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1 16: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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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始终把统计数据的准确与及时纳入年终目标考评,认真按照《统计法》和市、县统计局的规定,把提高数据质量作为工作重心,严把数据质量关,坚决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案件登记卡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今年,我院在制定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时,将统计工作纳入目标考评范围,与奖惩考挂钩,以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调动了各业务部门报送统计案卡的积极性,促使部门负责人对案卡准确度的把关。我院统计员对业务部门上报的案卡严格审核,检查案卡与报表是否相符,如发现表卡不一,或案卡填报内容不全,立即会同业务部门内勤纠正。同时,加强对本院统计报表填报的指导,提高统计报表的准确性。
三、加强统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9月中旬,对我院统计人员和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有针对性地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在每月做统计报告时,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电话联系,在指出问题时,耐心讲解出现问题的原因,指导统计人员准确填报数据。
四、强化统计职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切实有效的发挥检察统计职能作用,为检察工作服好务。一是开展统计分析。二是建立每月统计数据对比分析制度。办公室每月将今年检察业务数据与上年同期作出对比,再将情况报院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在完成上级院下达的专项统计核查的基础上,自行开展统计核查工作。四是将统计工作与检察业务有机结合,全年向各业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80余份,向政法委、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提供统计数据10余份,发挥了检察统计职能作用。
(一)明确认识,精心组织自查自纠。城乡建设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和房地产政策决策的正确性。为此,我处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城乡建设统计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专门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夏辉任组长,张治国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通过自查自纠,各部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领导干涉、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等违规现象,
(二)专人专岗,建立健全统计队伍。针对我处负责的房地产相关数据统计,在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等岗位均设立专门岗位,并配备专业统计人员,同时要求各县区也相应配备专职人员,从而保证建设统计工作快捷、高效、顺利开展,上报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科学。
(三)加强培训,提高统计水平。为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办公效率,实现快速、准确数据汇总和分析,熟悉准确地运用专业统计软件,我处分别于年初对80余家房地产企业和20余家物业企业就《江苏省建设领域经济运行统计报表》系统中涉及相关行业统计报表内容进行培训。
二、存在问题
我们在数据统计中能够完善统计制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监控统计的各个环节,保证统计工作有序开展。但在平时的工作也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上报资料、数据、信息时有漏报、迟报情况,影响了统计的时效性;二是由于企业内部人员结构原因,统计工作人员时有更换且大多是半路出家,缺少必要和正规的专业技术培训与辅导,不可避免的对统计情况的准确性有一些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从严要求,从细微处做起,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曰常统计工作中统计口径、统计方法、统计业务知识等方面存在问题,不定期地举办培训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首先对2020年度“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整理创建单位申报资料及创建活动相关照片归档。其次,拟定2021年“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计划,下发《关于申报2021年度**节约型机关(单位)的通知》,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第三,对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机关等35个创建达标的部门单位和2021年度检察院等35个申报创建单位予以了公示。
2、认真做好省“十三五”节能考核迎查工作。通过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系统,对十三五期间全县各项能耗进行了数据分析,为制定“十四五”节能目标提供依据和基数。同时,根据《“十三五”各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表》要求准备备查资料,将我县“十三五”期间所做的各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及成果汇集成册。将这五年期间所记录的工作照片及成果按年度或考核项目分门别类的做好记录,整理归档入册,为汇报材料做好强有力的支撑。考核结束后,对省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和不足立即分析原因,做出整改情况汇报。
3、做出总结,加强沟通交流。对“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跟市局及周边兄弟区县对“十三五”期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汇报和交流。根据省局“关于请提供‘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估有关资料的通知”要求,为市局尽力搜集能提供的各种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扫描件。
4、开展全县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党政机关食堂摸底调查的通知》,对全县31处(其中县本级11处,乡镇街道20处)党政机关食堂的名称、地点、提供餐次、就餐人数、预测就餐人数方式、餐厨垃圾量及处理方式、建立餐厨垃圾台账、利用食材边角料、提供小份饭菜、提供打包服务、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设置监督岗、管理方式、管理部门等信息进行了摸底统计。
