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治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12-23 0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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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整治工作计划

篇1

二、立项对象、时间和内容

1、立项对象: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涉及的单位及部门

2、立项时间:年3月1日至年12月31日

3、立项内容:市政府下达我镇的各目标任务书所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办实事目标等涉及到环境保护与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方法和步骤

采取有关单位、部门自我检查清理、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书面审查和现场督查、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整个检查从年3月1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

由镇监察室、环保所、农经中心、建管所、农服中心等部门联合组成新桥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监察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召开一次镇环境保护与整治督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大力宣传,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2、有关单位、部门自我检查阶段

有关单位、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及镇政府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有关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其他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及时设计工作方案,为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3、专项治理、督查阶段

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通过书面审查和现场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对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环保优先”的方针和镇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部门加快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4、总结规范阶段

镇环境保护与整治督查领导小组通过检查督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部门实施环境保护与整治各项工作,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取得的成绩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为今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和打好基础,全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四、处理措施及意见

篇2

二、整治任务

(一)流域

1、完成大北农生物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镇政府、区环保局

2、基本完成我区33条内河的整治工作。

3、完成省嘉合泰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的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二)敖江流域

1、执行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拆除任务,防止回潮现象。8月31日前完成乡南峰村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9月20日前完成梓山村及插花地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3、8月底前完成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

4、完成村日处理5吨标准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5、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工作,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乡政府、乡政府、镇政府、区环保局

6、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乡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各乡镇累计完成60%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环保局

7、完成铁坑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8、完成山仔水库周边饮食行业的摸底工作,确保餐饮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长效管理,完善考核机制

1、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流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不断创新绩效考核机制;要落实乡镇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整治,共同做好流域和敖江流域的整治工作。

2、区政府按照省政府制定的重点流域整治考核办法对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流域整治工作组织考核,区效能办要将考核结果列为当地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区政府审定后抄送组织部门,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参考。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或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效能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并由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要相应扣减次年流域整治专项资金补助。

(二)加大行政监察力度

1、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手段,完善污染源例行检查、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按时报送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区环保局负责汇总上报,并定期通报流域、敖江流域水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治。

2、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巡查督查,切实遏制污染反弹,同时应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关乡镇应要求有关自来水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理工艺;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卫生部门要严密监控水厂出厂水质,上下游要加强联动,及时沟通信息。

(四)加大整治资金的投入,强化政策引导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辖区流域整治专项经费,加大投入。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投资主体,采取直接拨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筹措治理资金,落实治理项目。省、市、区流域、敖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套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整治,提高资金效益。

篇3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总体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关停取缔为抓手,强化统一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整治目标

全面关停取缔全市范围内无照经营的锡箔加工点、加工户

三、整治政策

1、由工商部门根据《国家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办法》,对无照锡箔加工点下达停业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

2、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的锡箔加工点、加工户,由镇负责,以行政村为单位,环保、工商、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供电部门根据工商部门的停业通知书采取断电措施。

四、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2月,5月底前要求自行关停,6~8月份对未自行关停的锡箔加工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关停。

1.调查摸底备阶段(2011年4月份):统计锡箔加工点、加工户,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拟定整治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份):下达整治文件,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整治氛围。

3.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9月):5月份按照整治要求和时间要求,镇督促无照锡箔加工点、加工户自行关停;6~8月份由镇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未自行关停或搬迁的锡箔加工点、加工户进行联合执法。9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4.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2月):市整治办牵头按规定程序对整治工作完成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宣传部、维稳办、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财政局、国税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供电局、法院等部门和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锡箔加工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和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必要时由环保、工商、供电等职能部门各安排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集中办公。

镇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锡箔加工行业的整治工作。整治方案须报市整治办。

(二)明确职责分工

环保局:负责市整治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推动整治工作;牵头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镇按进度要求实施取缔。

宣传部:负责制订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分阶段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维稳办:负责整治工作中监督和指导维稳评估工作。

监察局:负责对整治工作不力、给整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进行督查督办,并进行行政问责。对从事锡箔加工或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锡箔加工的党员、干部,并不按市整治办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理。

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工作经费,并制定资金使用办法。

卫生局:负责对锡箔从业人员及辖区群众血铅超标问题的调处工作。

安监局: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局:负责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生产行为。

篇4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以“全域无垃圾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我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2019年以来乡政府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靠实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明任务、抓落实、促发展,保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2019年共召开人居环境整治现场办公会议31次;累计出动各类机械、车辆311台次,出动人力990多人次,累计清扫白榆公路、沿黄快速通道及村内主干道共计1195公里,清理垃圾池、河道及沟渠处各类垃圾1102吨,通过对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运往三峰厂处理生活垃圾约680余吨,规范房前屋后环境56处,设置禁倒垃圾警示牌12块、宣传横幅7幅。同时结合项目建设,增加购置电动保洁三轮车2辆,垃圾清运车1辆,增加了环卫设施保障力度。

(二)全乡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对辖区内工矿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不定期检查,完善相关工作台账。2019年共检查辖区工矿、砖瓦企业9家,拆除违法砖瓦厂一处,并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为每家企业同步建立了环保档案;二是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进行复核,配合区污普办完成污染物数据收集、污染源定位及数据录入传输复核工作;三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以“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环保知识集中宣传活动,目前已开展集中宣传4次,悬挂环保宣传标语6幅,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教育受众群众近千人。四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控扬尘、治烟尘的工作思路,对辖区内重点建筑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坚决严肃查处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加强对涉气企业的检查力度,针对辖区内的4家砖厂、2家化工厂、2家选矿厂进行常态化检查监督,确保烟尘达标排放。五是有序开展土炕改造工作,按照区大气办和区农业农村局的改造要求,协调全乡7个行政村的300户土炕改造成环保型电热炕,全年完成土炕改造427户,超额完成区上下达的改造任务,进一步有效缓解了村内人居聚集区冬季炕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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