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项目评估报告范文

时间:2022-03-18 20:58:54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公益项目评估报告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公益项目评估报告

篇1

2006年财政部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新的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被摆到重要位置。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拟就与之相关的几个问题进行以下探讨。

一、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应用

我国会计基本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与原会计准则相比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增加了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指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目的的客观要求,因为历史成本比较可靠和客观,同时体现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应用十分广泛:第一类,明确要求必须要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国际会计准则,包括IAS 41规定的生物性的资产、IAS39规定的金融工具、IFRS2中以股权支付的报酬。第二类,要求以公允价值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包括存货(IAS2)、资产减值(IAS 36R)、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和无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LAS 36R、38R)、为出售而持有的非流动性资产和终止经营(IFRS 5)等准则。第三类,可选择采用公允价值入账,包括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无形资产(IAS 38R)、投资性房地产(IAS 40)准则等。

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其中采用公允价值的内容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第2号、第3号、第4号、第5号,第7号、第8号、第10号、第11号、第12号、第15号、第16号、第20号、第21号、第22号、第23号、第24号、第27号、第31号、第37号、第38号,及涉及公允价值的第1号等。可见会计准则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十分密切,不可分割的。一提到会计准则就会使人联想到公允价值,会计上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使资产评估有更大的用途,更广阔的前景。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随着会计理论的发展,资产评估理论也应该与之衔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需要从资产评估角度分析公允价值及明确与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内容:

首先,有大量市场参加者的市场价格是最好的公允价值参照,是公允价值的良好发现机制,为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利益提供了公正、公开的保护。反之如果存在外在干预将导致偏离公允价值,而最终可能导致交易某方拒绝接受的后果,并可能产生纠纷。即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的基本表现。

其次,公允价值与其他计量属性密切联系。第一,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历史成本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是指取得资源时的原始交易价格。在初始确认时,如果是公平交易,已收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通常被认为是公允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新起点确认时,历史成本就不能认为是公允价值了,即历史成本是过去的公允价值。第二,重置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有时为了重新确定一项资产的价值即新起点确认时,不可能进行现实的市场交易,只有参照同类或类似的资产(参照物)加以确认,假设该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是公允交易价格,这样才能表现其客观公共性,故在这种情况下的现行成本就被看作是公允价值。第三,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与现行市价有相同之处,反映的都是资产的未贴现的价值。但是现行市价是假定现在脱手而实际未发生销售费用,可变现净值着眼于未来。所以说,如果期限比较长的话,它是不能反映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但只要时间较短、物价稳定,一些短期的应收应付项目的可实现净值亦可视为公允价值。第四,现值与公允价值的关系。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公允与否取决干预期的现金流量、时期和贴现率三个因素。现值分为以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和以特定个体计量为计量目标的现值。其中公允价值为计量目标的现值指在现金流量、时期和贴现率三个因素被普遍认同的基础上所确定的现值。只有以公允价值作为唯一计量目标的现值才与公允价值一致。即一定条件下,现值是未来公允价值的体现。

三、财务报告中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评估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中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6)规定对于厂场设备可以采用成本减折旧和公允价值两种计量模式。如果采用公允价值,土地和建筑物的公允价值通常通过评估手段根据市场证据确定,该评估通常由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师进行。机器设备的公允价值通常是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如果由于厂场设备的特殊性,缺乏市场证据支持,则可以运用收益途径和重置成本途径估算公允价值。

我国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金额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采用其他估值技术方法确定公允价值。

四、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的实施方式探讨

(一)借鉴国外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资产评估的实施方式

在英国采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的公司中,评估师(测量师)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公司会计师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账务处理,注册会计师根据评估报告和创业会计师的处理发表审计意见,彼此之间形成相互合作、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专业合作关系,不仅保证了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也界定了各自的专业责任和法律风险。在欧洲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1978年7月欧共体制定的第四号法令,即公司法。该法令第七章第35条规定了为财务报告目的对固定资产进行估价的规则,对欧洲地区评估与会计业的发展影响深远。在此基础上,欧洲出现了以服务于财务报告目的的专门评估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评估师,比、法、德、樊和爱尔兰发起成立欧洲固定资产评估师联合会。同外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资产评估方面的专家,虽然有这些专家,但审计的过程中是不能为客户进行评估的,这是由于独立性原则的问题。基于这一原则,虽然会计师事务所有评估专家,但不能自己做评估。一般会计师事务所会要求客户先提供评估的结果,然后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个结果进行审计。客户会请专业的评估师进行评估,对于这样的专业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会从审计的角度给予评价。审计准则要求,当会计师事务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时,审计人员要评价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审计人员并且需要和评估专家交流,以确定评估目的以及评估过程中采用的方法和假设是否合理,对所采用的数据也需要进行测试。对于有些复杂的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了解这些评估专家的工作时一般都要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专家,让他们和客户所聘用的评估专家进行沟通。

目前的会计准则下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公允价值,表明会计和审计工作需要更多的评估专业的支持,对评估的需求越来越大,评估行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

(二)我国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作方式的探讨

篇2

0 引言

土地开发整理是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土地资源集约与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土地开发整理作为促进土地资源重新配置、增加土地利用效益和提高土地供给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应遵循的原则

1.1 信息准全原则

土地的特性及项目背景条件等各种信息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的基础,没有准确、全面、及时、适用的信息,评估便没有基础,易发生主观臆断,陷入盲目性,导致评估的失误,给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带来严重的后果。

1.2 未来预测原则

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时,根据土地开发整理的当前态势以及资源的各方面条件,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各种后果进行全面准确的预测,把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脉搏,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

1.3 对比优选原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必须提供当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项目库中的若干项目,然后对确定的各个项目从多方面进行对比,通过严格的评估,从中选择出相对最优的项目作为实施项目。

1.4 效益原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开发充分发挥土地的效益,即包括土地开发整理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应包括生态和社会效益。

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的现状分析

与一般的项目评估不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还不成熟,在还没有一套完整、科学、实用性较强的评估模式,难以适应科学、合理、高效的土地开发整理要求,因此影响了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是否立项主要是由能否通过专家评审来决定,而忽略了评估的环节。虽然专家评审有一定的评审标准,采用会议评价的形式,有水利、土地、计委、财政、规划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和行政官员参加,并最终形成评审意见,但是专家评审包括较多的非专业性行政官员,因此会或多或少带有行政或官方色彩,受行政干预较大;另外,专家评审只采取会议的形式,所需的时间较短,不进行项目评估的所有内容。因此,专家评审不能与评估相等同,它只是评估的一种工具,也就不能成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依据。

而真正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则应该由专家学者进行,很少包括行政官员,需要完成项目评估的所有内容,包括社会需求、基本条件、技术、设计、效益、管理等,最终形成评估报告,因而需要较长的时间,它更侧重于专家的专业性意见,一般不具有行政或官方色彩。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包含的内容较多,但目前主要是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估,尤其是对经济效益采用定量分析方法进行重点评估,而对生态和社会效益多采用简单的定性描述。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也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效益评估方法进行探讨,分析了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效益评估工作主要以经济效益评估为主的现状,提出应进行综合效益评估的建议。

3 项目评估方法与体系

3.1 可拓决策方法的选择

由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具有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对资源依赖性强、不稳定、长效性和公益性等特点,因此在建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时,就要尽可能全面、完整,不仅包括效益实现程度指标,还要包括社会需求程度指标、基本条件满足程度指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指标、项目方案设计的可行性指标、项目规模合理性指标、项目管理制度可行性指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指标,但是其中有些指标,例如项目方案设计中的道路系统、土地利用布局、工程项目布局、田块方向布置等指标,一般情况下只能对其做定性描述而无法进行定量分析。

为了用统一量度来衡量各个指标,必须借助一定的数学方法将定性的指标定量化,才能进行研究。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成为一组不相容的问题,即矛盾问题,而可拓学可以为解决矛盾问题提供依据和方法。一般的数学方法着重研究事物的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而完全舍去了事物质的方面。但是如果只考虑数量关系,仅仅只用数学模型描述矛盾问题,就会出现矛盾方程、矛盾不等式,无解的线性规划等数学模型。因此,在解决矛盾问题时,除了考虑数量关系以外,还要考虑事物本身和事物的特征。可拓决策法则把事物的名称(一定质)、事物的特征名称(一定质的反映)和事物的特征(一定质的量的表现)全部都反映出来,这就更有利于解决矛盾问题。根据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应遵循的原则,所以本文在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模式研究时,选用可拓决策法中的优度评价法进行评估,把各指标、各指标的特征和量值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将物元变换作为解决定性指标向定量指标转换的工具。通过最终的现实分析,发现将可拓决策方法运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评估中是可行的。

3.2 改进的层次分析方法的选择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效益评估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的核心部分,内容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评估。为了统一衡量标准,本文在进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评估时,采取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的方法,将各指标定量化,同时做相应的定性描述。层次分析法可用于分析定量问题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问题,但是,传统的层次分析法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如对于1~9标度法,专家往往难以准确给出两个对象的重要程度之比,特别是难以适应决策层次中单层含有较多对象的决策问题;另外,一致性指标应小于0.1的规定缺乏理论依据,而且实践表明,对于高阶判断矩阵,这一要求往往难以满足;其次,专家们的资历、经验和智慧都各不相同,各人所获得的信息也不相同,因此,在打分时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表现出不同的偏好,有的抱乐观态度,有的则持悲观看法。如果判断有误,决策极可能不准确。处于避嫌或认识不足等原因,有些专家对判断矩阵中的某些因素无法打分或不愿打分,提供的是某些因素没有打分的残缺矩阵,此时要求利用残缺判断矩阵这种不完全信息给出合理的评价结果,是有一定难度的。

鉴于传统的层次分析法存在以上诸多缺点,本文采用改进的层次分析法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效益进行分析。改进的层次分析法采用3标度法,它是对传统的层次分析法进行了改进,采用自调节的方式建立比较矩阵,计算出最优传递矩阵,再将其转化成一致性矩阵。该法自然满足一致性要求,不需再进行一致性检验。通过最终的现实分析,发现改进的层次分析法运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效益评估中是可行的。

4 结束语

总之,由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也属于在时间和资金的约束下,具有专门组织和特定目标的一次性任务,项目实施后,若要再修改方案,将花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在项目实施前就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防止施工后出现无法挽回的损失,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估则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期准备的核心工作。

【参考文献】

篇3

(Jiangsu Information Institute of science & Technology,Nanjing 210042,China)

摘要: 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是江苏科技基础设施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技术创新工程的组成部分,为全省技术研究、资源共享、服务开放提供支撑。本文介绍了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定位,探讨了开展服务平台绩效评估的现实需求,研究了绩效评估方法和指标设计,分析了绩效评估实践的效果,并提出建议。

Abstract: Jiangsu provi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ublic service platforms are the important grasper of Jiangsu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Program and a part of the Technical Innovation Project, designed for the technology research, resource sharing and service openness. This article introduced the views and functions of the public service platforms, discussed the practical needs of performance evaluation for the service platforms. It researched the evaluation methods and the index design and analyzed the effectiveness in practice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关键词 : 绩效评估;服务平台;科技管理;辅助决策

Key words: performance evaluation;service platform;manag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ssistant decision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2-0016-03

0 引言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科技评估越来越受到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重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明确要求:制定符合设施特点和发展规律的管理办法,加强设施运行评价,提高设施运行效率。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是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计划的重要组成,对构建区域技术创新所必需的共性、共享服务保障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服务平台的绩效评估是以各服务平台的运行绩效为重点,运用科学的评估指标、系统的评估方法、严谨的操作程序,对服务平台运行周期内的投入、服务水平、运行管理、持续发展、社会影响进行评估,形成基于评估结果导向的科技财政资金使用与分配机制,完善科技计划的定位和实施。目前,国内评估研究多侧重理论基础、模式比较等[1-3],基于绩效评估操作实践的研究比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评估行业的发展。因此,开展服务平台绩效评估实践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改进评估方法、提高评估机构自身建设的水平,而且可以更好地辅助决策,推动评估结果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

1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分析

1.1 定位 江苏省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是全省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组成部分[4]。服务平台的建设旨在提高全省的专业技术水平、资源共享水平,以及提升科技服务中介技术支持能力,以非盈利方式运营,最大化平台价值的外部性,通过区域范围的开放共享机制,解决服务设施设备高投入、重复投入等问题,消除技术孤岛的信息障碍,为企业需求与多种专业服务供给提供便捷的接口。服务平台是省科技厅引导地方主管部门或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服务资源集成创新的主要抓手,也是服务业软硬件协同发展的有效模式,共同推动全省的创新型发展生态系统。

服务平台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一般要依托于省内有实力的研究院所、高校、园区、公益机构等设立运管机构。服务平台应有独立的工作场地、组织架构、职能定位、管理办法、专职人员、核算台账等。服务平台的启动资金来源于财政专项、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等,用于设施投入、设备购置、团队引进。后期资金主要是依托单位补贴、平台服务收费、社会捐助等,用于人力更新、服务开支、设备维护。

1.2 管理依据及流程 省科技厅是服务平台的主管单位,通过基础设施计划项目的方式,负责技术服务平台的组织设施和管理工作。省有关厅局和省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配合省科技厅,负责服务平台归口管理和辅助工作。服务平台依托单位负责承担的技术服务平台的具体实施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5]。

为了加强服务平台规划及管理,省科技主管部门已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主要有《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江苏省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等。