5、抓好常规性工作的落实。一是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季报统计工作。组织全县166个公共机构对国管局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进行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节能数据填报工作,并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逻辑性,为年底完成上级制定的“双控”节能目标打好基础。二是“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期间制作宣传图片在办公楼大厅进行了节水宣传。三是整理了本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四是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方面的进行梳理总结。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我县第三、四季度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确保在数据真实、准确、上报率达100%的基础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双控”节能目标任务。
2、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节能宣传周时间改为8月份,我们将紧紧围绕今年的节能主题,把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作为宣传重点,遵循公众参与度高、社会影响面广、与媒体紧密结合、活动集中紧凑等原则,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
3、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办公群等多种平台,通过分类标示、宣传标语、多媒体宣教等多种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倡导绿色办公,号召干部职工以实际行动投身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
脚踏实地,立足本职勤勉工作——我深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干警、公诉人员,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此在工作过程中我通过多看、多问、多想,做到勤请示、勤汇报,认真听取领导的指导意见并及时贯彻执行,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得到了快速的锻炼。在日常的案件登记、案卷归档,法律文书的办理、报表的填录工作上我都做到认真负责、不敢有一丝懈怠。同时我通过“勤练、多写”努力提高写作水平,完成了新刑诉法修改后调研材料上报工作和各项工作总结材料等的撰写,最后逐步通过科室业务讨论会议、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人论辩赛、开观摩庭等活动,更深入的接触法律实务与实践,公诉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敢于担当,勇挑重担——进入公诉科以来,我除了接手内勤事务外还承办了少量的公诉刑事案件,在审查过程中我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对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和纠正,我承办的吕欢欢盗窃电动车一案在审查过程中我发现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未将被盗的电动车的物价鉴定送达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侵害当事人权利的应当告知诉讼权利而未告知的情形,而法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将对被告人的考察材料未经法庭质证即在判决书中采用为判决适用缓刑的证据,属于程序违法,于是我分别针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违法行为发出两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工作中我把这些事务性工作、具体工作、看似平常的工作和崇高的使命联系在一起,勇做检察机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破解难题的尖兵和先锋。
1、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年,中心区工程建设总体情况较好。一批在建工程进展顺利,目前中心区建设项目主要有公共建筑、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三大块。正在建设的工程有市行政管理中心、公安指挥中心、国税大楼、报业大楼和质监大楼等一批办公建筑项目;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中心等一批公共配套项目;三环路、二环路和晨曦路等一批道路工程;绿化工程中心公园。其中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主体结构于去年1月16日结顶。市民活动中心主体结构结顶于今年9月13日。行政管理中心主楼:年初以来进行内部砌体、安装的施工及配套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空调、暖通、建筑智能化(一期)的招标工作已全面完成。室内装修设计已完成。附楼东区:会议中心主体结构已完成总量的100%(钢构除外);后勤服务中心主体结构已完成。市民活动中心:现已完成电梯、空调、钢结构、智能、建筑外装饰等所有专项配套招标,现正在进行水、电、暖、钢结构的安装及室内粗装饰工作,同时在进行外墙装饰的准备进场工作。三环路:上半年已基本完成3km道路的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的铺装及人行道板的铺装,其中第二标段(约1.3km)道路已通过竣工验收;已基本完成3KM道路的绿化种植;电力、通讯等管道配套工程已基本完成。后所段7#桥已完成桩基施工。晨曦路:I标排水工程、矿渣填筑大部分完成;110kv高压线迁移完成;一号桥下部结构、梁板现浇等完成;二号桥桥台处理完成。II标:路基提前原计划一个月全线进入预压期,现观测路基沉降速率,以便控制路面的施工日期。中心公园:西区正在进行中心湖面水体形态的改造,区域形状、水体形态已形成;现已进入绿化种植、景观造型等施工。另外,环河景观已进入方案设计,金溪路、银溪路已完成了施工图设计,一批项目的前期工作有序进行。
质监大楼主体工程、公安指挥中心、公共卫生中心、报业大楼和国税大楼等工程主体结构已全面结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五星级酒店正在施工建设。
除以上工程正在建设之外,人民医院、外国语学校、电讯大楼、检察院和法院大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人才大厦、康居工程等工程已经启动。其他一大批工程正在做前期工作。
2、认真做好区内规划的完善,按法律、法规抓好项目报批工作的落实
认真做好中心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完善和实施,协助落实各村的安置用地工作,在承诺日内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批和建筑方案设计会审、内审及批复工作。
3、积极做好项目工程的前期工作
认真完成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核查。大力支持中心区范围内其他工程建设,并做好相关的统计工作。
