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考核总结范文

时间:2023-02-17 2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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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考核总结

篇1

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时光如梭,转逝。新的一年将来临。本人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2、思想上,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3、业务上,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通过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工作日变日新,时时需要学习,处处存在挑战。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一年来,在领导同事们的带领下,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同事请教问题,认真参加培训学习,通过培训,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4、工作上,勤奋努力,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通过工作,使我认识到在工作中应当具有敬业爱岗的素质、扎实娴熟的技能、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5.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单位相应系列的业务考核。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考核。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培训市场,全面促进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市继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事厅《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培〔1997〕32号)精神,结合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三年一次的检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在2009年4月至10月,其中4月—6月为基地自查阶段,7月—9月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到各基地考核评估阶段,10月为总结阶段。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基地硬件建设情况:包括教学场地、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领导机构的构成及素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开展继续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二)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2006年以来开展继续教育的项目与内容(含经批准的公修课培训课程、高研班、专业课程、其他培训项目),年度培训人次,收费标准及依据,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和填况,培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评估;

(三)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师资队伍情况,受相关部门奖惩的情况;报送年度培训计划及总结情况;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情况;承办同级或上一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交办项目情况;开展横向交流与合作等。

三、检查考核步骤

(一)自查阶段。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上述内容进行自查。1.拟写自查书面总结;2.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按《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评估表》(附件2)的八项评估项目内容准备相关材料;3.复印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构的文件,以及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年度计划及总结。要求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考核评估阶段。市人事局组织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聘请专家组成)到各基地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将在考核评估前一周通知有关基地。

(三)总结阶段。

1.公布检查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保留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格及所设专业课程;

2.评选市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和表扬基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书面自查总结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登记表》要求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培训教育处。

(二)从2009年开始,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办专业课应按市人事局核准的专业组织培训。需申请增设专业的,须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新增专业申请表》(附件3);未经批准自设新专业的,继续教育认证时将不予认定为专业课。未经批准滥开专业或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乱收费乱发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责成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基地资格。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培训市场,全面促进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我市继续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人事厅《*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培〔*〕32号)精神,结合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三年一次的检查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时间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在2009年4月至10月,其中4月—6月为基地自查阶段,7月—9月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到各基地考核评估阶段,10月为总结阶段。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基地硬件建设情况:包括教学场地、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领导机构的构成及素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开展继续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

(二)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2006年以来开展继续教育的项目与内容(含经批准的公修课培训课程、高研班、专业课程、其他培训项目),年度培训人次,收费标准及依据,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和填况,培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评估;

(三)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师资队伍情况,受相关部门奖惩的情况;报送年度培训计划及总结情况;使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情况;承办同级或上一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交办项目情况;开展横向交流与合作等。

三、检查考核步骤

(一)自查阶段。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上述内容进行自查。1.拟写自查书面总结;2.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按《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评估表》(附件2)的八项评估项目内容准备相关材料;3.复印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构的文件,以及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制度、年度计划及总结。要求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二)考核评估阶段。市人事局组织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和聘请专家组成)到各基地考核评估,考核评估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将在考核评估前一周通知有关基地。

(三)总结阶段。

1.公布检查考核结果,确定是否保留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格及所设专业课程;

2.评选市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和表扬基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书面自查总结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登记表》要求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局培训教育处。

(二)从2009年开始,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办专业课应按市人事局核准的专业组织培训。需申请增设专业的,须填写《*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新增专业申请表》(附件3);未经批准自设新专业的,继续教育认证时将不予认定为专业课。未经批准滥开专业或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乱收费乱发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责成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基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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