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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部拥有。通常是指母公司全部拥有或拥有子公司95%以上的股份,此时子公司即为跨国公司的独资公司。对于跨国公司来讲,独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可以直接掌控,能够完全实施跨国公司的整体战略,避免合资等方式引起的矛盾与冲突,并独享超额利润。但由于现在世界各国民族主义情绪强盛,当地市场情况变幻莫测,因此独资子公司承受的风险较大。
二是部分拥有。通常是指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在5%一95%之间。按照具体拥有股权的多少,还可分为多数股权形式,通常为股权的50%一95%;对等拥有,即母公司与合伙人各拥有子公司50%的股权;少数股权形式,通常为股权的5%一50%。在部分股权拥有下,跨国公司能充分利用当地合伙人的资源和优势,而且更容易被当地政府和人们所接受。但是部分拥有时双方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也不利于跨国公司的统一控制和协调。
三是非股权安排(契约经营)。通常指母公司不拥有,或只拥有子公司5%以下的股权。非股权安排方式往往被视为股权安排的特例。在该方式下,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如特许授权、特许经营、合同制造等方式实现海外经营。该方式风险比较小,而且使得跨国公司在股权参与受限制或不被允许的情况下,仍能参与当地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跨国公司来说,实施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最小。
二、跨国公司选择不同股权安排的因素
(一)东道国方面的因素。
1.政治因素。主要指东道国政府的政局是否稳定,当地的民族主义情绪如何等。如果东道国政局不是很稳定,而且当地民族主义情绪比较高涨,那么,跨国公司往往不会考虑独资的方式,而更倾向于合资或非股权安排方式。
2.经济因素。包括东道国的信用度,对跨国公司投资的政策规定,当地合伙人情况等。东道国信用度包括东道国是否存在金融抑制,货币稳定情况怎样。当地合伙人情况主要看其是否具有当地市场、营销渠道、融资能力、与政府的关系等方面的优势,看其与跨国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理念是否一致等。
3.社会文化因素。主要指东道国的语言,人们的价值观,生活方式及对外来文化的接受能力和接受程度等。一般来说,东道国与跨国公司母国的社会文化差异越显著,跨国公司越不会选择独资的方式。
(二)跨国公司自身的因素
1.竞争优势。当跨国公司具有工业产权与知识产权优势时,一般会选择在东道国建立独资经营企业,既能保护其新技术和产权,也可以获得新市场带来的超额利润。反之,若转移到东道国的技术、产品已相对过时,往往不太会考虑独资的方式。如果跨国公司拥有在东道国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主要资源,就不太会选择跟别人分享股权的方式;如果以利用当地的资源为主,那么大多会采用合资方式。
2.全球战略目标。若跨国公司以增加对东道国经营环境适应能力和进人当地市场为战略目标的话,往往会倾向于选择合资经营或非股权安排方式,以充分利用东道国当地合伙人的优势;有些跨国公司期望能在全球实施统一的调度和控制,避免不同市场之间的冲突,此时往往会倾向于全部股权或多数股权形式。
3.跨国管理的经验。如果跨国公司在海外一直倾向于某种方式如独资经营,在这方面具备了大量丰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那么其在新的东道国的股权选择上也会倾向于原来的方式。而在同一个东道国,也存在着管理经验的渐进积累过程。随着对东道国制度、政策、文化、市场等进一步了解,跨国公司会逐步减少对当地合伙人的依赖,并倾向于提高股权比例。
4.历史传承。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跨国公司也会表现出对股权的不同偏好。比如美国的跨国公司一直以来比较偏好建立拥有全部股权的子公司,以利于其获得控制关键的决策;而日本或欧洲的跨国公司则更注重人际关系及互助合作,往往会采取合资经营等方式。三、跨国公司海外经营的股权策略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于2004年以《商业周刊》全球1000强跨国企业为主,对其2O05—2O07年在华的投资趋势进行了调研。笔者以这个调研的部分数据为主,对在华跨国公司的股权安排选择进行实证分析(若无特别说明,数据均来源于此),以下简称“调研结果”。
