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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商务、连锁经营业态的发展,现代物流必将有着更大作为。仓库在现代物流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位置,仓库是物资集中储存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经济损失巨大,社会各方面影响大,后果严重。因此作好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储存物资的安全,减少火灾隐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13年12月28日,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环渚乡七幸路的圆通快递仓库发生火灾。过火仓库内的大部分快递被烧毁。2013年11月11日顺丰速运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的一个物料仓库突发一场烧了3个多小时的大火。2008年12月,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一个物流仓库着火,总建筑面积为8000余平方米,过火面积5000平方米左右,造成经济损失上亿。大型物流仓库的建筑面积较大,层高较高,里面堆放了大量易燃物品,发生火灾时,燃烧扩散快,容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对人员逃生造成困难;而可燃物的余烬飞洒,还容易过火周边建筑物,一个好的仓库电气设计,可以降低电气火灾发生的概率,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和人员损失。
1 仓库火灾主要原因
1.1 仓库人员管理不善,有乱搭、乱建、乱堆,甚至擅自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现象,消防设施不能完整好用等,部分仓库没有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轮岗巡查,部分管理员吃住在库区,极易造成火灾隐患。
1.2 仓库照明管理不善,主要有仓库照明灯具选用不当、未按规定要求安装,施工质量差导致灯脱落、使用高温照明、灯位设置不当、用后未切断电源,辐射热积聚而引发火灾。
1.3 仓库火种控制不严。主要有违章切割、无证动火、违反规定操作引发火源,违规动火、玩火、吸烟、装卸作业中引发的火种。
1.4 危险物品、化学品仓库没有分类分项存放,通风散热条件不良,防潮防火、降温措施不力,堆放不规范,缺乏专业知识致使库存物品发生化学反应引起自燃、燃烧或爆炸。
1.5 仓库防雷设施不符规范,防雷设施保养不善或防雷设计有盲区,一旦发生雷暴天气,空气、货物湿度大,极易引发雷击火灾。
仓库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就要严格按照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并根据仓库的使用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等,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和控制灾害的发展。下面将对丙类仓库在电气设计阶段,在消防安全及减少火灾隐患方面可以采取的措施及应当注意的问题,供同行们参考。
现以一个占地面积3367.53平米,建筑面积6837.56平米,高度16.90m的丙类物资(棕丝)仓库为例,简要介绍丙类仓库设计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仓库部分共两层,一层层高8m,二层层高5米,结构类型为两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耐火等级为二级.每层两个防火分区,共四个防火分区.堆放、贮存的可燃材料为固体状可燃物质(棕丝),在规范中对火灾危险性分类中对丙类的描述非常宽泛:(1)闪点大于等于60摄氏度的液体;(2)可燃固体。本次设计的库房存储棕丝,必然是应当属于丙类的,而且对于棕丝,如果发生火灾,则其过火速度一定非常快,扑救难度也相当大。
2 确定仓库的环境特征及负荷等级
原告诉称:原告没有在仓库用火,对平和县公安消防大队于1998年3月10日认定起火原因是原告用火不慎所致,原告不服,要求重新认定,但被告在没有对起火原因重新认定的情况下,于1998年9月26日做出火灾责任认定书,认定原告对该火灾应负主要责任,原告对该火灾责任认定不服。而漳州市消防支队迟迟不予答复,因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告辩称:此案不属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即使对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原告依法已丧失本案的诉权。而且即使原告在法定期间内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但在漳州市消防支队逾期不做出决定长达近一年的1999年7月24日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超过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时效期间。
事实:
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8年3月1日22时左右,平和县粮食局后巷旧粮食仓库张泽租用存放农药的仓库发生火灾,卢某挂了119火警电话后,平和县公安消防大队迅速赶到火场灭火。平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火灾现场位于小溪镇后巷,为高度7米的一座仓库。东侧为张泽的农药仓库,西侧为叶五的医药、兽药仓库,农药仓库与医药仓库设一道4.2米高的墙隔开,窗大多都封上铁网。起火部位在旧粮食仓库东侧第一间(即张泽租用)距北墙5米、东墙3.4米的中部偏东范围。另外,气象局提供的气象资料证明,排除了自然燃烧的可能性。平和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现场勘察、调查后,认定是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并于1998年3月27日将平公消监字(1998)02号火灾原因认定书送达张泽,张要求重新认定。1998年9月29日,平和县公安消防大队向张泽送达平公消监字(1998)01号火灾事故责任书,该责任书认定,张泽没有按照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执行,对该火灾负主要责任。张泽不服。被告于1998年11月11日将彰公消重字第01号维持火灾原因认定书的决定送达原告。原告于1999年7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判:
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作出的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会影响到相对方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被告提出责任认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不能受理,理由不充分。原告接到火灾事故责任认定后,在法定的期间内申请重新认定,但被告迟迟没有答复,同时未告知当事人的诉权和起诉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被告辩称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期限,缺乏法律依据,不予采纳。被告对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是依职权做出的,应予支持。维持原责任书。
解说:
第二条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港口中转库房、堆栈、货场(以下统称仓库)。
第四条本规定由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仓库应建立防火组织和防火责任制,确定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具有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二)组织制定仓库防火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组织消防安全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活动,制订灭火预案;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任免、变动,应及时向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七条易燃易爆货物仓库,应设专(兼)职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工作。
第八条仓库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组织要接受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储存货物的性质、分类、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条仓库新职工必须经过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岗前培训,经港口主管部门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严格仓库值班、巡查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检查,发现火情及隐患应及时处理和上报,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建筑管理
第十二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必须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为原则,同步规划、设计消防设施项目,并经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由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目前使用的不符合《建规》要求的仓库,应列入计划逐步整改。
第十三条建设用于储存丙(2项)、丁类货物的库房,当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消防给水和消防站的设置满足《建规》要求时,建筑面积不限。当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时,须设防火墙。如设防火墙确有困难,可设水幕或阻燃材料分隔,其下方不得堆货。
第十四条甲、乙类货物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它库房必须设办公室时,经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可以贴临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得直通库外。
第十五条仓库不得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如需搭建时,必须经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
第四章储存管理
第十六条按照储存货物的性质和火灾危险程度,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第十七条库存货物按其性质分类、分垛,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4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4米。
第十八条露天存放货物,应按其性质分类、分垛,并根据《建规》要求留出防火间距。采用易燃材料(如麻袋等)包装的货物堆垛,宜用阻燃苫布苫盖。
第十九条集装箱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长120米、宽25米。拆装箱场所应相对固定,如变更场所,应具备消防条件,并事先通知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第二十条甲、乙类桶装液体货物,不应露天存放。确需露天存放时,必须经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炎热季节(温度在30℃以上)应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第二十一条甲、乙类货物和化学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应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货物品名、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二条易自燃或遇水分解的货物,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三条仓库管理员负责货物入库前的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四条甲、乙类货物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货物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置,防止跑、冒、滴、漏。