多年来,主管部门对服务平台的立项、验收、运行实行流程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具体流程如图1所示。

1.3 公共服务平台评估需求分析

1.3.1 平台数量和类型扩容,宏观管理难度增大 平台数量的不断增加,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建各类服务平台共计286家[6]。平台的种类不断增多,除了公益资源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三类科技服务平台外,2011年新增面向产业聚集明显的创新型县市和创新型乡镇的公共技术服务中心21家。服务领域涉及广泛,涵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六大新兴产业。这些对科技服务平台计划的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带来极大挑战,这就需要专业评估及管理机构参与。

1.3.2 建设及运行经费监管缺少有效手段 近年来,服务平台立项经费及运行补贴逐年增加。截至2011年底,省级财政累计投入5.03亿元用于服务平台的立项及运行经费[6]。科技基础设施重建设投入轻绩效监管、公益收支不平衡等问题日益突出,仅依靠省级或地市财政、科技部门传统的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财政资金高效利用的要求,长期来看必须通过系统规划、目标考核、绩效评估多种手段来解决。

1.3.3 平台运行机制及服务效果与规划存在偏差 江苏省服务平台普遍存在对内依存度高、对外开放服务程度低、决策缺少规划性、管理缺乏独立性问题,服务成效与规划任务偏差较大,由于平台负责人与承担单位存在利益关联,自我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对平台的考核需要第三方机构介入。

2 评估方法的选用

传统的科技评估方法有很多,对于服务平台的绩效评估,需要根据评估目的、对象,制定适合的评估方案,考虑到服务平台项目的特点,往往采用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法,并对所使用的方法模型进行修正。通常科技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多集中于评估过程的基础准备阶段、资料收集阶段、整理分析阶段。

2.1 基础准备阶段 在基础准备阶段,一般要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制定完整的评估方案,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与原则、评估方法等。常见的评估方法有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效用函数法、主成分分析法和加权优序法等。服务平台评估任务委托书应当明确本次评估任务的重点和方向,作为评估机构制定方案的依据,因此,该阶段任务在整个评估工作中处于重要地位。在服务平台的评估实务中,常采用层次分析法(定量分析)与德尔菲法(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并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来确定评估指标。

2.2 资料收集阶段 资料收集的方法有系统数据、附件材料、面谈、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为了保证资料的质量和评估准确度,采集的数据资料应完全覆盖评估的指标内容,并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在服务平台评估实务中,采用调查表与现场考察结合的方法。调查表是主要的数据收集渠道,完整、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评对象的绩效信息,由评估机构设定、被评对象填报,并由地方主管部门协查真实性。现场考察主要是针对调查表未全面反映的问题及专家提出的问题,在被评对象的实地考察后予以核实。

2.3 整理分析阶段 通过整理分析,将收集到的资料转化成对评估模型适用的可信证据。主要方法有同行评议法、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估法、多指标评价法和经济分析法等。在服务平台评估实务中,采用定性资料数值化处理、定量数据权重运算、专家评议离散度筛分等方法。

3 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评估指标体系是在以前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征询各方意见,本着指标精简、重点突出的原则,设计出平台评估指标体系。

考虑到平台类型不同,现分为三类:公益研究与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技中介服务平台、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评估的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组成。评估指标体系中根据公益研究与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评估平台特点,加入了特有资源指标。根据科技中介服务平台特点减少了特有资源、专用技术两个指标。根据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特点减少了特有资源指标。

4 评估工作效果与影响

4.1 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形成制度化 公共服务平台的绩效评估制度体系和应用机制已经形成。江苏省科技厅先后出台了《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方面为评估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明确了绩效评估在服务平台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了评估结果导向的财政资金使用机制。

4.2 绩效评估成为科技部门管理平台的重要手段 科技绩效评估突出了平台类计划的实施重点,提高了项目的执行效率,增强了科技管理的调控能力。公共服务平台评估结果通过综合分数或不同等级予以反映,以区分平台绩效的相对优劣。对绩效评估结果较差的服务平台,进行警告、摘牌、信用降级、限制项目申报等处罚,对绩效评估结果较好的服务平台,进行通报表彰、运行经费补助、项目申报优先权等激励。省科技厅同时要求地方科技部门、依托单位和被评机构针对评估报告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完善规划导向,提升执行效能,加强服务平台的自身管理。

4.3 平台评估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为加强评估操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2010年江苏省科技评估中心承担技术监督局标准项目,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评估规范》,成为第一个地方科技评估规范标准。为了带动全省地市科技评估机构的建设,在省级和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的指导下,目前无锡、常州、太仓、盐城等已建立独立的科技评估机构,围绕地方平台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开展评估工作。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涉及管理、技术经济、知识产权及理工科等专业;此外,在全省建成覆盖各行业技术、管理专家的咨询专家库,为服务平台评估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4 平台评估的社会影响逐步扩大 评估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认可、评估结果和综合意见得到采纳。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受到被评单位和地方科技部门的重视,被评单位根据评估意见及时整改不足、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结果公示制度和程序规范,增强了评估的社会公信力。

5 结论

江苏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评估对强化政府公共支出的责任机制、改进管理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评估机构以第三者角度对评估对象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决策者和管理部门制定战略和政策、改进管理提供了依据通过绩效评估实践及研究。但是也遇到不少难题,如指标设计的针对性、运行实效与调查信息采集匹配、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等。随着平台绩效目标管理的强化、评估方法和实践的丰富,平台的绩效评估工作的发展趋势是:落实并不断完善评估操作标准,加快监测—评估—经费管理多平台信息化对接,探索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核查及指标选择,适时引入社会对评估过程的监督。

参考文献:

[1]欧阳进良,张俊清,李有平.我国科技评估与评价实践的分析与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2010,(5):5-8.

[2]谈毅,仝允桓.政府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理论基础与模式比较[J].科学学研究,2004,22(2):150-156.

[3]申屠俊捷,兰文燕.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经济论坛,2009(16):90-93.

篇4

但是,对于这个项目,方海韵和他的团队并没有丝毫的懈怠。

不修边幅的方老师

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方海韵的研究领域属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政策研究和社会项目评估工作。

方海韵以征迁为例来说明项目评估的重要性:“有些征迁项目,政府单方面出台一个政策,然后按照执行,老百姓不同意,就搞强拆,结果闹出激烈的事件,受到上级部门批评,政府在里面两头受气。”经过社会评估专家前期调研,提出一个既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又能让老百姓满意的政策,就可以避免征迁中一些矛盾的激化。

方海韵走上社会项目评估之路,最初的原因也许就是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这些国际机构的理念。短短几年时间,他就吃透了世行的移民安置政策和法律。有些项目只要附上他的报告,动辄数亿元的资金就能顺利获批。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办公北楼的三层,一块挂着“社会项目评估中心”牌子的房间,就是方海韵的办公室。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办公室的门一打开,记者便看到办公桌上铺着厚厚的一层灰,显然很久没有用过。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牛P带着陕北口音向记者解释说,方海韵一直在外边跑,在办公室待的时间确实不多。于是记者的采访便改在研究所的大办公室进行。

炎炎夏日,方海韵穿T恤短裤,看上去就像个不修边幅的大学老师。他说,他还真是当过老师。1989年研究生毕业后,他进入社科院工作。那年省上出台政策,要求青年学者下乡锻炼,他被分到离西安不远的三原县教师进修学校当了两年老师,一个人带四个班的五六门课,包括教育学、管理学等等。

1992年,方海韵回到社科院,从事青少年问题研究工作。1994年,世行贷款陕西公路发展项目,找到社科院做项目评估。

“当时世行需要一个第三方机构,他们认为交通厅和长安大学(当时叫公路学院)都是官方的,而社科院是一个民间机构,立场相对中立一点。”方海韵介绍说。

虽然没有搞过这方面的工作,但当时的社科院领导觉得这个事儿可以接下来,方海韵被选定为承担此项工作的成员之一。“没想到跟世行合作以后,一发不可收拾,一个项目接一个项目,不知不觉就做了二十多年。”

忙碌的移民专家

“他的报告世行官员非常认可,每个项目只要涉及到移民安置这块儿,世行亚行直接就提出:你们这里只有方老师能做。”张锋利告诉记者。

张锋利是陕西省发改委外贷办项目处的负责人,已经跟方海韵合作十多年。张锋利记得,他们最早跟方海韵合作,是2005年下半年世行贷款的全省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三位一体建设项目,要求对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情况做社会调查以及移民计划。

“那是我们第一次找方老师合作,第一阶段是项目实施之前,要编一个移民安置计划,调查项目要建设什么内容,涉及多少个县,多少个村,多少亩征地,影响多少户老百姓房屋拆迁,一亩地赔偿多少,拆一户房子一平方米赔多少钱,标准怎么落实,钱怎么来,怎么监督,有一套计划;第二阶段是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又聘请方老师做外部移民监测专家,比如建设期五年,一年出两个报告,监测各个项目县做得怎么样,有没有克扣老百姓的征地款?补偿标准是不是达到了?再关注项目建设以后的影响,修的路,供水设施,搬了新房后生活水平改善了还是降低了,收入提高了没有?总体要做一个社会影响的比对。”张锋利介绍说,“这个项目涉及15个县,282个村,30万人的饮用水安全,那段时间跟着方老师到处跑,要到现场看。”

2008年汶川地震以后,亚行进行优惠贷款搞灾后重建,这是一个紧急贷款项目,前期没有编移民计划,陕西省发改委外贷办项目处就聘请方海韵补做了一个征地拆迁移民计划,然后给亚行推荐。项目建设三四年里面,还要进行恢复重建的效果、社会状况的改善、对老百姓征地拆迁、移民补偿等外部监测。此后,亚行投资的秦岭生态和自然保护项目以及世行贷款的陕西小城镇项目,省外贷办都请方海韵担任项目评估专家。

“陕西小城镇项目涉及汉中、安康、渭南、宝鸡等地九个县区,项目上马前,世行要他确认一下符不符合世行政策和国家政策。他到现场跑了几天,回来打了个报告,两天项目就批下来了。”张锋利说,无论是项目委托方还是实施方,对方海韵的工作评价都很高,认为他的工作不可或缺,总能替他们解决很多问题。

近几年,慕名来找方海韵做社会评估的项目越来越多,他开始有所选择。“主要看能不能给群众带来实惠。西海固的公路改建项目,我为啥愿意做?因为当地群众都高兴得很。”方海韵说。

应对挑战解难题

作为颇得世行、亚行青睐的社会风险评估专家,方海韵深知这些国际机构对于受影响区域社会影响的重视程度。

有一年,他们做西安-陕川界高速公路项目移民安置和监测工作,在另一内资项目与他们的项目交界处,出现一个紧急情况,一个农民由于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要采取极端行为。“这可是世界银行的项目,是不是自己的工作出现漏洞?”世行官员和方海韵赶紧核实,结果问题是出在这一内资项目上。

“这个内资项目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情况?原来该项目2010年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由于各种原因,直到2013年才开始实施,但项目方仍按2010年的标准补偿,这户农民就不愿意。后来引起政府重视,这户农民的问题才得到解决。”

西安三环建设过程中也遇到移民安置问题,当时南郊一个受影响村的村民也是对补偿标准不满意,要求提高,把村里的路都堵了。

“三环项目涉及到城中村,拆迁量太大。方老师能顺利跟亚行衔接下来,很不容易。世行、亚行对移民安置和社会评估采取一票否决制,如果哪个项目因为移民问题发生纠纷,就可以直接把这个项目停了。”张锋利说。

既要让自己的报告达到外方要求,还要有利于推动国内的工作,这是移民专家方海韵一直面临的挑战。

“我们的方法是把容易引起矛盾的问题提前找出来,让双方坐在一起沟通,我们起桥梁作用,既要照顾到老百姓利益,也要顾及政府的具体情况。如果标准提的太高,财政承担不起,项目还是个空的。”方海韵说。

也有项目由于实施方案出台前,老百姓没有得到完整信息,准备实施时,群众上访、游行、堵路,气氛非常紧张,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

“我们下去调查,村长就说,怕你们进了村就出不来。”方海韵就通过熟人下去摸底,还不敢说是来调研的,随便找村民聊聊天,“好像搞地下工作一样”。

问题得以顺利化解,让方海韵感触颇深,“一些建设项目由于我们参与,政策上有所调整,让老百姓受益了,老百姓就更容易理解建设项目,理解国家的政策。”

虽然发现问题是职业本能,但方海韵发现了问题,往往并不急于捅出。“尽量先沟通各方意见,能解决就解决。如果一发现问题立马就说不行,急急忙忙往上打报告,就会弄得各方面比较被动。”

方海韵介绍说,“移民安置最大的挑战性在于:安置费用是国内配套资金,也就是当地政府掏腰包。按照国家政策,外资不能用于支付这方面费用,但外资对移民安置要求又非常严格,要求跟老百姓磋商,补偿政策要公开透明。受影响的老百姓要妥善安置,占地要赔钱,拆房要给补偿,要确保项目建成后老百姓生活质量提高,至少不低于建设前,这是总原则。”但这个做下来非常难,有些地方财政窘迫,就会有矛盾。“当地政府有时候就有抵触心理,这个项目补高了,其他项目怎么办?”

