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4-07 14: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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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XX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③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xx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XX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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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范围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底,我乡共有紫菜生产企业10家;仓储企业4家;生产加工企业2家;建筑企业1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我乡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我乡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为:紫菜加工企业、仓储企业、烟花、零售网点等监管监察。

1、紫菜生产企业10家;

2、仓储企业4家;

3、生产加工企业2家;

4、建筑企业1家。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一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上述生产企业每家全年检查3次;烟花、零售网点全年抽查不低于20家(次)。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五、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所制定并经乡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乡政府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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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农业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以法治农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初具规模,在农资打假、毒鼠强和高毒高残留农药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维护农业生产秩序和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实践证明,实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利于提高农业执法的整体实力和效率;有利于增强农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实现执法人员专职化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

但就目前运行的情况看,仍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分散,权责不明确,管理体制不顺,形成不了合力;二是农业行政执法面向广大农村、面向城乡市场,牵涉面广,执法难度大;三是工作经费短缺,条件差、执法装备落后,制约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对农业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义重大。

二、进一步明确农业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为主线,整合执法资源,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合力,完善配套制度,推进综合执法,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在全市建立起职能集中,管理规范,层级协调,上下一致,运转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形成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专业执法队伍,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农业执法范围和主要职责

(一)执法主体: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执法范围:凡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业务管理机构为执法主体的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均属农业执法范围。主要是: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管理、生物菌菌种管理、农业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营管理、基本农田保护等。

《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执法机构继续承担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

(三)职能划分:

1、市级和各县(市)区成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大)队是专职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代表农业局在各自辖区范围内行使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对外行使法律、法规有关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所有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

2、下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业环境保护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行政监督检查权。

3、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农资经营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统一由局属法规科作出。

(四)职责划分:

1、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应诉,审查执法大队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2、执法支队负责本局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行为,指导各县(市)区执法大队的执法工作及队伍建设,查处跨县或县、区执法大队移送需由市执法支队查处的案件,以及案情复杂、敏感性强、涉案金额重大的案件。各县(市)区执法大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3、种子管理站负责履行农作物种子行业管理和市场的监管职责。

4、植保植检站负责履行农药市场的监管职责、植物检疫。

5、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履行肥料市场的监管职责。

6、农业环境保护站负责履行农业环境保护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职责。

7、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负责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职能。

四、加快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

(一)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制订和下达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执法方案,组织指挥农业执法联合行动、集中行动和专项行动。阶段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和方案,统一由综合执法机构拟定,报局领导批准后实施。各站在自 己的业务范围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动开展工作,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各职能站可以独立进行检查,也可由执法支队协调有关职能站统一进行检查,涉及到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统一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和实施,行政处罚文书档案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理保存。各单位要在农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上下统一,形成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合力。

(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站农业执法人员大多为农业科技干部,对农业法律法规了解不多,执法技能不高,必须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及执法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一是组织参加市级各种法制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通过考核,领取由云南省法制办核发的《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或由法规科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农业行政执法办案技能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实际办案水平;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四是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案卷评查,从案例案卷中吸取经验,达到边办案边学习边提高的目的;五是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三)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农业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既要勇于执法,又要依法办事,不违法,不越权,克服和纠正执法中的随意性。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严格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执法文书统一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程序规定,遵守行政执法行为成立要件的必经程序。案件受理、审查、传询、通知、调查取证、作出处理决定、告知、执行等程序要严格依法办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农业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农资生产经营活动,凡有参与和从事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的不得参与农业执法。

(五)坚持制度,严格罚没款收支管理。坚决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的财经管理制度。执法过程中的罚没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挪用或支配罚没款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完善制度,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市农业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七项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违法行为立案申报、行政处罚、执法统计制度、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形成办案制度、办案程序、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使全市的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轨道。

五、加强领导,保障农业执法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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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以十精神为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积极做好安监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

二、加强领导,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保障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和事项,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把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和风险评估作为重点,全面规范,防止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三、完善学法制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完善安监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法培训,高度重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考核、考试纳入年度考评和晋升考核。要重点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定期轮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考试。

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领导班子要开展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明确集中学法的时间和内容,保证学法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要重点学习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系统学习安监法律法规,进一步培养安监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要建立学法制度,学习与即将提交会议进行审议的议题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应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重点内容。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促进审查工作的规范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纠错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制度,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加强备案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经清理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理顺安监部门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市政府做好全区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清理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对清理调整后的审批项目及时修改、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审批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巩固流程优化成果。

(二)继续做好扩权强县相关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审核公布调整的扩权强县下放事项,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配合协调解决扩权过程中的相关具体问题,确保扩权事项落实到位,有序交接。

六、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执法。安监行政执法主体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本部门安监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规范执法内容,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实行行政执法告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听证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的文书和案卷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程序,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升行政处罚公信力。

(三)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县(市、区)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个案监督,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局工作运行机制,明确机构职能、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提升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积极利用科技手段,促使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健全规范。认真总结、推广各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推动各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七、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强化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投诉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行政执法监察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案卷评查工作,严格实行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的规定,严禁以罚代刑,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正当,文明、公正、规范执法。

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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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公文会议、对外联络、安全保密等工作;

3、负责全局的后勤保障和车辆使用管理等;

4、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和公益事业等事务;

综合科

1、研究制定综合计划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环境统计工作;

3、承担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各街道办事处、镇和相关委办局的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开展绿色社、安静居住示范小和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等的创建工作;

5、协调、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法制科

负责全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管理。

1、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执法文书、表格等;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核、编制文书,执行、应诉,以及结案归档等;

3、负责全局普法宣传及执法人员培训。

开发保护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查、审核、审批;

