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范文

时间:2022-01-30 2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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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协议

篇1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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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联系人:

手机:

协议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本协议: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

天,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建造___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将此项目报价单提交甲方相关人员审核,经审核通过按此价格执行。

六、支付

工程完工款项结清

七、转认和分包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根据协议应该履行的责任全部或部分地或任何变相地加以转包。

八、违约责任

协议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按照协议所约定的标准履行,视为违约,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协议的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在继续履行并采取补求措施后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中止协议。

九、协议变更和终止

当协议执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协议范围调整,可进行协议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或当地政府政策的重大改变等)致使协议无法履行。

十、争议解决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当地法院裁决,费用由败诉方负责。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篇2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供需双方已签订《采购框架合同》。为保证供需双方全面、合法、正常地开展业务合作,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廉洁合作协议作为双方已经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需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下简称“廉洁规定”)。

二、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好处费。

三、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收受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礼物,不得向供方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借用供方及其工作人员的钱物。

四、需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需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供方在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亲属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方面提供的各种方便。

六、需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供方介绍其家属或者亲友(包括家属或者亲友开办的公司企业)从事与供需双方签订的采购等经济合同相关的事项。

七、供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需方工作人员(含家属或者亲友,下同)行贿。

八、供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理由或借口邀请需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宴请、外出旅游和各种娱乐消费活动。

九、供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购买、建造、装修、维修私人住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需方工作人员提供挂名工资、红包、佣金报酬、回扣和有价证券、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的婚丧嫁娶、家属或亲友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十、供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需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项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十一、若供方工作人员发现需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应向需方监察部门或者其他相关人员举报。需方监察部门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时,供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及相关附件,并有权要求供方依照已经供货总金额的10%作为罚款。

十二、若需方工作人员发现供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双方之间签订的尚未履行完毕的采购等经济合同,供方因需方解除合同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同时需方有权依照供方所供货物总金额的5%对供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需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需方发现供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行贿需方工作人员,致使需方工作人员构成违纪或违法、犯罪的,需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相应措施:面谈或书面通知供方整改、暂停业务往来、终止一切业务关系或将供方列为不受欢迎单位、在需方公司内部及行业内予以公布、移送司法机关、尚未支付的货款停止支付、依照所供应货款总额的20%进行处罚。

十三、供方因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所得(非法所得无法计算时,依照供方向需方所供应货物总金额的20%),应返还需方。因供方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供方还应赔偿需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四、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并作为双方已经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之附件。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市龙华新区。

十八、需方监察部门负责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作框架协议范文2甲方:

乙方:

依托标识标牌战略采购招标成果,现选择乙方成为安徽金大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标准化住宅类的标识标牌供货合作服务单位,现甲、乙双方就具体合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范围、期限、金额及合作方式

1、合作范围:金大地集团旗下开发的房产标化住宅项目的建筑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详见战略协议附件清单。

2、合作期限:两年;

3、合作金额:暂定 万元,按工程实际发生量结算;

4、合作方式:合作范围内各项目的房地产公司与乙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价款执行战略合作定标价。

第二条 商务条款

1、价格:按战略定标价执行,详见附件战略清单。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按已完工程量70%核定;

3)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乙方向甲方提供100%全额发票;

4)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保质期满后 10 日内,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无息返还;

5)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先行提供真实、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3、质保期:贰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价格等重要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乙方允许范围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个人透露该等信息。在内部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控制,信息仅让必要的人员了解。

2、乙方确保交付的工程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合同有特殊的约定。

3、乙方整合企业的优秀资源服务于甲方项目,积极配合,及时响应。

4、本工程集中采购合作框架文件涵盖金大地集团公司开发的项目工程,乙方必须积极参与并严格履行该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

第四条 其他

1、本协议一式陆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作框架协议范文3甲方: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贵州省内先进的校园网络,经过甲方长期建设,已建成一个颇具规模的校园网络,在全国高校中拥有良好的知名度。乙方作为国家一级电信运营商,拥有贵州省内铁通骨干光纤网和省际城域网,并拥有在贵州行政区域内开展基础电信业务、数据业务和IP电话等经营权。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实现资源互补,共同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扩大市场份额,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使双方尽可能获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管道、光纤、机房等资源及固定电话、互联网接入和信息服务等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组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合作原则

1.1为节约投资和避免重复建设,双方在各自通信网建设时应充分利用对方已有通信网络的资源优势,双方应以优惠条件相互提供支持。

1.2甲乙双方将以优惠价格优先委托对方为各自业务的。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参照相关规定给于优惠。(具体见当时工程预算表)

1.3为尽快加强合作力度,双方同意在合作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向对方提供各自资源等建设规划及需求的有关资料。

2.合作方式

2.1现有通信信息网资源的有偿使用

2.1.1甲乙双方为弥补自身网络资源的不足,双方以优惠价格向对方出租,出租或出售价格按照双方(商专、铁通)有关规定优惠供给,不同城市、区域具体协商。等值互换差额部分由一方给予另一方优惠购买。

2.1.2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校园网资源。

2.2双方联合开发乙方校园网络

甲乙双方在甲方提供的校园网资源的基础上,由乙方出资建设商专北校校园网络,甲方按规定从营利收入按比例分配给乙方。具体项目双方协商后签定具体合作协议。

2.3在乙方通信信息网建成后,甲方系统内的电话全部纳入乙方程控电话网,乙方应以双方协商的优惠价格提供优质服务。(具体合作方式详见语音合作协议)

