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范文

时间:2022-07-26 04: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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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篇1

一、持续施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加大汛期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针对所辖区道路、隧道、办公区、宿舍、厨房、发电机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指示标识、用电、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保障监控分中心的安全生产。

二、全方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强化旅游期间车辆高峰期间的安全部署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24小时带班制度,加大外场隧道巡察力度,坚决杜绝车辆拥堵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车辆高峰期期间的保通保畅工作。

三、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汛期、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强化对灾害天气的预报预警、加强设施设备保养运行、做好应急处置业务培训等,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篇2

活动开展以来,市局牵头出台“防风险、除隐患、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全隐患拉网大排查实施方案、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局属各部位总计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12次,市局采取不同形式的督导检查20次,制定下发各类通知、督导单50余份。

市政中心共排查大同路、北辛路、善国路、府前路、益康大道等道路路沿石、人行道花砖损坏、路面破损等安全隐患共计26处,排查城区路灯损坏隐患16处,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求管理人员立即进行了整改维修,共计更换损坏人行道大理石、透水砖共计2000余平米,维修路面约10000平米,更换路沿石500余米;处理龙泉南路、青啤西路、大同北路、通盛路、北关街等道路路灯线路故障60余处,维修善国路、府前路、荆河路、北新路、塔寺路等道路路灯180余盏;

篇3

局机关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龙任组长,由副局长柳长春副组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组员。所有学校都是责任人并责任到年级到班,落实责任状,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县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学校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局、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校园防火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学校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科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实验室、教室及各办公室等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查不漏处室、不漏班级、不漏设施,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整改内容:及时更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插座;增加灭火器数量。

三、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

学校在组织活动时能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篇4

 

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方面

一是加强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治理回头看”行动,重点加强标识标线的维护修缮,对于划错的、划不规范的要重新施划,不清晰的要划清晰,确保标识清晰明确、消防车通道畅通。7月底前,全区各类办公楼、酒店、饭店、体育馆、商场,全部高层住宅小区和2000年后投入使用的其它住宅小区必须全部按标准完成划线管理。针对老旧小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保证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同步完成生命通道治理。其余未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单散楼要全部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档案”建档,结合辖区实际推进治理, 2021年至少完成90%。二是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有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计划的要加强沟通跟进,并将建设成果定期上报。没有建设计划的要在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上下功夫。三是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消防车通道治理联合协作机制》,每季度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四季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方面

一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回头看”, 3月底前,对辖区高层建筑全部排查完毕,针对消防设施、外墙保温、防火封堵等突出问题全部纳入“两个清单”,并录入监督管理系统,年内,对照清单时限逐一销帐。全部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和高层建筑“楼长”制,并建立微型消防站。此外,要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控制室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加强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辖区危化品企业全部落实业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符合标准。三是强化粮食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粮食仓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联合粮食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组织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约谈提醒会,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指导单位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和用火用电管控。四是强化人防场所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年内,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及消防、应急、人防、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依法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五是强化养老机构火灾防控。深化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民政等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推行养老机构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至少打造3家标杆示范单位,会同民政部门通过召开现场会、星级评定、质量达标等方式,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标准。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一是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深入排查辖区老旧场所突出风险并向属地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属地政府实事工程、民生工程。二是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依托消安委平台,建立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研判会商机制,函告工信、公安、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推动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年内,80%住宅小区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6月底前,形成评估报告,逐类业态建立台账并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必须函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整改。三是抓好小单位小企业消防安全风险治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工作接入全区“吹哨报道”治理平台,完成平台应用使用。落实监督员包保街道、乡镇工作制度,负责指导基层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选取2个乡镇(街道),结合“社会治理一张网”建设,试点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一是加大农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年内,组织对乡镇工业园(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开展排查治理,建立“两个清单”,对账推进隐患整改。集中组织一次约谈、培训,督促落实消防管理、教育培训责任。二是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必须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属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同步实施。结合原有基础,继续加大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年内,全部乡镇和人口超千人的村必须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其他村屯要推进建立志愿消防队,力争做到一村一车一泵一库的建设标准。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联合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逐个行业建立底数台账,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排查,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限推进整改。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6月底前,每类行业要至少打造6家标杆示范单位,年内,分别组织召开教育、民政、文广旅游、卫健、宗教、文物行业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年内,各重点行业系统50%单位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六、强化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进一步拓展消防远程监控安装范围。要探索向住宅小区推介消防车通道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统筹民政、公安交管、应急远程监控,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七、强化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化落实《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宣传、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教育、人社等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普法宣传、职业培训内容,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具体的方案、教案以及影音资料。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村居委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社区民警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分行业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八类”重点人员,重点培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人,分类制定教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2021年实现培训全覆盖。

