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文化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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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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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营金融机构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文化建设的误区调查发现,民营金融机构文化建设存在以下误区:企业文化口号化;把企业文化和企业家文化混淆。在民营金融企业中,注重企业文化的形式而忽略内涵的现象普遍存在。这种盲目的认知使相关民营金融企业着重偏向口号、服饰等看得见的形式上,进而忽视了企业文化内涵的建设,使企业文化处于空谈的状态。企业文化落地难企业文化落地需要一套系统的企业文化体系通过实践来体现。文化建设简单地等同于文化活动和形象宣传,缺少思路和总体执行力,片面的文化理解使企业文化与战略目标难以匹配。未能做到用先进的文化审视、指导和升华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实践,使得企业文化难以外化于实践。企业文化与实践脱节随着民营金融机构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化,部分民营金融企业依旧延续陈旧的企业文化。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过多关注生产经营指标,而忽视企业文化的柔性管理,造成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的不匹配;伴随经济形势的改变,部分金融机构未能做到与时俱进,使企业文化难以适应新时代的经济形势。

三、针对民营金融机构企业文化建设问题的途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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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商业银行的发展也越来越完善,不同银行提供的服务种类非常类似,银行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不管是从生活环境的变化,还是从银行未来的发展前途来看。银行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提升软实力。这样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二)加强金融企业文化管理,可加强商业银行的凝聚力

尽管改革开发进程不断推进,市场经济的大潮已经滚滚而来。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都和以前的国有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计划经济的思想和文化依然在银行内部占据很大的比重。所以,我们更应该发展新的金融企业文化。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取代原有的思想,也是适应当前银行发展的有效途径。尽管这个过程中需要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更应该为企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未来的竞争培养更多的中间力量。新的金融文化的形成能够使全体员工团结起来,为银行未来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加强金融企业文化管理,可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产的管理依然离不开人的参与。因此如何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商业银行的员工管理和其他企业的管理没有太大的区别。当员工感觉到企业管理模式带来的优势的时候,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才能被真正的调动起来,这种体现着人文关怀的管理方式能够让员工体会到家的温暖。所以,管理层应该认真掌握心理学的知识,这样在管理银行员工的过程中能够给员工带来另类的惊喜。只有所有的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性被充分发掘之后,银行的管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技巧和能力。

二、如何最佳构建金融企业文化

(一)构建金融企业文化应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计划

经济时代是没有商业银行身影的。在我国大力推进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应运而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商业银行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它的经营过程中享受自由的同时,也需要应对严格的法律和其他制度。由于我国社会性质比较特殊,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也有独特的印记。因此,我们在学习西方银行先进经验的过程中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培育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金融文化。

(二)构建金融企业文化要注重领导者观念的更新和率先垂范

对于企业来说,独特的文化来自于每位员工的努力和单位领导独特的驾驭能力,只有形成的企业文化才更具有凝聚力。领导应该在文化形成的过程中起到模范作用。当企业的文化内涵形成的之后,每位员工才会不自觉地去遵循,去融入到企业的独特文化中。领导作为一个单位的灵魂人物对于员工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

(三)构建金融企业文化应体现鲜明的企业特色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数量快速增加。地方性的商业银行逐步进入到历史的舞台。因此金融企业应该立足自身的实际情况构建独特的企业文化。在银行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结合地域特色,这样企业文化的形成才更有吸引力。银行作为一个服务行业,只有为客户提供特色的服务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有效的地位。这样不仅可以防止其他银行模仿,还能快速的打造成企业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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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有效的其他种种制度。事实上,当我们(跟著韦伯)如此重视资本主义制度的“可计算性”的时候,我们必须看到,如果不是因为这些“支撑体系”的超越私人联系的性质,如果不是因为这种“非人性”的制度里的“铁面官僚”的冷淡,无情地排除或极大地减弱了那些时刻包围著我们的、无孔不入的“私人联系”的影响,那么资本主义的“可计算性”就难以存在。

让我从股票交易中提出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上面的论点。在美国流行的网上股票交易商当中,明确地规定了所谓“跳一价位”(stickup)制度。就是说,当股票交易的委癠方向方发出交易指令时,如果指令是“卖空”,那么方只能在カ场价格从下降过程中停稳的某个价位再跳上一个价位时执行委癠方的指令。跳一价位的规定是为了防止股票カ场在高度不稳定期间被短期炒家炒到崩盘的地步,因为从理论上说,卖空股票的数量可以无限大地超出股票发行的总量。当股票从一个过高的价位下滑时,往往引发“雪崩效应”,手中执有股票的人会争先恐后卖出股票,而原本没有股票的人,出於投机,会大量卖空股票。跳一价位的规定使得卖空行为相对於原本持有股票而现在卖出股票的行为而言,处於劣势。例如当IBM股价一天之内从105美元下滑到100美元时,如果中间没有停顿,那么在跳一价位规则下,卖空方基本上无利可图,甚至可能亏损(如果股价跌到100美元以下才停住并且反弹到100美元,那么按照“随行就カ”marketorder指令执行的卖空就会造成亏损)。

跳一价位规则也许或者肯定对社会整体而言利大於弊,但是它所要求於社会的道德基础是甚么呢?我还是想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这个要求。在跳一价位的规定下,委癠方事实上只有两个选择∶(1)向方发出“随行就カ”指令。在该指令下,委癠契约关系规定,方必须“尽最大努力”(besteffort)为委癠方卖一个好价钱;(2)向方发出“限定价格”(limitorder)指令(当然包括“止蚀限定价格”)。在该指令下,方要么不卖,要么只在委癠方限定的价格以上将股票卖出。对华尔街的许多股票及其期权(options)而言,价格在一天之内的变动可以大大超出1%的幅度,例如计算机业三巨头之一的Dell,其股票常常在一天之内变动10%左右。最近的例子是1998年1月11日,在一分钟走势图上显示,Dell从85美元几乎不停地跌至79美元,然后再上升到87美元。与此同时,Dell的期权价格,以一月份到期的85美元出售权为例,则毫无停留地从2.5美元上升到6美元再下跌到2美元,一天内的变动幅度几乎达到300%.熟悉香港股票操作制度的读者会注意到,这正是股票交易人谋私利做“老鼠仓”的大好时机。仍以Dell为例。如委癠人发出的指令是“随行就カ”购买一月份85美元出售期权,那么人完全有理由按照当日最高价格6美元为委癠人“买进”期权,而实际上自己以例如当日行价3美元买进再转让给委癠方,获利100%.如果委癠人发出的是卖空指令,那么在跳一价位规则下,人仍可以在当日的较高和较低两个价位上自己卖空,然后把那些在较低价位上卖空的股票“转让”给委癠人(即在低价位上买回并在同一价位上借出该股票给委癠人)。尽管有详细的规则禁止人这样做,但由於监督成本太高,委癠人事实上很难知道自己的指令是在哪一个价位上执行的,除非委癠人能够看到交易当天“场内专家”(specialist,或market-makers)的交易记录。我在香港曾经听一位交易所的朋友说,香港交易机构里几乎人人都有“老鼠仓”。这或许是夸大的,但离现实应当不会太远。另一方面,以我个人多年的经验,美国的网上交易员,至少那些著名的互联网交易公司,不太可能做“老鼠仓”。所以我相当放心地发出“随行就カ”指令,并经常於事后得知成交价格比我期望的更加理想。这个例子说明,跳一价位规则或任何金融制度,其事实上的有效性常常主要依赖於规则执行者的道德自律,在监督成本高昂的场合尤其如此。这也是诺斯(DouglasNorth,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所说的“第一方监督”(thefirst-partyenforcement)。

我曾在其他文章里详细介绍过,在成熟的资本カ场里,各大交易公司不仅为竞争客户而珍惜自身名誉,而且还要竞相为客户提供可靠和权威的信息谘询。后者比前者更加难能可贵,也更难以靠第二方(即参与契约的其他当事人)或第三方(即与契约利益无涉的仲裁者)来监督。由於技术上的原因,依靠道德自律以外的其他方式来监督人行为的成本高昂,许多原本对合作双方都有利可图的项目,在缺乏道德共识的社会环境里就无法实行。试想,假如我发现每一次我的“随行就カ”卖空的指令得到的结果都比我预期的价格低得多,我就不会继续使用这一指令方式,於是在未来的交易中,当カ场变化剧烈时(限定价格的指令往往无法执行),在我和我的交易人之间就做不成任何交易。