3、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4、组织编制我及重点域生态保护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等,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自然资源开发、矿复垦、生态恢复整治、荒漠化防治等活动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污染治理科

1、负责拟定水、大气、噪声、固废等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并组织落实各部门年度污染源限期治理任务;

2、负责协调落实市、两级政府下达的燃煤采暖锅炉拆除并入热网及联片供暖,降低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任务;

3、负责组织和实施烟尘控制、噪声达标建设计划;

4、负责全大气、废水、噪声等各类污染源的统计和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汇总和上报;

5、健全污染源管理档案。

宣教中心

1、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拟定环境保护社会宣传和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保护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

4、组织各类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讲座;

5、深入辖学校、社、单位组织开展群众性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公益性活动。

监测站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2、负责制定全环境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各类污染源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

4、负责全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及噪声、固废等各类污染源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5、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监测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

6、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各类监测任务,准确上报监测结果报告和报表;

7、开展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

8、承担科研课题的有关监测工作。

监察大队

1、依法对辖内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环境污染防治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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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征订“六五”普法宣传资料。结合交通普法重点内容,组织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交通运输各企事业单位及时征订《法制报》等报刊。

3、大力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在制定普法宣传计划的基础上,建立普法工作组织网络,做到个个肩上有责任,人人都是普法员,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断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4、积极营造“六五”普法氛围。广泛开展“六五”普法“学习日”、“学习周”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六五”普法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组织“六五”普法知识竞赛和论文评比活动,总结“六五”普法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找出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改进,大力营造推进“六五”普法的浓厚氛围,在交通运输系统掀起“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热潮。

二、总体要求

1、端正执法理念,全面树立执法为民的崭新形象;

2、理顺执法关系,加快建立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3、夯实执法基础,大力提升执法形象和执法工作质量;

4、突出队伍建设,全面推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规范执法行为;

5、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激励、约束机制;

6、加强组织领导,共同营造交通行政执法的良好环境。

7、围绕交通法规,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三、目标任务

1、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在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中,围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把传授法律知识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合法权益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培养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法律信仰,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提高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2、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把“六五”普法贯穿于全年工作目标之中,突出对“六五”普法基础知识的宣传,确保“六五”普法知晓率达到创建全省法治合格县(市)的要求。

3、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述法活动,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年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推行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安考核制度,认真开展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雉水在线”学法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同时,要重点抓好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对公务员、所属交通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全体执法人员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确保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60课时,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要重点突出执法规范化的培训教育和观念的养成。

4、提升交通执法队伍素质。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交通工作。在全行业多层次特别是在执法队伍中深入持久开展文明执法大讨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人性化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体现处罚相当,减少和控制裁量范围,取消执法人员现场裁量权;积极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着力提高交通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要通过多途径多举措,切实解决交通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片面执法、执法不到位、执法越位、执法不规范以及粗暴执法等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及时制止、纠正、惩处各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同时要在行政管理相对人中大力倡导遵纪守法为荣,违法违规可耻的风尚,激励、鞭策行政管理相对人守法、诚信,逐步形成以行政管理相对人自律为主导的交通文明执法管理环境。

5、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9’国际反腐败日,运管处、综合所、公路站、海事处、航道站等单位要认真开展“法制学校”、“雉水讲坛”、“公民法治驿站”、“普法邮路通万家”、“送法进工地、进企业”等活动,及时在法治、法治在线、法治建设等媒体栏目中宣传交通法规,同时要以“法治文化创新年”为契机,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系统的流动宣传资源优势,通过组织开展法治论文征集、普法先进典型、法制文艺调演、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展、法制灯谜、征集法制文化标语、短信、漫画等活动,掀起交通法治文化建设的新,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接受法治交通文化的熏陶,营造一种“出门见法、娱乐学法、遇事想法、保障有法”的浓厚法治交通建设氛围。

四、具体要求

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职工都是“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普及对象,其中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是重点对象。

1、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反商业贿赂、严惩经济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重点普法教材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一书以及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学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运用权力、依法制约权力的意识,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带头学法、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2、机关公务员要重点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机构和公务员法律制度的有关知识,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重点普法教材是《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一书以及《民诉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学法,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牢固树立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法规与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的行政执法的法律知识。重点普法教材是《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一书,通过学法,深刻领会依法行政的实质和要求,着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要严格按照《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这本教材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4、交通从业人员要学习国家有关基本法、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涉及职工权益保护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知识,学习现行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与所从事的业务相近的法律知识。重点普法教材是《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读本》一书,通过学法,要紧紧围绕行业管理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的水平与能力。

五、工作安排

2013年度“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计划。1-3月份。做好宣传发动、教材征订工作,制定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4-11月份。依据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全面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份。按照“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年终考核、验收,并进行评比表彰。

六、具体措施

(一)落实学法制度

在“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和坚持好以下制度:

1.坚持机关公务员和各单位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要结合普法重点内容、工作实际需要和新法出台,制定法制讲座计划。原则上机关公务员每年应安排一次讲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理论中心组安排学法一年不少于四次。对学习情况要进行检查考试,检查考试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依据。

2.坚持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制度。局每年将集中举办1期法律法规培训班。主要培训各单位分管领导或法制科室干部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除局举办培训外,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自行组织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全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

3.坚持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考核制度。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期间,对所属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工作计划安排,局每季度抽考各单位30%执法人员考试,考试成绩将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并记入在岗位培训考试个人档案《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料卡片》,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执法证件年审的依据。

4.坚持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开办服务大厅、宣传广告栏、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把交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制度、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等向社会公示,一方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在保障交通行政管理公开透明中扩大宣传效果。

