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3 0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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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黄州学习了三天,虽说天气炎热,感觉有点累,但是很值得,比任何一次的学习收获都要多,真的是受益匪浅。不但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还有优秀的同仁们展业经验的精彩分享,最重要的是谈教授的讲课深深的打动了我,吸引了我。
很多人都说做保险是靠关系,很难,不好做,要求人,没面子,其实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观念,任何行业只要做的成功就有面子,保险是一种具有责任与爱心的事业。它富有挑战性,能使人充满激情,重塑自信自强的个性,在协助他人做出决定,帮助他人在实现生命和健康保障的同时实现财富保障的递增,同时也给自己带来收入,帮助了他人,快乐了自己,使自己有了成就感,实现人生辉煌,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何乐而不为呢?
还有自己的内在形象也很重要,要想做好保险,除了学好专业知识,还要先学做人,先献爱心,先交朋友,先做服务,后做保险。所以我们寿险营销员一定要记住的圣经:交天下朋友,结天下善缘;知天下人心,保天下太平; 造天下大福,积天下大善;播天下仁爱,济天下苍生。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巨大的人才缺口已成为制约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重大羁绊。为适应保险行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几乎所有的财经类院校及部分综合性大学都开展了保险学相关专业的教育和培养工作,有的院校在传统的金融学专业下设保险学方向,也有部分高校设置了独立的保险学专业,个别实力较强的院校甚至构建了从本科、硕士到博士的完整的培养层次。然而,对于绝大多数普通高校尤其是地方性高校而言,保险学科的教学培养工作还非常落后,理论与实践脱节问题最为突出,这一方面导致许多保险专业毕业生难以在保险行业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也导致众多保险机构急需的专业人才极为匮乏。
本文基于普通高校尤其是地方性高校在保险学科教学培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分析,提出我国普通高校保险学科教学培养工作的创新路径,以期对我国保险学科的教学培养工作有所裨益。
二、当前普通高校保险学科教学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高校而言,由于受主观和客观上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保险学科的教学培养工作中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学生的学习动力不足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社会各界普遍缺乏保险常识,保险学也因此而成为“冷门”专业。另一方面,也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法制不完善及部分保险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不高等多方面的原因,保险业的整体形象欠佳,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存在偏见,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将保险视为“骗子”而难本文由收集整理以接受。此外,尤其对寿险而言,由于寿险公司通常需要庞大的营销队伍,所以普通民众接触最多的就是保险推销员,于是很容易将保险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定位在保险推销上。对保险学科的认知偏差导致部分学生缺乏专业兴趣,这给教学培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高水平师资匮乏
保险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对任课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一般说来,一个优秀的保险专业课教师应具备探索和创新、职业道德、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及必要的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基本素养。[1]然而,目前高校在师资招聘中普遍重视高学历而忽视了基本的素养要求,况且目前从事保险教学研究的大多专业教师都并不具有保险专业的教育背景,尽管他们拥有较高的学历,但是对保险学科的发展规律还缺乏必要的系统的研究和探索。更为重要的是,保险属于典型的应用学科,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但绝大多数保险专业教师都没有行业经验,这也导致当前难以有效开展实践类课程的教学。
(三)教学方法落后
保险学是一门多触角的边缘性学科,既带有极强的理论性,又体现出极强的实务操作性。因此,保险专业教学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要求学生必须密切结合实际,提高实务操作能力,[2]这就对传统的教学方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当前普通高校虽然也尝试了一些新的教学方法,但普遍的还是延续了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以教师为本位,强调教师的讲授并向学生不断灌输知识,学生仅仅处于被动接受者的角色,从而导致当前的教学培养工作缺乏效率。
(四)教学资源投入不足
保险学科注重实践性教学的特点决定了该学科需要较多的资源投入。但相比其他老牌学科而言,保险学科的力量通常较为薄弱,在普通高校有限的资源争夺战中保险学科通常缺少话语权,无论是在硬件还是软件投入上保险学科通常都处在弱势地位,许多普通院校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建设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实训、实践教学的现实需要。此外,相当多学校的保险实践教学相关软件也已经过时,不可能真实的去模拟最新理念下保险实践教学的种种环节,甚至会给学生们造成一些误导。[3]
三、当前我国普通高校保险学科教学培养工作的创新路径
针对普通高校保险学科教学培养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性问题,要搞好保险学科的教学培养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
(一)纠正学生的认知偏差
纠正学生的认知偏差,必须对保险学科的专业背景进行详细的解读,让学生充分了解保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把握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展示保险业及保险学科良好的发展前景。此外,还需要认真纠正错误的就业观念,保险专业毕业生并非只能从事保险推销工作,实际上保险公司众多内勤部门如承保、理赔和风险控制部门等都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人才,而且随着行业不断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将来保险业的竞争将更多的体现为技术和服务的竞争,这就为高素质专业人才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加强师资力量建设
根据保险学科应用性强的特点,当前可以充分发挥业界与学界的互动关系来优化保险教育师资。通过构建和完善实务界与学术界的互动交流机制,如开展课题合作、挂职实践或安排现任教师参加保险公司的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可以使教师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实际情况,完善知识结构,丰富自身经验,从而提高教学水平。
(三)创新教学方法
创新保险学科的教学,可以采取诸如案例教学、pbl教学以及项目教学法等多种成熟的教学方法。其中,案例教学主要是利用角色扮演让学生设身处地思考问题,迫使学生面对现实思考和决策,可以充分调动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还可以使学生在校时就具备适应社会所必要的心理素质、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2]pbl( problem based learning)教学法的实质是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为以具有争议的现实问题为出发点,让学生运用已有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并得到解决方案,最终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隐含于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形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发展自主学习和终生学习的能力;[4]项目教学法则是一种将具体的项目或任务交给学生自己完成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收集信息、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完成任务中学习和掌握知识,从而形成各种技能,综合素质得到全方面提高。[5]
一、保险学专业的建设目标
保险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基础知识,系统掌握保险知识和保险理论,具有保险实务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综合素质良好,能从事保险、银行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在毕业时必须符合:思想道德与职业素养、知识、能力三个方面的要求。知识要求中,要求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在能力要求中,要求学生掌握风险管理、金融机构、保险实务三个方面的实践操作能力。因此,必须构建独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模式,全方位开展保险学专业综合改革。保险学专业的建设目标以下五个方面。
(一)教学团队建设。
学院将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险专业作为一个新办专业,迫切需要加强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一支年龄结构合理、学缘结构优化、师德师风高尚、教学态度严谨的教学团队。建立了以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为带头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教学团队。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训,实现老中青传帮带的良好的教师梯队建设。
(二)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
在专业课程的设置中,紧紧围绕教育部本科专业课程设置的要求,构建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紧跟时代步伐,广泛采用教育部重点推出的教学资源,如网络精品课程、慕课等,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建立专业综合改革校外共建单位,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今后在学生的培养中,将充分利用实习基地的优质资源和开放平台,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教师要结合自己所带的课程,不断探索教学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教育教学改革。目前,保险专业已经具有自己专业特色的一些教学改革成果,如“保险广告设计大赛”、“我爱保险学”征文大赛等。要让每一位教师都要开展符合课程特点的实践教学活动,共同推动保险专业的教学改革。
(四)强化实践教学。
保险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单纯依靠理论讲解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必须结合实践教学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实践教学应该成为有序的体系。通过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及毕业实习等方面的建设,使学生掌握保险实践操作技能。
(五)教学管理改革。
注重教学管理改革,强调学生的学习过程。要完善课堂教学秩序,强调课堂教学纪律,加强学生学业预警制度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学生不良风气的形成,构建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全方位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二、保险学专业建设方案
(一)修订培养方案。
保险学专业的培养方案是在2011年申报专业时建立的,在教学中要根据学校的定位及社会发展需要,在2013年、2016年修订了培养方案。今后在发展中,要有更为明确的培养目标和合理的培养计划,教学计划制订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确保课程设置得到优化,执行情况良好。
(二)建立校外共建单位。
保险学专业已经在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了实习基地,成为共建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提供了实践平台。今后要根据需要建立更多的校外共建单位。
(三)优化师资队伍建设。
保险学专业目前具有专业教师八位,其中教授二位、副教授三位、讲师二位、助教一位。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比例达到87.5%,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达到25%。但是目前,教授职称的教师偏少,因此,必须尽快提高职称比例。此外,加大教师进修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四)完善教学条件。
目前,经济学院几乎所有的教室都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能够满足教师采用多媒体上课的需要。综合实验室能够满足《计量经济学》《SPSS》等课程的教学需要。金融实验室能够满足《国际金融》等课程的教学需要。在今后要增加安装保险学专业软件,以满足保险学专业发展需要。
(五)加强课程与教材建设。
