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整改报告范文

时间:2022-11-08 14: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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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整改报告

篇1

我部通过认真学习十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书籍和文件,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搞好自查工作对于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动力,提高服务态度,促进分行经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我部十分重视本次自查工作,切实按照分行党委的自查工作要求全面做好自查工作。要细致全面进行自查,不能走过场,为自查而自查,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切实整改到位,确保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发展,获得客户满意。

二、存在的不足问题

我部严格遵守分行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规定,按照分行的工作安排与工作部署,树立服务意识,勤奋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取得一定工作成绩,获得分行领导的肯定与客户的满意。但是按照不断发展的形势与新的工作要求,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是以下三点:

1、认真努力学习不够。我部虽然按照分行的要求加强学习,但由于工作忙,有时便产生了以干代学的思想,放松了学习,没有学深学透。在平时的学习中,满足于已经下发的书籍资料,主动去看其他书籍较少。虽然学习了一些知识,但理论的深度和广度缺乏,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通过学习来指导实践不够。

2、业务工作技能还欠缺。要做好市场营销工作,需要全面的业务工作技能。我部虽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掌握了一定的业务工作技能,但对照新形势下的市场营销工作要求,业务工作技能还是欠缺,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3、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还不够高。我部员工敬业精神不够强,在如何开发市场上,用心不够,缺乏有力措施,致使业务发展不够快;拓展市场碰到困难,缺乏无畏拼搏精神,致使有些客户和业务被他行竞争而去。我部员工服务意识不够浓厚,没有树立“客户至上”意识,没有真正把客户当作上帝对待,全心全意把客户服务好,影响了分行的市场竞争力。

三、今后整改措施

1、勤奋努力学习。要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必须要勤奋努力学习。我部要组织员工认真努力学习,学好分行的工作精神和政策方针,吃透其精神实质,以便更好地把握、理解分行发展的新思路、新战略。要使员工明确勤奋努力学习是贯彻落实分行精神,提高本领,做好工作的前提。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增强自己做好市场营销的本领,促进市场营销工作深入发展。

篇2

1.财务报告无法反映影响企业财务状况的非财务因素

现在,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创新等因素与企业的生存发展都有密切的联系。另外,企业的声誉、其能源的来源及产品的销售渠道等也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很大的影响。但由于这些因素无法用货币形式进行描述,所以无法在财务报告中列示。财务报告所列示的信息是企业的经营成果,但经营成果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所以现行的财务报告只能使报表的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形成这种状况的各种因素,尤其是表外非财务因素缺乏必要了解。

2,现行财务报告主要是提供以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信息,这一特点限制了其披露内容的充分性

首先,历史成本原则使得财务报表只反映已实现的收入和已发生的费用等历史性信息,但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中,不确定性信息比以前更多、更突出,而目前的报表却无法披露与企业有关的各种不确定信息。

其次,近几年来衍生金融工具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因为它可以“以小搏大”,所以企业一旦参与交易,就会承受很大风险,而且这种交易可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极大影响,衍生金融工具又无法用历史成本计量,导致其有关信息无法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此外,历史成本没有确认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化。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收益的概念是以维持货币资本为前提的,在通货膨胀时期,报表上的费用项目并不包括维持实物资本所需要的部分赔偿金额,从而使利润虚增,信息失真。

财务报告主要提供以历史为主的财务信息,无法反映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因此,目前的财务报表普遍缺少前瞻性信息和预测性信息,而许多信息使用者需要的恰洽是事业的前景状况。历史信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示未来,但决不能等同于代表将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展示着过去辉煌的业绩,但随后经营状况却直线下降,此时投资者也往往受财务报表的蒙蔽而遭受损失。

3.现行财务报告滞后性严重

按照会计期间假设,财务报告是定期编制和披露的。我国《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规定,中期报告于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编制完成并披露,年报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试问,在信息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这样长的时间间隔内,企业的财务状况会发生怎样大的变化?最典型的例子是巴林银行,1994年底其帐面净资产为450亿一500亿美元,而到1995年2月底,该银行已进入破产境地,此时其1994年的财务报告还未完成。由此可见,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已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由于金融工具的创新等原因。企业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因一笔交易而使财务状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从目前财务报告的披露水平来看,这种变化是无法及时使决策者获悉的。