2.4甲乙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合作经营甲方范围内的固定电话业务,有关合作协议另行签定。

2.5甲、乙双方在诚挚合作的基础上,乙方可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帮助甲方扩大既有网络的容量和科技含量。使甲方成为贵州省内最先进的校园网络。

2.6互联网宽带接入

利用甲方的校园资源,与乙方实现强强联合,将乙方宽带网接入业务推向甲方及周边住户。根据目前的网络发展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将宽带网络接入甲方校园。(具体合作方式详见宽带网络合作协议)

2.6电话(语音)接入

乙方投资建设甲方电话网络(含办公电话、住宅、公用电话),乙方在校园网内,向甲方提供校园卡供学生使用,乙方按一定的折扣向甲方优惠。(具体合作方式详见通信信息网(语音)合作协议)

2.8业务

根据乙方网络的区域发展规划,若乙方网络暂不能覆盖的区域,甲方通过乙方认证合格后,可乙方的网络发展业务。乙方按优惠价与甲方结算。

2.9人才及培训

乙方招收人才时,所需专业属甲方学校所培训专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甲方人才。乙方培训人才,涉及甲方学校所办专业时,甲方给于培训,相关费用甲方给于优惠。随着甲方培训发展需求,当涉及电信相关专业时,需要乙方提供师资,乙方积极给于配合,按优惠费用收取。

3.0其他业务

双方愿意合作的其它业务,甲乙双方将就具体合作方式合作结构进行进一步磋商,签定具体的合作协议。

4.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十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则另行洽谈合作事宜。

5.保密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和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宜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6.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已颁布并可公开获得的法律和地方法规,但如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别事项没有适用的已颁布和可公开获得的中国法律时,应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及一般国际商事惯例(以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为先)。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未履行或者违反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执行或者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另一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7.2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3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适当变更本协议,保证合作的继续进行,由于国家相关法律的变更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合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其他规定

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战略合作框架,双方今后开展合作,具体项目实施须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定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具体项目合同,补充协议或具体项目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3

本协议由《合作总体框架协议书》以及随附的所有附件组成,全部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不一致时以《合作总体框架协议书》为准。

双方确认他们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甲方和乙方本着互信、合作、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确定

1. 基于本协议及其后的任何修改、补充(以下合称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同意根据乙方标准销售合同的标准条款与条件(见附件一: 标准条款与条件)以惠普直销模式与乙方长期合作,即以最终用户之身份按惠普直销模式向乙方直接购买惠普直销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2. 乙方将给予甲方低于一般市场价的大客户优惠特价,此价格不为每个订单的具体采购量限制。双方将定期进行更新,以保证价格的市场竞争力。并在每月初向甲方以书面形式发送惠普产品的优惠报价及产品走势信息。今后,在甲方的定货过程中,每次采购的订单价格均将以甲方从乙方收到的最新优惠报价为准,签订每次订单。

3. 本协议不禁止甲方通过其他销售渠道或依据与乙方的其他合同而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惠普产品,并且甲方同意其通过各销售渠道(包括直销)获得惠普产品而签订的各商务合同之间是各自独立、不能互相比较的。

4. 甲方购买惠普直销产品仅供其内部使用并非以转售为目的。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将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按附件一所载之有关规定要求赔偿,并且拒绝对转卖的产品提供包括保修在内的一切售后服务。

二、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壹(1)年,除非依本协议规定提前终止。到期日前,双方可随时书面协定延长本协议。

三、商务合同

无论甲方采取何种方式采购乙方产品,双方应针对具体的采购项目或依

不同的采购方式达成单独商务合同。

四、付款条件

在信用额度内且无超期未付款,货物送达后并在惠普开具发票之日起30日内,以银行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100%货款。

五、售后服务及支持

1. 乙方直销之产品均包含乙方产品标准保修承诺。

2. 乙方另外为甲方提供以下企业级精英客户特别服务:

免费安装服务(笔记本、工作站、单独购买的显示器产品除外),安装响应在客户收到货后, HP与客户预约安装时间;

在定单执行过程中,乙方有指定电话销售人员与客户及时沟通定单执行情况, 保证定单按约定的交货期发货,帮助协调所需事宜;

乙方对每个订单进行产品登记(序列号、客户地点、产品、数量、生产日期),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提供给甲方以便日后管理之用;

使用专为直销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中心专线:800-810-3636,进行技术咨询及跟踪售后服务执行情况;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产品的自动登记和服务项目确认等服务,无须向一般用户,须在购买产品后自己登记服务方可生效;

3.乙方提供售后服务升级解决方案供甲方选择,以便满足甲方在售后服务方面的特别或更高要求;

4.乙方可为甲方定制多种服务解决方案,如软件安装服务、高可靠解决方案、硬盘阵列解决方案、无限打印解决方案等等,双方可就此另外协商;

5.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惠普产品的硬件有瑕疵或不符合规范,或惠普的软件严重偏离惠普的标准软件规范,惠普在与甲方协商并征得同意后,修理或替换受故障零部件。惠普保证修理或替换过的产品其性能等同于或高于原产品。 惠普亦保证其服务是职业化的和高标准的。

六.技术支持、质量保证

1.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各下属机构所使用的惠普产品提供技术咨询;甲方取得技术咨询的途径包括:乙方各产品线的客户经理,为甲方指定的城市销售代表及客户支持专员,乙方客户信息中心7*24专线800-820-2255提供售前技术咨询,专为直销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中心7*24专线:800-810-3636,双方根据需要组织的培训及咨询活动等。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为惠普公司原厂质保之产品,并提供随机之惠普公司质保书。

