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30 09: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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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管理与执法,首先要明确两者的内涵与关系。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对城市的发展起主导和支配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措施、行业标准;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进行各类社会经济行为的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培育市场、规范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监管;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服务。因此,行政管理是根据各行业的特性,为保证城市正常运转,使法人和自然人在一定的范畴中合法经营、安全消费、正常活动,这种管理活动是城市发展过程中深层的、内在的要求。
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是:以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及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结果等为依据,通过对社会各经济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行为的检查,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并进行纠正和处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经济活动中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违法现象。对违法事件的发现以主动巡查、受理举报和与管理部门联合检查为主要途径。因此,行政执法所表现的通常是通过对城市表层的、显见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纠正和处罚,使其符合管理部门对城市管理设定的标准,保证城市的正常运转。
根据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不同性质,我们认为两者虽然都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方面,但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即: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处的环节不同,行政管理是前置管理,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的后置手段,应服从、服务于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所针对的层次不同;行政管理是城市管理深层次的内在的要求,行政执法是表层的外象的要求。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城市管理中的要求不同,行政执法讲究执法的证据、执法的程序和行政处罚的合理性,行政管理为使执法定性、裁量准确,在管理中应尽量明确详细。
值得指出的是,我市目前实行的行政管理与执法相分离的体制,其行政执法的形式是指相对集中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拥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有公安、工商、税务、市政、市容、规划、绿化、环保等,这些部门对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维护行政管理及正常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行政处罚实施过于分散,存在不少弊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可以减少一些弊端。为此,我市经国务院批准,相对集中了公安、工商、规划、卫生、环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等7个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以解决行政机关因职能交叉而出现的多头处罚现象,从而加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不是集中所有行政管理权,更不是集中法律法规对某些行政管理领域明确规定的特定处罚权。
加深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理论认识,有助于我们避免在推行新的城市管理体制时的一些模糊认识。我市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分离实践已有半年,在我们的实践中无论是一些领导还是许多管理于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认识,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为行政处罚权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行政管理。这显然违反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初衷。市政府169号令明确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七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这表明行政执法仅仅是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能代替行政管理的。二是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部门变成了处理违法案件的“法院”和判官。这里主要涉及的是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的问题等。行政管理应管到什么程度,行政执法从哪个环节开始这其实是一个难以界定的工作。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必定有交叉。三是以为有了行政执法队伍就可以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管理部门不管什么都把所有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统统推给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管理的面也很广。因此正确认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的职责和关系,能够促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协调机制