除以上几点外,财务报告还有其它几点局限性,譬如它只能列示以货币表现的项目,经常把重点放在法律形式上而不是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上等等。、综上所述,种种局限性的成因可分为两种:一是由财务报告本身内在属性所决定的;一是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财务报告赖以发挥作用的条件有所变化,使财务报告的质量有所下降。对于前者,我们不应过分指责,相反的,应考虑用其它方式宋弥补。我们考虑的是在第二种情况下应怎样对财务报告进行改进,使其逐步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进一步满足信息披露要求的未来财务报告模式

为进一步满足信息披露的要求,财务报告应考虑到投资大众的广泛信息需求,将企业经营面临的机遇、风险、前景、背景等信息更全面地揭示出来。随着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趋复杂,目前的财务报告体系必须在内容、体系等方面做相应改进,才能满足上述要求。

1.财务报表的改进

(1)不再采用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基础

前文已列示了采用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报告显示出的种种局限性。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末来的财务报告将同时采用多种计量方法,譬如针对新金融工具的出现,可采用公允市价来计量。在选择计量基础时,随着对信息相关性的日趋重视,将来市场价值或现行价值有可能作为一种计量基础形成一套独立的会计报告模式,但就短期来看,由于可靠性等原因,似乎现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一时不能被取代。

(2)更多的披露不确定性和风险信息

随着企业间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营与财务风险不断提高,不确定性信息大量增加,企业需要加强对不确定性和风险的控制,财务信息使用者也迫切需要更多了解这方面的信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87年发表了《风险与不确定性特别工作小组报告》,专门对重大风险、不确定性和财务弹性的披露问题发表意见。因此,财务报告将更多的披露有关企业经营风险和不确定性的信息。

(3)更多增加分部信息

跨国经营的大集团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分支机构都比较复杂,提供分部信息显得日益重要。分部报告的目标是:就企业面临的机遇和风险提供多种标准的补充信息,因此分部信息是全面分析企业所面临机会和风险的重要依据。有关分部信息的确认与披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这是改进财务报告的一项重要的措施。

(4)财务报表附注的内容将日趋增加

前文中指出许多影响企业经营状况的非财务因素无法披露,类似的这种信息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因财务报表的复杂化,无法包容更多的信息,而某些必要的说明又必须加以补充,所以要在附注中说明。另外,还有一些采用与报表不同基础编制的信息等内容将更多的扩充到表外的附注中去,以便使财务信息使用者更多地获知企业各方面的信息。

2.建立实时财务报告系统,提高信息报告的及时性

财务信息披露的严重滞后不仅给信息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有时也为某些别有动机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人们迫切要求及时获得可靠的信息,信息技术在会计信息系统的应用,使建立实时报告系统成为可能。电子联机实时财务报告将取代传统手工的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大大提高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相可靠性。建立实时财务报告系统后,企业所发生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事项都将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反映在财务报告上,并将其存储在可供使用者查阅的数据库中,使使用者随时查询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变动情况及其它主要事项,虽然电子>

机实时报告系统给传统财务会计及报告理论带来冲击,但相信它是会计改革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必然产物。

三、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改革中应特别注意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还很不完善,因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很不规范。在证券市场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改革仍稍显滞后。财务报告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与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不无关联。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企业财务报告改革应特别注重完善财务报告规范体系。这也是我国目前“财务披露不规范”问题亟待解决的一个方面。

1,协调各项会计政策,规范信息披露

我国会计规定可谓政出多门,关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规定,主要有两个部门来制定:财政部和证监会。前者通过会计准则及具体准则对信息披露进行规范;后者主要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和《财务报表附注指南》进行规范。两者尽管分工较默契,但协调性不够。应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使各项会计政策协调起来,以便更好的指导信息披露工作。

2,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加快具体准则制定工作

我国目前已发表的具体准则只有很少一部分,在我国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会计改革和财务报告的改进都需要具体准则的尽快出台。而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定位和具体内容等许多方面都需要进行完善

3,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建设,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充分发挥审计的签证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督体系对财务报告的改进和信息披露的规范都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篇3

二、整改重点

(一)相关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打击“黑导、野导”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旅游沿线公路、辖区经常出现的无业人员拦截外地游客,进行导游讲解等活动的行为。

