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范文

时间:2022-12-16 16: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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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整改措施

篇1

2、爱岗敬业。在教育教学中,我努力以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教风,严明的教纪从教,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以人为本、严格要求、耐心引导,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达成教学相长之目的。

3、热爱学生。我们的教育对象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在学习活动中免不了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与错误。在教学中,我本着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这一学生观,时时用“为师不忘少年时,常与学生心比心”提醒自己。当他们出现缺点或错误时,我从不一味的批评指责他们,而是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他们交心谈心,使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觉地改正。

4、严谨治学。在工作中我认真钻研教材、研读学生、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教育方法,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把做一名研究型的教师作为奋斗的目标。

5、团结协作。在教学工作中能做到与同事和谐相处、互尊互学互爱互帮,以校荣我荣,校耻我耻,为创建文明校园尽心尽力。

篇2

1、课余时间,自学不够,学习的层次不高。

2、做事缺乏预见性。

3、与任课老师之间的沟通不够。

在学生的管理方面,与任课老师之间的沟通太少,有时仅凭自己的直观行事,随心所欲缺乏圆润灵活性,因而不能完全取得大家的理解。

4、工作中大胆实践、不断创新的意识还不够强。

日常工作按部就班的时候多,主动创新的时候少;对管理工作零碎的思考多,整体的谋划少。

二、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

1、是自己放松了学习及对自己的要求;

2、是思想上有等、懒、靠的情绪;

3、是自己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进行系统的规划、整理。

4、有时对学生的要求过于严格、近于苛刻,求全责备,结果适得其反,此时自己便会产生懈怠的情绪。

5、平时思考的不够多,工作方法单一。

这次自查使我找到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的整改找准了重心及如何做好自己工作的方式、方向。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通过深刻查找剖析,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

一是在政治理论素养上下工夫,加强对政策理论水平的提高。

二是在业务,在专业知识、法律法规方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发展。

2、强化责任,提高效率。

篇3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省政府《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承租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是否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租金减免是否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租金减免办理流程是否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租金减免情况是否按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要求如实报送等事项,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二、自查结果

篇4

对照“五治”和“十不准”的要求,查摆办公室和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二、工作内容

通过自我剖析、召开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虚心诚恳查找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分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着重在以下方面查找问题:

1、是否存在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玩游戏等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问题,是否参与与工作无关的各种名目的宴请活动。

2、是否存在慢作为、不作为,对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落实迟缓,以致延误工作等问题。

3、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吃、拿、卡、要、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作为等问题。

4、是否存在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5、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便利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土地征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问题。

6、是否存在在营利性企业中参股、拿“干股”分红问题。

7、是否存在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问题。

三、方法步骤

1.发动宣传(3月20日前)

再次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庐作风整治办字号文件精神和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转段工作会精神,对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

2.查找问题(3月15日—4月30日)

通过恳请领导点评、向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以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深刻剖析我办在作风建设、工作效率、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全面分析,查找不足形成的根源。

3.整改落实(5月1日—5月20日)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深刻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工作要求

1、领导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发扬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从而带动办公室全体干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篇5

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达到“五个目标”,即:使全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得到规范;使行业管理者找准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推进改革创新,完善建设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推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建设队伍健康成长。

二、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环节和范围

(一)重点部位和环节:中治贿发[]3号文件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中均已明确,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主要是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产权交易等重点部位,规划审批和资质资格审定、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等环节。

(二)范围:一是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即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质量检测、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以及与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有关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二是具体经办或从事与规划审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和其他一些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不具体经办或从事与上述项目审批有关的建设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其工作人员,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是否存在违规参与或干预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或工程项目的监管者。

三、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重点工作

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仍按《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各地、各单位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动员部署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尚未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抓紧制定体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内容具体、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已经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继续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对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对照检查阶段的重点工作:

(一)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思路。要通过审查项目获得方式、经营费用、合同,查看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1、各企业事业单位及重点人员的自查自纠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是否认识到位;二查行为,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是否有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重点查找在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管理制度方面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没有账外账、账外物等。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单位、行业协(学)会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查找下列重点问题:一是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是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中的索贿受贿行为;三是违反规定擅自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四是失职渎职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五是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手段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地、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二)针对不同情况,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整改落实阶段的重点工作:

制定整改措施,扎实进行整改。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自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巩固成果阶段的重点工作:

组织评估验收,抓好建章立制。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本系统及自身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做好统计汇总分析,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补课”。