八、强化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营房保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协调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县(区)小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二是提高装备建设水平。加强专业救援装备和高精尖装备配备,优化装备结构;加强消耗性装备储备,作战、储备和训练装备按照1:1:1比例配备充足。

篇5

按照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根本问题消除根本隐患专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XXX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开展涉爆粉尘专项整治

粉尘颗粒物浓度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排放标准的,应规范设置环保除尘系统,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应进行消防审核验收,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对标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按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工序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控爆措施、落后工艺、除尘方式、火花探测、粉尘清扫等6项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务实“精准销号”,销号率100%。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

加强有限空间作业资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识、危险作业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严禁盲目施救。

(三)开展燃爆毒危化品使用专项整治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厂房和装置、库房、储罐(区)等场所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未经规划许可批准、违规搭建的用于储存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依法拆除。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危化品作业检维修方案论证审批、协力单位统一协调管理、现场旁站监护、应急救援等规定,强化临时作业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溯源管理、储存仓库、安全距离、“两重点一重大”、防火防爆防中毒、监测监控、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中毒事故。

二、活动要求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对应专项,按照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任务表(附件1),对照各类专项检查表(附件2-4)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整改措施一览表(附件5)在11月26日下班前报XXXXXX统一汇总。

(二)督查验证(2021年11月27日—30日)。由XXXX将收集的隐患上报表分发给XXXXX各区域督办人员,由督办人员对各自管辖作业区和协力单位进行自查情况实施验证,验证有问题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

篇6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摸排整治力度

我局执法大队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针对我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目前我局共对辖区内3家企业(XXX矿、XX煤矿、XXXXX有限公司)进行危废监督检查,着重抽点行业企业和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否相符,目前三家企业没有发现此类问题。

(三)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监管。

对纳入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翁氏环保企业,严格执行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情况等制度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主体责任,如实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

(四)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严格监管危险废物的转运管理,要求企业执行国家危险废物经菅许可证和转移联单制度。根据《固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五)宣传学习新《固废法》

一是积极参与学法培训。在市局开展的2020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培训中,我局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和掌握了固体废物领域环境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了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的职责,做到了知法、懂法、守法,为落实好《固废法》的法定要求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积极进行学法问答。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固废污染防治法知识问卷”调查活动。通过“双鸭山生态环境保护”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媒体,学习固废小百科等环保知识,提高对《固废法》的广泛了解和认知,全面推动《固废法》的贯彻落实。

二、存在问题

(一)一些企业对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对危险废物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及危险废物管理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不够重视。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机构改革以来,我局选调的工作人员都是非环保专业的,这些同志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但还不能适应环保专业的工作需要,对危废方面执法还有些力不从心。

(三)《固废法》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固废法》修订以来,我区部分干部和企业还没有把《固废法》学深悟透,没有把学习与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明确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抓好危险废物重点源管理;进一步加大现场督查指导力度,创建标准化危险废物管理单位模板,全面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及企业培训等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危险废物管

理规定,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一线人员及企业相关人员对危险

废物危害的认知,规范危险废物处置,完善危险废物管理人

员及企业培训等机制,广泛推动新《固废法》的学习和宣传。

(三)进一步加强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篇7

检查主要针对项目内的商铺、写字楼、商住楼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及安全通道等,并对相关资料台账进行检查核实。检查中发现手提式灭火器指针都在绿色安全使用区域内,但灭火器材日常维护较差,已责令相关负责人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2号楼有租户在通道内摆放沙发及杂物,已通知保安进行清理。坚决把安全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物业管理处还对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就安全隐患多发处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力度。二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日常的安全巡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的最终目标。

