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2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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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析国际贸易统计的规则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规定:一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另一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的原则,主要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简言之,就是跨境贸易。这里所说的居民和我们的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该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实体。在这个意义上,服务贸易统计就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即跨境的服务流动统计。例如:中国的某企业接受外国海运公司的运输服务,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进口。又如,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旅游消费支出,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出口。显然,包括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具有服务跨境消费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统计已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经认识到了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统计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手册第五版BMP5中,已经将服务贸易项目由手册第四版的五项细化为十一项,并逐步说明指标涵盖的范围和编纂方法。为了统计的准确性,该组织统计局已经在1999年出版的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全面介绍IMF和WTO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原则、分类和内容。但是IMF坚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统计原则,不统计境内外资企业对境内的服务贸易,认为这部分交易的统计不属于BOP范围,而属于国民核算统计。
2.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迄今为止的第一套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变规则,其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它等12个部门类别,每个部门又细分为若干个分部门,共155个分部门。GATS要求统计的服务贸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过境交易、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又有境内贸易,包括商业存在,即境内的外资企业对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务交易,但是这种方法的统计资料很少,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采用此法的国家不多。
3.外国附属机构的贸易(FAT)统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国家间经济联系的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跨境贸易,而包括了由于资本流动而导致的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交易。例如,中国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然后在中国境内销售。由于按IMF的BOP统计的,这些外资企业属于居民的概念,或者说是常住单位。他们和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个人发生的交易,包括货物交易和服务交易,都不能统计到BOP中去,因为没有发生跨境交易,只是在中国居民之间进行交易。但是它又是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又不同于纯粹的国内贸易,它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利益,而且这种交易已经属于中国和外国之间的交易。
三、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
1.1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
教育服务是GATS中12个服务贸易部门之一,我国在加入WTO时也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了部分承诺,这表明我国已经接受了教育服务的概念并开始步入国际教育服务商贸活动的发展行列。教育服务在GATS中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可以作为一种产品进行贸易,其“经济性”地位得以在国际性法规中体现,教育服务产品的“可贸易性”因为GATS而得以保障。我国对教育服务贸易作出部分承诺,但不包括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服务,这意味着教育服务贸易的“经济性”地位在我国被予以承认。
1.2教育服务贸易是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趋势
教育服务作为现代教育交流的一种形式,正催生着教育属性的变化。国家间教育交流的影响因素和根本动力已从文化力量为主到政治力量为主,再到经济力量为主的方向转变[1]。事实证明,即使在发达国家,教育服务贸易和教育产业化的发展不仅没有影响教育的公益性,反而增强了教育的竞争力。当WTO强调教育服务可以作为产品在国家之间进行贸易时,也就意味着国际上在意识领域内已经将作为公益性“事业”的教育当作了盈利性的“产业”,教育服务的“经济性”和“产业性”便成为新时期的主要关注点。中国是典型的教育大国,教育的发展也应突出其经济性,我国也应将教育当作一项产业来发展,将教育服务贸易中收取的费用再用于教育教学活动,改善教学条件,增加教育的“经济性”,这不仅没有改变教育的公益性[2],反而更能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和潜能。
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2.1教育支持者的博弈动机
教育的收益是社会或个人通过教育增加所获得的收益[3],是通过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而给社会或个人带来有益效果[4]。站在教育支持者的角度,教育收益也直接影响高校生源状况,继而关系学校的影响力和长远发展。当教育支持者将教育当作经济行为来考察时,教育的收益就体现为经济收益与非经济收益。教育支持者的经济和非经济收益互有影响,非经济收益往往影响一个学校的声誉,是衡量一个学校是否具有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其最终将对学校的生源和地位产生直接经济收益影响。由于教育支持者的教育收益在现实中有较大差异,如民办学校往往得不到国家财政补贴而陷入经费不足的局面,其考虑更多的是经济收益,而公办院校则考虑更多的是人才培养、引进高水平师资及提升社会地位等非经济收益,因而这种收益便成为教育支持者博弈的主要动机。
2.2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之下,我国教育支持者们的国内收益显然是既定的,民办院校与公办院校差异较大,很多院校已将目光投向了国际市场,力图通过国际教育市场的开拓获取收益。然而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以政府支持为主,在市场竞争中难免出现教育服务产品供给数量少及质量不稳定现象,越来越多的学生选择在国外留学,我国成为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净进口国。教育产业的发展,若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则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个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5]。事实证明,发展教育服务贸易是可以增加教育收益的,无论是直接收益还是间接受益。假设:政府支持的公办学校通过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增加教育收益2个单位,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而维持现状的教育收益1个单位;市场支持的民办学校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付出的成本较大,只能收益1个单位,而不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则收益0个单位,这种假设也符合目前中国教育服务贸易现状。显然在此情况下,每个支持者都有自己的占优策略,该博弈的结果是政府支持者和市场支持者都选择自己的占优策略。在教育支持者开拓国际教育市场以获取收益的博弈中,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将不断被拓展,这对每个参与者都是有利的。作为教育支持者们来说,教育的收益是其最终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根本,在教育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的中国,这意味着教育的直接经济收益将会不断减少,国内教育支持者将面临巨大的挑战,那么开拓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提升国内教育产品质量将是一种必然。
2.3教育支持者的博弈结果
在教育支持者的博弈过程中,最终拓展了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市场空间,我国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国内教育资源优势,面向国际教育市场招生,为全球提供教育服务。教育支持者在国际教育市场中的竞争更为激烈,只有竞争才会产生效率,这对一个国家提升教育服务质量及提供多样化的教育产品也是一种激励。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教育服务产品的供给规模与质量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我国的教育支持者最终有两种表现,第一种是在竞争中不断调整策略,发挥学科优势,提升教育质量与影响力,通过与其他国家进行多样化的合作模式,提供高水平的教育产品,从而提高其经济收益和非经济收益。第二种是部分教育支持者在竞争中受挫,最终无法分得国际教育市场的一杯羹,甚至丧失国内教育市场而被淘汰。这两种表现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律的,也是教育支持者的最终博弈结果———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空间的拓展。
3促进我国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再思考