我市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时间不长,从实际效果看有积极的一面,也存在不少问题。要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成功,最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从市政市容管理的角度看,除了前述的认识问题外,当前市政市容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中存在以下问题。
1·管理与执法之间联系沟通不够,相互尊重配合不够
管理部门有些行政审批的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到执法部门。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要求相对人补办手续交纳赔偿金的信息也不能及时、准确、全面地反馈到管理部门。存在“以罚代批”和“该罚不罚”现象。如违法占道、挖掘,违法运输建筑渣土,执法部门实施了处罚后,未告知当事人到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补办审批手续,也未将处罚情况及时反馈给市政设施管理部门,造成执法和管理脱节;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应移交执法部门处罚的而不移送,以补收费用来了结此事等。
此外,在管理与执法人员之间还存在着不相互协作配合的情绪,有的部门对对方反映的情况敷衍了事,随意应付,甚至不尊重。
2·行政执法内容不全面,多侧重于面上的突击,存在空白点
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目前行政执法尚有不少地方没有介入。特别是不能及时消除非面上的违法现象,在燃气、供排水、公交等公用事业管理上的行政执法基本处于空白,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行政管理的力度。
3·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难以深入查处违法行为
对于一些专业性、技术性、安全性较强的违法案件,由于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业务不熟,一方面难以查处,另一方面还会造成行政管理部门,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缺少管理部门的参与和监督,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处罚额度,执法人员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容易造成执法合法不合理,甚至造成执法不严、不公、随意执法。
4·技术手段落后造成执法不力
对一些技术性较强的违法案件,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和设备,执法部门缺少必要的鉴定手段,造成执法困难。如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是否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因涉及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设备工艺的掌握较难,执法机构难以鉴定;再如各类地下管线结构与分布比较复杂,执法部门难以全面掌握,这就对地下管线上的违章确认增加了难度。
5·缺乏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执法部门的以罚代管、管理部门发现违法事件不移交处罚,致使该补办审批手续的不补办,该受到处罚的不处罚的现象比较严重。对造成这些现象的人员尚没有较为严密的监督和严格的制约机制。
上述问题的出现,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相分离的时间不长,许多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执法经验尚不足,主观上管理与执法分离后,存在着部门之间的推诿现象。但最主要的还是相互联系与衔接不够。因此做好管理与执法的协调和衔接,不仅有利于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利于管理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开展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后,我们在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和协调上做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但应该说还远远不够。为此,今后在进一步密切管理与执法的工作上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加强城市管理与执法的综合协调
随着形势的发展,观念的深化,各类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特别是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和城市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一家或两家职能部门来解决常常显得“力不从心”。管理与执法分离后更需要有一个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为此,我市已成立城市管理协调小组。这个工作机构应尽快开展工作,重点做好下列工作:研究部署全市性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城市管理规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宏观控制和协调职能;对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热点难点问题或全局性问题提出研究课题,并组织调研;对涉及政府多个主管部门的,意见难以统一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协调,一般性问题进行会议协调;对协调会议作出的决定和会议纪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划定执法界限,形成廉洁、规范、高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
虽说管理与执法的工作存在交叉,有的工作难以分清相互的职责。但从各自的性质要求入手,两者还是有明显的程序性分工。对这些分工应尽可能详尽的划分职责范围,防止出现新的执法交叉或真空现象。但是职责划分界定总是无止境的,关键是管理和执法双方要相互谅解、相互支持,从工作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应该宁可交叉覆盖,也不能留有空白。
3·正确使用行政处罚程序,确保民主、公开、有效的执法
实施集中行政处罚权,除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外,还要正确适用决定程序,体现民主、公开、参与精神。要严格按执法程序执行,促进廉政建设,正确处理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现象。
4·建立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
信息对称和配合协作是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条件,目前许多管理和执法跟不上要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未能有效及时配合协作造成的,因此要特别重视信息交流和配合协作制度的建立。(1)利用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事中心或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的信息传输渠道。(2)建立联系单制度和抄告制度。