(二)抓好法制宣传

一是注重运用新闻媒体强化交通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各单位全年要在市以上报刊发表4篇以上普法宣传稿件和开辟交通法规“普法园地”专栏。二是注重运用户外广告提升交通法制宣传品牌。尤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善于发挥户外广告的“多视角”作用。如设立电子屏幕广告、户外广告牌,在流动的公交车、出租车上张贴宣传标语,散发漫画手册、宣传单、宣传画,开办法制宣传橱窗、制作挂图、展板等,使交通法规得以广泛传播。三是注重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形式,开展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交通法规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把普法宣传引向纵深。

(三)培树普法典型

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六五”普法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

(四)注重学用结合

在抓好学习的同时,要通过开展交通法制论文比赛,组织各类培训和法制讲座,不断促进学与用的结合。要善于针对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和特点,对实际工作涉及到的法律运用及相关法律知识,进行重点剖析,在联系实际中推进学法活动的开展。

七、加强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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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监察执法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和环境安全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按照中央第七督察组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的要求,对我县的10个案件对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落实重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1.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县境内钢铁、煤炭、污水集中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查评估工作,实现对县境内上述行业企业全面排查。

从4月起开展排查;从7月1日起,对重点企业无证排污行为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对于无证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处,责令停止排污,对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将重点行业中未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2.推进建立全国统一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落实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环境监管执法哨兵作用。列出清单,督促具备安装条件的涉气、污水集中处理等企业依法依规安装和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组织对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运行、联网、数据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依据省环保厅公布的在线数据涉嫌超标企业名单,及时核实并依法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

用足、用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执法手段,敢于碰硬、勇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担负起执法监管主体责任。

1.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按照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从严查处,并追究项目业主单位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

2.贯彻执行新“两高”司法解释。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传工作,采取面授、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全县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专题解读培训,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全面加以应用。

3.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环环监〔2017〕17号),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努力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4.持续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加大督查力度,对于符合适用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办法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力争有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行政处罚和适用配套办法案件数量较2016年大幅提升。

5.建立案件信息上报制度。按照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开展信息上报工作,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查办典型案件情况、以及上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等。

6.加大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县政府网站设立“环境违法曝光台”等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挂牌督办等各类监管执法信息。

7、做好环境稽查的准备工作。一是按照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做好执行工作;二是做好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三是做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四是做好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五是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六是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七是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八是做好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应用工作。并准备以上工作的相关资料,迎接市环保局的稽查。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对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连古城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是否存在违规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及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连古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开展的建设活动,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2.开展重点涉水企业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防范环境风险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3.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印发<落实国务院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在日常双随机检查中,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化工生产及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

4.开展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重点排查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依法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

5.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核与辐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核技术应用单位及输变电、光电通信类企业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对县医院、中医院、协和医院、城关卫生院、18家乡镇卫生院射线装置和运输公司行李包安全监测射线装置以及广电局、电力局、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电磁辐射设施装置进行检查。

6.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的环境监管,组织对全县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执行环评和“三同时”情况,医疗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以及关于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八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提升环境监察执法基础性工作

1.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按照《县环保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民环发〔2016〕103号)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将严格规范公开执法、严惩违法行为作为落实“双随机”制度的核心,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实现“全覆盖”。

2.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督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在6月底前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开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对拒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的依法处罚并予以公告。

3.做好环境投诉的受理查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分类处理环境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清单,明确各类问题的处理途径、受理部门、法律法规依据,引导群众依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对首次受理的事项(包括上级转来事项)及时告知、答复,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按照环保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网上受理和办信工作程序,落实信、访、网、电等全部事项“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新要求,实现信息全录入、业务全流转、数据全生成、办理全公开。积极做好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销号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环境工作形势,加强科学决策和源头预防,提高环境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4.继续做好排污费日收管理工作。规范排污费征收,加大欠缴排污费的清缴工作,配合财政、发改、税务等部门做好费改税前期工作。

(六)推进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1.规范环境监察执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规范行使环境监察执法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并依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次执法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文书,所有文书必须建档保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14号)要求,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逐步建立健全辖区内环境监管“一企一档”数据信息库;完善更新企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的应用,按时将处罚情况录入环保部“12369网站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和整改落实情况,将查处的违法问题和处理情况作为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2.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要将大练兵活动和监管执法的实践结合起来,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执法人员,推荐参与市、省环保部门组织的预赛和决赛。

3.配合做好垂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加强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队伍规范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确保队伍稳定、能力不降、平稳过渡。

4.实现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统一着装。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制定印发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着装相关规范要求,推进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2017年7月起,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稳步推进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力争12月底完成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当前形势和环境执法工作的认识,确保县委县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全县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任务。

篇8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把政府主要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加强和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建设,政府各部门应当与所属的检测、检验、检疫机构以及经济类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在人事、经费、资产等方面彻底脱钩,与所属的各类经济实体彻底脱钩。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研究和报告,制定本行政范围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镇、街、新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事项作出规定的,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守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和收费规定;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变更、撤回、撤销,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或者赔偿。进一步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规定、妨碍公平竞争和市场开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保留的许可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加强监管。

3、依法界定政府部门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责权限,逐步实现职能、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府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机制,减少行政机关的职能交叉和重叠,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4、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实行综合财政,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行政经费由财政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严禁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各项附加以及国

有资源出让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共享相关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事项外,行政机关应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并为公众查阅提供便利条件。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创新管理方式。

6、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前,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

7、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完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与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机关决策会议制度。制定行政决策监督规则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的主体、内容、对象、程序和方式,确保行政决策监督的及时、有效。

二、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权威

8、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临时性行政机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规范性文件为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坚持法制统一原则,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具体、明确,符合上位法,具有可操作性。