3.1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关键在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国际化的观念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教育产品,面向全球范围提供教育服务,不仅要求我国具有国际化的观念,也要在师资和学生的国际化交流、课程设置与国际接轨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教育对个人来说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与个人的未来福利有密切关系。就我国国内而言,教育产品的质量供给不平衡,这不仅表现在学科专业上的不平衡,也表现在地区分布上的不平衡。例如国内的优势教育资源往往集中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因此,如果我国在国际教育服务竞争中不注重教育质量的提升,这势必会更加依附于发达国家,人才流失更加严重,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国际教育服务,发挥自身学科和专业优势,分享国际教育服务贸易利益是我国摆脱对发达国家依赖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
3.2国际教育服务贸易的发展应注重国家“软实力”的提升
约瑟夫•奈提出,“软实力”主要包括文化吸引力、政治感召力、塑造国际规则和决定政治议题的能力。应该注意到一个国家的文化是其软实力的重要表现,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主要依靠教育体系,我国通过拓展国际教育市场、发展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使中国教育走出国门,这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也意味着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我国“软实力”提升的重要纽带。国际教育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文化输出和输入的媒介和载体,教育发达的欧美国家和韩国、日本等国家为吸引优秀的留学生提供大量的奖学金,这些领域的优秀学生遍布世界各地,对为其提供教育服务国家的文化具有较深的认同,国际教育服务贸易为其软实力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是比较欠缺的,虽然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如孔子学院的稳步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留学生生源国,教育输入规模庞大,但在输出教育方面较为落后,引进的留学生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且教育输出收益不明显。
二、分析国际贸易统计的规则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两种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规定:一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另一种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1.IMF的国际收支统计。BOP统计的原则,主要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简言之,就是跨境贸易。这里所说的居民和我们的国民经济核算中的常住人口差不多,通常是指在该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实体。在这个意义上,服务贸易统计就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目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即跨境的服务流动统计。例如:中国的某企业接受外国海运公司的运输服务,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进口。又如,外国旅游者在中国的旅游消费支出,对中国而言就是服务的出口。显然,包括在国际收支统计中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具有服务跨境消费和跨境交易的特征。BOP统计已经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并且IMF也已经认识到了服务贸易在国际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其统计的重要性。在其出版的国际收支统计方法手册第五版BMP5中,已经将服务贸易项目由手册第四版的五项细化为十一项,并逐步说明指标涵盖的范围和编纂方法。为了统计的准确性,该组织统计局已经在1999年出版的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全面介绍IMF和WTO关于服务贸易统计的原则、分类和内容。但是IMF坚持其居民和非居民的统计原则,不统计境内外资企业对境内的服务贸易,认为这部分交易的统计不属于BOP范围,而属于国民核算统计。
2.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迄今为止的第一套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多变规则,其将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旅游及相关服务、娱乐文化及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和其它等12个部门类别,每个部门又细分为若干个分部门,共155个分部门。GATS要求统计的服务贸易按其交易方式,既有跨境交易,包括过境交易、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又有境内贸易,包括商业存在,即境内的外资企业对境内的居民和非居民提供的服务交易,但是这种方法的统计资料很少,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采用此法的国家不多。
3.外国附属机构的贸易(FAT)统计。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外国直接投资迅速增长,国家间经济联系的方式不再仅仅局限于跨境贸易,而包括了由于资本流动而导致的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交易。例如,中国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然后在中国境内销售。由于按IMF的BOP统计的,这些外资企业属于居民的概念,或者说是常住单位。他们和中国国内的企业或者个人发生的交易,包括货物交易和服务交易,都不能统计到BOP中去,因为没有发生跨境交易,只是在中国居民之间进行交易。但是它又是外资企业的经济活动,这种经济活动又不同于纯粹的国内贸易,它不仅会对中国经济产生影响,而且还会影响到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利益,而且这种交易已经属于中国和外国之间的交易。
三、我国的服务贸易统计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
对国际服务贸易有不同的理解。按照传统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被视为服务的进出口,这是一种跨境贸易的概念。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还应包括由商业存在——简单地说,就是属于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所完成的贸易。由于目前除美国外各国尚未公布关于服务贸易定义的数据,因此本文所采用的仍是传统的跨境贸易的概念。
出口方是服务的供给者,进口方是服务的需求者。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是由对服务的供给和需求而决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就是识别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供给和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影响国际服务贸易供给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有很大程度的互动,换言之,服务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因此,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生产经验,能够高效率地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较强。
根据波特的“国家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国内服务需求较高,越能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也越强。但是,国内服务需求大也可能导致另一个结果,即服务对象主要在国内,出口动机受到抑制,尤其是国内经济规模大的国家更可能以内需为主。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其自身货物贸易能力的影响。一方面,许多服务贸易是伴随着货物贸易而发生的,如国际货运服务、保险服务、进出口信贷服务和维修服务等;另一方面,根据波特的理论,跨国商务活动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货物出口市场上领先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商务经验,有助于顺利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二)影响国际服务贸易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生产的需求,即生产者需求;二是来自消费的需求,即消费者需求。生产者服务需求受国内经济规模的影响,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生产者服务的需求越大;后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越高,对服务的消费需求越高。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如果国内服务生产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则对国外服务的需求就低。
同样,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它对国外货物的需求的影响,原因在于许多货物进口会引致相应的服务进口。
二、服务贸易宏观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
选取如下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分析:用国内生产总值(GDP,10亿美元)反映国内经济规模;用人均国民收入(GNIPC,美元)反映收入水平;用服务业增加值(VAS,亿美元)及其年增长率(AGS,%)反映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此外,还包括两个货物贸易指标,即商品出口(EXG,亿美元)和商品进口(IMG,亿美元)。
分析所用的样本数据是1982-1998年17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这17个国家或地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国家的选取上尽可能多样化,即样本国家既包含发达国家,又包含发展中国家。其中,尽管美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但由于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故样本中不包括美国。这17个国家或地区为: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韩国、荷兰、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日本、瑞典、泰国、中国香港、意大利、印度、英国和中国。数据取自中经网。
在分析方法上,鉴于数据为时间序列与截面数据的混合数据,采用PanelData回归分析方法。考虑到时间序列可能存在自相关,且样本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故采用有同代相关的一阶自回归模型。利用SAS软件的TSCSREG程序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见表1、表2。