篇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以“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为主线,以“排风险、治隐患、遏事故”为目标,严格履行“党政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广泛发动教职员工“齐抓共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基本原则

1、聚焦建党100周年,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防范能力。幼儿园立足学前教育工作重心,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政治中心活动,立足岗位、齐抓共管,确保幼儿园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聚焦三年专项行动,落实整治任务,提升整治能力。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的任务要求,持续推进幼儿园安全隐患的自查排查能力,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3、聚焦季节工作特点,落实管控措施,提升治理能力。针对季节特点,针对防汛期,针对重要时间节点等重要时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检查排查实效,坚持人人守责、层层负责,全面提高执行力,提升可控力。

三、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安全生产’三聚焦、三落实、三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任组长,教学、后勤负责人副组长;厨房管理员、保健医老师及教学组长、保育员组长、安保人员为成员;统一领导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成立安全管理检查排查工作小组,后勤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负责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检查排查和专项治理实施行动,并做好通报、总结等事项。

四、治理内容

重点开展对教室、厨房、综合楼等公共场所和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的检查排查;针对幼儿园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规律、特点,组织开展防溺水、消防安全、入离园时段大门前交通及厨房燃气、教室电气设施等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实现灭火器完好率100%;教室电气设施完好率100%;大型玩具完好率10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规程执行力100%;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等情况。努力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驻地公安派出所的沟通联系,有效改善幼儿园大门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五、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4月6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4月10日)。结合实际,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结合本方案和三年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落实责任,对治理行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开展自改自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日—6月20日)。全面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幼儿园大门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请示,力求取得满意的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1日—7月5日)。要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对幼儿园自身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同时制定临时保证措施,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篇9

(一)持续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相关部门组织理论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干部培训必讲课程,分级分批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培训;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知识竞赛等活动3次;4.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以“安全生产宣传周”为主要内容的“五进”活动2次,分别是进企业、进工地各1次;5.水利局相关人员举办1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二)持续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专题。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推动各级修改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推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清单,形成的整体合力;3.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

(三)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专题。1.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3.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2021年底前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4.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2021年底前,督促各地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7.继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8.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9.完善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内容纳入信息系统,实现动态评估。

(四)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专题。1.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继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专项整治;2.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3.全面排查整治水库工程建设及除险加固、小水电站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4.开展2批次对中部引松供水工程、西部河湖连通工程质量与安全巡查。

(五)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监管专题。1.开展2个批次水库大坝、水电站(包括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水毁工程等水利工程运行暗查暗访;2.开展2个批次加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暗查暗访;3.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调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暗访。

(六)强化水文监测、水利科研、水利工程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专题。1.加强水文监测野外作业、勘测勘察野外作业、水利科研和水质监测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督检查;2.开展水质监测质量与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强化水质实验室安全监管;3.强化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和监督实施、水利安全生产技术推广、水利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等工作;4.进一步加强涉及劳动安全技术标准的落实、县水利局组织审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技术审查等工作。

(七)强化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专题。1.做好疫情防控期、复工复产期、元旦、春节、“两会”、汛期、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安全监管,全力做好肺炎防疫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印发通知,作出预警,部署安排重点工作;2.加强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加强直属各单位消防、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防控制度、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指导各直属单位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手册》,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4.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

(八)强化水利安全监管机制创新专题。1.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广泛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2.全面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时对全省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逐步实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网上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安全监管和监测预警,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3.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平台,提高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二、实施步骤

按照“制定总体方案、审核专项方案、图表化任务清单、督导检查、督办提示通报问责”五步工作法,分阶段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各地、各单位于1月25日前制定完成本地、本单位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审核方案。1月26日前,各地、各单位向本级政府安委办报送工作方案(附带“四个清单”),经审定后印发实施,同时抄送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至12月,各地、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四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四个清单”,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上月进展情况。