4、严格按法律、法规认真抓好区内的征地、土地申报、政策处理和工作的落实
认真做好土地预审和农转用工作,及时协助市土地局对中心区范围内的东山南村回扣田、市中心幼儿园、康居工程和三环路四个项目,103亩土地的农转用工作。积极协助市土地局和业主项目供地资料的汇总,完成好征地和征地后续工作,做好中心区范围内五个市重点工程的前期政策处理工作,并协助处理好其他工程的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建立起“依法、有序、文明、理性”的秩序,做到群众有,及时研究对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共处理来信来访12件,已落实答复和处理无意见的11件,有1件正在调处。
5、招商引资工作稳步进行
中心区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战场,任务繁重,我们正在不断努力创新思路,制定好招商引资计划,做好招商引资项目选址、规划及相关政策处理工作,做好对外招商宣传及引资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
招商引资项目五星级酒店、维多利亚花园已完成设计即将开工建设。推出了商业步行街、大型超市等,争取确保今年的招商引资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还推出了滨海片区大型居住4区的出让。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前期工作,努力加快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功能
但招商引资任务完成不到位,原因是投资项目规模小,且乐清地处偏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征地后续工作是影响工程建设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因村内部矛盾突出或是农民由于切身利益等各种原因阻挠工程建设,村民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的现象非常严重,以上这些因素都给工程建设带来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和社会的稳定。
2、村留用地容积率要求过高已经成为影响规划执行的一个主要矛盾。各村不顾规划要求普遍要求提高容积率,不然就对涉及到该村的工作十分不配合,这给规划的严格实施带来一定难度,同时给建设的进度也带来一定的问题。
3、全面完成供地任务难度较大。除道路、绿化项目供地进展比较顺利外,公建项目、出让用地、村计划留用地的供地受各方面情况限制,在短时间内全面完成供地难度较大,不是通过努力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公建项目已由市发改局牵头,出让土地未出让前不算供地。出让地块绝大部分集中在滨海片区,且比较偏远。留用地是村里报不上来,报上来后都要求容积率方面这样、那样的问题。如果予以调整,就对规划有所修改,不予调整,长期拖着批不了,有的上访,有的阻挡工程建设。留用地审批慢,关键原因在村里。
三、**年工作思路
**年,中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强势推进中心区建设,尽快构筑新区雏形。
二七年九月十三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9月17日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民政局重庆市灾民倒房重建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7〕23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遭受了特大暴雨洪灾和地质灾害的侵袭,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灾区房屋倒塌数量多,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7〕100号)精神,为切实抓好今年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制订的《重庆市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重庆市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今年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确保明年春节前倒房灾民搬入新居过新年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订全市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灾区各级政府要把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建立分层级的灾民倒房重建组织体系,全力以赴抓责任落实,促建房进度,保工程质量。
(一)区县(自治县)成立领导小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成立以分管区县长为第一责任人,民政、规划、国土、建设、交通、财政、税务、环保、救灾、水务、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参与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及重大问题的解决。要建立属地管理、政府主责、民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各负其责,共同配合,齐心协力抓好灾民倒房重建工作。
(二)乡镇成立工作班子。乡镇(街道)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倒房重建责任人的工作班子,负责灾民倒房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税费减免落实和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协助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抓好选点、规划、评审、环境及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建房招投标的组织、建房进度督促监管、竣工质量验收等有关工作。
(三)村组成立议事组织。有灾民倒房重建任务的村要成立以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主导,村组长、灾民或灾民推选代表参加的议事决策班子,负责参与灾民新村建设规划的评审、房屋样式的选择、建设方式的选择、工程招投标选定、房屋的分配、资金的筹集和支出监管等工作。
二、操作流程
在实施《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八步流程》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准确核实对象,制订工作计划
1.对象的确认。各地在核实确认因灾倒房对象时应把握三点,即:(1)房屋全倒塌的;(2)房屋主体已倒或严重损毁,不能居住的;(3)处于滑坡、危岩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已确定必须全部搬迁的。
2.核实确认程序:(1)灾民提出需恢复重建申请;(2)乡镇、村组干部入户实地察看;(3)经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并张榜公布后,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定予以确认;(4)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倒房户进行登记造册,统计上报。
3.制订实施计划。各区县(自治县)要根据确认的灾民倒房重建对象情况编制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明确恢复重建的规模、建房地点、建房方式、资金筹集、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
