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会计论文范文

时间:2022-09-07 11: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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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会计论文

篇1

成本会计共享资源的建设,目的是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共享性的学习资料,不断拓展课内的学习空间,以完善的教学课件、仿真的实训票据、环境和实训素材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动手操作的能力,养成成本会计岗位核算素质,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终生学习的需要。

(二)深化成本会计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

通过课程资源建设,能够进一步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推进课程开发的顺利进行。同时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整合并共享各种教学资源,是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校际间的共享,提高教学效率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搭建校企合作的桥梁

从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的年度起,对从事成本会计相关岗位的毕业生进行培养,同时开展岗位能力调查问卷、企业票据样本、就业需求信息等工作,逐步开展各角度的合作,搭建校企合作的桥梁。通过资源平台可以了解行业、企业对成本会计职业岗位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和能力要求。

二、成本会计课程资源共享建设的设计思路

成本会计课程共享资源建设是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学生自学、校企共享等具体应用目的,来确定课程共享教学资源建设的内容,并与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结合紧密,满足教学、自学及企业会计业务提高等需求。该课程为资源共享型的课程,不再是以展示为主的优质课和精品课,而是让企业、学校、学生、教师都参与课程建设,分享课程建设成果的课程资源。分成三个子板块,按照教师交流板块、学生学习板块、社会学习者三个子板块,作为三类用户的学习入口,区分不同用户的需求开放不同的网络资源。企业专家以教师的身份参与课程的建设和人才评价。

通过详细的、深度的企业调研,确定成本会计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能力标准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企业成本会计工作岗位标准和成本会计核算工作流程进行成本会计课程资源设计。把成本会计岗位的成本核算任务,作为成本会计课程学习领域开发的基础,通过企业调研,不断地归纳、统计与分析整理,提炼成本会计的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和通用工作流程;以完成成本会计岗位任务要求的岗位能力和素质确定课程目标,整合成本会计课程的教学内容,同时融入职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内容。

设计拓展学习性的工作任务,把现场的实际核算转变为学习任务,并通过运用真实的成本核算背景资料,渗透企业文化,引入成本会计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

三、成本会计课程资源共享建设内容

遵循系统设计、校企合作、共建共享、开放管理的设计理念,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坚持“以学生、教师、企业成本会计、社会学习者四者的学习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整体顶层设计为引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工具”的建设思路,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完成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两大部分资源的建设。

篇2

1、投资性房地产

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中,新准则规定了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在公允价值模式中计量的条件为: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以会计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计量

新准则明确规定金融工具必须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同时还规定金融工具重新分类后的后续计量标准仍为公允价值,并对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规定了会计处理方法。即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继计量。重分类目,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在此过程中,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作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重要判断标准;而确认是否损益与采用的计量方式直接相关。同时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一是该资产交换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新准则体系另外还在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对于公允价值在新准则的具体应用这一事实,本文不想再做赘述。本文所关心的是公允价值的应用到底会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纳税义务产生何种影响,它会不会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之一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对公允价值引入所产生的影响展开剖析。

二、公允价值引入所带来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影响

在新准则中采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一方面对房地产类企业的影响是深远的。短期内会对企业的账面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还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投资决策。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市场环境中,投资性房地产都是以历史成本计价,所以一般情况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都远大于成本价,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都会受到利好的影响。如果改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数倍溢价将在财务报表中得到确认,巨大的利润将显现出来,这将极大地改变企业的财务信息,可能导致房地产类上市公司的利润在短期内发生剧烈变化。

另一方面,公允价值的应用对金融工具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以股票市场为例,以前企业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确认股票的短期投资收益,账面上只能用成本确认投资价值,无法显示出市值的实际变化。这样尽管符合谨慎性原则,却并不能充分反映证券投资的实际价值,也抑制了企业投资证券的积极性。而按照新准则规定,交易性证券的投资必须在期末按交易所公布的市价计算证券价值,变动部分计入损益。这就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排斥,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2、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纳税的影响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会影响公司的实际运营,但会在较多方面影响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而对企业的纳税义务产生影响。一直以来,投资性房地产以历史成本入账,每年提取折旧,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日渐景气,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往往低于公允价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因采用公允价值对房地产计价将引起利润上升,可能增加企业的所得税。对于这部分利润的所得税纳税义务,税务主管部门还未明确具体的处理方法。因此,对某些公司来说,仍有可能选用历史成本计价模式进行纳税筹划。