表1因变量:服务出口单位:亿美元
自变量系数标准误差tPr>│t│
截距3.1731.66081.910.0571
GDP-0.0130.00153-8.81<.0001
GNIPC0.0040.00005082.29<.0001
VAS0.0020.0002966.71<.0001
AGS0.2510.014916.83<.0001
EXG0.1800.000987182.20<.0001
R[2]=0.9968
表2因变量:服务进口单位:亿美元
自变量系数标准误差tPr>│t│
截距-21.1770.7089-29.87<.0001
GDP0.1000.0025539.08<.0001
GNIPC0.0030.00006449.82<.0001
VAS0.0030.0004208.20<.0001
AGS-1.1480.0364-31.56<.0001
IMG0.1590.00149106.96<.0001
由表1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出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出口变动的99.68%。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经济规模对服务出口的净影响为负,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减少130万美元。这意味着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或地区的服务生产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需求,而一些服务业发达但国内市场有限的国家或地区则注重开拓国际市场,这也正是中国香港和比利时-卢森堡出现在服务出口前10名的原因。(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收入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增加40万美元,其t值仅次于商品出口。这个关系解释了服务出口领先国家几乎全部是发达国家的现象。(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出口就增加20万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就增加2510万美元。相对而言,服务业增长率对服务出口的影响更为显著,这意味着服务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比服务业成熟的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拓展国际市场。(4)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出口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出口增加1800万美元。商品出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出口影响最为显著的变量。由此启示我们,尽管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两种相对独立的贸易形式,但在货物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巨大机会,发展中国家应当善于主动把握这些机会,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共同发展。
由表2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进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进口变动的99.56%。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需求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1000万美元;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30万美元。GNIPC的t值大于GDP的t值,表明服务的消费需求比生产需求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消费结构服务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对国际服务需求也较大。(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是双向的,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进口就增加30万美元,而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就减少1.148亿美元。这种现象表明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有阶段性。一般地,服务业增加值与服务业增长速度为负相关,利用样本数据计算这两个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22,p-value为0.0001。当服务业增加值处于某一临界值以下时,服务业增长较快,快速扩张的国内服务业能够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增加,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负;当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临界值时,服务业增长放缓,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膨胀,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正。(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进口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进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进口增加1590万美元。商品进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进口影响最大的变量,再一次揭示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相互依存关系。
综上,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可用图1表示。图中,虚线表示负向影响,实线表示正向影响。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00年,中国商业出口总额为301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1%,排在第12位;商业进口总额为359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5%,排在第10位。可以说,中国的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并不协调,有明显的滞后。中国服务贸易的实际值远低于按上述回归模型计算的拟合值,尤其是服务出口与拟合值的差距逐步扩大(见图2和图3),表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远未达到理想的水平。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中都是以货物贸易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但自从1971年OECD组织在东京回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服务贸易的概念,随后作为多哈发展议程的重要议题,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的初始性的政策框架看来,服务贸易正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也表明,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国际服务贸易额(包括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从1980年的762.8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4222亿美元(按当年价)。年均递增7.4%,高于货物贸易同期6.5%的增长速度。相应地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比重从1980年的15.7%上升到2004年的18.5%,服务贸易额接近物品贸易额的1/4。
一、有关概念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加入WTO以来,我国明确提出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致使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2001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26.1亿美元,其中,出口额333.4亿美元,进口额392.7亿美元;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已经达到3645亿美元,其中,出口1933亿美元,进口171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8.7%、18.38%及19.0%。我国服务贸易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排位不断提高。2001年,我国服务出口及进口在世界的排位分别为第12位及第9位,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的排位升至第四位,进口升至第三位。虽然与欧美等服务贸易大国还有一定的差距,但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地位已不容忽视。
一、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1、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不利因素
中国加入WTO以来,宏观经济和对外贸易都增长迅速,整体经济贸易形势继续了多年来的良好态。但是,在普遍乐观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隐藏在这种良好态势后面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经济增长方式的单一,以高投入低产也为特征的经济效益低下,贸易方面的出口产品附加值偏低,对外贸易条件恶化,以及频频遭受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都在困扰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贸易壁垒,包括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指一国或一个区域组织以维护国家或区域基本安全、保障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植物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而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或自愿性的技术性措施;(2)贸易条件恶化;(3)高等生产要素相对贫乏,我国是一个资金相对不足、高素质人才短缺、教育发展滞后、劳动生产效率较低的国家,竞争力还较弱。
2、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
(1)服务需求潜力巨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大多数居民在已经解决了基本吃、穿、和部分用的基础上,对生活质量的追求大大提高,消费与储蓄偏好发生变化,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对包括旅游在内的休闲服务,以及与信息、教育、房地产、汽车、电信、金融、保险等行业相关的服务的需求将会逐步增加,前景十分广阔。这一服务市场优势,是别的国家无法比拟的。