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对需要对方配合衔接或告知对方的,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结果。(3)建立热线电话。行政管理或行业管理部门在现场管理或执法时,如遇急需取证或鉴定的,可通过热线电话通知对方。当场处理后做好现场记录。(4)建立例会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例会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的不协调因素。
5·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
在日常管理中,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应有计划地实行联合执法,建立巡查互补机制。执法部门以面上为主,管理部门以地下管线、设施结构及设施使用为重点,扬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特别是对疑难案件和技术性、隐蔽性专业性强的行业必须实行经常性的联合执法,以便管理更加有效。
6·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四者之间的关系
市政市容设施产权单位要加强自己设施的保护,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案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举报。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应实行“点对点”联络。正常情况下,行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或在巡查中发现违法案件,应先以书面形式告知行政管理部门,由行政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函告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如遇特殊情况,可直接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三、加强和改进市政市容行政管理,积极适应城市管理体制的变化
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使行政管理部门有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加强管理中去。特别是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在我市的集中行政处罚权中占85%的处罚内容,其工作量更为巨大。因此,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应根据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市政市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加快建立和完善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加强法规宣传和贯彻工作
针对城市管理发展的新趋势,加强城市市政市容管理法规体系的研究。近年来,先后颁布了《杭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等市政公用、市容环卫法规、规章,基本上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市政公用法规体系。随着城市管理要求的提高,现有法规。规章的一些内容已不适应新的要求,需要加以修改,并要不断加强宣传,使广大市民能够了解有关法规内容和要求,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强化事后的长效管理
改革市政市容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赋予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市政市容管理局的工作职责,按行业设置行政管理处室,加强对市政市容行业的行政审批、管理力度,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对局外行业管理机构实施改革,成立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三个监管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力度,强化审批后的长效管理。同时,要进一步修订各项管理标准,使管理有据可依,规范管理工作;实行定期复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培育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市场并做好规范工作。
3·加强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巡查管理力度
配备一定的专业巡查人员。针对一些认定技术要求高,需要借助一定的专业技术资料或设备,行政执法部门难以认定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配备专业巡查人员,并通过专业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大硬件投入,提高取证能力和可信度。另外,应充分发挥市政公用设施产权单位作用,产权单位应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如地下管线安全隔离间距内违章修建建(构)筑物、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等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巡查工作应以隐蔽性、专业性和结构性为重点,以地下管线、桥梁(包括高架道路、立交桥)、泵站及闸门等为主。
4·建立和完善内外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要采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外部监督上要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群众举报的不当审批须及时纠正。内部监督上要明确专门机构,完善监督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对于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审批过程中未依法行政,有故意或重大过夫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聘请义务监督员,对违法案件进行举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当事人觉得罚不如批,从而自觉办理审批手续。
5·继续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考核