上世纪90年代初,世行、亚行贷款都是基础设施方面的大项目,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等。2005年左右,开始偏重于生态、民生、可持续发展领域,跟老百姓息息相关。

张锋利经常跟方海韵一起下去跑。“方老师喜欢跟老百姓聊天拉家常。有些县为了项目尽快推进,说没问题,都跟老百姓说好了,很快就能启动拆迁安置工作,其实不是这样子,方老师去一了解,觉得启动并不成熟,然后就提出建议。话不多,但很管用。”

外贷办项目处的崔静海最佩服的是方海韵的调研技巧。“比如要了解农户的收入,他不从正面而是从侧面,通过消费情况等等推断出来。”

有时候,方海韵也会帮着地方政府权衡,补偿标准是不是定得高了,如果写进计划,就进入法律文件,到时候你实际支付只能比这个高,不能比这个低,所以他提醒政府尽量不要说大话。“在这个过程中,我感觉他举重若轻。”张锋利说。

张锋利告诉记者,陕南山大沟深,陕北黄土沟壑,方海韵几乎都跑遍了。在他看来,社科院的研究员并不都是要搞那些高大上的社会学研究,方老师做的事情同样价值非凡。

“再贫困的村,他都不嫌弃,我觉得这就是扎根。”张锋利回忆说,“2005年搞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我们跟方老师一起下去,当时耀州、志丹都是集雨窖,30多万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我们这个项目通过各种方式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打井,修坝,其中也牵扯到征地拆迁。面对这几十万老百姓,他必须扎下去做社会影响评价。等水质改善了,厕所改善了,再宣传饭前便后要洗手。接着,还要监测老百姓的健康水平是否改善?收入提高了没有?项目持续多年,还要抽样调研,过一两年跟踪一次,这样弄出来的东西是非常有意义的。”

不像权威的权威

自1994年接手世界银行第一个项目至今,世行官员已经换了几茬,方海韵仍在往山里跑。

亚行官员每次来还要问他,这个项目程序是怎样的?世行是怎么做的?世行也会问亚行的项目怎么做的?他们都愿意让他把项目负责下来,这样省心。

方海韵办过学校读物,出版过青少年教育的书,也发表过一些心理学方面的文章,时隔多年,却早已想不起它们的名字。

1999年拿到副高职称时,方海韵是全院最年轻的副研究员,但现在仍停留在副高职称。“没时间,也不关注这些。”就这样,一年又一年,他成了院里资格最老的“副高”之一。

按照社科院的科研量化标准,方海韵每年的工作完成120分就够了。往年他只报符合自己分数的成果,多了不报。去年所里分数低,所长让他多报一点。结果报了900多分,全所最高。

方海韵打算将来能腾出手时,把自己对世行、亚行项目评估的心得经验系统总结一下,出本专著。

其实,社科院不仅给方海韵提供了这个平台,也给予他充分的理解支持。有一次,一个项目要法人代表签字,院长正在省委开会,为了不耽误他的工作,院长专门跑回单位给他签字,签完又去开会。这份支持和信任令他十分感动。

“评估中心挂在社会学所,我的工作随时需要同事们配合。只要我提出要求,我们的牛P所长,还有其他同事,没有说不行的,”方海韵低调务实,他说,他之所以愿意接受记者采访,只是想让外界知道,“社科院有纯粹搞理论研究,有协助政府起草工作报告和政策文件的工作,也有很接地气的工作。”

方海韵组建了一个小小的工作团队,包括自己一共五人。办公虽设在社科院,但大多数时间都在外调研。一些调查项目,他也会根据情况邀请院里各方面专家参与。

如今,除了世行、亚行推荐的项目,方海韵也通过社科院项目评估中心这个平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干得有声有色。

2013年,国家发改委出台政策,重大建设项目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必须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做,但方海韵已经积累了二十年世行、亚行社会风险评估经验,可谓驾轻就熟。

2014年至2015年,方海韵一口气做了十几个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其中四个都是世界五百强企业,投资都在几十亿元。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在省内已经具有较大影响力。项目方只要附上他的报告,通常就认为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这方面不需要再去调查。

经常和他一起调研的陕西省发改委外贷办项目处负责人张锋利感叹,“跟方老师从头到尾跑下来,也写不出方老师的报告。其举重若轻的能力,非一般人所能企及。”

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牛P告诉记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质上是政府对敏感公共事务管理由事后“被动应对”实现向事前“主动介入”的根本性转向。他也试图总结方海韵“追根溯源”调查评估的经验,但是并不容易。

方海韵很注重参与性调研方法。“在一个项目评估过程中,不仅仅是我们这些外来者,当地官员、受影响人都要参与其中,要让他们有话语权。”方海韵说,他每做一个项目,都会搭建一个参与性小组,大家的诉求都得到了合理的解决,就不用采取激烈的方式了。

多年接触世行项目,方海韵深有感触。过去,他总认为政府制定的政策肯定都是对的,参与后发现并非如此。“很多政策的确需要一个评估论证的过程,才不至于和当地实际脱节。每当此时,我就觉得我们还是有存在价值的。”

日理万机的“万教授”

牛P比方海韵大两岁,2000年到社科院时,方海韵已在世行项目上跑了六年,是院里最年轻的副研究员。十六年过去,牛P已经是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正高研究员了,方海韵还在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地跑。

牛P私下把方海韵称为“万教授”。“他确实太忙了,日理万机。我和他开玩笑,你忙得把你头上那一点都不见了,方教授忙成万教授了。”

牛P调到社科院,最先接触的就是方海韵。当时,方海韵在做西禹高速项目的收尾工作,牛P跟着他去帮忙核实数据,补充一些材料。令牛P印象深刻的是,“方老师能把这种工作当一种乐趣来做,愿意和老百姓直接沟通交流,甚至还解决他们一些实际问题。”

牛P记得,当时有个项目要影响当地学校,当地不想拆这个学校,方海韵就和项目方协商沟通,最后把这个学校保住了。

此后,牛P还参与过不少项目,跑了不少地方,这些项目通常周期都很长,要不厌其烦地去核查数据,做问卷调查。“做这种工作,一要耐心,二要吃苦,还要有一种做实事的职业精神。”

据牛P介绍,社会学研究所几乎每位研究人员都跟方海韵到项目上跑过,就连其他所的一些年轻人也乐此不疲。“在做项目过程中,方老师也热心一些公益事业,最近他又在资助几个贫困生,不仅他自己做,还动员周边人资助。”

牛P告诉记者,现在机制、体制不利于产生方老师这类人才。从智库建设角度讲,这类人才很有价值。“社科院的学术氛围比不过高校,直接服务于省委省政府抵不过两个研究室(省委政策研究室和省政府研究室),但方老师做的这类项目,显示出了社科院的优势。”

牛P认为,这些项目对所里的年轻人是很好的锻炼。搞社会学研究一定要接触实际,要调查研究,从理论到实践的东西,服务于地方的功能会大大降低。

聂翔是社会学研究所的科研人员,经常跟方海韵跑项目,他也觉得下基层调研,对自己做科研能够提供一些机会和信息。这一次,他跟随方海韵到宁夏考察,在同心一个村子住了几天,做了一个少数民族残疾人的调查研究,收获很大。

很多调查工作还需要委托在校大学生做。杨凯第一次接触方海韵的项目就是读研时参与的社会调查。作为方海韵的助手,他现在主要负责数据分析和处理。调研过程中,他也收获了独特的经验性的东西,比如:临近村庄的状况可以总结出一定的规律;村会计比村长更了解村里情况;想干事儿的村干部通常很利索,亲力亲为。

杨凯最佩服方老师源自经验的判断力。“既要保证老百姓的利益,也要跟世行亚行充分沟通。实际情况永远不可能等到完美的理想状态,如果怕担责任,一味等,项目就没办法顺利推进了。”

一条路的社会经济学

“一个副研究员怎么修起路来,天天在路上?”

2016年7月10日中午一点,方海韵和刚从美国回来的儿子见面不到十分钟,就坐上车赶往500公里外的宁夏固原,留给儿子一脑门的疑惑。

亚行一天几个电话,催着要移民安置报告。此行六天,他们要跑四个县,晚上连夜赶报告,还要即时翻译成英语。7月15日调研结束,就是给亚行递交报告的Deadline(最后期限)。

本刊记者跟随方海韵团队赴宁夏进行了采访。

晚上七点,团队到固原住下来。80后队员杨凯用手机导航找到一家手抓羊肉,绕着固原城走了大半天才找到。70后队员聂翔早已熟悉这种节奏,“我们出来总是饥一顿饱一顿。有时候早上进村,下午四五点才吃上饭。”

回宾馆休息已是晚上十点,方海韵安排好第二天的出发时间,就回房间干活。当时正是欧洲杯决赛之夜,但工作压身,他也没法放松,拿了三瓶水回房间泡茶加班。他说,通常要工作到凌晨三点,睡到六点就醒了。

睡眠严重不足呀?记者惊讶于他这个年龄还这么拼命。“我有秘方,在车上睡觉。”司机江师傅也了解他的“习性”,在车上总提醒他睡一觉。也佩服他想睡就能睡着,一下车又精神抖擞。

在自己熟悉的领域,方海韵显然得心应手。这是宁夏自治区政府担保的一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设在交通厅。方海韵起草的移民安置报告书,是以政府的名义给亚行做出承诺。7月15日,他要交出整个项目七个县区的七份报告。

到宁夏第二天,方海韵穿上了衬衣西裤,他的身份毕竟是自治区政府委派的专家。但衬衫西裤也拘束不了他的行动,他的身影活跃在田间、地头,老乡家,热炕前,羊圈旁。微胖的体型,却自有一种敏捷,这种敏捷,来自于对这条路的熟悉和亲近。

他们一天要跑完王团至预旺公路61.51公里,这是宁夏最干旱贫瘠的地方。在方海韵眼里,这条路绝不是西部风光片里纯美的风景,道路两旁的生活,包含着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的诸多课题。

沿途经过受影响的九个村,杨凯拿个本子向受到影响的村民核实一些数据,方海韵在旁边听着,和村民拉拉家常,看似随意。一上车,他就跟杨凯仔细梳理新发现的问题。然后赶往下一个受影响的村。

2016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聘请方海韵起草亚行贷款六盘山扶贫农村公路开发项目移民安置计划。3月20日至4月25日,方海韵对道路两旁受影响区社会经济概貌和发展程度进行了详实的调查,并进行了公众咨询。这次再访,主要是现场核实部分征地拆迁影响情况。在对调查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基础上,完成给亚行提交的移民安置报告。

方海韵深谙亚行政策和国内政策之间的差异。比如房屋安置补偿方面,亚行政策要求重置价格的补偿标准。中国法律认为折旧是合理的,相同结构旧房的补偿标准低于新房的补偿标准。方海韵会在报告中提出这方面差异,并强调:“所有亚行贷款项目的补偿标准都基于重置价格。”

源自对亚行理念的深刻认同,方海韵编制的移民安置计划总能达到亚行的要求。

播撒智慧的快乐行者

在宁夏调研的几天,方海韵和他的团队每天起早贪黑。下午收了工,吃完饭,方海韵给伙伴们买一些水果,还有当地的酸枣茶和零食,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报告。他的报告几乎都是这样用“腿”跑出来的。

杨凯对方海韵的效率由衷佩服。“亚行宁夏项目为啥推荐方老师,看中的就是方老师的工作经验。本来需要半年完成的工作,方老师两个月就完成了,亚行官员这次还要给方老师介绍一个广西扶贫项目,由于工作日程的冲突,被方老师婉言谢绝了。”

如今,方海韵大量时间都花在调研路上。他说,这一方面来自“被需要”的快乐,另一方面来自家庭的熏陶。

方海韵的父亲是一位著名律师和资深法学家,八十多岁还在接案子,也是工作狂,每天比儿子出门还早。母亲则是成绩斐然的艺术家,在古典诗词作曲方面独树一帜,曾在国内外举办过多次个人专场音乐会,不久前刚刚获得省文化厅授予的终生成就艺术家荣誉。

在外人看来,一天睡三个小时,一年三百多天扑在工作中,实在有些不可想象,可方海韵说,他从小受到的教育即是如此。“父亲心疼我太累了,有时半夜看到我房子灯还亮着,电脑也不关,因为我随时都要发邮件。”

篇5

1.尚未将生物资产准确地进行区分。农业投资项目涉及的生物资产既包括类似果树、奶牛、种畜等可供多年使用的资产,又包括大田作物、生猪等在一个生产周期结束时销售的资产,还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林等。CAS5第三条规定: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可见,CAS5对于不同类型生物资产的概念和处理方法都有明确的规范。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处理方法类似于流动资产的处理方法,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处理方法类似于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但是目前在农业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区分及其处理均不规范:一种情况是,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当作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固定资产处理,列入建设投资,采取与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相同的方法来进行确认、计价和核算,按类似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计提折旧。例如,在绿化苗木培育项目中,一些本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苗木,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栽培才能达到出售条件,但将其作为投资项目,因其生长时间较长而被当作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理。在这种处理方式下,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被计入投资额,导致投资额增加。而按照固定资产逐年计提折旧的方法处理,又会影响成本效益的估算。另一种情况则是,将生产性生物资产当作流动资产处理,如将购进种畜的费用等计入经营期间的成本,这种费用化的处理,既减少了投资额,又增加了当期成本。上述两种情况都违背了CAS5关于生物资产的会计核算原则,导致投资项目现金流量在时间序列上的分布发生变动,影响投资项目决策指标计算的准确性。

