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汇报材料范文

时间:2022-04-30 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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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汇报材料

篇1

(一)对涉铁工程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牢。一是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够牢固。虽然对安全是政治红线和职业底线的认识有清晰的理解和认识,但实际在安排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重点关注和细化布置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从事安全管理的精力投入不足。思想上不自觉认为自己作为支部书记,在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是抓好宣传教育引导,对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不宜深入太多。没有从安全管理全员化的角度去认识问题,对安全生产过问少,关心少,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去,在主动围绕安全生产关键问题开展调研,发挥参谋作用等方面工作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三是对日常纷繁的安全检查、活动有一定的抵触厌烦情绪。对安全工作的认识认为搞了这么多年涉铁工程管理,开展活动起来每次都要自我反思、回回都要查摆问题,翻来覆去就那么点事儿,查的再细、摆的再多还是那样。导致在工作中出现了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的问题,不但没有把自己的问题看清楚、抓明白,而且也因为我个人思想认识上的不重视,影响了开展安全工作的质量。

(二)涉铁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不高。一是思想观念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施工安全是上海局安全管理的短板,而涉铁施工是公司、分公司的主营业务,这些年为深化安全管理基础,集团公司推出了一些列举措,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管理的标准越来越高,与我们现实的管理能力形成了明显的反差,自己始终认为公司在涉铁施工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优势,把握住关键就不会有大问题,这就是对形势和现实缺乏足够清醒认识的表现,导致在实际工作中抱着老观念看安全,按原有节奏做工作,其结果必然是工作标准越来走低。二是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消极应付现象。自我感觉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太多,难以严格做到每一项都认真对待,表现在下发通知、制定措施上,对安全生产管理中布置多检查的少,看过程多查效果少,提的标准高,追踪考核少,使安全问题不能全面杜绝。还有就是对安全双重预防机制运作、标准化建设、安全基础管理方面等实际落实效果跟踪不够,导致现场管理弱化虚化,工作标准不高。三是安全管理执行力不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执行中打折,有时过于强调自身的特殊性,对布置的工作不能及时检查督促,工作忙起来就顾此失彼,往往难以做到位,对项目部反映的问题也没有第一时间加以研究解决方法和途径,对一些惯性问题和现象有时只是善意提出制止和改进,没有严格追究和考核,既降低了制度的严肃性、连续性、时效性,同时也使的基础管理工作上的问题逐渐增多,相对比较薄弱,必定会弱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

(三)安全管理工作作风不实。一是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封锁把关过程中,了解、查看和分析安全方面问题只是关注其表象,对涉及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探究不够,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不能从根本上对现场起到帮促改进完善的作用。把关过程中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系统性进行施工封锁管理的思路还没有真正牢固树立。二是在抓安全工作的过程中,对一线安全管理工作求全责备,认为问题出现在现场,责任就应该由现场承担,却没有意识到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作为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自己安全管理工作作风不实,一定程度上造成现场安全管理认识和工作不到位,在反思问题时,自我简单剖析为标准不高、作风不实,没有从根本、根源上去深挖隐患,实质性的影响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没有找出来。三是存在一定的好人主义。总认为房建分公司从事过营业线施工管理的人员比较少,大家在涉铁安全管理方面经验欠缺,更多地要通过实践机会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所以在日常考核、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处理上,有网开一面、批评教育为主的主基调,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现场管理上的不到位,导致了一些违章违纪行为的产生,为施工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

(四)自我安全知识学习能力有待提高。一是主动学习意识差。自己从事支部党建工作,思想深处总认为更多地应加强党建知识学习,围绕中心抓好党建也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体现,没有意识到安全知识对促进自身安全管理工作能力提升的重要性,没有系统学习过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二是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只求一知半解。总认为自己也曾经从事过多年的项目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比较熟悉,没有进一步学习涉铁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组织和综合管理知识的动力,同时也认为重点还是要以完成任务目标为主,对自己的要求自然而然有所放松。三是有一定的依赖心理。认为自己是支部书记,施工一线有项目经理负责,现在分包协作队伍的能力也有很大的提升,他们在安全问题上也不敢懈怠。只要完成好上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就行了,学不学无所谓,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工作创新的能力和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上这些问题,直接反映出我在思想上、工作上和作风上存在的不足,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现实安全,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务之急的工作,下面就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学习、工作和作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强化整改:

篇2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市食安委办副主任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 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分工情况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 ,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篇3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安全工作网络。为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安、食品卫生、消防、四个小组,定期召集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安全检查,具体负责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指导的督查。并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项安全常规工作。全校上下形成了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管理下,处室主任、班主任、重点安全项目和区域责任人直接管理、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的安全工作网络。