9、科学编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应当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符合客观实际。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应严格执行,确需调整增加的项目,应经法制机构论证后,报政府决定。杜绝不切实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项目,避免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随意性。

10、建立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度。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专业领域的,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在区政府网站和公开场所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机关应对是否采纳及不予采纳的原因和理由作出充分说明。规范性文件通过后,应在政务公开栏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11、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和定期清理制度。制定机关对所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对需要修改、废止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废止。法制机构受政府委托,每年度应当公布本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有关机关、组织、公民认为有关规范性文件违反上位法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经政府法制机构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后,按法定程序处理。规范性文件施行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应当定期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各部门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完善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听证、决定相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3、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应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档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政府法制机构应定期组织对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4、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凡未经公告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违反规定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应当限期纠正并追究责任。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持有和使用国务院部门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检查证件的,使用机关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造册备案并接受统一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15、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应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影响较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

16、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应当送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应当依法报送备案。对报送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建立行之有效的审查机制;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改或废止有关文件。通过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政府法制机构应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1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应依法受理。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案卷公开查询与评查制度,保障行政复议的公正与公开。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加快行政复议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行政复议机关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等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8、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和补偿制度。按照国家赔偿法实施行政赔偿。积极探索在行政赔偿程序中引入听证、协商和和解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赔偿费用拨付的规定,依法从财政支取赔偿费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得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依法追偿。建立健全行政补偿制度,明确行政补偿的范围、标准、对象和程序。

19、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系统的层级监督,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所属各部门、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经常性的监督。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重大行政许可备案、行政执法督查、行政执法统计等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跟踪检查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确保法制统一,提高行政效率。

20、加强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对拒不履行监督决定的,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监察、审计等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行政机关要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告。健全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

21、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化解矛盾。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行政裁决职能,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处理范围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向有权处理的机关通报,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解决的途径,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2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完善机构与查处机构的联合调查等制度,确保渠道畅通,及时处理事项,切实保障人、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对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告知人、举报人申请复议、提讼的权利,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引入律师参与机制,为人、举报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五、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3、建立公务员学法制度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各单位要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镇、街、新产业园和政府部门每年应举办4次以上法制讲座,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组织法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把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干部理论培训总体规划,政府法制机构和人事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干部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领导干部每5年应接受1次以上的专门培训。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3年参加1次由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举办的依法行政知识集中培训。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应定期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上工作。

24、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行政机关要把执法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5、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街、新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纲要》精神,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和改进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常务副区长协助区长具体领导各项工作,各副区长负责分管工作的依法行政。井岗镇、各街道、新产业园和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篇9

1、根据市水利局“五五”普法总体要求和部署,我局于2012年初制定了“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印发至局属各单位,指导各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工作中,结合实际,每年年初制定了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期间有执行,年终有总结。

2、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市局“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完善了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了职责,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牛文成局长负总责,多次指导“五五”普法工作,分管领导谢瑞民副局长具体负责,每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为了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成立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办公室,水政股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我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班子每年年初和年底两次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听取普法办公室的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工作要求,对普法工作做出部署,确保了“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2012年初成立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水政股,配备了四名精干人员,具体负责“五五”普法日常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专门下拨了经费,配备了办公室必须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五五”普法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了水务局“五五”普法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五五”普法办公室根据局“五五”普法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多次召开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局“五五”普法工作。为了将“五五”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于2009年初对全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总结了前阶段工作,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做好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教育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切实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要求,开展了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水法规宣传要求和水利行业的工作实际,,抓好了水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提高了广大了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利忧患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节水保护水的重要性,形成了普法、学法、保护水工程的良好的社会风气,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树立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法律意识,我局把开展以水利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水利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市堤坝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通过在“世界水日”、“普法宣传日”以及相关涉水法律法规新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方法上,除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标语等常规方式进行宣传外,每年在宣传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知识问答、建立水利法制专栏、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和,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活动。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每年专门下发文件,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宣传经费。做到了责任落实,资金到位,任务明确,为搞好普法宣传活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在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及《人水法》电视系列剧;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宣传水法规;印制散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印制条幅,分别悬挂在城区及各镇主要路段;制作宣传栏、宣传图板;在全县水利工程地段刷写宣传标语1万余条;组织20余人宣传车队联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在全县十五个镇及重要用水单位巡回宣传,并在集市接受群众咨询,受教育人次达90余万人次。另外还在全民普法、科普宣传周、创建平安、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期间大力宣传水法规,做到了宣传水法规经常化、制度化。

3、根据“五五”普法工作规划要求,认真开展组织好了“法律六进”活动。每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普法活动期间,组织宣传队伍到煤电公司等大型企业、机关、乡村、学校、社区等单位进行了水法规宣传,根据各单位的情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到企业宣传取水许可和节水知识;在学校开展节约用水签字活动;对乡村及湖区开展打击破坏水利设施,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进行宣传等。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水法规送到相关机关单位,让机关人员了解水法规知识,为行政管理提供依据,把水法规宣传融入到了水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4、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宣传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法规,如《水法》《防洪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在水利系统和机关单位进行了规范行政权利运行,防范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例如在法律进机关(企业)时宣传《刑法》及《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等,让机关工作人员了解怎样正确行使行政权力,防止职务犯罪。在系统干部职工中宣传了《宪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规。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5、根据“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每年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考核,并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本人档案。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多次,有会议记录、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根据水利工作实际,每年聘请法律专家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行政的能力。