在金融工具市场,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价会产生利得或损失,同时也将影响当期损益。对于公允价值计量条件下金融工具产生损益的纳税义务,目前的税法体系还未进行明确的规定。对于因公允价值的变动产生的这部分利得或损失,不是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根据我国税法一惯的立法原则应该不会确认这部分损益,而是要求企业在年终汇算清缴中作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在递延税款中进行列示。

3、公允价值计量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公允价值极有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以投资性房地产为例,引用公允价值计价模式取代历史成本模式记账的行为属于会计政策的变更,在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第一年,地产公司将会采取追溯调整的方式对公司财务进行调整,从而使企业的上年度净资产值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有利于提高相关公司的规模。同时对于投资性地产上市公司来说,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意味着要每年重估地产价值,并以市值反映其账面价值,这为企业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的时机选择提供了决策依据。当企业选择以成本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无论何时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其他资产均不会产生转换损益,但是,当企业选择以公允计价模式进行计价时,不同的时机选择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如果企业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处于一个比较好的上升通道时,则企业应继续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反之,当市场价格处于一个下降通道时,应选择尽快将其转换为其他资产,避免转换损失。

篇3

会计计量的关键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而在目前所采用的多种计量属性中,争议最多的是公允价值。

(一)会计计量的内涵美国心理学家史蒂芬斯曾在1946年对计量下过一个被广为认可的定义:计量就是根据特定规则把数额分配给物体或事项。而“会计计量是指为了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确认和计列有关财务报表的要素而确定其货币金额的过程”(汤云为、钱逢胜,1997)。通常认为会计计量是由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内容构成的,它们之间的不同组合形成了不同的会计计量模式。对会计计量单位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名义货币单位,二是一般购买力货币单位。考虑到成本与效益的比较问题,名义货币单位一直是现行会计实务普遍推崇的计量单位。只有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时期,才会以一般购买力货币取代名义货币作为计量单位,因此,会计计量的关键实际上在于计量属性的选择。计量属性是指被计量对象的特性或外在表现形式,即被计量对象予以数量化的特征或方面。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对经济交易或事项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量化,从而得到不同的计量结果,即计量属性的不同选择可以使相同的计量对象表现为不同的货币数额。

(二)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概念的研究和认识是随着公允价值应用的日渐广泛而不断深入的。各国的准则制定机构对公允价值都给出了各自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5年颁布的IAS NO.32《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IASC虽然在IAS NO.16、IAS NO.17、IAS NO.18、IAS NO.40、IAS NO.41等多个会计准则中都有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表述上除了有的准则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外,基本上与IAS NO.32的表述一致。金融工具准则制定联合工作组(JWC)在2000年2月的《准则草案和结论依据――金融工具及类似项目的会计处理》中,认为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由正常的商业考虑推动的,按照公平交易为出售一项资产收到的或解除一项负债时企业应付出的价格的估计。”JWC的这个定义与1ASC在IAS NO.32及其他一些会计准则中所下的定义相比,有一些不同:一是用“在计量日”字眼,突出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现时性;二是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脱手价格。

在公允价值的不同发展阶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公认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表述均有所不同。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公允价值定义主要有:2000年在SFAC NO.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自愿各方之间进行的现行交易(即非被迫或清算交易)中,购买(或发生)或出售(或清偿)资产(或负债)的金额。”FASB在2006年的SFAS NO.157《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公允价值进行了重新定义,认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有序交易中,销售资产所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这一定义引入了一些不同于以往定义的新名词如市场参与者、有序交易等。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参与者角度而不是基于特定主体角度对销售资产所收到的或转让负债所付出的价格的一种估计。与以往定义不同,该定义还特别强调了主市场和最有利市场在公允价值确定中的作用。由于资产或负债可能会存在多个交易市场,因此,明确公允价值确定应依据哪个市场的交易价格十分必要。