全面理清与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弄清执法依据,明确职责、权限,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提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做到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化,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合法、高效、规范。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的资格培训,素质教育和必要的考试,使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责任。要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清除乱审批、乱管理现象,提高依法行政管理的正确率,减少和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地区间的新闻信息流通在操作上一般指甲乙丙多地互相报道和被报道的情形。它是新闻传播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甚为关注的问题。诚如政治学者R.Muir指出(1):“各地域之间信息流通的水平及其变化,反映了它们之间联系的力度,以及趋向分离或整合的走势”(1981,P113)。新闻又是一种表征话语(discourseofrepresentation),它通过连续不断地报道社会变动而与现实建立一种特殊的关系,并且将人们日常的、零碎的、本地的、相对静止的个人经验与社会的、流动的、制度的、整体性的以及聚焦化的外部世界联系起来,因而有一种“自动”获取的“合法”权力。新闻报道及其信息流通的这种特性使其扮演一种社会性的整合离聚功能,也因此,它彰显了所在社会的权力结构和统治合法性之间的互动关系。
中国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地方与地方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相对于时代而言,这些变化的特征较为集中体现在地方自和区域之间的联系加强。在这一过程中,地方各级传媒扮演了何等角色?地区间的新闻信息流通呈现出何种面貌?从一个长时段的视点来看(1949年建国以来),以省为单位的区域间新闻交互是如何演变的?半个世纪以来,中国社会的政经发展又是如何从一个侧面体现在省际新闻流通中?显然,这些都是很值得研究的问题。不久前,笔者和香港城市大学祝建华教授合作,尝试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研究。(2)本文即是对该项研究成果的一些初步综述整理,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扩展深化。
关于中国大陆“省”的研究
1949年10月,,当时全国还没有全部解放,由于国土辽阔,情况复杂,百废待兴,中央政府为了便于加强对各地区党、政、军的领导,曾于50年代在有关省之上设置“行政大区”,分为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及西北等六大区。至1955年大局稳定,中央政府决定撤销大区。自此,“省”一级行政单位(包括中央直辖市和自治区)便成为大陆在中央政府直接领导下最重要的地方行政单位。在“省”以下虽还有“地区”和“县”,也各自发挥其重要的地方行政功能,但并不能视为实质性的行政单位。
近年来,学界对中国大陆“省”的研究明显增多,论文数量迅速增长。归纳起来,这些研究主要采用3种取向。第一种是“中央—地方”研究取向。这是研究传统的主流思路。第二种是“区域比较”。这种方法近年来日益受到重视,它主要关注区域发展中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同时分析区域间的不平衡现象和研究其发展的模式。第三种是“省的个案研究”,通常以一个省,或几个省份为对象,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上述3种研究取向,主要是为实现不同的研究目的而设计,方法虽异,但无所谓优劣,然而在分析阐述上则各有利弊。“中央—地方”研究取向主要关注“省与中央(北京)”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因排除了省与省之间日益频繁的交往互动,以致难以深刻理解中央与“省”之间的变化。“区域比较”方法将诸多省份划为大区(例如沿海地区、内陆地区、中部地区、西北地区等),而不是针对省际关系和它们的互动情况探讨其性质,这样在解释区域发展或其他问题时,忽视了省际互动和其间差异这一重要因素。此外,这种研究方法较多关注经济发展方面而甚少涉及其他方面。“个案研究”取向虽然提供了某个省份的详细资料,但这种方法难以令人了解全貌。不过它可以为下一步的省际研究奠定基础。
通过以上简要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现有的对“省”的研究,还未涉及省际互动领域,作为上述3种取向的补充,我们认为需要发展出第4种研究取向,即:系统的省际关系互动研究。这种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将被研究对象视为某种同质单位(例如,“省”被视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重要行政管辖单位),研究的问题需涵盖或适用于所有这类单位,并对它们之间的交互关系或这种联系的某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这种研究取向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困难在于收集资料难度很大,不仅数量庞大,而且头绪繁多。另外,如果缺乏整合性的分析框架或理论模式也使研究不易进行。就本文而言,我们尝试采用这种研究取向,探讨中国大陆省际间的新闻信息交互流通。
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经济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对外开放,另一方面也要对内开放,只要目前市场经济及区域开放持续下去,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之后,各省将进一步加强它们之间的互利交往。据此,省际间的新闻流通总量及分布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了解省际水平互动关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一个重要指标,对探究省际交互联系更具意义。当然,本文研究的范围只是新闻信息,虽然这只是省际互动关系的一个方面,但其重要的潜在价值则不容忽视。
省际新闻流通的分析框架
上面提到,运用某种整合性的分析框架或理论模式对采用第4种取向的研究至关紧要。我们在设计研究方案时,受到盛行于70年代研究国际间新闻信息流通方法论的启示。当时,一大批学者的实证研究成果,促成了“建立国际信息传播新秩序”的大辩论,最后导致美国退出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简言之,研究国际新闻信息流通的学者揉合了发展传播学和批判学派的特点,视跨国新闻信息流通为世界体系运作的一个方面和构成要素。同时,它也是世界体系的产物。许多学者通过持续不断的研究,揭示了不平等的国际新闻传播谱系,也揭示了世界体系内在的结构矛盾和冲突关系。世界体系是当代左翼思想家华勒斯坦(Wallerstein)提出的一套分析全球问题的理论体系,其要旨是将世界划为“中心”(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边缘”(不发达国家)和“半边缘”(介于两者之间)三大块,以全球视野,分析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集团与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90年代,冷战结束,但华氏理论不仅未过时,反而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加快而倍受重视并被其他学者发展出许多新的分析和论述。
