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治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12-23 0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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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整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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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项对象、时间和内容

1、立项对象: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涉及的单位及部门

2、立项时间:年3月1日至年12月31日

3、立项内容:市政府下达我镇的各目标任务书所确定的环境质量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办实事目标等涉及到环境保护与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方法和步骤

采取有关单位、部门自我检查清理、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书面审查和现场督查、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整个检查从年3月1日开始至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1、建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

由镇监察室、环保所、农经中心、建管所、农服中心等部门联合组成新桥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监察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召开一次镇环境保护与整治督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大力宣传,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2、有关单位、部门自我检查阶段

有关单位、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及镇政府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有关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进行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其他单位、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及时设计工作方案,为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3、专项治理、督查阶段

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督查领导小组通过书面审查和现场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对镇环境保护与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环保优先”的方针和镇环境保护与整治目标任务及实施方案,督促各单位、部门加快落实,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4、总结规范阶段

镇环境保护与整治督查领导小组通过检查督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部门实施环境保护与整治各项工作,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取得的成绩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为今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和打好基础,全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四、处理措施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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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任务

(一)流域

1、完成大北农生物公司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并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

责任单位:镇政府、区环保局

2、基本完成我区33条内河的整治工作。

3、完成省嘉合泰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的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二)敖江流域

1、执行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拆除任务,防止回潮现象。8月31日前完成乡南峰村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9月20日前完成梓山村及插花地畜禽养殖场所搬迁、拆除任务。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

3、8月底前完成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

4、完成村日处理5吨标准化垃圾处理场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5、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巡查工作,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乡政府、乡政府、镇政府、区环保局

6、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乡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镇完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各乡镇累计完成60%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环保局

7、完成铁坑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8、完成山仔水库周边饮食行业的摸底工作,确保餐饮废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乡政府、区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长效管理,完善考核机制

1、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流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不断创新绩效考核机制;要落实乡镇主要领导环保目标责任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合力整治,共同做好流域和敖江流域的整治工作。

2、区政府按照省政府制定的重点流域整治考核办法对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流域整治工作组织考核,区效能办要将考核结果列为当地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经区政府审定后抄送组织部门,作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参考。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或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按效能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并由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区财政局、区环保局要相应扣减次年流域整治专项资金补助。

(二)加大行政监察力度

1、进一步强化环境监测、监控手段,完善污染源例行检查、抽查、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应按时报送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区环保局负责汇总上报,并定期通报流域、敖江流域水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整治。

2、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巡查督查,切实遏制污染反弹,同时应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统筹安排、有序调度、妥善处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关乡镇应要求有关自来水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理工艺;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卫生部门要严密监控水厂出厂水质,上下游要加强联动,及时沟通信息。

(四)加大整治资金的投入,强化政策引导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辖区流域整治专项经费,加大投入。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明确投资主体,采取直接拨补、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筹措治理资金,落实治理项目。省、市、区流域、敖流域整治专项资金,扶持重点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配套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用于流域整治,提高资金效益。

篇3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总体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关停取缔为抓手,强化统一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城乡统筹发展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整治目标

全面关停取缔全市范围内无照经营的锡箔加工点、加工户

三、整治政策

1、由工商部门根据《国家无照经营查处整治办法》,对无照锡箔加工点下达停业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

2、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关停的锡箔加工点、加工户,由镇负责,以行政村为单位,环保、工商、供电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供电部门根据工商部门的停业通知书采取断电措施。

四、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2月,5月底前要求自行关停,6~8月份对未自行关停的锡箔加工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关停。

1.调查摸底备阶段(2011年4月份):统计锡箔加工点、加工户,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拟定整治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5月份):下达整治文件,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整治氛围。

3.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9月):5月份按照整治要求和时间要求,镇督促无照锡箔加工点、加工户自行关停;6~8月份由镇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未自行关停或搬迁的锡箔加工点、加工户进行联合执法。9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4.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2月):市整治办牵头按规定程序对整治工作完成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宣传部、维稳办、监察局、公安局、安监局、财政局、国税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供电局、法院等部门和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锡箔加工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和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必要时由环保、工商、供电等职能部门各安排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集中办公。