SFAS NO.157规定:公允价值计量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在缺乏主市场情况下,则假设发生在最有利的市场。主市场是指报告主体将销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市场,在该市场中,资产或负债的活动数量最大,同时活动水平最高。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了各自市场的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报告个体在该市场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能最大化从资产出售中收到的金额或最小化因转让负债而支付的金额。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都应该从报告主体角度来考虑,因此,允许从事不同活动的报告主体之间存在差异。如果资产或负债存在着主市场,则公允价值计量应该代表在该市场上的价格(无论该价格是直接可观察的还是需要使用估计技术来确定的)。用来剂量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的价值不应因交易成本而调整。交易成本不是资产或负债的属性,它们只与特定交易相关,视报告主体的交易方式不同而不同。当位置是资产或债务的一种属性时,主市场中资产或债务的价格应包括运输成本。所谓有序交易,FASB认为是指涉及到有关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活动是司空见惯的交易;在早于公允价值计量日将有关交易信息公布于市场;它不是一项被迫交易(如面临清算或亏本销售)(SFAS NO.157,2006)。与SFAC NO.7中的定义不同,FASB在SFAS NO.157中对公允价值的界定更为具体,明确将其定位于脱手价格(exit price)。FASB认为,脱手价格为与资产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入以及与负债相关的未来现金流出的市场估计提供了一个直接的估量,因此是形成公允价值计价基础的价格,而且它与FASB在SFAC NO.6《财务报表要素》中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是相一致的。

2006年11月IASB了《公允价值计量日》项目的讨论稿,该讨论稿以FASB的SFAS 157《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明确了IAsB对157号中相关规定的初步观点,确认了157号以及美国会议准则在公允价值计量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异。就公允价值定义而言,IASB认为SFAS 157与IFRSS之间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差异:(1)sFAS 157明确公允价值是一种脱手价格,而IFRSS中的定义既未明确是脱手价格也未明确是投入价格(entry pnce)。(2)sFAS157定义明确主体是市场参与者,而IFRSS中的定义则涉及的是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3)关于负债公允价值的计量,SFAS 157认为是指在计量日负债被转移给市场参与者的价格,

所谓负债转移是指负债继续,并没有被清偿。而在IFRSS中则认为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在公平交易中清偿债务的金额。针对上述差异,IASB在《公允价值计量》讨论稿中发表了初步观点,并就初步观点征求意见。对于用脱手价格计量公允价值,大部分1ASB成员认为与IASB《财务报表列报的框架》中资产与负债的定义相一致,是对公允价值的恰当表述。而对于市场参与者,IASB认为其与现行的IFRS中的关于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自愿当事人的概念内涵一致,但“市场参与者”更清楚地表达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目标。而对于负债公允价值计量,IASB认为“转移(transter)”一词比“清偿(settement)”能更为准确地描述IFRS中公允价值计量目标。由此可见,IAsB对FAsB在sFAS 157中公允价值定义初步持赞同意见,显示出比较明显的趋同意向。

我国准则制订机构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认为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我国公允价值定义基本上借鉴了IASB在现行IFRS中普遍采用的定义,但与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定义的最新规定或意向存在差距,没有明确计量时态,内涵也不够清晰,尚待进一步完善,以便为公允价值的正确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允价值的特征

通过对上述公允价值定义的分析,可以发现公允价值具有如下特征:

(一)公允性公允性是公允价值最基本的特征,该特征首先源自于公允价值形成的重要前提一“公平交易”(或“有序交易”),IASB和JWC都在其定义中强调了“公平交易”是取得公允价值的必要条件,公平交易是指在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该关系可使交易价格不具市场状况特征)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该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方独立地发生行为。而FASB强调的是“有序交易”,虽然在措词上有所不同,但内涵基本相同。其次,该特征还源于公允价值定义对交易主体的规定,即必须是“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或“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是指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双方都对被计量项目的性质和特征、其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适度熟悉。“自愿的购买者”是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购买。该购买者既不过分急于也不准备按任意价格购买。假定的购买者不会支付高于熟悉情况的自愿的购买者及销售者构成的市场所要求的价格。“自愿的销售者”不是一个急于出手,也不是一个准备接受任何价格的被迫的销售者,更不是一个抱着固定价格不放,而不理性考虑当前市场状况的销售者。“市场参与者”是指独立于报告主体,熟悉市场情况,有能力并自愿交易的主市场中的买者和卖者(1ASB,2000)。因此,公允价值定义对交易性质和主体的限定有效地保证了计量结果的公允性。