(2)人力资源优势
中国是人口大国,有丰富的人力资源,但并未形成人为资本。中国服务业的产业内部结构是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中国的比较优势所在。
二、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中国虽处于服务贸易大国之列,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来说,服务贸易整体的国际竞争力还处于比较劣势。为了应对“入世”过度期后日趋激烈的竞争,提高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务之急。
1.调整和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
目前,中国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基础上的现实选择。但是,中国想要使服务业有长远的发展,必须调整和优化服务业的内部结构,既要继续充分发挥传统服务产业的优势,又要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产业和新兴服务业,推动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产业升级。只有这样,才能尽快缩短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2.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增强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由于服务的无形性特征,使得市场对服务的识别不得不依赖于其品牌的影响力,因此信誉和商标往往成为服务企业向消费者传递信息的有力手段。鉴于此,首先要注意保护和发展我国服务企业中的老字号,如同仁堂、四季美等;其次要不断创造新的服务企业品牌,在世界范围内创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3.培养和引进精通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人才,提升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目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瓶颈是缺乏服务贸易方面的人才,这势必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走内部开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一方面,可加强对企业现有员工的短期培训,以改善原有的人力资源状况;另一方面,可通过各种途径引进高素质人才,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中的智力资本因素。
三、我国服务贸易的未来发展
1、服务贸易发展的自由化趋势
服务贸易自由化可以促使我国服务业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改善经营管理,加快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强市场开拓,强化企业竞争观念、市场观念和人才观念,使企业更加重视人才和为力资本投资,推动服务部门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导致服务部门技术标准化和服务综合化程度的提高,提高厂商甚至贸易国的竞争力。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
2、服务贸易发展的高科技化趋势
由于世界服务贸易以高新技术为载体,服务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过去十年中,许多新兴服务行业从制造业分离出来,形成独立的服务经营行业,其中技术、信息、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发展最快。其他如金融、运输、管理咨询等服务行业,由于运用了先进的技术手段,也很快在全世界范围内扩大。高新科技的发展,不仅使得世界服务业的发展不断地高科技人,而且也使很多传统的产业和传统的服务都被高科技手段所武装,金融的电子化、商务活动的电子化、电信业务的数字化都体现了世界服务的高科技化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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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是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产物。分工和专业化一方面提高了生产服务的效率,增加了国际服务产品,另一方面,又使得人们为了“消费多样性”的需要,通过市场与他人进行服务与产品或服务与服务的交换,并产生相应的交易费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就取决于服务产品在分工与专业化之后所带来的好处与其因为交换而产生的交易费用之间的力量对比。
通过有关模型分析,我们知道交易费用越小(即交易效率越高),服务消费者从分工中得到的净好处就越多,其购买服务的愿望就越强烈,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就越快;反之,当交易费用很大时,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就会受到约束。交易费用的大小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成负相关关系。
二、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因素分析
市场交易受交易费用的影响,而交易费用产生的基本原因是经济个体之间信息不对称、不完备及其利益冲突。国际服务贸易亦是如此。但是,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交易费用要受到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例如:贸易的标的物——服务具有一些独特的性质,一国政府总是倾向于保护本国服务业、限制国外服务提供等等。
(一)服务的特征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
服务与货物相比,具有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不可储存性及异质性。这使对服务的质量评价与对货物的质量评价很不相同。在国际货物贸易中,货物的质量评价通常有一定的指标,在交易前进口方以掌握货物的形状、重量、规格、性能等较为完整的质量信息,对货物的效用预期一般比较准确。但是,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是一种缺乏直观的、具体的存在形态的商品,而大多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又是同时进行的,只有在服务生产与消费完成之后才能真正确定服务的质量和所能带来的效用(而且,有些服务所能带来的效用必须经过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才能知道,例如:国际广告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等),这就使国际服务贸易所需的交易费用受到影响。
1、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价费用比较高。市场交易的定价依据一般是:交易可能带来的效用及交易标的物的市场需求状况——这两者都与交易标的物的质量有关。这样,在服务的质量评价困难的情况下,服务的进口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必须在定价前对服务的特点、服务出口方生产服务商品的技术条件和人力条件、服务出口方生产服务商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信誉状况等等信息进行收集。而且,这些信息的收集又会因服务的无形性而非常困难。这就产生了国际服务贸易中比较高的定价费用。
2、国际服务贸易的谈判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比较高。这是由服务的进口方与出口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在任何一项交易中,都可能存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是,服务的无形性使国际服务贸易中的进口方更加难于了解出口方所拥有的关于特定服务的知识,从而加剧了这种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易引起机会主义行为(如:欺蒙拐骗等)。这就使服务进口方(信息少的一方)不信任服务出口方(拥有隐秘信息的一方)。为了能最终订立合约,服务的进、出口双方需要进行艰苦的谈判,以确保自己的利益没有因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受到损害,谈判的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因此而加大。更糟的情况是:如果服务进口方认为服务出口方“欺骗”的可能性很大,并坚持按该服务的市场平均生产效率来估算“公平”的交易条件,而服务出口方的实际生产效率是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则原本可以互利的交易就会由于欺骗的可能性和缺乏相互信任而无法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近似地认为国际服务贸易的谈判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是无穷大的(这种情况又被称为“机会主义行为造成的内生交易费用”)。
3、国际服务贸易中交易偏离一致性时产生的费用比较高。交易偏离一致性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不适应成本、再次讨价还价成本、惩罚违约行为的成本等。有些服务贸易的不适应成本是比较高的,例如:国际海运服务的误期会极大影响季节性商品的销售;市场研究及公共观点调查服务的不全面可能导致公司决策的失败等等——而服务的无形性、服务信息的不对称性似乎是倾向于加大这种不适应成本发生的可能性。再次讨价还价的成本与前述的谈判情形类似。惩罚违约行为的成本则同样要受服务特征的影响。因为在惩罚违约行为之前首先要判断“违约”的发生与否。而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判断“违约”是否发生的难度一般比在货物贸易中要来得大。原因是:在货物贸易中,进口方可以要求出口方邮寄样本或对货物的各项指标做出详细的描述,以作为交易后检验出口方是否严格履行合约的凭证,并使出现贸易纠纷时的申诉比较容易进行。但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服务的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同时性和不可储存性使对“违约”的判断缺乏直接的依据,对“违约”是否发生、“违约”的程度如何等问题将更大程度上依赖于进、出口方的主观判断,这就给纠纷的申诉、举证和裁决带来了困难,从而使惩罚违约行为的成本相应提高。
(二)服务贸易壁垒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
服务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对国外生产的服务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一国政府除了直接限制某些服务产品或服务生产者的进入外,还经常使用各种歧视性的规定来间接限制服务的进口。直接或间接的壁垒形式对国际服务贸易的交易费用都会产生影响。
;1、垄断下非人格市价的影响。直接的市场准入限制容易造成本国企业对服务贸易领域的垄断,即某些服务的出口业务只能由国内特定企业来完成(例如,要求国外的厂商在向本国出口某些特定产品时必须向本国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或必须通过指定银行进行结算)。而垄断易导致服务贸易的非人格市价。所谓非人格市价,是指在市场上对任何人都一样的价格。当一国内某项服务被垄断之后,国外的服务需求方失去了讨价还价的可能,因此,当他需要该项服务时,无论其实际议价能力如何,都只能按该国垄断者的统一定价来进口服务。这对服务贸易的交易费用将产生双重影响。一方面,服务进口方如果愿意接受服务出口方的垄断定价,就只能将价格视为参数,因而不必再在争夺贸易利益上打主意,服务贸易中发现交易价格的费用、谈判和订立交易合约的费用都能够大大减少(但这种交易费用减少的利益几乎完全为服务出口方所独占);另一方面,服务进口方如果不愿意接受服务出口方的垄断定价,则交易就会因毫无回旋余地而无法进行下去,这时的交易费用实际上是趋于无穷大的。