第二十五条甲、乙类货物库房的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需改变,应报经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五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六条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流动机械,必须装有经主管部门认可的防止火星溅出的安全装置和灭火器材。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仓库内停放和检修。
第二十七条蒸气机车驶入仓库时,应关闭灰箱、送风器,严禁在库区清炉。
第二十八条禁止拖拉机驶入甲、乙、丙类货物仓库作业。
第二十九条装卸易燃液体货物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属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条装卸甲、乙类及丙类的棉、麻、化纤、鱼粉等货物,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派消防监督人员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第三十一条装卸爆炸货物,遇特殊情况,需在港区落地存放时,必须经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要有切实安全保障。
第六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二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
第三十三条库区电力线应地下敷设。已经架空敷设的,其垂直下方与储存货物水平间距不得小于1.5米。
第三十四条库房应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带防护装置的照明灯具,并应设置在主要通道上方。甲、乙、丙类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第三十五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难燃材料管保护。
第三十六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第三十七条仓库应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设置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七章明火管理
第三十八条仓库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九条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经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
第四十条库区以及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八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四十一条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十二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仓库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1米不得堆放货物和杂物。灭火器的药剂,要按规定检查更换。
第四十三条严禁在仓库的消防车道、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
第九章奖惩
第四十四条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港口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这些企业的厂房多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厂房结构不合理,火灾隐患大,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基础设施匮乏,由此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笔者通过基层消防工作的经验和对个私塑胶加工企业的调研,结合工作实践,研究和探讨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此类企业消防工作的对策。
2.个私塑胶加工企业的消防现状
经过深入的调查,个私塑胶加工企业的火灾隐患较为严重,消防工作的很多方面处于薄弱的状况,一旦发生火灾,经营者往往只能望火兴叹、束手无策。形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消防基础建设差,存在较多火灾隐患
由于个私塑胶加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严重,企业大多数处于农村,厂房建设没有进行整体的规划,造成建筑布局不合理,而且连片建设,造成一些先天性的火灾隐患,主要有:
2.1.1消防水源匮乏
一些农村原本河网纵横,池塘遍布,水源丰富,因企业扩大再生产需要,许多池塘、河流被填埋、圈占,致使天然水源极度匮乏。加上,农村地区市政消火栓管网普遍尚未建设,村民自行装设的少量消火栓因水量少、水压低,口径不匹配等原因,遇上大火便无法发挥其作用。消防水源的匮乏使消防队到场后灭火救援工作成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极大的影响到战斗进程。
2.1.2道路非常狭窄
很多农村未设置消防车道,村巷路口设置路障石墩,或道路边常停放一些集装箱货柜车,导致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极易造成交通堵塞,甚至消防车无法到达火灾现场,给及时地进行火灾扑救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2.1.3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
众多的生产企业采用钢结构建造厂房、仓库而未涂防火涂料保护,更有甚者使用木结构房屋作为生产厂房或仓库,建筑物耐火等级低,极易导致火灾迅速蔓延甚至造成人员的伤亡。由于无序的建设,厂房之间往往“亲密无间”,一些仅存的狭小空地也常常作为塑胶边角料的堆场,为火灾的蔓延扩大创造了条件。
2.2厂库设计不规范,自防自救能力差
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多数生产厂房、仓库没有经过消防部门的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由于未经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导致企业存在较多的火灾隐患。主要有:
2.2.1厂库合一,仓库火灾隐患众多
原料、成品仓库是塑胶加工企业的重要部位,但业主往往只重视防盗措施,却忽视防火安全,存在较多的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仓库与车间混杂,未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二是仓库内货物堆放不规则,垛距、灯距等不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三是仓库内使用敞开式货梯,破坏仓库的防火分区。
2.2.2固定消防设施缺失
建筑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很大一部分生产厂房是租借他人厂房进行生产的,这些厂房本身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未设置必需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以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一些企业配置的灭火器材,存在型号不对、数量不足等问题,发生火灾后很难有效扑救,致使小火酿成大火。
2.2.3人员密集,疏散宽度不足。
塑胶加工企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求厂房必须有一定的疏散宽度,但实际情况却是厂房疏散宽度达不到规范的要求,加之材料及半成品常常堆积在疏散走道上,占用疏散宽度,原本不宽的疏散走道更显得拥挤,发生火灾后,往往造成疏散困难。
2.3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员工消防意识薄弱
一些塑胶加工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部分企业尽管制订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内容简单,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得力,形同虚设。主要体现在:
2.3.1塑胶边角料堆场管理混乱
由于塑胶加工行业在一个生产周期内会产生大量的塑胶边角料,运不走的边料大多在自家的庭院前后随意堆放,存在着无消防水源、值班巡逻人员不足,用火用电混乱、防火间距不足,甚至还有随意焚烧边料的现象,变成火灾高发的一个温床。
2.3.2用火用电管理混乱
塑胶加工行业是一个高耗能行业,用电量大,电气线路老化、随意搭接的情况较为普遍,因电线短路、超负荷、漏电、接触不良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2.3.3员工消防意识薄弱
塑胶加工企业工人经简单培训后即可上岗操作,因此,这些企业的员工流动性较大,消防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许多员工不会或者不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不知道如何拨打火警电话,他们对塑胶边料、贴合剂等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较为麻痹,缺乏必要的消防常识和逃生知识,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2.3.4超负荷运作易导致事故
塑胶加工企业一般是按订单进行生产,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订单任务,业主经常要求员工加班加点,机械设备长时间超负荷运转,工人精力跟不上,“人困马乏”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3.改进个私塑胶加工企业消防工作的防范措施
根据目前状况,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性的解决是不现实的,要从实际出发,走多样化监管的道路,逐步改善其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走上规范合理的发展道路。
3.1要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个私塑胶加工企业,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光依靠消防监督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以镇(乡)、村机构为主体,由消防监督部门牵头,联合工商、供电、劳动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落实镇(乡)、村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起一套家家有人管、时时有人抓的管理网络体系,防火管理人员可由村干部、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乡(镇)、村干部组成。对新办企业从源头上加以控制,加强审批管理,使其生产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已经开办的企业则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存在的火灾隐患从简单的改起,从容易的做起,对整改较为困难的应列入计划,逐步整改。
3.2公安消防机构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大监督力度,当好政府的参谋。