3.乙方承诺为甲方设立快速服务响应体系,以负责监督、检查各维修站的服务质量;并可由用户直接与指定联系人取得联系,以求设备故障的及时排除,技术服务热线电话:800-810-5959

七、保密条款

1. 双方承诺有关本协议的全部细节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本公司其他无关人员。

2. 双方承诺将把其从另一方处得到或于履行本协议期间获知的有关另一方的信息和资料视为机密信息并保守秘密,并于本协议终止时应另一方的要求归还或销毁机密信息,包括其所有副本。

3. 除非本协议任一方另行声明,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存续期间和期满后3年。

八、其他条款

1.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乙方关联企业间的转让除外。

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偶发的、连带和间接的损失承担责任。

3.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包括法律环境的变更)的原因所造成的违约或未履约而承担责任,如该等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无履行之必要,本协议自动终止。

4.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本协议签订或履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

5. 双方一致同意,所有本协议内未能考虑到的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另行确定。

6.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标准条款与条件

1. 定义

在本《惠普销售合同标准条款与条件》(以下称条款与条件)中,除非文中另有定义,对下列表述作如下定义:

惠普 指作为本《报价单》与《销售合同》项下交易卖方的惠普实体。

最终用户 指报价单中客户联系信息一栏中所列的接受和使用惠普产品的一方。

产品 指报价单中的产品信息一栏中所列的产品,包括应最终用户需要而修改、设计或生产的客户化产品。

销售合同 指经惠普与最终用户签字并盖章后的《报价单》与本《惠普销售合同标准条款与条件》。

软件许可信息(SLI) 指针对软件产品的许可信息。SLI见于软件产品目录文件中或作为信息与软件产品或惠普报价一同提供。SLI于要求时提供。

2. 销售合同的范围

2.1销售合同的范围仅适用于最终用户从惠普购买的惠普品牌的产品。最终用户在此保证仅为内部使用之目的而非再销之目的而购买产品。最终用户完全理解,如违反本款约定,将对惠普的业务管理造成混乱及无法估量的损失,故其同意对于其违反本款约定的行为,应向惠普支付相当于再销产品全部售价的金额作为赔偿。

3. 报价单

3.1本条款与条件系报价单不可分割之一部分,与报价单共同构成销售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2 对于报价单总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信用交易,仅双方签字盖章后的销售合同原件方为有效;对于报价单总金额不足人民币20万元的销售合同,依据商业惯例,以传真方式发送的签字盖章后的销售合同亦可视为有效的销售合同。但惠普可依据其需要,随时要求最终用户提供其签字盖章的销售合同原件以作核查。

3.3 除非另有约定,报价单中的到货地址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

3.4 最终用户可以在第一批货物发运前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惠普取消销售合同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客户化产品除外。

4. 价格与支付

4.1 除非双方在报价单中另有约定,基于惠普将产品的所有权或占有转移给最终用户或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委派人的地点,或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地点,价格中不包括与订单有关的任何税赋、关税、政府收费或其它类似收费。最终用户应负责支付上述各项税赋及费用。

4.2 如果最终用户未按支付条款的约定按时付款,惠普有权推迟下一合同的发货直至最终用户已向惠普全额支付拖欠的款项,且惠普保留要求最终用户立即支付已发货物的货款的权利。

4.3 除非最终用户和惠普以书面形式另有约定,最终用户应按交易的日期顺序向惠普支付货款。除非在产品的验收过程中双方之间出现争议,或惠普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同意最终用户延迟付款,最终用户同意惠普可以用惠普应付给最终用户的款项冲抵最终用户到期未付的货款。

4.4 硬件产品的所有权自最终用户付清货款时或产品发运时转移给最终用户,两者以时间较后者为准。

5. 发送

5.1 惠普将按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发送期与地点发运产品。若有到货即损,最终用户应在货物到达后30天内申请更换或保修。

5.2 产品毁损与灭失的风险自产品送达最终用户后转移至最终用户。

6. 接受

6.1 惠普将产品送至本销售合同约定的送达地点并由最终用户以下述方式签收送达记录后视为发送完成:

如实际收货人为本销售合同中由最终用户指定的收货人,该指定人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并在惠普出具的送达记录上签署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虽未出示本人身份证,但在惠普出具的送达记录上签字后同时加盖最终用户的公章或其他合法授权的印章后,即可视为交付;

如实际收货人与本销售合同中由最终用户指定的收货人不一致的,实际收货人应在惠普出具的送达记录上签字后同时加盖最终用户的公章或其他合法授权的印章,方可视为交付。若因收货人无法满足上述条件而导致惠普无法完成交付的,最终用户应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给惠普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一切相关损失。实际收货人应在货物交付时,清点数量,检查货物外包装情况,并在惠普出具的送达记录上批注完好情况,未在送达记录上注明特殊情况,均视为正常交付。

6.2产品送达之时即为产品接受之时。

7. 有限保证

7.1 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因产品而异。最终用户可通过产品的随箱资料或通过询问了解相关信息。在保证期内,惠普将免费修理或更换最终用户退回的有问题的产品。

7.2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惠普产品的硬件有瑕疵或不符合规范,或惠普的软件严重偏离惠普的标准软件规范,惠普将根据自已的选择,修理或替换受影响的产品。惠普保证修理或替换过的产品其性能等同于或高于同型号新产品。惠普亦保证其服务是职业化的和高标准的。