(二)科学选址定点,精心规划设计
1.选址定点。无论是集中建房还是灾民自主分散建房的选址定点,一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减灾防灾方针,选址要避开灾害易发区、灾害隐患点,确保达到设防标准,坚决避免受灾房屋倒了建、遇灾再倒的恶性循环。二是要对选址进行地质勘测评估,各区县(自治县)要组织国土、规划部门对灾民倒房重建点进行地质勘测,并邀请专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地质评估,确保新建房屋的安全。三是集中建房的选址要坚持“四个结合”,即集中建房点不论规模大小,选址都应与减灾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五保家园建设相结合,整体提高民房的防灾抗灾能力。四是分户建房的选址,要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灾民生产生活便利需求。五是凡异地选址重建的灾民户,必须按规定退回原宅基地。
2.规划设计。无论是集中建房还是灾民自主分散建房的规划设计,一是要明确规划设计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应结合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需求、文化习惯,充分考虑建设规模和风格样式,由规划设计单位抽调优秀的设计人员对灾民倒房重建进行精心设计,尽快提供可供灾民选择的多套房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二是要明确规划设计防灾要求。灾民倒房重建的规划设计,尤其是集中建房规划设计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充分考虑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环境及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做到既方便灾民生产生活,又提高灾害抗御能力。三是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各区县(自治县)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多套设计方案,应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及灾民代表进行评审,经评审认可的方案,方可提供给灾民自主或民主选择。
(三)落实优惠政策,合理确定补助
1.税费减免:有关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税费减免政策,按照市政府渝府发〔2007〕100号文件执行。
2.建房补助:各地要根据审核确定的灾民损失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无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同的救助金额,坚决防止平均分配。一是对自主分散建房的,救助金必须发放到户,不得截留。二是对集中建房的,可以对交通、供水、供电及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助,还可通过社会捐赠给予一定的援助,其余建设资金由受灾户自行承担。
3.金融信贷扶持:(1)金融部门对恢复重建贷款执行优惠利息;(2)保险部门要加快灾后理赔进度。
灾民倒房重建应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受灾户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代办承诺服务的工作要求,代倒房重建户办理落实。办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区县(自治县)灾民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
(四)严格工程监管,抓好验收总结。一是加强房屋建设质量监督。对集中建房点要实行工程监理制或工程巡查制,要确定专门的技术管理人员,对整个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对灾民自主分散建房的,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巡回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确保质量安全。二是严格项目验收,尤其是灾民新村建设点,各级政府要按照工程建设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分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完工入住前,应组织灾民对住房修建满意度进行评估。三是做好工作总结。灾民倒房重建工作完成后,各地要认真总结,报告市政府,抄送市民政局。
三、强化基础工作
(一)抓好统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要将灾民住房重建户及灾民新村建设点登记造册,按照市民政局渝民发〔2007〕124号文件规定逐级上报,并实行建成一户、销号一户的“登记销号制”。各区县(自治县)从9月份起到明年春节前止,每月5日前必须上报建房工作进度,市民政局要严格检查考核,确保灾民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二)抓好资料收集整理。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对灾民倒房重建的有关资料要认真收集,对建房工作的文件、资料,受灾户的补助资金、税费减免、投工投劳等情况进行整理,要建立灾民住房重建登记卡,并附新、旧住房对比照片,实行一户一卡。恢复重建过程中,要注意摄制有关工作影像资料,全面反映住房重建情况。
(三)抓好捐赠款物使用通报。各区县(自治县)用于灾民住房重建的捐赠资金和物资,应逐一向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信函通报,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灾民住房建成后,要设立明显标志,注明资金来源、建房的有关情况,以示纪念。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资金管理。灾民住房重建资金的筹措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社会予以扶持”的方针,实行政府补一点、社会捐赠募一点、邻里互助帮一点、灾民自筹解决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一是救助款物分配坚持“一个口子”下达。市级安排的灾民倒房重建专项资金、市级慈善组织转赠的捐助资金以及区县(自治县)安排的救助资金应统筹分配,“一个口子”下达。二是严格执行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的落实必须经过“灾民个人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坚持做到公开救助程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救助标准、公开救助金额,接受行政、审计、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彻底杜绝挤占、挪用和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在灾民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的支付过程中,可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段、分期预拨,完工结算,确保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