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个私塑胶加工企业的实际,作出农村消防安全布局,对消防设施的建设、消防宣传教育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采取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的方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对一些重点隐患如:“三合一”、“多合一”的情况,要严格监督检查,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并力求经济性和安全性的统一,调动经营者整改火灾隐患的积极性。
3.3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作用,建立全方位监管体系。
利用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企业比较熟悉,便于及时掌握情况的优势,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结合社区警务改革和“三基”工程建设活动,尽快培训一批能较好掌握消防业务技能的民警。消防监督机构同民警一起到企业进行消防检查,边检查边指导,使民警尽快适应消防监督工作,掌握具体工作要领,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公安局则要把派出所消防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或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派出所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民警的考核细则同民警的各项待遇挂起钩来。通过各方面努力,切实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
3.4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提高抵御火灾的能力。
个私塑胶加工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如民办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联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这些队伍应配备有必要的抽水泵、灭火器、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消火栓扳手等取水和灭火设备,并对人员、资金、装备配置、队员工资待遇、职责、管理方式、发展规划、执勤灭火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而这关键在于资金,基本可通过“政府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拿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等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盘活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个私塑胶加工企业防御火灾体系。
3.5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建立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按要求建章立制,督促制度落实到位。应着重从宣贯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入手,帮助业主真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一套“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企业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着力提高企业的自防自救能力。
(1)落实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确定从厂部、车间、仓库到班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包括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及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各种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将原料、成品仓库、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以及人员密集车间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2)认真开展防火检查。企业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疏散设施情况,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情况,并确定人员加强对车间、仓库的夜间防火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保证企业,尤其是夜间加班赶订单时的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9)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
四、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五、高空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办理相关票证,现场必须按照要求做好防护
六、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七、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对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九、不得影响正常生产,不得造成电缆损伤。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管理责任制
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电气火灾。
4、焊工防火责任制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体、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5、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械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泉并闭门窗。
6、油漆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烟叶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倒剩余漆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的通风。
7、仓库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
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二)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和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亦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
① 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下班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② 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的安全使用方法。
③ 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④ 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9)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10)防火检查类别:
① 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② 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③ 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度进行操作。
④ 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1)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进行扑救。
(12)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13)若火热发展得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三)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 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 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③ 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④ 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 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 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
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 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四)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入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六)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总则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于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
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防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焊间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木工间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水平。
(2)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
(3)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4)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火炉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清。
(6)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靠牌,做好记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油漆间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力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5、材料仓库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大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6、机修间
(1)机修间的安全訑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全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7、职工宿舍
(1)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2)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3)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4)职工宿舍每50m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近旮补换药物。