(一)跨国公司初人东道国的股权安排
一般在初入东道国时期,跨国公司如果更为关注的是争取良好的经营环境,获得有利的资源条件等,那么比较理性的选择应该是合资或非股权合作模式。从成本角度考虑,由于是初次进入东道国,由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带来的外部风险成本明显比较大,因而选择合资或非股权合作有利于跨国公司分摊这部分成本。对于东道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来说,由于政府对外方股权占比限制一般比较严格,而且市场发育相对不完善,因此,合资或非股权合作经营更有利于进入东道国。“调研结果”显示,跨国公司在尝试进入中国阶段,通常采取“介人性投资”,即象征性地与中国企业共同出资,参股比例较低,且不占经营主导权。这充分显示了跨国公司“限制了最初进入的风险,以后的扩张或者终止投资取决于合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或者其他战略动机”。
(二)进人东道国之后的股权调整
1.增加股权直至独资的策略。出于统一、协调其经营战略的有效性及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考虑,对于原非股权安排项目,跨国公司倾向于将契约中约定的权利如版权、专利、商标权、技术诀窍等折合成股本投入,从而取得少数股权或多数股权,成为合资经营甚至是独资经营模式。“调研结果”显示,经过尝试进入之后,在华投资中,跨国公司的独资、控股、实质性投资比例将增加。在影响跨国公司继续投资区位选择影响因素时,政策的连续性和兑现度则成为首要因素。部分产品供应行业在特定地区的聚集对行业的规模扩张起到了积极作用,形成了吸引其他供应商、成品制造商进入该地区的良性循环。同时,“调研结果”还显示,在生产投资方面,有57%的跨国公司投资倾向于独资新建,高于37%的与企业合资的比例。
2.减少股权直至资本退出的策略。减少股权直至资本退出,是跨国公司保护既得利益以及最大限度避免继续损失的重要保护策略。从跨国公司角度来看,可能出于以下原因:(1)经营效果未能达到最初的预定目标;(2)跨国公司全球战略发生了变化;(3)与当地合资方矛盾重重;(4)独资企业引起当地民族主义情绪问题等。从东道国的角度来看,可能在政治、经济或文化因素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此时,跨国公司就会减少现有股权份额,或者是撤出全部投资,出售、清算在东道国的资产。
四、结论
综上所述,股权安排是跨国公司实现其海外经营目标的一个核心策略。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东道国和跨国公司相关的各种因素均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股权安排也处于动态的调整之中。分析跨国公司在华股权安排变动情况,可以发现:
第一,在众多影响因素中,政策的连续性和兑现度是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区位选择的最重要因素。对此,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在具体操作中要确保政策制订和实施的一致性。
第二,东道国其它因素影响相对不明显,主要缘于以下原因:一是中国政局的稳定,而且随着中国政府切实履行加入世贸的承诺,各种限制外资进入的政策法规逐渐取消,从而为跨国公司的进入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二是随着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一步合理、明晰,政府的行政干预逐渐减少,而倾向于通过宏观调控来防止经济过度波动,通过完善市场规则来促进企业之间的有序竞争。三是经过多年来的对外开放,跨国公司对中国的社会文化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第三,正确看待部分行业在特定地区的集聚。产业集群的存在,一方面能吸引相关外资的进入,形成良性的循环,但也促进了原有跨国公司增加股权以至独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产业集群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跨国公司撤资的障碍与机会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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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聂名华.境外投资股权参与方式的选择[J].国际贸易问题,1999(4).