2.缺乏自制生物资产的成本估算。自制生物资产是指农业生产者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生物资产。目前在农业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中,为减少工作量,多数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自制生物资产的成本不做明细测算,而是直接用同类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来代替。在自制生物资产种类较多的情况下,为避免在不同生物资产之间分摊期间费用的繁琐,一些项目评估报告直接将自制生物资产的生产成本计入项目的总成本,完全省去了对单位产品生产成本的估算。例如,在蔬菜种植与加工项目中,对于作为加工环节原材料的蔬菜直接按市场价值估价,省略了对蔬菜种植成本的估算;或将蔬菜生产所投入的物质资料和人工费等直接纳入项目的总成本集中测算。这种一揽子测算出来的成本显然是不准确的,不利于项目方案的设计和比较选择,如在上述蔬菜种植与加工项目中,投资者可以选择“公司+农户”的组织形式收购农户种植的蔬菜,也可以自建生产基地解决原料问题,而成本高低是对两者作出选择的重要参考因素。没有自制生物资产成本的正确估算,也就无法与外购生物资产成本进行比较,这样,对于投资项目是否应当建立生产基地、应该采取何种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等问题,都难以解决,从而影响到投资项目方案的设计和选择。

3.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计算过于简单。生物资产与其他资产的一个显著不同特点就是它有生命,而生产性生物资产更具有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生命周期特点,其价值转化机理也不一样,一般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对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并不完全适合。目前,在农业投资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对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一般都采用年限平均法,然而不同生物资产折旧残值率和折旧年限是不相同的,对它们采用统一的残值率和年限不利于保证投资项目评价的准确性和项目之间的可比性。例如奶牛,从实际情况来看,其折旧年限3~8年不等,残值率5%~30%不等。这种差异本身是出于对不同品种奶牛生产性能的考虑,但客观上也给评价者提供了广阔的操作空间,使其能够对投资项目各年的折旧额随意调整。普遍使用年限平均法,虽然操作简便,但其计提的折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变动并不完全一致。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价值与其生产能力密切相关,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生产能力具有寿命期内中间高、两头低的规律,也就是说,生产性生物资产寿命中期价值损耗快,寿命初期和晚期损耗慢。在年限平均法下,各期计提的折旧金额相等,价值损耗自始至终保持相同的速率,这并不能反映生产性生物资产价值变动的实际情况,导致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产生差异。同时,不恰当的折旧金额也会通过影响成本进而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最终作用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导致现金流量发生改变。

二、改进生物资产处理方法建议

生物资产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对农业投资项目的准确评价意义重大。为了科学地评价农业投资项目中生物资产的价值,本文对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准确区分生物资产的类型。生物资产类型能否准确地区分,对于估算农业投资项目投资额及经营成本等指标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如何区分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根据CAS5的相关规定,以该资产在项目中的使用方式和项目本身的经营目的作为判断标准。

(1)根据生物资产在项目中是否可以反复使用区分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只有一个生产周期,农产品收获之后就不复存在。而生产性生物资产能够在生产经营中长期、反复产生价值,不断产出农产品或者是长期役用,且其本身并不因使用而消失。消耗性生物资产通常是一次性消耗并终止其服务能力或不再产生未来经济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存货的特征,属于劳动对象。生产性生物资产具备自我生长性,能够在持续的基础上予以消耗并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其服务能力或继续产生未来经济利益,属于劳动手段。例如肉畜、蔬菜、大田作物、用材林等,它们一旦收获或出售,都不能在项目中继续存在,因而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而种畜、果树等,在其提品的过程中本身长期存在,可以在多个生产周期内保持生产能力,不断提品,因而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

(2)根据项目本身的经营目的区分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例如果树、种畜,在专门销售果树种苗、种畜的项目中,它们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但在生产水果、育肥畜的项目中,它们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些生物资产可能同时具有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特征。例如,中药材厚朴一般需要15年左右方能采伐取皮,而在达到采伐条件之前,其树叶和种子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这样,相对于树叶和种子,厚朴树是生产性生物资产,而相对于厚朴皮,厚朴树则是消耗性生物资产。考虑到厚朴种植以取皮为目的,笔者认为将之按消耗性生物资产处理较为适宜。

2.加强自制生物资产的成本估算。CAS5第二章对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和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成本的确认和计量作出了规定,对这类项目进行经济评价时,可以结合项目方案设计,依照CAS5的相关规定对自制生物资产的成本进行估算,与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进行比较分析,以作为投资项目的决策依据。

篇6

主要措施:

(一)狠抓定期检测不放松。集中人力对未开展定期检测的单位和住宅小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各个击破,力争颗粒归仓。

(二)开展推进SPD检测。九月份,中心将SPD测试仪配发检测所,并进行了检测流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的系统培训。并对各单位开展SPD检测。

(三)下大力气拓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项目,继续坚持集约化发展战略。按照省局集约化协作的要求,年内与杨凌和咸阳局就重大建设项目雷电专项技术服务签订合作协议。与榆林、延安市局细化分工、默契配合,联合确定攻关计划和技术服务方案,成立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小组,多次深入现场,协调大型和跨市区建设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摸点项目62个。为重大能源化工项目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有效提升了我省防雷科技服务的整体能力和社会管理的对外形象,实现了部门利益最大化。

(四)紧盯重点工程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及时与省政府职能部门、重点项目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管委会等管理机构沟通协调,综合了解项目相关信息,获得帮助与支持。与集团化企业高层广泛开展多层面的交流互动,为防雷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集中优势力量为靖边能化园区清洁煤技术示范推广项目、中煤榆林能源公司、“气化陕西”靖西三线项目、西安地铁一号线等大型重点项目提供细致专业的优质服务,并通过这些项目的示范效果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促进防雷技术服务全面推进,取得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五)全面提升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的科技含量。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气象、发改、城建、天然气、煤、石油等多个领域的28名专家组建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专家库。邀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铁道部第一勘察设计院、中石油西南设计院、西安地铁公司等多部门技术专家进行辅导、指导,进一步提高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实用性。

截止目前,中心共完成项目评估报告40余份,涉及建筑、煤炭、电力、化工、天然气、石油、汽车制造等行业。

二、以“三划一动”为抓手 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一)火车头计划

为确保“火车头计划”研究领域在全国的领先性、实用性,中心领导和业务骨干赴深圳、广州调研学习,了解国内外防雷领域最新动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陕西经济发展主线,最终组建两个创新团队,分别开展煤、油、气等雷电重点防护领域的防雷技术研究和雷电跟踪识别系统研究。

加大人才队伍培养和引进力度。一方面在高校、研究院所聘请相关知名专家授课、联合开展科研工作;另一方面鼓励技术骨干针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选派大学生对火车头计划确定的关键领域开展轮岗交流。

在加快关键领域重点项目研究的同时,及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雷电专项服务中来。为有效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防雷装置检测、雷电监测预警预报等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项目带动

省局计划项目《陕西省防雷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已按计划顺利完成。2010年以来实施的《防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经过几年的研发与不断运行完善,使中心的业务管理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集成化、网络化、多元化、社会化。该系统的建成是制度、标准、流程与防雷科技服务的结合,极大地提升了防雷科技服务的社会形象,且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2012年在延安、榆林局率先推广使用该系统,效果良好。

(三)南北互动

制定2012年南北互动实施方案,组建各类技术小分队与榆林、延安等11个市县合作攻关大型重点项目,互动交流20余次;对宝鸡、咸阳局技术骨干进行SPD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培训;为华山、淳化等提供帮扶资金。

(四)文化助推

制定干部职工学习培训计划,并编写培训提纲。继续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积极参加省局廉政文化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提高精神品位。

三、全方位开展防雷减灾工作

(一)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中心不但重视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还注重与集团性大企业加强协调沟通,积极探索“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拓展科技服务领域”的有效途径。

一通过近一年的跟踪服务与沟通协调,促成省局与延长石油(集团)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雷电防护工作的通知》文件。文件得到李良序局长重要批示:“这个做法既是服务的细化,也是社会管理的延伸,很有创新。”防雷办主任赖学强评价为:“省局直接与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联合行文加强一个集团内部的雷电防护工作尚属首次,是实实在在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对加强和规范其它大型企业集团或垄断行业内部雷电防护工作具有示范作用,对推动我省防雷减灾工作上新的台阶具有引领作用。”二高新区嘉天国际一层因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事件发生后,安监、质检、气象等部门联合成立了液化气储罐站安全评估小组,在全市开展液化气储罐站安全评估工作,确保燃气行业安全可靠运行。三中心主要领导和延长集团领导两次成立联合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防雷安全检查和工作调研,就检查调研中发现的隐患、存在问题和应对措施撰写专题报告向省局和延长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得到双方领导的充分肯定。四举办了涉及陕西各大高校、大型小区物业公司及大型企事业等重点单位防雷安全管理培训班3期。

(二)为重点企业做好雷电监测预警专项服务

中心组织雷电预警技术人员赴延长集团所属企业、中煤榆林能源化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针对重点企业需求,专门制定了雷电预报预警专项服务方案,以电话、电子邮箱、QQ群等方式开展气象专项服务。

(三)加大防雷科普宣传力度 全面提升公众防雷减灾意识

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编撰《陕西省雷电防护工作2011年年报》,编印的《陕西省防雷中心》画册被省图书馆馆藏。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各项科普宣传活动。中心新浪官方微博在“陕西最具影响力政务微博”前十名中位列第八;中心设计的陕气气象科普LOGO获一等奖;针对油、气、煤等行业,制作了时长45秒的防雷减灾公益宣传片在电视台滚动播出。

今年,中心在陕西日报、中国气象报、华商报、西安晚报等主流媒体刊稿达146篇,创历年同类宣传之最。

先后深入7个市县区进行雷灾调查鉴定工作,适时向群众宣讲防雷科普知识,发送防雷科普宣传品。

(四)不断完善防雷检测业务质量监督体系

向受检单位发放《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通过现场填写《陕西省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质量征询表》、电话回访及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检测所的检测质量、服务态度、客户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受检单位综合满意率为98.5%。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创先争优学雷锋 感恩回馈献爱心

以创先争优、三问三解和学雷锋活动为契机,重点开展了“龙年送温暖”系列活动。春节前赴省回归研究会儿童村、三八妇女节前往长安区王寺敬老院开展献爱心活动;六一儿童节前夕,全体职工捐款13000元,为蓝田山区小学购置办公用品和学生学习、文体用具。

(二)进一步规范落实制度流程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认真梳理廉政风险防控事项,全面排查防雷领域廉政隐患,不断修改完善防控流程,全方位防控各个领域的风险。

一修订了《陕西省防雷中心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和《岗位职责手册》,从严要求防雷从业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按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和政(事)务公开、财务管理和物资采购“三项制度”。三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本地化工作,制订了中心《廉政风险管理工作手册》,目前共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单60个。四利用“车辆GPS管理系统平台”对中心车辆全程“天眼”监控。

(三)加强安全工作 喜迎党的十胜利召开

篇7

二、本办法中所指的拆迁人和被被拆迁人是哪些。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拆迁实施单位是指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资质证书,受拆迁人委托,从事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动员、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助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工作的单位。

三、市区房屋拆迁管理的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

市建设局是全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市公安、司法、城管、国土、规划、财政、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监察、审计、、教育、卫生、文广、民政、残联、国资、经贸、邮政、通信、供电、供水等部门和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对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和配合。

四、市区房屋拆迁的具体管理方式。

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实施房屋拆迁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进行拆迁评估调查。拆迁人须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领拆迁调查通知书,并提交已办理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土地使用等书证资料,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拆迁调查。调查通知书有效期为三个月。领取调查通知书三个月后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调查通知书作废。(二)拟定拆迁方案与拆迁计划。拆迁人在完成摸底调查后,应根据调查掌握的项目用地范围内房屋的用途、面积、权属等情况,就拆迁范围、拆迁范围内房屋状况、补偿资金概算、适用政策依据、安置房源、计划实施步骤、落实有关管理要求的措施等方面形成拆迁方案和拆迁计划,并报市房屋拆迁方案评审委员会论证评审。(三)落实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拆迁人应根据拆迁方案测算的补偿总金额,将项目所需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打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并出具资金到账证明。(四)履行拆迁许可前听证。市建设局根据拆迁人的申请听证公告,告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当事人有权申请许可前听证。有拆迁当事人申请的,市建设局应依法组织听证并出具听证通知书送达参与听证的拆迁当事人;无拆迁当事人申请,则不组织听证。(五)拆迁人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六)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拆迁公告。(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八)拆迁当事人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九)实施房屋拆除。(十)拆迁项目完工验收。

拆迁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填写拆迁申请表,并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用地红线图);(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附市市区房屋拆迁项目补偿资金概算表);(五)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它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足的,不予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具备拆迁实施资格的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实施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应向被委托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原件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拆迁业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项目内容、拆迁时限、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等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人要及时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拆迁政策、拆迁补偿标准、产权调换房源、提前搬迁奖励、拆迁工作流程、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名称等事项,并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拆迁范围所在地街道办、居委会应当协助解决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公告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拆迁人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拆迁范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房屋拆迁许可手续。