(5)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祝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8、食堂
(1)食堂环境,炊事员应负责天天打扫,物品堆放整齐,堆放的柴火不宜于过多,以烧一天的柴火为宜,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草,
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2)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掉,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队部防火领导小组和生活卫生小组每月作一交次防火卫生大检查。
(4)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安全灭火器,并对全体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七)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制度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的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范。
2、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或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存放。
建设工程内部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领用方面:仓库保管员必须进行登记工作,作业完入库时进行检查,以确保以次领用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八)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为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避免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
(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
3、职责
(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负责《安全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
(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安全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
(3)安全部: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作业的安全状况及督促现场改善。
4、动火作业的分类
(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2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
(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
(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
(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他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
5、安全操作规程
(1)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① 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② 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安全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他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油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他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
③ 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地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④ 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在潜在的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油光荣称号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遇有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
⑤ 凡盛装过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气体、其他可燃介质、有毒介质等化学品及带压、高温的容器、设备、管道,严禁盲目动火,凡是可动可不劝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支安全地方动粗火,特殊情况下必须动火时,要保证容器、设备、管道处于常温、常压状态,通过切断、加装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证动火设备或管道与生产系统的物料彻底隔离;动火前必须检查分析容器、设备、管道中的化学品性质及周围环境,利用空气、惰性气体(氮气、氩气)、水蒸气、水等经过充分的吹扫、清洗、置换后,经反复确认无危险隐患后,方可动火;该动火作业属于A级动火,担当部门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并派人监火,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
⑥ 使用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丙烷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点须保持不少于10m的安全距离,气瓶严禁在阳光下爆晒,氧气瓶口及减压阀、阀门处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运输、储存、使用气瓶时,严禁碰撞、敲击、剧烈滚动,且气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气瓶倾倒。
⑦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气瓶(减压阀、胶管、割炬等)、砂轮、修整工具、电缆线、切割机等器具,确保其在完好状态下,电线无破损、漏电、卡压、乱等不安全因素。电焊机的地线应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乱接,以防接触不良、发热、打火引发火灾或漏电致人伤亡。
⑧ 动火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必须对周围现场进行安全确认,整理整顿现场,在确认无任何火源隐患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
(2)A级和B级动火作业特殊要求
① 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必须按规定负责组织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严格落实三不动火原则,即没经批准的《安全作业许可书》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现场无人监护不动火;担当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动火监护人,动火监护人要严格履行看火职责,及时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② B级动火作业由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安全环保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派人协助确认;A级动火作业须安全环保课进行作业前安全确认,担当部门或操作人员协助确认经安全环保部确认许可,落实《安全作业许可书》要求及有关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员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③ A级和B级动火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清理现场,动火区域周围10m严禁旋转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气瓶、其他化学品等易燃品及包装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确监火人,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时应在动火区域洒水浸湿。动火作业时,火种可能进入涂装室、油库及其他高危区域时,应将该区域洒水浸湿。
④ A级动火作业时,担当部门应组织操作人员(外协承包主)进行危害辨识,制定安全动火方案,落实防火安全措施;A级动火作业现场的通风设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装场所、油库、气站等;在易燃易爆场所挥发性气体气味较浓时,严禁动火,应打开门窗,保持良好的通风置换,在无明显气味时方可动火。
(3)安全作业许可书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0.005
1 引言
近年来,随着化工企业的不断扩大发展,化学危险品仓库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由于该类仓库是易燃易爆等物质存储的重要场地,理化性质各异,一旦因外界或内在原因激发,可能引起施放毒物、爆炸、燃烧等事故, 甚至会造成恶性灾害事故,如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损失惨重,社会影响力巨大。 本文对某化工厂乙类仓库的消防设计对照规范进行了评析。内容包括该建筑的总平面布局、仓库的防火设计、防爆设计等。通过消防设计评析,探讨该类场所的消防设计薄弱环节,并提出合理意见。
2 仓库概况
本文研究的某化工厂乙类仓库是单层建筑,建筑高度7.5m,建筑面积2314m?,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属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轻钢屋面。此仓库用于存放乙类,2、5、6项物品。分为四个防火分区。
3 乙类仓库危险因素分析
3.1 储存物质的危险性分析
(1)易燃气体。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会生成预混云团,当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时,遇到明火将会发生爆炸,破坏力巨大。
(2)氧化性气体。如氧气、氟气,有火源的情况下,可燃物会加速燃烧,甚至有些含碳的难燃或不燃固体也会迅速燃烧。
(3)常温下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如硫化铁、褐煤等。此类物品在储存时,要密闭、不接触空气,或者采取通风散热措施,以防积热。
3.2 储存过程的危险性分析
(1)着火源控制不严。危险化学品仓库在维修、搬运、输转等过程中,应严格管制明火,并设法避免因碰撞、坠落等引发的火花。对仓库区动火维修等操作,要进行事前的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
(2)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如二硫化钠、高碘酸等遇热、还原剂、酸、碱等能分解爆炸。
(3)产品变质。危险化学品作为一种产品,是有保质期的。某些危险化学品因长时间存储未用,逐渐变质,从而发生灾害事故。
(4)仓库养护管理不善。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建筑维修保养不力,巡防不到位,是造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5)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在移动、运输过程中,会出现外包装或容器破损,也有本身属于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这些都为灾害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6)违反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没有按规定分类分区存储,混堆混放的现象时常出现;将库房当成加工间,违规拆包打包;货物垒放过高,出现倒塌坠落,从而造成事故。