[3]商务部研究院管理咨询部.2005—2007年跨国公司对华产业投资趋势调研结果[J].海峡科技与产业,2005(2).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在过去20多年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持续的增长,吸引外资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2年,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业产值已占我国GDP的31.2%,出口额达到1700亿美元,已占我国全部出口额的52.2%。但是,也应当看到,它们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其中在转移价格的问题上表现尤为突出。
经研究发现,有近一半的跨国公司在华企业承认在与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交易时,使用了转移价格。可见,外商投资企业的转移价格已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严重影响了我国引进外资的关联效应,对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极为不利。
一、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的原因及其表现形式
1.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的原因 转移价格,又称划拨价格,管理价格等等,是从事跨国生产经营的企业系统内部在进行交易时所执行的价格。根据转移价格确定方法的主观性的不同,运用转移价格的目的的差异,可以将转移价格划分为两种。第一种转移价格,是指它成为一种既脱离中间产品的成本,又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是成为为跨国企业全球战略服务和谋求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工具,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转移价格。第二种转移价格,是指以中间产品的成本为基础的价格,但同时可以满足母公司合资公司利润最大化的条件的价格。转移价格既不反映成本、也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是由跨国公司为达到其全球战略目标所决定的。
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1)避税。跨国公司最主要的经营目标是全球税后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减少缴税是跨国公司的方略。
(2)逃避外汇管制。我国和许多国家一样,实行一定程度外汇管制,为了能及时从中国子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母公司从货物价格、劳务费、特许权使用费等的支付中变相取得股利,从而绕开我国对汇出利润的外汇管制。
(3)独占或多得合资企业的利润。跨国公司在中国主要以合资与合作的形式开展活动。为了独占或多得税后利润,境外母公司利用自己与子公司进行交易的机会,通过转移定价,把子公司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自己的账上,使子公司的账面利润减少或出现亏损,这样跨国母公司就可以把理应属于中方投资者的一部分利润也据为己有。
(4)增强子公司的竞争能力。为了资助新成立或遇到激烈竞争对手的子公司,跨国公司就采用低的转移价格向其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或收取较低的技术使用费,降低其成本,提高其竞争能力。
2.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的形式
(1)货物价格。在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中,货物价格的使用占了很大比重。公司通过使用货物转移价格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原则下的市场价格,实现利润的转移,资金的流动。
(2)劳务费用。在跨国公司体系中,各公司之间可以通过提供服务,收取高额或低额服务费用来实现转移价格。劳务费用有技术性劳务费和管理性劳务费两种。
(3)特许权使用费。对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可以用单纯的形式或隐藏在其他价格中(如隐藏在设备价格中)。特别是专利、专有技术和商标,由于具有不可比性,很难掌握其真实价格,所以跨国公司可以在这方面大做文章,灵活性较大。
(4)提供内部贷款。在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投资的过程中,贷款较之参股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获得避税好处。因为子公司用股息形式偿还母公司的投资,在纳税时不能作为费用扣除,但支付的贷款利息则可以作为费用扣除。而且母公司还可以根据整个公司情况制定利息率的大小。 (5)租赁费。利用租赁而不是购置设备可以免去筹资的负担,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且租赁费可以作为转移价格的一种形式,如利用很低的租赁费在跨国公司内部将一个公司的资产堂而皇之地转移给另一个公司,实现其经营目的。
二、转移价格的几种方式及危害
跨国公司的转移价格,人为的影响或控制子公司成本和利润,其主要方式和方法有以下几种方面。
1.控制商品进出 口价格 在跨国公司转移价格运用中,货物购销占有重要地位。在涉及原材料,燃料、零部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内部交易活动中,跨国公司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手段,将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转出利润的一方面高价支付货款,低价售出商品;采用这种方法,可将利润从高税地区转入低税地区。
2.控制固定资产出售价格和使用年限 有些跨国公司的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是由内部相互提供的。跨国公司认为变换固定资产价格及其使用年限,既可以影响企业的股权份额,也可以影响子公司折旧费的分摊,进而改变当期产品成本,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利润分配。