在课程建设方面,目前保险学专业已有《保险学》校级精品课程和《保险经济学》在建校级精品课程,已经完成四项校级教改项目。因此,今后要加强精品课程和教改项目的申报建设工作。在教材建设上,主要采用国家规划教材。因此,必须加强教材建设,鼓励教师自己编写教材。
(六)改革教育方法与教学手段。
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用多媒体授课,增加课堂信息量,充分利用多媒体授课的优势,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有关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教学中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参与式、讨论式、探研式、翻转教学等,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学习。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公司的数量已从1家增加到2011年的158家,保险业从业人员增加到400多万人,并且保险公司内勤从业人员目前以每年3万人增长,同时,银行、证券等其他行业也有大量的保险人才需求;保费收入从4.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4339.25亿元;拥有保险本科专业的大专院校也从1所增加到2009年的88所,并还在进一步增加。面对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保险本科教育如何本着结合我国国情、面向未来保险经营和监管人才需求更加面向国际,本文拟根据本人近30年任教和专业管理实践更加根据多年对保险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体会,结合同仁们保险教育研讨的交流,就保险本科教育的本科定位、实践经验、课程设置等若干问题作如下探讨。
一、保险本科教育的定位
保险本科教育是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的核心则是保险专业教育,即在一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支撑条件下的保险专业水平教育熏陶。一方面要求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这些理论基础又是为保险专业应用理论服务的。大部分保险专业的本科生在大学本科阶段,就是介于学历到就业前的专业预备阶段,因此专业教育非常重要;另一部分在国内或国外攻读研究生学位,也是在本科阶段专业水平的进一步深化。
保险学是应用型学科,但并非基础理论型学科。它是经济学、法学、统计学理论和方法在保险领域的运用,在法学理论方面,主要是民商法在保险领域的运用,如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继承法等民商法理论在保险领域的运用,从保险合同、保险经营到保险监管,都渗透着民商法的理论,因此,从这个层面而言,保险是法律的产儿。在经济学方面,供求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均在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中得到运用。而在保险精算方面,则离不开统计学的理论和方法的运用。因此,保险是经济学、法学和统计学在保险领域的综合运用,也正由于保险本科教育是专业教育,是应用型学科,也就更应当注重在教学计划中对专业教育时间和课程数量相应的保证,应当在大二第一学期开专业课,以有利于发挥专业优势。
保险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必须严格区分。尽管保险学是应用型学科,但并不等于职业培训。学历教育是大学的基本职能;职业培训则是在学生毕业上岗前由保险行业协会或者保险公司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的活动,这是行业协会或公司的一项工作安排。在一定层面来看,保险学历教育给学生以专业基本理论,培养专业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在若干年后该理论继续有用;职业培训则主要是培养学员眼前的保险实务操作能力。如对保险本科专业学生教育中,对“财产保险”课程而言,在介绍财产保险导论的基础上,分别阐述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的数理基础,其后分别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分别分险种进一步论述,无论何种险种,均包括:保险财产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金额或责任限额、保险期间、赔偿处理,将该思路告诉学生,说明不同险种设计思路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而对职业培训而言,则具有明显的针对性,也可能是对某一险种的具体操作的讲述。因此,保险专业学历教育对学生培养的不仅关注是什么,而更重要的是为什么,不是培养学生简单背诵保险条款的能力,而是培养学生创造条款、研制保险产品的能力;不是培养学生牢记哪些是保险责任、哪些是责任免除的能力,而是培养学生掌握为什么哪些风险属于保险责任、哪些风险属于责任免除的能力。至于具体的保险产品、保险责任或责任免除,则完全可在就业培训中解决。
由此,保险学历教育的核心是专业基本理论教育。保险学生本科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将基本理论学习扎实,包括公共基础理论、保险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谈到这点,现在有一种实用主义风气,实际部门招人强调实践经验,有些学生认为老师讲述的理论没有用,有些老师也觉得理论是空的。所谓理论,就是前人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所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是前人的实践经验与后人的实践结合而已。基于此,学生要读书,老师要看书,实际部门要信书。
二、保险本科实践教学的合理配置
实践经验对于保险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但有两点需要明确:第一,学生的中心任务是读书。学生在学生阶段不认真读书,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喧宾夺主,扬短避长,到工作阶段的中心是工作,正如课程有前置课程和后续课程一样,人生的学习和工作也有先后顺序。同时,理论本身就是来自实践的,是前人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学好了理论,就等于了解了前人的实践。第二,教师的实践经验比学生的更重要。教师了解实际的影响面更大,他们面对大量的学生,便于传递实践中经历的信息;教师也更有机会和时间实践;教师掌握了系统的理论,更能将所掌握的理论有目的地指导实践,并且以理论驾驭实践,深化实践,从而,完善理论。
《保险学》课程改革应以
课程名称的变更为起点
我校对《保险学》课程的改革是从课程名称开始的。2005年,我校设置金融保险专业时,将该课程命名为《保险学》。2008年,在“专业剖析”活动中,将其更名为《保险合同与法律》。
课程改名表达了对课程进行根本性改革的决心 我们研究了许多高职高专院校的《保险学》或《保险学原理》课程,发现其在改革力度上形式大于内容,几乎是本科同名课程的“山寨版”,没有体现出高职课程应有的特色。究其原因,在于急功近利思想的作祟和创新精神的缺失。一个改革者应该具有科学家的头脑,企业家的气魄,未来学家的眼光。着眼于课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宁愿在探索的路上走得慢些,但不能在起点上误入歧途。
课程改名的根本动因来自生产实践一线的要求 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毕业去向之一是保险行业。保险行业对学生的职业要求可以用“明理念,懂法律,会理财,善沟通”12个字概括,即合同管理能力和法律素质。作为入门的保险类课程,在有限的课时内(一般为54课时),课程应聚焦于保险理念的引导、签约技能的训练和法律素质的养成上。有了这种起点,该专业的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将会具备严谨的职业理念和良好的展业习惯。
课程改名有助于形成分工明确、逻辑严密的课程体系 《保险学》或《保险学原理》课程知识体系庞杂,能力目标不明确,前导后续课程逻辑关系不清晰。因此,我校金融保险专业对开设的三门保险类课程进行改革。《财产与人身保险》课程主要介绍重要的财产与人身保险产品的类型,并培养解读相应保险产品的能力;《保险营销理论与实践》课程主要介绍保险产品营销的方法与技巧,并培养理财规划和制作投保建议书的能力。因为保险产品属于无形产品,法律特性明显,所以,《保险合同与法律》课程顺理成章地成为二者的前导课程和知识与能力的基础,主要介绍风险与保险、保险业务流程、保险合同、保险法律等理论知识,同时,训练学生运用相关法律签订合同与解决保险纠纷的技能。
《保险学》课程改革应
从六个方面进行内涵建设
调整教学理念:从“以学生为中心”到“以市场为导向” 从成人教育转制为高职教育的头几年,我校专业教师迅速调整了心态,走下“居高临下”的讲坛,确立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确实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我们发现这种改革还不到位。在开始学习这门课程时,许多学生与大多数国人一样,对保险业持较深的戒心甚至偏见,原因在于他们对行业状况、职业岗位、能力需求等缺乏清晰的感性认识。如果能加强学生与市场的直接沟通,创造条件让他们更多地进行实践,学生就会逐步转变观念,形成对保险业客观、辩证的评价。所以,“以市场为导向”理念对这门课程的教与学更具有现实意义。
提升教学目标:从“传授理论知识”到“培养职业潜力” 传统的课堂教学的功能仅仅局限于“传授理论知识”,有经验的教师最后沦为教学“流水线”上的“知识蓝领”。因此,在课程改革的初期,应确立“训练就业能力”的教学目标,并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我们分析了保险营销的工作过程后,发现保险合同作为产品载体,贯穿于工作流程的始终,因此确定了以“培养学生解读、签订保险合同
转贴于
与处理保险合同纠纷的能力”为具体教学目标。在实施课程标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要培养学生签订和管理合同的能力,必须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素质作为支撑,同时,学生毕业后到保险公司就业,无论是见习业务员,还是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晋升,都需要法律素质这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培养职业潜力”被重新定位为本课程的终极培养目标。
整合教材资源:从“普高教材”,到“校本教材” 《保险学》课程最早采用的是普高本科或中职教材,改名为《保险学原理》后采用的是“伪”高职教材,这些教材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缺乏高职特色,实践内容不足;内容陈旧滞后,不符时代要求;忽视能力培养,偏重单一知识;固守传统思维,脱离教改轨道。在课程更名为《保险合同与法律》后,我们编写了校本教材《保险合同与法律》(已立项,待出版),该教材将具有以下特点:
1.以“基于工作过程”作为选取教材内容的指导原则。作为入门课程,本课程必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认真规划长远的职业生涯,扎实掌握可持续发展的岗位技能。因此,我们重新整合了以往的教学内容,选取了保险理念的形成、保险业务流程与岗位、保险合同管理、保险法律支持四个内容模块。
2.以“任务导向”和“项目导向”作为教材的组织方法。本教材设置了四个教学项目。项目一“保险理念的形成”,将帮助学生澄清误解、端正态度,以专业的心态认识要学习的课程和将来要从事的行业。项目二“保险业务流程和岗位”,将帮助学生清晰地了解所要从事职业的业务流程和所需的素质与技能要求。项目三“保险合同管理”是教材内容的核心,贯穿所有业务流程的主线,也是学生从业需要掌握的核心能力。项目四“保险法律支持”是项目三内容的根本保证,将培养学生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素质。每个项目都通过“任务导向”编排内容,其逻辑顺序是:任务的引入(如,案例导入,问题引入等)→任务的分解(子任务,按时间顺序、流程顺序或平行顺序分解)→任务的解决(包括知识解释、原理分析、技能运用、课后练习)。
3.以教材的“无缝对接”作为校企合作的契合点。本教材的编写体现了校企合作“零距离沟通”的特色:(1)项目内容均来自生产一线。教材的内容是授课教师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行业人士共同协商确定的,案例也是来自保险行业的经典案例。(2)满足学生考证上岗的“零过渡”需求。教材内容覆盖了保险人考证的绝大部分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顺利通过考试,达到上岗的初步要求。(3)与企业资源“零障碍”共享。我们已与友邦人寿广州分公司达成协议,企业派专业人士深入教学课堂,按教材内容和教学进度协助教学,专业教师也可以将与理论模块配套的实训项目放到企业生产一线加以实施。
创新教学方法:从“举例教学法”到“现场教学法” 《保险学》课程教学最初采用“举例教学法”,这种方法能够提高学生的注意力,使较难理解的概念、原理通俗易懂。但是这种方法目标性、针对性、逻辑性不强,而且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始终居于被动地位。改名为《保险合同与法律》后,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案例为内容,根据教学目的、内容的需要,通过教师的精心策划和引导,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置于实践环境中,让学生通过对实践环境和事件本身的分析、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见解,以实现高层次认知学习目标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我们以“案例教学法”作为贯穿项目、牵引任务的主要教学方法。如表1所示。“案例教学法”能够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即便如此,我们感到这种教学方法还是存在一些沟通障碍问题。比如,在哪里讲授这些案例?哪些人来讲案例?谁是案例中的主角?所以,我们正在探索一种新的教学方法,即“现场教学法”。具体做法,一是将部分教学内容安排到保险公司的职场、培训中心、展业现场进行教学,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二是请保险公司的培训师和资深业务员来校授课,以其自身经历激励学生;三是让学生参加展业实践,使其成为教学案例中的主角,回校后与同学进行知识分享。这种方法推出后获得了学生的好评。转贴于
再造实训项目:从“五大实训项目”到“展业签约核心业务” 《保险学》课程最早是将教材《保险学原理与实务》的内容(见表1)粗略划分为五个理论模块,设计了五个配套实训项目:
实训1——风险认识:海上逃生(保险游戏);
实训2——保险纠纷案(案例讨论);
实训3——订立保险合同(模拟训练);
实训4——与保险界交流(参观、座谈);
实训5——社会各界对保险的认识与需求(市场调查)。这些实训项目与理论模块基本吻合,实施方式也丰富多样,但没有真正体现项目导向和任务导向的特色。高职课程的实训课应以“有用”为原则,提倡精炼。因此,在《保险合同与法律》课程中,随着教学内容的项目化,我们将实训项目整合为:
实训1——认识保险事业(与“风险与保险”项目配套);
实训2——了解保险工作过程(与“保险业务流程”项目配套);