7.3 保证期从发运之日或惠普完成产品安装之日起算。如果由于最终用户拖延安装或确定的安装日期过晚,致使产品的安装日期超过产品发运后十四天,则保证期应从产品发运后的第十五天起算。

7.4 本有限保证不适用于非惠普品牌的产品。

7.5 本有限保证不适用于因电源失效或不稳、使用第三方软硬件产品、未经授权修改或不正当使用产品、不按规范操作产品、漫不经心或破坏性地使用产品、意外事故、未经授权地维修产品所造成的产品瑕疵。

7.6 惠普提供的非惠普品牌的第三方产品、软件及服务,是按原状提供的,尽管该产品、软件及服务的原生产商或第三方供应商可能提供其自己的保修,但是惠普不对非惠普品牌的第三方产品、软件及服务提供任何保修。

对于因客户或第三方的介质、软件、接口、供应品或其它产品原因引起的索赔,惠普无义务提供保修服务或技术支持。

8. 额外服务

8.1 除上文提到的惠普保证期服务之外,最终用户可以购买额外的惠普服务与支持,例如安装、现场服务或保证期之外的维修服务。任何标准保证期之外的额外服务均应在报价单中说明。

8.2 除非惠普以书面形式特别同意,额外服务只在本合同指定的产品使用地提供。额外服务不适用于软件产品的纠错、最终用户数据的安装/再安装,或惠普产品的重新配置,但在发运前已经加载的操作系统除外。保证期外的额外服务不包括电源线、数据缆线等产品的外延设备。保证期外的额外服务亦不包括电池等易耗品。

8.3 惠普或其指定进行的任何维修服务均不得解释为废止了上述除外政策,或认可了最终用户的要求。

9. 服务程序

9.1 电话技术咨询

在产品的使用期内,如果产品失灵或工作不正常(该失灵或工作不正常不包括本条款和条件第7.4条、第7.5条和第7.6条所述之情形),最终用户可首先拨打惠普设立的免费技术咨询热线电话寻求帮助。惠普应尽最大努力通过电话技术支持解决最终用户遇到的问题。惠普精英客户专用技术支持热线电话的开通时间为7*24小时,惠普可不经事先通知而调整上述时间。

9.2 备件更换服务

如果最终用户已购买备件更换服务且该服务期未满,惠普将在接到最终用户产品失灵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消息后,在最终用户使用惠普的电话支持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免费提供维修产品所需的替换备件,并指导最终用户利用技术支持电话替换该部件并恢复该产品的正常运作。

用做替换的产品或备件应归产品持有人所有。被替换的产品或备件应归惠普所有,并由最终用户在10天内返还给惠普。

9.3 上门服务

如果最终用户已购买上门服务且该服务期未满,惠普将在接到最终用户产品失灵或不能正常工作的消息后,在最终用户使用惠普的电话支持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派遣服务工程师于服务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抵达产品使用地修理或替换该产品。除非服务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时间仅指在正常工作时段内,即每周一至周五的8:30至17:30(北京时间),周末与节假日除外。

最终用户应提供上门维修所需的适当的工作环境和通讯设备。

在惠普提供上门服务之前,最终用户应备份产品、光盘或储存卡内的所有程序、数据和记录,否则惠普不承担最终用户数据或软件丢失的责任。惠普提供服务之后,最终用户应自行安装产品的应用软件。

10.软件许可

最终用户对于惠普品牌软件的使用及权利应遵守SLI的许可条款,使用限制以及其他条款的规定。除非在SLI中另有规定,最终用户只能使用嵌入在硬件中的固件以使硬件能够依照其技术规格运行。对于非惠普品牌的软件,随附该软件的第三方供应商的许可条款,将完全并独立适用于该软件的使用。

11.知识产权侵权

11.1第三方索赔。

对于第三方声称本条款项下提供的惠普品牌的产品或技术支持(不包括定制产品和定制技术支持),在该产品或技术支持被售出的国家,侵犯其知识产权而对最终用户提起的任何索赔,惠普将予以抗辩或和解;但最终用户应:

a. 立即将此索赔书面告知惠普;

b. 与惠普合作对该索赔进行抗辩;并

c. 授予惠普全权控制或和解该索赔的权利。

惠普将支付侵权索赔的抗辩费用、惠普谈妥的和解费用及法院判决的损害赔偿。

11.2补救。

在第三方提出的索赔可能成立的情况下,惠普可以对惠普品牌产品或技术支持进行修改、取得必需的许可或以至少功能相同的产品或技术支持更换受影响的部分。如果惠普认为上述任何方法均不可行,则惠普将针对受影响的产品(如在交付后一年内)向最终用户返还客户所支付的价款或(如在交付后一年后)客户的净账面价值。

11.3除外。

惠普对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侵权索赔不承担责任:

a. 惠普遵守最终用户或第三方的设计、规格、指示或技术信息;

b. 最终用户或第三方做出的修改;

c. 最终用户不遵守规格或交易文件;

d. 最终用户与非惠普品牌的产品、软件或服务一起使用;或

e. 开放源代码软件或免费软件。

11.4全部和排他。

本 11条规定的责任,是惠普就知识产权侵权所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12.一般条款

12.1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自己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所造成的延迟履约或未履约而承担责任。

12.2 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对对方偶发的和连带的损失(例如利润损失或第三方的索赔)承担责任。

