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8 03: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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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级“三资”管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健全制度、操作规范、管理民主、群众满意”是加强“三资”管理的目的和要求。近几年,尽管我镇在加强村级“三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来看,仍存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集体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问题,有的因此引发干群关系紧张,群众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对此,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增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制度,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
(一)村集体资金收入管理制度。凡有集体收入(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发生时,做到应收尽收,收款当日将资金全额上缴核算中心专户储存,严禁以个人名义私自设立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凡经群众举报,工作人员核实,发现村存在坐收坐支情况的,镇核算中心立即下发书面通知,限期三日之内上缴核算中心代管,三日之内不上缴的村由分管领导约谈村负责人,对仍不上缴的村报镇党委及镇纪委处理。如发现截留、挪用资金到达5000元,时间超过3个月的,移交上级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村集体资金备用金制度。村级库存资金实行备用金制度,600人以下的村控制在1000元,600人以上(含600人)的村2000元,由村报帐员管理,其他多余资金全部纳入核算中心专户储存,严禁村书记、主任管钱管帐。
(三)村集体资金支出管理制度。村集体支出资金来源只有一个,即提取的村级代管金。集体资金必须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经审批后才能使用。否则视为个人行为,不予入帐。严禁任何人借用、挪用集体资金。因办理公用事业当月无力支付的,必须进行挂帐处理,否则下月不予认可,其单据作废,加盖作废章(如:招待费),核算中心扣留。村集体支出报帐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发生支出时索要发票或单据,需附明细说明的要有附件,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下的单据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共同审核签字(书记主任一人兼的另由副书记或副主任签字);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加盖理财专用章;报帐员整理报帐支款,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2000元以内的单据,除上述两人签字外,必须经社区书记、核算中心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帐支款;一次性支出2000元以上,除上述4人签字外,再由镇长签字报销,经核算中心严格审核方可入帐。对工程支出、零工支出及占地补偿等支出由核算中心直接兑付领款人本人手中。
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部分支出实行上限控制管理。
1、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电网改造、道路维修及村内排水工程、村庄环境整治、自来水改造维修、办公场所建设及固定资产形成等项目实施实行审批制度。有上述项目发生时且支出超过2000元的,由村两委班子根据村实际情况经过村民议事会讨论通过后写出申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金额、资金来源、村两委及议事会成员意见等)与工程预算方案,经社区报镇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2、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
①招待费的管理。招待费实行每月上限制,600人以下的村500元,600人以上(含600人)的村800元,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得月月累计入帐。招待费用发生时必须索要有效发票,并附有菜单,且须注明用餐事由。
②办公电话的管理。每村每年报电话费1200元(即书记主任一人兼840元,否则书记480元,主任360元,会计360元),报销时间为年终决算前,严禁村干部用公费购买手机。
③差旅费的管理。严禁干部私事租车,因公务需要租车的,租车费单据要说明事由。每月租车费上限200元,包括汽油费、维修费。
④办公电费的管理。村有公共办公场所的用电费用实报实销,无公共办公场所的电费实行每月40元上限控制,超支自付。
⑤报刊费的管理。村级所用报刊均由镇政府统一订阅,除此之外,原则上不订阅其他报刊。
⑥村级零工管理。村用零工时,制作用工明细表,具体内容包括:出工日期、出工事由、工日、用工金额、记工人签字、出工人签字按手印。
⑦办公用品的管理。村办公用品主要指帐簿、凭证、信笺、表册等,由县农经局统一印制。
(四)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县各级要求,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格不良债务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各村每年搞好预、决算,量入为出,避免出现脱离实际提出高指标、寅吃卯粮搞建设的现象。村集体无公共积累,确因发展公益事业须借贷款或赊欠的,由村两委事先提出申请,经社区报镇长审批后方可实施。申请必须注明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时间、在届内还清的原则,经审批的申请及借贷赊欠单据一并入帐,并将借贷资金存入镇核算中心账户,未经审批视为经办人个人行为,村集体不予认可。村级所有债权债务应进行挂帐处理,对村级往来帐上没有的事项一律不予认可,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三、规范程序,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度。
1、资产、资源登记台帐制度。定期进行资产、资源清查,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做到帐物相符,确保村级资产、资源的安全。
2、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审批管理制度。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出让要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在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前要事先由村写出申请经社区报镇主要领导审批,司法所负责提供合同规范文本,并监督制定。经批准实施的正式合同留镇经管站备案。
四、搞好监督,增强“三资”管理的透明性。