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杜绝安全工作盲点。我们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以落实“一岗双责”为遵循,层层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校长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管责任;其他校级干部,按照工作分工,对所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处室主任(主任助理)、班主任对本处室(及所属部门)、本班级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任课教师对所任教(辅导)的课堂内或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值班人员对当值日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项目和部位的责任人对本项目和部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并按照以上分工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狠抓常规工作落实。按照市局要求,我们在健全安全工作预警、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三大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安全常规工作制度。如《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安全事务书面呈报制度》、《安全工作奖惩办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校园、门卫、教室、宿舍、集会、学生活动等各项安全规定。从而使安全工作制度化、常规化,使各项安全要求得以不折不扣地落实。学校把各层人员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结构工资、评先树优相结合。对因工作失职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落实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切实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我们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报告会、观看录像资料等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一年来,我们组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余节次,组织宣传板报、手抄报四期多个板面,举办法制报告会、安全知识讲座三次,组织消防演练一次,组织“珍爱生命,观注安全”征文比赛一次。由此极大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五、立足防范,变“堵”为“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我们始终坚持“教育为重,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做足做好“防”的文章,在此基础上变“堵”为“疏”。学校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基础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于学期初、期中、期末组织三次全面性安全检查,各处室在分管校长的组织下每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摸清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的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位教职工随时发现安全方面的隐患或问题,随时书面呈报。实行学校领导班子每天小时轮流值日制度,巡查校园安全状况,随时处置各类偶况。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六、加大投入,更新设备,完善安全基础设施。结合平时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年来,学校先后投入近三万元,用于校墙加固,供电线路改造,消防、防盗设施和食堂器械的更新和添置。这次冬季安全自查后,我们又新购干粉灭火器个,应急照明灯个,防盗报警探头个。做到了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

我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篇4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视察组各位领导:

    下面,我就**市食品安全工作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支持下,**市坚持“分段管理、协同配合”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紧紧围绕“关注食品安全、关心群众健康”主题,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监管职能,牢固树立科学监管、依法监管理念,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整治行动,确保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07年,我市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荣誉称号。

**市共有农资经销店235家、奶站68家、养殖户74家,农业示范区4个、定点屠宰场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种47个,其中,蔬菜42个,水产品5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78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1家,面粉生产企业11家,食品小作坊116家。食品流通单位846家,其中,大中型食品流通单位35家,食品流通小摊贩19家,其他流通业主792家。餐饮单位810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21家,中小型餐饮单位789家。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市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年初,市政府与25个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各镇、各部门也相应地与各村、居委会和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了食品安全有部署、有重点、有落实和有成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4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市政府积极邀请市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参与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全市各行业食品安全整治情况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各部门也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定期督查本部门各科室工作进展,形成了“政府监督部门、部门监督责任人、责任人监督企业”格局。

(二)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先行。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邀请专家学者、组织技术人员对食品执法人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信息员、协管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重点对9家大型宾馆700名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2010年,共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32期,培训人员2900余人次。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进行宣传。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以播发新闻片和专题片的形式,多层次、多视角、广覆盖的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力求覆盖到各行各业和各家各户。同时,定期通告全市食品市场动态、监管重点和预防措施,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在“3.15”、“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及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5.5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60多块,在全市所有餐饮单位张贴宣传挂图1000余份,为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全面整治,强化综合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健全监管组织,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配置农药残留检测仪,每天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当天公布检测结果,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对禁用、限用和高毒农药实行挂牌销售和台帐制度,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的销售行为;对全市40个兽药经营店、44个饲料经销店、56个规模养殖园区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兽药、饲料及原料奶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无公害产品认定,大面积推广无公害种植、养殖示范区,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7万亩,设立4个2.5万亩的无公害设施农业示范区,创建1个3.2万亩的有机水稻示范区和1个1.7万亩的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开展动物防疫,组织55名技术人员和95名村级防疫员对全市畜禽进行拉网式免疫和消毒,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免疫密度均达到100%;严把畜禽检疫关,在3个屠宰场派驻检疫员8人,坚持24小时在岗,严格宰前、宰后检疫检验程序,不断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和出证行为,同时,无害化处理检疫不合格肉品,确保上市肉品检验检疫率达到100%;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22个挤收奶站的《卫生许可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健康证》等证件的办理情况、操作规程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定《**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拉网式检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纠正加工条件不合格、卫生状况差、原辅料进货不索证索票、不按照规定登记台帐等行为,责令36家存在问题的小作坊限期改造,取缔5家改造后仍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开展月饼生产加工专项检查,督促月饼生产企业严把原料进货关,严禁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剂量,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开展食品抽样检验,3家酱醋厂7个产品合格率100%,11家大米面粉企业12个产品批次合格率100%,7家面包蛋糕企业9个产品合格率89%,葡萄酒3个产品合格率100%,4家挂面糖果企业6个产品全部合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邵刚镇建国精米加工厂等3家企业无证生产行为,并封存现场所有产品。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推行四项制度,在全市农村食品流通企业全面推行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信用类别公示制四项制度,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的质量周期特点和群体消费特点,重点整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群众申诉举报多的产品品种,依法打击经营者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食品来源不明、无“三期”标识、无厂名厂址、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腐烂变质的食品坚决予以下架;推行信息监管,在全市食品超市、大型商场、批发部设立基础信息采集点16家、特殊信息采集点7处,安装使用“诚信通”终端509部,系统数据库录入食品身份信息6万余条、认证许可信息20多万条、进货信息30多万条,特殊信息采集点补录送货食品信息4120条,接收消费者查询信息10万余条,实现了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诚信通”全覆盖;强化清真食品管理,在市场、超市、食品店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严肃查处未取得清真经营资格擅自悬挂清真食品招牌、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等行为。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坚持“一个标准用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规范全市餐饮单位,细化目标任务、量化整治标准,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整治农村餐厅后厨加工场所,严把餐饮业经营许可、健康体检、上岗培训准入关,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设施、卫生制度、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及原料进货台帐登记等情况;整治学校、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加强集体食堂卫生监督与指导,及时帮助学校和施工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整治“农家乐”,对“农家乐”的设备配备、办证情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消毒餐具,利用清晨就餐高峰期,集中治理餐厅重复使用餐具、假冒消毒餐具、餐饮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等违法行为,对22家餐馆809个非消毒餐具予以查封并现场监督整改,同时,定期抽检餐厅餐具消毒情况并公布抽检结果。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坚持实行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查验收制度,坚决做到“条件不低、标准不降”和“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发放一家”。目前,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06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到95%。