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各协(学)会要在月底前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建设部在对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形成报告报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之后,各地、各单位还要继续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四、加强对建设系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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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点排点:一是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现场安全条件与零售点相关要求是否符合要求情况,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进行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和超标准烟花爆竹产品;六是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二、排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自查自纠为主,区安监局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前)

各安监所、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根据隐患排查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资金、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零售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后,填写《零售单位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1)报辖区安监所备案。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区安监局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抽查不少于辖区内总量的1/3。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零售单位的检查要实现全覆盖。市安监局将以明查暗访和重点督办等方式,对烟花爆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市安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部分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21日至10月20日)

各安监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回头看”工作,并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好的做法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乡镇办、开发区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区安监局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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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采取召开动员会、网上公布《实施方案》等形式,让我局关于群众办事难整治活动的要求、目标深入人心,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优化审计发展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为推动群众办事难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另外我局还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征集专项整治活动问题线索,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扩大群众知晓面,让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自查自纠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治理内容和时间安排,以股室为单位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自查自纠中,按照方案所列的影响群众办事难的各种表现和行为,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找准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向社会公布整治活动的服务承诺。通过排查,我局一直依法审计,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了爱岗敬业的高尚品格。但是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干部职工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1、办事效率不高、慢作为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2、工作制度落实方面需经一步完善。

3、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意识有待加强。

三、整改措施

自查自纠结束后,我局将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1、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谨、制约有效”的要求,结合审计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规范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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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年月至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年月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月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办发[]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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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点

按照《 公司纪念品与接待合规管理办法》要求,检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

2.是否存在提供高档菜肴、野生动物制作的菜肴问题;

3.是否存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及礼品;酒水购买及使用是否合规问题;

4.是否存在陪餐人数不合规问题;

5.是否存在招待费用报销流程不规范、接待清单不齐全问题;

6.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KTV等娱乐场所问题;

7.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其他名义隐匿、转移招待费经费开支等问题

8.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检查安排

1.自查自纠(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9日)

各单位按照要求,对2019年以来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问题,及时抓好落实,并于11月9日前如实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送公司行政部并抄送风险管理部及监察部。

2.重点检查(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27日)

公司将组织若干专项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主要通过自查情况报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审查账目票据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3.整改落实(2020年11月28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业务招待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12月20日前报公司行政部。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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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自查自纠主要目标:通过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系统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通过集中查找,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使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得到纠正;通过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一些重点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和好转;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㈡工作原则:

1、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既要抓好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同时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边自查边纠正。要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2、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所辖范围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引导。对拒不自查自纠、并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行业分级指导监督与搞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起来。依照“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公管、航管等部门在做好自己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职能分工向所监管的企业延伸,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4、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还要与构建具有我区交通工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结合我区交通系统反腐保廉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二、自查自纠的重点和时间要求

㈠自查自纠重点: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重点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与交通建设(当前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以及有关中介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确定自查自纠的重点,主要是对2001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㈡自查自纠时间要求:自查自纠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三、具体工作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

1、各单位召开班子会议,传达贯彻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局《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并做好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2、通过各种会议、座谈、专题教育等形式,结合当前“八荣八耻”教育和“七一”建党纪念日,进一步强化治理商业贿赂教育活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宣传中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自觉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动员干部职工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局机关、公管所、航管所分别向交通工程建设相关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等发出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3、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分析掌握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等,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机关与工程处配合,在6月下旬召开一次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题座谈会。

㈡集中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12月上旬)

按照先易后难、先面上后深入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正常工作与自查自纠工作的关系,把握好自查自纠工作进度,自查自纠既要查行为,又要查制度,查思想。

1、面上查。各单位可以以表格的形式,人手一份,调查了解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的思想认识,单位和个人是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单位管理方面和制度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等等,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区纪委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96178、86882788,局举报电话:86782752、86782755。

2、重点查。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查。区公管所、区航管所对2001年以来特别是两区合并以来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费减免等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有没有违反规定,不该批的批了,该罚的不罚(或少罚),不该减免的减免,是否存在着不正当交易行为;区公路段路政管理中是否存在着该罚的不罚、不该批的批了等不按规定操作的现象,是否存在着不正当交易行为,养护工程和小工程建设是否按区里规定规范操作,存在哪些问题,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区汽运公司在2001年以来车辆购置、车辆保险、油料供应、车辆维修、车身广告等环节中是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工程处在2001年以来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中是否有收受施工企业好处费的现象,对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的违规行为放任不管。局里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招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计量支付、质量监督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查,查找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重点查找借用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私自违规分包转包、虚报工作款、利用工程设计变更套取政府资金、设计单位虚报工程造价、监理公司对施工企业缺乏监管等问题。