4 该化工厂乙类仓库消防设计评析
4.1 仓库耐火等级、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该化工厂乙类仓库储存乙类2、5、6项物品,耐火等级为二级,为单层仓库,总建筑面积2314m?,符合规范2800m?的要求。仓库分为四个防火分区,一、三防火分区面积为642m?,二、四防火分区面积为515m?均符合规范规定的单个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700m?。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2]3.3.2中要求的:仓库中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该仓库采用防爆隔墙,耐火极限大于等于4小时,符合规范要求。
4.2 仓库的防火设计
4.2.1 防火间距
该乙类仓库与北侧氨基树脂车间的间距为29.35m,符合规范要求的12m。与南侧装卸区间距为33.5m,与西侧甲类仓库(四)的间距为27.4m,与东侧甲类罐区的间距为37m,均符合规范要求。
4.2.2 消防车道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6,占地面积大于3000m?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该仓库为乙类仓库,占地面积2314m?>1500m?,故应设置环形车道。该仓库周围已设置环形车道,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9,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该仓库南北两侧宽度为10.0m,西侧宽度为6.0m,东侧宽度为8.0m,均符合规范要求的4.0m。
4.3 乙类仓库的防爆设计
该乙类库房为单层建筑,层高7.5m,长度54m,宽度42m。故仓库最大长度为54m,仓库横截面积为315m?,横截面周长为(42+7.5)×2=99m,则该仓库的长径比为:,故将库房分为两个长分别为24m和30m的计算段,其长径比
每段仓库体积:
,,查上表泄压比为0.110 m?/m?,则每段泄压面积为
根据该库房布局可知,每个开间外窗宽度和高度。防爆分区一有10个窗口,防爆分区二有12个窗口,每个窗口开窗面积为:11.7+7=19.7m?,故防爆分区一的泄压窗面积为197m?,防爆分区二的泄压面积为236.4m?。此外,防爆分区一的轻钢屋面面积为1008m?,防爆分区二的轻钢屋面面积为1260m?。均符合泄压面积要求。
5 结论
本文针对某化工厂乙类仓库的实际情况,对其储存物品的危险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并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对该乙类仓库的总平面布局、防火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以及防爆设施等进行了全面评析,发现消防设计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施工安全技术管理,配备各类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切实加强工人教育培训工作,不使用未
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二、切实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防治煤与瓦斯冲突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规范和各项安全制度。
三、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严格实施。合理安排一、二、三期施工顺序,严格按照阶段工程要求安全施工,不随意压减工期,不盲目赶超进度,杜绝多头多面建设和超强度、超能力组织施工的行为。
四、建立健全 “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提升运输、顶板管理、供电、设备检修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防范应急处置措施,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时排查治理,隐患不排除或安全条件不具备的不施工。
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精细化管理,规范工人操作细节,严格贯彻执行规定、安全标准和安全措施,做好现场安全检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施工。
六、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杜绝工程转包、违规分包和挂靠资质现象的发生,绝不弄虚作假。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带班制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八、严格施工设备和材料管理,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及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教育、队伍建设和演练,熟知应急知识及避灾路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工迅速撤出人员。
十一、不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施工建设活动。
承诺单位:**公司项目部
工程建设施工人员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人员行为,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作业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施工HSE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各项施工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集团、销售公司安全生产禁令,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抵制“三违”现象,纠正违章作业。
二、主动接受施工维修作业方面的安全相关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有效识别和分析作业中潜在风险和危害,学习并熟练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状况时的妥善有效应对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以及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三、按规定着装,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施工,着防静电服,使用防爆工具。
四、不携带火种、手机进入施工区,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不在岗饮酒,酒后不上岗。
五、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无操作证不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六、按规定办理施工作业许可证,无作业许可证不进行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破土和高处作业。
七、未经允许不进入非施工区域或跨越警戒线。
八、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九、如遇恶劣天气不进行施工。
十、施工完毕后,清理好现场,不留下安全隐患。 本人进入加油站施工现场前,接受了 加油站开展的施工作业前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初期火灾的扑救,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及应对措施已了解并熟练掌握。本人将严格遵守施工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并认真履行以上承诺。
承诺人: x x x
分包单位承包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的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预防、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
一、要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检查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对所有施工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
三、施工现场实行总包单位责任制,各分包单位要接受总包责任制单位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双方要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并严格执行责任书的内容。
四、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资料,楼内施工不准设仓库。
五、不在建筑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可燃天然气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仓库分类存放。
六、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建筑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要及时消除。
七、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对重点工种电气焊、防火作业等人员施工作业用火是应当经总承包单位消防责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签订责任书。在领取用火证后,应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八、对使用聚苯乙烯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在签订责任书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管理,严禁发生冒烟事故。
九、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要加强宿舍管理,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饭煲、热得快、电褥子等电热器具。建设工程内严禁设置宿舍。
十一、要保证施工现场内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再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分包单位要教育本单位人员,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对现场发现的火险隐患及违章行为要接受总承包方的处罚。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如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计30分)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物体燃烧产生烟气的主要成分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氰化氢、二氧化氮、醛以及大量固体颗粒物。
3、火灾从燃烧强度可分为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
4、常见的火灾类型有:可燃固体发生的火灾、可燃、易燃液体燃烧发生的火灾、可燃气体发生的火灾、金属火灾。
5、灭火器由压力表、筒身、保险栓、压把、软管、喷嘴等部分组成。
6、办公室职工下班走出办公室前要做到“三断”断水、断气、断电。
7、物品的疏散原则是先易燃易爆物品,后其它物品。
8、常用的消防器材有: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CO2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消火栓、灭火器箱。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30分)
1、高层建筑、公共娱乐场所、百货商场等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应采用的装修材料是:( B )
A.可燃材料 B.难燃材料和不燃材料
C.易燃材料 D.钢筋混凝土
2、下列( A )物质是点火源?