(四)突出重点,强势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向食品生产经营户发放食品添加剂目录,将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粮、油等生活用品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今年以来,共检测各类食品124种全部合格。二是开展中高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派卫生监督员对考点周边餐饮单位巡回监督,全程监控考生饮食情况,严防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与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网络监管,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四是开展流通环节食用油专项整治。制作下发了《食用胡麻油经营情况统计表》,全面调查全市所有粮油销售点、食用油小作坊,对全市经销食用油的67家经营户、14家小作坊的32个品种食用油进行检查,并对本地生产的食用油进行抽样送检。五是开展泡打粉专项整治。依法处置**市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剑石牌”和“桂花牌”泡打粉,封存现场7.65公斤产品。六是开展夏季饮料专项整治。重点对饮料、桶装水、冷冻饮品、酒、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熟食、凉菜等产品进行整治,坚决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饮料的不法行为。七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食品消费特点,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135人次,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小商店、小餐馆以及熟肉食品、散装食品、膨化食品,严格检查经营户进货渠道、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小餐厅、小作坊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及集贸市场销售的牛、羊、猪肉及家禽的检验检疫情况,共检查各类业主7369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9起,销毁不合格食品3451公斤,限期整改268家。八是开展问题奶制品专项整治。按照“五个100%”的要求,集中彻查三聚氰胺问题奶制品。即清查所有生鲜乳收购、生产运输企业;清查所有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清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食品流通环节;清查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清查所有化工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积极稳妥处置和丰乳业公司20袋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事件,及时销毁问题奶粉,控制问题奶粉扩散并摧毁问题奶粉销售渠道,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九是开展校园周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校园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严格主体资格,把好准入关。对校园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厅实行网格化监管,逐户排查,取缔无许可证书、无准入证书的经营户;对经营者加强宣传,严格要求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人员健康证明、餐具消毒等制度,明确经营范围,促进其守法经营。在此次专项整顿中,共检查校园周边区域的食品经营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厅 47 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同学们学习如何识别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知识,增强识假辩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注重社会监督,充分借用社会力量,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市工商局、食品药监局在部分学校聘请教职人员不定期地进行巡视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食品或无照经营,立即投诉举报,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在全市上下的通力协作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市基本实现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可控、食品安全形势逐步好转。但是,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

一是部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重效益、轻质量,质量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至使产品质量不稳定,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是配套法规滞后问题仍然突出,保健食品监管法规至今没有出台,造成监管没有依据,出现监管真空,只能参照《食品安全法》摸索监管。

尊敬的各位领导,**市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各位领导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把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主要责任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市各部门特别是各镇负责人食品安全认识,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食品安全无小事观念,从思想上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厌战情绪,使其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准确掌握全市食品卫生行业详细情况,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监管措施,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层层落实。抓紧制订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和阶段性目标。下决心查处典型案件,特别是影响全市发展稳定的食品卫生大案要案,使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

三是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全市食品生产和消费环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末位淘汰,严格市场准入,并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许可制度、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动态管理体系,激发食品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篇5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和桂荣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上半年,我们药械安全监管股紧紧抓住打假制劣这一主线不放松,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的神圣职责,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既突出了重点,又保证了检查面,加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械安全与市场规范

(一)加强药械安全监管,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有效保障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及用药、用械安全。二是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我县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巩固和提高GSP认证成果,增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情况的跟踪检查力度,结合我县部分药品零售企业GSP到期换证的实际,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香县城区内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GSP跟踪检查,确保了GSP再认证工作,并针对各个药店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监管记录,提出监管建议让各药店进行整改。三是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根据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半年我局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从医疗器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医疗器械是否符合标准、产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要求等内容进行日常检查。