上面讨论的只是一个小例子.就我的理解而言,目前发生在亚洲许多地区的“金融危机”(货币动荡只是这一危机的表现之一),与上面这个例子的性质是一样的——信誉危机。在西方成熟的カ场经济里,所谓“坏帐”固然难以避免,但是出现与韩国政府贷款的坏帐比例(根据一份材料的估计,接近40%)类似的坏帐却是少见的。中国的银行向国营企业发放的贷款,坏帐比例即使已经高到不能忍受的程度,但也只有20%.80年代以来,许多发展中经济开始从古典发展阶段(即珀特尔MichaelPorter所谓“要素驱动的发展阶段”)进入规模经济发展阶段(即珀特尔所谓“投资驱动的发展阶段”),从而需要建立大规模集资的机制。政府干预下的集资固然可大规模进行,如同韩国在1970-1990年期间所做的那样,但其社会弊端往往抵销了经济效果(例如由此而来的政治腐败和新的老的“财阀族”),即使经济上的效果,也未必有预期那么好(参阅人们最近几年对“亚洲奇迹”的批评)。但是,如果放弃政府干预这个手段,在互不相识的广大人竤之间如何实行大规模集资呢?“金融”做为一种特殊的信用关系,一种“大众参与”的信用关系,便在亚洲诸“非西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这一特定阶段里凸显出来。这一“金融深化”

(financialdeepening)过程与本土文化尤其是本土知识(localknowledge)的冲突性也便凸显出来了。

从亚洲各国在“经济起飞”(thetake-offstage)阶段所发生的社会变化来看,现代化过程在很强的意义上就是西方化的过程。例如在日本和韩国经济起飞的阶段,这两个国家的离婚率、自杀率以及犯罪率都有统计意义上非常显著的增加;人们对家庭的观念和社会对“个人主义”的态度也都有了很大改变。在传统道德意识不断弱化的同时,新的、与西方“资本主义”相适应的道德共识却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於是,这许许多多刚从“家”的牢笼里走出来进入“カ场”的陌生“个人”,开始体验到普遍的信誉危机。这在中国大陆尤其突出;那里正在流行的一说法叫做“杀熟”,就是亲友之间为利益金钱而展开的厮杀。道德基础在传统与现代两方面的缺失,这种“两处茫茫皆不见”的道德无政府状态,显然是难以为继的。而在这一社会转型期里的金融过程,显然也是难以为继的。当金融过程继续不下去时,在这些社会里,其实只有两个解决危机的办法∶(1)政府出面干预,并且面临著经济集中化的危险;(2)回到非金融化的カ场经济里去,放弃规模经济的好处。除非,社会有能力重构自己的道德基础,否则是不会有甚么长期意义上的“信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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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的能力。一是量身定做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政策,将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列入支持类,在担保条件、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对文化企业设置有别于工商企业的信用评级模块,制定版权质押贷款指引和并购贷款指引等等,为文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通过创新信贷模式实现担保形式多样化。商业银行应结合文化企业运营方式和特点,弱化财务指标考核,转变以机器设备、厂房有形资产为抵押品的传统担保思路,积极试办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电影制作权、著作权、版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企业联保互保贷款等,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为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扩大抵(质)押范围,丰富融资品种,解决文化产业普遍缺失抵(质)押物的问题。三是制定针对文化企业的授信制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四是加强与产权交易、信托、证券等相关机构合作,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资金结算、机构理财、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国际业务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特别是针对目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部分文化企业正在进行市场化运作的现实,建立相应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措施,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来源于/

完善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支持机制

以完善文化产业直接融资支持机制为切入点,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文化企业,应做好进入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的培训、辅导和推介工作,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方式融资,支持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迅速成长。推动文化企业引进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境内外资本以BOT等形式参与文化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信托计划、融资租赁以及文化产业项目未来收益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拓宽利用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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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归纳不同,李世忠在他的《创意产业概念析》中对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分别有了定义的归纳。他指出对创意产业的定义,世界各国基本都沿用了2001年英国出台的《创意产业图录报告》(CreativeIndustriesMappingDocuments)中所定义的:“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干,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而文化创意产业则在2008年北京市政府通过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中被作出了最权威的定义:“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

如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释放的巨大生产力、推动力和影响力,都超乎了人们的想象。曹新卓在他的《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巡览》中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全球主要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英国是第一个政策性推动创意产业的国家,并最早提出了创意产业的定义和内容。1997年5月布莱尔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英国创意产业领导小组以及一系列推动政策,用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拯救英国经济困难的重要方法。自1997年起,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均增长率为9%,远远超过了传统工业的2.8%的增长率,英国经济逐渐从制造型转向了创意服务型。喻翠玲在《英美创意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中归纳了英国创意产业的成功经验:1.政府的大力推动;2.因地适宜的发展模式;3.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曹新卓介绍到文化创意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是美国,其中最重要的是它的版权产业,在2001年为国民经济贡献了5.24%的国内总产值。《英美创意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中归纳美国创意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为:1.用政策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2.用科技推动文化产业创新;3.用国际影响力促进文化产品的出口;4.用教育培养文化产业管理人才;5.用法律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巡览》中介绍了其他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日本以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特别是日本的动漫艺术及其相关产业,已经成为了日本的第二大支柱产业。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则是以在10年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形成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新加坡也早在1998年就将创意产业定为该国21世纪的战略产业。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下,全球各产业都受到各种影响,文化创意产业也在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求发展。例如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泽珲在《金融危机之际正式文化雄起之时》一文中,用各国的历史经验总结出宏观经济的萧条期往往是文化产业的机遇期。其中,他把美国、日本、韩国的经验描述为文化产也是应对金融危机的宝贵财富和精神支柱;是打破资源瓶颈的战略支点和动力引擎;是走出发展困局的本土根基和国际名片。

同样的观点还在李光斗的《创意经济迎战萧条寒冬》提到:“萧条年代,要想突出重围,用创意振兴经济是最快的捷径”。他认为创意具有巨大的改造力量,它可以改变竞争格局、改变国家、改变历史,它有力量迎战经济寒冬。

同时,中国人民全国委员会的厉无畏2009在《中国流通经济》发表的一片文章《创意产业:经济寒冬里的一股暖流》中,对文化创意产业在金融危机下的发展也持乐观态度。文中指出,创意产业是一项可以将文化资本重新组合引入经济系统的新兴绿色产业,它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面临着的更多是发展机遇,它可以通过文化含量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从经济另一面实现经济崛起。

另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埃德蒙•菲尔普斯在《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的挑战》中认为创新与消费和竞争是促进世界经济变化的三个主要市场力量。他指出了创意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特别给出建议,呼吁中国需要在创意产业上自给自足,不依赖其他国家独立生产出更具有创新性的产品。

学界中也有持保守太度,提醒大家要认真分析情况以应变严峻形势的,例如黄志祥在《金融危机对传媒业的影响和对策》一文中,以传统报刊业的身份就不同形态的传媒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做了说明。他提到了在同样属于传媒业的不同形态的媒体们,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是具有差异的。就广告收入这一项为例,以网络、移动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在金融危机中能够逆风飞扬,获得了傲人的广告收入业绩。而固守传统媒体产品、传统产业结构的报业,广告收入增长极为困难,已经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化产业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艳在《职业》杂志的《在金融危机中做创意》的采访中提出了对金融危机下文化产业的发展的观点。李艳认为金融危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契机。采访稿中提到历史的经验证明,往往在经济萧条时期,文化产业能得到更多的发展,因为人们在危机中,需要通过文化消费来缓解精神压力,从而调整再金融危机中的心态,并且增强信心。

面对金融危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也积极应对,相关部门也提出了针对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划以及扶持政策,如《领导决策信息》中了《10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比较》的文章,该文提到了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后,各地都响应号召,推出规划发展蓝图以及相关政策,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文中总结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前十名的城市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及政府支持力度。从文中的数据及表格中可以看出,这10城市都以各自的方式和政策大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喻翠玲.英美创意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9,19(2):69-73.

[2]刘晗.在金融危机中“做创意”[J].职业,2009,(19):14.

[3]周任远.上海创意产业聚集现状分析及动因探讨[J].管理观察,2009,(5):13-14.

[4]曹新卓.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巡览[J].中国商界,2009,(1):46-47.

[5]陈泽珲.金融危机之际正式文化雄起之时[J].今日中国论坛,2009,(4):45-48.

[6]领导决策信息.10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比较[J].领导决策信息,2009,(2):26.

[7]厉无畏.创意产业:经济寒冬里的一股暖流[J].中国流通经济,2009,(2):4-6.

[8]李世忠.创意产业概念析[J].生产力研究,2009,(9):130-132.

[9]埃德蒙•菲尔普斯.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的挑战——文化创意产业:经济增长新动[J].

