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人大履职报告范文

时间:2022-12-20 22: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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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人大履职报告

篇1

按照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要点中确定的审议议题,我受主席团的委托于12月15日至18日期间,对建设分局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走访、了解、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以来,建设分局在县建设局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下,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能,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抓好各项行政业务管理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努力,取得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抓好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和贯彻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制度管人,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二)城镇管理逐步走向规范。一是强化规划的管理,对辖区内新建建筑物,认真组织人员参与实施放线,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严格执行办证中的正、副本制度,并做好监督验收工作;二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严格依照房地产管理法法规对辖区合法房产进行调查登记,及时做好房产档案;三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好在建工程、液化气销售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稳定;

(三)街道卫生逐步好转。一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于4月份完成了环卫站的承包,并签定了劳动责任合同;二是充实环卫清洁工人,在原来有4人环卫工人的基础上,又另招聘了3人;三是组织环卫站,对镇区肄意堆放、晾晒各种药材及杂物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开展环境监查,对乱倒垃圾、排污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建立了环卫工人清洁区负责制,环卫车分早晚沿街收集垃圾。通过上述措施卫生状况得到逐步好转。

(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配合镇新建办完成清水塘、姑德克、尖山、小尖山重点扶持村建设项目的规划、预算、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及工程结算。并配合完成烂泥箐民族团结示范村的项目规划及预算,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做到积极参与。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交通堵塞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善。在老车站至广二中这段街道,车辆乱停、小食品摊点乱摆、建筑所用材料乱堆情况,没有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顿,造成该路段交通时有堵塞。

(二)政策宣传还不到位。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中,积极性不高,平时开展政策宣传次数也较少。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乱倒垃圾、乱排生活污水情况时有发生,还存在一些违规建筑,如:二中在建集资楼缺少相关手续。

(三)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分局中的一些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还有待提高。

三、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履行职能,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治乱摆摊点,乱停车辆行为,彻底改决集镇交通堵塞的状况。同时,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确保环卫管理不留死角;

(二)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深化政务公开制度;

篇2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篇3

一、考核时间

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10日。具体考核时间由县委考核组与各单位商定。

二、考核对象

1.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由县委考核组组织实施考核,二级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纳入主管部门统一进行。换届待安排人员,到原单位考核。

2.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由主管部门参照科级干部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可同科级干部的评议一并进行。

3.借用、抽调人员的考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参加现单位年度考核;不到半年的回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4.事假、病假人员的考核。请事假、病假半年以上的,按规定不进行考核,县委考核组适当进行了解。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内容

1.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领导班子在2011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完成目标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解力、执行力、操作力和创造力,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职推进各项工作情况和成效,以及群众的认可度。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建设、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2.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2011年履行岗位职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四、考核程序

1.撰写述职报告

撰写2011年领导班子工作总结,3000字以内;干部职工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以内。

2.召开述职会议

参加述职会议人员:(1)乡镇机关为全体干部职工、事业站所负责人、村(居)“两委”负责人及20—30名的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对象;(2)县直各单位为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部分服务对象代表。

述职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有三项议程:

(1)带队县领导或考核组组长作考核动员讲话。

(2)科级干部进行口头述职(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其他干部由考核组视情况决定是否口头述职。

未进行口头述职的干部职工必须进行书面述职。述职后,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述职材料(各2份)交考核组,由考核组统一交县委组织部。

(3)参会人员对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干部、一般干部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述职会议结束后,每个单位推荐1名群众满意干部。

3.进行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其他干部,谈话人员控制在15人以内(单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适当增加)。谈话时,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以及表现较优秀、较差的科级干部情况。谈话时,可采取口头或投票推荐方式,推选优秀等次人员。

一般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同科级干部评议一并进行的,考核组成员在评议情况汇总表签署姓名后,及时将评议结果反馈到单位。

4.媒体述职。单位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在有线电视台进行述职述廉,限制在5分钟。述职时间为2012年1月4日至13日,具体时间由县电视台安排(附2:参加媒体述职单位及述职人员名单)。

五、考核等次评定、反馈及结果应用

1.评定考核等次。量化评议结果,撰写综合考核报告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材料,初评考核等次,填写《县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表》。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科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等次的确定,以《县2011年度一级单位政绩考评意见》为准。

一般干部职工的考核等次评定,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掌握考核优秀率。科级干部优秀人数控制在本考核组参加考核科级干部总人数的25%以内。

3.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等次确定后,由考核组向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反馈的内容主要是单位班子或科级干部民主评议的结果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4.遴选群众满意干部。每个组选出表现优秀的5名科级干部、10名一般干部,作为群众满意干部初步人选。《群众满意干部推荐表》由单位填写,考核组签署意见,县委审定。

5.考核结果运用。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当年给予嘉奖,享受一次性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一次性奖金1500元。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六、相关材料领取和报送要求

1.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于2011年12月28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到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2012年度考核手册》。并交考核表格、考核手册等材料费用15元/份。

科级干部年度考核使用《科级干部“一述双评三争创”年度考核登记表》,其他非科级干部的公务员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表》。