篇4

联系人:

地址: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业务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在教育相关产品设计、绘本翻译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二)合作方式

1.合作方式为项目合作,即双方提供各自的优势资源,组建项目团队,分工实施,不涉及资本合作或成立具有法人性质的实体公司。

2.甲乙双方成立项目组织工作小组,对接业务开展与实施工作;

(三)其他

1.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 乙方:

篇5

乙方:

为了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给客户提供典当融资服务,本着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以下共识:

一、凡自愿以自有房产向甲乙双方办理抵押借款的客户(甲方办理一抵,乙方办理二抵),均可成为甲乙双方的服务对象。

二、乙方向甲方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提供典当客户相关资料,由甲方独立调研客户贷款资质,确定评估价值和典当借款金额。在寻找客户过程中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四、甲乙双方以及客户同时到行政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各自持有,房屋产权证由甲方持有。

五、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凡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有效期壹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人签字: 人签字:

篇6

甲方:_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___________产品完整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且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与任何他方就本产品、知识产权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也未以任何方式生产和销售本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作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项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1.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生产、销售由乙方自主研制的___________产品。首批生产________套(其中________系统_____套),以后批产品生产量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待定。

2.合作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_年。

3.合作体制

在甲方框架内成立由乙方组建,甲方派员监督的________产品项目部,其权限为负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项目部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

4.知识产权的使用

4.1本项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使用乙方提供的中文:__________;英文:__________的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商标及冠名。

5.权益平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生产、销售___________产品。

甲方从合作之日起,按月向乙方提供资金__________万元,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_个月,且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生产总成本。

6.甲方职责

6.1提供本合同项目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所需资金,前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后根据市情况待定)的基本运作资金,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存入开列的________项目部的独立帐户内,实行专款专用,保证该资金的投放与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进程同步,并即时派出财务人员管理并建立独立的帐目,及时制作月报及年报等财务文件交双方备案。

6.2提供本项目产品必需的生产场地(__________㎡标准厂房)。

6.3监督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6.4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6.5与乙方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6.6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7.乙方职责

7.1负责制订生产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生产。

7.2负责定制及采购产品零部件。

7.3项目产品的总成本控制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套内,其中________产品在__________元/套内。

7.4负责项目产品的生产技术、技术升级、技术更新换代及产品质量保证。

7.5与甲方共同制定本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7.6与甲方共同做好产品的货款的回笼工作。

7.7对项目部独立帐号中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督;对项目部独立财务核算及财务文件进行监督、审核。

8.项目资金支配权限及销售收入的支配

8.1为不影响项目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进程,项目产品生产和销售所需的当前资金先由项目部负责人提出,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

8.2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每月工资经项目部负责人根据预先核准的人员和数额核实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兑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3项目生产、管理及销售人员的差旅费及招待费等由项目部负责人核准后,经甲方本项目指定负责人核实后即行支付,并纳入项目总成本。

8.4项目产品将全部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及结算。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部收入必须进入________项目部所开列的独立帐户内。

8.5甲方不得随意抽回初期投入基本资金,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持续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__________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8.6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8.7指纹产品项目部所有财务文件需经乙方本项目部负责人及甲方本项目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9.利润分配

9.1本项目和税后利润核算时间以年度为单位。

9.2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按实际投入资金)的_____%(以帐面统计为准)后。

9.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比例为:甲、方双方各占_____%。

9.4甲、乙双方每期所得的利润扣除_____%留作本项目发展基金外,其余_____%应及时划入各自帐户。

10.协议的终止、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不能解决,则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间接损失)。

13.其他事宜

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订约;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14.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样本二

甲方:**铁路公司

乙方:**物流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的特约物流公司,现就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__年。

二、货物运输范围及价格

1、范围及价格表

单位:元

序号始开地到达地市场价合作价备注

1、########

2、##########

3其他地区以当时市场价为准

2、价格

当市场价格下调时,乙方给予甲方的合作价也应相应的下调。乙方应承诺给甲方的合作价应低于同范围的市场价。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退还给甲方当次运费的差价。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承揽_______港口的货物运输业务,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时间,准确、快速地送达目的地。

2、甲方提供充足车皮,乙方有义务在运送期间保管好甲方的物品,如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3、甲方视乙方为唯一的合作伙伴,并承诺其他运输公司不参与_______港口的货物运输业务,一经发现,甲方将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按时予以结算。其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或损害对方利益,违约方应承担给另一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应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解决。

3、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甲方将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有不详之处,双方可续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作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代表(签字):

篇7

综上所述,无论从物联网还是WSN 的发展趋势来看,6LoWPAN 作为一种新兴的基于 IPv6 的无线传感网协议,具备更高的应用价值与发展潜力。但从目前的行业应用现状分析,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Zigbee 仍然 会 承 担 一 个 很 重 要 的 角 色 。6LoWPAN 的逐步推广使得两种网络及其节点的互通成为必然。本文在原有 6LoWPAN 以及 Zigbee 标准不变的基础上,首先分析了异构节点互通问题,并设计了协议转换、网关功能以及节点交互流程;然后分析了现有的异构节点互通方案,给出了本文设计的异构节点互通场景、系统结构、协议转换模式以及网关功能;最后对寻址、服务发现等互联互通关键技术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此设计了异构节点交互流程。6LoWPAN 作为一个将低功耗网络融合到传统网络的协议,与 Zigbee协议的互通问题同样与 IPv6 协议密不可分。实现异构网络协议的融合互通一般采用在网络层进行协议转换,因此 Zigbee 协议与 IPv6 协议的转换过程必不可少。目前 Zigbee 与 IPv6融 合 的 技 术 相 对 比 Zigbee 与6LoWPAN 融合的技术更全面些。