(二)整顿和规范药械使用秩序,加快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在原有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着“积极推进、注重实效、逐步完善”的原则,对香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械规范化管理,与卫生局联发相关文件。营造“用药、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督促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步入有章可循、制度管人的轨道。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药械综合检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使医疗机构责任人增强规范使用药械意识,严格审查、验收程序,起到了警示在先、预防为主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体系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机构药械管理工作尽早规范化。

(三)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成效。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医务室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我局结合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对部份学校医务室的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为全面推进**县药品电子监管零售药店全覆盖,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促进监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保障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暨申报配数据终端分配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市〔2013〕13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了《**县药品安全示范县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云食药监市〔2013〕13号,项目实施重点放在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单体药店,我县已有23家零售药店经省局审批通过。三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根据《**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迪政办发〔2013〕9号)精神,结合我县药品安全实际情况,制定《**县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建章立制,完善药品流通领域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为全面贯彻州局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行为,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文件”要求,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并认真整改,较好地解决了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中药饮片包装标识的监督检查。四是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督、抽样中发现的部分不合格率高的品种进行清理,正本清源。对近年来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中多次发现的同物异名,同名异物、一药多源、品种变异等造成的混乱问题进行清理,澄清混乱,正本清源。

二、相关具体工作

(一)保质保量完成药械抽样工作。一是上半年共完成药品抽样23批次,其中化学药品抽样8批次、中成药抽样17批次,完成国家基本药物抽验10批。二是医疗器械抽样,根据州局2013年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计划分配表,完成州局下达的医疗器械抽验任务3批次。

(二)证照管理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工作。共完成到期换证的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换证材料上报工作。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2家。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5家新申办药店的GSP申报工作;完成2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GSP申报工作。

(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到2013年6月共完成1家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资料上报。

(五)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情况:到2013年6月共新办了4家中药材、氧气《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共1家。

(六)进一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经我局与县卫生局协调后将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纳入《卫生责任目标书》。截至6月,我县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上报9份药品不良反应报表。

三、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力量薄弱。基层没有专职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具体工作中任务繁重,工作起来力不从心,效果不是特别明显。

(二)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意识不高。农民群众对识别假劣药品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部分农村涉药单位尚需进一步健全贮存设施设备,提高储存和养护条件。

(三)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

四、下一年工作打算

(一)大力整治药械市场秩序。结合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大对药械流通秩序的整治力度,深入实施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篇6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公司成立了安全文明领导小组,董事长郑小华同志任组长。设立了安全技术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工作。充实了专兼职管理人员。安全文明施工做到了有主要领导负责,有部门承办,有人员落实。

我公司把安全文明责任管理作为工作的核心,层层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文明责任管理制度,明确了安全技术管理部、市政工程部、市政综合部、征地拆迁部等职能部门及现场代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公司领导与市政工程部、拆迁部等部门分别签订了年度市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状,落实安全责任。

二、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公司从20__年开始就着手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及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质量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道路、桥梁、排水、涵洞及配套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检查内容及要点、考核奖罚等,初步建立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在建设管理的实践中,我们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修改、补充、完善管理办法,先后制定了《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工程安全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市政工程施工地下管线及其它公共设施保护的规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办法等,通过制度、办法统一市政建设管理行为,努力规范管理,提高管理质量。

二、优选施工队伍,搞好源头控制

安全、文明施工是施工行为的反映,搞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关健是施工队伍。我公司把优选施工队伍,搞好源头控制作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关健环节。我们的做法:1、严格执行工程招标规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标;2、工程招标前,市政综合部、工程部联合对报名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在我公司所承包工程的表现,把差的报名单位拒之门外;3、防止恶意低价中标,以从工程承包价上使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有资金保证。

三、合同约束,强化管理

我们与施工承包单位之间是经济合同关系,对承包人,只能通过经济合同的形式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招标文件是工程合同附件,我公司在发出的招标文件中有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在工程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监理单位要编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计划;2、工程投标报价,要单独编列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预算,不得用减少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办法降低投标报价;3、其他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同时在标前会上进行强调。

在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06目年又增加了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条款,同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了《安全、文明施工补充协议》,把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规定写进合同。

五、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煤气、自来水、电信、电力、交管、园林绿化等同步建设工程是市政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组成部分。尽管由各管线产权单位投资、履行各自建设管理职责,但这些工程都在市政工程施工断面施工,我们有责任和义务把现场组织协调好。按照安全生产法关于同一生产经营场所有多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我们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结合各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

1、施工现场由主体市政工程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

2、同步建设施工进场前,必须提交规划红线图、施工作业计划、文明施工措施,统一安排同步建设施工作业区域范围,进出场时间,发《进场施工通知单》;

3、施工现场由主体市政施工单位按统一标准围挡;

4、为了保证管线施工沟槽回填质量,由市政工程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统一进行沟槽回填、余土外运、现场保洁,同步建设单位相应承担费用;