2.各乡(镇、场、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干部职工(不含科级干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按干部管理权限于2012年1月20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各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待全县考核结果通知下发后,填报《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七、考核要求

篇4

按照稳妥审慎、切实有效和简单易行的原则,以《评估办法》为总纲领,以《工作方案》为抓手,从实际出发,着重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习,研究制定实施办法。集中学习了《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等文件规定以及重庆、宁夏、青岛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学习,评估组成员掌握了评估的概念、定位,把握了实施的框架、关键点,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商河县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实施办法》,就评估目的、评估内容、评估的组织实施和方法步骤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将评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准备阶段、社会调查阶段、单位自评阶段、实地评估阶段以及总结分析阶段,并制作了调查问卷、评估指标及调查表,正式启动了评估工作。在实地评估前,评估组成员还通过对照评估对象“三定”方案、自评报告、调查表,全面了解被评估部门机构编制、职责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召开评估组成员座谈会,交流意见,统一思路,汇总各成员对于评估工作的建议,制作了实地评估问询提纲,为开展实地评估工作做了充足的准备。

(二)深入调查,多种形式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掌握评估对象真实情况。在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后,深入被评估部门,开展驻点评估工作。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评估程序,通过听取领导班子述职,审查工作资料,单独访谈个别干部,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的方式,全方位了解被评估部门。在述职阶段,我们主要针对机构编制资源配置、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采取述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听取被评估部门阐述工作开展情况,另一方面对照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承接事项,“三定”规定中的部门职责及前期准备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估对象进行问询,避免了述职过程中内容固化、流于形式、避重就轻的情况。同时,积极征求被评估部门的意见,听取了各单位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诉求,也搜集了机构编制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在审查阶段,通过实地查看实有人员、单位挂牌,对比工资表(由县财政局提供)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对部门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作出评价。通过查阅部门获得的荣誉、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及开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对部门内、外部工作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评价;在访谈阶段,主要针对在述职、审查阶段没有涉及、了解不透彻的内容,与部门内设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深入交谈,进一步掌握评估对象机构编制配置、执行以及工作运行状况,确保搜集到的资料真实、有效、全面;在评议阶段,通过走访部门的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访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评估对象的社会评价情况,更加客观地评价部门履行职责、职能转变等,使评估工作更具说服力。

(三)分类总结,找准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存在的问题,积累评估经验。实地评估结束后,集中汇总资料,从三方面进行总结:一是机构编制配置是否符合评估对象现阶段工作需要;二是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及运转情况;三是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通过总结,我们对被评估部门进行了总体定位,并形成了评估报告。在评估报告中,既肯定评估对象的成绩,也明确指出其存在的具体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力求评估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分析有理有据、评价客观合理、责任划分准确。

(四)狠抓落实,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整改问题。总结工作结束后,我们以不“纸上谈兵”、不做形式工作为原则,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狠抓整改,确保评估工作成效落到实际工作中。如,在评估中,我们发现在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方面,虽然县环保局与县水务局能积极承担共同职责,但由于缺乏长效沟通机制,造成县环保局无法掌握县水务局水资源保护管理、入河排污量控制等监测资料,而县水务局无法掌握县环保局排污口的水质、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的监测资料,影响了相关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上报县分管领导,并由县分管领导召集两部门负责人,共同协商,最终决定建立例会制,每月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通报;同时,针对各部门普遍反映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积极与县人社局协调,决定在制定用人计划时,要有所倾斜,将有限的进人名额用于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上,县人社局在执行招聘计划时,要明确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具体岗位、专业要求,确保引进的人才来之有用、来之能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对象不能正确定位评估工作,影响评估效果。在评估中发现,大部分评估对象认为机构编制评估是对部门工作的考核,会刻意回避工作职责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使得评估主体无法完全掌握评估对象机构编制配置是否适应现阶段的工作,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造成影响。

(二)评估指标单一、粗略,造成评估结果准确性、客观性下降。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设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关键,指标是否合理决定着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由于缺乏经验,同时本着稳妥审慎、试点为主的原则,我们在设计评估指标过程中没有过多的创新,只是在借鉴其他地区评估指标的基础上进行了简单地修改,但是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指标设计过于粗略,会造成评估主体评价评估对象主观性、经验主义增强,而且,因为不同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环境存在差异,单一的评估指标会造成评价不同单位的评估结果产生偏差,甚至会导致对机构编制实际配置效果的错误判定。如,在评价职责配置情况时,评价标准是“职责配置是否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哪些指标属于“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这就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因评估组成员的经验不同而产生差异,客观性、准确性下降。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机构编制部门单设时间较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相对薄弱,机构编制评估又是第一年开展,所以,造成很多部门不能正确地把握评估意义,这就需要在工作中善于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在评估前,可以召开动员会,召集评估对象,由评估组成员向部门分管负责人和负责同志深刻阐述评估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在自评阶段各部门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单位的情况。同时,也要在实地评估过程中宣传评估的意义,增强部门干部职工对评估的认识,形成敢于说实情、提建议、出点子、谋发展的良好评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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