实训3——模拟签订保险合同(与“保险合同”项目配套);
实训4——保险理赔实务(与“保险法律”项目配套)。整合后的4个实训项目围绕保险展业签约的核心业务设置,更具有针对性和整体性。
延伸教学场所:从“传统教室”到“一线岗位” 高职课程的教学应具有开放性,要求做到“三个延伸”:一是将实验室延伸到企业,充分利用对方的设备和资源;二是将教师培训延伸到企业,可采取挂职锻炼的方式;三是将课堂延伸到企业,进入生产实践环节。要让学生知行合一,他们对保险事业、保险理念的认识才会深入。因此,我们非常重视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与其中的签约企业更是进行了深度合作。除了与企业共同制定课程标准、教学进度表、选择教材和实训项目外,还以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参加企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公司晨会,可对保险公司的文化和工作氛围增加感性认识;参加暑期实习,可为新学期课程学习作良好的铺垫;参加业余时间展业,可大大弥补课堂学习时间的不足。
《保险学》课程改革
需要夯实支持保证基础
课程体系需优化 金融保险专业的专业课程主要按将来的就业方向设置成证券类、银行类、保险类三大课程模块,这些课程按工学结合的要求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但成效参差不齐。最大的问题是这三大课程模块变成了相对的知识与技能“孤岛”:各门课程具体教学目标明确,但总体上不统一;各门课程理论知识自成体系,但不能相互印证;各门课程实训项目琳琅满目,但缺乏强化效应。总之,专业课程体系欠缺的整体性和逻辑性,势必影响《保险合同与法律》课程改革的深化,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
一、引言
“保险精算”是以数学、统计学、经济学和保险学等理论为基础,对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过程中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管理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广泛应用在保险公司保险研发、费率厘定、财务分析等业务中,在金融学、投资学、社会学等众多与风险相关的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精算行业人才需求不断增加,“保险精算”课程越来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这门课程[1]。目前,“保险精算”课程主要面向经济管理类专业,是面向精算学专业、保险学专业学生的核心课程之一。[2]同时,作为数学与保险学的交叉学科,很多高校数学专业,如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专业等也开设了“保险精算”课程,授课内容略有差异,一般作为数学专业高年级选修课,在“数学分析”“概率论”“数理统计学”等理论课程后开设[3]。2015年,大连海事大学数学系面向第一批统计学专业学生开设了“保险精算”课程,共54个学时,教学内容以利息理论和寿险精算学为主,课程考核由期末闭卷考试(70分)、大作业(10分)和课堂表现(20分)组成。4年来,教学团队听取专家和学生意见,不断总结教学经验,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方法,及时分析原因并改进,教学质量逐渐提升,学生的满意度和教学成绩也逐年提高。2020年3月,“保险精算”课程将面向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两个专业,即面向学校全体数学专业学生开设。面向数学专业学生的“保险精算”课程如何定位、如何安排教学内容,与精算专业学生相比,数学专业学生学习“保险精算”课程有哪些优势,能够带来哪些机遇,学习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任课教师应如何针对数学专业学生因材施教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二、数学专业学生学习“保险精算”课程的特点
1.理论知识扎实,逻辑思维能力强
“保险精算”课程一般设置为高年级学生选修课,在此之前,数学专业学生在“数学分析”“高等代数”“高等概率论”“数理统计学”等基础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已掌握扎实的数学理论基础,养成了理性、严谨分析问题的习惯,创新思维和统计思维得到很好的锻炼。与经管类专业学生相比,数学专业学生学习“实变函数论”“测度论”等专业课程能够加深对概率测度的理解;“随机过程”“时间序列分析”等课程指导学生如何分析处理随机数据。因此在学习“保险精算”课程过程中,数学专业学生追求深刻理解数学定义的本质和数学定理严谨的数学推导过程。例如,非寿险精算中三种常见的离散型概率分布———泊松分布、二项分布、负二项分布被统一归为(a,b,0)分布类,其概率分布具有递推关系,从而得到经典的Panjer递推式。这一定理用于计算累计损失的概率分布非常重要。但定理的证明较为繁琐,深刻理解完整的证明过程需要较为扎实的概率论基础。多数面向经管类专业的“保险精算”教材将证明过程略去,仅介绍结论。面向数学专业的教材中给出这一结论的证明[4],对深刻理解(a,b,0)分布类和Panjer递推式有很大帮助,并且这一结论在精算学之外也有广泛的应用,由于数学专业学生概率论基础扎实,要求掌握其证明过程并不困难。
2.能够熟练使用数学软件,具有较强的统计建模能力
“保险精算”课程中经常使用历史经验数据来预测未来的风险,因此需要对经验数据进行处理与运算,使用数学软件处理数据非常必要。例如寿险精算中,估计被保险人在每年的死亡率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由于人的生存分布十分复杂,无法使用简单的概率分布来拟合死亡率,因此寿险精算学中通常使用非参数统计的方法来拟合人的生存规律,即参考人身保险经验生命表,利用生命表可计算替换函数,从而计算各种人寿保险、生存年金的精算现值或责任准备金。目前拟合被保险人的寿命分布主要依据被保险人年龄、性别、保险性质、疾病史等因素。“大数据”时代下,未来的保险决策还会基于职业、收入水平、生活习惯、家族遗传病史、兴趣爱好和其他可能影响死亡率的信息,这些信息都可以转化为数据进行分析。[5]熟练使用数学软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多维数据,在保费厘定的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数学专业学生多数具有较好的编程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数学软件,具有较好的统计建模能力。目前高校数学专业普遍开设了如“数学实验”“应用统计软件”等实验类课程,以讲授Matlab、R、SPSS等数学软件使用为主,很多学生也自学了高级程序设计语言。另一方面,数学专业开设的计算方法类专业课程(如“数值分析”“微分方程数值解”等),也培养了学生较强的算法设计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这些数学软件处理海量数据。
3.对数学在保险学领域的应用感兴趣,课程关注度高
“保险精算”课程对经管类专业学生来说与其他专业课或许并无特别之处,繁杂的精算符号运算和复杂的逻辑推理还可能带来学习畏难情绪。而数学专业学生一直学习抽象的数学理论课程,迫切希望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应用性较强的课程,“保险精算”在数学专业学生中广受欢迎,选课人数明显高于其他选修课。从每学期教学期中检查得到的教学反馈信息可见,学生普遍认为与数学理论课相比,“保险精算”课程内容具体形象,所讨论的问题与实际生活息息相关,在基础课中学习到的数学理论有了用武之地,现实案例分析和开放式的实验设计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带来快乐学习的体验。另一方面,数学与金融的交叉领域一直是许多数学专业学生的关注点,日趋火热的精算师资格考试受到越来越多的学生关注。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招聘条件中,都有需要通过一定科目的精算师资格考试的条件限制,这就使得很多学生以通过精算师资格考试为目的进行任务驱动式的学习,“保险精算”课程成为某种意义上的精算师资格考试培训课。相比其他课程,这样“一举两得”的课程自然会受到欢迎。
三、数学专业学生学习“保险精算”课程中遇到的问题
1.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薄弱,缺乏相关辅助课程
由于保险精算学是以数学理论为基础对保险经营中的问题进行定量分析,是数学、统计学、保险学和金融学等多学科的交叉学科,因此理应在掌握一定的经济学和保险学基础后学习“保险精算”课程。但高校数学专业一般很少开设此类课程,因此数学专业学生的经济学、保险学基础普遍比较薄弱,缺少宽广的经济视野和经济分析能力,学习过程中遇到经济、保险领域的概念术语经常无法理解,对保险实务中的政策、制度、法规也知之甚少。因学时有限,这些内容无法在课堂展开教学,主要靠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补充。没有建立完整的经济学、保险学知识体系,不能系统地掌握全部知识,给数学专业学生学习精算类课程带来非常大的挑战。
2.师资严重匮乏,缺少实践经验
保险精算学是一个实用性较强的学科,该专业大多数学生在硕士毕业后选择在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风险管理领域就业,具有博士学位赴高校从事精算教育的人才非常少,且这部分人大多任教于国内一流高校的经济管理学院。目前高校教师岗位大多数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因此面向数学专业“保险精算”课程师资严重匮乏,现有任课教师多是数学专业出身,精算专业背景的教师较少。数学专业教师其自身的经济学、保险学理论基础同样薄弱,一般没有参加精算师资格考试的经验,有保险精算从业经验的则更少,教师对保险实务认识不足。正因如此,大多数课程内容以理论为主,较少涉及实践教学,对保险实务中出现的一些专业术语缺乏本质理解,导致学生很难掌握课程精髓,影响教学效果。
3.部分数学专业学生缺乏学习动力,对精算学不感兴趣
“保险精算”设置在“数理统计学”等前置课程之后,一般面向高年级学生开设。高年级学生多数已有较为明确的职业规划。职业规划方向的差异容易造成对本课程认可上的两极分化。虽然保险精算方向受到多数数学专业学生的青睐,但仍有很多学生喜欢继续学习基础数学,偏爱数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还有部分学生拟从事软件研发等相关职业,偏爱信息技术相关的课程。这些学生选修“保险精算”课程更多是为了完成学业的要求,缺少目标和兴趣爱好的驱动。若课堂内容选择安排不合理,例如单纯地以通过精算师资格考试为目标安排教学内容,会造成无备考计划的学生产生抵触情绪,更不愿意花费精力补充课本以外的经济学、保险学预备知识。同时课程中繁多复杂的理论框架、难以辨识的精算符号、精密的数据处理与计算过程和琐碎的保险实务背景也增加了课程难度,若缺少正确引导,很容易使学生产生畏难甚至厌学心理。
四、面向数学专业学生开设“保险精算”课程定位
1.不忘初心,为培养复合型数学人才服务
针对数学专业开设的任何一门课程,都不应偏离数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不应改变其培养数学理论研究人才和数学应用型人才的初衷。面向数学专业开设“保险精算”课程,不仅为了传授精算学知识技能,增加学生今后的择业路径,还要提高学生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提高统计建模能力,提升学生素养,培养复合型数学人才。对于拟从事金融领域工作的学生,接触这门课是一个很好的学习精算理论、掌握精算技能、增加择业优势的过程;对于今后不打算参加精算师资格考试,也不打算从事保险精算工作的数学专业学生,也应该能够从课程学习过程中,依托处理保险领域的随机数据、建立精算模型等训练,提升统计建模能力,这种能力同样可以应用在数学科研教学或者其他领域中。虽然通过精算师资格考试可以作为课程学习的动力,但不应该是本课程的主要教学目标,不应将课程教学变成考试培训。因此,面向数学专业学生的“保险精算”课程,应坚持把提高逻辑思维能力和统计建模能力作为主要教学目标,对精算学中的数学模型、重要定理的证明过程、重要公式推导过程等应讲解透彻,不能因为“不在精算师资格考试范围内”就不重视精算问题的数学背景。为了坚持这一目标,应鼓励使用面向数学专业的教材[4][6],而面向经管类专业学生的教材以及精算师资格考试用书侧重精算学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7],可作为数学专业学生学习“保险精算”课程的补充资料。
2.扬长避短,以自身优势弥补金融理论不足
学习经济学基础和保险学基础对掌握“保险精算”课程是很有必要的,但面向数学专业开设的课程不可能也不应该花太多的时间在课上介绍经济学原理或保险实务的政策、法规、制度。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在课下借助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自学这些内容。同时,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也应鼓励学生尽早明确职业规划,建议有从事金融业方向职业规划的学生在低年级选修“经济学基础”“保险学概论”等辅助课程。数学专业学生学习“保险精算”课程若不坚持自身专业特点,则无任何优势与精算专业学生竞争。因此教师应该采用“扬长避短”的教学方式激发数学专业学生潜能,充分利用其数学基础扎实、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优势,一方面通过学习精算模型巩固和验证已学过的统计学基础知识,另一方面引导学生基于专业知识学习新知识,利用统计学理论解决保险费率厘定等实际问题来温故知新。通过构建精算实务中的数学模型提高学生的统计建模能力和使用数学软件处理数据的能力。例如寿险精算中由儿童寿险模型到“二孩时代”下的多元儿童寿险模型,由单因素、确定因素到多因素、随机因素的变化,由简单数据处理到“大数据”背景下海量数据的处理,推广、改进原有精算模型离不开深厚的统计学功底和数学软件的熟练运用,从而最大限度发挥数学专业学生的优势。学生掌握精算学的数学原理后,再重新审视其依托的保险实务背景,就会对涉及的经济学、保险学的概念术语有深层次的理解,一定程度上实现用自身的优势来弥补金融理论的不足。
五、基于优缺点分析和课程定位的“保险精算”课程教学方法
针对数学专业学生学习“保险精算”课程的特点,“不忘初心,扬长避短”就是要求教师坚持数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挥数学专业学生的优势,用优势弥补自身不足,从而达到锻炼学生统计建模能力和学习精算技能的教学目的。
1.加强“保险精算”课程教师队伍的建设
鼓励从事“保险精算”课程教学的数学教师系统学习金融体系课程,不断扩充知识面,关注保险领域的最新动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将保险与数学更好地结合。同时高校应该加大保险精算学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的进修培训与科研交流,建立高水平的金融数学与保险精算方向的教学科研团队。
2.动态更新教材和参考资料内容
坚持数学专业特色,鼓励使用面向数学专业的“保险精算”教材。与经典的数学理论教材可以用十年以上的情况不同,选用保险精算教材应注意内容的时效性。当前,保险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壮大,新的经济形势下产生了许多新的保险产品,几乎覆盖风险存在的各个领域;另一方面,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和“大数据”技术背景下,保险经验数据不断更新和完善,保险定价考虑因素持续增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改进速度加快,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变化,保险规则制度不断丰富和改善,都促使保险精算学内容发生变化,教材内容往往落后于实际,不能满足需求。因此,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不局限于课本内容,应时刻关注保险业最新动态热点,顺应学科发展要求,不断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完善教学内容。