(二)对辖区旅游市场秩序进行综合整改,规范旅游景区(点)内外的旅游商店、旅游餐馆和小摊小贩的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景区(点)服务功能功能和质量。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销售伪劣商品的“黑店”行为。打击欺客宰客,强买强卖,尾追游售等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旅游行业内部规范整改和提升。责任单位: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公安分局、公安站前分局、工商分局配合。对旅行社市场进行规范整顿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主要工作任务: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黑社”、虚假旅游广告、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问题;按照国家“四统一”的规定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在旅游接待单位中实行推荐制,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接受和处理游客的投诉,维护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和整改旅游市场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公安站前分局。主要工作任务:做好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景区(点)和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保证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配合区旅游局严厉打击利用汽车、摩托车载“野导”拦截车辆和外地游客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严肃依法查处;

(三)规范和整顿旅游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旅游局牵头组织,区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区物价局、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主要工作任务:结合国家新的休假制度的实施,组织协调对旅游景区(点)周边市场经营环境和秩序的整改工作,开展“经营秩序检查周”、“产品质量检查周”、“市场价格检查周”等活动,查处辖区无照经营、欺客宰客、超范围经营、私设乱设摊点、围追兜售、虚假商品广告等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火车站广场地区的整改与规范。责任单位: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公安站前分局、区综合执法局配合。主要工作任务:整改火车站广场地区旅游市场秩序,加大对黑车、黑导和“伴游”,以及“一日游”业态运营的经营者和车辆的监管,不断规范散客旅游经营行为,取缔强行乞讨、尾追兜售、强买强卖等影响形象和声誉的行为。要加强对沿街门店的检查,所售商品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严厉打击坑、蒙、拐、骗、欺诈游客的行为。对群众的投诉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

(五)旅游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的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主要工作任务:对辖区餐饮店、星级饭店和旅游接待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和检验工作,做好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游客的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游客急救工作的准备。

四、时间及步骤安排

为做好此次旅游市场整改工作,成立市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改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负责全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改的日常工作。

篇4

二是逐户排查隐患。自11月下旬开始,我办由主任、副主任带队,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把机关人员全部分派到各个市场,划分责任区,对所属市场进行一户不漏的拉网式排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业户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经营业户和市场管理所整改责任人,卡实整改责任并跟踪抓好落实。目前,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121户。

三是规范整改。从12月下旬开始,我办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对用电方面存在隐患的业户逐户进行整改落实,对线路没有套管的全部进行套管,不达标的全部重新换线,确保整改1户规范1户。目前,已规范整改868户,其余不达标的253户也正在整改中。

目前已进入节日市场旺季,我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篇5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县级种植生产基地部分无产品质量安全自检能力,同时又不能出具委托检验资料及委托检验报告;二是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记录不完善。

二、整改内容

1、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归档检测报告。

2、各县(区)农业部门对照生产基地名单附表对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农产品生产过程完善生产记录。

三、整改安排

1、11月10日—25日,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县(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整改工作。

2、11月26日—30日,市农业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对五县两区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整改要求

篇6

审计整改工作是指审计客体在被审计单位依法进行审计工作后,采纳审计部门所做的处理和意见,并针对自身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改进的过程。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审计整改工作的重点,即被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作出的审计决定,该行为具有法定约束作用;二是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报告提供的整改意见,采取的整改措施,该行为没有法定约束作用。

一、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义

1.审计整改是完善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手段

我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审计整改也是其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审计整改作为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我国审计体系的重要手段。首先,审计监督的对象是关于财政收支活动的主体,而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权则是各级政府。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合法等现象越来越严重。为了更好的发挥出审计工作的作用,就必须完善审计整改工作体系。加强审计整改的目的,就是更好的体现出审计的监督作用,从而建立健全的审计体系。其次,发现和惩罚各种经济犯罪行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目的之一。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还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还没有进入成熟阶段,市场经济中的许多问题暴露无疑。为了推进市场经济进一步稳步发展,运用好政府这支“无形手”,更好的发挥出政府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就必须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所以说,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是建立健全的审计体系的重要手段。

2.审计整改是加强我国审计工作的关键法宝

我国审计工作中经常出现一些滥用权力、、审计工作执行的效果不佳等问题。而这些现象究其原因一是监督和审计人员的不作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或者利用自己的权利和他人勾结。审计人员工作的不认真和徇私枉法现状是审计工作水平低下的首要因素。二是因为审计工作不及时。即使审计人员已经审计完成,但由于惩罚处置工作的闲置和推迟,也会导致审计工作发挥不出应有的效果。这也是审计工作开展到现在,但还是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的原因。三是固有体制和机制落后。审计整改工作未收到各相关部门的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难度较大,并且会威胁到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一部分的人比较排斥。因此,我国政府必须进行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我国审计工作力度和强度,这也是治理“屡审屡犯” 现状的关键法宝。