现有 Zigbee 与 6LoWAN 互通方案如图 1 所示。目前有关 Zigbee 节点与6LoWPAN 节点互通的方案较少,总结起来主要包括双栈网关与双栈节点两种方案。两种方案的共通点是在Zigbee 的应用层添加了 IPv6 协议块,即将Ip数据包作为应用层数据处理 。 双栈节点可实现Zigbee 与6LoWPAN 的功能,但不能同时实现,且对于功耗、资源限制的节点来说不适用。双栈网关很好地减少了域内节点的资源能源消耗。这两种方案仍停留在框架层面,均未实现首部压缩与解压缩以及数据包的分片与重装,也未解决关键的寻址问题与服务发现问题。由于 6LoWPAN 与 IPv6 密不可分的关系,上述部分问题可在Zigbee 与 IPv6 网络融合方案中找到相近的解决方案。

Zigbee 与 IPv6 网络互通的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在 Zigbee 网络层与应用层之间添加 IPv6/UDP 层,此时所有的Zigbee 节点均被分配了一个 IPv6 地址。当网关(Zigbee 协调器)处收到 IP网络数据包时,将其封装成 Zigbee 网络层并转发至 Zigbee 网络中。当网关收到 Zigbee 数据包时,则将其解封装并利用 IPv6 载荷继续传输。由于Zigbee/802.15.4 中的数据为异步通信方式,所以一般采用 UDP 协议传输数据。这种方式最大的问题在于数据包大小,也就是首部压缩与数据分片的问题.Sakane S 等人设计了一种基于地址转换的 Zigbee 节点与 IPv6 节点的交互机制[8]。通过双栈网关实现地址转换。这种方式解决了 Zigbee 节点与 IPv6 节点的地址统一问题,但是打破了 Zigbee 端到端的信息安全等特征,且没有解决 Zigbee 网络中最重要的服务发现功能。Reen-Cheng Wang 等人对上述基于 NAT 的交互方式进行了改进,提出了一套完整的 Zigbee 节点与 IPv6 节点交互机制。IPv6 over Zigbee 交互机制[9]如图 2 所示。双栈网关不仅实现了 Zigbee 地址与 IPv6 地址之间的转换,也实现了 Zigbee 服务发现功能与IP 网络的简单服务发现协议(SSDP)的转 换 。 Zigbee-IPv6 协 议 栈 如 图 3 所示。协议转换是在双栈网关的网络层进行的,保证了应用层数据传输的加密机制。为了防止广播风暴,该机制对每个 Zigbee 域设定为一个多播组,更好地支持了低功耗网络与 IP 网络的融合。但此方案依然没有解决数据包分片的问题。上述关于 Zigbee与 IPv6 的融合方案,网络地址转换、服 务 发 现 功 能 转 换 等 机 制 对6LoWPAN 与 IP 网络以及 Zigbee 网络的融合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图 4 所 示 为 本 文 所 实 现 的6LoWPAN-IPv6-Zigbee 架构中异构节点 互 通 的 场 景 。 6LoWPAN 节 点 与Zigbee 节点处于同一混合域中,通过同一个功能复杂的边界网关实现域内异构节点间的互通,并可接入 IP 网络实现与其他节点互通。

图 5 所示为在图 4 所示的应用场景下网关中的协议转换图。同一域内的 Zigbee 节点与 6LoWPAN 节点之间的交互主要通过网关中 Zigbee 协议栈与 6LoWPAN 协议栈之间的转发实现。此外,在边界网关中同样设置IPv6 协议栈,以便域内节点与域外的IPv6 节 点 或 者 其 他 域 节 点 进 行 通信。在处理服务发现协议的组播消息时网关也需要进行上层协议解析并且可以在不同的服务发现协议间进行转换。

边 界 网 关 是 Zigbee 协 调 器 与6LoWPAN 边界路由器功能的结合,同时还需完成 Zigbee 协调器与6LoWPAN 边界路由的交互功能。网关功能主要有:(1)基本协议解析功能,包括 Zigbee 协议、6LoWPAN协议以及 IPv6 协议栈。(2)网络层协议转换,主要提供首部转换模块,即将Zigbee 协议的网络层首部与IP 首部进行转换,必要时可以将 Zigbee 的应用支持子层(APS)首部与传输层协议进行转换。(3) 地 址 转 换 功 能 。 由于是网络层转发,Zigbee 地址需先转换为 IPv6 地址,然后通过 6LoWPAN 进行地址压缩。由于边界网关同时包含 Zigbee协议与 6LoWPAN 协议,且两种协议使用不同的方法分配 16 位短地址,因此在边界网关中地址映射表存在 3种链路层地址:EUI-64、6LoWPAN16位短地址、Zigbee16 位短地址。(4)服务发现协议转换,主要在应用层通过 Zigbee 的应用层数据格式与 CoAP-HTTP 格 式 转 换 来 实 现Zigbee 设备对象-服务发现(ZDO-SD)协议与轻量级的应用层-资源发现(CoAP-RD)协议的转换。