2、歧视性规定的影响。歧视性规定包括:要求外国的服务出口方获得规定的专业证书,或规定其提供服务时使用的设备必须达到型号、尺寸等指标的要求等。这些规定对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影响也是双重的。一方面,外国企业若满足了这些技术标准并获得了向本国出口服务的资格,其服务的质量一般会较为良好和稳定。根据这一信息,本国企业在向其进口服务时就可以节省下考察服务质量的交易费用。另一方面,外国的服务出口方在寻找交易对象时却必须收集交易对象所在国有关技术限制的信息,并产生相应的交易费用。此外,这些技术标准也加大了服务出口方的生产费用,服务出口方有提高服务价格的需要——而这是与服务进口方的利益相互冲突的。贸易双方的谈判费用和订立合约的费用可能因此而提高。
三、关于减少国际服务贸易交易费用的思考
由于交易费用与国际服务贸易成负相关关系,且有各种因素使这些交易费用比较大,因此,要进一步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就有必要采取各种措施来减少这些交易费用。下面的分析将说明减少这些交易费用的可能性。
(一)良好企业形象的作用。国际服务贸易中交易费用主要是由进、出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造成的。如果服务出口方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使服务进口方愿意信任其传递的信息(即认为出口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损害进口方贸易利益的可能性很小),则上述的大部分交易费用就可能得到节约。而良好的企业形象除了可以通过长期优质、稳定地提供服务来加以培育外,还应该利用博弈中“分离均衡”的原理,积极地向服务消费者发送“好企业”的信号。例如,通过现代国际营销手段,采取适当的广告及人员推销策略;采劝先提供服务,后收钱”的做法等。由于只有经营实力强、服务提供可靠的企业才有能力采取上述做法,因此这些做法就有可能形成消费者借以判断“好企业”、“坏企业”的甄别信号。良好的企业形象可以因此而更快地树立,并更好地发挥其减少服务贸易中交易费用的作用。在这一方面,跨国服务企业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也说明:这些跨国服务企业在与东道国企业竞争时往往能够获胜的原因可能不仅是其较好的服务质量,还应在于其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服务技术改进与创新的作用。技术的改进与创新将为服务生产的进一步分工创造条件;而分工和专业化的程度越高,其服务质量的优越性和稳定性就越有保障;并且,当这些更先进的技术被普遍使用时,服务的异质性(即同一服务产品由不同的人来生产或提供给不同的消费者时的质量差别)将可能得到限制,服务产品有可能趋于标准化,服务的质量就可能更容易测量。这样,原本因质量评价问题而额外产生的定价费用、谈判费用、惩罚违约行为的费用等都可能大大减少,并最终减少服务贸易中的总交易费用。
(三)制度安排的作用。制度安排是指遵循着同一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它是“利益互相抗衡的个人之间的交易活动的收敛,是交易活动这种博弈的集体稳定对策”(盛洪,1992)。通过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减少国际服务贸易中的交易费用。目前,区域内服务贸易的制度安排有:欧盟资本、人员、服务和商品统一市场的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等。而范围更广泛的国际间制度安排的实践当为WTO下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即GATS)。GATS的贡献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GATS促进了服务贸易领域的竞争。GATS主张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并规定各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履行其承诺的市场准入表;对于可能“抑制竞争从而限制服务贸易”的商业惯例,“应任何其他成员的请求,应就取消上述的商业惯例与其进行磋商”(GATS第九条)。同时,GATS还规定:服务贸易理事会应通过其建立的适当机构,制定任何必要的纪律,以“确保有关资格要求和程度、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的措施不至于构成不必要的服务贸易壁垒”(GATS第四条)。GATS的这些规定对于保障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竞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竞争的充分程度和交易费用的高低是相关的。竞争的充分程度越大,交易费用越低。充分竞争使得服务贸易中机会主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使进、出口双方都节约了大量有关价格形成、避免欺诈、讨价还价以及保证信用等的费用。
2、GATS促进了服务贸易中法律信息的公开化。GATS规定各成员有遵守透明度原则的义务,即:应公布“所有普遍适用的有关或影响本协定实施的措施”及“一成员为签字方的涉及或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并且“应立即或至少每年一次向服务贸易理事会通报其显著影响本协定下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的新的法律、规章或行政指示或对现行法律、规章或行政指示的任何修改”(GATS第三条)。GATS还规定“成员在实施其对服务提供者的批准、许可或证明的标准时,其给予承认的方式不得成为国家间实行歧视的手段,或对服务贸易构成隐蔽的限制”(GATS第七条)。GATS的规定有利于服务贸易的当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是指一个国家的商品出口占全国出口商品的总成本中所占的份额,和世界这类商品出口占的比例占总成本的商品出口世界各地。分析发现,RCA指数在1996-2013年浙江省低于最低标准是0.8,这一现象表明,浙江省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这与浙江省服务贸易出口结构有关。
二、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1.变量的选择。基于比较优势理论和迈克尔•波特的“钻石模型”,结合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时,可量化,可以正确反映了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因素的变量模型。服务贸易出口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的附加值服务,货物贸易出口,以1996-2013年的年度数据为初始数据集。
2.模型的建立。根据上文所确定的变量初步建立如下计量模型:(1)其中,SEt表示服务业的出口额,SVt表示服务业的增加值;GEt代表货物的出口额,SEt、GEt均按当年的平均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3.时间序列的单位根检验。由于经济时间序列数据经常表现出非平稳性,直接进行回归容易出现“伪回归”现象。因此,本文检验变量平稳性采用的是ADF检验法,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表中的n代表无常数项或无趋势项)。
三、结语
浙江服务业的发展,加快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的影响服务业发展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水平是非常重要的。浙江省服务业跟上世界服务产业和服务市场的步伐,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技术水平,服务产业发展真正的基础建立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如运输、商务旅行等。
影响浙江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上述计量模型只是对部分因素进行了分析。综合考虑实证分析的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下列几条建议:
第一,发展浙江服务业,加快服务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根据实证分析的结果的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是非常重要的。服务行业的浙江省跟上世界的步伐服务行业和服务市场的变化,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提高服务贸易的技术等级、服务产业发展真正建立在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基础。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
对国际服务贸易有不同的理解。按照传统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被视为服务的进出口,这是一种跨境贸易的概念。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观点,国际服务贸易还应包括由商业存在——简单地说,就是属于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所完成的贸易。由于目前除美国外各国尚未公布关于服务贸易定义的数据,因此本文所采用的仍是传统的跨境贸易的概念。
出口方是服务的供给者,进口方是服务的需求者。因此,服务贸易的发展是由对服务的供给和需求而决定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宏观分析框架就是识别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供给和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影响国际服务贸易供给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直接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服务区别于货物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生产者与消费者有很大程度的互动,换言之,服务生产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消费者对服务的最终结果的评价。因此,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高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生产经验,能够高效率地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会较强。
根据波特的“国家钻石”理论,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国内服务需求较高,越能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也越强。但是,国内服务需求大也可能导致另一个结果,即服务对象主要在国内,出口动机受到抑制,尤其是国内经济规模大的国家更可能以内需为主。
一个国家或地区向国际市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受其自身货物贸易能力的影响。一方面,许多服务贸易是伴随着货物贸易而发生的,如国际货运服务、保险服务、进出口信贷服务和维修服务等;另一方面,根据波特的理论,跨国商务活动是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货物出口市场上领先的国家或地区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商务经验,有助于顺利开展国际服务贸易。