6、根据公务员法要求,我局制定了水务局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考核制度和方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任职、升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集中学习和培训,每年公务员学法时间都多于40小时。所有新进水政执法人员根据水政监察管理制度参加了省厅、市局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省厅颁发水政监察员证方可上岗工作。其余水政执法人员通过省、市、县三级培训全年均不少于15天。订购、编印水法汇编等普法教材,达到了人手一册,开展自学及星期三集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7、根据水利企业管理相关要求,建立了水利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县的法制培训,例如工程处、机械处等单位领导干部参加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及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为了加强职工法制教育,制定教育计划,定期培训,并通过了法律知识考核。建立了水务局业务管理制度汇编,所有事项都实行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五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责任事故和违法犯罪事件。

8、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机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局属单位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正大法律服务所孙青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实现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水事案。以打击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清除违章建筑,打击河湖非法采砂,防汛清障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注重强化水资源管理,对擅自取水、凿井,不安装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历查处。几年来累计即时处理水事案件400余起,查结率98%。依法清除违章建筑300余间,拉坡种植5000平方米,拦河鱼网300余处,网箱(网簖)200余处,阻水埂坝200余处,较好地完成了清障任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拖欠河道工程占用费案2起计10万余元。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全年没出现一起因行政执法引起的上访、复议、诉讼案件。此外,配合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对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共催毁采砂船160余艘,受教育群众达1万人次,有效地遏制了非法采砂活动,保护了河湖安全。

规范行政审批,加大规费征收力度,切实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去年年初,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专门成立了县行政服务审批中心水务分中心(局行政审批股),抽调6名精干业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严格遵循上级相关部门要求,以加强行政职能为轴心,大力推行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模式,做到了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

为保证各项规费的收取,我们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发扬“钉子”精神。克服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收取农业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河道工程占用补偿费等,较好地完成了规费征收任务。收费中做到了依法收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制度,杜绝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

9、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在推进水法制宣传工作中,我局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把执法巡查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仅使防范涉及到有水事纠纷案件发生的执法工作到位,而且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在前。提出“预防为主,发现一件、查处一件,防查并重”的口号,在处理涉及水事纠纷及水事案件时,主动做到先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再依法进行查处,取得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实效。

认真贯彻《会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水利建设。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巡查制、行政许可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文明执法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六项制度”及执法评议考核制,我局在全县执法评议活动中取得了较好的名次。同时还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把岗位责任完成情况与考核奖惩结合起来,奖罚分明,有效地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健全行政监督检查机制。根据我局制定的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相关措施对行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定期考核,按时年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依法管理水事活动。为进一步规范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效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开展阳光行政,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水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公示栏向社会公布九项服务承诺六条禁令及各项规章制度。聘请县人大、法制局、大型企业代表为行风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行风监督座谈会。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节目,解答人民群众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水事案件举报电话,对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及时组织查处,并向当事人尽快反馈处理意见。全年没出现一例违法行政案件。

三、创新形式,拓宽发展宣传教育工作渠道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广播电台开办《水资源管理》专题“点点滴滴话节水”节目;在电视台播放人水法系列电视剧及水法规宣传口号;在《新闻》报刊上专版宣传水法规;在政府网站上设立《水资源管理》专栏;利用干部在线学习网学习宣传水法规,扩大了宣传面,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为了更好地宣传水法规加强了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局多渠道的增加宣传投入。在重要水利工程所在地刷写标语和悬挂条幅,在重要河段设立了15块固定水法宣传牌,扩大了水法规定宣传面,受教育人次明显增加。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培训。按照上级普法要求,积极参加了省厅及市局举办的水法规培训班,受培训达100余人次。此外,根据每年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全县160余名水政监察员和普法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并通过了考核。通过培训提高了水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了我县水行政执法水平和宣传教育工作能力,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煤电公司举行水法规节水知识竞赛活动,如猜谜语、知识问答等;在集镇、乡村设立水法规咨询处,及时解答群众提出问题;每年乘凉晚会举办水法制宣传节目,将“五五”普法的宣传教育融入文艺晚会,群众在欣赏文艺节目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1、每年年初印发《水务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任务和职责,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为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县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奖惩制度及《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制度》。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和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为了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内管理,经费逐年增加,专款专用,几年来共投入宣传经费47万余元,培训经费26余万元。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普法档案管理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要求,配备了业务水平高的2名执法人员负责普法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台账资料齐全,分类清楚,管理规范。信息联络员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向县政府、市局、南四湖局上报普法教育及行政执法活动信息。组织人员撰写了多篇普法规范调研文章。为了做好普法宣传活动,订购、编印了多套普法宣传材料,“五五”普法期间共印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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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法制办统一部署,以抓好“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为主线,加强对各市区、开发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督查力度,推动行政程序进一步规范,着力解决行政程序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存在的程序意识不强、重大决策范围不清、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中存在的主管部门不清、执行不得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二、突出制度建设重点,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保障

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促进市域一体化发展、六大区域建设、工业立市、蓝色经济区建设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在城市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海洋经济、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利用保护、旅游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集中调研,研究提出相应的制度保障措施,以市政府名义出台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意见,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指导监督力度,及时对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报备率和纠错率;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监督,对未按规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责令限期报送备案。进一步抓好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及时消除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障碍。

三、大力规范行政权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和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流程,对备案、年检以及审批权限在省级以上的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规范,同时对保留的市级审批项目的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流程、时限等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所有审批事项均编制详细、直观、可操作的办理流程图,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编制联合办理流程图,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规范权力事项,监督权力运行,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进一步清理规范,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权力事项及有关内容公开公示,开展一次对部门落实市政府威政发〔2013〕38号文情况的专项检查,有效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