镇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工作方案、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锡箔加工行业的整治工作。整治方案须报市整治办。

(二)明确职责分工

环保局:负责市整治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推动整治工作;牵头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和镇按进度要求实施取缔。

宣传部:负责制订整治工作宣传方案,分阶段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维稳办:负责整治工作中监督和指导维稳评估工作。

监察局:负责对整治工作不力、给整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和事,进行督查督办,并进行行政问责。对从事锡箔加工或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锡箔加工的党员、干部,并不按市整治办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理。

公安局:负责整治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查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财政局:负责落实整治工作经费,并制定资金使用办法。

卫生局:负责对锡箔从业人员及辖区群众血铅超标问题的调处工作。

安监局:负责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局:负责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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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以“全域无垃圾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我乡广泛开展宣传活动。2019年以来乡政府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靠实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明任务、抓落实、促发展,保障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2019年共召开人居环境整治现场办公会议31次;累计出动各类机械、车辆311台次,出动人力990多人次,累计清扫白榆公路、沿黄快速通道及村内主干道共计1195公里,清理垃圾池、河道及沟渠处各类垃圾1102吨,通过对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运往三峰厂处理生活垃圾约680余吨,规范房前屋后环境56处,设置禁倒垃圾警示牌12块、宣传横幅7幅。同时结合项目建设,增加购置电动保洁三轮车2辆,垃圾清运车1辆,增加了环卫设施保障力度。

(二)全乡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对辖区内工矿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不定期检查,完善相关工作台账。2019年共检查辖区工矿、砖瓦企业9家,拆除违法砖瓦厂一处,并按照“一企一册”的要求为每家企业同步建立了环保档案;二是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进行复核,配合区污普办完成污染物数据收集、污染源定位及数据录入传输复核工作;三是加大环保宣传力度,以“世界环境日”、“环保宣传月”为契机,大力开展环保知识集中宣传活动,目前已开展集中宣传4次,悬挂环保宣传标语6幅,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宣传教育受众群众近千人。四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控扬尘、治烟尘的工作思路,对辖区内重点建筑施工单位、道路开挖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坚决严肃查处扬尘污染问题,同时加强对涉气企业的检查力度,针对辖区内的4家砖厂、2家化工厂、2家选矿厂进行常态化检查监督,确保烟尘达标排放。五是有序开展土炕改造工作,按照区大气办和区农业农村局的改造要求,协调全乡7个行政村的300户土炕改造成环保型电热炕,全年完成土炕改造427户,超额完成区上下达的改造任务,进一步有效缓解了村内人居聚集区冬季炕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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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较大以上突发性环境事件,有效控制一般环境污染,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促进辖区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考评单位

三秀社区、日东社区、马銮社区、西滨社区、锦园社区、前场社区、锦鹤社区、康城社区,共八个单位。

三、考评内容

(一)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环境保护综合监管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监管,履行具体工作;其他负责人必须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狠抓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投诉及群众来访

1.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

2.即时发现并向街道环保办上报辖区环境违法行为。

3.协助开展垃圾焚烧专项整治。

(三)社区环境综合治理

1.制定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强垃圾转运能力、彻底杜绝垃圾焚烧。

3.加强生活垃圾中转运站(清洁楼)、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

4.实施生活污水接管、环境面貌改善等综合整治工作。

(四)继续开展非工业区内企业调查

(五)积极创建安静小区及绿色社区

1.开展绿色社区、安静小区创建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2.提供工作计划、总结、图片及相关文字材料等资料。

(六)继续加大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巩固禁养区和限养区生猪清退成果,加大本辖区内监督力度,发现违规者即时上报街道生猪禁养办。

(七)积极开展环境宣传与教育

1.宣传国家环保政策法规,提高企业及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绿色社区、安静小区等创建工作宣传。