(二)影响国际服务贸易需求的宏观变量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直接受国内服务需求的影响。服务需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来自生产的需求,即生产者需求;二是来自消费的需求,即消费者需求。生产者服务需求受国内经济规模的影响,国内经济规模越大,对生产者服务的需求越大;后者受收入水平的影响,收入越高,对服务的消费需求越高。
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影响。如果国内服务生产足以满足国内需求,则对国外服务的需求就低。
同样,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国外服务的需求还受它对国外货物的需求的影响,原因在于许多货物进口会引致相应的服务进口。
二、服务贸易宏观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
选取如下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进行实证分析:用国内生产总值(GDP,10亿美元)反映国内经济规模;用人均国民收入(GNIPC,美元)反映收入水平;用服务业增加值(VAS,亿美元)及其年增长率(AGS,%)反映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此外,还包括两个货物贸易指标,即商品出口(EXG,亿美元)和商品进口(IMG,亿美元)。
分析所用的样本数据是1982-1998年17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这17个国家或地区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处于领先地位,而且在国家的选取上尽可能多样化,即样本国家既包含发达国家,又包含发展中国家。其中,尽管美国的服务贸易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但由于美国的情况比较特殊,故样本中不包括美国。这17个国家或地区为: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韩国、荷兰、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日本、瑞典、泰国、中国香港、意大利、印度、英国和中国。数据取自中经网。
在分析方法上,鉴于数据为时间序列与截面数据的混合数据,采用PanelData回归分析方法。考虑到时间序列可能存在自相关,且样本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影响,故采用有同代相关的一阶自回归模型。利用SAS软件的TSCSREG程序得到如下回归结果,见表1、表2。R[2]=0.9956
由表1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出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出口变动的99.68%。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经济规模对服务出口的净影响为负,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减少130万美元。这意味着经济规模较大的国家或地区的服务生产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需求,而一些服务业发达但国内市场有限的国家或地区则注重开拓国际市场,这也正是中国香港和比利时-卢森堡出现在服务出口前10名的原因。(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收入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出口就会增加40万美元,其t值仅次于商品出口。这个关系解释了服务出口领先国家几乎全部是发达国家的现象。(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推动作用,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出口就增加20万美元,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出口就增加2510万美元。相对而言,服务业增长率对服务出口的影响更为显著,这意味着服务业发展迅速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比服务业成熟的国家或地区更倾向于拓展国际市场。(4)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出口对服务出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出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出口增加1800万美元。商品出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出口影响最为显著的变量。由此启示我们,尽管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是两种相对独立的贸易形式,但在货物贸易的发展过程中蕴含着服务贸易的巨大机会,发展中国家应当善于主动把握这些机会,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共同发展。
由表2可以看到,5个变量与服务进口的关系都很显著,可以解释服务进口变动的99.56%。具体来看:(1)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需求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GDP每增加10亿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1000万美元;GNIPC每提高1美元,服务进口就会增加30万美元。GNIPC的t值大于GDP的t值,表明服务的消费需求比生产需求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消费结构服务化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对国际服务需求也较大。(2)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是双向的,服务业增加值每提高1亿美元,服务进口就增加30万美元,而服务业增加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服务进口就减少1.148亿美元。这种现象表明国内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有阶段性。一般地,服务业增加值与服务业增长速度为负相关,利用样本数据计算这两个指标的相关系数,为-0.22,p-value为0.0001。当服务业增加值处于某一临界值以下时,服务业增长较快,快速扩张的国内服务业能够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增加,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负;当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临界值时,服务业增长放缓,国内服务业的发展不能满足国内服务需求的膨胀,因此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净影响为正。(3)在其他变量得到控制的条件下,商品进口对服务进口有显著的拉动效应,商品进口每增加1亿美元,就会导致服务进口增加1590万美元。商品进口的t值最大,表明它是5个变量中对服务进口影响最大的变量,再一次揭示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相互依存关系。
综上,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的影响可用图1表示。图中,虚线表示负向影响,实线表示正向影响。
附图
图1宏观变量对服务贸易的影响
三、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2000年,中国商业出口总额为301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1%,排在第12位;商业进口总额为359亿美元,占世界商业出口总额的2.5%,排在第10位。可以说,中国的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市场上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其他宏观经济变量并不协调,有明显的滞后。中国服务贸易的实际值远低于按上述回归模型计算的拟合值,尤其是服务出口与拟合值的差距逐步扩大(见图2和图3),表明中国的服务贸易远未达到理想的水平。
附图
图2服务出口实际值与拟合值的差距
附图
图3服务进口实际值与拟合值的差距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其特点在于:(1)经济规模很大,但专业化分工水平较低,因此对社会化的生产者服务需求不足;收入水平较低,消费结构仍以实物消费为主,对消费者服务的需求不足。服务需求不足既抑制了进口需求,也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2)服务业发展滞后,但增长迅速。中国产业结构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服务业比重偏低,不到GDP的1/3,而且服务业素质较低,不利于服务出口;而根据前面对服务业发展水平对进口的净影响的分析可知,中国服务业发展水平对服务进口的影响尚不到转折点。(3)商品进出口规模都较大,但中国企业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含的服务贸易的机会,因此尽管商品出口规模较大,但没有充分带动服务出口;相反,发达国家善于利用这一机会,在向中国输出商品的同时,也大量输出服务。
加入WTO之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面临的国际竞争将空前激烈,短期内服务出口不太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而服务进口则很可能会有很大的增长,从而加剧服务贸易逆差。为了尽可能减轻这种负面影响,并积极利用国际服务市场,中国今后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进一步推进企业制度改革,深化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形成国内生产者服务的大市场,以需求带动生产,同时,内部服务市场化还可以加强服务市场的竞争,从而提高服务质量,进而提升国际竞争力;第二,顺应消费结构的演变,大力发展消费者服务,使消费者服务多样化、高级化,增强抵御国外竞争的能力;第三,制定科学的产业政策,建设服务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扶持服务业的发展,尤其要注重改善服务业内部结构,使服务业的发展符合现代化和信息化趋势,在以信息服务为主的新型的服务市场上占据竞争优势;最后,鼓励企业在促进货物出口的同时积极寻找配套与派生服务出口的机会,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
正如联合国贸发会议指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成功地融入国际服务贸易体系的关键在于更多地参与国际服务贸易。开放市场是不可逆转的潮流,只有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中国的服务贸易才能繁荣,中国的服务业也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国际市场上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只要中国的服务企业能正确把握市场脉搏,政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空间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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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titiveAdvantagesofNations[M].1990.