二、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具体途径

1.完善审计整改考核机制

传统的审计整改考核机制注重“事后整改”,而现阶段,完善审计整改考核机制就要转变这种落后的观念。将“事后整改”转变为“事中整改”,并将这一目标纳入到审计整改考核体系中。在完善的审计整改考核机制中,宣传审计整改的重要性,鼓励审计人员进行整改,并给予合适的比例权重,从而充分引起审计机关等相关单位的重视。

2.改变审计整改人员的组成

现阶段,我国审计整改人检查员主要是由审计人员组成,也就是所谓的谁进行审计的,谁就负责监督整改。这样一来,审计人员不仅需要进行审计工作,还要进行监督整改工作。审计工作人员的压力及工作程度太大,容易造成疏忽。所以说,必须改变审计整改监督人员的组成。现实条件下,我国审计部门可以组成相应的审计整改检查办公室,形成审计整改检查小组,不仅从事相应的整改监督工作,还制定审计整改报告。

3.健全审计整改体系

健全审计整改体系,首先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度。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必须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必须由审计工作管理者及领导带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进行联合,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并提供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并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其次,细化各部门的审计整改职责。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上应负具体的责任,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可操作性。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落实审计整改监督和检查的第一责任人。

三、总结

现阶段,我国审计工作出现了重审计、轻整改的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这种突出问题必须严加制止。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开展后必须要执行的工作,如果不进行整改,审计工作就会失去原有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审计整改实是审计工作的保障,是审计“免疫系统”发挥作用的关键。因此,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发展,建立完善的审计整改机制,是当前审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工作的重点。

参考文献:

[1]王文彬,黄履申.关于审计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J].上海会计;2013年06期.

[2]黄华麟;关于审计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探讨[J].上海会计;2008年07期.

篇7

在去年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的基础上,着力整治商场、市场火灾隐患,确保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火灾事故保持“零增长”态势,为“平安*”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县长包焕盛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揭德明、县公安局副局长薛力民任副组长,县建设局副局长叶飞、县经贸局副局长叶于明、县工商局副局长鲍可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钢平、县监察局副局长兰元福、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陈志祥任成员,负责全县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陈志祥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市场(含集贸市场)。治理的重点包括:

(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共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和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0日前)。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对本地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订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要求。要组织召开本地区相关部门领导和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明确职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大力宣扬“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积极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1日-7月10日)。要按照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的时限规定,组织相关治理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等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予以督促。各相关治理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字〔*〕2号)的要求,对去年未作出承诺或承诺书不实的,重新作出承诺,积极整改,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三)集中治理阶段(7月11日-8月20日)。在各治理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成立检查组,按照治理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治理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要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违章行为,对整改难度大的遗留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县政府,提请政府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消防水源不足和在商场、市场内违章搭建的建筑予以督促改正或拆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监督,责令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市场,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对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舆论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提请政府实施挂牌整治,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21日-9月10日)。集中治理结束后,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做到逐一检查,逐一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县里届时将组成检查组,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协调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本行业、本系统、各治理单位进行检查和督查,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场、市场逐步增多,且数量仍在不断增加,商场、市场的安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全县经济发展,过去我县虽多次开展过商场、市场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治理活动,但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各类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状况仍令人担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采取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情况熟悉的优势,切实抓好城镇社区和乡镇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做到齐抓共管,城乡联动,形成预防和遏制商场、市场火灾多发的强力态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教育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工作和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对存在火灾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是规范管理,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各部门要把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密切结合起来,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继续遵循“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和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防范火灾的能力,确保消防安全。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实施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商场、市场管理单位必须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商场、市场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实施监督。社会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危险部位(区域)。

篇8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

根据《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河市监发〔2021〕5号)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为加强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开展校园守护行动,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春季、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

二、检查对象

学校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有供餐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以及校外面向学生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经营者。

三、工作目标

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要求,切实做好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围绕库存原料清查、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保洁及食品留样等,结合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点,突出重点,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要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保障能力,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广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各类学校必须在开学前一周内完成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