四、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将行政复议权力集中由市县两级政府行使,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的公正性。创新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调查、听证、作出决定、督促履行等各项工作规程,推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规范化和制度化。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抓好行政复议与工作对接,研究在部门开设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事项,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发挥好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合理、合法地调解案件,增强复议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提高复议决定质量,力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

五、大力抓好行政行为规范,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协调力度

研究开展依法行政风险防范工作,结合《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制定工作等情况,引导各级各部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强化对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依法行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都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促进执法公正。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实施程序,对《行政强制法》的实施情况开展一次检查,促进行政强制权力的依法实施。以案卷评查为抓手,认真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次轮训,提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依法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和注销等工作,组织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检。抓好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化解争议的能力和水平。

六、全面启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有效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民事行为

以落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坚决制止违法签订合同、乱签合同的现象。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及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合同的备案管理,对违规签订的合同坚决纠正,对存在风险的合同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合同签订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七、认真做好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扩大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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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文化市场平安稳定

上半年来,我们坚持以网吧、娱乐场所和出版物市场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全县文化市场平安稳定,主要开展了五项工作。一是加大了网吧监管力度。网吧治理一直是我们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有效遏制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我们于去年底在全县网吧安装启动了“文网卫士”网吧监管系统,实现了对网吧的在线远程监控和精准执法,大大提高执法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先后对“飓风、神州、方圆、阳光”等4家网吧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处罚金1万元。二是加大了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噪音扰民、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安全合法经营。同时,加大了歌舞娱乐场所的内容监控,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对“冠豪城KTV”无证经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处罚金5000元。三是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县2018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和《扫黄打非“清源”、“护苗”“净网”“秋风”等四个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音像店、图书报刊店、打字复印店、包装印刷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全面打扫出版物市场,战果丰硕,截止目前,共查缴非法图书300余本、音像制品80余块。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出版市场秩序,保护了知识产权。四是加大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管力度。下发了《关于对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拟定了《县开展2018年打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呈报县政府。同时,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进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行动覆盖全县及各乡镇,共查处收缴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7个,进一步规范了秩序。五是加大了文化市场的安全检查力度。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的工作方案》、《2018年文化市场及文化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邀请了市消防教员为全县文化经营业主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并在“壹号公馆KTV”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演练。上半年,共组织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印刷企业等场所开展了五次地毯式安全大排查,对8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改,由于措施得力,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

    半年来,我们全队执法人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精神,通过加大对市场检查频度和密度,形成强大的整治态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据统计,截止目前,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268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570余家次。

    二、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文化市场规范经营

    一是签订责任承诺书。本着“规范经营、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我们高度重视经营单位的自觉规范、责任感树立的重要性,引导全行业守法经营、文明经营,与全县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单位签订了《2018年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责任书》、《2018年文化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承诺书》。二是加强经营业主培训。3月初,召开了法律法规专项培训会,专门召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了经营业主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的工作需要,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我们先后组织执法队员多次赴赣州市及周边xxx、xx等兄弟县市学习交流,同时,派员到xx市学习“扫黄打非”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四是开展街头法律宣传。4月21日,参加了在县滨江广场举办的“全县综治暨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场为广大市民宣传讲解关于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共500多份。

    三、加快统筹推进,全面深化综合执法改革

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们先行拟定了《县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和《关于成立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送审稿)》,通过加密网向有关部门征询意见建设,经多次修改完善,现已呈报县政府,等待下一步审定发文。

    四、主要工作特色亮点

在工作实践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不断探索和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模式。年初,以“打造学习平台、沟通平台、监督平台”为目的,创建了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将全县网吧、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网管人员加入微信群中,利用微信群来加强网吧、娱乐场所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网吧、娱乐场所业主微信群,执法人员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与各网吧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随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第一时间对网吧下达各种通知、公告;利用微信群组织学习创城精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网吧业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查处的违规经营网吧,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五、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是执法工作职责与县中心工作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县中心工作任务频繁且多,如关西空心房整治、县城环境整治等工作任务,造成业务工作变成了副业,两者不可兼顾。二是执法队员与工作分工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执法队员身兼多职,多名领导分管,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左右为难,身心疲惫。三是文化市场面广与执法队员少的冲突。主要体现在文化市场日渐繁荣,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日渐增多,监管的难度逐渐变大,目前在岗的执法队员只有5名,已无法应对市场的执法工作量,力不从心。四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主要体现在执法车辆和执法设备配备不齐全,影响执法的效率。同时,由于市场执法的随机性,八小时之外执法是常有的事,时间得不到休息,执法队伍士气受损。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巩固上半年执法成果,继续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全面规范我县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继续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在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一是推动县委县政府尽快充实完善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二是推动执法机构按规范设置,保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相对独立,着重解决执法人员参公管理、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车辆配备等问题,树立执法形象和执法权威,切实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继续加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创新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模式。一方面积极引导网吧、歌舞娱乐等行业进行转型升级,推动多种业态和经营模式,改善环境,优化服务,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计算机监控平台等高科技手段,克服管理中人员不足、装备缺乏等困难,加强对整个文化市场的监管。

(三)继续开展文化、新闻出版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做好暑期、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较大的行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打重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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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早谋划、早部署为原则,打下良好的税收工作基础

一是层层分解落实税收目标,责任到单位,任务到人头,实行了班子成员分片负责、科室挂分局责任制;立足抓早、抓紧、抓细、抓实,从年初抓起,从每月抓起,毫不松懈地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二是实事求是下达年度税收计划,定期召开税收分析会。认真查找了税收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原因,提出了增收建议,增强完成全年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以税收收入和征管质量为重点,挖掘税源潜力,以市局“架梁立柱,固本活源”要求为目标,夯实税基,培植税源新增长点,不断扩大收入规模,增加收入总量,提高征管质量,努力完成收入任务。