3.控制内部资金融通的利率 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经常进行各种方式的资金融通,借贷是最常见的方式。关联企业的资金借贷,其利率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跨国公司往往利用转移价格认为控制借贷利率,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经营成本,达到转移价格的目的。
4.控制无形资产使用费标准 跨国公司经常向子公司提供专有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却很难准确估算。跨国公司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形资产转让时,任意规定价格,从而实现其控制关联企业成本,转移利润的目的。
三、跨国公司操纵转移价格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通过转移价格,跨国公司控制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子公司,使这些子公司服从于其全球战略目标,并保证跨国公司本体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达到自身目的的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响。 1.中方合资、合作者的利润被侵吞 对于合资企业来说,中方合资者根据股权比例分享利润,而对合作企业来说,中方利润由合同规定,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外方运用转移价格的方法,使企业的利润减少甚至出现“零利润”、“负利润”,这导致中方利润减少甚至亏损,而外方公司的总体利润变大。
在外方运用转移价格的过程中,中方的利润被侵吞。 2.减少我国的税收收入 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收入的多少是影响我国利用外资效果的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对“三资企业”的税收构成了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收益的一个部分。我国正常的所得税税率为33%,为了吸引外资,规定了“三资企业”在税收上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也就是说“三资企业”运营后第三年起所得税税率为16.5%,第六年起所得税税率为33%,许多外资企业通过“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将在华子公司的利润转出,从而逃避了我国较高的所得税。 3.使我国的国际收支恶化 外商投资企业“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严重恶化了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一方面,转移价格的使用可使外商整体利润增加,从而驱动外商大量进口国内可以生产的投入品,这将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商品进口增加,经常项目流出。另一方面,在外商投资企业向国外的关联企业购入相同数量的产品、劳务、技术等或出售相同数量的产品的情况下,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将导致我国商品进口和无形支出的增加,商品出口的减少,从而进一步恶化我国国际收支。 4.降低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 很多外商利用其进口控制权,高价从国外关联企业进口原材料及半成品,而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国内企业是可以生产的,而且符合质量要求,价格也低于进口的同类产品,从而大大地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关联效应。
四、控制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对策 对于跨国公司使用转移价格我们应该成两方面看:跨国公司正当使用转移价格,可以使其降低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同时在不损害我国利益的情况下,作为东道国的我国也可以扩大贸易量,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但是当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时,就会对我国经济造成及其不利的影响。因此对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必须进行监控和管制。
主要有以下一些对策:
1.改变控制转移价格会影响利用外资的思想 对转移价格进行适度管制后(适度管制的最低标准为使我国利用外资的净收益大于零),外商理性的反应可能有两种:第一种,如果此时外商的收益仍然大于零,则保留和继续在华投资;第二种,如果此时外商的收益小于零,则停止或撤出在华投资。显然,无论发生哪种情况,我国利用外资的净收益都会增大。因此,对转移价格进行适度管制并不是损害而恰恰是促进了利用外资的工作。
2.切实制定和执行反转移价格避税法,完善税收制度,有 效进行避税防范 从国际惯例看,可将外资企业减免税的期限由“盈利开始年度起”改为“企业投资经营后的某某年起”,其年度可根据外商投资的行业、年限、资本额来综合考核确定。对税法所说的调整方法在使用范围和计算公式方面作详细的补充和完善,对不提供必要交易情况资料的纳税人采取惩罚手段等;
3.建立国际商情网,加强对跨国公司内部交易商品的监督检验 我们应该建立专门的经济情报网,搜集有关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市场供求状况,对商品和服务贸易的有关价格、性能、市场行情有全面的了解,以此为基础建立监管机制。商检部门应对由外方提供的有关原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验鉴定,防止以次充好,以旧当新,杜绝跨国公司对在我国的子公司实施的高转移价格流动方式。
4.增强合资企业中中方的管理权 外商能任意使用转移价格的先决条件是外商实际控制企业的主导经营权,而这些是通过股权安排或非股权安排来实现的。因此,为了控制外商利用转移价格来损害中方的利益,中方一方面要力争多数股权;另一方面要尽快消化吸收并发展引进的先进技术,熟悉国际销售渠道,并切实增强中方经理的责任心与业务水平。
李尔华:跨国公司经营与管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张纪康:跨国公司与直接投资[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胡峰:论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制定的方法及其依据[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 (1).