(一)事前监督,民主理财。各村应充分发挥理财小组作用,做到重大事项先议,再报,后批;做到报帐核算时先理后报。
(二)事中监督,严格把关。每月20日至月底为村统一报帐时间,本月收支单据应全部为本月实际发生事项,出现以前单据,一律不予入帐,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三)事后监督,财务公开。报帐后,由镇核算中心在每月5日以前直接到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接受群众监督,并保存影像资料。
五、加强审计,严肃“三资”管理工作纪律。
(一)建立审计责任追究制度,镇“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其中工程量在50000元以上的和涉及群众上访举报的必须审计。对审计查出侵占、挪用、私分及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的,要依法或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犯资金管理制度的,凡村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坐收坐支的,非生产性支出超出上限的,未按要求审核签字的,将追究村书记、主任责任,同时追究社区书记、核算中心主任、核算中心分管领导相关责任,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一、存在问题
(一)少数村资金收入管理混乱
1.财政拨付资金方面。部分以现金形式拨付给村内的资金,少数村主干不能及时缴入村银行账户,长期自留随意支配,甚至据为己有。例如,在协调项目时,有的项目资金由工作组人员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项目所在村村干部进行分配,但有部分村主干出于多方面原因,不能及时全额的支付相关资金,造成公款长期滞留个人手中,甚至有部分村干部利用公款谋取个人私利。
2.以部门名义发放资金方面。这种情况往往是由村内报账员经手开具收据,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各村收据,办理签批手续后,在财政所领取资金,然后通知支书、村长等主干人员办理手续将其金额领走,但有部分村主干在领到钱以后不能及时与报账员沟通将款项按时入账,而是长期自留随意支配,甚至据为己有。比如环卫工资补助款、防御演练补助款、玉米机收补助款等。
3.大额专项资金方面。有关村内建设的工程款或其他专项资金,由村主干签字同意后,经镇财政所直接转付工程队或施工单位,从而造成支出单据迟迟不能入账,并且大多数单据往往是以白条形式报销,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
4.村级自身收入方面。少数村在收取门面房租金、庙会会费、企业赞助款及承包金等村内自身收入时,不是由村报账员等财务人员收取,而是由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等其他村干部收取,款项收取后,向对方打白条或不开具任何手续,把集体收入据为己有,甚至在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多次规劝和提醒后,仍拒不整改。还有个别村,用村内应收取的承包金直接抵顶村内开支的招待费、食品等费用,形成了事实上的“小金库”。
(二)个别村资金(物质)支出有违规违纪现象
1.以虚假的单据套取村集体资金。有的村以个人名义制造虚假单据,领取村集体资金;还有极个别村在履行完理财程序后,在支出单据中自行添加金额,逃避村监委会监督。
2.工程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项目资金使用随意性大。许多村工程建设项目不进行招投标,不开会讨论研究,不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工程建设前期不预算,工程完工不决算、不验收;由于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预决算程序,款项支付缺乏依据,随意性大。
3.资产(源)管理不善。随意处置资产(源),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完善,并且处置收入不入账或少入账。4.市(镇)补助物资(资产)管理松懈。电脑、健身器材等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自行处置或长期放置个人家中,据为己有;彩砖、水泥、侧石等物资未进行妥善保管,作为联络人情的工具随意使用。
(三)坐收坐支现象较为普遍
2009 年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后,镇“三资”中心在镇农村商业银行为各行政村开设了统一规范的银行资金账户,村级绝大多数财政拨款资金都通过村级银行资金账户进行核算,但少部分财政拨款资金和村级自行收取资金,不能缴存银行资金账户,直接用于村内开支,违反了财经纪律,影响了“三资”监管的有效性。
(四)报账流程不规范
1.2013 年,“三资”工作纳入清风民生网监管体系后,市清风民生网监管中心加大对各镇办“三资”工作的督办力度,对各行政村报账工作的及时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少数村主干对村级“三资”工作重视不够,不能严格履行每月定期理财的工作制度,造成报账工作迟缓,直接影响“三资”管理的时效性。
2.部分村主干财经意识淡薄,公私不分,经手收支单据长期不报账。
3.村“三委”换届结束后,仍有个别村原任报账员不能正常履行交接手续,手中仍滞留村集体现金,虽经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但拒不配合,直接影响了“三资”工作的延续性。
二、产生问题原因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不熟悉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2.部分村干部“三资”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三资”管理基础知识,在日常工作中财经纪律、法制观念淡薄,自我约束力差,违法违纪成本低,存在有侥幸心理。
3.部分村报账员岗位职责不明确,责任心不强,或与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和监委主任一味对着干,或是对违规违纪问题装聋作哑,同流合污。
4.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渠道不畅。一是司法机关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或不愿介入村组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纪检机关监督乏力。纪检部门查处时有一定困难;三是群众监督乏力。不能按时报账,导致账务不能及时公开,甚至有部分村故意不公开,逃避群众监督。四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五是村监委会监督乏力。有的村监委会不健全,有的村监委会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监委会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监督理财的能力;有的村监委会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三、工作意见及建议
1.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机制。一是每月通过镇清风民生网络和镇督查通报形式对各村报账进度进行全面通报;二是每季度召开由村报账员参加的“三资”管理情况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村组“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违规风险的村干部给予警示提醒,对制度执行差的村委会,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形成镇“三资”中心、纪检和管区等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齐抓共管的局面,加大对基层财务管理中违反程序、手续不清、账目不明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