3.改进和完善教学方法
由于教学学时有限,鼓励教师充分结合多媒体教学,并搭配“雨课堂”等先进的教学辅助软件,以节省课堂时间,减轻教师和学生课堂上的负担,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对于需重点推导的精算公式不应一带而过,可以结合板书教学以加深学生印象;通过互联网资源建立联系群组,提供一个课下师生交流讨论答疑和分享教学资源的交互式平台;加强与学生的互动,在教学过程中引入真实保险案例,鼓励学生参与讨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安排一定的实验学时,发挥学生编程基础良好的优势,指导学生使用统计软件处理保险经验数据,对各类险种的数学模型熟练编程并计算其各项费率。
4.引导学生主动学习课外内容
由于学时限制,面向数学专业开设“保险精算”课程不能完全覆盖全部精算学知识,“寿险精算”部分一般可以覆盖“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对于“非寿险精算”仅进行简单介绍,或在其他课程中继续学习。若没有开设“金融数学”等前置课程,还需至少6个学时学习利息理论。在极其有限的学时里,教师应注重精讲精练,引导学生利用图书馆资源和网络资源,主动学习课外内容,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外延式教学[8]。可以将部分课外自学内容以大作业或个人学术报告的形式加入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中。
5.创造条件让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虽然教师可以指导学生设计数学实验来模拟保险实务过程,但检验学习成果最好的方法是参加实践。高校应努力为学生提供接触保险实务的机会,邀请从事精算相关工作的人士与在校学生交流,组织学生赴保险公司学习调研。鼓励学生参与保险行业的实习,争取与保险公司共建实习基地,获得宝贵的保险实务经验,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就业机遇、展示择业优势。
6.借助优势学科培养交叉学科人才
保险学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在课程内容安排上,可以结合本校办学特点,将保险精算与本校优势学科结合,充分利用规模庞大、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学科优势,探讨合作领域,打造特色课程,培养交叉学科人才。例如,大连海事大学以航运为特色,2017年,学校为培养既懂航运又懂保险的复合型人才与保险公司联合开设了东海航运保险学院[9]。理学院“保险精算”教师团队以调研访学的方式,获得航运保险第一手资料,将航运领域的风险管理模式、航运保险实务的基本方法、经典案例、历史赔付数据等加入非寿险精算的教学内容中,丰富教学内容。
7.鼓励部分学生做保险精算相关的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一、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依托优势学科发展情况分析
为了满足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需要的专门人才,教育部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增设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999年,全国首批有8所高校获得了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资格,目前,全国已有125所高等院校招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学科体系与人才培养梯队,相关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培训正在深入展开。
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一个新兴的专业,没有标准可依,没有资料可参考,各校基本上都是利用本校的学科优势,在原有学科基础上结合本校特色确立自己的专业定位。
通过对全国设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校调查,各校发展的方式有所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以社会学为基础进行建设,依托社会学的资源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社会角度开展研究。二是以经济管理学科为基础进行建设,利用原有的经济管理学科的优势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从经济管理角度开展研究。三是以医学为基础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医学为基础,侧重发展医疗保险方向是近些年一些医学院校的探索。
二、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保险学科交叉发展、培养特色人才的探索
中央财经大学于2000年开始设立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至今己走过了10年的历程,目前已有248名本科层次的学生顺利毕业走向工作岗位,我们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毕业生进行了就业岗位及课程设置方面的调研。根据本次调查结果,有65.38%的毕业生工作在保险、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其中在保险行业工作的最多,占毕业生总数的34.62%。调查结果表明,具有中央财经大学特色的与保险学科交叉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初步形成。
1.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建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中央财经大学的保险专业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因此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设立之初就树立了在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下依托学校既有的优质保险学科平台进行专业建设的理念,侧重发展社会保障。这种设置并不是两个专业的简单拼接,而是两个专业的有机结合。这种有机结合一方面是源于保险和社会保障这两个学科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虽然在我国的学科设置中,保险学归属于经济学科,而社会保障被划分到管理学科下,但保险与社会保障具有与生俱来相同的属性,二者都是应对风险的措施,保险和社会保障在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方面所采用的原则是一致的,都是多数人共同分担少数人所发生的风险——大数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与社会保障都可以包涵在社会风险管理的范畴之内,因此中央财经大学这种专业设置,充分体现了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这种专业设置体现保险与社会保障两个学科在内容上既有交叉,又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社会保障是公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而通过商业保险则可以使人们获得更高程度的保障。从应对和化解人们所面对的风险角度来看,保险与社会保障既具有同源性,又具有补充性。
2.依托学校保险专业优质教学资源进行课程设置,培养特色人才
在较强的保险专业实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财经大学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其培养方案中,在保证完成教育部规定的主干课程的前提下,设置了一组与保险学科相结合的保险类课程,在全国高校同类专业中形成了特色。这类课程包括: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保险法、保险基金管理与运用、风险管理等课程。
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表明:毕业生对保险类的专业课程评价普遍比较高,特别是对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精算学原理这三门课程。其中“保险学原理:在所有课程中排名第一,有65.39%的毕业生认为该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分析其原因有二:一方面这门课程是作为专业课程最先开设的,对整个知识体系的形成有帮助,另一方面该专业的很多毕业生在保险公司工作,这门课程是其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基础。有46.19%的学生认为“人身保险学“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34.62%的学生认为“精算学原理“课程对其毕业后的工作“有一些帮助”或“非常有帮助”。
我校的课程体系设置,充分体现了学校在保险学科的特色,使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不仅具备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具备了保险方面的专业知识,扩大了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面,也满足了保险公司,特别是人寿保险公司对于具有社会保障知识背景的专业人才的需求。
3.重视实践教学,共享保险实践教学资源
实践教学是通过实验、调研、实习等手段,使学生直接接触实务,了解实际部门的运作,对课堂上所学理论知识进行验证,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相辅相成,是实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内容。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内的实践技能训练和课堂外的实践活动两大类。课堂内的实践包括课堂讨论、案例教学、非独立设课的课程实验和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或模拟训练,课堂外的实践活动包括周末和假期的社会调查、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研究项目及“第二课堂”活动等。这些活动安排到了学生学习过程的各个阶段,形成了不间断的实践学习。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从2005年9月起在全院本科生中实施了本科生导师制。学生一入大学就可以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系统地进行专业学习和实践,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三、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所在学校优势学科交叉发展的对策
根据此次对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的调查,结合其他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置及专业建设的情况,我们对未来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结合所在学校学科优势实现交叉发展进行了认真思考,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1.选准优势学科,合理确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与优势学科的结合点
劳动与社会保障本身是一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和政治学等多学科知识的新体系,其内容包括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住房保障、教育保障,等等。但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理论本身还远未完善和系统化,甚至落后于本已迟滞的社会保障改革实践。因此随着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深入与理论的完善,作为主要培养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专门人才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也应突出特色,依托所在学校优势学科的基础发展是一种成功的尝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优势学科的选择,应选择那些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有合适结合点的学科,在其基础上进行特色发展,绝不能进行随意的组合,否则该专业就会成为两个学科或专业的简单拼盘,学生掌握的知识难以系统化,也难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2.课程设置既要保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基础,也要体现交叉特色
依托优势学科发展并不是办“第二个”某专业,应立足于培养具有本专业背景和交叉学科特点的复合型人才。所以,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体系中,既要保证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核心课程和基础课程的开设,又要有交叉学科中与本专业领域关系密切的专业课程。中央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原来的课程体系中,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和精算学原理三门课程均体现了寿险公司的业务特点,受到毕业生的肯定,而风险统计模型课程虽与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有关,但与专业主要为人的风险提供保障关系不大,毕业生对这门课程反应冷淡。
另外,在课程设置方面,还应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要经常通过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专业研讨会、走访用人单位等形式及时了解课程的适应性,并及时调整。中央财经人学在这方面深有体会,现行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课程体系与最初版本已有较大差异,根据毕业生反馈,我们及时删除了不适合的课程,如风险统计模型等,增设了适应需要的课程,如企业年金与员工福利、社会保障职业模拟(在高年级开设)等。