异构网络协议互通的首要问题是寻址。每个 Zigbee 节点需要一个IPv6地址来与6LoWPAN节点通信 。6LoWPAN-IPv6-Zigbee 地址的转换过程通常在边界网关实现。IEEE 802.15.4 定义的链路层地址有两种:由设备制造商设定的全球唯一的 EUI-64 地址以及在个域网(PAN)内动态分配的16位短地址 。 由 于Zigbee 与 6LoWPAN 均 是 基 于 IEEE802.15.4 底层协议的,因此这两种地址在两种网络协议中同时存在,但要实现跨协议数据传输,则只能采用由EUI-64 生成 IPv6 地址的方式。6LoWPAN 网 络 与 Zigbee 网 络 各自进行域内通信时通常使用 16 位短地 址 ,但 两 者 的 生 成 方 式 不 同 。6LoWPAN 边界路由采用重复地址检测机制(DAD)为节点分配短地址,而Zigbee 协调器则采用 CSkips 算法为节点分配短地址。因此边界网关应为需要进行异构通信的节点分配两种短地址,即每一个 EUI-64 地址对应一个 6LoWPAN 短地址和一个 Zigbee短地址。由于 Zigbee 协议不存在适配层,因此需在其中添加 Zigbee 地址与 IPv6地址转换模块。此外,在边界网关中需设置一个 16 位 Zigbee 短地址和 16位 6LoWPAN 短地址与 EUI-64 地址的映射表。边界网关中的地址映射表如表 1 所示。此映射表不仅包含本域内节点的 16 位短地址与 EUI-64 地址的映射关系,还可能包含域外节点的地址映射表项。例如,Zigbee 协调器需为某个与此域内 Zigbee 节点通信的 6LoWPAN 节点分配一个 16 位短地址,并在映射表中添加此条目,此时 6LoWPAN 节点被 Zigbee 节点当作同种节点进行通信。

由于 Zigbee 地址与 IPv6 地址转换的可行,Zigbee 首部与 IPv6 首部转换也可实现,即在 Zigbee 协调器或者边界网关中实现 Zigbee 网络层帧头与IPv6 首部之间的转换模块。上述地址的转换过程也包含在此报文转换模块中。Zigbee 协 议 帧 中 媒 体 访 问 控 制(MAC)帧头之后包含 8 字节网络层帧头以及 2~10 字节的 APS 帧头,因此不需要像 6LoWPAN 协议一样进行首部的压缩与解压缩。这两种帧头中除了基本的源、目的地址与端口信息外,还包含路由、安全等信息。因此在 Zigbee 与 IPv6 首部转换模块中,除了对地址进行转换外,还需进行路由与安全方面的考虑。6LoWPAN 数 据 包 与 Zigbee 数 据包均在链路层最大传送单元(MTU)之内,因此两种节点的通信则不考虑数据包的分片与重组,但 6LoWPAN 层实现的首部压缩与解压缩必不可少。

篇8

日照港( 600017 )5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拟2.94亿元受让晋瑞国际持有的万盛港业25%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万盛港业75%股权,实现对万盛港业的绝对控股;晋瑞国际仍持有万盛港业25%股权。万盛港业为中外合资企业,目前主要从事铁矿石及大宗散货的装卸、储运、中转等业务。

篇9

以孙振宇大使为首的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热情欢迎我们的到来,并立即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安排布置工作。根据会议的分工,各议题谈判小组分头组织研究对案,大家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

会前气氛就已十分紧张,各个集团密集地磋商,不同的立场、观点交锋激烈,磋商常常持续到深夜。我们负责的贸易便利化议题谈判中,“核心集团”和“科罗拉多集团”各支持一个案文,争论不休。几乎每天,代表团都要召开情况通报会。总的来看,以农业谈判为首的各议题分歧依然巨大,坎昆会议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7月27日,WTO总理事会正式开始。虽然WTO总部大楼前设置了护栏,站满了警察,但这天出人意料地平静,没有发生在坎昆有过的游行示威和类似韩国农民自杀的事件。会场内,磋商在白热化地进行。由于这次谈判将对各国贸易产生重大影响,有30多个国家的贸易部长亲自赶来参加谈判。7月29日,按照原定日程,会议本应当结束,但是因协议没有达成,只好延期。我们接到通知,新的案文随时(包括在半夜)可能出台,一旦出台将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我们在等待中渡过了两个晚上,而孙振宇大使、易小准助理等人则通宵达旦奋战在会场。

7月30日早上,案文第二稿终于出来了,大家迫不及待地研读。然而,过了约20分钟,没有一个人说话,似乎在用沉默表达:我们对案文不满意!案文倾向于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和最不发达成员的关注考虑得很少。

10点,WTO总理事会召开大会讨论案文,笔者见到了有生以来最激烈的“反对者之声”!整个上午,近40个成员(主要是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的代表相继发言,对新案文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其中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言辞痛切,对发达国家操纵谈判,无视发展中、最不发达成员的利益和关注,表达了强烈的愤慨。他说:“7年以前(1997年)你们(指发达成员)就要求我们让步,现在你们还是要求我们让步。都说多哈回合是‘发展的回合’,可是发达国家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不接受发展中成员的意见。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成员降低关税,可自己却维持水平很高的国内补贴,编出什么‘新蓝箱’、‘敏感产品’之类的新名词,这对发展中成员完全是不公平、不公正的,这哪里是什么‘发展的回合’!”在一片反对声中,秘书处宣布将进一步修改案文,熬了数个通宵的代表们带着疲惫,黯然离开了会场。