传播学者几十年来通过研究国际传播中不同国家媒体对外国的报道,总结了几种带有普遍性的模式。主要的发现在于“中心”地带和“边缘”地带信息流通失衡现象及单向主导的传播资源分配制度。90年代中期,在两位著名国际传播学者统筹下,一批学者同时对38个国家如何报道全球214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规模最大的国际新闻信息交互流通的调查,采用系统整体的研究框架和统一的内容分析方法,获得大量的第一手数据,从2000年开始,研究成果分卷出版。
回顾几十年来积累的文献,可以说国际新闻信息流通的研究已具备充分的理论范式和整合分析的框架。我们认为,通过对有关因素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整,这一成熟的分析方法似可借鉴作为一国内新闻信息流通研究的基础框架。
省委机关报与省际新闻流通
在国内传媒体制中,每一家省委机关报就是该省的“人民日报”,它代表省的领导层向全省说话,履行传递政令,上情下达的职责;同时,它在中央与地方的互动关系中扮演着中介角色,又在与外省的信息交流过程中,成为把门人及外省特定形象的塑造者。但是,由于国内传媒传统上是一种垂直单向性的宣传型模式,省委机关报历来以宣传上面政策,报道下面省情为主;面对其他省份的报道,除了一些常规的新闻(如“祖国各地”,“塞外风情”等花絮新闻)可按编辑专业喜好处理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在改革搞活的年代里,尤其还要顾及地方的经济利益、贸易往来、人口流动等有利或不利本省的因素。换言之,省委机关报在国内1500份地方报纸中占据关键位置,它们“守土有责”,通过某些机制,对其他省份的信息进行筛选,决定是否让它流入本地区。也因此,这种传递既涉及政经因素,也涉及编辑程序;既有一定的采编运作习惯使然,也同省委领导层的理性偏好有关联。以此类推,这种情况也可存在于地方各级传媒中。这说明,中国地方传媒机关报和外部信息交互的运作机制,是一块有待深入开拓的研究领地。
省委机关报这种“精英导航”特性,使得它在众多的各类地方媒介生态圈内始终执政治传播之牛耳,其权威地位无可替代;也由于各省省报一般在1949年建国以后就开始不间断地连续出版,而其他种类的媒体则无此条件(如“晚报”和城市电视台,直到80年代才开始兴盛起来,且是以某一特定城市居民为服务对象),我们顺理成章选择了全国各省的机关报作为代表媒体,并以每一省的党报对外省的新闻报道作为研究的对象,采用长时段系统抽样内容分析方法搜集材料,试图从历史延续性的角度,探究建国以来省际
新闻流通是怎样体现在省委机关报上的。
研究关注点和主要发现
在本文中,我们将研究的问题和关注点定位于以下两个方面:
1.1949年建国以来省际新闻流通的模式与形态变化;
2.“”前(1949—1966),“”期间以及后时代(1977—至今)3个阶段省际新闻流通的比较。
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考察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反映在省际新闻流通中的变化,为进一步探索它与50年来社会变革的关系提供研究的基础资料。(3)
因此,我们选择以系统纵向设计的方法搜集资料,然后进行内容分析。在具体操作上,分别选定3个年段,在相距各20年的时段中,又分别选取两个连续的年份点,每个年份抽取4个星期的省报进行全体抽样调查。为了降低特定年份殊事件的影响,每个时段都分别包括这两个年份。最近的年份为1995—1996年,倒溯上去的20年中为1975—1976年(末期),最后倒溯的年份为1955—1956年(前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这3个年代分别是代表各自的10年时段。总之,这样选择在相当程度上可反映过往40多年间中国大陆社会变革的历史轨迹,也在我们驾驭的范围内。(4)表一、表二为本研究的主要发现。
一、省委机关报每天登外省消息并不多,报道量偏低,但近年呈上升趋势。1955—1956年间,平均每份省报每天只有两条外省新闻;1975—1976年间,每天只有1条;目前则为5条。其中,增长最快的省份为上海、天津、广东、江苏等地。
二、质的方面,65%以上的省际新闻报道属普通消息类报道,新闻图片类型的报道不断减少。而90年代简明新闻类则明显增多。
三、版面安排上,50年代不少外省新闻处理成简讯栏放在头版,而当下的作法是将非本地的新闻(包括国际、国家和外省)放在内页固定的版位上。这说明近年省际消息在省报的特点是数量增多但重要性降低。
四、报道主题方面,经济消息占据主要地位,政治新闻在文化革命后期占36%以上;同时,除了科技新闻有10%和76年唐山大地震使灾祸消息攀升至8%外,其他种类的报道则少得不成比例。90年代的重大变化则是新闻类型呈多元化趋势,趣味性的软新闻和罪案新闻的比例增加较明显。
五、空间分布上,在所有3个年段中,省际新闻的分布主要集中于少数几个省份。信息丰富省份和信息贫乏省份的差距在90年代呈扩大趋势。1995—1996年间,9个信息丰富省份占了55%的报道量,而9个信息贫乏省份仅占13%,比率为4.21。
结论
这项研究调查了建国以后3个年代省委机关报进行省际新闻交互流通的情形和模式,取得了一批宝贵数据,对认识大陆前、中以及贴近当今的90年代省际间的新闻信息相互之间的交流状况颇有裨益,也为后续研究提供了一些参考和启示,故研究本身有一定的创新意义。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开端,是一个孤立的个案实证,还缺乏多元有效的参数变量进行更复杂的量化统计,从而作出深入的分析和解释。
传统上,大陆的报刊是以“中央—省—市(地委)”三级党报为核心的垂直管理体系。政治学者A.Liu早期研究表明(5),这种垂直统领性的媒体结构和全方位网络式宣传导向保证了中央对地方的绝对领导权和宣传上的话语服从(1971,P175—176)。按照分工,中央一级的报纸(包括综合性和行业对象性报纸)除了负责传递中央的信息外,也侧重各地新闻动态的报道。在时代,传递和推广各地符合中央意图的先进典型和地方经验往往是中央一级报纸要唱好的重头戏。而省及市一级的报纸主要任务则放在上情下达和报道本地区新闻上,对其他省或市的横向报道往往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尤其是80年代以来的社会转型更使这种变化赋予了和以往不同的内涵。但是,这种变化又受制于一系列复杂因素的影响,既有体制结构、不同媒介的限制;也受到经贸的、地缘文化的、人口的、历史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省际新闻的流通量研究还需和中央传媒对各地报道的新闻流通量的变化联系起来分析,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内在的关系。
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各省的省委机关报对外省报道总量一直偏低,期间,每天只有1条,反映了当时高度一元化的宣传整合模式。到了90年代中,这种一元化的模式已有所改变,但省际新闻的流通量仍然较低。平均而言,每家省报每天也不过只有5条外省消息。换句话说,每6个省里面,只有1个省的消息出现在它省的机关报上。这种状况,一方面大大落后于日益密切的地区间水平联系,另一方面又揭示出中国大陆新闻媒介在宣传报道上,至少在各省的“精英导航”机关报上,仍然较为偏重信息的垂直单向流通。而建国以来省际新闻流通呈现出来3种模式的异同,恰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社会半个世纪以来的变与不变的矛盾,新的社会改革因素和旧的体制之间的矛盾,以及地区间愈来愈加大的信息失衡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传媒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的单一党报/媒介体制在官方权力的政治掌控和市场经济的资源调配下正不断向双轨制结构演变,即:新兴的市民—市场导向的商业媒介体制同传统的党报媒介体制在经济和政治上“各占一方,共存补缺”,甚至实行“小报(代表市民的商业媒介)养大报(代表正统的党报媒介)”,这情形有些类似80年代以来建立市场经济过程中出现的国营企业和非国营企业(如合资、民营、集体等)的双轨制现象(6)。当然,由于传媒的政治敏感性,商业媒介目前的政治地位和影响要比非国营企业小得多。但是,这类媒介(主要指市民报/晚报,消遣杂志,有线电视台/各省的卫星台和新近崛起的民营网站等)对促进地方信息交流意义重大。根据一些零碎的材料,一些市民报(7)如《北京青年报》、《华西都市报》、《南方都市报》等近年来不仅重视本土新闻的报道,也较为重视外地新闻尤其是社会的财金新闻的报道,这需要今后专门的研究予以实证了解。