(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情况。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专项检查中要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为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如实记录采购食品的具体信息,保存相关凭证。重点对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检查,进口冷链食品不具备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得采购加工销售。对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索证索票不齐全的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责任追溯问题。

(三)食品留样规范情况。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教督委办〔2021〕4 号)文件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与指导。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程(2020版)》(桂市监办发〔2020〕97号)查看是否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是否配有专用的留样冰箱、取样工具,是否按品种配备足够数量的带盖密闭专用留样容器,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是否完整合规。对不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四)“明厨亮灶”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开展情况。根据《河池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020-2022年)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让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大力推广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学校“明厨亮灶”进行检查指导,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未达到100%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到2021年底覆盖率达5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以春秋季学校开学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结合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及早部署,狠抓落实,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应急处置

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凡是出现舆情报道的,必须从严从快处置,及时上报处置情况。要严格落实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制度,在春秋季开学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在获悉事件发生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逐级上报。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尽快查明事件原因,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尽可能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要结合实际,采取推广运用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APP、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意识。

(四)做好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1.按《河池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3月7日前将学校食堂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工作汇报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2.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于4月6日、9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扫描件)报送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1)2021年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

3.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4月6日前将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附件4)报送至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

4.请金城江区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将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附件1)填写加盖公章后于3月4日前扫描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韦仕瑛,2250266,邮箱:jcjfdacyg@163.com;

区教育局:梁良,2287958,邮箱:aqb7958@126.com。

 

附件:1.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2.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3.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4.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河池市金城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1         

2021年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

 

学校名称(盖章):                检查时间:

检查项目

检   查   内   容

自查结果

食品

安全

管理

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是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制定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是否开展经常性检查

是否开展“明厨亮灶”和“色标管理”建设

是否建立家长委员会,让家长代表参与校内膳食管理

许可

情况

是否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定内容合法经营

 

食堂

环境

是否定期清洁, 保持良好环境

 

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

是否设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健康

管理

及培训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是否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

索证

索票

及台账

管理

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进出台账管理是否规范健全,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

使用的冷冻冷藏食品,是否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清洗

消毒

是否配备消毒设施

 

餐用具使用前是否清洗消毒

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

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是否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食品

加工

制作

管理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明显标识

 

是否落实食品留样制度(0-8℃冷藏密封状态下,每个品种留样量125克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完整合规)

是否落实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要求

备注:学校建档备查,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局属学校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2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学校自查情况

开展自查(家)

自查发现问题(家)

完成整改(家)

餐饮服务单位检查情况

大类

检查项目细类

学校食堂

校外供餐单位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获证食堂数(家)

开餐食堂数(家)

检查食堂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单位数(家)

检查单位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发现问题家数(家)

一、许可管理

1.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场所设置、布局与许可核定内容一致

二、信息公示

3.许可证正本悬挂或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公示符合要求

5.公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健康证明真实有效

三、制度管理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7.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四、人员管理

8.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9.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10.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11.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五、环境卫生

12.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

13.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14.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5.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六、原料控制

16.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企业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查验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7.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点检查库存和已开封的食品原料)

18. 食品添加剂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要求

七、加工制作过程

19.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20. 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过程符合规范

21.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

22.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23. 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加工供应相应的品种

24.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

25. 食品配送应符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食品的容器、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应符合要求)

26.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八、设施设备维护

27. 专间内配备专用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28.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29.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30.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31. 围护设施与排水设施运转正常

九、餐饮具清洗消毒

32. 集中消毒餐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33. 具有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4. 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检查情况

检查单位(家)

发现问题数(家)

抽检情况

检查中开展监督抽检(批次)

检出问题

(批次)

行政处罚情况

约谈责任人(人)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

吊销许可证(张)

取缔无证经营(家)

立案数(件)

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注:口头责令整改不计入此表。计入整改的须相应提供责令整改通知书或者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3

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手机:                      

序号

被责令整改单位

(含下达监督意见书单位)

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意见书)

下达时间

是否完成整改

是否提交整改报告

 

 

 

 

 

 

 

 

 

 

 

 

 

 

 

注:按照附件1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监督意见书)份数记录台账。

 

 

 

 

 

 

 

 

 

 

 

 

 

 

 

 

 

 

 