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延期拆迁申请报告需附《房屋拆迁许可证》。申请报告中需阐明以下内容:(一)拆迁任务完成情况;(二)尚未拆迁房屋面积(户数)、原因;(三)延期采取的措施及所需时间。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延期拆迁申请报告后,应对项目拆迁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延期理由等进行认真审核,并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延期拆迁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延期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公安、工商、税务、规划、城管、房管、国土、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停止办理拆迁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和分立、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登记以及房屋新建、翻建、扩建、改建、买卖、交换、出租等手续。书面通知应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期限内,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订立书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载明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安置用房面积以及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拆迁期限、提前搬迁奖励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汇总表须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时,应经公证机关公证。

拆迁租赁房屋,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迁人重新购买住房,其成交价没有超出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免缴房屋买卖契税;超出部分应缴房屋买卖契税。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发生转让,应当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拆迁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拆迁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健全行业管理规定,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良记录、停业整顿、限制业务直至吊销资质,规范拆迁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拆迁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拆迁人员进行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健全行业管理规定,落实信用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良记录、停业整顿、限制业务直至吊销资质,规范拆迁行为,维护行业形象,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人应当与有相应资质的房屋拆除施工企业订立房屋拆除委托合同,并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安全保证条件、持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的企业承担,并编制拆除方案,施工人员应经培训并持证上岗,加强拆除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房屋拆除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企业负责人对拆除施工安全负责。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完毕后,拆迁人应当在十日内填报《市区房屋拆迁验收申请表》,申请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拆迁人应及时对拆迁资料分类造册、登记汇总,做出拆迁工作书面报告。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并对归集档案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将档案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

拆迁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拆迁中、小学校舍或幼儿园应当征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并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新校舍、幼儿园。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校学生入学作出妥善安排。

拆迁涉及中、小学生施教区变化的,根据家庭意愿,可以在原学校或现居住地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开设的幼儿园不适用本条规定。

五、市区房屋拆迁的具体补偿与安置措施。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超过批准期限仍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经拆迁人申请,由市人民政府责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剩余使用期限分摊的建造成本给予补偿。规划部门在发放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已注明在批准时限内因城市建设需要无偿拆除的,则不予补偿。

拆迁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结构、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房屋的等价交换,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为现房的,拆迁人应提供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并协助被拆迁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在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应当按协议约定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产权调换房屋为政策性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管理规定、申购程序等,依据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需要拆迁的,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对不具备产权调换条件的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就货币补偿方案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之间就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或继承人范围未明确,而导致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由拆迁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按照被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性质、规模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拆迁租赁房屋(不包括直管公房、单位自管公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拆迁房产管理部门管理的公有住宅房屋或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共同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部分补偿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其余部分支付给房屋承租人。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产权清晰且无权利限制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或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及时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拆迁人应支付被拆迁人提前搬迁奖。

被拆迁人在首次拆迁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搬迁的,给予不超过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残疾人或伤残人补助费)10%的提前搬迁奖励;在首次拆迁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后四十五日内搬迁的,给予不超过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5%的提前搬迁奖励;在首次拆迁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公告期限内搬迁的,给予不超过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1%的提前搬迁奖励。

被拆迁人在本条上款规定时限外搬迁的,不予奖励。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租赁的房屋,搬迁补助费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如租赁合同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且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的,拆迁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十八个月。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过渡期限超过十八个月且延长时间在十二个月以内的,延长期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二)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过渡期限在十八个月内不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十八个月且延长时间在十二个月以内的,延长期按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一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人提供过渡用房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过渡用房的使用人应当及时腾退过渡用房。

具有合法手续的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补偿金额,增加补偿的标准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不含提前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残疾人或伤残人补助费)计算:未满五年的增加15%,未满四年的增加16%,未满三年的增加17%,未满二年的增加18%,未满一年的增加19%。竣工之日按以下标准确定:(一)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二)无竣工验收报告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之日为竣工之日。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按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2—4%支付。

拆迁产权不明和有产权纠纷房屋,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纠纷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组织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拆除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未能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能清偿债务的,抵押权人对补偿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被拆迁人仅有一处合法住宅并在首次拆迁公告期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其房屋拆迁补偿总金额(含提前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残疾人或伤残人补助费)不足七万元的,由拆迁人一次性补足七万元。如是分户、析产的,尚应满足其分户、析产手续生效之日距首次拆迁公告之日满两年以上。

被拆迁人按照前款规定获得最低货币补偿后仍无力解决住房的,可按规定条件享受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或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

拆迁残疾人、伤残人房屋,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残疾人、伤残人应提供残联和民政部门核发的证件。

被拆迁人中无亲友投靠的孤寡老人,符合收养条件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可以由所在地民政部门负责安排到福利院(敬老院)生活。

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给予补偿后,被拆迁房屋属于拆迁人所有。拆迁工地产生的所有渣土及废料由拆迁人负责按规定清运处理,并服从城管部门统一管理。拆迁结束十日内必须清场完毕。

拆迁人应当将被拆迁房屋内的电话、空调、有线电视、热水器、管道液化气等设施的迁移费支付给其所有人。

被拆迁人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范围,提出额外要求或附加条件,拆迁人也不得擅自提高或压低补偿标准。

六、市区房屋拆迁如何评估。

拆迁评估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并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进行。申请备案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应是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评估机构的分公司不得申请备案,不得出具评估报告。

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经备案的评估机构名录,供拆迁人、被拆迁人选择。评估机构年检不合格的,不得从事拆迁评估业务。

房地产市场价评估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同一拆迁项目评估中,评估机构、评估师不得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有利害关系。评估机构、评估师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拆迁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被拆迁房屋相关的下列因素:(一)区位:被拆迁房屋的地理位置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二)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所有权证书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记录的用途为准。对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产权档案记录未标明营业用途,但被拆迁人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营业、持续纳税一年以上的,应当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等情况参照经营用房进行评估。(三)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依法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对住宅(含“住改非”)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超出合法建筑面积的合法土地面积(不含临时用地面积)的补偿,划拨性质的土地每平方米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综合单价的20%计算;出让性质土地根据未使用年限与出让年限之比乘以被拆迁房屋评估综合单价的40%计算,最终单价低于被拆迁房屋评估综合单价20%的按照20%计算。(四)装修装饰:装修装饰补偿参照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有关规定评估。(五)其他因素:房屋建筑结构形式、成新程度、楼层、层高、朝向等。

对被拆迁房屋进行拆迁评估的机构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拆迁人应将选择的评估机构以书面形式公开征求被拆迁人意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三日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对拒绝评估的,由拆迁人申请,被拆迁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保全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在进场工作十五日内,在拆迁地点公示评估结果,公示期七天,并将评估结果送达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估结果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经解释、说明仍有异议的,持有异议的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重新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专家库中抽签选定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采用原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鉴定的费用由重新评估的委托人和重新评估的机构共同承担;鉴定采用重新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鉴定的费用由委托人的相对人和原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评估允许误差范围为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3%。

评估机构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评估。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根据批准期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到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按照评估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完成委托任务,并向委托人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必须有不少于两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亲笔签字,并经评估机构盖章。

七、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裁决措施。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市人民政府裁决。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决受理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听证、调解、审理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决申请不予受理:(一)对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或其他涉及拆迁合法性提出异议申请行政裁决;(二)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三)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五)已超过拆迁许可证有效期限;

(六)拆迁人申请裁决未能提供上门做三次以上协商和动员工作记录;(七)房屋已经灭失;(八)产权不明确;(九)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裁决受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裁决审理:(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裁决;(二)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未确定法定人;(三)裁决需要以法院相关裁定、判决或其他部门的处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未结案或尚未有处理结果;(四)发现新的需要查证的事实;(五)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形需要中止。中止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裁决审理,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在裁决审理中,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终结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作出裁决。

当事人经书面通知不参加裁决审理的,可以缺席裁决。

被拆迁人拒绝拆迁调查估价人员和拆迁工作人员查勘、估价、洽谈,在拆迁期限内不提供合法书证,影响拆迁工作正常进行的,估价机构应当在与拆迁人和估价机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下,依据房屋的外观状况和查阅的房屋、土地档案进行估价,并在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该估价结果进行裁决。

拆迁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送达十五日内履行裁决决定。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拆迁安置用房、产权调换房屋、过渡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及公安、城管、司法等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八、市区房屋拆迁过程中的相关法律责任问题。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资金1%以上3%以下罚款。

拆迁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补偿资金3%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

(二)委托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三)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拆迁期限或擅自延长拆迁期限。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转让拆迁业务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规所得,并处合同约定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罚款。

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承接房屋拆除工程业务的施工企业拆除房屋未采取安全护卫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伤亡事故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评估机构与拆迁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抬高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评估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或者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拆迁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施行的相关问题。

篇8

[中图分类号]DF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1)09―0079―08

水资源是一种既具有经济价值又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极为宝贵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同时又是战略性经济资源,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水资源及其安全问题严重制约着21世纪全球的经济社会发展,并可能导致国家间的冲突与战争。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已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是否能满足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要求,必须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管理、科学与技术的多种方式手段,合理科学安排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全面治理保护,这是人类理性与智慧的必然选择。事实上,中国近几十年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人口剧增,已形成日益严重的“水资源安全危机”。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建设是应对日益严重的水资源安全危机的重要举措之一。水资源安全预警法律制度是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的制定是法律制度构建的关键环节。主要内容框架包括总则、技术规范与保障措施、主要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

一、总则

一般情况下,人们通常认为水资源安全的内涵包括水质的安全和水量的安全两个方面。一般指人类社会生存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与水有关的危害问题,例如洪涝、溃坝、水量短缺、水质污染等并给人类社会生产生活造成的损害。主要表现为:人类财产损失、人口死亡、健康恶化、生存环境的舒适度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等。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使得水资源减少,污染加剧,改变了水文循环平衡,并且降低了水质。人类不可持续的经济社会活动使得水体弱化,或丧失正常功能,不能满足其社会与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基本要求,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安全问题。实质上水资源安全问题的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水资源安全的自然属性方面。即干旱、洪涝、河流改道、气候变化等自然属性的水资源安全。第二,水资源安全的社会属性方面。由于人类对自然水循环的大量干预影响所形成的水资源循环模式导致了水资源安全在具有自然属性的同时,还具有社会属性。例如水量短缺、水质污染、水环境破环、水生态系统功能丧失、水分配不公、水资源浪费、水管理混乱等。水资源安全的外延指的是由水资源安全引发的其他安全问题,例如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及国家安全等。当前全球和中国面临的水资源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形势非常严峻,制定《水资源安全预警法》正是形势所迫。

(一)立法目的

为有效应对水资源安全危机,缓解水资源供求矛盾,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确立科学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合理生活方式,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1 有效应对水资源安全危机,缓解水资源供求矛盾。这是本法的首要目的。水资源安全是一个由水量和水质相互联系与作用而形成的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管理与保护各环节的范畴,既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社会因素,是一个关系人类生存发展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性问题。建立科学的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是应对与缓解水资源安全危机的有效措施。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是对水资源安全预先设置不同警示级别(标准)与防范应对保障措施系统,是现代社会运行与管理预警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水资源安全预警法律制度是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的《二十一世纪议程》中提到,“淡水是一种有限资源,不仅为维持地球上一切生命的必需,且对一切社会经济部门都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意义”。这表明水资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和维系生态系统循环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资源。我国近几十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剧增,现实已形成水资源危机的事实,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的日益短缺和匮乏、水污染加剧、水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日益困难和费用日益昂贵等。为有效缓解这一系列的水资源安全问题,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应对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构建合理科学的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水资源安全预警法律制度)。

2 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确立科学的经济发展方式和合理生活方式。中国过去几十年的传统社会生产方式是不合理、不科学和不可持续的。人类必须“确定一种可以长期保持生态稳定和经济稳定的条件”的发展道路。建立绿色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列入其中。现在各国通行的做法是用绿色GDP的方法取代传统GDP,以衡量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与传统GDP的计算方法相比较,绿色GDP的计算方法是在传统GDP的基础上减去自然部分的虚数和人文部分的虚数,这样才能真正反映发展的内在质量和水平。“对GDP的改革,简而易之就是要充分考虑自然资本的损耗,为经济发展提供‘更绿色’的衡量方法,在这个‘绿色核算’的衡量框架中反馈出自然资本的相关信息。”关键是,规范全社会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包括管理、治理、保护与使用行为,确立经济社会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方式和科学文明的现代生活方式。

3 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我国水资源国情一方面是水资源短缺,人均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北方地区只有9%,不到世界人均值的1/8;另一方面是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在生产和生活领域存在严重的结构型、生产型和消费型浪费,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可持续协调发展是指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各类发展决策中将经济社会与环境、人口的共同发展相协调一致。它是“协调发展”只侧重于当代人发展的修正。它是从纵向关系上将经济、社会与人口、环境发展关系角度,主张为了确保人类的持续生存和发展,必须把经济社会活动与水资源利用和水资源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并按照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资源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的要求来组织和规范人类的一切活动,显然它们侧重的是当代人及其子孙后代可永续发展。毫无疑问,这是本法立法的根本目的和宗旨。

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环境资源保护法》为平台,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为基本内容,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为配套措施,以《地面

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为实施依据的水资源法律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显而易见缺乏一部有效预防和应对水资源安全危机的法律,制定《水资源安全预警法》也就成为必要,同时也是符合我国水资源安全危机的实际情况。中国当前水资源安全问题非常严重,不但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21世纪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和伟大复兴,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和重视。突出表现在这样几方面:第一,水资源供需矛盾非常尖锐;第二,水质危机所导致的水资源危机大于水量的危机;第三,水资源“农转非”日益严重,水权冲突成为重大社会问题;第四,水资源开发利用引起的生态环境状况更加严重。毫无疑问,制定《水资源安全预警法》有其必要性和正当合理性。