一、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瓶颈概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有了较大的发展,其年增长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也高于国内服务业的增长速度,对推动国内服务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总体来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尚处于发展初期,存在着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如服务业发展滞后、企业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含的服务贸易的机会、自身服务贸易研究与开发受到抑制等。
二、造成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瓶颈的因素分析
造成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瓶颈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等生产要素相对贫乏
我国与发达国家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差距,归根到底是人才方面的差距。我国目前从事现代服务业和承接外包服务所需的高素质人才紧缺,尤其是在贸易总额中所占份额不断扩大的新兴服务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的外向型高级人才更是缺乏。发展服务贸易不仅需要一般的金融、保险、运输等方面的人才,更需要一批精通国际金融、国际运输、国际商法等业务的人才。
(二)服务需求潜力巨大
我国服务贸易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其发展速度高于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也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和全球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速度。经有关专家预计,到2010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将达到20%以上。
(三)相关产业支持不力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趋势看,自由化形成的外部竞争将迫使发展中国家只能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传统服务,其服务业结构的局限又形成对生产进口的依赖。这样,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将依赖从发达国家进口信息技术生产,另一方面又依赖传统服务业的出口来换取外汇,平衡国际收支。这种服务贸易格局固定化后的实质是发展中国家用附加值低的服务来换取发达国家附加值较高的服务,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已无法在国际市场上转化为更高的价值,会使其永远无法改变自身的落后地位。这也是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过程中面临的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四)企业组织、战略与竞争欠合理
服务贸易竞争潜力的发挥,说到底要落实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实施战略管理,同时还要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度和集中度。我国服务企业普遍存在重竞争策略轻竞争战略,重价格竞争忽视服务质量的倾向。目前这些情况虽有所改善,但我国目前仍缺乏一个真正公平公正,开放有序的竞争环境。
(五)政府辅助力量较弱
我国对教育、研究、开发的投入和指导始终较低。各国对于服务贸易大多采用立法和法规的手段进行调节,这是影响和控制服务贸易活动最有效的措施,也是对外开放市场的法律依据。但我国服务业各部门立法不完善,甚至存在空白,对我国极为不利。
三、解决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瓶颈的有关对策
(一)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发展
以我国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来说,我国的服务业总量都显然不足,商业和对外贸易也大有发展潜力。因而当前一方面应进一步发展自然和劳动资源占优势的服务业,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开拓技术、知识型占优势的新兴服务业。应重点发展海运服务业、旅游业、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服务产业。
此外,还必须大力鼓励我国的服务企业走向世界。通过在海外的直接投资,可及时获取国际市场的信息、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我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也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加强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
服务业的对外开放与商品市场的对外开放、降低保护是一样的。我们需从政府的角度,加强政策研究,加大改革开放力度,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配套进行。
1、应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服务业提到与工业、农业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对人力资本、科技方面的投入,培养能力突出的服务贸易骨干人才,为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创造良好的环境。
2、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服务业竞争能力培育中的作用。政府应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完善优惠措施,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3、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立法体系。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立法未成体系。要尽快形成协调一致的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体系,政府就要积极采取措施、出台具体政策,扶持国内服务贸易企业发展,深入研究各国服务贸易壁垒对我国服务出口的限制;并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对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的税收、投资和优惠条件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
4、要加快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其重要条件是国家必须加强对服务业的扶持。除了国家对服务业应增加投入外,还应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发展服务业,打破某些服务部门的国家垄断和地区封锁。服务业不仅要对民营企业开放,同时应扩大对外开放,尽快建立和完善服务市场体系。
5.鼓励企业在促进货物出口的同时积极寻找配套与派生服务出口的机会,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
(三)培育服务贸易的知名品牌
虽然我国商品进出口规模巨大,但并不注重发掘货物贸易蕴含的服务贸易的机会,在会计、咨询、金融、保险和电讯等专业服务业领域缺少本土知名品牌。所以必须加快培育服务贸易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主业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发挥龙头骨干作用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全面研究规划现有服务出口品牌,从中确定一批有影响、有发展潜力的品牌,在市场开拓、跨国经营、信息服务等环节予以重点扶持。
(四)重视服务技术容量的提高
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立足点应放在促进整个经济发展上,要特别重视生产的发展,把服务业的发展与物质生产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这样一方面生产的发展有助于提高商品出口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生产自身竞争力的提高又可以改善服务出口结构,减少对外国服务的依赖。但在实施这种战略时,对于某些对生产发展起重要推动作用的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即使不符合比较优势原则,一时难以打入国际市场的,也应该加以扶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服务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后劲。
(五)熟悉和运用规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在结构上的一个重要特征便是将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不作为各缔约方的普遍义务,而是按自愿原则对某一服务部门的开放作为具体承诺,以此与其他缔约方作为对等互惠条件相互进行开放。因此,在进行国际服务贸易活动的过程中就必须熟悉运用相关规则:
1、要加强国内服务贸易的调查研究,以便于在国际谈判中既实事求是,又有所作为。深入、系统地研究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和国际服务贸易通行惯例、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及其条款、各国服务贸易壁垒对中国服务出口的限制,以便审查研究世贸组织各种例外条款对服务贸易适用的可能性,充分利用各种保障机制保护我国服务市场及服务企业的正当贸易利益。
2、要认真研究各国发展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放服务贸易,防范开放风险的经验教训,研究各国服务贸易减让、谈判策略,认真汲取他国经验,以便为我所用。
1994年4月,117个国家和地区在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在内的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上签字。GATS于1995年1月1日与《建立WTO的协定》同时生效。GATS是服务贸易领域中形成的第一个全球性多边法律框架,借以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消除服务贸易壁垒,扩大国际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各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标志着WTO体制较以往的国际贸易体制更完善。
当今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活跃的领域,1980年到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从7674亿美元扩大到53304亿美元,期间增长了5.9倍。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份额从1980年15.7%上升到2006年的17.9%。同时,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的结构进一步调整
长期以来,服务贸易领域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随着全球新科技浪潮的推动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业上,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金融等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世界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2)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地位逐渐上升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亚洲地区的服务贸易是世界上最具增长活力的地方,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世界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率。而中国和印度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快于其它亚洲地区。
(3)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服务贸易壁垒形式更为隐蔽,手段更加多样化
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下,各国在经济势力强的部门和经济状况良好的时期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而在幼稚产业或衰弱产业部门和经济窘迫的状况下实施保护主义政策。鉴于服务产品的非储存性,产销不可分离性,不容易监管等特殊性,各国都在保护着本国的安全,如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外商股权参与的比例,限制服务交易数量等。
1.2中国在世界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呈现以欧美为主的格局,发达国家在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领域体现出更强的竞争优势。从单个国家来看,美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出口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盈余国。另外,在WTO公布的2006服务贸易出口排名数据当中,只有中国和印度是进入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随着中国服务贸易的不断增长,其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稳步上升。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达到914亿美元,排名第8位,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3%;在进口者排名中,中国位居第6,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1003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3.8%。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高度集中,服务贸易进出口前十位伙伴国家(地区)占有3/4的份额。其中,中国香港、美国、日本为前三大服务贸易伙伴。
2波特“钻石模型”对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20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开尔.波特在《国家间的竞争优势》一文中对国家竞争优势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钻石模型”。波特指出,一国特定产业能否取得成功或者在国际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辅助产业的表现,以及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这四项因素正像一颗钻石的四个基本面,通过紧密结合形成核心优势,构出了竞争环境所需的框架前提。此外,政府行为和机遇作为另外两个辅助因素影响着上述四个要素,也对产业国际竞争力产生着影响。