2.对村组级报账员实施统一管理。对村组报账员统一进行业务培训、统一进行奖惩考核、统一发放福利、统一进行任免,建立起对村组报账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其执行“三资”管理制度的自觉性。
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巡检工作是空气自动监测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整个系统运行的维护、检查、校准等一系列工作。我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以下简称《规范》)第四节中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功能结构是这样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是由监测子站、中心计算机室、质量保证实验室和系统支持实验室等4 部分组成。然而,目前因为资金、人员等诸方面原因,许多地市级环境监测站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上述4个部分,相关四个部分的工作也没有明晰的界定。在这种情况下,子站巡检人员工作就要集除中心计算机室工作以外的大部分工作,这就更加要求,子站巡检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技术、业务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在巡检中加强自我监督和检查,严格操作,不断改进,确保子站系统稳定、正常运转,最大限度保障有效监测数据的输出。
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和《规范》要求,谈谈关于子站巡检时容易忽略,但又十分重要的三个方面。
一、子站巡检不只是站房内部仪器设备的检查,外部周边环境的检查也十分重要
日常子站巡检工作比较繁重,往往到了子站,下了车就一头扎进站房,开始巡检工作。其实,这样的巡检还忽略了重要的一个部分,那就是站房外部巡检,如:周边局地污染源的变化、周边植被的变化、建筑施工的情况、站房周边安全状况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正常的监测工作,如果能在巡检是注意到,就可以尽早清除影响或者即使不能清除,也可以对数据的异常变化进行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解释。从这点说开去,其实不光是子站周边的小环境的变化我们要了然于胸,从更高的要求出发,子站巡检人员还应该对每个子站的空气气象条件及特定气象条件下的历史数据、一定范围内大气污染源的排放情况等有所了解。举个例子:笔者曾经在一子站巡检完成后,将要离开时发现二氧化硫为10ppb左右,等了10多分钟也没有明显升高,但该点在当时的气象条件下应该受到本市最大的火电厂的废气影响,监测结果应该明显偏高才对。于是,笔者又额外对二氧化硫仪进行了可疑项检测,结果发现其抽气流量明显偏低,而仪器由于设置的原因,也没有显示低流量报警。在校零、校标时,由于零气和校准气本身有一定压力,所以还可以正常进行校准,也没能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清洗限流孔后,仪器数据恢复正常。
二、子站巡检重点是监测仪器的检查、维护和校准,但不能忽视附属设施的检查和调整
除了直接用于项目监测和校准的仪器之外,子站因为配置不同,附属设施也不尽相同,但大体上都包括冷暖空调、通风设备、稳压设备、消防设施、接地线路、避雷装置等。这些设施的检查,也至关重要。一些附属设施的状态,不仅会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还直接关系到整个子站能不能安全运转的问题。首先,空调温度调整。高了,仪器升温,超限则影响数据准确度,低了,支路管线内容易冷凝结露,吸附被测物质,所以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合理检查和调整温度,十分重要。笔者建议夏天不要低于25度,其它时间以满足仪器散热为准;其次,通风设施。由于子站空间相对封闭,部分仪器废气不可避免的会进入房间内,并随着时间而累积。进入子站后,不及时通风排气,一方面对子站巡检人员是一种污染伤害,另一方面,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校准的准确性;另外,接地线路不良就不能有效地消除弱电影响;稳压电源不正常,仪器就不能稳定运行,还有可能直接损害仪器;避雷装置有问题,会使通讯系统在雷雨天失去保护,小则损坏调制解调器,大则整个系统都面临危险。
所以,巡检时,花费不多的时间,定期地对这些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保障整个子站监测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十分重要。
三、仔细做好巡检前准备工作,做到事半功倍
一是加强“三资”管理人员培训。要加强村干部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对“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及村报账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三资”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配足配优“三资”管理人员。各村要按照镇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配足配优专职“三资”管理人员。三是建立“三资”管理队伍稳定机制。各村不得随意抽调、调整“三资”管理人员。
二、健全“三资”管理制度。
本着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做到依章理事,按制度办事。一是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票据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等制度。二是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资源清查、资产资源台账、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自我约束,推进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三、推进“三资”阳光公开。
全面推行“三资”公开进村入户,加快实施村便民服务中心触摸屏公开和农户点播公开相结合的“三资”公开网络建设。“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会计须及时将村级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村级资产资源的实物图片、承包租赁合同、招投标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协议等原始资料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并实现网上公开,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公开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逐步开展行政村要按月逐项公开村级财务,确保“三资”透明运行。
四、规范“三资”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