附件4

学校食堂持证及明厨亮灶调查摸底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未持《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持证原因

1

金城江区(例)

白土乡xx学校

未达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正在整改

2

 

 

 

……

 

 

 

 

持《小餐饮登记》证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原因

1

 

 

 

2

 

 

 

……

 

 

 

未实施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情况

序号

县(区)

学校名称

未实施原因

1

 

 

 

2

 

 

 

……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情况

辖区持证学校食堂总数

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

“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未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原因

 

 

 

 

篇9

二、明确任务

针对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谨等重点问题,深刻剖析,确保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

三、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篇10

二、明确任务

针对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谨等重点问题,深刻剖析,确保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作风得到大转变、大提升。

三、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篇11

2.日常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对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检查。注重将监督检查工作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继续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相结合,与换发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工作相结合,与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管档案。

3.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监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二、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1.扩大配送范围,延伸配送点。加快推进农村及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直供配送方面的优势作用,扶持信誉好、服务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竞争和招标等形式向农村和社区进行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向农村地区延伸。9月底前,确保全区10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充分发挥药品“两网”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2.巩固完善监督网络,发挥专协结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据需要,对我区现有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充实、调整,形成一个镇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的完整网络。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涉药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规范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巩固创建成果。首先是对通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医疗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巩固创建成果。其次是继续推进社区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争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合格药房”验收。未达到“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我局会同区卫生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4.积极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我局承担日常工作,对创建工作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药械市场监管,促进药械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1.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药械经营企业实行远程监控。积极创造条件,着手构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销、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在去年对城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远程监控的覆盖面,今年确保远程监控覆盖到全区药品批发企业、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村级除外)。同时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

2.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关,促进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严格药械市场的准入标准,认真执行省局《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许可规定,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电子档案,结合许可证换发、变更和日常监管,实行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网上监督。在收集企业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药械经营企业诚信和监督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谁诚信,谁发展,谁失信,谁退出”的原测,促进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3.抓好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药品GSP认证指导工作和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对辖区内GSP认证满2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4.加大广告监管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参与省局统一开展的“飓风”行动,集中打击以公共人物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逐级上报省局对其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对拒绝执行暂停销售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篇12

2.日常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对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对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对药品零售企业每年检查一次以上,对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检查。注重将监督检查工作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继续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行动相结合,与换发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工作相结合,与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相结合,形成完整的监管档案。

3.加强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监督其限期整改就位,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企业,移送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二、继续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1.扩大配送范围,延伸配送点。加快推进农村及社区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着力发挥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在药品直供配送方面的优势作用,扶持信誉好、服务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竞争和招标等形式向农村和社区进行配送。积极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向农村地区延伸。9月底前,确保全区100%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充分发挥药品“两网”建设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卫生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力争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2.巩固完善监督网络,发挥专协结合、群防群治作用。根据需要,对我区现有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充实、调整,形成一个镇有协管员、村村有信息员的完整网络。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建立完善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发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协助查处涉药案件等多方面的作用。

3.规范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巩固创建成果。首先是对通过“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医疗机构实施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巩固创建成果。其次是继续推进社区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争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通过“合格药房”验收。未达到“规范药房”、“合格药房”规范要求的医疗机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由我局会同区卫生行政部门严肃查处。

4.积极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根据省、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由区政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通过省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验收。我局承担日常工作,对创建工作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三、加强药械市场监管,促进药械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1.创新监管机制,全面推进药械经营企业实行远程监控。积极创造条件,着手构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实现对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销、存等情况的实时监控。在去年对城区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远程监控的覆盖面,今年确保远程监控覆盖到全区药品批发企业、乡镇以上药品零售企业(村级除外)。同时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

2.严把药械市场准入关,促进现代物流的健康发展。严格药械市场的准入标准,认真执行省局《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许可规定,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准入门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电子档案,结合许可证换发、变更和日常监管,实行行政审批行为公开,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网上监督。在收集企业基本数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区药械经营企业诚信和监督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谁诚信,谁发展,谁失信,谁退出”的原测,促进药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3.抓好GSP认证及其跟踪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药品GSP认证指导工作和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对辖区内GSP认证满2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全面检查,凡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查处。

4.加大广告监管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组织参与省局统一开展的“飓风”行动,集中打击以公共人物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广告,逐级上报省局对其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对拒绝执行暂停销售的单位,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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