关键词:高校;保险学;教学
一、引言
加入wto 后.我国保险业将在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下.直接与外国保险机构进行市场化、国际化竞争。这种竞争的实质是保险人才的竞争.是处于核心层次、核心岗位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竞争。这种保险人才不能简单依靠海外人才的回归与引进,必须立足于国内的培养.保险业本来就是一个与国民经济其他产业广泛联系的产业 而且随着保险业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保险业现有的运行机制或规则必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化。由此可见,保险学教学面临着新的保险环境和时代要求 只有不断进行保险学教学改革.才能提高保险学教学质量,为我国保险业培养出符合时展要求的高层次、复合型保险人才。近年来,作为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基地,我国高校顺应保险业发展的要求,纷纷开设了保险学专业,为保险业输送了大量人才,有力地促进了保险业人才队伍规模的扩大和素质的提高。然而,对于大部分学校来说,保险专业都是相对年轻的一个专业,在教学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在保险学的教学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现象,加上保险是一个新专业,由于一些传统观念对保险业的偏见,学生对保险专业有消极看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
二、目前我国保险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保险学是保险专业的一门必修主干专业课,在保险专业课程的设置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这一门课的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保险专业大学生的素质,因此,搞好保险学的教学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然而,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在保险学的教学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影响了教学效果。这些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生对保险在认识上的误差导致的学习动力不强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较短,人们对保险的认识较少,而一些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的存在很多偏见,认为很多保险都是骗人的,保险从业人员就是那些整天挨家挨户、低三下四求人买保险的人。这种认识对保险专业的学生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一些新开设保险专业的高校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许多学生在参加高考后,根本就没有填志愿保险专业,而是被学校调剂过来的。由于社会的偏见,学生本人及家长都不愿报考保险专业,认为上一个重点大学将来毕业出来卖保险是很丢人的事情,所以他们心里对学校的调剂存在着很大的抵触情绪,但是为了上一个重点大学也不得不服从学校的调剂。但是这对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带来了相当大的消极影响,有的学生谈不上好好听课,甚至怨气冲天,把不满情绪发泄到教师身上,虽然这只是一小部分学生,但是对整个保险专业的学风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给教师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二)教师缺乏保险行业的实践经验从而其教学效果不佳保险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然而,在教学环节中,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当今各大高校保险学的教学仍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即“老师讲,学生听和记”。对于已接受过十几年传统教学的本科生来说,已经厌倦了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课堂上学生有效参与不足,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有效实现。而近来所提倡的教学创新也仅是在教学工具上有所改进,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了一些高科技电子设备,老师的教案也由ppt 所代替。不可否认,现代化的教学设备给教学带来了一定便捷,但并未触及到教学方式的根本转变,填鸭式教学、应试性教学手段等仍根深蒂固。教师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在实践方面的经验不足,懂得理论知识的教师很少或根本没有机会去从事保险实践工作,而富有实践经验的保险工作者也进不了保险教师队伍。在教学过程中,多数教师以讲授理论知识为主,鉴于保险专业的实践性要求,也有不少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法。然而,由于教师本身缺乏实践经验,所用的都是从书本上或是从网上下载的现成案例,并没有包含自身的感受,所以在讲授过程中难以做到生动形象,不能引起学生的共鸣。
(三)学校对保险专业的投入过少使得教学所获支持不足良好的教学效果一方面来自教师的努力,另一方面与学校对专业的投入和支持也是分不开的。作为一个年轻的新专业,保险专业在大部分学校的地位都不如那些老牌专业,尤其是高校近些年热衷于搞名牌专业精品课程,把大部分资金及力量都投入老牌和名牌专业中,而像保险这些新专业,由于其力量薄弱,没有多少话语权,因此很难获得学校的支持,无论从教学的硬件还是从软件,无论从资金还是从
资料设施的投入,都处在一个弱势地位。某高校近年虽然引进了几位教师,但是新设立的保险系基本上没有新投入的专项资金,对保险教学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几年之内都没有添过什么新的教学辅导材料及影像光盘。教师也没有机会没有渠道去保险公司从事人身保险的实践工作,个别教师自己联系去了也得不到经费及时间的支持,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教师在保险专业的教学过程中常常感到无所适从。
三、保险学教学的创新策略
针对上述问题,要搞好保险学课程的教学,必须从加强对学生专业观的教育、加大对保险专业的投入力度以及着力提高老师队伍的素质等方面出发,努力创造保险学教学的有利环境,真正把高校建设成培养高质量保险专业人才的基地。
(一)加强保险专业本科学生的保险意识的教育在进行专业知识教育的同时对学生进行专业背景的介绍,可以和学生一起畅谈保险业最新动态等,也可以以自身的经历为例帮助学生逐渐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再者,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可以细分,根据学生兴趣和发展需要设置不同的主攻方向,例如可设置从业资格考试、保险理论研究、保险法学、精算和保险营销等学习小组,这样学生可以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和方向并加深对保险专业的认识。此外,在保险专业本科教育中,还应强调挫折教育和诚信教育。保险属于服务性行业,且有其特殊性,尤其是保险营销这一领域,需要从业者有极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而这些是需要日积月累而达到的修养,因此,保险专业的本科生应该尽早有意识的培养这方面的品质。
(二)注重加大对保险教学软硬件设施的投入以满足教学的需要保险学作为一个新的专业,迫切需要得到各方的支持才能迅速成长,否则就有可能一蹶不振,所以加大投入力度是事关新专业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在专业投入方面,一是要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从保险学科建设的实际出发,为教师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二是要加大人才建设步伐,除积极引进保险专业教师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大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力度;三是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要拨出一定资金用于购买书籍影像、举办保险研讨会、送教师去保险实际部门参加实践工作以及请相关人士来为教师和学生讲授保险实践经验等。
(三)创新教学手段,优化师资
要加强保险学教学的实践性,可以在高校成立“保险咨询”等一类实践性教学团体,组织学生到城市社区等地方进行义务咨询活动。这不仅为学生提供积累实践经验的机会,也能服务大众,充分体现了保险的人性化,为保险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再次,要充分发挥业界与学界互动作用优化保险教育师资。一方面,充分利用业界的各种资源培养和提高师资队伍,即建立充分利用和有效培养的互动交流机制。例如,高校和保险公司实行联合办学;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实验基地、课题合作等方式,为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提供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使教师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保险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完善知识结构,增加感性认识,丰富自身经验,从而提高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应该大胆聘用业界专家型人才,吸纳其成为教师队伍中一员。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业界出现了一大批懂理论、谙实务、会教学的专家型人才,这些人才是发展我国保险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近几年在我国保险事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一些教师弃教经商,而与此同时,业界却有不少热心保险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有意投身保险教育事业。国家和高校应采取优惠政策鼓励这些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人弃商从教,从而完善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保险教育的师资。
【参考文献】
本文为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重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高职金融保险专业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收录日期:2014年4月22日
一、引言
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决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必须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道路,校企合作已经成为培养创新型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最有效模式,各高职院校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与实践。
近年来,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保险专业在省示范建设过程中重视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办学活力,实现行业企业与专业建设的互相促进,在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与实践。目前,金融保险专业已与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并在订单培养、工学交替、课程开发、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师资培训、技术交流、社会服务、顶岗实习、学生就业等方面进行了合作,总体来说成绩是显著的。
二、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的主要内容
通过和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灵活多样,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达到学校、企业和学生三赢。
(一)重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金融保险专业于2011年末重组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邀请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高管、行业协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加入,校企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共同完成专业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定专业发展规划研究专业调整与建设、研讨课程开发与建设促进教学管理、协调学生实习、实训顶岗与就业、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不定期举行研讨会,就金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与人才培养方案展开卓有成效的讨论,委员们对课程的开设门类、职业素质与能力的构造、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内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重组对金融保险专业更好地为产业服务搭建了平台,也有助于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的对接。
(二)创办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