A.电火花 B.纸 C.空气
3、大型油罐应设置( A )自动灭火系统。
A.泡沫灭火系统 B.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C.囱代烷灭火系统 D.喷淋灭火系统
4、以下对报警电话描述不正确的是( C )。
A.119报警电话是免费的 B.发生火灾时任何人都可以无偿拨打119
C.为了演练,平时可以拨打119
5、下列( A )灭火剂是扑救精密仪器火灾的最佳选择。
A.二氧化碳灭火剂 B.干粉灭火剂 C.泡沫灭火剂
6、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 ( A )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费用。
A.不得 B.可以 C.按照一定标准
7 、在公共娱乐场所,手提式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是( A )。
A.20米 B.25米 C.30米 D.35米
8、用灭火器灭火时,灭火器的喷射口应该对准火焰的( C )。
A.上部 B.中部 C.根部
9、解决火险隐患要坚持"三定",请问"三定"是指( A )。
A.定专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 B.定时间、定地点、定专人
C.定人、定岗、定编制
10、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企业应当至少( A )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A.每月 B.每星期 C.每季度
11、身上着火后,下列哪种灭火方法是错误的( C )。
A.就地打滚 B.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C.迎风快跑
12、发现燃气泄漏,要速关阀门,打开门窗,不能( C )。
A.触动电器开关或拨打电话 B.使用明火 C.A和B都正确
13、依据《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下列( A )单位负责高层居民住宅楼的日常防火工作。
A.居民委员会 B.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14、单位在营业期间,下列( A )做法是错误的。
A.遮挡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B.在安全出口处设置疏散标志
C.当营业场所人数过多时,限制进入人数
15、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区以及周围( B )米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A.25 B.50 C.75
二、简答题(40分)
1、消防安全的意义?(5分)
答:关系到社会稳定、企业兴衰、文物安全、生命财产、经济建设。
2、发生火灾逃生心里误区有哪几方面?(5分)
答:从众心理、向光心理、模仿心理、习惯心理、趋利避害心理。
3、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有哪些?(15分)
答:绳索自救法、匍匐前进法、毛巾捂鼻法、棉被护身法、毛毯隔火法、被单拧结法、跳楼求生法、管线下滑法、竹竿插地法、攀爬避火法、楼梯转移法、卫生间避难法、火场求救法、逆风疏散法、搭“桥”渡火法、
4、简述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操作程序及灭火技能(15分)
答:1、占领上(侧上)
2、保持适当距离(2~3米)
3、拔掉保险销、压下压把
4、忌颠倒使用
5、对准火焰根部(泡沫除外)
1 博物馆的火灾危险性
1.1 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差
博物馆有一部分是按现代防火要求建筑的,如西安的秦兵马俑博物馆、北京的科学技术馆等,这种新建的现代建筑多为耐火等级较高的一、二级建筑,防火分隔和消防设施比较合理,空间组织也能保证陈列的系统性、顺序性、灵活性和参观的可选择性,疏散通道畅通。但有些博物馆是利用古建筑局部或全部设立的,还有一部分是五、六十年代建造的。这些博物馆由于受当时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以及对火灾规律认识不足的局限,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差。普遍采用木柱、木梁、木屋架,无处不用木材;而且由于时间长久,木材含水率低,质地疏松,极易失火,再加上古建筑均系大木柱支撑巨大的屋顶,形成“炉膛”这种特别良好的燃烧条件,闷顶内又极易发生轰燃,所以一旦失火,燃烧极为猛烈。古建筑常采用四合院和廊院这两种庭院布局,缺少防火墙,没有防火间距。有的古建筑各单体之间虽有一定的间隔,但是几百年、上千年的高大的苍松翠柏完全可能成为火势蔓延的“桥梁”。因此,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这类建筑普遍存在这一问题。最典型的是北京故宫博物馆,由于建筑本身就是文物,而古建筑又存在火灾荷载大、燃烧条件好,失火后消防施救困难重重,因此,此类博物馆是消防管理的重点。
还有一类博物馆是利用一般民用建筑建立的,一般规模较小,大多是利用著名人物的故居等建立,如梅兰芳纪念馆;也有一部分是民间私立的,其收藏、陈列的防火条件较差,周围情况也比较复杂,消防管理有一定困难。
1.2 馆内藏、展品本身具有火灾危险性
博物馆的大部分藏品、展品本身也存在火灾危险性。如丝、麻、棉、毛纤维织品;古旧图书、文献资料、手稿、字画;以及竹、木、牙雕、漆雕等均为可燃物。金、银、铜、铁、玉器等,虽属不燃物或难燃材料,但珍藏和陈列时使用的箱、框、架、盒等以及作为包装衬垫材料的木丝、纸条、棉花等都是可燃物。因而这些文物、展品同样存在火灾危险性。除馆内藏品外,用于陈列馆藏品的陈列架、框、板等往往是木材、纤维等做成,也具有可燃性。
1.3 着火源多
博物馆为保证良好的陈列、参观条件,安装有大量电气照明灯具,有的还设有音响设备、闭路电视及电动图表、模型沙盘;有的技术和设备用房内还采用计算机、复印机、缩微翻拍设备,大量的用电设备在使用和维修中发生故障可能引起火灾。
另外,在施工、维修文物的工作中,需要使用电、气焊作业,使用明火、电热器和纸张、塑料,以及丙酮、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品,稍有不慎,即会引发火灾。
博物馆的特点是人员集中,流动性强,吸烟的人多,容易留下火种,若清扫不彻底,也会遗留下火灾隐患。
2 博物馆的防火措施
2.1 加强消防组织
博物馆应按照《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定》、构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及“四个能力”等规定建立由馆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的防火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干部,组织群众性的义务消防队,明确消防保卫重点、要害部位,制定防火制度和灭火方案,配备灭火器具和报警设施,进行防火检查,加强对火源、电源的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重点要害部位通常指文物、展品的存放部位(如库房、展厅、修复室)和易失火部位(如化验室、配电室),对这些部位均应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要结合灭火方案,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馆人员参加的灭火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2 根据博物馆建设布局和不同功能,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博物馆一般均由藏品库区、陈列区、技术及办公用房和观众服务设施等部分组成。不同规模的建筑内部各种用房的比例也不尽相同,以部分博物馆为例,藏品库房和陈列室作为主要空间,其面积之和与总面积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大型馆为50%~60%,中型馆为60%~70%,小型馆为70%一80%。
2.2.1 藏品库房
藏品库房是文物、展览品、美术作品集中的场所,为确保安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建筑的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不应少于50年。库房的顶棚、墙面只能采用不燃性材料装修,地面应采用不低于难燃性的装修材料。
(2)防火隔离符合要求。藏品库区的防火分区面积,单层建筑不得大于1500平方米,多层建设不得大于1000平方米,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500平方米,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电梯等封闭式竖井的围护结构应采用非燃烧体及丙级防火门。
(3)设置现代化的报警系统。大、中型馆的库房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珍品库房及大、中型馆内收藏纸质书画、纺织品等遇水即损藏品的库房应设置卤代烷、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装置。大型馆内的普通藏品库房宜设置预作用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古建筑内不宜设文物库,如设置应采取严密的防火分隔措施,同其它可燃构件隔断。
(5)对电气线路和照明设备的敷设、使用、维修加强管理。库房内电气线路和照明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吊顶内或在古建筑内敷设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线,穿金属管保护。接线盒、过线盒要封闭严密,有防火隔热措施。
②照明灯线路要分段分路控制,每段线路的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额定值,以防超负荷过热引起火灾;库房内严禁使用临时线路。
③不准使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灯具。灯具周围不得有可燃材料,要有防火隔热处理。灯尾线要套耐高温材料的套管进行保护。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灯具,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④人员离开库房前必须切断电源。
(6)文物库、展览库、美术品库除应执行《仓库防火管理规则》还应做到:
①库房门窗应保持严密,框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②库房内严禁进行文物修补作业和包装操作。
③安装有去湿机的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及时检修,保证安全运转。
④定期清扫、巡视藏品库,及时发现着火源,消灭火灾隐患。
(7)藏品库区的电梯和安全疏散楼梯应设在每层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疏散楼梯宜采用封闭楼梯间。
2.2.2 陈列、展览厅
(1)陈列、展览厅的耐火等级也不应低于二级,陈列区的防火分区面积不得大于2500平方米,同一防火分区内的隔间面积不得大于1000平方米,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电梯等封闭竖井的围护结构应用非燃烧材料及丙级防火门。
(2)供陈列用的台、柜、箱和墙架等应采用非燃烧体制作。如必须选用夹板等可燃材料时,应进行阻燃处理。忌水的文物和展品应放在既能防火又能防水的箱柜内,防止灭火时造成水渍损失。
(3)陈列、展览厅内展台、展柜、展板等以及其他展物的布置,应根据总面积,或采用环形布局,或采用单面布局,总的陈列、展览面积不宜超过陈列厅室总面积的1/3,需留出宽度不小于3米的通道。每一陈列主题的展线长度不宜大于300米,保证火灾时人员和物资的疏散。陈列厅的外门应里外均能开启,不得设置门槛。
(4)装修材料尽可能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的材料