中国流通经济,2009,(3):4-6.

[10]黄志祥.金融危机对传媒业的影响与对策[J].新闻与写作,2009,6):18-20.

[11]李光斗.创意经济迎战萧条[J].现代企业文化,2009,(5):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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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UnitedNationConferenceonTradeandDevelopment.CREATIVEECONOMYReport2008[M].UnitedNation,2008.

[14]Marta-ChristinaSusie.TheCreativeEconomy[J].LESIJ.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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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全球化的特点。

金融全球化是指金融主体所从事的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深化的过程。它主要表现为这样几个特点:第一,发达国家及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处于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在:发达国家金融资本雄厚,金融体系成熟;调控手段完备,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以发达国家为基地的跨国金融机构规模庞大,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与之对应,全球金融规则也主要来自发达国家,这些规则总体上有利于其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利益最大化。第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技术通道。当达的电子计算机技术为全球性金融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货币的普及,网络银行和网上交易将突破国界在全球铺开,全球金融市场越来越被连接成为一个整体,金融市场的同质性进一步提高。第三,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竞争的需要,同时亦为规避限制性法规和风险,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在发达国家率先出现金融创新活动。这既包括制度的创新,又包括工具的创新,例如信用制度的创新、股权衍生工具的创新等等。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一方面融资证券化趋势大大加强,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新的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第四,金融资本规模不断扩大,短期游资与长期资本并存。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随着参与全球化的金融主体越来越多,全球金融资本不断扩大。在这其中,既有长期投资的资本,也有短期投机的资本。目前,在全球市场中出入的国际投机资本大约有7.2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每年GDP总和的20%。应该说,长期资本的投入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而短期游资的逐利和投机,则易引发一国的金融动荡。

(二)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产生的二元效应。

金融全球化在对各国经济和金融的影响中,同时具有正负两种效应。出于研究的需要,在这里我们着重分析它对发展中国家的双重影响。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全球化的正效应体现为:第一,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从国际市场引入外资。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发展比较落后,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的矛盾。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拓展,相当多的资金流向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经济发展的资金缺口,并带动了技术的扩散和人力资源的交流。第二,金融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学习发达国家金融运作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金融效率。发达国家由于市场经济建立较早,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风险控制机制严密。这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之机。同时,金融全球化还提高了国内外金融业间的竞争程度,迫使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利用金融创新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金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的负效应主要表现在:第一,金融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民族金融业的生存面临巨大压力。发展中国家参与金融全球化,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但是,由于其金融业处于弱势地位,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还较差。如果外国金融机构大规模进入,势必给其民族金融业造成巨大的生存压力,金融体系遭受冲击将是不可避免的。第二,金融全球化为国际游资制造风险提供了条件。金融全球化虽然有利于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但是,出于逐利的动机,国际游资会利用发展中国家利率、汇率管制放开后产生的金融产品价格波动,大量涌入发展中国家套利和套汇。加之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投机资本提供必要的约束机制,若有风吹草动,国际游资就会从所在国大量撤走,从而引发严重的金融动荡。第三,金融全球化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泡沫化程度。在过去20年中,发展中国家从国际市场筹集到的大笔资金被过度投入股市和楼市进行炒作。同时,国际投机资本也乘虚而入。在巨量资金的支撑下,证券、房地产市场逐渐脱离了经济发展的基本面而飚升,并逐步演变为泡沫经济。第四,金融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监管和调控带来严峻挑战。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与获利。出于获利的需要,国际上许多金融资源被无序、过度开发,金融投机性凸显。加之现代金融交易工具发展迅速,极短时间内即可完成巨额资金的交易与转移,其去向不确定性很大。这既给发展中国家金融监管与调控带来严峻的挑战,也削弱了其货币政策的调控力度。

二、中国金融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全球化的特点和二元效应有助于我们形成它与发展中国家关系的一般性理解框架。为了将问题引向深入,我们还需进一步分析中国金融业在全球化时代所面临的特殊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方法。当前,中国金融业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

(一)金融业整体缺乏竞争力。

从银行业看,主要表现为资产质量恶化,资本严重不足,收益急剧下滑。银行的资产质量是决定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按国家规定,银行不良资产比重不得超过15%。而我国银行的不良债权已大大超过了这一比例。到1995年,国有银行不良资产比重即达22.3%,与当年商业银行的总准备率21%相当。另据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比率不得低于8%,而我国国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距此标准相去甚远,截至1997年6月,四大国有银行的平均资本充足率只有3.12%。虽然1998年发行了2700亿特别国债补充资本金,但依然离所需甚远。银行资产质量下降的直接后果就是经营效益急剧下滑。1996年,国有四大银行净资产利润率只有5.5%,这一指标不但低于国内其他非国有银行,更远低于东南亚国家金融机构。而正是银行不良贷款及低收益率是导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诱因。

从非银行金融机构看,证券业的竞争力问题较为典型。这主要表现为证券业规模偏小,实力有限。众所周知,证券业展开竞争和抗御风险是要以必要的规模和实力作为保证的。目前,证券经营机构和国内其他金融机构相比,规模普遍偏小。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各自资产总额都在10000亿元以上,合计10万亿元。而在证券公司中,截至1999年10月,全部证券公司资产总额约为3500亿元,规模最大的申银万国证券资产仅有300亿元左右。如果再与外国投资银行相比,中国证券的实力就相差更远了。在这种情况下,随着资本市场和证券业的对外开放,随着跨国大型投资银行大举进军中国资本市场,以国内现有证券经营机构的实力,是无法与其比肩相争的,所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二)金融创新乏陈。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很落后,且存在两大问题:其一,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

由于我国的金融机构还不是真正的企业,金融创新主要依靠政府和金融主管当局,表现为一个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过程。其二,在有限的金融创新中,各领域进展失衡。例如,金融工具、产品、服务的创新步履缓慢;在业务创新中,负债类

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在资产类业务中,真正能够保证受益、转移风险的金融创新寥寥无几。显然,金融创新的不平衡性和行政主导降低了金融资源的效率,削弱了中国金融机构的创新竞争力。

(三)中国金融业的监管存在突出问题。

从中国金融业的内部自律看,金融机构面临着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困境,即如何真正解决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问题。国有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在追逐利润的动机、风险控制及产权问题上,尚未达到市场经济的要求。如果这些问题不能最终解决,金融业仍然不按商业法则运营,在同具有综合实力优势的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竞争中就难以获胜。

从外部监管看,首先表现为金融法规建设滞后。我国金融监管长期依靠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法律手段极为缺乏。金融监管的实质是法制管理,而在现实中,金融机构从市场准入、业务运营,到市场退出、违规处理都存在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加以明确和解决。其次,监管体制尚未理顺。这主要表现为:其一,证券监督权力分散。从中央管理层角度看,虽然中国证监会是主要监管部门,但包括财政部、央行、计委在内的各个部门都对市场拥有较强的干预能力。从地方角度看,由于地方政府对地方证券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出于地方利益的需要,有时仍会干预证券机构的运营。这就产生了对证券监管的统一协调问题。其二,监管部门缺少评价考核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的标准,对异常金融变动缺乏及时的预警定位和风险处理。这种情况如不改变,金融开放之后,很难监管全球化下各类金融机构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产品和随之而来的风险。再次,对外资监管准备不足。近几年,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数量的增多,其运营安全性已日益与我国金融安全相关联。我们须对少数外资金融机构为逐利而利用监管缺陷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保持相当的警惕。另外,一旦资本账户开放,国际短期游资定会大量进入,金融监管就会变得更加复杂。而目前,我国金融的对外监管尚处于初始阶段,从监管手段到法律法规都很不完善。因此,当务之急是如何建立起一套规范科学的金融监管体制,对外资金融机构和短期游资进行动态监管,防范所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

三、中国金融的应对策略

(一)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体制,形成与开放环境相适应的竞争能力。

首先,国有银行要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制度。建立国家控股的多元化产权制度,必须从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方向入手:

(1)外部治理。从我国国情看,国企改革和政府行为是与国有银行产权制度改造密切相关的外部条件。外部治理,就是要解决好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有企业必须尽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造成国有银行(本身就是国有企业)竞争力低下的重要外因之一。由于两者产权同构,导致银行资产质量不断恶化。为此,必须从整体上把握国企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内在联系,遵循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加快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既是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立足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金融全面对外开放的前提。如果不能真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没有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无法在微观制度层面根本解决银行业面临的风险。第二,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传统体制下,政府为了挽救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经常干预银行的贷款决策。其结果,不但企业的依赖性变本加厉,银行的竞争力也在不断减小。因此,当务之急必须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将工作重心从被动的对企业进行“救火”,逐步转向培育市场竞争机制和竞争能力、维持金融秩序、鼓励金融创新、加大监管力度的轨道上来,让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的作用,政府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从宏观对金融运行进行调节。