3.订阅《中国环境报》和《环境与发展报》及相关环保知识材料,为居民提供环保阅读资料。

(八)档案材料

1.根据考评内容建立环保资料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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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2014年__河流域整治工作目标:开展“锦江美化年”专项行动,到年底,__河流域污水排放基本完成工程性措施整治,沿岸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形成体系,即“村寨收集、乡镇转运、区县处理”长效机制,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优)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__整治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排污口整治

1.__市城区排水管网工程、__区谢桥新区污水管网工程、__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漩水湾污水处理扩建工程、__县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太平河景区污水处理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__区坝黄镇污水处理厂和漾头镇污水处理厂、__县__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司、各区县人民政府)

2.__市中心城区段所有排污口全部纳入污水收集管网,2014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水司)

3.__县城区排污口截污治理和流域内各区县沿河村寨排污口实行生物降解工程处理。2014年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__区漾头镇九龙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江口县官坝、平落和云舍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2014年9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碧江区、江口县水务局)

5.__区的大江右岸防洪工程、寨桂防洪工程和官庄防洪工程、万山区下溪河道治理工程和石竹防洪工程、__县桃映、__乡防洪堤工程建设,2014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责任单位:__区、__县水务局)

(二)积极争取生活污水处理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提高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能力

1.争取__县寨英镇污水处理厂、大兴新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争取2014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__区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发改委)

2.争取__市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__县寨英镇、__县闵孝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其转运系统,以及__县太平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的项目申报,争取2014年内开工建设。(责任单位:__区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发改委)

3.各区县已纳入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及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的,工程在2014年11月完工并投入运行;没有纳入的列入“美丽乡村四在农家”项目,启动项目工程并完成2处以上,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继续加强对__河流域进行集中整治,开展河道综合执法

成立综合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水务局、发展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城乡规划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综合执法行动由市锦江河整治办牵头,建立河道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执法每季度开展一次,部门专项执法行动每月开展一次。(责任单位:市__河整治办,协作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

2.对__河流域内电、毒、炸鱼,网鱼,非法取水、采砂,乱倾倒渣土、建筑垃圾,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等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2014年5月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四)继续完成畜牧水产养殖污染整治

1.将400米禁养区的养殖场实行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养殖场必须完成搬迁或关停,2014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畜牧兽医局)

2.规范养殖场建设。在养殖区建设的养殖场,各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争取项目支持,加快养殖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和综合利用,2014年*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畜牧兽医局)

3.继续加大力度完成挞扒洞网箱养殖取缔工作,2014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万山区人民政府,协作单位:市畜牧兽医局)

(五)加强河道保洁管理,确保河道清洁

1.加大对河长段长考核力度,建立河道管理常态机制。2014年__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2.建设河道保洁日常管理办法,2014年*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3.建立河道巡查信息员,2014年__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4.建立河道河岸保洁员,2014年__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营造整治工作氛围。继续做好__河流域污染整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及时报道锦江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对污染水环境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市、区县各新闻、网络、电台、广播每月报到__河整治工作2次以上,__日报社每月专版报到__河污染整治工作1次,各网络及时更新锦江河专题内容。(责任单位:__日报社、__广播电视台、__网站、今日__)

2.市委宣传部制作锦江流域环境保护进 机关、进社区、进村寨专题宣传光碟,2014年__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3.市教育局制作__流域环境保护走进校园专题宣传光碟,2014年__月底前完成;流域内各类高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每个班级至少召开一次__流域环境保护主题班会,各区县教育局要定期组织检查。(责任单位:市、区县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月调度会议,研究整治工作形势,部署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2.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3.制定月度、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4.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督查力度,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对于工作滞后、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5.加大联合执法,通过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工作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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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企业共有13家(负责人16个),占全区整治企业总数的68.42%。本次整治工作,一是企业多,时间紧,任务重;二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不够平衡、规模上有大小,生产上有不同结构;三是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放缓等多种因素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经济效益也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我们必须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来进行彻底整治。

二、总体目标

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至2012年底前实现目标为: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治污设施配套,管理机制健全,总量控制有效,污染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治标准

本次整治全镇所有从事制革生产的企业,具体整治内容如下:

1.根据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区制革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细化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以稳定达标排放为目标,全面完成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治理任务。

废水: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符合纳管条件的必须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应按阳光排污口规范要求设置,日排放废水300吨(含)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日排放废水300吨以下的企业安装废水流量计。各参与整治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台帐,企业不具备化验条件的须委托区皮业商会中心分析室对外排废水实行手工监测。

废气:锅炉须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装置,废气排放须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磨革工序应配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食堂应配置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须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型规模”标准。

噪声: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周边环境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

固废:染料、助剂桶、污水站污泥等危废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收集、贮存,并由生产厂家回收或委托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并做好台帐记录。厂内暂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

2.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严格控制排污总量。

所有参与整治企业,须落实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通过淘汰落后设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核定指标内。

四、具体要求

1.各企业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及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质量。

2.明确责任,谁污染谁治理,一级对一级负责。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良生产工艺,从源头控制污染的产生,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篇8

一、**河水环境现状

**河流经贵阳市**区党武乡、石板镇、**乡和**镇等乡镇。在**水库河段,人口、工业均很少分布,水质,属于清洁。在**水库下游,人口主要集聚在河段两岸和周边地区,段主要为生活污水的典型的有机(生活)污染,为do(溶解氧)、总磷和大肠菌群均不达标。结果下游的贵阳市中曹水厂的饮用水水源受到的污染,水质属于轻度污染。

为保护**河,近年来,各级多次投资,共计1200多万元,建设了贵州省首家生活污水厂,使城市污水率92%。为此,**污水工程被建设部和环保总局评为全国优秀项目,**“十大成就”。该工程采用土地系统工艺,的主要工艺为截流将污水沉砂池,机械输入9.5公里的灌渠中不同的沉淀池,分别厌氧和氧化,水产养殖,最后农灌水排入农作土地。后的污水,其水质日本农灌水水质标准。

二、**河环境治理对策

(一)治理。以“河安、水清、景美、人欢”为**河环境治理总。河安**河防洪设施要五十年一遇标准,防洪安全;水清要**河溪水清澈、水质;景美要抓好**河沿岸景观工程建设,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等文章;人欢要人水环境,使**市民傍水而欢、亲水而乐。

(二)治理思路。**河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系统工程,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治标与治本方略兼顾,各和乡镇联合行动,综合措施,长效机制,计划3年努力使文溪水环境有,5年整治治理。

篇9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联合加强对督办问题的跟踪、监督、监察和指导,及时掌握挂牌督办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环境污染问题挂牌督办专项整治工作。

二、我县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镇2013年2月发生儿童血铅异常事件,经过国家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农业部牵头联合成立的专家组调查,初步认定此次儿童血铅异常是儿童吸入铅污染的空气和进食铅污染的食物所致,是当地企业排污和自然环境特殊性等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其中,冶炼厂回转窑以及锌精矿运输过程中遗撒扬尘、凡口铅锌矿无组织排放,是造成道路两旁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县建材有限公司等4个水泥厂以及金佰诚锌资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金属铸造有限公司、金属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涉铅企业废气排铅绝对量大,是区域南部一些村庄儿童血铅异常的主要原因。

三、督办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

1、针对2013年省环保厅、省监察厅挂牌督办任务,由县环保局制定镇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报县政府组织实施。

2、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责令冶炼厂、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凡口铅锌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关闭违法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强化污染企业整治,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估,进行受污染土壤防治整治工作。

3、县环保、卫生、发改、经信、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协助县政府做好各项处置工作,确保整改成效。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30日前)

县政府成立挂牌督办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职能部门职责分解表,开展督办环境问题自查工作,执行详细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日—11月30日)

县政府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开展镇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收集整改工作相关资料。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整改工作完成后由县环保局、县监察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县政府报市环保局、市监察局验收。

五、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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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我镇境内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理清问题,明确工作责任。“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镇内企业环境问题、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河道环境问题、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农业污染源问题、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违法建设问题、固废突出问题以及其他环境突出问题等惊醒责任分工,有镇政府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排查和通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协调指导、跟踪督办职能,加强对突出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领导。