(二)现时动态性FASB和JWC在其定义中都考虑了公允价值计量时态的现时性,都使用了“计量日”这一术语来表述。而IASB虽然未在现行IFRS的定义中明确这一点,但在其修订的IAS No.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2004)实施指南中规范公允价值计量时指出:公允价值中“使用估价技术的目标是确定计量日出于正常商业考虑所进行的公平交易中的交易价格”。这说明IASC也认同公允价值计价的现时性。由于在每个计量日,被计量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非静止不变,而是会随着市场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动,从而使公允价值具有动态的计量特征。通过运用公允价值在每一计量日对报告主体的资产或负债等被计量项目的计量,能够动态地、及时地反映报告主体在各个计量日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值及其价值变动对企业业绩带来的影响,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三)估计性JWC定义中明确指出公允价值是计量日的一种“价格估计”,即在初始计量无法取得历史成本或在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允价值均不是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而是熟悉情况、自愿的当事人基于市场信息对被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价值作出的估计。IASB和FASB虽然在其所下的定义中未出现“价格估计”的字眼,但从其在WRS、IAS、SFAS及SFAC中所推荐的各种获取公允价值的技术来看,许多因素都要有赖于判断和估计。因此,估计性是公允价值的一大特征。

公允价值的公允性和现时动态性的优势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理论上被广为推崇,发展成为仅次于历史成本的最重要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估计性特征则使其在实务应用中困难重重,人们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可靠性的质疑就来自于公允价值估计性的特征。因此,如何使公允价值这种计量属性在应用时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其计量的公允性和动态现时性优势,抑制其由于需要估计而可能引发的随意性和人为操纵的缺陷,确保计量结果的可靠性成为各国公允价值研究中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三、公允价值与计量属性的关系

FASB在其SFAC No.5《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与计量》中列举了实务中的五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历史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IASB在其1989年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也列举了四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对于公允价值与上述几种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是我国会计学术界有关公允价值研究中最具争议性的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念认为“公允价值本身不是一种计量属性,而是一个检验尺度”(石本仁、赖红宁,2001)。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全新的复合会计计量属性,它并非特指一种计量属性,而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谢诗芬,2004;常勋)。

我国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对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也有阐述。财政部在2000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解释中认为,“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值、评估价值等”,似乎认可了公允价值是一种包罗各种计量属性(除历史成本之外)的复合计量属性。而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与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相并列的独立的计量属性来定位,但未将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予以阐述。

上述的第一种观点实际上是将公允价值与“公允列报”、“真实与公允”等财务会计的总体要求或标准混同起来了,从公允价值定义的介绍,可以发现公允价值定义符合FASB对计量属性的定义,即“被计量对象要予以数量化或计量的特征或方面”。而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实质上也是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评判标准来看待。公允价值既不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也不是一种评判标准,而是独立于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等计量属性的一种新的、单独存在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的本质是被计量项目的内在客观价值。这一结论来自于对FASB《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中公允

价值的定义及FASB和IASB等对公允价值获取方法的分析。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之间虽不乏联系但也存在较大的差别。

(一)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按照FASB在SFAC No.5中的定义,历史成本是为取得的一项资产所付出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通常在取得之后按摊销额或其他分配方式调整。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具体表现为:(1)历史成本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并从企业投入价值角度来进行计量,是由现实交易产生的实际交换价格;而公允价值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无实际交易存在,而是基于假想交易并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来计量,表现为一种虚拟的估计价格。(2)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通常基于过去时点,只能用于初始计量并供以后各期进行摊销和分配,历史成本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变化只是已知数的摊销与分配,不存在后续计量问题,是一种静态的计量属性。而公允价值则基于现在或计量日时点,既可用于初始计量,也可用于后续时期的再计量,是一种动态的计量属性。立足现实是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一个主要区别。