(2)内部治理。对国有银行内部进行治理,建立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其意义有二:第一,从表层看,有助于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资本金,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其二,从深层次看,对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建立经营权、所有权和监督权分立的制度框架,可以形成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摆脱政府的行政干预,使银行的市场化经营获得制度上的保证。

为此,我们要加快国有银行产权重组进程,充分吸纳社会不同的投资主体,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建立公司法人产权制度。在这一制度框架下,银行才有条件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实现与政策性金融的彻底分离,建立符合实际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机制和严格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从而规避风险,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其次,积极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构建金融业竞争体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是,国有银行由于体制上的弊端,一直不能为民营经济提供充分的金融支持。这一方面造成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缺失,将其推向并不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另一方面,由于缺少体制外的竞争,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大大减慢,缺少真正的竞争力。因此,积极发展规范的民间金融机构,培育金融业竞争体制,已成为我国金融深化的重中之重。在具体运作方式上,可通过组建产权明确、内部风险约束机制完善的股份制民营银行,来专事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服务。此举既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营造竞争的体制环境,使国有金融的改革获得必要的压力和动力。第三,培育金融业规模竞争力。培育金融业的规模竞争力,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股市融资,一个是资产重组。股市融资主要是凭借股权来融通资本。对于已上市的、符合条件的证券机构,可从制度上为其创造增资扩股的条件;对于未上市的、符合条件的证券机构,也应尽早上市。通过增资扩股和上市,证券机构可获得资本市场的巨大支持,从而解决资产质量和资本金问题。资产重组主要指对现有证券机构的一种资源整合。对于实力较强的全国性证券机构和区域性证券机构,要鼓励强强联合,寻求集团化发展模式,通过相互参股打通以市场为纽带的联合通道。对于中小证券机构,除了可考虑相互合并之外,具有特色和专长的机构很可能以出售、换股等方式被吸收到大的证券机构之中,补充并壮大其竞争优势。当然,在证券业的资产整合过程中,必须相应提高证券机构的管理水平,遵循市场规律,要把提高竞争力作为根本目的。否则,重组过程很可能蜕变成一种行政命令式的盲目扩张。

(二)加快金融创新。

针对目前中国金融创新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应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要加快政府金融管理职能的转变。今后,政府的金融管理职能要转向创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和加强调控的有效性上来。政府要创造公平竞争的体制环境,消除歧视性政策,放宽市场进入标准,按照统一的市场监管原则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展开充分竞争,鼓励合法金融创新。对行政垄断、地方保护主义和恶性竞争要依法规范和治理。政府要修正过去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依托对金融创新所采取的单向驱动行为,代之以宏观间接调控机制,正确引导企业的金融创新冲动,控制金融创新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其次,打造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选准创新的突破口。我国金融机构之所以缺乏自主创新的动力,金融机构本身产权不明晰、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是重要内因。为此,必须加快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金融创新的微观基础。当前,金融机构的创新突破口应主要

围绕金融工具、金融业务和金融电子信息化展开。针对金融工具的有限性,可利用股票市场的先发优势,适时发展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针对负债类业务多于资产类业务,积极发展票据和国债回购市场,推进金融资产的证券化进程;针对金融效率对交易和清算手段的依赖性,着力进行金融电子信息化建设,使金融运作基于电子化的平台而获得质的飞跃。

(三)加强对金融业的综合监管。

金融业的综合监管是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的有机统一。首先,要加强对金融业的内部约束。(1)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监控机制。金融机构需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确立内部监控的检查评估机制、风险业务评价机制以及对内部违规行为的披露惩处机制,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各级金融机构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未经授权不能擅自越位;要实行分工控制制度,确保授权授信的科学有效性,建立对风险的局部分割控制。(2)进行金融业行业自律建设。加强金融业的自律建设,一是要对所属成员定期进行检查,包括业务检查、财务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二是要对成员经常性业务予以监督,包括对业务运作的监督指导,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具体而言,在银行业,要加强银行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其管理和服务的作用;在证券业,要加强证券业协会的建设,发挥其在公平竞争、信息共享、风险防范和仲裁等方面的协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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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力是评价企业在动态竞争中能力的重要因素,它集中地体现了不同企业所表现出的凝聚力、动员力、鼓舞力、推动力的不同特点,并能反映企业的个性特征,与企业核心竞争力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从总体上说,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企业文化是核心竞争力的核心,企业文化力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企业文化力是区别不同企业竞争力的重要特征值。

一、企业竞争优势根源的一般性分析

当代企业竞争优势根源理论揭示了企业知识、企业文化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长期以来,在企业优势根源的研究中存在着各种理论流派,人们通常用这些理论研究的结论作为对企业竞争优势预期和判断的依据。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被视作一个“黑箱”,由于完全竞争的假设,无所谓竞争优势,并由此得出经济学关于竞争优势外生论的S-C-P梅森——贝恩范式,将竞争优势的分析放在市场结构(structure)——市场行为(conduct)——市场绩效(performance)的要素结合中进行。而以迈克尔·波特占主流地位的战略理论同样把竞争优势归结为外生优势,其核心是分析市场结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企业竞争优势的研究转移到企业的层面,产生了以资源为基础的企业观、企业动态观、企业能力观、核心能力观等。这些理论为企业竞争优势研究提供了认识论平台,即与企业外部条件相比,企业内部条件对于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具有决定作用,企业内部资源、能力的积累是解释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和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真正将竞争理论、管理理论更新的是企业能力理论,这是企业文化研究不断演绎和推进的前提。能力理论将知识所固有的性质作为企业的核心刚性,把测度企业竞争优势的基本尺度定为创新能力、难以模仿、可持续性及学习能力。在这里,企业作为知识集合体,企业资源发挥效用程度上的差异、创新能力的差别,都是由企业现有的知识存量所决定的,彼得·德鲁克把知识看作是企业所拥有的、且唯一独特的资源,在企业竞争优势根源理论的发展演变中,我们可以看出当代的各种流派已经把注意力集中到了企业知识存量和认识结构的研究上,据以得出知识决定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并进而决定竞争能力的结论。这些结论可以说是目前正在热烈讨论的有关企业文化与核心竞争力关系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

二、核心竞争优势取得与保持的一般原理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所有企业无不期望获得制胜市场的长盛不衰的竞争优势,基于此,企业管理理论出现了产业组织理论和企业战略理论的融合,其标志是1990年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文,首次明确提出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并由此开始将企业核心能力的取得定义到企业内部,强调企业核心竞争力产生于企业组织内部,其后在关于核心竞争力的讨论中形成了基于资源的战略观和基于能力的战略观,后者更为强调企业的无形知识和能力方面。在我国的管理研究中,核心竞争力的培育与实践作为过去10来年间我国管理工作中的十大问题之一,引起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极大关注,致力于研究本土文化制约下我国企业(当然包括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造与内涵、培育与提升等问题,其中核心竞争力的取得和保持这一命题是讨论的中心内容。随着研究的延伸,人们似乎承认持续的竞争优势是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表现,假若一个企业能够在动荡环境中保持其持续的竞争优势,可以认为这是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因此,所谓核心竞争优势的取得与保持,实际上就是企业在各种环境中怎样形成并保持住较长时期的竞争优势问题。

借鉴美国管理学家坦南鲍姆和施米特提出的领导模式连续统的概念,可以类似地用“连续统”的概念来描述企业核心竞争力问题。在“连续统”中,企业总是在竞争优势的第一阶段,当其竞争优势尚未出现下降时,就转入其竞争优势的第二阶段…,直至第N阶段,从而构成周而复始的循环,使得每个循环的起点都高于前一个起点,每一循环的终点也高于前一个终点,由此一环推一环,不断往上发展,进而形成企业竞争优势的连续统,为企业创造整体的持续的竞争优势。然而,如何才能使循环不致中断,“连续统”的运行能够始终持续下去,从国内外成功企业实践的分析中,可以看到他们将文化力作为一种新型管理力而进行的有益实验。

三、金融文化力的内涵及基本结构

文化,是人类创造性地改造自然和改造自我活动的产物,它由文化最基本的单位——文化特质聚合形成文化丛,由文化丛的系统联结形成文化模式,从根本上影响着人们看待事物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文化不仅影响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还影响着人的行为方式和整个社会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作为行业文化的金融企业文化具有亚文化的形态和管理学属性,前者表明它是相对于社会主流文化的一种微观经济的文化,后者主要说明它充满了管理科学、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按照企业竞争优势根源的一般分析,金融文化力可以这样表述:它是以金融企业的知识为基础形成的对企业及企业成员的凝聚力量、动员力量、鼓舞力量、推动力量。其基本结构和包含的要素是:

1.金融企业知识。利用国内外学者对知识的分类,金融企业的知识可以分为哲学角度的知识和管理角度的知识。从哲学的角度,企业知识被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从管理的角度,与企业核心竞争力密切有关的是企业组织中累积性的常识、协调不同生产技能的有机结构和多种技术流的学识,尤其是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互补性知识。金融企业的技术性知识、管理性知识、制度性知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个人知识和共有知识是互补性知识,他们之间存在着交互作用。金融企业的互补性知识意味着知识的专用性,它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中才能发挥作用。这些知识的特点是:专业性和互补性决定了工作效率的提高和知识积累速度的加快;具有递增效益,只能在企业内部渐进积累;是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形成的,其具有的路径依赖性使企业知识流量的选择受现有知识存量的约束;具有整体性和模糊性特征,其他企业难以成功模仿;由于包含个人知识及企业共享知识,使得员工在企业内部的价值大于市场价值;互补性知识构成企业创新的基础;在互补性知识中决定技术性知识能否很好发挥作用的因素是企业的制度性知识和管理性知识。因此,制度高于技术。企业所积累的互补性知识,是企业长期竞争行为的基础和利润来源,核心互补性知识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金融企业精神与企业文化。美国管理大师托马斯E·L·彼得斯在《成功之路》一书中认为:日本企业的高效,是在企业中培育了一种良好的文化品质,特别是树立了共同遵守的正确价值观,并能够把它保持下去,因而导致了“日本奇迹”的出现,这种良好的文化品质集中地表现在塑造了突出群体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企业精神上。中国金融业在早期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汇通天下、信誉至上、法至精密等充满礼、仪、仁思想,迎合当时的需要、体现自己存在价值的金融企业文化。在建设现代金融文化时,我国金融业已经将其作为合理内核加以吸取。企业精神与企业文化是一种力量已为所有企业所共识,将其作为塑造人、培育人、凝聚人的第一要素,这是因为是否拥有忠诚于本企业的比较稳定的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群体是决定企业兴衰的关键。自然环境的差异造成植被和动物种群的不同,同样的道理,企业人文环境的优劣也必然决定人才群体的优劣,人才群体的优劣则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好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培育人、凝聚人、激励人。反之,即使人才也会因环境不适而渐渐退化失去光泽。这是将其作为金融文化力构成要素的意义之所在。

3.金融企业的文化自觉与文化主导。管理科学发展到企业文化阶段已经根本不同于泰罗制、行为科学、理性主义管理,也不同于过去的行政型管理。倡导“以文化人”的管理观念,强调文化自觉和文化主导。在文化自觉的要求下,金融企业家会用文化的视点去查找企业问题的根源,这不仅是管理科学不断发展的内部动因,也是管理科学发展进步的结果;用文化主导的观点,在所有的管理要素中必须有一项是主导因素,就像泰罗制以经济为主要因素、行为科学以满足每一个体的需要为主要因素一样,文化自觉和文化主导都将主导因素强调为企业文化的培育。

四、金融文化力与金融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什么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按照普拉哈拉德和G·哈默的定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3个基本特征:第一,核心竞争力提供了进入多元化市场的潜能;第二,核心竞争力应当对最终产品中顾客重视的价值做出关键贡献;第三,核心竞争力应当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有一种非常形象的说法:将核心竞争力比作一株成长中的大树,分为8大根系、7大主干、6大果实。8大根系是基础层,分别是企业的文化、理念、价值观、形象、创新、特色、人才和信息。7大主干是载体层,为企业结构、机制、规模、战略、品牌、关系和制度。果实也被称作转换层,由服务、质量、成本、营销、技术、能力组成。可见,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需要多方配合,系统推进。而且,不同的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理解也不同,如中海油的标杆管理、华为的技术为王、联想的刷新理念、格兰仕的比较优势,等等。那么,金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它与金融文化力又是什么关系?

1.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含义。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是能够充分体现金融行业的固有特征和本企业的价值观念,对本企业职工具有极高亲和力和凝聚力,内化于经营活动过程之中,为竞争对手难以学习和模仿,进而使本企业能够长期处于竞争优势地位的能力。金融核心竞争力是以企业能力理论为基础整合企业资源理论、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企业知识理论、企业创新理论而得出的管理科学概念。它的特征是:核心竞争力是金融企业的一种内在的品质,是在长期积累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是时代服务文化、竞争文化、金融文化的有机结合,是一种团队精神。

2.金融文化力与金融核心竞争力的关系

(1)金融文化力是金融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讲求综合国力,一个企业讲求企业力,有一个公式把企业力归纳成:企业力=商品力销售力形象力,不论这个公式是否全面,但却已经说明了决定企业力大小的所有因素中都包含文化的要素。文化向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渗透是当代企业运营的重要特点。文化是一种力量,在企业运作中具有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纽带和辐射6大功能,每个功能都与核心竞争力有关。导向功能的作用在于引导全体员工奋发向上,兢兢业业于本职工作,将个人目标与企业目标一致化。凝聚功能激发员工的内在动力,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约束功能形成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一种单纯依靠制度所无法起到的作用。纽带功能可以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通过员工个人加工进行反馈,使企业及时得到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准确信号。辐射功能可以通过企业形象和员工形象传达给社会。这些功能综合所形成的力量就是企业文化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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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不同国家结合自身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以及资本市场环境,在监管规则的制定上都有着自己独到的经验。尤其是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出台政策等一系列的手段有效地维护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本文将就美国、英国、日本三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验做具体介绍,并比较其共性和差异。

(一)美国的经验

美国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十分重视立法的作用,法律一方面注重防范互联网金融交易风险,如《爱国者法案》规定,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作为货币服务企业,需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另一方面,法律注重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先向消费者充分说明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及消费者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电子记录发生变化时应告知消费者,且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在监管体系方面,美国已形成了从市场准入到日常监管,再到退出机制的较为严密的法律体系。如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美国以发放牌照的方式进行管理,明确规定其在初始资本金、自由流动资金、投资范围限制、记录和报告制度、反洗钱等方面的内容。在监管方式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电子化和虚拟化的特点,美国采取了现场与非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监管机构往往会采取分析数据等方法对相关业务进行间接检查,以最大程度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二)英国的经验

英国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是:行业先行,监管后行,所谓的行业先行也就是加强行业自律。2011年,英国的Zopa、RateSetter和FundingCircle建立了“P2P金融协会”,该协会于2012年6月正式出台了“P2P融资平台操作指引”,提出P2P融资协会成员应满足的9条基本原则,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2012年英国的众筹协会成立,规定了融资平台最低资本额,提出了在IT信息安全管理、信用评级、反洗钱和反欺诈等方面的措施,有效促进了整个行业的良性竞争。在监管原则方面,英国以适度审慎为基本原则,将对传统银行业的监管方式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体现了英国法律制度的包容性与灵活性。在监管方式方面,英国实行统一监管。初期由公平贸易管理局和金融服务管理局共同监管,公平贸易管理局以消费信贷许可证制度严控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管理局通过《金融服务补偿计划》保护贷款人的资金安全。但目前公平贸易管理局和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职责均已移交至金融行为监管局,由其对互联网金融服务实施统一监管。

(三)日本的经验

日本对互联网金融实施高度集中的监管体制,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构建法律规章体系,实施严格监管方案,并且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在监管法律方面,自网络银行出现后,日本一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将原有的部分法律的使用范围扩展到了网络银行的范围之内。2008年,日本金融厅着手研究电子货币支付和代收代付等方面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方案,还出台了专门法律进行规范,保护消费者利益。此外,日本还出台了信用管理和互联网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保驾护航。这些法律法规不仅维护了日本的网络交易秩序,并且有效惩戒了欺诈、逃税、洗钱及其他与金融消费权益相关的不法行为。在监管主体方面,日本金融厅、日本银行、通产省、邮政省和法务省及其下属机构在其履职范围内对互联网金融实施监管,并从行业规划、风险管理、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等层面推动整体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当然,日本的监管原则并不是一味地强压,而是给予其合理的发展空间。早在2000年5月,日本就《异业种加入银行经营及网络专业银行等新型态银行执照的审查指针方案》,明确提出允许其他行业参与银行业的方针。