5、市政工程承包单位与同步建设单位签订文明施工

协议书;6、向同步建设单位暂收文明施工保证金。

六、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检查督促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要手段。

1、每周开现场监理例会,及时解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除了日常检查外,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季度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检查评比活动,编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周报》,公布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3、公布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和检查评比排名。对安全文明施工做得相对好的进行表扬,差的批评,建成立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信誉档案并与我公司工程招标挂勾;

篇7

一、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787户(规模以上企业101户)。其中煤矿45对,非煤矿山企业60户,化工生产企业3户,加油站31户,民爆经营单位1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户,道路交通及水上运输企业73户,建筑施工企业12户,消防重点单位155家,其他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3405户。

重点行业基本情况为:煤炭行业,全县共有煤矿45对,其中有9对生产矿井,8对建设矿井,20对整顿矿井,6对停产矿井,2对停建矿井。煤矿兼并重组后由8个主体整合保留26对矿井;非煤矿山行业,春节期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停产停建,3月1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后,9户砖厂恢复生产,1户采石场批准整顿,其他都处于停产停建状态;焦化行业,有两户焦化生产企业,福龙煤化公司焦化项目今年刚领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浩博煤焦公司正在进行试生产竣工验收。其他行业企业正常运行。

今年一季度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好转。1-3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7起,死亡2人(全部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同比下降71.43%。其他行业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全县安全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今年两次专题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和“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高规格召开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全县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办法,并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县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专门安排部署。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大型会议和专题会议7次,对全国、全省、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分别针对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十三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进行安排部署。特别是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良好开端,全力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涉安单位都组建了专门队伍进行排查和监管,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两节”“两会”期间带队到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超市、春运点等一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各行各业的安全。

二是抓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以来,我县继续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各行业领域共排查出安全隐患594条,全部整改完毕。

/!/1、煤矿安全方面:我县紧紧抓住瓦斯治理、水患治理、现场管理三个重点进行大排查、大整治,1月份开展了煤矿瓦斯专项整治,26对矿井编制了瓦斯地质图,进行了瓦斯漏出量预测,升级改造40对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并全部验收合格,力争年内建成3对瓦斯治理示范矿,并把我县建成瓦斯治理示范县;2月份开展了煤矿水患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了《全县煤矿防治水检查标准》,每个煤矿按规定配备了探水钻,26对矿井配备了直流电法探水仪;四对矿井建起了四级培训中心,对全员进行了安全培训,目前共培训人员14277人;采取各煤矿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自查,驻矿“三委派”人员下井跟班检查,9个常设煤矿安全监管检查专业队伍每周督查的方式,不间断进行煤矿安全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在煤矿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一般隐患121条,全部整改完毕。

2、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我县把企业职工全员培训作为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的一个硬性条件,不培训不准复产,没证件不准上岗,目前共培训企业各类人员564人。全县所有采石场全部实现了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砖厂全部实现了分台阶开采、机械铲装作业;硐采企业实现了机械通风,规范了提升、运输、排水等生产系统。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我县在危化生产企业的关键部位、重要场所、危险品贮罐区全部配备了气体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立了泡沫防灭系统,配置了喷淋、消毒等职业卫生防护装置。在危化隐患大排查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72条,全部整改完毕。

4、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 方面:今年以来,我县共投入警力2276人次,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1091起;集中销毁各类过期烟花爆竹产品22箱;排查并整治火灾隐患68条。

三是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严格落实。今年我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将市政府下达的全县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县乡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煤矿企业按照“每组五人,每组五矿”的要求组建了9个包保责任小组,在非煤矿山硐采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参照煤矿管理办法设立了五人监管包保责任小组,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煤矿、非煤矿山等各个重点行业领域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安全任务分解到科队、班组。按照“事故必问责,问责必问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问责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是抓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强化推进。今年,县政府落实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落实专项资金35万元配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检测设备,并将把76名关闭矿井的“三委派”人员全部充实到各乡镇安监站,从经费、投入、队伍等多方面强化推进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三、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专门部署,我县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立即行动,目前已召开两次专项检查会议,一次整体安排会议进行了部署。

两次专项检查会议是:为深刻吸取华晋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教训,3月30日县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通报了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专门安排在全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以九个包保小组为单位,对全县煤矿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4月9日县政府又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就进一步深化检查、整改治理隐患做了安排。县安监局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突查,防止非煤矿山企业未验收擅自复产。

一次整体安排会议是:4月6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县安委会立即制定出台了《关于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4月12日,县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一步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安排,成立检查领导组,进一步细化方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认真落实,决不能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一定要停产整顿。通过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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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A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工程监理不但要对施工质量实行监理,还要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的措施进行监理。现场施工的薄弱环节较为多,具体有基础工程的土石方施工、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以及机械设施等。我们应该对这些易发生安全问题的薄弱环节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并实行重点监控,才能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和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项目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1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1项目总监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1)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审核《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作为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2)项目总监作为项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督工作,组织编写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签署意见。