1、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成立。2011年11月4日,学院领导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共同为“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揭牌,当两位领导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时,顿时引起台下一片掌声。这一刻不仅标志着学院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友好合作又跨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也为学院创新校企合作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添写了浓重的一笔,更为学院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注入了新的活力。
2、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为明确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规范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合作双方起草并通过了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章程。章程由总则、组织机构、工作内容与形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附则六部分内容构成。
3、企业参与课程考核与评价。为了让专业人才培养更加符合企业要求,实现高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金融保险专业聘请了紫金保险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及销售部、客服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高管作为金融保险专业兼职教师,参与财产保险、保险基础等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课程教学的部分内容转移到了紫金保险公司实地进行,兼职教师对学生进行了现场教学,并根据学生的实地学习表现提供了考核评价意见。同时,紫金保险公司还接纳了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班学生到公司顶岗实习,几位高管还兼任了顶岗实习毕业生的实习指导及论文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表现提出了考核评价意见。由于紫金保险公司兼职教师在考核评价上更重视对学生工作能力与素质的评价,使金融保险专业借助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这个平台丰富了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更趋全面系统。
4、青年教师到紫金保险挂职锻炼。在校企合作交流过程中,金融保险专业有数名青年教师在紫金保险公司挂职锻炼、实践实习。在实习挂职期间,通过轮岗学习,分别实习了前台业务、销售业务和理赔业务等,提高了自身实践操作能力,提升了教学水平。
5、开设员工培训班。金融保险专业与紫金公司共同开设了两期培训班,开展对紫金保险公司员工的培训,讲授风险与保险、财产保险、汽车保险知识,进行保险营销技能培训,培训后紫金保险员工参加的保险营销从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
(三)与中国工商银行共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2012年11月27日,学院领导、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及淮安分行领导共同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揭牌。“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的成立,是双方共青团组织积极探索服务青年大学生的新途径,是为促进青年员工立功建业、帮助青年学生增加实践机会的益事,也是工商银行和我院金融保险专业深化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共建“青年金融实践体验中心”以来,淮安市工行工作人员多次走进校园为师生宣传金融知识、释疑解惑,免费办理网银、手机银行等业务;金融保险专业的学生也多次赴工商银行城南支行体验金融产品,熟悉岗位流程,提高职业能力;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将会为培养优秀人才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校企共建实训基地
1、校内实训中心建设。近两年来,金融保险专业改扩建了原有的模拟银行、证券实训室、保险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建成了“仿真、集成、开放”的金融实训中心。以金融行业一线操作、客服及营销类岗位作为人才培养定位,本着专业建设服务产业的宗旨,金融实训中心设有银行仿真实训室、银行综合技能实训室、保险仿真实训室、保险综合技能实训室、证券交易实训室等八个实训室,同时在建设规划中的还有理财实训室和货币博览馆。金融实训中心配套了银行柜台综合业务、银行信贷业务、保险综合业务、证券投资业务、银行卡业务、理财规划业务等实训教学软件,充分满足学生职业素养训练、业务流程操作、岗位基本技能和核心技能培养的需要;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专业教学过程的“理实一体、学做结合”。金融实训中心同时可用于企业员工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终身学习培训,集成多种功能,是服务社会的基地,是金融保险人才培养的摇篮。
2、强化校外实训基地功能。通过成立江苏财经・紫金保险学院密切了与紫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合作关系。同时,金融保险专业与中国人寿淮安公司签订了长期战略性合作协议,向中国人寿公司输送即将毕业的学生参加暑期工学结合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中国人寿对金融保险专业学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同时学生也对这样的校企合作内容非常支持,他们说这样的暑期实践既锻炼了他们的能力又增加了他们的收入,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目前金融保险专业已拥有15家校外实训基地。
(五)工学结合,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一体化教学就是说将工作与学习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室与实训室一体化、课堂与职场环境一体化。在金融保险行业专家的指导下,通过核心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进行工作项目与工作任务分解,形成符合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标准体系,帮助学生实现从学习者到工作者的角色转换。以职业能力为目标确定教学内容,以典型的工作任务为载体设计教学项目,依托校内外实训基地的仿真或真实环境,增强学生的直观体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对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金融实训中心的建设,重组教学环境、重设课堂氛围、重设教学评价等,重构课堂教学,全方位改造原有教学情境和场所,将课程教学设置在学做合一的实习实训场所,实训中心充分模拟职场环境、营造职场氛围,实现训练的仿真,教学的一体。以实训室为教学场地,开放课堂,以专题培训的方式请学生走出教室,将操作性很强,如银行柜台业务、产品营销业务、客户服务业务、证券经纪业务、现场查勘业务等,转移到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校外实习基地实地上课,教学做一体化,实现学习和工作零距离结合,切实做到工学交替。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使培养的人才能更吻合金融保险行业企业的需求,通过开展市场调研与邀请金融保险行业企业专家座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金融保险专业岗位职业能力,明确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课证融通,实现专业课程与职业标准的对接。并在此基础上,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业务骨干携手共同开发建设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商业银行信贷实务、金融产品营销、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证券投资实务等6门专业核心课程。在校企共建核心课程的基础上,共同开发校企双向使用的项目化教学(培训)教材,教材内容选取金融企业真实业务,反映“理实一体、学做结合”的培养理念。
三、校企合作机制创新与实践的主要成效
通过全面校企合作,广泛搭建产学结合的职教平台,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推进办学模式的创新,增强办学活力。
(一)创新了人才培养。根据建设行业特点,金融保险专业创新了“课证融通、工学交替、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在此模式下金融保险专业大力推进“双证书”制度,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校企合作发展,工学交替,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开展了分段式教学、仿真模拟实训和任务驱动等教学模式。
(二)课程建设与改革开放见成效。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提高学生职业竞争力,在充分听取和吸收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在对典型工作任务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必备的专业应用知识、职业核心能力、职业主要素质,从而确定学习领域课程,构建了“学做结合、理实一体”的课程体系。同时,加强了课程开发与建设力度,与行业企业人员,共同开展课程建设,成果有省级精品课和院级精品课、优质课、达标课等。
(三)教师素质得到提高。利用校企合作平台,按照“能工巧匠进课堂”的要求,初步建立起一支职称、学历、双师、专兼结构合理,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职业教育研究能力等全面发展的“双师型”专业教学团队。
(四)实训基地建设多样化。为加强教师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遵循“校内建企、企内建校”的思想,充分利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资源和紫金保险学院优势,整合校内外资源,组建了多模式的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学习性实训基地。如与紫金保险合作建成保险仿真实训室、与工商银行合作建成银行仿真实训室;在紫金保险、海通证券设立驻企工作站等。
主要参考文献:
一、国内外高校产学合作模式经验借鉴
美国、德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韩国等发达国家的高校都通过各种途径,采用各种方式,与企业共同搭建产学合作模式。
(一)美国
产学合作在美国的体现方式为:学校为主,企业为辅。学校利用其具备的师资力量为企业培训所需的人才,而企业一方面向学校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和设备资源,另一方面帮助教师设计课程,更新教学内容,明确学生应掌握的技能,并委派工作人员辅导学生实践。同时,还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支付薪酬,与教师共同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评价。社区大学的教师配比更有利于产学合作的进行,兼职教师的比例至少为50%,其余为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因其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负责讲授应用性的课程。[1]
(二)英国
产学合作在英国的体现方式为:工读交替制度。工读交替制度即为学生在校学习与校外工作实践交替进行。根据薪金发放主体的不同分为两种:学生的薪金完全由企业给付,不考虑是在企业工作还是在学校学习;在学校学习期间,学生的薪金来自学校的资助,而在企业工作期间,则由企业提供工资。[1]
(三)加拿大
产学合作在加拿大的体现方式为:带薪实习项目。带薪实习项目是指学生是在学校学习和在企业学习交替进行的学习方式,其中工作实践学时应占理论学习学时的三分之一。不同于英国的产学合作模式,加拿大的院校建立了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是确保每个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与企业的人才需求匹配融合。同时,建立互相评价的考评机制――学生通过考评机制来决定是否接受企业提供的工作岗位,企业与院校则通过考评机制来决定学生参与产学合作的资格和学分的获得。[2]
(四)德国
产学合作在德国的体现方式为:双元制。双元制指的是企业全程参与合作教育。产学合作中,由企业提供办学资金和实践工作的条件,并参与专业培养和课程建设,每个专业均成立企业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评价企业的产学参与资格、学生参加职业考试的相关事宜。在教学时间分配上,只有30%至40%的课程在学校进行,其余课程均在企业进行,企业和学校共同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核。与美国的产学合作模式相同的是,师资主要来源于企业――绝大多数教师是来自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3]
(五)法国
产学合作在法国的体现方式为:精英教育模式。法国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建立了严格升学选拔制度,即只招收少量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在精英教育模式下,学生只有通过在校学习和企业实习等数个环节的考核,才能获得学位,并且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成绩不合格的则会被淘汰,一定的淘汰率保证了毕业生的质量和就业率。[3]
(六)韩国
产学合作在韩国的体现方式为:进行订单式教育。大学根据区域特色,专门开设一些有针对性的课程,以培养企业所需的专业人才为主要目的,这种应用型教育模式就是订单式教育。订单式教育的实施流程如下:首先由学校进行先期专业特色的深入研究;然后结合对企业的访问,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企业的需求;根据专业特点及企业需求,学校与企业界人士共同对订单式教育涉及到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经过细致的分析后,通过研讨会的形式,落实订单式教育的实施方向,同时开发专业课程及对应的应用型教材;最后建立对订单式教育成果和效率进行判断的定性、定量的评价机制,并以此为依据,总结制订下一期的订单式教育实施方案。[4]