(四)各国电子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共性和差异

通过对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的研究可以发现以下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以成熟的信用评级体系为基础的。发达的外部信用评级体系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公司获取客户风险信息的业务成本和缩短了获取时间。如LendingClub、Kabbage等公司均可获得本国的基础信用评级数据,并将其作为评估客户风险的重要依据。二是各国都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纳入原有的监管体系中,不改变原有的监管规则,严格遵守已有的各类法律法规。例如,美国证监会对P2P贷款公司实行注册制管理,对信用登记、额度实施评估和管控。英国将从2014年4月将P2P、众筹等业务纳入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范畴。三是重视立法的作用。各国都在原有的监管体系基础上根据不同业态的互联网金融及时补充新的法律法规,延伸和扩充现有监管法规体系。另一方面,各国在监管时存在着差异性。在监管主体上,美国没有统一的主监管机构,涉及谁的监管职责就划给相应的监管机构管理。而英国由金融行为监管局统一进行监管。在政府的作用上,英国政府给予行业以很大的自,注重行业自律作用,建立了许多互联网金融的行业自律监管组织,英国三大P2P平台就建立了全球第一家小额贷款行业协会。而日本采用高度集中的监管体制,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构建法律规章体系,实施严格监管方案。

三、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加快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

从各国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经验来看,无论是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原有的监管体系,还是补充和完善新的监管条例,各国都格外重视法律的规范作用。目前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等,其立法基础是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方面存在着漏洞,需要及时修订金融法律、补充相关条款。其次,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的业态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已有的如银监会2006年颁布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11年下发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2012年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等都不能起到根本性的规范作用。因此,应当尽快从消费者权益保护、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以及网络金融机构准入、管理以及推出机制等方面加快立法进程,维护网络金融秩序。最后,政府要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政府部门在适度干预的同时,更应推动相关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建立,制定行业规则,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发展,由此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明确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

互联网金融的混合化和综合化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监管混乱的现象以及监管漏洞的存在极大影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尽快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进行界定。首先,要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其监管体系中。其次,要立足于现有的监管机构,按照分业监管的原则,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根据自身的职责对互联网金融中的相关业务具体负责。再次,要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业态组建网络金融监管的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力度,提高监管的效率。最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行业自律组织成为监管体系中的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能有效维护行业规范,我国政府也应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民间自律组织的建设。在这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下,要重视监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既要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又要明确交叉性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职责,避免出现部门间获取的监管信息不一致、部分网络金融服务被排除在监管体系之外的现象。

(三)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控

我国互联网金融有其自身特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信息风险、技术风险等,对此政府应尽快建立风险的预警及防范机制。具体来说,首先要推进电子签名、身份认证等的互联网金融实名制度的建设,加强对投资者的资信状况的核准,使个人资信状况透明化。其次,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准入注册登记管理。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同样也应该进行风险评估,按照风险监管要求,设置流动性比率、存贷比等管理比例和指标。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90%资产大多配置为银行协议存款,存在着严重的流动性资产匹配风险,如果不通过相关指标对其加以规范,一旦其协议存款收益率下滑,余额宝将会面临巨大赎回压力。再次,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对参与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和机构的资信状况、资金使用状况、企业运营状况等向公众进行披露,规范互联网金融操作的流程,使网络交易更加透明化。最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违规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等活动的企业,加强对消费者和投资者关于网络消费和投资的宣传和教育,让公众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另外,监管当局还要注重防范其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金融业务的延伸,一旦互联网金融出现监管漏洞,很可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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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以资本价格、市场业务、资本流动自由化等为基调的金融自由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之一。对于处在改革深化中的中国金融业来说,主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政策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同时它们的教训对中国的金融改革是一种启示。

金融自由化的经济背景比较

发达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1929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遭受了经济金融危机的打击,金融业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因此,大萧条过后,美国便率先加强了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管制,其他国家纷纷效仿。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盛行,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金融业方面,各国政府普遍认为过度竞争是导致金融业倒闭的主要原因,于是纷纷强化对金融业的监督控制,试图消除金融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维护金融长期稳健运行。例如:美国在1935年、1966年先后将Q条例(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的非会员银行;对银行投资证券、新银行的开设都做了限制;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这些措施促进了战后国民经济稳定增长,但也使金融部门由于过分管制而失去了活力。于是各主要发达国家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金融自由化改革,并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达到。

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制度大都是在战后建立的。由于生产力落后的一致性规定了发展中国家的货币金融制度具有经济货币化程度低下、金融体系欠发达、金融资源极为有限的特点。另一方面,政治上取得独立的新兴国家,在当时的发展经济理论的影响下,把工业化看成减少进口,减轻外汇约束并积极扩大外汇储蓄,改变二元经济结构的必由之路。政府为了把稀缺的资本导向工业部门,除了减免税收外,对货币金融系统进行了严格管制。其结果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建立起以抑制为特征的货币金融制度。这种制度对这些国家经济发展初期集中利用国内储蓄资源、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发挥过积极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进口替展战略的实施。但是,政府信贷配给金融资源也导致投资效率低下,效率高的小企业和私营经济部门无法得到资金,只能从地下市场以较高的利率获取资金,或进行内源融资。汇率实行严格管制,造成对本币的高估,抑制了出口,影响国外资本的利用。因此,抑制型金融体系妨碍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改变政府干预的内向型发展模式,实施金融探化发展战略成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环节。

金融自由化动因的国际比较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20世纪70年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经历了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的“黄金时期”,各主要工业国家的GDP平均增速为7%-10%。因此,较之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金融自由化主要是为了解决市场深化进程中出现的金融结构与金融管理体制的矛盾与冲突,即以金融创新为特点,本质是市场深化进程中的金融重构。

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深化发展战略之前,普遍存在金融抑制,如低汇率、低利率、信贷配给、贸易保护等。在其经济发展的初期,“金融压抑”似乎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它能使政府有效地控制资源配置,为经济起飞创造条件。但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和市场体制的日益健全,其弊端则越来越明显,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金融机构的效益得不到提高,从而限制了金融部门的发展,对经济起飞构成了“瓶颈”。因此,它决定了发展中国家实施金融自由化的目标有别于发达国家。它是为了调动国内私人储蓄,增加金融储蓄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证投资更有效以及通过更多的金融储蓄减少对财政储蓄、外援和通货膨胀的依赖。其本质是为了消除“金融抑制”,解决落后的金融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解除金融抑制为特征。

金融自由化动力的国际比较

从金融自由化的动力来源看,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是其经济自由化发展的组成部分,源自经济体系的内部力量的推动。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与完善,金融业本身的市场化、自由化成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尤其是像美国这类具有完善市场条件的国家,金融自由化主要由市场力量推动,由微观经济主导,而不是政府主导。政府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的作用主要是进行法律法规的重建,为自由化提供制度支持。从金融微观主体角度看,动力来自竞争压力下的创新。在工业化国家,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竞争力显得非常迫切,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创新,创新就要突破已有的规则和束缚,获得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活跃的金融创新成为金融自由化的直接动力。在金融创新发展过程中,政府在信贷和利率方面的控制程度越来越松,逐步解除了对金融机构的各种束缚,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同时也去积极应对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确保金融稳定。

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动力与发达国家有所区别,这类国家经济市场化程度低于发达国家,市场机制并不完善,金融自由化的动力来源外部竞争力和内部追求效率的需要。从外部力量看,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资本流动和金融一体化发展程度的加深,原来的金融管制难以达到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实现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目标,从而导致本国资本的外流和国内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从内部力量看,国内经济在市场化进程中要求金融部门更具有效率,金融部门市场化程度急需提高。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大多是与经济市场化同步进行的,构成了经济市场化、自由化的一部分。这是与发达国家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自由化的根本不同。

金融自由化理论基础的国际比较

从20世纪30年代经济危机到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早期工业化国家奉行“国家干预主义”,在金融内部实施比较严格的管制制度。但是,经历约20年的较快发展后,到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工业化国家出现经济衰退,经济发展陷入“滞涨”的泥潭。一些经济学者开始思考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金融管制还是否有效成为人们新疑问。以弗里得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认为,货币数量的变动在经济生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任何相机抉择策略的必要性并不那么明显,对经济的任何干预都有可能加剧,而不是缓和经济震荡。因此,在货币主义看来,国家最好不要干涉经济。以哈耶克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者也持有类似观点。他们认为,西方社会的弊病是由于国家干预太多造成的,如果国家干预少一点,竞争就会进一步加大,垄断就会大大减少。如果国家用人为的方法(如管制、财政方法等)来干预资源配置,其结果必然是降低经济效率,提高产品价格,导致通货膨胀,使经济陷于不稳定之中。这些理论转变了人们对金融管制和货币政策应起什么作用的看法,对大萧条的重新估价直接导致了20世纪80年代的金融改革,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改革进程。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还受国际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深化理论的影响。由于经济一体化和国际金融自由化趋势的出现,使发展中国家政府和金融当局对金融系统的管制权有弱化的趋势。况且,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发展中国家提出实行利率自由化的要求。而爱德华•肖与罗纳德•麦金农金融深化理论的提出,又为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深化战略提供了理论基础。肖与麦金农认为,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金融深化战略,可以在本国资金市场上筹集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发展中国家也认识到金融抑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有必要放松金融管制,提高利率水平,促进储蓄向其他金融资产转化,进而促进经济增长。