跨国公司本土化的发展现状
(一)跨国公司本土化经营战略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已有 20 多年的历史。随着中国加入WTO,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投资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作为当地响应能力的反映,跨国公司不再被动国产化,而是主动站在全球的视角,打量各国在其价值链各环节中的比较优势,以最合理的方式积极响应当地特色,纷纷从人力资源、营销管理、资本运营、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大力推行本土化经营战略(刘文纲,2003)。
(二)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发展历程及新趋势
1.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顺应中国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国公司重返中国的潮流,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由最初的投石问路到现如今的大举进军,其发展成效有目共睹,总体来说,1979-2005年外商在华投资明显加快,外资合同金额及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有大幅增长,在华发展极为迅速。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主要趋于微笑曲线中间位置,即将附加值最低的部分转移到中国,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许多跨国公司加大了价值链两端的投资与合作,提升了在华投资的整体档次,大大增加了国内配套企业的盈利空间。
2.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发展新趋势。当前,跨国公司顺应潮流进行了经营市场全球化、经营业务服务化、经营资源外部化的同时,大举实施本土化战略并根植中国,首先,在人员本地化方面,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本地化趋势明显;其次,技术本地化程度不断加深,跨国公司产品的不断创新带来技术向本地转移,而研发中心的快速增长,也带动应用技术的研发逐渐向基础技术研究的深入;最后,生产配套的本地化日益突出。
(三)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战略的动因
1.有效降低成本并提高竞争力。跨国公司实施本土化经营最根本的原因是要降低成本,以充分利用其在当地市场生产成本和制作成本低的优势,当在国外投资比在国内投资更有利可图时,资本必然流向国外,在资源与劳动力丰富的国家和地区,其资源成本会比其他地区低,此外,资本利息率和税收也影响企业成本,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标准,然而,与外派人员相比,直接聘用本土人员,费用大大降低。因此,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国家的各种成本差异,并根据自己对资源的需求,在成本最低的国家或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投资利润最大化。
2.跨国公司本土化是跨国公司全球化经营战略的核心。思考要全球化,行为要本土化,本土化战略要与全球战略相适应,但是本土化不是最终目标,最终目标在于以各海外子公司为支撑点进行全球发展战略调整,重新融合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3.以便于实现风险转移的需要。企业在进行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面临着种种风险,当企业封闭在狭小的特定区域内,由于经营规模、市场需求额和产业技术的种种限制,企业相对的抗风险能力弱。与之相反的是,如果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子公司,进行本地化生产和经营,将投资分散于不同的企业和区域,因而,跨国公司的企业经营活动不受某一国家和地区经济萧条、政治变革和资源短缺等的影响,风险转移到不同的地区和国家,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全球化的经营效益,但它同时也使跨国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经营的不确定因而加大。
4.实现全球竞争的需要。当今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已扩大到全球范围内,且竞争日趋激烈,它们之间不再局限于在母国范围内的竞争,而是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如今,有许多跨国公司经常以在全球有多少家分公司和子公司,来彰显自己的经济实力,在某一跨国公司先入为主的情况下,其他同行业公司为了不落伍,最典型的现象就是紧紧跟随亦步亦趋,以防止领先企业对全球市场的独占(史自力,2005)。
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一)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内容
作为跨国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的本土化战略是其全球布局中的重中之重,对于开拓中国市场而言,在华本土化战略的实施,是解决跨国公司打入中国市场的制胜法宝。纵然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难以预料的困难,但是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长期在中国市场竞争,处于优势地位,实现长远发展,跨国公司在华本土化势在必行。
(二)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表现形式
1.生产制造本土化。生产制造本土化是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的核心。中国社会正处在从传统走向现代的过程中,生产制造本土化保障了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投资战略的成功,并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他们赢得了中国政府和民众的信任。
2.产品本土化。产品本土化是指跨国公司的主要产品在中国生产,配件国产化和原材料本土化。产品本土化战略带给跨国公司的好处很多,包括确立在中国市场得以长期发展的“合法”地位,奠定低成本扩张的基础;建立在中国的最佳合作伙伴和供应链,使之成为跨国公司实施全球化供应链的重要一环。