注释:
(1)见Muir.R.(1981)ModernPoliticalGeography.London:Macmillan.
(2)笔者与祝建华的一部份研究发表在《新闻学研究》期刊,2000年7月号上,题为“中国大陆省际新闻流通之研究(1955—1996)”,第161—181页。本研究从方案设计到大量的数据处理分析,祝建华教授都贡献良多,笔者感到受益匪浅。
(3)本研究是系列研究计划的第一个项目。
(4)关于操作与抽样过程的几项说明:
1)1955—1956年间的3份省报不适用于全部3个年段,其中一份直至1975—1976年依然阙如,《日报》于1956年后期才创刊;《宁夏日报》于1959年创刊;《海南日报》则在80年代后期才出现。因此,在3个年段中互动省报样本数不一致,1955—1956年间是27份,1975—1976年间是29份,1995—1996年间是30份。为了保持连贯性,我们只使用27份省报样本在3个年段内进行比较,29份样本在70年代与90年代进行比较,90年代的对比则使用30个样本。
2)我们初步检测发现,大部分省报很少报道其他省的新闻,因此要进行内容分析的研究(通常每年选取一或两星期)必须选取数量相当大的样本。我们在所选择的6个年份中,就每一年的4个
星期28天内的省报,进行全部抽样调查,或者说我们选取的样本,包括了4816期报纸。
3)由于本文研究的是省际新闻报道,其他表述意见的文章,例如社论、评述、读者来信以及副刊、广告、天气预报等非新闻性的材料均未采用。
4)关于“省际”新闻的定义,我们参考有关国际传播研究传统界定的关于“国际新闻”定义的阐释来判定符合本研究需要的“省际新闻报道”的定义。
5)北京是个例外,因为它既是首都又是一座主要省级城市,我们将它代表国家和城市的双重身份作了特殊的处理,在研究中排出了有关中央政府与国家大事的报道。
6)假如一则新闻报道涉及一个以上的外省,我们采取多个省的条目处理。
7)国内一流大学的3位资深新闻资料室管理员协助担任资料收集工作,他们运用上述标准对选自30个省份出版的省报新闻报道进行分类,然后根据下列要求逐项进行编码:事发地点(即外省名称),新闻数量,是否涉及本省人士,报道类型(普通新闻、简明新闻、图片新闻)和刊登位置(头版或内页)。由于编码人员经过反复培训,素质较高。加上编码要求明确,最后编码分类的一致度符合标准,达到满意的要求。
(5)见A.Liu(1971)CommunicationandNationalIntegrationinCommunistChina.Berkeley,CA.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
对于该条道路的施工,需要保证以技术无障碍为基础,对道路施工所具有的技术协调功能进行充分的发挥。首先,需要施工人员能够对道路施工的设计图纸进行充分的熟悉,并做好设计的交底工作,提前做好施工准备。施工管理人员方面,也需要能够对自身协调功能进行良好的发挥,通过对设计人员的组织使其同道路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以此保证班组以及施工队能够对设计意图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避免问题的出现。尤其是道路中涉及到不同工种结合施工的部位,更是需要设计、施工以及建立几方能够做好相关的研究与讨论工作。此外,还需要针对该工程明确项目领导与责任人,根据实际需求做好监理方以及施工方的管理工作,对重要的岗位提前指派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2施工进度管理
对于工程进度管理来说,也可以说是一个具有着长期特征的工作,需要施工方能够通过工程进度会议的开展对工程施工中对工程进展产生影响的问题进行良好协调与解决,并通过针对性方式的应用对本工程的施工提供一个更好的施工环境。同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当能够通过对现场人员跟踪的方式对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材料的进场情况、是否严格根据施工设计方案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与把握,如果发现问题存在,就应当及时的将该问题提交到监理方,并由各方共同商议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
3施工合同管理
对于施工合同管理这项工作来说,主要由三方面所组成:业主方面,需要对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好检查工作,并对审查符合支付等报表工作进行审查,看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是否及时,保证合同执行情况的及时、正确。
4严格控制材料质量
对于施工材料来说,可以说是市政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砂石、水泥以及沥青等等,将直接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产生影响。对此,就需要在工程施工开始之前能够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需求对相关材料进行采购,保证所选择材料的规格、性能以及型号等等都能够满足施工需求。而在实际采购环节中,则应当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基础上对其所具有的经济性做好控制,保证材料的各项质量证书的齐全性,在材料进场时,也需要做好材料质量的检查,如果经过检查不合格,则坚决不得进场。而在材料进场之后,则需要指派专人对其做好管理工作,通过对材料质量的控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5提升机械化施工水平
本市政道路的施工中,也需要积极引进先进的压路机以及碾压设备等,以此在提升施工效率的同时最大化的提升工程质量。而在具体对设备进行选择时,也需要避免对设备进行盲目的选择,而是要通过对工程性质以及规模进行良好掌握的基础上以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对设备的种类以及型号进行选择。
6现场施工管理
6.1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整个市政工程施工中的一项重要要求,尤其是对于在城市密集地区进行施工的道路工程来说,更是需要施工企业能够严格树立起安全施工的理念,对安全管理各类制度做好完善工作,进而在整个道路施工的过程中都能够对该安全管理理念进行贯彻执行。此外,市政宣传部门也应当能够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对安全和施工的宣传工作进行加强,并通过强化施工人员操作技术、安全意识的方式和夜间施工作业注意事项保证该工程的安全、顺利施工。
6.2成本管理