(二)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水资源安全预警工作,制定应对水资源安全危机的预警标准和方案,采取预防和响应水资源安全的预警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资源安全预警工作负责。

1 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是“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模式。水资源安全预警管理体制也应当遵从这一模式。国务院是全国水资源行政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区域的水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同理,水资源安全预警管理体制也遵从以上。

国务院水利部(主要归口至水政水资源司)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组织制定全国性的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国水资源保护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全国性的水环境监测网络并实施管理;编制全国性的水资源质量年报及组织与水资源保护相关的科研等。由此可知,在过去水资源管理中没有涉及水资源安全的预警管理,这是与当今中国水资源现状不相匹配的。当然,为了应对中国水灾旱灾频发的特殊情况,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了准军事化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行政首长负责,动员全社会力量应对突发的水灾旱灾,现在已由过去临时性的非常设机构事实上成为长期存在的常设性机构。由于中国当今的水资源安全危机已不仅仅表现为水灾旱灾,还包括其他许多方面,显而易见,这一准军事机构也难担此任。

2 现有《水法》确立了水资源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由于流域管理委员会处理跨行政区域水资源纠纷的权限不清晰和受领导层级的限制,省边界水资源管理纠纷难以提交流域管理委员会解决,从而在事实上形成条块分割矛盾,这种管理体制存在明显的缺陷。第一,不能充分地实施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严格统一监管;第二,区域管理机构与流域管理机构责、权、利相互很难界定,相互关系很难协调;第三,水资源监管力度弱与执法很难到位。水资源安全预警管理必须避免类似问题的产生。

由此可见,水资源管理体制必须改革,由现有“条块分割”、“九龙治水”的分散性管理改革为统一集中的管理,整合(撤并)各水资源管理机构,成立国务院水资源监督管理委员会(水监会),全面统一行使对全国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在国务院水监会直接领导下,根据水资源水文自然规律,结合国家经济社会与人口布局规划,建立七大流域(水系)水资源监督管理局,全面统一行使对流域(水系)的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在流域水资源监督管理局直接领导下,建立各江河、湖泊水资源监督管理处,实行水资源的国家统一垂直管理体制。毫无疑问,水资源安全预警管理也归属于此管理体制之内。

(三)基本原则

1 预防原则。预防原则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水资源安全危机,应当采取积极的事前防止措施以避免水资源安全危机的事件发生,或将不可避免和已经产生的水资源安全危机的危害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预防原则是一种积极防止应对的基本原则。第一,其对象是可能产生水资源安全危机的危害或事件,包括不合理与不科学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二,其首要目标是避免水资源安全危机的事件发生,在已经发生或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其目标是防止危害的扩大,并将其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第三,其具体措施应当是积极的、预期性的事前措施,而不是消极的、反应性的事后补救。

2 可持续协调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基础在于协调,目的是可持续发展。关键是协调处理好资源的开发、投资的方向、技术开发方向以及国家机构的变化关系等,以增强目前和将来满足人类的需要和愿望的潜力;将经济社会、人口、环境与资源(水资源)的关系全面协调处理好。第一,将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决策之中;第二,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第三,建立绿色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将水资源利用状况列入其中,全面考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安全危机的关系。

3 公众参与及全过程监督原则。在法律意义上的公众特指对决策所涉及的特定利益作出反应的,或与决策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一定数量的人群或团体。它不仅包括不特定的公民个人,也包括与特定利益相关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此原则是指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公众水资源(水环境)权益相关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管理与节约的一切决策与运行监督,并有权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防止决策与运行的盲目性,使决策符合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和需要,同时更好更有效地保护水资源(水环境),尽可能避免水资源安全危机事件发生。第一,建立水资源决策信息公开的披露制度;第二,建立非政府专业团体(民间组织)代表公众参与决策监督的机制;第三,建立公众参与全过程监督的司法保障制度。

4 政府主导社会(公众、企业)参与原则。水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它具有公共资源的一般属性。为避免水资源公共产品发生“公共用地”悲剧,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共同作用。水资源安全预警是一项投入大、社会效益明显的社会公共管理工作。毫无疑问,由政府财政投入建立履盖全社会的水资源安全预警体系(网络)是现代社会管理的要求。第一,每年财政预算必须列入水资源安全预警经费;第二,建立水资源安全预警设备、技术、人员等网络体系;第三,建立统一决策调度、全面监管、全社会参与的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

当然,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的基本原则还应包括谨慎行事原则、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全过程控制原则、协同(国际)合作原则等。

二、技术规范与保障措施

水资源安全预警法是为水资源安全预警机制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为起到应有的制度支撑作用,必须涵盖水资源安全预警的一系列技术性规范要求和保障措施方法,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一)水资源安全预警监测评估体系

水资源安全涉及的方面很多,要设计一套合理

科学的可操作的水资源安全预警监测评估体系非常不容易。可根据我国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发展趋势、人口增长等实际,以《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估指标体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等为核心,建立包括农村供水系统指标及风险评价体系、城市供水系统指标及风险评价体系、环境生态供水系统指标及风险评价体系、江河湖泊水质监测指标及风险评价体系等。

1 水资源储备标准建设。全国城乡以一定区域(市、县)及流域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水库建设)、疏导河道、退田还湖、植树造林、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多种手段建设水资源储备源(水源)。水资源储备量的多少决定抗风险能力的大小。应根据水资源一定时间干枯变化和各地的需求实际,制定相应的水资源安全预警标准,但原则上水资源储备不应小于最低限值。在来水严重减少和地下水持续下降,或现有水资源被严重污染等情况下,各地要能够维持不少于6个月的生产生活所需的供水。在突破低限值或水资源被严重污染的情况下,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采取一定措施缓解水资源危机。

2 水资源储备途径与供水能力建设。要根据各种供水系统的不同特点或全国各地不同实际状况,建设不同的水资源储备方式和工程方案(包括汛期储水、平原水库、调水能力储备、地下水回灌等)。除水资源的应急战略储备外,要规划建设备用水源地和相应的供水工程设施,包括备用应急水库或地下水水源地、中水回用、污水处理能力、深水或咸水淡化能力、社区(农村)自备井、市场净化水应急调配等。

3 水资源监测网络建设。根据城乡不同区域的供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建设全履盖的监测网络,提高饮用水水源的自动监测和实时监测能力。根据城乡不同区域降水、降雪等气候变化,分析预报未来区域水资源和用水的变化趋势,做到早预报、早准备,争取积极主动,为城乡水资源储备和应急措施提供具体丰富的技术参数。特别是全面监测全国江河湖泊水量水质变化,实时掌控全国水资源数据及安全状况。包括全面评价城乡供水和水资源不同区域的风险及潜在隐患,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的建议和方案。

(二)水资源安全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三级编制,即基本应急(一级:黄色)、紧急应急(二级:橙色)和极端应急(三级:红色),分别对应一般干旱、特殊干旱或一般事故、极端干旱或重大事故三种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内容主要包括一定区域城乡供水系统(水资源、水工程、用水)现状分析,供水应急分类和警报级别划分、预测预报和应急储备、应急措施、预案可行性和影响评价、投资估算等。一般可根据当地情况特点,按照应急级别和应急类型编制几种预案。

1 编制应急预警技术标准。主要包括预警条件、渠道、程度、水资源数量与质量监测数据、未来变化趋势。同时包括城乡一定区域的可供水量,各种水资源工程项目状况、城乡供水系统风险评价等。

2 工程应急措施。工程措施是提高城乡供水应急能力的基础,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程措施预案。工程措施主要包括跨流域或跨区域应急调水、备用水源工程启动、污染治理工程、中水回用应急工程(深度处理)、运水工具和储水设施、社区自备井、其他水源工程(如海水淡化)等。

3 非工程应急供水管理与紧急救援。用(供)水管理是应急状态下的主要应对措施之一。为保障城乡正常社会程序,要根据应急等级,进行相应的用(供)水管制。原则上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及保障正常秩序部门单位要优先保证。实施水价临时干预调整,调整应急期的用水量。建立用水计量与监控机制,保障用(供)水管制措施的有效性。要建立履盖全社会的紧急救援机制(机构、人员、技术条件等),包括紧急救援状况下的储、运水设施工具的储备,信息举报(通报)系统等。

(三)城乡供水安全保障措施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及其承载能力,使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和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在此基础上,每个地方(区域)要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水资源安全预警评估体系。合理配置地表水、地下水和其他多种水源,特别是加大各种污水处理工程设施的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全社会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

1 加强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城乡水资源一体化统一管理体制,实行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管理、统一调度,雨水、洪水、再生水与地下水回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海水、微咸水及其他水源统一规划、合理配置,水量与水质统一监测、统一管理,水资源费、排污费、污水处理处理费统一征收、统一管理,构建水库联调、水系联网、多种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网络体系。

2 加大投入,加强水资源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为解决防洪、干旱缺水,必须修建大批水库,蓄水、引水、集雨、提水、调水工程和地下水工程等。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准市场运作、社会公众参与”的水资源工程项目投入体制和运行机制。关键是在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的同时,必须明确工程产权,建立合理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模式。大量引入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各种水资源工程项目投入。改变以往“大锅水”、“福利水”完全由政府投入的做法。制定合理水价,实行有偿供水,按比例提取折旧和维修费用,准许其有合理的利润回报。可运用各种投融资方式,多渠道、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建立水资源工程项目投资、运行与管理的良性体制机制。

3 统筹防洪、干旱、治污与水资源保护,保障供水安全。合理规划建设城乡河流湖泊水系,扩大水源涵养地和城市绿地、透水地面面积,增加一定区域的雨洪滞蓄和地下水体蓄积空间。城镇加大推广雨水、污水分排管网,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加大雨洪资源利用力度,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率。农村主要是加大植树造林,保护植被,涵养水源地建设,包括加大退田还湖、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封育保护等生态保护措施力度,涵养水源,防止农业(生活)污染,提高供水保证率。加大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生态保护的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包括水资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三、主要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是立法精神、原则和措施的具体化,更是一部法律的主要规制力(约束力)部分。毫无疑问,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的主要法律制度也是其立法目的、主要原则和保障措施的具体法制(法律)生命力的表现。

(一)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价制度

“风险”是一个表达与危险相关事物的词汇。“风险可定义为对人的生命、经济活动不利状态发生的不确定性程度及其结果大小程度。”“风险本身是一个至少包含了三个要素的复杂概念:概率、严重性和可靠性。”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是指在水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配置活动以及经济

社会建设项目评估中,对可能造成的水资源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水资源安全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也包括一定时间对一定区域范围水资源安全危机的监测评估所作出报告(结论)的制度。

1 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是一项具有预测性、专业性和强制性等特征的法律制度。它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水资源领域的具体运用。第一,它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和水资源、人口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第二,它是预防原则的贯彻和具体实施保障;第三,它是应对和防范水资源安全危机的强有力的法律制度。

2 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价制度运用范围比较广,包括一切与水资源相关的重大经济社会活动。第一,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与管理的一切活动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第二,重大涉水经济建设项目要进行水资源利用与影响的风险评估;第三,在一定时间对一定区域、流域的水资源状况要进行水资源水量与水质的监测与风险评估。

3 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程序)涵盖比较广:第一,在规划、建设等活动前的可行性研究和报批阶段,由进行规划的机关、建设单位或其他主管部门委托评价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价工作。第二,评价单位通过全面调查和评价出具《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书(表)》,对可能造成水资源安全不良后果并直接涉及公众利益的规划建设项目等,在《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书(表)》报送审批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第三,将《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书(表)》提交有审批权的国家水资源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重大的影响深远项目(例如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还需得到立法机关的批准。第四,对水资源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建设项目实施后,规划编制部门、建设项目负责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水资源安全风险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应及时提出并采取改进措施。河流湖泊水资源安全风险的监测与评估主要是上下级或不同政府部门的协调问题。

(二)水资源安全预警公众参与制度

公众参与制度是以上公众参与及全过程监督原则的具体规则化。主要指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管理与保护领域,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水资源安全有关的决策。这种参与,应包括决策参与(指公众在经济活动、水资源政策、规划和计划制定中和开发建设项目实施之前的参与)、过程参与(指公众对水资源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及开发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参与)及末端参与(指公众对水资源污染、生态破坏等水资源安全危机出现之后的参与)。

1 要充分认识公众参与应对水资源安全危机的重要性。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组织、个人等作用。立法为公众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并使之具体化、法律条文化,具有可操作性。

2 公众参与方式可以有许多种类。主要有:公告;非正式小型聚会;一般公开说明会;社区组织说明会;咨询委员会;公众审查委员会;听证会;发行手册简讯;小组(专家)研究;民意调查;全民表决;设立公众通讯站;网络论坛;记者会邀请意见;发信邀请意见;同意公众提问;座谈会等。公众参与方法可以根据拟议的内容与性质、范围加以组织运用,同时应当为公众选择参与方式留下些空间(参与方式应当具有很大的弹性,随着程序的进行随时进行调整,而不能固定地规定某种确定的方式而不能根据情况的变化作灵活变通)。适用何种参与方式,并设有一套固定的标准。参与拟议行为的复杂程度决定了参与方式的不同。