二、秸秆禁烧工作

以全镇范围内基本实现禁烧区域露天无秸秆、无垃圾、无工业废弃物焚烧为目标,着力形成以秸秆回收利用、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为主,秸秆基料、饲料、沼气、肥料等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利用格局。健全网格化,由党政领导组成二级网格员9人,村居三级网格长17人,三级网格员102人,四级网格长351人形成巡查网格组。确保区域内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查出并予以解决,每天定时在责任区内开展环境卫生巡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组织人员解决。有效的控制掌握区域内环境情况。

三、固废清理工作

认真执行《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控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压实污染防控责任,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控源头、奖举报、查输运、堵落地、严打击、重追责”的总体思路,组织开展辖区内固废排查工作,并按时向县环保局汇报排查报告和相关资料。

四、“散乱污”企业整治

全镇范围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已建档的“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实施整治并销号,严禁新增“散乱污”企业,加强日常排查和整治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确保“零新增”。先后整治汽车修理厂2家、并阻止新增非法洗砂厂3起、搅拌站1起、废品收购站1起。

五、辖区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

根据市县环境部门要求,通知2017年至2019年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登记申报工作。通过发放《告企业一封信》、《省排污许可服务指南》等告知书通知企业办理登记排污许可,并上门协助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申请。其中整理整顿类企业已经全部完成,第二批次申报105家企业也陆续完成中。

六、下阶段工作计划

将一如既往的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把“散乱污”企业整治、饮用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做为工作的重点,对全镇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制止“散乱污”企业新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篇11

根据《关于印发<____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区委办〔2015〕47号)、《关于印发<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9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____区“四边三化”工作任务》的通知(余“四边三化”〔2015〕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深化废品收购站点整治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市场监管、城管、环保、公安等为执法主体,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一)加强有证回收企业管理

1.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对有证废品收购站(点)的规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支持行业发展,规范回收企业管理。

2.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依法实施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收赃、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其承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3.区工商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加强对有证回收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4.区城管局负责对回收企业经营场所外部环境进行管理。查处违反市容环卫条例、非法占道及违章搭建等违法、违章行为。

5.区环保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等行为进行查处。

(二)加强无证回收站(点)的查处和取缔

建立镇街(平台)、村(社区)二级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以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无照经营回收站(点),在属地镇街(平台)的统一组织下,由工商部门牵头,商务、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查处和取缔工作。同时,各镇街(平台)要结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清洁绿化____”、“两路两侧”等工作,加强对无证回收站(点)经营场所的管理。

(三)加强行业自律

区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每年组织一次回收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抓好从业人员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回收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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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大涉重行业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铅酸蓄电池、熔炼、电镀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并通过验收。

3、完成《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编制及上报,制定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

4、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整治。巩固固废场外拆解整治成果,完成固废拆解区域污染土壤生态修复年度任务。

5、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及年度计划,完成30家规模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

6、抓好水产加工、酸洗拉丝两个行业整治“后督察”工作,加快推进水产加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酸洗拉丝抛丸技术替代工作。

7、制定出台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坞根镇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城西、城北创建省级生态街道及相关省级生态镇的复查。

8、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出台年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完成46个村连片整治,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50个。

9、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重点做好对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力争完成青屿工业区规划环评编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污染物新增量替代实施方案,并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得。

10、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制定实施年度饮用水源保护计划,完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成农村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

11、积极开展环境风险点排查工作,完成《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更新编制,做好玳尔合成革有限公司退役及相关后续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因环境污染引起的。

12、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编制行业环境监察指南,推行基层网格化执法试点,出台按污染轻重对企业实行分级监管制度。加强监督员制度建设,完成全部省控以上企业、30%市控企业监督员制度建设。

13、抓好东部新区南、北片污水处理厂报批前期工作;力争完成东部新区规划环评审批、松门水产加工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加快推进鱼粉加工行业整合搬迁工作。

14、加强涉重及突发性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如期完成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上报,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环境监测服务工作。

15、完成湖漫水库自动水质监测站建设,做好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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