3.人力资源本土化。人力资源本土化的开发利用,极大地帮助了跨国公司建立起与中国政府和民众的关系,为其实施产品和市场本土化提供了智力支持。在中国市场上,跨国公司基本上普遍强调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利用本土人力资源,让华人专业经理人掌控中国市场,使他们成为实施本土化战略的最重要的本土力量,而其中,员工的本土化又是最根本、最深刻的一个环节。
4.研究与开发的本土化。在研究和开发方面,跨国公司不仅把世界先进技术带入中国,而且十分重视与中国的研发机构和人员加强合作,积极推进技术研发的本地化,“本土化”作为跨国公司解决异国环境障碍的利益衔接核心,已经成为目前跨国公司在中国采取的一个普遍战略。
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对中国的影响
(一)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对中国的积极影响
1.对国内市场的影响。跨国公司本土化不仅促进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度,而且更加促进了我国开放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某些跨国公司把自己的生产营销总部设在中国,加剧了中国市场的竞争,有利于打破垄断,形成公平的竞争环境,这对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有深远的意义。
2.对国内企业的影响。跨国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理念,促使国内企业不断改善自身缺点,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融合和营销管理方式的变革,跨国公司在华市场上的经营富有成效,其带来的外来文化与管理方式可以作为本土企业的典范,不仅能促进本土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做大做强,而且能让国内企业更加明确自己的战略主体地位和今后产业的发展前景和方向,同时对于那些有实力“走出去”的企业来说更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3.对中国产业结构的影响。跨国公司在带动外资流入的同时,还提高了中国整体的出口水平,一方面,跨国公司进行配套项目投资,带动其国外合作伙伴来中国投资,进行配套产品的生产,从而带动了更多的外资流入;另一方面,跨国公司以中国作为其亚洲或世界的制造基地,同时也提高了我国的出口水平。
(二)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对中国的消极影响
1.跨国公司本土化对国家经济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美国《国家经济安全法》第一条规定:国内产业和市场不受外国直接投资的垄断与控制。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无论怎样的尽善尽美,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归属国籍,当真正涉及到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时,跨国公司只能服从于其母公司所在国利益,尤其在涉及高科技和军事方面表现突出,因为大多数核心要素被跨国公司所掌握,其本土化程度越深则越意味着它们控制的国内资源就越多,所以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就越大。
2.跨国公司对市场份额的控制和对高利润产业的掠夺,有可能将本土企业送上边缘化的道路。跨国公司本土化战略,归根于其资本在全球范围内扩张的需要,目的就是要在华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从而攫取更多的垄断利润,跨国公司在与本土企业的竞争中,以其雄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强大优势迅速占领中国的市场份额,通常一些实力比较弱的企业或者刚刚起步的幼稚产业被扼杀于摇篮之中。跨国公司通过本土化抢占了未来更多的市场份额,形成了市场垄断与产业控制,大大地冲击了民族产业,使本土企业在世界经济发展浪潮中被边缘化(魏威,2007)。
中国应对跨国公司本土化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至今尚未出台反垄断法,使中国企业在国内市场无力抗击跨国公司垄断和限制性商业做法,在国外市场面临跨国公司的阻击封锁,处于极不平等的竞争法制环境中,加紧制定以反垄断法为主的配套法律法规,并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还要制定商业秘密法、反贿赂法等,使之相互协调配套,对商标法、税法、价格法等相关法律也要作出修订,以更适应新形势对法律制度的新需要,为我国有效制止跨国公司的反竞争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自主研究与开发并拥有核心技术取得竞争优势
国内企业相互之间应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合作,同时也应加强同各大高校、研究所及跨国公司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本土企业应积极主动学习跨国公司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科研技术等,加强与国际经济发展接轨,使技术溢出效应得以充分发挥,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三)加盟国际产业供应链
本土企业要立足于自身优势,加盟国际产业供应链,为国际大公司搞配套生产,与跨国公司合作,达到共同占有市场的目的,这是以捆绑跨国公司的方式参与竞争,并走向国际市场,通过利用外资,先进技术和国际人才等融合到国际大市场中去。
(四)中国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而扩大企业规模
中国本土企业应以追求成本优势作为基点,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的优势,大力发展技术含量高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挥其比较优势。
(五)中国企业实行“走出去”战略
世界跨国公司100强中50%以上的利润都来自海外市场,因此,只有将市场定位在全球范围,“走出去”战略才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目标,走出去企业要有全球化的眼光,要以全球化思维从整体的角度来安排自己的跨国生产经营活动,要立足于企业自身的实际,正确认识自己的比较优势,对于具有民族特色,能够进行全球化的东西,要进行全球化。
结论
本文的创作目的在于:启发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跨国公司在华实施本土化的经营策略,在引进来的同时,应“取其精华,舍弃糟糠”,而不是被动地一味接受,落后就要挨打,这是一种定理,从而去不断发展和壮大中国民族产业,使中国民族企业走出国门到国外进行跨国投资,与世界经济接轨,抢占国内与国外市场份额,不断强大自身,发展中国经济,提升中国综合国力,从而立于世界强国之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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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献综述