(二)公允价值与现行成本现行成本是指如果现时取得相同的资产或与其相当的资产将会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公允价值与现行成本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就计量时点而言,两者是相同的,都是基于现在或计量日时点,而且两者都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两者的区别在于现行成本是强调站在某企业主体角度的投人价值,而公允价值则是强调站在独立于企业主体的市场参与者角度的脱手价格。

(三)公允价值与现行市价现行市价是指在正常清理过程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获得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公允价值与现行市价的联系主要表现为:就计量时点而言,两者是相同的,都是基于现行或计量日时点,而且两者都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的,都表现为一种脱手价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作为公允价值计量层级体系的第一层级的市价往往强调需具备两个条件,即活跃市场和公平交易。而现行市价计量属性并未强调公平交易和活跃市场。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强调应选取对计量对象本身而言最有利的价格,而现时市价未强调这一点;现行市价计量属性完全依赖于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故难以对无形资产、专用设备等无现行市价的资产进行计量,而FASB和IIASB都规定公允价格计量属性在不能获取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时,还可基于可得到的最佳信息运用现值技术等手段进行估计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假设出售资产或转让负债的交易发生在资产或负债的主市场,在缺乏主市场情况下,则假设发生在最有利市场。而现行市场则不强调这一点。

(四)公允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规的业务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经贴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扣除转换时倘若发生的直接成本。可变现净值是未折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未来收回的现金与现在收回的现金是等价的,这一计量不可能得到市场参与者的承认和接受,因此,可变现净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但若时间较短且物价稳定,对于短期应收应付项目,由于其货币时间价值可忽略不计,故其可变现净值可以近似地代表这些项目的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另一个区别在于:可变现净值是扣除了预计变现过程中的直接成本后的净值,而作为公允价值的市价则一般不涉及对交易成本(如运费、安装费等)的调整。

(五)公允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是指在正规的业务中,一项资产可望换得的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或贴现值,减去为取得流入量所需的现金流出量现值;或在正规的业务中,为清偿一笔债务可望需要发生的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或贴现值。从严格意义上来讲,现值并不是一项独立的计量属性,现值只是任何一种现金流量同利率的结合,是一种可以达到某种计量属性的手段和技术。现值可以站在特定个体角度来估计,也可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来估计,站在特定个体角度所估计的现值通常称之为特定个体价值或使用价值。由于特定个体(企业或个人)相对于其他市场参与者常常具有特定的比较优势或比较劣势,这种比较优势或劣势的存在会导致企业管理当局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最优估计与众多市场参与者估计的公允价值存在差异。虽然特定个体的估计有可能会有更加丰富的信息,但无论特定个体的期望如何,市场却始终是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的决定者。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特定个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因此,站在特定个体角度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不是公允价值,只有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估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才是公允价值。从实务操作的角度看,企业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时通常并不清楚其他市场参与者评估该资产或负债所使用的假设。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据表明其他市场参与者会采用相反的假设,那么采用企业自己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假设进行估计就与公允价值不相矛盾,但如果有这类证据存在,那么企业应该调整自己的假设以便与市场保持一致(张为国,赵宇龙,2000)。

由以上分析可知,上述几种计量属性在符合一定条件下都有趋向于公允价值的可能,但并不能由此认为公允价值是一种包含各种计量属性的复合计量属性。各计量属性在计量结果上表现出来的有时相同,并不排斥各计量属性在内涵上的各自独立性。因此,笔者认为,公允价值是在现行市价和现值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种独立的计量属性,是对被计量项目内在客观价值的一种度量。