3 建立信息公开和公益诉讼制度。信息公开,不仅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前提条件,更是公众参与水资源安全事务的前提。公众知情权是参与权的前提。要实现公众的知情权,相关机构(部门)就必须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有效的参与者应当是对项目有充分的了解,并对可能与决策者进行的交流做了充分准备的参与者。只有公众对于国家政策法规有了充分的了解,对于项目的相关情况有了充分的知晓,才能有效地参与到水资源安全规划及决策中去,对项目提出相关的意见或发表相关的评论。立法中必须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包括信息公开的机构、程序、范围、内容及方法、责任等。(环境)公益诉讼是指由于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公共权力机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或有害之虞时,法律允许公民或团体为维护(环境)公共利益而提讼的制度。我国目前的法律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水资源(环境),调动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立法中必须建立水资源安全公益诉讼制度。对有关主体危害水资源行为必须有人拥有诉讼的权利,对案件的诉讼主体、受理条件、诉讼范围、审判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通过适度放宽原告资格、合理配置举证责任、拓展诉讼途径、对诉讼费用确定有利于原告分担办法、采取奖励胜诉原告制度等相关规则的创新,建立切实可行的水资源安全公益诉讼制度。

(三)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

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是关于相关主体因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水资源安全预警法)或其他相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承担法定的强制的不良后果的法律制度。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责任制度,外延非常广泛。从承担不利后果的类型来看,可以划分为“行政责任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和刑事责任制度”;从违法主体为标准,可以划分为“个人(公民)的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企业(组织)的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和政府的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的构建,既可以有效制裁水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又可以对各种主体产生警示和教育作用,从而把事后惩处与事前预防结合起来,将水资源保护与安全预警落到实处,是水资源安全预警法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制度。

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的重要问题是责任认定问题。根据相关主体所承担的责任类型不同,各种水资源安全责任的认定也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在判断某一主体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一般要求该主体具有违法的故意或过失。水资源安全责任制度对此有所区别。在环境侵权法领域,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无过错责任主义归责原则。

1 水资源安全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是指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的严重损失,已经构成了犯罪所要受到的刑事制裁。我国《刑法》在分则第六章第六节专门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罪名。水资源安全刑事法律责任是环境刑事责任在水资源与水环境保护中的具体体现,是行为人实施了严重危害水资源或水环境的行为,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损失或水资源安全危机的严重后果,已经构成了犯罪所要受到的刑事处罚。犯罪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还应包括法人或组

织;犯罪客体不仅包括人身或财产损失,而且还应包括水资源与水环境的安全。犯罪主观方面不仅包括故意或过失还包括无过错;犯罪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严重危害水资源或水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了水资源安全危机后果。

2 水资源安全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等水事法律法规应承担行政方面的法律责任,是国家机关或承担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水资源安全预警事务中违反其法定职责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形式。一般要具备下列条件:第一,行为违法;表现为作为或不作为,主要违反《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等水事法律法规。第二,行为具有危害性;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行为人行为有过错或元过错。随着水资源安全危机日益严重,有必要作扩大解释即不管行为人有无主观过错,只要在客观上造成了水资源安全后果就要承担责任,这有利于保护水资源和受害者。第四,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包括必然性因果关系和偶然性因果关系)。

3 水资源安全民事法律责任。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过错或无过错)已造成或可能造成水资源安全事故(污染或破坏等),继而造成人体健康损害或公私财产损失以及水资源安全后果,应承担民事方面的相应赔偿与其他相关责任。这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在适用法律上,水资源安全民事法律责任依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等水事法律法规而存在;在责任的功能实现上,又秉承了民事责任的精神和理念,承担着与一般民事责任类似的功能和效能预期,即具有民事责任的本质属性。水资源安全民事法律责任归责原则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相结合的二元规划体系。过错责任原则即加害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也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水资源安全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也应该包括两类:过错责任构成要件和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这是针对水资源安全(预警)重要的民事法律救济制度。

当然,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的主要法律制度除此之外,还应包括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节水用水激励制度、水资源安全预警信息通报与会商制度等。

同时,《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的立法一个重要方面是《水法》及相关与配套法律(《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护法》《防洪法》及《物权法》《环境资源的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必须修改完善,涵盖与充实水资源安全预警的相关法律规范与制度。第一,补充完善水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危机、水资源安全风险、水资源安全预警、水资源安全应急预案等概念及规范。第二,补充完善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水资源安全(预警)公众参与制度、水资源安全危机防范制度等。第三,已有法律规范和制度与水资源安全预警法的法律规范制度的相互衔接协调,不产生法律上的矛盾与冲突。

[参考文献]

[1]郭安军,屠梅曾,水资源预警机制探讨[J],生产力研究,2002,(1)

[2]王小民,二十一世纪的水安全[J],社会科学,2001,(2)

[3]韩宇平,阮本清,区域水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初步研究[J],环境科学报,2003,(3)

[4]姚金海,水资源安全预警法律制度建设的必要性,[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9)

[5]吕忠梅,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篇9

一、国外广播电视业受金融危机影响概况

我国广播电视业总的来说还是以“官办”为主导,开放性较弱,从而导致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相对滞后,但金融危机冲击全球广播电视业的内在逻辑却有其一致性,考察其他国家的广播电视业在金融风暴中的表现,对我们寻找行业共同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美国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文化第一强国,处于金融风暴的核心位置,美国广播电视行业在风暴中的表现尤其值得关注。

在收视率方面,2008年第三季度数据显示,CBS下降3%,其他竞争电视台均下降近15%,各大电视台收视率普遍走低,但受益于金融危机爆发后人们对财经信息关注度的大幅提升,9月以来,各国电视台新闻频道的收视率呈现出普遍上升的趋势,CNN的收视率增长了27%,CNBC创下了自“9•11”以来的最高收视记录。广告方面,由于地区性的大企业比如银行和汽车销售商都在金融危机中受到极大影响,主要倚靠当地公司广告投资的CBS被迫做出了减记140亿美元的决定。信用卡公司AmericanExpress的《开放小企业经济观察》(OpenSmallBusinessMonitor)报告同时显示,接近半数受调查的小企业主已计划削减或是推迟营销支出。跨媒体合作方面,由于金融危机在给广播电视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的同时引发了电视收视潮,跨媒体合作迎来了新的契机。10月2日,美国彭博电视台与时代华纳旗下在线业务部门AOL达成协议,AOL的财经频道每天将获得彭博电视台提供的二十个要点新闻视频,供网民在线点播观看;9月25日,Discovery传播公司和视频网站YouTube联合宣布,正式开播9个YouTube频道,专门展映来自Discovery旗下世界级电视网品牌的精彩视频集锦,从而吸引新的观众收看该公司的电视网;美国四大电视台ABC(美国广播公司)、FOX(福克斯广播公司)、CBS(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和NBC(全国广播公司)也先后进行了Facebook网页改版,希望通过扩大在网络人群中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用户购买。

2、欧洲

欧洲各国广播电视行业也受到不同程度的震荡。

金融危机导致大量企业被迫缩减广告开支,相关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英国广告市场整体支出同比下降0.7%,除互联网外的主要广告媒体如电视、报刊和广播广告都出现了大幅下降。收益下滑导致英国广播电视业爆发裁员浪潮,英国广播公司(BBC)拟裁员3000人,独立电视台(ITV)裁员1000人,第4频道裁员150人。在职员工福利也遭到挤压,以BBC为例,之前针对圣诞节派对的开支预算25万英镑被减少一半,办公室免费供应的咖啡、茶点以及聚餐时的香槟都被全部取消。据俄新社消息,10月13日,俄罗斯记者联盟发言人表示此次经济危机最受打击的是俄罗斯媒体行业,广告投放量正在急剧缩减。影视制作业也受到较大冲击,据普洛菲特公司总经理伊格尔•托尔斯图诺夫称,俄罗斯拍摄电视连续剧的利润率已经从2003年的50-100%降到2008年的10-15%。受广告收益影响,各电视台纷纷压低电视剧的购买价格,为提高利润,影视制造商协会成员计划将降低演员和电视剧摄制组人员的工资,以期共同渡过难关。金融危机同时促使部分国家将目光投向了潜力巨大的广播电视数字化领域,法国负责数字经济发展事务的国务秘书埃里克•贝松20日公布了一项名为“2012数字法国”的计划。“2012数字法国”计划共包括154项措施,在数字电视方面,法国将从2009年起逐渐普及地面数字电视(即地面无线传输数字电视),到2011年底全面停止模拟电视节目的播出,进入数字电视时代。贝松说,“这一计划是应对当前危机的解决办法之一,它将成为法国经济增长的助推器”。[1]

3、亚洲

自2008年12月1日起,日本公共广播电视台NHK(日本放送协会)开始在网上推出收费电视“NHKonDemand”(NOD),而日本民营电视台之一的富士电视台也早在11月1日就开始了网络节目放映服务。NHK电视台该项目负责人对外表示,希望通过对网络的开发寻找到新的利润点。韩国三大电视台受金融危机影响正面临窘境。据有关资料显示,KBS、MBC、SBS三大电视台2008年10月的广告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4.6%,为减少投资,三大电视台近期纷纷减播连续剧,并将连续剧单集长度由原来的80分钟缩短至72分钟以控制制作成本。KBS电视台取消了2TV的每日剧,并计划在《大王世宗》落幕后,每年只推出一部大型历史剧。MBC电视台决定在部分时段重播经典节目,并取消周末剧播出计划,同时与工会商讨减薪问题,并积极鼓励员工内退。SBS电视台取消了高收入、低回报的节目,禁止海外取景,削减演员薪酬,令员工返还10%的薪水,会议费、接待费减至70%。在广告方面,尼尔森公司对亚洲广告客户的一项最新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预计他们的广告预算明年将会下降,其中四分之一预计将比今年下降20%以上。PublicisGroupe旗下的媒体空间购买力公司实力传播(ZenithOptimedia)预计包括日本在内的亚洲市场明年的广告支出增幅仅有5.2%,在广告开支受到限制的低迷时期,人们会将资金转向更直接、也更为可测的领域,缩减下来的支出将流可能流向数字广告、直销和店内促销等广告领域,对作为传统广告媒体的广播、电视极为不利。

二、本次金融危机给中国广播电视行业带来的现实或潜在影响

就目前而言,金融危机对我国广电行业的负面影响似乎并未充分显现,广播电视产业链各相关环节的表现还算稳定,但金融危机作为当前经济大环境给广电行业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金融危机对我国广电行业究竟是福是祸仍然有待考量。

1、节目制作

首先,在新闻资讯方面,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部分电台、电视台对栏目设置和节目内容做了及时调整,纷纷推出金融危机特别节目或者加大相关讯息在新闻报道中所占比重。以中央电视台为例,自9月20日起,经济频道陆续推出了针对金融危机的特别节目《直击华尔街风暴》、《华尔街风云》、《华尔街这些事》,加上每日滚动播出的海量资讯,多角度、多视点地为受众解读金融危机,引导社会舆论,以新颖的创意和独特的视角为中国广播电视行业赢得了话语权。其次,电视剧是我国电视台争夺收视率的重要工具,也是各大电视台播放的主要内容之一。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广电总局关于2008年10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显示,2008年10月,全国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申报公示的剧目共77部、2706集,比2007年同期增长57%,与2008年9月份相比也呈增长趋势,由此可见,电视剧市场总体情况较为乐观。但事实上各制作机构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冲击并出台了相应举措予以应对。一方面,电视台鉴于金融危机导致好剧数量减少、价格升高,表现出越来越多地参与电视剧的投资拍摄的新趋势。2009年,SMG影视剧中心主控主投了十几部电视剧。湖南卫视除启动《丑女无敌》第三季的拍摄外,还将拍摄三部自制大戏。另一方面,民营节目制作机构的表现因规模和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华谊兄弟等大公司对影视剧的投资有增无减,中小型企业则普遍表示目前已开始节流,剧组演员和工作人员的薪酬都将相应减少。香港地区受金融危机影响更为严重,继香港亚视裁员之后,TVB(香港无线电视台)也终于爆发了裁员风暴,一次性裁员212人。另外,网络与电视联姻成为了发展方向之一。2008年11月11日,国内最大的视频网站优酷网“合计划2.0”,以电视剧合作及营销作为业务重点,继续开通主流电视台、影视机构、顶尖娱乐及音乐集团、当红明星、公益组织等268家视频官网,并签署了1000多家电视剧制作合作单位作为联盟成员,获得40000部集的热播及经典电视剧版权及50000小时的影视剧时长,占据了市场80%的流动版权份额。11月19日,国内最大的门户网站搜狐与最优秀的影视剧播出平台安徽电视台在京举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宣布今后双方将以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品牌推广、内容服务、技术开发、广告经营以及人才交流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

就节目制作本身而言,金融危机作为影响全球经济的一件大事,必然成为所有媒体的兴奋点,可能使我国电台、电视台处理重大新闻事件的能力得到加强,引导舆论的水平得到提高。金融危机还可能拓展创作者思维空间,加大艺人之间的竞争,促进制作班底采用优良设备,进而使影视剧的整体质量得到提升。就节目交易环节而言,由于金融危机对内地冲击相对较小,节目播出机构的广告收入暂未受到大的影响,因而无需变更节目购买计划,节目供应市场因此得以安生。但我们应当认识到,由于影视企业对未来预期的判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影响,利用自有资本投资将会更加谨慎;IDG和红杉为代表的风险投资基金纷纷撤离;银行方面也可能不再愿意投资影视传媒业,因此,节目交易市场的繁荣能持续到几时仍然有待观望。值得注意的是,网络与电视合作模式的进一步推广,则可能逐步改变整个中国电视剧产业以往的运行方式。