第四阶段: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安委会、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五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分时段自下而上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提示、曝光、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篇10

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安全意识,筑守安全底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健全;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精准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各文物、纪念馆单位消防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

1.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省政府年度考核文物安全绩效评价工作,推动政府与文物所在地的镇、街、局等签定《文物安全责任书》、指定文物安全责任人,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保障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和力量。

2.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积极协调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能力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队伍管理,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3.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要认真履行会议会址、会议纪念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有关要求和文物安全实际需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二)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排查会议会址和会议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具有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可移动文物。

2.重点整治。杜绝在会议纪念馆内的生活用火、生产活动用火,保障用电安全,加强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占堵消防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3.精心组织。在各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特殊天气等节点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纪念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

4.自查自改。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本方案和要求,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力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排查检查,开列火灾隐患和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切实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及时向报告,积极主动争取支持,尽快整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会议纪念馆要依照有关标准和防护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备适用的消防装备,配齐消防器材、器具,增强有效防火灭火能力。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作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确保良好使用效能。

(四)切实增强管理和应急能力

1.实施精准化管理。会议纪念馆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并严格实施定期对馆内和会议会址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和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

3.健全消防队伍。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消防力量。

4.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会议纪念馆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要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对野外的不可移动文物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会议纪念馆要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区文旅局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五)大力开展教育培训

1.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要认真组织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

2.定期进行培训考核。会议纪念馆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三、时间安排

按照统一部署,三年行动自2020年6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2020年6月至12月集中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关文物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贯穿三年行动始终。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合理安排本地区三年行动工作时段与时限。开展部署动员,将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幻像馆单位,做到全行业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和会议纪念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责任单位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集中攻坚(2021年)。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攻坚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区文旅局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同时,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消防能力提升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升(2022年)。重点督导会议纪念馆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全面增强会议纪念馆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会议纪念馆要充分认清当前文物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听取行动进展和工作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篇11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

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席位制”包保制度,建立应急管理网格化责任体系,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专家查隐患”工作效能,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水平。分2个重点深入推动实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加强安全考核。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工作人员和安全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流程。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3.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定期聘请专家参与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落实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使用台账。

(二)消防安全整治

1.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针对小区高层建筑和轻工市场、工贸市场经营状况,盯紧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

2.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要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作坊等重点环节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3.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新建电动车充电桩、非机动车车棚,增设安全标识、消防设施等,对私接乱接电线给电瓶车充电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

4.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提升房产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年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深入分析近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房产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逐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生产制度。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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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深查、细查、严查,着力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安排专题学习,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相关干部和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宣传贯彻。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形成集中宣传声势。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五是根据区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吸取事故教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针对性开展涉氨制冷、受限空间、登高作业、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健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三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四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五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加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六是加大考核评比奖惩力度。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在政策支持、资金奖补、税费减免、质量品牌评比、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强化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比重,发挥考核评比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一是建立健全区项目联审机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合理企业分区、布局。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制定相应整改方案,严格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原则上禁止生产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入区内,禁止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工艺安全防控系统。

(四)建立风险分管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是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原则上每3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并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突出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防止产生“多米诺”效应。二是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方面的泄漏爆炸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五)企业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区企业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评估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张贴安全风险告知牌,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即“一图一牌三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与管理台账,全面排查设备、工艺、管线等方面泄漏爆炸风险隐患。二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设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重大危险源、关键岗位、物流运输的在线监控,推进信息化管理和封闭化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实现对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及时突发自然灾害等预警信息。

(六)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2020年首组织开展企业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物资、技能等情况摸排,建立企业应急救援信息库,全面掌握企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2022年底前制(修)定区总体应急教授预案及专项预案,建立完善的区应急预案体系;整合和优化区专业的应急救援资源,组织开展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加强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与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结合实际布置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全面宣传、发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组织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处的隐患要当做事故予以重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度措施等“四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推进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性成果,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监管企业也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机构,落实专项整治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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