四、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

在与公允价值相关的诸多理论问题中,如何客观地计量公允价值一直争议较大。通常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有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在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时,要从这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而这三种方法的采用是有一定程序的。通常情况下,首选的方法是市价法,因为一个公开的市场价格通常是最为令人接受,从而也最公允的;在没有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往往采用类似项目法,通过按照一定的严格条件选取的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决定听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而当所计量的项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从而无法运用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时,则考虑采用估价技术法对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这三种方法的主观成分是依次增加的,而应用难度也是依次增加的。在使用这三种方法时还有很多严格的使用条件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市价法市价法是在确定公允价值时最先使用的一种方法,是将资产和负债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方法。市场价格被认为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最好的反映。一个公开市场上的价格,通常是公允的和可接受的,对于某些资产或负债而言也是容易得到的。应用市价法应注意以下几点:所采用的市场价格最好是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此外,应采用相同项目、最近的市场价格作为该项目的市场价格;该市场价格最好是计量当日的市场报价。当找不到计量日的市场价格时,可以采用稍微提前的市场价格,但计量日与市价日之间由于时间的流逝和市场条件变化而对

公允价值产生的影响,应当可以估计。

当存在不止一个市场价格时,应当选取最有利于企业的一个市场价格。“最有利”意味着企业可以得到的最高的价格,就资产而言,意味着更高的脱手价格,对负债而言,意味更低的清偿或转移价格。选择最有利的市场价格决策规则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大多数的企业以利润或净资产最大化为目标,在这一前提之下,企业才会尽力寻求最有利于自身的价格,通过市场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各种市场力量的博弈,最终形成一个市场参与各方均可接受的价格。但“最有利”并不是对企业自身的目标而言的。对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该是对该资产或负债本身而言最有利的价格,而不是对企业整体最有利的价格。

市场价格中存在与所计量的项目的权利与义务并不直接相关的部分,对于这一部分价格,应予以剔除。值得注意的是,并非只有所计量项目存在相应的市场价格,该价格就一定是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以下几种情况中,不能将市场价格引用为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1)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发生在一个或多个正经历财务困难的企业之间的,如正处于破产清算的企业,被法庭强制拍卖的资产等。但当市场上能够影响某一类资产或负债的企业,其大部分均处于财务困难状态中时,这时的市场价格就有可能代表了该类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2)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发生在关联方企业之间的。发生在关联方企业之间的交易显然是有失公允的,不能代表该类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是按以前签订好的合同进行的,仅仅是在现期执行而已。这一交易价格,是合同签订日的市场状况所决定的价格,不能代表该项目现在的公允价值,代表的是该项目在签订日的公允价值。所以,这一价格不是所计量项目现时的公允价值。(4)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不是一项独立的交易,它还受到其他与之相关联的交易的影响。(5)在存在众所周知的影响市场价格公允性因素的情况下,所得到的市场价格不能作为公允价值。(6)决定市场价格的交易,不是一项经常易,在计量日该交易发生的可能性非常小。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要考虑采用一定的计价技术,但企业应当仔细研究采用计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以决定是否要对所得到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上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虽然不能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基础,但可以为判断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公允价值的公允性提供帮助。

(二)类似项目法在所计量的项目没有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往往采用类似项目法,通过按照一定的严格条件选取的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决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类似项目法是指在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的一种替代方法,是通过参考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的一种方法。应用类似项目法最关键的就是类似项目的确定。所谓的类似项目是那些与所计量的项目具有相同的现金流量形式的项目。

通常研究两个项目是否相似的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所要计量的项目的期望现金流量。(2)选定另外一个初步认为具有相似特征的资产或负债。(3)比较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以确保其是相同的。(4)评价是否在一个项目中影响其价值的因素在另一个项目中同样的全部得到了反应,如不同的风险水平。如果存在这样的未被反映的因素,应确认该因素的影响能否被合理剔除。如果不可能被合理剔除,则这两个项目不是相似项目。(5)判断两个项目的现金流量面对经济状况变化时是否按照同样的方式变化。如果不是,则它们不是相似项目。

在判定一个项目是所计量项目的类似项目之后。并不意味着其市场价格就成了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或者成为该项目公允价值的参考价值,还应该参照前述市价法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市场价格失灵的情况做出判断和调整。