3、个人查。个人查,以自觉查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搞群众运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查,党员同志要自觉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主动查。有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把握改正错误的良好契机。

4、组织督查。督查内容:①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上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②各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检查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③重点案件的督办。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本单位个人存在的问题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单位活动动态、信息也要及时上报。个人退缴的礼金、礼品,各单位要妥善登记,统一上缴到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1、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从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认真抓好整改,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各单位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㈢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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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围绕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加强作风制度建设决策部署,以“服务优、环境好、效率高”为主要工作目标;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效能“八项制度”为主要工作依据;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为主要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观念,通过严肃整治“庸懒散拖”问题,努力构建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制。

二、开展学习教育,剖析存在问题

(一)开展学习教育

要充分利用专题学习会、党员干部学习日、党员民主生活会等,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实施细则》和效能“八项制度”,着重学习效能制度、绩效管理、效能督查、效能投诉、效能问责等主要内容,针对机关存在屡禁不止、多次反复的“庸懒散拖”突出问题,开展各种形式教育。制定局机关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日常管理措施,作为整治“庸懒散拖”问题及开展对照自查的重要内容。

(二)剖析存在问题

局机关和各科室及每个机关干部都要深刻剖析自身在作风和制度建设中存在“庸懒散拖”的问题,不仅要查摆“庸懒散拖”问题在日常行为中的具体表现,还要深挖其思想根源,剖析其产生的危害。切实整治局机关干部中存在思想平庸、行为懒惰、作风散漫、办事拖拉等顽症。8月份组织局机关干部集中开展全面学习教育,今后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把改进机关作风和加强制度建设,整治“庸懒散拖”问题的学习教育形成制度化。

三、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局各科室要针对区机关效能领导小组提出整治制度规章执行不力、工作不作为、工作乱作为、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差、办事不透明、管理松散、作风不实、精神萎靡不振、整改工作态度不端正等十项“庸懒散拖”重点问题,结合本科室职能职责,认真进行对照自查,查摆本科室存在“庸懒散拖”的具体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于9月底前报局办公室汇总落实。

四、加强问责处罚,明确工作职责

采取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措施,通过上级监督和查究问责以及本级自查自纠的方法,加大对机关作风和制度建设中存在“庸懒散拖”的突出问题的问责查处。加大对突出问题“一案多责”效能查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违纪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罚。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效能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效能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本科室日常效能管理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本单位效能监督检查的重要责任,加大力度督促相关科室落实效能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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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活动。4月11日至15日,采取专题讲座的形式,召集全局人员、各镇场经济信息服务站全体人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对近年来本系统存在问题、暴露问题、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认真排查、集中整改,重点查找统计为民生、释民情、解民惑的焦点、难点、热点问题,重点查找实施绩效考评、目标管理、重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机关政风、统计系统行风、个人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4月15日至20日,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寻求对策。各位党员同志根据自查情况,在局支部民主生活会上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此为主题,认真召开局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和联系点,广泛征求建议,充分听取意见,勇于自我剖析,明确创新思路。

三、组织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4月20日至25日,局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员、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新闻媒体监督,结合政风评议、效能评议,适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服务对象、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四、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4月底之前,局针对自查自纠和民主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体制机制、制度约束、政风行风、效率效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并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认真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干部职工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承诺、进行民主测评、接受总支督查。测评督查不合格的,认真开展“回头看”,严明纪律“进笼子”,部门负责人“一对一”帮扶整改。

五、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局将自查自纠、专题民主生活会、群众评议、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局作风大整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作风大整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议质量、评议内容、上报时限综合评定各股室行动开展情况,评议质量倒数第一的股室,取消其所在单位及个人年度内评先评优资格。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促进各股室和干部职工解决自身存在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能。

六、抓好典型示范。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正面典型的宣传、学习、教育,树立导向,弘扬正气,提倡奉献,一手抓反面典型的查处、问责、曝光,正本清源,以儆效尤,鞭策后进。各股室要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活动,树立讲责任、树正气、干事业、比贡献的正面典型,结合全省统计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抓好“为民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坚决查处群众意见大、工作执行力差、办事效率低的反面典型,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曝光,奖优罚劣,兑现惩处,绝不姑息,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正确的用人导向。

七、组织集中检查。局作风大整顿行动小组会同县人大代表监督员、县纪委第三纪检组监察员、局民生工程监督员,适时对各股室推进县委、县政府、市统计局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廉政建设、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深刻剖析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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