(3)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4)负责组织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5)负责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安全检查情况。

(6)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整理《安全监理工作台账》,并报总监审核。

(1)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题方案中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要求写批复意见。

(3)参加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讨论。

(4)参加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5)施工过程中,结合监理巡检和旁站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现象,使用废弃施工工艺、淘汰材料、机具并及时提出、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的进程必须监督、旁站及事后检查,签署整改通知单。

(6)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多次督促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应向总监汇报。由总监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

1.3监理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1)监理员应在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下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现场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项目总监代表或专业工程师汇报。

(3)参加由项目总监或总监理代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

2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2.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检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食堂、宿舍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工作时,应当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施工工序进行检验、检查。根据检验、检查结果,决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施工中使用和决定能否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应以下达整改指令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检查施工要求,监理机构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监理机构下达停工指令后,施工单位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报告。在监理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1)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程序,建立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管理机构和落实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对施工方案需设计计算的部分应建立审核制度和安全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与体系及事故处理程序,并督促其实施。

(3)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监理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发出暂停工令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可能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应向主管部门汇报。

(4)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起重吊装、深基坑、高支模作业、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安、拆、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附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在实施中加强监督。

(5)要求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长每天应向班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6)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对外购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7)处理已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施工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并上报相关部门。

(8)高空作业时应对塔吊司机、指挥、测量放线者的行为控制。

①事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并持证上岗。否则影响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甚至引发质量事故。

②对于测量放线人员,一定要控制人的思想活动,人的情绪稳定,确保质量,做到万无一失。

③为了避免人的失误,应以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加强纪律教育,对具有专业性较强技术知识,反复进行交底,严禁违章作业。

(9)机械控制:塔吊稳定、测量仪器精度情况。

①经常观察基础有无变形等异常情况。

②塔吊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附着固定。

③塔吊运行要按操作规程作业。

④严禁超负荷运行,指挥与操作人员应配合一致。

⑤要常检查仪器有无异常,定期校正并检查仪器的定期检验证书。

3结束语

目前还有比较多的施工单位,往往只重视工程进度和质量,而忽视施工安全,安全措施不健全,安全隐患多。作为监理单位应加强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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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安全施工应以预防为主、综合考虑,全员管理,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原则,在整个安全管理中,使全体参与人员自觉地共同遵守,保证安全施工。

2.安全现状

2.1低素质施工人员。建筑行业相对而言门槛较低,且所需要的劳动力较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相对偏低,许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较弱,安全操作技能较低,自我救护能力较差,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和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本身也缺乏安全管理知识。

专业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滞后,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2.2管理不完善。企业安全投入不够。往往缺乏足够的激励加强安全方面的投入,从而使得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政府监管薄弱。政府是重发展生产,忽略了对安全的监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重视施工安全。

2.3防护设施措施不足。“三宝、四口、五临边” 等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3.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落实每个人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是关键。

3.1项目经理负总责。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任,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以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岗们责任制,并检查执行情况。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日常工作首位,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2专职安全员督导生产职责。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要求,掌握安全动态,并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施工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定时,应坚持原则,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停止施工,向项目经理汇报。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工作。督促所管工程的防火治安工作,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3.3施工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对本工程的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对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协助工地负责人,对本工程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但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注意防火工作,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3.4材料员的安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定,对所购买的材料的安全性能负责。按规定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如:安全网、安全帽等。按规定做好材料保管,防止失窃、防止失火。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规定隔离存放。

3.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等各项法规、法令,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组织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组织本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

3.6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蛮干乱干,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儿戏和打闹,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到工作区域外的地方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爬脚手架、井字架等,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施工防护技术措施

对施工人员实行强化安全教育,坚持“三级安全教育”,规范“三级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中坚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采取改善施工劳动条件,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改善劳动环境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危险因素。对施工人员实行人身安全保险,所有施工员工均参与人身安全保险。加强施工安全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4.1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素质

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规定、新法规也不断的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就要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培训让其了解掌握新知识的内涵,更好的运用到工作中去,通过培训让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基本施工程序和基本操作要点。

企业在做好新职工入厂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的班前安全活动会就是经常性教育的一个缩影,长期有效地班前活动更面向一线、贴近生活,具体地指出了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该怎样做,注意那些不安全因素,怎样消除那些不安全隐患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

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就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地安全教育。

4.2加强安全管理

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巡检制度,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和设备异常分析,规范开展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的发生。

5.结语

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逐步深入,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首先必须落实每个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同结合在施工中加强施工安全防护,强化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吴敬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与管理[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

[2]刘辉.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与防护对策的探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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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研究的重要意义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体现,更对国家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的稳定发展以及经济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幅减少伤亡人数,有效地遏制建设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目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的重要工作。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内容研究

2.1概念

在施工项目生产活动中,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工期、结构复杂程度、劳动组织、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环境、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存在安全隐患的方面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从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加以防范,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消除和控制危险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找出危险点,防止事故发生,确保项目安全顺利的施工,这就构成了施工安全技术。