二、民办高校保险学产学合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设计不适用于产学合作
很多民办高校在设计保险学专业时并没有考虑产学合作这方面,因此在教学大纲、教材的选择及师资的安排上还是遵循传统理论授课占主导的教学模式。为了配合产学合作,部分高校临时改变原有的教学课时,强行安排一些实践课时,使理论课时缩减,导致学生在没有扎实保险专业知识的前提下,进行实践操作。可见,产学合作仅仅流于形式,高校保险学教育未与企业真正融合,最终的结果就是学生实践效果差,受益少。
(二)校内教师实践能力较弱
由于一直以来,对教师的评价标准都局限于理论授课及研究,导致教师本身的实践能力薄弱,从而影响了实践课程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高校对教师的评价仍过分强调学术论文与纵向课题。很多保险专业的教师都是从学校毕业就直接进入高校就职,毫无在保险机构的社会实践或工作经验,而在授课的过程中,也从未有机会到相关的企业进修学习,导致与保险行业实际脱轨,因而不具备独立承担产学合作项目的能力。
(三)缺乏互利共赢合作机制
目前,保险企业参与产学合作的积极性不强,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互利共赢合作机制。产学合作的目的在于高校借助企业弥补理论教学的不足,企业则借助高校获得技能型人力资源。保险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对于保险商品开发、营销、核保、理赔、投资及管理等一系列环节的广泛人才需求,但现实是产学合作模式也很难培养出真正满足企业“岗位零距离”的人才要求[5],学生毕业后上岗往往需要企业再次投入人力和物力进行“二次培训”,增加了雇佣成本。同时,在产学合作中,保险企业对高校的科研成果和教学资源几乎无依赖性,导致产学合作成为高校单方面收益,而保险企业收益甚微的“冷门”项目,产学合作的目的没有得到实现。
(四)缺乏产学合作评价体系
目前,民办高校还未形成系统的产学合作评价体系,对于学校、企业、学生等参与主体的表现没有合理的评价标准。教师参与实践如何考核,企业在合作项目中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在产学合作中的收获无法量化等问题都亟待解决。
三、民办高校保险学专业产学合作人才培养计划
民办高校与保险机构进行产学合作的过程中,后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因此要求高校能够制定一套切实可行,达到互利共赢目标的合作计划,以此来吸引合作企业。下面就以保险学专业为例,具体阐述一下合作计划的相关内容。
保险学的产学合作计划应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专业知识的认知为主,这个阶段主要是在大三这个学年。根据保险学专业的教学大纲,学生会在大三学年学习专业主干课,至少包括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这两门课程。在设计以上两门课的教学大纲时,应该将总课时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作为实践课时。同时,学生还会涉及其他专业限选课的学习,这些课程也应安排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实践课时。上述实践课时应该在理论课时完成后进行。实践课时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的部分主要是由校内老师以进行,主要帮助学生梳理相应课程的理论知识,指导学生在模拟仿真实验室进行专业软件操作,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同时为学生顺利完成在校外的实践课时做准备;校外的部分主要是由合作的保险企业负责,学生在其经营场所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带领,先熟悉各部门的工作环境和业务流程,然后在每个部门进行见习或是实践操作。通过校内与校外的实践课,学生可以进一步地了解保险业的性质,对所学专业有更深入细致地认识。第二阶段是以学生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为主,这个阶段主要是在大四这个学年。学生结合学习的相关专业课程和第一阶段进行的实践课程,根据自己的职业规划或是兴趣特长,选择保险公司的某个业务部门进行为期2~3个月的专项实践。如果有同学对未来并不想从事保险行业,学校应尊重学生的选择,可以安排他去其他领域的合作企业进行实践,达到产学合作的真正目的。
四、民办高校保险学专业产学合作注意事项
根据上述产学合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国外产学合作模式的借鉴,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奠定保险学专业产学合作的基础
民办高校在产学合作人才培养过程中更注重应用性,因此在设计培养方案、课程大纲,选用或编写教材时要将实践课程或课时考虑在内,奠定产学合作的坚实基础。因此,学校需要产学合作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使培养方案更贴近实际工作,更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能力和竞争力,课程大纲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比例适当,教材更具有实用性和时代感。作为保险学专业,就是要在寿险和非寿险两个领域分别涉及的保险商品(包含市场分析、险种的开发、合同的制定、营销、核保、理赔)和公司管理(包含计划、统计、投资、财务、偿付能力、人力资源、效益评价、再保险)两大模块进行合理设计,根据包含的内容对大模块进行分解,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小模块,使教师易于传授,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解对应的知识点,并与实践紧密结合,学以致用。
(二)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民办高校进行产学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应选派教师到合作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充分了解实际工作流程,并参与相关企业的从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掌握和巩固企业所需的一系列技能。对于保险学专业的教师而言,除了在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进行实践能力培训外,还可以选择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如果有机会进入地方保监会学习,更有利于实践教学工作。对于资金较雄厚、资源较丰富的民办高校,还可以将教师送到国外优秀的应用型财经院校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他们的先进教学理念、有效的产学合作模式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双师型”能力的另一种方法就是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应用能力的同时,教师的实践能力也会得到显著提高。
(三)建立互利共赢合作机制
保险企业在产学合作中希望获得的利益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首先,希望从产学合作中发掘实践型保险人才日后为企业服务;二是通过与民办高校的产学合作,提高保险企业的声誉,树立良好的保险形象;三是借助民办高校的学术平台和学术能力,进行保险新产品的研发。[6]鉴于目前企业在产学合作中“无利可图”的局面,民办高校与保险机构应共同建立互利共赢合作机制,即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长期效益为契合点,充分利用高校与企业提供的差异性的保险环境和保险资源,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专业素养与职业能力的有机结合,共同培养适应未来保险行业发展的综合型实践人才。[5]
(四)建立产学合作评价体系
我国保险学自上世纪 80 年代恢复发展以来,至今已有将近 40 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规模。自上世纪 90 年代开始,保险学专业已经开始在越来越多的高校中设立,国内的保险学教育也迎来了较快发展,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态势。但由于对保险学专业培养的目标设定不清晰、发展方向不明确等多方面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是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分析。
1 当前我国保险学相关专业人才培育的现状
人才培养是保险学发展过程中较为重要且突出的问题。虽然经过将近 30 年的发展,我国保险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很大称即,但整体而言,人才培育仍是制约保险业发展的短板。保险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概况:
一是人才培养数量不足,当前我国全国范围内有三十多所高校开设了保险专业,每年应届毕业生数量在 2000 人左右,但由于我国保险专业教育整体处于较低的水平,导致保险专业迎接毕业生也不能满足行业实际的需求及发展。
二是行业认可度较低,报考人数有限。我国社会群体对于保险业的认识整体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还有很大部分群体对于保险业从业人员存在很大误解,认为保险是骗人的行业,保险专业毕业后只能从事销售、社会地位不高、收入不稳定等,导致学生在高考后选择志愿时家长们普遍反对学生报考保险专业,从而导致第一志愿填报保险专业的人很少,保险专业大学生很多都是从其他专业调剂来的。
三是人才定位不清晰。当前保险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仍然是以理论教育为主,这种差异化很小的人才培养方式,导致对综合型的保险专业人才较为渴求,专业性较强的保险专业人才更是紧缺。当前在综合型及专业性人才的培养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 我国保险相关专业人才培育存在的问题
2.1 教师实践能力相对较差,仅能从理论层面对人才进行培养
当前我国保险相关专业人才培育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既为教师普遍实践水平较差的问题。当前我国很多高校都没有建立教师长期实践培训机制,教师们对于保险行业的市场发展缺乏整体性与前沿性的认知。保险学是一门实践性与应用型较强的学科,没有实践仅仅有理论知识,在人才培育过程中就会显得很单薄,学生们也不能实时接收到保险学发展的现状,在毕业后也能不能很快适应保险市场的需要。
2.2 保险学相关专业设置缺乏系统性与原则性
当前我国很多高校在保险学专业设置方面缺乏系统性、原则性与稳定性。比如国内有部分高校在学生大一和大二学年,将其划分为保险专业,在大三学年则可以根据自身的选择对所学专业进行调整,当保险学的专业人数不足 10 人时,该年度的保险专业将被撤销。同时,保险学相关专业的招生状况也不是很理想,由于当前保险从业人员水平较差、门槛较低,市场口碑不好,导致很多学生根本不会选择保险专业。加之专业设置上缺乏稳定性与前瞻性,导致保险学专业人才培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3 保险学人才培育课程设置缺乏专业性
当前部分高校在保险系课程设置方面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仅仅是将保险学作为经济管理学院的分支学科,所学专业知识大部分都是经济类知识,缺乏保险专业特色。由于非保险专业的课程较多,导致学生也不能理解自己学习保险学的优势和特点在哪,对于学生们学习的专业性与深度性均造成不好影响。
3 保险学相关专业人才培育优化的对策建议
3.1 提高学校对保险专业的重视程度,使专业设置更加合理
高校应该对保险专业的设置给予更多的思考,从原则性、专业性及前瞻性角度进行不断优化。当前处于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及不断转型的关键阶段,高层次的管理人才、专业性较强的复合型人才、保险产品创新优化人才、专业性较强的营销人才等都是保险公司较为紧缺的人才。高校应该站在提高就业率及为学生终身发展等角度考虑,从全局性、社会需要性等多方面来规划设定专业学习内容。提高学生们学习保险专业的积极性,从专业性、实践性等多角度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及教育实力。
3.2 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结合市场需求,确定保险专业人才培育方式与目标
当前我国保险专业营销人员的素质水平亟待提升,从业门槛较低、人员参差不齐等导致大众对保险专业存在很大误解,因此很有必要提升保险业从业环境的整体水平,提高销售人员的整体素质,这也是高校保险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契机与侧重点。而当前保险行业发展的另一大难点即为保险产品创新,因此高校应该从培养精算师及保险产品开发创新等角度入手,培养社会发展的合格的人才。同时,高校还应该结合自身的教育资源及办学设施,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保险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比如理工类高校可以结合自身的工科背景培养工程、建筑等相关财险公司所需要的兼具理工类与保险类专业知识的人才,提升学校自身的保险教育实力。
3.3 不断推进校企合作深度,提升教师与学生的实践水平
当前保险相关专业高校应该积极主动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鼓励保险相关专业人才到保险公司实践等,从而使学生们可以较早的接触到保险市场,毕业后可以尽快适应工作,同时还应该与保险公司签署产学研等合作协议,委派教师到企业进行历练。这对高校与企业来讲是双赢的,保险公司可以借助于高校的人才优势提高自身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高校也可以借助于与企业的合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使自身的科研实力提升的同时也能培养更为专业性的人才,推动保险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3.4 重视保险科技人才教育
保险与科技相结合是未来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因此应该重视保险科技人才的教育。首先是要鼓励学生们积极钻研科研成果;其次是对现有教学内容进行创新,增加保险科技相关的内容,比如网络实操、大数据分析等;为了提高创新水平,高校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由保险公司出资设立奖学金,对于表现优异的毕业生,可以给予奖学金并提供实习机会;三是学校应该牵头定期组织研讨会,使学生们能够及时了解保险科技发展的前沿知识。
参考文献
[1] 李加明.保险人才培养——我国大学保险专业教育的定位与定轨 [J].上海保险,2011(11).
[2] 贺思辉.从“新国十条”看保险大发展机遇对保险教育改革的影响 [J].上海保险,2014(12).