2、广告招标

尽管在2008年11月举行的中央电视台2009年黄金资源广告招标会上,央视取得了92.56亿的好成绩,创造了15年来的新记录,但由于央视本身的特殊性和新媒体对广告市场的分割,各大电台、电视台不应当盲目乐观。CTR市场研究整合营销中心总经理姚林认为,央视招标并不表明广告业走出了低谷,相反“今年央视招标的大幅度增长恰恰反映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规律”。这意味着,广告商在预算紧张的情况下会将广告集中投放到诸如央视、SMG等被认为是最有效媒体的平台,弱势媒体将面临更加困难的境地。12月10日,调研机构尼尔森的针对公交移动电视收视率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主要城市公交移动电视总体收视到达率等关键数据堪比甚至超过传统电视。从广告投放的成本来看,公交移动电视成本也相对较低。业内人士认为,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广告主将更倾向于维持央视和重点全国卫视、媒体的投放,压缩部分地方媒体的投放,同时增加网络和交通类媒体的投放,这对地方电台、电视台极为不利。出于对金融危机的担忧,在新一轮的广告招标会上,许多电视台已经开始减少广告商的中间介入环节来降低成本。据CTR市场研究最新的广告监测报告显示,2008年前三季度中国内地广告市场投放总额达到2604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增长13%,但明显低于08年首季度17%的增幅,呈放缓趋势。在各媒体投放方面,今年前9个月电视媒体情况还算稳定,总投放达2063亿人民币,占市场总额的79%,较去年同期增长14%;电台媒体则表现欠佳,广告投放仅增长3%。考虑到金融危机可能对现有形势造成进一步冲击,CTR预测2008年全年的广告增长仅为11%-12%,对于2009年,则需持审慎乐观态度。

对于以广告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的中国广播电视业来说,企业广告投放对节目播出机构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级扩散,实体经济业受到冲击,广告主将更加看重现金的作用,广告支出成为他们首要的削减对象,加之奥运会期间广告的爆炸式增长和三聚氰胺事件给乳制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导致媒体获得的广告投放相应减少,势必影响到电台、电视台的发展计划;但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导致国人对地产的消费力度下降,这种消费不旺可能反过来刺激开发商加大宣传投入,大力助推待售楼盘,加快资金回笼,规避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这对于房地产广告集中投放的广播媒体而言无疑是个利好消息,各大电视台也可借此机会发展与地产相关的节目,从中受益。另外,就广告形式而言,植入广告的优势将会越来越明显,也会引起更多的广告主的重视,所占的市场份额应该会越来越大。

3、数字化技术和新媒体

金融危机似乎并不能影响中国推进数字化整转、发展新媒体的决心,甚至激发了我国加快发展数字新媒体业务的步伐。国家管理层方面,2008年11月7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在“第四届数字新媒体高峰论坛”(CDMS2008)上透露,国家广电总局将逐步推开地面数字电视广播,国家财政将投入25亿的资金,计划用3-5年时间建设覆盖全国的地面数字电视系统。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第二阶段试商用也已正式启动。此阶段任务包括在已经完成的37座城市的基础上,将网络覆盖范围扩展到一百个地级市。12月4日,科技部和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签署了《国家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暨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自主创新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我国将以有线电视数字化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的成果为基础,以自主创新的“高性能宽带信息网”核心技术为支撑,开发适合国情的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技术体系,拉动万亿元产值的国内市场需求,促进相关产业的结构性升级改造,跨越式的提升我国在这一重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网络提供商方面,为打破资费过高的发展瓶颈,上海移动的手机电视业务GPRS流量资费将大幅下调,推出每M(兆)流量一分钱的试用标准,12月底将结束试用期。内容提供商方面,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下属东方龙新媒体公司(下称“东方龙”)为配合中国移动,也将上海地区的手机电视业务资费由原先的10元/月调整为5元/月,而且5元的费用次月还可以作为话费全额返还。

受金融危机影响,在国内,人们对即时讯息和大量高质节目的需求大幅提升,为以手机电视为代表的伴随性强新媒体创造了市场;在国外,严峻的形势迫使消费者们缩减额外开支,他们每月为移动视频支付的10-25美元势必首当其冲,受众规模的缩小可能致使国外对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进入停滞阶段。身处金融风暴边缘的中国如能抓住机会,加快推进数字化整转,加大对新媒体的投入,极有可能促成我国在新技术领域的长足进步,为广播电视业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4、涉及广电业务的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

受累于金融危机,2008年第三季度上市公司业绩整体下降,从陆续公布的第三季度财报来看,有线网络整体则呈自然增长态势。歌华有线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41亿元,同比增长20.6%,净利润2.6亿元。公司三季度收入3.09亿元,同比增长8.5%,单季盈利8100万元,同比下滑18.8%。广电网络前三季度则实现营业收入6.11亿元,同比增长192.69%。电广传媒第三季度业绩增长放缓,相对上半年业绩波动较大,前9个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25.89%。以上数据显示,广电网络、电广传媒等公司三季度保持了增长态势,但这些公司的业绩预告也显示,全年利润增速仍将下降。此外,受后奥运效应影响,电视广告收入将出现下滑,电广传媒四季度业绩将面临一定压力。业内人士称,“事实上,有线电视数字化整合以后,有线电视收的仍只是基本费用,属于刚性收入。且由于受内容产业的不成熟、内容监管限制了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发展、资本开支和折旧压力迅速上升等因素导致短期盈利增长面临巨大压力,有线网络并无太大增长。”[2]

虚拟资本市场风云变幻的现状令各上市公司吉凶难料,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受制于产业化不充分等因素,广电行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作为可能相对有限,但金融危机也许给广电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受金融危机影响,资金的流动性和回报率降低,为满足资本对收益的预期,行业内部可能兴起一股并购风潮,资产重组和业务结构调整很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新的机会;同时,文化体制改革和广播电视数字化背景下的主题投资机会则将使上市公司长期受益。

三、我国广电行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初步构想

把问题考虑得周全一些有助于我们防范金融危机可能带来的行业风险,针对这些现实的和潜在的影响,笔者将从国家宏观管理和广播电视经营实体两个环节分别提出应对措施的初步构想,希望能够帮助广播电视业度过这个经济的“寒冬”。

(一)国家宏观管理

1、加强对广播电视新闻业务的管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金融危机导致国民收入减少,就业压力增大,进而可能激发人们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影响安定团结。广电总局应督促各电台、电视台做好特殊时期的新闻工作,及时将金融危机相关讯息及政府应对措施传达给广大人民,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科学的预测,找准新闻报道的切入点,有效疏导负面情绪,制造和谐的舆论氛围。

2、加大农业节目比重,构建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受金融危机影响,沿海从事出口加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纷纷倒闭,大量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量增大。广电总局可适时引导电台、电视台加大农业节目比重,加快由工程建设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转变;组织各播出机构积极探索开发农村地区历史文化资源,推介农村休闲娱乐方式,帮助农村地区吸引社会投资的新形式,开发农村市场,拉动我国内部消费。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统筹事业产业协调发展

国外投资环境受金融危机影响迅速恶化,国际资本的涌入可能使我国广播电视业从中受益。在继续加强对新闻宣传业务的监管的背景下,可适当降低外资和民营资本准入门槛,扩展融资平台;“加快投融资体制的配套措施建设,加强我国广播电视资本运作的规范化管理,降低广电产业投资风险”[4];推进管办分离,进一步确立电视台市场主体的地位;出台针对传媒产业的资产评估标准和内容生产保护政策,为广播电视集团上市融资铺平道路。

5、加快发展数字化技术和新媒体,突破单纯依靠广告收入的传统盈利模式

金融危机导致人们对即时讯息和节目内容的需求扩大,广电总局应当抓住机遇,加快数字化转换进程,大力发展新媒体。首先,全面推进数字化转换,提供功能更为强大的数字化新服务;通过政府补贴,降低高清电视的收看成本。其次,对加大对新媒体的投入,在资源配置上,向主流媒体倾斜,使电台、电视台成为发展新媒体的主力军;推广相关技术标准,解决终端设备商的后顾之忧;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积极推动“三网融合”,促使先进技术早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6、加大对广播电视文化产品对外贸易的重视,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就1997亚洲金融危机对韩国的影响来看,金融危机可能给文化“走出去”带来机遇。广播电视业要自觉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为发展目标,推进广播电视节目的海外落地;由国家广电总局牵头,举办多国共同参与“广播电视节目交换会”;加强与学界的联系,研究世界广播电视市场的当前状况,分析各国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将广播电视文化产品纳入到出口退税商品范畴,通过税收优惠鼓励节目出口。

7、为中小型节目制作机构提供资金保障,激发广播电视节目市场活力

进一步落实对中小型节目制作机构的优惠政策,保证市场的多元化,激发市场活力。首先,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中小型企业打造富有原创性的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其次,各级政府可以加强与各大银行的联系,为中小型企业和银行搭建沟通的桥梁,帮助中小型企业获得贷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尝试政府贴息,银行提供免息贷款等合作方式。

(二)广播电视经营实体

1、追踪金融危机,争取话语权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人们对于财经信息和商业新闻的关注随之高涨,众多外国传媒受累金融危机自顾不暇,这为我国媒体赢得话语权创造了机会。电台、电视台应当迅速反应,推出金融危机专题节目,采集第一手资料,对当前形势进行合理的分析;与政府部门建立固定的信息通道,及时公布各级政府应对金融危机的新举措;以此为契机发展节目联播网,形成统一的供稿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增强行业的整体实力,扩大我国广播电视业在国际范围内的影响力。

2、提升节目制作水平,繁荣电视剧创作

金融危机下,浪漫的爱情故事与现实差距太大,难以引起共鸣。以韩剧为例,在韩国,爱情题材的电视剧正日渐式微,而宣扬积极进取,扭转逆境的励志型电视剧正在风靡市场,如正在热播的《贝多芬病毒》、《风之画员》。因而,各节目制作机构应当重视现实题材的电视剧;在影视剧中注入中国传统文化符号,摆脱长期模仿外来文化的尴尬局面,重塑我国影视剧的核心竞争力;提出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制作班底对电视技术的利用;加强对演艺人员的管理,通过竞争促使艺人演技得以提升,打造品牌国产剧。

3、警惕恶性竞争,稳定广告收益

金融危机可能导致媒体在广告市场的混战。中央电视台及上星电视台应发挥覆盖面广、到达率高的优势,吸引急于改善企业形象或计划进军欠发达地区的商家,实现广告收益的稳步提升;省市级地面电视要把握好本地市场,为广告主提供详细的节目收视情况,协助商家在本地的推广宣传活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各广播电台则应当充分利用栏目设置灵活的特点,抓住地产、汽车、奢侈品行业急于回笼资金的心理,推出相关栏目,吸引广告主;满足消费者缩减开支,追求实惠的愿望,提供有关低层次休闲娱乐方式、场所的讯息,提高收听率,为二次销售积蓄力量。

4、拓展节目融资渠道,应对资金问题

将目光转向实业资本,以优秀的项目方案和良好的行业前景重塑投资者信心;通过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与银行业进行沟通,行业协会可为银行提供客观的项目评估报告,为优秀的项目争取贷款;大胆尝试与播出平合拍摄的节目制作方式,降低项目成本;积极推进跨媒体合作,出售网络版权,进行正版分成合作。

5、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增强行业活力

受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国家已经出现了进一步的经济衰退,国外大量优秀人才可能流向我国。各电台、电视台应当建立高效的用人机制,为外来人才提供优厚的薪金待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激发人才的归属感;出台相关的人才引进办法,解决外来人才的后顾之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加强对新理念、新技术的吸收、利用,增强我国广播电视业的活力。

结语

与历次金融危机相比,本次金融危机波及的范围可能更广,影响的幅度可能也更大,作为当前经济大环境,必然给我国的广播电视业带来一定的冲击,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认清当前形势,兴利除弊,挑战也可能转化为机遇。就目前而言,如何以金融危机为契机,提高舆论引导的水平、推进广播电视产业化进程、开发利用数字化技术和新媒体,实现广播电视业的跨越式发展,是广播电视业界和学界值得深思的问题。笔者希望通过此文抛砖引玉,引起同仁的讨论,共同助推中国广播电视业的发展。

[注释]

[1]《法拟发展数字技术应对金融危机》,广播电视信息网,2008-11-19

[2]《第三季度总体平稳增长传媒板块成熊市“避风港”》,文化发展论坛,2008-11-22

[3]《中国广电传媒体制创新》,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

[参考文献]

1.蔡尚伟等:《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人民网,2008年11月27日

2.蔡尚伟、王倩茹:《论金融危机与文化产业》,人民网,2008年10月17日

3.蔡尚伟、江南:《金融危机背景下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人民网,2008年11月19日

4.蔡尚伟、张玥:《金融风暴对传媒产业的影响及对策初探》,人民网,2008年10月22日

5.崔保国:《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07-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6.刘成付:《中国广电传媒体制创新》,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

7.刘立刚、卢颖、郑保章等:《广播电视经营管理》,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