2.2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深坑及地面作业的防护;施工现场进入的安全规定;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用电问题;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的规定;预防因自然灾害,比如:防风、雨、雷、电、洪水、地震、寒冻、防滑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事故措施。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实施分析

对于施工安全技术,笔者认为一定要落实到实处,关键是每个人对安全施工技术理念认识十分重要。

3.1实行项目总经理的安全防护职责。

项目总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任,应当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法令、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根据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定,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制,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日常工作首位,并检查执行情况,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每周应该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督促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按章指挥,防患于未然,当伤亡要发生时要及时上报,同时要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实现整改措施以及奖惩规定。

3.2关于项目经理安全防护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要求,实行专职安全督导员的生产职责,掌握安全动态,负责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工作。在施工中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并按规定停止施工,坚持规定原则,向项目经理汇报。抓好安全教育工作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所管工程的防火治安工作,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机械设备与安全防护装置,排山架和安装的电气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上报领导,同时参加调查处理。

3.3关于施工组长安全防护职责。

对本工程的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实行施工组长安全生产职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协助工地负责人,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安全技术交底,对本工程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负责,当出现进度与安全之间产生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是必须的。领导班组搞好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检查执行情况。当出现违章指挥情况时有权拒绝并提出意见,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3.4关于材料安全防护问题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规定,实行材料员的安全职责,按规定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对所购买的安全网、安全帽等材料的安全性能负责,严格按着规定做好材料保管,防止失窃、失火等意外的发生,对易燃易爆的物品更要遵守规定进行隔离存放。

3.5关于班组长的安全防护职责

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等各项法规、法令等安全操作规定,严格执行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班组长根据本组人员的体力、技术、思想等不同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组织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老工作人员也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办好安全教育交底卡的签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上报。

3.6关于安全防护技术教育问题

操作工人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循安全生产职责。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不违章作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杜绝蛮干、乱干,不在施工现场嬉戏玩耍,不擅自离岗等。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搞好安全生产、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服从领导,坚守岗位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在施工现场要注意安全,并爱护各种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语,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不得攀爬脚手架、井字架等以防意外,坚持学习并遵守安全教育,凡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私自上岗作业。

四、新时期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方案分析

4.1关于施工安全与防火。

对于施工现场出现的必要火源,要慎重对待,强化管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施工现场天然气和煤气的使用时一定要慎重,注意做好通风换气工作,谨防煤炭中毒等系列问题。还有就是关于电源开关的控制问题,一定要做好控制箱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加锁,并委派专人管理。

4.2关于雨季施工的安全防护。

在雨季施工一定要保持施工现场的合理排水能力。这里着重要注意两点:一是基坑周围挡水工程的修筑;二是在大雨的时候要浇捣砼,随时测定含水比例,对砼比例及时调整。

4.3关于木工机械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执行锯刨料安全操作要求,这是保障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平稳、固定等效果的必然要条件所在。具体来说就是,关于圆盘锯一定要防护罩的保护;分料器和传动部位也应当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平刨刨口的防护装置始终处于灵敏可靠的状态。

4.4关于混凝土安全防护措施。

在物料提升机的机箱内外都应当安装必要的紧急开关。还有就是要在机箱和楼层之间做好必要的通讯保障措施,如安装双向通讯系统等等。

五、结束语

总之,随着安全管理作业的日渐细化,施工公司在具体施工中必须加强施工技术的研究工作,强化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管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孙红,巫金炜,冯绍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现状分析与对策[J].浙江建筑,2011,06:53-55.

[2]吴敬东.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与技术[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7(06):31~33.

[3]周蓓.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1,31(04):57~58.

[4]陈黎斌.浅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要点[J].城市建设,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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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2.1安全管理的预测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围绕着整个建筑项目的进行,只有各个因素相互配合和谐的运作下,才能最终推动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决定着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影响整体项目的运行和实施,这也是我国目前急需进步和改善的问题。从古至今,安全管理原理就一直发展着,从传统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现代的管理模式,我们依靠科技和人才的不断壮大,开发出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平台和方法。我们需要分析危险的存在性,安全预测,预报和预防,这样做才能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消除或是减少危险。采取有效的安全对策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的不安全状况是必然的,有的是偶然的,只有研发出一套比较可靠的安全对策才能从根本上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不安全因素和状况的发生。

2.2安全管理的构成要素

我们都知道,构成安全管理的三大要素是:人、机械、环境。因此,只有合理,科学的使这三个因素之间互相协调和又各自独立,才能达到整体功能的最大化和最优。当这三者之间能够达到这样的一种状态,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系数提高了,安全管理规范和有序了,从而带动建设项目的健康快速顺利和谐的发展,提高了施工企业的自身发展,也提高了我国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领域的地位。

