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4 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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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造氛围,多形式开展公关活动。
通过企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在管辖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标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二、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支付工作的重要性。
组织辖区内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条例》,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重要性,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贯彻落实。
三、加强检查,防止拖欠事件发生。
结合日常巡逻、检查、广泛宣传,要求企业和场所所有者按文件执行,决不允许拖欠工资、恶意减免工资等现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总结
根据《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行XX县2020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审查细则的通知》(X人社会发行〔2020〕X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总结了我局2020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作力
我局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设立局长XX任组长、副局长XX任副组长、相关股份人员为成员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份室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自我调查,确保投诉渠道畅通,避免拖欠农民工工工资的集体事件。
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是安排有关股票房工作人员,采用发送法律法规企业、现场说明宣传、咨询宣传活动举办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创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根据x府发行〔2012〕x号文件,建设企业在建设公司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设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15%以上的资金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向银行书面约定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用他。我局要求各施工公司按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家支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可以入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根据x人社发行〔2018〕x号的规定,本部门实际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单、工作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会计、工资支付会计,制作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执行两项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者、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
四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为了防止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我局加强了工程管理,确保了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加强了工程检查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了工程款的结算支付进度,加强了对工程公司财务的监督,促进了材料费、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的支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我局限制其招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严重取消了参加石漠化管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构建劳动和谐关系的基础,是一项涉及人员较多,领域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参与,多部门联动。一方面,农民工自身要学法、懂法、知法,善于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部门在履行职能职责时要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前置事项预以审查。
注重宣传教育,把普法工作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工会要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__省企业工作集体协商条例》、《__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条例作为普法工作重点,解决企业对农民工经济上的从属和人格上的从属的认识误区和农民工不会维权、不善于维权的问题。推进平等协作劳动关系的进程。
注重部门联动,把办理相关手续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方面,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环保、安全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照《__省建设工程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办法》预存工资保障金。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对施工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审查。对未足额预存工资保障金或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达2个月的施工单位暂缓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实施单位派驻的现场代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期向资金拨付单位报告。各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时应当时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后在施工范围公示,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引领作用。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应侧重加大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
注重信息沟通,把招投标、企业评优评先、政府奖励扶持政策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结合。一方面,项目实施单位招投标公告时,不仅要对企业资质、工程完工期限、工程质量提出条件,而且还要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提出相应条件,在评标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依法依规企业为中标人。另一方面,政府奖励扶持兑现,综合部门评优评先应优先考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激励依法依规经营企业,鞭策违法违规企业。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从构建和谐平安,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做好制止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范围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三、检查内容
检查各类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订立与履行情况;农民工其他权益保护情况。
四、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11月1日—11月10日):宣传发动阶段。劳动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用人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促使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第二阶段(年11月11日—12月10日):组织用人单位自查阶段。各用人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年工资支付情况的资料,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各用人单位要在12月10日之前将自查情况表报送人劳保障局监察仲裁股。
第三阶段(年12月11日—年月30日):执法检查阶段。县人劳保障局、建设局、公安局和总工会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逐户进行检查,对群众举报的拖欠工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
第四阶段(年月31日—月日):总结阶段。各用人单位要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并将总结材料于年月日之前及时报送人劳保障局监察仲裁股。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企业 公司承建的 项目 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上述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因安全、创卫、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建设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处以不低于100万元的处罚罚款,同时取消我单位在高新地产后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内容二
我班组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承包的 ;从20xx年开工至20xx年元月在绵阳鑫宏丰泽苑工程中,根据合同价计算,现已领 万元,已领占 % 。已领的款,我班组已付清工人工资,我保证我班组所有民工工资已全部付清,如有我班组民工未领到工资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班组
班组长(姓名):
班组长(身份证号):
班组长(住址):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内容三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凡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启动清欠应急预案,无条件同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用我单位预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内容四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项目部经理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内容五
致:XXXXXXXXXXXXXX: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XXXXXXXXX项目XXXX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检查范围:本辖区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设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检查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包括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建筑企业投诉“三级”窗口建立情况、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卡”支付制度。公布乡咨询、举报投诉电话,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广大农民工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乡劳动保障事务所要组织用人单位对其2011年元月份以来工资支付情况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包括最低工资、加班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按规定的时间报乡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的数额、涉及人员的数量及人员招用的来源、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并制订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25日)。乡联合执法检查小组组织人员,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1月26日至31日)。乡劳动保障所对本乡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上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用人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认真自查,配合抽查,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乡劳动保障、工会、公安、财政等部门联合成立“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劳动保障事务所。领导小组要抽调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一线检查力量,保证执法检查效果。对投诉举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19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19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2月1日起,四川将开展为期60天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没有完成清欠任务的企业和个人,其在建项目将被停工整顿,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将受到严厉处罚。