2.1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包括基本要素和高级要素。基本要素主要有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初级劳动力等。而高级要素有人力资本、知识和科学技术、服务业经营管理等。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和初级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长期以来在国际旅游业、海洋运输业和劳务输出等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服务产品的提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各服务业都在不同程度上缺乏高级资源要素。
服务消费在生产中完成,要求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存在某种形式的接触,这就对服务贸易的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当今世界服务业的竞争受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初级要素的影响越来越小的,反而对知识、人才、通信手段等高级要素依赖性却越来越大。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人力资本的竞争。中国的人力资本状况就不容乐观,尤其是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要的外向型高级人才紧缺,培养机制不够完善,这使得我国在当今世界服务贸易量大的金融、保险、咨询和专有技术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处于劣势地位。
2.2需求条件
一国服务贸易的扩张,必须基于充足的国内需求。波特的理论进一步强调了国内需求对竞争优势的获取所起的推动作用。本国的需求会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改进,服务生产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市场国际化随之加快,国际竞争力才会不断提高。
在我国,以保险为例,由于保险种类有限,公民的保险意识较差,随着金融服务市场逐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不仅带来了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带来了崭新的保险理念和众多的保险产品,这极大地丰富了我国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刺激了他们对多功能保险产品和高层次保险服务的需求。作为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有足够大的市场容量,这是其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条件。
2.3相关和辅助产业
相关和辅助产业为主导产业提供投入的国内产业,其发达和完善程度关系着主导产业的产品成本、品质和信息交流,从而影响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一国的服务业就是一个大的关联行业群。如运输业的发展无疑会推动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而电信业的发展更是金融、保险和咨询业发展的基础。
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柱为运输和旅游项目,以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的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力较强,知识、技术密集型的金融、保险等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比较落后。服务市场结构过于单一,必然导致对某一市场的过度依赖,一旦该地区发生经济波动就会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形成巨大冲击。在国内地区结构观看,沿海地区由于优越的地理条件和较发达的经济体系,服务贸易规模较大,在运输、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有较明显的优势。中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其现有资源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服务贸易所占的份额极小。
2.4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
国内竞争程度高的国家,企业所受压力大,技术改进与服务创新的要求迫切,有利于建立国际竞争优势。纵观我国国内各服务企业,意识较为封闭与落后,甚至一些大型企业眼光仍然停留在国内,尚未实施跨国经营企业。另外,我国服务业长期处于一种竞争不充分的状态下,垄断经营现象严重,缺乏合理的市场竞争。如邮电部长期以来对我国基础电信业的垄断;即使有外资银行的加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业的垄断等。这种垄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服务业以及企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由于服务领域总体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影响了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制度的引进,阻碍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另外,政府拟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而往往许多自然垄断的行业由政府垄断经营,其管制表现在对某行业的人为进入壁垒,过多的行业准入限制,遏制了服务业的充分发展。因此,大部分主要以国有成分为主的中国服务领域,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降低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尽管一些服务部门在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要真正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同样会受到较严重的冲击。
2.5政府行为和机遇
当今社会,政府的作用日益重要。政府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引入外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完善管理制度等优点,为我国服务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进步。加入WTO是发展中国服务业,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机遇,中国应积极支持国内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进而不断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不完善,缺乏一些基本的行业性法规或法律,这样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健康发展。再有,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外贸易管理上责任不明确,交叉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等问题。此外,服务业由于管理落后造成对服务业统计不规范,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使得统计数据在全面性和准确性上尚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造成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非均衡现状。
3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建议
我国应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的有利于同国际服务贸易惯例接轨的软件和硬件环境。积极开拓国际服务市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优化升级。
3.1加强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
应客观地根据我国国情、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服务贸易法律原则,构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框架。中国作为GATS的成员国,应当以GATS为原则制度,国内有关服务方面的条文应该与国际法规相接轨,减少我国现行服务贸易法律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的冲突。以规范和约束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政府应及时对外公开立法法规、法律政策,并增加法规的可操作性,确切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上。针对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的问题,应明确或建立国家统一的服务贸易综合的管理机构,确立其管理的范畴,平衡各服务业主管部门的利益;明确服务贸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职责,按照国际国内服务业行业的法规条文进行管理,统计和掌握本行业的情况。
3.2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优化服务业行业内部结构,为服务贸易奠定坚实基础
服务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劳动就业的增加,为国内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同时,综合国际服务贸易的趋势、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服务部门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改造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应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对于能吸纳大量劳动力的出口服务业要扶持其发展。同时,对于我国目前比较劣势明显,而且技术和知识含量高的服务产业,要给予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促进中国服务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3.3内外并重,渐进有序地对外开放
开放国内服务业市场,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国家垄断。通过竞争鼓励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效率和国家竞争力。重视国内需求,积极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管理、资金,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服务领域。创造条件鼓励国内服务型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市场,建立营销网络,提高国际服务业的市场份额。“引进来”和“走出去”相互结合,服务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将会得到一个新的发展。但就服务业部门之间而言,不可能没有一点保护的开放,要采取适度的隐性保护措施,循序渐进。服务离不开国家的管理,实现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并不能完全脱离国家的管制,在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中国实行贸易自由化应保持适度的原则,保护本国企业和国民的利益,有选择,分步骤地开放我国服务市场。
3.4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人力资源的服务素质
目前,我国虽然人力资源充足,但熟练掌握国际规范的人才较缺乏,这无疑是影响经济长足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应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各种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品格素质,增加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3.5以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出口的突破点
国际贸易业务是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业务基础的,具有业务自偿性的特点,只要充分掌握了信息流,能够确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可以实现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式运转,在大多数情况下便可以实现货物资金的按时回笼,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在通常情况下,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应比大多数人民币信贷产品要低。这是该项融资业务与其他传统信贷业务产品相比的最大特点。因此,国际贸易融资的信贷政策不应与其他传统信贷产品一致,金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国际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政策倾斜力度,对具有贸易融资需求的外向型中小企业实行系统性的管理,在有效规避信贷业务风险的基础上达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目的。首先,对于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的国际融资业务,银行在融资业务申请流程和准入条件上应提供一定的便利,保证融资的时效性与业务相匹配。国际贸易受市场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其获得市场机会的大小程度与国际商品价格的涨跌幅度成正关联,一旦国际市场出现获利空间,就应尽快锁定价格完成交易,以免错过最佳的交易时间。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该与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等传统人民币信贷产品也有不同之处。国际贸易融资类产品重点关注的并不是企业自身的抵押担保强度,而是企业单笔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结算方式的风险性和贸易双方的履约信用记录。因此,金融机构应针对中小型外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特点的信用评级以及授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办理的时效性,加强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降低对其须提供较高价值的抵押品的硬性要求,为其提供合适的、专业化的和全方位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抓住市场机会,获得发展良机,推动银企之间的良好合作与持续发展。其次,我国金融机构应对中小型进出口贸易企业实行系统化管理,在国际业务管理部门或者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设立专门负责中小企业国际融资业务的管理团队,负责与中小型贸易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研发,并在团队内设置专门负责考察评估中小型进出口贸易企业风险的专业人员,能够实现与信贷审批部门及时有效的业务沟通,保证业务的时效性;在各分支机构的考核指标中加入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发展银行与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合作机制提供组织架构上的保障。
二、建立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体系,加强国际业务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