国家级、省级的博物馆进行室内装修时,顶棚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墙面、地面、隔断、窗帘应采用难燃性材料,固定家具和其他装饰部位可采用可燃性材料。省级以下的建筑项棚、墙面应采用难燃材料,其他部位可以采用可燃性材料。陈列、展览厅应设有消防电源供电的火灾事故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限制参观人数,便于安全疏散
要限制参观人数,防止因人员过多阻碍火灾时的疏散。
(6)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藏品库房”的要求。
(7)完善火灾预警系统。大、中型馆的陈列、展览厅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备灭火器具。大型馆内的陈列室宜设置预作用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2.3 技术及办公用房
博物馆的技术及办公用房通常由鉴定编目室、摄影室、熏蒸室、实验室、修复室、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研究阅览室、行政管理办公及其库房等部分组成。这些部位有使用电源、明火的,有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的,因此火灾危险性较大,应做为消防管理的重点。
(1)熏蒸室、理化试验室
由于藏品易被虫卵霉菌感染,因此必须经常熏蒸杀虫灭菌,而许多杀虫药剂都是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如敌百虫、甲基对硫磷等,火灾危险性较大,所以这些部位与其他部门应有防火墙防火门进行分隔。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
(2)修复、复制、标本制作室
文物修复、复制和标本制作过程中常使用明火、电热器,而且木材、纸张、漆类、塑料以及有机溶剂等可燃物和易燃物较多。因此,应严格控制可燃、易燃、易爆物的量,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单独设出入口,与藏品库区和陈列、展览区有良好的防火分隔。
(3)报告厅
大、中型馆宜设置报告厅,作为人员密集场所,报告厅的门应对内对外开放,安全出口不应小于两个,其厅内疏散走道宽度、疏散门宽度,以及座位的布置均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3 电源、火源管理
博物馆应有禁烟标志,禁止工作及参观人员吸烟、使用明火取暖,尽量减少火灾隐患。
在建筑施工、维修或文物修复或展柜、架维修需使用电、气焊作业时,应在无外来人员参观时进行,并办理动火证,清理现场可燃物,指定专人监护。现场备好消防器材,以确保安全。
综上所述,博物馆的防火安全工作应慎之又慎,丝毫放松不得,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谨记“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消防工作方针,更要记住“安全来自于长期警惕、事故来源于瞬间麻痹”,警钟长鸣,确保博物馆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痛定思痛,上海“11・15”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灾难自救教育和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再次敲响了安全的警钟。因此,当前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已迫在眉睫。在建工程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而在建工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整个工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地位。在建工程施工期间,因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知,或无视消防法律法规的存在,引发的火灾案例很多,其引起的深刻教训令人深思。
一、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
1、建筑工地人员混杂,流动性强,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大多数建筑工地的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大小不一,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缺乏消防知识,安全意识差,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现象严重,这都是导致火灾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
2、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由于施工现场局限性强,人员多,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一"字型排列,这些建筑大都为临时性,都是三、四级耐火等级简易结构的建筑物。还有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只用三合板等材料简易隔开,并且职工宿舍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3、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4、易燃、可燃材料多。一些建筑企业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又存放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
5、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虽然大部分施工工地没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更谈不上消防安全管理了,施工负责人只重视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忽视消防安全管理,突出表现在:一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也用的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二是普遍存在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施工期间,经常使用电焊、气焊和用明火熬沥青,进行电焊、气焊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操作时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甚至在火灾危险场地没有事先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一些改扩建以及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没有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甚至边营业边施工,不计后果。三是施工单位忽略烟头点火源管理。施工现场办公室、民工宿舍、建筑材料堆场等部位可燃、易燃材料较多,雇佣的临时民工、外来人员吸烟随意性强,一旦将烟头丢弃在这些火灾危险部位,时间一长,极易造成火灾。四是忽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施工单位经常使用氧气、乙炔,而且民工食堂大部分临时采用液化石油气作燃料,一旦使用管理方法不当,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二、预防施工现场火灾的措施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消防部门要规范执法、依法监督、严把审核关,避免留下先天性火灾隐患。
公安消防部门在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的单位要限期补办有关手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进行有效的科学监督管理,最终达到消除火灾隐患目的。
2、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每一个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会报火警,能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必须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把消防培训当成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督促检查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3、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二是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三是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大型建筑工地应设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讯、报警装置。
4、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气点火源、明火等火种。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相关链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规定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消防监督制度和公共安全。消防工作是全民同火灾作斗争的事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的安定,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我国对消防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管制,专门制定了《消防法》、《消防监督程序规定》等消防法规,其中规定,我国消防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实施监督,县以上公安机关设置消防监督机构,消防监督机构发现有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及时向被检查的单位或居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被通知单位的防火负责或公民,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告诉消防监督机构。每个单位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认真搞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而有些单位和公民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因而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严重破坏消防监督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巨大损失。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且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而造成严重后果,是这种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
1.所谓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是指违反了我国《消防条例》、《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