(二)大力组织税收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收入质量。在组织收入工作中,认真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的原则。

二是加强户籍管理,全面拓展税收监控的管理面。建立健全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各类生产经营者信息,防止出现漏征漏管;严格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抓好征免临界点纳税人管理。

三是抓好税基管理。认真做好应纳税行业、企业应税收入的核查工作,准确核实税基,摸清税源,进一步加强对非正常经营、专卖连锁经营、跨区域经营、直销代销等的监控;认真对企业财务数据和重要经济指标进行收集,深化数据的分析利用,统筹开展各税种评估管理。

四是着力抓好欠税管理。深化欠税分析,加大陈欠清收力度;不断增强防范新欠的预警能力和清欠能力,严防新欠形成,努力把欠税遏制到最低程度。

今年以来,国税收入面临众多不利因素,收入形势依然严峻。我局始终紧扣组织收入中心,牢固树立完成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职工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落实“挖潜力找收入、精征管要收入、强稽查补收入”等措施,顺利实现了季度开门红、半年“双过半”。 截止6月20日,我局1-6月税收收入累计入库2700.67万元,完成我局年度计划的53.27%,快时间进度3.27个百分点。通过采取一系列增收保收措施,有效弥补了政策性减收364万元(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减收47万元,企业所得税减收317万元)造成的收入缺口。“两税”收入累计入库2130.17万元,同比增收700.78万元,增长49.30%,快时间进度3.25个百分点。 “其他税收”累计入库570.5万元,同比增收322.2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28%,快时间进度3.28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入库394.03万元,同比增收92.45万元,增长30.65%,占县府年度计划的54.73%,快时间进度4.73个百分点。

(三)夯实税收征管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征管质量指标。按川国税函〔20__〕59号文及遂国税函〔20__〕18号文相关精神,根据省局税收监控分析系统的数据,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我局税收征管质量。在每个月的局务会上对上月征管指标情况作出说明,与相关科室及税源管理单位研究讨论提升征管质量指标的各项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征管工作任务,并纳入目标考核,征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是初步制定税源管理专业化方案。根据省市局要求,为加强税源管理,促进征管转型,构建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效率,从国税的现状出发,结合我县税源结构及分布等实际情况,制定了《 县国家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信息管税为依托,建立跨层级、跨部门,纵向互动、横向联动、整体协作的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三是积极组织,做好组织机构代码比对工作。为加强税源监控,更好的组织税收工作的实施,也为了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县局组织各税源管理单位对组织机构代码差异进行了比对,其中处理未登记信息1166条,共享信息392条,错码信息23条,重码信息36条,并在比对的过程中在发现了一些漏管、已注销或查无下落的企业,为我局加强纳税人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认真完成新版发票换版工作。根据“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工作思路,对现有发票进行了清理,并将库存中停用发存按照市局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销毁。启用新版发票以来,通过简并票种、压缩手工发票,有效地适应机打发票的使用和网络在线开票的推广,为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实现由“以票控税”转为“信息管税”奠定了基础。

(四)切实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全天候”服务,扩充服务方式,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咨询服务、告知服务、专项服务、提醒服务等多种服务形式,努力把办税厅建成“纳税人之家”。

二是积极推行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提高银税协议签约成功率。截止到20__年6月15日,个体签约成功356户,其中双定户签约通过354户,占达起征点户数的55.22%;共计扣款成功1376户次,扣款38.24万元;每月通过短信平台,做好税款征收期纳税提醒服务工作以及税法宣传工作,并利用短信平台发送节日祝福,政策提醒等,切实做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

三是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今年我局围绕“和谐税收·魅力 ”税收宣传月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隆重的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县委常委、常务副

县长王金兵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县人大副主任陈德政、县政协副主席李发扬等县领导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启动仪式,工商、财政、公检法司等部门及社区、纳税人代表、中小学学生社会各界群众20__余人,组成了象征税收宣传20年的20个方阵参加了启动仪式。全县纳税10强代表郑重承诺“依法诚信纳税、共建魅力 ”;税务人员宣誓“依法征税、优质服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整个宣传活动得到了各级媒体和当地政府的好评。

四是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全面开展岗位技能、公务礼仪培训,提高办税效率、规范服务行为,注重服务技巧,提升服务形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服务行为,优化了服务手段,全县国税系统普遍树立依法服务的观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行风建设。强化内部效能,我局严格上下班、着装等纪律,推行局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加大对效能建设情况明查暗访力度,在全局形成以遵章守纪为荣的良好氛围;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效率,切实加大了行业纠风力度,通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专项清查、初核、治乱减负等途径,重点查纠了以税谋私、以税挤费、税收政策不落实、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杜绝了各类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正之风;坚持聘请行风特邀监察员,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特邀监察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从而畅通了行风监督渠道,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好评。

(五)坚持依法治税,税收法制环境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完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工作。我局将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程,及时成立或调整了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工作“四落实”。同时将依法行政、“六五”普法等工作纳入了20__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做到了“三纳入”;以税收改革为动力,以推行规范的执法责任制和“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工作,确保专项任务的完成。认真开展了税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工作;组织学习《遂宁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我局行政处罚案卷必须按照标准进行行政处罚,使我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__年上半年共计享受税收优惠的户数786户,其中企业36户,个体750户;优惠金额321.7万元,其中增值税69.7万元,企业所得税252万元。免费办理税务登记证95个,免收办证工本费1900元。同时定期清理优惠软件中的数据,及时对垃圾数据进行了修改,上半年共清理55条未申报信息;大力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同时按照20__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举办“六五”普法学习6次,参加学习人员达400余人次。