(三)估价技术法当所计量的项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从而无法运用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时,需要考虑采用估价技术法对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所谓“适当”的估价技术,是指通过资产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售出一项资产所能得到的金额;或通过负债的估价技术所得到的公允价值应当反映出企业在计量日的市场状况下,在正常公平交易中,重新产生一项负债所能收到的金额,或在清偿负债时所应支付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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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会计专业毕业的就业岗位主要方向就是会计、出纳、审计、电算化操作员等。因此,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电算化课程的工作任务主要为账务处理业务、薪酬管理业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采购销售业务、编制报表任务等。通过对各项任务所需要学习的理论知识点和实践知识点进行系统化教学和训练,提高学生的会计业务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

1.2会计电算化课程的目标分析

从具体的工作过程出发,明确会计电算课程的目标。即培养学生从事会计职业所必备的会计电算化知识和技能,使学生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中灵活的应用所学技能,规范学生的操作方法,进一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使其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能够举一反三的操作各种会计软件,最终成为一名应用型的优秀会计人才。

1.3会计电算化课程的定位分析

会计电算化课程是集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定位于解决两个问题,第一,通过真实的企业财务资料,按照会计电算化岗位的一般工作流程进行会计核算,掌握必备的能力;第二,使学生了解会计工作的整体框架,培养学生全面的处理电算化问题的能力和适应各个岗位的职业需求的能力。在解决上述两个问题的时候,对会计电算化课程内容进行重新构架,为学生搭建会计电算化的具体的工作框架,让学生能够独立自主的处理一个相对简单的微型企业的各项会计电算化核算任务。

2会计电算化内容的具体开发

2.1会计电算化内容的选取

第一,从会计电算化课程内容的选取根据来说。通过对会计电算化岗位的具体职业行为的分析,确定会计电算化岗位所需的要求,进而确定出该课程的具体教学目标,根据这些具体的教学目标分析出相对应的岗位领域,并将这些岗位领域转化为学习领域,根据具体的学习任务安排学习内容。会计电算化课程的教学内容,就是在综合考虑会计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以及完成具体工作所要的知识和技能来安排课程内容的。整个教学内容紧紧围绕工作流程,充分体现了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第二,从会计电算化课程内容的针对性来说,中职学校培养的会计人才的就业方向主要是中小企业,而中小企业的会计电算化方面的工作内容集中于账务管理、出纳管理、报表编制、工作管理、往来业务管理等方面。为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求,也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在构建具体的教学内容时要更加具有针对性。第三,从教学软件和案例的选择来说。会计电算化课程的实践内容体现主要依靠教学软件的帮助,所以选择代表性和实用性强的软件能使教学内容更加具有丰富。在选择主流软件的同时,还要引入真实的业务作为案例进行教学,使该课程真正的体现出会计职业的特色。

2.2以工作过程为导向重新开发课程内容

在教学内容的具体安排上,要引入项目学习法,密切结合主流软件应用技术,在真实的企业背景资料情况下,按照实际的工作流程,采用真实的财务资料,让学生按照具体的工作任务去完成每一项会计电算化工作,以工作任务为核心,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教学,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并理解相应的工作原理。

2.3会计电算化课程的载体

第一,从具体的教材和实训资料来说,教材的编写要充分体现工作项目的具体要求,以学生为中心,把教学内容分化到各个工作模块之中。通过模块学习强化专理论知识,锻炼职业能力,完善职业素养。第二,从网络资源来说,引入多媒体教学,构建互动式的学习网络。采取动态的资源库承载教学内容,通过案例教学、实验教学等方式,在网络平台上实现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共享网络资源。

3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会计电算化课程的教学方法

该课程的教学方法主要是针对会计核算的模块化特点,采取真实的财务资料,并按照会计工作的具体岗位,运用案例分析和任务实践的方式,让学生切实掌握会计电算化的工作方式和流程的方法。会计电算化课程的实践性很强,在教学的实际过程中建议采取情景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授课,这样不仅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还能调动学生的技能操作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教学质量。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按照企业真实环境进行分组安排,为学生营造一个真实的工作氛围,并对学生进行角色分配,扮演不同的角色,如业务人员,如业务人员、出纳会计、审计会计、记账会计等,这样能帮助学生掌握各个会计岗位职责的特点,在激发学生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更好地适应日后的会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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