一、引言
自从1980年我国保险业恢复至今,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已初具规模。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10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331家。伴随着业务的稳步发展,专业中介机构的盈利能力也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专业中介机构共计实现盈利19496.2万元,同比增长96.22%。特别是保险经纪机构,全年实现盈利22053万元,同比增长104.74%,为历史最好水平。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从1959年商业保险停办到1980年恢复,20年一直没有保险专业教育。1983年被认为是新时期保险教育的开端,当时,西南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辽宁大学等高校分别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320万元资助而成立保险专业,与此同时,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也有了保险教育。但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开办保险学专业的学校数量较少。截至2005年年底,国内设有保险专业的院校共85所,在校的博士、硕士、学士及大专生共计20759人。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保险业对人才的需要。
二、保险学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国内外对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定义尚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从根本上讲还是达成了一定的共识,那就是培养怎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的有机统一。所谓培养怎样的人就是各高校根据自身的特色所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而怎样培养人也就是人才培养的措施,是指在一定的思想和教育方针的指导下,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确定的培养目标并采取的一系列人才培养措施,这其中包括了人才培养内容、培养手段、培养制度与培养评价等内容。
1.人才培养目标
保险学本科专业主要分为保险理论与实务和保险精算两个方向,各自的培养目标不大相同。
但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与改革,保险学专业培养目标方面已有了很大改观。不再是以前空泛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而是更加切合实际的通才教育,主要体现在:
⑴ 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保险业的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保险学是知识应用型学科,近年来,各高校为了适应保险人才市场的需求,纷纷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强化学生实际业务操作能力。并且按照岗位能力要求和市场人才需求进行课程开发、设计、整合,以实现教学内容、课程设置与实际需要的高度融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教学和实践脱离的问题。
⑵ 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调整,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过去“专才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日渐凸显出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弊端,各高校逐渐走向“通识教育”,通过宽口径的课程设置和全面的教育教学,不断强化学科基础与素质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多种能力的人才。
⑶ 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大力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化
中外合作办学是21世纪我国保险教育的有益补充。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种中外合作保险教育的试验形式就已经在我国初见端倪。其中,由中国保险学会、中国金融学院和美国通用科隆再保险公司联合于1996年11月在北京成立的“中美高级保险培训与信息中心”,为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尝试。这以后,更多的外国商业保险集团来到我国,在一些主要城市与当地高等院校合作,建立起了各类保险研究中心、培训中心等。如南开大学2005年与澳大利亚新西兰保险金融学会签署了“南开大学(保险专业)毕业生获得澳新保险金融学会职业会员资格认可协议书”。中外合作的保险教育将大大促进我国保险教育事业与国际惯例的接轨,从而将我国保险教育的质量提高到世界先进水平。
2.人才培养措施
人才培养措施是为实现各高校所设置的培养目标而采取的具体方法,主要包括人才培养内容、人才培养手段、人才培养制度和人才培养评价四个方面的内容:
⑴ 人才培养内容
是培养者用来作用于培养对象的影响物,主要以课程的形式表现出来。
① 课程内容陈旧,很少涉及国内外热点问题。比如福建省05年遭受强台风“龙王”袭击,很多地下车库被淹,保险公司理赔金额激增,许多保险公司现金流出现严重不足。04年发生的海啸,灾情造成的损失相当严重,但对于全球保险商来说,整体影响并不大,因为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将这些风险已转嫁给再保险公司或是特殊灾难基金。那么,这类不可抗力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究竟如何设计才是比较合理的,完全可以做为案例在课堂上进行教学,集思广益。
② 课程内容涉及面太窄,虽然目前国内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已开始提出要改“专才教育”为“通识教育”,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复合型人才,但事实上教学计划中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扩大知识面的选修课并不是很多,远没有达到通识教育的水平。
③ 教学内容的国际化有待加强。一方面是英语教学有待加强,很少有课程采用英文原版教材;二是国际保险及国际保险法务方面的教学内容不多。面临目前的全球化趋势,高校保险学人才的培养必须面向国际市场,加强这类课程的教学有助于帮助学生掌握国际市场“游戏规则”,应对国际事物才能得心应手。
④ 写作能力培养薄弱。国内高校教学内容中很少涉及专业写作能力训练,使得学生在撰写学位论文时经常无从下笔,学术文章写作上存在很大的缺陷。
⑵ 人才培养手段
是指在培养活动中所采用的方式和方法。
①填鸭式教学。在保险学本科教学中,除教学内容的上述问题外,教学方式过于传统也阻碍着教学效果的实现。当今各大高校保险学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大多数仍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即“老师讲,学生听和记”。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使课堂上学生有效参与不足,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实现。而近来所提倡的教学创新也仅是在教学工具上有所改进,在教学过程中运用了一些高科技电子设备。不可否认,现代化的教学设备给教学带来了一定便捷,但并未触及到教学方式的根本转变,填鸭式教学、应试性教学等手段仍根深蒂固。
②过分强调课本讲授,忽视知识应用。这种教学方式使得学生处于被动地位,不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虑到保险学更具有实证和实用的特点,在教学的过程中不能仅仅满足于一般的理论解释,而应该更注重对现实问题的认识和判断。
③案例教学匮乏。鉴于保险学自身的应用型特点,在教学手段上,西方各国保险专业教学的通行做法是强调实践环节,采用案例教育与模拟教育,以哈佛商学院的案例教学最为经典。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与讲解,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专业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⑶ 人才培养制度
是有关人才培养的重要规定、程序及其实施体系。
① 学分要求偏高,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通识教育比较薄弱,通识教育的课程比重不足。国内高校开设保险专业的总学分一般都在170分以上,扣除我国高校教学计划中所特有的政治性课程和外语课程,我们的学分总数要求还是偏高。再加上目前国内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的压力,学生课余进行思考的时间很少,个性发展的空间十分有限。
② 学分制实施效果欠佳。我国许多高校已经在借鉴国际经验,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改革教学制度,探索如何培养创新型、个性化人才。比如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但由于约束很多,实际操作中,多数学生并未能按照自己的个性发展去选择自己喜爱的课程,通常要按照统一的规定进行选课,这就造成了名义上的学分制与实际上的学年制并存的现象,使得学分制的实施并为达到预想的效果。
③ 社会实践部分的学分量和学时数不足。保险学专业的应用性要求学生必须加强社会实践,而这部分的学分量与学时数目前严重不足。造成学生动手能力弱,到了工作岗位适应速度慢等问题。
⑷ 人才培养评价
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各个环节的评估措施,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
人才培养评价方面主要表现在考核方式上。目前国内高校保险学专业教学的考核主要还是通过期中、期末考试再加平时作业的成绩,以确定学生某一科目的成绩。这种考核评价方法过于呆板,明显偏重单纯记忆成分,不利于学生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抑制了创新。
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1.保险学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由于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模式正在从过去单一学科背景下的专业教育向多学科交叉背景下的通识教育转变,所以保险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该一改以前空泛的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切合实际地定位于培养“宽基础、重实践、高素质”的复合型及应用型人才。
保险学本科层次培养目标具有双重性,一是要为就业做准备,二是要为进一步深造预留接口。因此目标在于培养出复合型保险学人才,通过宽口径的课程设置和创新的教学方法,强化学科基础知识,培养出具有合理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敏锐的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保险学人才,以适应社会发展以及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应用型保险人才,是指能够将所学保险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保险服务业的人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基础性、应用性、实践性”。基础性,即强化基础,拓宽知识面。这一目标的实现主要集中的本科低年级层次,在这一阶段的培养目标上,应把知识面尽可能地拓宽,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上,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发表意见,引导学生对不同观点、论据进行批判性思考。应用性,即课程设置,教学过程强调“学以致用”,在目标制定上注重培养高年级同学的创造、创新和开发能力,鼓励学生发挥想象,联系实际,设计新的险种。实践性,即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须重视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在培养目标制定上就要突出实践性,通过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训练学生应用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保险学人才培养措施改革
为了实现培养“宽基础、重实践、高素质”的复合型及应用型保险学人才的目标,有必要改革现存的保险人才培养措施:
⑴ 丰富人才培养内容
① 在课程内容上应当注重将保险市场反映出来的新问题和新个案引入课堂,启发学生展开专题讨论,以激发学生多思考,多联想。任课教师则可以通过参阅报刊杂志,网上搜索浏览,有选择性地搜集投保案例、合同争议、保险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个案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类剪辑,作为保险学教学的辅助材料。要求学生讨论,从案例分析中深入学习保险相关理论知识以及如何结合实际进行分析,并辅助以专题讲座的方式完成部分保险学知识的学习。
②借鉴哈佛商学院的做法,邀请校内外相关专业人士系统阐述一些前沿问题,采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给学生提供接触社会热点问题以及与这些学者交流的机会。
③借鉴国外很多高校跨学科选课的方式,鼓励学生在大一、大二的基础性教育阶段,多选修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法学、写作、数学等学科。到了高年级再进入到比较精专的保险领域。同时要加强法学和写作等学科的基础教育,加大数学课程的安排,为学生向保险精算方向发展打好基础。
④在培养内容上注重与国际接轨,加强英文原版教材的引进,尤其是保险精算方向,最好参考英文原版北美精算师考试教材,有针对性的培养学生的英语能力,以适应全球化趋势。同时,重视国际保险及国际保险法务方面的教学,使学校培养出的保险学人才能够面向国际市场,掌握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
⑵ 变化人才培养手段
①调整教与学的关系,改变原有的填鸭式培养手段,把训练学生应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通过对往届毕业生的追踪调查发现,学生在课堂上接受的知识,在将来的工作中能用到的只有小部分,而这小部分知识学生仅仅是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过,还没学会如何运用。因而在保险学人才的培养手段上,应该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变单向教学为双向互动教学。
②对不同的课程施以相应的教学方法。基础理论课程可以以教师讲授为主,在讲授的过程中应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意识;核心课程,可以在着重教授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基础上,通过组织课题讨论、撰写小论文和学术报告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对专业知识学习的兴趣;专业课程,加强案例教学,增强学生对于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加强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
③与国际接轨,广泛推行案例教学。保险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案例教学尤为重要。通过案例教学一方面可以使教师广泛地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提高了教师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这一做法可以使教学更加的形象生动,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案例教学的实质在于带学生深入“现场”,充当“角色”。
④提倡双语教学,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当前的国际形势。双语教学对于学生学习专业英语知识很有帮助,同时也增强了学生搜索、阅读专业外文文献的能力。
⑶ 灵活人才培养制度
①降低学分要求,加大通识教育比重。由于保险专业本身多学科融合统一的特点,所以在基础教育环节应加大对数学,行为学,心理学等方面的教育。给学生创造更多个性发展的空间。
②适当增加专业课课程的开设,给学生更多自由选择的空间。虽然我们已经在借鉴国际经验,实施学分制,但在实际选课操作中限制较多,导致学分制成为了现实意义中的学年制,学生自由选择的空间太小。所以应当放宽选课过程中的限制,开设更多的专业课课程,给学生更多的空间。在未来几年逐步由学年学分制过渡到课程计划和导师指导下的自由选课学分制。
③提高社会实践的学分比重,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靠拢。有必要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加强动手能力。还可以建立模拟实验室,在实验室中模拟保险受理、理赔过程,模拟制定新的险种,并在实验室或是实习基地加以推广以检验设计及定价的合理性。
⑷ 改革人才培养评价
①在课程考核方式上建立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适当降低期中期末成绩的比重,增加平时成绩和实践成绩的比重。考试形式也可以采取开卷与闭卷相结合的方式,变“死学”为“活学”。
②实行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于特定课程,比如寿险营销,增加口试环节对于学生能力的提高非常必要。
③允许学生开阔思维,对于同一问题有多种答案,多种解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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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邵宇.论中国高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