2.3安全管理与企业的关系

工程施工安全在各行业都是一个收到关注的重要问题,这都一直提醒我们在追求工程进度的时候,在压缩投入资金的时候,不要忘记了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这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的质量,不仅仅关系到企业的形象,更重要的是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所以说,提高我国的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极为重要。我们要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的应用,它关系到企业的效益,企业职工的安全。对于我国的在建筑行业里的发展,我们都强调责任。在建筑行业中它的意义非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需要紧紧围绕着责任这两个字来展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只有这样做,我们才能更深的体会到安全是多么的重要,工作人员的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3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3.1重视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一部分,然而这一小部分却不容小觑,因为施工安全管理对于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进行具有着关键性作用。在我们的周边,可以听到一些关于施工单位不注重施工安全管理而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事情,这种事故的后果十分影响施工人员的情绪和安全,使得建设项目的进度收到干扰和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在严重的情况下,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钱财的损失,导致施工单位的信誉和名声受到不好的连带影响。因此,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我国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是十分重要的和必要的。

3.2安全管理的实施

提高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水平也是一个施工单位进步的表现,更是我国建筑行业上升一个台阶的重要的垫脚石。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和到位,也直接提高了施工的安全质量。企业要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用专业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各项安全管理指标和要求,严格抓好施工过程中管理。安全第一,首先是以人为主,要见安全工作真正的落实到人的身上去。

3.3安全设施的投入

施工部门有很多个,我们有必要和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加强施工人员对与施工安全的保护意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安全警惕和防范意识。确保安全设施的投资落实到位,加到对于安全管理和设施的资金投入,安全问题不能不重视,安全设施不能不增加和完善,保障安全设施处于一个可安全使用的状态,并要定期养护和维修。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和向上机汇报情况,有不足之处改之,如果因为安全设施的不足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那么,接下来的所造成的损失会比安全设施投入的多得多,所以,加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设施的资金和人才的投入至关重要。

3.4安全监督与检查

做好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安全员要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施工队伍,每一个施工工人的身上去。工程项目部要专门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对施工团队进行检查和管理,定期组织各个班组的安全员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于违规操作或者是违反纪律的加以处罚,让更多的人提高安全操作规范的意识。施工周期长的要历经春夏秋冬,所以要做好气候变化的安全对应工作,雨前雨后,高温低温等等安全准备工作。对于某些工程的关键部位,要配备专业和关键的设施,制定合适和合理有效的安全策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直到真正的解决。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保障道路的畅通和材料的完整,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3.5安全工作的宣传

加强对外的安全工作宣传,建立一个好的施工安全工作的平台,实现施工现场人人懂安全,引导施工人员更好的开展施工作业,这就是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进步的体现。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实现全面控制和有效防范。也可以通过安全奖励的办法督促安全生产,这样做有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篇12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工程监理不仅要对施工质量实行监理, 而且还要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理。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很多, 主要是基础工程的土石方施工、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及机械设施等。应对这些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并实行重点监控,方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1 安全监督管理执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③建设部第13 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④国务院393 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⑤建设部: 建建[1998]164 号: 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⑥建设部: 建建[2000]230 号: 关于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公布

⑨伍锦明.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技术,《广东科技》2006年02期

2 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 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和重点, 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并对各项目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2.1 项目总监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①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②项目总监作为项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督工作, 组织编写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签署意见。

③负责组织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④负责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安全检查情况。

2.2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①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题方案中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②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要求写批复意见。

③参加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讨论。

④参加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⑤施工过程中, 结合监理巡检和旁站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现象, 使用废弃施工工艺、淘汰材料、机具并及时提出、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的进程必须监督、旁站及事后检查, 签署整改通知单。

2.3 监理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①监理员应在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下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视检查, 并做好相关记录。

②在现场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并向项目总监代表或专业工程师汇报。

③参加由项目总监或总监理代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

3 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3.1 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检查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②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③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④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⑥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制定情况。

3.2 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工作时, 应当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及施工工序进行检验、检查。根据检验、检查结果, 决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在施工中使用和决定能否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 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 应以下达整改指令书的形式, 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 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 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检查施工要求, 监理机构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方可继续施工。

监理机构下达停工指令后, 施工单位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报告。

在监理过程中, 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①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 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程序, 建立施工安全及现场文明管理机构和落实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对施工方案需设计计算的部分应建立审核制度和安全技术资料归档制度。

②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与体系及事故处理程序, 并督促其实施。

③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督促施工单位定期检查, 监理发现有安全隐患(问题) 时, 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发出暂停工令同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可能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应向主管部门汇报。

④要求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 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 起重吊装、深基础、高支模作业、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 、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 的安、拆、建筑物(或构筑物) 拆除以及结构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 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有图纸、计算书和单项安全技术措施, 监理在实施中加强监督。

⑤要求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 技术负责人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

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 施工队长、工长应按工程进度向有关班组进行作业的安全交底; 班组长每天应向班组进行施工作业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⑥要求施工单位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高支模、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 对外购设备、设施、产品,在正式使用前, 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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