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落实领导责任,全面掌握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定期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首长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按照法定时限及时负责地签署 法律文书,推动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讲座制度;积极协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是严格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全面提升税收执法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了20__年度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对我局的执法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督,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制定了我局20__年度税收执法检查方案,明确了20__年度我局执法检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加强了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追究。

(六)不断推进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按照省局“13131”基本工作思路和总体策略,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化解潜在风险,实现了“四个确保”、“三个安全”、“七无”、“三零”目标,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下发了《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在全县国税系统内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分工负责制,并纳入目标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同步发展,整体推进,保证了落实。

三是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优良传统、廉洁从政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突出抓好《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的形式和领域,建立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三早”预警机制。

四是深化“两权”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局党组重要决策措施、重大工作部署的监督检查,结合重点企业征管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评估;开展督察内审、执法监察、定期走访和“跟班作业”等,加强对组织收入原则执行情况、税收定额调整、停歇业管理、普通发票管理、滞纳金罚款征收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干部选拔、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三公”费用管理等过程的监督,规避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风险,确保干部不出问题。

五是继续推进“读书思廉”活动。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活动与党的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政风行风建设、业务工作的结合,在抓好读书思廉“三三六”基本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领导上廉政党课,廉政文化征文、读书思廉心得交流与评比、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广读、深思、精修,在“思廉”、“修身”、“践行”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和效力。

(七)以人为本,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班子建设。根据年初拟定的20__年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按月组织中心组学习,通过深入学习,有力地促进了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深化和班子能力的提升,强化班子理论武装;积极开展争创“四好班子”活动,推动班子建设不断上台阶。制定了年度计划,确定了创建目标,明确了基本标准及要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不断丰富和充实创建内涵。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以第十个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开展了以“加强社会公德,塑造诚信人生,构建和谐社会,争做文明公民”为主题的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和各类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营造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社会氛围;做足做细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慰问对象家中、病房、征管第一线,亲切关怀他们的生活、学习、身体等情况,并送去了组织的问候。共走访慰问在职及离退休职工21人次。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领导干部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消除误解和隔阂,营造了和谐共事的氛围;切实抓好日常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夯实人事工作基础。

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面实施干部能力培训工程。通过全员读书、人人上讲台、岗位练兵、视频讲学、网上学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干部在岗培训活动,大力构建“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一体化”的干部在岗培训工作格局。上半年来,组织“1+x”学习提升学习小组开展学习活动6次,完成市局视频讲学任务2期,送培78人次参加各类培训,其中:“361”培训18人次;岗位履职能力提升培训3人次;组织视频讲学学习7期,培训人员300余人次。

(八)文明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按照“巩固、规范、创新、提高”的要求,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树文明新风活动。

一是继续做好“巾帼建功示范岗活动”,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组织开展学先进活动,并结合部门实际开展了优质服务竞赛月活动。“三八”节期间,积极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 “清明”节组织部分党员开展缅怀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向旷继勋烈士敬献了花篮,参观了烈士纪念馆。组织开展文明执法、诚信纳税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深入创建活动内涵,我局办税服务厅创建工作得到省、市妇联和上级局的充分肯定,实现了一年一台阶,二年成功创建全国巾帼文明岗目标。

二是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基本知识学习活动。在我局行业网学习天地专栏上刊载评论文章《大力实施公民道德教育》,转载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职业道德应 成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等相关内容。同时,还将《文明市民读本》、《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仪手册》在各单位之间进行“读书漂流”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文明行为习惯。县局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以“创省级文明县城?我们在行动”主题的实践活动,60余名国税干部到街头、进小区拾垃圾,把建设美好家园付诸于实际行动。上半年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获得上级好评。

四是深入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除积极参加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的活动外,我局志愿者服务分队还到敬老院开展帮孤助残、爱老敬老等社会公益活动,利用“六一”到新星乡小学看望留守儿童,并送去了价值近1000元的学习用品。

五是积极开展 “全民阅读”活动。县局积极收集书目,利用行业网刊载了《保卫延安》、《红岩》等十大红色经典书籍,引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

六是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为贫困学生、“留守学生”服务的道德实践活动。同时,在干部职工子女中开展了给家长一封信活动。

七是认真落实计生“三结合”工作,完成了40户帮扶任务。

(九)深入开展税务文化活动。

一是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与县局工会一道开展了迎新春游园活动、“五一”游戏竞赛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

二是继续打造国税文化园。制定了《 县20__年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国税文化小区基础设施进行了升级再造;坚持以小区为平台,组织职工和居民,开展了“迎新春”工会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学习、创作、鉴赏、展示廉政书法的活动;健全小区阅览室管理制度,进一步丰富藏书种类和数量,开设廉政图书专柜,供干部职工及家属借阅;定期更换小区知行苑展板和书画长廊展品,不断丰富小区廉政文化内容,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召开了家属座谈会,评选表彰“五好家庭”和“助廉先进”各5名,教育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共建和谐清廉的国税家风。

三是组织职工参加国税系统各类税务文化活动。组织3名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歌咏比赛活动,1人活动了一等奖;组织2名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征文朗诵比赛活动;组织职工参加全市国税系统纪念建党90周年“党旭国遂”小品比赛活动,取得了三等奖;组织老干部参加全省国税系统退休干部书画摄影诗文作品征集活动,目前征集诗词13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结上半年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税收政策性减收,税源不足导致收入压力增大,收入形势十分严峻;

二是对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分析研究得不够;

三是干部职工综合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教育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职工工作积极性还需要得到有效的发挥;

四是执法风险和安全意识不强应引起高度重视;

五是税收经费严重不足,一定程度影响到我局税收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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