性;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出现的众多中小企业,分布广泛,监测、管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金融机构投到农村的信贷资金,必须获得与其风险监管相对应的回报,但是由于我国利率市场改革步伐缓慢,国家对利率的控制较严,投向农村的信贷利率,不能覆盖整个风险,不仅国有商业银行不愿发放贷款,而且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也经常出现非农化的现象。据统计,从2000年至200年9年间我国农村资金金融系统外流量累计高达27344亿元,且每年呈递增趋势。
(四)金融中介组织不到位,使众多中小企业缺少担保服务
我国银行业的改革,不但使金融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日常经营管理也更加严格、规范和有序。源于民间资本兴建起来的农业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加之县域范围内基本没有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或者租赁公司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在急需信贷资金支持时,由于没有相应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担保服务,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自身力量来发展,丧失了很多发展机会,企业在缓慢发展中求增长求生存,很难取得规模效益。
(五)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与抵押担保制度的矛盾,使农业企业有资产而无法抵押
厂房抵押是当前银行信贷通用的一种担保形式,也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大多数农业企业建在乡镇或村组,厂房用地多是集体用地、宅基用地,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法律上的模糊,造成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很难确定,这种房屋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在抵押上的错位,已成为众多农业企业难融资、金融机构难变现、担保机构难担保的“死结”。
(六)民间融资长期得不到政府的承认与支持,削弱了民间资金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民间借贷自古有之,特别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更是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民间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同时农业企业的兴起和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在银行信贷资金缺位的情况下,民间借贷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通过民间借贷的融资高达8000亿元至14000亿元。民间借贷虽然有发展的必然性,也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在历次金融改革中都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地位得不到认可、发展得不到支持,致使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有资金的不能发放、需求资金的又得不到资金”的困境。
(七)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农业企业信用等级普遍较低
我国金融机构的征信工作不完善,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还不普及,不用说是在农村,就是在城市对贷款客户的认定也有困难。由于广大农村地区征信工作开展得较晚,对贷款客户资料的收集存在不少困难,目前农村的各类企业法人和农民的信用档案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而少有的中介机构服务又不规范,信息经常失真,使得农村企业信用等级普遍不高,难以得到银行的支持。再加上当前农村逃废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律“白条”增多,金融胜诉案件执行不到位,兑现的资金甚至不足以弥补维权的成本开支,使得银行在涉农贷款的发放上更加谨小慎微,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八)统一的金融监管制度,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效能
农村金融天然具有较高风险,其服务对象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业)、弱势群体(农民)、弱势区域(农村)。在当前我国尚未全面建立农业保险体系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更高于其他商业银行,但是金融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指标和进行日常监管工作时,大多数还是实行统一的监管制度和办法,没有考虑农业经营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的行业特征,区别情况,分类对待。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根据农业产业化的特点和金融需求,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
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各种需求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因此,在构建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时,应从功能视角出发,以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为标准,逐步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小企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借贷组织等多种形式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效率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要把在县域经营的重点放在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业产业化发展上,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信贷产品种类,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方式,扩大金融服务领域,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二)扩大直接融资渠道,培育农村资本市场
由于种种原因,中国资本市场发育较晚,农业运用资本市场又更为滞后。农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是一个资金大量投入的过程,也是一个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的过程。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必须依靠资本市场、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一是深化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组建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制运作;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国家龙头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证券市场上为涉农公司融资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三)加快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解决农村信贷资金外流问题
风险不同,要求的收益也不同,这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农村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分散、小额、风险状况各异的众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客观上要求农村金融机构有足够的利率自对不同的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从而减少风险、增加收益。金融市场利率放开后,农村地区资金价格一般会呈现出较高的水平,不仅能有效地动员农村地区的资源、调动农村居民进行货币积累的积极性,而且能够极大地吸引非农资金流人、扩大资金供应。同时,资金将会更为有效地使用,从质和量两个方面保证农业产业化投资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为农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
国外经验证明,中小企业因受自身条件限制达不到银行贷款所规定的条件时,完善的金融中介服务便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有效途径。因此,应由政府出面或者出政策,成立各种类型的担保公司,为产品有订单、经营有效益的中小农业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同时积极推动民营资本参与组建担保公司,拓宽担保公司资本金的来源;发展信托业务,通过为农业企业发行各种信托产品筹集发展生产所需资金;大力兴办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金融租赁业务,为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租赁服务。
(五)创新农地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贷款抵押难问题
修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将宅基地归农民所有,扩大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使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农业企业真正享有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含抵押)在内的土地经营权。建立农地使用权登记管理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农地的流转,将农地使用权这种固定的财产价值变成流动性较高的价值,优化资源配置,扩充农地贷款资金来源。
(六)放开民间借贷,尽快出台《贷款人条例》,为农业产业化多渠道融资开辟合法的途径
实践证明,一个经济体健康持续的发展,应该是以民问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特别是在当前,不经过银行体系的实体经济投资活动,还有助于减少货币创造。因此,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顺应经济发展要求,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与规范,尽快制定《贷款人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民间融资应有的地位,明确其性质、活动范围、运作方式和借贷原则等,建立长效管理和监测机制,适时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为民间融资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信贷资金不足的作用,为县域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服务。
(七)加快农村征信工作进程,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实现经济与金融互动发展的根本所在。因此,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等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他们对征信工作的认识,促使其逐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规章制度,提高与银行打交道的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规范对农户、农业中小企业信用评定的管理工作,提高其信用等级,促进农业产业化金融信用环境长效机制的建设。
(八)创新监管制度和模式,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监管
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弱质性,决定了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不能同商业银行一样,应给予其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优惠政策。除了在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比等方面实行差别监管外,还应在市场准人、资金拆借市场、投资保险、中间业务发展等各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壮大农村金融机构实力,从而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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