20世纪70年代,事业部制组织结构(M型组织结构)出现。Williamson(1975)认为M型组织结构的公司总部类似于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它具有比外部资本市场更多的优点。Armour和Teece(1978)等考察了美国和英国跨国公司的经营业绩,证明了M型组织结构的优越性。但是,Cable和Dirheimer(1983)等对德国与日本的公司进行实证检验,却没有得出M型组织结构会提升公司长远绩效的结论。网络组织结构出现后,学术界对跨国公司组织结构与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更加深人和全面。Mohammed和vjc—tor(1991)认为不同战略与公司结构的组合将会产生不同的绩效。Malnight(1996)指出,网络组织结构将为跨国公司获得长远的优良绩效提供更大帮助。
目前的研究未将跨国公司组织结构与海外子公司绩效关系纳入进来。本文将对跨国公司组织结构与海外子公司战略绩效之间的关系做初步探讨。
2研究假设
跨国公司全球事业部型组织结构,通过给与海外子公司更多的经营与决策权限,突破了传统职能式组织结构协调成本高、资源配置不灵活的局限,使得海外子公司具有更明确的经营目标,对市场反映的灵活性提高。这将有效提升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价值与经营绩效。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相对于职能式组织结构而言,采用全球事业部制组织结构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绩效更高。网络组织结构的跨国公司更加尊重海外子公司的能力和作用,更能适应跨国经营所面临的动态竞争环境。首先,跨国公司可以通过网络组织中的各个节点,与当地企业建立独特的外部关系,从而获得网络化布局的优势;其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完全由自己掌控,这种分散控制机制可以减少对母公司的资源依赖,显著改进成本、质量等关键绩效。同时,各子公司在知识共享的基础上,改变由母公司统一调配的模式,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最后,网络化模式的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内部网络渠道,将某一节点创造的知识应用于组织中的其它节点,从而获得协同效应。另外,网络模式赋予海外子公司高度的自主权,能够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这些优点必将大大提升跨国公司的整体绩效,这种提升是以海外子公司战略价值与经营绩效的提升为基础的。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2:相对于全球事业部制组织结构,采用网络型组织结构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绩效更高。
3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结构化问卷调查的方法。被调查对象满足:母公司控制权属于我国境内资本;至少有一家以上的海外子公司。调查工作从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6份。
本文涉及两个研究变量,自变量为跨国公司组织结构,因变量为跨国公司子公司战略绩效。跨国公司组织结构的改变主要是为了适应环境变化及相应的战略转变,体现在海外子公司当地化经营能力、适应能力与战略决策能力的不断提升;和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即内部资源流动性的提升。本文通过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程度与资源在跨国公司组织内部的横向流量这两个维度来界定跨国公司的三种组织结构。当地化程度和资源的横向流量都低的属于职能式组织结构;当地化程度高,但资源的横向流量低的是事业部型组织结构;当地化程度和资源的横向流量都高的是网络型组织结构。
如果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程度很低,则说明海外子公司的自身经营能力很弱,资源在组织内部的横向流量也不会很高。实际调查结果说明这种判断是正确的。所以,资源在跨国公司组织内部的横向流动以海外子公司较高的当地化水平为前提,跨国公司如果希望通过公司内部横向协调的方式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必须首先提高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决策与经营能力。
本文界定的自变量,包括海外子公司之间的交流和资源共享程度(X1)、海外子公司之间的资源依赖程度(X2)、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资源依赖程度(X3)、海外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来自东道国的比例(X4)、海外子公司高管层拥有当地化经营知识(X5)、海外子公司适应当地化的程度 (X6);所界定l的因变量为母公司对所选海外子公司经营状况的评价y(细分为3个子变量)。所有因素的测量数据均来自于调查问卷,所有问题采用5级评分法量表考察。
对7个变量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后发现,X1和x2的标准差较高,说明我国跨国公司在对海外子公司之间的组织关系与资源调配方式的选择方面,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另外,X4和X5的标准差也很高,说明海外子公司的当地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异,反映出我国跨国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战略定位存在很大差异。
4实证检验
本文用三个子变量来衡量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的战略绩效(y)。SPSS的信度一致性检验中的Alpha值为0.7882,标准Alpha值为0.7871,说明调查可信度很高。对三个子变量的相关性进行检验,如表2。
由于样本容量只有106个,按照三种组织模式分类后,两个类别容量不足3O,因此采用非参数的Mann—WhitneyU检验和Kolmogorov-Smirnov检验。
4.1对假设1的非参数检验
对假设1的检验结果如表3和表4所示。
两个检验的P值均大于0.05,表明跨国公司全球事业部制组织结构与职能制组织结构不能导致具有显著性差异的子公司战略绩效,假设1不成立。
4.2对假设2的非参数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