对于成本管理来说,其则要求在市政道路施工的过程中能够树立起以成本为基础的观念,通过对自身成本管理制度的完善以及施工方案的优化来做好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而在现场施工作业中,也需要能够将成本管理工作的理念深入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心中,避免在施工环节中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这里讲的信用”,是以社会成员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广义信用。在市场经济中,信用集中、具体地体现在以资金为纽带的市场参与者的相互信任上。信用实现的程度高,市场经济的发展就规范,社会扩大再生产就可以在正常、高效的基础上进行,反之,市场经济的发展就会扭曲,会波折重重。
信用问题在市场经济中有特殊的重要性:
首先,信用问题贯穿于市场经济的各个角落。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参与者的信用关系形成了一个环环相扣、互为前提的有机网络,这个网络中的某些环节断裂,必然对整个网络产生连锁性的破坏,且这种破坏呈现放射性恶性扩张的特征。特别是信用网络中的某些重要环节如金融、大企业间的相互信用等出现问题,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就更为严重、影响波及面就更为广泛和深远,其实际破坏性要比表面上体现出来的大得多。
其次,信用问题从根本上制约着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发展。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对社会道德水平发生影响,在一个信用水平不高的社会里,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水平都会扭曲,这就会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动摇;同时,社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市场经济的保障水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靠法律作保障,而法律的威严只有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对其行为负责任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自80年代初开始,我国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资金渐成风气,进入90年代后,债务拖欠的规模越来越大,牵进去的企业越来越多。至今,债务拖欠关涉到几乎所有企业,整个经济领域信用严重贬值。不良的信用导致不正常的经济和金融运作:银行作为结算中介,对企业相互间的信用监督逐渐失效;因企业间相互不信任而设置的结算障碍如现金交易、款到发货等使商品流通速度减慢;商业银行在社会信用水平过低的现实下只能苛求过高的信贷安全保障,如要求贷款的高抵押率、项目的低风险性等,使得社会资金供给总量萎缩,制约社会再生产规模的扩大等。现在已可以清楚地看到,不良信用正从根子上腐蚀着我们的国民经济。
二、中国市场经济中形成不良信用的三大原因
(一)重复建设导致大量企业出现支付危机
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的盲目导向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我国的许多世界第一”就是明证:如彩电生产线的数量世界第一;汽车整车生产厂的数量世界第一;电冰箱厂家数量世界第一;摩托车厂的数量世界第一;高星级酒店的数量世界第一等。市场旺盛的短暂需求盲目引导了大量的重复建设,重复建设的后果就是大量的企业因其商品价值不能实现而面临淘汰。这些面临淘汰的企业,无例外地发生支付危机,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信用不良的发源地。
(二)企业集团不良信用成为社会不良信用的关键
企业集团的组建,自80年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头戏之一。不可否认,企业集团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织形式,在生产的集约化、产业的互补性、资金的集中使用等方面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近代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起飞的主要推动者就是按托拉斯、康采恩、辛迪加等方式组织起来的企业集团。即使是现在,企业集团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依然发挥着骨干作用。西方国家企业集团的组建,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即其是一种生产要素的自然组合。
我国企业集团的组建,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拉郎配”的产物,如早期自行车行业中“永久”集团、“凤凰”集团的组建,就是把生产同一类产品而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经营机制等方面都有巨大差距的企业人为地拢在一堆,事实上成为一个松散的企业集团,这并非生产要素自然组合的结果,除了商标统一外,根本失去了企业集团资源优化组合的意义。遗憾的是,类似行为在我国风起云涌,呈不断蔓延之势。90年代以来,大量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入了集团化改造的行列,企业集团”队伍更是空前膨胀。由于我国经济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较多,如对工商注册资本金的真实性无法实施有效监控;对企业集团并表核算的资产负债无权威机构去加以认定并负责;加上社会中介机构过多过滥而导致的不规范操作使企业资产的价值难以得到真实评定等,导致大量的企业集团空壳运行。貌似强大而实际虚化的集团”往往成为巨额融资的载体,集团在运行时其债务往往被架空,而一旦停止运行其债务就会落空。虚化的企业集团已成了吞食资金的黑洞,其不良信用是社会不良信用的关键。
(三)泡沫经济逐渐破灭为不良信用火上浇油
我国企业的高负债经营恐怕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在我国生产型企业的营运资金中,负债要占到70%以上,流通型的企业则这一比例为80%以上。尤为突出的是负债基本上是银行贷款(近年来拖欠应付款已成为企业负债的重要部份,但归根结底,这一部份拖欠款又会主要转化为被拖欠企业的银行负债)。这样的资金结构,使我国市场经济对银行信贷的变动过度敏感。用银行贷款进行投资与用自己的钱进行投资,在投资主体对投资冲动的自我约束力度上是绝对不同的,拿来”的钱用起来总是“大手笔”!由于我们的市场靠信贷支撑,信贷一倾斜,市场就繁荣,反过来又需要更大的信贷投入去支撑这种繁荣,一旦这种繁荣畸型化,则大量的信贷资金就无法正常循环,社会信用就受到严重破坏。
近年来国际经济领域的例证和我国的实践,已充分证明靠高额信贷刺激和支撑的泡沫经济必然会逐渐破灭,进而导致大量的信用链断裂,最终对国民经济产生根本的破坏。1996年以来席卷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近来已严重危及到号称世界经济强国的韩国、日本,并有演变成经济危机的迹象。有人将此次金融危机归罪于国际金融炒家的袭击,我认为这仅是看到了事物的表面现象,事实上,卷入此次危机的国家均是经济发展过度依赖于信贷扩张的高泡沫经济国家,泡沫经济表面上十分繁荣,在金融领域风平浪静的时候可以维持较长时期的兴旺发展,但过度依赖信贷的脆弱性,决定了其经受不起冲击,出问题、甚至发生危机只是迟早的事!