7月底到8月初是日内瓦节。7月30日晚10点,一束束美丽的烟花在天空盛开,把这座花园般的城市装点得更加绚烂多彩。可是在紧张谈判中的我们,谁也没有心思去欣赏。

篇10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篇11

【重大事项】

新海宜签署锂产业合作框架协议

篇12

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1甲方:

乙方:

为了培养学生素质、适应社会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职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等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为校企合作单位,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接受甲方学生到乙方进行实习实训教学,甲方参照乙方建议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甲方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派遣专业学生到乙方开展工学结合实训及顶岗实习。乙方根据学生实习实训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安排及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实习实训内容,为毕业后服务于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合作时间

(一)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二)学生实习实训的具体时间段、人数和批次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实习实训领导小组(组长由乙方担任),对学生进行教学指导和常规管理。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制定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教学计划,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名单,指定一名当期实习实训工作负责人与乙方对接。

2.负责对实习实训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保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3.为乙方提供有关专业信息服务、进行技术咨询,创造条件与甲方进行技术协作。

4.为乙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供帮助和便利。

5.在乙方挂“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企合作单位”牌匾。

6.聘请乙方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双方共同研究、开发、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经双方协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接纳甲方相关专业学生及教师到乙方参观,协助甲方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2.根据甲方的实习实训计划和学生自身条件,具体做出工作安排,将甲方学生安排到乙方设定的岗位上实习实训。

3.付给甲方实习实训学生相应的劳动报酬。

4.安排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实习实训指导及教学研究工作及担任兼职教师,学生实习实训结束后,为学生做出书面鉴定。

5.提供实习实训学生必需的`技术资料和产品样品,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为学生的生活提供便利。

6.保障实习实训学生的健康安全,不安排学生从事超常工作强度或与专业无关(除公益活动外)的事情;

如出现工伤事故,乙方按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

1.若需对违纪学生做出终止实习的决定,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并将学生交由甲方对接人员带回学校处理。

2.每位学生制服及饭卡应于期满办理完有关离职手续时退还,如有故意损坏,按乙方有关规定赔偿,甲方亦有责任协助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乙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维护乙方形象。

4.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请假,按乙方《员工请假管理制度》相关条例执行。

五、附则

1.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乙方(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2甲方:__县技工学校

乙方:__县诚信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为推动阳光工程在我县的实施,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工作,扩大培训和就业规模,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技能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促进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变,为企业提供高素质人力资源,促进企业发展,加强学校与企业的合作,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积极交流、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可作为乙方的培训基地,按乙方的要求,为乙方培养机加、焊接、电钳、建筑(瓦工、木工、抹灰工、钢筋工、架子工)等技能人才,在乙方需要的时候,为乙方优先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供乙方选拔和录用。

二、甲方也是乙方的研发基地,按照企业提出的技术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双方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帮助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甲方还承担对乙方员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定期按企业要求进行及时培训,为提高企业内部劳动者素质提供服务。

三、乙方可作为甲方的实习、就业基地,定期接收甲方学生的实习,在有用工需求时,如甲方学生符合招聘条件,乙方可优先录用甲方学生。

四、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确保用工的合法性。

五、乙方招用甲方学生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学习、卫生和文化娱乐条件,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甲方学生按规定享有工资、福利等基本用工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六、甲方学生应严格遵守乙方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甲方学生作为乙方的员工,乙方有权按照相关政策、制度进行管理。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劳动合同法)中的各项条款,妥善处理劳资双方的劳务纠纷。如一方单方面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八、其它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作时间为5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校企合作框架协议书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意愿进行校企合作,并逐步实施学生进厂实习、工厂进校培训、毕业前实习暨就业分配推荐等活动。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双方就首次乙方在甲方实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实习事项

1、实习地点

甲方生产车间

2、实习期限:

年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免费提供乙方实习学生就职前和在岗期间需要的所有培训,帮助乙方实习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观,培养实习学生现代化企业的管理理念、工作技巧和为人做事的规范准则,并使学生掌握甲方企业操作人员基本的工作技能;

2、需提前对乙方实习学生进行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3、不得安排乙方实习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禁忌从事的危害性劳动;

4、配合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指定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或专为业工作经验的人员带教,安排实习学生从事与教育内容相关的实习活动;

5、不得安排学生夜班实习或长时间超时劳动,如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超过三天的,须经乙方同意;

6、实习生活费及相关补助根据乙方学生的表现而定;

7、实习期间,甲方若给员工发放任何劳保、福利物品,也将同时发放给乙方实习学生;

8、实习期间须充分保证乙方实习学生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9、实习结束,对乙方实习学生实习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培训成绩等进行综合

考核或考评。考核或考评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将以优厚条件优先录用乙方实习学生中表现优异的人员;对于表现较差或不能胜任实习任务的乙方实习学生,甲方将不予正式录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实习期间乙方学生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完成既定的实习任务;

2、乙方学生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服从甲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实习学生违反甲方规章、流程,甲方有权根据相关厂规厂纪进行处理;

3、实习期间乙方实习学生的住宿仍由乙方提供;

4、实习期间乙方实习学生一切请假,须直接向甲方其直接主管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休假;

5、乙方安排实习教师(专人)协助甲方进行对实习学生的管理,但乙方实习教师不参与甲方的工厂管理;

6、实习期间乙方实习学生碰到的一切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可直接向其直接主管汇报,也可通过乙方实习教师代为转达;

7、实习结束,须保证甲方生产运营不受乙方实习学生影响;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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