2.经消防监督管理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如行为人只是违反了消防管理法规,但没有接到过消防监督机构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则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也不构成本罪。消防监督机构,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专门负责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机构。
3.违反消防管理法规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引起的。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严重后果,通常是指造成了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一般掌握在五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既包括自然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也包括单位。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所说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火灾事故发生,但就其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而言,则却是明知故犯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消防管理法规,但却未想到会因此立即产生严重后果,或者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二、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消防事故的界限
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而一般消防事故,虽然发生了事故,造成了一定危害后果,但未达到严重程度,故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失火罪的界限
本罪是行为人在存在火险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消防监督机构关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如果单位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法条竞合,按照本法第397条第1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规定,应以特别法条即本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对犯罪行为人应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论处,而不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1、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本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的统一协调、管理。
2、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消防安全要求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
3、负责将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施工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管理、同落实、同总结、同评比”,确保施工消防安全。
4、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公司施工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签定情况。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消防安全教育及制定与实施防火措施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3)、纠正施工单位的违章作业行为,必要时责令其停止作业.
(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未进行整改的,必要时责令其整顿。
5、要定期组织例会,协调解决施工项目中出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和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6、组织建立相关单位参加的火灾事故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协调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施工和消防安全协议。
2、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施工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协调与管理。
3、设置合格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须报送甲方备案,与甲方建立日常联系和协作。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外出不能正常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时,须另外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会议、保卫会议和各项消防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消防安全要求。
5、开工前应成立义务消防组织,根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任务、作业条件、周边环境、季节及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及防火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6、在施工前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并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存档备查),提高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施工现场灭火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开展灭火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扑救,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向公司及相关部门通报。
8、火灾扑救结束后,应封闭事故现场,配合火灾事故调查,经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司主管部门允许后方可恢复工作。
三、施工项目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作现场设置严禁烟火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
2、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交叉同时进行时,双方应提前签定施工消防安全协议,并落实各自的防火措施。
3、施工单位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所用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安装电气设备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源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电闸箱内、照明灯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公司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5、施工单位现场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手续,审批合格后方可动火。
6、施工单位动火时须逐级办理动火手续
7、批准动火手续前,审批人应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消防措施有效,无火灾隐患后,方可批准动火手续。动火证应明确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火人、看火人及其他注意事项,动火证应一事一办。
8、要害部位、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严禁动火,确需动火时须报请项目责任单位审批,落实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结束后,认真检查,确认未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9、煤气、氧气等区域施工工作动用电、气焊前,须项目责任单位专业人员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在施工单位落实相应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动火。
10、动火人须持证上岗(动火证、操作证)。
11、施工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焚烧垃圾。
12、施工单位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施工工作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不应小于3.5米,应成环形并保持道路畅通。
1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时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14、施工工作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严禁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15、施工单位不得在施工工作现场内设置宿舍。在施工工作现场以外设置生活区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建筑材料搭设,严禁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16、生活区食堂、锅炉房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操作间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有无泄露,停火时要将总阀门关闭.
17、施工工作现场、生活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18、施工工作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应当制定放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使用后废气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19、施工工作现场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20、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21、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工作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