金融自由化成效的国际比较

西方国家金融自由化实践的动因源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金融自由化也给经济发展、金融深化带来了一系列正向效应,从而使金融自由化取得了丰硕成果。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虽然不同国家所采用的改革方式不同,但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比如英国、新西兰实行的是激进式的金融改革,而美国、日本等国却实行的是渐进式改革,但却异曲同工,这些国家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对金融自由化理论理解不透,实践中不能根据自身情况推进具体改革,以致改革没有取得成功。总的来看,虽然各国的情况各异,取得的效果各异,但都可以从中吸取不少经验教训,形成对我国的有益借鉴。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的金融自由化实践中,尽管南锥体国家与亚洲国家和地区采取的方式不同,具体实施带来的结果也有很大差异,但金融自由化实践确实给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业带来了许多新变化:利率自由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增长;当面临国际投机攻击时,高利率客观上使得投机资本进行攻击的成本加大,不敢轻易进入,从而可以用于保护本国货币;外资金融机构进出自由后,竞争加剧,从而提高了国内金融机构的效率。金融自由化在发展中国家取得了成效,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效应:破坏了经济的良性发展;金融市场无法良性运行;金融业的脆弱性加大。

结论与借鉴

首先,金融自由化是工具而非目的。金融自由化是克服由“二元”市场结构所导致的“金融抑制”的有效途径,单从金融自由化本身的功能而言,它也仅仅是一种工具或手段,而非金融体制改革的目的。转轨经济应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改革,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体系是危险而脆弱的。如果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利率自由化、金融业务自由化等作为目标,而不管这些措施实施的条件、后果如何,必将导致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失败。

其次,金融自由化不是无条件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进程与经济市场化进程相统一,与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行为理性化和成熟化的进程相统一;同时,金融深化的速度安排还要综合考虑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时进行必要调整,发达国家的金融本身就比较自由化,对利率往往只有上下限的控制,放开较易。而发展中国家对利率多数存在严格控制,因此,从严格控制走向放松,绝非易事。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强劲,市场发育程度高,不怕同别国竞争。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较弱,如完全开放,很可能被它国投机者操纵市场,以致产生金融危机。

再次,金融自由化不是无序的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不应排斥金融监管。事实证明,由于一些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加之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过于激进,因而造成了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在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自由化在使金融体系多样化、竞争能力增强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造成了负担过重等问题,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跟不上金融自由化的速度,金融自由化往往会陷入无监管或监管漏洞很大的状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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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多元化经营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

所谓多元化经营,它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多元化经营。综观当今世界各国,多元化经营已成为普遍趋势。

(一)金融全球化发展是金融业多元化经营的宏观环境

金融全球化是当前国际金融业发展的趋势,近年来,全球爆发了规模空前的金融业并购热潮,除了银行合并出现大型化、垄断化趋势以及合并活动趋于全球化、跨国化外,更为突出的是,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间的交叉并购成为新热点,大银行全能化与综合化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新的重组浪潮不仅包括银行之间的兼并,而且包括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保险公司之间的跨业兼并。金融业的传统分业经营体制在合并中被打破,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日益紧密地融合在一起。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之间的合并是三业合并的典型,合并后的花旗集团成为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体的“超级金融航母”。

(二)多元化经营具有极大的优势

历史和实践都充分证明,实行多元化经营的全能银行对于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无论是对客户和银行,还是对经济都非常有利。首先,它可以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即全面的金融服务;其次,它可以使银企关系更为密切。全能银行通过全国的金融服务,使客户与银行之间更加相互了解,加强了双方联系,有利于巩固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它可以更好地促进储蓄的发展。全能银行通过众多的分支机构为广大的客户提供多种方式的储蓄机会,特别是作为投资的各种证券,使每家全能银行都能与成千上万的储户紧密联系在一起,从

而使全能银行更好地充当储蓄与投资者的中介入。

二、我国目前金融经营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金融业的现状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我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把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业务范围分别限制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金融业的风险实际是更加集中和扩大。与西方主要国家的全能银行相比,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而影响了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单一,信贷资产在总资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在信贷资产中80%左右投向了国有企业。这种资产结构存在很大风险,特别是在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处于困境的情况下,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剧增、经营效益下降,使国有商业银行处于高风险运行之中。

(三)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事实上也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我国的银行、证券商、保险公司分别处于无差异经营和无差异竞争的状态,包括机构发展和市场定位在内,还没有形成一种有层次、有分工、有竞争、有合作的良性发展格局,对金融业资源的总量利用造成了极大浪费。

三、我国金融经营模式的几点新思路

(一)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多元化经营的全能银行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外资银行逐步进入我国市场,必然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构成严重的挑战。有鉴于此,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考虑着手按全能银行方向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并据此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可以选择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试点,率先突破分业经营的限制,进行多元化经营的试点。逐步放开业务限制,形成相对完整的网络体系。在这里,集团公司的资金来源,可以由银行来参股,证券公司来参股,更多的是吸收其他产业公司的加盟,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投资入股。在集团公司内部,设立各自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这样,集团公司就具有了完备的金融业务,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时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对现有金融机构进行整合

我国现有金融机构种类繁多,门类复杂。金融机构种类繁多,有利于形成竞争,但也过多地加大了竞争成本,尤其是分业经营的前提下,其无差异竞争成本更大,我国金融业的普遍不景气状况也就难以改变。而整合现有金融机构,可以实现经营多元化。一方面,可以在境外多设立分支机构,并实多元化行经营,发展全能银行,与此同时,则减少境内分支机构。另一方面,可以在境内重组金融机构,实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相互并购或相互参股,并以一业为主,他业为辅,他业则以独立子公司形式存在,并分别设立账户,分别核算经营成果,分别进行风险控制,建立系统内垂直管理体系,成为金融集团公司。

(三)建立一套跨市场的、连续性的、统一的监管体系,实行金融业统一监管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是分业监管,监管部门有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分业监管的初衷是良好的,但随着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金融改革趋势,统一监管也将成为一种必然。因为面对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和即将成为全能型的中资金融机构,不能不进行统一监管。为此,应制定统一的金融安全标准和监管标准。

当金融市场变得越来越一体化时,通讯和计算机的运用使得金融风险在现行监管体系下难以集中控制和监管,这就要求更集中,或者至少很协调的监管体系。正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所言:“监管体系应适应被监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在现阶段,我国应加强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将来,可对此三者进行整和,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负责对我国金融业的综合监管,从而形成我国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

【参考文献】

[1]《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戴相龙.中国金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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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客观角度上讲,目前我国金融会计理论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形势下,我国市场有着太多不可估量的因素,因此我们仍然无法做到完全规避风险。在我国,会计规范过于灵活难以把握,对于一些业务行为界定不明确,这给了很多银行管理层的机会。其次,我国的会计准则目前还处于不规范阶段,与国际上的相关规定还是有很大的出入,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考虑还不够全面,这也导致金融行业时常出现钻政策漏洞的现象。再次,随着网络信息化的不断深入,金融行业的衍生产品种类太多,有些甚至已经深入到虚拟市场当中,我们无法对所有产品进行及时的监控,这也导致了风险的不可避免性。

1.2.核算风险

金融会计的核算风险主要是指金融会计在企业会计实务中,因会计核算的许多环节失控带来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对记账凭证审查不严、没有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复核监管不当、没有完善的电脑制约机制以及采取不当的核算方法而造成的资金被挪用、骗取、截留、贪污、盗窃等等的损失。这属于非故意失误,可以通过完善相关会计核算机制,通过定期审核财务资料等方法来减少其发生的概率。

1.3监督风险

金融会计在日常业务过程中除了要完成必要的记录和核算外,还要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监督。由于制度和管理机制的不健全,很多公司存在会计执行监督不严,监督作用不明显等现象,没有对那些不合理或者不合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比如在金融业,很多银行追逐利益最大化,一味地追求存款规模,没有较为严谨的制度监督,时常会先预支再入账,因此企业超支的情况屡屡发生。长此以往,企业的信誉会愈来愈低,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1.4信息操纵风险