欧美国家对这个问题认识得较早,解决得较好,这些国家的企业,其营运资金中绝大部份是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只占其总资金运用额的15%左右,无论是单个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还是整体国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都是比较高的。这些国家市场经济的运作基本建立在平实的基础上,尽管发展速度可能没有搞泡沫经济的国家快,但安全性、稳定性、可持续发展性则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三、重整信用、再理市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要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待理之事千头万绪,但首先要牢牢抓住信用”这个纲。在目前信用水平严重滑坡的现实下,重整信用已是迫在眉睫之事。
(一)由国家出面,大规模重整国有企业的信用。
国有企业现在最头痛的问题莫过于资金不足、负债过重,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并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偿付能力不足而互相拖欠货款并引起链状反应;负债过重使企业难于进行扩大再生产而导致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下降,大量职工下岗;无力进行新投资促进产品上档次导致竞争力下降、逐渐被市场淘汰等等。国有企业形成今天这样的困难局面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但过多地对此进行探究没有太大的意义,重要的是正视现实并寻求解决办法。国家有关部门近来准备采取三项重大措施解决国有企业资金困难问题:一是通过税收上照顾以增强企业积累能力;二是对原来拨改贷”的资金逐渐转化为国家对企业的投资以减轻企业的利息负担;三是对企业的债务委托专门机构托管以助企业解脱债务包袱。我认为前两条确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且立竿见影,后一条其利弊有待实践检验。这些措施的实施,为重理企业信用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国家应委托或组织专门的机构,将企业从上述优惠条款中得到的资金优先用于解开信用上的死结。从一时一事或单个企业看此举可能收效不明显,但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效果会逐渐从根本上体现出来。
(二)对企业集团的融资,应抓住牛鼻子——统借统还。
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其它企业之间、企业集团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拖欠一般来说数额较大,实际债权债务关系有相当多的部份不明确。这里仅举一例:一个企业集团包括集团总部在内的多家成员单位,若都由集团作担保,或这些成员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在多家金融机构贷款,这个集团就很容易获得巨额资金。集团内部通过资金调度以后,往往会出现借钱的不用钱,用钱的不借钱,或以张三名义欠的债,而实际债务人却是李四。一旦发生信用危机,一是资金额过大难于清偿,二是债权债务关系错综复杂,难于找出头绪。近年来许多企业集团空心化动作,大量的资金金蝉脱壳,债务甩给一个空壳集团,给社会留下巨大的信用不良问题。
西方发达国家大型企业集团一般来说资信情况较好,有一个经验特别值得我们借鉴:这些国家的大型企业集团在融资上一般都由集团统筹,纵使有的下属公司直接对外融资,其集团也实实在在地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保证资格在实有资产担保能力范围内,企业融资保证能力的真伪由社会中介机构评判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很少有大规模诈取或套取资金的情况发生。我国有必要迅速、及时地建立企业集团融资的有效监控机制,这个机制的牛鼻子就是对企业集团的融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手段可硬一点。对企业集团融资实行集中管理一刀切,这样,一则便于融资对象对企业集团的实力进行把握,二则也便于企业集团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现代企业集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实质上是以资金为纽带的),有效制约住盲目的投资扩张欲望。这样做的代价可能是企业的经营活力受到一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受到一定制约,但减小了泡沫经济的影响,经济发展速度更有实际意义,通过整顿集团信用而促使社会信用状况好转,对理顺市场关系、规范市场行为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加强宏观调控,尽量减少重复建设。
中国最大的腐败是什么?我认为是盲目的重复建设。一个大的投资决策失误,几亿、几十亿、甚至几百亿的投资就可能付诸东流,而最终往往连基本责任人都找不到,这在中国是屡见不鲜的教训!投资失误的最直接结果就是破坏社会信用,因此、加强宏观调控,减小投资失误是重整信用、再理市场的重中之重。
经常有人有意无意地将国家调控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其实,无论哪一个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其宏观调控手段和机制都是有力和成熟的。我国现阶段不是宏观调控过头了,而是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太小!可以肯定,在较长的时期内,我国市场经济的盲目调节行为还会继续存在和发展,国家只有不断加强宏观调控力量,特别是通过必要的行政手段和金融调控手段,将市场盲目调节的危害尽可能降低,才能从源头上制约不良信用的扩张。
(四)建立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守信氛围。
建立有效的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守信氛围,是解决不良信用问题的治本工程。
现达国家普遍重视信用形象,而且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在那些国家里,一个企业、一个公民,若信用形象不良,会遭到社会的唾弃,并很难再有发展机会。这就使得信用问题几乎受到每一个人的珍视。企业是由人管理的,企业的信用问题,根本上还是人的信用问题。长期以来,因科技水平所限,我国经济领域信息闭塞,一些信誉扫地的企业法人和个人,往往骗了东家骗西家,一路得逞。随着电子计算机在经济领域应用的大规模推广,信息的传递、调阅已经相当简易,但我国经济领域的信用问题,却依然相当严重,原因何在?我认为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信息网络大多自成体系,这就为信息资源的共享设置了障碍。以银行为例,我国每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息网络均自成一体,各地方商业银行的信息网络又自成体系,这样,在本系统范围内对往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形象还勉强可以把握,但跨系统的信息就无从得知了,一些信用不良的法人和个人照样可以在各个金融系统之间游刃有余地行骗。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迫切需要在全社会建立信用形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此事应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权威机构来管理,也可主要依托金融系统来进行,原因有三:
1、成熟的技术手段。金融系统经过十多年的电子化建设,计算机的普及程度已相当高,只需要由人民银行出面筹建统一的电子管理网络,就可以实现金融系统间的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