四川省劳动保障厅监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是清欠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包括服务、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使用农民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四川各地将对至今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程进行逐一排查,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没有完成清欠任务的企业和个人,其在建项目将被停工整顿,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将受到严厉处罚。根据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将被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额的50%至100%的赔偿金,拒不整改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四川省建设厅将在12月初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建设厅三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察组分赴全省部分地区进行明察暗访。
本次检查还将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守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依法维权。对于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巨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新华网·江毅
接文后,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活动,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领导干部,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成立了“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组”,由乡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此次行动圆满完成。
二、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工作,我乡于2013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的宣传。通过相关宣传工作,以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15日,我乡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
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实效
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农民工,了解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
三、检查结果
经检查,我乡未发现拖欠工资情况,亦无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的出现。
四、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易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有: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五、思考与建议
(一)检查内容
1.用人单位落实国家、省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和支付农民工资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检点
1.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及其他劳动密集企业;
2.曾发生过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租赁场地设备和经营状况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群众投诉举报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4.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及企业。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专项检查分四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12月10日—12月14日)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熟悉。要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治理办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治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企业治理者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守法诚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阶段:自查阶段(20*年12月15日—12月23日)
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所辖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对20*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对近年来曾拖欠工资的、大量使用农民工的、经济效益差按月支付工资有困难的、平时有举报投诉的行业和企业要重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纠正,有针对性地采取预警措施,防止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三阶段:执法检查阶段(20*年12月24日—20*年1月31日)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所辖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点行业、重点用人单位和曾有投诉(举报)的用人单位,以及自查中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一进行检查。非凡是对重点监控或支付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督促其制定工资支付计划,限期支付。对检查中发现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纠正。对限期不纠正的,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治理办法》予以处理。对拖欠工资性质恶劣的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直至由工商部门给予吊销执照。对拖欠工资涉及人数在50人以上或拖欠工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重大案件,必须在24小时之内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克扣、无故拖欠工资可能引发的,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同时及时上报。行动期间,县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开发区)专项检查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年2月1日—4日)
各乡镇(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活动的报表报送和总结工作,要认真分析清欠农民工工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于20*年2月4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切实把专项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县将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劳动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要实行12小时值班制,对投诉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要及时进行处理。重大案件,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xxx局严格按照《xx市加强农名工服务保障xxx工作方案》(xxx〔20xx〕xx号)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农民工服务保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注重维权救助为重点,积极开展建设系统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为全区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护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全年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严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名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为切实保障建设系统农名工服务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地落实,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xx为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xx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名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强化氛围。通过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检点,狠抓落实。根据建设系统农民工工资发放实际情况,每逢重大节假日、开学季等特殊时间段,积极采取行动,突出重点、明确责任、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各在建工地进行了“清欠保支”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全区xx系统共调处x个项目,督促兑付xx余名农民工工资xx万元,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每月打卡发放,且不与农名工签订劳动合同,若出现民工工资拖欠、克扣的情况,极易造成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取证困难;二是项目参建单位采取“年终集中结算支付”的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其余工资承诺年底结清。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三是部分农名工文化水平不高,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给自身依法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
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三)检点
1.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业、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及其他劳动密集企业;
2.曾发生过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租赁场地设备和经营状况困难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群众投诉举报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企业。
二、检查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阶段
在宣传活动中,应通过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资料、横幅、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普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呈贡新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支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
用人单位对其月以来工资支村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报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数及人员构成情况、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三)执法检查阶段
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要组织骨干人员,根据用人单位在上报的工资支付情况有针对性的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总结阶段
各职能科室于年月日前将检查结果报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后,由办公室书面将总结及统计表报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监察科。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决定成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略;
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小组,组织指导协调此项专项检查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社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树立我街道对外形象,优化我街道经济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抓紧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的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清欠工作”的精神,切实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和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充实一线检查人员,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三)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应给予公开曝光。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要及时予以查处。
(四)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社区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和举报投诉地址,并向社会予以公布,保证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要建立突发案件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应急小组,在突发案件后及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街道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协调小组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