信息操纵风险是目前金融会计行业最为普遍的风险之一。通常情况下,属于故意形成风险。金融会计作为特殊的角色,常常会因为自身行为不当或者为了满足一己私利,使得金融部门的会计信息存在虚假成分,并且由于相关部门不能够及时地进行风险评估,导致情况进一步地恶化,给企业和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信息化金融会计风险出现的原因

通常来讲,金融会计风险的产生主要有两种原因,即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由于金融市场处于重大转型期,各方面因素较为复杂,因此很难做到完全的公平管理和公平竞争,也很难做到对金融市场及时地监控,这就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获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造成信息失真,进而导致金融会计风险的出现。同时,不可否认金融会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一些会计人员意志不坚定,面对诱惑无法做到公平判断。以我国金融市场为例,很多的金融会计风险都是由主观原因引起的。因此,下面通过对非故意形成的金融会计风险和故意形成的会计风险这两方面来阐述其产生的原因。

2.1非故意形成的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非故意会计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客观因素而引起的金融会计风险。2.1.1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经济形势将对我国的市场造成冲击,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少数企业受利益的驱动,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这些手段有:低息放贷,高息揽储,或违背会计原则虚增虚减利润等,这样的违法手段不仅增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也破坏了竞争基本原则,不可避免地产生企业金融会计风险。这类风险通常很难避免和预判,企业只能科学管理,尽量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2.1.2金融监管模式不完善客观上讲,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这样会导致金融市场存在很多的隐性风险。例如,本地保护政策让金融行业存在着很多不公平公正的现象;部分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会计信息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3]2.1.3内部管理模式不健全由于企业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重视,也没有形成定期的审核财务会计资料的相应制度,从而导致会计人员工作不认真导致记错,漏记等现象。失真的会计信息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活动不能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影响了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当然,通过严格的管理和审查制度,这类风险一般可以避免。

2.2故意形成的会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不可否认,在我国金融行业此类风险发生的概率在逐年增加,其风险的来源主要是会计人员或者管理层。在日常业务中,金融会计故意编造虚假的会计信息的原因通常有两种:①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一己私利,擅自编造、伪造或者涂改会计资料,进而形成了会计风险。尤其是金融行业常常会接触比较大的资金流动,使得工作人员很难保持绝对公正。②管理层诱导会计编造虚假信息。这可能是因为一些金融机构为了稳定股价,或者是在企业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时为了转移投资者视线采取这种方式。同时还有少数不良企业为了偷税漏税,进而采取造假账的方法,严重地危害了国家利益。此外,还有一些管理者为了提高自己的管理业绩,因此会授意会计人员编造虚假信息等等。金融会计所服务的不同利益群体对于会计有着不同的要求。会计工作人员无法真正做到满足各方利益,就不可避免地给一些利益群体带来一定的损失。

3信息化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3.1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体制

①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首先应对企业实行上下监管的管理体制,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从而使企业具有健全的会计控制体系。若出现风险状况,会计人员能迅速反应,处理必要的金融风险,从而使金融风险不断地减少。②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应该从制度规定和行为带头作用两方面入手。企业既需要完善的监督体制规定,也需要企业高层以身作则,互相监督,上下联动,充分发挥金融会计的监督作用。

3.2加强金融会计人员队伍建设

不仅应从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着手,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让金融会计人员爱岗敬业,切实提高守法意识,能够依法办事。同时,不断完善金融会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技能。此外,应建立针对会计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制度,使金融会计人员自觉地将业务工作纳入有效的管理机制之中。

3.3不断完善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

十以来,我国金融领域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市场化脉络日渐清晰。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金融市场将会愈来愈活跃。为了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企业必须制定与时俱进的、完善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在进行日常业务记录时的准确性,才能有效地规避金融风险。同时学习国外的先进理论,结合中国实际国情进行创新,审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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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分析

在中国的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财政金融政策是重要的支持政策。本文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采用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测度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分析其中不足和问题根源。

(一)测度方法

采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Malmquist指数法对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进行测度。DEA方法由Charnes等(1978)提出[1],该方法利用数学规划和统计数据确定最优的生产前沿,并通过比较决策单元(DMU,DecisionMakingU-nits)偏离生产前沿的程度来评价它们的相对有效性。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可作为效率指数(Caves等,1982)[2],用来表示从t期到t+1期的整体生产效率变动情况。若Malmquist指数大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呈现上升的趋势,若Malmquist指数小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呈现下降的趋势,Malmquist指数等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没有变化。作为非参数方法,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法测度效率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不需要假设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避免由于错误的模型假设而导致实证结论出现偏差;(2)可以用来评价多投入和多产出的综合效率问题,避免了指标的单一性;(3)不需要对投入和产出的指标变量进行单位变换处理,决策单元的最优效率指标与投入指标值及产出指标值的量纲选取无关;(4)无须任何权重假设,而以决策单元输入输出的实际数据求得最优权重,具有较强的客观性。DEA方法有多种形式,但总的来说,根据对规模报酬是否可变的假设,可以分为CCR模型和BCC模型两大类:前者假设规模报酬不变,而后者假设规模报酬可变。另外,DEA分为投入导向模型和产出导向模型。投入导向模型要求在不增加产出的情况下,使得投入最小化;而产出导向模型则是计算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如何使产出最大化。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二者计算出来的技术效率值是相同的,而在规模报酬可变的情况下,二者计算出的效率值一般不相同。考虑到本文研究的是财政金融政策在推进城镇化方面的效率,其目标是在财政金融政策资金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协调资金分配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来推进城镇化,因此本文使用产出导向型的DEA模型。同时考虑到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十分苛刻,本文使用产出导向的BCC模型作为基本的DEA模型。基于BCC模型的Malmquist指数法,不仅能够对同一时期的效率进行分析,而且能够分析不同时期之间,决策单元的效率变化情况。

(二)投入、产出变量和数据

首先来考察投入变量———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按照通常的做法,财政政策用政府一般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来度量;对于金融政策的度量,我们借鉴Arestis等(2001)的做法,采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占GDP的比重来测度。我们再来看产出变量———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是人口向城市集中和城市空间扩展的复合过程。城镇人口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程度,城市建成区面积可以衡量该地区的空间城镇化程度,因此采用城镇人口与城市建成区面积之比即城市人口密度来综合反映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也可反映出该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健康程度。根据该指标含义,当一个地区的城市人口密度下降时,说明该地区的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这并不是健康有序的城镇化。图2直观地描绘了2004—2012年城市人口密度的变化趋势。自2004年以来,城市人口密度出现了明显的下滑趋势,这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的现象,暴露出城镇化进程存在的现实问题。本文的实证研究采用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横截面共包括中国大陆的31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以下简称省)。21世纪后,中国出现了明显的城镇化提速迹象,基于数据的可比性和可得性原则,笔者最终选择了2004—2011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各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具体如表1所示。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图2报告了利用DEAP程序,得到的2005-2011年中国31个省份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指数。测算结果表明,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大部分年份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效率小于1,说明支持效率呈下滑态势,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财政金融政策并没有很好地支持城镇化建设,这极有可能与财政金融政策偏向于空间城镇化而忽视人口城镇化有关。而且,从演化趋势来看,这种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效率下降的迹象在近期比样本初期表现得更为明显。表2给出了2005—2011年中国各省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Malmquist指数测算数据。从Malmquist指数来看,没有任何省份在7年内效率连续上升(Malmquist指数大于1),大部分年份各省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都出现了下降。特别在2009年最为严重,在该年只有3个省份(天津、上海和山东)的Malmquist指数大于1,其他28个省份的Malmquist指数都小于1,说明这一年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下降最为明显。实证结果表明,大多数省份在利用财政金融政策推进城镇化效率方面没有提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这与目前地方政府“唯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紧密相关,在中国地方官员“锦标赛模式”的晋升体制下,地方官员往往以GDP指标代替居民的偏好,上级领导也乐意用GDP这个简单可测的指标来评判下级官员的晋升资格。因此,GDP增长成了地方官员的首要目标,也是政府财政金融政策的导向,从而导致财政金融政策偏向GDP,忽视民生和社会福利。特别是中国当前的土地财政收入已占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相当高的比重,使中国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产生很强的依赖性。土地财政收入的形成直接带动了空间城镇化,而受现行地方官员考核机制制约的土地财政支出结构又造成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空间城镇化,消极应对人口城镇化。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空间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产生了城镇化过程中的诸多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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